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刊投稿知识库 > 俄罗斯语言政策的研究现状论文

俄罗斯语言政策的研究现状论文

发布时间:

俄罗斯语言政策的研究现状论文

俄语曾是世界第二大语言,联合国6大工作语言之一,被普希金称为“世界上最美的语言”,但随着苏联解体和全球化进程的日益推进,俄语地位却一落千丈。语言是文化的载体,是文化的主要表现形式,而文化的国际影响力和感召力,又是一个国家“软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某种角度讲,俄语的兴衰与俄罗斯在其国内外的战略利益休戚相关,对于俄语地位的下滑,近年来一直十分关注俄语发展问题的普京夫人柳德米拉曾痛心地大声疾呼:“俄语正处于危难之中。”俄专家同时也指出,柳德米拉的说法绝非危言耸听,而是对俄语面临的残酷现实的真实描述。俄最高领导人已开始从战略高度审视该问题,并把“俄语地位问题”列为俄高层需重视和关注的非传统安全问题之一。纵观俄语在我国的发展,俄语经历了一个从繁荣到低谷然后渐渐回暖的曲折过程。一、俄语在中国的发展历程中俄关系有悠久的历史和几百年的传统。最早两国之间的交往可以追溯到13-14世纪的元朝。那时就已经有一批俄罗斯人居住在中国境内,据《元史》记载:至顺三年(1332年)“诸王章吉献翰罗思百七十人,酬以银七十二铤,钞五千锭”。俄罗斯人两次较大规模地迁入我国东北地区对俄语在我国的发展起到了重大作用。第一次是由于中东铁路的修建。19世纪俄沙皇决定要在中国建一条联系俄国远东地区和内地的铁路。根据1896 年6 月3 日满清大臣李鸿章与沙俄财政大臣福特签订的《中俄密约》,东清铁路(又称中东铁路,东省铁路)在哈尔滨修筑。这条铁路于1897-1903年筑成,以哈尔滨为中心,西至满洲里,东至绥芬河,南至大连。随着铁路的修建和运行,哈尔滨从一个渔村逐渐兴起,大批俄罗斯人迁入东北。沙俄政府倚仗这条铁路企图独霸中国东北并将其纳入俄国版图,建立“黄俄罗斯”。因此,沙皇俄国以派遣护路军和输送铁路工程技术人员的名义,向哈尔滨大量移民。特别是1917 年俄国十月革命后和国内战争时期,大批不满苏维埃政权的沙俄贵族、资产阶级、富农、旧军官和知识分子来到哈尔滨,俄国侨民人数骤增。俄国侨民遍及哈尔滨社会的各个领域。城市的宗教、饮食、服饰、生活习惯、建筑风格迅速地俄化,俄侨势力超过中国政府统治下的中国居民,是中国最大的俄侨聚居中心,有“俄侨首都”之称。到1928年,“哈尔滨的俄侨已占哈埠居民总数的65%以上”。第二次移入是十月革命期间。工农革命的胜利使反动的资产阶级失去了一切,他们不甘心失败纷纷外逃,同时将大批不明真相的群众裹胁到中国,后来逐渐集中在以哈尔滨为中心的我国东北地区。解放以前哈尔滨不过是几十万人口的城市,但在这里却居住有“俄语人口约十万”。1930年时,中国东北计有俄侨111584人。可见其人数之多,比例之大。这也就不难估计俄语在该地区的影响。

俄语作为中俄石油合作的桥梁之一,在中国的历史已经有数百年之久,对促进中俄进一步合作有着重要作用。俄罗斯和中国曾确定2009年为中国的俄语年、2010年为俄罗斯的汉语年。俄罗斯语言在中国的研究历史其实比俄罗斯和中国的合作更加古老。它可以追溯到300多年前。 早在1708年,中国就开始了对俄语的学习以及培训。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中国许多大学的院系都开设了俄罗斯语言及俄罗斯文学等专业。近年来,随着中国和俄罗斯之间的战略伙伴关系的发展,在经济、文化等领域的交流合作迅速扩大和加强,使得 “俄语热”在中国有所回温。 当前,《人民日报》以及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在互联网上开始发布俄文资料以及其他俄语类板块。自2006年以来,很多网站也逐渐更新与俄语及俄罗斯相关的信息。 与此同时, CCTV俄语频道基本每天都有关于中国或者俄罗斯的新闻, 黑龙江大学还定期出版关于远东经济贸易的报纸,这些都为俄罗斯人在中国提供了很多方便。 俄罗斯是世界上的能源大国,据BP资料显示,2011年,俄罗斯天然气储量占世界第一位,石油储量占世界第六位。俄罗斯是我国的邻国,俄罗斯和中国在国际社会中都发挥着重要作用,两国之间的双边关系也一直占据着两国各自的重要位置。中俄不仅在地理上毗邻,而且在政治、经济和文化交流中同样有着深远的历史背景与条件。 1949年10月1日,新中国成立,苏联是第一个和新中国建立外交关系的国家。1949年10月2日,苏联正式宣布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并与中国互派大使。从1949年10月至今,中国和俄罗斯之间贸易的蓬勃发展为中国经济的增长贡献了力量。据俄罗斯海关统计,2014年中俄双边贸易进出口额为884.0亿美元,增长29.4%,其中俄罗斯对中国的出口额度增长了12.54%左右,中国对俄罗斯的出口增长了7.6%左右。2014年,中国已经成为了俄罗斯第二大出口市场、第一大进口来源地。 如今,随着中国与俄罗斯双边关系的快速发展以及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形成,中国与俄罗斯国家元首之间的接触变得更频繁, 中俄在上海合作组织、亚太经合组织和其他首脑会议中进行着多双边甚至多边的接触。2015年5月20日,中俄两国发表了《关于深化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倡导合作共赢的联合声明》,这表明着双方的合作意愿进一步加强,积极寻求共同点。回顾过去,中俄在贸易、投资、金融等领域的合作取得了很多重要成就,尤其是在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和欧亚经济联盟对接合作等方面更是取得了实质性的突破。 2013年,俄罗斯向中国出口的产品中,第一位是矿物燃料,占比一半以上;第二位是木材和木材产品;第三位是矿石、矿渣;第四位是有色金属;第五位是化工产品;第六位是鱼类和贝类。综上可以看出,2013年俄罗斯出口中国的产品中,资源类产品占绝大多部分。 2013年, 中国对俄罗斯出口的产品中第一位是机械设备,第二位是化工产品,第三位是纺织服装,之后是鞋帽与皮草。综上可以看出, 2013年中国出口俄罗斯的产品中, 轻工业占了绝大多部分。 所以,不管是从两个国家的国际大国地位, 还是双边贸易的快速增长,我们都不难发现俄语的重要性。近年来,中国人对俄语的兴趣越来越浓。例如, CCTV 增加了俄语频道,一些中国高校还举行俄语大赛。虽然俄语是小语种,学习俄语也是颇为困难的,但是在当今社会俄语却变得越来越重要,因为中国与俄罗斯的政治和经济合作正在逐年加强,它不仅能带动国家的发展,更能带动大学生加强学习俄语的信心。著名的俄罗斯学者、政治经济学家斯维特拉纳曾经指出,中俄政治经济关系正在往越来越好的方向发展。 对俄语学习是一件跨文化交流的事情,它有助于中俄各项合作的加深及发展。俄语作为一个小语种,它不仅可以加强中俄双方本文由手机论文网收集整理的合作、形成良性的可持续发展,还可以让更多的俄罗斯人认识中国、了解中国,使两国人民之间能够进一步的互相理解,增加两国人民及青少年之间的相互信任与沟通,培育出更多传播中华传统、亲近中华的力量。希望更多的大学生能有机会了解俄语、喜欢俄语,愿意学习俄语,并深入了解俄罗斯国情及文化,让俄语这座友谊的桥梁能更紧密地连接中俄友谊并有助于中俄经济的发展。 转载请注明来源。原文地址:

1、当今社会俄语却变得越来越重要,中国与俄罗斯的政治和经济合作正在逐年加强,能带动国家的发展,更能带动大学生加强学习俄语的信心。2、中国与俄罗斯双边贸易的快速增长,学会俄语的非常重要。

俄语属于斯拉夫语族的东斯拉夫语支。主要在俄罗斯和前苏联的其它成员国中使用,在华沙条约的成员国里曾经被学校广泛作为第一外语教学。在苏联时期,俄语在其加盟共和国中被大大的强调。虽然很多前苏联的国家现在开始强调当地语言的重要性,但是俄语仍然是这些地区最广泛使用的语言,并且也是这些国家进行交流时使用的语言。挪威俄语是俄语和挪威语的混合语。是俄罗斯的唯一官方语言,哈萨克 、 白俄罗斯 、 吉尔吉斯斯坦官方语言之一。以下是我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语言教育论文范文:俄语语言教学与文化汇入。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俄语语言教学与文化汇入全文如下:

摘 要 :语言是文化的一部分,并对文化起着重要作用。有些社会学家认为,语言是文化的基石——没有语言,就没有文化;从另一个方面看,语言又受文化的影响,反映文化。可以说,语言反映一个民族的特征,它不仅包含着该民族的历史和文化背景,而且蕴藏着该民族对人生的看法、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语言与文化互相影响,互相作用;理解语言必须了解文化,理解文化必须了解语言。

在俄语教学中常常会遇到如下情况:有些既没有生僻词、也没有复杂语法结构的听力或阅读理解材料,学生常听不懂或是不理解,此原因大多是遇到了原文中所涉及的文化背景知识,而学习者却不了解背景知识。其实,看似较为容易的听力或阅读理解材料,却是一项复杂的语言与思维相互作用的过程。理解准确与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语言知识及文化背景知识的掌握程度。例如,据说,清朝“洋务运动一的代表人物李鸿章到美国访问时,主人称赞其妻很漂亮,李鸿章客气地回答:“哪里,哪里”。美国人不知道这是中国人谦虚的表现,以为要其指出具体哪里漂亮,于是尴尬地说:“全身”。 这就是文化差异。中国是一个礼仪之邦,谦虚在中国认为是一种美德,是有教养的表现。是中国文化特色的礼貌表现,中国人听到赞美之词时,往往是先否定对方的赞扬,然后再客气一番,以示自谦。

这个事例非常形象直观地反映出了语言和文化的相辅相成。由此可见:“语言的存在不能脱离文化,不能脱离社会继承决定了我们生活的实质”著名语言学家萨丕尔,因此俄语教学必须重视文化差异并循序渐进汇入教学中。我们不仅要教授学生掌握扎实的语言基本知识和技能,还要使学生了解俄罗斯国家的历史和文化,从而使学习者能够正确地理解和使用语言,达到俄语教学的目的。前苏联学者维列夏金E.M.ВЕРЩАгин和科斯托马罗夫В.Г.КОСТОМАОВ建立的俄语语言国情学Лингвострановедение二十年多年来为我国的俄语教学增添了新的活力和内容,它打破了传统的单一式的纯语言教学模式,融语言与文化为一体,把语言国情知识即文化背景知识列入外语教学的重要环节,为继语音、词汇、语法、修辞后的第五方面,这五方面相互作用,相互关连,共同构建一个完整的教学体系。

1 俄语教学中文化汇入的重要性

众所周知,语言承载着丰富的文化内涵。语言进入交际中,就存在对文化内涵的理解和表达的问题。理解和表达是跨文化交际关键问题。语言和文化密切相关,同样,俄语教学也不能脱离俄罗斯国家的文化和历史背道而驰。俄语教学中,把语言与文化相融合,这已经成为俄语教学工作者所普遍认同的一个原则:俄语教学不是只解决词形变化问题,不能只学会按词类释义掌握词汇,不是停留在掌握俄语句子结构上,它需要扩展出语言本身的范围,深入到语言以外的现实生活中去,这样学生才完全地掌握语言、运用语言到实践中,达到交际目的,这个原则是建立在七十年代诞生于前苏联的一门新兴学科一语言国情学的基础之上的,前苏联学者Е.М.Bерещагин和В.Г.КОСТОМАРОВ在《语言与文化》 即《Язык и культура》书中指出:“语言国情学是对外俄语教学的一个方面,它通过语言的载蓄功能кумулятивная функЦия,向教学物件介绍苏联当代生活典型形象以保障教学的实际性。完成语言教学任务,提高学生文化素养,进行思想教育,其教学方法具有语言教学的基本功能,即在传授语言的过程中用俄语讲解国情。同时语言又反映着使用该语言的民族的文化。由此可见,语言又是文化的载体,这就是语言的载蓄功能。俄语语言教学的目的是培养学生的俄语交际应用能力,而交际的过程始终伴随着文化的交流,语言背景知识是交际获取的基础。

2 俄语教学中文化汇入的四点原则

2.1阶段渐进原则

任何教学活动都是循序渐进的过程,教学与文化也是如此。初期阶段的文化汇入应主要介绍在日常生活交际方面俄汉文化的差异,以及在语言形式和运用中的具体表现,从而使学生掌握日常生活中俄语语言的交际能力。第二阶段的主要内容是介绍由于文化差异所引起的俄汉词语、成语含义及运用方面的差异,使学生熟悉俄汉语义的差别并深入理解俄语表达法所涉及的文化内涵,从而助力学生恰当地运用这些词汇进行语言交际。

2.2 实用实践原则

实用实践原则所导人的文化内容与学生所学的语言内容紧密相连,同时考虑到学生今后所从事的职业性质等因素。一方面使学生认知语言与文化的关系不抽象空洞;另一方面文化教学紧密结合语言交际实践,可以激发学生学习语言和文化的兴趣,产生良好的效果。

2.3 适合时代原则

所谓适合时代,主要指在教学内容、方法上的适度。教学内容的适度除了以上提到的实用性和阶段性原则外,还应考虑到该文化目的代表性问题,属于主流时代文化性,有广泛代表性的内容。因为文化的内容非常丰富,也极其复杂。同时还应处理好文化内容的历时性和共时性之间的关系,重点应放在共时文化上,适当引入一些历时的内容,以利于学生了解某些文化习俗和传统的来龙去脉。教学方法上的适度,就是要正确协调好教师讲解和学生自学的关系。应鼓励学生进行大量的课外阅读和实践,与时俱进,增加文化知识积累。教师应成为课外文化学习的组织者和指导者。

2.4 系统规划原则

文化汇入最大的问题就是缺乏系统性。教师在教授语言过程中,遇到一些文化现象便顺便一提,对文化教学中的内容和方法也无具体统一要求。因此在制定新的《大学俄语教学课程要求》时,是否应针对俄语教学的文化汇入问题增加部分内容,明确文化汇入的原则、内容、方法、途径以及要求达到的水平等。这样教师在俄语教学中的文化汇入便有纲可依,从而避免文化汇入过程中盲目和混乱现象。 3 俄语教学中文化汇入的五种方法

