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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盲比例论文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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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盲比例论文参考文献

罪犯个别教育,作为监狱民警与罪犯沟通的一种方式,可以通过言语和非言语的手段。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罪犯个别教育的论文,希望大家喜欢!

关于罪犯个别教育的论文篇一

《罪犯教育刍议》

【摘 要】《刑法修正案(八)》实施后,监狱普遍实行罪犯计分、以分减刑的改造手段,对一部分限制减刑的罪犯失去意义,对限制减刑部分罪犯的教育改造,就成为监狱管理一个急需解决新问题。为深刻贯彻“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的监狱工作的方针,落实监狱工作科学化发展,必须要进一步强化罪犯教育改造工作。

【关键词】监狱;罪犯教育

教育是我们人类一种神圣的社会现象,因而教育也是罪犯教育改造的一部分。我国监狱是国家刑罚的执行机关,我们也清楚地知道,监狱的是为了更好地去改造罪犯,使其在出狱后更好地融入到社会中。《监狱法》第三条就明确规定:“监狱对罪犯实行惩罚和改造相结合、教育和劳动相结合的原则,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从这条规定我们可以看出,监狱通过“惩罚与改造相结合,教育与劳动相结合”这样的方式来履行好刑罚的执行的功能,完成把罪犯改造成守法公民根本性的任务。

一、罪犯教育的概念

罪犯教育改造作为改造的三大手段之一,在持续推进监狱全面建设战略、维护监狱长治久安,更好地建设和谐社会的发挥极其重要的作用。罪犯教育指的是在监狱执行刑罚过程中,对罪犯所实施的为转变罪犯其思想、行为恶习,通过教授其一定的文化知识和生活技能的各项活动的总称。“当这种教育力充分显露的时候,一方面使罪犯受到感染和触动,进而在思想和灵魂深处产生斗争和选择,并对原有的价值体系和思想观念构成威胁和瓦解的态势,且这种态势将不断持续和蔓延,随着监狱人民警察教育改造的深入和强化,罪犯才能接受监狱人民警察积极的教育内容并内化为自己的价值体系。”

二、监狱罪犯教育存在的问题

(一)罪犯教育思想观念落后,重监管轻教育

由于重视监管,在思想和实际工作中都轻视教育,监狱宗旨是“挽救人、改造人、造就人”罪犯改造要依据罪犯内在变化。罪犯教育必须强调内因,监管重视的是规范行为,是外在,这种表面化仅仅是使得服刑人员在行为上看上去守法了,而现实真正改造情况却并非如此,在现实的情况中,监狱包括监狱警察对罪犯在监狱中出现的新问题,如心理变态、心理障碍等问题并没有足够的重视,只是强调监狱监管稳定的重要性,而没有从实际情况出发实事求是去解决这些迫切存在的罪犯内在问题,面对这些实际性的问题,应该关注罪犯的教育,监管的稳定也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罪犯存在的实际的内在问题。

(二)罪犯教育缺乏系统性

罪犯教育是一项庞杂而细致的工作,对于罪犯的教育我们需要将其改造成为合格的守法公民。对于整个罪犯教育,我们还没有形成一定的系统性的认识,只是从某些方面或者某几个方面来谈罪犯教育,这就缺乏系统性使得罪犯教育不能达到我们所预期的效果,只是单独地强调各环节重要性,反而适得其反。例如,现在普遍采用的监狱管理、劳动改造、教育改造这些改造罪犯的方式,在具体实践中存在一系列的问题。从理论上来讲,这三种方式应当是相互联系而不是孤立存在的,但是在具体执行的过程中,监狱往往是更加关注罪犯的劳动改造,为完成一定经济指标,把劳动指标看做是考核服刑人员最重要的指标,忽视教育这一重要环节。监狱应该是按照系统科学的理论,全面综合去安排监狱各项及各环节工作,使其不是脱节的,这是我们对于罪犯进行改造,最大限度去预防和减少罪犯重新犯罪的重要手段。

(三)罪犯教育缺乏全方位、个性化

监狱教育内容、方式缺乏全方位以及个性化,不同的罪犯具体情况都是不一样的,由于每个人都是不一样的,每个罪犯之间本身就存在差异性,无论是知识水平、家庭环境及自身学习能力等等各方面,所以采取不用的教育方式和内容,发挥罪犯自觉接受教育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但目前实际情况,一般都是简单地将所有服刑人员集合在一起,宣讲统一而单调的内容,收效甚微。另一方面来说,对服刑人员的教育仅仅局限在监狱期间的教育改造,不注重服刑人员回归社会以后的效果到底如何。从思想上认为服刑人员步入了社会,在我们看来罪犯就已经完全脱离了监狱,而实际上罪犯教育的实际效果是需要对服刑人员进行出狱后的回访调查,在现实中缺乏这样的认识,认识罪犯出狱就与监狱不存在关系了,缺乏全面的跟踪调查的思想,所以整个罪犯教育的系统并不完善。

