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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专利收据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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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专利收据有效期

根据《专利法》第42条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授权后每年都要向国家专利局交纳年费,交费的时间是每年的申请,目前一个月内。专利保护期限是指专利被授予权利后,得到专利保护的时间期限。

专利是一种无形的财产,其属于知识产权里的一种,专利的种类在各个国家,有不同规定,我国法律规定的专利种类包括三种: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专利只有在规定的日期内,才能够产生法律效力。专利权的有效保护期限结束后,专利权人享有的专利权就会自己丧失,通常无法续展。发明便随着保护期限的结束,而变成社会公有的财富,其他人就能自由地采用该发明来创造产品。专利受法律保护的期限,由相关国家的专利法等来规定。我国对专利保护期限分别为:发明专利权的期限是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是十年,都是从申请的当天开始算起。《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二条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专利年费什么时候开始缴?专利年费的缴费时间是按申请日起算)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应当在专利局发出的授予专利权通知书中指定的期限内缴纳,以后的年费应当在前一年度期满前一个月内预缴。到期前一个月内未缴纳的,专利局给一个月的宽限期,如在到期后的一个月内未缴纳费用的,就会产生滞纳金。

专利一般能够保护10年之久,有效期最长也是20年,所以我们申请专利的时候一定要知道这个事情。

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专利收据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收费会开具由财政部门监制的“非税收入收据”。

要有发票才可以的吧?国家知识产权局会没有正规发票???

1,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收费收据,可以做会计报销凭证的,但必须是有国家财政局监制的红章。2,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按一定格式编制的据以登记会计账簿的书面证明。用来记载经济业务的发生,明确经济责任,作为记账根据的书面证明。有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3,原始凭证是在经济业务最初发生之时即行填制的原始书面证明,如销货发票、款项收据等。4,记账凭证是以原始凭证为依据,作为记入账簿内各个分类帐户的书面证明,如收款凭证、付款凭证、转账凭证等。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规定,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付各种专利费用的,在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出的收费发票后,应当及时核对发票上开列的专利申请号、费用名称、金额和汇款日期。如发现上述项目与原汇单项目不一致的,应当在收到发票之日起15天内用标准格式的意见陈述书向国家知识产权局陈述意见,说明差错项目,附具发票和汇款凭证或证据的复印件,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实确无缴费人责任和过错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应当予以改正差错并维持原缴费日。如发现专利申请号有明显笔误,而且责任和过错又在缴费人的,可以在收到发票之日起7天内用标准格式的意见陈述书向国家知识产权局陈述意见,说明出错原因和正确的专利申请号,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同意后予以改正差错并以缴费人提交意见陈述书之日为缴费日。

可以行政事业收费收据都可以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收费收据

1,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收费收据,可以做会计报销凭证的,但必须是有国家财政局监制的红章。2,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按一定格式编制的据以登记会计账簿的书面证明。用来记载经济业务的发生,明确经济责任,作为记账根据的书面证明。有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3,原始凭证是在经济业务最初发生之时即行填制的原始书面证明,如销货发票、款项收据等。4,记账凭证是以原始凭证为依据,作为记入账簿内各个分类帐户的书面证明,如收款凭证、付款凭证、转账凭证等。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规定,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付各种专利费用的,在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出的收费发票后,应当及时核对发票上开列的专利申请号、费用名称、金额和汇款日期。如发现上述项目与原汇单项目不一致的,应当在收到发票之日起15天内用标准格式的意见陈述书向国家知识产权局陈述意见,说明差错项目,附具发票和汇款凭证或证据的复印件,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实确无缴费人责任和过错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应当予以改正差错并维持原缴费日。如发现专利申请号有明显笔误,而且责任和过错又在缴费人的,可以在收到发票之日起7天内用标准格式的意见陈述书向国家知识产权局陈述意见,说明出错原因和正确的专利申请号,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同意后予以改正差错并以缴费人提交意见陈述书之日为缴费日。

