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世界大战后,行为主义政治学迅速崛起,它反对传统的制度研究方法,注重创立经验方法。70年代以后,行为主义政治学进入了一个相对萧条的时期 ,它过分强调技术手段 , 忽视价值因素的倾向受到批判。人们反省行为主义专注纯 粹 学 术却丧失了价值方向的缺点,乃提出“政治学的新革命”,即政治学的再理论化、再意识形态化的主张。在这种情况下,当代政治学进入了后行为主义时期。
行为主义的产生和发展。20世纪30年代后,在美国率先兴起、形成一种与当代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理论、方法论和技术手段等有密切关联的政治学:行为主义政治学。其主旨在于取代具有悠久历史的传统政治学研究方法。它对当代西方政治学有重要的影响。 当代西方政治学者面临着当代西方世界特有的各种危机,如帝国主义战争、声势浩大的殖民地半殖民地人民的民族解放运动。不少人无法解决和解释这些危机,因而把这些矛盾的产生归结于“意识形态的斗争”,试图建立一门“精确的”政治科学来排斥他们所斥责的“意识形态”的作用,为摆脱矛盾提供方策。行为主义便是在这个历史前提下应运而生的。 政治行为主义首先是一种与传统政治学迥然不同的政治观。行为学派断定,古典政治学理论的方法(如历史方法、法律方法和机构方法)带有道德和哲学色彩。政治学要成为一门“科学”,须抛弃这种方法,对政治现象做“系统的、经验的和因果的解释”,以便使政治学能够成为一门“经验科学”。美国行为主义政治学者Robert Dahl认为,行为主义是对传统政治学极为不满的一场反抗运动。 达尔在谈到行为主义时确认:“政治学中的行为主义与人的实际行为,以及他们赋予他们行为的意义有关。行为主义根据观察到和可观察的行为来谋求解释政治现象。”从对国家的研究转向对社会的研究,使政治学变成一种“非政治性的科学”,不把国家及其体制视为政治学研究的主要内容,就是行为主义运动的主要结果。哈罗德·D·拉斯韦尔认为,政治学应研究政治中的影响因素和被施加影响者,戴维·杜鲁门断定,政治学应研究利益集团的政治和调节利益集团之间利益冲突的过程;戴维·伊斯顿宣布政治学应研究“存在于任何社会当中的相互作用的系统”和“社会财富的权威性分配”。E·C·班费尔德(E·C·Banfield)声称政治学应研究解决或讨论问题的一般活动,如谈判、辩论、讨论、力量的运用和说服等。 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政治行为主义已成为美国政治学领城内占主导地位的学术思潮和方法论,并逐步得到其他国家政治学界的重视、研究或采纳。这股学术思潮主要借用现代社会学、心理学、文化人类学等门类的行为科学的理论成果,吸取统计学和计算机等先进的数量分析和信息技术手段。围绕国家的权力和权威决策这个核心内容,观察总结广泛的政治现象,产生了从宏观到微观不同层次的一系列理论或分析模式,汇集成一股从观点、内容到方法等方面迥然不同于传统政治思想和思辨的政治哲学的新型政治科学。纵观70余年的历史跨度,政治行为主义是我们了解现代西方政治学的重要内容。 政治行为主义大致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从20世纪初到50年代是形成时期。这期间,一些政治学者开始撰文著书,批评和谴责传统政治学的形式——法律的研究方法,主张用新的手段和方法开展政治学研究。如英国政治学者卡拉汉·华莱士发表了《政治学中的人性》,美国政治学者阿诸尔·F·本特利写下了《政府过程》、查理·E·梅里安出版了《政治学的新方面》、哈罗德·D·拉斯韦尔也完成了不少著作。这些人在构成行为学派的理论框架和原则以后,也就成为行为学派的奠基人。他们呼吁注重研究人的政治行为,研究人性;断定只有人才能成为政治研究的可靠依据,并主张把心理学和社会学的知识和技术嫁接到政治学研究上来,强调应利用科学的方法对政治程序进行详细调查和微观研究。 大约从19C末到20C30年代,可以看作政治行为主义在美国逐渐酝酿形成的时期。 在美国,政治学作为独立学科,诞生于19C后半期。这段时间政治学研究对象主要有两个:(1)政治制度史,研究政治机构的来源及其发展历史;(2)与政治制度有关的法律体系,研究宪法和有关法典如何规定政府机构的职能以及政府与人民之间的权力关系。 随着20C初叶世界政治形势的风云变幻和西方社会结构的改变,这种以政治制度和法律体系为主要研究对象的传统方法逐渐受到政治学者们的批评。他们对前人树立的刻板的历史叙述、逻辑推理及其它规范程式表示强烈不满。他们转而寻找新的理论和方法。 政治行为主义的产生与以下几个重要社会条件分不开。首先是当时欧洲各类社会科学的影响。从19世纪后半叶以来,美国政治学界就一直受到托克维利等欧洲学者的强烈影响。得自欧洲一些著名大学的教学方法的启发,许多美国学者开始倡导政治学的科学性。20C30年代,大批欧洲学者为逃避法西斯主义的迫害,从大西洋彼岸到了美国,又为学术界带来了一系列新的理论和方法。他们当中有些人后来在美国政治学界占据了重要位置。 这一大批欧洲或欧洲式的社会科学家强调:政治学必须借助于社会学和心理学理论,才能更好地理解政治现象。他们带来的新的科学分类思想对美国政治学界的影响难以估价。弗利德里希和帕森斯介绍来马克思、杜尔克海姆、弗洛伊德、韦伯、帕雷托、莫斯卡、米切尔斯的学说,推动了后来政治行为主义的诞生和发展。 心理学研究成果对政治行为主义的启迪和影响。巴甫洛夫(Pavrov)、约翰·华生(John Waston)和B·F·斯金纳(B·F·Skinner)等心理学家创立的“行为心理学”,注重运用刺激——反应模式解释人类行为,强调研究可观察的刺激因素,这些思想对政治学行为研究有触类旁通的效果。因此,政治学中的行为主义可以说是当时各门科学(首先在心理学)中发生的行为科学的一个边缘产物。 其次,是国际和国内的现实需要驱动美国的政治学学者更加重视并直接接触普遍的政治活动和政治现象。二战当中,一大批政治学家走出校园和研究机构,亲自处理联邦政府或地方的日常政治事物和管理工作。通过切身的经验,他们察觉到传统理论与实际问题之间的巨大差距,看到研究工作存在着严重缺欠,旧有的学园式结论不可能预测未来的政治局势。这些迫使他们在方法论上检讨自己。在这股日趋壮大的学术思潮带动下,一些影响力颇大的政治学家已开始在自己的著作中主张:政治研究要关心现实。打破过去那种以图书馆为基地的研究方式;研究面向人们的政治行为,特别要重视各种政治活动中的个人行为;运用实地调查和统计分析的方法,努力对人们的政治抉择作出预测并给以检验。 与此同时,美国各种社会势力也出于长远或近期的考虑,大力资助政治学团体的研究活动,因为搜集和分析大量实际资料要比局限于图书馆当中作研究所需的费用大得多。大基金会通过资助某些中意的研究项目,制约了学者们的注意力和思想倾向。二战后,各基金会进一步重视资助诸如选举等短期行为科学研究项目及一些跨学科研究。 最后,应该看到,行为主义之所以产生,是和美国注重实用传统及现代西方哲学的影响密切相联的。20世纪初叶,杜威的实用主义哲学方法论就启发过许多政治学家。在现代哲学中值得特别提出的有逻辑实证主义。其代表维也纳学派主张:一切理论都要有经验上的根据, 由直接或间接的验证预以证实或推翻;理论必须出于彻底的科学态度,并且有赖于多学科的合作;哲学的任务是以语言分析为主要方法,达到对知识和科学的解析等。在传统和思潮的推动下,美国政治学界逐渐形成一股占主流位置的观点:科学的实质在于收集客观资料,收集政治生活的无情事实。这一观点直接针对19C以往的推理方法,就是说学术界认识到,要解决迫切的社会问题,光靠对法律权利与义务作历史的、逻辑的分析是不行的,社会知识的可靠性在于事实。这样,重事实而不重目标。重现状研究而不重方向研究,成了普遍倾向。美国政治学会1903年成立,早期的几位会长都是主张政治学科学化的学者。20C20年代初,美国几次全国政治学会议的基本思想就是强调利用新技术收集新情况、新资料,而不注重理论的作用。学术界认为,事实会自己说话。 政治行为主义的形成,包含几代学者的持续努力。在美国,对传统的制度研究加以批评的学者,首推以研究方法论著称的社会科学家阿瑟·F·本特利。他早在《政府过程》(1908)中就抨击当时的政治学是一门僵死的学问,只对政府脯机构的最表面特征作形式上的研究。他主张必须进行彻底的改造,才能使政治学变为名符其实的科学。英国学者G·华莱土在1908年出版的《政治中的人性》中,也把政治动机看作理解政治生活具有决定意义的新领域,主张采用心理学与自然科学的方法研究政治。J·布鲁斯说过:“所需要的只是:事实、事实、事实。”这句话典型地代表了那个时代政治学者最重视的东西。布鲁斯还赞扬科学及其严谨性,这反映了当时美国知识界反对墨守传统的共同态度。 继本特利之后,对推动政治行为主义形成起作用最大的,是查尔斯·E·梅里安和他带动下的“芝加哥学派”。梅里安在1921年发表论文《政治学研究之现状》,正式提出广泛应用社会学、社会心理学、地理、人种学、生物学、统计学的技术和成果改造政治学研究状况。美国学者一般都把这一年看作科学化运动开始的时间标志。1925年梅里安出版《政治学的新方面》可以看作是对学院式政治学的批评和发展政治行为研究的日程表。梅里安首先提出“新政治科学”这个名词。他主张,政治学必须应用科学方法研究政治过程,把政治行为作为调查研究的基本对象之一,重视在政治分析中理论与经验研究必然形成的互相依存的关系。梅里安在20年代担任芝加哥大学政治学系系主任,以后一、二十年当中,该系培养了一批研究生,他们成了后来闻名全美的政治学家,其中成就最突出的就有早期的H·F戈斯耐尔、H·D·拉斯韦尔和30年代以来的第二代传人凯伊、特鲁曼、西蒙、阿尔蒙德等。伊斯顿在40年代后期起到该系执教。本特利和亨廷顿也曾就学于这所著名学府。人才汇聚,使这里俨然成为美国政治行为主义研究的中心。在这种科学化思维万式指导下,谈学派的学者们都是面向实地工作,用以弥补以往研究资料的匮乏,并积极借用其它社会科学和统计学的理论及手段,正式把行为主义引进政治研究,带动了行为行为主义革命的兴起。 总的来看。从20年代初直至二战之前,形成之中的行为主义在方法论上强调的重点是不断发现事实和采用科学方法。伊斯顿回顾这段历史时说过:一场高度求实的时代开始了,事实成了人们共同接受的准则,成了普遍流行的科学意识的一部分。从具体的研究对象上看。当时的重点已经由政治制度转向政治过程。与过程相关,当时初步形成了几个重要的政治理论,比如团体论,研究参与政治过程的各种社会团体以及这些团体在制定或执行政策当中扮演的角色。团体可以包括利益集团或压力集团等有组织的团体,也包括诸如社会阶级以及区域性、宗教性、种族性等非组织的社会力量。同时也重视研究权力概念。比如G·E·G·卡特林认为,政治学研究对象是权力,政治舞台是权力市场(《科学与政治学方法》,1927)。拉斯韦尔提出,政治学研究影响力和有影响力的人:影响力根据服从、安全和收入而定,有影响力的人的特征是阶级、技术、人格和具体物质等。这几个内容特征和50至60年代成熟时期的研究重心还是有所不同的。 当时处于这场学术运动中的先驱人物,还有W·李卜曼(《公共舆论》,1922)、C·A·比尔德(《美国宪法的经济观》,1913)、S·赖斯(《数量分析与政治学》,1938)、 W·B·莫若等人。他们都倡导用科学方法探讨与研究政治现象,发现政治行为的基本规律。 第二阶段为鼎盛阶段,始于二战后至60年代末。这时美国涌现出一大批批行为主义学派的政治学者,如瓦尔迪姆·O·凯(Valdimar·O·Key)、戴维·杜鲁门、赫伯特·西蒙、罗伯特·达尔、加布里埃尔·A·阿尔蒙德、戴维·伊斯顿、卡尔·W·多伊奇(Karl W·Deutsch)、德怀特·沃尔多 (Dwight Waldo)等人,他们纷纷著书立说,把行为主义普遍运用于政策制定,压力团体、政治过程、社会冲突、选举行为、国际关系、政治体制和权力等各个领域。在这个时期,出现了许多“经典”的行为主义政治学著作,如V·O·凯的《美国各州及南部政治》(1949)、西蒙·史密斯和汤普逊的《公共行政》(1950)、拉斯韦尔和卡普兰的《权力与社会》(1950)、杜鲁门的《政府过程》(1951)、伊斯顿的《政治系统》(1953)。 政治行为主义从产生进入到发展的高峰期,用了二十多年的时间。这个趋势反映了广大学者们一个日益自觉的意识:日常研究中面临的各种问题迫使政治学必须在理论和方法上同传统决裂。在美国“社会科学研究协会”的积极赞助下,一些政治学家团体积极从事行为研究。比如,在50至60年代,政治行为学会和比较政治学会就支持并且协助各种行为研究活动。1956年,在“美国政治科学协会”的年会上,提出的任务之一就是开辟一系列专门途径,以有益于这项研究开展。在教育界,从50年代开始,几乎所有重要大学都设立了这个学科的教授职称。一些学校开设了以政治行为为专业方向的博土生培养计划。政治科学系也竟相建立。出版界也有了变化,到60年代初,政治行为主义已经在专业杂志上成了多数论文的理论依据。 在30年代问世之时,政治行为主义还被学术界许多人看成是少数人持有的偏激理论。但到了50年代,主张行为主义的学者大多成了美国政治学界的权威人物。这个转变的生动标志:在整个30至40年代,美国政治学协会主席中没有一个人鲜明赞同行为主义,但从1950年后,拉斯韦尔等著名学者先后担任了该协会的领导职务。可以说。从50年代开始,行为主义的观点已经遍及当时政治研究的广大领域。和20、30年代相比,行为研究的对象更侧重于人们的心理活动。伊斯顿认为,早期的团体论和权力论考察各种社会群体如何相互作用,从而影响政治制度的权力分配和决策内容的过程,实质上还是以政治制度为核心,积累的只是形势资料。它仍然忽略了参与政治的个人的人格、动机、情绪等心理因素,忽略了行为资料的积累。行为主义应该以行为资料和形势资料并重。这个批评比较中肯。比如行为研究方法的首创人本特利就否认人的个性在政治研究中的作用,认为个性无法把握;唯一可以研究的是政治过程,而人们能观察到政治过程只是团体之间的相互作用,所以政治就是团体的行为。在成熟时潮,行为主义突破了这个界限。可以说,在50年代,行为主义的理论认识和研究方法进一步深化、成熟了。 作为一门成熟的独立学科,政治行为主义逐渐建立了不同于邻近学科的研究对象、观点、术语和方法。以行为主义这个词为例。伊斯顿曾明确指出,政治行为主义(Behavioralism)这个词和心理学的行为主义(Behaviorism)的含意不一样,它反映了学术上的重大差异。如,心理学的工具是人的感觉器官或机械仪器,它的研究对象只是人体在外界刺激之后产生的可视察的行为,而不过问人的目的、企图、动机、欲望、情绪、感觉等精神内部的变化。反之政治行为主义关心人们的政治态度和行为规律,总是努力预知人们头脑中有什么想法。它把团体和个人,把“刺激——组织——反应”的心理过程和制度——个人的关系都列入研究范围。所以政治行为主义的观察领域要比心理学的行为主义宽广得多。 经过同代学者共同探索和重复使用,行为主义政治学已有了学科内公认的方法论原则:第一,政治分析以个人或团体为基本单位,而不是以政治制度为观察的焦点。第二,搜集并整理事实资料,反对抽象空洞的哲学推理。第三,研究应区分价值问题和事实问题,以确保分析和结论的客观与精确。第四,针对特定范围的对象,建立相应的指导性理论;理论与资料互相补充、互相促进。第五,承认社会科学的各门学科之间存在着一致性;吸取和借用其它学科的成果。第六,使政治学具有科学的精确性和严谨性,发挥理论的解释和预测功能。 行为主义革命也波及到美国以外的一些国家,特别是英国、德国、日本和印度等国。许多研究机构从事行为研究或准行为研究,如在英国和挪威研究选举行为,在法国研究公众舆论、政党选举行为和压力集团,在意大利分析议会活动,在西德建立经验政治科学。60年代,行为主义渗透到比较政治之中。美国、欧洲和亚洲的学者合作日益密切,开始冲破了以往研究中狭隘的区域意识。 最后应该看到,有些美国学者一直认为:即使在这种学术思潮的波及影响之下,也很难把那些学者明确看作是行为主义的坚决信奉者。直至二战之后,明确表示采纳行为主义的学者并不多见,完全受严格的行为研究技术约束的人也很少。准确地说,多数美国学者对传统方法和行为研究方法的态度是混合采纳,只是偏向于行为主义方法。