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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动力论文范文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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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动力论文范文资料

1、“劳动是世界上一切欢乐和一切美好事情的源泉。”这是高尔基对劳动的诠释,也是劳动的真谛。劳动是光荣的,它创造了历史的辉煌,创造了灿烂的人类文明,每一点,每一处都会显露出劳动的光荣,有时虽是星星点点,却那样照耀人心! 2、我们的校园,永远都像一个大花园一样,干净整洁,花儿清香四溢,嫩绿的柳芽儿冒出了头,优雅的环境得以让我们勤奋学习。但是,这些都离不开虽已年过六旬,却精神饱满的园丁爷爷。在清早时分,总能看到园丁爷爷那忙碌的身影,剪刀在他的手中一张一合,经过精心的修剪,花儿也像是穿上了新衣裳似的可爱无比。为了使校园美丽,园丁爷爷身上肩负着沉重的担子,而每当园丁爷爷劳作时,脸上却时时是露出满足与欣慰。是啊,劳动给人们带来了快乐。劳动是光荣的! 3、初春的清晨,空气湿润润的,万物初醒,早晨的气息使人精神气爽。每个黎明,我总是伴随着一阵阵“刷刷”声开始我展新的一天。在众人还在休息时,他们早已开始了工作,他们就是环卫阿姨。无论春夏秋冬,她们总是勤劳的工作者,汗水打湿了路边的小花、小草,他们勤老的双手为我们的生活环境增添色彩。他们手持扫帚在地上一挥,就好像用画笔为城市这幅巨大的画,点缀了一抹嫣红。她们是城市的“美容师”是我们永远处在一个优雅,别致的环境。劳动是光荣的! 4、人民的生活要得到保障,就离不开安全。着名作家,哲学家培根曾经说过,“人民的安全应该是至高无上的法律”一个国家只要有了法,那么这个国家的子民一定是安全的。人民警察,这是一个神圣而光荣的职业。在遥远的边疆,风寒地冻中,闪烁着他们的身影,在祖国出现了难民时,废墟中,穿行而过他们忙碌的身影,在祖国受到袭击时,他们气势昂扬,手持战枪,坚毅的脸上写满了对祖国的热爱。因为有了他们,我们的生活才会过的安心,开心。人名警察无私的奉献自己,劳动是光荣的! 5、是谁,成为我们人生路上的一盏明灯?是谁,孜孜不倦的教书育人?是谁,像冉冉的火烛,默默的燃烧?她,就是我们最熟悉不过的称谓—老师。老师,为了使国家更加繁荣富强,默默的培育了我们一代又一代,无私的送走了的,是他们宝贵的年华,我们无空空的惹老师生气,却不曾发现,老师逐日额上爬满一条条皱纹,,尽管粉笔灰染白了老师的双鬓,但,他们依然无怨无悔。在每个下午当我们像脱笼的鸟儿飞奔回家时,老师依然伏案在桌前,批改作业,为第二天的上课做准备。老师默默地在学习中陪伴着我们,默默地教育我们,无私对我们付出了很多很多。劳动是光荣的! 6、生活中的劳动者无处不在,有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伯伯,有为了使他人幸福,在春节却不能与家人团聚的火车司机,有被誉为“白衣天使”,善良的医生……因为有了他们,我们的生活才可以得到便利,因为有了这些勤劳的劳动者,我们的世界才得以进步。 7、劳动虽然是艰苦的,但是也是快乐的,更是光荣的。只有勤劳的人才能创造出美好的生活,才能创造更美好的未来,生活中,无数的劳动者,他们默默的工作着,却一心一意为他人服务,他们像永远不会磨灭的蜡烛,燃烧自己,照亮了他人。他们或许平凡,但他们因劳动而光荣,他们用双手托起了这个不平凡的世界。劳动是光荣的!