专利电子申请注册用户网上缴费的权限将自动开通,缴费人只要将带有“银联”标识的银行卡开通了网上支付功能,即可使用网上缴费系统缴纳专利费用。专利费用网上缴费系统,将提供7×24小时专利费用缴纳服务,极大地方便缴费人;将为申请人提供应缴费用的实时查询服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盲缴、错缴;将缩短专利费用从缴纳到进入专利审批系统的时间周期,便于有效提高审查效率。一、使用专利费用网上缴费系统缴纳专利费用的几种方式使用专利费用网上缴费系统缴纳专利费用有四个缴费单填写界面,也可以称之为四个缴费入口:导入国家申请缴费单、导入PCT申请首次进入国家阶段缴费单、国家申请号缴费、PCT申请首次进入国家阶段缴费。二、使用缴费模版进行批量缴费(一)下载并制作缴费模版在电子申请网站主页,点击“工具下载”菜单,进入下载列专利费用网上缴费系统操作指南专利费用网上缴费系统操作指南表页面。找到网上缴费模板文件,点击进入下载页面。这是一个压缩文件。单击该文件进行下载,保存到本地计算机。下载完成后,将该压缩文件进行解压,打开解压后的文件夹,可以看到国内申请号支付模板和PCT首次进入支付模板两个文件。双击打开国内申请号支付模板或PCT首次进入支付模板。国内申请号支付模板表格中需要填写的内容包括申请号、缴费人姓名、费用名称和金额;PCT首次进入支付模板需要填写的内容包括申请号、专利类型、缴费人姓名、费用名称和金额。缴费模版的第二行也就是序列号为0的行是不需要填写的,本行主要用于金额的汇总。从第三行开始,不用输入序列号,直接输入国内申请号或PCT国际申请号,申请号输入应完整准确。注意国内申请号不用输入申请号中的小数点,PCT国际申请还应选择专利类型。缴费人姓名应输入需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出具的专利收费收据的抬头,与实际的支付人、填表人、电子申请注册用户等均没有必然联系。单击费用名称下拉框,可以对需要缴纳的费用种类进行选择。若申请号的填写不符合格式要求,则费用名称下拉框无法使用。费用名称的下拉框是根据申请号所对应的专利类型进行了费用种类的筛选。如输入的申请号是外观设计的申请号,则费用名称中只会显示所有外观设计的费用种类。在选择具体的费用名称后,若选择的费用名称有唯一的缴纳标准,如“外观设计申请费”,在金额栏会自动弹出该费用名称的标准金额,如果有费用减缓或者只缴纳其中一部分费用,需要自己手动修改金额。单击金额单元格,直接输入数字后回车即可;如果选择的费用名称有多个缴费标准,如“变更费”,在备注栏中会显示该费用名称的具体缴费标准,在金额栏中会显示0,需要自行填写需要缴纳的金额。在本行填写完成后,序列号会自动生成。模板中每一行只能填写一个申请号下的一笔费用,如果同一个申请号下要缴纳多笔费用,需要填写多行,但同一个申请号只能对应同样的缴费人姓名。在填完所有需要缴纳的费用后,点击保存按钮,会弹出对话框,选择保存位置后,选择格式为“xls”,点击保存。(二)导入模版缴费在网上缴费主页面选择“导入国家申请缴费单”或“导入PCT申请首次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缴费单”。点击“下拉框”选择模板文件,点击“导入”将模板导入系统中。此时,系统会对模版中的内容进行检查,包括填写格式是否符合要求,申请号是否准确,申请号和缴费人的对应是否唯一等。如果模版中有内容不符合相关要求,则系统会弹出错误信息框,提示具体的错误内容,点击“返回”按钮,按照错误信息提示的内容对模版进行相应的修改,再次进行导入。(三)填写缴费人信息模版成功导入后,会显示模版中填写的缴费单信息。将缴费单信息与填写的模版文件进行核对,无误后可填写收件人信息。