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审查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与现有技术或者申请日前由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向专利局提出申请并在申请日后(含申请日) 公布或公告的(以下简称申请在先公布或公告在后的)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相关内容相比,如果其技术领域、所解决的技术问题、技术方案和预期效果实质上相同,则认为两者为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判断新颖性时,应当将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各项权利要求分别与每一项现有技术或申请在先公布或公告在后的发明或实用新型的相关技术内容单独地进行比较,不得将其与几项现有技术或者申请在先公布或公告在后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内容的组合、或者与一份对比文件中的多项技术方案的组合进行对比。具体方法就是通过专业理论,将发明中的发明点以公式的形式套入到专利数据库中进行检索对比,值得一提是,最终检索结果并不是百分之一百准确的,因为检索结果会有一个盲期,盲期里的一些结果是看不到的,如果想要尽可能准确,就多用几个网站检索一遍。
专利法第二十二条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本法所称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
是查新机构根据查新项目的查新点与所查数据库等范围内的文献信息进行比较分析,对查新点作出新颖性判别,以书面形式撰写的客观、公正性的技术文件。其目的是为科研立项、成果评价、新产品鉴定、奖励申报、专利申请等提供客观的文献依据。专利在申请的时候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查新是为了查新自己的专利是否具有新颖性,防止自己专利在申请前因为丧失新颖性而无法通过,减少自己的申请损失。尤其是在申请多个国家国际专利的时候,要减少专利的申请损失。但是查新后并不代表专利一定申请通过,专利还需要有实用性和创造性,缺一不可。
1、基本检索基本检索,根据检索使用的工具的特点,可划分为:手工检索和计算机检索。手工检索包括:主题检索、名字检索和号码检索。计算机检索按照检索功能又可分为:字段检索、一般逻辑组配检索、邻词检索和共存检索、字段间逻辑组配检索。2、专家检索专家检索,按检索人要达到的目的可划分为:专利技术信息检索、新颖性检索、专利性检索、侵权检索、专利法律状态检索、同族专利检索和技术引进检索等种类。一些方便快捷的专利查询网站或者专利查询平台如下:1、国家知识产权局平台 2、智慧芽专利查询平台 3、智慧芽专利查询平台提供专利检索、分析、管理的一站式信息服务平台,公司致力于让全球更多组织、机构了解并更高效的使用专利 4、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是国务院主管专利工作和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的直属机构。设有专利申请、专利审查、专利保护、专利代理、PCT、集成电路、文献服务、要闻动态、法律法规、国际合作等知识产权事务。 5、专利查询是专利申请前的一个程序,它不是必须的,却是有必要的,一份有效检索报告可以让申请人避免所要保护的权利不与在先申请的专利权利相同或相近,保证所申请的专利是有效的。
专利申请假如盲目的研发直接申请专利会给企业造成相应的科研和申请的资金损失,例如他人申请了该专利,但是我们没有经过检索申请了专利,这就损失了。专利检索成为专利人和企业之间的一座桥梁,为推动专利转化做出了不朽的贡献,专利人只需提供,专利名称;专利人姓名;专利号等其中任何一项,企业就可以通过专利检索来查询专利的真实性和法律状态;,其中很有可能包含着可以借鉴之处,通过检索这有助于申请人完善技术方案。据国外专利机构调查,有66%以上的发明专利最后不能获得授权,其中绝大多数都是因为存在在先公开的文献,缺乏新颖性而致。专利检索分析可以获得理解现有技术所需的必要信息,这样可以比较现有技术,描述本申请所具有的有益效果和创造性,以及与现有技术的本质区别。这对于将来的实质审查是非常重要的。只有通过专利检索分析,参照大量的历史专利文献才能清楚看清转研发的方向并且理解专利该专利是否有申请的必要,采取有效的战略能让专利顺畅的申请,中间遇到的文题也将 会少一大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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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 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 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 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因此一项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若符合了这个条件也就是具有了新颖性。专利法意义上的“出版物”是指记载有技术或设计内容的独立 存在的有形传播载体,并且应当表明其发表者或出版者以及公开发表或出版时间。符合上述含义的出版物可以是各种印刷的、打 字的纸件,例如专利文献、科技杂志、科技书籍、学术论文、专业文献、教科书、技术手册、正式公布的会议记录或者技术报告、报纸、 小册子、样本、产品目录等;还包括采用其他方法制成的各种有形载体,例如缩微胶片、影片、照相底片、磁带、录像带、唱片、磁盘、光 盘等。并且这些出版物不受地理位置、语言或者获得方式的限制, 也不受年代的限制。使用公开是因使用导致一项或者多项技术方案的公开,或者 导致该技术方案处于公众中任何一个人都可以得知的状态。即使所使用的产品或者装置需要经过破坏才能得知其结构和功能,也 仍然属于使用公开。使用公开不仅包括通过制造、使用、销售或者进口的方式使公 众能够了解其技术内容的情况,而且还包括通过模型演示使公众能够了解其技术内容的情况。所讲的“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主要指口头公开等。例如口头交谈、报告、讨论会发言、广播或电视等能使公众得知技术内容的方式,以及公众可阅览的展台上及橱窗内放置的情报资料及直 观资料,如招贴画、图纸、照片、模型、样本、样品等。从该条款我们还可以得知:如果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 申请日前已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过申请,但他人的专利申请在申请日之后并没有被公布或公告,那么在他人之后同样的专利申请 仍具有新颖性。判断一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新颖性是根据专利法第二十三 条即:如果一项外观设计具有新颖性,那么它“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 相同和不相近似,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这 里所说的合法权利主要是指商标专用权和著作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