(四)罪犯教育缺乏信息化

随着整个社会的发展与进步,我们不能否认我们已经进入了网络时代,每天的生活离开网络信息都会影响到我们的生活。然而在监狱服刑的罪犯却是我们忽略的群体,罪犯的教育本身就缺乏一定的网络信息化教育,罪犯出狱后就与现实社会脱节。尤其在边远不发达地区,监狱自身的信息化设备就缺乏,罪犯的信息化教育就更是难上加难。在现实情况中看,监狱想要建立监狱信息化的网站,现实的工作中缺乏计算机专业方面人员的管理,监狱网站内容陈旧未能及时地更新管理,所以收效甚微。另外一方面,监狱的服刑人员在文化程度上就有很大的差距,有些罪犯甚至都不知道什么是网络,具体情况也千差万别,罪犯的信息化监狱难度较大。

三、关于改善罪犯教育的相关建议

(一)确立正确罪犯教育改造的观念

对于罪犯的教育理念形成不是一蹴而就的,经历了从报应主义到预防主义和折中思想的变化。报应主义只是片面强调对罪犯惩罚作用,忽略对罪犯的教育矫正。随着社会不断地发展与进步,现代刑罚学认为国家对罪犯不应只是惩罚,还应通过刑罚来教育改造罪犯。教育改造罪犯,使罪犯弃恶从善,真正地回归社会。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监狱教育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效果不明显。对于监狱和监狱警察来说都是一项艰巨的任务,从监狱而言,必须要确立正确的罪犯教育改造观,为促进社会的长足稳定发展,将罪犯改造为守法公民必须要树立正确的罪犯教育改造观,充分保障罪犯基本人权,树立人道主义的思想;从监狱警察来讲,作为引导者监狱警察必须要正确发挥其帮助和引导的作用,从罪犯教育改造出发,帮助罪犯真正回归社会,从而达到良好的教育改造的效果。 (二)建立全方位、开放的罪犯教育体系

监狱需要构建针对罪犯的全方位、开放的罪犯教育体系,这需要整合狱内及社会资源,将罪犯的教育改造置于社会大发展的格局中,对于罪犯的改造挽救工作定位于真正回归社会的背景下。完善的罪犯教育包括相关的理论、方法和效果评价的体系,这才是监狱罪犯教育的理论与实践的结合。首先,监狱及监狱警察需要了解和研究罪犯的犯罪具体情况,在这样的前提下,才能对罪犯进行合理、科学的教育改造。根据不同类型的罪犯需要应用不用的教育内容和方法,同时犯罪在监狱内的不同时间段及出狱后也需转换不同的教育内容和方法。通过不同罪犯及不同时间段罪犯教育个性及共性的基础上,不断总结罪犯教育存在的基本规律。当然对于罪犯的教育改造,需要开放的罪犯教育体系,在吸取西方有益经验基础之上,光光依靠监狱是不够的,需要充分调动社会各种积极力量,依据服刑人员的主观及客观需求,有针对性地进行一定的帮教活动,建立一种监狱和社会有效结合的教育转化机制。

(三)实现罪犯教育社会化、个性化

罪犯教育的社会化是指监狱在刑罚执行过程当中,监狱与社会中的力量结合,依据新的形式及任务需求,通过整合社会资源与采用多种方式,对罪犯的社会化教育采用社会化的教育方法和内容,使得罪犯能够最大限度去适应社会。监狱罪犯教育的社会化是监狱行刑的必然发展趋势,监狱的目标是通过不断提高罪犯改造质量,从而在真正意义上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所以监狱的一切工作都必须关注与提高罪犯的教育改造质量。目前监狱的罪犯教育社会化无论在理论还是实践上都得到各国的关注,罪犯教育社会化需要整合各种有用资源,思想教育、文化技术教育及法律教育都纳入到社会教育的大体系,使监狱教育成为一个开放的系统,打破监狱教育工作封闭性,克服监狱教育资源不足,将监内教育和社会教育紧密结合,促进罪犯教育社会化,从另外一方面来讲,社会力量的参与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监狱的神秘感,让全社会关注和接纳监狱罪犯,使得罪犯教育社会化成为一项全社会、长期性的事业。“所说的罪犯教育个性化,就是在坚持党的监狱工作方针和监狱法规定的工作目标和共性要求的基础上,通过罪犯教育的改革与调整,创设使罪犯有更多的自我教育、自我发展空间的改造条件,再塑出既适应社会、监狱机关统一要求又具有独特个体素质的新人。”基于我国的基本国情,大多数罪犯文化程度较低、文盲半文盲占比例较大,这部分人本身缺乏学习的自觉性,有一定程度抗拒教育的主观倾向,所以监狱的责任在于使这部分罪犯在一定程度强制中接受教育。同时我们应该强调尊重个性,也要尊重罪犯个人权利,我国监狱罪犯教育不足在于自愿性规定较少,在实践中做法也不多,主要还是依靠强制性的灌输教育。罪犯教育的个性化需要监狱及监狱警察在全面透彻分析罪犯个别性的基础上对症下药。对于每个罪犯都应该制定一个适合其的教育改造方案,包括入监到出监的全过程,做到所谓的因人、因时、因地制宜,从而提高罪犯教育改造的效果。