收件人信息可以从常用收件人中选取,也可以直接填写。该注册用户此前生成订单时填写的完整收件人信息将自动保存在常用收件人信息中,最多保存10条。常用收件人信息可以到“我的地址簿”中进行管理。选择“其它信息”,可以自行在收件人信息中进行填写。填写收件人信息时,收据接收人栏填写收据接收人的姓名,即希望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所出具的收据寄达的收件人。“收件人省/直辖市”和“收件人市/区/县”均是通过下拉框进行选择。“收据接收人地址”直接填写具体的街道地址,省、市和区县信息无需重复填写。收件人邮政编码填写6位数字的邮政编码。收件人电话号码可以填写收件人的手机号码,也可填写固定电话。填写固定电话时,请注意区号和具体电话号码之间用小横杠隔开。缴费方式选择“银行卡支付”或“对公账户支付”。如选择对公账户支付,还应选择收据的获取方式邮寄或自取。邮寄是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将专利收费收据以挂号信的方式寄给缴费人;自取应选择收据获取地点,由缴费人直接到各地专利代办处自行领取专利收费收据。(四)生成订单及支付费用1、收件人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生成订单”,弹出提示框“该笔订单必须在当日24时前完成缴费,否则应缴费用可能发生变化,导致缴费错误”。点击“确定”后,显示订单的详细信息。页面上记录了该订单的缴费单号和银联交易号及缴费人信息,包括:注册用户的相关信息及该订单收件人地址信息、订单生成时间等信息和缴费单中包含的缴费明细。缴费单号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查询时提供,银联交易号可以使用交易查询功能时以及向银联24小时客服热线查询时提供。2、点击“确认交款”后,弹出提示框“一个缴费单只限支付一次,确认现在支付?”。点击“确定”后,在本页面会弹出确认缴费结果的提示框,在缴费完成前不要关闭此提示框。同时,根据IE浏览器设置的不同,银联在线支付的页面在另一个选项卡页签打开或者另一个弹出窗口打开。点击切换到银联在线支付的页面(银行卡支付)或对公支付平台的主页面(对公账户支付)。银联在线支付页面的右上方有银联24小时客服电话95516,连至银联页面以后发生的任何问题,包括无法连接银行页面,对支付结果存在疑问等,都可以拨打银联客服电话进行咨询和查询。选定银行后,点击“到网上银行支付”,转到银行的支付页面。在银行的支付页面填写卡号、密码、校验码等信息后,完成实际的支付。每个银行的页面和填写要求不同,如有疑问请直接与发卡银行联系。没有图标的银行可以直接输入卡号,点击“到网上银行支付”,根据输入的银行卡号,系统会自动判断对应的银行并跳转到相应的银行页面。对公支付平台的主页面,列示了缴纳专利费用的金额及手续费金额,下边可点击银行图标选择银行。关于银行的对公账户网银设置和手续费相关问题可以拨打页面下方的客服电话4008809888-8进行咨询。选定银行后点击确认,弹出提示框。显示:支付流水号、订单类型、付款银行、订单金额、手续费、付款总额信息,请再次确认。点击“去银行付款”,跳转到相应的银行页面,根据各银行的要求完成支付即可。支付完成后,回到网上缴费页面确认支付结果。根据实际的支付状态,如果支付成功,点击“支付已完成”页面会显示订单状态及缴费日;如果支付失败,点击“付款遇到问题”。支付失败后,可通过“我的订单”来进行查询,使用复制订单的功能重新生成订单并进行支付。付款时若选择稍后支付,则订单状态为“待支付”,也可以通过“我的订单”来进行查询并进行支付。具体操作见“七、管理与查询(一)订单管理”。

