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学憩园是山西大学后勤管理中心下属的报社,几乎全是学生在运作,资金来源为其党委拨款
为保证社联及各学生社团健康有序运转,遵照国务院、教育部、团中央关于社会团体的相关条例,依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山西省学生联合会章程》、《山西大学学生守则》中关于学生社团和学生活动的规定,特制定《山西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以下简称“章程”)。本章程共分六章三十七条,第一章是总则;第二章是会员单位;第三章是组织机构;第四章是职权;第五章是义务;第六章是附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山西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成立于2002年10月,是基于全校学生社团,以促进学生社团工作的健康发展为宗旨,是学生社团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最高决策机构。第二条 学生社团联合会的基本工作:对学生社团总体工作给与指导、建议,社团活动可行性的审核权;对社团管理工作的监督权;社团申请成立、注销的审核权;在遵守国家法律、学校规定的前提下,维护广大社团及社员的正当利益,帮助社团解决实际困难;在社团活动方面对校党委、校团委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第三条 社联定期召开例会向社团通报情况,听取学生社团和会员的意见,并积极研究和解决;学生社团必须及时、如实向社联汇报工作,服从社联的领导,配合社联的工作。第四条 山西大学范围内的各学生社团组织所制定的一切规章、条例和决定都需以此为基础,并不得与《山西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相抵触。第二章 会员单位第五条 学生社团联合会的会员单位包括:在山大社联正式注册的各类学生社团、各院属社团。会员单位享有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第六条 会员单位享有以下权利:(一)享有平等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对社联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三)对社团管理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意见与建议,要求社联向校党委、校团委如实反映的权利;(四)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要求社联给予维护的权利;(五)参加关于社团工作会议讨论的权利;(六)在社团管理和活动中向社联提出合理帮助要求的权利 ;(七)在社联失职情况下,可以向社联上级机构提出投诉的权利。第七条 会员单位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公德和校园文明,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二)遵守本章程,执行社联决议,参加社联活动;(三)积极参加民主管理,努力完成学生社团工作任务;(四)维护社联及山大社团的荣誉和利益。(五)各学生社团需在每年指定时间,向社联缴纳社团注册费和网络维护费。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八条 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第九条 本会由主席团及各部组成第十条 职能机构组织机构示意图 部门 职位 人员 主席团 山西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 张鲜玉 山西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副主席兼共青团山西大学委员会学生社团联合会直属总支部书记 尚勇 山西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副主席兼共青团山西大学委员会学生社团联合会直属总支部副书记 王梦珠 山西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副主席 张少波 山西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副主席 吉晨晓 山西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副主席兼共青团山西大学委员会学生社团联合会直属总支部副书记 张译心 山西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副主席兼共青团山西大学委员会学生社团联合会直属总支部副书记 刘凯娟 山西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副主席 秦浩 山西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副主席 韩爽 山西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副主席兼共青团山西大学委员会学生社团联合会直属总支部副书记 