一千字啊?!!我哩个天。除了搜出来的,没人愿意亲自写。只要说:劳动光荣,责任与义务,为社会主义贡献力量,等。都高分。最好加上句:共 党好。

浅谈中学生的劳动观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这是胡锦涛“同志所倡导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对中华民族历久弥新的传统美德的精辟概括,同时又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天道酬勤”。我们中华民族是以辛勤劳动著称的民族,凭借这种精神,创造了光耀世界的华夏文明。继往开来,毛泽东同志说得好:“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给我们开辟了一条到达理想境界的道路,而理想境界的实现还要靠我们的辛勤劳动。”在我们党领导下,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大业取得了世人瞩目的伟大成就。然而,我国人口多、底子薄,地区发展不平衡,生产力不发达的状况还没有根本改变。相对落后的基本国情要求我们决不能自满,决不能懈怠,决不能停滞,更不能贪图安逸,追求享受。一定要明确,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实现我们国家的真正强盛和人民的全面富足,需要全体人民继续辛勤工作,继续付出十倍甚至百倍的努力,继续艰苦奋斗十年、二十年以至更长的时间。即使祖国更富强了,人民更富足了,这种以辛勤劳动为荣的品德和精神,也决不能丢掉。提倡“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就是要把辛勤劳动当做美德去大力倡导,去发扬光大。一切物质和精神财富的创造都离不开辛勤的劳动。小到个人、家庭,大到民族、国家,坚持辛勤劳动就能兴旺发达;而好逸恶劳、贪图享乐,则只能衰败、灭亡。只有明荣辱,正是非,与一切贪图安逸,轻视、鄙视劳动的观念和行为决裂,坚持以辛勤劳动为荣,才能逐步形成把劳动当成第一需要的新风尚。坚持“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我们全体共产党员特别是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负有重大责任。首先就是要带好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按照胡锦涛同志提出的“坚持勤奋工作,兢兢业业地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的要求,脚踏实地,埋头苦干,勤政为民,勇于奉献,善谋富民之策,多办利民之事,以自觉的行动树起劳动光荣、热爱劳动的道德标杆。其次,对于各级党的领导干部来说,坚持“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的理念,本身就是抵制各种错误思想腐蚀,筑牢拒腐防变思想堤坝的需要。“忧劳可以兴国,逸豫可以亡身”。只有牢固树立正确的荣辱观、劳动观,用辛勤劳动的汗水去洗刷思想污垢,才能鄙弃追求享乐、贪图安逸的错误思想行为,拒腐蚀,永不沾,勤奋敬业,为社会进步、国家强盛作出更大的贡献。“民生在勤,勤则不匮”。响应胡锦涛同志的号召,努力树立“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的观念和风尚,并长期坚持下去,我们就一定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我们的劳动虽然是微不足道的,但却了组成中华名族5000多年来的伟大名族精神.我们作为当代的学生是否该承担劳动呢?这个问题一直在我们中间讨论,却一直没有一个满意的回映........当代中学生面临的思想道德考验与教育对策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决议》指出:“加强对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是关系国家命运的大事。要帮助青少年树立远大理想,培养优良品德。各级学校都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加强德育工作,努力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这就为新时期加强对青少年的思想品德教育和培养指明了方向。中学阶段不仅是青少年积累知识、增长智力和增强体力的重要阶段,同时也是思想道德奠基的关键时期。特别是处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的社会环境中的中学生,其思想道德的形成受到多方面复杂因素的影响,面临着多种困扰和考验,充分估计这些困扰和考验的多维效应,采取切实可行的教育对策,是帮助中学生树立正确的思想道德观念,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四有”新人的关键。当代中学生与五六十年代、七八十年代中学生已有很大不同。一方面,他(她)们处在密集的社会文化信息包围之中,知识丰富、见多识广,有智力普遍提高、喜欢独立思考、不愿盲从的特点,但另一方面,绝大多数中学生出身于独生子女家庭,从小做惯了“皇帝”,被过分庞爱的结果是容易养成固执、娇气、以我为中心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加之近年来,无论是家庭还是学校,在应试教育的驱使下,事实上重视智力因素的培养,而忽视德行的培养提高,很少让学生到火热的社会生活实践中去锻炼,造成德育和智育教育教育一手软一手硬的现象普遍存在。这就很容易造成中学生人格培养的缺陷性的矛盾性。在当前改革开放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潮中,西方社会中普遍流行的一切以我为中心的价值观和社会上流行的“一切向钱看”等腐朽有害的价值观念,通过各种渠道,包括通过一部分家庭渠道反映到中学生的头脑中来,严重影响了学生的正确学习目的和对人生价值的判断。作为刚刚睁眼独立看世界的中学生,既有强烈的求知欲和上进心,又因为判断力的缺陷和自控能力不强而容易摇摆不定,陷入众多的矛盾困扰之中;在学习目的和远大志向上,既乐意接受为祖国的未来建设发奋学习的远大志向,但又经不起眼前各种即时玩乐现象的诱惑,特别是对当前社会上一些胸无点墨而投机发财、肆意挥霍、吃喝玩乐的人的羡慕心态,对远大理想时时动摇,学习缺乏动力;在树立团结友爱,助人为乐的优良品质上,既有天真纯洁,乐于帮助别人,同情弱者的良好心理基础,但由于从小受到过多的照料宠爱养成的自私自利、以我为中心习惯的影响而难以自拔;在遵纪守法,养成良好的社会公德方面,既有一定荣誉感、责任感,但另一方面,由于当前社会风气中消极因素的影响,以及当代中学生随的过多的心理压力,加之家庭、学校教育方式的不当,使他们的封闭心理、逆反心理,甚至破坏犯罪心理倾向明显存在;在对两性关系的认识上,当代中学生对两性知识的了解明显增加,由于生理和心理发育必然产生的对异性的神秘感及社会上一些性开放的不良风气的影响,早恋及有意无意的性搔扰在中学生中有大小的市场;如此等等。这些大量的、每日每时影响着中学生思想和心理的社会环境因素和自身因素,构成了当代中学生特殊的思想心理环境和道德心理氛围,支配着他们的言行。这就给我们的德育提出了更加复杂和更加严峻的挑战。学校作为教育工作的主要阵地,同时也是德育教育的主战场,抓好中学生的德育教育,不断提高中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不仅是培养跨世纪建设人才的需要,也是我们不可推卸的社会责任。首先,每一个教育、教学工作者必须牢固树立“教书育人”的思想观念。过去,人们常把人民教师尊称为“塑造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这是全社会对教育工作者的最高评价和最大期望。近年来,由于种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不少人教书育人的观念淡漠了,片面追求升学率的不良异向使只管教书不管育人的现象相当普遍,这是与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宗旨相违背的误人子弟的失职行为,这种现象如不尽快改变,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接班人就是一句空话。其次,“为人师表”应该成为广大教师的言行规范。当代中学生的独立认识能力、崇拜偶像的心理增强,如果不用正面形象去占领其心理空间,他们就会寻求其他偶像来填充崇拜心理的饥渴。因此,教师必须以为人师表的美好形象为学生树立起人生的标杆,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要以亲切、鲜活、积极、向上、崇高、自信的形象出现在学生面前,使学生有可学习性、模仿性和借鉴性,不仅可以大大缩短师生之间的心理距离,而且对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起到潜移默化的渗透作用和表率作用。第三,建立以学校为中心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体系。学校作为教育中心,有专门的教学程序和方法,有训练有素的师资力量和教学环境氛围等优势,但是不与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结合起来是难于完成教育任务的。要使三者保持经常的信息传输,互通情报,各负其责,共担重任。特别是要加强与家庭、家长的沟通与联系,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掌握正确的教育引导方法,打破普遍存在于家长与中学生子女之间难于逾越的“代沟”。近年来,有的学校为强化文化专业知识,实行所谓的“封闭式管理”人为隔绝学生与家庭、与社会的血肉联系,阻断了学生良好的思想品德的形成和对社会、对生活的全面感受和理解,这样的封闭式管理,也可能培养出一批具有良好文化知识素养的知识贵族,但也可能造就出一批不谙世事的精神乞丐。这是无法胜任新世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重任的。第四,重视组织学生参加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帮助他们认识社会,了解国情,磨练意志,逐步增强建设祖国,振兴中华的责任感。中学生无论是从体力还是智力,都具备了适应一定的体力劳动、技能性劳动和认识社会的能力,通过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教育与社会生活实践相结合的实践活动,会更激发他们发愤学习的积极性和创造能力。每一所中学、每一个班级都应该与校外工厂、农村、机关、单位建立联系,定期参观学习、参加劳动或开展各种有利于中学生健康成长的活动,以培养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劳动观。第五,发挥党团组织的先进模范作用,积极培养和吸收中学生中德、智、体表现优良的分子入团、入党,壮大队伍,创造良好氛围;积极引导中学生参加社会上各种有益的公益活动和事业,如“希望工程”、“青年志愿者”等,组织中学生到革命传统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参观学习,培养他们爱党、爱国、互助友爱、助人为乐的思想风貌和精神情操。当代中学生思想道德建设是一项艰苦细致的系统工程,不仅需要教育工作者的积极努力?同时也离不开全社会的广泛参与。但是,这些参与的广度和深度,则反映了学校工作的积极主动程度。因此,摆在我们每一位中学教育工作者面前的任务任重而道远。劳动活动是施行德育的必要途径。 世界众多国家普遍认为,开展劳动教育是造就学生全面发展的必然条件。联合国教科文第38届大会决议中指出:“教育与生产劳动一体化的重要性,不仅在于这样做可造就熟练的劳动力,而且可使教育与日新月异的劳动条件更加紧密地联系起来,并有助于个人的全面发展”。原苏联在教育实践中,早于六十年代就把劳动教育列入教学计划,不仅规定中小学每周安排一定时间劳动,而且在大学里学生劳动也普遍开展,其活动最主要特色是利用假期组织大学生劳动队。在西方许多国家里,学生的生活与职业指导是通过和借助劳动教育进行的。在大学里,它们认为让学生参加劳动,有利于培养学生今后具备为国家利益而努力工作的献身精神。美国大学经常参与社会活动,让学生到社会服务单位参加义务劳动,参加校园里一些服务工作,也常向学生提供“打工”机会,搞些“有酬”劳动。还有许多研究生院通过社会服务劳动,提高研究生的职业道德水准,如哈佛大学50%以上的研究生到孤儿院义务担任教师,为中小学差生补课,访问老年之家和为区社机构义务帮忙。美国总统克林顿现正在全美推行为社会服务的“城市年”计划,其目的在于让青年和大学生更好地接触社会,培养其合作精神、种族团结和社会意识。他要求大学生要为社会做各种工作,包括为老人组织娱乐活动、修复操场和公园,为无家可归者修补并油漆栖身处,在学校里当教师助手。日本的众多学校,把“寮教育”即宿舍教育作为德育主体,他们寝室劳动教育搞得好。日本中学生劳动课的目标是培养学生的劳动观和职业观。日本学校体力劳动内容的选择和劳动课的安排都有明确的界定,比如,它们根据学校所在地的生产情况,依据学生年龄和体力进行劳动,劳动课着重于美化环境、社会服务劳动以及在学校设立的劳动场所内进行生产劳动,教师必须与学生在一起劳动,等等。近些年来,日本在一些中小学推行一种“上山下乡”、“土留学”活动,让学生到生活条件差的岛屿、农村和边远山寨去,经过艰苦劳动和磨炼,接受劳动教育、集体主义和民情民俗与热爱大自然的教育。在日本的国立和私立大学里都有相当一部分学生从事半工半读,其内容有体力和脑力劳动,充当中小学生的家庭教师或企业服务员等。特别是私立大学,有的学生是通过半工半读来付高额学费。这些教育和活动方式,深受日本国民和社会的支持和赞许。

什么东西,我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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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 是经过人的思想考虑和语言组织,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记叙 方法 。作文体裁包括: 记叙文 、 说明文 、应用文、 议论文 。下面是我给大家带来关于 劳动最光荣作文800字议论文 ,一起来看看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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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我怀着激动的心情参加瓯网小记者举办的“奔跑吧少年----劳动最光荣”极限生存挑战的活动。我们在场的55个小记者被分成了9组,每组都有两名志愿者家长。排好队随着金老师的几声口令下,大家都斗志昂扬的出发了。我们手里拿着金老师发给各个小组物品价值30元,里面有 笔记本 ,一次性毛巾,面巾纸,铅笔,零钱包……。金老师要我们把这些物品以最高的价格卖出去,赚来的钱还要还给老师的成本,将剩余的钱让自己的团队和志愿者家长吃一顿有搭配的午餐。

在活动中,金老师让我们去三个地方,每到一个地方都要完成那里的知识竟猜题目和团队游戏,只有完成以上内容,才能拿到下一个任务卡。我们第一关是去谢灵运纪念馆,并且在路上有5座雕像要完成那一座雕像的动作并拍照。我们这组刚开始看错了内容以为是谢灵运纪念馆就有雕像来给我们拍,最后看清楚了任务才出发。到谢灵运纪念馆我们到处找答案,可找完答案还是没有轮到我们这组,不知不觉我们这组成了最后一名了。

中午的时候,任务要求说是要吃温州的名小吃。我们看来看去觉得灯盏糕最便宜,所以我们买了一个灯盏糕7个人分。吃完午餐我们又争分夺秒地赶去下一个地点。

最后一项任务是“无敌风火轮”我们拿了许多报纸一张一张地贴起来,贴好了我们小组合作试了一遍。再接受挑战,我们小组和别的小组比赛我们这组赢过了他们。

这次活动中,我懂得了很多。要想完成一个任务我们必须要团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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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世间最美好的梦想,只有通过诚实劳动才能实现;学习中的各种难题,只有通过诚实劳动才能 解决 ;成功的喜悦,只有通过诚实劳动才能获取……

热爱劳动的习惯是人生最宝贵的财富,我们努力培养热爱劳动的好习惯。

放暑假的时候,稻子成熟了。一天上午,妈妈问我愿不愿意学割稻子,我不屑一顾地回答:“割稻谷有什么好学的,不就拿出镰刀一颗颗的割么”,妈妈笑了,“那么今天你就去试试吧!”

跟着妈妈来到了稻田,也没看妈妈是怎样割的就自顾自地干了起来。不一会,妈妈就超过我割到前面去了,我才发现她割得整整齐齐,效率又高,速度又快。我和她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稻子没割干净,像几根野鸡的毛立在那里,稻堆也没摆放整齐,真令我哭笑不得,我又像热锅上的蚂蚁急得团团转,谁知越着急就越坏事。一想到田里这么多虫,鸡皮疙瘩掉了一地,不禁放慢了手速。一不小心走了神,手又被镰刀割着了,“哎哟!”今天真是活见鬼,差点哭出来。

妈妈闻声而来,又见我捂着手指,便知道是怎样一回事,连忙把随身准备的创口贴给我抱扎好,又说:“割稻子并非你想得那么简单,要是不能学习,任何事情都做不好。”

我低下头来请教妈妈,妈妈边做示范边语重心长说:“你拿稻子的手太下,又不舍得弯腰用劲,你的镰刀口朝上,当然容易割到你的手拉!”我没想到这样一件小事也有这么多道理和学问。虽然我的手受伤了,但是我还是坚持割完了,期间我按照妈妈教我的方法,越割越顺利,真正学会了割稻子。

有了上午的经历,我已开始变得坚强,变的独立,尽管有很多的困难和挫折。从中我体会最深的是任何事情都没有想象的简单,要虚心接受教导!同时,我也明白了父辈们顶着烈日劳作的不易。劳动才会有收获,“要记住,粮食是用血汗换来的!”