3.1 注解法

这是目前所使用的大多数俄语教材所采用的方法。即将教学材料中容易引起学生理解上困难的词语或表达法在课后用专门篇幅加以注释。该方法的特点是灵活、简便、适用于各种语言材料各个阶段对某一语言现象的突出讲解,缺点是无系统性。比如在《新编大学俄语基础教程》第一册第十一课的课文注释Пояснения к тексту中,分别介绍了чёРнАя peчкa黑溪Летний сад夏园、крейсер《ABpopa》“阿芙乐尔”号巡洋舰和6eлые ночи白夜等文化内容,如果学习该课文之前对有关内容做完整的介绍,对教师讲解课文及学生理解课文都是大有帮助的。

3.2 融合法

融合法指的是将文化内容与语言材料结合在一起的教学方法。如果语言材料本身就是介绍前苏联或独联体文化习俗、词语典故、文学名著、历史事件等,那么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的进一步讲解就很容易引起学生的兴趣,文化知识和语言的学习可以有潜移默化的效果。

3.3 实践法

实践法是指学生通过具体的语言实践,如听、说、读等学习和了解俄语国家的文化知识,包括看电影和教学录影以及阅读文学作品等:俄苏文学是世界文学史上一颗璀灿的明珠,对俄苏文学作品的阅读也是一种学习外国文化知识的重要方法,一个民族的文学作品是该民族文化的精华部分,是传统文化的积累。当然阅读原文的文学名著难度很大,研究者建议学生可以翻阅中文译文来补充这一部分的内容。

3.4 比较法

比较法是跨文化语言交际教学中的一个极为重要的手段。俄汉两个民族文化上异同,体现了文化共性,也存在文化个性。因此,在教学过程中,语言国情知识的传授必须立足于俄汉两个民族语言文化异同的对比。通过俄汉两种文化的对比,使学生的知识结构不只是停留在表面的认知层次上,而是向纵向方向发展。作为记录人类历史,表达人类生活的思想工具,每一种语言都有其深远的文化背景和文化内涵。比如,俄国人在交往过程中喜欢使用赞语комплимент.说恭维话,如夸奖妇女的发型、衣着打扮等,对这些夸奖俄罗斯妇女通常会说: “Спасибо!” 谢谢!,而中国妇女就会非常客气地说“不漂亮”。再比如中国人打招呼时常说“您去哪儿?”Куда вы идёте?”而俄罗斯人会认为你干涉人家俬事,很不礼貌。中国素有“礼仪之邦”之称,一贯提倡“笑迎天下客”、“微笑服务”,而俄罗斯人不习惯对陌生人展露笑容,他们不苟言笑并非不友好,而是受其传统的交际文化及历史的影响,认为微笑会分散注意力,工作时应该思想集中、态度严肃。在与亲朋好友交往时则绽放笑容。

3.5 历史引入法

通过介绍历史人物和历史事件可以拓宽学生的知识面,更好地理解句子。阅读俄语文章要有一定和语言知识,但阅读理解能力的高低不完全是语言水平的问题,文化背景知识必不可少。比如在纪念普希金A.C.Пушкин诞辰二百周年的日子里,向学生介绍俄国文学史上第一位举世瞩目的伟大作家的生平及其流芳百世的不朽名著《叶甫盖尼?奥涅金>《Евгений Онегин》,并介绍对作家少年时代有影响的圣彼得堡附近的普希金城Пушкино即沙俄时期的皇村 Царское село;并使学生了解作家辉煌灿烂而短暂的一生,学生们不但产生了浓厚的学习文化背景知识的热情,而且对俄语语言知识的学习也感兴趣,充分调动学生学习俄语的积极性。

4 结语

综上所述,可以看到,要想提高学生综合运用语言的能力,除了语言能力、语言因素外,还有必要注意非语言因素。在俄语教学过程中,教师的任务除了是“语音专家和语言暂存器”之外,还应该是俄罗斯国家文化的“传播者”,充分利用这种文化因素,向学生讲解语言,并努力发掘其文化内涵。如果把语言和文化分离,“语言就只是一个空壳”。语音、语法、词汇这些纯语言形式提供的只是语言理解和语言使用的客体资讯,剔除语言内的文化内容,离开了语言的文化背景,语言内在的资讯难以生存,即使语言规范,也未必有传递资讯的作用。因此说,语言学习很重要的一个方面是文化知识学习。俄语教学融入文化汇入会使学习者事半功倍。

俄罗斯法律研究现状论文

(一)《矿产资源法草案》与《矿产资源法》关系研究

1.两者的关系

《矿产资源法》与《矿产资源法草案》的关系较复杂。首先,矿产法是现行法律,草案是矿产法的尚未实施的全面修改版,两者有继承关系;其次,草案在2005年经俄罗斯联邦杜马一读后公开,其后矿产法又进行了6次修改,草案的部分条款被补充进矿产法,因此2008年新版矿产法中又含有草案的内容。

2.两者的主要差异

1)矿产法规定国家矿产资源三级管理,即俄罗斯联邦国家权力机关、俄罗斯联邦主体机关,以及地方自治政府机关;草案规定国家矿产资源二级管理,即俄罗斯联邦国家权力机关和俄罗斯联邦主体机关。

2)矿产法第2条中明确规定了联邦矿区包括的4种类型(2008年4月29日第58号联邦法),草案中未对联邦矿区做明确规定。

3)草案的第9条第2款规定了外国公民、无国籍人、外国法人和国际组织不能成为俄罗斯矿产资源的使用者,而原矿产法则无类似规定。

4)草案列出了一般矿产名单、对矿产资源区块按用途进行分类;规定依据合同设立矿产资源区块使用权及其合同相关要求,突出了合同的地位;对招标与拍卖、矿产资源区块的提供与使用、使用权的转让等都做了具体规定。

5)草案还规定了固体矿产矿床的开采、烃类原料的开采和开采地下水、开发建设地下设施、环境保护与土地恢复等的相关要求。

6)草案还对使用矿产资源的费用种类及额度、计费办法等进行了详细规定。

(二)现行的《矿产资源法》与其他专门法律法规关系研究

1.《矿产资源法》与《产品分成协议法》的关系研究

(1)两者关系

《矿产资源法》是俄罗斯矿产资源法律法规体系的主体法律,是该法律体系的核心,是《产品分成协议法》的上位法与基本法;《产品分成协议法》是俄罗斯矿产资源法律法规体系的专门法律,是该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下位法与具体法,是在产品分成协议条件下,《矿产资源法》的法律原则的具体化。

《矿产资源法》体现了一定时期内政治经济形势在矿产资源领域俄罗斯联邦的基本思路与原则,体现了俄罗斯联邦的国家主体意志与国家战略;《产品分成协议法》体现了在矿产资源领域、在当前政治经济形势俄罗斯联邦的基本国家政策,体现了俄罗斯联邦的管理策略。

《矿产资源法》规定了俄罗斯联邦在矿产资源管理领域的基本原则与政策;《产品分成协议法》规定了在产品分成协议条件下,俄罗斯联邦简化的管理程序及改进的管理机制。

(2)《矿产资源法》与《产品分成协议法》之间有关的规定

在产品分成协议条件下,俄罗斯矿产资源使用关系由《产品分成协议法》规定;政府可将用于勘查、开发矿产的地块以矿区的形式提供给使用者;根据共同经营合同建立的(普通公司合同)法人以及不具备法人地位、依据产品分成协议具有连带责任义务的联合公司参股人,可以成为矿产资源的使用者;矿产使用期限由相关协议确定;依据《产品分成协议法》签署并已生效的产品分成协议是矿区使用权产生的依据之一。

根据产品分成协议提供使用的矿区,需办理矿产使用许可证,该许可证持有者有权依据协议开发使用提供的矿区,而该协议需根据《产品分成协议法》和《矿产资源法》明确规定矿产资源使用的所有必需条件。

产品分成协议条件下提供给企业经营者的矿产资源使用权的转让、重新办理许可证均按《产品分成协议法》执行。

产品分成协议条件下使用矿产资源的,其矿产使用权的终止、停止或限制根据该产品分成协议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

产品分成协议条件下使用矿产时,矿产使用权提前终止的条件和程序由该产品分成协议确定。

享用自己经营活动的成果,包括享用根据许可证或产品分成协议和现行法律开采的矿物原料。

在提供给其使用的矿区内限制修建其他采矿场地;在许可证或产品分成协议授权使用的矿区内,无须有关部门的补充许可,可自费进行该矿区的地质研究。

执行许可证或产品分成协议所确定的条件,同时按规定支付矿产使用费。

产品分成协议条件下使用的矿产,在封存和清除矿山坑道及其与矿产开发工作有关的其他设施时所发生的费用,由投资者建立的企业关闭基金支付,该费用的额度、办理程序及经费使用等均由产品分成协议按俄罗斯联邦法律来确定。

在根据俄罗斯联邦法律,按产品分成协议使用矿产资源的情况下,缔结协议的各方使用者都是相关税费的纳税人。

根据产品分成协议法,在签署产品分成协议时,俄罗斯联邦政府和矿产使用者之间要按产品分成协议法对将开采的矿物原料做预先的分配,矿产使用者作为产品分成协议的一方,按照产品分成协议法和俄罗斯联邦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免交某些税费和其他应交的费用,这些免征的税费,根据由按产品分成协议法签订的产品协议条款所分配的矿物原料产品来代替。产品分成协议条件下俄罗斯联邦从矿产使用者那里分获的矿产品或其等价物,要在俄罗斯联邦和矿区所在地的俄罗斯联邦主体之间,按俄罗斯联邦权力执行机关和相应的联邦主体权力执行机关签署的合同进行再分配。

产品分成协议条件下矿产资源使用费的交纳程序、额度及征收条件,由根据当时有效的俄罗斯联邦法律签署的产品分成协议中的规定来确定。

在产品分成协议条件下使用矿产时,如果这类协议是在产品分成协议法生效之前签订的话,那么,其矿产资源使用费的计算和支付条件就采用当时签署的产品分成协议所确立的相应条款进行。

产品分成协议条件下矿产使用的一次性费用的额度由产品分成协议确定。

产品分成协议条件下矿产的地质信息使用费的额度和征收程序由该产品分成协议确立。

产品分成协议条件下使用矿产资源固定费用的额度、征收条件及程序在本条款范围内按该产品分成协议确定。

在执行产品分成协议法生效前签署的产品分成协议的情况下,矿产资源使用的定期费用的计算和支付采用这类协议确定的条款。

在执行产品分成协议法生效后及本条款生效前签署的产品分成协议的情况下,矿产使用的固定费用的支付、征收条件及规则,由这类产品分成协议根据它们签署前的俄罗斯联邦法律来确立。

综上所述,《矿产资源法》是矿产资源勘查开发领域的主体法,产品分成协议法是在产品分成协议条件下,矿产资源管理的细化与具体化。产品分成协议法简化了《矿产资源法》对资源管理的程序,提高了矿业管理效率。

总体上,由于产品分成协议法出台后,俄罗斯联邦根据产品分成协议法的具体内容对《矿产资源法》进行了全面修改,因此,两者在相关条款的内容上衔接好,法律条文吻合较好。

2.《矿产资源法》与《贵金属与宝石法》的关系研究

《矿产资源法》是俄罗斯矿产资源法律法规体系的主体法律,是该法律体系的核心,是《贵金属与宝石法》的上位法与基本法;《贵金属与宝石法》是俄罗斯矿产资源法律法规体系的专门法律,是该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下位法与具体法,是关于贵金属与宝石的专门法,是《矿产资源法》的法律原则在贵金属与宝石这些特定矿种的具体化。

《矿产资源法》规定了俄罗斯联邦在矿产资源管理领域的基本原则与政策;《贵金属与宝石法》规定了对贵金属与宝石特定矿种在地质研究与勘查及其开采、生产、利用和流通(民事流转)领域内产生的各种关系的法律基础。

两者适用范围不同:《矿产资源法》适用于俄罗斯具有管辖权的所有矿产资源;而《贵金属与宝石法》仅适用于俄罗斯具有管辖权的贵金属与宝石。

3.《矿产资源法》与《许可证条例》的关系研究

《许可证条例》是依据《矿产资源法》制定的有关矿产资源使用许可证方面的具体管理条例,是《矿产资源法》的有关矿产资源管理原则的细化与落实。

由于《矿产资源法》的十多次修改,而《许可证条例》只在2007年进行了一次不完全的修改,致使两者存在较多矛盾,主要原因是由于《许可证条例》修改之后与不完善造成的。主要问题包括以下几方面:

1)主管部门已变更而条例未作相应更改。如1996年8月14日,俄罗斯联邦总统发布1177号总统令,决定撤销“俄罗斯联邦环境保护与自然资源部、俄罗斯联邦地质与矿产资源利用委员会、俄罗斯联邦水利委员会”,并在此基础上成立俄罗斯联邦自然资源部,而该条例仍沿用“俄罗斯联邦地质与矿产资源利用委员会”的名称。“俄罗斯联邦各共和国、边疆区、州和自治体”已改为“俄罗斯联邦所属各联邦主体”,而该条例仍沿用“俄罗斯联邦各共和国、边疆区、州和自治体”的名称。

2)《矿产资源法》已修改而本条例未随之修改。如:本条例5.1中,第1段“按照现行法律和俄罗斯联邦政府的决议,矿产资源使用者要交纳使用费,包括矿产资源使用权费,矿物原料基地再生产提成,水域和海底使用费。”中的“矿物原料基地再生产提成,水域和海底使用费”已从《矿产资源法》中删除;而该条例仍未修改。

综上所述,包括《矿产资源法》、《产品分成协议法》、《贵金属与宝石法》、《许可证条例》,以及《大陆架法》、《俄罗斯联邦外资对保障国防和国家安全具有战略意义的经营公司进行投资之程序法》构成了较完整的俄罗斯联邦矿产资源法律体系,是在俄罗斯进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核心法律系统,对其进行跟踪收集、翻译、研究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

