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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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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研究论文

不腥的的活害怕黄昏果然这只能归咎于中课间谈天个笑;为么·中记的一么被她锁在门中的这个

(一)现行政权层次构造与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极不协调政府权力层次构造决定于政府职责和行政管理方式,现在的五级政府与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由上至下统管所有领域各项具体事务的要求相符。市场经济体制要求政府转变职能,淡化了自上而下的管理需求,增强了地方政府因地制宜、独立管理区域问题的必要性,密集的政权层次结构不再适应经济体制的要求。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前提是对各级政府的事权范围的划分,事权范围决定着财政支出的范围和财政收入的划分,所以事权的划分是多级财政体制协调过程中的基础性环节。政治体制改革的滞后,各级政府的职能界定和事权划分都不明确,甚至政府职能转化尚没有实现的情况下,仅依据短期需要就进行各级政府间财权的划分,财权划分走在了事权划分的前面,主次颠倒,这一划分必然与实际需求和理论需求相左。(二)分税制的不彻底导致转移支付制度的不合理性我国的分税制虽然初步建立起了大框架,但与规范化的分税制尚有一定距离,在具体的税种划分上、地方税收体系的完善上,仍存在很多问题。在税种划分上:一是没有打破按企业隶属关系划分税种的格局,二是没有打破按行业划分税种的局面。在地方税收体系的完善上,还未形成一个稳定的地方税体系,有些应开征的税种尚未开征;由于税收体制的高度统一,地方没有税种设立权,影响了地方税收体系的建立。分税制的不彻底,影响了财力初次分配的合理化,使转移支付这种再分配包含了固有的不合理成分。(三)转移支付制度缺乏法律的支撑和保证转移支付制度作为政府间财政关系的支柱之一,是中央政府在分权性财政管理体制的基础上对地方政府实施制衡的重要财政手段,必须将其纳入法制的轨道,使其具有很高的权威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世界上许多国家普遍以法律形式、甚至通过宪法对有关政府间转移支付事宜做出明确规定,相比之下,目前我国尚无涉及政府间转移支付事宜的法律,现行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立法层次太低,制度的稳定性也较差、法律规定缺乏权威性。我国在1994年的《预算法》中,对中央和地方收入体制和范围划分虽做了较为明确和原则的规定,但是其法律效应有限,这使得目前的转移支付改革缺乏法律的支撑和保证,直接影响了转移支付制度效应的充分发挥。转移支付法制化是市场经济比较发达地区转移支付的重要特征,只有实现转移支付法制化才能够真正实现转移支付规范化、公平化、透明化。

论文中引用政策文件范文 .标题标题应简短、明确、要有概括性;让人看后能大致子解文章的确切内容、专业特点和学科的范畴,字数一般不宜超过20个字。2、摘要摘要也称内容提要,应以浓缩的形式概括研究课题的主要内容、方法和观点,以及取得的主要成果和结论,它反映整个论文的精华,字数在300字以内为宜。3、目次页4、引言引言是全篇论文的开场白。它主要包括选题的缘由,对本课题已有研究情况的评述,说明本文所要解决的问题和采用的手段、方法,概述成果及意义。5、正文6、结论结论包括对整个研究工作进行归纳和综合而得出的总结:所得结果于已有结果进行比较;以及在本课题的研究中尚存在的问题,对进一步开展研究的见解与建议。7、谢辞谢辞在论文结尾处,以简短的文字对课题研究与写作过程中给予直接帮助的人员(如指导老师),表示自己的谢意。8、参考文献与附录参考文献是毕业论文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它反映毕业论文的取材来源、材料的广博程度及材料的可靠程度。论文中引用政策文件范文 第二篇一、变量选取及数据处理二、平稳性和协整检验及格兰杰因果关系(一)平稳性检验利用VAR模型做格兰杰(Granger)因果检验以及脉冲响应分析需满足序列平稳性条件,故利用ADF单位根分析检验各序列的平稳性。的单位根检验表明,财政政策变量(CZ)、货币政策变量、四大地区物价变量(SI_PR_DONG、SI_PR_DONGBEI、SI_PR_ZHONG、SI_PR_XI)、以及四大地区产出变量(SI_GR_DONG、SI_GR_DONGBEI、SI_GR_ZHONG、SI_GR_XI)取自然对数后的一阶差分值满足平稳性条件,且是一阶单整的(二)协整检验结合单位根检验和各个变量的图示,确定协整分析的常数项和时间趋势项;并利用AIC或SC最小准则确定最佳滞后阶数,对各变量进行协整分析。说明,经过对数变换后的地区人均GDP(LNGDP)、物价水平、货币和财量间只存在一个协整关系。因此初步判断货币、财政政策与产出和物价之间存在长期的稳定关系。三、VAR模型及脉冲响应函数分析(一)VAR模型估计结果对实证模型的选择,近似主题的文献较多采用VAR、SVAR、VECM等模型做实证分析。虽然这些计量模型均无法准确捕捉改革开放后30年中的区域经济结构与宏观经济政策工具的变迁4,但考虑到研究的可行性以及参照同类文献的做法有利于比较,故本文仍采用VAR模型做实证分析5。利用VAR(k)模型对货币量(M1)、财政支出(CZ)分别与东部、东北部、中部、西部等不同区域的人均GDP及价格指数进行分析。东部、东北部、中部、西部的不同k值采用AIC或SC最小原则确定,分别为3、1、1、1。表4货币量(M1)、财政支出(CZ)与四大区域产出及价格VAR模型估计结果注:估计结果下方的R-Squared值是单个方程的拟合优度。对货币量(M1)、财政支出(CZ)与东部人均GDP(SI_GR_DONG)、价格指数(SI_PR_DONG)四个变量之间的VAR(3)模型估计结果表明,前二个方程拟合优度稍小为,后两个方程的拟合优度均在以上,表明模型能较好解释变量之间的关系。因此本文主要考虑后两个方程的估计结果。货币量(M1)、财政支出(CZ)与东北部人均GDP(SI_GR_DONGBEI)、价格指数(SI_PR_DONGBEI)四个变量之间VAR(1)模型估计结果表明,除了第四个方程拟合优度为之外,其他三个方程的拟合优度均在以下,表明模型解释变量之间的关系比较差。为了分析完整性,对东北、中部以及西部区域也进行脉冲响应分析。货币量(M1)、财政支出(CZ)与中部人均GDP(SI_GR_ZHONG)、价格指数(SI_PR_ZHONG)四个变量之间VAR(1)模型估计结果表明,除了第四个方程拟合优度为之外,其他三个方程的拟合优度均在以下,表明模型解释变量之间的关系比较差。货币量(M1)、财政支出(CZ)与西部人均GDP(SI_GR_XI)、价格指数(SI_PR_XI)四个变量之间VAR(1)模型估计结果表明,除了第四个个方程拟合优度为之外,其他三个方程的拟合优度均在以下,表明模型解释变量之间的关系比较差。不过,VAR模型相对不那么在意拟合度和系数的显著性问题。下面采用脉冲响应函数来描述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的冲击,对各区域人均GDP和加权平均的商品零售价格指数造成的动态影响(二)脉冲响应函数及累计脉冲响应函数的分析结果在各VAR模型中,分别考虑狭义货币供应量(M1)及中央财政支出(CZ)变动在未来10年内对东部、东北部、中部、西部等4大区域人均GDP实际值、关于货币政策区域经济效应,东部、东北部、中部、西部四大区域在经历货币政策冲击之后,在第一年达到最大响应值,分别为、、、。从大小来看,“东部>中部>东北部>西部”。从区域经济效应累计值来看,货币政策冲击产生后,东部、东北部、中部区域在第二年达到最大累计响应值,而西部则第一年已达到最大累计响应值,分别为、、、。按累计响应值大小来排序,也得到了“东部>中部>东北部>西部”的类似排序。可见,货币政策区域效应的地区差异性并未随时间而有大的变化。另外,中国货币政策对西部区域几乎不产生影响。这点和Granger因果检验的结果是吻合的。关于货币政策区域物价效应,之前的Granger因果分析表明,在1%显著水平下,M1与中国各个区域的物价之间具有双向因果关系。而从脉冲响应分析结果来看,四大区域均在第二年达到响应峰值,分别为、、、。按响应大小来排序,为“东部>东北部>中部>西部”。虽然货币政策区域价格效应也存在地区差异性效应,但是其区域价格效应差异远远小于区域经济效应。从上述脉冲响应分析结果可见,中国货币政策主要影响东部区域的经济和物价水平,其次为东北和中部区域,对西部区域的影响比较小。有意思的是,中国财政政策区域经济效应的大小排序恰好相反,为“西部>中部>东北>东部”。并且财政政策达到响应峰值时间也属西部是最快的。不仅如此,财政政策累计效应也得到了“西部>中部>东北>东部”的同样结果。可见与货币政策类似,财政政策区域经济效应的地区差异性也未随时间而起大的变化。综合来看,上述关于货币政策、财政政策区域经济效应的地区差异性结果,为我们构建合理的且相互补充的财政、货币政策组合提供了许多的可能性。这一结论和格兰杰检验结果具有相互印证性6。关于货币政策的时差,在整个区域货币政策实施第一年达到效应峰值,除了西部区域之外,第二年累计效应达到峰值,第三年开始起效应变为负。财政政策效应在西部第一年、在中部第二年、在东北第三年、在东部第四年达到效应峰值。不难发现,虽然从财政政策效应的大小来看,西部区域效果最明显,但其效果保持的时间较短。这可能与中西部区域支柱产业不足、区域竞争优势较低、区域产业单一等原因有关;财政政策实施初期主要投入在基础实施建设上,因而实行初期效果较明显,但因缺乏强有力的产业支撑,其后续拉动经济的作用有限,导致了其效果保持的时间较短。因此,截至目前,通过财政政策尚无法充分弥补因货币政策实施所导致的区域经济差距。有效发挥财政和货币政策组合的效力,可能需要更为有力的产业政策的配合。四、结论本文利用Granger检验、VAR和脉冲响应分析等方法,对中国1979-2010年的财政和货币政策的“区域经济效应”、“区域物价效应”进行了实证研究,证实了中国货币政策、财政政策具有明显的地区差异性。虽然对中国货币和财政政策在区域经济效应上具有地区差异性的发现,与既有研究具有一致性。但本文的分析更强调单一政策和组合性政策效力的不同,尤其强调组合性政策对相关的产业配套政策的可能的依赖性。具体而言,货币政策区域经济效应的大小排序为“东部>中部>东北部>西部”;财政政策区域经济效应的排序恰好相反。货币政策主要影响东部区域的发展,导致区域经济差距的扩大。这可能由货币政策实行之后,资金及生产要素主要流入到区域竞争优势强、投资环境良好、产业收益率高的东部发达区域所致。与此不同,财政政策对中西部落后区域的影响较大,缓解区域经济结构的恶化。但是财政政策对中西部区域的效果大却短暂,无法提供该区域经济发展的根本性解决方法;故而需要产业政策等相关措施的配套实施。另外,货币政策(M1)与各区域价格指数之间存在比较明显的双向格兰杰因果关系,其对区域物价效应的排序为“东部>东北部>中部>西部”,但是其区域价格效应差异远远小于区域经济效应。从Granger检验看,财政政策(CZ)与区域物价指数之间不存在显著的格兰杰因果关系。但脉冲分析则表明,财政政策的实行会带来整个区域的物价下降。这可能是因为财政政策主要投在基础设施建设和城镇化建设上,会通过促进生产而导致总供给移动,最终导致了物价下降7。总之,财政和货币政策的组合可能要比单一的财政或货币政策更为有效。应综合考虑两个政策在区域经济效应与区域物价效应上的地区差异性,从而构建合理的且相互补充的财政、货币政策组合。由于财政政策尚无法完全弥补因货币政策实施所导致的区域经济差距,故可能需要更为有力的产业政策的配合,以有效发挥财政和货币政策组合的调控效力。论文中引用政策文件范文 第三篇是参考文献吧?(4)毕业设计(论文)参考文献:在毕业设计说明书末尾要列出在论文中参考过的专著、论文及其他资料,所列参考文献应按论文参考或引证的先后顺序排列。注明引用文献的方式通常有三种,即文中注:正文中在引用的地方用括号说明文献的出处;脚注:正文中只在引用地方写一个脚注标号,在当页最下方以脚注方式按标号顺序说明文献出处;文末注:正文中在引用的地方标号(一般以出现的先后次序编号,编号以方括号括起,放在右上角,如[1],[3-5]),然后在全文末单设“参考文献”一节,按标号顺序一一说明文献出处。不同学科可能有不同要求,但都要按国标著录。科技文献一般用文末注的方式,其著录格式为:①科技书籍和专著注录格式:例如:[1] 高景德,王祥珩,李发海.交流电机及其系统的分析.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1993,[2] Tugomir Surina, Clyde Herrick. Semiconductor Electronics. Copyright 1964 by Holt, Rinehart and Winston, Inc., 120~250②科技论文的注录格式:例如:[1] 李永东.异步电机电压定向矢量控制.电气传动,1991,4(1):52~56[2] Colby State Analysis of LCI fed Synchronous Motor Drive System. IEEE Trans, 1984, 21(4):6~8论文中引用政策文件范文 第四篇直接引用指逐字逐句,一字不差,一字不漏地引用。直接引用可以证明观点或文字的权威性,可以保留所引内容的原始文字,也可以强调所引内容的准确性。直接引用时,引文要尽可能简短,如果引文过长,即超过半页,要把引文放到附录部分,并在文中说明。4、短于三行的一句或者短于一句的引语应该写入正文,并且用双引号标明。正文中,括号夹注放在句末标点以内,但不得放在引文的引号以内。规范:Her idea is further confirmed that “people think her odd and that nobody loves and admires her” (Fountain, 1988, p. 33). 不规范:Her idea is further confirmed that “people think her odd and that nobody loves and admires her.” (Fountain, 1988, p. 33) Her idea is further confirmed that “people think her odd and that nobody loves and admires her (Fountain, 1988, p. 33).” 扩展资料:一篇论文的参考文献是将论文在研究和写作中可参考或引证的主要文献资料,列于论文的末尾。参考文献应另起一页,标注方式按《GB7714-87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进行。3、著录参考文献能起索引作用。4、著录参考文献有利于节省论文篇幅。5、著录参考文献有助于科技情报人员进行情报研究和文摘计量学研究。要求1、在文后的参考文献表中,各条参考文献应按其在正文中出现的先后用阿拉伯数字连续排序。注意一定要按在文中出现的顺序编号。2、文后参考文献表中的中文参考文献请改为中英文对照。3、文后期刊类、会议论文集中的参考文献表中的英文期刊名称、会议论文集名请写全称。4、各类参考文献请严格按照“二、各类参考文献写法”中的标点符号写。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论文格式。论文中引用政策文件范文 第五篇形势与政策论文的写作要求、流程与写作技巧 广义来说,凡属论述科学技术内容的作品,都称作科学著述,如原始论著(论文)、简报、综合报告、进展报告、文献综述、述评、专著、汇编、教科书和科普读物等。但其中只有原始论著及其简报是原始的、主要的、第一性的、涉及到创造发明等知识产权的。其它的当然也很重要,但都是加工的、发展的、为特定应用目的和对象而撰写的。下面仅就论文的撰写谈一些体会。在讨论论文写作时也不准备谈有关稿件撰写的各种规定及细则。主要谈的是论文写作中容易发生的问题和经验,是论文写作道德和书写内容的规范问题。 论文写作的要求 下面按论文的结构顺序依次叙述。(一)论文——题目科学论文都有题目,不能“无题”。论文题目一般20字左右。题目大小应与内容符合,尽量不设副题,不用第1报、第2报之类。论文题目都用直叙口气,不用惊叹号或问号,也不能将科学论文题目写成广告语或新闻报道用语。(二)论文——署名科学论文应该署真名和真实的工作单位。主要体现责任、成果归属并便于后人追踪研究。行政领导人一般不署名。 (三)论文——引言 是论文引人入胜之言,很重要,要写好。一段好的论文引言常能使读者明白你这份工作的发展历程和在这一研究方向中的位置。要写出论文立题依据、基础、背景、研究目的。要复习必要的文献、写明问题的发展。文字要简练。(四)论文——材料和方法 按规定如实写出实验对象、器材、动物和试剂及其规格,写出实验方法、指标、判断标准等,写出实验设计、分组、统计方法等。这些按杂志 对论文投稿规定办即可。(五)论文——实验结果 应高度归纳,精心分析,合乎逻辑地铺述。应该去粗取精,去伪存真,但不能因不符合自己的意图而主观取舍,更不能弄虚作假。只有在技术不熟练或仪器不稳定时期所得的数据、在技术故障或操作错误时所得的数据和不符合实验条件时所得的数据才能废弃不用。而且必须在发现问题当时就在原始记录上注明原因,不能在总结处理时因不合常态而任意剔除。废弃这类数据时应将在同样条件下、同一时期的实验数据一并废弃,不能只废弃不合己意者。 实验结果的整理应紧扣主题,删繁就简,有些数据不一定适合于这一篇论文,可留作它用,不要硬行拼凑到一篇论文中。论文行文应尽量采用专业术语。能用表的不要用图,可以不用图表的最好不要用图表,以免多占篇幅,增加排版困难。文、表、图互不重复。实验中的偶然现象和意外变故等特殊情况应作必要的交代,不要随意丢弃。(六)论文——讨论 是论文中比较重要,也是比较难写的一部分。应统观全局,抓住主要的有争议问题,从感性认识提高到理性认识进行论说。要对实验结果作出分析、推理,而不要重复叙述实验结果。应着重对国内外相关文献中的结果与观点作出讨论,表明自己的观点,尤其不应回避相对立的观点。论文的讨论中可以提出假设,提出本题的发展设想,但分寸应该恰当,不能写成“科幻”或“畅想”。 (七)论文——结语或结论 论文的结语应写出明确可靠的结果,写出确凿的结论。论文的文字应简洁,可逐条写出。不要用“小结”之类含糊其辞的词。(八)论文——参考义献 这是论文中很重要、也是存在问题较多的一部分。列出论文参考文献的目的是让读者了解论文研究命题的来龙去脉,便于查找,同时也是尊重前人劳动,对自己的工作有准确的定位。因此这里既有技术问题,也有科学道德问题。 一篇论文中几乎自始至终都有需要引用参考文献之处。如论文引言中应引上对本题最重要、最直接有关的文献;在方法中应引上所采用或借鉴的方法;在结果中有时要引上与文献对比的资料;在讨论中更应引上与 论文有关的各种支持的或有矛盾的结果或观点等。 一切粗心大意,不查文献;故意不引,自鸣创新;贬低别人,抬高自己;避重就轻,故作姿态的做法都是错误的。论文中引用政策文件范文 第六篇摘要:文中从财政转移支付在均衡地区财力的必要性谈起,通过分析西部大开发中财政转移支付的现状,指出了实践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尝试性地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关键词:西部大开发;财政转移支付;税收返还西部大开发战略提出于1999年6月,而它真正发展于2000年。西部地区在7年间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取得了可喜的成就。本文以西部大开发以来的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简写为“转移支付”为研究对象,探询转移支付在西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一、西部大开发中转移支付的必要性(一)解决各级政府间财力纵向不平衡,是实行转移支付制度的重要原因税收和债务工具划分给xxx集中了较大部分收入。在分税制改革之初的1994年,中央财政自给能力达166%,2000年中央财政经历改革后最艰难的时期,自给比例降到127%,此后,中央财力得到了稳定增长,2004年的184%是改革以来的最高水平。与之相伴,地方财力自给水平稳定在较底的水平,始终徘徊在50%、60%的水平,2004年地方财政自给能力仅为59%。由此可见,地方财力的收不抵支现象只能依赖于中央较为充裕的财力支持。(二)解决地方政府间财力横向不均衡,是转移支付的另一个原因地区之间的财政收入依据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表现出了多个层次,支出也存在很大的不同。中央的财政转移支付在地区之间的分配也存在较大区别。以2004年为例来说明。中央财政对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的平均补助为724元,在西部的12省市区中,广西只有621元,四川为619元,贵州恰为724元,可见西部部分地区的补助还处于较低水平。而当年上海市的人均财政补助高达2257元,浙江省也达到了773元。此外,图1还告诉我们东、中、西省市地区之间在人均财政收入和支出上存在巨大差异,地区之间东多西少的局面明显。这与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初衷显然不符,财政转移补助支出协调区域经济发展的政策目标难以实现。二、西部大开发中转移支付的现状现行的转移支付制度源于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当前,中央财政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包括税收返还及原体制补助、专项转移支付和财力性转移支付三种形式。随着中央财力的不断增强,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不断增加,并且这一增加的趋势依旧十分明确。2005年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达到7330亿元,相当于1994年497亿元的倍年均增长。西部大开发政策出台以来,中央逐年加大了对西部地区的转移支付的规模。依据转移支付的不同形式可以总结如下:(一)税收返还和原体制补助中央财政对地方的税收返还数额,以1993年为基期年核定;当年中央财政从地方净上划的收入全额返还给地方;1994年以后,税收返还额在基期年基础上逐年递增,递增率按全国增值税和消费税平均增长率的1∶系数确定。2004年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及原体制补助亿元,其中西部地区占20%,中部地区占23%,东部地区占57%。2005年中央对地方的税收返还和体制性补助也达到亿元。(二)专项补助专项转移支付是财政转移支付中能够体现国家政策意愿的一种方式,影响专项转移支付的基本因素包括直接因素和间接因素:一是人员支出因素;二是经济发展因素;三是社会发展因素;四是其他政策因素。专项转移支付能够解决西部发展过程中的“瓶颈”,诸如交通、通讯等大型基础设施的兴建问题。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具有的规模效应,一定程度上能把财政资金对西部地区的“输血”变为“造血”。2004年中央专项补助为亿元,其中东、中、西依次所占比例为14%、52%、34%。(三)财力性转移支付财力性转移支付是均衡地方财政能力的一种最为直接的方式。2005年中央财力性转移支付达到亿元,比2004年增长,其中用于中西部地区的比例高达90%以上。它的具体形式多种多样,此处着重谈到两种形式:1.一般性转移支付1995年中央财政开始对财力薄弱地区实施过渡时期转移支付办法,2002年过渡时期转移支付改名为一般性转移支付。就全国而言,从1995年的21亿元增加到2004年745亿元;就西部而言,中央财政对西部地区的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逐年增加,从2000年的53亿元增加到2004年的亿元。2.民族地区转移支付为配合西部大开发战略,支持民族地区发展,从2000年起实施民族地区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的对象为民族省区和非民族省区的民族自治州。众所周知,西部地区很多地方本身便是民族地区的聚集地,因此,一直以来西部广大民族地区得到了中央财政的大力支持。民族地区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不断增加,2000年亿元,2001年33亿元,2002年39亿元,2003年55亿元,2004年达亿元。此外,还有“三奖一补”机制、取消农业税后的转移支付、调整工资转移支付等财力性转移支付形式,也在地区财力均衡上发挥着重要作用。三、西部大开发中转移支付的问题财政转移支付在西部大开发的实践中已经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在将西部地区开发推向深入的进程中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由于支付方式不规范等问题的存在,当前对西部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略显不够。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财权与事权不匹配与财政转移支付模式单一分税制改革以来,xxx和地方政府之间事权的下移和财权的上移形成了一对矛盾,转轨时期西部地区庞大的事权和有限的财权之间的矛盾表现十分明显。随着地方经济的发展,地方政府管理经济活动的职责大大增加了,直接后果就是行政费用的支出增加。但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分税制改革等一系列政策的实行几乎把地方政府的财源剥蚀殆尽。地方对中央转移支付的依赖程度恰好能反映出来这种财权与事权不匹配的状况。1994-2005年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占地方财政支出总额的比重从提高到。其中西部地区更是由提高到年以来依赖程度较高的省份是青海、、宁夏、甘肃、新疆,而他们恰好又都是西部的省份。此外,当前我国均衡财力主要是中央对地方政府转移支付这一种方式,略显单一。随着经济的发展,均衡地方财力需要xxx付出越来越大的成本,且这一支出有着较为明显的刚性特点,这就增加了xxx的财政风险和支出压力。其实,西方发达国家在均衡地方之间财力状况方面,还存在省际政府之间的横向转移支付这种形式,某种程度上它的运行状况相当良好。(二)税收返还、原体制补助与专项补助规模过大税收返还、体制补助和结算补助是目前财政转移支付的主要内容。税收返还违背了公平原则和效率原则。税收返还以1993年为基期年,制定税收返还基数的时候,实质上已经默认了东南沿海省市和中西部省市以及老少边穷地区之间财政实力的差异。因此,采用税收返还方式进行转移支付,没有从根本上触及因历史、自然原因而形成的地区间财力差异问题和各地区所能提供的公共服务水平差异问题。税收返还和专项补助在中央财政转移支付中的比重变化,可通过我国1999-2004年中央补助地方的细项分类加以说明。从图2可知税收返还比例自1999年以来虽成下降之势,但最低时还保持在35%之上,仍然处于转移支付各细项分类之首。专项转移支付也始终能够处于30%之上的水平。两者之和虽说已从1999年的水平降到2004年的,可谓降幅巨大,但依旧占据转移支付中的绝对多数。而有利于地区财力均衡的财力性转移支付才处于28%的水平,还不到总量的1/3。(三)财力性转移支付有待进一步完善