1,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收费收据,可以做会计报销凭证的,但必须是有国家财政局监制的红章。  2,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按一定格式编制的据以登记会计账簿的书面证明。用来记载经济业务的发生,明确经济责任,作为记账根据的书面证明。有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  3,原始凭证是在经济业务最初发生之时即行填制的原始书面证明,如销货发票、款项收据等。  4,记账凭证是以原始凭证为依据,作为记入账簿内各个分类帐户的书面证明,如收款凭证、付款凭证、转账凭证等。

1,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收费收据,可以做会计报销凭证的,但必须是有国家财政局监制的红章。2,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按一定格式编制的据以登记会计账簿的书面证明。用来记载经济业务的发生,明确经济责任,作为记账根据的书面证明。有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3,原始凭证是在经济业务最初发生之时即行填制的原始书面证明,如销货发票、款项收据等。4,记账凭证是以原始凭证为依据,作为记入账簿内各个分类帐户的书面证明,如收款凭证、付款凭证、转账凭证等。东莞浩洋知识产权可以帮到您!

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知识产权专利局

行政机关。大多数人不是公务员,但是享受公务员待遇只有很少一部分人为公务员编制。拓展资料:国家知识产权局是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管理,行政级别为副部级。负责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负责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的注册登记和行政裁决,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等。主要职责国家知识产权局(副部级)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其主要职责为:1、负责组织协调全国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开展相关的行政执法工作。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的宣传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承担规范专利管理基本秩序的责任。拟订专利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草案,拟订和实施专利管理工作的政策和制度,拟订规范专利技术交易的政策措施,指导地方处理、调解侵犯专利的纠纷案件以及查处假冒他人专利行为和冒充专利行为,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规范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3、拟订知识产权涉外工作的政策。研究国外知识产权发展动态。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按分工开展对外知识产权谈判。开展专利工作的国际联络、合作与交流活动。4、拟订全国专利工作发展规划,制订专利工作计划,审批专项工作规划,负责全国专利信息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推动专利信息的传播利用,承担专利统计工作。5、制订专利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确权判断标准,指定管理确权的机构。制订专利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侵权判断标准。制定专利代理中介服务体系发展与监管的政策措施。6、组织开展专利的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普及工作,按规定组织制定有关知识产权的教育与培训工作规划。7、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专利申请文件可直接向专利局递交,也可通过邮局以挂号方式邮寄,申请文件一般不许折叠,应使用能装下A4纸的信封以挂号方式邮寄。但最好的方式是通过邮局采用“特快专递”的方式邮寄。 中国知识产权局国家专利局地址: (100088)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6号 专利申请文件递交或通过邮局挂号邮寄到:中国专利局专利受理处 专利费用直接递交或通过邮局邮寄到:中国专利局费用管理处 国家知识产权局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6号(北三环蓟门桥东北角) 邮政编码:100088 电话:62093114

国家专利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前身,1980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199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国家专利局更名为国家知识产权局,成为国务院的直属机构,主管专利工作和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国家知识产权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紧紧围绕信息公开、在线办事、公众参与三大功能定位的要求建设设置了政务、服务、互动、政务公示、信息公开、专利申请指南、充分发挥网络优势宣传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国家知识产权局已经成为发布保护知识产权信息、提供保护知识产权服务、进行保护知识产权交流的主要平台和阵地。其主要职责有:1、受国务院委托,对专利法和专利法实施细则提出修订方案,并负责解释专利法实施细则;参与制订相关的知识产权法规。2、依法受理、审查专利申请,对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发明创造授予专利权;对复审、撤消和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3、制订全国专利事业发展规划和发展战略,指定专利工作的方针、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4、指导、协调地方、部门专利管理机关调处专利纠纷和查处冒充专利行为的工作。5、制订有关政策、法规,规范和指导专利许可贸易;参与、指导以知识产权的评估为主要内容的无形资产评估工作。6、规划、推动专利法的宣传普及和专利队伍的培训工作,负责专利代理人的考核和资格确认工作,审批专利代理机构,指定涉外专利代理机构。7、管理国家专利文献,向社会提供专利信息服务;指导部门、地方的专利文献和专利信息工作,加强专利信息向社会各个领域的传播,促进信息产业的发展。8、管理专利工作的国际联络、合作、交流活动,参与和协调知识产权方面的涉外事务。9、完成国务院交办的其它工作。