俄罗斯是苏联的法定继承国,1993年12月通过现行宪法后,逐步建立起现行法律体系。该法律体系的特点,是不仅借鉴欧美宪政国家的具体法律制度,而且保留了自己60%—70%的法律文化传统。由于中俄两国在过去有着相同或相似的法律体系,目前又都处于经济体制转型时期,面临着相同或相似的经济和社会问题,由于中俄两国的改革都存在“摸着石头过河”的问题,而且俄罗斯的改革已走在了我们的前面,所以俄罗斯法律体系应该是我们关注的对象。及时和深入地研究俄罗斯宪法为核心的现行法律体系,对我国具有重要的信息和借鉴作用,对探索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宪政的可行方案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本研究方向在我国俄罗斯宪法研究领域,已占据领先地位。其主要表现如下:本研究方向出版发表的著作、论文在数量、质量上居全国同类院校前列。例如,本研究方向在俄罗斯宪法研究领域已独著、主编出版专著6部,以俄罗斯部分撰稿人身份参编出版国家主编教材、专著5部,发表论文文章近百篇。其中,较重要的有:刘向文主编的28万字专著《苏共丧失执政地位的原因及其教训》(国防大学出版社1996年2月版)、刘向文和宋雅芳二人合著的42万字专著《俄罗斯联邦宪政制度》(法律出版社1999年9月版)、刘向文独著的55万字专著《俄国政府与政治》(台湾五南出版有限公司2002年10月版)、刘春萍独著的《当代俄罗斯通论》(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3年6月版)。本研究方向在俄罗斯宪法研究方面的领先地位得到研究机构和高校的认可。例如,中央国家机关、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北京的一些重点大学在撰写专著、国家组编教材、大词典时,往往请刘向文承担俄罗斯或苏联部分的撰写任务。又如,许多重点大学的教授、博士承认刘向文在俄宪法研究方面的权威性。刘向文出版的专著几乎成为许多人在俄罗斯宪法领域的工具书。国家行政学院某教授、博士甚至在其撰写的论文注释中写到:“以上根据刘向文教授口述材料撰写”。再如,在国家重点学科基础上组建的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已聘任刘向文为其客座教授,并邀请刘向文为其研究生讲授俄宪法知识。本研究方向的领先地位被台湾著名出版商确认。例如,2000年10月,台湾著名的五南图书出版有限公司副总编王翠华致函法律出版社称,“贵社出版的《俄罗斯联邦宪政制度》一书,内容翔实,资料新颖,为不可多得的专业书籍,我社拟洽取版权在台出版”。2002年10月,刘向文独著的《俄罗斯政府与政治》已在台湾出版。2002年1月,本研究方向负责人刘向文被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副部级)聘任为北京地区以外唯一的一个特约研究员,负责独联体东欧国家议会的研究和咨询。目前,刘向文的研究报告已被研究室采纳三个,而他的委托资源还源源不断。本研究方向将在我国俄罗斯行政法研究领域填补空白。众所周知,中国政法大学王明扬老先生撰写了英、美、法三国行政法专著,中国人民大学杨建顺撰写了日本行政法。但俄罗斯行政法的研究在我国尚属空白。我国学者甚至不了解俄罗斯已在1984年和2001年先后通过了两部行政法典。本研究方向负责人刘向文在今年年内独译出版的《俄罗斯行政法典(汇编)》将填补这方面的空白,将上述两部法典介绍给我国行政法专家学者。刘春萍关于俄罗斯行政法研究的一系列论文(《俄罗斯行政法逻辑起点的转换》、《俄罗斯联邦行政程序制度述评》等),也填补了我国学者在俄罗斯行政法研究领域的空白。今后,本研究方向将加大研究力度,巩固在俄罗斯宪法研究领域的领先地位,攀登俄罗斯行政法学术研究的高峰。如果按目前通行的划分法系的方法把世界各国的法律归为两大法系一大陆法系和普通法系,则俄罗斯的法律应归入大陆法系之中。俄罗斯的法律之所以属于大陆法系,是因为它具有大陆法的一些基本特征:第一,强调议会立法(实质上是专家立法,只是加盖了议会的橡皮图章),在司法过程中所适用的法律都是由立法机构制定颁布的法律、法令,而不像英、美等普通法国家中,法官可以在司法中自己创造新的法律。第二,强调国家法律的法典化,如制订统一的民法典、商法典等。第三,司法中极少遵从先例,即在审理一个新案时未必要按照别的法院以往对类似案件的裁定作出相似的判决。宪法制度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俄罗斯的宪法改革势在必行。现行宪法是原苏联时期原苏联共产党执政时颁布实施的,其主要内容在前面的《俄罗斯现行的政治体制》中已经阐述过。现在俄罗斯有两部宪法草案,一部是联邦宪法委员会起草的。这部宪法的主要内容是:强调联邦条约是宪法的组成部分,主张取消人民代表大会制、建立两院制议会,强调立法、执行、司法机构间的分权与制约平衡,总统作为国家元首应该与执行机构权力分开。另一部宪法草案是叶利钦总统另组班子草拟的“总统宪法草案”。这部宪法有三大突出特点:第一,确认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第二,在俄罗斯实行总统制国体;第三,取消人民代表大会,重建议会。草案的主要内容是:总统是国家元首,是公民权利和自由的保障,是俄罗斯联邦最高公职人员,在国外代表俄罗斯联邦;除政府总理的人选需经联邦大会批准外,其余内阁成员由总统直接任命。在同联邦委员会磋商后,根据政府总理提名任命或解除联邦部长和各部门领导人的职务;向联邦委员会提出宪法法院、最高仲裁法院、最高法院和总检察院法官的候选人;武装力量高级指挥员也由总统任命;总统有权提前解散议会。草案规定的联邦议会是联邦大会,由联邦委员会(上院)和国家杜马(下院)组成,它是联邦最高代表机关,由它通过联邦法律,并实施宪法规定的监督职能。两院制的联邦大会(议会)同时选举产生,任期4年。在未选举之前,目前的联邦最高苏维埃和政府的全权延长到新议会和新政府产生为止。这两部宪法草案中大约有60%的内容是相同的,如都强调联邦条约是宪法的组成部分,都主张取消人民代表大会、建立两院制议会等,但它们在实质性的内容上有巨大区别。宪法委员会草案强调立法、司法、行政三种权力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处于平行地位,而总统宪法草案则强调总统制共和国国体,强调总统的权力和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中心地位。俄罗斯联邦议会和俄总统目前正就究竟以哪一部草案作为未来国家宪法的立法原则和基础的问题展开激烈的斗争,不难预料,其最终结果是两部宪草合二为一,取“长”补“短”,并以此作为立宪的原则和基础。

俄罗斯联邦从1917年十月社会主义革命胜利到苏联解体为止,其间共制定了4部宪法,即1918年《苏俄宪法》,1925年、1937年和1978年的《俄罗斯苏维埃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宪法》。其中1918年宪法并非一部完整的宪法,它真正的历史意义在于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了十月革命的成果建立了苏维埃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宣布了苏维埃政权建设社会主义的基本任务和目标。后3部宪法是俄罗斯联邦在苏联时期作为苏联的一个加盟共和国而制定的宪法。这3部宪法在内容和形式上与1924年、1936年和1977年的苏联宪法没有太大的区别,是同时期苏联宪法的翻版。

在苏联剧变和解体过程中,俄罗斯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为适应这一系列的变化,掌握俄罗斯国家政权的民主派由于当时忙于同掌握着苏联联盟国家政权的苏共争夺领导权,未能及时制定和通过新的宪法,而是于1989年10月,1990年5月、6月、12月,1991年3月、11月,1992年4月多次对1978年通过生效的《俄罗斯苏维埃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宪法》进行修改补充。为了制定新宪法,1990年6月召开的俄罗斯第一次人民代表大会上成立了以叶利钦为主席的宪法委员会,1991年11月公布了由宪法委员会提出的新宪法草案。但是,总统和议会在国家政体,即建立总统制还是议会制,以及私有化等一系列原则性问题上存在分歧,新宪法一直未能通过。在1992年12月举行的第七次人民代表大会和1993年3月举行的第八次人民代表大会上,总统与以议长哈斯布拉托夫为首的议会之间展开了激烈的较量。叶利钦提出应由制宪会议而不是人民代表大会通过新宪法。哈斯布拉托夫则主张立即修改现行宪法中有关条款以限制正在扩大的总统权力,由总理而不是总统组阁并经议会批准,政府向议会报告工作,并由下一届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宪法。在双方争执不下的情形下,1993年3月20日总统发表了《告俄罗斯公民书》,宣布对国家实行总统特别治理,决定4月25日举行对总统的全民信任投票,同时对由总统准备的新宪法草案和联邦议会选举法草案进行全民投票。叶利钦发出的这一“特别治理”命令遭到了议会方面的抵制。宪法法院裁定总统此举违宪。3月26日召开了第九次非常人民代表大会讨论弹劾总统的问题,叶利钦总统的“特别治理”方案未能实施。4月25日俄罗斯举行全民公决,总统及其推行的激进改革方针得到了超过半数以上参加投票者的支持。此后,总统及其支持者决定尽快制定并通过新宪法,取消现议会。不久,总统提出了《总统宪法草案》,并提交联邦主体行政首脑讨论,然后准备召开制宪会议通过新宪法。此后不久,议会也公布了《议会宪法草案》。1993年9月21日晚,叶利钦发表电视讲话,解释“关于分阶段宪法改革”的第1400号总统令,宣布中止人民代表大会和最高苏维埃的立法、管理和监督职能;在联邦会议开始行使职能前,按总统令和政府的决定办事;建立最高立法机关———由联邦委员会和国家杜马两院组成的联邦会议(议会),于1993年12月11~12日举行议会选举。议会指责总统的政变行径,于9月23日晚召开了第十次非常人民代表大会,作出了解除总统职务的决议。随后发生的“莫斯科十月流血事件”结束了长达两年半之久的总统与议会的宪法之争。俄罗斯首届民选议会———人民代表大会被解散。

1993年12月12日,俄罗斯在举行国家杜马选举的同时,对宪法草案进行全民投票,全国共有58187755名选民,即54.8%的登记选民参加了全民投票,其中赞成新宪法草案的选民共32937630人,占参加投票选民的58.4%,反对的选民共23431333人,占参加投票选民的41.6%,新宪法草案获得通过。1993年12月12日经全民投票通过、12月25日正式生效的《宪法》是俄罗斯独立后的第一部宪法。宪法分正文和结束语两部分。正文部分共9章137条,结束语部分共9条。宪法规定,俄罗斯联邦是共和制的民主联邦制国家,实行三权分立原则和总统制。《宪法》以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将政治斗争胜利者的成果固定下来。即经过前一阶段的较量,通过全民投票,政治舞台上占主导地位的政治力量的意志转化为国家意志。

与苏维埃时期的宪法相比,《宪法》从内容到形式都有根本性的变化。

第一,放弃了“社会主义”及其立法原则,以西方“民主政治”的基本原则作为宪法的基本原则。《宪法》以人民主权、联邦制、共和制、分权作为宪法制度的基础,规定了国家的社会政治经济制度。该宪法取消了以苏共为领导力量和指导力量的社会主义全民国家的提法,树立“主权在民”原则,规定,“俄罗斯联邦———俄罗斯是共和制的民主联邦法治国家”,“俄罗斯联邦的多民族人民是俄罗斯联邦主权的拥有者和权力的唯一源泉”。

第二,《宪法》确定了俄罗斯联邦的基本政治制度。

1)改变了国家的阶级性质,以人、人权、人民权利取代了以工人阶级为社会主导力量的劳动人民全民国家的提法。1978年《俄罗斯苏维埃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宪法(根本法)》指出“俄罗斯苏维埃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是社会主义全民国家,代表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国内各族劳动人民的意志和利益。”(第1条)“俄罗斯苏维埃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第2条)。《宪法》遵循“尊重个人尊严和基本权利”的原则,接受人权概念,宣称:“依据公认的国际法原则和准则并按照本宪法,俄罗斯联邦承认保障人和公民的权利与自由”(第17条第1款),“人的基本权利与自由不可被剥夺并且每个人生来就具有”(第17条第2款),“每个人都享有生存权”(第20条第1款)。改变了国家发展的意识形态理论基础。此前,苏联以及俄罗斯联邦一直将科学共产主义、马克思列宁主义作为指导国家和社会发展的理论基础和行动指南。1978年《俄罗斯苏维埃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宪法(根本法)》序言中指出,俄罗斯人民“遵循科学共产主义思想”。苏联剧变后,这一提法显然已经“过时”了,在俄罗斯宪法修改、补充过程中就已取消了这种提法。而《宪法》进一步明确指出,国家“承认意识形态的多样性”,“任何意识形态不得被规定为国家的或必须遵循的意识形态”,承认“政治多元化和多党制”(第13条)。实质上是以自由、民主、人权基础上的“民主政治思想”作为国家发展的意识形态理论基础。

2)改变了国家和社会的发展目标。1977年《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宪法(根本法)》序言中指出:“苏维埃国家的最高目标是建成无阶级的共产主义社会,在这个社会中,共产主义的社会自治将得到发展。”1978年《俄罗斯苏维埃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宪法(根本法)》序言中也指出:俄罗斯苏维埃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团结各民族共同建设共产主义”。而《宪法》则没有了这种提法。

3)改变了对国家和社会领导力量和指导力量的有关规定。1978年《俄罗斯苏维埃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宪法(根本法)》第6条认定:“苏联共产党是苏联社会的领导力量和指导力量,是苏联社会政治制度以及国家和社会组织的核心。苏共为人民而存在,并为人民服务。”早在1990年俄罗斯修改宪法时就取消了这一条中有关苏共领导地位的规定,将宪法第6条修改为“各政党、工会组织、青年组织、其他社会组织和群众运动通过自己选人民代表苏维埃的代表以及其他各种形式参加制定国家政策,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而在《宪法》中则不再保留类似的提法,只是强调“在俄罗斯联邦,承认政治多元化和多党制”。“社会团体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第13条)。

第三,《宪法》规定了俄罗斯的基本经济制度。

1978年《俄罗斯苏维埃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宪法(根本法)》规定:“俄罗斯苏维埃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社会主义所有制。社会主义所有制的形式包括:国家(全民)所有制和集体农庄合作社所有制。”“国家保护社会主义财产,并为其增多创造条件。”“任何人无权利用社会主义财产来达到个人发财致富的目的和其他自私目的。”(第10条)《宪法》取消社会主义的生产资料公有制是国家经济制度基础的提法,代之以“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原则。宣布:“私有权受法律保护”(第35条第1款),“每个人都有权拥有私有财产,有权单独或与他人共同掌管、使用和支配这些财产”(第35条第2款)。同时强调“俄罗斯联邦是社会国家”(第7条),“在俄罗斯联邦,对私有制、国家所有制、地方所有制以及其他所有制形式予以同样的承认和保护”(第8条第2款)。

第四,《宪法》明确了俄罗斯的国家地位。苏联解体后,俄罗斯成为苏联国际法意义上的继承国,已无须再使用“主权国家”、“在经过革新的苏维埃联盟中建立民主的法治国家”等词句了。