武琛 山西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副主席 孙娇芊 坞城校区 大关东校区 秘书处 部长 温家傲 副部长 马娇 侯宇华 组织部 部长 张桂云 副部长 王洁、李宁宁 宣传部 副部长 王迪 张力文 监管部 部长 蔡坤政 副部长 宋乔 赵旭、武明格 信息部 部长 马一驰 副部长 解颖 聂诚骁、王兆煜 活动部 部长 梁雨菲 副部长 田凯 李森 公关部 部长 李玥 副部长 牛雄 李容、张帅 财务部 部长 施美彤 副部长 牛瑜琦 张卫峰、赵华宇 权益部 部长 隋佳毅 副部长 顾建文 社团研究发展中心 部长 王娜娜 副部长 董斌斌、曲博轩 程戈威 学习部 部长 季明 副部长 郭俊杰 主席团: 学生社团联合会最高决策及领导机构,负责全面工作并定期向上级部门汇报。负责分配、指导和监督各部门工作。 秘书处:综合协调各部工作,上传下达,负责会议组织、信息通知、印章保管、文书起草和社团活动报送审批。组织部:监督与指导社团人事工作,负责社团的注册、合并与注销,定期开展“推优”入党、社团考核、评优工作。宣传部:负责社联对内、对外常规宣传,承担各类活动的宣传策划并制定宣传方案,审批、管理宣传用品。监管部:负责管理、监督社团日常运作情况,开展社团工作违章检查,评价、备案社团活动开展情况并提出意见与建议。信息部:负责加强网络安全建设,承担网络信息平台的维护与更新以及新闻采编工作,开展网络宣传,引导网络舆论。活动部:负责各类活动的策划与开展,组织、协调社团文体活动,提升社团活动品质,策划、举办社团文化节。外联部:负责开展对外交流,承担各类公关工作,筹集活动资金和赞助,为社团活动提供必要的赞助信息。财务部:负责财务管理、资金调配、收缴社团注册及管理费、审查活动预算,规范社团财务使用,定期公布财务账单。权益部:协调、解决社团权益纠纷,开展社团维权、会员学分认证、基金申请等工作。同时,建立投诉中心,接受学生投诉。社团发展研究中心:负责开展社团理论调研、社团精英培训、学生社团论坛等工作。经常开展调查研究,引导社团开展活动,对社团发展建言献策,提供智力支持。第十一条 社联由全校社团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主席团由社联各部代表及社团负责人选举产生。候选人需从事社联、社团工作一年以上,任职期间工作良好,评选资格及候选人名单由上届社联主席团审核并公布。当选的主席团成员原则上不能在学生社团中担任任何性质职务。社联各部部长、副部长由主席团提名,经社联全体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第十二条 社联采取主席负责制,主席对社联及社团代表大会负责。当主席因故不能行使职权时,由主席委托副主席代行主席职权处理社联日常工作。第十三条 社联工作人员因故不能继续参加工作可由本人书面提出辞职申请,经社联主席团讨论同意,报请校团委批示。社联人员工作出现严重失职时,经社联主席团讨论通过并报请校团委同意,可予以除名。第十四条 社联人员辞职或被除名后,空缺职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选。由社联主席团提名候选人并准备其详细材料,报请团委审核,团委审核通过后在社团代表大会上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在全校公布。第十五条 每届学生社团联合会任期一年,每年十二月左右举行换届选举。第四章 职 权第十六条 社联定期组织召开社团负责人大会,如遇重大事件(社团活动月、社团招新等)或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第十七条 各会员单位在举行面向全校或社会的大型活动需邀请校外人员在学校进行学术、交流等活动时,需向社联递交活动申请及活动方案,经社联同意后方可举行活动。第十八条 学生社团在其章程、制度允许的范围内可开展活动,但遇到活动问题(如:时间或地点等冲突)及重大事件时,需及时上报社联,并服从其协调、管理及决定。第十九条 社联有权对各社团的会费及赞助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第二十条 社联主席团成员每学期需参加其分管各社团的例会或活动一次以上,并给出必要的意见和建议;各主席团成员每学期召开分管社团负责人会议一次以上。第二十一条 社联成员对社联做出的决议有不同意见时,有保留和申诉的权利,但在决议有效期内必须严格执行。第二十二条 社联二分之一以上成员提议可以召开社联全体大会讨论修改《山西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条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生效。第二十三条 社联负责学生社团的申请成立,对于申请成立的学生社团,社联应严格审查申请人资格、申请材料等,对符合条件的半个月内安排其过会,提出建议和指导意见,修改后的申请材料须一周内交分管主席,逾期不交视为放弃申请。第二十四条 社联有考核、注销会员单位的职责。社联定期对会员单位进行考核,对管理混乱、财务不清、社员反映强烈以及严重违反本章程和《山西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条例》的社团,经由社联全体大会表决通过,社联有权按规定启动社团注销程序,注销该单位。第五章 义 务第二十五条 社联成员有遵守本章程及社联决议的义务。第二十六条 原则上社联需在每周固定时间在社联办公室召开社联全体大会;在每月最后一周召开社团负责人大会。第二十七条 社联成员应维护社联和各社团的荣誉,应与侵害学生社团利益的行为做斗争。