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专利是申请人就一项发明创造在《专利合作条约》(简称PCT)缔约国获得专利保护时,按照规定的程序向某一缔约国的专利主管部门提出的专利申请。
严格来说,并没有“国际专利”这个概念,因为专利具有地域性,它是分国家/地区的,因此会有中国专利、美国专利、欧洲专利等国家/地区专利的说法。目前,对于国际专利通常可以有两种理解:狭义的理解是,把国际专利理解成“PCT国际申请”,即PCT国际专利申请;而广义上,则可以把国际专利理解成“国外专利”。PCT是专利合作条约(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的简称,是在专利领域进行合作的国际性条约。其目的是为解决就同一发明创造向多个国家申请专利时,减少申请人和各个专利局的重复劳动。在此背景下,《专利合作条约》(PCT)于1970年6月在华盛顿签订,1978年1月生效,同年6月实施。我国于1994年1月1日加入PCT,同时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作为受理局、国际检索单位、国际初步审查单位,接受中国公民、居民、单位提出的PCT国际申请。截至2017年3月,PCT成员国增加至152个。PCT不是一种专利类型,而是一种专利申请途径,因此,比较正确的说法应该是“通过PCT途径申请专利”,即专利的PCT申请。因为PCT申请分为国际阶段和国家阶段两个阶段,故国际阶段又经常称“PCT国际申请”。所以若需要申请国外专利,可以选择通过巴黎公约直接进入或者通过PCT途径进入。详细可查看了解PCT专利和国际专利的区别
国际申请是指依据《专利合作条约》提出的申请,简称PCT申请。PCT是专利合作条约(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的简称,是在专利领域进行合作的一个国际性条约。其目的是为解决就同一发明创造向多个国家申请专利时,减少申请人和各个专利局在时间,财力和人力方面的负担和重复劳动。PCT条约现有成员国150个本国专利机关。该条约成员国的任何居民或者国民只需向受理国际专利申请的本国专利机关提出一次申请,该国际申请的效力与申请人分别就每个国家提出专利保护申请的效力完全相同。
先申请国内专利,然后在PCT的话是32个月,进入实审。如果直接申请巴黎公约12个月进入实审。
专利:专利权的简称,是发明创造人或其权利受让人对特定的发明创造在一定期限内依法享有的独占实施的权利,是知识产权的一种。在中国,专利分为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获得专利授权后,专利权人可以禁止他人非法使用专利权人的专利。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自申请日起计算。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自申请日起计算。(详见2008 年12 月27 日修订的《专利法》第2 条、第42 条)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自申请日起计算。专利权具有如下法律特征:1、具有独占性 2、具有时间性 3、具有地域性凡是产品、方法计算机软件、化学产品、工艺、方法等一般都申请发明专利;凡是产品的形状、产品的构造、产品的形状和构造一般都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凡是产品形状、产品图案、产品形状和图案的结合、产品色彩和形状的结合、产品色彩和图案的结合、产品色彩、形状、图案的结合一般都可以申请外观专利。专利的优势:1、提升市场竞争力; 2、增强企业资质。申请高新企业及政府资金,专利是有利的竞争因素; 3、授权许可。如果专利劝人申请的专利技术处于行业领先地位且有较大的市场应用。那么可以授权给其他同类企业使用专利技术,从中收取合理的专利许可费用; 4、侵权赔偿。如果其他企业使用了未经专利权人许可的技术,那么专利权人有权对其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权行为并要求支付经济损失等等了解更多专利知识,这里有份详细攻略!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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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国际专利,只有国际专利申请,称为PCT申请。该申请可以在某一国的专利局提出,在国际公布后,可以选择进入哪些国家的国家阶段。具体授权与否,是申请进入的国家根据自己本国的专利法来进行审查的。获得的专利权也是各个进入的国家的本国专利权。PCT申请只是说不用申请人跑到各国都申请一次而已。 比如你在中国申请了专利,公开前,美国有人生产了这个产品,你是不能告他的。因为你并没有在美国申请获得保护。如果你的是PCT申请,在日后选择进入美国的国家阶段,并且最终获得了美国的专利权,那你是可以根据这个专利权告他的。
是通过PCT申请的发明专利。PCT是《专利合作条约》(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的英文缩写,是有关专利的国际条约。根据PCT的规定,专利申请人可以通过PCT途径递交国际专利申请,向多个国家申请专利。百度百科——PCT专利申请_chLIG8CszvfWgMbypgftJAE1-1xhD70ptVnjkQIXTYZsXWhIkqBcmE5d4Lbx2sY8LkkAQvWDo3rYGrAIDhQn9717q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合作条约简介_html
