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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论文开题研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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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论文开题研究方法

汉语言文学专业培养具有汉语言文学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能在新闻文艺出版部门、科研机构和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文学评论、汉语言文学教学与研究工作,以及文化、宣传方面的实际工作的汉语言文学专门人才。我为大家精选了一些关于汉语言文学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希望对你有用!

1.本课题的目的及研究意义

研究目的:

张爱玲与电影有过长期亲密的接触,在小说写作中创造性地化用了电影化技巧,使她的文字组合带有丰富的视像性和表现力。文本以恐怖电影的表现手法为切入口,对张爱玲中短篇小说出现的恐怖电影式镜头进行解析。试图更近距离地感受张爱玲艺术感觉的细微独特之处,并且在此基础上揭示张爱玲小说所蕴涵的悲剧感和死亡意识。

研究意义:

本文通过对张爱玲中短篇小说出现的恐怖电影式镜头进行解析,试图在体会张爱玲语言的“现代性”的基础上,尝试性地提出1种独特的审美方式,从不同的视角解读张爱玲小说的表现手法。

2.本课题的国内外的研究现状

国内研究现状:

国内对张爱玲小说的电影化表现手法的研究主要从小说的电影画面感、电影造型、电影化技巧等角度切入,考察了张爱玲作品对电影艺术手法的借鉴技巧:

(1)研究张爱玲小说的电影画面感:《犹在镜中——论张爱玲小说的电影感》(何蓓)等;

(2)研究张爱玲小说的电影造型:《论张爱玲小说的电影化造型 》(何文茜)等;

(3)研究张爱玲小说的电影化技巧:《张爱玲小说的电影化技巧》(何文茜);《张爱玲小说的电影化倾向》(申载春);《论张爱玲小说的电影手法》(张江元);《张爱玲小说对电影手法的借鉴》(屈雅红)等;

(4)研究张爱玲小说的死亡意识:李祥伟《论张爱玲小说中的死亡意识》等

国外研究现状:

海外研究对张爱玲的研究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第1阶段1957-1984年夏志清,唐文标等人对她作品的介绍与评述”“第2阶段1985年至今,辐射面波及北美等地的华文文学的影响研究分析和评价”。1995年9月后,她在美国辞世后,海外学者多运用西方现代文艺理论来剖析。

3.本课题的研究内容和方法

研究内容:

张爱玲的小说映照了1个阴阳不分、鬼气森森的世界,恐怖镜头繁复缤纷,在她的作品里以人拟鬼,她笔下的人物均飘荡在凄冷荒凉的宿命轨道上。本文尝试根据恐怖电影的表现手法,从场景造型、人物造型、以及道具造型等角度入手,对张爱玲小说中出现的恐怖镜头进行研究、阐释。更近距离地感受张爱玲艺术感觉的细微独特之处,并且在此基础上揭示张爱玲小说所蕴涵的悲剧感和死亡意识。

研究方法:

本文采用比较研究的方法,根据恐怖电影的表现手法,在学术界既有研究资料的基础上,从张爱玲小说、相关的研究书籍及其评论等出发,分析整理资料,从场景造型、人物造型、以及道具造型等角度入手,对张爱玲小说当中出现的恐怖镜头进行研究、阐释。

4.本课题的实行方案、进度及预期效果

方案、进度:

2006年11月—2007年2月初:收集资料。重读作品,确定论文题目,查阅相关资料。

2007年2月—2007年3月中旬:在老师的指导下,拟定写作提纲和开题报告。

2007年3月—2007年4月:论文修改。听取老师意见,撰写论文初稿,并交指导老师评审。

2007年4月——:定稿。

预期效果:

本文结合恐怖电影的表现手法,通过分析、比较、归纳等方法对张爱玲小说中出现的恐怖镜头进行阐释,尝试更近距离地感受张爱玲艺术感觉的细微独特之处,并且在此基础上揭示张爱玲小说所蕴涵的悲剧感和死亡意识。

5.已查阅参考文献:

书籍:

1、张爱玲,《张爱玲全集》【M】。新疆:新疆人民出版社,2006年6月第1版。

2、金宏达,《华丽影沉》【C】。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2003年1月第1版。

3、张新颖,《20世纪上半期中国文学的现代意识》【M】。北京:3联书店,2001年12月第1版。

4、宋家宏,《走进荒凉——张爱玲的精神家园》【M】。广州:花城出版社,2000年10月第1版。

5、李稚田,《第3类时空》【M】。北京:中国纺织出版社,2000年1月第1版。

6、吴战垒,《电影欣赏》【M】。浙江:浙江大学出版社,1987年6月第1版。

7、陈卫平,《影视艺术鉴赏与评论》【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4年6月第1版。

8、聂欣如,《类型电影》【M】。上海: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2001年9月第1版。

学术论文:

1、何文茜《张爱玲小说的电影化技巧》,石家庄师范专科学校学报, 2003年第5卷第4期第51页。

2、 李祥伟《“丑”趣———论张爱玲小说中的死亡意象》,学术论坛, 2005年第6期第140页。

3、 李祥伟《论张爱玲小说中的死亡意识》,广州广播电视大学报,2004年第4期第38页。

4、张江元《论张爱玲小说的电影手法》,涪陵师范学院学报, 第26卷第4期,第54页。

5、屈雅红《张爱玲小说对电影手法的借鉴》,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第16卷第6期,第33页。

6、何文茜《论张爱玲小说的电影化造型 》,石家庄师范专科学校学报, 2004年02期,第39页。

7、何蓓《犹在镜中 —论张爱玲小说的电影感》,内蒙古民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4年第30卷第4期第40页。

8、申载春《张爱玲小说的电影化倾向》,乐山师范学院学报, 2004年第19卷第5期第12页。

9、吴晓,封玉屏《电影与张爱玲的散文写作》浙江社会科学报, 2004年第1期第204页。

网络资料:

1、《恐怖情节心理分析》

2、《绽放在暗地里几个唯美的惊惶意象》

3、陈文珊《女性·月亮·鬼气——试论《聊斋志异》对张爱玲小说创作的影响》

指导教师意见

指导教师:

年 月 日

院(系)审查意见

院系(公章):

年 月 日

一、“临川四梦的”讽世内容

“临川四梦”都本于小说,但比小说内容丰富,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每一部传奇都增添了小说所没有的具有讽刺意义的人物和情节。其讽世内容大致可分为官场社会、时事政治、礼教和人性三个方面。

(一)官场社会之刺

做官几乎是古代所有读书士子的梦想,因为出入官场就意味着拥有盛名、权势和利益。然而汤显祖对明代官场社会有清醒和深刻的认识,在“临川四梦”中对官场社会进行了辛辣的嘲讽,总体上否定了明代官场社会并给予了深刻的鞭挞,主要体现在如下方面。第一,“四梦”塑造了阴险毒辣的“权臣”系列形象。如《紫钗记》里的卢太尉、《南柯记》里的丞相段功和《邯郸记》里的宰相宇文融。这些权臣位高权重,可都是老奸巨猾,品行卑劣,面目可憎。卢太尉将权力用来满足私欲,书生李益中了状元,只因未参拜他,就被贬为玉门外参军;他豢养特务和刺客,谁让他不满就陷害谁。段功和宇文融都与卢太尉是一类的人物。“权臣系列”表现了高层官场之黑暗。第二,“临川四梦”塑造了一批贪赃枉法的大小官吏。譬如《南柯记》中的府幕录事官,他自言“为官只是赌身强,板障。文书批点不成行,混帐。权官掌印坐黄堂,旺相。勾他纸赎与钱粮,一抢。”(第二十一出)他与手下的小吏都不务正业,贪赃枉法,《大明律》的作用就是帮助他们捞银子。《邯郸记》中的崖州司户则是枉法酷吏中的典型。汤显祖生活的嘉靖、隆庆、万历年间,贪赃枉法成了普遍现象。“四梦”刻画的贪官污吏,是对中下层官场社会的讽刺。第三,“临川四梦”讽刺了科场弊端。在汤显祖的年代,科场的不正之风相当严重,科场弊端也是“四梦”的讽刺矛头所指。《邯郸记》中卢生便是通过结拜高官和行贿而一举获得状元的。《牡丹亭》中的识宝使臣苗舜宾不懂文字,却因能辨珠宝,被任命为科举考官。他判卷草率,如同儿戏,因与柳梦梅有旧而判他为状元。科举考试的严肃性轻易地被消除了。此外,“临川四梦”还描摹了走裙带关系、徇私舞弊等官场丑恶现象以及一些官场陋习。如《南柯记》里的淳于棼做的便是“老婆官”,凭其妻瑶芳公主的关系当上了南柯太守,二十年掌一方大权,地位显赫。

(二)时事政治之刺

汤显祖关心时政,在“临川四梦”的创作中讽刺了当代时政,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讽刺明政府利用三娘子招降俺答事件。在《牡丹亭》中用了很大篇幅讲述李全夫妇作乱和杜宝平乱之事,但李全作乱之事与《宋史》很少相符,多为虚构,剧中李全怕老婆杨氏,杨氏掌握军政大权,杜宝通过贿赂杨氏才得以平乱并立下军功。汤显祖实乃借此人物与情节讥讽首相张居正支持边将王崇古、吴兑、方逢时等利用三娘子招降俺答事件。[1]明建国后北方边地受到蒙古骚扰两百余年,隆庆四年(1570),边将上疏主张对蒙古首领行安抚政策,大臣对此意见不一,张居正等支持安抚主张,对蒙古首领俺答赐封,对深受俺答宠爱和器重的三娘子封为“忠顺夫人”。倡议此策的边将此升官,主战官员受到处分。汤显祖支持主战,写过多首诗明确表示对明与蒙古关系的关心及妥协政策的不满。二是讽刺明政府对日本关系上的无能。万历二十年(1592),日军出征朝鲜,朝鲜向明朝请求援助,明朝派军作战,不能决胜,直至七年后日方丰臣秀吉病死战争才结束,明朝大臣对日和战之争不休。《牡丹亭》中科考试卷的题目是对金策略“和战守三者孰便”,柳梦梅的回答名为主战,实为主和,“生员也无偏主,天下大势,能战而后能守;能守而后能战;可战,可守,而后能和。如医用药,战为表,守为里,和在表里之间”(第四十一出),得到主考官苗舜宾的表扬。试答的内容乃借插科打诨嘲讽无能又虚伪的明政府。三是讽刺最高统治者之腐败。明朝中后期的最高统治集团对内忧外患视若无睹,荒于政务,日益腐败。如明世宗朱厚熜、神宗朱翊钧皆贪财好货登峰造极,《牡丹亭》以识宝大臣苗舜宾收集到奇异珠宝而受宠提拔为科举典试官;明武宗朱厚照好色荒淫,多次到民间抢夺妇女,《邯郸记》第十三出《望幸》编述唐玄宗东巡的情节对武宗南巡扬州掳掠民女之事进行讽刺,可以肯定,汤显祖“绝非随意点染,其矛头分明是对准明代皇帝”。[2]