第二十八条 社联在讨论产生决议时,须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确保公开、公正、公平。第二十九条 社联成员须以身作则,认真执行《山西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条例》,并须按时参加会议,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到会应事先以书面形式请假。第三十条 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社联成员应积极完成主席团交给的各项任务,并为学生社团的发展献计献策。第三十一条 社联应经常主动与各学生社团联系,了解学生社团发展动态,对学生社团监督扶持,帮助学生社团发展进步。第三十二条 学生社团须如实向社联反映学生社团存在的问题和会员的意见,并积极提供解决方案。第三十三条 社联应积极主动与各校社联联系,相互交流社团管理经验,为该校社团的校际交流和活动提供帮助。第六章 附 则第三十四条 社联三分之二以上常成员提议可以召开社团代表大会讨论修改本章程,三分之二以上与会代表同意方可通过。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中其它未尽事宜,由社联成员大会商讨解决。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山西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行。
为保证社联及各学生社团健康有序运转,遵照国务院、教育部、团中央关于社会团体的相关条例,依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山西省学生联合会章程》、《山西大学学生守则》中关于学生社团和学生活动的规定,特制定《山西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以下简称“章程”)。本章程共分六章三十七条,第一章是总则;第二章是会员单位;第三章是组织机构;第四章是职权;第五章是义务;第六章是附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山西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成立于2002年10月,是基于全校学生社团,以促进学生社团工作的健康发展为宗旨,是学生社团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最高决策机构。第二条 学生社团联合会的基本工作:对学生社团总体工作给与指导、建议,社团活动可行性的审核权;对社团管理工作的监督权;社团申请成立、注销的审核权;在遵守国家法律、学校规定的前提下,维护广大社团及社员的正当利益,帮助社团解决实际困难;在社团活动方面对校党委、校团委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第三条 社联定期召开例会向社团通报情况,听取学生社团和会员的意见,并积极研究和解决;学生社团必须及时、如实向社联汇报工作,服从社联的领导,配合社联的工作。第四条 山西大学范围内的各学生社团组织所制定的一切规章、条例和决定都需以此为基础,并不得与《山西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相抵触。第二章 会员单位第五条 学生社团联合会的会员单位包括:在山大社联正式注册的各类学生社团、各院属社团。会员单位享有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第六条 会员单位享有以下权利:(一)享有平等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对社联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三)对社团管理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意见与建议,要求社联向校党委、校团委如实反映的权利;(四)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要求社联给予维护的权利;(五)参加关于社团工作会议讨论的权利;(六)在社团管理和活动中向社联提出合理帮助要求的权利 ;(七)在社联失职情况下,可以向社联上级机构提出投诉的权利。第七条 会员单位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公德和校园文明,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二)遵守本章程,执行社联决议,参加社联活动;(三)积极参加民主管理,努力完成学生社团工作任务;(四)维护社联及山大社团的荣誉和利益。(五)各学生社团需在每年指定时间,向社联缴纳社团注册费和网络维护费。