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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生育困境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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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生育困境研究论文

也应该多给女性提供就业的机会,要让女性在社会上过上平等的生活,提升社会的责任感,这样才能提高生育率。

现在的社会大家对生小孩的欲望不是很高了,由于孩子将来出生的各种压力,还有上学这些负担,造成双方不愿意生孩子,所说人口也减少了,鼓励他们生孩子,就是要给他们奖励

目前我国的育龄女性生育意愿偏低,如何才能解决这一问题呢?我们可以先来分析下为什么好多女性朋友不愿意生孩子,首先就是现在年轻人压力比较大,再加上近两年有疫情,好多人的都不咋能挣到钱,多数年轻人都背负着房贷和车贷,如果在生孩子就意味着多了一大笔开支,想要提高生育率,那么就要改善目前年轻人的困境,给年轻人多点发展空间,大家有了经济能力也会愿意生孩子的。

其实就算不是因为有疫情,最近几年我国的人口老龄化也在增长,现在的年轻人和上辈子人的理念不一样了,老一辈都觉得多子多孙就是福气,而现在的社会培养一个孩子花费的太多了,多养一个不是需要双倍的钱,而是需要更多的,好多年轻人觉得压力很大,不能承受这部分开支,于是就选择不生孩子。

而且现在年轻人大部分都是夫妻双方都要上班,这样就存在谁看孩子的问题,如果家里老人愿意给看还好点,如果没人看孩子,那么他们只能选择不生孩子,这也是我们现在社会面临的一大难题,虽然现在放开二胎、三胎了,但是生育率一直都没有提上来,我个人也是就一个孩子,因为经济原因我目前也是不愿意二胎的。

想要解决这一问题,还是要从根本上解决,比如给年轻人更多的挣钱机会,另外就是多出台一些惠民政策,特别是养孩子方面,减少年轻人的压力,我相信会提高慢慢的年轻人也会愿意生孩子,毕竟国家的建设还是需要更多的年轻力量,如果大家都不愿意生孩子了,那么人口老龄化会更加严重,所以想要解决这个问题就要从根源出发,让年轻人真正的愿意去生。

应该给人们解决育儿补贴,多给年轻人一些赚钱的机会,出台一些相关的政策,这样就能够提高生育率。

女性生育困境论文参考文献

其实你随便编个也没人知道当然不能太离谱我记得我当时写的时候还要5本外文参考文献,象我这种四级都过不了的人,只好充分发挥自己的想像能力编造了,结果居然通过了

1. <迈向新世纪的流动人口管理研究> 【出 版 社】 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书 号】9787561723876 【所属分类】 社会科学 > 社会学 > 人口学 2.《城镇流动人口管理模式研究》浙江大学学报(理学版) / 浙江省科委《流动人口对城镇发展的影响研究》课题 3.《中国计划生育学杂志》2008年12期 ——目录 国家人口计生委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贯彻国务院会议精神 全面开展“关怀关爱行动” 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 辽宁省扎实开展计划生育科技大练兵活动 4.《城市外来流动人口管理运行机制探略》郭开怡 《中国市场》 2007年第1期 5.<流动人口的六项权利和六项义务>———《中国人口报》2006-9 6.《人口与计划生育》杂志 ——《人口与计划生育》杂志是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管的惟一的指导全国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性理论刊物。 7《计生协会参与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实践与思考》——《人口与计划生育》杂志 2009年第3期 8.〈浅析人口流动与计划生育〉 文章来源: 来源:新学术论坛第12期供稿文/常岚[导读 期刊门户-中国期刊网 2009-2-24 注:中国国内高校中(最权威-内容最具体-实例最丰富)的人口管理和计划生育类期刊资料-《南京人口管理干部学院学报》,里面有很多期的内容都是关于人口及人口管理的。

女性主义参考书目1、【英】弗吉尼亚·伍尔夫:《妇女与小说》,上海译文出版社1986年版。2、【法】西蒙·波伏娃:《第二性:女人》,桑竹影、南珊译,湖南文艺出版社1986年版。3、孙绍先:《女性主义文学》,辽宁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4、【美】贝蒂·弗里丹:《女性的奥秘》,四川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5、【英】玛丽·伊格尔顿编:《女权主义文学理论》,胡敏等译,湖南文艺出版社1989年版。6、【英】伍尔夫:《一间自己的屋子》,王还译,书店1989年版。7、孟悦、戴锦华:《浮出历史地表》,河南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 8、王绯:《女性与阅读期待》,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1991年版; 9、张京媛主编:《当代女性主义文学批评》,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

女性主义参考书目1、【英】弗吉尼亚·伍尔夫:《妇女与小说》,上海译文出版社1986年版。2、【法】西蒙·波伏娃:《第二性:女人》,桑竹影、南珊译,湖南文艺出版社1986年版。3、孙绍先:《女性主义文学》,辽宁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4、【美】贝蒂·弗里丹:《女性的奥秘》,四川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5、【英】玛丽·伊格尔顿编:《女权主义文学理论》,胡敏等译,湖南文艺出版社1989年版。6、【英】伍尔夫:《一间自己的屋子》,王还译,书店1989年版。7、孟悦、戴锦华:《浮出历史地表》,河南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 8、王绯:《女性与阅读期待》,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1991年版; 9、张京媛主编:《当代女性主义文学批评》,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10、【挪威】陶丽·莫依:《性与文本的政治:女性主义文学理论》,林建法等译,长春:时代文艺出版社1992年版。11、刘思谦:《“娜拉”言说——中国现代女作家心路纪程》,上海文艺出版社1993年版。 12、【美】莫瓦:《性别/文本政治》,春风文艺出版社1994年版。 13、康正果:《女权主义与文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年版。女性主义参考书目14、刘慧英:《走出男权传统的樊篱:文学中男权意识的批判》,北京:书店1995年版。 15、林丹娅:《当代中国女性文学史论》,厦门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 16、林树明:《女性主义文学批评在中国》,贵州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17、鲍晓兰主编:《西方女性主义研究评介》,北京:书店1995年版。 18、陈顺馨:《中国当代文学的叙事与性别》,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 19、荒林:《新潮女性文学导引》,湖南文艺出版社1995年版;20、【德】温德尔:《女性主义神学景观》,习承俊译,北京:书店1995年版。 21、陈惠芬:《神话的窥破——当代中国女性写作研究》,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6年版。 22、李银河主编:《妇女:最漫长的革命——当代西方女权主义理论精选》,北京:书店1997年版。23、李银河:《女性权力的崛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版。24、【美】克拉夫:《女性主义思想:欲望、权力及学术论述》,夏传位译,台北:巨流图书公司1997年版。25、王政等主编:《社会性别研究选译》,北京:书店1998年版。26、【法】西蒙娜·德·波伏娃:《第二性》,陶铁柱等。

论女性生育权的研究论文

关于单身女性生育权

关于单身女性生育权,社会的多元化发展,人们的思想上也逐渐的再变化着,很多的人在婚后都会有一些不合的现象,而且离婚的情况也不少,但人们已经习以为常了,以下是关于关于单身女性生育权。

1、什么是生育权?

生育权是指公民享有生育子女及获得与此相关的信息和服务的权利。

2、单身女性没有生育权?

其实没有一条法律明确规定单身女性不允许生育。

中国法律同样保护妇女的生育权,生育权的主体也不区分已婚或未婚。2005年修改后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第51条规定:“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

《婚姻法》第25条也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以及《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17条中规定“公民有生育的权利”。可见生育权的权利主体不限于已缔结婚姻关系的夫妻,既包括已缔结婚姻关系的夫妻也包括没有缔结婚姻关系的公民。

虽然中国立法中对未婚女性生育权只有一些原则性的、模糊的规定。但按照“法无禁止即自由”的法理,只要不损害社会的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利益,法律没有限制或禁止的部分,就是人们的自由空间。

可见,在中国,未婚女性享有生育权。但实际上,未婚妈妈给孩子上户口一般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而且因为没有结婚证所以无法按流程办理准生证,导致几乎无法在公立医院生产,所有的费用也都无法报销。

相关知识: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关于单身女性生育权的规定

2002年11月1日实施的《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达到法定婚龄决定终身不再结婚并无子女的妇女,可以采取合法的医学辅助生育技术手段生育一个子女。”这一规定引起了关注:有人看到这一条款对女性生育权的肯定;

有人关心它的合法性;也有人指责它缺乏可操作性,是哗众取宠、浪费立法资源;有人担心“单身妈妈”群体的出现会引发社会伦理问题;更有人提出。关于这个条款的出台

目前我们得到的解释主要是基于两点理由:其一,“有人不想结婚,但希望有一个自己的孩子,这种情况虽是极少数,但也要尊重这部分人的生育权。人的生育权利是与生俱来的,是先于国家、法律的权利”。其二,随着社会的发展,女性越来越趋向于“独立自主”,她们有权选择对自身价值的定位,有权选择是否终生独身,也有权决策是否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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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权是指公民享有生育子女及获得与此相关的信息和服务的权利。包括以下几部分内容:

生育自由

自由而负责地决定生育子女的时间、数量和间隔的权利。

自由地决定是否生育的权力。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公民有权利选择生育与不生育,不生育也不应当受到歧视。

男女双方在繁衍后代问题上享有平等的权利。即一方生育权力的实现不得妨害另一方的生育权利。

从理论上说,繁衍后代是男女双方的共同行为,不可能依靠单方实现。因此,该权利的实现应当是以双方协商为基础的,两个人共同的意愿才能实现。

生殖健康

生殖健康表示人们能够有满意而且安全的性生活,有生育能力,可以自由决定是否和何时生育及生育多少。公民有权获得科学知识和信息、有避孕措施的`知情权和安全保障权利以及患不孕症公民有获得咨询和治疗的权利。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应当指导实行计划生育的公民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措施。

单身女性生育权的法律依据

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17条规定:“公民有生育的权利。”根据该条表述,只要是拥有我国国籍的自然人在我国领域内都可依据该条享有生育的权利,单身女性也应当在此列。

有学者将此处的“公民”理解为夫妻一方的公民个人,而不包括未婚者,显然是不正确的,这里作限缩解释剥夺了未婚者的权利,从人格权角度来看,是对夫妻以外的人的人格尊严的无视。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7条规定:“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这里的“妇女”没有明文规定将单身女性排除在外,“法无明文禁止便自由”,所以应推定单身女性享有生育权。

此外,其他国家也以法律的形式承认了单身女性的生育权。英国根据1991年人工生育和胚胎管理局颁布的法规,允许任何人包括单身妇女接受人工授精,至于能否对单身妇女进行异质授精(AID),则应由不育治疗中心来决定,在做这个决定时

应充分考虑未来孩子的幸福及未来是否需要承认父亲; 在美国,判例法允许未婚妇女接受AID生育;在瑞典,结了婚的妇女或处于同居状况的妇女可以接受人工受精。1984年《墨西哥城宣言》和1994年《国际人口与发展大会行动纲领》都将生育权的主体规定为“所有夫妇和个人”。

所以,吉林省的该条例具有一定的前瞻性,立法者看到社会上少数群体的需要,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立法精神,有利于完善人权保障的法律体系,无疑具有里程碑的意义。除吉林省外,上海、广州等地都在开始考虑这方面的立法。

社会合理性

我们知道,法律作为调整社会关系的一种规范,其内容是由社会关系决定的。立法的目的是要解决现实问题,既然客观现实有了这个要求,能解决的就要尽量解决。立法不是为了限制老百姓,而是要保障老百姓的利益。

吉林省出台的《条例》就很好的体现了这一点,立法者看到了少数群体的利益需要,并积极地在立法中予以体现,这正是以人为本的立法精神,充分体现了对个人生活方式选择权利的承认和尊重。

在是否应当承认单身女性生育权问题上争议最大的是关于后代知情权的问题上,刘志刚认为:生育权和后代人对其父母的知情权不是同一层面的权利,如果没有前者的话,就谈不上知情权的问题。

笔者认为,考虑孩子知情权的同时也要考虑捐献者的隐私权,显然二者是有冲突的。所以单就这两个权利来说,就存在一个价值衡量的问题,可以说是同等重要的。即便知情权可以满足,也会对捐献者造成不必要的干扰,所以不能仅以后代的知情权来否定单身女性的生育权。

同时,如今社会“二奶”现象风行,很多人也担心该《条例》的出台,“二奶”可以通过一些所谓的“合法的”医学辅助手段名正言顺地为情夫生儿育女。对此,立法者认为:按照规定

通过医学辅助手段怀孕,精子的来源是保密的,不能指定某个人。 所以,只要在管理上保证严格,就可以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另外,条例中规定的单身女性的条件也要严格遵守,在审批程序上要严格把关,否则会扰乱我国的人口管理制度和计划生育政策。

最早的人工生育技术是体内人工授精,其中最早的体内人工授精可追溯至1790年,而第一宗成功的捐精体内人工授精于1884年进行。中国人相对熟悉的“试管婴儿’技术出现较晚,1978年,英国的Steptoe和Edwards完成了世界上第一例试管婴儿

1988年,北京完成第一例试管婴儿,标志着这一技术在中国的出现。人工生育已经在国际上引起较多重视,而我国通过人工生育手段出生的孩子虽因保密等因素而无法统计出一个确数,但其总量已经达到一个相当可观的数目是个不争的事实,这可从2003年国内开展试管婴儿技术的医院达到上百家得到印证。

虽然在现实中有这种需要的存在,但受到传统伦理道德的影响和约束,有人认为单身女性想要通过辅助手段做妈妈,是很自私的,谴责她们希望用自己的孩子来填补内心的孤寂,把孩子看成是娱乐的工具。 我认为这种说法太片面了。

生育权作为一种人格权是每个人都平等享有的,但实现的方式有很多种,单身女性只是选择了一种非自然的手段生育自己的孩子,这只是权利实现方式的不同,对此无可非议。

再者,单身女性想要拥有自己的孩子,是其母性的体现,母爱是神圣的,不能因为她们选择了非自然手段就说她们是自私的。她们和所有的母亲一样,希望自己的孩子幸福快乐,并会竭尽所能的为他们创造美好的生活。

单身女性能否破除生育壁垒?

我国现行的卫生部2003年修订版《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中明确规定:“禁止给不符合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法规和条例规定的夫妇和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 从法规上看,单身女性在国内是不能申请使用冻卵这类辅助生殖技术的。

2002 年时,吉林省修改了《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在第 30 条中写入了:“达到法定婚龄决定不再结婚并无子女的妇女,可以采取合法的医学辅助生育手段生育一个子女。”

然而,2016年仍有单身女性前后向吉林4家可以合法实施人工辅助技术的医院提出冻卵申请,均遭到拒绝。对此,吉林省卫计委宣传处的工作人员向媒体解释:国家不提倡单身主义,该条例虽然颁布,并未曾大范围宣传,不管医院是否为单身女性提供辅助生殖技术,均不属于违法行为。

法规的限制,传统思想观念的掣肘以及伦理考虑,让公民生育权限定在丈夫、妻子这一特定身份人群中,单身女性的生育权成为了事实上的“边界地带”。

单身女性生育权关注组织2016年发布的《中国“单身”女性生育权现状及法律政策调查报告》指出,当前社会普遍的观念依然认为,缺少父亲的家庭被认为‘缺失的’,人一定要走进婚姻才是‘完整的’。在这种社会压力下,单身女性生孩子会被说闲话,会面对异样的眼光,“但其实,不友好的社会环境才是造成孩子无法健康成长的元凶,这也是我们访谈的案例中的单身妈妈们提到的真实情况”。

辅助生殖手段该不该全面放开?2019年,公共卫生治理中心执行主任、美国德克萨斯州圣玛丽大学法学院兼任教授贾平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生育方式应该是多样化的,成人个体的生育权应该得到尊重。“所谓的‘传宗接代’本质上就是精子和卵子的结合,既然冻卵能达到同样的效果,为什么一定要执着于形式本身?

北京大学医学部生理学陈博士2015年接受东方早报采访时表示,我国在涉及体外受精领域都很谨慎,在存在伦理争议、法律空缺、监管不到位等情况下不会放开冷冻卵子。“比如未婚女性捐卵,她要求体外受精。这个精子的供体如何界定,是谁的都可以,还是只能源于老公?如何确定谁是这个卵细胞的爸爸?”