转移支付问题研究论文

多年来,我国地方财政普遍面临的一个老大难问题是:地方财政收入远远不能满足地方财政支出的需求。为缓解这种矛盾,各级立法部门、行政部门及理论部门就如何增加地方财力的问题进行过许多有益的探讨与实践,但有限的收入增长始终难以满足巨大的资金需求,财政困难依旧,甚至有增无减。它表明,对于问题的解决而言,上述思路的能量是有限的。笔者认为,财政收入作为对政府提供公共商品所付财政成本的补偿,与财政支出有着本质的内在联系。二者互为因果,而且,从最基本的意义上讲,财政收入是以财政支出为基本前提的。因此,认真研究地方财政支出是促进地方财政状况改善的更有效的手段。 一 自体制改革以来,地方财政支出作为地方政府履行其职能的经济基础,为我国地方经济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但是,伴随着改革进程的深化,地方财政支出领域中存在的问题也日趋明显,财政支出结构也亟待优化。这主要可以通过以下四个方面的矛盾加以剖析: 1.支出总量高速增长与财政支出结构失衡的矛盾 自实施“分灶吃饭”的财政体制以来,地方财政支出在整个财政支出中的份额不断提高。1983年,预算内支出、预算外支出中中央和地方所占份额分别为49.7%、50.3%;34.3%、65.7%。到1995年,上述指标分别变为29.2%、70.8%;15.1%、84.9%。(注:从1993年起,预算外收支中不含国有企业和主管部门收支。但是,这一变化并不影响中央和地方财政支出的总格局,相反,这更清楚地表明了中央和地方实际使用预算外资金的情况,即地方是主角,中央是配角。)它表明,地方财政支出已占整个财政支出的三分之二左右,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实际上已形成“大地方、小中央”的格局。十余年来,地方财政支出迅猛增长,其增幅远远超过同期财政收入的增幅。1986年~1992年同口径比较,地方收支的年均增长速度分别为11.6%和14.3%;从绝对量上看,1996 年的财政支出是1985 年的4.79倍。然而,在地方财政支出总量大幅增长的同进, 财政资金所产生的效用并没有同步增长,且财政支出结构失衡,其基本表现是: 一是地方经常性财政支出在整个地方财政支出中所占的比重及增长速度均高于建设性支出所占的比重及增长速度,从而使地方财政具有明显的“吃饭”型财政特征。1992年~1996年地方本级财政支出的情况显示,地方财政建设性支出从未达到过本级财政支出的30%。这种状况似乎表明政府正逐步退出私人商品领域,但问题在于,我国财政建设性支出中绝大部分项目均属市场经济下政府应有所作为的领域。因此,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了我国整个地方财政支出结构的不合理。 二是地方财政的经常性支出中, 行政经费日益膨胀。 1992 年、 1994年和1996年,全国地方财政支出中行政管理费、公检法支出之和分别为388.36亿元、670.56亿元和969.36亿元,其占当年地方财政经常性支出的比重分别为19.89%、22.43%和22.14%。行政经费的膨胀, 大量挤占了急需的地方公共支出项目,表明我国公共劳务提供的成本过高。 三是在各单项支出中,人头经费远远超过公用经费。以1994年为例,我国文教卫生事业支出、教育事业费支出、行政管理费类支出中人头经费均在80%左右。(注:人头经费包括工资、补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离退休人员费用、人民助学金和主要副食品价格补贴。公用经费包括公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业务费、其他费用和差额补助。)尤其是工资改革后,人头经费在大部分支出项目中更是占据绝对主导地位。这进一步扩大了行政经费在整个地方财政支出中的份额,因此,支出总量的扩大,不仅未能优化地方财政支出结构,相反还导致了更为明显的不平衡与不合理。 2.越背越重的赤字“包袱”与日益增长的事业发展需要的矛盾 受诸多因素的影响,当前地方财政赤字“包袱”越背越重,资金调度空前困难,部分地方财政不能按期发放工资,不能及时足额报销差旅费、医药费,上级财政拨付的专款因被挪用而常常不能及时到位。因此,部分地方财政成为实实在在的“吃饭”财政,少数地方连“吃饭”财政都难以维持。资料表明,从1986年开始,预算内财政收支中,地方财政几乎年年出现为数不小的财政赤字。此点在少数民族地区表现得尤为突出。在赤字额呈现扩大趋势的同时,赤字面也呈扩大趋势,使地方财政支出仅限于保工资和办公经费,而且这种“双保”又限于低水平,地方财政实际上是以欠帐“包袱”的加重来换取赤字的减少。而这种状况必然影响“九五”乃至更长时期地方财政收支平衡基础的稳固,也必然与日益增长的事业发展需要产生矛盾,从而使农业的“基础”地位,教育的“根本”地位,计划生育的“国策”地位,公检法的“重点”地位,无法从财政上得到保证,也使得缓解地方财政支出结构不合理的状况变得极为困难。 3.预算内收入短缺与非规范性财政活动大量进行的矛盾 统计资料显示的地方财政收支情况几乎是年年赤字,这表明预算内收入短缺,无法满足正常的财政资金需要。但与此同时,有目共睹的事实是,由财政供给资金的单位,无论发达地区还是不发达地区,干部和职工的生活条件却越来越上档次、上台阶。这显然是一种奇怪的不对称现象。其直接原因在于预算外资金的大量存在及非规范性创收活动的“合法化”。它起码带来如下三个后果:其一,预算内收入难以随着经济增长而增加;其二,为非规范性财政活动的进行提供可能;其三,预算外收入成为地方财政平衡的“蓄水池”,有关机构与部门难以获得地方财政收支情况及其它真实信息。正因为如此,我们基本上只能从预算外收入这个侧面来考查预算内收入短缺而非规范性财政活动大量进行的直接原因。 从全国来看, 同口径比较, 1992 年全国地方预算外收入总额是1984年的2.99倍,年均增长速度为14.7%,而同期地方预算内收入年均增长速度只有12.5%。1996年,地方预算外收入较之1993年的增幅更是高达171.78%。从积极的方面看,预算外资金的增长和政府对这部分资金流向的控制,对各级政府综合平衡社会财力,补充国家预算资金的不足,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各项事业的发展,都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但是也正是这部分资金的相当一部分被用于单位办公条件(包括办公楼和办公设施)的改善,交通、通讯工具的便捷,职工福利(包括职工住宅、补贴、津贴)等额外消费的增加,而这些支出基本上是个人、集团消费方面的非建设性支出。它进一步使整个地方财政支出结构出现“一头沉”的不合理局面。 4.不同地区之间以及同一地区不同级次之间支出水平、支出结构失衡的矛盾 当前,我国经济发达程度不同的地区,人均财政支出水平极为悬殊。从收入来看,1996年青海省人均财政收入不到广东的2%; 从支出来看,排序最末的贵州省,人均财政支出仅为上海的11.93%。 此种情况直接导致不同地区财政支出结构的差异。例如,仅从财政经费占支出的份额来看,1996年上海、北京、天津行政管理费占当年财政支出的比重分别为3.55%、5.32%、5.55%,而青海、贵州、西藏分别为15.99 %、14.86%、21.75%。因此,在经济发达地区,财政除满足政权建设和一般支出需要外,还有财力进行建设性支出,而不发达地区,其财政支出主要用于保工资和最低水平的公务支出。这种差别除导致地区之间财政支出结构的失衡外,还进一步拉大了地区之间的差距。上述现象在同一地区的不同级次之间也同样存在,它使得中央和地方出台的统一的支出标准在同一地区的不同级次出现较大差异,从而带来地区内部不同级次之间的支出水平、支出结构的失衡事物都是相互联系的,任何一种现象的出现,都可以从某种或某几种现象上找到原因。当前地方财政支出结构存在的诸多问题,离不开以下一些深层次的原因: 第一,在市场经济下,政府和市场的分工应十分明确,即市场能做且做得好的应尽量交给市场去做,只有市场做不好或不能做的才应由政府去做。但由于我国目前正处于经济的转轨变型期,政府、市场、企业的分工尚未相应转轨,因而在相当的程度上造成了当前财政支出的不合理和财政困难。例如,单纯从我国当前吃“皇粮”者众多,且增长过猛,从而导致财政支出大幅增长的情况就可以说明,当前的财政支出结构与我国的改革尚未触及计划经济时期建立起来的大政府行政机构这一历史“遗产”相关。 第二,由于历史、地缘、政策及其他主客观原因,我国不同地域的经济发展极不平衡,且这种不平衡是多方面的,包括经济、社会发展指标的总量、人均占有量、城乡人民的实际收入和生活水平等等。以农民人均纯收入为例,沿海部分发达地区相当于低收入地区的15倍以上;以省份为例,1996年,贵州人均GDP与上海相差26倍。不仅如此, 在同一省区内部,也存在较为明显的地区差距,例如,1992年广东最富的珠海市与最穷的河源市,人无GDP相差16.4倍。 而地方财政状况作为一个地区经济水平的综合反映,本身就是地区经济发展的一面镜子。财政收不抵支、财政巨额赤字、中央财政补助比重高,很大程度上即是地区经济发展落后的基本表现形式。而地区之间财政收支水平悬殊,财政收支状况迥异,则是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基本反映。 第三,财政体制作为划分中央和地方分配关系的制度,是处理中央和地方关系的基本法律规范。但自经济体制改革以来,我国大部分年份实行的是五花八门的财政包干制,即使是1994年开始实行的分税制,实行操作中也沿袭包干制下的陈旧做法,有其名而无其实。由于中央和地方的分配关系未能从法律上规范,因此地方各级的分配关系也不可能规范,在各级财政普遍困难的情况下,财政支出地区结构的优化亦难以有效进行。 第四,市场经济的发展,引致对地方性公共商品的需求增大。公共支出在不同的国家,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具有不同的范围项目与规模。其一般发展规律是:范围、项目由少到多,规模则由小到大。我国目前尚处于经济体制的转型期,在这个特殊时期里,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客观上要求提供越来越多的带有明显地域性的公共商品,但是现行中央和地方的分配制度不能适应这种客观要求。在有限的财政收入无法满足巨大的财政需求,而“创收”制度合法化的情况下,各种税外收费、摊派、罚款、赞助、集资等非规范性的收入形式大量衍生且鱼目混珠,从而导致大量非规范性财政活动的进行。 三 显然,目前地方财政收支状况及地方财政面临的困难,不是或主要不是财政本身的原因造成的,它是我国历史的、政治的、经济的诸多因素综合作用在财政上的反映。因此,缓解地方财政困难,改善地方财政收支状况,也是一项复杂的社会大工程,具有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为使短期内收到较好的效果,当前,必须从财政内外部着手,改造现有环境,并重点作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对政府作用进行正确定位,降低公共商品的供给成本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政府与市场分工的基本思路与原体制截然不同,因此,列入地方财政支出的事项大多属于满足地方公共需要的层次,即主要为社会提供难以按市场原则提供的地方性公共商品。公共商品的提供需要成本,但不能带来任何直接收益,这在客观上需要政府通过必要的技术装置使公共商品的享用者为之付费。从这个意义上看,地方财政收入是公民为消费地方公共商品而付出的价格或费用。而从公共需要的决定到公共商品提供出来,中间还需要经过许多环节,需要政府设立相应的科层组织。而且,在公民付费一定的情况下,政府设立的科层组织越庞大,公共商品的供给成本越高,公共商品的供给数量越少,质量越差。因此,随着改革的深入,我国应切切实实地按照市场经济原则的要求转换地方政府职能,对地方政府作用领域进行正确定位,借第七次机构改革的东风,下大力撤消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机构;因岗设人,降低公共商品的供给成本。 2.配合市场化改革进程,认真清理财政供给范围及供给成本 随着市场化改革进程的加快,许多原来的差额预算单位已变为或逐渐变为独立核算的经济实体;许多原统由财政供给资金的单位无偿供给的商品与劳务已变为有偿供给,并逐渐由低价位供给改为高价位供给,而且,许多单位的收入已进入相对稳定阶段,如自1997年起,大中专院校招生全面并轨,所有通过入学考试的学生都必须交费上学,学费收入已成为此类事业单位的固定收入。因此,在向市场经济的转轨变型中,应十分注意配合市场化的改革进程,适时清理财政供给范围,对已经或已具备条件按市场化原则提供商品和劳务的单位不再由财政供给资金。同时,重新调整财政供给标准,对提供纯公共商品的单位,应足额供应资金,同时采取措施防止经费的过快增长;对提供混合商品、有一定收入来源的单位,则可分别具体情况采用定额或定项补助的办法核拨经费,以使财政资金的使用真正限于公共需要的满足。 3.整顿分配秩序,建立规范化的地方财政收入体系 当前,非规范的、混乱的分配秩序是造成地方财政困难、财政支出结构不合理的最重要的原因,也是政府行为不规范的主要表现。因此,必须在规范政府行为的基础上,下大力气整顿分配秩序。首先,应将现行各种收费、基金中宜于采用税收形式的非规范收入纳入税收征收轨道;其次,应适应分税制改革,逐步下放税权,适当开征地方性税种,以使地方财政收入能随着地方公共商品需求增加而增长;第三,明确费权,并统一预算管理。费与税均属财政收入的必要形式,但二者之间存在着客观的界限:一般来说,涉及面较广,延续时间较长,收入用于一般性公共支出,而受益的地域性和边界性相对模糊者应用用税收形式;而涉及面较窄,延续时间较短,收入用于专项支出,则受益的地域性、边界性相对明确者可采用收费形式。因此,在确保税收收入占整个地方财政收入主体地位的同进,可通过制定收费决策程序及相应的决策制衡机制,明确各级地方政府,包括乡一级政府取得一定收入的权力。这不仅有助于地方公共收入体系的建立,而且,对于我国分配秩序的改善及财政收支状况的好转也是大有裨益的。 4.加强中央及省一级地方财政的财权和财力,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一般具有配置资源、平衡收入分配和稳定经济的三大职能,其中,后两个事关全局利益的职能主要应赋予中央政府,中央财政在宏观调控中也应居于主导地位。这是国民经济持续、协调发展的基本保证。而我国经济发展极不平衡,听任这种不平衡发展,既不利于维护国家的统一和稳定,也不利于经济的健康发展。因此,建立科学的转移支付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般来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既包括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支出转移,也包括下级政府对上级政府的收入让渡。这里,主要是指前者。由于我国的政权组织包括中央、省、市、县、乡5级,因此,要建立科学的财政转移制度, 其前提条件是加强中央和省一级支付的财权和财力,即应使中央财政收入在整个国家财政收入中、省级财政收入在整个地方财政收入中占有较高的比重。其最终目的是使中央财政和省一级地方财政能够以各种灵活多样的财政转移支付形式对其下级财政进行补助,以平衡不同地区的财政供给能力,缓解我国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并实现各级政府各自承担的基本职能。