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八条 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第九条 本会由主席团及各部组成第十条 职能机构组织机构示意图 部门 职位 人员 主席团 山西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 张鲜玉 山西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副主席兼共青团山西大学委员会学生社团联合会直属总支部书记 尚勇 山西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副主席兼共青团山西大学委员会学生社团联合会直属总支部副书记 王梦珠 山西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副主席 张少波 山西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副主席 吉晨晓 山西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副主席兼共青团山西大学委员会学生社团联合会直属总支部副书记 张译心 山西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副主席兼共青团山西大学委员会学生社团联合会直属总支部副书记 刘凯娟 山西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副主席 秦浩 山西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副主席 韩爽 山西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副主席兼共青团山西大学委员会学生社团联合会直属总支部副书记 武琛 山西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副主席 孙娇芊 坞城校区 大关东校区 秘书处 部长 温家傲 副部长 马娇 侯宇华 组织部 部长 张桂云 副部长 王洁、李宁宁 宣传部 副部长 王迪 张力文 监管部 部长 蔡坤政 副部长 宋乔 赵旭、武明格 信息部 部长 马一驰 副部长 解颖 聂诚骁、王兆煜 活动部 部长 梁雨菲 副部长 田凯 李森 公关部 部长 李玥 副部长 牛雄 李容、张帅 财务部 部长 施美彤 副部长 牛瑜琦 张卫峰、赵华宇 权益部 部长 隋佳毅 副部长 顾建文 社团研究发展中心 部长 王娜娜 副部长 董斌斌、曲博轩 程戈威 学习部 部长 季明 副部长 郭俊杰 主席团: 学生社团联合会最高决策及领导机构,负责全面工作并定期向上级部门汇报。负责分配、指导和监督各部门工作。 秘书处:综合协调各部工作,上传下达,负责会议组织、信息通知、印章保管、文书起草和社团活动报送审批。组织部:监督与指导社团人事工作,负责社团的注册、合并与注销,定期开展“推优”入党、社团考核、评优工作。宣传部:负责社联对内、对外常规宣传,承担各类活动的宣传策划并制定宣传方案,审批、管理宣传用品。监管部:负责管理、监督社团日常运作情况,开展社团工作违章检查,评价、备案社团活动开展情况并提出意见与建议。信息部:负责加强网络安全建设,承担网络信息平台的维护与更新以及新闻采编工作,开展网络宣传,引导网络舆论。活动部:负责各类活动的策划与开展,组织、协调社团文体活动,提升社团活动品质,策划、举办社团文化节。外联部:负责开展对外交流,承担各类公关工作,筹集活动资金和赞助,为社团活动提供必要的赞助信息。财务部:负责财务管理、资金调配、收缴社团注册及管理费、审查活动预算,规范社团财务使用,定期公布财务账单。权益部:协调、解决社团权益纠纷,开展社团维权、会员学分认证、基金申请等工作。同时,建立投诉中心,接受学生投诉。社团发展研究中心:负责开展社团理论调研、社团精英培训、学生社团论坛等工作。经常开展调查研究,引导社团开展活动,对社团发展建言献策,提供智力支持。第十一条 社联由全校社团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主席团由社联各部代表及社团负责人选举产生。候选人需从事社联、社团工作一年以上,任职期间工作良好,评选资格及候选人名单由上届社联主席团审核并公布。当选的主席团成员原则上不能在学生社团中担任任何性质职务。社联各部部长、副部长由主席团提名,经社联全体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第十二条 社联采取主席负责制,主席对社联及社团代表大会负责。当主席因故不能行使职权时,由主席委托副主席代行主席职权处理社联日常工作。第十三条 社联工作人员因故不能继续参加工作可由本人书面提出辞职申请,经社联主席团讨论同意,报请校团委批示。社联人员工作出现严重失职时,经社联主席团讨论通过并报请校团委同意,可予以除名。第十四条 社联人员辞职或被除名后,空缺职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选。由社联主席团提名候选人并准备其详细材料,报请团委审核,团委审核通过后在社团代表大会上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在全校公布。第十五条 每届学生社团联合会任期一年,每年十二月左右举行换届选举。第四章 职 权第十六条 社联定期组织召开社团负责人大会,如遇重大事件(社团活动月、社团招新等)或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第十七条 各会员单位在举行面向全校或社会的大型活动需邀请校外人员在学校进行学术、交流等活动时,需向社联递交活动申请及活动方案,经社联同意后方可举行活动。第十八条 学生社团在其章程、制度允许的范围内可开展活动,但遇到活动问题(如:时间或地点等冲突)及重大事件时,需及时上报社联,并服从其协调、管理及决定。第十九条 社联有权对各社团的会费及赞助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第二十条 社联主席团成员每学期需参加其分管各社团的例会或活动一次以上,并给出必要的意见和建议;各主席团成员每学期召开分管社团负责人会议一次以上。