第五,《宪法》对联邦体制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规定“俄罗斯联邦的联邦体制建立在俄罗斯联邦国家完整、国家权力体系一致、俄罗斯联邦国家权力机关和俄罗斯联邦主体国家权力机关之间划分管辖对象和分权、俄罗斯联邦各族人民平等与自决的基础上”(第5条第3款);“俄罗斯联邦在其全部领土上享有主权”,“俄罗斯联邦宪法和联邦法律在其全部领土上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俄罗斯联邦保障自己领土的完整和不受侵犯”(第4条);“俄罗斯联邦总统和俄罗斯联邦政府根据俄罗斯联邦宪法保障在俄罗斯联邦全境实现联邦国家权力的全权”(第78条第4款)与1978年宪法相比,《宪法》有关属于俄罗斯联邦管辖、属于俄罗斯联邦和联邦各主体共同管辖,以及联邦各主体独立行使的权限范围方面的规定变化不大,只是在行文中改变了过去就共和国、自治州和自治专区、边疆区和州分别设立章节(原宪法第8、第9章,9(1))的做法。从而淡化了不同联邦主体间的区别,以实现“在同联邦国家权力机关的相互关系方面,俄罗斯联邦各主体一律平等”(第5条第4款)。《宪法》规定“联邦委员会由俄罗斯联邦每个主体各派二名代表组成:一名国家权力代表机关代表和一名国家权力执行机关代表”(第95条第2款)。

《宪法》第65条第1款开列了组成俄罗斯联邦的联邦主体,其中包括共和国、边疆区、州、联邦直辖市、自治州、自治区等建制。

共和国(国家)拥有自己的宪法和法律,共和国的地位由俄罗斯联邦宪法和共和国宪法共同确定,边疆区、州、联邦直辖市、自治州、自治区拥有自己的章程和法律,它们的地位由《宪法》和相应的俄罗斯联邦主体的立法机关通过的各自的章程规定。

根据《宪法》,俄罗斯联邦的国籍是唯一的和平等的。俄罗斯联邦的公民只有一个国籍,即联邦国籍,联邦主体不具有国籍。在国家语言方面,《宪法》规定,俄语是俄罗斯联邦全境内的国语,但是,共和国有权规定自己的国语,在共和国的国家权力机关、地方自治机关和国家机构中,共和国国语和俄罗斯联邦国语一起使用。另外,俄罗斯联邦保障俄罗斯联邦各族人民享有保留本族语言、建立学习和发展本族语言条件的权利。

俄罗斯联邦各主体的国家权力由它们组建的国家权力机关行使。同时,通过《宪法》、联邦条约和其他条约的规定,划分俄罗斯联邦国家权力机关和俄罗斯联邦主体国家权力机关之间的管辖职权。根据《宪法》的有关条款,在俄罗斯联邦管辖范围之外和俄罗斯联邦对其与俄罗斯联邦各主体共同管辖的对象所拥有的权力之外的所有国家权力由俄罗斯联邦各主体行使,且各主体可以对属于自己的职权实施包括通过法律和其他法规在内的法律调节;共和国、边疆区、州、联邦直辖市、自治州和自治区的国家权力机关系统,由俄罗斯联邦各主体依据俄罗斯联邦宪法制度的原则和联邦法律规定的组织国家权力代表机关和国家权力机关的一般原则独立确定。在联邦中央和联邦主体相互关系中,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在俄罗斯联邦通过的法律及其他法规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宪法》第71、第72和第73条对联邦中央和联邦主体所属的职权作了具体的规定。其中,属俄罗斯联邦中央管辖的权力主要有:通过和修改《宪法》与联邦法律,监督其执行情况;维护联邦体制和俄罗斯联邦领土的完整;确定联邦立法、执行和司法权力机关系统及其建立和活动的程序;成立联邦国家权力机关;管理联邦国家财产,包括联邦银行在内的联邦经济部门;确定俄罗斯联邦在国家、经济、生态、社会、文化和民族发展方面的联邦政策和联邦计划的基本原则;规定统一市场的法律规则,关税、货币及价格政策;制定联邦预算与税收;负责联邦运输、交通与通讯方面的活动;负责联邦的对外政策和国际联系,包括联邦国际条约的签订,以及有关战争与和平问题;监督国防生产与防务安全问题;保卫俄罗斯联邦的国家边境、领海、领空、特别经济区和大陆架地位的确立;负责管理国家司法体系与确保其正常运行等。

属于俄罗斯联邦中央和俄罗斯联邦各主体共同管辖的权力是:保证共和国的宪法与法律,边疆区、州、联邦直辖市、自治州和民族自治区的章程、法律及其他法规符合《宪法》和联邦法律;维护人和公民的权利与自由;维护少数民族的权利;负责国家财产的划分与自然资源的利用;确定俄罗斯联邦税收的一般原则;规定组织国家权力机关和地方自治机关体系的一般原则;协调俄罗斯联邦主体的国际交往和对外经济联系,履行俄罗斯联邦签署的国际条约。

《宪法》规定,在俄罗斯联邦管辖范围之外和俄罗斯联邦对其与俄罗斯联邦各主体共同管辖的对象所拥有的权力之外的所有权力由俄罗斯联邦各主体行使。

联邦中央所属的职权大多涉及有关国家总体规划、管理和安全,关系到全体人民利益方面的重大问题。而联邦中央和联邦各主体共同拥有的职权则主要局限在有关社会服务、公民事务的一般原则等需各主体协商方能确定的一系列问题上。属于联邦主体的职权却因为《宪法》未给出具体的文字表述,而使其拥有的范围更大更广,为各主体自主、有效地处理各自管辖范围内的一切事务提供了法律依据。

《宪法》特别强调指出:在俄罗斯联邦管辖范围之内和俄罗斯联邦对其与俄罗斯联邦主体共同管辖的对象所拥有的权力范围之内,联邦执行权力机关与俄罗斯联邦主体的执行权力机关组成俄罗斯联邦统一的执行权力机关系统;俄罗斯联邦总统和俄罗斯联邦政府根据《宪法》保障在俄罗斯联邦全境实现联邦国家权力的全权。这样,联邦中央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对各联邦主体有支配权,尤其在联邦预算、联邦税收,以及关税等方面联邦各主体必须服从联邦中央的统一管理与调配。

俄罗斯语言文化研究论文集

俄语属于斯拉夫语族的东斯拉夫语支。主要在俄罗斯和前苏联的其它成员国中使用,在华沙条约的成员国里曾经被学校广泛作为第一外语教学。在苏联时期,俄语在其加盟共和国中被大大的强调。虽然很多前苏联的国家现在开始强调当地语言的重要性,但是俄语仍然是这些地区最广泛使用的语言,并且也是这些国家进行交流时使用的语言。挪威俄语是俄语和挪威语的混合语。是俄罗斯的唯一官方语言,哈萨克 、 白俄罗斯 、 吉尔吉斯斯坦官方语言之一。以下是我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语言教育论文范文:俄语语言教学与文化汇入。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俄语语言教学与文化汇入全文如下:

摘 要 :语言是文化的一部分,并对文化起着重要作用。有些社会学家认为,语言是文化的基石——没有语言,就没有文化;从另一个方面看,语言又受文化的影响,反映文化。可以说,语言反映一个民族的特征,它不仅包含着该民族的历史和文化背景,而且蕴藏着该民族对人生的看法、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语言与文化互相影响,互相作用;理解语言必须了解文化,理解文化必须了解语言。

在俄语教学中常常会遇到如下情况:有些既没有生僻词、也没有复杂语法结构的听力或阅读理解材料,学生常听不懂或是不理解,此原因大多是遇到了原文中所涉及的文化背景知识,而学习者却不了解背景知识。其实,看似较为容易的听力或阅读理解材料,却是一项复杂的语言与思维相互作用的过程。理解准确与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语言知识及文化背景知识的掌握程度。例如,据说,清朝“洋务运动一的代表人物李鸿章到美国访问时,主人称赞其妻很漂亮,李鸿章客气地回答:“哪里,哪里”。美国人不知道这是中国人谦虚的表现,以为要其指出具体哪里漂亮,于是尴尬地说:“全身”。 这就是文化差异。中国是一个礼仪之邦,谦虚在中国认为是一种美德,是有教养的表现。是中国文化特色的礼貌表现,中国人听到赞美之词时,往往是先否定对方的赞扬,然后再客气一番,以示自谦。

这个事例非常形象直观地反映出了语言和文化的相辅相成。由此可见:“语言的存在不能脱离文化,不能脱离社会继承决定了我们生活的实质”著名语言学家萨丕尔,因此俄语教学必须重视文化差异并循序渐进汇入教学中。我们不仅要教授学生掌握扎实的语言基本知识和技能,还要使学生了解俄罗斯国家的历史和文化,从而使学习者能够正确地理解和使用语言,达到俄语教学的目的。前苏联学者维列夏金E.M.ВЕРЩАгин和科斯托马罗夫В.Г.КОСТОМАОВ建立的俄语语言国情学Лингвострановедение二十年多年来为我国的俄语教学增添了新的活力和内容,它打破了传统的单一式的纯语言教学模式,融语言与文化为一体,把语言国情知识即文化背景知识列入外语教学的重要环节,为继语音、词汇、语法、修辞后的第五方面,这五方面相互作用,相互关连,共同构建一个完整的教学体系。

1 俄语教学中文化汇入的重要性

众所周知,语言承载着丰富的文化内涵。语言进入交际中,就存在对文化内涵的理解和表达的问题。理解和表达是跨文化交际关键问题。语言和文化密切相关,同样,俄语教学也不能脱离俄罗斯国家的文化和历史背道而驰。俄语教学中,把语言与文化相融合,这已经成为俄语教学工作者所普遍认同的一个原则:俄语教学不是只解决词形变化问题,不能只学会按词类释义掌握词汇,不是停留在掌握俄语句子结构上,它需要扩展出语言本身的范围,深入到语言以外的现实生活中去,这样学生才完全地掌握语言、运用语言到实践中,达到交际目的,这个原则是建立在七十年代诞生于前苏联的一门新兴学科一语言国情学的基础之上的,前苏联学者Е.М.Bерещагин和В.Г.КОСТОМАРОВ在《语言与文化》 即《Язык и культура》书中指出:“语言国情学是对外俄语教学的一个方面,它通过语言的载蓄功能кумулятивная функЦия,向教学物件介绍苏联当代生活典型形象以保障教学的实际性。完成语言教学任务,提高学生文化素养,进行思想教育,其教学方法具有语言教学的基本功能,即在传授语言的过程中用俄语讲解国情。同时语言又反映着使用该语言的民族的文化。由此可见,语言又是文化的载体,这就是语言的载蓄功能。俄语语言教学的目的是培养学生的俄语交际应用能力,而交际的过程始终伴随着文化的交流,语言背景知识是交际获取的基础。

2 俄语教学中文化汇入的四点原则

2.1阶段渐进原则

任何教学活动都是循序渐进的过程,教学与文化也是如此。初期阶段的文化汇入应主要介绍在日常生活交际方面俄汉文化的差异,以及在语言形式和运用中的具体表现,从而使学生掌握日常生活中俄语语言的交际能力。第二阶段的主要内容是介绍由于文化差异所引起的俄汉词语、成语含义及运用方面的差异,使学生熟悉俄汉语义的差别并深入理解俄语表达法所涉及的文化内涵,从而助力学生恰当地运用这些词汇进行语言交际。

2.2 实用实践原则

实用实践原则所导人的文化内容与学生所学的语言内容紧密相连,同时考虑到学生今后所从事的职业性质等因素。一方面使学生认知语言与文化的关系不抽象空洞;另一方面文化教学紧密结合语言交际实践,可以激发学生学习语言和文化的兴趣,产生良好的效果。

2.3 适合时代原则

所谓适合时代,主要指在教学内容、方法上的适度。教学内容的适度除了以上提到的实用性和阶段性原则外,还应考虑到该文化目的代表性问题,属于主流时代文化性,有广泛代表性的内容。因为文化的内容非常丰富,也极其复杂。同时还应处理好文化内容的历时性和共时性之间的关系,重点应放在共时文化上,适当引入一些历时的内容,以利于学生了解某些文化习俗和传统的来龙去脉。教学方法上的适度,就是要正确协调好教师讲解和学生自学的关系。应鼓励学生进行大量的课外阅读和实践,与时俱进,增加文化知识积累。教师应成为课外文化学习的组织者和指导者。

2.4 系统规划原则

文化汇入最大的问题就是缺乏系统性。教师在教授语言过程中,遇到一些文化现象便顺便一提,对文化教学中的内容和方法也无具体统一要求。因此在制定新的《大学俄语教学课程要求》时,是否应针对俄语教学的文化汇入问题增加部分内容,明确文化汇入的原则、内容、方法、途径以及要求达到的水平等。这样教师在俄语教学中的文化汇入便有纲可依,从而避免文化汇入过程中盲目和混乱现象。 3 俄语教学中文化汇入的五种方法

3.1 注解法

这是目前所使用的大多数俄语教材所采用的方法。即将教学材料中容易引起学生理解上困难的词语或表达法在课后用专门篇幅加以注释。该方法的特点是灵活、简便、适用于各种语言材料各个阶段对某一语言现象的突出讲解,缺点是无系统性。比如在《新编大学俄语基础教程》第一册第十一课的课文注释Пояснения к тексту中,分别介绍了чёРнАя peчкa黑溪Летний сад夏园、крейсер《ABpopa》“阿芙乐尔”号巡洋舰和6eлые ночи白夜等文化内容,如果学习该课文之前对有关内容做完整的介绍,对教师讲解课文及学生理解课文都是大有帮助的。

3.2 融合法

融合法指的是将文化内容与语言材料结合在一起的教学方法。如果语言材料本身就是介绍前苏联或独联体文化习俗、词语典故、文学名著、历史事件等,那么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的进一步讲解就很容易引起学生的兴趣,文化知识和语言的学习可以有潜移默化的效果。

3.3 实践法

实践法是指学生通过具体的语言实践,如听、说、读等学习和了解俄语国家的文化知识,包括看电影和教学录影以及阅读文学作品等:俄苏文学是世界文学史上一颗璀灿的明珠,对俄苏文学作品的阅读也是一种学习外国文化知识的重要方法,一个民族的文学作品是该民族文化的精华部分,是传统文化的积累。当然阅读原文的文学名著难度很大,研究者建议学生可以翻阅中文译文来补充这一部分的内容。

3.4 比较法

比较法是跨文化语言交际教学中的一个极为重要的手段。俄汉两个民族文化上异同,体现了文化共性,也存在文化个性。因此,在教学过程中,语言国情知识的传授必须立足于俄汉两个民族语言文化异同的对比。通过俄汉两种文化的对比,使学生的知识结构不只是停留在表面的认知层次上,而是向纵向方向发展。作为记录人类历史,表达人类生活的思想工具,每一种语言都有其深远的文化背景和文化内涵。比如,俄国人在交往过程中喜欢使用赞语комплимент.说恭维话,如夸奖妇女的发型、衣着打扮等,对这些夸奖俄罗斯妇女通常会说: “Спасибо!” 谢谢!,而中国妇女就会非常客气地说“不漂亮”。再比如中国人打招呼时常说“您去哪儿?”Куда вы идёте?”而俄罗斯人会认为你干涉人家俬事,很不礼貌。中国素有“礼仪之邦”之称,一贯提倡“笑迎天下客”、“微笑服务”,而俄罗斯人不习惯对陌生人展露笑容,他们不苟言笑并非不友好,而是受其传统的交际文化及历史的影响,认为微笑会分散注意力,工作时应该思想集中、态度严肃。在与亲朋好友交往时则绽放笑容。