(四)利用监狱信息化建设促进罪犯教育创新

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对罪犯教育必须落实监狱信息化建设,将信息化融入罪犯教育的工作中,采用一系列的信息化手段来促进监狱罪犯的改造工作。利用监狱管理改造的信息化系统,实现罪犯在监狱执行过程中,从日常考核、生活卫生及狱政管理等方面进行信息化的全程管理和应用。通过网络进行心理咨询、测试及视频会见等,不断改进罪犯教育改造工作。同时培养一批监狱警察,让其成为监狱信息化方面的人才,能够将具体工作落实到实处而不是停留在理论层面,将网络信息化运用到罪犯教育改造的实践中将罪犯的犯罪情况还有监狱内的改造情况通过监狱信息化建设及时准确地反馈给警察,利用在狱内建立的每个罪犯的心理档案,使得监狱警察开展心理疏导及个别教育可以顺利进行。同时开展教育专题和贴近罪犯生活的活动,监狱信息化建设为切实因地、因时、因人施教原则创造必要的条件,实施有针对性的个别教育,同时利用监狱信息平台可以促进罪犯心理咨询矫治,然而监狱信息化建设是一项任重而道远的任务,需要监狱及监狱民警以及我们全社会共同努力。

总而言之,伴随着监狱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监狱改造罪犯的职能也在进一步得到深化,监狱机关要始终围绕 “改造”的治本功能,以一种求实的态度,对于罪犯教育这一项具体的工作在理论和实践领域都要有所突破,同时着眼于维护监狱安全和社会稳定,借助社会资源和力量,逐渐实现罪犯教育改造方式、过程及力量的社会化。只有这样才能推进监狱工作的长足发展,继而实现社会秩序良性循环。

参考文献

[1] 周雨臣.新时期罪犯教育的本质与地位探析[J].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9(2).

[2] 贾洛川.论罪犯教育个性化[J].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0(1).

关于罪犯个别教育的论文篇二

《浅析监狱罪犯教育的理想与现实》

摘要:培养身心健康、重新适应社会的守法公民是监狱罪犯教育追求的目标:当前我国传统的行刑制度和行刑理念,使罪犯教育缺乏针对性、适应性、科学性。确立现代、科学的罪犯教育理念,构建科学化、社会化、个别化的罪犯教育体系是提高罪犯教育效能的必然选择。

关键词:监狱 罪犯 教育 行刑 罪犯教育理念 罪犯教育目的

一、 理想:提高教育效能,使罪犯复归社会是监狱罪犯教育的应然选择

开放的中国 ,迎来了政治的文明,经济的繁荣,思想和文化的进步。开放也使我国传统的教育改造受到越来越严峻的挑战:教育效能呈下降趋势。纵观世界监狱行刑发展的历史,人们越来越认识到对犯罪人的惩罚、教育矫治,不能缺少人道、民主的内涵,必须体现人道、民主的价值,如此,才能建构现代的监狱教育 。

(一)人道、民主是监狱罪犯教育发展的基本趋势之一

在世界行刑目的的嬗变过程中,教育矫正在监狱行刑制度的发展中越来越受重视。行刑理念的发展受到刑罚制度的影响,人类行刑制度经历了生命刑、肉体刑到 自由刑的变化;相应的行刑理念经历了报应主义到预防主义和折中思想的变化。在行刑史上,报应思想源于愚昧时代、智识未开的原始社会中“以牙还牙,以命还命”的复仇观念和行为准则。而后逐渐演变为宗教因果报应、道义报应和 法律 报应。法律报应盛行期间,西方资产阶级人道、民主、平等的启蒙思想对近代的监狱改良,给罪犯以人道待遇起到了巨大作用。但报应主义片面强调对罪犯的惩罚作用,忽视对罪犯的教育矫正的弊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对犯罪行为、犯罪人认识的深入,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l9世纪中叶以后,随着资产阶级革命在西方许多国家的完成,自然科学的发展和实证主义 哲学 的影响,刑事实证学派的代表人物菲利、李斯特等认为国家不应只惩罚犯罪,还应该用刑罚来教育罪犯,教育是刑罚的本质。从此,矫正教育模式开始盛行,以教育和矫正罪犯,进罪犯改恶从善,回归社会为行刑目标。不仅适应人类社会文明的进程,而且极大推动了刑行的人道主义。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随着现代矫正制度的兴起,罪犯教育以人为本、人道、民主的理念也鲜明地反映在国际机构的相关文件上 1955年联合国《囚犯最低限度标准》第 66条第 1款规定:“应该照顾到犯人社会背景和犯罪经过、身心能力和习性 、个人脾气、刑期长短 、出狱后的展望,而按照每一个囚犯的个人需要,使用一切恰当办法,其中包括教育、 职业指导和训练、社会个案调查、就业指导、体能训练和道德性格的加强,在可能进行宗教照顾的国家也可包括这种照顾。”