陈博士还表示,因为体外受孕涉及很多复杂的医疗环节,卵子冷冻技术尚不成熟,卵子对环境十分敏感,冷冻环节可能会对卵子的细微结构造成伤害,且解冻过程也可能破坏卵子的细胞结构。

假如若干年后想复苏使用但结果失败,责任如何界定?“目前国家没有针对这些给医院明确规定。”陈博士说,若无相关规定,人们贸然冷冻卵子,可能会有非法买卖、非法代}孕、医疗纠纷、血缘关系纠纷等问题,受害的肯定还是患者。

因此,把禁止单身女性冻卵完全归结为制定法规者和执行者的“思想守旧”和“懒政”,也并不客观。诚如陈博士所描述的那样,技术本身是无罪的,但一旦使用不当,给使用者个体造成的痛苦,就是100%。

1 “郎顾之争”的法律分析 2 论电子商务中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问题 3 论民事纠纷证明责任 4 论民事诉讼程序的改革与完善 5 论民事诉讼的处分原则 6 论名誉权的损害及其法律责任 7 人民陪审制度问题研究 8 论商事纠纷解决机制 9 论网络作品的著作权保护 10 国有企业MBO的法律分析 11 论证券市场的诚信建设 12 论网络世界“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 13 论我国破产制度的完善 14 我国信托业发展的法律环境探讨 15 信托关系当事人法律地位探析 16 缔约过失责任的认定与处理 17 电信互联互通的法律思考 18 对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重构研究 19 各国信托业比较研究 20 关于刑讯逼供的理性思考 21 合法垄断刍议 22 互联网域名抢注的法律思考 23 环境民事侵权的规则与救济 24 计算机软件最终用户法律责任探讨 25 家庭暴力问题浅析 26 建立中国宪法法院—探析与重构 27 论保险代位权 28 论辩诉交易制度在中国的建立 29 论表见代理 30 论不安抗辩与预期违约 31 论不当得利之请求权 32 论沉默权制度 33 论程序正义 34 论驰名商标的保护 35 论驰名商标与域名保护争议中的冲突与解决 36 论大陆法对清末法制形成的影响 37 论代位执行 38 论单身女性生育权 39 论单位犯罪主体及其处罚 40 论当代中国法律文化传统的重塑 41 论缔约过失责任 42 论动产抵押权的效力 43 论独立董事制度在我国公司中的应用 44 论法律解释 45 论法律行为在法律关系中的意义 46 论非法人组织 47 论非法证据 48 论夫妻财产制度 49 论腐败与法制监督 50 论妇女权益保障 51 论格式合同及其规制 52 论根本违约、情势变更与合同解除 53 论公民隐私权的法律保护 54 论公司法注册资本制度的完善—以一种价值比较之角度 55 论公司合并 56 论公益诉讼 57 论公众人物隐私权的保护 58 论共同犯罪 59 论共有知识产权 60 论国际私法中的当事人意思自治 61 论国际直接投资之国际法调整 62 论国民待遇不构成WTO体系的基本原则 63 论合同的撤消权 64 论合同的效力 65 论合同无效 66 论合同罪 67 论环境法的公众参与原则 68 论环境法制建设 69 论缓刑制度的适用 70 论回避制度 71 论会计信息失真及其法律责任 72 论婚内强奸的认定 73 论货物贸易中的国民待遇适用标准 74 论计算机软件的知识产权保护

绝对权也叫对世权,是指除权利人之外的一切人均为义务人的民事权利。如财产所有权、人格权等。绝对权的义务人是不特定的,义务人的义务是不作为的义务,即只要不去侵犯权利人的权利即可,因而绝对权一般是支配权。公民的生育权是一项基本的人权,公民的生育权是与生俱来的,是先于国家和法律发生的权利。作为人的基本权利,生育权与其他由宪法、法律赋予的选举权、结社权等政治权利不同,是任何时候都不能剥夺的。我国法律规定的生育权包括以下几部分内容:1、自由而负责地决定生育子女的时间、数量和间隔的权利。2、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公民有权利选择生育与不生育,不生育也不应当受到歧视。3、在生育权问题上夫妻之间享有平等的权利。从理论上说,生育是男女双方的共同行为,不可能依靠单方实现,因此,一方不能强迫另一方实现这个权利,这个权利应当是以双方协商为基础的,两个人共同的意愿才能实现。4、生殖健康权。生殖健康表示人们能够有满意而且安全的性生活,有生育能力,可以自由决定是否和何时生育及生育多少。公民有权获得科学知识和信息、有避孕措施的知情权和安全保障权利以及患不孕症公民有获得咨询和治疗的权利。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应当指导实行计划生育的公民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措施。

1、网约车违约的法律问题研究2、论家庭暴力的法律对策研究3、我国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探讨4、论环境污染侵权责任制度的完善---以XX县为例5、校园暴力的成因及法律预防6、论我国持有型犯罪的立法缺陷与完善7、论大学生兼职的劳动权益保护8、论法律行为和情谊行为的区分9、小额贷款公司法律问题研究10、论劳动合同法中的竞业限制制度11、论共同犯罪中刑事责任的扩散12、论合同罪13、论网络时代的隐私权保护14、企业高管人员适用劳动法问题研究15、网络交易平台消费者保护法律责任以上论文题目由学术堂整理提供