(三)礼教和人性之刺

明统治者尊崇孔子,加强礼教,推崇理学,均为钳制思想,加强其专制统治。“临川四梦”揭示了礼教和理学对人的危害性,这集中表现在两方面,一是对女性的压迫,它剥夺以杜丽娘为代表的女性正当的权利,通过妇女教育压制其思想,在行动上则严密禁锢,使女性完全沦为男性的工具;二是对普通民众尤其是读书人的精神戕害,如杜丽娘的老师陈最良思想荒芜,迂腐可笑,他言必称教条,而其教条不出《四书》《五经》和八股文的范围。“四梦”还有对假道学者的嘲弄。《邯郸记》对假道学者的刻画尤为入神。卢生既得高官,既要贪享淫荡生活,但嘴里又要维护道学,他的下场是可怜的,纵欲淫乐使他一命呜呼。关于“临川四梦”礼教与理学之刺,学界论述较多,本文不多赘述。明代虚伪的礼教和理学统治,并未培育人性之善,反而彰显了人情人性的庸俗与丑恶,明中后期社会风尚不象前期那样朴厚,“人情以放荡为快,世风以侈迷相高”(张瀚《松窗梦语》卷之七《风俗记》)。“临川四梦”对人情人性也多有思考和讽刺,如薄情负心者,这主要由《紫钗记》中的李益来表现。李益与霍小玉定下终身,但后来卢太尉挟持他并欲以女妻之时,他经过一番思想斗争后决计抛弃小玉而依附有权有势的卢府,最后历经变故却仍然回到小玉身边,李益的软弱和薄情受到了感情和道德的双重批判。再如卑劣势利者,在《南柯记》和《邯郸记》中,人们在主角淳于棼和卢生得意时毕恭毕敬趋之若骛,失意时则唯恐避之不及。“临川四梦”还讽刺了人性的堕落。《南柯记》中的淳于棼、《邯郸记》中的卢生都演述了人性堕落的过程。富贵之时他们都丧尽了善美之性与羞耻之心,沦为腐朽没落的人,这既与黑暗龌龊的官场环境有很大关系,同时亦由本人的“恶”性所决定。

二、“临川四梦”的讽世特征

首先,讽世意识贯穿于“临川四梦”始终。“四梦”的创作时间从万历十五年(1587)到万历二十九年(1601),作《紫钗记》时作者三十七岁,作《邯郸记》时五十二岁,前后十五年。四梦的创作正是作者思想从发展到成熟的过程。“临川四梦”一以贯之的讽世意识反映出作者持久的否定态度和批判精神。作者感受到种种丑恶的现实,失望逐渐加深,有时乃至产生绝望和幻灭的情感,这在后“二梦”的佛道倾向中可见一斑。《南柯梦记题词》中说到“世人妄以眷属富贵影像执为吾想,不知虚空中一大穴也”(汤显祖诗文集卷三十三《南柯梦记题词》),将世人寻常追求的目标都视为空虚,实际否定了现实人生和传统社会的价值观。从这个角度说,汤显祖是社会和时代的叛逆。但另一方面,汤显祖毕竟是深受中国传统伦理道德观念的熏陶浸染,古代知识分子以天下为己任的传统信念根深蒂固,他的社会地位和礼教的修养都限制他,使他不可能与旧观念完全决裂从而摆脱其束缚。所以“四梦”中的讽世意识局部又是有所波动起伏的,有时是较为软弱的。这些复杂情形反映出作为士大夫文人和思想者的汤显祖心灵的痛苦和思想的矛盾。

第二,“临川四梦”对仕宦人生和官场有最多的表现,其讽刺矛头指向最多的也是仕宦人生和官场。做官原是汤显祖青少年时期奋斗的目标,他中年以后大部分时光都在官场度过,但是仕途并没有给他提供治国安邦、大展宏图的机会,他在仕途上颠簸多年后出局。仕途经历让他见识了形形色色的贪官污吏,以及统治集团和国家机器的黑暗腐败。相对于封建礼法和传统文化,汤显祖对仕宦人生和官场的批判和否定是最彻底的。这既由他正直的个性和高洁的操守决定,也与他对官场的清醒认识和深刻体察有关。当然这里也有一个逐渐转变和深化的过程。在“临川四梦”中,《紫钗记》对政治的嘲讽仅限于个别权贵,《牡丹亭》里有的高官如苗舜宾、杜宝并无十分可恶的表现,而到了后二梦里,贪官污吏都在官场中腐烂而不可自拔,本性并不很坏的人只要沉浸其中就被同化染黑丧失本性,《南柯记》里的淳于棼和《邯郸记》里的卢生的经历就说明了这一点,这是因为“症结不在个别官僚士夫的道德品质,而在整个统治集团的政治风气。”[3]如果说“四梦”之首篇《紫钗记》的否定对象只是官场个别权奸的话,到了“四梦”之末篇《邯郸记》的否定对象便是整个官场;《牡丹亭》对时政的讥刺中还夹杂了些许对功业的期待,《南柯记》和《邯郸记》则完全否定了仕宦人生。汤显祖罢官回临川居家后,对官场人物往往不接待,“居家……中丞惠文,郡国守令以下,干旄往往充斥巷左,而多不延接。”[4]

第三,“临川四梦”的讽刺是多指向的,不仅包括时事政治、官场科场,还有文化和人性,反映出汤显祖思考的广泛性。这显示了他对其所生活的时代的深刻体察,也反映出他对更深远的问题的积极探索。由于其思考的广泛深入,汤显祖被人们列为思想家。但“临川四梦”是一组文学艺术作品,不是单纯的哲学思考的演绎,而是对现实世界的描绘和人生感受的抒发,这其中包含、体现了作者的思想。因为“四梦”贴近生活的艺术表现,它在某些某些方面反而超越了当时的哲学思考。譬如《牡丹亭》中杜丽娘“惊梦”“寻梦”的行为以及陈最良的形象,生动地展示出理学思想和礼教文化违背自然和戕害生命的真实面目,这比任何简单的批评和苍白的论证都要深刻。再如后二梦通过对社会丑恶现实和人性堕落过程的描摹以及梦醒成空的结果,揭示了人之存在的荒诞性和人生意义的虚无性。当然这里有佛道出世思想的影响。“临川四梦”讽刺的多指向特征反映出汤显祖多方面的广泛的思考。

三、结语

“临川四梦”的讽世意识既是作者个性和思想的反映,也是戏剧传统精神和时代革弊的强力表达。汤显祖个性耿介,精神不欺,操守高洁。儒道释思想的混合使他既具有强烈的参与意识,包括对政治、社会和人生的参与,又具有距离意识。因而“临川四梦”虽然对社会现实集中描摹,敏锐地透视其中的丑恶人事并予以否定,但并不采取时事批判剧严肃写实与激烈的风格,而是采用“怪怪奇奇,莫可名状”(汤显祖诗文集卷三十二《合奇序》)的写梦手法,借助梦境外壳和讽刺笔法表达了他对社会世态和人性特征的感受与理解。从时代特征来看,明代中期以后思想解放的潮流和社会丑恶情形,促使晚明作家较多地强烈否定客观世界,暴露社会现实的阴暗面,譬如色情文学和公案文学就盛行一时。就戏曲来说,明代中后期戏曲一反明前期粉饰太平、道学气浓的作风,这一时期出现了大量的讽刺戏曲,内容丰富,讽刺的矛头指向各个方面。讽刺成了时代主题之一。汤显祖的“临川四梦”,作为一组传奇作品,凭借艺术大师的高水准创作,唱出了时代最强音,其讽世意识正是时代主题的强力表达,部分内容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思想高度。

课题名称: 花开三生,情深缘浅--浅析网络小说《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写作艺术

学生姓名: 李南兰

学 院: 中文学院

专 业: 汉语言文学

指导教师: 蒋晓城

xx年 2 月 26 日

课题名称:花开三生,情深缘浅--浅析网络小说《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写作艺术

flowers of three lives ,deep love bute good luck is shallow-- research of the art of writing《the ten mile peach blossom of three life》

(1) 本选题研究现状

随着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网络平台越来越开放,网络也越来越普及,国内自20世纪末,兴起一种文学新形势--网络文学,从而一发不可收拾。众多网络小说平台不断发展扩大,网络小说的门槛越来越低,玄幻、武侠、仙侠、言情、都市、历史、穿越等小说类型在网络小说中不断创造数量极为庞大的文学文本,甚至有一部分成为新的文学经典。纵观当今文学现象,网络文学的发展一日千里,而对于网络文学的研究还缺少系统而全面的论著,网络上也仅有文学爱好者进行简单对网络小说的发展脉络进行梳理。

网络文学在数十年的光景中逐渐呈新型之势,发展成为巨大的产业。据不完全统计,网络文学覆盖的读者已达 2.74亿人、注册写手200多万人、市场年收入40多亿元。并且男频和女频不相上下,男频诸如起点中文网、幻剑书盟等,女频诸如红袖添香、锦江中文网等。本人所研究的《三生三世,十里桃花》虽然在言情小说中算不上其中的佼佼者,也称不上巨著。然而它独有的写作艺术与文学模式,开创了仙侠言情体裁的一个新境界,为众多女性读者为之痴迷,并称之为“仙侠言情之红楼”,在心中的地位没有其他书可以比拟。因而选此为题。