第二十一条 社联成员对社联做出的决议有不同意见时,有保留和申诉的权利,但在决议有效期内必须严格执行。第二十二条 社联二分之一以上成员提议可以召开社联全体大会讨论修改《山西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条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生效。第二十三条 社联负责学生社团的申请成立,对于申请成立的学生社团,社联应严格审查申请人资格、申请材料等,对符合条件的半个月内安排其过会,提出建议和指导意见,修改后的申请材料须一周内交分管主席,逾期不交视为放弃申请。第二十四条 社联有考核、注销会员单位的职责。社联定期对会员单位进行考核,对管理混乱、财务不清、社员反映强烈以及严重违反本章程和《山西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条例》的社团,经由社联全体大会表决通过,社联有权按规定启动社团注销程序,注销该单位。第五章 义 务第二十五条 社联成员有遵守本章程及社联决议的义务。第二十六条 原则上社联需在每周固定时间在社联办公室召开社联全体大会;在每月最后一周召开社团负责人大会。第二十七条 社联成员应维护社联和各社团的荣誉,应与侵害学生社团利益的行为做斗争。第二十八条 社联在讨论产生决议时,须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确保公开、公正、公平。第二十九条 社联成员须以身作则,认真执行《山西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条例》,并须按时参加会议,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到会应事先以书面形式请假。第三十条 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社联成员应积极完成主席团交给的各项任务,并为学生社团的发展献计献策。第三十一条 社联应经常主动与各学生社团联系,了解学生社团发展动态,对学生社团监督扶持,帮助学生社团发展进步。第三十二条 学生社团须如实向社联反映学生社团存在的问题和会员的意见,并积极提供解决方案。第三十三条 社联应积极主动与各校社联联系,相互交流社团管理经验,为该校社团的校际交流和活动提供帮助。第六章 附 则第三十四条 社联三分之二以上常成员提议可以召开社团代表大会讨论修改本章程,三分之二以上与会代表同意方可通过。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中其它未尽事宜,由社联成员大会商讨解决。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山西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行。
具有。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为发展对象,应具备的条件:1、必须经过一年以上的教育培养同时必须具备党员条件。2、必须经过党组织的短期集中培训且成绩合格。3、必须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决定。4、政审必须合格,有符合实际的政审报告。对先进性不明显、群众威信不高的,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则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时间不到一年,除个别表现特别突出者外,一般不宜过早确定为发展对象。
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五一路382号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地址:迎泽西大街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病案室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山西医科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停车场地址:太原市杏花岭区
哲学社会科学版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收录 获奖情况连续5年获山西省一级期刊奖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学报“三十佳”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入选期刊 自然科学版本刊是山西大学主办的自然科学综合性学术期刊,创刊于1978年,季刊,坚持邓小平理论,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以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针,促进学术交流,推动科学进展,主要报道校内外有关数学、力学、物理学、化学、生命科学、计算机、、地学环境生态科学等领域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的成果,包括原始研究论文,研究报告、综述、简报等。
没用,内部期刊没大用!