他们相信:行为主义并不把拒绝历史知识,因为后者是对当代政治行为观察必不可少的补充。行为主义也不能完全割断与传统的联系,因为现有学科的任何新发展都必然以过去的成就为基础。与此同时,当代在美国仍有相当数量的学者干脆完全坚持传统的研究方法,仍然着重探讨政治思想,政治制度和政治史的有关问题。然而不容怀疑的是,自20C中叶以来,行为主义政治学一直是美国政治研究的主流。它体现了当代西方政治学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向。 第三阶段从20世纪70年代初至今,称为后行为主义阶段。它的一个重要特点是理性选择理论的盛行。理性选择理论意味着政治学从与社会学结合过渡到与经济学结合。它接受了经济学对人的传统看法,认为人运用自己的理性来最大限度地利用生存环境。这个命题本身就包括了与行为主义的规定相背的内涵。 生物政治学(Biopolitics)是面临危机的行为学派寻找到的一个最新出口。行为学派一般确认政治学要成为一门科学的话,其性质接近于生物学,而远于数学、力学、化学和物理学。因此,生物政治学可以说是行为主义主张的一种彻底的表现形式,是20世纪70年代末美国政治学界的口号。生物政治学嫌行为主义对人的注重还不够。它提出要摆脱危机,必须注重人类政治行为的生物学特征,主张把生物学的信息注入对人类政治行为的研究中去,使政治学更加“行为主义化”。在行为主义关于人的观念基础上,生物政治学认为人是一个生物学上的复杂造物,必须采用人种学、心理生理、生物化学,神经解剖学、心理药理学、心理病理学、营养学等学科手段,从揭示人类生命本质理解人的政治行为,着手改造政治学。 总之,在行为主义前景暗淡的这个时期,不少的政治学者开始批评行为主义的弊病,提出新的理论和主张,试图修补行为主义理论上的破罅,使其继续发展。 政治行为主义的研究方法。伊斯顿说过,政治科学之所以成为一门具有本身系统的理论结构的综合学科,最重要的原因之一是这门学科从根本上容纳、综合了各种科学的方法。这句话突出了方法论在政治行为主义中起着研究基础和整体贯穿的作用。 行为主义作为风行一时的一种政治学流派,其根本特征在于注重研究社会政治生活的过程,而不是象传统政治学那样注重探讨事物的本质。出于这种政治观,行为学派在进行政治研究时。排除了对国家制度、国家起源、政治权力性质的研究。在他们眼中,国家制度只是一种既存的事物,本身没有指示政治的真实内容。政治的真实内容应当是政治体系内部的活动和围绕制度展开的行为。如果要理解一个政治组织的作用,关键不在于法律规定这个组织中的成员享有什么权力和责任,而在于他们的行为。譬如说,确定一个社会的性质是社会主义还是资本主义,在他们看来就是没有必要的,他们认为制度并不能表示政治的实质。 这种政治观避而不谈阶级社会中政治最根本的特征,实质上掩饰了国家政治过程的根本属性。行为学派是想回避政治的这一基本方面,他们断言,国家机器已经成为中性的、为全体民众谋利益的公共权力,因而对它的性质不必加以研究。这就有意无意地绕开了政治制度的性质这个要害问题。 行为学派一方面厌弃对国家和政治制度性质的宏观研穷,另一方面又把对“客观事实”的研究局限于人的行为之上。他们认为人类的行为是在人们认识之外的一种事实,“我们不自命知道人的起源和命数,但认为理解人的唯一途径是观察人,并且记录下他在审判室和立法机关中,在议员竞选演说讲坛上所做的一切。一旦有了足够的记录,我们就能预料不久之后他在已被认知的刺激的作用下将如何作为。”行为主义的一个重要命题是“规则性”(Regularities)。所谓“规则性”是在一种抽象的人的观念的基础上确认,人类的政治行为具有某种可辨别的“均一性”(Uniformities)。在日常生活中,人受到不同因素的驱使,行为缺乏“均一性”,但是在一定情况下,人类总以或多或少有点相似的方式活动着。这样,政治学者就可以研究政治行为的“规则性”以及与其有关的各种变数;就可以用一种严格的方法提供纯描述性的材料。 由于行为主义强调“事实”,因而就突出观察、核实和现代经验科学的方法,强调使概念具备操作的意义。行为主义方法论的主要特点在其所谓的“纯科学”方法和“系统”方法。前美国政治学学会主席戴维·伊斯顿把行为主义方法论归纳为八项设想目标:规则性(Regularites)、验证(Verifications)、技术(Techniques)、数量确定 (Quantification)、价值 (Values)、系统化 (Systematisation)、纯科学 (Pure Science)和一体化(Integration)。政治行为主义方法论的最基本的特征,就是它的科学主义,即重视模仿自然科学的严密性和精确性,积极采用当代科学技术的概念和手段,在研究事实的基础上,发现人的政治行为规律,逐步形成经验理论,并且给予普遍的验证,以期政治学的科学化。行为主义同样重视发现社会科学的各门学科之间的联系和交叉,大量吸收借用政治学所需要的一系列概念、术语和基础理论。在这个意义上,行为主义政治学体现了当代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逐渐交融汇合的学术大趋势。就两者关系而言,如果说自然科学为政治科学这个大系统更多地提供了结构和工具,那么其它各门社会科学就是更多地提供了内容和材料。行为主义的研究方法具体说来,可以归纳为如下三个主要方面: 采用现代各种科学技术手段,研究客观、动态的政治行为。行为主义方法论的首要原则是通过实地调查积累起来的精确事实来形成并验证理论。研究首先要面对客观事实。行为主义的酝酿产生,就在于研究人员已经不满足于传统政治学采用历史的、哲学的和其它一般叙述方法。卡特林主张,政治学研究不要同玄奥的抽象观念,而要同感觉到的经验对象相联系,即注意实际活动,避兔所谓的超政治学。理论只有依据对政治事件进行比较密切、直接以及受到比较严格控制的观察,加以检验之后,才能成立。 这样,政治过程和参与活动的各种团体最先取代政治组织和政治机构,成了研究的主要对象。到50年代,心理学方法更广泛地应用于政治研究,目的还是对经验的政治行为作更为深入的了解。当然行为研究并不是抛弃历史资料,不去研究法律和制度,但他们认为政治行为才是政治学的真正要素,法律毕竟是由人去制定、遵守或违犯,而政治制度不过就是行为模式的组合。 行为主义重视采用各种技术手段搜集和处理研究资料。学者们公认,特定时期内方法论的深度和技术技巧的灵活情况必然会促进行为研究的进展。自行为主义形成以来,为搜集事实所作的社会调查在形式上已经大为丰富多样,如实地调查、信函问询、资料卡数据分理、受控实地试验、抽样问答等等,这些为政治分析和建立理论提供了所需的资料条件。 经过对经验事实的分析、概括,得出某种理论、规律或假设,必须能够采用既是普遍适用,又是科学严谨的方法加以检验或证实,对结论作出明白无误而不是模棱两可的是非判断。当代许多政治分析的手段是各种社会科学学科或综合性学科相互通用的。为了解决研究设计、可靠性资料汇集、测量工具、证实标准以及其它各种特殊的科学程序方面,行为分析采用其它学科中的技术手段,如参与观察、内容和群组分析、量图和因素分析、心理测定和精神程序、试验室和实地试验、多元分析和计算机程序等方法。由于应用这些方法和技术,不仅使研究结果易验证,使人信服,而且极大地拓展了政治调查的领域,系统理论的范围也大大丰富了。 在技术手段当中,又以定量化方法为最常用最重要的手段。从60年代开始。美国政治学界开始普遍使用定量分析。60年代中期以后,计算机开始广泛应用于社会科学领城,使得资料统计分析更为迅速和精确。用数字来测度群众的政治态度,特别是对总统选举中的选民态度进行研究,已经是当今美国政治生活和政治学界的热门课题。另外对立法者的动机、行政官员的感情、人的政治化过程和冲突理论等方面的研究,更使这个方法成为政治学者不可或缺的技术手段。 发挥理论的预测功能也是科学化的目标之一。借助于客观的资料和科学的分析手段,学者们试图发现政治现象的规律,从而预见未来的事态发展趋势。行为主义相信,通过调查和分析,人们可能用类似自然科学那样严密的方法发现人们行为的规律,因为人和各种事物一样,是自然的一部分,所以自然科学的某些技术方法、技术原理、逻辑方法和自然哲学同样可以用来研究人们的行为。当然,政治学要发展自己的一套科学原理,用以解决复杂多变的社会问题。但只要有了适当的分析手段,就可以简化复杂问题,发现政治行为的规律,帮助人们作出预测。 以统计学的应用为例。在美国,经过几十年的积累,政治学已掌握了大量的统计资料,有了自己的资料档案。经过对这些资料的整理、分析、加工、分类、存贮,原始资料成为规范化和系统化的信息知识,方便了后来人们的利用。美国学者认为,统计学在当代政治学领域的用途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实用性,如把统计方法运用于各种社会抽样调查和
开题报告我可以你写。。(一)主题的写法[2]毕业论文只能有一个主题(不能是几块工作拼凑在一起),这个主题要具体到问题的基层(即此问题基本再也无法向更低的层次细分为子问题),而不是问题所属的领域,更不是问题所在的学科,换言之,研究的主题切忌过大。因为涉及的问题范围太广,很难在一本硕士学位论文中完全研究透彻。通常,硕士学位论文应针对某学科领域中的一个具体问题展开深入的研究,并得出有价值的研究结论。(二)题目的写法毕业论文题目应简明扼要地反映论文工作的主要内容,切忌笼统。由于别人要通过你论文题目中的关键词来检索你的论文,所以用语精确是非常重要的。论文题目应该是对研究对象的精确具体的描述,这种描述一般要在一定程度上体现研究结论,因此,我们的论文题目不仅应告诉读者这本论文研究了什么问题,更要告诉读者这个研究得出的结论。(三)摘要的写法毕业论文的摘要,是对论文研究内容的高度概括,其他人会根据摘要检索一篇硕士学位论文,因此摘要应包括:对问题及研究目的的描述、对使用的方法和研究过程进行的简要介绍、对研究结论的简要概括等内容。摘要应具有独立性、自明性,应是一篇完整的论文。(四)引言的写法一篇毕业论文的引言,大致包含如下几个部分:1、问题的提出;2、选题背景及意义;3、文献综述;4、研究方法;5、论文结构安排。问题的提出:讲清所研究的问题“是什么”.选题背景及意义:讲清为什么选择这个题目来研究,即阐述该研究对学科发展的贡献、对国计民生的理论与现实意义等。文献综述:对本研究主题范围内的文献进行详尽的综合述评,“述”的同时一定要有“评”,指出现有研究成果的不足,讲出自己的改进思路。研究方法:讲清论文所使用的科学研究方法。论文结构安排:介绍本论文的写作结构安排。“第2章,第3章,……,结论前的一章”的写法是论文作者的研究内容,不能将他人研究成果不加区分地掺和进来。已经在引言的文献综述部分讲过的内容,这里不需要再重复。(五)结论的写法结论是对论文主要研究结果、论点的提炼与概括,应准确、简明,完整,有条理,使人看后就能全面了解论文的意义、目的和工作内容。主要阐述自己的创造性工作及所取得的研究成果在本学术领域中的地位、作用和意义。同时,要严格区分自己取得的成果与导师及他人的科研工作成果。
废电池的回收、利用 指导教师: 刘晓妮 研究组成员: 赵妍妍(组长)、史秀文、刘晶、张秀云、孔祥雯 摘要:废电池对环境的污染非常严重,现已成为全世界共同关注的问题。我们结合这些实际,运用多种研究方法,积极组织、参与废电池的回收宣传活动,并利用回收的废电池设计了一套适合我校的废电池回收方案,为学校增加了药品。提高了大家的环保意识。 课题的选择 在选择研究性课题时,我们对《废电池的回收与利用》这个课题非常感兴趣。大家都知道,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使用电池已成为我们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然而,电池可以说是生产多少,最终就废弃多少;集中生产,分散污染;短期使用,长期污染。如今废电池的危害已成为全世界人们共同关注的环境问题。世界各国都在研究处理废电池的最佳方案。虽然现在已取得了卓有成效的成果,但还不能根本解决这个问题。因此,寻找处理废电池的最佳方案已成为各国许多科学家的科研方向。 我们学生也是使用电池的一个群体。作为跨世纪的一代,我们应该提高自己的环保意识,回收电池从我做起。因此我们高一共有五人选择此课题作为自己的研究性课题。 研究过程及结果 一、选题 刚开始我们几个在日常生活中都发现一些商场内设有废电池回收箱。电池用过后为什么要回收呢?我们对此非常好奇。因此当学校在去年11月末开设研究性学习课程后我们选择了这个课题作为研究性课题。 二、定题 最初,我们确定的课题是《为什么废电池要回收》。为此,我们广泛收集了相关问题。在第一次小组集中时,我们通过激烈的讨论并听取了老师的意见后,认为,我们不应只把目光局限在回收上,还应把课题拓展到另一个更受人关注的问题——能源问题上,因此我们最终将课题确定为《废电池的回收与利用》。 三、开题 第二次集中,我们就这个题目分析了课题现状,明确了该课题的目的与意义、课题研究的学术目的、课题研究的主要内容和研究特色和创新之处,另外进行了小组分工、设计了活动步骤。依据这些我们填写了开题报告。 四、我们课题研究的实施共分为了五个阶段: 第1阶段:今年1月17日至2月14日,通过上网和到图书馆查阅等方式查找相关资料。我们在查找大量资料后了解到(一)、废电池是人类健康的潜在杀手 人们日常使用的电池是靠化学作用,通俗的讲就是靠腐蚀作用而产生电能的。其中的有害物质如重金属铬、汞、镉等对人体的危害是极大。一节纽扣电池能污染60万升水,而一节一号电池烂在地里能使一平方米的土地失去使用价值。所以废电池的回收势在必行。 (二)、废电池废中有宝 废电池并不是仅给人类带来危害,它里面还蕴含着很多资源。例如纽扣电池含有锂、锰、银等稀有金属;铅蓄电池中含有铅;手机电池中含有镉,这些物质回收价值很高。现已有工厂开始进行这方面的回收、提取工作。另外在普通干电池中还含有锌、铜、锰粉等资源。 随着课题的不断深入,我们又对废电池的实际回收、处理过程产生了兴趣。于是 第2阶段:2月中旬,我们参观了废电池回收工厂---大连开发区东泰公司。并采访了他们的刘总工程师。 通过采访我们了解到国际上对废电池的处理十分重视,国际上通行的废旧电池处理方式大致有三种:固化深埋、存放于废矿井、回收利用。 西欧许多国家将收集起来的废电池先用专门筛子筛选出纽扣电池,提取其中所含的汞加以利用。其余的各类废电池一般运往专门的有毒、有害垃圾填埋场。这种做法不仅花费太大,而且还造成其中有用物质的浪费。 德国马格德堡近郊区正在兴建一个“湿处理”装置,在这里除铅蓄电池外,各类电池均溶解于硫酸,用这种方式获得的原料比较纯净,电池中包含的各种物质有95%都能提取出来。 我国废电池的危害已受到国家的高度重视,并被列入十五计划的重点项目中,有关政策今年就要出台。目前我国还没有统一处理废旧电池的方法。不过据悉我国将采取湿法处理废电池。 通过这次实地访问我们不仅进一步对废电池的危害和里面蕴含的资源有了更深刻的认识,而且增强了我们保护环境的社会责任感。从而我们进入了第三阶段。 第3阶段:今年2月末,在校团委等老师及校学生会的帮助下,我们在校内外搞了一次有关废电池回收的宣传活动。宣传活动结束后,同学们并不只局限于这些。大家都希望能根据我校实际情况也设计一套回收方案。于是我们进入了第4阶段。 第4阶段:3月初,利用回收回来的废电池,根据学校的实际,利用校实验室设计一套废电池再利用的回收实验。回收方案如下: [实验药品]一号干电池若干;3%的过氧化氢溶液;合成洗涤剂;硝酸银水溶液;氢氧化钠溶液 [实验仪器]锤子、剪子、烧杯、带铁圈的铁架台、漏斗、滤纸、玻璃棒、蒸发皿、坩埚、酒精灯、试管 [实验步骤] 1. 二氧化锰的回收 将废电池小心打碎,取出黑色内容物,用清水洗涤多次,晒干后,放在蒸发皿中加热,使二氧化锰中的碳粒等燃烧掉,边加热边搅拌,冷却后即可用于制氯气和制氧其中。加热时不宜温度过高,以防变质: 4MnO2 2Mn2O3+O2↑ 2. 提取氯化铵 将电池理的黑色物质放在水里搅拌溶解并过滤,将部分滤液放在蒸发皿中蒸发,得白色固体,在加热,利用“升华”收集较纯的氯化铵。 3. 制取锌粒 将锌筒上的锌片剪成碎片,放在坩埚中强热(锌熔点419℃),熔化后小心地将锌液倒入冷水里,得锌粒。 