(2)本选题的意义、重点、难点及创新点

意义:自网络文学兴起以来,虽然大部分读者都为之喜爱,进行书评或者在贴吧论坛抒发意见看法,但是鲜少有人对新兴的网络小说文本进行具体的解读分析论述。因为这些小说没有重要的历史地位也没有诸多作家学者的关注与认可,甚至在茫茫网络文学中一逝而过,但不能否认在数年之后,网络文学也能历经沉淀,出现耀眼的珍珠。因而算是较新的论文选题。

重点:本选题重在研究《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的语言写作艺术特色,以及“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的题目意义和在文中的体现,以及小说写作模式与叙述方式的独特性三个方面。

难点:怎样在没有任何研究资料的情况下,依据文学语言分析模式与所学知识进行系统全面而有意义的研究。

创新点:能够脱离传统论文对于文学著作的研究仅限于经典传统或者大众认可的文学文本,关注网络文学,关注新型小说构成。

(3)论文的结构及简要说明

引言(研究背景及原因)

1.《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的文学意义

2. 《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的写作艺术研究

2.1《三生三世,十里桃花》语言艺术特色

2.1.1以诙谐写悲凉2.1.2以无情衬有情

2.2《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结构艺术特色

2.2.1错杂但合理的倒叙

2.2.2繁复但合情的插叙

2.2.3三生三世的布局结构

2.3《三生三世,十里桃花》人物塑造特色

2.3.1有情却无情的白浅

2.3.2无情却有情的夜华

2.3.3形象生动的其他角色

3. 《三生三世,十里桃花》亮点与瑕疵

3.1创新点与亮点

3.2瑕疵与局限

4.总结

(4)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1.《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写作艺术剖析2.《三生三世,十里桃花》折射出的内涵及意义

(5) 研究的步骤、方法、措施及进度安排:

1、课题研究步骤:

(a)查阅并研读相关资料及参考文献;

(b)撰写开题报告及上交审核;

(c)撰写本课题论文;

(d)修改提交审核。

2、课题研究方法措施:

(1)资料收集方法

除了图书外,数据资料的研究成果和结论对本课题的研究起到重要的参考作用,资料收集的方法主要为上网查寻、借阅图书、查阅报刊杂志等。

(2)资料研究方法

结合图书馆图书与数字资源,搜集。

论文开题报告研究方法写法如下:

我们首先要弄清的是哪些是我们科研中科学的研究方法,在大中小学教研中,运用比较广泛的是文献法、调查法、实验法、行动研究法、访谈法等。

我们在介绍自己的论文方法时,不是对方法概念的解释,而是要介绍你如何使用的研究方法,比如问卷调查法,你就要阐述清楚你的问卷是自制的呢?还是沿用的前人的呢?不用罗列一大堆的研究方法,主要提炼一两种研究方法,侧重研究就可以了。

第一、要写什么

这个重点要进行已有文献综述把有关的题目方面的已经有的国内外研究认真介绍一下先客观介绍情况要如实陈述别人的观点然后进行评述后主观议论加以评估说已有研究有什么不足说有了这些研究但还有很多问题值得研究。

第二、为什么要写这个

这个主要是说明你这个选题的意义。可以说在理论上你发现别人有什么不足和研究空白,所以你去做就有理论价值了。

第三、怎么写

在开题报告里你还应当说清楚你选了这个题目之后如何去解决这个问题。就是有了问题你准备怎么去找答案。要说一下你大致的思路、同时重点阐述你要用什么方法去研究。如文献分析法、访谈法、问卷法、定量研究、实验研究、理论分析、模型检验等等。

研究阶段主要是指我们选题从思考阶段到论文成熟,这个部分我们一定要细化,各个阶段干什么,目的明确且应呈现什么样的成果;阶段分工要明确,阶段时间分配要合理,有步骤、有计划的实行。

法学论文开题报告研究方法

法学论文开题报告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报告的用途越来越大,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语言要准确、简洁。在写之前,可以先参考范文,以下是我精心整理的法学论文开题报告,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撰写毕业论文的意义毕业论文写作是高校教学的重要实践环节。从一般意义来讲毕业论文是检验学生的学习成果,培养学生初步的研究能力,促进学生学以致用,提高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从现代远程开放教育来讲,法学本科开放教育试点,其目的是探索多种方式培养法学专门人才的路子。实践环节进行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对试点项目的评价和远程开放教育的未来。

二、毕业论文写作的基本要求

1、目的要求毕业论文是带有学术研究性的理论分析文章。撰写毕业论文可以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专业知识和技能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并且使学生受到科学研究工作的初步训练。

学生要在实事求是、深入实际的基础上,运用所学知识,在教师指导下,独立写出具有一定质量的论文。文章观点明确,材料详实,结构严谨,层次清楚,语言通顺,格式规范。

2、内容要求毕业论文的体裁应具有学术性。毕业论文包括目录、提纲、论文摘要、正文、引用的'参考资料,其中正文是论文的主体,它包括绪论、本论、结论三大部分。

毕业论文的内容容量与所给予的时间和学分相适应,字数不得少于6000字,专科毕业生不得少于4000字。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3、选题要求

(1)、毕业论文的选题限于法学专业的范围内,一般以本科阶段所学课程内容为主要选题方向。

(2)、要紧密结合法学研究动态和我国立法、司法、执法实际。

(3)、选题避免过大。

(4)、选题避免过度集中,要有新意,要结合专业,学生自选两个题目,交指导教师平衡后,确定其中一个为你的论文题目。选题时要注明以哪门课程(法)为主。

(5)、学生在专科阶段所写的毕业论文不可直接或变相作为本科的毕业论文来使用。

三、成绩评定办法与步骤毕业论文的成绩分为优秀、良好、中、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

指导教师根据学生的写作态度和论文的质量,提出建议成绩,学生经过答辩,由答辩小组根据指导教师的建议及答辩质量,写出答辩评语,经答辩委员会审核,确定最后成绩。毕业论文不及格者,可于当年补做一次。四、组织机构:学校设毕业论文工作委员会,下设指导组和答辩组,成员分别由学校领导、教师和校外专家担任(名单见附件一)。论文答辩设若干小组,每组由三名教师组成,设答辩主持人一人。答辩小组根据论文研究方向设立,本人的指导教师不担任该答辩小组成员。五、指导教师、答辩教师的工作职责:

指导教师的工作职责:

指导学生选题和收集资料,指导论文写作方法,介绍参考。

题目:论担保物权的竞合

1.课题研究的意义

担保物权的竞合,即几个担保物权发生冲突时的处理办法,它是指同意标的物上存在同种类或者不同种类的担保物权,何种担保物权优先实现。现实生活中,担保物权竞合的情形时常发生,确立各担保物权的效力有着极其重要的社会意义。它能够理清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各个债权人的法律地位和受偿顺序,从而快速有效地实现其债权,维护债权人的利益,最终使担保物权的价值得以真正实现。

我国《担保法》对解决担保物权竞合问题并没有系统而明确的规定,仅相关司法解释对部分担保物权竞合予以规定,但其内容不尽系统和完善。20xx年3月,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颁布,担保物权竞合这一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解决。然而,社会生活纷繁复杂,物权法不可能详尽地规定各类担保物权竞合的情形。各学者对物权法条文的理解不尽相同,加之物权法司法解释尚未出台,使得担保物权竞合问题在现实生活中并没有得到真正解决。因此,本文即就担保物权竞合进行粗浅的探讨,以此进一步加强对我国担保物权制度的认识。

2.课题的基本内容

本文首先简要介绍了担保物权竞合的概念及其基本理论。所谓担保物权竞合是指同意标的物上存在同种类或者不同种类的担保物权,何种担保物权优先实现。担保物权竞合可分为同种担保物权竞合和异种担保物权竞合。

本文对担保物权竞合的常规处理原则和我国法律对于担保物权竞合的具体处理办法也予以详细介绍。其常规处理原则一般包括:设立在先原则、法定优先原则等;我国《担保法司法解释》和《物权法》则列举部分竞合情形,并规定了相关处理办法。如《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这是对同种抵押权竞合的规定。同时,担保法司法解释对异种担保物权,如抵押权与质权竞合、抵押权与留置权竞合这种异种担保物权竞合问题也有相关规定。

最后本文对动产抵押权和动产质押权竞合、留置权一律优先等学说争议予以浅析并提出自己的看法,对现有物权法规定不完善之处,作者也对其加以分析,从而进一步加深对我国担保物权制度的理解。

3.课题的重点和难点

本课题的重点是在于分析我国现行法律对于担保物权竞合情形的规定及其处理办法。其大致可分为同种担保物权的竞合和异种担保物权的竞合。《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了同种抵押权竞合的处理办法。异种担保物权大致可分为抵押权和质权的竞合、抵押权和留置权的竞合以及质权和留置权的竞合。《物权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了抵押权或质权与留置权竞合的处理办法;《担保法解释》第七十九条规定了抵押权和质权效力。本文对具体的竞合情形均加以分析。

本课的难点是分析我国物权法的不完善以及争议之处。对于动产抵押权和动产质押权竞合、留置权一律优先等学说争议提出自己的观点要符合我国的法治现状以及我国的国情。与此同时,要提出有建设性的立法建议,还需在此基础上阅读大量的法律资料,并且借鉴国外优秀的立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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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题目:关于雇凶杀人犯罪刑事责任的研究

学院:

学号: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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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论文选题的目的和意义

目的:希望通过对雇凶杀人犯罪刑事责任的研究促进司法界对于该类犯罪的关注,进而明确各个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在司法判决中形成统一的规定。意义:将促进理论界和实践中对于雇凶杀人这一特殊的犯罪形式的进一步的关注,减少该类犯罪司法过程中过多的死刑判决。

二、国内外关于该论题的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

雇凶杀人是一种复杂的犯罪现象,其中涉及人员众多,关系复杂,对其刑事责任的认定面临很大的困难,而且目前我国刑法及司法解释并没有对其作出明确规定,理论界对于雇凶杀人犯罪概念的界定、雇凶杀人中各个行为人的法律地位及其作用大小、雇主及被雇佣人的刑事责任程度等问题一直存在争论,相应地,司法实践中对于雇凶杀人案件的处罚要么过重,死刑适用过多,要么过轻,不足以震慑该类犯罪,因此,如何认定雇凶杀人案件中各个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大小及其分配,成为目前实务界与理论界共同面对的课题。目前理论界的讨论大多集中在雇佣犯罪这一整体现象,鲜有学者专门针对雇凶杀人案件进行整体梳理。相信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的颁布,理论界和实践中对于雇凶杀人这一特殊犯罪形式将展开更进一步的关注的。