女性研究与女性文学论文

缠小脚最早开始于公元969-975年南唐李煜在位的时期,李后主的一个窅娘别出心裁,用帛将脚缠成新月形状在金莲花上跳舞取悦皇帝。后来这个做法流传到民间,缠小脚之风渐渐普及到了百姓人家。但也有人认为,早在公元前770-476年的战国时期,缠小脚就已出现了,或许更早还可追索到商代。总之,缠小脚这一封建社会的恶俗具有悠久的历史,千百年来残害了数不清的中国妇女。可以说,缠小脚是父权制传统下“男尊女卑”最突出的表现之一。据记载,民间女子从四五岁就开始缠小脚,到成年时脚长若不超过三寸,即成为备受赞赏的“三寸金莲”。在当时,这样的小脚被认为是“女性美”的一个重要方面。即使长相、身材再好的女子,如果是一双天足或脚缠得不够小,就会遭人耻笑,并且嫁不出去。“好大脚”也成为漫骂、羞辱妇女最难听的一句话。而实际上,小脚“美”是以女性身心被摧残为前提的。缠小脚的方法是通过人为的强力,野蛮地造成女子两脚的跖骨脱位或骨折并将之折压在脚掌底,再用缠脚布一层层裹紧,被缠足的女性步履艰难且疼痛非常,更有可能引发残疾和致死。民间“小脚一双,眼泪一缸”的说法,就是女性千百年来遭受这一苦难的集中反映。而一旦把天然的脚缠成了“三寸金莲”,女性在劳动和交往方面必定是十分不便、大受制约,惟有困守家中,站立、行走必扶墙靠壁,不仅“男主外、女主内”顺理成章,“男强女弱”也成了事实,女性若有什么不满、反抗、私奔之类更是难上加难了,惟有忍气吞声,听任摆布。事实上,这种违背自然与健康、建立在摧残妇女身体基础上塑造出来的“美”,不仅是美的极度扭曲和变态,对于父权制社会施行对女性的压迫与控制,也的确收到了强化的实际功效,正如《女儿经》所说:“恐他(她)轻走出房门,千缠万裹来约束”。 缠小脚因男性的癖好而兴起,而男性的审美观畸变也因“三寸金莲”益发不可收拾,直至女性被摧残的小脚成为激起男人性兴奋的重要物品。据记载,自宋代开始,在许多妓院的欢宴中流行起一种“行酒”游戏,从头至尾突出的都是妓女的小脚和她们的小脚鞋,狎妓的嫖客把酒杯放入妓女的小脚鞋里来传递、斟酒、饮酒。直到20世纪初,仍有一些男人喜欢参与这种“行酒”游戏,并为有机会使用妓女小脚鞋中的酒杯来饮酒而兴奋不已。至于历代的酸腐文人,更是兴趣盎然地把探讨小脚当作“学问”来做,不惜笔墨,撰写文章,细细品评,以卑琐为乐事,惟恐未把男人玩小脚的美学成分和调情作用诠释清楚。如清代有一个叫方绚的文人就自诩为“香莲博士”,写就了一篇题为《香莲品藻》的文章,费尽心机把小脚划分为五式九品十八种,并因此出了名。 至于被摧残得骨骼折裂、关节脱位、血肉模糊、脓水淋漓的畸形小脚何以成为中国男人的性目标?这是因为,缠小脚在封建社会是妇女的极度隐私,除了丈夫和关系极密切的人之外,不能随意让人观看,这便使小脚与性的隐秘牵连上了,甚至认为把握不当的话会引发淫乱,小脚即为“导淫之具”。酸腐文人的说法是,缠小脚不仅使女子的步态更加袅娜妖娆,还会使男人在白天“越看越生怜惜”,在晚上“愈亲愈耐抚摩”。小脚美的最高标准也被他们确定:一肥、二软、三秀,“且肥软或可以形求,秀但当以神遇”等等。字里行间,无不浸透着对小脚病态的爱慕、艳羡和崇拜,而将摧残、畸形当作美来欣赏把玩,可见在传统父权制文化背景上中国的男性审美观念已腐败到了何等严重的程度。 但是,就在对女性摧残得最严重、小脚崇拜最张狂的清代,一批有识之士如李汝珍、俞正燮等人,对这一社会恶习进行了严厉批评。李汝珍在其《镜花缘》一书中提出,“女子本是好好的”,而男子却偏使之“矫揉造作”,缠小脚使她们成了“异样”,更指出“何以两足残缺,步履艰难却又为美?”著名的改革、维新派人士康有为,1898年向光绪皇帝呈了“请禁妇女裹足折”,历数缠足恶习于国于民的害处,认为“最骇笑取辱者,莫如妇女裹足一事”,明确主张“严禁妇女裹足”。满清封建王朝被推翻后,孙中山作为民国临时大总统于1912年正式下令禁止缠足。到了“五四”时期,缠足更成为各派革命运动和激进分子讨伐的对象,陈独秀、李大钊等人都曾撰文痛斥缠足对妇女的摧残和压迫。更重要的是,越来越多的妇女投身到了反缠足运动之中,把反缠足作为争取中国妇女解放的一项重要任务。这时,不论是中国的女人还是男人,都开始认识到缠小脚根本就不是美,而恰恰是压迫、耻辱与腐朽的象征回答者: 日月花公主 - 魔法学徒 一级 11-6 22:30我来评论>>提问者对于答案的评价:谢了,我们老师会看到的。您觉得最佳答案好不好? 目前有 0 个人评价 50% (0) 50% (0) 相关内容• 关于中国古代有名的美女 • 中国古代名字的演变 • 中国古代四大美女有多美 • 中国古代文学分类 • 中国古代神话与古希腊神话的比较 查看同主题问题:中国 古代 古代 女性 女性 文化 其他回答 共 1 条中国古代的女性美和文化 青年演员 今天的中国人对于美女的评价大抵是身材雕浮玲珑,面部轮廓立体,大眼睛双眼皮几项,这些很大程度上是西化了的审美观,比如在汉代以前就很少见到对女性身材的描绘,基本上以面部描写充斥字里行间,写体态也是从衣饰姿态来衬托。眼睛是面部审美的核心所在,所谓“巧笑倩兮,美目盼兮”,一个“倩”字道尽了女性眼神的魅力。 翻阅历代的工笔仕女画册,有一对细长的竖起的凤眼(即外眼角上飞)基本上是华夏画中美眉共同的特征。五官搭配上讲求精致,比如嘴唇:今天是以厚而丰满的嘴唇为性感,但在古代正好相反,樱桃口才是人们所疯狂的,那时的女孩子不仅不涂上满嘴的口红,而且还故意只涂唇中部的一点,以产生小口的错觉。 有趣的是,在历代仕女图上所画的美女,基本上都是单眼皮,而且面部扁平。大概是当时汉族的华夏血统还比较纯粹的原因吧(大眼睛、双眼皮和南方越人血统的加入有关)。而且汉人传统脸形是喜欢圆脸的,到了后来才刀条脸一统江山。 今天的人对女性总喜欢强调身材,以“三围”为标度,三围者,胸、腰、臀三分天下各有其一。在此三者中,古人对腰最为重视,直接描写也最多,粗腰美其名曰“小蛮腰”;细腰美其曰“杨柳腰”。西元前6世纪就有楚灵王偏爱细腰女子的典故了;宋玉在其《登徒子好色赋》中,对那位漂亮的“东家之子”也有“腰如束素”的描写。不过腰身不仅要纤细,而且更重要的是姿态上要轻盈灵活,走动时才能摇曳生姿,具有“曲线玲珑”之美。 古代的人对女性的胸围要求相对不高,对拥有一双丰满隆起的大乳的女性也颇不以为然。其实,古代男子欣赏的女性乳房是恰堪一握的丁香乳。至于臀,古人似乎要难以启齿一些,其实中国古代也是崇尚臀部丰满的,但受礼法拘束不便明言。(一般来说,只有崇尚暴力的民族喜欢瘦削的窄臀,这是题外话) 宋代以前,汉人像今天的日本人那样是跪坐在席上的,由此形成的今天大和民族的“大根腿”,早已举世闻名,而以前的华夏是否也是如此,不得而知。不过汉族传统对女性的腿的欣赏一直处于隐蔽地位,远不如女子的脚的地位突出,恋足的小巧式审美发展到极端—自南唐开始,汉族出现了缠足的习俗,缠足的真正原因,许多人只含混的解释说是欣赏脚小之故,其实真正的原因是臀围的一种变星—它可以束缚血液不流向下肢,迫其集中在中间地带,使臀部硕大丰满,这无疑是一种畸形的审美。《镜花缘》里藉吴之和之口反对缠足时说“细推其由,与造淫具何异?”,其实点中了问题的要害。 到了唐朝,物质产品丰富。额宽、脸圆、体肥成为美女的标准,还有一种独特的的崇尚鹰勾鼻的风气(可以参看昭陵的石雕)。唐人以“肥”为美(注:在古语里称呼肥胖为肥不为胖,就像本来“身”也不是身体的含义一样),但这种“肥”与今天的脂肪过剩、大腹便便的臃肿虚胖毫不相干,而是一种骨骼均匀、肌肉结实的美,让女人充分展现出东方的华贵之美。 唐朝风气也很开放,以穿著暴露为时尚,服饰流行低胸半裸装、单层丝绸罗纱的时髦装束,甚至一度崇尚裸体。从流传至今的一些唐朝壁画来看,那时候侍女甚至有全裸的。敦煌词中有记载如:“素胸未消残雪,透轻罗”。(《云谣集。风归云》) 这样过度的风气在唐以前还没有过,可能是与唐朝盛行佛教有关,也可能是与“胡风”有关,就像朱熹所说的那样:“唐源流出于夷狄,故闺门失礼之事,不以为异”,不过总体来看,古代的汉族对性的禁忌很少,所以才会两千多年来一直穿开裆裤。这个风气开始转变是在宋朝,很大程度上和游牧民族的入侵有关系,汉族为了保护自己的女子不得不如此,再加上理学兴起推波助澜,从此女子开始被包裹得严严实实,保守的风气到明清时期达到顶峰。 与此相对应的是,大气铿锵、朴素简约和细腻柔美是汉族文化的两面。安史之乱是汉族文化特征在历史上的一个重要的转捩点。社会结构发生了很大转变,贵族家族消失了(这个归根结底和中国的封建历史实在是太长了有关),在此之后前一面逐渐失落,而另一面却畸形繁荣,甚至发展到病态的地步,比如明清一代的工艺美术、建筑陈设都是以装饰雕花之艳丽、繁缛闻名的。又以书法为例,书法本分碑体和帖体,但唐以后,古朴遒劲的碑体就逐渐衰落,而软性的帖体则大行于世。 这些转变大概在宋朝就开始了。入元,蒙古人在中原有效折腾了100年,几乎造成了中国历史传统的断档,残酷的屠杀和精神上的空前失落,只使宗教前所未有的盛行。到了明朝,真正意义上的汉文化大部分都已经失传,虽然明王朝的统治者也曾经试图找回一些传统,但那些文化底蕴并不深的朱明皇族大部分都没有能重新找回来(无它,中国真正的的贵族阶层基本上唐后就消灭了),有的甚至还恶化了。 直到今天,无论是中国人,还是外国人,一提起中国文化,基本上想起来的就是京剧、旗袍、功夫、花瓷、年画、八仙桌、曲艺之类的,这些都是明清的遗产,真正的汉唐文化已经远离了我们的视野……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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缠小脚最早开始于公元969-975年南唐李煜在位的时期,李后主的一个窅娘别出心裁,用帛将脚缠成新月形状在金莲花上跳舞取悦皇帝。后来这个做法流传到民间,缠小脚之风渐渐普及到了百姓人家。但也有人认为,早在公元前770-476年的战国时期,缠小脚就已出现了,或许更早还可追索到商代。总之,缠小脚这一封建社会的恶俗具有悠久的历史,千百年来残害了数不清的中国妇女。可以说,缠小脚是父权制传统下“男尊女卑”最突出的表现之一。据记载,民间女子从四五岁就开始缠小脚,到成年时脚长若不超过三寸,即成为备受赞赏的“三寸金莲”。在当时,这样的小脚被认为是“女性美”的一个重要方面。即使长相、身材再好的女子,如果是一双天足或脚缠得不够小,就会遭人耻笑,并且嫁不出去。“好大脚”也成为漫骂、羞辱妇女最难听的一句话。而实际上,小脚“美”是以女性身心被摧残为前提的。缠小脚的方法是通过人为的强力,野蛮地造成女子两脚的跖骨脱位或骨折并将之折压在脚掌底,再用缠脚布一层层裹紧,被缠足的女性步履艰难且疼痛非常,更有可能引发残疾和致死。民间“小脚一双,眼泪一缸”的说法,就是女性千百年来遭受这一苦难的集中反映。而一旦把天然的脚缠成了“三寸金莲”,女性在劳动和交往方面必定是十分不便、大受制约,惟有困守家中,站立、行走必扶墙靠壁,不仅“男主外、女主内”顺理成章,“男强女弱”也成了事实,女性若有什么不满、反抗、私奔之类更是难上加难了,惟有忍气吞声,听任摆布。事实上,这种违背自然与健康、建立在摧残妇女身体基础上塑造出来的“美”,不仅是美的极度扭曲和变态,对于父权制社会施行对女性的压迫与控制,也的确收到了强化的实际功效,正如《女儿经》所说:“恐他(她)轻走出房门,千缠万裹来约束”。 缠小脚因男性的癖好而兴起,而男性的审美观畸变也因“三寸金莲”益发不可收拾,直至女性被摧残的小脚成为激起男人性兴奋的重要物品。据记载,自宋代开始,在许多妓院的欢宴中流行起一种“行酒”游戏,从头至尾突出的都是妓女的小脚和她们的小脚鞋,狎妓的嫖客把酒杯放入妓女的小脚鞋里来传递、斟酒、饮酒。直到20世纪初,仍有一些男人喜欢参与这种“行酒”游戏,并为有机会使用妓女小脚鞋中的酒杯来饮酒而兴奋不已。至于历代的酸腐文人,更是兴趣盎然地把探讨小脚当作“学问”来做,不惜笔墨,撰写文章,细细品评,以卑琐为乐事,惟恐未把男人玩小脚的美学成分和调情作用诠释清楚。如清代有一个叫方绚的文人就自诩为“香莲博士”,写就了一篇题为《香莲品藻》的文章,费尽心机把小脚划分为五式九品十八种,并因此出了名。 至于被摧残得骨骼折裂、关节脱位、血肉模糊、脓水淋漓的畸形小脚何以成为中国男人的性目标?这是因为,缠小脚在封建社会是妇女的极度隐私,除了丈夫和关系极密切的人之外,不能随意让人观看,这便使小脚与性的隐秘牵连上了,甚至认为把握不当的话会引发淫乱,小脚即为“导淫之具”。酸腐文人的说法是,缠小脚不仅使女子的步态更加袅娜妖娆,还会使男人在白天“越看越生怜惜”,在晚上“愈亲愈耐抚摩”。小脚美的最高标准也被他们确定:一肥、二软、三秀,“且肥软或可以形求,秀但当以神遇”等等。字里行间,无不浸透着对小脚病态的爱慕、艳羡和崇拜,而将摧残、畸形当作美来欣赏把玩,可见在传统父权制文化背景上中国的男性审美观念已腐败到了何等严重的程度。 但是,就在对女性摧残得最严重、小脚崇拜最张狂的清代,一批有识之士如李汝珍、俞正燮等人,对这一社会恶习进行了严厉批评。李汝珍在其《镜花缘》一书中提出,“女子本是好好的”,而男子却偏使之“矫揉造作”,缠小脚使她们成了“异样”,更指出“何以两足残缺,步履艰难却又为美?”著名的改革、维新派人士康有为,1898年向光绪皇帝呈了“请禁妇女裹足折”,历数缠足恶习于国于民的害处,认为“最骇笑取辱者,莫如妇女裹足一事”,明确主张“严禁妇女裹足”。满清封建王朝被推翻后,孙中山作为民国临时大总统于1912年正式下令禁止缠足。到了“五四”时期,缠足更成为各派革命运动和激进分子讨伐的对象,陈独秀、李大钊等人都曾撰文痛斥缠足对妇女的摧残和压迫。更重要的是,越来越多的妇女投身到了反缠足运动之中,把反缠足作为争取中国妇女解放的一项重要任务。这时,不论是中国的女人还是男人,都开始认识到缠小脚根本就不是美,而恰恰是压迫、耻辱与腐朽的象征