《山西大学学报》分为《山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和《山西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两个版本,《山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创刊于二十世纪四十年代,《山西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创刊于1978年, 在世界学术传播中享有较高的声誉, 先后被《CA》、《BA》、《俄罗斯文摘杂志》、《美国数学评论》、《ZR》等国际收录和评价系统所收录和评价,之后又被国内发展起来的各种相关收录和评价检索系统数据库收录和评价。曾多次被评为“山西省一级期刊”,2000年又获中国学术光盘版颁发的《CAJ—CI规范》执行优秀奖。
哲学社会科学版1、文章标题:一般不超过20个汉字,必要时加副标题,并译成英文。2、作者姓名、工作单位:题目下面均应写作者姓名,姓名下面写单位名称(一、二级单位)、所在城市(不是省会的城市前必须加省名)、邮编,不同单位的多位作者应以序号分别列出上述信息。3、提要:用第三人称写法,不以“本文”、“作者”等作主语,应是一篇能客观反映文章核心观点和创新观点的表意明确、实在的小短文,切忌写成背景交代或“中心思想”,100-200字为宜。4、关键词:3-5个,以分号相隔,选择与文章核心内容相关的具有独立性的实在词。5、正文标题:内容应简洁、明了,层次不宜过多,层次序号为一、(一)、1、(1),层次少时可依次选序号。6、正文文字:一般不超过1万字,正文用小4号宋体,通栏排版。7、数字用法:执行GB/T15835-1995《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凡公元纪年、年代、年、月、日、时刻、各种记数与计量等均采用阿拉伯数字;夏历、清代及其以前纪年、星期几、数字作为语素构成的定型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临近两数字并列连用的概略语等用汉字数字。8、图表:文中尽量少用图表,必须使用时,应简洁、明了,少占篇幅,图表均采用黑色线条,分别用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号,应有简明表题(表上)、图题(图下),表中数据应注明资料来源。9、注释:注释主要包括释义性注释和引文注释,集中列于文末参考文献之前。释义性注释是对论着正文中某一特定内容的进一步解释或补充说明;引文注释包括各种不宜列入文后参考文献的引文和个别文后参考文献的节略形式,其序号为①②③……10、参考文献:参考文献是作者撰写论着时所引用的已公开发表的文献书目,是对引文作者、作品、出处、版本等情况的说明,文中用序号标出,详细引文情况按顺序排列文尾。以单字母方式标识以下各种参考文献类型:普通图书[M],会议论文[C],报纸文章[N],期刊文章[J],学位论文[D],报告[R],标准[S],专利〔P〕,汇编[G],档案[B],古籍[O],参考工具[K],其他未说明文献〔Z〕。格式与示例如下:(1)图书类格式:[序号]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其他题名信息(任选)[文献类型标识]其他责任者(任选)。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止页码。(2)期刊文章格式:[序号]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J]刊名(建议外文刊名后加ISSN号),年,卷(期):起止页码。(3)报纸文章格式:[序号]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N]报纸名,出版日期(版次)。(4)古籍格式:[序号]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O]其他责任者(包括校、勘、注、批等)。刊行年代(古历纪年)及刊物机构(版本)。收藏机构。(5)析出文献格式:[序号]析出文献主要责任者。析出文献题名[文献类型标识]//原文献主要责任者(任选)。原文献题名。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析出文献起止页码。(6)电子文献格式: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文献类型标识/载体类型标识]出处或可获得地址,发表或更新日期/引用日期(任选)。(7)文献重复引用标记:同一作者的同一文献被多次引用时,在文后参考文献中只出现一次,其中不注页码;而在正文中标注首次引用的文献序号,并在序号的角标外着录引文页码。11、基金项目:获得国家基金资助和省部级科研项目的文章请注明基金项目名称及编号,按项目证明文字材料标示清楚。12、作者简介:姓名(出生年-),性别,民族(汉族可省略),籍贯,现供职单位全称及职称、学位,研究方向。