(二)监狱罪犯教育目的是培养身心健康 ,重新适应社会的守法公民

意大利刑事古典学派代表人物贝卡利亚指出:“刑罚的目的不是要使人受到折磨,也不是要使人已实施的犯罪行为不存在,刑罚的目的只是阻止有罪人再使社会遭受危害并制止其他人实施同样的行为。” 在当今国际社会,刑罚执行不再是惩治罪犯的一元目的,而是多元目的共存。在我国自西周的“明德慎罚”开始到西汉儒家学说一统天下后,“德主刑辅”、“明刑弼教”等法律思想,均体现了刑罚和教化的相结合。近代受西方法律思想影响,清末法律大臣沈家本提倡监狱改良,主张监狱应以感化人为宗旨。当然由于时代和制度的制约,监狱罪犯教育目的、效果仍难以实现。新中国成立后,我国监狱 工作在毛泽东“人是可以改造的”,“我们的监狱是学校”等理论指导下,于 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改造条例》第 l条明确提出“为了惩罚一切反革命犯和其他刑事犯,并强迫他们在劳动中改造 自己,成为新人”的监狱改造目的 在 1982年公安部颁发的《监狱劳改队管教工作细则》第96条中进一步规定:“把犯人改造成为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的守法公民和对社会主义建设的有用之材。”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 3条规定:“监狱对罪犯实行惩罚和改造相结合,教育和劳动相结合的原则,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再一次结合社会发展变化的要求,明确监狱教育的目的是将罪犯改造成守法公民,具体表现为转化罪犯消极错误的观念和犯罪的恶习,提高文化程度和认知能力,培养相应的职业技能。半个多世纪以来,我国监狱教育取得了可喜的成绩。随着人类进入21世纪监狱教育个别化、社会化和技术化发展的趋势,监狱培养目标注重以罪犯为中心,培养身心健康,适应社会的守法公民将成为必然要求。

二、现实:制约监狱罪犯教育质量的原因

监狱罪犯教育作为监狱刑罚执行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转化思想,矫正恶习,增长知识,培养技能和促进罪犯身心健康的任务。然而,不容回避的是,由于监狱生产和经营问题造成的无形压力,对罪犯犯罪思想、刑期缺乏深入的调查研究,尤其是罪犯教育立法、内容手段和教育者的专业化等方面的不足,因而影响了罪犯教育效果。深入研究制约罪犯教育质量的深层原因,对于探索出我国罪犯教育走出困境的新途径十分必要。

(一)监狱罪犯教育受制于传统的行刑制度和理念

监狱罪犯的教育受制于刑罚制度和刑法思想的影响,罪犯教育工作往往呈现出与此相适应的思维模式。如受惩罚与报应思想的影响,罪犯教育中以惩代教现象突出,罪犯教育过程中重视“强制性”,轻视罪犯个体的主动性;受监禁制度影响教育带有很强的孤立、封闭的色彩,监狱同社会的交流较少;受劳动改造观念的影响,罪犯教育中以劳动代替罪犯教育,以劳动评价罪犯改造效果,在白天 8小时的时间以劳动为主,罪犯教育大部分安排在夜间业余时间进行,劳动与教育难以有机结合。此外监狱职能的多元化、民警多重角色的冲突等都影响罪犯教育目的的实现。

(二)罪犯教育缺乏针对性、适应性、科学性

罪犯教育的内容以思想教育、文化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为主,罪犯思想教育内容过于强调思想认识、理想信念的统一性、标准性和唯一性,世界观 、人生观、价值观等一系列内容脱离罪犯思想实际和当前社会实际,各监狱把上级的通知、指令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动力,习惯于按照上级部署开展大规模的活动,缺乏独立性、自主性和针对性,表面上看轰轰烈烈,实际上形式主义,收效甚微;文化教育教材滞后,内容、层次与罪犯年龄、文化程度不相适应;职业技术教育过于关注监狱生产发展的需要,忽视罪犯回归社会谋生就业的需要。

集体教育、个别教育和社会教育是罪犯教育的三大基本手段。在 实践中,罪犯教育手段更多的是依靠 经验进行,集体教育课堂化,一锅煮、流于形式;个别教育浮于表面,往往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有的是针对罪犯个体的劳动定额、生产任务的完成情况方面十分看重,甚至不顾罪犯个体的身体条件和技能情况而妄加批评、训I责;社会教育不能经常化、规范化,教育活动单向进行,很少倾听罪犯的心声;罪犯教育过程中急功近利,不遵循循序渐进、因人施教等教育 规律 ,只求到课率、取证率,忽视罪犯教育的实效。

(三)监狱罪犯教育工作者队伍跟不上时代发展的要求

监狱教育队伍的建设是罪犯教育质量的保证,新中国几十年监狱改造历程中,监狱工作者在艰苦的 环境条件下创造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其坚定的政治立场、无私奉献的精神是监狱工作者宝贵的精神财富。随着社会历史条件的变化,现代监狱教育追求人道、民主、效益的价值取向,实现对罪犯的再社会化,使其复归社会的目标。目前监狱教育者仍然是全警皆师,整体素质不高,知识结构不合理,缺乏专业人才,教育者缺乏现代的罪犯教育理念,对罪犯教育的认识不到位, 整天忙于保稳定 ,求效益,客观上已无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教育工作中去,更难以进行知识的更新。

(四)罪犯教育缺乏立法的支持

目前我国尚无统一的刑事执行法典,有关行刑方面的基本立法是 1994年颁布实施的《监狱法》,《监狱法》自实施以来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监狱法》条文过少,只有 78条,涉及教育改造的条文仅 13条,导致许多教育实践活动缺乏立法的支持。同时由于立法滞后,难以适应新时期监狱罪犯教育工作的需要,全国各省监狱 管理部门从各自情况出发制定了一些规章制度,这些以实用为主的规章制度对教育工作的要求不规范不统一,各省各自为政,甚至有的内容与国家法律法规不符,严重制约了罪犯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超越:确立 现代 罪犯 教育 理念,建构监狱罪犯教育新体系

