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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高等教育质量及其评估研究

发布时间:2015-07-10 09:03
论文摘要:高等教育质童是高等教育的核心,集中反映在三个方面: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培养的人到底怎么样。因此,不同类型的学校应该有不同的教育教学质童标准,应该是多样性和统一性的有机结合。
  论文关键词:高等教育质量;教学质量标准;教学质量评估
  质量是高等学校的生命。只有坚持学校的教育质量,才能解决高等学校的生存和发展问题。
  一、高等教育的质量概念
  什么是高等教育的质量?1998年世界高等教育会议通过的《12世纪高等教育展望和行动宣言》指出:“高等教育质量是一个多层面的概念,应包括高等教育的所有功能和活动。”如果我们把这个命题作为我们研究高等教育质量的逻辑起点,那就应该认真研究高等教育的功能与社会之间的关系。高等教育最主要的功能是为社会培养尽可能多的优秀人才,高等教育质量最终应体现在其培养对象的质量上。
  胡锦涛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34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指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核心是要解决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的重大问题。”胡锦涛总书记所说的核心,就是高等教育的质量间题。
  我们认为,高等教育的质量,可以从三个层次来理解:第一个层次是培养什么人,这是高等教育培养目标的问题。第二个层次是怎样才能培养出这样的人,这是高等教育过程管理的问题。第三个层次是培养出来的人到底怎么样?这是高等教育质量评估的问题。
  任何一个社会,为保证可持续发展,都必须根据自身的需要,培养能够推动社会发展的合格人才。社会教育事业越发展,培养出来的合格人才就越多,就越能促使社会进一步发展。社会是一个极其复杂的系统,它的发展需要各个方面、各个层次的人才—既需要少数精英式的人才,以满足社会开创性科学研究的需要,也需要有许多在社会各个方面、各个领域能够引领社会职业发展的高级人才,更需要千千万万个能够适合社会各个劳动岗位要求的高素质的普通劳动者。显然,培养这些不同层次、不同规格的人才,需要由不同层次、不同规格的学校教育来承担。
  虽然社会对人才有多方面的层次和结构要求,从而使人才质量有了多方面的内涵,但是我们仍然可以从中抽象出对所有教育活动(当然包括高等教育活动在内)普遍适用的人才质量的基本要求,这个基本要求至少应该包含以下三项指标:就业率指标、“人尽其才,才尽其用”指标和社会主义新人指标。
  1.就业率指标
  就业率指标体现的是教育活动是否符合社会人才需要的“有用性”或者“适用性”方面的质量要求。它反映的是社会在人才需求量方面的要求。就高等教育质量而言,首先应该体现在学校培养出来的学生的素质结构能否满足他们未来职业岗位的基本要求。在人才市场化条件下,最直观的标准就是高校毕业生是否有尽可能高的就业率。就业率高,说明这个学校毕业生的素质结构基本上适合社会职业岗位的需要;就业率比较低,说明培养出来的学生在很大程度上没有得到社会的认可。虽然其中可能有很多个体性的原因(如个体由于对就业区域、专业、报酬、环境、婚姻、家庭等各种因素的综合考虑而未能就业),但是从根本上说,它间接地反映出学校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所发生的种种问题,有些甚至可能是非常严重的问题。
  2.社会主义新人指标
  高等教育培养出来的人才,除了应该能够满足社会职业岗位的需要,还应该是在德、智、体、美、劳等各个方面全面发展的,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它反映的是社会人才需求质的方面的要求。只有培养出具有这种精神风貌的人,才能为建设和谐社会做出积极的贡献。一个有德少才的人,虽然不能为社会发展做出多大的贡献,但是绝对不会做出危害社会的事情;而一个有才缺德的人,却很有可能利用他的才能,做出危害社会的恶事来。因此,高等教育显然应该把培养社会主义新人作为头等重要的大事来抓,做到既教书又育人,使学生在学习知识、技能的同时,也学会如何做人,学会怎样在社会上与他人合作。
  3.“人尽其才,才尽其用”指标
  这个指标体现的是高等教育活动是否符合社会对人才结构性方面的需要。它反映的是社会人才需求和高等教育活动之间是否具有对应性。由于社会职业需求和高等教育活动都具有专业性的特点,而高等教育活动又具有非常明显的周期性特点,使得高等教育对社会人才需求信息的反映,总是滞后一个“周期”,因此,在人才供求方面,总是会产生一些结构性的矛盾—方面,社会需要的人才,高等教育没有足够数量和质量的毕业生供应;另一方面,高等教育又大量供应社会职业岗位不太紧缺的毕业生—从而产生比较高的待业率。
