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能以专利权使用权。首先,专利使用权是专利资产评估的对象,是可以通过评估确定其货币价值的。其次,专利许可使用权是可以转让的。最后,专利使用权并未被法律法规所禁止出资,其出资是完全符合法律规定的。【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专利”是“专利权”的简称。专利权是可以用于出资或者增资的。专利权出资增资,要经过有资质的知识产权评估机构的评估、取得评估报告、根据报告的结论,到工商局办理出资或增资手续。国内1、2线大城市,知识产权出资的额度最多可以占到注册资本的70%--80%。现在工商局将注册资本实缴制改为认缴制,所以知识产权评估出资增资的意义正在消失。但是知识产权经过评估后,可以计入“无形资产”,这却是对企业的一个利好。
可以的。但最多不能超过公司资本的70%。,最好找个证券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以后准备上市的话,还需要复评! 专利出资入股流程一、专利出资入股流程。以专利出资入股,需要特定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专利作为一种知识产权,可以通过货币估价作为企业设立的一种出资形式,必须按照规定的流程办理。1、股东共同签订公司章程,约定彼此出资额和出资方式。2、由专利所有权人依法委托经财政部门批准设立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办理专利权变更登记及公告手续。3、工商登记时出具相应的评估报告,有关专家对评估报告的书面意见和评估机构的营业执照,专利权转移手续。4、外国合营者以工业产权或者专有技术作为出资,应当提交该工业产权或者专有技术的有关资料,包括专利证书或者商标注册证书的复制件、有效状况及其技术特性、实用价值、作价的计算根据、与中国合营者签订的作价协议等有关文件,作为合营合同的附件。二、专利出资入股若干问题。《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第七条 作为股东或者发起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由具有评估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后,由验资机构进行验资。 第八条 股东或者发起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股东或者发起人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财产出资的,应当符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有关规定。 股东或者发起人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第九条 股东或者发起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出资。专利权是知识产权,能够作为投资入股的客体,但专利申请权和专利实施权是否也属于知识产权,能否作为股东投资入股的客体,在实践中颇易引起争议。三、专利技术入股的认定。股东入股设立公司的程序是先由股东签订合同,制定章程,确定股东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股东一旦在合同和章程上签字,即受章程约束,必须履行章程规定的出资额度和出资方式的义务。以专利技术入股须对专利技术的价值进行评估,然后由专利权人依据设立公司的合同和章程到专利局办理专利权转移于被投资的公司的登记和公告手续,工商登记机关凭专利权转移的手续确定以专利技术入股的股东的完成股东投资义务的履行。但在实践中,有些工商登记机关并没有以专利权转移的登记与公告手续的完成作为专利技术入股的必备要件,而以股东与被投资的公司间转让专利权的合同作为专利权转移的依据,还有些以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方式作为专利技术入股手续完成的依据,这易引起股东形成投资义务是否履行的纠纷。四、专利实施权能否作为股东投资入股的客体专利实施权是派生于专利权的一种权利,它是专利权人通过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将专利实施的权利让渡给他人,由他人享有实施专利的权利。通常,被许可实施的人要支付对价才能取得专利实施权,正因为专利实施权有被专利权人让渡给他人的特性,而且以专利实施权入股在手续上比专利权入股简便,因此,以专利实施权作资入股也就成为较为普遍的经济现象。以专利实施权入股有几个显著特征:(1)股东与专利权人是同一的,专利权人变更,则股东也变更。(2)股东保留专利权,而让渡专利实施权给被投资的企业作为企业设立时的注册资本。股东有维护专利权的义务。(3)股东以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方式让渡专利实施权,专利实施权的内容由合同约定。可以约定普通许可方式的专利实施权,也可以以独占许可方式确定专利实施权的内容,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所指向的专利实施权转让不以登记和公告为要件。(4)专利权人让渡专利实施权可收取费用,而将应收取的费用作价入股,取得股东权。 (5)专利实施权不具有直接的排除他人侵权的效力,必须以专利权人即股东的行使损害赔偿权力才能实现其权益。由于专利实施权入股具有可操作性,又被人们理解为以专利技术入股。因此,其合法性较少引起怀疑,但是专利实施权成为股东投资入股的客体存在较大的法律瑕疵。
“我国《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以及3部外资法都明确了股东(合伙人)可以用知识产权(或技术)出资。但是,对于仅能以完整的“知识产权”,即所有权出资,还是也可以用“知识产权”的部分权利,如使用权出资,则该等法律语焉不详。 有人提出仅能以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出资,有人提出可以用知识产权的使用权出资,还有人提出使用权出资时仅限于独占许可使用权。笔者以为:使用权出资应属正当,且方式不限。
