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条件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并且具备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参加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 1.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历; 3.熟悉专利法和有关的法律知识; 4.从事过两年以上科学技术工作或者法律工作。 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毕业是指取得国家承认的理工科大专以上学历,并获得毕业文凭。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学位证书报名的,其学历或者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考学历或者学位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考试。 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在读硕士研究生学习期满一年的以及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在读博士研究生,视为从事过两年以上科学技术工作。 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当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报名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护照、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能够证明是理工科专科及以上学历的证书) 4.工作证明原件(硕士及以上理工科学历不需要工作证明) 5.本人一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 6.考试报名费 报考人员可在中国知识产权局网站下载报名表。 考试内容 报考人员可依据每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指南》进行复习、备考。 内容包括:专利法律知识、相关法律知识、专利代理实务。 试卷科目 考试包括专利法律知识(总分为150分)、相关法律知识(总分为100分)和专利代理实务(总分为150分)三门考试科目。 考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专利法律知识和相关法律知识两门科目采用填涂机读答题卡方式,专利代理实务科目采用论述答题和 撰写方式。
根据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第二十一条 符合以下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参加考试:(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取得国家承认的理工科大专以上学历,并获得毕业证书或者学位证书。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地区居民可以报名参加考试。第二十二条 从事专利审查等工作满七年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免予专利代理实务科目考试。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一)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未满三年。(二)受吊销专利代理师资格证的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未满三年。
通过考试只能拿到资格证还要到专利事务所实习一年才可以拿到执业证现在最新的规定,是需要在一个五年以上执业经验的代理人手下干满一年,才可以申请领执业证
参加全国代理人资格考试,通过了就有证要求是理工科毕业
申请专利代理人资格的人员,经本人申请,专利代理人考核委员会考核合格的,由中国专利局发给 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 专利代理人考核委员会由中国专利局、国务院有关部门以及专利代理人的组织的有关人员组成。 参见我空间的 专利代理人考试介绍。
根据《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办法》,现就2020年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和授予专利代理师资格事宜通知如下。 一、合格分数线 为贯彻中央“六稳”“六保”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要求,积极发挥专利代理行业对稳定和扩大就业的促进作用,吸引更多人才进入专利代理行业,完善代理市场的竞争机制,促进代理行业服务水平的进一步提高,经研究,确定2020年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为:法律知识部分(即专利法律知识与相关法律知识两科总和)145分,代理实务部分(即专利代理实务单科)85分。 二、专利代理师资格授予及证书颁发 自2021年1月27日合格分数线公布之日起,应试人员考试报名时提交的专利代理师资格授予预申请自动转为正式申请并生效。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的应试人员,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专利代理师资格,颁发《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证书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制作,由考点知识产权局发放,具体发放事宜由考点知识产权局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国家知识产权局2021年1月29日
2019年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为:法律知识部分(即专利法律知识与相关法律知识两科总和)150分,代理实务部分(即专利代理实务单科)90分。2020年的分数还没有确定下来,可以关注国家知识产权官网。
1、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包括以下考试科目:与专利有关的法律基础知识,专利申请文件撰写,专利申请手续、审批程序及文献检索,专利审批标准及复审与无效。2、专利代理师是代理他人进行专利申请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取得一定资格的人。专利代理师应具备一定的条件,经考核批准,由中国专利局发给专利代理人证书。根据国际惯例,专利代理人须由品学兼优的工业产权工作者担任。3、各国在制订的专利代理法规中都规定有根据专利代理师的行为随时可取消专利代理人资格的条款。专利代理师的具体业务大致可分为提供专利咨询、代办申请手续、维持专利有效、担任诉讼代理人等。申请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向专利局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的,应当同时提交委托书,写明委托权限可从事业务专利代理师受专利代理机构指派从事以下业务:(1)为申请专利提供咨询;(2)代理撰写专利申请文件、申请专利以及办理审批程序中的各种手续以及批准后的事务;(3)代理专利申请的复审、专利权的撤销或者无效宣告中的各项事务,或为上述程序提供咨询;(4)办理专利技术转让的有关事宜,或为其提供咨询;(5)办理年费缴纳及专利维护、维权等事宜,或为其提供咨询;(6)其他有关专利事务[1
专利代理人通过所在的专利代理机构,在实习期开始时,向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提交《专利代理人实务实习申请表》书面及电子文档(word格式即可)各一份。该实习备案材料,书面文档寄交、面交或者电子邮件寄至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当月递交的实习备案申请,可于下月月初在协会网站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