付出了就会有收获,努力了才会有结果。让我们从现在开始:在家里我们要去做自己力所能及的家务;在学校,要努力学习,并积极参加班级和学校组织的各种劳动吧!

让我们牢牢记住:劳动最光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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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事,不止是人家要你做才做,而是人家没要你做也争着去做。这样,才做得有趣味,也就会有收获。——题记

人们都说劳动最光荣,这一点也不假,劳动不仅光荣而且很快乐。这天,我就证实了这句话。

今天,我又像往常一样闲散地坐在椅子上,看着我的宝贝电视,没想到一看就是好几个钟头,把我的心灵窗户--眼睛都给弄的酸疼酸疼的,于是我走出家门眺望远处的绿色。走进家门,我又傻了眼,接下该做什么事,不能在看电视了,也不能在打电脑了,而且大热天出去也没什么意思,接下该做什么呢?疑惑的我不知道该如何是好。突然我想起自己的房间已经和脏啦,我不能在让妈妈帮我操心这些了,每次我都把所有的事情推给妈妈,况且我现在已经长大了,而且现在也是放假,我不能在把这点小事推给妈妈做。于是我主动的拿起扫把拖把,吃力地将它们拖到2楼去。打开房间,处处脏的不能形容,唉,也怪自己平时太会玩,东堆西扔的。马上我开始行动了,我先将房间的每个角落都清扫,甚至连一个小小的角落都不落下,清扫了许久,我检查了没有脏东西后,我又拿起拖把准备拖,突然我想:这样拖根本不能彻底地将地拖干净,于是我拿起一块毛巾,浸湿它,膝盖着地,弯着腰,开始搽了起来,由于地面水很多,我的膝盖也随着地面滑了起来,那感觉真是快乐极了。地面很宽,我照样一直擦,擦了好久,觉的好累,但是也很快乐,因为,这样工作好有趣哦,就像在溜冰场上可以随意溜冰。嘿嘿,好好玩!过了大约1小时多,我把地板、桌椅、WC、墙壁擦的干干净净的,给人一种清爽的感觉。虽然此时的我有点疲累,而且肚子也在施“空城计”了,但是我深深的体会到劳动的快乐。那是一种无法形容的快乐。

小事 经验 :多做事,少抱怨。在劳动中虽然疲劳,但是可以尝到其中的乐趣,并且要是人家没有要你去做是,你主动去做的事才是最有趣味和最有收获的劳动。劳动光荣,劳动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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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身边,有这样一个群体,他们起早贪黑,朝与日出相伴,夜和皎月共赏,他们就是劳动人民!

一百多年前,他们为了捍卫自己的权利,不惜付出生命的代价,他们到处游行,四处宣扬,面对着乌黑的枪口,他们毫不畏惧,在他们的努力付出下,他们成功了!从此以后,中华人民站了起来,五十六个民族亲如一家。座座高楼如春笋般拔地而起;一条条高速公路为大地披上了美丽的围巾;神舟系列号似天仙一般飘游太空……百姓安居乐业,社会繁荣昌盛,好一派国富民强的景象!

五一放假,顾不上吃早饭,我和妈妈就出去玩了,走了会儿,肚子饿得咕咕叫。对面正好有个包子铺,我向妈妈征求意见,妈妈给了我一些钱,让我去买一笼包子。走进包子铺,也许是我们来的太早了,才刚开始蒸。“老板,来一笼包子。”我说。老板一边看着一笼笼包子,一边“唉唉”的应声回答。看着他大汗淋漓,有忙里忙外的身影,本想他也许会抱怨,可看起来却也不像是,他始终是笑眯眯的。包子终于蒸好了,他把包子装到了一次性饭盒里,递给我,我接过饭盒,给了钱,就往外走。“唉!小朋友,等一下!”老板叫住我,“还没找给你钱呢!”我一拍脑袋,我真马虎,都忘了还有要找回的钱呢!老板笑呵呵的说:“找你五角。”看着金灿灿的五角硬币,我的心里掠过一丝温暖:老板见我忘了五角钱,没有闭口不言,而是叫住了我,连小小的五角钱都不会贪图。我有点小小的感动。在这世界上,有很多像包子铺老板这样的劳动人民,他们的内心都是纯美的。这些人,不求轰轰烈烈,只愿默默无闻,因为他们内心只有一个信念:劳动,最光荣!

是劳动,是社会科技越来越发达;是劳动,让公路四通八达;是劳动,让彼此的距离更近了一步……劳动,是令人崇敬的,劳动人民,是无私的奉献者。让我们在这个五月,把劳动人民的赞歌唱响,献给最平凡,而又伟大的劳动人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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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创造人,劳动创造历史,劳动创造光辉灿烂的人类文明!在每一脚,每一处都显露出劳动的珍贵,有时虽是星星点点,却那样照耀人心。

劳动不止于辛苦,还带有微微苦涩的甘甜且伴有初出井底首望辽阔天空的滋味,这些都不是我从我们平时的学习生活中所能触摸到的。作为一名劳动者内心深处的,最平凡又殊于一般的感受。

如果有谁问我:“谁是最值得尊敬的人?”我第一个回答就是:“劳动者是最值得尊敬的人!”

平时生活中各种电器和工具我们是用得那样的心安理得,却不知这些东西背后掺渗着多多少少劳动工人们的汗水,只是一味地认为它们的存在是因为上帝伟大的赐予,所以从来不知道也没想过要去珍惜这些东西。通过学工,我们才大悟道:原来劳动工人们就是赐予我们“宝物”的上帝。还让我们意识到了事物的可贵性,告诉我们生活中方便我们的各种物品并非是它们自己“从天而降”,而是有着这么一群人一锤一钉,一钉一锤地铸造出来的,如果说世界的创造者除上帝还有第二的话,那么就是他们了——伟大的劳动者们。体验他们的劳动,教我们学会用感恩的心态看待世物万灵。

在春天,随着春天潇潇细雨的来临,我走在泥泞不堪的小路上,看见一位六旬的老爷爷正在给庄稼施肥,他没有满怀愁绪的恨春天的到来给他增添沉重的担子,而是辛勤的工作,脸上不时露出满足的笑容。那是一片绿油油稻田,那稻田里有着人们未来的憧憬,这一点一滴的努力,在别人的眼里,或许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但在我们生活中却是一颗颗流光溢彩的珍珠。

古代埃及法老的陵墓就是无数埃及劳动人们辛勤的双手建筑而成的。胡夫金字塔是众多金字塔中最著名的,它高达146.5米(现高137米),边长230米(现长277米).据统计,建造这座金字塔一共用了230万块石料,每块重达205吨,根据古希腊历史学家罗多德的估算,修建胡夫金字塔一共用了30年时间,每年用工10万人。建筑金字塔动用了大量的劳力,这么大的劳动力,都是古代埃及劳动人民用自己的辛苦汗水筑成的,他们,不一般。