三、论文的主攻方向、主要内容、研究方法及技术路线

本文主要是从雇凶杀人这一特殊的犯罪现象着手,主要通过对雇主、转雇人、杀手的地位和作用进行分析,指出各个行为人在典型的雇凶杀人犯罪和非典型的雇凶杀人犯罪中的刑事责任承担依据,对雇凶杀人案件中刑事责任承担的一般原则进行展开论述,并着重针对雇凶杀人犯罪中犯罪未完成形态问题进行研究。再次,针对如何限制雇凶杀人犯罪中的死刑适用提出了自己的一些粗浅的构想,主要有以下四点:

(1)改善法官的死刑价值观;

(2)严格死刑适用的标准;

(3)严格区分主犯和从犯;

(4)通过扩大适用其他刑罚减少死刑的适用。

研究方法上,主要是通过分析大量国内的雇凶杀人案件,研究各个案件中犯罪实行者承担的刑事责任及最终判处的刑罚,通过分析各个案件的性质及特点来

四、参考文献:

1、王磊:《宪法的司法化》,法律出版社2000年6月,第1版;

2、蔡定剑:《监督与司法公正》,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2月,第1版;

3、宋冰主编:《程序、正义与现代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4、《司法理念与与制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5、王利明:《司法改革研究》,法律出版社2001年1月,第1版;

6、龙宗智:《论人大对法院的个案监督》,法律出版社2003年9月,第1版;

7、谢鹏程:《人大的个案监督权如何定位》,《法学》1999年,第3期;

一、选题的目的、意义及国内外研究动态

(一)研究目的与意义

1、研究目的

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的加快,流动人口大量增多。随着人口流动所带来的许多社会问题,尤其是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问题显得尤为突出。本文在研究了众多学者关于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法律保障的文献的基础上,首先对流动人口及受教育权的相关概念作了界定,并分析了我国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现状,得出完善受教育权益保障迫在眉睫。其次,分析了我国在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法律保障的建设成就及法律保障存在的漏洞或不足。再次,根据问题结合原因并借鉴国外经验对我国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法律保障提出建议。

2、研究意义

我国的流动人口是20世纪80年代中叶出现的,是在改革开放的国家政策背景下产生的一种特有现象。流动人口尤其是流动民工群体是我国经济、社会转型时期必然出现的特殊群体,也是我国现代化过程中必然要面对的一个问题。本文主要从我国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保障现状分析出发,探究目前造成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缺损的原因,有利于明确我国当前面临的保障困境,探讨解决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问题的对策,促进受教育权益问题的解决。有助于保障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实现教育和社会的公平,并对维护我国社会的安定团结及推动城市建设和发展起到一定作用。

(二)国内外研究动态

1、国内研究动态

随着城市建设的加快,农民工大军逐渐成为城市建设的主力,大批农民工涌入城市,农民工子女的受教育权问题越来越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以下是我国学者的主要观点:

陈信勇,蓝邓骏在《流动人口子女平等受教育权的应然与实然》一文指出当前流动人口子女权益缺损主要有几点表现:

1.入学条件遭受不公正对待。许多地区的流动人口子女入学需要很多证明才能申请就读公办学校。虽然国家已经取消借读费,但是还有很多公办学校巧立名目征收类似于借读费的歧视性费用。

2.难以平等享有教育资源。我国基础教育财政性经费投入严重不足及教育资源地区分布不均造成流动人口子女与优质教育无缘。

3.民工子女学校成为歧视源头,并且遭遇义务教育根本价值强烈冲突。

4.由于流动人口的工作、居住的流动性使得子女学习过程不稳定从而导致教育质量下降。

李业春在《进城农民工子女受义务教育权法律保障机制研究》一文指出:

1.辍学和超龄上学现象严重。

2.多数流动人口子女只能就读农民工子女简易学校,学习条件特别简陋。

3.流动人口子女易产生不健康心理状态,影响对社会的认知,很难产生对社会的认同。

鹿文卿在《农民工随迁子女受教育保障研究》一文认为受教育权有缺损体现在受教育待遇上的多个不平等。

1.教育经费不足,根据国务院规定流动人口子女教育经费的供给以流入地政府为主,流入地政府的财政直接影响到受教育权的实现。

2.教育及教学设施匮乏,多数农民工子弟学校办学条件简陋,师资力量缺乏并且存在安全隐患。

3.参加教育及教学活动的不平等,流动人口子女容易受到老师和同学的歧视而无法正常参加某些教学活动。

顾益民,张慧洁在《行政法语境下的流动人口受教育权保障》中通过行政法视野分析认为造成受教育权益缺损原因有:

1.县市等基层行政单位所承担的教育财政压力和行政责任与其政治经济和法律地位不成比例,负担沉重。

2.缺乏有限的行政监督行为和系统性的行政责任追究机制。教育行政责任人往往是基层县市级的教育管理者,责任追究中裁量空间过宽。

邬雪红,姜国平在《论我国流动儿童受义务教育权的司法保护》中详细分析了司法保护的诸多缺陷影响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问题的解决。

1.宪法不能进入普通司法程序作为法院判案的`依据,不能通过宪法予以救济。、

2.尚未建立宪法诉讼制度,有时只能通过民事诉讼的替代方式对受教育权予以保障。我国民事法律中没有对受教育权予以明确规定,民法理论上也没有关于受教育权的概念。

3.受教育权也很难通过行政诉讼救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限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和财产权的行政行为,侵犯公民受教育权的行政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而且只有当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特定相对人的受教育权时,行政相对人方可提起行政诉讼。

郑风,李娜在《论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法律保障的完善》中分析了法律保障的不足,认为:

1我国对公民受教育权实现的程序性规定较少。

2.法律体系存在内在矛盾并且与现实制度的不配套使受教育权利得不到实现。

3.在教育法体系中,有关保障受教育权的部分比较单薄,对侵犯受教育权所负责任主体、法律责任、法律救济途径的规定还比较模糊。

顾倩在《论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权的保障》中认为需要扩展法律保障范围以及完善司法救济制度。

1修改部分法规如《流动儿童少年就学暂行办法》并制定一部切实保护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权的《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法》。

2.增加行政诉讼救济途径并确立民事诉讼赔偿制度,当农民工子女平等受教育权受到除行政机关和公立学校以外的平等民事主体侵犯时,应当追究侵权者的民事责任,认为应该建立宪法诉讼保障制度。

李业春在《进城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权法律保障机制研究》一文认为应该改革现行户籍管理制度。制定《义务教育经费法》,保证教育经费的合理、足额的投入与使用。制定一部切实保护农民工子女受义务教育权的《农民工子女教育法》并完善《义务教育法》。

鹿文卿在《农民工随迁子女受教育保障研究》一文提出可以可以采用公益诉讼的救济方式,公民、社会团体及国家机关都可以作为原告,以“行政不作为”为诉因,以侵犯受教育权的主体为被告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流动人口子女作为一个社会阶层,属于弱势群体,当个人诉求利益遇到困难时,国家应当提供一种公益诉讼以实现他们的诉求,维护他们的权利。

陈思琦在《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权探析》中提出应该加强教育法规的可操作性并且制定《教育经费法》规范教育财政投入。增加中央财政对教育经费的总体投入及对义务教育的投入,完善各种教育经费监督机制,明确违反教育经费法的法律责任。逐步扩大对行政诉讼法中作为保护范围的“合法权益”的解释",放宽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2、国外研究动态

1944年英国政府颁布了《1944年教育法案》,明令废除学校教育中的双轨制,确立人人享有最低限度的平等受教育福利权。20世纪60年代以来,教育平等的立法理念得到进一步的重视。1967年的《儿童和他们的小学》强调政府更加关注教育机会和社会协调,减少社会阶层之间的屏障,通过国家干预,突破因社会经济障碍而陷入贫困的儿童无法摆脱困境的恶性循环,对于那些处于“教育优先区”的贫困与处境不利儿童给予额外的教育资源。20世纪90年代以来,英国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新的教育政策,推进教育民主化,确保不会有人因贫穷等问题而丧失接受包括高等教育在内的受教育权,2004年颁布的《儿童法案》,采用法律的形式保障儿童权利,包括卫生权利和平等受教育权等。

美国的“教育券”计划。美国一些地处经济发达地区、条件比较优越、历史比较悠久、牌子比较响亮且又有政府保障的学校,反而不如一些私立学校和条件不利学校更具创新精神。为了实现公平竞争,在更深层次上实现学校均衡发展,在部分地区采取了诸如“自由择校”和“教育券”等制度,把国家的人均教育经费以“教育券”的形式发给学生家长,由他们自由选择自己信任的学校,达到学校在竞争中的均衡。

美国的特许学校运行办法。学校要和教育管理部门签订一个合同,学校要对学生承担责任,公共管理部分就把本地的学生经费给该学校。根据特许学校法,民间也可以兴办,民间兴办的学校可以从国家获得公共经费。特许学校被认为是公办学校,不得收取学费,也不得用任何理由拒绝一个在该学区的申请者。

二、主要研究内容、创新之处

(一)主要研究内容

随着城市化的进程加快,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保障问题日益突出。本文主要研究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法律保障问题。首先通过分析众多学者关于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法律保障制度建设的文献的基础上,对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的相关概念作了界定,并分析了保障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的重大意义。其次,阐述了我国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保障的历史进步及其如今面临的困境,概括了我国近年来在法律在政策对解决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问题做出的努力,并通过调查得出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再次,从法律保障、政策、学校、家庭和自身因素分别分析了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难实现的原因,进而就完善其宪法、民事、行政法律保障提出对策和设想。

(二)创新之处

研究内容的创新:当前,学术界对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保障制度从社会学、教育学等角度研究相对较多,从法律角度研究的比较少。而我国的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的法律保障制度存在诸多不足。本文在研究内容上就从这一角度进行研究。

