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在论文投稿时没有声明利益冲突关系不算学术违规。身处信息爆炸的数字电子时代,维护研究发表制度的透明性与可信性,是每个学术人的责任。提高发表制度的透明度与正当性使我们能够有效地分享重要资讯,从而提高对学术知识的理解能力。
作者因论文涉及到商业利益问题,需要作一个声明:Conflict of interest statement 利益冲突声明。
注意错别字。写完了论文,仔细的检查段落和语句有没有问题。
首先你要注意你在哪个领域里面,注意找到你所要投的领域的杂志,按照杂志的格式和内容要求以及研究领域的要求,注意中英文表达,摘要和引言要求等。
Conflict of Interest词典[电影]致命暴警 利益冲突双语例句 1The party thereby lays itself open to charges of conflict of interest 该党因此难免被人指责有利益冲突。 2But a conflict of interest is 但是一场利益冲突是显然的。
《标准》将论文作者学术不端行为划分为8种类型:即剽窃(观点剽窃、数据剽窃、图片和音视频剽窃、研究(实验)方法剽窃文字表述剽窃、整体剽窃、他人未发表成果剽窃等7种剽窃类型)、伪造(6种具体表现形式)、篡改(5种)、不当署名(5种)、一稿多投(6种)、重复发表(6种)、违背研究伦理(5种)、及12种其他学术不端行为(包括在参考文献中加入实际未参考过的文献等……)并对剽窃、伪造、篡改、不当署名、一稿多投、重复发表等术语进行了具体定义。
4所高校的77名作者,被学术打假人发现问题论文。多所高校对记者表示,已启动调查。有人不但抄袭,还捏造国外合作作者,抄来抄去,抄得连自己都信了——“他们越来越自信,认为自己的工作不应该被埋没,所以他们也开始引用自己的问题论文。”-------------------几年前,一位欧洲数学家与中国同行合作发表了3篇论文,在其中一篇里,他特别指出,这项研究是自己在访问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数学系期间完成的,“非常感谢该系的盛情款待”。直到2020年,3篇论文被期刊撤稿,“欧洲数学家”也现了原形——被撤稿的论文除了涉嫌抄袭和在同行评议中造假,还拥有共同的、不存在的通讯作者——丹麦罗斯基勒大学数学学院的比阿特丽斯·尤西(Beatriz Ychussie)。罗斯基勒大学证实,该校没有这位学者,也无法与此人取得联系。3篇论文涉及两位中国作者: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统计与大数据学院讲师闫振海、河南大学商学院副院长李志强。到目前为止,这两位学者都没有解释自己是如何心有灵犀“结识”了那位查无此人的欧洲数学家。针对中青报·中青网记者询问,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校方表示正在调查此事,已对闫振海有初步处理意见。河南大学也证实,李志强正在因此接受该校科研处的调查。6月15日,学术打假人克莱德(Smut Clyde)和Tiger BB8(中文网名“扮虎”——记者注)在一个关注学术诚信的网站上公布了一份报告:国际数学期刊中,一批来自中国的论文显示出一致的造假痕迹,包括虚构国外作者、虚构数学公式等问题,且这些问题论文之间频繁相互引用、抄袭。已发现涉嫌造假的论文有65篇——其中21篇已被撤稿。那些所谓的论文通讯作者,来自日本、泰国、尼日利亚、埃及、巴西、墨西哥和澳大利亚等地。论文里署名的77位国内作者分布在44所高校,包括中南大学、湖南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等重点大学。“虚构的故事几乎一模一样,都是这个国外作者在国外某个大学短期访学时候做出的研究结果。”扮虎告诉中青报·中青网记者,这些虚构的国外作者,要么被署名单位宣布查无此人,要么是除了与这些中国作者“合作”的论文之外,没有任何其他论著。65篇问题论文里,注明得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的有14篇,还有一些注明了黑龙江、四川、山西、河南、河北等省级科学基金。记者采访中发现,这些论文的中国作者,有的将论文作为学术成果用于申请博士学位,有的用于申报副教授职称,有的用于获取科研奖励。查无此人闫振海是最早被撤稿的作者之一。今年2月4日,数学期刊《差分方程进展》宣布撤回他名下2015年的一篇论文。论文通讯作者正是比阿特丽斯·尤西。投稿时,闫振海正在中南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攻读博士学位,他同时期的另一篇论文也有类似情况。数学期刊《不动点理论与应用》今年2月27日发布的撤稿声明显示,闫振海与名古屋大学学者Ikudol Miyamato合作的一篇论文,因伪造同行评议和虚构作者被撤稿。
确保文章是原创,见刊之后避免版权争议,一般杂志社都是有相关要求的
《标准》将论文作者学术不端行为划分为8种类型:即剽窃(观点剽窃、数据剽窃、图片和音视频剽窃、研究(实验)方法剽窃文字表述剽窃、整体剽窃、他人未发表成果剽窃等7种剽窃类型)、伪造(6种具体表现形式)、篡改(5种)、不当署名(5种)、一稿多投(6种)、重复发表(6种)、违背研究伦理(5种)、及12种其他学术不端行为(包括在参考文献中加入实际未参考过的文献等……)并对剽窃、伪造、篡改、不当署名、一稿多投、重复发表等术语进行了具体定义。
作者因论文涉及到商业利益问题,需要作一个声明:Conflict of interest statement 利益冲突声明。
从狭义上来讲,我认为不属于学术不端的范畴。目前国内谈到学术不端,一般是指论文查重比例过高,认定为行为不端正。广义上来说,显然不管从有意还是无意,从字面上是可以认定为不端。但从你的表诉上来看,是无意的行为导致,这种情况在学术界很常见,一般情况下是需要写一个申明,或者联系期刊社或者数据库厂商,希望撤下或者更新文稿。
《标准》将论文作者学术不端行为划分为8种类型:即剽窃(观点剽窃、数据剽窃、图片和音视频剽窃、研究(实验)方法剽窃文字表述剽窃、整体剽窃、他人未发表成果剽窃等7种剽窃类型)、伪造(6种具体表现形式)、篡改(5种)、不当署名(5种)、一稿多投(6种)、重复发表(6种)、违背研究伦理(5种)、及12种其他学术不端行为(包括在参考文献中加入实际未参考过的文献等……)并对剽窃、伪造、篡改、不当署名、一稿多投、重复发表等术语进行了具体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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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了解来龙去脉没法解决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