劳动,最光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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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同学们心目中的劳动者是不是和我想的一样。有些人会认为是医生,他们会说出很多种答案来,有的说:我妈妈是医生我看见她每天早出晚归的,一个星期里没见过几次面;有的会说:我爸爸也是医生,他也非常的忙,有时半夜三更的还有医院来电话说要抢救病人或是被打的头破血流的送进医院来抢救;有的人说:我妈妈虽然是护士,但她在非典时期,一刻也没离开自己的工作岗位上,站在非典第一线,鼓励病人与魔鬼做斗争。等等的事。这是他们认为的,当我问他们那清洁工人呢?他们都说:他们有什么好的啊,又臭又胀又没有文化薪水又低,那向我们的父母啊!文学又高工作又干净薪水也很高,我的父母要是清洁工的话,我的面子往哪放啊!在同学们的指指点点下,谁要和我交朋友啊!可我认为清洁工人是最了不起的拉!他们的工作是我们学生每天早晨都能看见的,可是你们的父母在医院里你看见他们认真工作了吗?我想你是看不到吧!也听不到吧!也许你的父母在工作的时候还有的吃有的说还有的座更别说薪水了,这个薪水是清洁工人的两倍还要多。那哪些清洁工人呢?他们没的座没的吃没的说,只能拿着扫帚和畚箕在大马路上扫啊扫的,薪水也低,但他们为了养家只能这样了,因为他们文化少啊!他们是用勤劳来赚钱的,用自己的双手来赚钱的。你们也可以去常识一下扫地的滋味啊!我想那是你们吃我消的工作,你们扫到半个钟头也不到就说累了,那他们呢?他们比你们要少的时间长,可他们不怕累不怕苦,用自己的一双长满老茧的手去支撑起一个家庭来,那是不容易的吧! 在炎热的夏天,他们要在火辣辣的太阳下扫地,没有冰凉的空调,没有冰凉的泉水,没有夏天所用的防晒霜;只有嘴里冒着白泡的口水,头上流着黄豆大的汗珠,身上披着一层黑色的肌肤,中暑了连医院也不去,生怕要花钱去看病,在家里叫自己的老伴帮自己在身上扭两把(这个是杭州人的传统方法)就可以解除中暑了,这个我也常识过,这样扭其实是很痛的,一直要扭到背上起黑色才可以结束。而那些做医生的呢?在凉丝丝的空调房里吹这些和冷气,坐在那里舒舒服服的喝着茶,看着报纸和同事们说说笑笑的,多么的舒服啊!和清洁工人们比起来真是相差十万八千里。 在呼呼秋天,树上的叶子纷纷的落下来,在马路上满地都是叶子,清洁工人还是那样的帮着马路打扫,可这个季节是他们还算不怎么累的呢。可冬天呢?雪在马路上厚厚的,一层,让他们扫的腰酸背痛的,脸上长了冻疮,手上也长了,脚上也长拉!让人看的都心疼啊!可他们还是勤劳的扫着,为人民服务着。在寒冷的季节里,他们全身冷的直打哆嗦,连手都快不听使唤拉!还在那里扫啊扫啊!不知道扫了多少年拉!每个人都在家里吃着热乎乎的早餐,而清洁工人呢?每天起个大早不怕冷不怕累的,在为人民服务。 在我的心目中清洁工人是最好的劳动者拉!因为他们默默的在保护着我们的生活环境。 请尊重普通劳动者 今天,我走在路上,忽然看见清洁工人们正在认真地扫地。我想:清洁工人们真辛苦``````我刚想完,就走近了一个人,当他经过清洁工旁时,情不自禁地捂住了鼻子,说:“真讨厌。”这位清洁工阿姨听后虽难没说什么,但是我知道她心里是多么难受啊! 本来,当清洁工没什么的,可是,现在有些人太没素质了,清洁工虽说是普通劳动者,但他的工作也是光荣的。让我们一起尊重清洁工,尊重所有的普通劳动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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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是法学的一个分支。它以劳动法及其发展规律为研究对象,即劳动法学是关于劳动法及其发展规律的科学。劳动法学是我国法学体系中的一个重要分支学科。学习劳动法,我们可以了解我国劳动法学的基本理论和我国劳动法学的社会主义性质以及我国劳动法对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维护劳动关系,保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的重要意义,从而提高人们遵守和执行劳动法的自觉性。此外,学习劳动法还可以使我们了解劳动法律制度改革的重要性,以及劳动法律制度改革对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保证作用,从而使我们更加自觉地学习劳动法,为我国的劳动法律制度提供理论依据。 下面我从几个方面对劳动法进行相关的论述. 一,劳动法的历史 第一阶段,从1949年到1956年,是我国劳动法的建立和形成时期。这一阶段的特点是,劳动立法正值我国实现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转变的时期。 第二阶段,从1957年到1976年,是我国劳动立法复苏到低谷的时期。这一阶段的特点是,我国基本上完成了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社会主义制度在我国已经基本上建立起来。 第三阶段,从1976年到现在,是我国劳动立法的恢复和大发展的时期。这个阶段的特点是,国家结束了“左”倾和文革的影响,进入了新的历史发展时期。特别的,1994年7月颁布的《中户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与之相配套的法规,标志着我国劳动立法步入了辉煌的时代。 二,我国劳动法的本质和作用 1,我国劳动法的本质: 我国劳动法是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的独立部门,它主要调整我国的劳动关系,为和谐社会的构建做贡献。我国是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存在着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劳动关系,除了以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为主体的劳动关系外,还存在着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关系,私营企业的劳动关系和三资企业的劳动关系等等。所有这些劳动关系虽然存在着一定的差异性,但是却体现着根本的共同性,这就是这些劳动关系都受我国社会主义劳动法的调整。我国劳动法体现着我国生产力的发展和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因此,我国劳动法是社会主义的劳动法,具有社会主义的本质。 2,我国劳动法的作用: 我国劳动法对于促进我国生产力的发展和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有着重要作用。具体的就是:(1)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是我国劳动法的基本宗旨,《劳动法》第一条明确规定:“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关系,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2)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劳动法》是调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的法律规范,它不仅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同时规定了双方的义务。(3)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劳动法》把有关劳动体制改革的任务、方针、政策和改革开放以来的已成熟的经验用立法的形式固定下来,用以指导和保证劳动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 三,我国劳动法的调整对象 我国劳动法的调整对象是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关系的其他关系。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况: 1,劳动关系 首先,劳动对于人类的形成有着决定性的作用。其次,劳动是整个人类生活的第一基本条件。最后,劳动也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基础。因此,劳动对于人类社会的发展也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我国劳动法中所称的劳动关系是指现实社会劳动过程中,劳动者与所在单位(即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劳动关系的种类不同,按照不同的角度,劳动关系可以有多种分类法。例如,按照劳动者是否在编,可以划分为用人单位与正式工之间的劳动关系和用人单位与临时工之间的劳动关系;按照生产资料所有制的不同,可以划分为全民所有制单位劳动关系,集体所有制单位劳动关系等等。 2,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某些其他关系 我国劳动法不仅调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而且还调整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某些其他关系。这些关系主要包括:(1)管理劳动力方面的关系,即国家劳动行政部门与单位或者职工之间因就业,培训等问题二发生的关系。(2)社会保险方面的关系,即劳动者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失业状况下享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权利。(3)处理劳动争议所发生的某些关系。(4)工会组织和单位行政之间的关系以及有关国家机关对执行劳动法进行监督检查而发生的关系。 四,我国劳动法的适用范围 我国劳动法的适用范围亦称为我国劳动法的势力范围。它是指我国劳动法适用于什么地方、什么人、什么时间。 1,我国劳动法的空间使用范围 劳动法的空间适用范围即劳动法使用的地域范围。我国劳动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劳动关系以及与之有关的其他关系。 2,我国劳动法对人的适用范围 劳动法对人的使用范围即指劳动法对哪些人发生效力。我国劳动法适用于基于劳动合同而形成的劳动法律关系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3,我国劳动法的时间使用范围 劳动法的时间使用范围即指劳动法的时间效力。具体地来说就是劳动法生效和失效的时间。我国劳动法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论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内容摘要:由于制度上的缺失及劳动执法监察力度的有待加强,加上人们法制观念认识上的错误和由于利益关系的驱动所致,现实中存在许多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不合法、不合理现象,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始终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落实,如何依法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值得思考并研究的问题,本文从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概述入手,分别阐述了劳动者就业选择权、劳动报酬权、休息休假权、安全卫生权、技能培训权、社保福利权、民主管理权及争议救济权,在分析我国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基本现状的基础上,指出现阶段我国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的不足之处,探讨并提出了解决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问题的几点建议。关键词:劳动者权益 劳动权保护 救济机制 前 言 当前,劳动关系已成为一种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经济关系,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已成为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内容和保证,但破坏劳动关系发展、影响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因素一直存在,作为劳动关系一方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屡遭侵犯,由于天生弱势群体的地位,使劳动者在面临自身合法权益每每受到侵犯时往往无能为力、或为了保住工作而不得不忍气吞声,让我们忧虑的不只是劳动者自身维权条件的不足,还有相关机构职能的错位及救济保障机制的缺失,笔者试图通过本文揭示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的现状及不足、探讨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的途径和方法,为维护劳动者权益,协调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而努力。一、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概述 [1]劳动者是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依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自然人。对其称呼有:职工、工人、学徒、帮手、帮工等,但并不是所有自然人都是合法的劳动者,要成为合法的劳动者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并取得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目前,我国《宪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工会法》、《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工伤保险办法》等法律、法规对劳动者的平等和选择职业权、获取劳动报酬权、休息休假权、劳动安全卫生权、接受职业技能培训权、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权、依法参加工会和民主管理权、提请劳动争议处理权等相关权利进行了规定,为保护劳动者的权益提供了法制保障。(一)劳动者平等和选择职业的权利 劳动者平等和选择职业权利即劳动者就业权,劳动者就业权是我国宪法赋予劳动者享有的一项基本的权利;是法律赋予有劳动能力的公民获得职业并通过劳动取得劳动报酬的一项资格能力。包括劳动者平等就业权、选择职业的权利、非法定情由不失去劳动机会的权利。 1、劳动者平等就业的权利。[2]劳动权,也称劳动就业权,是指具有劳动能力的公民有获得职业的权利。劳动是人们生活的第一基本条件,是一切物质财富、精神财富的源泉,它是有劳动能力的公民获得参加社会劳动和切实保证按劳动取酬的权利。公民的劳动就业权是公民享有的各项权利的基础,如果公民的劳动不能实现,其他一切权利也就失去了基础和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二条规定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到歧视。2、劳动者选择职业的权利。劳动者选择职业的权利,是指劳动者根据自己意愿选择适合自己才能、爱好的职业,劳动者拥有自由选择职业的权利,有利于劳动者充分发挥个人的特长,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劳动者享有自主择业权是劳动者人格独立和意志自由的法律体现,劳动者自主择业有利于充分发挥劳动者的聪明才智和劳动热情,有利于提高劳动效率,有利于建立新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劳动法》第三条明确规定了劳动者享有选择职业的权利。《劳动法》第三十一条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规定了劳动者的辞职权。劳动者选择职业的权利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劳动者在就业时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兴趣选择用人单位,不受外力的强迫;另一方面是劳动者在就业后所享有的辞职权,当然这里并不排除劳动者如违反劳动合同约定依法承担的法律责任。(二)劳动者获取劳动报酬的权利 劳动报酬权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者的基本权利,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重要劳动权利之一,这一权利的实现关系到劳动者的生存和发展。劳动者实现劳动报酬权的重要形式是工资劳动报酬权是劳动者按自己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取得应得工资收入的权利。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权有切实的内容,作为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按劳动法规、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的规定以货币形式支付各种工资收入(在我国,工资形式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的保障工资等),有权获得最低工资保障,女职工有权要求实行男女同工同酬;作为用人单位和国家有义务保障劳动者劳动报酬权的实现。 (三)劳动者休息休假的权利 我国宪法规定,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我国劳动法规定的休息时间包括工作间歇、两个工作日之间的休息时间、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以及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事假、生育假、病假等。缩短工时是提高劳动生率的一种手段,也适应了劳动者生活水平提高的需要,休息休假的法律规定既是实现劳动者休息权的重要保障,又是对劳动者进行劳动保护的一个方面。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任意延长劳动时间。(四)劳动者劳动安全卫生的权利 [3]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是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是对享受劳动权利的主体切身利益最直接的保护,由于劳动总是在各种不同环境、条件下进行的,在生产中存在着各种不安全、不卫生的因素,如不采取防护措施,就会造成工伤事故和引起职业病,危害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目前我国已制定了大量的关于劳动安全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形成了安全技术法律制度,职业安全卫生行政管理制度,及劳动保护监督制度,《劳动法》第六章规定了劳动安全卫生制度,规定了劳动者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其中第54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在第56条中还规定:“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第7章还规定了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为了切实加强劳动保护工作,国家还通过《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劳动立法的规定,要求用人单位建立起各项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使用人单位把劳动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与安全卫生的技术管理工作密切结合起来,形成一整套制度贯穿到日常工作之中,是劳动者的安全卫生权利得到有效保证。