  过去我们在讲“人尽其才,才尽其用”这个问题时,更多的是“责备”社会为什么没有为大学毕业生“准备”更多的、适合他们所学专业的职业岗位。可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是最无情的。只有高等教育的人才培养去适应人才市场的需求,而决不可能让市场来适应高等教育活动。因此,高等教育必须根据市场的人才结构性需求信息,及时调整专业结构、课程结构,尽可能准确地预测一个教育周期后的人才结构性需求。显然,只有那些具有良好“品牌”的高等学校,才能够真正达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这个指标的要求。

  二、高等学校的质量标准概念
  《12世纪高等教育展望和行动宣言)对高等学校的质量标准做出了原则性的结论,指出:“应建立独立的国家机构和确定国际公认的可比较的质量标准。但对学校、国家和地区的具体情况应予以应有的重视,以考虑多样性和避免用一种统一的尺度来衡量。”我们理解,《宣言》中所说“高等学校质量标准”这一概念,应该是多样性和统一性的有机结合。
  就多样性而言,就是要充分考虑各个国家、各个地区和不同类型高等学校之间的区别,不应该用统一的尺度来衡量所有高等学校的教育质量。不同的高等学校,由于占有的社会教育资源不同、学校所在地社会环境不同和生源质量不同,因而客观上并不处在同一条起跑线上。这就是各个学校的毕业生质量,客观上存在着层次差别。这种层次差别,就如同土地资源客观上存在着肥沃和贫府的差别一样。土地资源肥沃和贫疥的差别,可以通过级差地租标准来进行调节。与此类似,不同的高等学校,由于其不可控制的原因而造成的质量差别,属于“系统”误差—用系统论的科学术语来说,就是不同层次高等学校之间存在着不可比较的“系统”误差,这种误差也可以通过制定不同的教育质量标准来进行调节。
  不同高校由于“系统”误差而引起的教育质量差别,显然不具有可比性。如果我们把影响学校教育质量的这些“系统”误差充分加以考虑,就应该根据这些客观条件的差异,把所有的高等学校科学地划分为不同的层次。这样,对于处在不同层次的学校来说,它们的教育质量是不可比的;而对于处于同一层次的高等学校来说,它们之间的教育质量则应该具有相当程度的可比性。
  从我国的国情出发,把高等教育区分为普通高等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这两大类是非常正确的。对于这两大类高等学校,显然不应该用统一的教育质量标准来进行衡量。即使是划人普通高等教育的学校之间,或者划入高等职业教育的学校之间,也仍然具有不可比的“系统”误差。
  现在国际上通行的,把普通高等学校分为研究型大学、研究教学型大学、教学综合型大学、教学型大学这四种门类,正是充分考虑到在普通高等教育类别中,不同学校也存在着非常明显的“系统”误差。显然,对不同门类的学校,应该有不同的质量标准和要求。
  不同类别、不同门类的高等学校之间,不应该有统一的质量标准,这一方面是因为不同的学校占有的社会教育资源不同(这种情况往往是由历史的原因、政策的原因或者社会的原因造成的,并不是高等学校主观努力所能扭转的),所以用统一的质量标准来衡量有失公允;另一方面是因为人类社会的经济活动,对人才的规格、类型、层次等方面的需求并不是统一的,有着多样化的人才需求。社会需求的多样性,必然要求高等教育培养目标的多元化。多元化的培养目标当然要有不同的质量标准。12世纪是学习化社会的世纪,个体对学习需求的多样性、高等教育投资主体多元化等新情况的出现,也决定了高等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必须有不同的标准。不同类型的学校应该有不同的教育教学质量标准,并不否定处于同一类别、同一类型、同一层次的高等学校,应该有基本相同、或者完全相同的教育教学质量评定标准。今天的体育比赛,之所以要区分不同性别、不同级别的比赛,正是对标准的多样性和统一性有机结合的最好佐证。
  就“高等学校质量标准”的统一性而言,则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对所有高等学校都适用的“高等学校质量标准”,即上文谈到的对所有教育活动普遍适用的人才质量的基本要求;二是对处于同一层次的高等学校才适用的“高等学校质量标准”,即应根据具体情况而定,而且必须由独立的国家机构确定,或者是国际公认的。因为我们把普通高等学校分为四个不同的层次,已经把影响培养对象质量的“系统”误差排除了,所以能够影响学校教育质量的因素,主要是各个学校主观努力程度上的差别了。它包括学校教育理念的差别、管理水平的差距、教学过程的差别、学习风气的差异、校园文化的差异等。这些主观因素都可能导致不同学校的毕业生在质量上的差别。
  我们认为,对高等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进行比较,主要是对各个高等学校主观因素的比较。换句话说,我们对影响各个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客观因素进行比较,是没有任何意义的;而对影响各个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主观因素进行比较,对发挥各个学校的主观能动性具有重要的作用。它可以促使所有的学校不断提高教育教学管理水平,加强校园文化建设,贯彻素质教育方针。