3.5 历史引入法

通过介绍历史人物和历史事件可以拓宽学生的知识面,更好地理解句子。阅读俄语文章要有一定和语言知识,但阅读理解能力的高低不完全是语言水平的问题,文化背景知识必不可少。比如在纪念普希金A.C.Пушкин诞辰二百周年的日子里,向学生介绍俄国文学史上第一位举世瞩目的伟大作家的生平及其流芳百世的不朽名著《叶甫盖尼?奥涅金>《Евгений Онегин》,并介绍对作家少年时代有影响的圣彼得堡附近的普希金城Пушкино即沙俄时期的皇村 Царское село;并使学生了解作家辉煌灿烂而短暂的一生,学生们不但产生了浓厚的学习文化背景知识的热情,而且对俄语语言知识的学习也感兴趣,充分调动学生学习俄语的积极性。

4 结语

综上所述,可以看到,要想提高学生综合运用语言的能力,除了语言能力、语言因素外,还有必要注意非语言因素。在俄语教学过程中,教师的任务除了是“语音专家和语言暂存器”之外,还应该是俄罗斯国家文化的“传播者”,充分利用这种文化因素,向学生讲解语言,并努力发掘其文化内涵。如果把语言和文化分离,“语言就只是一个空壳”。语音、语法、词汇这些纯语言形式提供的只是语言理解和语言使用的客体资讯,剔除语言内的文化内容,离开了语言的文化背景,语言内在的资讯难以生存,即使语言规范,也未必有传递资讯的作用。因此说,语言学习很重要的一个方面是文化知识学习。俄语教学融入文化汇入会使学习者事半功倍。

自9世纪下半期基辅罗斯国家建立以来,俄罗斯文化历程已逾千年。由于处在文明和文化交汇结合之地的独特条件,俄罗斯曾先后受到来自北方的瓦里亚基人、南方的拜占庭、东方的游牧民族和西方先进国家的不同影响,俄罗斯文化的形成和发展是在与外来文化不断的碰撞、冲突和融合过程中实现的。 9世纪初,生活在东欧平原上的东斯拉夫人形成了西南部、北部、东部三个部落联盟,处在早期国家形成时期。而来自北欧斯堪的纳维亚半岛的瓦里亚基人的参与,使东斯拉夫人的原始文化受到最初的重大影响和改造。实际上,那条促进了一连串古代罗斯城市的繁荣的著名商道“从瓦里亚基人到希腊人之路”,就是由那些准备前往富庶的拜占庭寻求财富的武装的瓦里亚基人开辟的。瓦里亚基人把自己的组织和制度带到罗斯,给基辅罗斯国家深深地打上了自己的烙印。对于9世纪中叶瓦里亚基人部落首领留里克到诺夫哥罗德称王与罗斯早期国家的建立之间究竟是何关系、奥列格征服基辅所标志的究竟是谁的国家的建立等等问题,存在着不同的看法。但如果说在东斯拉夫人从蛮荒向文明转变的过程中有北欧瓦里亚基人的参与和影响,那应该是一个能够得到普遍认同的事实。 9—10世纪,在基辅罗斯的南面,隔着黑海,拜占庭帝国正处于兴盛时期。基辅罗斯与拜占庭帝国之间的联系对于罗斯文化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从本质上说,这是一个后起的发展中的野蛮国家同一个继承了古典文明并成为这一文明中心的国家之间的关系。起初,拜占庭和罗斯之间的贸易和时有发生的战争,是基督教文明潜移默化渗入罗斯的主要形式,而在988年罗斯接受基督教为国教后,随着大批希腊籍的拜占庭神父的到来,以教堂建筑、圣像画等宗教艺术为先导,拜占庭的神学思想、宗教文学、政治和法律观念以及历史、地理等专门知识源源不断地传入罗斯。基督教不仅是一种宗教信仰,同时也是一种文明的表现形式。通过基督教,拜占庭所继承的古典文明的光辉开始照耀罗斯土地。988年的历史文化意义在于,它开始了罗斯基督教化的过程,同时也开始了俄罗斯历史上第一次大规模接受西方文明的时期。 拜占庭文化的影响主要体现在精神和艺术方面,而没有涉及罗斯的政治结构和财产关系。直到13世纪初期蒙古征服以前,基辅罗斯内部结构和制度的发展,基本上是以瓦里亚基人的军事组织体制与罗斯土著的“韦彻”制度的结合为基础的。 13世纪初期,蒙古的征服使罗斯发展的方向发生了逆转,开始了罗斯社会和文化的东方化时期。征服者不仅以东方习俗影响了罗斯的表层生活,还以自己的一套制度改变了罗斯的内部秩序。东方因素被植入了罗斯社会和文化之中。蒙古人征服罗斯各公国之后没有长期占领,而是“从远方统治着罗斯”。罗斯各公国王公的废立取决于金帐汗,一般情况下,金帐汗以罗斯王公向他称臣纳贡为条件,承认他们为各自公国的统治者;如某一公国发生反叛,则对其进行惩罚性的征讨;平时则派遣代表驻在公国以保持控制。就这样,罗斯政治生活的中心转移到了罗斯境外——汗国的都城萨莱甚至蒙古帝国的都城和林。罗斯原有的政治结构彻底破坏,自治的公社和享有立法权、司法权的韦彻失去了存在的理由,凡是具有自由和居民权利的东西都被取消而不复存在。在被征服的罗斯,城乡居民都被登记入册,强迫其缴纳全部财产的十分之一,违者即被卖身为奴。1328年起,莫斯科王公被金帐汗封为弗拉基米尔大公,成为汗的代理人,为汗征收贡税。他们继续按照蒙古人的方式发展自己的政治、税收和军事组织。 14—16世纪是俄罗斯中央集权国家逐渐形成的时期。罗斯争取独立和统一的过程加强了它的东方化趋势,为了生存而进行的斗争要求集中一切力量,于是形成了臣民必须绝对服从君主、忠于东正教信仰的社会意识;莫斯科的大公和沙皇不但继承了金帐汗的绝对权力,而且使全部土地成为他们的私 产;作为莫斯科的君主控制军事力量和巩固政权基础的手段,军功领地制和劳役制开始兴起。1480年,罗斯摆脱了金帐汗国的统治。然而,从外族统治下获得解放并未改变罗斯社会政治和经济的东方化进程。恰达耶夫曾经指出:罗斯经历了残暴的凌辱性的异族统治,而这一统治方式后来又被罗斯本民族的掌权者继承了。“我们成为征服的牺牲品。在我们推翻了异族的统治之后,我们本应利用这一时期我们的西方兄弟那儿产生的思想,可是我们却脱离了大家庭,我们陷入了更为残酷的被奴役境地,而且这种奴役还被我们的解放这个事实神圣化了。而在当时似乎笼罩着欧洲的黑暗中,已经出现了多少亮光!”他认为,这正是俄罗斯民族青春时期的可悲历史。 发展中的专制制度和农奴制度成为对莫斯科公国社会和文化发展方向具有决定性作用的因素,统一国家的建立意味着一切都取决于莫斯科的意志,取决于沙皇的意志。沙皇政权不能容忍任何与它的利益不一致的东西存在,它严密控制全部社会生活和文化生活,实行自我封闭的政策,从而使莫斯科公国与欧洲文明几乎隔绝。 但是,还在16世纪的时候,一个对于俄国历史和文化来说意义十分重大的新因素就已初见端倪。为了夺取波罗的海出海口,为了成为欧洲大国,俄国不断同其周围的欧洲国家发生冲突,由此产生的直接的军事和经济需要迫使它承认欧洲文化的优越并开始学习西方,力图从那里引进先进的科学知识和生产技术。而17世纪初期“混乱时期”俄国经济衰败,政局不稳,多次遭受西方邻国的侵略,被动挨打,蒙受耻辱,这一惨痛的历史经验对罗曼诺夫王朝建立以后的政策产生了重大影响。 在17世纪俄罗斯开始面向西方的时候,构成俄罗斯传统文化的基本要素是源于拜占庭的精神和艺术,以及源于蒙古征服者的结构和制度。 17世纪是俄罗斯文化史上非常关键的时期。在经历了数百年的东方化发展之后,俄国终于迎来了它的历史上最重要的转折。罗曼诺夫王朝建立之后,尤其是在17世纪下半期沙皇阿列克谢朝代,从西方引进先进科学知识和生产技术以及与西方贸易的规模迅速扩大,西方上流社会生活方式和社会政治思想也随之进入俄罗斯。 如果说阿列克谢拉开了俄罗斯欧化的大幕,那么彼得一世则上演了一出高潮迭起的欧化活剧。18世纪初期的改革为俄罗斯打开了面向欧洲的大门,西方文化全面地冲击着传统的俄罗斯生活。俄国开始按照西欧的方式组织工业、改革行政管理、建立科学院和大学;启蒙思想在俄罗斯迅速传播,并且发展为一场声势颇大的运动;教会垄断精神和文化生活的局面被打破,世俗化的趋势日益加强,教育、科学、文学、艺术以及风俗习惯、婚姻家庭关系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俄罗斯开始摆脱中世纪状态。 从19世纪初期到1861年改革,是俄国农奴制关系开始瓦解、资本主义因素不断增长的时期,也是新文化蓬勃兴起的时期。19世纪初期,西方世俗文化的最高体现——自由主义——在俄国贵族中广为流传,由官方人士提出的限制农奴制和实行宪政的方案标志着贵族自由主义的发展,而政权实际推行的改革意味着传统的结构和制度已经出现了松动。1812—1814年的反拿破仑战争孕育了西方自由主义文化冲击俄罗斯的高潮,十二月党人运动则是欧化的贵族青年力图用革命方式把西方自由主义文化移植到俄罗斯土壤上来的一次尝试。十二月党人起义虽然失败,但俄国社会的精神求索没有停止,而西方文化的东渐势头也依然不减。继自由主义之后,法国空想社会主义和德国浪漫主义思潮也在俄国青年中风行一时,它们极大地刺激了俄国思想界的理想主义倾向,并使之具有激进的色彩。30—40年代,围绕俄国的历史道路和发展方向问题,展开了著名的斯拉夫派与西方派的争论。它孕育了俄国解放运动的两大流派——革命民主主义和资产阶级自由主义,也给俄国社会思想以后的发展打上了深刻的烙印。 19世纪上半期,在俄国社会酝酿变革的背景下,在西欧文艺思潮的影响 下,俄罗斯文学、艺术、教育、科学也进入了一个迅速发展的时期。文学中的古典主义渐趋式微,感伤主义、浪漫主义、现实主义等新风格相继而起。戏剧经历了类似的过程,继浪漫主义取代古典主义之后,现实主义很快登上了舞台。画坛吹拂着阵阵新风,浪漫主义情调和现实生活气息对学院派尊崇的古典主义提出了挑战。在音乐方面,则形成了独立的俄罗斯古典乐派。除此之外,历史学、经济学等社会科学领域有了新的进展,在自然科学方面取得了一系列世界性的成就,教育事业的发展导致了新一代平民知识分子的出现,显著增长的书籍报刊的种类和发行量标志着大众文化水平的提高。 1861年改革使俄国走上了资本主义道路。60一90年代,新文化在广度和深度方面继续发展。继农民改革之后,在地方自治、司法、军事、财政、国民教育、新闻出版等方面按照资产阶级法治精神进行了初步改造。新的价值观念和行为规范渗入宗法制的农村。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欧化的范围已不再局限于贵族而扩大到了新的居民阶层,社会风气、道德观念发生了很大变化。社会思想和运动探索着俄罗斯的未来:以平民知识分子为主体的虚无主义悄然兴起,并逐渐形成了民粹主义理论和运动;资产阶级自由主义则提出了促使政府继续改革的新纲领,以及向立宪政治过渡的系统主张。解放运动的这两大流派实际上反映了不同的社会文化力量对于国家发展道路的诉求,他们的选择影响着俄罗斯的命运。这一时期,文艺界人才辈出、群星灿烂。科学界出现了许多新的研究领域和重大的研究成果。对知识的渴求成为时尚,社会团体和私人办学十分盛行,民主派知识分子组织了业余扫盲教育,俄国妇女为争取受高等教育的权利而展开了广泛的运动。 19世纪末20世纪初,俄国资本主义进入了帝国主义阶段,但沙皇专制制度和中世纪的土地占有方式仍然与之并存。这个时期的精神文化生活具有更加多元化和更多竞争性的特点。在文学艺术中,批判现实主义流派继续发展,无产阶级的文学艺术的幼芽破土而出,象征派、未来派、抽象派等源于西方的现代主义流派纷纷涌现。在意识形态和社会政治领域,充满着激烈的冲突和对抗。随着无产阶级登上历史舞台和西方无产阶级文化——马克思主义 ——的传播,俄国无产阶级的意识形态逐渐形成。继俄国马克思主义流派出现之后,90年代诞生了列宁主义。同时,资产阶级自由主义的纲领和策略也趋于激进化,它与专制主义之间的矛盾不断加深。传统的宗法制文化由于本身基础的削弱而走向衰落,社会运动的广泛发展和革命情绪的增长表明,宗法观念对社会的约束力日渐减弱,旧的国家制度和政治结构已陷于危机。俄罗斯面临着新的选择,因为一系列结构性矛盾的积累使俄国的现代化进程陷入困境。1917年,在二月革命推翻了沙皇制度之后,布尔什维主义与传统的俄国农民民主主义的结合,使俄国脱离了资本主义轨道而走上了社会主义之路。 俄罗斯独特的地理条件和历史造成了俄罗斯文化来源成分的多样性,而这种多元构成的文化的逐渐形成,则是已经成为传统的民族文化与外来的异质文化相互矛盾和相互渗透的过程。尤其是近代以来,文化间的冲突、竞争、妥协、融合是俄罗斯文化发展进程的基本特点和主要内容。 俄罗斯的欧化表明了一个相对落后的国家试图缩短与先进国家的差距、追赶世界潮流的强烈愿望,其实现方式就是学习西方、引进更为先进的异质文化。而西方文化的大规模进入导致了普遍的文化分裂,如现代化的都市和传统的乡村并存,新兴的资本主义工业和传统的宗法制农业同在等等表面的矛盾现象,以及在道德观念、价值标准、社会思想等精神层面的不同见解。作为社会精英的俄国贵族和知识分子在价值取向上出现分裂,对于本民族传统文化和外来异质文化采取不同的态度,并进而在国家发展道路的选择上发生分歧和冲突。早在17世纪,沙皇阿列克谢时期,对于西方的文化就存在着或追求崇拜、或抵制排斥的不同态度。随着欧化范围的扩大和程度的加深,不同价值观之间的对立也在加剧。 然而,尽管代表不同意见的精英可能在一定时期内得势或失势,从而影响政策,但从根本上说,相对落后国家改变落后面貌的过程必然是外来文化与本土文化、现代文化与传统文化的融合。在欧化进程中,俄罗斯传统文化没有被淹没,而是在与西方文化的结合中获得新的生命力;西方文化不是被排除,而是在经过一番改造之后被吸收成为俄罗斯文化中的新成分。这是17 世纪以来俄罗斯文化进程的基本模式。 欧洲的事物、方式和思想,往往被融以某种俄罗斯传统而被接受下来。彼得一世按照欧洲的方式、采用欧洲的技术大办工厂,但却以农奴来充作劳动力。俄国资本主义生产逐渐发展起来,但与欧洲不同的是,沙皇政权在这一过程中起着决定作用,它还直接管理大部分重工业。1861年的改革把农奴从人身依附状态中解放出来,但国家仍然通过村社这一组织控制着农民。西方的自由主义传入俄国后,曾在一定程度上与专制主义结合而为贵族自由主义;即便后来的俄国资产阶级自由主义,也因其对于专制主义的妥协性和依赖性而不同于其西方的原型。欧洲的小资产阶级空想社会主义在俄国传播的结果,是它同俄国的村社传统结合起来,形成俄国农民社会主义。无产阶级文化也是如此,具有强大生命力的布尔什维主义就是马克思主义的俄国化形式。当然,也有一些西方的文化因素是比较直接地被移植于俄国的,如科学知识和文学艺术的风格流派。 在近代俄罗斯文化进程中,沙皇政权政策的两重性是应该加以关注的。沙皇政权既倡导俄罗斯的欧化,又竭力限制这一进程:为了加强军事和经济力量以巩固现存制度和支撑对外政策,它需要引进西方的知识和技术,也需要按欧洲的标准来培养官吏和专门人才。在这方面,俄国是面向欧洲的。但它又担心西方的社会学说——从自由主义、空想社会主义到马克思主义—— 将损害专制制度的基础,因而试图使俄国隔离于西方,在防范新思想传播的同时,大力宣扬关于专制制度和东正教是俄国历史发展的条件的观点,提倡驯服顺从、笃信宗教、忠于沙皇的民族性。 由于这种情况,西方文化在表层生活方面比较容易被接受和认同,而在深层结构、意识观念方面则受到限制。但是,欧化有其自身的逻辑。有限欧化的政策虽然不是为了革新社会,但它的实行从根本上来说必然导致专制制度和农奴制度的动摇,因为新的生产方式的发展终将引起社会结构和政治结构的变动,使新文化渗透到更深的层次。事实上,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逐渐发展以及对这种经济的依赖性逐渐增强,沙皇政权也曾一再地实行自由主义性质的改革。19世纪初的改革、19世纪60一70年代的改革和20世纪初的斯托雷平改革就是典型的例子。通过自上而下的改革实现国家的发展和进步,是俄罗斯政治文化传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近代以来俄罗斯文化发展的又一特点是,在很长时间内,来自欧洲的新文化具有鲜明的上层色彩,而传统的宗法制文化影响着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居民——首先是农民。欧化的过程造成了上下层在文化上的分离,扩大了他们之间的差距。因为欧化的主要受惠者是贵族,而这正是以牺牲绝大多数人的利益为前提的。彼得一世为俄罗斯的欧化做了许多事情,但他是以莫斯科公国时代形成的传统方式来做这一切的。结果,虽然俄国的表面生活发生了剧变,但其内部结构却继续朝着原先的方向发展;贵族的经济、政治地位、受教育情况和生活方式都欧化了,并且掌握了精神生产的手段,但农民的处境却因此而进一步恶化。即便在1861年俄国走上资本主义道路之后,新文化虽然已不是由贵族独享了,但作为俄罗斯民族主要部分的农民在总体上还是受到宗法制度及其观念的束缚,欧化的城市与愚昧落后的广大农村之间存在着巨大的文化上的差距。在城市中,上层与下层之间也有着同样的鸿沟。 这种上层和下层在文化上的分离和对立给俄罗斯的进步增添了几分戏剧性。正是在欧化的上层中,最先产生了在本质上与专制主义和农奴制度敌对的力量。从拉吉舍夫到十二月党人和赫尔岑等等,这些反传统的斗士、新文 化的代表,都是在欧洲文化的熏陶下或直接在欧洲受教育的情况下成长起来的。另一方面,作为上层欧化的牺牲品的俄国农民却一直是传统的宗法制文化的主体,他们把任何来自西方的事物和思想都视为人的圈套,只相信“ 沙皇父亲”是自己的保护人。正因如此,沙皇政权直到1905年时还把农民看作是专制主义的基础。这种情况曾使接受了欧洲先进思想的进步贵族发出“ 高贵的失望的呐喊”,也曾使民粹派青年的纯真理想被残酷地粉碎,因为他们都不能被他们想要帮助的人民所理解和需要。但是,随着俄国在资本主义道路上的迅速发展,随着新阶级的成长和壮大,来源于欧洲的社会思想开始获得日渐广泛的基础,从而使俄国的先进分子看到了希望之光。 近代以来俄罗斯文化进程的大背景是俄罗斯在欧化道路上的发展,是俄罗斯面向西方、追赶世界潮流、希望成为欧洲乃至世界强国的历史性选择。尽管有过多次曲折甚至反复,但彼得一世确定的欧化方针主导着近代俄国历史进程。俄罗斯与西方,这是近代以来俄国思想的核心问题。俄罗斯的历史表明,只要它还落后于西方,它就需要向西方学习,从西方引进有助于增强自己力量的东西,而俄罗斯社会对于西方文化和俄罗斯文化的价值判断上的分歧也就不会消失,并且必然在社会思想和社会运动中得到充分的反映。在整个世界文化传播的整合范围内,文化观念的流动在地域上一直处在强势对弱势群体的征服过程之中。世界原住文化群落的解体不言而喻,在整个文化进程的规模的发展中,西方主流文化的绝对优势在世界各地横行与扩张,它已经造成了文化殖民主义世界的普遍化。以强大的市场经济为依托和科技力量为手段的文化扩张主义,全面推行欧美文化中心主义为核心价值观,文化传播正在重构一体化或者说全球化的世界文化格局。因此,在近三百年中,欧洲文明、文化在与世界各地原住文化的相遇中,产生了许多征服不同文化、文明境遇和遭遇殖民化的情景,影响了不同文化类型和地区自我封闭运行机制。如果将欧洲文化中心向四周边缘扩展而去,进行一个扩张化地图式的描述,大致有以下几种文化类型的独异性存在。(1)以俄罗斯东正教为核心文化价值,地跨欧亚大陆的地域存在,既非欧洲又非亚洲的种族——俄罗斯文化圈,大致开始与彼得大帝时期一直到如今。它创造了与欧洲文化不同的文化区域,在十九世纪之后,给世界带来一种文化模式。(2)以亚洲为中心学习借鉴欧洲文化的另一个文化圈。它代表是日本、台湾、香港、新加坡、南韩以及中国大陆等地区,它用欧洲文化和亚洲文化混合的方式,重组了亚洲的文明,尤其中国大陆近二十年的改革开放,东亚文明的儒文化圈与欧洲文明的相契,创造了一种现代新儒教文化的东亚文明模式。(3)在印度次大陆由于英国殖民地所占领的历史原因,印度文明与欧洲文化相互吸收和创新,是印度次大陆诞生了一种不同与东亚文明的新式文化,它在空间布局上形成了一个文化发展的过渡带,构建了别样的印度文化和文明模式。(4)在北美地域上新大陆被开发,新的欧洲文明和民族进取心态进入这一地区,很快在近三百年中形成了以美国为中心的另一种欧洲文化的类型。它不同于欧洲本土的文化,充分的表现了欧洲文化的那种鲜活的创造力,在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度中有了新的发展和建构。并且日益成为代表当时代的欧洲文化的现代性。(5)非洲文化的原始性也在欧洲文化的强势面前不断的衰落被灭绝,一些非洲国家相继效仿欧洲文化文明做出自己的选择。(6)从欧洲文化的强势上看——世界文化的格局在空间上已经形成了主流向边缘滚动的趋势,如果从近现代三百年历史上看,欧洲文化的发展开始正在从全球化的进程中获得更大的收益。其它文化群落的存在已经被欧洲科技文明和市场经济以及跨国公司不断征服,它的边缘性正在成为一个更严重的问题。

