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出录用通知后,用人单位反悔了怎么办?答:你没有办法,因为你们没有签到劳动合同,不像学校录取通知书有法定意义
可以反悔 直接打电话回了。也可以试用几天,然后以不合格的理由辞退
不需要···一来没有跟应聘者建立要约或者劳动关系···,二来现在很多公司都会要求职者填写申请表,签名前会注明,如提供资料不真实,不予录用等字眼···
不需要承担责任,你不是说了原因,背景调查不过,肯定是哪里有瑕疵公司认为不适合,这个并不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新公司应该不需要承当责任的; 这个一般情况下是不会取消offer的,除非很恶劣的事情被抓出来了;同情。
看情况,你觉得对未成年人的这种建议,就应该去相关的劳动局去进行维权,也应该把自己的事情告诉对方,这样才可以保护自己的权益。
劳动者这个时候是可以收集证据,然后也可以拍下照片,这个时候是可以去劳动局进行维权。
通知书作为处于缔约阶段之合同关系书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如果随意违约撤销,不仅是一种违背《民法典》诚实信用原则行为,更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但是实质上如果双方并没有明确的约定是没有相应的法律后果的。
我认为既然发出了录取通知书,那你还是应该要录取对方的。毕竟你用人单位是属于一个很讲信用的大公司,如果这样出尔反而也是不好的。你也许真的对方很适合呢,可以观察一下的。
可以反悔 直接打电话回了。也可以试用几天,然后以不合格的理由辞退
先给他说试用几周,然后找个理由辞掉他
通知书作为处于缔约阶段之合同关系书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如果随意违约撤销,不仅是一种违背《民法典》诚实信用原则行为,更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但是实质上如果双方并没有明确的约定是没有相应的法律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