中图分类号F810.7文献标识码:A文童编号:1005-0892 (2001) I1-0032AA防范和化解地方财政风险的理性思考文也摘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领城的各种公共风险最终都可能转化为财政风险.财政作为综合经济的反映,直接关系到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关系到社会稳定;财政风险越大,说明社会经济生活中存在的会共风险越多,国家机器正常这转透受损害的可能性越大.因此,财政风险不是财政部门本身的风险.而是政府的风险;防范和化解地方财政风险,保证财政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关键词:地方财政;风险;表现形式;原因;对策作老简介文RI.. ii西kt4}学教9(南A 330013)自国家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以来,如何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保证财政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已引起各方关注.其根源在于,人们透过亚洲金融危机看到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领域的各种公共风险,如金融风险,内外债风险,社会保障风险等,最终都可能转化为财政风险.所谓财政风险,是指财政不能提供足够的财力致使国家机器不能正常运转而巡受严重损害的可能性.值得注意的是,财政作为综合经济的反映,直接关系到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关系到社会稳定.财政风险越大,说明社会经济生活中存在的公共风险越多,国家机器正常运转遭受损害的可能性越大.因此,财政风险不是财政部门本身的风险,而是政府的风险.地方政府及财政部门尤其需要防范和化解地方财政风险.一,地方财政风险的主要表现形式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民经济连续高速增长,财政状况得到了很大改善.特别是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后,中央和地方财政得到了很大发展,财政实力进一步增强.但是,由于受历史原因,地理因素以及政策,体制诸多方面的影响,全国仍有许多经济欠发达地区,尤其是一些经济长期落后或老少边贫地区,财政长期处于困难状态甚至是风险状态.地方财政风险的主要表现形式有:1工.财政赤字.近年来,地方财政经常性支出刚性不断增强,支农,教育,科技三项法定增长以及确保工资发放,政法经费保障,粮食风险基金配套安排,社会保障"兜底"等多项关系大局的支出,使得一些地方财政收支矛盾日益突出.虽经各级财政努力增收节支,采取各项措施平衡财政收支,但全国仍有三分之一左右的县(市)出现财政赤字.1998年,全国地方一般预算赤字县共计,93个,除北京,天津,上海,江苏,安徽,山东,广东等7省市没有赤字县外,其他一些较为发达的东部省份也相继出现赤字县.由于中西部贫困地区的财政基本上属于"吃饭型"财政,开支标准较低,用于建设性支出所占比例很小,因而财政内部调节能力很弱;即使这些地方实现了财政收支平衡,那也是在财力十分紧张或存在支出欠账情况下的'低水平''平衡.一级财政如果连续出现高额赤字,且滚存赤字达到年度本级财政收人的一定比例时,将导致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工资不能按时发放,行政办公经费,法定支出项目等不能按标准及时开支,从而对政府履行法定职责产生影响.2.地方政府债务.主要包括三个方面:(1)涉外彼务.包括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的贷款.有资料显示,自1980年我国恢复在世界银行的席位以来至1998年,世界银行对我国承诺的贷款总额达到309.27亿美元.其中,硬贷款214.03亿美元,占贷款总额的69.2%a;软贷款95.24亿美元,占30.8%,用以支持200个项目.目前,很多项目已进人还本付息阶段.但由于市场变化以及天灾人祸等各种因素的影响,一些项目经济效益差,有的投产之日便是亏损之时.特别是有些农业项目,本来经济效益就较低,还分散到千家万户,因而还款能力更是一卜分低下.国家不得不通过上下级财政往来扣款的办法,来确保债务本息的偿还,维护国家对收稿日期:2001-09-3032万方数据外借款的信誉,但同时也给负债县乡R政增加了很大压力.(2)国债转贷.为抵御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国实施了积极的财政政策,从1998年至2000年,连续3年增发国债共计3600亿元,用于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经济结构调整,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这些国债资金,转贷到地方部分的,目前已逐步进人还本付息阶段.由于目前那些建设项目还没有完工或还没有完全取得收益,故地方财政还本付息面临困难.(3〕县乡债务.不少地方县乡债务形势严峻,有的负债规模已超过了财政承受能力.这些县乡债务除了财政直接借款外,主要是政府,部门,企业借款由财政担保,其中有国内各金融部门的信贷借款,上级财政周转金借款以及直接向其他债权人所借的款项.而所借资金部分被用于投资办厂,搞一些'政绩工程"或兴办一些社会公益事业;部分则被用于非生产性投资,甚至挥霍浪费.这些债务已有相当一部分形成不良债务,甚至是呆账.乡镇财政部门因涉及债务担保事项而遭法院封账之事已屡见不鲜.3.财政挂账.其中最为严重,给产粮省财政带来沉重包袱的就是粮食亏损挂账.至1998年底,全国累计消化老挂账426亿元,消化进度为78%,其中:政策性挂账398亿元,消化进度为82%.但老的挂账尚未完全消除,新的粮食亏损挂账又接踵而来.据统计,从1992年4月1日至1998年5月31日止,全国国有粮食企业新增粮食财务挂账和其他不合理占用贷款2015亿元,其中新增粮食财务挂账1466亿元.消化这些挂账,无疑将给产粮省财政带来巨大的压力.4.拖欠工资.欠发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是近几年来经济欠发达省份县乡财政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由于机构膨胀,人员增加,工资标准提高,财力供给不足等原因,欠发工资尤其是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比较普遍.从县一级看,欠发公务员和教师工资,主要是"拖"的问题,一般事后可以补发;到了乡镇一级则更加困难,有的出现积欠现象,工资不能足额到位.而长期拖欠的工资主要是地方出台的一些补贴性工资(如菜篮子补助)以及近年增资中地方财力白筹安排的那部分.然而,县乡两级的中央或省垂直管理部门的职工工资不仅没有拖欠,而且有的标准还较高,与当地公教人员工资情况形成强烈的反差'这种收人七的不对称性,直接影响到基层公教人员队伍的稳定,也给县乡财政带来了压力.5.收支"水份".从经济学上看,经济的发展水平决定了财政的收支水平.然而,由于一些地方在经济工作中没有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片面追求高标准;为了体现"政绩"甚至弄虚作假,营造经济虚假繁荣.体现在财政上,反映最为明显的就是提出的财政收人增长幅度不切实际,脱离税源,造成一些县乡财政为完成收人任务,硬性摊派,寅吃卯粮,买税卖税,甚至直接在账上弄虚作假,虚收虚支,虚frz平衡.这些虚收虚支部分在一些地方占当年财政收人的程度不一,有的高达10%至20%,甚至更多.令人担心的是,这些虚收虚支部分将进人第二年的增长基数,逐年增加,形成恶性循环.这也是一些县乡财政收人年年增长,而可用财力却停滞不前的原因.二,地方财政风险产生的主要原因1.经济因素.造成部分地方财政存在一定风险的原因比较复杂,是国民经济运行中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的综合反映.但究其根本原因,仍在于当地经济发展缓慢,经济效益低下,从而导致地方财政承担风险的能力薄弱.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经济尤其是东部沿海经济获得了迅猛的发展,但同时,东西部地区经济实力的差距也在逐渐拉大.据统计,1999年全国地方财政收人(一般预算收人)亿元县共计593个,其中:亿元县最多的是山东省,为69个;收入超3亿元的60个县〔市)中,有53个集中在东部沿海省市.与之相比,西藏,青海没有亿元县,宁夏仅有i个,其他中西部省份也相对较少.593个亿元县的地方本级一般预算收人为"10.57亿元,占全国地方一般预算收人的19.8%.然而,1999年,全国有地方国家级贫困县574个,大部分分布在中西部地区和革命老区,这574个贫困县的地方本级一般预算收人为247.35亿元,仅占全国地方一般预算收人的4.4%,县〔市)数量基本相当,收人相差却如此悬殊,贫困县财政状况可见一斑.然而,无论富裕与贫困,一个地方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环境改善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政府所担的职责都是一样的,并在很大程度上是直接依靠财政才得以维持的,如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住房制度的改苹,企业破产制度的实行等,无不与财政息息相关.2.体制因素.其一,从总体上讲,财政体制改革落后于经济体制改革,表现在支出上没有解决好"越位"与"缺位"向题,使财政该退出的没有退出;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包袱没有甩下来,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包袱又背了上来.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财政具有公共性,财政.33.万方数据支出应退出一般竟争性行业,项目的投资.但目前从上至下,公共财政一直处于"构建之中,没有一个明确的指导意见.其二,从财政体制上看,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对完善我国的财政体制,提高中央财政的'两个比重"具有重要意义.但也存在明显的不足,即在体制上把贫困地区与全省财政捆绑在一起,全国一刀切.从实际情况看,经济发达的省份可以在省内进行调剂;而经济欠发达省份,省内调剂就困难;贫困地区则要承受更大的压力.这主要是因为,各省根据本省情况又制定了省以下的分税制财政体制.但在一些地方,由于基层财政体制环境并不宽松,从而造成体制土的层层'.盘剥,.,加大了下级财政对上级财政的依赖,影响了县乡发展经济的积极性.3.政策因素.政府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不清,是导致地方政府偿债意识和风险意识淡薄的因素之一.一方面,由于事权的错位,认为本级政府的事未必由本级政府自行解决,本级政府的举债总会有上一级政府"兜底",于是草率举债,形成不了对偿傲的硬约束.另一方面,一些债务还款时限较长,没有实行终身责任追究制,使得一些举债项目经济效益低下,还款能力差.由于地方政府财力与事权不相称问题的存在,中西部地区的一些地方政府财政收人难以满足履行支出职责的需要,也是导致这些地方政府俄务增加的另一个重要因素.特别是省级以下的地方政府,其收人在上解上级政府的同时,其支出职责范围没有随之改变,财政负担如故.近几年来,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虽然年年增加,但对解决地方财政困难来讲,仍是杯水车薪;另一方面,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项目与地方的迫切需求,也有一个是否相对应的向题.同样,由于政府间事权划分不清,逐渐形成了"上级出政策,下级出票子的格局.4管理因素.一些地方政府在发展经济,理财方式上思路不广,仍囿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模式,不善于运用市场规律和市场机制来驾驭和调控经济;仍乐于充当微观经济投资和管理的直接主体.一谈到发展经济,就采取政府立项,银行贷款,税收优S的办法;一谈到搞开发区,就一哄而上,廉价出让土地,财政减税让利.特别是在资金的筹措上,大都通过政府强行干预,迫使财政担保.对这种财政担保借来的钱,很多借款单位自然是不愿偿还的.一些地方政府为了出政绩,在发展经济上往往急于求成,忙于上项目,疏于管理监督,使当地经济建设摊子铺得过大,超过财政承受能力.除此之外,税收的流失和财力的分散也是质发地方财政风险的一个重要因素.三,防范和化解地方财政风险的对策I.从体制上调动地方发展经济的积极性.体制问题是财政的核心问题.随着经济的发展,财政收人的增多,中央财政收人占全国财政收人的比重在达到宏观调控比例的前提下,建议中央适时调整对中西部地区"两税,,的分成比例,对经济欠发达地区实行倾斜政策,调动这些地方发展经济的积极性.在省以下财政体制上,要适当调整各级地方财政的分配关系,使各级财政履行其职能有基本的财力保证,把发展的重点放在县域经济上;合理调整县,乡财政分配关系,分类确定各乡镇的财政体制,给乡镇一级更多的经济发展空间和活力.对一些经济不发达,财政特别困难的乡,可以推广由县级财政核定其财政支出基本需求的办法,主要是解决好工资发放和正常工作运转所需的资金,即支出由县级财政核定,缺口由县级财政补足.建立规范,科学的转移支付制度,逐步加大对贫困落后地区的一般性转移支付,推动困难地区发展经济,培梢财源.2.遵循市场规律,加强财源建设.财政问题归根到底是经济问题,改善财政状况,摆脱财政困难的根本出路在于按市场经济规律和公共财政的要求,发展经济,夯实财政基础,壮大财政实力.要转变财源建设的投人方式,实现由过去的以政府行为为主向市场行为为主,由偏重财政直接投人向间接引导,由侧重公有经济向公有和非公有经济并重的转变.广泛筹措财源建设资金,摒弃财政直接投资或靠财政担保的办法.采取贴息方式,充分发挥相关财政性资金的引导,吸附作用和国债转贷资金的乘数效应.通过小城镇建设和新兴产业的开发,抓好投资"载体"的建设,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特别是民问私人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3.采取有力措施,逐步消赤减债.妥善解决财政赤字和乡镇愤务问题,对于稳定和巩固基层政权具有重要意义.有赤字债务的地方应结合实际,分步骤制定消赤减债计划.在清理的基础上,对于确应由财政承担的到期债务,要建立责任完备的偿债准备金,分年逐步偿清;对于其中一些仍可经营的项目和设施,按市场规律,积极予以转制或拍卖;对于不属于财政承担的债务,则按照'谁受益,准负担,谁借款,谁还款"的原则,分别进行清偿.加强和细化预算管理,年初预算安排不能留有缺日;执行中出现的减收增支,要采取措施子以弥补.对于历年的滚存赤字,主要应由当地逐步加以解决;实在解决不了的,中央,省级财政要拿出一定万方数据财力,帮助其渡过难关.4.科学界定财政供给范围,逐步解决支出"越位,,与"缺位"问题.应根据改革的总体要求及建立公共财政框架的需要,合理界定财政对事业单位的供给范围,如可以按事业单位的公益性程度相应界定财政是否供给其经费,以及供给的项目和比例;应把支持公益性事业发展放在政府的重要位置上,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鼓励社会资金投入公益性事业;应依法保障义务教育经费.而对有收人的半公益性事业单位,财政只给定额补助,单位可依法组织一部分收人,如开放高等教育市场,逐步减少对非义务教育的财政投入.对经营性事业单位,应促其走向市场,与财政脱钩.同时,应改进和加强财政管理,增强财政预算的严肃性和约束力.越是经济相对落后的地方,越要严格控制行政事业单位的人员编制,减少经费开支.5.强化政府债务管理,增强还款责任意识.世界银行等国际金融机构和政府组织的贷款,国债转贷资金的大量投人,为经济发展注人了活力.因此,地方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对政府债务的管理,建立起权,责,利和借,用,还相统一的良性循环机制,加强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经济效益的论证工作,确保项目预期收益的实现;制定每个项目的还款计划,坚持谁借谁还的原则,明确借款单位是还债的第一责任人;规范政府外债担保,对需要财政担保的基础性和公益性项目,应视财力情况每年从预算安排上留出偿债准备金,以防将来大规模还款给财政带来的冲击和风险.同时,建立必要的借款单位财产抵押和还款保证金制度,完善手续,落实好配套资金和还贷资金来源.而对市场竞争性项目应采取借款单位与贷款机构借贷直对方式,按法律程序办理,财政不予担保.6.坚持实事求是,努力提高财政收人质量.财政工作必须始终坚决防止和纠正一切弄虚作假行为,把财政收人增长建立在经济发展和有可靠税源的基础之上.税收要依法治税,依率计征,切实做到应收尽收,实现税收与经济效益的同步增长;既要防止有税不收,又要防止和纠正为了完成不切实际的收人任务,违反政策收"过头税"或摊派税收的错误做法;坚决取消少数地方把干部职务晋升与财政收人增长硬性挂钩的做法,杜绝垫税,引税,买税,卖税以及摊派和虚收虚支等弄虚作假行为.参考文献:Ill财政部.中国财政年鉴(1999)志社出版,1999.仪]财政部一中国财政年鉴(2000)志社出版,2000.1.31湖北省地方财政风险课题组.fil.财政研究,2000, (4).IZ1_北京:中国财政杂1Z].北京:中国财政杂地方财政风险间题的研究贵任编校:谭安华(上接第21页)制其恶性竞争;另一方面对其进行改造,增加技术含量,加快传统产业从比较优势向竞争优势转化的过程.3.努力提高服务贸易出口.我们应该看到,以外贸依存度作为衡量对外开放程度的标准有一个很大的缺陷,就是未将服务贸易的情况考虑在内.而服务贸易是未来最具增长潜力的领域.所以我们不应满足已取得的成果,要以加入W"LO为契机,加快服务贸易国际化进程.特别是鼓励中国有优势的服务贸易出口,加强政策协n和指导,支持国内有实力的企业"走出去",在更高层次上参与国际分工和竞争.4.在强调努力发展外贸的同时不可忽略扩大内需.根据前面的分析,出口依存度的增长应该对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有贡献,但不宜喧宾夺主.中国具有典型的大国经济特征,从长远看,扩大内需是根本.根据林德的代表性需求理论,一种工业品要成为潜在的出口产品,首先必须是一种在国内消费或投资生产的产品.也就是说国内需求是一种产品形成比较优势的前提,所以扩大内需也可以成为促进出口的手段.只有走内,外贸相结合的道路,才能保证中国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地发展,而那种条件下的外贸依存度也一定是最适合的.参考文献:11]唐MAR.121隆因强20IX,(11)131王洪新,易向题,2000,I4l尚琳琳.2000, (2)适度开放论f叫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2000如何看待我国的外贸依存度fil.国际贸易向题,刘长庚解开"贸易顺差悖论"之谜111_国际97{12).出01商品结构调整的实证分析111.财经问题研究责任编辑:刘仁彪35"万方数据