(五)劳动者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 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职业技能培训是指对准备就业的人员和已经就业的职工,以培养其基本的职业技能或提高其职业技能为目的而进行的技术业务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教育和训练。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受教育既包括受普通教育,也包括受职业教育。公民有劳动的权利,要实现劳动权是离不开劳动者自身拥有职业技能的,在职业技能的获得越来越多地依赖职业培训的今天,公民没有职业培训权利,劳动就业权利就无法充分实现。(六)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4]社会保险是国家和用人单位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的约定,对具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在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暂时失业时,为保证其基本生活需要,给予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疾病、年老等是每一个劳动者都不可避免的,社会保险是劳动力再生产的一种客观需要。我国的社会保险制度自建立以来,随着生产建设的发展,不断地得到补充和完善,对保护职工身体健康,解除职工的后顾之优,调动职工的生产积极性,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七)劳动者依法参加工会和职工民主管理的权利 我国《工会法》第三条规定: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因此,只要是劳动者,即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扰和限制;根据《劳动法》第八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民主管理或者就保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八)劳动者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 [5]劳动争议指劳动关系当事人因执行劳动法或履行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的规定引起的争议,劳动关系当事人作为劳动关系的主体,各自存在着不同的利益,双方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分歧,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也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还可以提起诉讼,解决劳动争议应贯彻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在发生争议时有提请争议处理的权利,也是劳动者其他合法权利的保证。二、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的现状及不足 当前,我国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的现状令人堪忧,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的力度还严重不足,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面临很大的挑战。(一)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的现状 当前,我国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的现状还很不理想,首先表现在对劳动者平等和选择职业权利方面,在新形势下在性别、年龄、户口所在地三个方面的招聘广告歧视较为突出。如一则我们极为常见的招聘广告“我公司因生产经营的需要,欲招聘3名管理人员。应聘者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男性;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3、本地户口;4、具有两年以上管理经验;5、年龄30岁以下等。”单从字面上看就明显违反了劳动法中的“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的规定;当前在反就业歧视方面缺少明确具体的法律制裁措施,加上人们的认识观念不强,一些广告制作的部门、发布部门及广告的审核部门没有认真地履行审查的职责,才让这种有违反劳动法的招聘广告看上去有些“合法”了,目前这种违法招聘广告有继续发展的趋势。当前对劳动者选择职业权利的侵害,主要表现在对劳动者辞职权的侵害,首先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附加不合理的条件,如过高的违约金,让劳动者辞工后付出较大的经济代价;另一方面是在劳动者依法辞工后扣压档案、证件,向劳动者索要“保管费”,特别是毕业不久的劳动者面对这种情况比较多;其次在针对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权、劳动者休息休假权利等方面,主要表现在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严重超时加班、不依劳动法规定支付加班加点的工资、工资低于法律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但目前一些用人单位用“计件制”计算工资来规避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很常见,我们经常可以看到某些工厂实行计件制,让劳动者多劳多得,工资上不封顶,下不保底,且用人单位制定的工作标准过高,一般正常的劳动者出满勤,工资都在最低工资标准之下,迫使劳动者加班加点,加上加班费才超过了最低工资标准,这已侵害了劳动者的最低工资保障的权利。据有关媒体报道,广州番禺市桥东环路上一家工厂近千名员工因不满意“一天要工作近12个小时,几乎天天工作,天天加班。可每个月的工资只有400元底薪,加班费每小时2元,每个月拿到手的只有600多元,就这样工厂还拖欠一个月的工资。”而聚集在工厂门口,要求厂方提高基本工资,保证员工每周能休息一天,并按时发放工资。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显然这家工厂的做法已经严重违反了《劳动法》中的相关规定。法律规定的合法权益,竟然还要通过罢工斗争来讨要,这一尴尬局面的出现,折射出了部分工人的权益困局。 如此之多的工人,为何没有人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权呢?笔者认为,想必每个人心里都清楚,不管是谁,只要拿起《劳动法》和其所在工厂对簿“公堂”,或者通过合法的渠道去“调解”,那么结果就可能会是“死路”一条:讨回应得工资后被工厂辞退。也许这正是一些人宁愿离开工厂,而另一些人宁愿罢工也不愿选择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的根本原因。 由此就折射出部分工人权益的“双重困局”:工人不得不在生存与权益之间做出惟一选择,要么工人索要合法权益而被工厂开除;要么为保住工作而被剥夺某些合法权益。显然,在同样作为生存必须的二者之间做出惟一选择是让人痛心的,这一局面的出现也正是法律的现实尴尬:一边是强势者明目张胆的违法行为,一边是弱势者合法权益的被侵害,却又无力拿起法律来对抗,在个体权益受到侵害而又不能通过合法途径解决时,群体式的维权必然被当成最优选择,[6]又如在劳动者安全卫生权益方面,我国每年像矿难、肺硒病等违反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的事件仍时有发生,仅2004年就发生多起严重的矿难。据报载,当记者问及矿工井下安全条件这么差,矿难又如此频繁,为什么还要下井工作呢?矿工的回答令记者愕然,答曰:“到井下去,每月有壹千多元钱,不下井一家人的生活将难以为继!”为了生存,矿工们在拿生命作赌注,然而,那些无视矿工生命的私营矿主却抛开法律、法规的规定,只管自己挣钱,还丧心病狂地说:“中国啥都缺,就是不缺人,你不干有人干!”这种事情的不时发生,充分反映出目前我国在安全卫生制度的监督方面还缺乏力度,应加大矿山安全卫生的检查工作,对违反安全和卫生的企业负责人加大处罚力度,坚持遏制住矿难及职业病高发的势头,有效地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使劳动者的劳动安全卫生权利得到各项制度的保障。(二)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的不足 我国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的不足集中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现行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处罚力度不够。 在劳动关系的建立上,对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处罚只是责令改正,对仍未改正行为没有进一步的处罚措施。在工资支付方面,对拖欠、克扣工资等行为,只是设定了50%到一倍的赔偿金;对企业主拖欠、克扣工资等行为没有强制手段。在劳动保护方面,对恣意延长劳动时间、不依法提供劳动保护措施的行为缺乏强硬的处罚措施,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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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先说一个案例,某建筑承包商在劳务市场找了一个劳工,给他的任务是给楼层的地面浇水,这活儿一天干完,干完后结帐走人。结果,此劳工在干活儿过程中,掉到上下运输材料的卷扬机上,造成残疾。对承包商与该劳工的关系,是劳动关系,雇佣关系,还是劳务关系,争议颇大。有必要弄清这个法律关系,因为不同的关系可能导致不同的解决程序和处理后果。关于劳动关系,似乎大家都明白,可一牵扯到它于雇佣关系、劳务关系的区别,大家似乎又不明白了,起码我不太明白了。关键是我不明白到底什么是雇佣关系,什么是劳务关系,这两个关系和劳动关系一样,都是一方为另一方提供有偿的劳动服务。我们先来看看雇佣关系。雇佣关系,泛泛地来说,是拿钱请别人干活儿。这是一个广义的意思。要说企业的劳动者就是老板的雇员,也是没有错的。这是社会意义上雇佣的概念。可法律上的雇佣,应该不是这样的,不然,《最高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解释》也不用规定雇佣关系下的有关权利、义务问题了。从这个司法解释中揣摩立法者对雇佣关系的认识,大概有两点:一、雇佣关系在法律上应该是一个狭义的概念,是和劳动关系相区分的,也就是说,雇佣关系并不是劳动法上的劳动关系。二、在雇佣关系下,雇员是秉承雇主的意志、接受雇主的指派、以雇主的名义去工作的。这有点类似于劳动关系,所以,在工作中雇员致人损害或自己遭受损害的法律后果,也和劳动关系情况下的后果相类似。如此说来,雇佣关系和劳动关系的区别点在那里呢?《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条规定: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与劳动者之间只要形成劳动关系、即劳动者事实上已成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并为其提供有偿劳动,适用劳动法。从这条规定可以看出,劳动关系有一个显著的特点是雇佣关系不具备的,那就是“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一个成员”。所以,一般来说,劳动关系是长期的、稳定的,劳动者作为用人单位的一个成员,接受用人单位的全面管理、服从全部规章制度,当然也享受和其他员工一样的权利。而雇佣关系,虽然也为雇主提供劳动服务,但一般说来,是暂时的、不固定的,更重要得是,雇员并未成为雇主组织的成员。一方面,雇主未这样接纳他、安排他,另一方面,自己也认为这是一个零工活儿。过去没有这样的法律规定,很多雇佣关系都被看作是事实劳动关系(为了保护雇员的权利)用劳动法来调整。现在不必如此了。例如,《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定劳动合同。那么,这些学生给用人单位干活儿,算什么性质呢?如果发生损害他人或自身的事情,如何处理呢?过去的法律没有给予回答,现在可说是雇佣关系,适用最高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我想是可以的。还有,对一些零碎活儿,即使企业雇人来干,也不应认为是事实劳动关系吧?现在再来分析一下劳务关系。从《最高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第二款的规定来看,(此规定为: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工作就是一项劳务服务,劳务关系的范围等于或大于雇佣关系。但能大到哪里去呢,不至于连劳动关系也包括在内吗?可见,劳务关系这个概念没有多大意义,不创设这个法律概念也许更好。至于建筑工程中的劳务合同,一般意义是指一个包工头带领一帮人,揽下了工程中一项技术含量不大的力气活儿,就好象把水电或门窗等活儿交给另外一个分包人一样。所以,其性质应是承揽关系。由于没有技术含量,只是出苦力,所以叫劳务合同。而且,往往由于这些包工头没有从事建筑行业的资质,为了这些劳工的工资及工伤利益得到保障,法律倾向于由分包商或总承包商按雇佣关系或劳动关系承担责任。这就使劳务关系更加扑朔迷离了。所以人们生活中所说的劳务合同,在法律上一部分应是雇佣合同,一部分应是承揽合同,没有单独法律性质的劳务关系。用上面的观点来分析本文开头的案例,我认为这是一个雇佣关系。雇工可按人身损害赔偿的有关规定主张权利,而不适用工伤条例和劳动仲裁的有关规定。在司法实务中,用人单位往往对“劳务关系”、“雇佣关系”和“劳动关系”三者之间的法律关系混淆不清,导致适用法律概念错误,造成企业劳动法律风险。二 “劳动关系”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由用人单位支付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雇佣关系”指雇员向雇主提供劳务,而雇主向雇员支付报酬的民事法律关系。“劳务关系”与“雇佣关系”系同一法律概念。 本文拟就上述三者之间的法律关系予以剖析,以明确各自的适用范围。 一、“劳务关系”与“雇佣关系”系同一法律概念。 2007年10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通过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中“合同纠纷”规定:“ 110、劳务(雇佣)合同纠纷”。 法院已经将劳务合同和雇佣合同视为同一民事法律关系,当作同一案由来受理。案由是指法院依据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所确定受理案件的类别,同一民事法律关系归入同一类别,属于同一案由。 由此可见,在我国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对于“劳务合同”和“雇佣合同”是按照同一法律关系对待的。 二、从“雇佣关系”到“劳动关系”的历史沿革 从法制史的角度来看,劳动合同关系作为雇佣关系的法律调整,经历了一个从民法到社会法的历史转变。 在罗马法(罗马法大约起源于公元前7世纪前后的古代罗马王政时代)中雇佣关系的两方主体是被作为完全的平等主体对待的。当然,这种雇佣关系是不包括奴隶主与奴隶之间的雇佣关系,而仅限于平等市民间。1804年的《法国民法典》从体例到内容都沿袭了罗马法,雇佣关系仍被当作民事契约的一种。雇佣关系被认为是两个独立人格之间就劳动和报酬之间的财产交换关系,这种交换关系受合同自由原则的规范,当事人具有充分的契约自由。 但在1900年实施的《德国民法典》中,突破了罗马法的模式,其617条至619条规定了雇主在安排组织劳动过程时,应保护劳工免于生命及健康的危险。劳动法对一方主体的强制性义务规定开始出现。而此后首先在德国发展起来的社会法,更是将劳动契约关系作为强调雇主义务保障雇员权力的特定的劳动法律关系。 民法局限于平等主体的调整模式,显然不能够适应现代雇佣关系。从雇主与雇员之间的这种强弱失衡的社会现实出发,劳动合同从民法中的合同法体系中独立出来而隶属于劳动法,便成为一个普遍的法律现象。(援引《论劳动合同法的立法依据和法律定位》常凯着) “雇佣关系“逐渐演变成为了“劳动关系”,但“雇佣关系”却没有因此而消亡。 三、“雇佣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 1、所属法律领域不同 “雇佣关系”属于私法领域中民法(狭义)的调整,包括《民法通则》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 “劳动关系”属于社会法领域中劳动法的调整,包括1995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2008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 2、法律关系主体不同 (1)“劳动关系”中的主体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用人单位特”指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劳动者”特指符合劳动年龄16(周岁)具备民事行为能力,没有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自然人。 (2)“雇佣关系”中的主体是雇主和雇员。 雇主的范围比较广泛,包括自然人和用人单位。雇员则不限于劳动者的范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自然人不能作为“劳动者”,但能够作为雇员。 3、是否具有隶属性不同 “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具有隶属性,劳动者要加入用人单位成为其一份子。劳动者要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与指挥。 而“雇佣关系”中的雇员与雇主之间就不存在隶属关系。最为典型的案例就是保姆与雇主之间(非家政公司委派)就没有隶属关系,保姆不可能成为雇主的家庭成员。 4、纠纷处理方式不同 用人单位雨劳动者之间的纠纷属于劳动纠纷,应当首先劳动仲裁。而雇主与雇员之间的纠纷应当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5、支付报酬的方式不同 劳动关系以工资的方式定期支付报酬;雇佣关系多为一次性地即时清结或按阶段、按批次支付报酬。 四、用人单位作为雇主的法律风险 在法理上,用人单位与自然人之间可以成立雇佣(劳务)关系,但存在范围极其狭窄。例如:用人单位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自然人之间就是典型的劳务(雇佣)关系。 如果用人单位与自然人(符合劳动者特征)之间长时间存在管理、指挥关系,而且劳动者要遵守其规章制度,按时领取报酬的情况之下,只能是劳动关系,而非劳务关系。即使双方之间签订所谓的“劳务合同”,也无法改变不“劳动关系”的事实。上述行为可能导致法院认定用人单位雨劳动者之间没有劳动合同,而要求双倍赔偿。