天地万物,一阳一阴;红尘人寰,一男一女;男性与女性是永远的话题,男性与女性的纠葛也是最精彩的故事。自从母系社会结束后,女性的地位也一落千丈。古人有云:“唯女子与小人之所以难养也。”把女性看成尤物、红颜祸水、累赘、男人的附属品------女性的这种命运悲剧好像生来就是剪不断,而且永远处在男性的压制之下。什么三从四德: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妇德、妇言、妇容、妇功。孔子也有云:“女子者,顺男子之教而长其礼教也。”自此,女性由抗绝转变成自觉地格守,当然,命运的悲剧也开始起航。女性也就成了诗人笔下的“耿耿残灯背壁影,萧萧风雨打窗声”的闺中怨妇;也成了作家笔下的区区几笔不能尽其苦的代言人。女性的悲剧源于社会,也源于命运。蔡文姬——历史推崇的政治才女,精通音律,善作诗文,很有才华。却不幸在董卓这乱中被匈奴掠走。无常的命运,几经波折,行尽万水千同山才回到自己的故土。可夜夜的胡笳,骨肉的分离,怎让她不去思量。眉头紧锁,多少风沙也掩埋不了她的哀愁。命运的悲剧,只因她是女性,所以别无选择。我们读来,也只能哀其不幸。美的东西在倾刻间毁灭,生的孤独,死亦孤独。如在孤寂泠清的掖庭,望明月作伴,哭向青冢,昭君的故事就在一琵琶声中哭泣开来。才子佳人,古代喜欢的门当户对的婚姻模式。而这种婚姻模式又棒打了多少的苦命鸳鸯。唐婉的泪,哭向翁姑,因为他们的不喜欢,所以她只好离陆游而去,抑郁而终。追忆四十年的爱情,陆游哭诉着:“城上斜阳画角哀,沈园非复旧池台。伤心侨下春波碧,曾是惊鸿照影来。”唐婉的悲剧,梦断香消,香消玉殒,有谁能为之流一淌清澈的泪。女性在这个社会里,就是泪的代言人,就是悲剧的化身。我看到的是一种沉重,一种无法诠释的苦。命运的苦楚,都倾重于女性,或许它偏爱女性柔弱的心,所以女性被摧残的体无完肤。闺阁中的世界,这是女性的天地;女红,是她生活的全部。不步出闺阁一步,谓之大家闺秀。所以《牡丹亭》里的杜丽娘长那么大却不知自家后院有个大花园。“原来姹紫嫣红开遍,都似这般都付于断井颓垣”。自己的人生原来也如悬花一现,在转瞬间消灭了踪影。命运的悲剧在封建制度的压制下,杜丽娘该哭向何处。生而死,死而复生,虽是圆满的结局,可这种锥心的痛又以怎样收场。《墙头马上》的李千金,被裴少俊的父亲裴尚书批得不是正规人家的女儿,一封休书使得她不知哭向何处。这就是命运的悲剧,恨悠悠,... ...以下,楼主你自己续写吧……

大学生创业困境研究节课论文

论文摘要:当代大学生由于所具备的能力各不相同而形成了不同的人才类型,在 创业 过程中他们所面临的问题也就各有侧重,想要借助单一的创业模式来解决所有问题并不现实,由此在对不同人才类型的大学生进行优势分析后,找出适合该人才类型的创业模式便极具应用价值。

论文关键词:大学生;人才类型;创业模式

大学生创业 已成为当前社会普遍关注的焦点之一,很多研究对大学生所面临的创业困境做了深入的共性分析,比如融资难、 创业 经验 不足、社会资源相对匮乏等;同时也提出了诸多建设性的策略,如建议高校开设创业教育课程、提倡政府出台相关政策支持大学生创业等。但不可否认的是当代大学生所具备的能力类型各不相同,我们不能寄希望于把他们培养成全能人才,而是要根据不同的人才类型尝试探索出符合他们自身的创业模式,这样才会具有更大的现实意义。

一、当代大学生的人才类型

通过把专业能力、方法能力和社会能力三者进行有机的结合,我们将人才类型划分为T型、O型、H型和A型。

1.T型人才

同时具有专业能力和方法能力的大学生属于T型人才,他们一方面拥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另一方面他们的学习能力极强,能够不断吸取新知识来拓宽自己的视野,并在很多方面有着独到的见解。由于这类学生大多会有较大的发明创造,所以将其转化成专利后作为 创业项目 的基础是他们的优势。与此同时,大学生作为企业家要把创新的理念融于新产品的开发之中。只有这样,企业在创业之初才具有比较优势,才能存活下来。T型人才的大学生在创业实践中也有自己的劣势,他们由于缺乏足够的社会能力而导致管理不善、团队之间不能有效的沟通等诸多问题。

2.O型人才

同时具备方法能力与社会能力的大学生属于O型人才。虽然这种类型的大学生在专业技能上不具有比较优势,但正是由于方法能力和社会能力与专门的职业技能知识无直接联系,当市场发生改变或者行业发展趋势出现变动,需要企业重新定位甚至转做其他行业时,创业者所具备的这一能力依然存在,因而可以根据市场的动态更为灵活的选择创业方向与模式,由此可以看出这是一种跨领域的创业能力。在创业过程中,他们虽不像T型人才那样可在短时间内明确自己的企业模式和创新理念,可是O型人才所能涉足的领域极为广泛,这种人才既能解决创业中出现的问题又能与人进行协商沟通,所以只要他们持之以恒,便可逐渐摸索出适合于自己的企业发展模式。

3.H型人才

专业能力与社会能力相整合的大学生属于H型人才。由于具有专业能力和社会能力的人才(H型人才)在培养上需要消耗更多的资源,因此当前这种人才大多是由专业人才逐渐转化而来的。一旦成功转化,他们将成为整个社会的精英。在创业过程中,由于社会能力属于与人相处的能力,但凡涉及到人的问题都会与社会能力有关,因此这种人才既有专业素养又具备协调沟通能力,为管理型人才。他们适合前期作为CEO或高层管理人员,一旦条件成熟,便可创立自己的企业进行运营。对于大学生来说,H型人才很难在学校教育中得到真正的培养,所以将专业能力与社会能力相结合的创业能力需要一个长期的积累过程。

