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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行政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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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行政主管部门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人民法院。

知识产权是指人类智力劳动产生的智力劳动成果所有权。它是依照各国法律赋予符合条件的著作者、发明者或成果拥有者在一定期限内享有的独占权利,一般认为它包括版权和工业产权。版权是指著作权人对其文学作品享有的署名、发表、使用以及许可他人使用和获得报酬等的权利;工业产权则是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商标、服务标记、厂商名称、货源名称或原产地名称等的独占权利。   我国针对不同的知识产权类型及其保护要求,从国家到地方,均设置了相应的履行知识产权保护职责的行政管理部门。从国家层面来看,行政管理部门主要包括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版权局、商务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林业局、国家农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等;从地方层面来看,则主要由上述部委所属的地方行政管理部门来履行保护职责。

行政机关公务员

国家专利行政主管部门

法律分析:(一)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管理全国的专利工作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依法授予专利权。主要职责包括:执行《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研究相关专利管理机关的执法职能,监督各项专利法律、法规的执行,对违法侵权行为进行处罚。(二)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技术专家和法律专家组成,受理专利的复审请求和专利权宣告无效请求。包括:(1)对不服专利局驳回申请和撤销或维持专利权的决定提出的复审请求进行复审(2)对无效宣告请求进行审理等。(三)地方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专利管理工作量大又有实际处理能力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设立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管理工作。包括: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处假冒他人专利、冒充专利行为解专利纠纷。(四)国家和地方国防专利机构。国家国防专利机构负责受理和审查国防专利申请。国务院国防科学技术工业主管部门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分别负责地方系统和军队系统的国防专利管理工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三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全国的专利工作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依法授予专利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管理工作。

受理专利申请的专利行政主管部门

法律分析: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受理专利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全国的专利工作;统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依法授予专利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管理工作。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及其专利复审委员会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准确、及时的要求,依法处理有关专利的申请和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完整、准确、及时发布专利信息,定期出版专利公报。在专利申请公布或者公告前,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及有关人员对其内容负有保密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三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全国的专利工作;统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依法授予专利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管理工作。第二十一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准确、及时的要求,依法处理有关专利的申请和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加强专利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完整、准确、及时发布专利信息,提供专利基础数据,定期出版专利公报,促进专利信息传播与利用。在专利申请公布或者公告前,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及有关人员对其内容负有保密责任。

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现更名为国家知识产权局,下同)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对符合法律规定的发明创造授予专利权。国家知识产权局是我国专利主管部门,也是唯一依法有权接收专利申请的受理机关。专利申请是知识产权局负责的。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六条 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 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专利权主管部门

根据《专利法》第三条的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全国的专利工作;统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依法授予专利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管理工作。”199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原中国专利局更名为国家知识产权局,成为国务院主管专利工作和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的直属机构。原中国专利局受理、审批、复审专利申请的工作和宣告专利权无效请求的审查工作,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委托其下属事业单位承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内负责专利管理工作。

专利申请主管部门

法律分析:(一)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管理全国的专利工作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依法授予专利权。主要职责包括:执行《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研究相关专利管理机关的执法职能,监督各项专利法律、法规的执行,对违法侵权行为进行处罚。(二)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技术专家和法律专家组成,受理专利的复审请求和专利权宣告无效请求。包括:(1)对不服专利局驳回申请和撤销或维持专利权的决定提出的复审请求进行复审(2)对无效宣告请求进行审理等。(三)地方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专利管理工作量大又有实际处理能力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设立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管理工作。包括: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处假冒他人专利、冒充专利行为解专利纠纷。(四)国家和地方国防专利机构。国家国防专利机构负责受理和审查国防专利申请。国务院国防科学技术工业主管部门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分别负责地方系统和军队系统的国防专利管理工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三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全国的专利工作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依法授予专利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管理工作。

法律分析:因专利权只有经过国家专利主管部门的审查之后才能获得,故要想获得专利权必须向专利主管部门申请。申请发明专利的具体程序如下:第一步:提交相关材料,相关材料如下:1、提交《发明专利请求书》,即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表示请求授予专利权的愿望。2、提交发明专利的《权利要求书》,即确定专利权保护的技术特征。3、提交发明专利的《说明书》及其摘要,即解释发明专利的技术特征及具体实施方案等。第二步、专利审查。首先,国家知识产权局对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如果提交的相关材料不符合要求,申请人可以进行补正。若初审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会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进行公布,但申请人也可以请求早日公布。最后就是对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应当自申请日起的3年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对申请进行实质审查,若实质审查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就向申请人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并予以登记和公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六条 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第三十四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第三十五条 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一)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管理全国的专利工作;统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依法授予专利权。主要职责包括:执行《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研究相关专利管理机关的执法职能,监督各项专利法律、法规的执行,对违法侵权行为进行处罚。(二)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技术专家和法律专家组成,受理专利的复审请求和专利权宣告无效请求。包括:(1)对不服专利局驳回申请和撤销或维持专利权的决定提出的复审请求进行复审;(2)对无效宣告请求进行审理等。(三)地方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专利管理工作量大又有实际处理能力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设立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管理工作。包括: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案件;查处假冒他人专利、冒充专利行为;调解专利纠纷。(四)国家和地方国防专利机构。国家国防专利机构负责受理和审查国防专利申请。国务院国防科学技术工业主管部门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分别负责地方系统和军队系统的国防专利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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