论劳动法的新规定和不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已于2007年6月29日经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28次会议通过并将自2008年1月1日其施行。相对于原先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新规定更加有利保护劳动合同中弱者-劳动者的合法利益,但不可避免地劳动合同法还有一些不足之处,现笔者结合自己的办案实践和心得,谈谈劳动合同法的新规定和不足。 一 、新规定及其意义 1.单位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公示制度笔者曾经代理过一些单位认为员工严重违纪而予以开除的劳动纠纷,但结果都因单位缺乏已将相关规章制度公示或告之的证据,仲裁庭一般都以用人单位作出开除决定无合法依据而裁定用人单位开除决定无效。劳动合同法第4条对单位制定,修改或者决定和实施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时应符合的程序加以了明确,用人单位在和劳动者签订或履行劳动合同时应该尽告之义务,否则上述单位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对劳动者无约束力,用人单位也不能根据上述单位规章制度对劳动者作出相关决定。 2.事实劳动关系的取消和代替长期以来,用人单位一直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在劳动合同到期后也不办理续签劳动合同手续,这在法律上属于事实劳动关系。在司法实践上, 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事实劳动关系,而用人单位提出终止事实劳动关系的,需提前30日,但由此引发的劳动争议却不在少数。劳动法仅仅规定了用人不和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行政责任,作为劳动者遭受的经济损失往往无法得到用人补偿劳动,而劳动合同法对事实劳动关系的处理根据时间分别加以规定,明确了用人不和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直接法律责任: 2.1 当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第82条) 2.2当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12条第三款) 3.劳务合同身份的正式化作为中国特定的市场经济的产物,大量的劳务工(民工)的法律问题日益加剧,劳动法对此无任何规定,其他相关的规定却把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区分开来,在司法实践中,由劳务合同引发的纠纷属于一般的民事纠纷,不属于劳动纠纷。这往往不利于保护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第12条明确了原先的劳务合同属于劳动合同的一种类型,并明确了不得约定使用期,对广大处劳务工(民工)无疑是一个福音。 4.试用期的明显缩短原先的劳动合同法笼统的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也即用人单位可以决定劳动者试用期的长短,这对与用人单位签订短期合同的劳动者来说明显不利。劳动合同法第19条根据劳动合同期限对试用期加以了明确规定, 一方面试用期的长短法律化, 另一方面试用期明显缩短,大大保护了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1)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2)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而二个月;(3) 三年以上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而六个月;(4) 非全日制用工、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不满三个月的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5) 无单独的试用期合同。 5.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新计算方法原先的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是根据解除的劳动合同已履行的年份来计算的,并规定补偿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资,也即如双方签订的是5年期的劳动合同,如履行到第4年,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赔偿劳动者4个月的工资。在司法实践中,这个规定有很大的漏洞,为了规避上述规定,很多用人单位故意和劳动者只签订一年期的劳动合同,到期后再续签一年,这样如用人单位到时不在需要劳动者时,不需支付任何的经济补偿。针对上述情况,劳动合同法第47条对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计算依据进行了调整,明确经济补偿是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来计算的,并不再规定补偿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资(除该劳动者工资高于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三倍的情况外)。劳动合同法第14条第二款第3项则规定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续订时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是对用人单位一年一签的行为彻底打击。 6.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原先劳动者为向用人单位追索劳动报酬,需先申请劳动仲裁,然后还有可能经过一审,二审和执行程序,前后时间之长和诉讼成本之高,使得劳动者筋疲力尽,劳民伤财,一些劳动者因付不起巨额的诉讼费和律师费而不得不放弃追索劳动报酬。劳动合同法第30条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上述新规定,一方面简化了劳动者的追索劳动报酬程序,同时大大介少了诉讼成本。 7. 用人单位非法解除劳动合同后劳动者诉讼请求的选择。笔者曾经代理过一些用人单位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纠纷的案件,但劳动者的请求只能是要求确认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效并继续履行合同,虽然有些案件最终以双方终止合同用人单位给予一定补偿调解结案,但上述主动权都掌握在用人单位手里,如双方不能达成调解后判决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劳动者一般很难继续能在用人单位上班,用人单位可以找各种理由为难劳动者。劳动合同法充分考虑了上述劳动者的尴尬境地,第48条规定劳动者即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也可要求用人单位根据其工作年限双倍支付赔偿金,这无疑给劳动者一个主动选择的权利。 但法律既已定,暂时不可能修改。用人单位解决上述问题可采取变更原协议的变通做法,将新的协议变更为:劳动者必须服务到一定年限,在完成服务年限前房子产权属于用人单位所有。