4.A型人才

当代各种教育理论所追求的均是三种能力的整合,认为三者整合的结果决定着个体在动态变化的职业与创业生涯中的综合能力。[3]这有其合理的一面,因为现实中大多数个体都或多或少的具备三种能力并拥有相应的发展潜能,因此培养出专业能力、方法能力和社会能力互相整合的人才(A型人才)是可能的。然而实际上这种综合性人才的培养极难实现,它的要求更为严格,即便是社会的精英群体大多也只是T、O、H三种类型人才的延伸与拓展,而并非真正意义上实现了三种能力的综合全面发展。 首先,三种能力虽然具有相辅相成的作用,但在人才培养的过程中似乎存在着矛盾性与冲突性。有目的的系统培养A型人才并非是三种能力的简单相加,而是真正的将其整合于一个体系之内。其中特别强调个体在生存与发展的社会体系中,对由学科体系所获得的理论知识与由行动体系获得的实践经验,必须通过思维方式作为媒介加以融合。然而专业能力的培养与社会能力的养成,两者所附有的思维方式并不相同,有的甚至彼此冲突:同时由于专业能力和社会能力对方法能力又都具有方式固着作用,所以用一种思维方式统一三者难度倍增。其次,三种能力的整合是一个耗费巨大的过程。就个体而言,如果单一能力或两种综合能力能够实现个体的自我价值与自我满足,那么在很大程度上他将不会追求三种能力的整合;就社会而言,各行各业对人才的类型与规格要求不一,只要满足其提出的标准,社会并不会进一步加大对人才培养的要求与投入。最后,大学生就业与创业能力发展若真能实现三者的全面发展,虽然在人口素质上实现了教育的意义,但在以竞争为主导的市场经济的社会里又会陷入“人才饱和”的泥沼中,这显然是一种悖论。故而,我们现阶段所讨论的大学生的创业模式主要是针对T型、O型和H型人才而言的,A型人才尚不在此研究范围之内。

二、不同人才类型的创业发展模式

1.经济协商科研开发模式

此模式十分适合于T型人才大学生的创业。所谓“经济协商科研开发”就是国家通过与中小型企业协商,拟定能发展中小企业的科研项目后由国家直接投资给普通高校进行研发。研发的成果既不归普通高校所有,也不归企业所有,而是由国家和政府确保其能应用、普及到每一所职业学校。经过新技术与新理论输入的职业教育培养出的人才会间接提升中小型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因此,目前我们应以国家为导向(投资和监管),以中小企业和普通高校为主体,积极走出一条“经济协商科研开发”的道路。该模式主要是为提高大学生就业而提出的,但通过进一步延伸,同样可以作为大学生创业的有效途径。

在“经济协商科研开发”模式的基础上,将部分研究成果的专利使用权与经营权交给大学生或大学生团队(在校期间参与研发项目的学生通过提交市场分析报告、企业运营可行性分析报告等方可申请),而政府和国家保留该项专利的所有权,以避免学生直接转让专利变现或被个别企业独占专利技术,由此才能保证大学生创业的有效进行。如果企业盈利,可在一定期限内向政府购买专利的所有权,从而进一步实施研发;如果企业运营不顺,达到一定时限后,政府可视情况对其进行干预(注资、引入运营或研究人员、变更专利经营者)。

通过这种模式,T人才类型的大学生以项目专利作为创业契机能够充分发挥其专业能力与方法能力相结合的优势,解决了学生创业过程中所面临的产品与技术的创新问题。

2.零起点模式

这种模式适用于广大的O型人才大学生的创业。由于这类大学生并不具备突出的专业技能,在创业伊始并没有明确的创业项目和成熟的运营模式,但正是因为如此,使其在创业过程中并不会局限于所学的单一领域,他们能凭借着卓越的方法能力与社会能力逐渐摸索出适合于自身的创业之路。他们所需的仅仅是前期的创业资金和可选择的创业项目。在“零起点”模式下,一些地方政府已出台相关政策(在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的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自筹资金不足的,可申请不超过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等)以及一些富有建设性的校企合作方式(由企业提供经费、产品,由高校出人力和设备,企业和高校建立长期的合作伙伴关系。这种合作方式解决了大学生创业实践经验不足和创业资金紧缺的问题,学生可以不用自己找项目,通过企业提供的产品做策划案)。

3.先就业再创业模式

该模式适合于H型人才大学生的创业。它倾向于大学生先选择自己感兴趣行业中发展较好的企业就职,在实际工作中锻炼自己,熟悉企业的整个运作过程,积累经验和知识,为下一步的创业做好充分的准备,等条件成熟再创业。有了前期的准备,创业成功的概率相对就会比较大。[5]凭借着卓越的专业能力和社会能力,使其在创业之初便成为一名优秀的企业领导者。更为重要的是,在“先就业后创业”的过程中大学生可以建立自己的人际网络关系,加强自身的社会支持系统,从而解决了创业过程中社会资源匮乏的问题。