众所周知,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在我国广泛适用,是财政平衡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本文致力于整理呈现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实践,并对其基础理论进行分析,从而系统性地梳理我国财政转移支付的实行现状,找出转移支付制度在实际运行中存在的深层次漏洞,并尝试提出若干建议,推动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完善。财政收支划分模式第一,只有在整体财税体制背景下考察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才能理解其在我国财政体系中的重要意义与地位。财政收支划分模式作为整个财税体制内的基础性的一环,其特点对于财政转移支付的影响不可估量。一般地,财政收支划分模式可以根据央地关系标准和收支平衡标准划分为不同类型。 ①央地关系标准在央地关系标准下,财政收支划分模式分为集权型、分权型和混合型三种。 在集权型国家当中,根据其收支划分模式的现实依据不同,财政转移支付的存在规模与形态也不相同。通常来说,采用集权型收支划分模式的国家分为两类。在第一类国家当中,国家幅员面积小,系统复杂程度不高,因此没有必要采用过多级次以管理财政,而可以由中央直接进行调度。在这类国家当中,由于财政体系本身就缺乏级次划分,地方财政没有太多的发育空间,因此,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在此类国家当中并无存在的必要。在另一类集权型收支划分国家当中,由于国家幅员辽阔,财政管理的复杂程度较高,财政体系级次繁多,地方财政存在大量的发育空间,因此国家希望通过集权型收支划分模式来确保国家财政的集中统一与地区间的发展平衡。而在这类国家当中,转移支付制度必须大量存在才能满足地方复杂繁多的财政资金需要。在分权型国家当中,地方拥有大量财权,中央财政系统相对薄弱,转移支付的必要性和可操作性不高。而在混合型收支划分模式的国家当中,随着集权与分权的程度不同,不同的国家在转移支付制度的存在形态方面存在着比较大的悬殊。我国采用的是混合型财政收支划分模式。在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前,中央财政大权旁落,转移支付的比例和总体数量欠发达。分税制改革以后,我国财政转移支付的比例与总量不断增长,1993年,中央财政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为22%,到2003年已上升为54.6%;如果计入预算外收入部分,这一比例约45%。时至今日,我国财政转移支付所涉款额已经相当巨大。2000年以后,中央财政加大了向西部地区的投入力度。2000年至2012年,中央财政仅对西部地区累计财政转移支付就达到8.5万亿元。由此可见,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在我国收支划分模式的转型之下获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财政转移支付已经成为我国财税体制内的重要一环。②收支平衡标准在收支平衡标准下,财政收支划分模式可分为对称型和非对称型两种。在对称型财政收支划分模式当中,国家财政体制基本遵循“一级政府、一级事权、一级收入权”的原则。由于事权与财权相匹配,收入与支出相平衡,因此,各级财政可以形成稳定的收支来源并保持内部的动态平衡,不需要过多的转移支付来平衡相互间的关系。而在非对称型收支划分模式下,由于事权与财权相对分离,收入权与支出责任往往显示出非对称的特点,因此收支的差额部分经常需要中央财政通过转移支付的办法进行平衡,另外,以均等化为目的的转移支付也大量存在。在我国,自分税制改革以后,大量事权归属于地方政府,与此同时,中央财政通过分税制改革不断充实,强干弱枝,财权紧收,这样的方式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财权与事权、收入权与支出责任的非对称型现象。基于这一特点,我国现今大量存在的财政转移支付也不难理解。一方面,只有通过纵向的转移支付,地方保留事权和分税制改革造成的财政缺口才能得到补充,地方政府的职能运作才能够得到资金保障;另一方面,只有通过转移支付,地区间的均衡发展与国家的战略侧重才能得到具体的落实。本世纪以来,为了配合西部大开发政策,中央预算内投资累计安排西部超过1万亿元,占全国总量约40%,西部大开发的开放引资得到推进与保障,实现了瞩目的成就,我国的综合国力也显著提升。第二,转移支付结构特征在我国现行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下,转移支付一般分为三种类型:一般性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和税收返还。三者之间的比例共同构成了我国转移支付的结构特征。①一般性转移支付一般性转移支付通常是以区间发展均衡和基础公共服务的均等化为目的,并不限于特定的用途,同时也不附加任何使用条件,是平衡地区间经济发展差距的一种重要措施。在我国,一般性转移支付的资金分配是在适当考虑各地的人口规模、人口密度、海拔、温度和少数民族等成本差异,并结合当地实际财政收支情况的基础上,采用规范的公式化方法来进行分配的。其数额一般按照各地标准财政收入和标准财政支出差额以及转移支付系数计算确定。用公式表示为:某地区一般性转移支付数额=(该地区标准财政支出-该地区标准财政收入)×该地区转移支付系数。其中,转移支付系数参照一般性转移支付总额、各地区标准财政收支差额以及各地区财政困难程度等因素进行确定。2011年,我国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接近4万亿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为1.8万亿元,占总量的45%,在转移支付结构中的地位最为显著。②专项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通常需要用于特定的用途,且配套拨款可能需要地方政府指出配套资金。在我国,专项转移支付可分为委托事务拨款、共同事务拨款和鼓励性或扶持性拨款。专项转移支付在我国转移支付结构中也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据统计,仅2011年一年,我国专项转移支付的资金就达到1.7万亿元,占到当年转移支付总额的将近45%。由此可见,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对于实施国家宏观政策措施具有十分基础性的作用。然而,作为在我国广泛使用的一项制度,专项转移支付制度缺乏程序约束与法律规范,在实践过程当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例如,在专项转移支付额度的确定和去向的判断方面就可能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举例来说,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去向就可能同各地方政府机关“跑部钱进”的本领密切相关,其中可能大量存在权力寻租等情形。因此,要规范专项转移支付制度,就必须从规范化法制化的思路着手,减小转移支付过程中的不确定性,严格确保确定办法和确定过程的公开、民主与透明,应在总体结构上控制专项转移支付占总量的比例,严格控制新增项目,并从税制改革和收支划分入手为愈演愈烈的专项转移支付降温。③税收返还税收返还是在我国分税制改革过程中伴生的产物,是我国财政体系,特别是转移支付制度当中的一个特殊的组成部分。它为了保留地方的既得利益,减小分税制改革的阻力应运而生,为分税制改革的顺利推行铺垫了道路。在我国,税费返还的税种包括增值税、消费税、所得税与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等。我国的税费返还实行基数返还制度。在这一制度下,尽管各个地方的税收利益均能得到保留,并逐步增加中央财政的收入,但在地区间造成了不平衡的现象。可以说,采用基数法的税收返还非但无法平衡各地区间的差距,反而加剧了地区间财力的不平衡。因此,我国税收返还制度改革的方向应当是采用国际通行的“因素法”,让税收返还制度不仅能够实现中央与地方间的财政收支划分,也能平衡地区与地区之间的财力平衡,促进我国转移支付制度的科学性和运行效率。第三,转移支付制度的问题与应对①我国现行的转移支付制度是我国财政体系下收支划分模式所决定的必然产物,在总体上适合我国的基本国情。我国幅员辽阔,区内发展不均衡问题突出,社情国情复杂,管理的系统性难度高。因此,转移支付在我国施行的力度较大,涉及数额也非常庞大,转移支付制度在我国财税体制中也因而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同时,正因为我国财税体系迫切地需要一个全面、合理的转移支付制度,我国现行的财税制度也不可避免地表现出一些缺陷和不足。②我国现行的转移支付制度存在随意性强、制度化程度不高、透明化程度不足与结构失衡等问题。其根本原因在于我国财政收支划分模式自分税制改革以后就存在的非对称性特征,并由此催生出了转移支付的大量畸形需求,使得转移支付制度难以承载重负。③要从根本上解决我国现行转移支付制度的缺陷,就需要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进行综合治理。首先,要从源头入手,改革我国财政收支划分模式与税收制度,推进事权与财权相匹配,收入权与支出责任相统一;其次,要坚决把转移支付纳入制度化、规范化与法制化的轨道当中,建立健全转移支付相关法律法规,降低转移支付过程中存在的随意性与不确定性,推进转移支付的额度与去向的透明化和公平化,切实保证我国的转移支付制度为平衡央地关系服务,为平衡地区间经济社会的发展进程服务。

转移性支付论文参考文献

政府并不是市场的外部参与因素,而是市场中重要的一部分。在市场经济中,政府的宏观经济政策的使用才会是整个市场更加完善。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财政政策的效应论文,供大家参考。

[关键词]财政政策;效应;分析

我国近年来采取的积极财政政策,有其特定的实施背景。从理论上讲,积极财政政策与扩张性财政政策之间的联系,在于两者均以刺激有效需求为主要目标;两者之间的区别,在于积极财政政策更多地依靠增发并运用国债的手段作为支撑。从实践上看,积极财政政策所产生的积极效应是明显的,而且也为我们应对经济运行中的难点问题积累了经验。今后,应该围绕如何形成扩大有效需求的内在机制,改进财政政策手段的运用方式。

自1998年起,为了应对国际金融动荡、国内经济运行中有效需求不足等一系列问题,中国政府采取了扩大内需的方针,着力实施了以增发国债为主要内容的积极财政政策,同时辅之以适当的货币政策。目前,已有许多关于这一政策的收效和存在问题的分析。与此同时,我们认为,也应该对与积极财政政策有关的若干理论问题进行深入的研究和探讨。

一、扩张性财政政策与积极财政政策

中国1998年以来经济运行的一个突出特点,表现为社会总需求小于总供给,需求的相对萎缩使得经济增长的势头放缓。应该说,自建国以来,我们在应对通货膨胀问题方面是有一些成功做法的,然而在治理通货紧缩问题方面却缺少经验。面对新的经济形势和问题,需要有新的理论加以指导。而西方发达国家的市场经济是历经数百年的时间发展起来的,其观宏经济理论和政策也较为成型。尽管我国的具体国情与之有所不同,但国外宏观经济政策方面的成功做法,却值得我们进行研究和借鉴。

西方国家20世纪30年代的经济危机,被认为是宏观经济学的起点。正是这场空前的危机,给传统的经济理论和政策以巨大的冲击,尤其是否定了以萨伊定律为代表的对经济放任自由的传统经济理论,从而引发了一场“凯恩斯革命”,所谓扩张性财政政策的理论也应运而生。凯恩斯学派运用总需求模型对经济大萧条与大规模失业现象的内在成因进行了分析和解释,认为30年代的经济危机主要导源于投资机会减少和投资需求下降。受边际消费倾向、资本边际效率、流动偏好等诸多心理因素的作用,总需求价格通常是小于总供给价格的,而市场机制却没有力量使总需求价格达到足以与总供给价格相等的地步,于是便出现了小于充分就业的均衡,亦即出现了萧条和大规模的非自愿失业现象。凯恩斯学派得出的结论是,大萧条已证明了私人经济具有内在不稳定性,如果放任不管,它便会自我陷入萧条,其出路只有制定和实施扩张性的经济政策,尤其是反周期的财政政策来减少周期性的经济波动。凯恩斯经济学关于经济政策的基本主张是维持经济稳定,通过调节有效需求(即所谓“需求管理”),萧条时反萧条,通胀时反通胀。其中,当出现经济萧条时,在通过自动稳定器发挥作用的同时,政府要实施扩张性财政政策(expansionary fiscal policy),运用减税、增支(包括扩大政府购买支出)、发债乃至实行赤字预算等可操作的工具,治理通货紧缩和失业问题。

中国自1998年以来应对通货紧缩所采取的财政政策,被称为“积极财政政策”(proactive fiscalpolicy)。应该说,从实施背景和具体内容上看,我国实行的积极财政政策与凯恩斯经济学所主张的扩张性财政政策之间,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其中,有许多内容和措施是近似于扩张性财政政策的。首先,从支出的角度来看,加大了财政资金的投入,用于加快农林、水利、公路、铁路、粮食仓储、环保等基础设施建设。为此,国家于1998年增发1 000亿元长期国债,所筹资金用作国家预算内的基础设施建设专项投资。1999年,国家又对积极财政政策的实施力度和具体措施做出进一步的调整,其中包括:(1)继续增发国债,用于在建的基础设施、一些重点行业的技术改造、重大项目装备国产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环保与生态建设以及科教基础设施等方面。对大型骨干国有企业的技术改造项目,实施了贴息的办法。(2)调整收入分配政策,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以刺激消费需求。(3)恢复对存款利息所得的征税,收入专门用于城镇低收入居民和下岗职工的生活补贴。