当前,我国监狱罪犯改造 工作正经历由传统、 经验模式到现代、 科学 模式的 历史 转型。刑罚执行、监狱理论研究的视野越来越多地关注监狱罪犯改造的理念、教育目的,通过罪犯教育促进罪犯改恶从善,重新复归 社会,提升罪犯教育改造质量是监狱的应然选择。

(一)确立现代、科学的罪犯教育理念

坚持以培养身心健康,适应社会的守法公民为罪犯教育的出发点和归宿,在罪犯教育过程中树立人道、民主、效益的理念,明确以罪犯教育为中心,尊重罪犯,关心罪犯的身心健康。肯定罪犯在教育活动中的主体地位,发挥教育者的 组织、引导和帮助作用。调动罪犯接受教育的主动性、积极性,达到罪犯教育过程双向良好互动。摒弃因循守旧、固步自封的观念,广泛吸收 自然 、社会和 心理等科学研究成果,解放思想,树立现代、科学罪犯教育理念,推进罪犯教育理论、制度、教育方法等的创新。

(二)罪犯教育体系的科学化、个别化和社会化

罪犯教育体系的科学化是指在科学地罪犯教育的理论指导下,罪犯教育的制度、工作模式和工作效果的评价达到较为理想的状态。因此必须深入研究罪犯的犯罪原因,科学的认识罪犯,对罪犯进行合理的分层、分类。积极探索罪犯教育的基本 规律 ,发现罪犯教育本身的内部 联系和运行轨迹。查寻罪犯教育制度、教育方式存在的偏差。运用科学的理论指导罪犯教育改造 实践工作,整合罪犯教育手段,积极吸收和借鉴西方监狱矫正的理念和技术,创新罪犯教育的方式方法,构建科学的罪犯教育评估体系,实现罪犯教育由传统、经验的格局 向现代 、科学的格局转变。

监狱教育工作社会化作为现代刑罚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得到世界各国的广泛关注,我国也不例外,罪犯教育的社会化就是克服监狱工作的封闭性,加大开放力度,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将罪犯的 文化教育、 职业技术教育纳入社会教育大系统中,明确罪犯狱外学习制度,改变单一的教育者队伍结构,改变监狱呆板、单调的教育模式,改变单边输送、扮演道德权威和社会教育者的形象,大力宣传罪犯教育,让全社会关注监狱的罪犯教育。

罪犯教育的个别化即要求教育者从罪犯个体的具体情况出发,针对罪犯个体不同的犯罪原因、生活经历、社会背景、文化程度以及个性特点等采取个别教育。自罪犯人监开始与罪犯共同制定每一个罪犯的个别教育方案,规划刑期,确定切实可行的改造目标。提高民警个别教育的能力,不断探讨个别教育的有效方法。

(三)监狱罪犯教育工作者的专业化、多元化

罪犯教育目的的实现,主要依靠监狱教育者去执行和体现,现代监狱的罪犯教育任务对监狱教育者的要求更高,在当前情况下,必须根据监狱人民警察所从事的工作岗位的专业技术和专业能力为标准实行科学的分类,并对其中的教育改造人员和罪犯心理矫治人员加强专业技能培训和引进,促使罪犯教育工作队伍的专业化。

罪犯来自于社会,犯罪原因存在于社会,对罪犯实施教育离不开社会帮助,为帮助罪犯重返社会,监狱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社会学、精神病学、社会工作的专家学者以及教师等,参与改造方案的制定、对罪犯的心理危机进行干预、对监狱民警进行业务培训和对罪犯进行文化教育等,实现罪犯教育工作人员的多元化。

(四)完善罪犯教育的立法

完善行刑立法,统一的行刑法制是我国推进监狱罪犯教育的必要保障。要根据现代行刑 发展 的要求,国家尽快制定一部比现行《监狱法》范围更广、规格更高,与《刑法》、《刑事诉讼法》相统一、配合的《刑事执行法》,完善刑事执行法的内容体系;加快监狱行政法规、规章制定步伐,拓展罪犯教育中罪犯心理矫治的规定、社会教育规定、罪犯狱外学习和工作的规定等内容,明确罪犯的文化教育纳入社会公共教育体系等,以适应现代监狱行刑和提高教育矫正质量的需要。

参考文献 :

[1]徐景峰.联合国预防犯罪和刑事司法领域活动与文献纵览[M].北京:法律 出版社,1992.238.

[2]贝卡利亚.论犯罪与刑罚(M].黄风译.北京:中国 法制出版社,2002.114.