法学论文开题报告的研究方法

论文开题报告研究方法写作技巧

研究方法是指分析论证课题时的思维方法,它属于认识论范畴。没有正确的研究方法,就不能深入认识事物的本质,揭示其客观规律。没有正确的研究方法,就 不能有所发现、有所发明、有所前进、有所创新,自然也就不能获取研究成果。因此,有的专家学者认为,选择了好的研究方法,也等于论文完成了一半。

科研方法很多。按照人的活动区分,可以分为两类:即实践(经验)性方法;理论性方法。前者如观察方法、实验方法、调查方法、后者如抽象方法、假说方法。

各种科研方法按照适用范围区分,可以分为三类:

即适用于一切学科领域的哲学方法;

适用于众多学科领域的一般方法;

适用于某些具体学科领域的特殊方法或专门方法。

这里只能列举部分研究方法,并按适用范围将科学研究方法分三大类介绍,其中有些方法是所有专业适用的,有些是部分专业适用的。

1 哲学方法

哲学方法是最为概括、最具有普遍性的方法,适用于各类学科,各个专业。

2一般思维方法

一般思维方法是哲学方法与专门分析方法的中介,是取得经验性知识及发展理论性知识的一般方法。又分为:归纳与演绎方法;分析与综合方法;历史与逻辑分析方法;矛盾分析法;系统分析法;因果分析法;比较分析法;定性与定量分析方法。

3 专门分析方法

又称特殊研究方法。专门方法很多,不甚枚举,各个学院、系甚至专业可以结合院、系、专业的.研究特点,介绍一些专门的研究方法,例如:

理工类专业的常见专门研究方法有:实验法、观察法、调查法等。而在物、化、数、生等学科中又有各自的更加专门的方法,如物理学研究中的光谱分析法,化学研究中的比色法等等。

经济管理类专业常见的专门研究方法有计量经济法。

法学专业常见的专门方法有历史考证法、比较分析法、社会分析法、规范解释法、经济分析法等。

文艺学类专业常见的专门研究方法有“文学——历史”批评法、社会批评法、传统研究法、精神分析法、原型批评法、符号学研究法、俄国形式主义研究方法、英美新批评法、结构主义法、阐释学法等等。

汉语言文学专业专门研究方法有推理与议论法、证明与反驳法、传统考据、考证、考订、点评等方法。

心理学专业专门研究方法有观察法、调查法、实验法、个案研究法、行为研究法等。

以上是我为大家整理的论文开题报告研究方法写作技巧,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社会调查法 这是《调研报告》最大的特色所在,也是对法学传统理论研究方法的突破。《调研报告》一文主要采用的是访问调查与问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 1、访问调查 访问调查的主要优点是灵活方便弹性大,可适用于定性研究与定量研究。《调研报告》一文采用无结构式访问调查中的重点访问与深度访问的方式,主要对30余位受访对象进行深度访谈,这些受访对象的资格一般为具有一定文化知识水平、对沉默权有所了解的公检法司人员和社会各界人士。但《调研报告》在采用访问调查方式的时候,在其对调查结果的评述中并未将被“深度访问”的对象的意见单列出来,更没有对在进行深度访问过程中所取得的超出原先设计的问题之外的新信息新收获在文章中予以阐述。因为不论调查者的思维有多缜密,在与受访者面对面的访问调查中总能得到意想不到的新收获,若能将这些收获也在文章中稍作提及,将会使文章内容更丰富也更具说服力。 2、问卷调查 由于访问调查本身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如费用较高,所需人力和时间较多,从而对规模即“量”产生限制性影响,因此为获得较全面客观的结果,多采用将访问调查与问卷调查相结合的研究方式。《调研报告》一文正是将这两种方式同时结合运用的范例。其在调研中共分发问卷423份,收回有效问卷400份,其中公安人员45份,检查人员69份,法官40份,律师27份,教学科研人员82份,普通居民137份。通过这种定量的研究方法,确保了调研方法的科学性。 《调研报告》一文通过对访问调查与问卷调查这两种方式的结合运用,使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其对调研结果所起的重要作用:①用具体详实的数据为“沉默权在中国”这一课题研究提供丰富的实证资料。如对“沉默权:中国老百姓的认知度有多大”这一问题,调查者就以具体数据进行说明:“绝大多数(平均占96.7%以上)的被访者对沉默权‘知道’或‘知道一点’,只有极少数被访者(平均只占3.3%)对沉默权一无所知,这说明我们对沉默权的的启蒙与宣传起到了很好的效果。”②为理论设计提供依据。《调研报告》一文在第四部分“中国沉默权的规则设计”部分对沉默权规则的微观设计与实施沉默权的配套措施均做了一定理论上的阐述。可以说,这部分理论的升华完全是基于前述对沉默权的调查研究的基础之上。如在对我国的沉默权规则应当在多大范围、多大程度上适用,其就以调研结果对之进行阐述:“调查统计揭示,今后我国在制定沉默权规则时,沉默权的使用范围不是越大越好,也不是越小越好,而是应予适当的限制(有71%的被访者持此观点);沉默权的适用阶段应主要适用于侦查阶段(此阶段在诉讼三阶段中的赞成比例最高),或者侦查、起诉、审判三个阶段都予适用(有43%的被访者这样认为)。” 由此可见,调查研究方法是最具客观性及科学性的法学研究方法,也只有这种方法才能更好地为实践服务。二、统计分析法 《调研报告》一文运用数理统计学的方法对调查所获的庞杂的数字进行定量分析,从而为理论推断提供了强有力的依据与支持,其运用的统计分析方法主要有以下两种类型: 1、单变量描述性统计分析 《调研报告》采用的是定类变量,其取值只为类别属性——职业,即其只将调查对象分为公安人员、检查人员、法官、律师、教学科研人员和普通居民这六类,对每一个具体变量并无大小、程度之分。同时,从其收回的问卷数量可以看出,普通居民是出现频次最高的变量值,为137份,即Mo=普通居民,其异众比率Υ=(N-fmo)/N=(400-137)/400=0.6575。这说明众数“普通居民”并不具有较高的代表性,即其余各个变量均占有一定比例,可反映出本次调查在对象的选取上是顾及各类调查对象的深度及广度,从而避免片面性,较具客观性。 2、推断性统计分析 推断性统计分析是根据样本资料对总体的特征进行推断。《调研报告》一文主要采用通过样本对总体的未知参数进行估计的参数估计中的总体成数的区间估计法。如在第二部分“沉默权:真的很美好吗”的“沉默权的价值评判”中,其调查结果显示有80%的律师认为沉默权是一项好制度,若以收回的27份律师问卷调查为样本,同时假设该调查的置信水平为95%,则P=80%=0.8,F(t)=95%,t=1.96,n=27,则总体成数的置信区间是0.8±0.15,即65%—95%。由此可见赞成沉默是一项好制度的律师有65%到95%的比例。因此,用此方法可以对其他未被调查的律师的意见情况进行一个总体估计评判,从而未沉默权的理论分析提供更广阔的依据空间。三、逻辑思维方法 理论思维是社会科学研究过程的后期阶段,其特点是在对文献资料或实证资料整理简化和定量研究的基础上进行思维加工,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综观《调研报告》一文,可以看到其在形式逻辑上主要采用了归纳的方法。《调研报告》采用的是不完全归纳法,其只是对某类对象的部分进行调查,据其具有或不具有某种属性从而推论出该类对象的全部具有或不具有某种属性,这就是不完全归纳法。在本篇调查报告中,这种方法的运用比比皆是。如在第二部分“沉默权:真的很美好吗”的“沉默权存在的理论基础”中,对“沉默权是否是无罪推定原则的必然要求”这一问题 ,在所有被访者中有41%认为不是,22%回答不知道,只有37%的人认为是,可见作出准确判断的被访者比例并不高,从而推出“我们的普法与政法人员的培训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的结论。可以说,归纳方法的运用,是一种从个别到一般的思维过程,在调研中这种方法的应用尤其重要,可以使调查结果具有真实性与可信性。四、组织移植的法律移植方法 组织移植原是生物学中的概念,将其引入法学领域,用以类比研究法律移植问题。法律移植是指将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法律制度或机制和操作技术,纳入本国的法治体系中。其存在着与器官移植相类似的问题——“成功地为受体所接受”地问题。我国的许多法律存在着未经深思熟虑就把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的法律简单移植过来,造成异体排斥使许多法律移植失败的情况。为了改善我国的刑事诉讼法,有必要进行法律移植,而沉默权的引入就是法律移植方法的体现。我们知道,沉默权制度作为现代刑事证据制度的重要内容,其最早使源于罗马法,后来逐渐在世界各国刑事诉讼种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而中国刑事诉讼法开始引入沉默权只是近几年的事。因而就产生了沉默权在中国的可适应性问题,即中国社会现有的土壤是否真正适合沉默权这一“舶来品”的生长。可见,我国刑事诉讼法学界在不断完善自身的进程中,也意识到应引入国外已有的先进经验,即移植国外法律制度,同时也认识到不能盲目引进,必须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找出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缺陷以及导致这些缺陷的可遗传的“人文基因”(即社会环境),然后寻找和培育可以用来替代和改良“人文基因”的优良基因或方法。于是,在对沉默权进行正式规范之前对其进行一定的调研,发掘其在中国的可适性有多大及完善该制度的措施就显得相当必要且重要。但不管怎么说,采用法律移植的方法引入沉默权,是完善我国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一条相当便捷的途径,同时也开辟了一个崭新的课题,具有相当的研究价值。五、实证分析法 实证分析作为一种研究方法,其实包含着逻辑实证分析和经验实证分析两个基本层面。通常所说的“实证分析”一般只是指后者,也就是“社会分析方法”。所谓“经验实证方法”是按照社会学本身的模式,将法律实施视为一种社会现象,并对这些现象作出社会学解释的方法。可以说,在几乎所有社会科学的实证分析方面,社会分析方法是最基础、最普遍的一种研究方法。实证分析法是属于描述性方法的范畴。所谓描述性方法即对现实存在的法律规范和法律活动作经验性的表述和说明,即归于实然(is)的范畴。实证分析法属于一种基本的研究方法,与之相对应,在具体方法上主要注重社会调查。 在《调研报告》一文中,其在整体上采用的就是实证分析的方法,通过设计“沉默权:中国老百姓的认知度有多大”、“沉默权:真的很美好吗”以及“沉默权在中国:是奢侈品吗”这三个大问题再辅以各个具体的小问题来完成这一次实证调研工作。用实证分析法来研究法学并不多见,常用的是价值分析法(下文将具体阐释),而实证分析法的作用就在于,以《调研报告》为例,通过具体亲身的调研工作能获取真实可靠的第一手资料,可以真正对社会各界对沉默权的真实看法有个大致把握,而这些素材是法学研究者坐在书房里所无从知晓的。而且,也只有通过这种亲身的调研,才能知道引入沉默权制度到底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法学研究就应该是源于实践而高于实践,若脱离实践,只能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正如在法学界最早对实证分析与价值分析进行划分的实证主义法学鼻祖边沁就极力主张法学研究应以实然法为主。实际上,法律的制定、实施和改革本身必然要作用于社会,也会构成一种极为复杂的社会现象。法学研究者如果仅仅将观察视野局限在法律规则本身,就会忽视大量的制约法律实现的社会因素。就刑事司法制度的实施而论,目前中国就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其中之一就是刑讯逼供,这就使对沉默权作为一种权利的研究成为必要。可以说,刑讯逼供本身并不符合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甚至与刑事诉讼法直接相违背。但是,它为什么发生且相当普遍,这就不仅涉及到刑事诉讼立法本身不严密的问题,还涉及到社会问题,因此,要对这一问题作出解释分析,就必须采用诸如数据统计分析、访谈、社会调查等经验分析方法,以较为精确的方式观察某一法律现象的现状、成因和发展轨迹,发现制约法律制定和法律实施的具体社会因素以及它们相互间的关系。通过这样的分析,法学者可以为人们提供有关某一问题动态的、立体的、定量的解释,使得自己对某一问题的认识尽可能接近客观实际情况。这就如医学上诊断与治疗的关系一样。社会学的分析就好比医生对病情进行诊断,这一工作应尽可能精确,使得有关病症的病理、程度、成因得到准确的分析。至于治疗甚至手术活动,则属于建立在“知”之上的“行”的范围了。六、价值分析法 价值分析法是与实证分析法相对应的研究方法。法学者通常用它来论证某一原则、规则、制度的正当性和合理性,或者批判某一制度或现象的非正义性。价值分析法属于规范性方法的范畴,所谓规范性方法是找出既有法律规范和法律实践中的不足,并开出解决问题的处方,即归于“应然”(ought)的范畴。对于实然与应然,我认为它们之间并不存在无法跨越的鸿沟,它们是相互关联补充的,应然是以实然为基础,实然以应然为归宿。就《调研报告》而言,其前三部分显然采取的是实证分析法,而第四部分则是明显的价值分析法

