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务查询系统可以申请个账号,上去实验一下,
需要提供材料在校证明 身份证复印件
在满足费减条件前提下,需要提交以下材料:1、专利权人是企业:备案材料: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盖章、纳税申报表签字盖章,寄到当地代办局备案备案合格后,提交费减请求书,若已经做了费减,则省略备案步骤2、专利权人是个人:备案材料:身份证扫描件签字、收入证明盖章,寄到代办局备案备案合格后,提交费减请求书,若已经做了费减,则省略备案步骤
需要提供材料在校证明 身份证复印件
个人名义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字和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个人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3500元,即年收入低于2万元);公司名义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和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企业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需要先在专利费减备案系统中填报,然后在规定时间内将上述纸质材料递交到所在地域知识产权局专利代办处。
可减缴费用根据《专利收费减缴办法》的规定,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可以请求减缴下列专利收费:(一)申请费(不包括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二)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三)年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六年内的年费);(四)复审费。减缴条件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一)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3500元(年2万元)的个人;(二)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的企业;(三)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的,应当分别符合前款规定;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在申请日后请求费减的,则需提交《费用减缴请求书(申请日后提交适用)》,并填写专利费减备案证件号。非减缴条件(一)未使用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的收费减缴请求书的;(二)收费减缴请求书未签字或者盖章的;(三)收费减缴请求不符合本办法第二条或者第三条规定的;(四)收费减缴请求的个人或者单位未提供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五)收费减缴请求书中的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或者发明创造名称,与专利申请书或者专利登记簿中的相应内容不一致的。参考文章:-6feAiu3Kk_Dsv9VbyjlBQR6x0_IXSDng1mbuDHsJgcBDj0kLq3eDqlsScx28D_MGKRSQJmeDove7mhcVWbIwtkd9SvRuOyQFskUI6EpfpdyYTiY-45HZtbdO
(1)费用减缓请求书。费用减缓请求书应当由全体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签字或者盖章,在费用减缓请求书中如实填写每个申请人的年收入情况。 (2)有关证明文件。个人申请的,提供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出具的关于其经济困难情况的证明;单位申请的,附具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出具的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依赖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人应当在专利申请文件中说明该遗传资源的直接来源和原始来源;申请人无法说明原始来源的,应当陈述理由。
专利申请费用减免条件:(一)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3500元(年2万元)的个人;(二)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的企业;(三)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的,应当分别符合前款规定。哪些费用可以申请减免:(一)专利申请费(不包括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二)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三)专利年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六年内的年费)。(四)复审费2018年专利申请费用减缓比例:1、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个人的,可以请求减缓缴纳85%的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和年费及80%的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和复审费。2、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单位的,可以请求减缓缴纳70%的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和年费及60%的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和复审费。3、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个人与单位共同申请专利的,可以请求减缓缴纳70%的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和年费及60%的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和复审费。4、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单位共同申请专利的,不予减缓专利费用。
要求学校承担申请费用
可以要求以学校的名义办理费用减缓
以学校名义申请的话,这部分费用应该由学校来承担,专利是否转化这块是由学校来决定的,正常学校都会比较希望技术能转化出去,若学校同意转化,学生就可以将技术推广。若转化成功,受益方面,当然学校会给发明人相应的奖励。若有技术想推广的话建议可以到“科易网”发布专利信息,百度下“科易网”就可以找到,这是个“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挺不错的。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98条规定,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缴纳专利费用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减缴或者缓缴的请求。目前,我国的校园发明发展势头良好,广大在校学生进行发明创造的积极性日益高涨。申请专利时需要支出的费用主要由两部分构成,一是申请专利时国家收取的各种规定费用,二是在学生自身缺少专利申请专业知识的情况下,如果需要专利代理人提供专业的专利代理服务时,向专利代理机构支付的专利代理费用。针对包括学生在内的特定困难群体在申请专利时费用负担过重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制定了《专利费用减缓办法》。根据《专利费用减缓办法》的有关规定,个人申请人可以请求减缓缴纳85%的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和年费。《专利费用减缓办法》的实施,在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技能、鼓励学生进行发明创造、促进科技进步、增强我国自主创新能力等方面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果。针对学生申请专利时支付专利代理费用方面的实际困难,根据国务院领导对建立代理援助制度的指示精神,正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力争通过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专利代理援助体系,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切实解决这一问题。
专利费用减缓申报材料包括:专利费用减缓证明申请表;单位申请人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说明书摘要;专利受理通知书复印件(已申请专利的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