我国《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以及3部外资法都明确了股东(合伙人)可以用知识产权(或技术)出资。但是,对于仅能以完整的“知识产权”,即所有权出资,还是也可以用“知识产权”的部分权利,如使用权出资,则该等法律语焉不详。 有人提出仅能以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出资,有人提出可以用知识产权的使用权出资,还有人提出使用权出资时仅限于独占许可使用权。笔者以为:使用权出资应属正当,且方式不限。 我国《公司法》第27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了,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的出资方式。除了以货币出资的形式以外,还有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形式。非货币财产的种类非常丰富,比如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辨别非货币财产,能否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出资的关键评估指标有三点:第一,该非货币财产是否能以货币进行估价;第二,该非货币财产是否能依法转让;第三,法律、法规是否禁止以该非货币财产进行出资。如果一项非货币财产满足了上述的三个条件,那么该非货币财产就是可以作为入股出资的。专利使用权属于财产性权利,既可以进行评估作价,也能依法转让。同时,法律也并没有禁止以专利使用权进行出资,因此专利使用权是可以作为入股出资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出资方式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他人依法享有的专利权、商标权可以用来投资入股。股东除了可以用货币出资,还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出资,而专利权、商标权属于知识产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了,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的出资方式。除了以货币出资的形式以外,还有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形式。非货币财产的种类非常丰富,比如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辨别非货币财产,能否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出资的关键评估指标有三点:第一,该非货币财产是否能以货币进行估价;第二,该非货币财产是否能依法转让;第三,法律、法规是否禁止以该非货币财产进行出资。如果一项非货币财产满足了上述的三个条件,那么该非货币财产就是可以作为入股出资的。专利使用权属于财产性权利,既可以进行评估作价,也能依法转让。同时,法律也并没有禁止以专利使用权进行出资,因此专利使用权是可以作为入股出资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出资方式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如果专利可以为企业带来市场,价值专利使用权是可以作为技术入股的。
公司法规定:商标权 专利技术 非专利技术 软件著作权 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可以作为出资。评估主要分为三个环节:第一:确定评估内容及评估目的。第二:收集整理技术评估资料清单。第三:撰写报告 评定审核 递交报告。费用参考国家1992年625文件协商收取
百度下必须做评估,专利权评估是根据特定目的,遵循公允、法定标准和规程,运用适当方法,对专利权进行确认、计价和报告,为资产业务提供价值尺度的行为。拥有评估报告才能公允的作价。你可以试试这个线上评估的方法,打开支付宝,首页搜索:跑政通,或者微信小程序搜索跑政通,进入这个政务小程序后,找到评估报告的服务,点击进入,填写地址和企业信息,就可以快速在线办理了。里面有很多的事务所入驻,线上办理很方便。
依据具体专利项目而定,普通按市场法评估,评估值的1-5%
新公司法第27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需要做评估;出资比例已取消限制,理论100%可以实缴。自己注册公司可以100%出资实缴;如果合伙或者投资入股,建议至少占比37%以上,要享有重大事项一票否决权。
这个没有固定的要求,就看你们双方怎么协调了。
法律分析:专利作价入股的意思是指专利权人将专利权作为资本入股,由此获得股权收入的经营方式。接受专利权人将专利权作价入股也属于这种经营方式,以这种方式经营专利时首先需要对专利权的价值作出合理的评估。对作为出资的知识产权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1、可以用货币估价;2、可以依法转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一、专利出资是否可行有没有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专利作为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适用以上规定。二、专利出资可以占注册资本多少比例?2014年3月1日起施行的《公司登记管理办法》,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以及货币出资比例,从法律层面进一步保障和促进了专利出资的实施。这也就意味着专利出资的比例不再受限,最高可达到注册资本的100%三、专利出资是否需要做专利评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七条: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根据以上规定作为出资物的专利必须聘请专业的资产评估机构对于专利价值进行评估。四、专利出资的整个流程是什么?一般来说,专利出资需经过评估、所有权转移、验资几个程序。专利评估无形资产出资时应需要由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价值评估。评估一般首选“收益法”。收益法常用指标有收益额、收益期限和折现率。收益额是指由无形资产直接带来的未来的超额收益。收益期限是指无形资产具有的实现超额收益能力的时间。 办理财产转移手续对于专利出资,根据公司法,应办理财产转移手续,即需将专利所有权属由股东变更为公司。 验资目前全国有部分地区不需要进行验资,具体要求可以咨询当地主管工商部门4、办理工商变更手续五、专利出资入股后账务上怎么处理?收到投资者的一项专利权,根据专利权的评估价值,应作分录:借:无形资产——专利权贷:实收资本入账后的专利可以根据评估值进行计提摊销六、专利出资的好处和作用有哪些?1、满足工商注册的要求、满足招投标项目对于公司实缴注册资本的要求2、减少货币资金的占用,加快知识产权的转化速度3、实现企业低成本扩张,节省货币资金的占有从而有利于企业生产经营4、激励技术骨干研发创新热情5、无形资产出资后按照评估值入账后可以进行摊销进而节省企业所得税,达到合理避税的作用。
新公司法第27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需要做评估;出资比例已取消限制,理论100%可以实缴。自己注册公司可以100%出资实缴;如果合伙或者投资入股,建议至少占比37%以上,要享有重大事项一票否决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