1.选题。即选择研究课题,确定主攻方向,是撰写论文的第一步,是具有战略意义的大事。选题必须符合选题原则。选题恰当与否直接关系到研究成果的质量水平。题目选择恰当,等于论文成功了一半。2.搜集与阅读整理资料。论文题目选好以后,接着就要搜集资料,进行知识积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没有资料就无法进行科学研究。搜集资料要发挥高度的主观能动性,想方设法得到自己需要的东西。3.论证与组织。在搜集资料的基础上,需要运用科学的方法对它进行研究。首先要树立科学的方法论。其次,掌握正确的分析方法。然后确立论点,其中包括中心论点(或总论点)与分论点。最后选择材料拟写提纲,对全文的内容作通盘的安排,对结构格式作统一的布局,规划出论文的轮廓,显示出论文的条理层次。论证与组织的过程,也是撰写开题报告的过程。4.撰写成文。搜集了资料、确立了论点、选择了材料、填写开题报告之后,就进入了论文的撰写阶段。5.论文(设计)修改与定稿。论文(设计)写好初稿后,必须从思想内容与表现形式上进行修改。修改论文是很细微深入的工作。论文经过多次修改后,就可以打印定稿,在排版时一定要符合文面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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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题目:关于雇凶杀人犯罪刑事责任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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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论文选题的目的和意义

目的:希望通过对雇凶杀人犯罪刑事责任的研究促进司法界对于该类犯罪的关注,进而明确各个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在司法判决中形成统一的规定。意义:将促进理论界和实践中对于雇凶杀人这一特殊的犯罪形式的进一步的关注,减少该类犯罪司法过程中过多的死刑判决。

二、国内外关于该论题的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

雇凶杀人是一种复杂的犯罪现象,其中涉及人员众多,关系复杂,对其刑事责任的认定面临很大的困难,而且目前我国刑法及司法解释并没有对其作出明确规定,理论界对于雇凶杀人犯罪概念的界定、雇凶杀人中各个行为人的法律地位及其作用大小、雇主及被雇佣人的刑事责任程度等问题一直存在争论,相应地,司法实践中对于雇凶杀人案件的处罚要么过重,死刑适用过多,要么过轻,不足以震慑该类犯罪,因此,如何认定雇凶杀人案件中各个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大小及其分配,成为目前实务界与理论界共同面对的课题。目前理论界的讨论大多集中在雇佣犯罪这一整体现象,鲜有学者专门针对雇凶杀人案件进行整体梳理。相信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的颁布,理论界和实践中对于雇凶杀人这一特殊犯罪形式将展开更进一步的关注的。

三、论文的主攻方向、主要内容、研究方法及技术路线

本文主要是从雇凶杀人这一特殊的犯罪现象着手,主要通过对雇主、转雇人、杀手的地位和作用进行分析,指出各个行为人在典型的雇凶杀人犯罪和非典型的雇凶杀人犯罪中的刑事责任承担依据,对雇凶杀人案件中刑事责任承担的一般原则进行展开论述,并着重针对雇凶杀人犯罪中犯罪未完成形态问题进行研究。再次,针对如何限制雇凶杀人犯罪中的死刑适用提出了自己的一些粗浅的构想,主要有以下四点:

(1)改善法官的死刑价值观;

(2)严格死刑适用的标准;

(3)严格区分主犯和从犯;

(4)通过扩大适用其他刑罚减少死刑的适用。

研究方法上,主要是通过分析大量国内的雇凶杀人案件,研究各个案件中犯罪实行者承担的刑事责任及最终判处的刑罚,通过分析各个案件的性质及特点来

四、参考文献:

1、王磊:《宪法的司法化》,法律出版社2000年6月,第1版;

2、蔡定剑:《监督与司法公正》,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2月,第1版;

3、宋冰主编:《程序、正义与现代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4、《司法理念与与制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5、王利明:《司法改革研究》,法律出版社2001年1月,第1版;

6、龙宗智:《论人大对法院的个案监督》,法律出版社2003年9月,第1版;

7、谢鹏程:《人大的个案监督权如何定位》,《法学》1999年,第3期;

一、选题的目的、意义及国内外研究动态

(一)研究目的与意义

1、研究目的

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的加快,流动人口大量增多。随着人口流动所带来的许多社会问题,尤其是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问题显得尤为突出。本文在研究了众多学者关于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法律保障的文献的基础上,首先对流动人口及受教育权的相关概念作了界定,并分析了我国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现状,得出完善受教育权益保障迫在眉睫。其次,分析了我国在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法律保障的建设成就及法律保障存在的漏洞或不足。再次,根据问题结合原因并借鉴国外经验对我国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法律保障提出建议。

2、研究意义

我国的流动人口是20世纪80年代中叶出现的,是在改革开放的国家政策背景下产生的一种特有现象。流动人口尤其是流动民工群体是我国经济、社会转型时期必然出现的特殊群体,也是我国现代化过程中必然要面对的一个问题。本文主要从我国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保障现状分析出发,探究目前造成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缺损的原因,有利于明确我国当前面临的保障困境,探讨解决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问题的对策,促进受教育权益问题的解决。有助于保障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实现教育和社会的公平,并对维护我国社会的安定团结及推动城市建设和发展起到一定作用。

(二)国内外研究动态

1、国内研究动态

随着城市建设的加快,农民工大军逐渐成为城市建设的主力,大批农民工涌入城市,农民工子女的受教育权问题越来越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以下是我国学者的主要观点:

陈信勇,蓝邓骏在《流动人口子女平等受教育权的应然与实然》一文指出当前流动人口子女权益缺损主要有几点表现:

1.入学条件遭受不公正对待。许多地区的流动人口子女入学需要很多证明才能申请就读公办学校。虽然国家已经取消借读费,但是还有很多公办学校巧立名目征收类似于借读费的歧视性费用。

2.难以平等享有教育资源。我国基础教育财政性经费投入严重不足及教育资源地区分布不均造成流动人口子女与优质教育无缘。

3.民工子女学校成为歧视源头,并且遭遇义务教育根本价值强烈冲突。

4.由于流动人口的工作、居住的流动性使得子女学习过程不稳定从而导致教育质量下降。

李业春在《进城农民工子女受义务教育权法律保障机制研究》一文指出:

1.辍学和超龄上学现象严重。

2.多数流动人口子女只能就读农民工子女简易学校,学习条件特别简陋。

3.流动人口子女易产生不健康心理状态,影响对社会的认知,很难产生对社会的认同。

鹿文卿在《农民工随迁子女受教育保障研究》一文认为受教育权有缺损体现在受教育待遇上的多个不平等。

1.教育经费不足,根据国务院规定流动人口子女教育经费的供给以流入地政府为主,流入地政府的财政直接影响到受教育权的实现。

2.教育及教学设施匮乏,多数农民工子弟学校办学条件简陋,师资力量缺乏并且存在安全隐患。

3.参加教育及教学活动的不平等,流动人口子女容易受到老师和同学的歧视而无法正常参加某些教学活动。

顾益民,张慧洁在《行政法语境下的流动人口受教育权保障》中通过行政法视野分析认为造成受教育权益缺损原因有:

1.县市等基层行政单位所承担的教育财政压力和行政责任与其政治经济和法律地位不成比例,负担沉重。

2.缺乏有限的行政监督行为和系统性的行政责任追究机制。教育行政责任人往往是基层县市级的教育管理者,责任追究中裁量空间过宽。

邬雪红,姜国平在《论我国流动儿童受义务教育权的司法保护》中详细分析了司法保护的诸多缺陷影响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问题的解决。