  如果我们对“高等学校质量标准”的概念,做出上述“多样性和统一性有机结合”的理解是正确的话,那么就要求每一所学校的管理者,都要客观分析学校的办学优势和劣势,从而使学校能够处于和其他学校可以进行质量比较的同一个层次上。这也就是高等学校的“定位”问题。
  由此可见,高等学校教育质量的标准,与学校的定位密切相关。不同类型的高等学校,应该有与其培养目标相适应的质量标准。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任何一种类型的高等学校,都有可能办成非常优秀的学校。

  三、高等学校质量评估
  对所有的高等学校进行有效的教育质量评估,是促进高等教育发展的重要措施,也是提高高等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根本保证。一方面,这是政府教育部门对高等教育事业发展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依据;另一方面,也是社会公众对高等学校教育质量期望的需要—家长都希望子女能够接受高质量的教育,这是不言而喻的。
  1.高等学校教育教学质童评佑的必要性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对高等教育确实有很大的需要。社会的需要极大地刺激了高等学校的发展。可是,由于发展过于迅速,政府主管部门宏观调控乏力,高等学校发展极不平衡—些地方甚至出现了盲目兴办高等学校的情况;一些连基本的教育教学条件都不具备的地区,也赶潮流挂牌成立各式各样的高等学校;一些私人或者私人投资机构,则把办大学当作是新的“经济增长点”。这些所谓的大学,或者由于办学理念不正确,或者由于地方政府资金投人不足,或者由于资金投人渠道单一,或者由于资金管理不善,或者由于资金利用效率不高,或者由于师资力量严重匾乏.或者由于教师队伍素质不高,或者由于实验条件差、缺乏必要的实习场地,或者由于生源的枯竭……,学校挂牌不久,就出现了难以为继的局面。这样的高等学校,其教育教学质量怎么能得到保证呢,
  正因为有这些不合格的学校存在,所以使我国高等教育的声誉受到了极大的影响,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其恶劣甚至是难以挽回的影响。为了保证我国高等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维护高等教育应有的声誉,保证高等教育事业的健康成长,有必要对所有高等学校进行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行政措施,或责令限期改正,或投人必要的力量加以扶持,或进行资源整合和重组,或撤销登记。
  2.高等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评佑的复杂性
  高等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评估的复杂性,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方面,所有的高等学校都应该达到我国高等教育对人才培养目标的基本要求;另一方面,由于现代社会的分工越来越细,因此,社会的职业岗位越来越多,不同的社会职业岗位对人才的质量又有其特殊的要求,在这样的现实条件下,想用统一的评估标准,或者少数几个评估标准来衡量所有高等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不但在理论上不科学,而且在实践上也不可能。高等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评估的复杂性,说到底,还是评估的标准间题。我们在谈到高等学校质量标准的概念时指出,质量标准应该是多样性和统一性的有机结合。当我们对不同的学校进行教育教学质量比较时,得出的是不同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相对比较值。可是当我们对所有的学校进行教育教学质量评估时,需要得到的却是任何一所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绝对比较值。为此,作为评估绝对参照系的评估标准是否科学、正确,就显得特别重要,它直接决定了我们投人大量的人力、物力得到的评估结论是否正确。
  实践表明,我们对高等学校质量的评估,还缺乏一套多样性和统一性有机结合的完整的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目前教育部所颁布的评估标准,主要强调统一性的质量标准,缺乏对不同类型、不同门类、不同类别学校多样性的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体系。这样,在实践上必然导致有些被评估学校为了“达到”教育部规定的评估标准,不遗余力地举债“烧钱”,更有甚者,在师资力量、图书资料等方面,采取弄虚作假的手段来欺骗评估组。现在已经有迹象表明,教育部组织的对各个高等学校的质量评估,很可能事与愿违。为此,如何根据我国高等学校的现状,制定合理的、科学的、有区别的、多样性的评估指标体系,是当务之急。
  3.高等学校教育教学质童评枯的可操作性
