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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专利局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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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专利局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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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特知识产权:什么是欧洲专利?包含哪些国家?  专利是一项法定权利,授予其持有人在特定国家和特定时期内的权利,以防止第三方未经授权而将其用于商业目的。欧洲专利是欧洲通过《欧洲专利公约》建立了单一申请的单一欧洲授予专利程序,并建立了统一的实体专利法体系,旨在为缔约国的发明提供更容易,更便宜和更强大的保护。  欧洲专利包含了38个缔约国:  38个缔约国为:阿尔巴尼亚,奥地利,比利时,保加利亚,塞浦路斯,克罗地亚,捷克共和国,丹麦,爱沙尼亚,芬兰,前南斯拉夫的马其顿共和国,法国,德国,希腊,匈牙利,冰岛,爱尔兰,意大利,拉脱维亚,列支敦士登,立陶宛,卢森堡,马耳他,摩纳哥,荷兰,挪威,波兰,葡萄牙,罗马尼亚,圣马力诺,塞尔维亚,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西班牙,瑞典,瑞士,土耳其和英国。

欧洲专利局国际标准代码

从保护范围来讲,欧洲专利一定在德国有效,而德国专利只在德国境内有效。德国商标专利局和欧专局的关系是一个从属关系,但是不是同一个机构,欧洲专利可以转为德国专利,反过来也行。从申请成本来看,德国专利比欧洲专利的申请成本更低。但由于德国实际上是欧盟的一部分,现在的技术和产品等进入德国也实际上等同于进入其他加入欧盟的欧洲国家,所以实际上申请欧洲专利会更好。另外,如果产品仅仅只是外观需要保护的话,可以考虑只申请欧盟外观设计,也是一种知识产权的保护机制,更便宜也不需要等很久的时间,几天就下证。

1、审查机关不同: 欧洲专利(EP)由欧洲专利局审查并授权,德国专利(DE)由德国专利局审查并授权。2、专利有效范围不同:欧洲专利(EP)在在欧盟成员国内有效,德国专利(DE)只在德国有效。3、法律效力不同,欧洲专利(EP)需要在欧盟成员国内履行延伸手续后生效,而德国专利(DE)在授权后就在德国有效。

欧洲专利局是一个大多欧洲国家都参加了的专利组织,在欧专局获得授权之后,直接在德国履行登记等手续便可以获得德国专利。但是如果仅仅在德国申请了专利的话,无法在欧专局获得专利授权。

欧洲专利文献代码

“欧洲专利号的末尾都紧邻有一个大写字母表示的编号,”这个字母是文献种类标识代码。 欧洲专利说明书的类型有: 欧洲专利申请说明书(European Patent Applications),文献种类标识代码A 这是一种自欧洲专利申请日(或优先权日)起满18 个月内未经实质审查,也尚未授予专利权的专利申请说明书,1978 年开始出版。 欧洲专利公约规定,对专利申请经形式审查后进行专利检索,即对发明的新颖性和创造性作必要的调查。因而公开出版的全部欧洲专利申请说明书都应附有检索报告。检索报告通常作为欧洲专利申请说明书的一部分与其一起出版,当不能与欧洲专利申请说明书一起出版时则单独出版。为了表明所出版的欧洲专利申请说明书是否同时附有检索报告,在文献种类标识代码A 后加注一位阿拉伯数字,其意义分别表示为: A1——附有检索报告的欧洲专利申请说明书; A2——未附检索报告的欧洲专利申请说明书; A3——单独出版的检索报告; A4——对国际申请检索报告所作的补充检索报告。 此外,还有两种经过修正的欧洲专利申请说明书,在文献种类标识代码A 后分别加注一位阿拉伯数字8 或9 表示: A8——专利申请说明书的更正扉页; A9——专利申请说明书的全文再版。 欧洲专利说明书(European Patent Specification),文献种类标识代码B 欧洲专利申请人应在检索报告公布之日起6 个月内提出实质审查请求。经实质审查合格,即公告授权,出版欧洲专利说明书,文献种类标识代码B1。自授权公告日起9 个月内任何人可以提出异议,专利说明书经修改后再公告一次,出版新的欧洲专利说明书,文献种类标识代码B2。欧洲专利说明书自1980 年开始出版。 此外,也有两种经过修正的欧洲专利说明书,在文献种类标识代码B 后分别加注一位阿拉伯数字8 或9 表示,其意义为: B8——专利说明书的更正扉页; B9——专利说明书的全文再版。

A-发明U-实用新型S-外观网上资源,抄录如下:发明专利文献种类标识代码 A -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说明书 A8 -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说明书(扉页再版) A9 -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说明书(全文再版) B - 发明专利说明书 B8 - 发明专利说明书(扉页再版) B9 - 发明专利说明书(全文再版) C1-C7 - 发明专利权部分无效宣告的公告 实用新型专利文献种类标识代码 U - 实用新型专利说明书 U8 - 实用新型专利说明书(扉页再版) U9 - 实用新型专利说明书(全文再版) Y1-Y7 - 实用新型专利权部分无效宣告的公告 外观设计专利文献种类标识代码 S - 外观设计专利授权公告 S9 - 外观设计专利授权公告(全部再版) S1-S7 - 外观设计专利权部分无效宣告的公告S8 - 预留给外观设计专利授权公告单行本的扉页再版

A、U、S为专利文献种类代码,其中,A代表发明专利公开(发明专利授权是B),U代表实用新型授权,S代表外观设计授权。

专利国别代码欧洲

英国专利号格式:“GB(或EP)+7位数字”。美国专利号格式:专利申请公开号或审定授权号,申请公开号格式为4位年份+序列号组成,例如:20060100198,20050158320。审定授权号格式由1-7位数字组成,例如:5575155,0123456。不加类别代码。中国专利号格式:1、中国专利申请号,不加前缀CN,可以省略小数点后数字。2、中国专利公开( 公告)号,含前缀CN,不加最后一位类别码字母。欧洲专利号格式:专利国别代码+数字编号,例如WO03075629、US6831838。数字编号不足7位加0补充,类别代码可省略。

欧洲专利局专利

欧洲专利的概念根据《欧洲专利公约》授予的专利称为欧洲专利,它是授予具有工业实用性、绝对新颖性和创造性的发明。欧洲专利通过欧洲专利局(EPO)提交申请,申请人可以请求授予欧洲专利权对一个或数个缔约国有效。 欧洲专利受保护的国家在每一个生效的国家,欧洲专利与国内专利主管部门授权的国内专利具有相同的效力,根据国内法获得保护。目前,欧洲专利可在38个缔约国、2个延伸国、2个生效国生效。(1)缔约国(38个):阿尔巴尼亚,奥地利,比利时,保加利亚,克罗地亚,塞浦路斯,捷克共和国,丹麦,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匈牙利,冰岛,爱尔兰,意大利,拉脱维亚,列支敦士登*,立陶宛,卢森堡,马耳他,摩纳哥,前南斯拉夫的马其顿共和国,荷兰,挪威,波兰,葡萄牙,罗马尼亚,圣马里诺,塞尔维亚,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西班牙,瑞典,瑞士*,土耳其,英国。注*:瑞士和列支敦士登只能同时指定。(2)延伸国(2个):波斯尼亚-黑塞哥维亚,黑山。(3)生效国(2个):摩洛哥,摩尔多瓦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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