在我国,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做好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工作有助于我国的发展。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论文,供大家参考。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论文篇一:大学生创新创业 教育 [摘要]为适应时代发展,对大学生进行创新创业教育势在必行。当前,我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表现薄弱的环节主要有:课程设计不合理、师资力量匮乏、思想观念保守、社会支持力度不够等方面。通过构建科学的课程教育体系、建设优秀的师资队伍、加强实践基地建设、完善政策支持、加快推进众创空间发展,在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蓬勃发展的社会环境中,大学生的创新创业教育将激发更多青年大学生的激情,汇聚成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动能。 [关键词]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 1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 1.1缺乏足够的师资力量 创新创业教育对教师的要求较高,既要求具备相关学科的理论知识,又要拥有一定的创业实践 经验 ;按照国际劳工组织的要求,进行创新创业培训的讲师,必须要接受正规师资培训,获得创新创业讲师资格证;对学生进行教学必须是控制在20人以内的小班教学。目前,高校中具有资质,同时能够洞察学科发展前景的创新创业教师十分缺乏。虽然各个高校基本上都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开设了创新创业教育指导课程,但是由于缺乏足够的师资力量,这一门课程基本上停留在理论大课的教学层次上。高校还没有认识到创新创业教育对学校整体发展、长远发展的重要性,学校还没有建设专业的师资队伍,基本由行政人员代替;缺乏资金支持、制度保障,加之教学技能欠缺,教学效果难以保证[1]。 1.2思想跟不上时代变化 很多高校将创新创业教育理解成为大学生的创业活动提供指导,认为创新创业教育就是为了解决就业困难 毕业 生的工作问题。创新创业教育和创业密切相关,但它们的性质完全不同,创新创业教育的目的是要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与提高整体素质。创新创业教育的本质,是培养学生思考、分析、处理事情的能力,向学生传播创新创业精神,高校不是简单地进行职业技能培训的场所[2]。 1.3课程设计不合理,模式待完善 很多高校的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依然是以“课堂教学”为核心,发挥不了学生的主观积极性,学生缺乏主动参与和实践的机会,影响创新创业教育效果。虽然有越来越多的高校教师投身到创新创业教育中来,但由于没有纳入国家统一的学科建设体系,没有形成独立的创新创业课程体系,缺乏学科独立性、针对性和系统性,只能够提供少量的基础课程。我国高校的创新创业教育,还处于学习与探索阶段,没有形成稳定、成熟的教育模式,使得工作安排与课程设计缺乏长期性。 1.4缺乏理想的创新创业社会环境 虽然国家大力宣传创新创业理念,但在实际工作中对于创新创业教育的引导和支持力度不够,在人才培养评估指标体系中,缺少创新创业教育的相关内容,关注更多的是少数人的“创业活动”,不是多数人的“创新创业教育”,都是希望通过创业在短期内缓解就业压力。资金是高校进行创新创业教育实践活动的瓶颈,目前解决 渠道 主要有政府设立的创业基金、社会上的风险基金以及学校自己设立的基金,但是金额都非常有限,这一困难让很多很好的创意胎死腹中。 2创新创业教育建设思路 2.1加强师资建设,打造一支高水平的师资队伍 要在高校对大学生进行创新创业普及教育,启迪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培养大学生的创业精神,必须要有一支高素质师资队伍,队伍的主体应该是具有专业知识能力的专业教师,同时也可以聘请社会创业成功人士、社会专业人士担任兼职导师或者顾问。完善教师选拔、培养机制,从教学考核、职称评定、培训学习、科研经费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定期组织学校内部教师培训和交流,相互监督鼓励,不断提高教师教学研究与指导学生实践的水平[3]。同时学校还特别要发挥辅导员在大学生中的引导作用,利用班会、交流会、老乡会等小微社团的作用,在群体活动中激发创新创业的灵感。 2.2构建科学的课程教育体系,完善系统的教学评估体系 要删除已经陈旧过时的知识,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内容,增加前沿新知识、现代科学技术内容,明确创新创业的学科地位,倡导将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相结合,将创新创业知识融入到学生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的学习中,把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于大学教育的全过程,从入学开始就对大学生进行系统和多样的创新创业教育,开设一定数量的创新创业类公选课,满足不同层次大学生的需求。从教学效果、人才培养和项目效益三个角度系统地对创新创业教育进行评估。 2.3加强实训和孵化基地建设,增强大学生实践操作能力 创新创业教育具有强烈的知识集成性和 社会实践 性,实践教育是创新创业教育不可缺少的关键环节。高校要利用现有自身条件,同时整合社会相关资源,搭建不同级别、多层次的创业实践实训平台。一方面利用学校现有场所,改造和创建创业实验室、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等,配备必要的设施,建设校内实践基地,为学生体验创业创造条件;另一方面,可以充分发挥校友资源,与厂矿企业合作,组建校外的创业实践基地,为学生走出校园课堂,贴近企业经营环境,在实践中学习技术研发、产品开发、 市场营销 等 企业运营 和实操技能创造条件[4]。 2.4完善政策支持体系,加快推进众创空间发展 进一步完善大学生 创业政策 扶持体系,在人事管理、户籍管理、税费减免、银行贷款、技术革新等方面给予支持。设立大学生创业专项资金,对大学生创业给予创业补贴和社会 保险 补贴,降低大学生创业贷款门槛,加大小额担保贷款力度,为大学生自主创业提供资金扶持。政府发挥导向性作用,加快推进众创空间发展。利用众创空间将草根科学家聚集在一起,提供思想交流空间,营造相互切磋、相互鼓励的“社区式”创新创业氛围;发挥政府创投引导基金和 财税 政策作用,对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支持。 3结论 随着我国创新创业活动日趋活跃,创新创业对国家和地方经济发展的贡献也日益凸显,大力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已成为我国高校的普遍共识。国家和社会要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为创新创业团队开展信息咨询、创业交流、培训辅导、投融资对接等服务,挖掘培养优秀的 创业项目 及团队;广泛开展媒体宣传,广泛传播创业 文化 ,展示推介创新创业典型人物和先进 事迹 。学校、社会、国家形成合力,让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一定会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参考文献: [1]杜刚,李亚光.“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背景下高校创业人才培养模式研究[J].时代金融,2015(14). [2]谭光兴.大学生创业教育实施框架的理论研究[J].江西教育科研,2006(11). [3]丁昭巧,王金良.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探讨—以广东科技学院为例[J]. 人力资源管理 ,2015(1). [4]李涛,徐根方.高素质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思考[J].产业与科技论坛,2014(13) 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论文篇二: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模式研究 摘要:现阶段我国越来越重视对创新型复合人才的培养,但是对于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往往还是以趣味活动小组或者课外活动的形式展开,还处于非计划性的低水平、低层次管理状态。本文首先分析了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核心内容;其次探讨了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管理模式;最后指出,为了更好地为大学生创业提供全方位服务,必须健全法律、法规,营造良好的政策和制度环境。 关键词:大学生;创新教育;创业教育;管理模式 最近几年来,我国越来越重视对创新型复合人才的培养,大学生的创新创业教育慢慢变成“显学”,很多高校对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进行了大量的探索和研究,并积累了大量宝贵的经验,并获得了可喜的成果。[1]但是由于我国现阶段的高等教育仍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在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模式上还比较单一,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往往还是以趣味活动小组或者课外活动的形式展开,并不是以培训或非课程化等方式来实施教育,因此还是处在非系统性、非计划性的低水平、低层次管理状态,[2]传统单一的 方法 显然已经无法满足新形势对创新创业人才的培养需求。因此,必须构建一套完善、系统的大学生创业和创新相结合的一体化管理教育模式,用大学生创新活动促进创业,用创业活动带动创新教育,使之相辅相成,逐渐完善新的教育模式,从而促进创新创业型人才的培养。 一、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核心内容 1.意识教育 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首先来说是一种精神和理念教育,但是其本质还是素质教育。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目的就是对学生的创新创业心理素质、人格品质和团队管理能力等进行全面的、系统的教育,从而为培育出有创新创业精神的大学生。 2.知识与能力教育 在当今社会,拥有了创新创业意识还不一定能取得成功,另外一个必要的条件就是要有较强的创新创业技巧、技能和沟通、管理能力等,只有具备这些技能,创新 创业之路 才有可能顺利。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方向应该是高新技术产业,因此必须要具备持续的创新能力和一定的核心技术,因为只有拥有先进的核心技术,大学生的创业才有竞争力,其队伍才能逐渐发展壮大。创新创业作为一项挑战性和难度都很大的系统工程,单靠一个人是很难做强做大的,因此,建立一个协调一致、分工合作明确的团队是决定创新创业成功的关键。 3.实践教育 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是一项实践性非常强的教育活动,因此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和理论教育必须和社会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例如,可以开放实验室、图书资料室,创立实践实习基地,设立网上模拟实验室,和企事业单位一起建立实践基地等,从而使大学生获得更多的实践机会;还要安排有经验的指导老师进行指导,重点培养大学生的实践能力,提高其实际水平能力。 二、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管理模式 1.设立课程模式 课程体系一直以来都是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关键内容,但是我国现阶段大都缺乏大学生创新创业课程。因此亟须建立多类型、多层次的课程体系,其中包括创新创业知识、意识、实践、能力等方面内容。我们需要制订合适且科学的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方案,并保证它在大学生接受四年教育的整个过程中都能得到落实。 2.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人才培养模式作为教育质量的核心问题,也是教学改革的关键内容。其中创新培养模式可以分为以下几种:①纵向拓展型模式。实施技术专业+管理学辅修、技术专业+经济学辅修等模式,对以往的专业技术人才培养模式实施改革,关注重点从产品的技术设计、生产流程向营销、销售等方面延伸,强化和企业之间的合作办学,使学生不但能够掌握专业技术,也了解生产和经营过程。②横向拓宽型模式。对于管理类、经济类、外语类、法学类等专业,在确保学生学科专业基本技能、基本知识与基本理论的基础上,增加设置能够反映专业技术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知识的课程模块,使之向相近学科专业以及相关专业领域拓宽,使学生的专业面得到拓宽,提升学生对社会的适应能力。③基础加模块模式。对于理工科类专业的学生,为了培育社会急需人才,应该在专业内根据需要调整专业方向,使得学生能根据社会需求以及自己的 兴趣 爱好 选择课程模块。④产、学、研相结合模式。实行大学生科研计划,鼓励大学生积极加入到企事业单位的实践以及教师的科研工作中来。同时教师也可以将产业实践和最新成果及时反馈到课堂,或者融入教材,使教学活动延伸到市场和科研第一线,从而对学生的实践教学环节进行优化。此外,学生在参加科学研究活动时,能够强化务实创新和创业意识的科学精神,提升其实践能力。 3.优化管理模式 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管理要实现与社会各界以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整体配合,并且依赖校内各个子系统的联动管理、紧密合作,构建优质高效的服务和管理体系,就必须对整个活动过程中的各阶段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的跟踪、咨询、服务、诊断和精细化管理。①筹备期。重点是进行品质、意识、能力和精神的教育训练和培训,提升学生的基本能力、素质。这一阶段可通过学校教育培养来实施。②初期。给学生提供一定的融资、政策、场所和技术等支持,安排导师对他们进行及时的指导,解决其中遇到的难题。这一阶段不但需要学校的培训和教育,还需要得到社会各界的支持政府政策的扶持、正确引导以及理解。③中期。给学生提供一定的跟踪、咨询和诊断服务,引导他们健康成长;同时学校可以把他们取得的经验以及应该吸取的教训及时地反馈到大学生创新创业教学过程中去。 4.健全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环境 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应该是高校、社会、政府的共同行为,而不是简单的高等学校教育行为,因此,只有所有方面共同合作,才能取得较好的效果。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在我国还处于起步阶段,目前还没有出台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因此大学生创新创业肯定会遭遇很大的风险和困难。所以,政府需要根据“积极引导、鼓励支持、保障权益完善服务”的方针政策,给大学生的创新创业活动拓展空间,加强服务,完善政策,优化环境。比如说可以给大学生创新创业提供小额贷款担保、担保基金;对大学生创新创业的行政审批规范化,简化审批和办证手续等。 三、结束语 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培养大学生的创新创业精神和意识,提升他们的创新创业能力,强化对大学生的创新创业实践活动的指导等。所以,为了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良性健康发展,需要建立一套系统全面的教育课程体系,对人才培养模式进行改革,建立以政府为主导、高校为承担者、企业为辅助参与者的服务管理模式,逐渐形成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新机制;此外,还需要强化管理制度的完善,在金融、税收等政策上给予一定的优惠,对大学生的创新创业活动加以鼓励,加大对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文化环境建设和宣传报道,形成优良的人才成长土壤和文化氛围。只有这样,才能够培养出拥有创新创业能力的综合性人才。 参考文献: [1]孙晓梅.试论大学生创业基地的功能及创新创业人才的培养[J].黑龙江高教研究,2014,(1):120-122. [2]鲁保富.论教育现代化与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J].实验技术与管理,2013,25(2):143-147. 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论文篇三:试论如何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 【摘 要】国家和省、校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是提高大学生创新能力的有效途径,也是高等学校对大学生进行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多年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和 其它 学生类科研项目的经历,就如何提高各级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对大学生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培养等方面进行了分析,以期为实现大学生培养目标的实现提供借鉴。 【关键词】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指导教师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目标的需求,旨在激发和训练大学生 创新思维 和创新意识、提高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1]。在实施过程中,如何实现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的目标,从指导教师的角度,谈谈自己的体会。 我国长期以来一直以应试教育为主,基础教育体系、教育观念和教师的素质都在制约着创新的实现。尤其是大学生,应试入学后更是表现创新能力不佳。如何摆脱中小学的应试教育模式,尽快适应自主学习占有一定分量的大学学习生活,培养大学生创造能力,是难点,也是大学生培养的重点。 大学生在参与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存在如下主要问题:一是方向不够明确,不知道做什么;二是缺乏问题来源,前两年的平台教育使得学生对专业知识匮乏,无从下手;三是缺乏观察力,不能自主发现问题。针对如上问题,在实践中需要采取 措施 一一化解。 1 明确方向并让学生学会提出问题 大学生与中学生的最大区别是,大学期间是专业人才培养,有了明确的职业发展方向。但大学前两年的学习还是以基础学习为主,这就为大学生参与大创项目增加了难度,低年级的学生不知道该做什么,更不知道怎么做。解决的办法,一是入学后进行 职业规划 教育和专业概论教育,让学生初步了解自己毕业后的专业性质和内容;二是学生尽早进入老师的工作室或研究室,参与老师的科研项目;三是作为参加人参加到高年级的大创项目中,先锻炼和学习,有了明确的专业方向和专业认识,知道自己做什么和怎么做,之后就可以独立承担项目。 尝试先实践后理论的“倒置式”课外专业实践教育。所谓“倒置式”课外专业教育,就是课外专业实践早于专业理论学习,学生在低年级参与教师的科研项目和专业实践,让学生先从感性上认识专业,利用实践中的发现和问题去指导专业理论学习,从而达到从实践到理论再到实践的相互促动过程。 探索“倒置式”课外专业教育模式的理论与实践,让学生从入学起就开始系统地进行课外专业训练,使之加深对专业的理解和认识,并将自己对专业的感知与专业基础教学有机结合,达到有的放矢,籍此促动学生的专业兴趣和课内教学质量的提高,达到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并提高毕业生社会竞争力的培养目标。 学生在课外专业实践中对专业有了初步的认知,也能在实践过程中思考一些问题,并结合自己的认识提出问题。学生提出问题后,就需要指导教师进行积极引导,指导其如何设计解决思路和实施。 2 积极引领 把大学生创新意识和创造能力培养渗透到教育的整个过程,培养高素质的具有一定创新能力的优秀人才,是时代的需求,也是国家经济和科技发展的需要。但我国高校的 教学方法 以及课程设置很难达到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的目的,其主要原因是学生不会思考问题、不会提出问题,也很难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遇到问题先找老师帮助。出现这样的问题,也不能全归责于学生。作为教师,应该 反思 是否在教学过程中教会了学生如何思考? 实际上,老师们习惯于给学生答案,以讲为主,授人以鱼,而不是授人以渔。这样如何实现创新思维的培养?因此我们需要思考作为老师的作用和角色。学生遇到问题,不是简单的给出答案,而是要剖析问题,在分析问题过程中让学生做出判断,锻炼他们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学生刚接触项目时,往往很茫然,不知道自己要做什么,要解决什么问题。但老师需要积极引导,讨论式启发,让学生先拟定方案,针对方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解析。经过几次类似的分析后,学生再遇到问题,就会先进行思考并寻找解决方案,然后和老师探讨。这样,学生不仅能在实验过程中发现问题,而且能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学生学会了科学思维。 3 团队意识培养 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团队合作就显得尤为重要,也是以后事业成功的基础。因此,培养学生的合作精神和团结协作能力,对其以后的发展尤为重要,也是保质保量地完成大创项目的关键因素之一。 在指导学生大创项目过程中,教师要特别注重学生团结合作精神的培养。在项目团队的管理上,给予项目负责人充分的自主权,负责项目的方案与实施。在此过程中要发挥每一个成员的作用,调动成员的积极性。同时,项目组成员也要服从项目负责人的管理,同心协力,分工负责,为项目的顺利实施共同努力。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若存在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指导教师负责协调,给出合理化建议,宏观上进行调控,主要还是要靠学生自己解决问题,有意识地培养和锻炼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 4 参加高层次研讨 大学生具有很强的可塑性,需要给他们创新的自由空间。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旨在锻炼和提高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开拓眼界是创新培养的关键要素之一。通过参加研究生学术研讨会、指导教师的项目进展或阶段性 总结 会,进而参与讨论,让大学生感受学术氛围和气息、接触专业学术前沿,对开拓其思路、培养其创新思维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通过参加高层次研讨,也可以让学生减弱对学术圣坛的敬畏和距离感,提高了学生对学术问题质疑的勇气,提高其自信心,思考问题更加趋向科学和合理。 5 结语 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旨在在课外建立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创新思维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以及团队合作意识和组织协调能力培养的有效途径,培养大学生主动性学习和自学能力,激发其创造性。 通过三年的指导实践,明显感觉到学生的科学态度、合作精神、自学能力等方面都有了长足的进步,大创项目的影响力也与日俱增,参与项目的学生人数越来越多,如何在大创项目实施中保质保量地完成预定目标和任务,任然需要指导教师和学生来共同努力与探索。 【参考文献】