论文参考文献数量比例

各类毕业论文参考文献数量要求

写论文不能手头上有什么文献就算数,没有就不算数,因为学术的发展不是以咱们知道与否来决定的,因此一定要去查找文献

现在博士、硕士论文以及本科论文参考文献数量一般要求:

博士学位论文的参考文献数一般应不少于100篇,其中外文文献一般不少于总数的1/2;硕士学位论文的参考文献一般应不少于40篇,其中外文文献一般不少于20篇。参考文献中近五年的文献数一般应不少于总数的1/3,并应有近两年的参考文献。

本科毕业设计主要参考文献要求10篇以上, 其中外文文献2篇以上(指导教师认定为特殊类型的论文,可以不列外文参考文献)。参考文献必须是公开出版、发表的(含网上下载)着作或期刊(论文),统一放在文后,并按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进行自然编号,序码加方括号。

依据国家标准《文后参考文献着录规则》(GB/T7714-2005),中文参考文献书写格式为:

专着:[序号] 作者名. 书名[M]. 出版地: 出版单位, 出版年:引文页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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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纸:[序号] 作者名. 题名[N]. 报刊名,年-月-日(版次)。(示例:2009-01-01(1))论 文 集:[序号] 作者名。题名[C]//论文集作(编) 者。论文集名。出版地:出版单位,出版年:所引用的文献在期刊中的起止页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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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论文:[序号] 作者名.题名[D].授予单位所在地:授予单位,授予年。

专利:[序号] 申请者.专利名[P]:专利国别,专利号,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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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你投稿的期刊所发表的文章你看过没有,建议也要引上一两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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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具体要求,如果是毕业论文自己学校会有要求,一般都在10-20篇左右

根据不同的杂志的具体要求而定。一般国内期刊上综述类文章20-30篇参考文献居多,如果作者的文章原创度相当高,参考文献不超过10条为好,参考文献数量太多,可能显得很啰嗦,也可能受到部分期刊版面的限制,不同单位对参考文献的要求也会不同,比如有些院校的毕业论文要求20篇参考文献,其中不少于7篇外文文献等

硕士论文的参考文献数量,不同的学校和专业对于硕士研究生论文的参考文献的数量要求不太一样,下面是普适性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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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毕业论文一般要求参考文献近5年15到20篇,其中要有不少于7篇的外文文献。一篇论文引用多少参考文献还是要根据所在单位或者目标刊物的具体要求。硕士学位论文的参考文献一般应不少于40篇,其中外文文献一般不少于20篇。博士学位论文的参考文献数一般应不少于100篇,其中外文文献一般不少于总数的1/2;参考文献中近五年的文献数一般应不少于总数的1/3,并应有近两年的参考文献。

硕士学位论文的参考文献一般应不少于40篇,其中外文文献一般不少于20篇。博士学位论文的参考文献数一般应不少于100篇,其中外文文献一般不少于总数的1/2;参考文献中近五年的文献数一般应不少于总数的1/3,并应有近两年的参考文献。本科毕业设计主要参考文献要求10篇以上,其中外文文献2篇以上(指导教师认定为特殊类型的论文,可以不列外文参考文献)。参考文献必须是公开出版、发表的(含网上下载)着作或期刊(论文),统一放在文后,并按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进行自然编号,序码加方括号。但期刊论文中应该引用多少文献并没有明确规定,你该引用足够支持你论文的文献,而数量则视领域内存在的文献而定。如果你的课题很新,可能没有太多文献可以参考引用,相反地,如果你是进行先前已经所过的课题,可能就有很多文献。另外,这也关系到你的文章类型,综述文章通常会有很多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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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必须。一般学校规定的是外文数量不少于总文献数量的1/3,当然了只是个规定而已,也没有人去专门查查到底占到几分之几,各个学校的规定到不一样。总之尽量多弄点英文文献吧参考文献是在学术研究过程中,对某一著作或论文的整体的参考或借鉴。征引过的文献在注释中已注明,不再出现于文后参考文献中。按照字面的意思,参考文献是文章或著作等写作过程中参考过的文献。

各类毕业论文参考文献数量要求

写论文不能手头上有什么文献就算数,没有就不算数,因为学术的发展不是以咱们知道与否来决定的,因此一定要去查找文献

现在博士、硕士论文以及本科论文参考文献数量一般要求:

博士学位论文的参考文献数一般应不少于100篇,其中外文文献一般不少于总数的1/2;硕士学位论文的参考文献一般应不少于40篇,其中外文文献一般不少于20篇。参考文献中近五年的文献数一般应不少于总数的1/3,并应有近两年的参考文献。

本科毕业设计主要参考文献要求10篇以上, 其中外文文献2篇以上(指导教师认定为特殊类型的论文,可以不列外文参考文献)。参考文献必须是公开出版、发表的(含网上下载)着作或期刊(论文),统一放在文后,并按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进行自然编号,序码加方括号。

依据国家标准《文后参考文献着录规则》(GB/T7714-2005),中文参考文献书写格式为:

专着:[序号] 作者名. 书名[M]. 出版地: 出版单位, 出版年:引文页码。

期刊:[序号] 作者名. 题名[J]. 刊名,年,卷号(期号): 所引用的文献在期刊中的起止页码。

报纸:[序号] 作者名. 题名[N]. 报刊名,年-月-日(版次)。(示例:2009-01-01(1))论 文 集:[序号] 作者名。题名[C]//论文集作(编) 者。论文集名。出版地:出版单位,出版年:所引用的文献在期刊中的起止页码。

电子文献:[序号] 作者名.电子文献名[DB/OL].(发表或更新日期)[引用日期].获取或访问路径(即网址)。

学位论文:[序号] 作者名.题名[D].授予单位所在地:授予单位,授予年。

专利:[序号] 申请者.专利名[P]:专利国别,专利号,公告日期。

外文参考文献编排格式:按语言所在国学术界通行的.格式。

参考文献作者三名以内的全部列出,四名以上的列前三名,中文后加“等”,英文后加“et al”.作者姓名不管是外文还是汉语拼音,一律姓在前名在后(如Hardy Thomas.)。外文姓不可缩写,名可缩写;如作者为二人以上,第一位作者的格式为先姓后名,后用逗号,其他作者均按先姓后名,但名后不加标点,最后一名作者名前要加and,最后用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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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参考文献是不是越多越好,多少比较靠合适?