增加国债发行,提高投资水平,也是我国积极财政政策的一项重要内容。为了治理通货紧缩,中国实行了以国债政策为支撑的积极财政政策。1998年,中国首次发行了建国以来的特别国债,用于补充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资本金,使其资本充足率基本满足《巴塞尔协议》的要求。同时,又增发了1 000亿长期国债,用于国家预算内的基础设施建设专项投资,并且配合中央银行准备金制度的改革,由财政向商业银行发行专项国债423亿元。1999年,根据当年第二季度表现出来的固定资产投资增幅回落、出口下降、消费需求持续不振的情况,继续增发国债。2000年,在上半年国民经济出现好转表现之后,为了巩固这种重大转机,在年初决定发行1 000亿长期国债的基础上,下半年又增发500亿长期国债。新增国债重点投向五个方面:一是水利和生态项目建设;二是交通运输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三是教育设施建设;四是城市环保项目建设;五是企业技术改造、高新技术产业化等重大科技项目。

税收对投资、储蓄和消费产生着重要影响,在财政政策中居于举足轻重的地位。然而,在我国1998年以来所采取的积极财政政策中,税收政策只是处于辅助性地位的。1998年除了提高出口退税的政策外,几乎没有动用税收政策。自1999年开始,积极财政政策的内容才开始逐步扩展到运用税收政策,包括继续提高出口退税、恢复对存款利息所得征税等。

从总体上看,在近年来治理通货紧缩的过程中,我国把扩大需求的短期政策与改善供给的长期政策有机地结合起来,不仅成功地拉动了经济增长,而且为我国经济的中长期持续稳定发展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二、积极财政政策的基本经验及若干约束条件

中国积极财政政策的实施,从总体上讲,至少可以总结出如下六个方面的基本经验:第一,将刺激需求与改善供给有机地结合起来,着力于经济结构的调整;第二,将刺激需求与调整分配政策结合起来,尤其是提高城镇中低收入阶层的收入水平,着力解决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第三,注重发挥税收对经济的调节作用,鼓励投资和消费,促进技术进步;第四,并没有完全按照凯恩斯主义扩张性财政政策中关于实施减税的教条,而是通过保证一般性公共支出,同时通过推行税费改革,适当减轻企业和居民的负担水平;第五,充分运用财政手段,带动银行贷款的增加,促进民间投资的增长;第六,将松中有紧的财政政策与紧中有松的货币政策结合起来。

在认识到积极财政政策所发挥的有效作用的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积极财政政策的初步执行结果与拉动民间投资和消费的预期目标之间仍有一定的距离,这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现行财政体制中仍然存在着诸多约束条件,制约着政策效应的发挥。这些约束条件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一是政府投资(购买)的乘数效应不足。二是税收负担方面的约束。三是转移支付方面的约束。

三、改进积极财政政策的几点思考

我们认为在今后的一段时期内,仍要继续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同时以稳健的货币政策相配合。但需要指出的是,今后在继续实行积极财政政策的过程中应该注意解决如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积极财政政策的完善应该从转变政府投资方式入手。积极财政政策的重点,应该从财政投资这种直接手段转向利用财政投融资、财政贴息等间接手段,使政府投资成为杠杆,有效地带动社会投资。具体包括:(1)改变财政投融资方式,逐步建立起适合中国国情的财政投融资制度,以便从制度上解决财政投资需求与投资供给之间的矛盾。(2)采取多种手段吸纳社会资金。运用财政贴息、财政参股、财政担保等手段,吸纳社会资金,尤其是民营企业参与社会基础设施、高新技术产业和房地产开发等领域,从而产生“四两拨千斤”的功效。为此,在社会投资来源、银行可贷资金较为充裕的条件下,可考虑在国家有限的财政投资中,拿出相当一部分资金用作间接手段。这样做,不仅有利于在公共投资领域内建立起竞争机制和风险约束机制,而且也有助于拓宽公共投资资金来源渠道,提高项目本身的运作效率。

值得进一步指出的是,民间投资的增长对于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近年来,在积极财政政策的带动下,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幅较快,但如果民间投资增长缓慢,则会影响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因此,除了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之外,还应全面落实引导扩大民间投资的政策,如落实准入政策,降低准入门槛,在税收上切实实行国民待遇,防止税负不公、双重征税等歧视性措施。要加强金融支持,除了银行给予积极的贷款支持外,应引导和鼓励发展股份制的地方金融机构和民间金融机构,拓宽中小企业的直接和间接融资渠道,加强法律保障和服务机构。

第二,运用公共支出政策,刺激国内需求增长。二战之后,西方国家大都通过扩大公共支出、发行公债来加大对基础设施的投资,以促进经济的恢复和快速增长,并且也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但是由于实行高福利、高支出的政策,进而又导致了高额财政赤字,引发了通货膨胀。因此,80年代以来,一些国家转向了有节制的效率型财政支出政策。根据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应充分利用有利条件,适当多增加一些公共支出,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环境治理等投资风险小、既有经济效益又有社会效益的项目。这样做,不仅可以改善经济发展的环境条件,在一定程度上消除长期以来制约经济增长的不利因素,而且也有助于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缓解就业压力,增加城乡居民消费。

第三,调整收入分配关系,启动最终消费。在这方面,一是要从调整体制内人员的收入水平入手,以处于类似于我国发展阶段的国家其国内体制外的工资水平收入为参照系,结合我国社会保障制度货币化的政策,调整体制内人员的工资待遇。具体包括:提高工交人员和国有经济职工工资收入(还包括提高国有企业家的年薪收入,使其与所承担的责任和风险相适应),普遍提高低收入和离退休人员的收入等。二是要通过改革,认真落实对企业和农民的减负政策,为提高职工和农民收入水平和购买力创造有利条件。三是要适当增加转移性支出的比重,加大国家财政对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支持力度,对住房、医疗、教育和就业制度等需要财政支持的改革,要制定反周期的操作。要力求减轻居民支出中的改革费用负担,稳定居民的支出预期。

第四,应充分注意政策的适时调整和渐进转换,主要是通过市场和消费替代、民间和企业投资替代、出口需求替代,为积极财政政策的逐步“淡出”和转型创造条件。与此同时,还应该加大财政政策引导结构调整的力度,增强经济发展后劲,形成一整套带动产业调整和不断升级的创新机制;建立规范化的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提高中央财政的宏观调控能力,为促进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创造条件;优化税制结构,规范税费关系,使税制本身对经济景气产生有效的调节作用,同时也增强政府的调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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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我国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是因为当时我国宏观运行中出现了总供给大于总需求的不平衡状态。刺激国内需求,保持一定的经济增长速度和阻止城镇失业人数的增加,并努力为下岗职工创造新的就业机会,是积极财政政策的主要目标所在。时至今日,积极财政政策已实施了六年了,该政策的效果对于我国的宏观经济政策的走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积极财政政策与宏观经济运行的分析

作为一种扩张性的财政政策,积极财政政策的作用主要应该体现在它对宏观经济运行的上。

1.积极财政政策与消费。从1998~2001年,与上年相比的商品零售价格水平一直呈现负增长,分别为-2.6%、-3.0%、-1.5%和-0.8%.与上年相比的居民消费价格水平在1998年和1999年分别为-0.8%和-1.4%,虽然从2000年开始由负转正,2000年和2001年分别为+0.4%和+0.7%.但是,以1985年价格的从1998~2001年全国居民消费支出的年均增长率只有6.8%,比从1991~1996年9.0%的水平低了2.2个百分点。这说明,整个社会消费、特别是居民消费仍处于低迷状态。

2.积极财政政策与社会投资。从1991~1996年,与上年相比的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分别为23.9%、44.4%、61.8%、30.4%、17.5%和14.8%,年均增长32.6%.其中,国有经济的年均增长率为26.4%(1996年国有经济的固定资产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为52.4%);集体经济的年均增长率为39.2%(1996年集体经济的固定资产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为15.9%);个体经济的年均增长率为22.1%(1996年个体经济的固定资产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为14.0%);其他经济从1993~1996年的年均增长率为44.1%(1996年其他经济的固定资产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为17.7%)。而从1997~2001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增长率分别为8.8%、13.9%、5.1%、10.3%和13.1%,年均增长10.5%.其中,国有经济年均增长7.7%、集体经济年均增长8.2%、个体经济年均增长10.6%、其他经济年均增长18.1%.这说明从趋势上看,与1997年以前相比,1997年以后我国固定资产的增长速度不论从总体来看,还是从各种经济来看都呈现下降态势。

从1993~1996年,与上年相比的资本形成总额增长率分别为55.6%、28.4%、24.0%和12.5%,而从1997~2001年的这一比率则分别只有5.9%、3.8%、3.9%、5.9%和15.3%;从1993~1997年,按支出法计算的GDP中的资本形成率的分别为43.5%、41.3%、40.8%、39.3%,而从1998~2001年的这一比率则分别是37.4%、37.1%、36.4%和38.0%.

从1998~2001年,与上年相比的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加额中,分别有14.5%、62.9%、7.7%和9.0%的投资是国家预算内资金形成的,而从1996~1997年的这一比例分别只有0.2%和3.7%;从1998~2001年与上年相比的基本建设投资增加额中,分别有22.3%、84.9%、11.9%和32.9%的投资是国家预算内资金形成的,而从1996~1997年的这一比例分别只有2.5%和4.0%.

这说明:与亚洲危机以前相比,1998年以后从增长趋势上看,我国固定资产的增长速度总体上呈现下降态势;我国宏观经济运行中的资本形成率基本上呈下降状态,而且资本形成总额的增长速度降低的也比较快;全社会固定投资和基本建设投资的增加在很大程度上是政府财政投资的结果。

3.积极财政政策与出口。从1991~1997年,我国以美元计算的出口贸易总额的年均增长率为16.7%,而从1998~2001年与上年相比的的增长速度分别是0.5%、6.1%、27.8%和6.8%.除2000年我国由于出口退税率提高等原因使出口增长较快外,其他年份的增长速度都比较慢。这说明,我国仍然没有走出亚洲金融危机对我国外贸出口后不利影响的阴影。

4.积极财政破策与经济增长。从1998~2002年,我国保持了7.8%、7.1%、8.0%、7.3%和8.0%的经济增长率。据有关部门测算,这期间,围债投资,包括带动的银行贷款和地方、的投资,分别拉动经济增长1.5、2、1.7、1.8、2个百分点。

5.积极财政政策与就业。首先,从职工人数的变化来看,从1998~2001年,与上年相比职工人数总的变化情况为-2331万、-564万、-486万和-468万。而从1996~1997年与上年相比的职工人数总的变化情况为是-63万和-177万。

其次,从从业人员的变化来看,从1998~2001年,与上年相比的三次产业从业人员总的变化情况分别为+357万人、-423万人、+871万人和+940万人。而从1996~1997年与上年相比的三次产业从业人员变化情况分别为+903万人和+750万人。

第三,从城镇登记失业人数来看,从1996~2001年城镇登记失业人数分别为520万、570万、571万、575万、595万和681万,登记失业人数呈递增之势;从城镇登记失业率来看,从1991~1996年的城镇登记失业率在都在2.3%~3.0%之间,而1997年以后,这一比率都在3.0%以上。其中,2001年达到3.6%.