4.验证二氧化锰 在两个试管中分别加入3%的过氧化氢溶液3ml和合成洗涤剂溶液3—4滴。在其中的一个试管里加入少量的制取的黑色固体,若反应相对于另一个试管反应速度迅速加快,则黑色固体为二氧化锰。 5.验证氯化铵 在两个试管中分别滴加由白色固体配成的浓溶液3ml,在第一个试管中滴加氢氧化钠溶液,若有刺激性气味气体逸出,说明浓溶液中含铵根离子。在第二个试管中滴加酸化过的硝酸银溶液,若有白色沉淀生成,说明该溶液中含有氯离子。从而证明白色固体为氯化铵。 第5阶段:到了今年4月初,我们小组开始结题,汇总资料,撰写论文。4月末我们小组通过选拔,被推荐参加全校性的研究性学习成果汇报展示, 在校研究性学习汇报结束后,我们想进一步扩大有关废电池回收的宣传范围,因此我们选择了学校附近刚开业的沃尔玛超市。在那里我们通过发宣传单和张贴宣传标语的形式向人们宣传废旧电池应回收的道理。 感 受 它让我们知道了应该如何学习。以前总是老师教一点儿就学一点儿,一遇到老师没讲过的就束手无策了。通过这次研究性学习,即使以后再遇到老师没讲过的,我们也知道要到图书馆或上网查找资料,进行自学。 ——史秀文 研究性学习活动拓展了我们的知识面,提高了我们的社会交际能力。为了完成这次研究性学习,我们不仅在网上查找了有关资料,而且还到工厂实地参观、访问。虽然在采访刘总工程师时我们都很紧张,很多东西都忘了问,但是我们都认为这次活动特别有意义。 —刘晶 通过这次研究性课程的学习,使我感受到集体协作的重要性,增强了我的组织能力。最重要的是使我们认识到环境污染问题的严重性,使我们树立起热爱环境,保护环境的意识。 ——赵妍妍 我们不再怕做化学实验了。在我们的印象里,化学药品似乎很可怕,但通过这次研究性学习,我们才认识到,化学药品只要正确使用,是不会伤害到我们的。现在我希望第二轮研究性学习活动快点开始。 ——张秀云 通过研究性学习活动,我体会到科学就是实事求是,追求真理要有坚定的信念,面对挫折,不能言败,不能放弃,要有急流勇进、勇于探究的精神。我真的体会到了科学成果来之不易。 ——孔祥雯 致谢:大连市第二十三中学校团委 大连市二十三中学政治组 大连市二十三中学化学组 大连开发区东泰公司 指 导 教 师 评 语 在研究性课题实施过程中,该课题小组成员能够充分应用查找资料、采访专家、实验等多种研究方法,积极组织、参与社会宣传活动。表现出了勤于思考、吃苦耐劳和团结合作的精神,严谨的治学态度,体现了自己的创新能力。 在成果汇报方面,小组成员能充分运用多媒体课件、演示实验等手段,报告条理清楚,内容严谨,具有一定的创新性。体现了她们良好的素质。 由于第一次参加研究性学习活动,小组成员都没有经验,所以在整个过程中存在着一定不足。如:某些问题考虑的不全面、细致,做事缺乏信心。希望在以后的学习中能扬长避短,不断进步! 指导教师:刘晓妮 二00一年四月十日 参考资料: 雅琥网站 搜狐网站 电池网站 pub.com.cn 课 题 题目 废电池的回收与利用 导 师 刘晓妮 课题组成员 赵妍妍、刘晶、史秀云、张秀云、孔祥雯 组 长 赵妍妍 班 级 高一5、6、7班 课题现状分析 废电池的危害已经被越来越多的国家所重视,各国已开始着手进行废电池的回收工作,并不断寻找废电池再利用的最佳方案。 课题的目的与意义 通过该课题的研究,提高大家的环保意识,培养我们的动手能力 课题要研究的基本内容 1. 废电池有哪些危害2. 借鉴世界各国回收废电池的措施,设计一套适合在校内开展的回收废电池活动方案3. 利用学校的实验设备设计一套废电池再利用的可行性的实验方案 活动计划⑴任务分工:实地调查 :全体成员 访问专家:全体成员上网:史秀云、赵妍妍 查书面资料:刘晶、张秀云、孔祥雯总结论文:全体成员 发倡议书:史秀云、赵妍妍、刘晶 ⑵活动步骤: 阶段 时间 主要任务 阶段目标1 1月17日至2月14日 查找有关资料 对课题有一个整体认识并借鉴前人经验2 2月中旬 设计回收方案 策划一次全校范围的废电池回收宣传活动3 2月末 设计再利用方案 有自己独特的设计 理念,有实验样品4 4月初 成果展示 以论文作为书面材料,能通过多种形式进行成果汇报展示⑶计划访问的专家:大连市开发区东泰公司总工程师⑷活动所需条件、困难及解决途径: 预期成果(论文、调研报告、制作模型、实验报告等):论文、制作的实验样品 表达形式(文字、图片、实物、音像资料等):文字、多媒体课件、实物 研究特色及创新之处:整个研究过程充分体现化学学科以实验为根本的特点。所设计的废电池的回收方案,不仅可以减少废电池中可利用物的浪费,而且为我校的实验室能提供一些实验药品。 指导教师意见 开题报告设计的比较合理。我希望大家在研究性学习过程中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和团结合作精神,使这次学习活动圆满完成 研究性学习计划暨开题报告 (时间: 2001 年 1月6日)
一、行政学研究政府吗在人们的观念中,往往认为行政学就是研究政府管理的。但“政府”这个概念实际上是一个政治学的概念。所谓政府是指“政议之府”。一般说来,总是在探讨政府与社会以及其它国家机构的关系时,才会使用政府的概念,特别是当一个问题属于政治学的范畴时,肯定会涉及到政府这个概念,但如果在这个层面上来探讨行政学,就显得有所牵强,以致于在行政学的研究和叙述中,何时使用政府和行政这两个概念都表现出了很大的随意性。政府与行政的关系可以这样来理解:行政行为产生于政府和由政府中的组织机构或人员来承担。行政学在政府中所看到的是一个行政体系,而不是政府本身。如果说行政学是以政府为研究对象的话,那是不准确的。因为,站在行政学的视角上,政府是以行政体系而存在的,行政体系是经过行政学的抽象而确立起来的研究对象。或者说,行政学并不研究政府的全部,它只研究政府的行政行为以及与行政行为相关的各个方面的内容。对于政府的政治归属问题,行政学可以不去涉猎,它的研究更多地倾向于技术性的方面,是属于技术抽象意义上的行政。所以,在行政学的研究中,受过专业训练或有着专业素养的人,一般来说不习惯于使用政府这样的概念,他们总是努力地使用行政的概念。比如,用行政主体、行政组织、行政机构、行政部门等一系列概念来取代作为政治学概念的政府。即使在使用政府这个概念时,他们的真实所指也是政府的行政体系以及行政行为。可见,我们虽然把行政学定义为专门研究现代政府管理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的科学,但是,这里所讲的政府,只是指与行政活动相关联的方面,并不包含对政府的一切方面的研究。在较长时期内,行政学是作为政治学的分支学科而存在的,所以,它需要接受政治学的政府概念。作为政治学的一个分支学科,行政学的研究内容必然很具体。因其自身不需要有什么理论,它作为一个学科而能够成立的理论是由政治学赋予的。虽然19世纪末20世纪初行政学被作为一门独立学科提了出来[2],但它只是更多地引进了管理学方面的内容,而在学科的理论归属上,还是没有走出政治学为它划定的界限。行政学没有自己独立的理论建树,政府的概念成了行政学分析自己的研究对象的障碍。使得对于“行政学是否是一门独立的学科”的问题一直有人表示疑义。科学界有着不成文的默契:一个没有自己独立理论的学科决不被看作是一个独立的学科。行政学要想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就不能现成地接受政治学为他提供的政府理论,它需要把政府抽象为行政体系,并加以分析,才有可能从根本上解决行政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存在的问题。我们相信,随着一批有着行政学专业素养的学人的出现,它的研究会从对行政体系的分析入手,来建构行政学的学科体系和确定研究的基本内容。二、行政学是不是管理学在我国的行政学研究中,行政学这个学科也被表述为行政管理学,这就造成了行政学与管理学之间划界不清,在教学和研究实际中,这已经成了行政学的学科尴尬。从行政管理学的概念可以看出,在一定程度上,人们是把行政学作为管理学的一个分支学科来看待的,是一门特殊的具体的管理学科,即关于行政的管理学。根据这个思路,有的学者提出,既然行政的概念本身就包含着管理的含义,那就不应当同义反复地称行政管理学,而应当称作为政府管理学,即政府既是管理主体又是管理对象。这在表面上看来是合理的。但是,深入一步就会看到,政府是一个政治学的概念,在这个概念下进行行政学的学科建设和研究内容的延展,就会遇到一些无法回答的问题。比如,根据政治学的思路所建构的管理学究竟应当是一门管理学还是一门政治学。事实上,行政学时常为了自己是管理学还是政治学而发生争论,因为这是关系到行政学的研究内容和方法的问题,如果说行政学是政治学或作为政治学的一个分支学科而存在的话,那么在行政学研究中就需要更多地引入政治的观念和原则,而且,如果把行政学定位在政府管理和管理政府的学科位置上,它也就势必会遇到必须回答的政治问题。但是,称之为政府管理学实际上又是把它作为一门管理学来看待的。管理学在20世纪的发展中,一个最为典型的特征就是根据科学的原则来进行管理学的学科建构,排斥价值因素的干扰。在某种意义上,政治学与管理学是两门相距甚远的科学,各自有着自己独立的学科标准和方法论原则,而且这些标准和原则冲突极大。虽然在20世纪的后半期政治学出现过科学化的努力,有的学者试图建立所谓政治科学,但这种努力并没得到广泛认同,事实也证明这种努力不可能取得真正有实质意义的结果。管理学的发展中也有着管理文化学派的理论出现,可也至多只是提出了在管理中要重视文化因素,注重人的价值观念对管理过程的影响,提出了不同文化类型中的管理问题,但管理学家们从来也未准备建立不同文化类型的管理学,至今我们也无法设想所谓美国的管理学或日本的管理学,更不可能设想有所谓社会主义的管理学或资本主义的管理学。总之,政治学管理学化和管理学政治学化都是不可能的。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让行政学在政治学和管理学这样两个学科之间做出妥协是不可能的,至多只能是以行政学家的个人取向来确定行政学的学科位置。行政学家在研究行政学时若是服务于统治目的的,为了强化统治行为的合法性而谋求技术支持,或者为了统治的行政模式进行辩护的话,会更多地运用政治的思想方法来解决行政学问题。当行政学家站在管理的视角上来研究行政学时,他会根据管理学的学科标准和方法论原则去建构行政学。但是,在人类历史上,一个相当长的历史阶段中,产生于政府之中的行政行为都是服务于统治的目的的,政府中的行政体制结构也从属于统治的需要,这种服务于统治的和主要执行着统治职能的行政是一切传统社会中的行政模式。在近代社会,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的分离,政府的统治职能和管理职能形成了一个以服务于管理为目的和主要担负着管理职能的政府行政模式。我们把前者称作为统治行政,把后者称为管理行政。统治行政和管理行政作为人类行政发展史上的两个阶段或两种行政模式都有着历史性,它们都不是人类行政的终极模式,未来还必将有一种新型的行政模式取代它们。所以,无论从政治学还是从管理学的角度去建构行政学,都是不可取的。行政学在历史上的不同阶段与政治学和管理学的渊源关系,只是证明了行政学曾在一个时期是作为政治学的分支学科而存在的,而在另一个时期是作为管理学的一个分支学科存在的,但在其发展过程中,有着独立化的进程,今天已经表现出作为一个独立学科存在的可能性了。认识行政学发展的这个特征,对于行政学的研究来说,就找到了一个努力的方向。即在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行政学研究工作的重心是把行政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来建设。有人认为行政学是一门“边缘学科”或“交叉学科”。这种观点其实是很不负责任的,是那种不愿对新兴学科作深入研究而又要对学科进行定位的托词。任何一门学科在其刚刚出现的时候,都具有边缘性和交叉性,但是它的边缘性和交叉性都是它初生时期的“胎毛”,一俟它走向成熟,就会蜕掉这些“胎毛”。或者说,我们无法把任何一门成熟的学科称作边缘学科或交叉学科,只是当这门学科还不成熟的时候,才这样临时性地描述它。行政学的发展迄今为止还具有边缘性和交叉性的特点,但这个特点不应当加以强化,而应当在学科发展中逐渐通过学科自身的研究对象和研究范围的确定,通过自己独立的理论建构来加以消除。行政学是否是一门独立的学科,首先取决于它是否有着自己独立的研究对象,我们不同意把行政学仅仅看作是研究政府管理的,这往往会把行政学的研究对象与政治学的研究对象相混同。同样,我们提出“统治行政”与“管理行政”概念时,也要强调人类的行政历史有过统治行政的历史时期和管理行政的历史时期,但在人类的未来,可能会是一种既不同于统治行政也不同于管理行政的服务行政。所以,不能因为我们正处于一个管理行政的时代,就把行政学简单地看作是管理学,或管理学的一个分支学科。这就决定了行政学既不应像政治学那样把政府作为一个完整的对象来加以考察,也不应像管理学那样主要通过对管理过程和管理行为的分析来进行自己的学科建构。行政学需要从政府这个实体中抽象出行政体系的概念,通过对它的分析来确定行政体系的合理性结构,把握行政体系运行起来的内部的和外部的机制。当然,处在管理主义泛滥于社会科学的一切领域的时代,在行政学的研究中更多地接受管理主义的洗礼也是难以避免的,我们的愿望是,依然把行政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来加以建构。鉴于行政学与政治学和管理学的渊源关系,在它形成和发展的早期阶段曾经从政治学和管理学中汲取了丰富的营养,这对于行政学的成长是至关重要的,在行政学今后的发展过程中,还会不断地从政治学和管理学那里学习和借鉴理论和方法。同样,它也不断地从法学、经济学、社会学、心理学等各门学科中汲取有益的因素。而且,我们发现,各国都有一大批原先学习和研究其它学科的学者们不断地加盟到行政学的研究中来,为行政学带来其它学科的理论和方法,这对于推动行政学的发展是极其有益的,也正是由于这个原因才使行政学成为一门当代的显学。但是,行政学从其它学科中学习和借鉴所有有价值因素的行为,并没有推动行政学朝着边缘化交叉化的方向前进,反而更加促进了行政学的成熟,使它作为一门独立学科的特征更加突出了出来。四、行政学的研究内容认为行政学是专门研究政府管理国家与社会公共事务的科学,这是对行政学的一般性定义,这在很大程度上属于描述性的。具体地考察,行政学其实是以行政体系及其运行为研究对象的,是在研究行政体系及其运行机制的过程中寻找优化国家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途径的科学。也就是说,行政体系及其运行机制就是行政学的研究内容。行政有着自己的历史,每个时期的行政体系都是建立在一定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基础上的,反映着它们的要求并为它们提供整体支持。从行政体系的结构来看,它主要包括3个方面:(1)由行政体制、行政组织、行政机构、行政人事资源等要素构成的客观结构系统;(2)由行政权力、行政法律、行政政策、行政管理方法等要素构成的主观结构系统;(3)由行政意志、行政义务、行政责任、行政人格等要素构成的价值结构系统。这3个系统在总体上的动态平衡是行政体系健全的标志,而它们的协调运行则表现为行政体系的功能。行政体系的客观结构是行政体制、行政组织、行政机构和行政人事资源等物质性客观要素之间关系的存在和运作方式,是行政体系的客观形式。广义地讲,客观物质环境因素也是其客观结构的要素。回答人的补充 2009-06-19 17:02因为,客观物质环境影响或制约着行政体系的客观结构,行政体制的选择、组织的建立、机构的设置、人事的状况都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行政体系的客观物质环境的状况。行政学在研究行政体系的客观结构系统中,形成了关于行政人员、行政组织、行政机构设置以及公务员制度的理论,并且包含着相应的行政体系得以运行的物质的和财政的保障条件和方式。