1.宪法不能进入普通司法程序作为法院判案的`依据,不能通过宪法予以救济。、

2.尚未建立宪法诉讼制度,有时只能通过民事诉讼的替代方式对受教育权予以保障。我国民事法律中没有对受教育权予以明确规定,民法理论上也没有关于受教育权的概念。

3.受教育权也很难通过行政诉讼救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限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和财产权的行政行为,侵犯公民受教育权的行政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而且只有当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特定相对人的受教育权时,行政相对人方可提起行政诉讼。

郑风,李娜在《论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法律保障的完善》中分析了法律保障的不足,认为:

1我国对公民受教育权实现的程序性规定较少。

2.法律体系存在内在矛盾并且与现实制度的不配套使受教育权利得不到实现。

3.在教育法体系中,有关保障受教育权的部分比较单薄,对侵犯受教育权所负责任主体、法律责任、法律救济途径的规定还比较模糊。

顾倩在《论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权的保障》中认为需要扩展法律保障范围以及完善司法救济制度。

1修改部分法规如《流动儿童少年就学暂行办法》并制定一部切实保护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权的《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法》。

2.增加行政诉讼救济途径并确立民事诉讼赔偿制度,当农民工子女平等受教育权受到除行政机关和公立学校以外的平等民事主体侵犯时,应当追究侵权者的民事责任,认为应该建立宪法诉讼保障制度。

李业春在《进城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权法律保障机制研究》一文认为应该改革现行户籍管理制度。制定《义务教育经费法》,保证教育经费的合理、足额的投入与使用。制定一部切实保护农民工子女受义务教育权的《农民工子女教育法》并完善《义务教育法》。

鹿文卿在《农民工随迁子女受教育保障研究》一文提出可以可以采用公益诉讼的救济方式,公民、社会团体及国家机关都可以作为原告,以“行政不作为”为诉因,以侵犯受教育权的主体为被告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流动人口子女作为一个社会阶层,属于弱势群体,当个人诉求利益遇到困难时,国家应当提供一种公益诉讼以实现他们的诉求,维护他们的权利。

陈思琦在《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权探析》中提出应该加强教育法规的可操作性并且制定《教育经费法》规范教育财政投入。增加中央财政对教育经费的总体投入及对义务教育的投入,完善各种教育经费监督机制,明确违反教育经费法的法律责任。逐步扩大对行政诉讼法中作为保护范围的“合法权益”的解释",放宽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2、国外研究动态

1944年英国政府颁布了《1944年教育法案》,明令废除学校教育中的双轨制,确立人人享有最低限度的平等受教育福利权。20世纪60年代以来,教育平等的立法理念得到进一步的重视。1967年的《儿童和他们的小学》强调政府更加关注教育机会和社会协调,减少社会阶层之间的屏障,通过国家干预,突破因社会经济障碍而陷入贫困的儿童无法摆脱困境的恶性循环,对于那些处于“教育优先区”的贫困与处境不利儿童给予额外的教育资源。20世纪90年代以来,英国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新的教育政策,推进教育民主化,确保不会有人因贫穷等问题而丧失接受包括高等教育在内的受教育权,2004年颁布的《儿童法案》,采用法律的形式保障儿童权利,包括卫生权利和平等受教育权等。

美国的“教育券”计划。美国一些地处经济发达地区、条件比较优越、历史比较悠久、牌子比较响亮且又有政府保障的学校,反而不如一些私立学校和条件不利学校更具创新精神。为了实现公平竞争,在更深层次上实现学校均衡发展,在部分地区采取了诸如“自由择校”和“教育券”等制度,把国家的人均教育经费以“教育券”的形式发给学生家长,由他们自由选择自己信任的学校,达到学校在竞争中的均衡。

美国的特许学校运行办法。学校要和教育管理部门签订一个合同,学校要对学生承担责任,公共管理部分就把本地的学生经费给该学校。根据特许学校法,民间也可以兴办,民间兴办的学校可以从国家获得公共经费。特许学校被认为是公办学校,不得收取学费,也不得用任何理由拒绝一个在该学区的申请者。

二、主要研究内容、创新之处

(一)主要研究内容

随着城市化的进程加快,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保障问题日益突出。本文主要研究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法律保障问题。首先通过分析众多学者关于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法律保障制度建设的文献的基础上,对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的相关概念作了界定,并分析了保障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的重大意义。其次,阐述了我国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保障的历史进步及其如今面临的困境,概括了我国近年来在法律在政策对解决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问题做出的努力,并通过调查得出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再次,从法律保障、政策、学校、家庭和自身因素分别分析了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难实现的原因,进而就完善其宪法、民事、行政法律保障提出对策和设想。

(二)创新之处

研究内容的创新:当前,学术界对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保障制度从社会学、教育学等角度研究相对较多,从法律角度研究的比较少。而我国的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的法律保障制度存在诸多不足。本文在研究内容上就从这一角度进行研究。

论文开题的研究方法

论文开题报告研究方法写法如下:

我们首先要弄清的是哪些是我们科研中科学的研究方法,在大中小学教研中,运用比较广泛的是文献法、调查法、实验法、行动研究法、访谈法等。

我们在介绍自己的论文方法时,不是对方法概念的解释,而是要介绍你如何使用的研究方法,比如问卷调查法,你就要阐述清楚你的问卷是自制的呢?还是沿用的前人的呢?不用罗列一大堆的研究方法,主要提炼一两种研究方法,侧重研究就可以了。

第一、要写什么

这个重点要进行已有文献综述把有关的题目方面的已经有的国内外研究认真介绍一下先客观介绍情况要如实陈述别人的观点然后进行评述后主观议论加以评估说已有研究有什么不足说有了这些研究但还有很多问题值得研究。

第二、为什么要写这个

这个主要是说明你这个选题的意义。可以说在理论上你发现别人有什么不足和研究空白,所以你去做就有理论价值了。

第三、怎么写

在开题报告里你还应当说清楚你选了这个题目之后如何去解决这个问题。就是有了问题你准备怎么去找答案。要说一下你大致的思路、同时重点阐述你要用什么方法去研究。如文献分析法、访谈法、问卷法、定量研究、实验研究、理论分析、模型检验等等。

研究阶段主要是指我们选题从思考阶段到论文成熟,这个部分我们一定要细化,各个阶段干什么,目的明确且应呈现什么样的成果;阶段分工要明确,阶段时间分配要合理,有步骤、有计划的实行。

据学术堂了解,毕业论文开题报告的研究方法有很多,下面来给大家一一介绍一、文献研究法文献研究法是根据一定的研究目的或课题,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地、正确地了解掌握所要研究问题的一种方法。文献研究法被子广泛用于各种学科研究中。其作用有:①能了解有关问题的历史和现状,帮助确定研究课题。②能形成关于研究对象的一般印象,有助于观察和访问。③能得到现实资料的比较资料。④有助于了解事物的全貌。二、实验法实验法是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联系的一种科研方法。其主要特点是:第一、主动变革性。观察与调查都是在不干预研究对象的前提下去认识研究对象,发现其中的问题。而实验却要求主动操纵实验条件,人为地改变对象的存在方式、变化过程,使它服从于科学认识的需要。第二、控制性。科学实验要求根据研究的需要,借助各种方法技术,减少或消除各种可能影响科学的无关因素的干扰,在简化、纯化的状态下认识研究对象。第三,因果性。实验以发现、确认事物之间的因果联系的有效工具和必要途径。三、观察法观察法是指研究者根据一定的研究目的、研究提纲或观察表,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去直接观察被研究对象,从而获得资料的一种方法。科学的观察具有目的性和计划性、系统性和可重复性。在科学实验和调查研究中,观察法具有如下几个方面的作用:①扩大人们的感性认识。②启发人们的思维。③导致新的发现。四、调查法调查法是科学研究中最常用的方法之一。它是有目的、有计划、有系统地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现实状况或历史状况的材料的方法。调查方法是科学研究中常用的基本研究方法,它综合运用历史法、观察法等方法以及谈话、问卷、个案研究、测验等科学方式,对教育现象进行有计划的、周密的和系统的了解,并对调查搜集到的大量资料进行分析、综合、比较、归纳,从而为人们提供规律性的知识。调查法中最常用的是问卷调查法,它是以书面提出问题的方式搜集资料的一种研究方法,即调查者就调查项目编制成表式,分发或邮寄给有关人员,请示填写答案,然后回收整理、统计和研究。五、功能分析法功能分析法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是社会调查常用的分析方法之一。它通过说明社会现象怎样满足一个社会系统的需要(即具有怎样的功能)来解释社会现象。六、个案研究法个案研究法是认定研究对象中的某一特定对象,加以调查分析,弄清其特点及其形成过程的一种研究方法。个案研究有三种基本类型:(1)个人调查,即对组织中的某一个人进行调查研究;(2)团体调查,即对某个组织或团体进行调查研究;(3)问题调查,即对某个现象或问题进行调查研究。七、定性分析法定性分析法就是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分析。具体地说是运用归纳和演绎、分析与综合以及抽象与概括等方法,对获得的各种材料进行思维加工,从而能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达到认识事物本质、揭示内在规律。八、定量分析法在科学研究中,通过定量分析法可以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以便更加科学地揭示规律,把握本质,理清关系,预测事物的发展趋势。九、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综合研究的方法,也称交叉研究法。科学发展运动的规律表明,科学在高度分化中又高度综合,形成一个统一的整体。据有关专家统计,现在世界上有2000多种学科,而学科分化的趋势还在加剧,但同时各学科间的联系愈来愈紧密,在语言、方法和某些概念方面,有日益统一化的趋势。十一、系统科学方法20世纪,系统论、控制论、信息论等横向科学的迅猛发展,为发展综合思维方式提供了有力的手段,使科学研究方法不断地完善。而以系统论方法、控制论方法和信息论方法为代表的系统科学方法,又为人类的科学认识提供了强有力的主观手段。它不仅突破了传统方法的局限性,而且深刻地改变了科学方法论的体系。这些新的方法,既可以作为经验方法,作为获得感性材料的方法来使用,也可以作为理论方法,作为分析感性材料上升到理性认识的方法来使用,而且作为后者的作用比前者更加明显。它们适用于科学认识的各个阶段,因此,我们称其为系统科学方法。十二、信息研究方法信息研究方法是利用信息来研究系统功能的一种科学研究方法。美国数学、通讯工程师、生理学家维纳认为,客观世界有一种普遍的联系,即信息联系。当前,正处在信息革命的新时代,有大量的信息资源,可以开发利用。信息方法就是根据信息论、系统论、控制论的原理,通过对信息的收集、传递、加工和整理获得知识,并应用于实践,以实现新的目标。信息方法是一种新的科研方法,它以信息来研究系统功能,揭示事物的更深一层次的规律,帮助人们提高和掌握运用规律的能力。十三、数学方法数学方法就是在撇开研究对象的其他一切特性的情况下,用数学工具对研究对象进行一系列量的处理,从而作出正确的说明和判断,得到以数字形式表述的成果。科学研究的对象是质和量的统一体,它们的质和量是紧密联系,质变和量变是互相制约的。要达到真正的科学认识,不仅要研究质的规定性,还必须重视对它们的量进行考察和分析,以便更准确地认识研究对象的本质特性。数学方法主要有统计处理和模糊数学分析方法。十四、描述性研究法描述性研究法是一种简单的研究方法,它将已有的现象、规律和理论通过自己的理解和验证,给予叙述并解释出来。它是对各种理论的一般叙述,更多的是解释别人的论证,但在科学研究中是必不可少的。它能定向地提出问题,揭示弊端,描述现象,介绍经验,它有利于普及工作,它的实例很多,有带揭示性的多种情况的调查;有对实际问题的说明;也有对某些现状的看法等。十五、经验总结法经验总结法是通过对实践活动中的具体情况,进行归纳与分析,使之系统化、理论化,上升为经验的一种方法。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是人类历史上长期运用的较为行之有效的领导方法之一。十六、思维方法思维方法是人们正确进行思维和准确表达思想的重要工具,在科学研究中最常用的科学思维方法包括归纳演绎、类比推理、抽象概括、思辩想象、分析综合等,它对于一切科学研究都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十七、数量研究法数量研究法也称统计分析法和定量分析法,指通过对研究对象的规模、速度、范围、程度等数量关系的分析研究,认识和揭示事物间的相互关系、变化规律和发展趋势,借以达到对事物的正确解释和预测的一种研究方法。十八、探索性研究法探索性研究法是高层次的科学研究活动。它是用已知的信息,探索、创造新知识,产生出新颖而独特的成果或产品。十九、模拟法(模型方法)模拟法是先依照原型的主要特征,创设一个相似的模型,然后通过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的一种形容方法。根据模型和原型之间的相似关系,模拟法可分为物理模拟和数学模拟两种。二十、实证研究法实证研究法是科学实践研究的一种特殊形式。其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利用科学仪器和设备,在自然条件下,通过有目的有步骤地操纵,根据观察、记录、测定与此相伴随的现象的变化来确定条件与现象之间的因果关系的活动。主要目的在于说明各种自变量与某一个因变量的关系。