大学生劳动教育论文1000字

大学生劳动教育论文1000字,都说“劳动最光荣”,在生活当中人们离不开劳动,只有通过劳动人们才能获取自己想得到的的东西,世界上从来就没有不劳而获这一种说法,以下是大学生劳动教育论文1000字方法。

一、劳动教育是素质教育重要的组成部分

多年来,劳动教育被边缘化,被排斥,从家庭到学校,人人都认为劳动教育与孩子成长没关系,因为考试没有它,升学不需要它。久而久之,劳动教育退出了学校教育的舞台。除非上级行政部门或有关单位来检查此项工作,学校搞点临时花样点缀一下,它的教育内容与实际功能已悄然消失。于是,一批又一批“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懒儿们成长起来了。于是,一批又一批到了而立之年的“80后”还在家务活中啃老。大家都知道素质教育的最终目标是使受教育者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得到发展。也就是说,劳动教育是素质教育的重要因素,没有劳动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素质教育应该“以劳育人,以劳促体,以劳促智,以劳促素”。所以,让劳动教育回归,培养学生正确的劳动观念与素养,形成劳动习惯,并使学生掌握一定的劳动技能是素质教育的重点。

二、实践性是劳动教育的第一特性

劳动教育的第一特性就是实践性,没有实践就无法体现劳动教育的效果,所有劳动教育光说不做等于白说,光说不练等于没练。正因如此,教师和家长要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选择适合的劳动项目,在实践中通过动脑、动手、动力、出汗、出智慧,最后,才能将知识转化为能力,才能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也才能让学生在实践合作之中体验到相互合作所带来的快乐,更能在实践中体验到成功,体验到劳动的真正价值。实践是劳动教育的最好途径。每一个教育工作者,每一位家长都应该让孩子在劳动实践中得到锻炼,得到成长。当然,对劳动教育内涵的理解要宽泛。

三、教给孩子劳动方法让孩子会劳动

现在的孩子,由于长时间不劳动,没有劳动的意识、方法、技巧,所以教给孩子必要的劳动技能和劳动方法势在必行。劳动课和其他学科一样,要培养孩子观察、动手、动脑的习惯,最后形成劳动技能,提高素质。这里,劳动方法的学习掌握非常重要。所以,教师和家长要耐心帮助孩子掌握每一项劳动的方法,使孩子会劳动、巧劳动、动脑劳动、认真劳动、创新劳动。凡是劳动就要出力,凡是出力就会劳累,这是当下孩子最忍受不了的。怎样让孩子走出因身体不适而不想再劳动的瓶颈,是每一个教师和家长应思考的问题。要把劳动教育和思想教育有机地结合起来,让孩子在劳动教育中茁壮成长起来,这是历史赋予我们的教育任务。

四、让劳动成为习惯,让习惯成为品质

劳动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中国人民几千年来传承的优良品质。自古以来,勤劳、节俭、辛勤已成为一代又一代的习惯。如何让这一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代代相传,永放光辉,是我们每一个位教育者与家长应该认真思考、努力研究的课题。让劳动教育回归学校教育之中。

学校组织的公益劳动让我从中学到很多,也得到了许多深刻的为人处世的道理。

学校把社会作为实践的场所,让我们参与社会,在公益劳动的实践中有所启示。通过小组为单位的社区志愿服务,启发了我们在公益劳动中寻找能使我们受到教育,有所感悟的亮点,引导我们去了解社会、感受社会。 在敬老院中,我们小组的同学毫不嫌脏。耐心、仔细地帮助老人们洗脚、剪指甲。这些都让我们体会到了老一辈的孤独、我们的幸福和自私。我们在那里尽可能地多和老人聊天、谈心,竭尽所能使老人感到温暖。我们还帮助敬老院的职工一起打扫敬老院。虽然我们满头大汗,但我们很高兴,因为我们心里都有一股自豪感。而这种自豪感不是在学校里能够体会到的。

公益劳动是不记报酬、不谋私利、不斤斤计较的;公益劳动是忘我的劳动,也是培养我们关心公共事业热情的.。参加公益劳动的光荣感,塑造自己美好的心灵。这些都让我们觉得自己是另一个 雷峰。

处于这个时代的我们,大多都是独生子女,对待一些人际关系和自我评估的方面都有所欠缺。而这次的集体公益劳动,使我体会到了集体的力量、集体的温暖和自己的不足。也让我亲身体会到了劳动的光荣感。这些都促进了我努力改正自身错误,正确认识自己。而现在,由于一切向钱看的思想的影响,在一些人的头脑中装满了金钱的利益,干什么事都讲钱,干活不讲报酬认为是傻瓜,甚至有的“公益劳动”也变相要钱。在这种情况下,学校有意识地组织了我们去参加力所能及的公益劳动,对于抵制一切向钱看的思想腐蚀可以起到一定的作用。让我们亲身体会到了劳动的艰辛和劳动穿早世界的真理,抵制了我们轻视劳动和不劳而获的思想的侵蚀,避免了我们形成好逸恶劳的坏习惯。公益劳动也同样加强了我们的劳动观念,帮助我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公益劳动同样培养了我们的竞争意识和开拓进取的精神。

学校这次组织的公益劳动让我懂得了公益劳动不仅能造福社会,而且能陶冶情操,美化心灵。而我们也该为了公共利益而自觉自愿地参加劳动,因为那是我们中学生的劳动态度的一个特征。不记报酬也是我们中学生劳动态度的一个特征。我们讲的公益劳动,就是以不记报酬为前提的;那是根据以公共利益而劳动;我们必须为公共利益而劳动,自觉要求进行劳动。积极参加公益劳动是为社会尽力,是热爱劳动的表现。

社区实践活动提高了我们的社会实践能力。引导了我们接触、了解社会,增强我们的社会责任感和社会适应能力。而学校组织的劳动,更让我们明白了学会独立的重要性。在竞争如此激烈的今天,对于我们这些出生牛犊的中学生们,独立的培养和社会的洗礼是多么的重要。在这个更新速度超快的今天,如何适应社会也是我们即将面临的困难。对于现在的我们,越早接触这个日新月异的社会,就意味着我们越能适应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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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初二议论文作文600字 篇一

古语说,“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国无信则衰”。诚信既是我们安身立命的根本,也是世界文明进步的一种驱动力。

一叶知秋,同样的道理,“一馒头见诚信”,“无人售馒头”横空出世。很多时候,我们都渴望诚信,希望别人讲诚信,但是又喜欢假借各种或客观或主观的理由,有意无意的禁锢和扼杀了自己的诚信,始终难以迈出诚信的第一步,让自己陷入“语言上的巨人”、“行动上的矮子”的沼泽,先把自己从某种观念的桎梏中解放出来,做一个与人为善、诚实守信的人,我们或许就会发现,整个社会的诚信并没有想象中那么糟,讲诚信大有人在。

或许大多数人都听过这样一个故事,华盛顿用斧头砍倒了一棵樱桃树,父亲见心爱的树被砍倒,非常气愤,扬言要给砍树的那个人一顿教训。而华盛顿在愤怒的父亲面前毫不逃避的承认了自己的错误,父亲被感动了,并且表扬了他,说他的诚实比所有樱桃树都宝贵的多。

诚信是金,但黄金有价,诚信却无价,诚信比黄金更贵重,比钻石更闪耀。诚实守信对一个社会来说,对一个国家而言,可以说是立国之根本。中国自古就有“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的明训,“诚信”就是取信于民,让人民信任国家的领导,甘愿为了祖国奉献自身的一切。

“无人售馍”这个实例就说明了这个道理,人们重视讲诚信的原则,是因为诚信是人与人之间友好关系的基本道德规范,没有诚信也就不可能有道德,所以诚信是支撑社会道德的根基。

让我们都做个讲诚信讲信用的人,并且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感化他人,从而使我们的社会更加和谐美好!