行政体系的主观结构是指行政权力、行政法律、行政政策和行政管理方法等属于精神形态的主观要素构成的各种关系的总和,它是行政体系的主观形式。在广义上,也应包括占统治地位的政治观念、思想意识形态和文化心理结构等因素。当然,行政权力是一种客观力量,但在本质上是行政客体的主观认同。所以,它是以组织权威的形式出现的。行政法律和政策,是客观的社会关系的反映,是统治意志及其观念的形式化。行政管理方法是对行政管理客观规律的认识,是前人经验的凝结。与客观结构系统相比,行政体系的主观结构系统具有系统整体的相对灵活性和变动性。由于与具体的行政关系、行政行为之间的联系更为密切,因而,行政关系、行政行为的状况会不断地反映到行政主观结构系统上来。一般情况下,行政主观结构系统是在保持自身基本不变的前提下对行政关系、行政行为加以调整。但是,现实社会生活的千变万化总是不断地向既定的行政关系、行政行为提出挑战,要求它们不断地通过变更而适应现实社会生活的需要。这种变化达到一定程度时,就会提出改变行政体系主观结构方式的要求。因而,行政主观结构系统拥有积极的、活跃的不稳定结构,行政体系的变化、发展总是首先表现为其主观结构系统的变动。当然,行政体系的变化往往直接地表现为国家统治阶层顺应社会生活经济结构的要求而采取的自觉行动。所以,通过对行政体系主观结构系统的研究,可以准确地把握行政体系的内部职能和外部职能的实现状况,可以较好地认识和处理行政与其政治和文化生态之间的关系,可以理解行政改革和发展的动力所在,并为行政改革作出切合实际的方案设计。行政体系的价值结构主要是指行政组织、行政人员或公务员的行政意志、行政义务、行政责任和行政人格等基本要素所构成的深藏于行政体系的客观结构系统和主观结构系统之中的调节系统。因为这些因素是隐藏在各种行政关系和行政行为之中的,并每时每刻地发挥着重要的调节作用。发现行政体系的价值结构系统并加以深入的研究,可以为行政道德的建设和充分调动行政系统中人的积极性找到现实的出路。既然行政学是研究政府管理国家与社会公共事务的科学,那么,在这个前提下,行政学对行政体系的研究是从属于效率和公平的目标的。如果行政学仅仅停留在对行政体系的客观结构和主观结构的把握上,那么这种行政学必然是属于效率中心主义的范畴的。但是,一旦行政学努力在行政体系的客观结构和主观结构的背后去发现其价值结构,那么,行政学就会把它的效率目标与公平目标有机地结合起来。所以,对行政体系的价值结构的研究,并把研究成果运用于行政体系的设计上,就会较好地解决公平与效率的矛盾,从而把人类行政的发展推进到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参考文献】[1] 威尔逊.行政之研究[A].彭和平.国外公共行政理论精选[C].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7.[2] 古德诺.政治与行政[M].北京:华夏出版社。我的回答可以吗?如果可以就采纳吧,谢谢
唯物辩证法是政治经济学研究的根本方法。运用唯物辩证法分析经济运动过程,具体要运用科学的抽象法和坚持逻辑与历史相一致的方法。(1)唯物辩证法唯物辩证法强调实事求是,就是从客观的经济事实和经济现象出发,透过各种经济现象揭示出隐藏在经济现象背后的本质联系及其运动规律。运用唯物辩证法研究政治经济学,必须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和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2)科学抽象法科学抽象法是运用人的抽象思维能力,从大量的社会经济现象中,排除各种外在的、非本质的联系,抽取某种共同的、本质的联系,从而形成科学的概念和理论体系的方法。政治经济学从资本主义经济现实存在的利润、利息、地租等形式中,抽取出反映它们本质的东西即剩余价值,通过对剩余价值的分析,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生产关系的实质及其发展规律。科学抽象法包括研究方法和叙述方法。(3)逻辑与历史相一致的方法逻辑与历史相一致的方法就是指思维推理过程要符合和反映经济现象的历史发展过程。从商品到货币、再到资本的逻辑分析进程,正是对商品形式由低级向高级发展并转化为资本形式历史进程的反映。此外,政治经济学研究还经常采用归纳和演绎法、中介方法、数学方法、系统方法等。
希望对您有帮助、《资本论》的研究对象 《资本论》的研究对象是什么?马克思指出:“我要在本书研究的,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对于马克思这句话中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含义,在我国经济学界存在着不同的理解,有的把它理解为生产关系,有的把它理解为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统一,有的把它理解为劳动方式,也有的把它理解为用什么工具进行生产,等等。究其原因,“生产方式”一词是一个多义词,马克思在不同的场合使用它时,就有不同的含义。因此,作为《资本论》研究对象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含义,只能以全书的中心内容和主题为根据,才能做出恰如其分的解释。 《资本论》就是论资本,而资本是带来剩余价值的价值,没有剩余价值就不存在资本,而没有资本也就不能带来剩余价值。所以,我们说资本范畴是《资本论》的中心内容,也可以说,它的中心内容是剩余价值。纵观《资本论》四卷,其中第一卷的中心是分析剩余价值的生产问题,第二卷的中心是分析剩余价值的实现问题,第三卷的中心是分析剩余价值的分配问题,第四卷是剩余价值理论的发展史。可见,《资本论》是研究资本家如何榨取工人所创造的剩余价值,以及剩余价值的实现和分配问题。所以,在《序言》中提到的“资本主义方式”,是指以资本主义所有制为基础的生产资料与劳动力相结合的方式,这属于广义的生产关系,它包括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等各方面的关系。而“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则是指直接生产过程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即狭义的生产关系,它从属于广义的生产关系。资产阶级古典经济学家把政治经济学看成是研究财富的科学,马克思第一次确定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是生产关系,这是和资产阶级经济学根本对立的。 《资本论》是以英国作为研究的主要对象。马克思说:“到现在为止,这种生产方式的典型地点是英国。因此,我在理论阐述上主要用英国作为例证。”这是因为当时的英国是资本主义发展比较早和比较成熟的国家。但是,《资本论》所揭示出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产生、发展和灭亡的规律,并不只限于英国,对于其他资本主义国家都是适用的。《第一版序言》第5―9段就是说明这个问题。马克思特别提出,对德国来说,“这正是说的阁下的事情。”当时,德国的资本主义虽然有了一定的发展,但在政治上封建贵族还占统治地位,在经济上还存在农奴制。因此,在德国,不仅存在着“现代的灾难”,即资本主义剥削,而且还存在“古老的陈旧的生产方式以及伴随着它们的过时的社会关系和政治关系还在苟延残喘”,不仅受“活人”即资本主义剥削,而且受“死人”即封建制度的剥削。“活人抓住死人”,即封建主义阻碍了资本主义的发展。所以,“不仅苦于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而且苦于资本主义生产的不发展。”尽管德国和英国相比有这样的差异,但《资本论》所揭示的规律在资本主义发展程度不同的国家都必然发挥作用,“工业较发达的国家向工业较不发达的国家所显示的,只是后者未来的景象。”和英国相比,德国等欧洲大陆虽然还比较落后,但英国的变革过程达到一定程度后,一定会波及到欧洲大陆。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无产阶级革命不可避免。但是,这种革命是用暴动的形式还是用较少流血的和平方式,要由工人阶级的政治觉悟、组织程度和力量壮大等情况来决定。 根据历史唯物主义原理,生产力和生关系二者是对立统一的关系,从来不存在没有生产力的生产关系,也不存在没有生产关系的生产力,所以研究生产关系必须联系生产力的发展状况,决不能孤立地研究生产关系。在《资本论》及其手稿中,常常可以看到马克思关于技术、自然科学等问题的深湛见解,但它是把生产力当作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决定者和推动力来研究的。 在《资本论》中,马克思不仅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相互作用中来研究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而且还从生产关系的总和(即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相互作用中来研究生产关系。列宁在谈到《资本论》时,曾把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比做“骨骼”,而把适合于这种生产关系的上层建筑比做“血”和“肉”。要使骨骼有血有肉,就必须联系上层建筑来研究生产关系,但其实质,仍然是以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作为研究对象。 《资本论》以生产关系作为研究对象,其最终目的是要“揭示现代社会的经济运动规律。”揭示出这些规律,也就同时揭示出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产生、发展和灭亡的规律。“社会经济形态的发展是一种自然历史过程”,是一种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过程,即使探索到了它的发展规律,“还是既不能跳过也不能用法令取消自然的发展阶段。”但是,无产阶级在反对资本主义的斗争中,认识和运用经济规律,却能减轻革命过程中的痛苦。 三、政治经济学的阶级性 在《第一版序言》的第10、11段和《第二版跋》的第5―15段,马克思分析了政治经济学的阶级性。 政治经济学研究的对象是生产关系,在阶级社会中生产关系就是阶级关系,因此政治经济学具有强烈的阶级性。无产阶级有无产阶级的政治经济学,资产阶级有资产阶级的政治经济学。马克思指出:“政治经济学所研究的材料的特殊性,把人们心中最激烈、最卑鄙、最恶劣的感情,把代表私人利益的复仇女神召唤到战场上来反对自由的科学研究。”不同时期政治经济学的发展情况,是和当时阶级斗争的形势密不可分的。 政治经济学作为一门学科,是在资本主义出现以后才产生的。15世纪末,随着早期资本主义商品流通的发展,出现了重商主义学派。从17世纪中叶开始,又出现了资产阶级的古典政治经济学。在英国,始于威廉?配第,发展于亚当?斯密,至大卫?李嘉图而登峰造极。在法国,始于布阿吉尔贝尔,中间有魁奈、杜尔哥,最后有小资产阶级经济学家西斯蒙第。古典政治经济学产生于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阶级斗争尚未充分发展的时期,因此它还能在一定程度上深入到生产关系的本质中去,揭露资本主义的一些矛盾,包含了一些科学的因素。例如,古典学派的最后代表李嘉图指出了资本主义社会阶级利益的对立在分配领域中的表现,“有意识地把阶级利益的对立、工资和利润的对立、利润和地租的对立当作他的研究的出发点。”马克思指出:“只要政治经济学是资产阶级的政治经济学,就是说,只要它把资本主义制度不是看作历史上过渡的发展阶段,而是看作社会生产的绝对的最后的形式,那就只有在阶级斗争处于潜伏状态或只是在个别的现象上表现出来的时候,它还能够是科学。”但是,古典政治经济学有一个共同的错误,这就是,不把资本主义看作是一种历史现象,而是看作永恒不变的社会,把资本主义经济规律看作适用于一切社会的规律。这是由他们的阶级立场决定的。所以,古典学派发展到李嘉图时,“资产阶级的经济科学也就达到了它的不可逾越的界限。” 1820年到1830年,“这是李嘉图的理论庸俗化和传播的时期,同时也是他的理论同旧的学派进行斗争的时期。”李嘉图的《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1817年)发表不久,就引起了批评,引起了李嘉图学派及其反对者之间的论战。有的人把它普及开来,有的人利用它来反对重商主义等旧学派,有的人把它作为反对资产阶级的武器,有的人在捍卫李嘉图学说的过程中把它庸俗化了。但是,正如马克思所说的,在当时这一论战还带有“公正无私的性质。”这是因为当时的大工业刚刚脱离幼年时期,资产阶级同封建势力的斗争还是主要的问题,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还没有成为主要矛盾。然而,这场论战与18世纪下半叶魁奈死后、重农学派和反对者之间的争论相比,已经逊色得很多。 1830年是古典政治经济学和庸俗经济学在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发展史中更替其支配地位的分水岭。马克思指出:“1830年,最终决定一切的危机发生了。”“法国和英国的资产阶级夺得了政权。从那时起,阶级斗争在实践方面和理论方面采取了日益鲜明的和带有威胁性的形式。它敲响了科学的资产阶级经济学的丧钟。现在问题不再是这个或那个原理是否正确,而是它对资本有利还是有害,方便还是不方便,违背警章还是不违背警章。不偏不倚的研究让位于豢养的文丐的争斗,公正无私的科学探讨让位于辩护士的坏心恶意。”庸俗经济学局限于描述资本主义社会的表现现象,抹煞资本主义的矛盾,为资本主义辩护。随着1848年革命而引起的英国工人运动的高涨,在英国出现了庸俗经济学家约翰?斯图亚特?穆勒。他的特点是折衷主义,妄图在不触动资本主义私有制的条件下,在分配领域实行某些改良,调和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不可调和的矛盾。当时庸俗经济学的另一派代表是法国的巴师夏,他代表热衷于自由贸易的法国工商业资本家的观点,企图把资本主义描述成一个和谐的社会。 但是,在德国,“政治经济学一直是外来的科学。”政治经济学是资本主义社会的理论分析,它以发达的资本主义关系为前提。在德国,长期的封建割据阻碍了资本主义的发展,使政治经济学“缺乏生存的基础。”所以,“德国的政治经济学教授一直是学生,”只能抄袭英国、法国的作品,作为教条加以搬弄。1848年以后,资本主义在德国迅速发展,但这时又不允许对政治经济学进行公正的研究了(即使是在资产阶级视野内),因为英、法资产阶级早已夺得政权,无产阶级登上了历史舞台,资产阶级已经感到了无产阶级斗争的威胁。因此,“德国社会特殊的历史发展,排除了‘资产阶级’经济学在德国取得任何独创的成就的可能性。” 批判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建立真正科学的政治经济学,只有无产阶级才能完成。因为“这个阶级的历史使命是推翻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最后消灭阶级。这个阶级就是无产阶级。”这个阶级和社会发展的利益是一致的,能够公正无私地揭露资本主义社会的矛盾,不受阶级偏见的束缚,客观地认识客观经济规律。具体地说,这个任务是由无产阶级的伟大导师马克思、恩格斯来完成的。