苏联政治史:苏联知识分子、苏联政治文化与苏联民族问题系列:以赛亚·伯林视野下的苏联知识分子与苏联文化》,载《俄罗斯研究》2012年第3期。《历史断想:十月革命与苏联知识分子》,载《俄罗斯学刊》2012年第3期。《“世界革命”与“国家利益”:“勃列日涅夫主义”的理论来源与真实诉求》,载《黑龙江社会科学》2012年第6期。《政治动员背景下苏联国内政治中的敌人形象》载《史学月刊》2011年第4期。《新阶级和特权阶层:吉拉斯对苏联政治和社会结构的分析》载《黑龙江社会科学》2010年第1期。《列宁·布哈林·斯大林:红色领袖对“文化革命”和苏维埃文化的理解与阐释》载《俄罗斯学刊》2011年第1期。《新阶级和特权阶层:吉拉斯对苏联政治和社会结构的分析》载《黑龙江社会科学》2011年第1期《列宁·布哈林·斯大林:红色领袖对“文化革命”和苏维埃文化的理解与阐释》载《俄罗斯学刊》2011年第1期(创刊号)《苏维埃知识分子概念的形成及时代特征》载《国外社会科学》2010年第2期。《苏联红色教授学院的建立及其历史影响》载《当代世界社会主义问题》2010年第1期。《冷战背景下苏联对外政治中的“敌人形象:”》载《史学月刊》2010年第7期。《20世纪20年代苏联知识分子的日常生活和社会地位》载《社会科学》2010年第10期。《政治文化背景下苏联知识分子的公共空间与政治表达》载《福建师范大学学报》2010年第5期。《20-30年代的“访苏现象”及其对苏联的认识》载《理论学刊》2010年第10期。合著排名一。《索尔仁尼琴:俄罗斯作家的历史际遇与知识分子式的历史思考》载《杭州师范大学学报》2010年第6期。《从知识精英到政治精英:卢那察尔斯基的政治轨迹与思想历程》载《学习与探索》2010年第1期。《从政治整肃到行政规训:新经济政策时期苏维埃政权的知识分子政策》载《俄罗斯研究》2009年第4期《新经济政策时期苏联知识分子的公共空间与政治表达》载《黑龙江社会科学》2009年第5期《新经济政策时期苏联知识分子的思想塑造和政权培育》载《社会科学》2009年第11期《新经济政策时期高尔基思想肖像》载《杭州师范大学学报》2009年第5期《孤旅与命运:20 世纪 20 至 30年代欧洲的俄国侨民》载《中国社会科学内刊》2008 年第 1 期《国家利益视野下勃列日涅夫时期的对美关系》载《杭州师范大学学报》2008 年第 2 期《勃列日涅夫斯时期苏联严重的社会问题》载《当代世界社会主义问题》2006 年第 1 期 。《简论苏联犹太人问题》载《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 2003 年第 2 期。《对苏维埃联邦的成立和苏联宪法的历史分析》载《天津市委党校学报》2003 年第 1 期 。《论苏联宪法的缺陷和联邦制解体的原因》载《现代代动力:中国、俄罗斯、东欧改革比较研究》,当代世界出版社 2003 年版 。《俄罗斯知识分子与大俄罗斯民族主义》载《东欧中亚研究》 2000 年第 5 期。《秘密报告的由来》载《俄罗斯文艺》2000年第3期《列宁遗嘱之谜》载《俄罗斯文艺》2000年第4期《苏联联邦制变形的历史原因》载《东欧中亚研究》 1999 年第 4 期。《苏联时期俄罗斯民族特殊地位与 “俄罗斯中心论” 》载《东欧中亚研究》 1997 年第 3 期 。《前苏联双重主权冲突和民族分离主义》载《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 1996 年第 1 期 。《民族主义在前苏联的表现及其特点》载《世界民族》 1996 年第 2 期 。《民族文化与族际文化 ── 冲突抑或协调》载《东欧中亚研究》1996 年第 4 期 。《俄国文化中的“知识分子概念”》载《北方论丛》2009年第1期《俄国贵族阶层的形成及其政治觉醒》载《理论学刊》2008 年第 6 期《冯维津命题与近代俄国知识分子觉醒》载《黑龙江社会科学》 2008 年第 4 期《米留可夫自由主义思想浅谈》载《西伯利亚研究》2008年第6期。合著排名二。《20 世纪20 年代俄国侨民的政治思潮——以米留可夫的“新策略”为个案研究》载《齐齐哈尔大学学报》2008年第3期。合著排名二。Искание “ вех либерализма ” : Раздумье П. Б. Струве о русских революцией //Вестник СПбГУ .Серия “ история ” ,2007. № .2.《寻找路标:斯徒卢威关于俄国革命的思考》载《圣彼得堡国立大学学报》(历史卷)2007 年第 2 期。《俄国近代政治恐怖主义的源流》载《史学月刊》2007 年第 1 期。《斯徒卢威:俄国自由主义的代言人》载《学习时报》2007年12月31日《“东方”与“西方”的选择和间离》载《学习时报》2007年11月6日《别林斯基和巴枯宁的思想迷途》载《学习时报》2007年10月22日《吉霍米洛夫的政治转向》载《学习时报》2007年7月30日《果戈理的保守与反动》载《学习时报》2007年7月5日《涅恰耶夫与俄国近代政治恐怖主义》载《学习时报》2007年6月13日《恰达耶夫与普希金爱国主义观的异同》载《学习时报》2007年5月21《斯徒卢威自由主义思想的核心理念》载《华东师大学报》 2006 年第 1 期《俄国自由主义思想史论纲》载《北方论丛》2006 年第 6 期。《西方文化之于俄罗斯:动力抑或阻碍》载《俄罗斯文艺》2005 年第 1 期 。《再寻路标:侨民时期的斯图卢威的保守自由主义思想》载《北方论丛》2005 年第 2 期 。《俄罗斯外交取向的文化传统思考》载 《世界近现代史研究》(第二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2005 年版 。《尊从与背离:斯图卢威的激进自由主义思想》载《世界近现代史研究》(第一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2004 年 。《激情与反思:斯图卢威与三次俄国革命》载《二十一世纪》(香港) 2004 年 10 月号 。《恰达耶夫与普希金爱国主义观异同》载《俄罗斯思想与俄罗斯道路》,外文出版社 2004 年 。《现代化之准备:叶卡捷琳娜二世的开明专制》载《学习时报》2004年1月5日《现代化之浴血:十二月党人的理论与实践》载《学习时报》2004年1月19日《现代化之启蒙:俄国知识分子群体与现代化道路探寻》载《学习时报》2004年2月16日。《现代化之窘困:亚历山大二世改革》载《学习时报》2004年3月1日《现代化之选择:从民粹主义到列宁主义》载《学习时报》2004年3月15日《维特改革与俄国工业化》载《学习时报》2004年3月29日《尼古拉二世的改革与反改革》载《学习时报》2004年4月12日《西方文化与俄国现代化》载《学习时报》2004年4月29日《改革与革命:俄国现代化》载《学习时报》2004年5月17日,4000字《叶卡捷琳娜二世的开明专制改革》载《中国财经报》2004年5月25日《彼得大帝移风易俗》载《学习时报》2003年7月12日《以 “路标” 为界—— 俄国自由主义知识分子的思想波澜》载《历史研究》 2003 年第 5 期 。《白银时代的喧哗:俄国自由主义知识分子的“左倾” 》载《俄罗斯文艺》 2003 年第 3 期 。《恋女与情郎的永恒对话 —— 俄国知识分子群体的形成与特点》载《俄罗斯文艺》 2002 年第 3 期。《叶卡特琳娜二世开明君主新论》载《史学论衡:百年校庆集》,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2 年版。《从民粹主义到列宁主义 —— 俄国知识分子思想的艰难跋涉》载《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 2001 年第 6 期 。《俄罗斯国家的形成与民族主义》载《北京师范大学学报》2001 年第 2 期。《亚历山大二世》载《俄罗斯文艺》2001年第3期《叶卡捷琳娜二世的治国方略》载《俄罗斯文艺》2001年第4期《彼得大帝的遗瞩之谜》载《俄罗斯文艺》2000年第2期《彼得大帝性格之谜》载《俄罗斯文艺》2000年第2期《从拉吉舍夫到巴枯宁:俄国先进知识分子的心路历程》载《世纪之交的中国史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98 年版 。《神秘沙皇的神秘之死》载《中国教育报》1995年1月8日。《俄国石油工业的发展及其与沙皇政府的关系》载《齐齐哈尔师范学院学报》1994 年第 6 期。《日俄战争对俄国海军的影响》载《求是学刊》1994 年第 5 期 。《俄国历史上俄罗斯民族主义的形成及其基础》载《世界历史》 1994 年第 5 期 。《西方文化对俄国现代化进程的影响》载《北方论丛》1993 年第 2 期 。《俄国现代化进程中改革与革命》载《求是学刊》1993 年第 1 期。《略论俄国历史上的现代化进程》载《齐齐哈尔师院学报》1992 年第 6 期。《资产阶级在俄国政治现代化进程中历史地位》载《世界历史》1992 年第 1 期 。《关于巴枯宁和巴枯宁主义的几个问题》载《齐齐哈尔师范学院学报》1991 年第 1 期 。《俄罗斯经济文化传统形成及其与现代化的冲突》载《求是学刊》1991 年第 6 期。《俄罗斯军事学派奠基人──苏沃罗夫》载《军事史林》1990 年第 1 期 。《俄罗斯政治文化传统形成与现代化的对抗》载《北方论丛》1990 年第 2 期 。《俄国垄断工业的发展及其与沙皇政府的关系》载《大庆师范专科学校学报》1990 年第 2 期 。《论维特改革的影响及实质》载《求是学刊》1990 年第 4 期。《俄国资产阶级的形成及其特点》载《求是学刊》1989 年第 4 期 (识学以来公开发表的第一篇学术论文,以志纪念)。《彼得大帝和俄国海军》载《海洋》1984年第9期 (识学以来公开发表的第一篇稚文,它给我以鼓励并立志学术,以志纪念)。《中苏关系中的“台湾问题”与“台湾因素”——来自俄罗斯资料的解释》载《东方外交与台湾》(魏楚雄、陈奉林主编),“东方外交史丛书二”,澳门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近世俄国文献对朝鲜的记载与初识》载《史学史研究》2010年第4期。《中苏关系中的“台湾问题”与“台湾因素”》载《当代世界社会主义问题》2009年第3期《旅俄华工与十月革命前后中国形象的转变》载《学习与探索》2009 年第 1 期《近代俄国知识阶层对东方和中国文化的认识》载《学习与探索》2008 年第 1 期《东正教与中俄早期文化交流》载《杭州师范大学学报》2007 年第 2 期。《华裔学志》的创办及其对中西文化交流的影响》载《北方论丛》2004 年第4期 。 合著排名一。《李鸿章与维特经济现代化思想的比较研究》载《北方论丛》2001年第4期。《俄国远东政策与乌赫托姆斯基》载《学习与探索1993 年第1期 。《李鸿章特别基金的由来》载《北方文物》1989 年第4期 。《国内学界近三十年国内俄国史研究回顾》载《理论学刊》2009 年第 1 期《当代俄罗斯十月革命史学的若干趋势》载《史学史研究》2008 年第 3 期《十月革命史研究四题》载《俄罗斯文艺》2007年第4期《文明史观在当代俄罗斯:复兴还是重建》载《河南师大学报》2007年第4期。《 从文化史到文化学:文明史观的复兴抑或重建?——对俄罗斯学术现象的评析》载《学习与探索》2007 年第2期。《历史学视角:中国俄罗斯学的战略性思考》载《俄罗斯文艺》2007年第2 期 。《比较视野下的文明冲突范式研究——文明冲突论与文明内部冲突论》载《井岗山干部学院学报》2006 年第 4 期。 合著排名一。《文化与传统之殇:俄国现代化历史和道路的哲学思考》,载《江汉大学学报》, 2006 年第 2 期。《比较史学视野下苏联和南斯拉夫的解体—— 苏联、南斯拉夫与美国联邦制的比较》载《俄罗斯语言和文化论文集》,重庆出版社2005 年版。合著排名一。《近十年来国内关于欧亚主义问题研究综述》载《俄罗斯东欧中亚研究》 2005年第6期 。合著排名一。《民族主义的三次浪潮》载《学习时报》2005年4月25日。《多样和多元:审视20世纪宗教发展》载《学习时报》2005年3月21日《俄罗斯人文社科现状及发展趋势》载《东欧中亚研究》2001 年第 3 期 。《苏联和俄罗斯学者对苏联民族主义的研究评述》载《俄罗斯研究》(安徽大学)1997 年第 3 期 。《关于十月革命史研究几个问题》载《俄罗斯研究》(安徽大学)1997 年第5 期。《作为一种世界性潮流的民族主义》载《世界经济与政治》1996 年第1期 。合著排名一。《近年我国史学界关于俄国现代化问题研究的综述》载《世界史研究动态》1991年第6期 。《中国学者对前苏联民族主义研究评述》载《俄罗斯研究》(安徽大学)1995年第4期。《西方学者对前苏联民族主义的研究评述》载《俄罗斯研究》(安徽大学)1994 年第6期。《论19世纪国际工运史研究的几个问题》载《中国工运学院学报》1990年第3期。合著排名二。《当代俄罗斯思想家亚·季诺维耶夫及其政治思想》载《俄罗斯东欧中亚研究》 2007 年第 2 期 。《新旧俄罗斯的相遇与歧路:欧亚主义视野下俄罗斯复兴之历史思考》载《学习与探索》2006 年第 2 期。《季诺维也夫的“社会学小说”和他的社会学式解剖》载《学习时报》 2006年7月25日 。《季诺维也夫 :苏维埃体制最严厉的批判者和最后的守望人》载《二十一世纪》(香港)2006 年 8 月号(网络版)。《俄共国家主义意识形态与“俄罗斯思想”》载《天津市委党校学报》2004 年第 4 期 。合著排名一。《俄美关系发展的未来趋势》载《和平与发展》1996 年第 2 期 。《走向 21 世纪的俄美关系:冲突抑或协调》载《当代世界》1996 年第 3 期。《车臣事变对俄罗斯联邦的完整与叶利钦政治命运的影响》载《东欧中亚研究》 1995年第3期 。《苏联解体的理论依据和法律依据》载《东欧中亚研究》1994年第6 期。《俄乌黑海舰队归属的争执及矛盾发展趋向》载《东欧中亚研究》1993 年第3期。