  高等学校质量评估这件事,本身并没有什么错,问题是:像现在这样搞评估,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我们认为,如果教育部不改变目前的评估指标体系,其结果必然是弊大于利!因为目前的质量评估标准,并不具有真正的可操作性。高等学校教育教学的质量评估,应该是学校经常性的工作,而不是为了应付上级部门组织的突击性检查!要让高等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评估成为学校经常性的工作,就必须另辟蹊径:那就是取消目前由教育部派出评估组的办法,而改为由学校内部评估和学校外部评估两个不同的层面,即高等学校内部评估层面和外部评估层面。
  高等学校内部评估层面,是指由高等学校主要领导主持,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和有关的专家、教授组成的教育教学质量评估机构,对该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进行检查、评估。为了有效地进行教育教学质量的内部评估,高等学校应该做好思想教育和落实相应的组织机构。从思想教育方面来说,要求学校的每个单位、每个部门,都对学校领导负责,检查落实本单位、本部门在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过程中应该做到、应该做好的各项工作;要求每个任课教员,都严格把好每门课程、每个环节的教育教学质量,学校的各项工作,都要围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这个中心进行。
  从落实相应的组织机构方面来说,学校应该成立专门的学科教育教学质量评估委员会或者课程评估小组,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对职责范围内的教育教学内容进行学校内部的质量评估,一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由于学校内部的教育教学质量评估可以随时随地进行,影响的范围比较小,出现问题也比较容易解决,因此,它应该成为学校常规性的工作。可是由于学校内部的质量评估缺乏足够的权威性,通过内部评估而发现的问题,也不容易被学校、系部的领导和相关教师接受或重视,纠正的力度必然比较弱,从而使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受到“内部人约束”的困扰。
  为了弥补学校“内部人约束”的缺憾,还必须对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实施外的评估。而外部评估又可以分为由地区或者部门教育机构牵头的质量评估和由社会中介机构实施的质量评估两种类型。
  由地区或部门教育机构牵头的质量评估,可以由地区或部门教育机构的有关领导,组织同一地区,或者同一类型高等学校领导和专家,组成高等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评估委员会。依据事先公示的、经过实际调研而形成的、科学的教育教学质量评估标准,定期对本地区或者本部门所有的高等学校,逐个进行教育教学质量评估和验收。这种评估的权威性比较大,又关系到学校的荣誉,甚至会影响某些学校的生存和发展,学校领导必然都十分重视。这有利于对评估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这种评估方式虽然类似现在的评估方式,但由于是地区或部门的教育机构牵头,规模相对小一些,波动面也会小一些。
  由社会中介机构实施教育教学质量评估,在我国来说,还是新生事物。由于高等学校的教育活动面对的是社会职业岗位和人才市场,因此,在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起来的某些社会中介机构,完全有能力介人高等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评估工作。例如通过社会职业中介机构,可以非常客观地得出高等学校毕业生一次就业率和多次就业率的数据;通过行业专业评估委员会,可以对照行业需要的人才质量标准,对高等学校的专业教育教学质量进行评估;通过各种职业资格认证机构,可以对高等学校的“双证书”教育教学内容进行评估;通过项目投资人和各级科学技术奖励组织,可以对高等学校的科学技术研究成果进行评估。
  通过这种多层面和多头评估的制度设计,就有可能比较客观地评估高等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通过制度化、科学化、公示化的评估,可以促使学校有效地进行整改。高等学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努力,必然会提升学校的社会形象,改善社会对高等学校的心理预期。学校得到社会的认可,也就获得了可持续发展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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