马克思、恩格斯坚定地站在无产阶级的立场上,以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研究了资本主义经济的运动规律,在政治经济学中完成了伟大的革命,创立了无产阶级的、唯一科学的政治经济学。《政治经济学批判》和《资本论》,“绝不是对经济学的个别章节作零碎的批判,绝不是对经济学的某些争论问题作孤立的研究。相反,它一开始就以系统地概括经济科学的全部复杂内容,并且在联系中阐述资产阶级生产和资产阶级交换的规律为目的。” 。 四、《资本论》的方法论 在《第二版跋》的第16―27段,马克思说明了《资本论》的方法论。 总的来说,《资本论》的方法就是唯物主义辩证法。但要真正掌握它,并不是轻而易举的。马克思说:“人们对《资本论》中应用的方法理解得很差。”例如,有人说马克思是“形而上学地研究经济学”,“是整个英国学派的演绎法”;有人说他用的是批判的分析法;也有人说他的研究方法是“现实主义”的,而叙述方法是黑格尔的“辩证法”等等。对于人们的种种议论,马克思在第二版跋中作了回答,其中特别详细引证了俄国资产阶级经济学家考夫曼对《资本论》方法的评论。这段评论包括以下几个要点:一、马克思特别注意研究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发展的规律;二、马克思把社会运动看作是受一定的客观规律支配的自然历史过程;三、这些规律不仅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反而决定人的意志;四、马克思特别强调研究每个社会特有的经济规律;五、马克思阐明了支配着一定社会机体的产生、生存、发展和死亡以及为另一更高的机体所代替的特殊规律,等等。对于考夫曼的上述评论,马克思满意地认为,他所描述的“正是辩证方法”。把唯物辩证法应用到政治经济学中来,是马克思的首创。“就本来意义上说,辩证法就是研究对象的本质自身中的矛盾。” 马克思就是运用矛盾分析方法,来研究资本主义经济,揭露资本主义矛盾,揭示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根本对立。 《资本论》的方法,不仅是辩证的,而且是唯物的。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马克思已经“说明了我的方法的唯物主义基础。”马克思研究方法的唯物主义基础表现在,他把社会经济形态的发展看作“是一种自然历史过程”,在研究经济运动规律时,不是从观念出发,而是从客观事实出发。针对有人把马克思的唯物主义辩证法与黑格尔的唯心主义辩证法混为一谈的错误,马克思指出:“我的辩证方法,从根本上来说,不仅和黑格尔的辩证方法不同,而且和它截然相反。在黑格尔看来,思维过程,即他称为观念而甚至把它变成独立主体的思维过程,是现实事物的创造主,而现实事物只是思维过程的外部表现。我的看法则相反,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已。”在黑格尔那里,物质和精神的关系被颠倒了,因而他的辩证法是“倒立着的”,并且被“神秘化了。”马克思批判了黑格尔的唯心主义错误,吸收了他的辩证法中的科学成分,在唯物主义基础上,创立了科学的唯物辩证法。这两种辩证法对现实世界起着不同的作用。黑格尔的唯心主义辩证法,“在其神秘形式上,成了德国的时髦东西,因为它似乎使现存事物显得光彩。”这是因为黑格尔运用唯心主义辩证法,企图论证普鲁士君主立宪制度的合理性,起着维护统治阶级的反动作用。马克思的唯物主义辩证法则“引起资产阶级及其夸夸其谈的代言人的恼怒和恐怖。”这是“因为辩证法在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的理解中同时包含对现存事物的否定的理解,即对现存事物的必然灭亡的理解;辩证法对每一种既成的形式都是从不断的运动中,因而也是从它的暂时性方面去理解;辩证法不崇拜任何东西,按其本质来说,它是批判的和革命的。”唯物主义辩证法在肯定资本主义制度必然产生的同时,又论证了它灭亡的必然性。 马克思把唯物主义辩证法的基本原理运用于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创立了《资本论》的方法论体系。从具体到抽象,再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就是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运用的主要方法之一,是唯物主义辩证法的具体运用。 研究政治经济学必须运用抽象力。马克思在《第一版序言》中指出:“分析经济形式,既不能用显微镜,也不能用化学试剂。二者都必须用抽象力来代替。”这就是说,《资本论》使用的方法同自然科学使用的实验方法是不相同的,因为《资本论》的研究对象是社会经济关系,它既不能使用显微镜,也不能使用化学试剂,而只能运用抽象力。什么是抽象呢?就政治经济学来说,抽象就是从具体的、大量的经济现象出发,经过思维的加工,抽象出一些简单的范畴。正如马克思所说的,“研究必须充分地占有材料,分析它的各种发展形式,探寻这些形式的内在联系。只有这项工作完成以后,现实的运动才能适当地叙述出来。”马克思这段话,对于如何进行研究工作,讲得很清楚:(1)占有材料;(2)进行分析;(3)探寻内在联系,这就是通常所说的由具体到抽象的方法。但这还不是抽象的全过程,在一定阶段的研究工作完成之后,还要采取适当的形式,把研究的结果叙述出来。 什么是适当的叙述形式呢?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作了阐述。他在总结了政治经济学史上的经验教训之后认为,由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思维形式才是唯一正确的叙述形式。 这就是把已经取得的研究成果,进行逻辑加工,并按照事物本身的客观规律叙述出来。由抽象上升到具体的叙述方法,是以详细占有材料并进行大量研究为前提的,所以它只是在形式上不同于研究的方法。 五、《资本论》的结构 马克思在第一版序言中指出:“这部著作的第二卷将探讨资本的流通过程(第二册)和总过程的各种形式(第三册),第三卷即最后一卷(第四册)将探讨理论史。”马克思在1866年10月13日给库格曼的信中写道:“全部著作分为以下几部分:第一册 资本的生产过程。第二册 资本的流通过程。第三册 总过程的各种形式。第四册 理论史。” 现在出版的《资本论》的分卷情况,和马克思当时的设想不尽相同。《资本论》第一卷出版后,马克思继续进行第一卷的修改和译文校订工作,并对第二卷和第三卷的手稿进行反复修改,但由于国际工人协会活动占用马克思大量的时间和他自己身体状况的恶化,第二、三卷未能及时出版,他就逝世了。马克思逝世后,恩格斯继承马克思未竟的事业,把《资本论》“第二册”、“第三册”整理为第二卷和第三卷,并分别于1885年和1894年出版。恩格斯在世时,曾打算整理出版《资本论》第四卷(理论史),可惜他未能实现这个愿望,后来由考茨基整理出版。但是,考茨基把它作为一部与《资本论》平行的独立著作,命名为《剩余价值学说史》。总的来说,恩格斯对《资本论》的结构是没有变动的,变动的只是分卷和名称。 《资本论》以剩余价值为中心贯穿全书,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恩格斯说过:“马克思的整本书都是以剩余价值为中心的”。 《资本论》第一卷是研究资本的生产过程,这是暂时撇开流通过程和分配过程来研究资本的生产过程,中心是分析剩余价值的生产问题。 《资本论》第二卷是研究资本的流通过程,这是在资本生产过程的基础上来研究资本的流通过程,是资本的生产过程和流通过程的统一,中心是分析剩余价值的实现问题。 《资本论》第三卷是研究资本主义生产总过程,研究资本的各种具体形式(如商业资本、生息资本等)和剩余价值的各种具体形式(如商业利润、利息、地租等),这是资本的生产过程、流通过程和分配过程的统一,中心是分析剩余价值的分配问题。 《资本论》第四卷是系统地分析批判资产阶级的政治经济学说,中心是分析剩余价值的学说史。 《资本论》中心突出,结构严密,是一个非常完整的科学体系。用马克思自己的话说,《资本论》是“一个艺术的整体。”
经济学有一套以数量分析为特征的分析方法。主要有:实证分析法、边际分析法、均衡分析法、静态分析法、比较静态分析法、动态分析法、长期与短期分析法、个量与总量分析法等。一、实证分析法:经济学中的实证分析法来自于哲学上的实证主义方法。实证分析是一种根据事实加以验证的陈述,而这种实证性的陈述则可以简化为某种能 根据经验数据加以证明的形式。在运用实证分析法来研究经济问题时,就是要提出用于解释事实的理论,并以此为根据作出预测。这也就是形成经济理论的过程。二、边际分析法:是利用边际概念对经济行为和经济变量进行数量分析的方法。所谓边际,就是额外或增加的意思,即所增加的下一个单位或最后一个单位。在经济学分析中,简单地说,边际是指对原有经济总量的每一次增加或减少。严格地说,边际是指自变量发生微小变动时,因变量的变动率。三、均衡分析法:均衡本来是物理学概念。引入经济学后均衡是指经济体系中各种相互对立或相互关联的力量在变动中处于相对平衡而不在变动的状态。对经济均衡的形成与变动条件的分析,叫做均衡分析法。分为局部均衡分析和一般均衡分析局部均衡分析法,是在不考虑经济体系某一局部以外的因素的影响的条件下,分析这一局部本身所包含的各种因素相互作用中,均衡的形成与变动的方法。一般均衡分析法,是相对与局部均衡分析法而言的。它是分析整个经济体系的各个市场、各种商品的供求同时达到均衡的条件与变化的方法。四、静态分析法、比较静态分析法、动态分析法是完全抽象掉时间因素和经济变动过程,在假定各种条件处于静止状态的情况下,分析经济现象的均衡状态的形成及其条件的方法。比较静态分析法是对个别经济现象的一次变动的前后,以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均衡位置进行比较而撇开转变期间和变动过程本身的分析方法。动态分析法是考虑到时间因素,把经济现象的变化当作一个连续过程,对从原有的均衡过度到新的均衡的实际变化过程进行分析的方法。
一、唯物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本方法。唯物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本方法。二、我这边给您科普一点小知识,希望对您有帮助:科学抽象法,唯物辩证法是马克思世界观和方法论。三、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方法。四、数学定量法。普遍地,马克思主义学说的方法论是唯物主义辩证法。具体地,则可参看黑格尔的《小逻辑》,恩格斯的《反杜林论》。特别地,在《资本论》的序言中,马克思指出他的研究方法是:“分析经济形式,既不能用显微镜,也不能用化学试剂。二者都必须用抽象力来代替。而对资产阶级社会说来,劳动产品的商品形式,或者商品的价值形式,就是经济的细胞形式。”同时,他还指出:“物理学家是在自然过程表现得最确实、最少受干扰的地方考察自然过程的,或者,如有可能,是在保证过程以其纯粹形态进行的条件下从事实验的。我要在本书研究的,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此外,他还强调经济学的研究很难做到完全客观,“在政治经济学领域内,自由的科学研究遇到的敌人,不只是它在一切其他领域内遇到的敌人。政治经济学所研究的材料的特殊性,把人们心中最激烈、最卑鄙、最恶劣的感情,把代表私人利益的复仇女神召唤到战场上来反对自由的科学研究。”在经济学中,一方面,实证分析中的各类分析方法常常结合在一起,难以分离,例如用计量的方法进行时间序列的动态研究;另一方面,实证分析和规范分析也难以割裂,规范分析常常以实证分析的结果作为依据。
引言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政治学的重要性也日益凸显。政治学是一门研究社会政治现象的学科,它涉及到政治组织、政治制度、政治行为、政治思想、政治文化等方面,是社会科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政治学的研究不仅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政治现象,而且也有助于我们更好地参与政治活动,从而推动社会的发展。本文旨在探讨政治学的发展历程,以及政治学在当今社会中的重要性。首先,本文将介绍政治学的发展历史,从古代到现代,政治学的发展历程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古代政治学、中世纪政治学和现代政治学。其次,本文将讨论政治学在当今社会中的重要性,政治学不仅有助于我们更
思政毕业论文引言一般应以浓缩的形式表达出文章的主要内容,概括所讨论主题的背景和意义。同时,引言中还应简明地概述文章的研究目标、研究方法及文章结构,并提出文章的假设、结论和作者的观点。最后,还要陈述文章的结论或建议。
政治思想表现:热爱祖国,热爱中国xxx,一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能时刻做到以一个xxx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具有较强的党性。在这一年 里深入系统的学习了2. 课程学习:入学伊始,能很快进行角色转变,
政治学论文:政治学跨国比较研究述论
在国际学术交流久已有之而于今愈加频密的情况下,对于政治学学科在各国的发展状况做出一个跨国性的比较研究无疑具有特殊的意义。20世纪60至 80年代,政治科学作为一门学科,无论在从业人员的规模、研究工具的创新和知识成果的积累上,都发生了一场非同寻常的、不断扩展的革命。但同时也存在一个薄弱环节,即很少系统地总结这门学科整体的历史发展,很少注意这门学科在每个国家、特别是美国以外的国家中发展的特点。实际上,就笔者观察,在政治学学科获得长足发展的同时,也还存在着诸多问题,如零散混乱、沟通超载、方法论上过于标新立异、学派之间汲汲于对抗和冲突、研究工作中不容忽视的交叉和重复等等。因此,回顾这一学科的知识发展过程,特别是采取一种跨国比较的视角,综合而全面地认识现存的主要问题,进而思考未来的发展方向,就显得极其必要了[1]。
一
80年代末、90年代初,在D·伊斯顿和J·G ·冈内尔这两位知名学者的推动下,来自许多国家的政治学家开始了一次经由比较研究的视角对政治学学科发展展开回顾和反思的学术尝试。1991年,由他们主编的《政治科学的发展:比较研究》一书问世,集中记录和展示了学者们集体努力的结果。全书的主体部分是由分布各洲的10个国家和地区的学者撰写的,分别概述政治科学在本国、本地区发展情况的论文,其中又特别突出地考察了70至80年代这段时期的发展情况。
一般说来,所谓跨国的比较研究往往具有双重性。一方面,在相对统一的研究框架支配下,多个个案的比较研究可以帮助我们了解和把握不同国家在不同条件下存在的共同问题或发展趋势;而因其问题或趋势在不同国家出现的非同时性,又可以帮助我们进一步理解乃至采取能够避免重蹈覆辙的措施。另一方面,这样的比较研究也可以帮助我们发现和认知在宽泛界定的共同问题或发展趋势之下仍然存在着的变异现象和特殊问题,进而启发我们进一步去探究其背后更加深刻的原因。
对此,《政治科学的发展:比较研究》一书的主编者伊斯顿和冈内尔在“导言”中作了一个精彩的分析。他们从宏观角度着重讨论了在各国政治学学科发展中存在的两个相互联系着的问题。