运用比较广泛的是文献法、调查法、实验法、行动研究法、访谈法等。

在介绍论文方法时,不是对方法概念的解释,而是要介绍如何使用的研究方法,比如问卷调查法,就要阐述清楚问卷是自制,还是沿用的前人。在研究用,不要罗列一大堆的研究方法,主要提炼一两种研究方法,侧重研究就可以。

研究价值就这个部分,不能空而大或罗列许多根本解决不了的,比如有的老师说他的研究有利于提高某某地区的教育质量等等,别人一看“提高”这个词就不相信,最多是“改善”。教育的质量不是一项科研就可提高的,另就本土文化的研究,是否具有良好的推广性,还有待实证。

研究的创新相对别人这方面的研究,别人没有的,自己总结提炼出来的新亮点,也是文章的亮点。研究的价值与创新应立足于自己的本研究,不能把自己无关的或自己根本解决不了的罗列上去。

扩展资料

开题报告的内容:

1、课题来源及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2、国内外在该方向的研究现状及分析。

3、主要研究内容及创新点。

4、研究方案及进度安排,预期达到的目标。

5、为完成课题已具备和所需的条件。

6、预计研究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有及解决的措施。

7、主要参考文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开题报告

论文开题报告研究方法写作技巧

研究方法是指分析论证课题时的思维方法,它属于认识论范畴。没有正确的研究方法,就不能深入认识事物的本质,揭示其客观规律。没有正确的研究方法,就 不能有所发现、有所发明、有所前进、有所创新,自然也就不能获取研究成果。因此,有的专家学者认为,选择了好的研究方法,也等于论文完成了一半。

科研方法很多。按照人的活动区分,可以分为两类:即实践(经验)性方法;理论性方法。前者如观察方法、实验方法、调查方法、后者如抽象方法、假说方法。

各种科研方法按照适用范围区分,可以分为三类:

即适用于一切学科领域的哲学方法;

适用于众多学科领域的一般方法;

适用于某些具体学科领域的特殊方法或专门方法。

这里只能列举部分研究方法,并按适用范围将科学研究方法分三大类介绍,其中有些方法是所有专业适用的,有些是部分专业适用的。

1 哲学方法

哲学方法是最为概括、最具有普遍性的方法,适用于各类学科,各个专业。

2一般思维方法

一般思维方法是哲学方法与专门分析方法的中介,是取得经验性知识及发展理论性知识的一般方法。又分为:归纳与演绎方法;分析与综合方法;历史与逻辑分析方法;矛盾分析法;系统分析法;因果分析法;比较分析法;定性与定量分析方法。

3 专门分析方法

又称特殊研究方法。专门方法很多,不甚枚举,各个学院、系甚至专业可以结合院、系、专业的.研究特点,介绍一些专门的研究方法,例如:

理工类专业的常见专门研究方法有:实验法、观察法、调查法等。而在物、化、数、生等学科中又有各自的更加专门的方法,如物理学研究中的光谱分析法,化学研究中的比色法等等。

经济管理类专业常见的专门研究方法有计量经济法。

法学专业常见的专门方法有历史考证法、比较分析法、社会分析法、规范解释法、经济分析法等。

文艺学类专业常见的专门研究方法有“文学——历史”批评法、社会批评法、传统研究法、精神分析法、原型批评法、符号学研究法、俄国形式主义研究方法、英美新批评法、结构主义法、阐释学法等等。

汉语言文学专业专门研究方法有推理与议论法、证明与反驳法、传统考据、考证、考订、点评等方法。

心理学专业专门研究方法有观察法、调查法、实验法、个案研究法、行为研究法等。

以上是我为大家整理的论文开题报告研究方法写作技巧,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文学论文开题报告研究方法

运用比较广泛的是文献法、调查法、实验法、行动研究法、访谈法等。在介绍论文方法时,不是对方法概念的解释,而是要介绍如何使用的研究方法,比如问卷调查法,就要阐述清楚问卷是自制,还是沿用的前人。在研究用,不要罗列一大堆的研究方法,主要提炼一两种研究方法,侧重研究就可以。

研究价值就这个部分,不能空而大或罗列许多根本解决不了的,比如有的老师说他的研究有利于提高某某地区的教育质量等等,别人一看“提高”这个词就不相信,最多是“改善”。教育的质量不是一项科研就可提高的,另就本土文化的研究,是否具有良好的推广性,还有待实证。

研究的创新相对别人这方面的研究,别人没有的,自己总结提炼出来的新亮点,也是文章的亮点。研究的价值与创新应立足于自己的本研究,不能把自己无关的或自己根本解决不了的罗列上去。扩展资料开题报告的内容:1、课题来源及研究的目的和意义。2、国内外在该方向的研究现状及分析。3、主要研究内容及创新点。4、研究方案及进度安排,预期达到的目标。5、为完成课题已具备和所需的条件。6、预计研究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有及解决的措施。7、主要参考文献。

开题报告的研究方法有如下:

一、跨学科研究法

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综合研究的方法,也称“交叉研究法”。科学发展运动的规律表明,科学在高度分化中又高度综合,形成一个统一的整体。

据有关专家统计,现在世界上有2000多种学科,而学科分化的趋势还在加剧,但同时各学科间的联系愈来愈紧密,在语言、方法和某些概念方面,有日益统一化的趋势。

二、规范研究与实证研究

1、规范研究方法

规范研究方法以某种价值判断为基础,解决客观现象“应该是什么”的问题,即要说明所要研究的对象本身是好还是坏,对社会具有积极意义还是具有消极意义。

2、实证研究法

实证研究法是科学实践研究的一种特殊形式。其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利用科学仪器和设备,在自然条件下,通过有目的有步骤地操纵,根据观察、记录、测定与此相伴随的现象的变化来确定条件与现象之间的因果关系的活动。主要目的在于说明各种自变量与某一个因变量的关系。

三、文献综合法与个案研究法

1、文献综合研究法

文献研究法是根据一定的研究目的或课题,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地、正确地了解掌握所要研究问题的一种方法。

2、个案研究法

个案研究法是认定研究对象中的某一特定对象,加以调查分析,弄清其特点及其形成过程的一种研究方法。个案研究有三种基本类型:

(1)个人调查,即对组织中的某一个人进行调查研究。

(2)团体调查,即对某个组织或团体进行调查研究。

(3)问题调查,即对某个现象或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四、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

1、定量分析法

在科学研究中,通过定量分析法可以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以便更加科学地揭示规律,把握本质,理清关系,预测事物的发展趋势。

2、定性分析法

定性分析法就是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分析。运用归纳和演绎、分析与综合以及抽象与概括等方法,对获得的各种材料进行思维加工,从而能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达到认识事物本质、揭示内在规律。

五、调查法与实验法

1、调查法:

常用的是问卷调查法,就调查项目编制成表式,分发,填写,回收整理、统计和研究。

2、实验法

实验法是通过主动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联系的一种科研方法。其主要特点是:

1、主动变革性。观察与调查都是在不干预研究对象的前提下去研究并发现问题,而实验却要求主动操纵实验条件,人为地改变对象的存在方式、变化过程,使它服从于科学认识的需要。

2、控制性。科学实验要求根据研究的需要,借助各种方法技术,减少或消除各种可能影响科学的无关因素的干扰,在简化、纯化的状态下认识研究对象。

3、因果性。实验以发现、确认事物之间的因果联系的有效工具和必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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