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入专利法和版权法保护的是一种智力产权,只要公开,他人就非常容易的模仿、山寨出来,如果没有这种排他性的独占权,没有法律上的保护,经济社会文化就难以进步。权利人在有效期内形成了对这种作品或产品、技术、劳务的垄断,没有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也没有降低经济运行效率,相反恰恰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社会文化的发展和进步,是一种法律允许的行为。而垄断法调整的垄断行为: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这些行为破坏了破坏了市场公平竞争秩序、降低了经济运行效率,同时也损害了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因此专利法和版权法保护的权利人对自己智力成果的专有独占(垄断)权利,不同于垄断法调整的垄断行为,二者不能等同。打字不易,如满意,望采纳。
(1)专利权是指由国家专利主管机关(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对其发明创造所享有的独占实施的专有权。(2)专利权具有专有性、地域性和时间性三大特点。专有性也称独占性,它是指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创造所享有的独占性的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和进口其专利产品的权利。此外,一项发明创造只能被授予一项专利权。地域性是指一个国家授予的专利权只在该国法律管辖的范围内有效,对其他国家没有任何效力。时间性是指专利权只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有效,期限届满后,专利权即告终止,在专利权有效期内,若专利权人不按时缴纳专利年费或声明提前放弃专利权,则该专利权提前终止。
纳入专利法和版权法保护的是一种智力产权,只要公开,他人就非常容易的模仿、山寨出来,如果没有这种排他性的独占权,没有法律上的保护,经济社会文化就难以进步。权利人在有效期内形成了对这种作品或产品、技术、劳务的垄断,没有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也没有降低经济运行效率,相反恰恰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社会文化的发展和进步,是一种法律允许的行为。而垄断法调整的垄断行为: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这些行为破坏了破坏了市场公平竞争秩序、降低了经济运行效率,同时也损害了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因此专利法和版权法保护的权利人对自己智力成果的专有独占(垄断)权利,不同于垄断法调整的垄断行为,二者不能等同。打字不易,如满意,望采纳。
专利其实就是给予申请人在规定时间规定地域里的技术垄断以换来申请人将这个技术公之于众,以推进技术的发展。
1、专利主要是针对技术,是通过审查授权以后法律赋予的合法独占技术的权利,但有期限发明20年、实用和外观10年,且并非绝对独占,如可以强制许可,如国家出现紧急情况等。2、非专利的垄断行为的涵盖对象很广,且不得违反垄断法的规定,如下述垄断即是违法行为: (一)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 (二)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三)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
百度一品恒润:专利有三种特性,排他性,时间性,地域性。
我国专利法规定的专利类型有三种: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发明专利:针对产品、方法或者产品、方法的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专利:针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外观设计专利:针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那么专利申请的三个特征是什么呢?又有哪些好处呢?专利有三种特性,排他性,时间性,地域性。排他性,专利权人对专利拥有独享权和排他权。不经过专利权人许可,其他人不得擅自使用专利技术。若使用专利技术,他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专利具有垄断性,专利权是由政府主管部门根据发明人或申请人的申请,认为其发明成果服务专利法规的条件,而授予申请人的一种专有权。同时专利权人发明创造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时间性,专利权人在一定时间内享受专利法的保护。专利期限过后,公众可以无偿使用专利技术,专利成为人类共同财富,任何人都可以利用。我国《专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发明专利的有效期是20年。地域性,任何一项专利权利,只在其授权的一定地域范围内有效。这点与有型资产不同。若是你在中国申请的专利,只受中国专利法的保护。如果专利权人希望在其他国家享有专利权,那么,必须依照其他国家的法律另行提出专利申请。除非加入国际条约及双边协定另有规定之外,任何国家都不承认其他国家或者国际性知识产权机构所授予的专利权。
专利其实就是给予申请人在规定时间规定地域里的技术垄断以换来申请人将这个技术公之于众,以推进技术的发展。
专利是垄断性权利,其是有法定边界的,简单说权利人只对其创新点享有专用的权利,专利在申请的时候必须描述技术改进的基础,也就是背景技术,对于这部分公知领域的技术专利权人是没有垄断性权利的。 专利的两个最基本的特征就是“独占”与“公开”,以“公开”换取“独占”是专利制度最基本的核心,这分别代表了权利与义务的两面。“独占”是指法律授予技术发明人在一段时间内享有排他性的独占权利;“公开”是指技术发明人作为对法律授予其独占权的回报而将其技术公之于众,使社会公众可以通过正常渠道获得有关专利信息。 反垄断法所限制的垄断经营行为,主要是为了增强市场智力,促进竞争防止某种商品的供应和定价权过于集中,从而损害消费者权益和国民经济。
专利其实就是给予申请人在规定时间规定地域里的技术垄断以换来申请人将这个技术公之于众,以推进技术的发展。
简单的说 就是以公开换取保护。
专利权是技术行为,而垄断则是市场行为。
专利是受法律规范保护的发明创造,它是指一项发明创造向国家审批机关提出专利申请,经依法审查合格后向专利申请人授予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该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有权。专利权是一种专有权,这种权利具有独占的排他性。非专利权人要想使用他人的专利技术,必须依法征得专利权人的同意或许可。 垄断(monopoly) 原指站在市集的高地上操纵贸易,后来泛指把持和独占。 在资本主义经济里,垄断指在生产集中和资本集中高度发展的基础上,1个大企业或少数几个大企业对相应部门产品生产和销售的独占或联合控制。
产权产权虽具有垄断性,但只限于财产权的范畴,是一种排他性和对知识产权持有人的保护,此“垄断性”与政府支持的垄断不同。知识产权中专利的保护并不会造成垄断,反而会促进社会经济的进步,滥用专利权才会产生垄断,在于专利权运用的尺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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