第一是政治学学科发展与其外在社会环境的关系。他们指出,政治科学的发展,受到一定环境的影响。这又包括两个彼此区别又相互关联的层次。一是政治科学同其它研究领域的关联,即学术生态环境;二是政治科学、各门社会科学学科同政治体制、政治文化、政治现实的关联。由此产生了两个主要的疑问:其一,由于政治科学反映政治环境,又由于知识标准对于学科的历史发展来说是相对的,那么人们在怎样的程度上能够得到普遍的政治知识?其二,政治随时都要提供一个话语系统,而政治科学借助自己的语言和方法,试图在某些方面超越前者;那么在何种程度上政治科学可能超越它的母体文化?在何种程度上政治科学可能接近理论与研究方法上的普遍性?两位学者指出,所谓的外在环境可以小到研究所、大学或是具体的社会政治事件,大到特定的政治文化和政治系统,最宽泛时可以包括整个社会,即社会结构和生产方式。这样,像知识社会学等研究途径,无论从理论或是实践上讲,都难以确定和说明因变量与自变量之间的关系。再者,说明上述相互关系的术语也难以界定,像影响、作用、反映、认识、归因于、原因、教育、互动、反馈等等。[2]在笔者看来, 伊斯顿与冈内尔实际上在这里提出了科学的普遍性同各国社会政治环境及其文化限制之间的矛盾问题。
第二是政治学科在不同国家的平行发展与相互渗透的问题。从历史起源和概念应用上讲,当代政治科学是一个美国特色浓厚的社会科学门类。这门学科在不同国家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要输入、调整、适用美国政治学界首先创立和运用的各种假说、方法、理论知识和学术成果。这样就构成了一种美国政治科学的“帝国主义”与各国政治研究按照传统自行生存的现象。各国政治学界在引入这种外来的政治学科知识时,往往会在内容上和应用中对其方方面面作大幅度的改造;这在美国人看来是一种歪曲,而在接受国看来这是本土条件所必需的文化适用。与此同时,学术交流并非单向的,不仅仅是由学科中心向边缘的流动,而是一种复杂的互动。例如,美国的政治研究从一开始实质上就受到欧洲学术界的影响。此后,整个政治科学的教育系统情况还表明,一方面有美国学术界的影响,另一方面有最初思想输出所引发的后续波的作用。在存在主义、现象学、解释学、新国家主义、新马克思主义、结构主义以及其它对当代社会科学发展影响甚大的研究领域中,都可以看到美国与欧洲之间这种学科共存共生、潮来潮往的现象[3]。在笔者看来, 伊斯顿与冈内尔的这一论述提醒着我们:政治科学知识在由其相对早期创生和发展的国家向不同国家、向异族文化输导时,接受者在领会与解释时应该警觉其中必然引发的诸多理论问题和技术性问题,同时也要保持冷静的学术心态,即一定要认识到学术交流是双向,甚至是多向的。
二
同书收录的E·伯恩森所撰专文, 集中讨论比较视角下的.政治学学科建设与方法论问题;其他国家的学者在分章叙述本国政治科学的发展状况时,也时时提到类似的现象。而据笔者所涉并不广泛的阅读而论,上述问题其实早已得到许多敏感学者的高度重视和热烈讨论。而综合这些意见,可以引发我们进一步的思考和探索。在笔者看来,政治科学在各国的制度化进程及其影响的问题是首先值得重视的问题。从学者的讨论来看,制度化有两层含义。就其大的方面而论,政治科学的发展同各国的政治现代化过程是分不开的。从小的方面看,政治科学有赖于自身的学科整体建设。伯恩森指出,许多学者都将政治科学称为特殊的美国式学科门类,但S·亨廷顿则从另外一个角度看待这个问题。 亨廷顿早在1988年就讲过,无所谓美国的政治科学,实际上应当是民主的政治科学;它无非是在美国最先、也最充分地发展起来了,这是因为美国有着当代世界产生最早、历史最悠久的民主制度。伯恩森进一步具体地论述了这个问题。他认为,政治科学19世纪末在美国成为独立学科,自有其历史的原因。首先,是政治科学适应了这个新世界的需要;与民主的扩大相伴生的,是大量社会问题的出现,它们成了政治科学产生的前提。其次,是美国灵活的大学体制。在近代欧洲,社会科学未能充分分化,社会学常常被看作囊括文化、经济与政治问题在内的一般社会科学。而在此时的美国,由于民主制以及科学界组织方面的可能性,政治科学得以制度化,其标志就是1880年哥伦比亚大学政治科学学院的创立。即使在今天,较之于政治科学这门行业在世界其它地方的状况而言,美国的政治科学群体规模也更为庞大。再次,是美国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全球霸主地位,使得美国的政治科学影响了世界各地的政治科学制度化。
自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提出“依法治国”方略,并在实践中取得了很大成就。下面是我给大家推荐的有关依法治国的形势与政策论文,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依法治国的形势与政策论文篇一:《略论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的辩证关系》 摘 要: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提出“依法治国”方略,并在实践中取得了很大成就。在新世纪新阶段,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适时地提出将“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治国方略。实践证明,这种结合是适应时代发展和社会需要的。通过对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方略的概念界定,阐明“法治”与“德治”的辩证统一关系;二者的结合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的需要;并指出了实现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相结合的途径。 关键词:以德治国;依法治国;和谐社会;辩证统一 “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是党中央在借鉴和 总结 中外历史 经验 ,并结合我国社会实际提出的治国方略。对于“德治”和“法治”的探讨已有千年的历史,但是将“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两种治国方略结合起来是中国治国理论的一次创举,二者的结合有利于促进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利于国家的长治久安。 一、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的概念界定 实现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的紧密结合,首先必须要正确地理解和界定二者的概念。对于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相结合的提法很多人抱以怀疑态度,特别是以德治国的提出,认为是对封建“人治”落后思想的继承。殊不知,中国历史上儒家和法家对于德治和法治的争论是建立在封建君主专制基础之上的,是探索“人治”的治国 方法 ,而当今中国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这时提出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已经摆脱了封建君主专制的背景,是在民主基础上的德法之治。 中国现阶段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有着区别于任何时代的深刻内涵,所谓“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 文化 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所谓“以德治国”即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本要求,以职业道德、社会道德、家庭美德的建设为落脚点,积极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并使之成为全体人民普遍认同和自觉遵守的规范。” 二、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的辩证统一关系 以德治国属于思想范畴,依法治国属于政治范畴,二者在治理国家的手段和方式上不尽相同,依法治国具有强制性和权威性,是以国家的强制力保障社会的有序运行和人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它要求任何人和组织不得逾越法律,不得凌驾于法律之上,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所有违背法律的行为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依法治国是外在的“他律”。以德治国则依靠社会舆论、价值评判、良知等无形的力量的维系,通过说服、劝导、感化、教化等形式来指引人们的行为,在社会生活中有极强的渗透力和影响力,通过内心的引导达到社会治理的目的,以德治国是内在的“自律”,通过自律从而实现真正“治本”的目的。 法律与道德,“法治”与“德治”是对立统一的关系。它们既相互区别,又相互统一。相互区别决定了它们能够相互补充,相辅相成;相互统一决定了它们能够相互一致,相互促进[1]。江泽民同志曾经指出:“对于一个国家的治理来说,法治与德治从来都是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二者缺一不可,也不可偏废,法治属于政治建设属于政治文明,德治属于思想建设,属于精神文明,二者范畴不同,但其地位和作用都是非常重要的。我们应始终注意把法制建设与道德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把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紧密结合起来”。 1.以德治国是依法治国的道德基础。道德先于法律产生,德治是法治的源头,绝大多数的法律都是从道德中提炼出来的,法律是道德的升华。以德治国为依法治国提供道德基础,体现在法治的各个阶段。首先,在立法阶段,道德为立法确定了方向和指导思想,为良法的制定提供了标准和出发点;其次,在执法和司法过程中,需要执法者和司法者具有良好的道德标准,严格遵守职业道德,按照法律的要求行使国家赋予的权力,同时,道德的评价作用为执法和司法工作提供了舆论监督,有利于执法和司法公正严明;最后,在守法阶段,道德为公民守法做好道德和思想基础,提高公民的道德素质,加强公民对法律的认同和信仰,从而使公民从心底愿意服从法律的制约,自觉守法。 2.依法治国是以德治国的法律保障。在维护社会稳定、经济有序和文化繁荣等方面,仅仅依靠以德治国是无法实现的,特别是对于严重违法行为和缺乏道德观念的人来说,依法治国的强制性和权威性是特别必要和关键的。正所谓“法律是道德的最后一道防线”,法律通过对严重违反道德而触及法律底线的违法者进行严惩和对合法权益的保障,培养公民遵纪守法的习惯,同时也提升了公民的思想道德素养,保障以德治国的顺利实施。 3.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相辅相成,互相促进。法律具有局限性和滞后性,无法调节社会生活的所有领域,且法律制定需要一定的时间,对社会出现的新问题不能及时调整,而道德无处不在,无时不在,弥补法律空白。同时,由于道德的任意性和无强制性的特点,使道德在受到破坏时无法自助救济,这就需要法律的强制力和权威的保障。可见,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二者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相得益彰,依法治国需要以德治国的补充,以德治国需要依法治国的保障,只有将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紧密结合起来才能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 三、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的结合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到2020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和主要任务,其中,法治目标是“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更加完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人民的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2];德治目标为“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明显提高,良好道德风尚、和谐人际关系进一步形成。”[2]可见,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相结合是和谐社会的应有之义,也是和谐社会能否实现的关键。 在市场经济建立和发展过程中,人们的价值观发生了颠覆性的变化,形成了多元化的道德体系,而由于法制建设还需继续完善,很多方面未能纳到法律调整的范围内,在这个阶段提出将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相结合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十分必要的,是由我国现阶段的基本国情所决定的。 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的结合有利于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和谐文化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 1.社会主义政治和谐需要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的结合。二者的结合为和谐社会构建提供了一套完整的治国方略,为政治和谐奠定了制度基础。政治和谐首先要求政治民主,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的结合是民主政治实现的重要保障,依法治国为政治民主提供了实现途径,以德治国为政治和谐做好监督、评价和宣传,使民主政治深入人心。同时,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为和谐政治的建立培养优秀的领导干部,用道德提高其德行素质,用法律来规范其言行。 2.社会主义经济和谐需要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的结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也是道德经济。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法律保驾护航,同时也需要道德的规范制约。