有人认为参考文献引得越多代表作者比较注重引文问题,并尊重了其他作者的成果,而有的人说引得越多,代表文章的水分也越多,也就是变成所谓的从引文里拼拼凑凑了,其实这些都没什么道理,适度即可,能说明自己的问题即可。

举个特殊的例子,比如综述,引的文献不少吧?你能说人家的水分大?反过来也一样,综述引文献也不可能面面俱到吧。再者,后面这说法还有问题:结果讨论部分如何拼凑呢?

论文参考文献数量一般是多少?

一般来讲,不限篇数,特别是你题目上写要读多少期刊,更没有要求。对这个问题的要求,不在篇数而在其它方面:

1、你所写专业里的经典文献你有没有读过,特别是一些经典的综述文章,你一定要读当然也应该引用.

2、你研究的专业里最新的文献看过没有,最好近五年的文献看了,再写文章.

3、你投稿的期刊所发表的文章你看过没有,建议也要引上一两篇.

写论文不能手头上有什么文献就算数,没有就不算数,因为学术的发展不是以咱们知道与否来决定的,因此一定要去查找文献

毕业论文的引用

难忘的大学生活将要结束,我们都知道毕业前要通过最后的毕业论文,毕业论文是一种有计划的检验学生学习成果的形式,来参考自己需要的毕业论文吧!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毕业论文的引用,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参考文献反映科学研究的起点和基础,完整的参考文献是毕业论文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与正文一起构成严谨的科学研究过程的完整表达形态,既能体现论文在学术上的承续关系和科学依据,又可以反映论文作者的科学态度与品质,也能反映论文本身的学术内涵和价值,还能为读者的进一步研究指引方向,避免重复劳动,有着重要的学术价值和情报价值。

一、目前参考文献引用标注情况的调查报告

1、参考文献的数量

参考文献的数量既反映学生在进行毕业论文研究时信息检索能力,也反映学术动向和理论来源的基本线索。从图1可以看出,教育技术专业毕业论文文后参考文献引用数量,虽然各届数据略有变化,但变化幅度不大,40%多的论文的参考文献为5~8篇,约40%的论文参考文献为9~12篇,12篇以上的仅为12%,篇均参考文献引用数量为9篇。

2、参考文献的类型

在本次统计中,根据我国发布GB 7714-87《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3]中参考文献的类型,分为著作、期刊、论文集、报纸、标准、电子文献、学术论文、报告和未定义类型文件进行统计,其分布见表1。从表1的比例,可以发现期刊占58%,成为教育技术专业学生完成毕业论文的主要参考文献的来源;著作占32%,为第二大研究资料来源。值得一提的是随着网络越来越普及,信息获取变得更加容易,电子文献成为第三种主要参考文献。另外,对学术论文、论文集、报纸、报告、标准等不同类型的文献资料都有引用,但引用量较小,合计仅占5、1%。

3、参考文献的时效

一般来说,参考文献的新旧程度可间接反映研究者所拥有知识的新旧程度,从而可以看出他是否了解本学科本领域最新的研究动向,据此可从一个侧面来判断该论文学术水平的高低。[4]从图2可以看出,学生毕业论文文后参考文献3年内文献的引用数量从2007届的53%下降到2009届的41%,学生完成论文对近期文献的引用数量不升反降,值得关注。

4、参考文献的质量

引用参考文献提倡著录权威的、高水平的、前沿性的文献,这不仅说明作者的眼界、水平和科学态度,也反映出论文的起点和深度,增加文中论点、论据的可靠性。图3显示学生引用参考文献中核心期刊从20xx届的16%到20xx届的18%,比例虽然略有上升,但都不足20%,总体比例还是不高。

5、参考文献著录的规范程度

正确著录参考文献表明对他人劳动的尊重,避免抄袭、剽窃的嫌疑,体现作者科学的作风和严谨的治学态度。从图4可以看出,2008届的论文参考文献著录的规范程度最高达到70%,这与当年学院进行的本科教学合格评估,加强毕业论文监管不无关系,2009届的参考文献著录的规范程度较低,只有57%,高达43%的参考文献著录不规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参考文献数量偏少

毕业论文反映学生对专业知识的应用能力和学生对学科发展方向的把握,是学生综合能力和科研能力的体现。统计结果显示,学生毕业论文的参考文献数量总体偏低,46%的论文的参考文献仅为5~8篇,篇均参考文献数为9篇,数量偏少的参考文献说明学生信息检索能力低,令人怀疑其对所选的研究课题的认识是否全面而深入,必定影响论文的学术水平。

2、参考文献类型相对集中

研究结果显示,毕业论文的参考文献类型主要集中在期刊和著作,当然期刊的知识更新速度快、一次发表数量多、知识覆盖面广、影响广泛,并能反映专业科研新动向,而著作的知识稳定、内容深、研究的问题成熟、知识结构体系系统,成为主要参考资料未可厚非。但是毕业论文的写作具有明确的专业性和目的.性,参考文献类型越是多样化,越是广泛而全面,越能说明作者研究视野的开阔性和对特定课题进行深入研究,越能反映出该文的研究水平所处的位置。