专利(patent),从字面上是指专有的权利和利益。“专利”一词来源于拉丁语Litterae patentes,意为公开的信件或公共文献,是中世纪的君主用来颁布某种特权的证明,后来指英国国王亲自签署的独占权利证书。
正如大多数人看到的,pct有有很多的优势,但是也不要忽略了pct的最大的弊端:中心打击原则自该专利国际注册之日起的5年内,专利基础注册或基础申请与国际注册的关系是相互依附的。由于该专利在原属国的专利基础注册被撤销、或宣布无效,或该专利在原属国的基础申请被驳回,它在其他被指定缔约方的保护也因此不再具有效力。这就是我们所说的“中心打击原则”。
PCT为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专利合作协定)的简写。从名称上可以看出,专利合作条约是专利领域的一项国际合作条约。自采用巴黎公约以来,它被认为是该领域进行国际合作最具有意义的进步标志。但是,它主要涉及专利申请的提交,检索及审查以及其中包括的技术信息的传播的合作性和合理性的一个条约。PCT不对“国际专利授权”:授予专利的任务和责任仍然只能由寻求专利保护的各个国家的专利局或行使其职权的机构掌握。PCT并非与巴黎公约竞争,事实上是其补充。的确,它是在巴黎公约下只对巴黎公约成员国开放的一个特殊协议。扩展资料:PCT的主要目的在于,简化以前确立的在几个国家申请发明专利保护的方法,使其更为有效和经济,并有益于专利体系的用户和负有对该体系行使管理职权的专利局。在引进PCT体系前,在几个国家保护发明的唯一方法是向每一个国家单独提交申请;这些申请由于每一个要单独处理,因此,每一个国家的申请和审查都要重复。为达到其应有的目的,PCT提出:建立一种国际体系,从而使以一种语言在一个专利局(受理局)提出的一件专利申请(国际申请)在申请人在其申请中(指定)的每一个PCT成员国都有效;可以由一个专利局,即受理局对国际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对国际申请进行国际检索,并出具检索报告说明相关的现有技术(与过去的发明相关的已出版的专利文献),在决定该发明是否具有专利性时可以参考该报告;该检索报告应首先送达申请人,然后公布;对国际申请及其相关的国际检索报告,进行统一的国际公布并将其传送给指定局。提供对国际申请进行国际初步审查的选择,供专利局决定是否授予专利权,并为申请人提供一份包含所要求保护的发明是否满足专利性国际标准的观点的报告。参考资料:百度百科-P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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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C的现实作用1、传统作用的延续在《IPC使用指南》中指出:IPC是使各国专利文献获得统一分类的一种工具。借助这种国际统一的专利文献分类系统,可以为各专利局及其他用户建立一种有效的专利文献检索工具,从而对专利申请的新颖性和创造性作出评估。在信息服务方面,IPC还有以下作用:(a)利用分类表编排专利文献,可以使用户方便地从中获得技术上和法律上的信息;(b)作为对专利信息用户进行选择性报导的基础;(c)作为对某一个技术领域进行现有技术水平调研的基础;(d)作为进行工业产权统计工作的基础,从而对各个领域的技术发展状况做出评价。另外,IPC还是各专利局进行审查管理和统计的工具。2、作为实现计算机智能化分类的工具无庸讳言,IPC是基于纸件专利文献和信息技术还不够发达的历史条件下的产物。在其发展过程中的一些方针和原则,以今天的眼光看似乎有点过时。但看问题要看本质,IPC的本质是一种分类导航式索引系统,该系统的应用就是对专利文献进行标引。在信息技术高度发展的今天,一种已经经受实践检验的索引系统对于信息技术的应用仍有其不可或缺的现实意义。对于智能化分类而言,其基本解决方案是将IPC改造成一种可机读的“电子版”。这种可机读的电子版,实际上是一个以IPC作为树结构框架的电子语言表达表,既将IPC现行的技术术语词汇加自然语言或短语的描述方式改造成用技术术语词汇、关系词汇、以及词与词之间关系组配和逻辑关系表达的描述方式。通过计算机编程,对编码申请说明书八大部分中的技术术语词汇(包括同义词)、关系词汇(包括动词、介词等)等进行词频统计、位置统计和关系统计,对词与词之间关系组配和逻辑关系表达进行分析判断,通过加权统计和垃圾处理,最终按与IPC电子版的相关程度列出分类位置。所列出的分类可以是几个,也可以是十几个。因为,这时我们已不简单地把它们看作传统意义上的主分类、副分类,而是将它们当作对申请案的标引来使用,进而为下一步的专利文献智能化检索创造条件。如上文所说,这种改革将是对IPC的结构性改革,难度较大、工作量也相当可观,但一旦建成,意义将十分重大。届时,在专利审查流程上将不需要专门的分类审查员去完成对申请案的人工分类,需要做的事情将主要集中在由若干分类专家在流程外通过收集反馈意见,研究电子表的改进,丰富电子表的内涵等来维护这个电子语言表达表。处理分类纠纷的工作还是放在审查部门,只是要将纠纷处理结果汇总到专家手中即可。此项工作也许会有一条较长的路要走,但笔者认为,专利申请的智能化分类最有可能成为实现专利智能化审查的先驱。3、可作为实现计算机智能检索的重要工具 作为另一个IPC待开发的领域是借助IPC实现计算机智能化检索,包括智能化确定或扩展检索领域,智能化分析、取舍检索记录等。