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但是在成绩背后也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中国市场经济尚需进一步完善,西方敌对势力从未放弃过对我国的“分化”和“西化”,很多人经不起利益的诱惑和考验,出现见利忘义、坑蒙拐、权钱交易等现象,个人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思想蔓延,这些问题都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中国社会的发展,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需要将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结合起来,用法律规范市场经济的发展,惩罚违法乱纪行为,用道德净化人们的心灵,提高其道德水平,以抵御市场经济发展中的不良思想,从而建设一个公平、诚信、和谐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 3.社会主义文化和谐需要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的结合。文化建设一直是我党工作的重心,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也离不开和谐文化。刘云山同志指出:“建设和谐文化,就是要培育和谐精神,倡导和谐理念,在全社会形成共同的理想信念和道德规范,不断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向心力、亲和力,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人文环境和文化生态。”[2]可见,思想道德建设是和谐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和谐文化建设需要依靠以德治国来实现,同时,和谐文化建设也需要依法治国为其提供法律保障和制度支持。只有将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结合起来才能将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主导的和谐文化建设融入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从而使以思想道德修养和民主法治观念为主要内容的公民素质得到显著提高。 4.生态和谐需要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的结合。自工业革命以来,各国为了发展,以生态破坏为代价,对自然资源进行掠夺式的开采,进入21世纪以来,全球自然灾害增多,如今生态环境问题已成为需要全球各国共同应对的一大难题。中国要实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生态和谐自然必不可少。要实现生态和谐首先需要国家制定相应的法律制度,将生态保护纳入到法律调整的范畴之内,在法律规定的合理范围内行事,对违反法律破坏生态环境的人和组织依法追究;其次,发挥政府的政策指导作用,引导公民进行生态和谐建设;再次,注重公民的生态道德 教育 和宣传,建立公民生态理念,为生态和谐打好基础。 四、如何实现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的完美结合 综上所述,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的结合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而如何才能将二者更好地结合起来是我们现在面临的一个关键性问题。 1.要实现二者的完美结合首先要正确认识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的内涵,将其与封建“人治”背景下的“德治”和“法治”区别开来,只有这样才能破除人们长久以来对于以德治国思想的误解,使人们自觉地将二者紧密地结合起来。 2.发挥党员干部作用,使其成为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结合的推动者。中国作为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宪法赋予人民以国家主人的地位,人民是治理国家的主体,而作为具体实施权力的党员干部是从人民中选出来的一些优秀代表,代替人民治理国家行使权力,党员干部是人民的楷模,他的一言一行都在潜移默化地感染着民众,只有他们自觉地将二者紧密结合起来,并成为促成二者结合的推动者,才能在全社会形成人人遵纪守法、崇尚道德的好风气。 3.要发挥舆论和教育的作用,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广泛宣传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相结合的理念,加强公民的法制和道德教育,让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理念深入人心,让人民认识到社会主义国家建设既需要法治的保障,也需要德治的支持,只有将二者结合起来才能更好地实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 参考文献: [1]刘镇江,唐昌宏,易景生.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的哲学思考[J].湖南社会科学,2001,(4):20. [2]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辅导读本)[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 依法治国的形势与政策论文篇二:《浅谈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关系》 [摘 要]我国应当如何看待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之间的辩证关系对实现我国建设社会主义的宏伟目标关系重大。法治和德治相比应居于主要地位,德治作为重要的治国方式,对促进法治有着重要的作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 [关键词]依法治国;以德治国;法治;德治;关系 在确立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后我国应当如何看待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之间的辩证关系对实现我国建设社会主义的宏伟目标关系重大。法治和德治相比应居于主要地位德治作为重要的治国方式对促进法治有着重要的作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 一、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内涵 (一)法治的内涵 以法治为特点的现代国家的形成,是人类社会文明发展的重要成果。纵观人类发展史,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以血缘为纽带的人类活动封闭、保守,伦理规范是社会通行规则,政治生活则趋于专制独裁。中国古代封建社会也有“德治”,但这种“德治”实际上是家庭伦理道德的放大,本质为人治。法治则截然相反,它根源于随着社会的经济发展带来的政治、文化生活发展的内在需要。生产力的迅速提高带来的经济发展使人有了成为独立平等的权利主体的要求。反映到政治等上层建筑上,民主、正义、平等、人权等价值观念取代把血缘情感、伦理规则等观念绝对化的伦理体系,体现在法律之中。正如古希腊先贤亚里士多德所言:“法治应包含两重意义:已成立的法律和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义应该本身是制订得良好的法律。这段话以“良法”与“普遍服从”两个特定概念的链接,建立了法治的基本内涵。 (二)德治的内涵 社会主义法治同家的德治与中外历史曾存在上的“德治”有着本质的区别,因此需要明确以德治国与传统“德治”的界限。传统“德治”的核心,是将管理国家和社会的权力寄于统治者的个人素质上。其重大缺陷是是统治者拥有最大权力而不受任何制度制约,本质上是“人治”理念。人类发展的历史表明,当权力不受任何强制力约束时,一定会导致政治不稳定与社会不平等。在中国历史上,主要寄希望于从思想方面遏制权力的变异,但这种方法无法从政治制度上解决权力缺乏制约的问题。这一历史教训对我们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仍有现实意义。邓小平在总结我国建国以来特别是““””的教训时就深刻指:“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度、丁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这些方面的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所以,邓小平十分强调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重要性。他指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因此,我们现在所倡导的以德治国的重要思想与中国传统的德治是两个根本不同的范畴。今天的“以德治国”作为一种治理方法,与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具统一性;而传统德治则行人治之实,与民主、法制皆不兼容。两者的社会基础、性质、特点是完全不同。 二、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辩证关系 法治属于政治建设、德治属于政治文明德治属于思想建设、属于精神文明。在治理的手段上法治带有权威性和强制性保证社会生活有序运行和人民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德治则更多地依靠社会舆论、价值评判、良知通过说服、劝导来规范人们的行为在社会生活中有极强的渗透力和影响力。两者虽然形态各异但内容上相互渗透目的上也一致相同,因而二者的关系是相辅相成辩证统一的。江泽民同志在2001年1 月10日的全国宣传部长会议上明确指出“我们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依法治国同时也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以德治国。对一个国家的治理来说法治与德治从来都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二者缺一不可也不可偏废。法治属于政治建设属于政治文明德治属于思想建设属于精神文明。我们应始终注意把法制建设与道德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紧密结合起来。 三、在把握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关系时要防止几种片面认识 以德治国重要思想的意义,在于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同时,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江泽民同志讲话是在阐述法制建设与道德建设重要性时,使用“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概念的。很显然,“依法治国”、“法治”,使用的是其狭义的概念,即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而“以德治国”、“德治”,本质上即指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法制建设与道德建设并重,法治与德治并举,是对我们党“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战略思想的运用和发展,也是我们正确认识和领会以德治国重要思想,正确把握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关系的出发点。依法治国是实现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立法治社会的必然选择和根本途径,是在总结历史经验和借鉴别国成功经验基础上作出的睿智的抉择。我国宪法也以宪法修正案的形式对此加以了确认。治国方略层面上的以德治国即德治,也即传统社会的人治,法治与人治是截然对立不能并存的,这是已达成的共识。 从治国手段上看,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齐用,法制建设与道德建设并重,二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缺一不可,不可偏废。邓小平同志早就强调过“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而江泽民同志在讲话中也明确指出“在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同时,大力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我国的奋斗目标是将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治国,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与以德治国,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两者缺一不可。依法治国,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保障着以德治国和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顺利进行,同时,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事业为依法治国提供良好的思想道德环境,并推动依法治国顺利进行,加快依法治国的进程。 总之,以德治国重要思想的提出,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正确处理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关系,始终注意把法制建设和道德建设结合起来,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紧密结合起来,是我们正确认识、认真贯彻这一重要思想的基础,也是有待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理论与实践中进一步研究探索的重要课题。 依法治国的形势与政策论文篇三:《试谈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背景下高职院校法制教育》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背景下,高职院校开展法制教育工作,可以培养学生的法治理念,促进我国法制建设事业的发展。