“直补”政策实践中的公平与效率问题来源:中国论文下载中心 [ 08-08-28 16:05:00 ] 作者:王雅鹏 编辑:studa0714 -内容摘要:直接补贴是农业支持的世界性通行做法。从2004年起实施的直接补贴是我国农业政策的重大突破。从直接补贴政策实践看,地方政府的补贴负担与其粮食安全不对称,补贴模式存在着农户补贴所得与粮食生产不对称,农户补贴所得与优质品生产不对称等现象。这些现象导致了直接补贴政策的非公平性。补贴政策的非公平降低了直接补贴政策应有的效率。调整补贴政策中的公平与效率关系是直接补贴政策实践中特别迫切的现实问题。本文认为,从补贴资金筹集和使用制度入手,完善直接补贴政策的组织系统、选择与粮食安全高度相关的农户即期粮食生产补贴模式、适度地增加补贴投入和扩大补贴范围是提高直接补贴政策实践中公平和效率的关键。 关键词:直接补贴 公平 效率 受WTO农业协议的约束,直接补贴政策已经成为农业保护政策通行做法。从2004年起,我国农业保护政策重大突破就是在广泛试点的基础上实施直接补贴政策。我国直接补贴政策的预期目标是提高农户种粮收入、维护粮食安全、促进农业结构调整、保护农业资源和生态安全,从而实现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因此,本文拟从实践的角度对直接补贴政策实施中的公平与效率进行尝试性探索。 直接补贴政策实践中公平与效率表现 直接补贴政策公平与效率的含义 直接补贴政策的公平一是指一个生产年度内,凡是符合直接补贴范围的粮食生产都应该获得相应的补贴;二是指地方政府负担的直接补贴资金与其辖区所需要的粮食安全程度成同方向关系。直接补贴政策的效率则是指直接补贴资金能够最大限度地增加农户收入、促进农业结构调整的深化、提高国家粮食安全程度和推动农业资源和环境的保护,实现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 直接补贴政策实践中公平与效率表现 直接补贴政策实践中公平与效率之间关系表现之一是补贴资金发放公平有利于直接补贴政策预期目标的实现。即政策实施公平能够促进政策效率的提高。如果补贴政策实施公平,农户的生产项目只要是符合直接补贴范围,都可以获得相应的补贴收入,不符合直接补贴范围的生产项目就不能够获得补贴收入,为了获得直接补贴收入,农户的生产活动就必须与直接补贴范围高度一致。这样,农户生产项目选择与直接补贴政策的初衷就紧密地结合起来了。农户的生产项目选择与直接补贴范围的一致性首先是稳定粮食生产面积和生产量。生产粮食越多,获得的补贴收入也越多。其次是促进农业结构调整,深化粮食的“清洁生产”。农户生产的优质品越多,获得的补贴也多。为了获得优质品补贴,农户不仅会自觉地增加优质品生产,减少劣质品生产,而且还会自觉地保护农业资源和环境,实施“清洁生产”。由此可见,直接补贴实施公平,能够提高直接补贴政策的效率,从而有助于直接补贴政策预期目标的实现。如何实现直接补贴政策实施的公平性要引起特别重视。 直接补贴政策中公平与效率关系表现之二是直接补贴政策实施的非公平性,会极大降低直接补贴政策应有的效率,阻碍直接补贴政策预期目标的实现。即政策实施非公平导致政策效率下降。直接补贴政策实践中的非公平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粮食主产区与非主产区的地方政府承担的补贴资金负担与其辖区的粮食安全保证需要“背离”。直接补贴资金来于粮食风险基金。从1994年起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必须建立粮食风险基金。从1999年起,中央和地方政府对粮食风险基金负担比例是1:1.5,缺口部分按1:1分担。在这样的直接补贴资金负担体制下,地方政府辖区内生产的粮食越多,其承担的补贴资金也越多,地方政府辖区生产的粮食越少,其承担的补贴基金也越少。生产粮食多、对国家的粮食安全做出贡献大的地方政府也是其承担国家粮食安全负担越重的地方政府。生产粮食少、负担补贴资金少的地方政府却享受着与生产粮食多、承担补贴资金也多的地方政府同样程度的粮食安全系数。粮食主产区地方政府补贴资金效益外溢到了非主产区。根据经济学一般原理,如果地方政府补贴资金的外溢性不能获得补偿,那么,地方政府的理性行为是补贴资金不到位或尽量地减少补贴资金支出。在比较利益下,生产粮食农户收入因缺乏补贴收入下降后,农户会自觉地减少粮食生产。最终结果就是国家的粮食数量安全受到威胁。直接补贴的初衷——稳定粮食生产目标难以实现。 二是种植粮食的农户不得补贴,不种植粮食的农户得补贴。直接补贴运行一般是在生产开始前发放给农户。在具体发放补贴办法上,安徽、吉林所代表的模式是或者按照农户申报的粮食种植面积或农户计税土地面积发放、或者是按照农户以往几年交售的粮食数量或计税常产发放,不与农户即期粮食生产数量挂钩的方法。如果按照农户申报种植面积补贴,一种情况是一部分农户的种植面积并没有严格地按照所获得的补贴资金数量种植相应的粮食数量,更有一些农户是获得申报补贴后,根本没有按照补贴范围种植粮食。另一种情况是有的农户由于各种原因,尽管在开始生产前没有申报,在实际生产上种植了符合补贴范围粮食产品没有获得补贴。这样,获得补贴的农户没有完成应该种植的产品,没有获得补贴的农户却种植了符合补贴的产品。补贴并没有补贴给真正应该获得的农户。如果按照计税面积补贴,无论是种植什么项目,农户都可以凭借其使用耕地数量获得相当的补贴。有多少地能获得多少补贴,不管耕地是否种植了粮食作物。补贴获得量完全取决于耕地量,与粮食生产与否、多少无任何关系。 直接补贴的范围是粮食生产。种粮食有补贴,不种粮食就没有补贴。上述补贴模式所选择的补贴方式实施的结果就是补贴发放了,但没有按照直接补贴政策所设定的补贴范围补贴给应该补贴者。补贴并没有让真正的粮食生产农户收入提高。补贴政策的运行对粮食生产农户不公平,也低效率。这时,无论是种粮农户收入的提高、国家的粮食安全、农业结构调整深化,还是农业资源环境保护等预期目标都难以实现。 三是农户的“亲环境”粮食生产补贴缺失。实施“清洁生产”是提高我国粮食国际竞争力的特别重要措施,也是我国粮食安全不可或缺的一个方面——质量安全。而粮食“清洁生产”的实现一般是以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为前提的。农户减少使用化肥、农药自然要减少产量,降低收入。如果农户因“清洁生产”而减少的收入没有获得相应补贴,农户就会终止“清洁生产”。到头来,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产品国际竞争力不可能提高,农业生产环境不可能改善。 直接补贴政策实践中公平与效率关系的整和 直接补贴政策实践中出现的一系列非公平性对直接补贴政策目标实现的效率有相当显著的负面影响。最大限度地克服直接补贴政策设计和运行中所出现的非公平性,力求公平,并尽可能地提高政策运行效率是直接补贴政策实践中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 改革直接补贴基金制度 粮食安全是国家整体概念,而不是局部性地方概念。所以,粮食风险基金就要按照国家整体性原则统一筹集和使用。首先是中央政府把我国的粮食安全总量按照各地方政府辖区人口数量分解到地方政府,由地方政府按照其辖区粮食安全数量所决定的直接补贴资金上交到中央政府。然后,中央政府下拨直接补贴资金到直接补贴政策执行机构,由执行机构根据各地区的粮食生产对国家粮食安全贡献率实际具体地发放补贴资金。生产粮食多的主产区多发放,生产粮食少的非主产区少发放。直接补贴资金制度这样设计,既可以从根本上解决长期以来地方政府粮食风险基金缺口问题,保证粮食风险基金数量安全,并进而彻底地克服直接补贴资金安全问题;也克服了粮食主产区与非主产区直接补贴资金负担不公平问题,充分地体现粮食生产中的公平与效率统一原则,从根本上克服粮食安全贡献率与补贴资金负担责任的不对称性。 完善直接补贴政策组织系统,提高直接补贴政策效率 直接补贴政策组织系统是直接补贴政策实施以及效率的重要组织保障。一般而言,直接补贴政策组织系统包括决策系统、执行系统和信息反馈系统。从2002年以来直接补贴政策实践过程看,到目前为止,我国的直接补贴政策组织系统尚处于不完善状态。直接补贴政策组织系统不完善最突出表现是执行系统和信息反馈系统二个方面。执行系统具体地操作直接补贴政策的实施,直接影响直接补贴政策的效率高低。信息反馈系统负责直接补贴政策实施的效率和所存在问题的及时监测,以便于提高直接补贴决策系统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所以,执行系统的不完善对直接补贴政策效率的影响尤为突出。目前,各地区直接补贴政策的执行系统基本上都是由财政、税收、物价(计划)、农业和粮食等多部门联合、县乡村三级干部全体出动模式。虽然这些部门确实都涉及到直接补贴政策,但涉及到并不一定都要参加。有一些部门是不适合承担直接补贴主体资格的。在具体实践上,由于各参加部门更多地是从本部门利益出发,因此,这种模式运行效率偏低,运行成本十分不经济。所以,建立科学、高效的执行系统是直接补贴政策实践中急待解决的问题。鉴于直接补贴资金的特殊性和我国农业经济发展的实际,建立以农业发展银行为主体,由农村信用社为依托的直接补贴政策执行系统是比较可行而又经济的。信息反馈系统则由目前的统计机构执行则是比较合适的。 范围应该扩大到农户“亲环境”粮食生产项目 直接补贴范围的大小既取决于直接补贴政策的预期目标,也取决于补贴能力。就我国直接补贴政策预期目标而言,直接补贴范围是比较广泛的,但就我国直接补贴能力而言,直接补贴的范围又不可能太大。在这二方面条件约束下,结合我国直接补贴政策预期目标,直接补贴范围还是有扩大空间的。在可扩大的直接补贴范围中,农户“亲环境”粮食生产是应该首先选择的。理由有五:一是对农户“亲环境”粮食生产补贴有利于国家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农业资源环境保护等直接补贴目标的实现。二是直接原因就是农户实施“亲环境”粮食生产必须减少化肥、农药的使用量。农户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后,粮食产量也随之减少,农户粮食生产收入因此而降低。如果不对农户“亲环境”粮食生产所减少的收入予以适当补贴,农户就不会继续粮食的清洁生产,国内居民日益增长的粮食质量安全需求就不能满足。三是对农户的粮食清洁生产补贴是国际上直接补贴最新趋势。四是对农户的粮食清洁生产补贴符合农业多功能理论的要求。五是我国粮食生产的土壤资源污染已经相当严重。我国耕地中因工业和化肥农药污染的比重已占全国耕地的20%多。在粮食生产的土壤资源污染中,农业生产自身污染已经占35%-40%。在国际绿色壁垒日益趋升的形式下,粮食继续污染生产,别说是难以提高我国粮食的国际竞争力,就是国内市场上的竞争力也难以维持。对农户“亲环境”生产补贴,从即期看既给农户增加了收入,又有助于改善和保护生态环境;从远期看则有助于保持农业生产潜力,防止未来农产品生产能力和农户收入的下降。 选择体现农户即期生产对国家粮食安全实际贡献率的模式 直接补贴方式的选择对补贴政策的公平和效率具有一定的影响。目前实施的直接补贴方式概括起来基本上是二种模式:一种模式是与农户即期粮食生产量挂钩的补贴,一种是不与农户即期粮食生产量挂钩的补贴。比较这二种补贴模式的结论是:不与农户即期粮食生产量挂钩的补贴方式在实践中出现了一定程度的非公平现象。按农户计税面积补贴的结果是不管耕地是否种植粮食都可以获得补贴。按照只有粮食生产农户才可以获得直接补贴原则,这对粮食生产农户不公平。而按种植面积补贴时,农户即期实际种植粮食面积与所得补贴的面积不一定完全一致。得补贴的不种植粮食,不得补贴的反而种植粮食。这对真正种植粮食的农户也不公平。按以往几年交售粮食量补贴时,农户即期交售的粮食量大于补贴数量得不到直接补贴。补贴获得量与其粮食生产数量不对称,真正生产粮食的农户收入不能提高。这些农户因应得而得不到补贴收入会减少未来的粮食生产,直接补贴政策效率也因此而受到了冲击。而与农户即期粮食生产挂钩的补贴则比较好地实现了直接补贴政策运行中的公平与效率。至于补贴是按农户即期的粮食生产面积,还是按农户实际交售粮食数量则可以视具体情况确定。所以,应该本着公平与效率的原则,尽量选择与农户即期的粮食生产挂钩的直接补贴模式,以便于最大限度地发挥直接补贴政策应有的作用。 在可能的空间内增加直接补贴投入,减少农民 直接补贴改善粮食生产农户比较收入的程度取决于补贴力度的大小。补贴力度越大,粮食生产农户比较收入改善程度也越大。从这个意义上说,补贴力度越大对提高粮食生产农户收入越有利。如果按照1998-2001年我国粮棉油价格补贴平均数605.3775亿元为补贴资金。设补贴效率为100%。根据国家统计局200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02年我国乡村人口78241万计算。这些直接补贴资金能够使农民人均收入增加77.37元。直接补贴收入占该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3%。如果把“九五”期间农民收入平均增长和直接补贴收入加一起也不如2001年我国城镇居民个人可支配收入8.5%的增长率。事实上我国每年的直接补贴资金并没有达到605.3775亿元。要实现城乡收入均衡增长,就直接补贴而言,还需要加大直接补贴投入,提高补贴收入在农民收入中的比例。从我国财政负担能力和财政支出结构看,适度提高直接补贴力度可行也可能。但提高直接补贴的收入效率的根本还在于减少农民。不从根本上减少农民,增加直接补贴支出的收入效率也不会发生根本性变化。值得指出的是,无论是已有或增加的补贴支出都要适应直接补贴范围变化新趋势,尽量地提高农户“亲环境”粮食生产支持力度。 参考文献: 1.王来保.我国粮食生产直接补贴目标模式探讨[J]..宏观经济研究,2004 2.卢良恕,孙君茂.从食物安全高度审视粮食问题[N]..农业经济导刊,2004 3.商务部国际贸易合作研究院.中国农业国内支持的背景[J].经济研究参考,2003 4.王晓辉.“直补”——我国农业政策的重大突破[J].农业经济导刊,2003 转贴于 中国论文下载中心 论我国实现公平与效率统一的收入分配政策作者:陈享光 来源:66wen 更新时间:2010年04月18日 编 辑:admin内容摘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收入分配过程被分为微观收入分配和宏观收入调节两个相对独立的过程。从我国收入分配实践看,尤其要强调微观收入分配政策的调节需要把对生产条件分配的调节与收入分配的调节相结合。关键词: 公共产品供给 收入分配差距 公平与效率 公平原则 生产条件 实现社会 收入调节 公平分配 三农 收入再分配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收入分配过程被分为微观收入分配和宏观收入调节两个相对独立的过程。这两个过程既相联系,又相对独立,共同作用和影响着收入分配的总过程和收入分配的结果。收入分配政策涉及微观和宏观两个方面,只有把宏观和微观两方面政策有机结合起来,才能促进公平与效率的统一。一、微观收入分配政策:实现生产条件和收入的均衡分配市场经济微观层次上,收入或产品的分配直接取决于生产条件的分配。生产条件包括生产的物质条件即客观生产条件和生产的劳动力条件或主观生产条件。生产条件的分配不仅包括生产条件在社会成员之间的分配,而且包括生产条件在不同生产部门和领域的分配。生产条件这两方面的分配都直接决定和影响着收入分配的结果。因为谁拥有生产条件,谁就能以生产条件所有者的身份参与市场的收入分配过程。在价格既定的条件下,拥有的生产条件多,获取的收入就多,反之就少。生产条件在社会成员之间的分配直接决定和影响着收入在不同社会成员之间的分配状况。生产条件通过市场机制在各部门之间的均衡分配,把生产条件的分配与收入的分配紧密联系在一起。在这一过程中,不仅各种生产要素和资产都有了自己的价格,从而使收入与生产要素价格相联系,而且生产条件在各部门之间分配比例直接影响收入分配的结果。因为只有生产条件在各部门之间均衡配置的情况下,才能实现收入在不同部门之间进而不同部门的社会成员之间的均衡和公平分配。如果在市场机制的作用过程中,存在阻碍各种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制度性障碍和市场垄断,不仅会影响资源配置效率,而且会造成收入分配的严重不均衡,造成收入差距的扩大。由此可见,市场经济中的微观收入分配是由双重意义上的生产条件分配决定的。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微观收入分配过程与宏观收入调节过程逐渐分离开来,微观收入分配通过市场机制与生产条件的分配直接相连,极大地调动了劳动者和各种要素所有者的积极性,增加要素供给,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然而应当看到,伴随这种变革,我国收入分配差距迅速扩大。我国收入差距扩大,有一些是正常的,合理的,但也不容否认的是,有些收入差距的扩大则是与公平原则不相容的,甚至也不是追求效率的结果,而是生产条件两方面的分配失衡和扭曲所导致的结果,生产条件两方面的分配失衡和扭曲导致或加剧了国民收入在不同生产部门之间、同一生产部门内部、不同要素所有者之间、城乡之间分配的不平衡。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公有客观生产条件通过委托代理制实现市场化分离。公有生产条件采取了公有资本的形式,公有资本又通过不同的委托代理制进行资本化运作,从而获得了独立的资本收入形式。这种分离虽然不同于私有制意义上的分离,但由于劳动者难以成为现实的所有者,从而使其代理者得以控制客观生产条件和客观生产条件带来的收入。一些部门之所以能够持久性地保持高收入,部门之间的收入差距之所以长期居高不下,其原因就在于此。这不仅会造成收入在公有资本代理者与劳动者之间的收入分配不公,而且造成部门之间的收入分配不公。初次分配建立在市场交易的基础上,这种交易可能是劳动交换,如不同使用价值之间的交换,也可能是非劳动形式交换,如产权或生产条件拥有者之间进行的产权或权利交换。虽然两种交换形式上都遵循等价交换的原则,但非劳动形式的交换对收入分配结果产生不同于劳动交换的结果,非劳动形式的交换对收入分配结果的影响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不同交换主体拥有的权利,二是不同社会力量的对比。显然,在非劳动形式交换的情况下,即便交易双方的权利是平等的,如果没有形成均衡的社会力量,国民收入分配将会发生倾斜,我国近些年来,工资在国民收入中份额下降,就是这种情况的反映。由于通过市场进行的微观收入分配和生产条件的分配是联系在一起的,生产条件的分配决定和影响着收入分配,而收入的分配也影响生产条件的分配,并通过生产条件的分配再反过来影响收入分配。例如城乡之间,由于农业和农民的相对收入低以及城乡二元社会结构的存在,市场化分配必然造成生产条件不利于“三农”分配,造成资源配置的“脱农”现象,即各种资源配置过程中脱离农民、农村和农业的现象,包括土地资源、人力资源、财政资源、金融资源等等在市场化配置过程中都在向城市、非农产业倾斜,进一步加剧了生产条件在城乡之间分配的不平衡,这种不平衡无疑会加剧城乡收入分配的不平衡。上述情况表明,市场机制虽然具有合理配置资源的功能,但建立在市场机制基础上的微观收入分配不仅不能有效协调和平衡收入不同要素所有者之间、公有资本代理者与劳动者之间、不同生产部门之间的分配,而且会不可避免地导致收入分配失衡和扭曲。而避免和防止这种收入分配失衡,是微观收入分配政策的要旨之所在。二、宏观收入调节政策:调控收入分配差距,实现社会公平微观收入分配过程只是收入分配总过程的一个组成部分,收入分配总过程还需要宏观的收入调节政策。微观层次的收入分配过程和宏观层次的收入调节过程是既相互联系又相对独立的两个过程。宏观收入调节过程是建立在微观收入分配过程基础上并独立于这一分配过程的再分配过程,既是收入分配过程的继续,同时也是对微观收入分配过程的补充和纠正。宏观收入调节,要考虑社会各个方面的利益的平衡和社会整体、长远发展需要,对不同部门(包括不同生产部门之间、生产部门与非生产部门之间)、不同领域、不同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分配关系进行调节,避免微观收入分配造成的收入分配过分悬殊,把社会成员的收入分配差别,特别是把由劳动者自身条件差别以外差别引起的收入差距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促进社会公平和社会和谐,促进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宏观收入分配的调节一般从两个方面来进行:一是从收入方面进行调节,主要是通过税收等形式进行调节;一是从支出方面进行调节。在宏观收入调节过程中,所得税居于重要地位。一般而论,所得税的设置既要能体现社会公平,满足低收入者基本的生活需要,避免形成低收入者对再分配收入的依赖,又要体现效率的要求,避免影响纳税人的积极性,造成无效替代。因此,在收入调节过程中,要建立兼顾公平与效率的税收制度。从支出方面进行的调节,最为直接的是转移性支付、社会保障支出等。通过转移性支付、社会保障支出,在社会范围内进行直接的收入再分配,发挥着平衡社会成员实际可支配收入差别的作用。不过,政府从支出方面进行的调节远不止这些,政府公共产品的提供、政府投资支出等,事实上都具有调节收入分配的功能和作用。从公共产品来看,政府能否按照公平原则提供公共产品,不仅影响不同社会成员的实际收入和福利水平,而且影响他们的生产条件和经济环境。无论从理论上还是从实践来看,要有效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政府应按均等化原则,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这包括就业服务和基本生活保障等“基本民生性服务”、义务教育、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公共文化等“公共事业性服务”、公益性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保护等“公益基础性服务”、生产安全、消费安全、社会安全、国防安全等“公共安全性服务”方面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主要是指全体公民享有基本公共服务的机会均等、结果大体相等,同时尊重社会成员的自由选择权。实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弥补市场失灵、促进社会公平的重要制度安排,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就政府投资来看,虽然不属于收入调节的范畴,但这种投资直接影响部门、地区的产业发展,直接影响不同地区和部门生产条件的改善,从而对不同部门、地区社会成员的收入分配产生影响。因此,政府投资也具有收入调节的功能。 论文论我国实现公平与效率统一的收入分配政策来自免费论文网O -vob2Fw82hSi; b@RciPdZ|AD=ehEv66wen.com'w}[,P:g'*P`T4=CJDnA我国目前无论是收入方面的调节还是支出方面的调节都存在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情况,难以对市场化的微观收入分配进行有效的调节。这一方面是因为体制或制度安排上的缺陷,如城乡税制不统一和差别性国民待遇体制,造成社会范围内进行公平再分配的限制,甚至导致收入分配的逆调节;另一方面是因为收入再分配过程中权力缺乏制衡和监督,导致再分配收入向强势部门、利益集团或阶层倾斜,同时一些权力主体或官员利用掌握的再分配权力进行损公肥私的交易,贪污腐败,不仅严重影响国家通过收入的集中和支出对收入分配进行有效调节,而且使再分配本身成为社会分配不公的原因。显然,不根本改变这种情况,宏观收入调节很难达到预期目的,我国的收入分配状况将难以进一步改善。三、把收入分配的微观政策和宏观政策结合起来收入分配涉及微观收入分配和宏观收入调节,收入分配政策因此应包括微观和宏观两个层面。不考虑微观收入分配层面,仅仅把收入分配调节局限于政府收入再分配,难以实现公平与效率的统一。因而,我们需要把收入分配的微观政策和宏观政策结合起来。从我国收入分配实践看,尤其要强调以下几个方面:

工资支付保障制度研究论文

内容摘要: 本文对农民工社会保障的现状与原因、必要性及现实意义、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的有利条件等方面进行了论述,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的基本思路和对策建议。 关 键 词:农民工 社会保障问题 农民工,一个不同于而又介于农民和市民之间的群体,具有农民身份的产业工人。他们为城市的繁荣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由于长期以来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所形成的城乡“二元结构”及其固有的经济社会制度,就使得农民工游离于城市和农村之间。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由此产生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因此,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成为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中一个急需破解的难题。 一、 农民工社会保障的现状与其原因 (一)现状 目前我国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人员大约有1.2亿人,进城农民工约为1亿,长期以来他们的权益得不到保障,其社会保障程度较低。一项调查结果表明,到2003年底,中国农民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女职工生育保险的参保率分别只有33.7%、10.3%、21.6%、31.8%和5.5%。而农民工的企业补充保险、职工互助合作保险、商业保险的参保率就更低,分别只有2.9%、3.1%和5.6%[i]。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一份最新调研显示,在“五大社会保险”中,已有相当数量的农民工参加了工伤保险,但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的总体参保率仅为15%左右,医疗保险的平均参保率为10%左右,此外,绝大多数农民工未参加失业保险,而生育保险农民工也基本未参加[ii]。 除社会保险外,农民工的社会福利也很差,最突出的表现在住房和子女的教育福利等方面;在社会救助方面,现行城镇社会救助体系只覆盖城镇户籍人口, 诸如最低生活保障的社会救助等社会保障权益,农民工根本享受不到。 许多地方政府也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台一些有关农民工社会保障的政策法规。如2000年,广东省出台了《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实施细则》和《广东省社会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明确规定农民工应参加社会养老和工伤保险;2001年北京市颁布了《农民工养老保险暂行办法》,要求用人单位必须与农民工签订用工合同,并为其办理养老保险;2002年上海市推出了《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暂行办法》,规定凡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办理综合保险;2003年成都市下发了《成都市非城镇从业人员综合社会保险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农民工可以享受工伤补偿或意外补偿、住院医疗费报销、老年补贴等几项综合社会保险。然而,在各地制定的法规中,有不少规定的险种不完整,这就很难保障农民工的权益,同时,由于这些法规和规章的效力层次较低,其实施效果并不理想。 (二)原因 本文认为造成农民工社会保障程度低、权利缺失的主要原因可以总结为主客两大因素。 从主观方面来看,首先,政府为促进经济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对农民工的保护,同时一些政府搞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没有从农民工的真正需要出发,而是为了完成上级政府的规定,层层向企业安排,许多地方政府把养老、失业、医疗三险“捆绑”推行,由于农民工的缴费能力较低,导致参保率较低。其次,大部分的企业雇主对农民工缺乏自觉保护意识,认为支付农民工社会保险基金加大了企业成本,这就导致他们对农民工参保采取消极应付的行为。最后,由于农民工自身文化素质普遍偏低,其社会保障意识淡薄,没有意识到自己应有的社会保障权利的缺失。 从客观方面来看,首先,我国计划经济时代形成的城乡二元结构及其相关的体制是农民工社会保障权利缺失的根本原因,农民工和市民虽然共处一个空间,但二元结构所折射的二元社区导致他们在收入、保障权利等方面存在着很大悬殊。其次,农民工作为一个群体,具有规模庞大、构成复杂及流动性强的特质,对社会保障的需求差异性较大,并且保险基金的区域统筹与农民工的跨省流动存在着冲突,于是导致农民工参保中断、退保现象频繁。 二、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的必要性及现实意义 在已有的有关农民工社会保障研究的文献中,专家学者们普遍认为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具有很强的必要性和现实意义,总结起来无非是从社会整体和农民工个体两个大方面来进行论述的,本文从以下方面进行了概括: 从经济发展的角度来看,建立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农民工就可能放弃土地保障,让渡土地的使用权,农村就可以实现产业化、集约化经营,从而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增加农民收入;市场经济要求经济活动按市场来运行,建立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制度,为建立一个对所有生活在城镇中的人具有一个公平、统一的劳动力市场提供了制度保障;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可以提高农民工自身抗风险的能力,这样不仅可以促进农民工的消费行为也可以加大农民工对自身投资的力度,从而拉动中国经济增长的内需;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能够更好地维护农民工和企业之间的劳动关系,有利于企业的成长发展和企业利益的最大化,而且如果采取适时有效的农民工社会保障政策,保持农民工的人力资源优势,将对我国新型工业化产生积极影响。 从政治稳定和发展的角度来分析,建立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是加快城镇化发展的制度保障,也是解决“三农”问题的突破口,“三农”问题的症结主要在于人地矛盾和城乡矛盾,而农民工的形成和发展,实际上为缓解“三农”问题开辟了一条现实之路;农民工的权益保障问题是一个弱势群体的民生问题,是任何一个崇尚公平与正义的社会必须正视的问题,只有解决了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才能体现社会的公正性,体现政府的全民性和公共性;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也是改变二元结构下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结构性失衡的需要,是社会保障制度改革长期目标的必然要求,也体现了社会保障制度的本质; 2020年我们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就意味着要把数以亿计的农民转化为市民,只有高度重视维护这些未来城市新市民的权益保障,这一战略目标才会顺利实现。 从社会发展的角度来分析,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是我国社会转型的需要,体现了公平与效率,有利于促进社会的整合和稳定;社会保障制度的不完善,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的不衔接,阻碍了农村人口的城市化进程,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是农民工进城的保障,也是城市化战略实现的需要;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了科学发展观,其最终目的,就是为了社会和谐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和谐不仅是人与自然的和谐,更是人与人的和谐、城乡的和谐,农民工社会保障的建立有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 最后,从农民工自身的角度来分析,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可以保障农民工基本权益,减轻其心理压力,从而提高农民工的基本生活质量和发展需求;有利于引导农民工的消费行为,使他们在满足目前基本生活需求的同时,兼顾自己的长远利益;同时,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也是保护农民工中妇女、儿童这种生理与社会双重弱势群体的需要。 三、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的有利条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经济、政治和社会等各方面都取得了很大成就,这就为解决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确立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制度提供了有利条件。 首先,我国经济持续高速增长了二十多年,国家财力和政府承受能力已逐步增强。虽然国家还没有足够的经济能力为全部农民工提供全方位的社会保障,但是我国已经具备为农民工建立初步社会保障的经济条件。并且农民工社会保障建设在于制度设计和政策引导,充分调动雇主、企业和农民工等社会资源,过分强调国家财力不足和过高估计农民工社会保障建设的代价是一种思想上的误区,理应将其摒弃。 其次,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的政治条件也是具备的,宪法赋予每个公民享有平等的权利,而且社会保障制度已经写入《宪法》,而农民工作为共和国的公民,理应与市民一样享有对

薪酬制度与员工激励问题初探摘要:在知识经济全球化的今天,各企业立于不败之地的重要因素就是员工的激励。所以,分析和研究企业员工的激励问题,对于提高企业劳动生产率和竞争能力非常重要。关于员工的激励,对企业和员工而言,起着决定性因素的是薪酬制度的管理。本文阐述了企业员工激励的基本问题和原则,同时提出了相应的激励方案和在实施激励计划中要注意的因素。关键词:企业管理;薪酬制度;激励手段随着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在企业中人力资源的作用越来越越明显,人的主观能动性越来越重要,仅靠外在强制来管理劳动显然不行,必须善于把员工纳入企业整体之中,使其具有了特殊的作用。通过激励可以使员工理解和接受企业目标,认同和追求企业目标,使企业目标成为员工的信念,从而转化动机,推动员工为此而努力;通过激励可以吸引人才,提高企业的凝聚力;通过激励可以协调企业员工目标与企业目标的不一致性,达到与企业共荣辱的强烈意识。一、企业管理中人员激励的动因人力资源作为现代企业的一种战略性资源,已经成为企业发展的最关键因素。在人力资源管理的众多内容中,激励问题又是重要内容之一。(一)、激励可以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企业绩效。企业最关心的是什么?是绩效!企业有了好的绩效才能生存。企业要有较高的绩效水平就要求员工有较高的个人绩效水平。著名管理学家彼徳-得鲁克在《21世纪的管理挑战》中提到:“今后50年内,能最系统最成功地提高知识员工生产率的国家将占据世界经济的领导地位。”也就是说21世纪企业最宝贵的资产是知识员工。但是,在企业中,我们常常可以看到有些才能卓越的员工的绩效却低于一些才能明显不如自己的人。可见好的绩效水平不仅仅取决于员工的个人能力。(二)、激励可以挖掘人的潜力,提高人力资源质量。挖掘员工潜力在生产和管理过程中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美国哈佛大学教授威廉·詹姆士研究发现,在缺乏激励的环境中,人的潜力只能发挥出20%——30%,如果受到充分的激励,他们的能力可发挥80%——90%。由此可见,激励是挖掘潜力的重要途径。二、在薪酬支付的注意技巧对不同的人员要用不同的激励措施。众所周知的马斯洛(Maslow)需求五层次理论说明,人的需求是分层次的,只有满足了低层次的需求之后,才能考虑高层次的需求。工资作为满足低层次需求的保障条件,对绝大多数人来说,仍是个硬道理。工资低的公司,即使企业文化搞得再好,也难留人。(一)、选用具有激励性的计酬方式。计酬方式通常包括按时计酬、按件计酬、按绩计酬等。最缺乏激励效果的是按时计酬,其激励作用只是体现在每年调薪前后的一段时间,很难持久。但它也有明显的优点:收入稳定,给员工以安全感,便于留人和招聘;实施方便;劳动力成本易于预测;不会因为强调产出数量而忽视质量等。计件薪酬对员工的激励作用十分明显,但它仅适用于产出数量容易计量、质量标准明晰的工作,对知识白领的工作很难计件。它需要事先设定具体的工作目标(指标),考核期结束时或项目完成后根据实际工作业绩评估结果计算浮动工资或提取佣金。业绩工资由团队业绩和个人业绩两部分所决定。对高级职位,企业利润常作为重要业绩指标而与薪酬挂钩。由于薪酬与可量化的业绩挂钩,更具激励性和公平性。这种方法需要有合理的目标设定方法和良好的绩效考评系统做支持。(二)、重视对团队的奖励。尽管从激励效果来看,奖励团队比奖励个人的效果要弱,但为了促使团队成员之间相互合作,同时防止上下级之间由于工资差距过大导致出现低层人员心态不平衡的现象,所以有必要建立团队奖励计划。有些成功企业,用在奖励团队方面的资金往往占到员工收入的很大比重。对优秀团队的考核标准和奖励标准,要事先定义清楚并保证团队成员都能理解。具体的奖励分配形式归纳为三类。一类是以节约成本为基础的奖励,比如斯坎伦计划,将员工节约的成本乘以一定的百分比,奖励给员工所在团队。另一类是以分享利润为基础的奖励,它也可以看成是一种分红的方式。第三类是在工资总额中拿出一部分设定为奖励基金,根据团队目标的完成情况、企业文化的倡导方向设定考核和评选标准进行奖励。三、设计适合员工需要的福利项目完善的福利系统对吸引和保留员工非常重要,它也是公司人力资源系统是否健全的一个重要标志。福利项目设计得好,不仅能给员工带来方便,解除后顾之忧,增加对公司的忠诚,而且可以节省在个人所得税上的支出,同时提高了公司的社会声望。员工个人的福利项目可以按照政府的规定分成两类。一类是强制性福利,企业必须按政府规定的标准执行,比如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另一类是企业自行设计的福利项目,常见的如人身意外保险、医疗保险、家庭财产保险、旅游、服装、误餐补助或免费工作餐、健康检查、俱乐部会费、提供住房或购房支持计划、提供公车或报销一定的交通费、特殊津贴、带薪假期等。员工有时会把这些福利折算成收入,用以比较企业是否具有物质吸引力。对企业而言,福利是一笔庞大的开支(在外企中能占到工资总额的30%以上),但对员工而言,其激励性不大,有的员工甚至还不领情。最好的办法是采用菜单式福利,即根据员工的特点和具体需求,列出一些福利项目,并规定一定的福利总值,让员工自由选择,各取所需。这种方式区别于传统的整齐划一的福利计划,具有很强的灵活性,很受员工的欢迎。综上分析,尽管薪酬不是激励员工的惟一手段,除了薪酬激励这一物质激励手段外,还有其他物质激励手段和精神激励方法,但薪酬激励却是一个非常重要、最容易被管理者运用的激励方法。企业管理者必须认识到薪酬对激励员工的重要意义,薪酬管理并不是对金钱的直接关注,而是关注如何正确使用薪酬这一金钱的激励作用。即使薪酬总额相同,但其支付的方式不同,会取得不同的激励效果。所以,如何实现薪酬效能的最大化,是一门值得探讨的管理方法。作者单位:天津工业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参考文献:[1]汪慧玲,金晋哲.业薪酬制度发展新方向—绿色薪酬制度,科技管理研究,2006.12.30[2]冯伟浓,激励型整体薪酬制度设计——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薪酬方案,科技信息(科学教研),2008.07.01[3]王茜,企业绩效奖惩制度与薪酬制度,北方经济,2005.01.15

二十年发展变迁!农民工社会保障政策经历了哪些重要阶段?工保网

依据国家统计局2017年发布的《2016年国民经济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文件内容:

农民工是指户籍仍在农村,进入城市务工和在当地或异地从事非农产业劳动6个月及以上的劳动者。本地农民工是指在户籍所在乡镇地域内从业的农民工。外出农民工是指在户籍所在乡镇地域外从业的农民工。

截至2017年末,全国农民工总量达28652万人,比上年增长1.7%。如此庞大的数字注定了“农民工”这一特殊的社会群体角色,长期备受社会关注。事实亦是如此,“农民工”这一敏感词汇一直是国家与公众普遍关注的社会热点,有关农民工社会权益保障的热点事件更是每每掀起舆论热潮。

目前,当下国内的农民工问题主要表现为: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农民工职业技能素质一般;农民工流动性大,无法有效缴纳社保等问题。针对这些情况,国家近年来持续保持着相关政策的完善与推进,如:农民工全面实名制、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社保全国联网、建筑农民工转型建筑产业工人等。这些政策的出台有效加快了农民工合法社会权益保障工作的进展,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条件也有了显著提高。

相较改革开放之初,甚至“农民工”这一群体形成之初,国内农民工社会权益保障条件已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那么,追溯过往,我国农民工社会权益保障工作究竟经历了怎样的政策历程?以时间与阶段特征区分,主要分为:起源初始、初步形成与发展、进一步发展三大主要阶段。

1

80年代

政策初起源初始阶段

国内“农民工”群体的出现源自于80年代初。当时,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成功后出现大量过剩劳动力,这部分人员开始规模化的向城市涌入,成为早期农民工的雏形。当时,国家的回应是拒绝农民工出现,政策全面限禁农民自有流动、自由择业。

这样的政策原因既有历史因素,也与当时国内经济发展形式有关:轻工业发展缓慢,多项事业没有得到有效发展,国内就业机会远远无法满足当时的就业人数。相关数据统计,1979年,全国城镇闲置劳动力达到200多万人,一旦大量农民工涌入城镇更是雪上加霜。

契机出现

虽然中央限制农民进城务工,但在经济规律作用下,农民仍然自发涌向城镇。尤其,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国家开始调整轻重工业发展战略,城乡集体和个体商业、服务业得到了较快发展。一方面,农村劳动生产率不断提高,农民收入开始提高,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也开始再次促使农村剩余劳动力流入城镇;另一方面,1983年中共中央发布一号文件《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认为农民可以进城务工,这对城乡发展有促进意义。

故此,1984年,国家一号文件首次允许农民在自行解决口粮后进城务工经商。

2

1984-2010

政策初步形成与发展阶段

这一阶段可以看做农民工社会权益保障政策的初步形成与发展阶段。国家逐渐开始重视数量巨大的农业劳动力对于推动国家经济发展、国内现代化建设的作用,一些初步保障农民工社会权益的政策制度也开始逐渐形成。

1

1984年

国家重视乡镇企业发展对于吸纳大量农村劳动力的作用,同时要求工厂与农民签订合同。

2

1992年

中共十四大提出深化社会财富分配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推进待业、医疗等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农民工的就业权益得到了一定保障。

3

1997年

国务院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意见的通知》,将民工管理工作纳入常态化、制度化发展轨道,强化民工输出职业技能和职业道德培训建设。这是国家针对农民工群体而发布的首个关于农民工社会权益保障内容的正式文件,也是农民工社会权益保障政策的初步形成。

4

1999年

国家技委六部门发布《关于印发<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规范中介市场,有效保障了进城农民工求职权益。

5

2000年

中央在制定“十五”规划时提出,要加强劳动力市场建设和就业人员职业培训,规范中介机构市场行为,完善职工失业保险制度建设,促进劳动者积极就业。这对于促进农民工在城镇就业起到了很好的效果,切实保障了农民工社会权益。

6

2002年

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农村工作会上,强调要清理针对务工农民而设置的不合理限制和乱收费问题,健全劳动合同制。

这一阶段,农民工群体的人口红利优势不断展露:吃苦耐劳、薪资要求低、数量庞大。这对于当时国家现代化建设与经济发展有着巨大的促进作用,因而这一阶段,国家对于农民工群体的社会权益保障工作开始越发重视。最明显的表现,当属2003年两件对农民工社会权益保障进程有着重要影响事件的发生。

01

首次提出“农民工”词汇

2003年的农村工作会上,党中央和国务院继续强调做好农民工服务工作,以解决欠扣工资、保障劳动安全、加强职业培训为工作要点。而且,首次提到“农民工”这一词,将进城务工的这部分农民群体称作农民工,这越发表明着国家对于这个新群体的高度重视,农民工的历史地位从此得到充分肯定,农民工社会权益保障政策也基本形成。

02

总理为农民熊德明讨薪

2003年10月,总理在重庆云阳县走访三峡库区移民时,偶尔碰见刚刚割完猪草回家的当地村民熊德明,并为她丈夫李建明讨薪。随后在“总理为农妇讨薪”的示范效应下,全国迅速掀起了一场声势浩大的“清欠风暴”。全国各地也纷纷出台政策,严打拖欠民工工资行为。熊德明当年还被评为年度经济人物。