13、来稿请注明作者电话、E-mail,收刊人及详细地址、邮编。14、其他:请勿一稿两发,并请自留原稿,本刊概不退稿。自然科学版1、基本要求来稿要求题材新颖、内容真实、论点明确、层次清楚、数据可靠、文句通顺。文章一般不超过5000字。投稿请寄1份打印稿,同时推荐大家通过电子邮件形式投稿。2、文题文题要准确简明地反映文章内容,一般不宜超过20个字,作者姓名排在文题下。3、作者与单位文稿作者署名人数一般不超过5人,作者单位不超过3个。第一作者须附简介,包括工作单位、地址、邮编、年龄、性别、民族、学历、职称、职务;其它作者附作者单位、地址和邮编。4、摘要和关键词所有论文均要求有中文摘要和关键词,摘要用第三人称撰写,分目的、方法、结果及结论四部分,完整准确概括文章的实质性内容,以150字左右为宜,关键词一般3~6个。5、标题层次一级标题用“一、二、……”来标识,二级标题用“(一)、(二)、……”来标识,三级标题用“”来标识,四级标题用“(1)、(2)”来标识。一般不宜超过4层。标题行和每段正文首行均空二格。各级标题末尾均不加标点。6、计量单位、数字、符号文稿必须使用法定的计量单位符号。7、参考文献限为作者亲自阅读、公开发表过的文献,只选主要的列入,采用顺序编码制着录,按其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编号,列于文末,并依次将各编号外加方括号置于文中引用处的右上角。书写格式为:作者。文题。刊名年份;年(期):起始页。网上参考材料序号。作者。文题网址(至子--栏目)。上传年月。为保证本刊的权威性,杜绝任何形式的抄袭稿。稿件文责由作者自负,编辑部有权作必要的修改。文稿在3个月内未收到退修或录用通知,作者可自行处理,另投他刊。未被录用的稿件一般不退稿,请自留底稿。
王谷,谱名登乂,一些文献笔误会写作登文或登义。生于山西省昔阳县东寨村,后迁居台湾卒于台中。其父亲是清末举人,当地人叫老举人。其同辈兄弟登俊,也是举人,当地人叫小举人。王谷不是举人,但是王谷上过大学,获得了学士学位。而且其文化造诣,书法水平,远远超过一般的硕士博士教授了。王谷科举考试不顺利,但是后来考入山西大学堂中学专斋,也就是现在的山西大学前身。(西学专斋是现在的太原理工大学前身)后赴日留学,在明治大学学习法律。归国后在吉林贵州等地检察院工作过。后来在北平寓居,搞报社写作等等。这张照片是王谷老先生在台湾的时候与阎锡山等山西同乡的合影。照片中拄着拐杖的老者就是王谷。照片上有王谷的题字,可以一窥其书法水平。石马寺造像记碑刻 也是王谷的书法作品。传说当年王谷在北京居住,老家有人上北京找王谷帮忙。王谷写了一些字让老乡带上,路上卖些钱。后来老乡以很低的价格卖了,王谷知道后说,卖得太便宜了。
具有。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为发展对象,应具备的条件:1、必须经过一年以上的教育培养同时必须具备党员条件。2、必须经过党组织的短期集中培训且成绩合格。3、必须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决定。4、政审必须合格,有符合实际的政审报告。对先进性不明显、群众威信不高的,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则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时间不到一年,除个别表现特别突出者外,一般不宜过早确定为发展对象。
王谷,昔阳人称“东寨小举人”。字韵山,谱名登义,别号天雷,自署天鹿学人,祖父尔沛务农,父亲敦临光绪十九年(1893)举人,从而得以耕读传家,但两次应试未第,废除科举后入山西大学堂,后被派往日本留学,得明治大学法学士学位。民国初年归国,在北京创立报社,办杂志,任社长、主笔,宣扬鼓吹立宪政治。在袁世凯称帝后,看透了社会的黑暗与人性的贪婪,逐渐远离政治,后任律师、教师、京师高等审判厅推事(2年),贵州高等检察厅厅长(14月),吉林高等审判厅刑庭庭长(2年)等职,时间均不长,自谓为“五味之尝,五方之游”。王谷系民国年间著名书法家,其字有“隶二箍三六朝五之王字体”之称。《石马寺碑记》及其父墓志、墓表均为留世墨迹。王谷不仅喜文,而且习武,二人抬之巨石可高举过头。五十岁后寓居北平,闭门读书,钻研哲学,对胡适等的学术观点颇有微词。1948年完成其巨著《太学题诂》,60余万言,后遗失。王谷视名声、财物、势力如草芥。民国年间出资奖励故乡的劳动模范,陆续将家中田产尽数拍卖,乡人不解,有人耻笑,答之日:“今日卖地有人笑,它日卖地无人要。”1955年4月7日卒,葬于台中市。长子志一未冠而亡。次子志泰毕业于逢甲学院,任教于台湾中文学院。长女志奘毕业于台湾“中央大学”,任台湾大学哲学士、研究院曩士,先后在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加拿大多伦多大学教授华语,兼修哲学,获博士学位。次女志美毕业于“中央大学”,与其姐同校教授华语。 照片的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