本文主要分析了在高职院校开展法制教育的重要性以及开展法制教育面临的问题,并研究了开展法制教育工作的策略与实践。 一、高职院校开展法制教育的重要性 高职院校的学生正处于容易冲动的时期,价值观、人生观容易受到外在环境的影响。只有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才可以最大限度地避免学生因一时冲动犯下严重的错误,甚至做出违法犯罪行为。很多高职学生由于高考失误,具有较强的心理失落感,一旦受到外界刺激或社会人员的引诱,极易误入歧途。根据相关调查显示,大多数高职学生的法律观念薄弱,遇到问题喜欢拉帮结派、意气用事。在高职院校开展大学生法制教育工作,可以普及 法律知识 ,培养学生的法治理念,减少校园内的犯罪率。同时,还可以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让学生在接受法制教育的过程中,形成正确的道德观、人生观、价值观,并养成较好的 逻辑思维 和 理性思维 能力。除此之外,高职院校学生属于国家培养的专业性人才,是社会主义建设的接班人、建设者,只有让他们认识到法制教育的重要性,才能让他们承担起推进依法治国的重任。 二、高职院校开展法制教育面临的问题 (一)课程体系不科学 在高职院校开展法制教育工作,主要是在课内完成的。大多数高职院校都设置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门课程,但是,教师在课堂上往往比较重视思想道德修养方面的内容,容易忽视同样重要的法律基础课程,导致高校法制教育的缺失。同时,很多高职院校为这门课程安排的课时是一周两节,甚至有的学校只安排了一节课,导致教师的上课时间不够。为了完成教学任务,教师不得不选择压缩课程或者直接忽视法律基础部分内容。 (二)重视度不高 虽然教育部鼓励高职院校开设法治课程,但是仍然有部分高职院校对法制教育的重视度不够,尤其是技术类学校,过分注重专业课教学,忽视了法制教育。学校的不重视直接导致高校教师和学生对这门课程的忽视。同时,由于高职类院校学生的市场竞争力不强,在就业时面临着重重困难,很多高职院校将工作重点放在提高就业率上,鼓励学生考证、实习等,侧重于培养学生的专业能力,忽视了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 (三)缺乏优秀专业教师 大部分高校的思想道德教育教师负责学生的法制教育工作。但是,法制教育需要对法律知识比较了解的、专业的法律教师。这就导致理想与现实之间存在很大的差距。部分教师由于缺乏专业知识,在讲课时,只会引用法律条文、国家领导人讲话,课程内容枯燥乏味、缺乏新意,严重影响了教学质量,也影响了学生们对法治的认知。 三、依法治国背景下高职院校开展法制教育的可行性 措施 (一)充分发挥思想道德修养课的法制教育作用 大多数高职院校都开设了思想道德修养课程,课程中主要包括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两个方面的内容。要充分发挥思想道德修养课的法制教育作用,学校应从理念上重视这一课程,适当增加课时量,为教师提供足够的时间。同时,教师要适当减少思想道德教育在课程中所占比例,增加法制教育比例,将道德教育作为法制教育的基石,在培养学生三观的同时,树立学生的法治理念。 (二)打造专业的教师队伍 高职院校必须要打造专业的法治教师队伍,增强他们的专业素养,提高他们的教学水平。目前很多高校的法治教师都缺乏专业知识,在讲课时照搬法律条文,让学生失去学习法律知识的兴趣,同时也达不到法制教育的目的。要改变这一现状,必须引进专业的法律人才,必要时可以聘请律师等专业性人才。同时,让校内的法治教师定期参与培训,并定期考核,逐渐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增强他们的教学水平。 (三)改变 教学方法 和教学内容 传统的法制教育课程过分死板,教师在讲课时,往往照本宣科,给学生宣读法律条文、政策规定、领导人讲话等,这些内容学生通过自学便可以达到很好的学习效果。因此,教师要改变教学方法和教学内容,将理论知识与实践结合起来,可以让学生去附近的法院旁听,让他们接触现实案例,尤其是青少年犯罪案件。同时,在授课时,教师除讲解重点法条,还需要引用真实案例,比如最近网络上的 热点 ,以及近年来受到关注的校园犯罪案件,如复旦投毒案,在授课时,可以还原案件过程,剖析林森浩的犯罪心理,让学生参与到案件的讨论之中。这样可以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并且在进行法制教育的同时,也进行了道德教育,还可以增强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教学效率。 (四)创建法制教育环境 要开展法制教育工作,必须在高职院校创建法制教育环境。举例来说,在政法类院校,即使是非法学专业的学生,也会受到校园环境的影响,形成较高的法律素养。而在非法律院校,学生的法律素养相对较差。因此,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开展法制教育工作,必须创建良好的校园环境。学校可以定期与政法类院校开展交流活动,让学生在交流的过程中相互影响;同时,可以组建法治宣传团队,定期选择优秀学员进入团队学习并宣传法律基础知识;举办法治讲座,普及法律知识;举办法律 辩论 会,选择热点话题,展开辩论,让学生在准备及参与辩论的过程中,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而旁观的学生也会受到影响;可以模拟法庭,让学生扮演不同的角色,选择案例时要尽量贴近学生的实际生活,并尽量选择真实案例,这样可以吸引学生的兴趣,同时引发学生的思考,培养他们的法治理念。 (五)加强学生对国家法治的信心,加强学生对依法治国的认识 要加强高职院校大学生的法制教育,必须让学生对国家的法治充满信心,同时还要加强学生对依法治国的认识,让学生从理念上重视国家法治,并逐渐养成学习法律知识的兴趣,将法治理念根植于自己的内心深处,并且将实现依法治国作为自己的信仰。当学生们 毕业 进入社会后,也有着较高的法律素养和职业道德素养。 总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背景下,在高职院校开展大学生法制教育工作,可以提高学生的法治素养,增强学生的综合素质,并推进法治建设进程,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事业培养合格的接班人。而开展法制教育工作,需要充分发挥思想道德修养课的法制教育作用、打造专业的教师队伍、改变教学方法和教学内容、创建法制教育环境,同时,还要加强学生对国家法治的信心,加强学生对依法治国的认识。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好高职院校的大学生法制教育工作,建设法治中国。 猜你喜欢: 1. 浅谈依法治国学习心得体会 2. 浅谈全面依法治国心得体会 3. 依法治国心得体会范文2000字 4. 学习依法治国心得体会
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深入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一、坚持科学立法,构建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构建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依法治国方略实施的必要前提。迄至今天,一个立足中国国情和实际、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集中体现党和人民意志的,以宪法为统帅,以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国家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各个方面实现了有法可依。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要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出现的新领域、新情况、新特点,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及时制定、修改、完善各项法律制度,使立法更加充分地反映广大人民的意志,更加适合我国的具体国情。二、坚持严格执法,切实做到依法行政。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行政机关是实施法律法规的重要主体,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一个关键环节,是法治国家对政府行政活动的基本要求。深入贯彻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要求必须坚持严格执法,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一是要求合法行政。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决定。二是要求合理行政。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平等对待行政管理相对人,恰当行使自由裁量权,正确使用相关行政措施和手段,避免损害当事人的正当权益。三是要求程序正当。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尽可能公开,注意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应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依法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四是要求高效便民。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遵守法定时限,积极履行法定职责,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五是要求诚实守信。行政机关公布的信息应当全面、准确、真实;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不得撤销、变更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六是要求权责统一。通过科学的法律和其他制度,合理规定和配置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权力和责任,保持责任与权力的对应;行政机关违法或者不当行使职权,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切实做到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三、坚持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发挥着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保障社会成员合法权益,建立和维护正常社会秩序等重要作用。实现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对于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要坚持司法公正。严格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同时理性地权衡案件所关涉的各种社会利益,妥善把握和处理好案件所关涉的各种关系,对各类案件作出正确处理,对各种纠纷予以有效化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实现司法高效。合理配置司法资源,不断完善司法程序,切实改进司法作风,充分利用科学技术,全面提升司法活动的效率,有效应对社会生活中不断增长的司法需求。要树立司法权威。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要切实做到公正、高效、廉洁司法,提高司法的公信力;全社会要依照宪法的规定,尊重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尊重司法机关作出的生效裁决。四、坚持全民守法,形成守法光荣的良好氛围。社会成员知法、信法、守法、用法,是依法治国方略实施的社会基础: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每一个党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模范带头遵守法律;每一个社会成员在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的同时,必须自觉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尤其是在享受自由和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以及其他社会主体的合法权利与自由,必须依照法定的程序、运用法律规定或法律允许的方式与手段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权益。要广泛深入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使全体社会成员掌握和熟悉法律法规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遵法守法用法意识,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五、强化监督制约,构建权力制约监督体系与机制。社会主义法治是“治官之治”和“治权之治”。要从法律上构建起“以权力制约权力、以权利制约权力、以道德制约权力”的权力制约监督体系与机制,以保证执政党的权力和立法、执法、司法等各种权力的设置和行使始终不偏离我国民主政治的正确轨道。要围绕权力运行的总体目标,进一步完善各种权力的配置,统筹发挥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人民法院对于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监督、专门监督机关的监督以及行政机关自我约束与监督的作用,扩大公民对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的有序参与,强化人民群众对各级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广泛监督,同时重视和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要从法律上规范各种监督行为,不断提升监督的科学性、合理性,建设性和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