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直接解除劳动合同永不录用是除下了很严重的失误和故意造成的结果。比如说盗窃机密。对产品和工厂造成不可挽回的重大损失。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扩展资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六)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十)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十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十二)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十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十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触犯拿屋里责任者,首先应该是,违反了法律法规。其次,如果有暴力行为或者是疾病的行为。
违法解除合同的相关规定如下:第一、法律明确规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强行解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二、用人单位在法律规定的条件未满足时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相关条件满足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分别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单方即时解除劳动合同和单方预告解除劳动合同。(一)协议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6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打算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却没能与劳动者达成一致,则协议解除的条件不存在。如果此时用人单位强行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二)用人单位单方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在存在如下情况时用人单位可以单方即时解除劳动合同:1、在使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因本法第26条第1款第1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三)用人单位单方预告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只有符合如下条件时,用人单位才可以单方预告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部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4、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5、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6、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7、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第三、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利,防止用人单位滥用解除合同的权利,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如果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不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其行为同样构成《劳动合同法》第48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因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同时用人单位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应当注意的是,如果用人单位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则用人单位无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可以的。如果出现了这样的情况是可以辞退员工的,然后也需要和员工进行沟通,需要签订相应的合同。
属于不符合录用条件被辞退,没有经济补偿金,更没有赔偿。《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看单位最后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上解除理由,如果体检不合格属于不符合录用条件,单位可以解雇。否则单位解雇要支付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体检是否合格应当是决定用人单位是否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前应当解决的问题,现在用人单位已经在实际使用劳动者,双方之间已经存在劳动关系,且劳动者又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以体检不合格为由与试用期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你确定解除的是“劳动合同”?
不属于就业歧视
法律分析:职工在本单位工作满15年,同时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用人单位不能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0条、41条的规定辞退该员工,也就是说,用人单位不可以用不胜任工作、劳动合同履行条件发生客观变化、经济性裁员等理由进行辞退。但如果该职工有《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情形的,比如严重违纪的,单位仍然能够辞退该职工。辞退员工跟劳动合同的期限没有直接的关系,符合法定条件的不管劳动合同满几年都可以辞退,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 第十三条 失业人员符合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下列情形: (一)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由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 (五)劳动者本人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如果公司可以出具你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依据,是可以解除合同的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因能力不足被用人单位辞退的,属于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而辞退的,要进行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分析: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仲裁委员会、法院在适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1项的规定时通常会紧扣三点:1、 劳动者必须处于试用期内。一旦时间节点上过了试用期,单位绝对不能再适用本条款解除劳动合同;2、 不符合录用条件中的“录用条件”具体指什么,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必须证明劳动者对应的岗位职责和录用条件包括哪些方面。这其中既包括工作经验、学历、技能等硬性指标,也包括在试用期内需要达成的各类工作指标等。当然,除了上述记载于书面的录用条件外,也包括一些较为抽象的条件,比如劳动者的语言沟通能力、与人相处的能力以及诚实信用等,通俗一点讲,录用条件也很可能包括一个人的“人缘”和“人品”怎么样。审判人员的逻辑是,如果一个劳动者在试用期就与大部分同事相处不融洽,那么就很难让人相信他能够很好地适应这份工作。录用条件是什么往往容易被单位忽视,但恰恰也是最重要的。3、 单位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劳动者是如何不符合上述录用条件的。实际操作中,劳动者往往一入职就会提交各类证书等来证明自己符合录用条件,因此针对这些硬指标发生争议的可能性较小;但是对于劳动者入职后岗位职责的划分、业务指标的设置与考核等工作,很多单位往往做的比较差。比如,虽然许多单位也都会通过设置试用期考核指标、KPI考核等方式来证明劳动者是否符合录用条件,但是在考核过程中经常会出现指标设置明显不合理、评价过于主观化以及考核结果未经过员工确认等一系列典型问题,而这些问题恰恰又是仲裁员和法官关注的重点,结果可想而知,劳动者一打官司,单位就败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之 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公司可以出具你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依据,是可以解除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