2.初二议论文作文600字 篇二

幸福在不同的人身上拥有着不同的定义,或许是生活的安逸富足,或许是精神上的安慰与喜悦,或许是一丝细微的温暖,或许是一种自由奔放的洒脱。在我看来,幸福是一种静静的聆听,一阵拂过心灵的清风。

我喜爱大海,并不是因为它的广阔,也不是因为它勇于搏击天空的豪放情操,而是因为它风平浪静时所带来的宁静,我曾想过有一天可以在大海边生活,看着海面上的潮起潮落,听着海浪冲击岩石的声响。终于,我来到了这梦想国度。这里的空气中混杂着海水潮湿的香气,天空纯净、蔚蓝,没有一线污染与阴霾。海水冲刷着沙滩,一丝丝的清风拂过海面,荡起一条条波纹。我张开双臂,享受着这份安逸,仿佛激动的心情在此刻平静了下来。海鸥在欢畅地鸣叫,时而拂过水面,时而翱翔于天际,这也许就是它所专属的幸福。我静静地坐在沙滩上,心如水般宁静,海浪在我心灵的净土上撒下了一粒种子,这粒种子生根发芽,开出了属于幸福的花朵。

在喧闹的城市中,天空虽蓝但浑浊,那一片片的雾气使人心情压抑,一声声嘈杂的声音,让人的心无法平静,那在海边的舒适已不复存在。

也许这就是一种宁静的幸福,一种心灵的慰藉,它使人的心平静,不受任何嘈杂扰乱心弦。使你的心清澈不受污染,它会在你的心田上激起一丝涟漪,把你的心紧紧环抱,心中无论多么不变,多么焦虑,多么烦恼,在此刻化为乌有,因为总有一双手在抚慰你的心灵,总有一位默默的听众倾听着你的诉说,它会时不时的用波浪的拍击声安慰你,这时的心灵波动就是最宁静的幸福。

3.初二议论文作文600字 篇三

春和日丽,邀三五佳友聚集一堂,高谈阔论,畅妤襟怀,不失为一乐事。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没有一个人不曾拥有过朋友,却有人不曾品位过友谊。投机者鄙视友谊,视其为手中交换的筹码:自私着躲避友谊,视之为感情的累赘:冷漠者不肯付出,始终品尝不到友谊:真诚者珍惜友谊,用来扬起人声的风帆。

千金易得,知己难求。茫茫人海,环目四望,何人可引为知己何人堪称知音知己者,意趣相投,志向相近,知心知肝也。由此可知,寻觅一个真心相待的朋友,绝非易事。不但有着共同的志趣,理想,还能敞开肺腑,真心以待。好比管鲍之谊,互相信任,互相扶持,留下千古佳话。当然,并不是定下众多的条条框框去选择朋友,你在选择别人的同时也正被别人挑选,关键在于能否心灵相通。若心有灵犀,一面之缘也会成为生死之交,一句相投也会成为故友。伯牙逢子期,跨越了门第之见,因音律而成为挚交,千古留传。

寻觅朋友是一难,维系朋友是二难。马克思说:友谊需要忠诚去播种,热情去浇灌,原则去培养,谅解去护理!如果把朋友当趁任你驱使的工具,那么你将与友谊无缘。忠诚又是友谊的根基,古人将其浓缩为一个义字。一个:义字。提炼出肝胆相照:一个义字,浓缩出同舟共济。这些铮铮的词语中,无不渗透着一个厚重的义字。热情是友谊的营养液,任何一种情感的付出都伴随着心跳的加速,血液的涌动。正如大仲马说:友谊也像花朵,一旦任性或冷淡,这朵心灵盛开的花朵,便会倾刻萎谢。原则是友谊的标尺,维系的纽带。无原则的友谊是危险的,如一把达摩克利斯宝剑。友谊是脆弱的,如一快晶莹的水晶,一不小心便会香消玉殒,即使修复,也难光洁如昨。友谊是真挚的付出,而不是索取,古有刎颈之叫,用生命去换友谊,视之高于一切。

得当的寻觅,经营,维护友谊,不亚于撑起人生第三大支柱。

友谊是没好的,珍贵的。对其的注释莫过于鲁迅的人生得一知己寻矣,斯世当以同怀视之。

友谊地久天长。

4.初二议论文作文600字 篇四

闹铃还没响,我早早地起了床,打开窗户,空气非常清新,凉爽的晨风迎面扑来,让我心旷神怡。树上的鸟儿不时地唱着清脆婉转的歌,抑制不住的喜悦拉起了我嘴角。

来到早餐店,店门口陆陆续续的人在买早餐。“阿姨,您好!给我来一个豆沙包和一杯豆腐花,”我扬起眉喊道。阿姨见了我,脸上露出灿烂的微笑,也甜甜地回了一句:“小朋友,你嘴可真甜!阿姨多给你豆腐花加点糖哈!”我许是欣喜:“谢谢阿姨!”原来微笑能传递人与人之间的善意!

到了学校,上第一节作文课,语文老师把作文本发了下来。我翻开本子一看,竟然是A+。老师走到我身边,微笑着说:“你这次作文有进步,写得好。要注意几个错别字。继续加油!”我微微点头示意。原来微笑能激发出人的学习动力!

放学后,爸爸带我去一个小餐馆吃饭,竟然只有一张长条桌,吃饭的时候,大家都小心谨慎,生怕冒犯别人的“空间”。起初,没有一个人说话,鸦雀无声。直到一个小弟弟拿着一卷纸,微笑着对身边的人说:“叔叔阿姨们,你们需要纸吗?”就这样,一卷纸被客人们微笑着传递下去。不一会儿,全桌的人都像老朋友一样谈笑风生了。原来微笑能打破人与人之间的隔阂!

微笑是个最简单的表情,是每个人之间交流沟通的名片,也是世界上最动听的语言。当你的嘴角轻上扬时,真诚的微笑就会为你打开一扇心门;打开了心门,你将拥有整个美丽的世界!微笑吧,用微笑传递我们的爱,让微笑把我们的生活变得更美好!

5.初二议论文作文600字 篇五

微笑,一个简单的动作,却能让生活更加美好。

微笑,可以化解尴尬的气氛。

记得有一次回到家,我很高兴,一手拿着水杯,手舞足蹈地和妈妈讲起了在学校发生的趣事。果不其然,我一不留神就把手中的水撒了一大半,有一些还溅到了妈妈买的新衣服上。我立马沉默了,抿着嘴,忐忑地盯着妈妈新衣服上的水痕。妈妈的嘴角扬起了一个美丽的弧度,眼里是温柔的光芒:“下次要注意哦。”

“嗯嗯。”我轻松地点了点头,心里的石头落了下来。

微笑,可以鼓励人。

惊蛰一过,春寒加剧。一个公布美术成绩后的下午,我凭着一把伞,躲过一阵潇潇的冷雨,但也躲不过整个雨季。天潮潮地湿湿,我背着沉重的书包,走在回家的路上。转过街头,风吹过,雨飘过那个下午,空气冷得清清醒醒,雨雾白得虚虚幻幻,压得我呼吸困难,心寒眸酸。回到家,我支支吾吾地向妈妈坦白了美术成绩,脖子上耷拉着我沉重的脑袋。扑通扑通扑通,我仿佛听见我那像是开了两倍速的心脏在身体里的跳动声。

一双温暖的手托起了我的下巴,妈妈那慈祥的面容上没有丝毫责备,她的嘴角自然地上扬:“没关系吖,我们再继续努力。”

推开窗户,雨停了,雨气空蒙而迷幻,细细嗅嗅,清清爽爽新新,薄荷香气氤氲在空气中。微笑,可以温暖人心;微笑,可以给人带来希望;微笑,让生活更美好。

人基本上有三种驱动力:第一种驱动力:来自基本生存需要的生物性驱动;第二种驱动力:来自外在动力,即奖罚并存的萝卜加大棒模式;第三种驱动力:来自内在的动力,内心把一件事情做好的欲望。我们平时说的内在驱动力,就是说的第三种。这种驱动力才是真正能激励和调动积极性的方法,这种驱动力是与生俱来的能力,具备第三种驱动力,就能主导自己的人生。在以销售为驱动的企业,如果能够激发团队成员的这个内在驱动力,那么这个团队无疑是最强大的,因为他们自己会为了目标不断前行!昨天听璋老师说到他的家具销售团队里,有一个小伙子,在搞一次促销活动中,个人定下目标50万元,在活动快要结束的晚上,他已经完成了48万多,此刻所有的客户和同事都散场了!如果是你,现在该怎么办呢?一般人可能就此打住了,毕竟完成了48万多,离50万很近了,业绩已经不错了,可是这个小伙子此刻并没有停。他把电脑里所有的客户资料调出来,一个一个的打电话跟客户确认,结果非常的幸运,终于碰到一个客户确实想要家具,可是已经是深夜了,客户说还是明天吧,我要休息了。小伙说,“明天活动结束了,就享受不到优惠了!我开车去接你过来办手续吧。”客户被他这种执着的精神感动了,穿着睡衣跟着小伙到公司刷卡……

人基本上有三种驱动力:第一种驱动力:来自基本生存需要的生物性驱动;第二种驱动力:来自外在动力,即奖罚并存的萝卜加大棒模式;第三种驱动力:来自内在的动力,内心把一件事情做好的欲望。我们平时说的内在驱动力,就是说的第三种。这种驱动力才是真正能激励和调动积极性的方法,这种驱动力是与生俱来的能力,具备第三种驱动力,就能主导自己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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