俄罗斯文学翻译研究现状论文

都是广告,都不要相信

中国文化在俄罗斯的有效传播中国社会科学网原创2022-1-13 14:02 · 中国社会科学网官方账号中国文化充满无限的魅力和吸引力,丝绸之路出现后,中国的瓷器、丝绸、茶叶等作为文化载体被运往欧洲。正是由此开始,中华文明与西方文明、伊斯兰文明、印度文明、斯拉夫文明等产生碰撞,从中可窥见文明交汇产生的异域文化革新。由于地缘因素,中国文化对俄罗斯文化产生了较为深刻的影响。文化拓荒之路文化是文明的传递者。16世纪中叶起,俄罗斯这个文化意义上的欧洲国家掀起了一股“中国热”。俄罗斯作为中国邻邦,深受中国文化的影响,在“赶潮流”和地缘优势的双重作用下,上层社会开始“由西向东、自上而下”地逐渐接纳魅力十足、开放包容的中国文化。俄罗斯的多位沙皇,譬如伊凡雷帝、彼得大帝、叶卡捷琳娜二世等均对中国文化表现出浓厚的兴趣。许多俄罗斯宫殿里的园林艺术中都有中国风格的身影,小桥流水、假山湖泊、亭台楼阁等无不彰显着中国文化的特色。正是因为上层人物的重视与喜爱,才保证了中国文化在俄罗斯的有效传播。中国文化逐渐走进上流社会后,沙皇派遣大批俄罗斯使臣访问中国,他们深切体会到中国周密运作的政治制度和强大的综合国力,无不叹服。1676年,尼古拉·斯帕法里作为使臣前往中国,回国后向俄罗斯外交事务部门提交了书稿《旅行日记》。该书较为全面地介绍了中国人勤劳淳朴的生活方式、繁复森严的宫廷礼节、异域特色的风俗习惯及丰富多样的传统文化。例如,正月十五的“玉壶光转,一夜鱼龙舞”,端午节的“茅檐插艾新”,七夕的“坐看牵牛织女星”等,类似的中国风俗像一扇扇屏风,使俄罗斯人民从中得以洞悉中国的风土人情及文化。文化认可之路文学是文化的核心、文明的因子,在文明进步与文化传承中的作用无可替代。中国文化进入俄罗斯作家的视野,主要受欧洲作家的积极影响。中国文化被俄罗斯作家接受,自然也会影响他们创作的作品,所以俄罗斯文学作品是反映中国文化的一个重要方式。19世纪的俄罗斯文学作品塑造了较为丰富的中国形象,为作品增添了异国风味。例如,俄罗斯文学之父普希金拥有许多中国书籍,对孔子的思想和教育观持肯定的态度,并把孔子的教育思想与《叶甫盖尼·奥涅金》的主人公奥涅金的教育相关联。俄罗斯“黄金时代”的文学巨匠托尔斯泰尤为钟爱中国文化,在他的书信和日记中多次出现对孔子及其学说的赞扬。托尔斯泰的小说《川逝》以及文章《孔子论述》《伟大学说》等,体现了对中庸之道极为深刻的理解。俄罗斯作家对中国文化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并逐渐揭开其神秘的面纱。他们不仅描写中国文化,还对中国文化开展学术研究。大量的中国著作被翻译成俄语,但是许多中国经典作品都是由德文或者法文转译而来。如中国著名戏剧《赵氏孤儿》曾被译为法文,后又被涅恰耶夫译为俄文,多样的中国文化在俄罗斯得到了传播,对于塑造中国形象发挥了重要作用。许多中国典籍的俄译本给俄罗斯作家留下了美好印象,作家的笔下也常常出现宁静、完美、充满哲学智慧的中国。这种哲学神秘性引发了俄罗斯作家对中国的好奇与向往,同时也为中国文化在俄罗斯的传播赋予了全新的生命力。文化探索之路俄罗斯东正教使团除了传播中国文化外,还培养了一批精通中国语言的汉学家。17世纪初,以伊万·佩特林、费奥多尔·拜科夫、伊兹勃兰特·义杰斯等为代表的俄罗斯使者开启了中国文化在俄罗斯的传播之旅。随着在中国的工作、生活、学习,东正教教徒逐渐了解中国文化,将所见所闻记载下来,包括中国政治制度、民族特色、宗教与地理等方面的信息。虽然记录的内容不那么周全,但是却让俄罗斯人对中国有了初步的印象,同时也为俄罗斯汉学家对中国文化的想象和塑造提供了素材。东正教使团成员掌握满汉语后,将大量中国古典文献翻译成俄文,并在回国后担任语言教师。其中翻译书籍数量最多的是伊拉里昂·罗索欣和阿列克谢·列昂季耶夫两位汉学家,后者翻译了一系列中国著名的经史子集,譬如“四书”中的《大学》和《中庸》以及部分《易经》,并且将中国的丝绸、茶道以及象棋技艺带回俄罗斯,为俄罗斯人民展现了中国特色。纵观文化传播之路,尼基塔·比丘林是俄罗斯汉学的奠基人、中俄文化交流的使者,他对中国文化在俄罗斯的传播作出了突出贡献。18世纪,比丘林作为使团传教士来到中国,经过十余年的刻苦努力学习,成为精通满、汉、蒙、藏语言的教师。作为一名中国文化爱好者,比丘林在华期间积极了解中国风土人情,译著、著作多达十几部,其中包括《三字经》《中国农业》《北京志》等,这些成果对中国文化在俄罗斯的传播具有重要的研究价值。19世纪的俄罗斯汉学家瓦西里·瓦西里耶夫是一位杰出的佛经研究者,为中国佛教在俄罗斯传播作出了巨大贡献。他研究中国西藏、内蒙古等地的地理、文学、历史等,并且编写了多部教科书,启蒙俄罗斯青年人学习中国文化,并给予中国文化极高的赞誉,展现了作为汉学家对中国文化的深刻理解。19世纪,汉学家巴维尔·波波夫整理巴拉第·卡法罗夫的《俄汉合璧字汇》,为两国语言交流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提供了较为权威的借鉴,使汉语学习有据可依。除此之外,无论是过去还是当下,这本百科词典对中国文化的研究都具有重要意义。国之交在于民相亲,民相亲在于心相通。一方面,中俄两国文化交流稳步发展,文化交流形式日趋多样,学术交流也兴盛起来,无疑为两国文化交流史书写了精彩篇章。另一方面,中俄两国的民间文化交流更加活跃,双方民众对彼此国家的文化都有浓厚的兴趣。在日新月异的时代背景下,中俄两国良好的文化交往必将更进一步。我们应努力使中国文化“走出去”、讲好中国故事,让更多俄罗斯年轻人了解魅力中国,听懂中国声音,接受并有效传播中国文化。(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基于语料库的中国政治隐喻俄译转换研究”(17CYY057)、黑龙江省教育规划重点课题“新《国标》语境下的本科俄语专业教育教学思路转变研究”(GJB1320258)阶段性成果)(作者系黑龙江大学俄语学院副院长)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作者:孙秋花送你阅读惊喜奖励200金币领金币搜索1999年中俄事件犹太人评价中国人中国人学俄语难不难俄罗斯学习中国文化日本专家谈汉字优势中国文化的三大核心