1、提高创新创业意识很多大学生往往不重视创新创业实践,这是因为大学前的教育告诉他们课堂上的东西是最重要的,课本学习比社会活动更重要。生活中处处有新知,大学生作为“七八点钟的太阳”,应该在老师教学的第一课堂之外,积极开辟自己的第二课堂。只有首先有了提高自身能力的意识,大学生们才会在课余思考实践的问题,才能投身到课余实践中来。课余实践的机会多了,才能结合理论产生创新思维,再利用创新思维指导实践,实现“意识到实践,实践到意识,意识再到实践”往复循环的认识飞跃。2、参加实践活动提高素养有了创新创业意识之后,大学生应该积极参与各个类型的实践活动,为自己创新创业积累经验材料。3、选择合适的创业实践方向有了创新创业意识,广泛参与实践活动之后,学生会对自身的优势和劣势、兴趣和短板有充分认识。结合自身兴趣和能力优势,选择创新创业相关的方向。在确定方向之后,深入了解相关方向的理论知识,钻研相关方向的实践活动。4、影视角度下的乡村振兴记录在互联网时代下,乡村创新创业的特点和需求离不开互联网思维。影视作品表现力极其丰富和强大,与其他媒介相比,影视无疑成为在互联网下冲击力最强的宣传方式。乡创文化传媒工作室致力于探索自身特色,以扎实的影视专业技能将多种创新的元素、技术和多样化的表现手法集中体现在宣传作品中,该团队来到雅堂村驻足拍摄,从前期的影片策划、分镜制作到中期的跟踪拍摄,采访记录。以及最后的后期技术处理,用影像记录将广东工业大学2年来在雅堂村的精准扶贫工作呈现出来,展示广工人的乡村振兴创业精神。团队以影视视角唤起乡愁,吸引更多的年轻人关注乡村,将科技与精准扶贫脱贫相结合,助力乡村振兴。5、启示乡村振兴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而互联网则是助力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2]。大学生创业者要在抓助创业机遇的同时,正视创业所带来的各种问题,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在乡村振兴战略和大学生创新创业两者中找到联系点和突破口。本文阐述的创业实践团队就是在乡村振兴背景下利用互联网科技等方式开展创业实践项目,这些创业团队大多仍处于起步摸索阶段,距离真正意义的成功助力乡村振兴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也不可能简简单单复制他人的模式成功。通过分析本文阐述的几个创业实践项目可以发现,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要成功,应该由政府、高校、乡村三方面因素共同作用,乡村为大学生的创业项目提供实践场地和乡村资源,政府主要提供政策和资金方面等支持,高校主要为大学生创业提供知识和技能方面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创业者综合素质。因此,乡村振兴背景下的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需要乡村人民的现实需求、政府的扶持力度、创业者本身产业动力的三位一体联动才能实现良性循环,最终互利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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