行政机关公务员

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专利收据差额征收

可以,但必须是有国家财政局监制的小红章

1,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收费收据,可以做会计报销凭证的,但必须是有国家财政局监制的红章。2,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按一定格式编制的据以登记会计账簿的书面证明。用来记载经济业务的发生,明确经济责任,作为记账根据的书面证明。有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3,原始凭证是在经济业务最初发生之时即行填制的原始书面证明,如销货发票、款项收据等。4,记账凭证是以原始凭证为依据,作为记入账簿内各个分类帐户的书面证明,如收款凭证、付款凭证、转账凭证等。东莞浩洋知识产权可以帮到您!

申请专利的费用按会计法规定应该计入无形资产的实际成本。1、企业以其他方式取得的正在进行中研究开发项目,应按确定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资本化支出),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2、研究开发项目达到预定用途形成无形资产的,应按本科目(资本化支出)的余额,借记"无形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资本化支出)。3、期末,企业应将本科目归集的费用化支出金额转入"管理费用"科目,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费用化支出)。4、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正在进行中的研究开发项目中满足资本化条件的支出。扩展资料企业会计制度规定,无形资产在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时,企业才能加以确认:该资产产生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资产的成本可以可靠计量。会计的核算是以历史成本法为依据。但是,从投入价值看,有些无形资产可能根本没有投入价值;有些虽可能有原始投入价值,随着时间推移或维护发展而使实际的未来经济利益流入远远不同于投入价值,不再适用。因此,历史成本法无法适应新经济形态需要,它已不能反映无形资产的实际经济价值和其所能提供的未来经济效益,使企业价值被大大低估。而按历史成本编制的财务报表,也仅仅反映的是无形资产的摊余价值,不能向报表使用者提供现时的和未来的真实信息。同时,在知识经济环境下,企业无形资产的价值具有不确定性。随着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技术更新的周期越来越短,无形资产因新技术的出现会发生贬值;若企业为了在竞争中不被淘汰,也会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来改进现有技术,又使得无形资产发生增值。无形资产价值的变化,对企业获利能力有着巨大影响。然而,历史成本计量模式所反映的无形资产是一种待摊费用,不能表明其价值变化的情况,从而也不能体现企业收益能力的变动。会计信息使用者根据按历史成本计量的无形资产和企业获利能力等信息,会做出不利于自己的决策。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无形资产

知识产权服务,是指处理知识产权事务的业务活动。对于差额征税比较合适的应该是一般纳税人,因为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来说,支付给试点地区纳税人的款项是不能被扣除,只能扣除支付非试点地区纳税人的款项,如果是一般纳税人虽然也是不能扣除支付给试点地区纳税人的款项但是可以按照抵减进项税的方式处理,总比小规模合适。 关于账务处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略有不同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试点期间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关规定允许从销售额中扣除其支付给非试点纳税人价款的,按规定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应交增值税应直接冲减“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企业接受应税服务时,按规定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应交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与上述增值税额的差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对于期末一次性进行账务处理的企业,期末,按规定当期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应交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 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试点期间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关规定允许从销售额中扣除其支付给非试点纳税人价款的,应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增设“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专栏,用于记录该企业因按规定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同时,“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等相关科目应按经营业务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企业接受应税服务时,按规定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与上述增值税额的差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对于期末一次性进行账务处理的企业,期末,按规定当期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

  • 索引序列
  • 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专利收据有效期
  • 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专利收据
  •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收费收据
  • 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知识产权专利局
  • 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专利收据差额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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