此后7年间,国家分别在2004年、2006年、2008年、2009年发布中央一号文件,不断加强农民工社会权益保障工作的政策推进与政策完善。从取消歧视性规定到建立健全劳动合同、社会保障、工资增长等制度,我国农民工社会权益保障政策逐步迈向了新的发展阶段。

3

2010年-至今

政策进一步发展阶段

走过初步发展阶段,农民工的社会权益保障工作有了长足的进展,但仍未建立起完善的社会权益保障制度体系,同时随着国内经济快速发展,“农民工”社会权益保障工作也随之面临新的挑战。

这一阶段,国家的政策方向主要以:鼓励农民工创业、完善农民工社保制度、加快农民工转型产业工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四个重点为主。

鼓励农民工创业

2012年,中央印发一号文件,要求下大力气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对返乡创业的农民工提供资金支持;2015年,国务院提出构建大众创业相关指导意见,鼓励返乡农民工参与互联网经济融合发展创新活动,并提出结合经济发展形式与需要,为返乡农民工积极谋划创业方式;2016年,国务院提出要激发重点群体创业活动,积极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鼓励各地建立多层面的创业平台,为返乡农民工创业提供优质服务。

完善农民工社保制度

长期以来,由于农民工流动性大,维权意识低,经常出现企业拒缴漏缴社保的现象。但近年来,国家不断推进农民工社保缴纳政策,在农民工重点从事的各个行业领域相关规定中,对社保缴纳一项不断严格规范。同时大力推进四库一平台、农民工全面实名制、社保全国联网工作,进一步保证加强保证农民工的社保缴纳情况。

2018年,人社部联合五部门印发《关于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将在各类工程建设项目中流动就业的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保障。明确提出,杜绝“未参保,先开工”甚至“只施工,不参保”的现象。

加快农民工转型产业工人

加快实现农民工转型产业化工人是近年来国家大力推进的一项农民工社会权益保障政策。由于社会经济的客观需要,职业技能素质不高的传统农民工将逐渐被淘汰,因此加快农民工转型产业化工人就显得势在必行。

2017年2月,国务院提出改革建筑用工制度,以专业企业为建筑工人的主要载体,逐步实现建筑工人公司化、专业化管理;2017年12月,住建部发布文件指出,要培育建筑产业工人队伍,提高建筑工人素质,建设建筑产业工人大军;2018年,河南、四川两省开展培育新时期建筑产业工人试点工作。

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

长期以来,农民工工资的拖欠问题一直引起国家的高度重视,2013年,国务院发布《通知》要求:健全工资支付保障机制……落实清偿欠薪的工程总承包企业负责制、行政司法联动打击恶意欠薪制度;2014年,国务院要求进一步完善工资保证金制度,确保农民工与城镇劳动者同工同酬,实施实名制工资卡建设工作,进一步保障农民工工资权益;2017年,国务院“十三五”通知,提出全面落实劳动合同制度,完善工资保障机制建设。

尤其,在农民工数量比重较大的建设工程领域,近年来国家大力推行农民工工资保证保险,以信誉度、偿付能力、抗风险能力较强的保险公司为承包方兜底,通过风险把控,促进承包方的合同履约义务,保证农民工工资按时发放。

通过上述四个方面可以看到,我国农民工社会权益保障工作正处于进一步发展阶段。尤其为适应经济发展,为农民工谋求未来,国家在规划上新提出农民工向产业工人的转化发展,这将对农民工群体的未来发展有着重要影响。目前,国家在政策上始终保持对建立健全农民工社会权益保障体系制度的重视,真正切实的保障农民工的合法社会权益。

通过农民工社会权益保障工作的政策发展历程,我们可以看到农民工群体的社会权益是如何一步步进入政策视野,进而形成国家战略层面规划。同时,这些政策衍变历程也在客观上展现出改革开放几十年,农民工群体对于我国现代化建设与经济发展发挥的巨大作用与贡献。我们应该深刻的认识到,“农民工”不只是一个词,更是一段值得尊重的发展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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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在全国拖欠民工工资的情况十分普遍,据统2002年全国民工被拖欠的工资为400亿元,2003年为1000亿元,被拖欠工资的民工比例高达72.2%,有的企业欠民工工资竟达10年。对于如此愈演愈烈的严重的社会问题,法律应当如何应对?本文拟从劳动法的角度对这个问题谈一些粗浅的看法。 一“民工”是受《劳动法》保护的劳动者 农民进城务工被习惯性地称为“民工”,但这只是“习惯”而不具有法律上的意义。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关系的双方当事人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前者包括城务工的农民”后者包括各类用工的单位或雇主。因此“民工”进城务工后就是一个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或雇主形成的劳动关系中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全部劳动权利“用人单位或雇主拖欠民工工资如同拖欠其他劳动者的工资一样是违法行为。 劳动法调整劳动关系是以劳动行为为其依归的,无论什么人,无论其先前的身份是什么,只要其施行了劳动法中的劳动行为都应当由劳动法来调整。所以,《劳动法》只与劳动者的行为相关“而不因人的身份”尤其是人的先前身份有关。1995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是平等关系,没有身份的差异。此后的相关规定也一再明确和强调这一基本原则。如1996年劳动部颁布的《关于临时工的问题的请示6的复函》指出《劳动法》施行后,所有用人单位与职工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各类职工在用人单位享有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此,过去意义上相对于正式工而言的临时工名称已经不复存在。用人单位如在临时性岗位上用工,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其建立各种社会保险,使其享受相关的福利待遇。2003年1月5日国务院《关于做好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强调:用人单位必须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农民工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各项权利。因此“民工”即为劳动者,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全部权利,但在现实中,人们往往把民工的劳动解释为“劳务”而未纳入《劳动法》的调整范围,把劳动关系中劳动者相对于用人单位的弱势地位演变为民事关系中劳务者相对于发包方的平等主体,把劳动法对劳动者的工资保障演变为民法对劳务偿付的普通债务,进而由民工自行承担收款风险、诉讼成本,用自己本来用来维持生计的劳动所得被迫去支付维权费用,以致于在《劳动法》实施已近10年的今天,我们还不得不反复讲述把民工纳入《劳动法》范畴的老话① 二 民工工资是劳动权利的核心内容 劳动者的工资是劳动权的核心内容,也是劳动行为追求的终极目的。如果劳动者付出劳动后不能得到工资,则法定的劳动权就会在现实中落空,劳动者的劳动目的也从根本上得不到实现。现实的严酷性还在于,劳动者的工资是劳动者及其家庭成员生存的依靠,无论是劳动者本人的穿衣吃饭、看病住房,还是家人的养老、上学都指望着它。所以,劳动者拿不到应得的工资就会使其本人和家人的生计无着。从这个意义上说,用人单位或雇主对劳动者工资的占有就如同对公民其他财产权的侵犯一样,属于严重的违法行为。 工资无着对于社会的危害性成为一些国际劳工组织和各国立法均以严格的法律责任来规范劳动者工资支付的理由。1949年国际劳工组织《保护工资公约》要求:工资应当直接发给工人,禁止雇主以任何方式限制工人支配自己工资的自由。工资应定期支付、在雇用合同终结时,全部应付工资的最终结算应按照国家法律或条例、集体协议或仲裁裁定来进行。当企业倒闭或清算时,工人均应享有优先债权人的地位,在分割资产前支付。1992年国际劳工组织《雇主无偿债能力的情况下保护工人债权公约》规定:在雇主无偿债能力的情况下,需以优先权保护工人因其就业而伴生的债权,能在非优先债权人获得其份额之前,从破产雇主的资产中获得偿还。优先权至少应包括:工人在雇主破产或本人雇佣关系终止前一段规定时间内因工资所拥有的债权;工人在雇主破产或本人雇佣关系终止前一段规定时间内因所从事的工作而在假日报酬方面拥有的债权;工人在雇主破产或本人雇佣关系终止前一段规定时间内因其他形式的有酬缺勤而拥有的债权;工人因雇佣关系的终止而应得到的遣散金。②为保障工资支付的有效性和支付后的安全,立法还对工资支付地点进行了专门规定,如规定工资支付地应为劳动者的工作场所,不应在可能诱使劳动者花销的场所支付工资,如娱乐场所、旅馆酒店或购物中心等。③ 三、劳动报酬是劳动过程的报酬 在《保护工资公约》中对工资有一个经典的定义:“工资”是指不论名称或计算方式如何,由一位雇主对一位受雇者,为其已完成和将要完成的劳动或已提供或将要提供的服务,可以货币结算并由共同协议或国家法律或条例予以确定而凭书面或口头雇用合同支付的报酬或收入。这一定义表明,工资或者产生于已经完成的劳动,或者产生于将要完成的劳动,由雇主依法支付给雇员的报酬或者收入。换言之,工资是与劳动相联系的,论这一劳动是过去时还是将来时。 “工资”的法定名称是“劳动报酬”。在劳动中,劳动者付出劳动力,实施劳动行为,完成劳动过程就履行完了其劳动义务,也同时产生了得到劳动报酬的权利。受雇佣的劳动者的劳动目的不是追求劳动成果或者结果,劳动所形成的结果是归用人单位或雇主所有的,劳动成果中所包含的经济利益或者经营利润与劳动者并没有直接的关系。用人单位或者雇主通过占有劳动者的劳动成果而获取其投资和经营利润,实现资本的增殖和扩充。资本的增殖或者说雇主赚取的利润是不与劳动者分享的,甚至那些作为劳动成果表现形态的产品是否能够兑现为货币都与劳动者无关。劳动报酬是用人单位或者雇主使用劳动者的劳动力所必须支付的报酬,正如生产中使用水电所发生的费用一样,任何用人单位或者雇主都不可能以自己利润实现中的困惑而拒付生产中已经发生的水电费。同理,任何用人单位或者雇主即便是经营亏损甚至破产,劳动者的工资也是必须支付的。因此,用人单位或雇主以自己没有得到发包方的工程款、经销商的产品销售款为理由拖欠民工工资在事实上与法律上都是得不到支持的。从法律上讲,用人单位或雇主与发包方的工程款、经销商的销售款形成的经济法律关系是完全不同于其与劳动者形成的劳动法律关系的;从事实上看,用人单位或雇主得到的工程款、销售款是其经营目的的实现和利润的收获,与此相伴随的收款风险实质上是一种经营风险。劳动者的劳动是不能分享经营者的利润的,当然也不必承担其经营风险。 与此相关的还有所谓“债务链”,即建筑队或者包工头未支付民工工资是因为这些建筑企业本身就被拖欠了工程款。④这里需要明确的问题是,用人单位或者雇主应当靠什么来支付民工的工资?是应当依靠自身业已具备的偿付能力,还是依靠使用劳动者后获取的收益?合乎法律原则和规范的答案只能是前者。法律要求一个合法的用人单位或者雇主必须在设立之初就具备相应的经济实力。其中包括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能力。否则,该用人单位或者雇主就不具有合法性,也就不能使用劳动者。如果我们允许用人单位或者雇主以“空手套白狼”的方式使用劳动者,必须通过劳动者的劳动去赚取包括劳动者工资在内的经营收益,则不仅有悖于法律

论文研究移动支付的目的

1、便捷性:在以前,大家出门都需要携带现金出门,为了坐公交还需要准备零钱。现金携带相对来说并不方便。而移动支付的出现,改变了大家的消费方式,只要一部手机即可,更加方便,便捷。2、风险性:作为消费者,不知道有没有收到过假钱。有时候,我们用百元大钞后,找的零钱是假的。使用移动支付的话,就没有存在收到假钱的风险了。3、安全性:很多人都有过经验,钱不小心丢了,在很多案件中,有的人会丢失好几十万元人民币,然后报案,移动支付避免了这种问题,货币成为一种数字,防止盗窃的出现。4、环保性:在移动支付出现之前,纸币被广泛应用,但是纸币在流通的过程中,会出现纸币损耗,纸币破损现象,过一段时间,银行就需要回收纸币,进行销毁,如果大量的销毁,无疑对会资源跟环境造成破坏,移动支付大大改变了这种现象,起到改革的作用。

移动业务支付方面无线通信技术的应用论文

引言

随着移动通信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移动3G、4G用户数目越来越多,小型移动通信终端开启了一个崭新的销售和促销模式,与传统的支付方式相比,移动终端支付业务是银行业务与无线通信技术结合的新型支付业务方式,它超越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并提供安全、便捷和个性化的服务业务。

1移动业务支付定义

移动业务支付也称为手机支付,支付第一步是指通过计算机与个人或者计算机与移动终端发出数字化指令为其消费的商品或服务进行账单支付的方式,支付第二步是商家接受支付并为顾客提供商品,银行或者中介机构作为可信的第三方,以经纪人的身份为商家和顾客进行货币销售和清算、维护账号、并解决可能引起的争端,支付第三步部是商家和顾客通过证书等方式认证交易身份,完成可靠性的交易过程。

2无线通信关键技术分析

2.1WAP技术

无线通信技术在移动业务支付应用方面最关键的技术是WAP技术,WAP技术即“无线应用协议”,一个典型的WAP应用体系结构由移动设备、WAP代理和应用服务器三类实体构成。WAP技术负责将Internet和移动通信网连接到一起,客观上已成为移动终端上网的标准。WAP的应用模型是基于WWW的客户/服务器结构,客户方通过浏览器向Internet上的服务器请求以标准格式表示的Web页面内容。

2.2WIM技术

WIM技术即是WAP身份识别模块,其技术的主要目的是要把安全功能从手持设备中分离出来。对于加解密算法、移动用户证书、客户端用于签名的永久性私钥等敏感信息,都可以放入WIM卡中。在现实中,这种防篡改设备就是一种智能卡,这种智能卡可以与现有的SIM卡结合,也可以单独存在。WIM卡有自己的处理器和存储器,能够进行加解密技术字签名的`运算,并能够保存用户证书、密钥等信息。

3微支付认证关键技术分析

微支付认证技术也称为身份鉴别,未支付认证技术必须使得通信的双方安全可靠,用以确保通信过程中数据传输的真实性,防止高科技等入侵者对系统进行干扰主攻击等,如假冒、篡改等。实现认证的手段有很多种,常见的认证技术有数字签名认证、证书认证两种方式:

3.1数字签名认证

数字签名技术是使用非对称加密技术,加密过程中存在两个密钥,一个公开密钥,一个私有密钥。其中,用公开密钥对信息明文加密所产生的二进制流只能由相应的私有密钥进行解密还原,用私有密钥对信息明文加密所产生的密文数据也只能由该私有密钥所对应的公开密钥进行解密。由于在非对称加密体系结构中,私有密钥是不公开的,只能属于唯一的密钥持有人,所以利用私有密钥对数据信息进行加密运算,其结果就得到数字签名,如果相同则可以认为该信息确实为发送方所声称的身份实体所发送,保证了交易的安全性。

3.2证书认证

数字证书包含标志网络用户身份信息的一系列数据。其主要作用是在网络通讯中识别交易双方的身份,传统的数字证书是由权威公正的第三方机构即认证中心CA(CertificateAuthority)签发的,以数字证书为核心的加密技术可以对网络上传输的信息进行加密和解密、数字签名和签名验证,确保网上传递信息的机密性、完整性,以及交易实体身份的真实性,签名信息的不可否认性,从而保障网络应用的安全性。

4总结

目前全球都在积极地探索如何利用无线通信技术完成安全性的小额移动支付系统,在未来,每一个人手中都有一部手机或者移动通信终端,以移动互联网为代表的现代无线通信技术,将会对现有金融模式产生根本影响。移动支付业务能够实现不同时间、不同地点、不同方式的支付性能,在用户的方便性和位置服务业务上提供了有力的竞争机制,从而为每一位消费者提供更加灵活便捷的支付平台。因此,本文着重对无线通信技术在移动终端支付业务的应用、安全方面进行研究。

第一:在过去支付需要携带钱包,还有货币,特别是在纸币没开始之前,中国的货币种类多种多样,包括贝币,元宝,刀币等等,携带非常不方便,移动支付改变了这种体验,使用移动支付只需要一部手机即可,更加方便,便捷。第二:很多人都有过经验,钱不小心丢了,在很多案件中,有的人会丢失好几十万元人民币,然后报案,移动支付避免了这种问题,然货币成为一种数字,防止盗窃的出现。第三:纸币在流通的过程中,会出现纸币损耗,纸币破损现象,过一段时间,银行就需要回收纸币,进行销毁,如果大量的销毁,无疑对会资源跟环境造成破坏,移动支付大大改变了这种现象,起到改革的作用。第四:移动支付让支付信息更加及时反馈给用户,让用户得以合理理财,账目统计,消费统计,以及合理地支配财富。第五:古宗付基于先进的移动通信技术和简易的手机操作界面,用户可定制自己的消费方式和个性化服务,账户交易更加简单方便。第六:移动支付偏向年轻化,但是由于移动支付具有传播性,导致现在男女老少都开始应运市场的潮流,开始使用微信、支付宝支付,现在不管是什么行业,擦鞋的,小饭馆,卖包子的都开始使用移动支付来收款,移动支付已经发展成一种社会潮流。第七:是一种数字与货币的等价交换,就是一种数字的流通,而数字不同于纸币,具有可持续流通的便利性,这个是未来的趋势。移动支付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改变了传统的经济模式,让人们生活更加方便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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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研究论文
  • 转移支付问题研究论文
  • 转移性支付论文参考文献
  • 工资支付保障制度研究论文
  • 论文研究移动支付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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