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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观专利分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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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观专利分类表

根据我国专利法规定的专利类型有三种:发明专利-针对产品、方法或者产品、方法的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可以申请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针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可以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针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可以申请外观设计专利。

外观设计专利的分类由分类号确定,在确定一项外观设计产品的类别时,应当根据产品的用途确定其在外观设计分类表中的大类和小类。相同用途的产品应当被分入外观设计分类表中相同的大类和小类。一项外观设计产品的类别应当被分到外观设计分类表中的包含该产品用途的上位概念的小类;没有包含该产品用途的上位概念的小类的,应当被分到包含该产品用途的上位概念的大类中的杂项类;没有包含该产品用途的上位概念的大类的,应当被分到分类表的杂项类。【法律依据】《专利法》第二条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国际外观专利分类表

第一分册——人类生活需要(农、轻、医);第二分册——作业、运输;第三分册——化学、冶金;第四分册——纺织、造纸;第五分册——固定建筑物;第六分册——机械工程、照明、加热、武器、爆破;第七分册——物理;第八分册——电学。此外,IPC分类表还有专门的使用手册。国际专利分类系统的体系结构如下: 国际专利分类系统按照技术主题设立类目,把整个技术领域分为5个不同等级:部 、 大类、 小类、大组、 小组。比如:部:B——作业、运输;大类:B64 --表示飞行器、航空、宇宙飞船。大类类号用二位数标记;小类:B64C--表示飞行。小类类号用大写字母标记;大组:B64C25/00-- 表示起落装置。大组类号用1-3位数加/00标记;小组:B64C25/02-- 标记是将大组/00中的00改为其他数字小组内的等级是依次降低的,但从  分类号上看不出来,只能根据小类前的圆点数目加以判断。如:25/02 起落架;25/08 非固定的;25/10 可快放的,可折叠的或其他的;25/18 操作机构;25/26 操纵或锁定系统;25/30 应急动作的。

A部-人类生活必需(农、轻、医)B部-作业、运输C部-化学、冶金D部-纺织、造纸E部-固定建筑物(建筑、采矿)F部-机械工程G部-物理H部-电学

A部-人类生活必需(农、轻、医) B部-作业、运输 C部-化学、冶金 D部-纺织、造纸 E部-固定建筑物(建筑、采矿) F部-机械工程 G部-物理 H部-电学

外观设计专利分类表

专利有三种类型: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根据我国专利法规定的专利类型有三种:发明专利-针对产品、方法或者产品、方法的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可以申请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针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可以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针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可以申请外观设计专利。

我国专利法规定的专利类型有三种: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1、发明专利针对产品、方法或者产品、方法的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可以申请发明专利;2、实用新型专利针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可以申请实用新型专利;3、外观设计专利针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可以申请外观设计专利。

根据我国的《专利法》,我们国家的专利包括了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三种类型。至于国外,大多数国家的专利类型跟我国一致,但也有部分国家的专利类型是跟我国不一样的,比如美国就没有实用新型专利。

外观设计专利分类表pdf

外观设计专利(IndustrialDesign)是专利权的客体,是专利法保护的对象,是指依法应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外观设计是指工业品的外观设计,也就是工业品的式样。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条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百度一品恒润:外观专利是通俗说法,官方的说法是外观设计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的定义是: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符合以下外观设计专利条件的类型都可以申请专利:(1)是指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的设计;(2)必须是对产品的外表所作的设计;(3)必须富有美感;(4)必须是适于工业上的应用;(5)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外观专利分类号

外观设计专利的分类由分类号确定,在确定一项外观设计产品的类别时,应当根据产品的用途确定其在外观设计分类表中的大类和小类。相同用途的产品应当被分入外观设计分类表中相同的大类和小类。一项外观设计产品的类别应当被分到外观设计分类表中的包含该产品用途的上位概念的小类;没有包含该产品用途的上位概念的小类的,应当被分到包含该产品用途的上位概念的大类中的杂项类;没有包含该产品用途的上位概念的大类的,应当被分到分类表的杂项类。【法律依据】《专利法》第二条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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