计算机智能检索是目前信息技术业的追求目标之一,也是我局改进中国专利检索系统的努力方向。实现中文专利文献的智能检索可以从根本上解决查全率和查准率问题,从而达到提高审查效率和改进审查质量的目的。要解决智能化检索问题,从软硬件条件分析,似乎都不存在太大问题。目前也有一些商业检索系统初步实现了基于同义词表的智能检索,但碍于先天不足,往往失于泛泛,不适用于专利文献检索。笔者认为使专利文献智能化检索停留在纸面上的主要原因是确定实现智能化检索的技术方案及为实现技术方案需要完成的大量基础性工作。从技术解决方案角度观察,单纯的全文自由词检索和单纯的人工标引或自动分词标引都不能彻底解决专利文献检索问题。因为,中文是以字与字的组合所构成的词作为文字描述单元的,所以造成更多的不确定性。检索一般通用文字,问题也许还不突出。但检索包罗万象的专利文献,显得能力不足。利用IPC进行检索,则可以弥补上述检索的不足。因为IPC是按照科学的分类方法,将具有相同属性的技术主题分入同一类号。在同一类号下,不仅仅可以查找到与发明相同的主题,还可以查找到相似的技术方案。另外,虽然目前许多数据库对其源数据进行了很好的加工,例如进行深度标引,但是其标引也是有一定的原则的,对过于普通的词汇,则一般不作标引。如果采用专利分类作为标引表示,则不仅可以包括这些词汇,还可以从技术内涵上涵盖专利文献的技术特征、技术主题、甚至技术方案。因此必须采用字、词加分类标引的组合检索模式才能解决中文智能化检索问题(人工标引可以保留,但应作为辅助手段,专门针对某些特殊领域做深度标引和源数据的改进提升)。为此,我们可以在两个方面发挥IPC的作用。其一,除了需要采用全文检索技术外,对于词的检索,必须建立一套词表,其中包括同义词表。而IPC及与之配套的《关键词索引》可以成为生产所说的词表的基本框架工具。从某种程度上说,专利局有条件成为中文科技领域同义词库的基本生产基地。这种词表可能具有这样的特征:与每个行业所使用的词表相比,该词表可能都不是最好或最流行的,但与所有行业相比没有比它更好或更流行的。其二,上文提到的电子语言版IPC,以及所确定的分类标引,是丰富检索的重要手段,并将作为一条现实途径,在专利文献的智能化检索中得到应用。利用IPC的领域划分、分类系统、和位置关系可以帮助我们进行智能化检索。如,我们仅在检索式中输入一个主分类或一个技术领域名称,甚至一个关键词,智能化检索系统就能够自动在相关范围内完成检索,得到你希望但并未完整表达,而是通过计算机人工智能模拟分析、确定、整合的检索要求,从海量数据库中提取您所期望的检索记录。
1、第一分册——人类生活需要(农、轻、医);2、第二分册——作业、运输;3、第三分册——化学、冶金;4、第四分册——纺织、造纸;5、第五分册——固定建筑物;6、第六分册——机械工程、照明、加热、武器、爆破;7、第七分册——物理;8、第八分册——电学。扩展资料:IPC分类表分类表定义了五个分类原则:1、总体分类一些技术主题应尽可能地作为一个整体进行分类,而不是将其单独分类。2、功能分类根据功能分类,将技术主题划分为功能分类岗位;如果分类表中不存在功能分类位置,则应将其分类为相应的应用分类位置。3、应用类别部分技术课题根据应用类别划分为应用分类岗位;如果在分类表中不存在应用分类位置,则将其归类到相应的职能分类位置。4、既有功能分类又有应用分类一些技术主题分为功能分类和应用分类。如果分类表中不存在功能分类位置,则只分类为应用分类位置。如果分类表中没有应用分类位置,则只对功能分类位置进行分类。5、独立请求权的分类和请求权的由来。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际专利分类表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际专利分类表(IPC分类)
A部-人类生活必需(农、轻、医) B部-作业、运输 C部-化学、冶金 D部-纺织、造纸 E部-固定建筑物(建筑、采矿) F部-机械工程 G部-物理 H部-电学
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网页链接申请专利应当提交哪些申请文件(1)申请发明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发明专利请求书、说明书摘要(必要时应当提交摘要附图)、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必要时应当提交说明书附图)。涉及氨基酸或者核苷酸序列的发明专利申请,说明书中应当包括该序列表,把该序列表作为说明书的一个单独部分提交,并单独编写页码,同时还应提交符合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以下简称专利局)规定的记载有该序列表的光盘或软盘。依赖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申请人应当在请求书中对遗传资源的来源予以说明,并填写遗传资源来源披露登记表,写明该遗传资源的直接来源和原始来源。申请人无法说明原始来源的,应当陈述理由。(2)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说明书摘要及其摘要附图、权利要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3)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书、图片或者照片(要求保护色彩的,应当提交彩色图片或者照片)以及对该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