3、参考文献时效相对较长

学生毕业论文的引用参考文献的时效性较长,有53%以上的文献资料是3年前出版的。教育技术专业是发展中学科,新技术、新理论、新观点、新设计、新工艺、新方法层出不穷,处在不断的发展变化之中,如果一篇论文的参考文献全部来自多年以前,很难让人信服它反映了最新的科研成果。

4、参考文献质量不高

高水平、高质量的参考文献能反映该学科领域最新的、最前沿的科学技术水平和发展动向,越具有新的观点、新的分析材料和新的数据或结论,越有利于显示论文的研究起点、深度和广度。但数据显示,毕业论文中高达83%的参考文献来自一般的刊物,权威的、有影响的文献只占17%。

5、参考文献著录不规范

参考文献著录格式的规范、严谨,可以提升毕业论文的科学性和可信度[5]。统计显示,有34%参考文献著录格式不统一、不规范、不准确,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学生对待科研的严谨态度。

三、正确引用和标注参考文献的对策建议

1、对学生进行相关培训

在毕业论文写作过程中,无论是学生还是指导教师都应充分认识到参考文献的数量、类型、时效和质量直接关系到论文的品质。应端正科研态度,意识到参考文献的重要性,使参考文献引用达到规范化。[7]在美国,早在20世纪40年代,学术论文写作就被列为高等院校的应用写作教学内容,日本也把学术性论文写作作为应用文体来教授[8]。根据国外经验,开设学术性文章规范课程,有利于学生养成良好的遵守相关规范的素养,培养学生形成严谨的学术态度和习惯,规范引用参考文献,减少抄袭和侵权现象。如开课条件不成熟,可邀请校内外一些论文写作水平高的教师或专家,开展学术论文写作规范讲座或咨询活动,有针对性地指出论文写作中常出现的问题和提供解决问题的方法,让学生掌握论文写作的规范和技巧。[9]此外,学校的学报编辑部网站或校园宣传栏,也可定期开设学术性论文写作规范专栏,通过电子留言板、电子邮箱来回答学生提出的写作规范问题或遇到的种种疑问,帮助学生提高论文写作水平,顺利完成毕业论文的撰写。

2、发挥指导教师的把关作用

在毕业论文的写作过程中,指导教师直接面对学生的种种疑问和问题,指导教师的专业素质直接影响学生论文的完善和质量的提升,因此,指导教师也要不断学习,形成严格按标准指导论文的主动性和善于识别错误的敏锐性。对参考文献的获得、取舍、引用,给予专业的指导;对于规范的引用,应多一份耐心和细致,不厌其烦、认真把关,指导学生不断修改,一步步规范完善论文,为提高学生论文质量奠定良好的基础,让他们在不断修改论文过程中,增强论文写作的规范意识以及提高规范引用参考文献的能力。

3、建立参考文献审查模式

将参考文献引用纳入学生毕业论文质量评估体系,对参考文献著录的有关事项进行认真审核,建立参考文献审查模式,成立审核小组。从总体上把握毕业论文参考文献的基本情况,对参考文献的数量、类型、时效性、质量等进行考察,时效性不强的应予以删除,并建议作者补充较新的文献,对于数量过少或质量较低者,可建议作者适当增加一些高质量有影响的文献资料。审核参考文献著录格式、著录顺序及其在文中的标注情况,消除转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错误。最后,通过数字化资源检查所引用的文献是否正式出版物,是否完全或部分剽窃他人作品等做出判断并正确著录参考文献。[1]总之,参考文献作为学位论文的一个组成部分,其规范化引用是论文质量高低的一个重要的量化标准,也是严肃的科学态度体现,不可掉以轻心,需要通过作者、指导教师和审核者共同努力,使参考文献的合理引用和规范著录走上正确的轨道。

论文参考文献数量比例要求

硕士学位论文的参考文献一般应不少于40篇,其中外文文献一般不少于20篇。博士学位论文的参考文献数一般应不少于100篇,其中外文文献一般不少于总数的1/2;参考文献中近五年的文献数一般应不少于总数的1/3,并应有近两年的参考文献。本科毕业设计主要参考文献要求10篇以上,其中外文文献2篇以上(指导教师认定为特殊类型的论文,可以不列外文参考文献)。参考文献必须是公开出版、发表的(含网上下载)着作或期刊(论文),统一放在文后,并按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进行自然编号,序码加方括号。但期刊论文中应该引用多少文献并没有明确规定,你该引用足够支持你论文的文献,而数量则视领域内存在的文献而定。如果你的课题很新,可能没有太多文献可以参考引用,相反地,如果你是进行先前已经所过的课题,可能就有很多文献。另外,这也关系到你的文章类型,综述文章通常会有很多参考文献。

一篇论文引用一般在八到十几篇。这要看论文的内容是什么?如果作为毕业论文,那么文献还是尽量选择多一些的。有一些专业选择的会更多一些。

没有统一标准。各高校、各期刊的要求都不尽相同。

没有具体要求,如果是毕业论文自己学校会有要求,一般都在10-20篇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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