手机知网 App24小时专家级知识服务打 开手机知网|搜索登录|注册学位论文>哲学与人文科学论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俄国作家创作中的中国形象马洛丹本文运用形象学的理论和研究方法,以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俄国作家创作中的中国形象为研究对象,探索中国形象作为俄国文化的“他者”的意义。通过收集该时期主要作家描述和评价中国的文本资料,经由深入地解读和总结关于中国形象的观点,着重考察文本之间的互证关系,归纳出世纪之交俄国作家笔下的中国形象的普遍意义。本文选取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期多位重要作家笔下的中国形象进行详细阐述。康·列昂季耶夫、弗·索洛维约夫、德·梅列日可夫斯基三人为一组,由于他们对中国的认识局限在“欧洲中心论”和“中国威胁论”的层面,所以对中国的想象是消极否定的。在他们看来,中国不是僵化、停滞、落后的象征就是对俄国具有很大威胁的东方怪物。在众多批判的声音中,尼·丹尼列夫斯基独树一帜。他在19世纪对中国产生众多质疑和批判的浪潮中诗中坚持对中国文化的积极态度,表达了对中国文明的肯定。康·巴尔蒙特、尼·古米廖夫、玛丽娜·茨维塔耶娃、曼德尔施塔姆与皮里尼亚克为一组,在20世纪初期思想纷繁复杂的文化背景下,他们秉持新世纪新的艺术理念,更多的是从自身对时代认识的角度来描绘中国,因此,这些作家笔下的中国形象呈现多元化的特色。异国形象并不是对异国现实的复现,而是形象塑造者根据自己的理解和欲求创造出来的,具有很强的主观性和感情色彩。俄国作家谈中国这个“他者”其实是在寻找一个外在的视角来审视和了解自我。所以我们在研究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俄国作家创作中的中国形象时应更多的考虑俄国的文化动机、社会背景以及作家本人的思想动态和主要观点。同时,俄国作家塑造的中国形象也是中国人认识自我的一面镜子,帮助我们认识自身的局限性和主观性,更理智地思考中俄两国的文化和社会,为当代中国塑造大国形象提供借鉴。…… [关键词]:中国形象;俄国作家;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文献类型]:硕士论文[文献出处]:黑龙江大学2017年下载本文参考文献期刊 | “他者”的域外之音——茨维塔耶娃回忆录《中国人》中“他者”形象分析期刊 | 谈索洛维约夫的万物统一原则期刊 | 跨文化交流中文化误读存在的合理性论文 | “你独自看穿了一切……”论文 | 寻找逝去的“家园”论文 | 象征主义叙事精神引证文献论文 | 比较文学形象学视角下当代俄罗斯文学作品中的中国形象研究共引文献期刊 | 形象学视域下林纾理想女性之构建期刊 | 越南古代汉文小说中的中国人形象研究期刊 | 形象学视域下翻译作品中的中国形象论文 | 《反基督:彼得和阿列克塞》的狂欢化诗学研究论文 | 罗赞诺夫《论宗教大法官的传说》中的人性论思想研究论文 | 契诃夫剧作中的象征意象同被引文献论文 | 20世纪上半叶俄罗斯文学中的中国形象论文 | 索罗金小说中的中国形象论文 | 比较文学形象学视角下高加索形象的变迁二级参考文献期刊 | 西方的中国形象史:问题与领域期刊 | 欲望化他者:西方文学中的中国形象期刊 | 茨维塔耶娃创作研究的历史及现状相似文献期刊 | 索洛维约夫与丹尼列夫斯基的争论与启示——兼谈俄罗斯文明形态史研究的历史与现状期刊 | 一曲生命的悲歌——茨维塔耶娃的爱情、流亡生涯和生命的最后时日论文 | 论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俄国作家创作中的中国形象会议 | 茨维塔耶娃的多神意识报纸 | 2009年初俄进口额预计下降40%搜索文献、工具书、图书、期刊 搜文献手机知网-极简版-触屏版-搜索-客服12月13日 17:30App内打开

在19世纪俄国文坛上,曾出现了一条“辉煌灿烂”的“多余人画廊”。在这画廊中耸立着许多具有一定“文化”高度的典型。他们是普希金笔下的叶甫盖尼·奥涅金;莱蒙托夫《当代英雄》中的毕巧林;屠格涅夫《罗亭》中的罗亭;冈察洛夫《奥勃洛摩夫》中的奥勃洛摩夫等。在这些人的灵魂深处一半蕴藉着先进的民主革命意识,闪烁着为祖国进步而奋斗的思想光芒,迸发着积极寻求真理和人生崇高目标的火花;而另一半则被西方利己主义和怀疑主义的消极思想所侵蚀,他们在情感与理智的悖逆中,形成了二重矛盾的性格和复杂的生命形态:个性意识的觉醒,使他们萌发去寻找精神解放的途径,而自身性格软弱的钳制,又使他们找不到新生活的定位,徘徊、孤独、苦闷。他们既不满俄国社会现状,愤世嫉俗,但又不愿站在人民一边,精神上无所寄托。他们一面觉得在鄙俗的上流社会无以容身,但又对上流社会以外的生活同样感到索然无味。因而到头来尽管不甘心沉沦却又无力超出社会的束缚与羁绊。他们只能是否定和怀疑的精灵,是一群生活理想的“迷惘者”,努力寻求自我实现,终因不能在生活中获得自我价值的实现而变成了“多余人”。关于“多余人”这个概念早在普希金的诗体小说《叶甫盖尼·奥涅金》第八章的一种译稿中就出现了,写到奥涅金时有这样的两句:有人远在他们之外,像多余的东西茕茕孑立。后来俄国评论家赫尔岑给“多余人”下定义说“他们充满高贵的愿望,但羽翼折断,眼睛看到哪里就奔到哪里:他们想隐遁起来,避开生活,这是多余的,没有益处的人。” 文学反映青年的生活已形成诸多传统的主题,“多余人”是其中的一个重要群体。同创世英雄、寻梦者和毁灭者等类型相比,“多余人”题材更具绵延性、复杂性和普及性。 一、 近现代研究“多余人”形象现状一瞥回眸我国对“多余人”形象的研究,首先是从俄国“多余人”形象入手,进而对世界文学之中与俄国“多余人”相类似的典型进行探讨,从狭义到广义的比较研究中萌生出一个新命题,即“多余人之世界性文学现象”。(1)对俄国“多余人”的认识我国对俄国“多余人”的认识主要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20世纪80年代之前的研究,我国评论界几乎一直囿于“多余人”是俄国文学“特产”的认识阶段,普遍惯性地使用这个定型的结论。而各个历史时期对这一形象的认识都基于时代所需,是一种“感性”的理解。在动乱前,我们对俄国文学的介绍、翻译和研究倾向是“以我所需”、“急我所用”、“拿来天火”给苦难的大众为我们解决燃眉之急的现实斗争服务。这是个“全面肯定”的时期,我们对“多余人”身上的觉醒和抗争的积极方面,给予了最充分的关注,却有意无意地疏忽了他们身上的消极方面。进入极左时期,对俄国文学的研究进入冰冻,“多余人”真正变得多余,并销声匿迹。总体上,这个阶段我们对“多余人”形象的认识基本上处于一个分散的初级认识阶段,对“多余人”也多是从介绍的角度进行普及性传播。第二阶段是20世纪末的20年至今,这一阶段进入理性化思考。一大批对“多余人”问题的研究论文逐渐在广度和深度上有新的开拓,主要归纳为下面几个方面:其一,对读者熟悉的非“多余人”典型重新审视,发现了“新”的“多余人”。不满足于已有定论,勇于开拓发现。有文章指出“达吉雅娜与奥涅金一样,只有觉醒,没有真正的反抗”,认为达吉雅娜也具有“多余人”的色彩。其二,对于那些原本公认的“多余人”形象或提出质疑或重新评价。其三,从整体上对俄国“多余人”产生、发展情况、进步意义等重要问题作了有益的探索。在刘亚丁的专著《十九世纪俄国文学史纲》一书中提出俄国“多余人”产生实际上“是外来文化撞击古老俄国的结果,外来文化第一批接受者是青年贵族,他们无法停息被撞击后的震荡。”同时这个高峰时期俄国“多余人”的影响,也唤起了我国一代青年的觉醒和一代作家的创作。(2)“多余人”现象的初步联网以俄国“多余人”为稳固的经线,我们打破国界,在“多余人”研究中出现横向“联网”。评论家首先把视线投向了中国近现代文学中的“零余者”和“孤独者”。如《屠格涅夫和郁达夫的“多余人”比较研究》、《论俄罗斯文学中的“多余人”与中国现代文学的“孤独者”》。同时也将目光投向了中国古代文学作品,如《贾宝玉和俄国文学中的“多余人”形象》、《贾宝玉与奥涅金之比较》等。其次,评论者在日本和法国文学中找到了俄国“多余人”的兄弟。日本古典名著《源氏物语》中的光源氏形象,被认定为世界文学画廊里一个典型的悲剧性的“多余人”。有的论述了日俄“多余人”的相似之处后,还从价值观、伦理、思维方式和民族心理等方面阐释了日俄“多余人”的差异。另有把法国的“世纪儿” 和“孤独者”联系起来,启示我们追溯中法文学的姻缘。对于中日“多余人”之异同也有专文进行了论述。以日本“私小说”为切入点,阐述了对中国“零余者”的影响。(3)一个新命题的萌生——“多余人之世界性文学现象” 对于世界近200年间的“多余人”现象,沿着二百多年的不断的发展历史轨迹,得出了“多余人的演化”轨迹。从18世纪末维特的出现为起点,其后是19世纪初“世纪儿”的“世纪症”蔓延,几乎与此同时“拜伦式英雄”和哈洛尔德震动欧洲;到了19世纪20至50年代,俄国的“多余人”以强大的阵容和整齐的队伍跻身于世界文学之林;19世纪末20世纪初日本的“逃遁者”面世,中国的“孤独者”、“零余者”便接踵而至。而到了20世纪中期,美国的“反映雄”虽然姗姗来迟,却与法国的“局外人”、英国的“愤怒青年”和德国的“新维特”,互相呼应,携手问世,构成了当代“多余人”联网。这一联网真正实现了歌德最早提出的“世界文学的梦想。从“世界文学”发展的总体态势和各国文学的自身的实际来重新审视“多余人”现象,就不是孤立的研究,有利于促进各国文学和世界文学的共同发展。经全方位普查和多角度扫描,评论界定质定量地给世界“多余人”现象得出一个纵横交叉的历史发展模式,得出这样一个简略的图示:(美国) “反英雄” (20世纪中) (中国) “孤独者” (20世纪初) (日本) “逃遁者” (20世纪初) (俄国) “多余人” (19世纪前叶) (英国) (英国) (德国) (法国) (法国) “愤怒青年” “拜伦式” “维特热” “世纪儿” “局外人” (20世纪中) (19世纪初) (18世纪末) (19世纪初) (20世纪中) (德国) “新维特” (20世纪中) 本图示基本表示出世界各国文学在相同和不同历史阶段,出现的相近“多余人”类型的各自姓氏代号。每个代号的专用名称几乎都包含着一个群体系列。同时图示中的国际性的排列组合,克服了本土文学的自足性和排他性,反映出互相交融、理解和创造的新局面。 二、“多余人“形象研究之我见(1)“多余人”的特征 “多余人”是多棱多角多面的立体,身上混杂着复合的色彩,反映了复杂的人生。他们是思想上的“报晓的先觉者”,行动上则是“贫乏的残疾者”。他们是属于精神世界中最鲜活和最忧郁的“精神贵族”。用一句话概括,“多余人”的心理特征是,意识和意志的不相协调。意识上的“巨人”和意志上的“矮子”,这也是“多余人”大起大落的精神历程和悲剧。他们有勇气从厌恶的环境中拔了旧根,却找不到适宜的土壤扎新根,成了“无根浮萍”、“身外客”、“局外人”、“逃遁者”、“隐身人”。(2)国度“多余人”典型的分析 ①自省和探索——俄国“多余人” 俄国“多余人”的精神探索,具有东方人的忧患意识和民族的整体特征,在民族兴亡中实现个人的价值。这使俄国“多余人”闪耀着某种灵光,格外动人,而且更富有生命力和感染力,或许这也是俄国“多余人”在文学家笔下获得不朽价值的重要原因之一。俄国“多余人”是从俄国的旧文化和欧洲新文化撞击融合的血肉土地上产生出来的。这是“多余人”产生的一般性回答。俄国盛产“多余人”特别是从贵族阶级中不断地裂变处“多余人”,与俄国贵族阶级所处的特殊历史地位有着密切关系。另外,在这些反映传统主题的杰作里,我们明显地看出文学家本人的精神和心理与他所塑造的主人公的亲缘关系。因此,这些“传统主题”中的贵族青年形象在一定意义上是作家的精神的再生儿。 ②东方隐士——日本“逃遁者” 无论是二叶亭四迷《浮云》的主人公内海文山,还是夏目漱石作品中塑造的一系列日本式“多余人”形象,都表现出“隐士”的特点。他们是“内向的”,拘谨、沉重、迟缓,远没有欧洲和俄国“多余人”那种无所顾忌的洒脱、豁达和冒险精神,但它们具有更强的忍耐力和承受力。首先是旧思想的强大和根深蒂固,羁绊着“多余人”新思潮的萌发;其次,东亚文化儒释道的精神和日本民族传统的打“和”精神对他们“隐士”精神的造成有着密切的制约作用。日本“逃遁者”是东方文学中最早出现的一批“多余人”形象,它为年轻而短暂的日本近代文学开拓了现实主义道路。同时也为中国“零余者”的诞生不断吹来了春风。 ③最具社会和民族责任感——中国“零余者” 从郁达夫笔下的自叙的“沉沦者”到鲁迅笔下的孤独的魏连殳,从丁玲笔下的沙菲到巴金《爱情三部曲》中的周如水,从老舍笔下的祁瑞宣到钱钟书《围城》中的方鸿渐,中国“零余者”蜂拥而来。古老的封建王国在不可避免的社会大变革中,开始整个民族的蜕变,走向现代化社会的历史性转变轨道,是中国“零余者”大批萌生的文化背景。同时,20世纪东西方文化交流的加速,成为了中国“零余者”的催生剂。“五四”时期中国觉醒的知识青年,与近代西方意识的接轨决定了中国“零余者”精神含量的丰富性和深刻性,决定了中国“零余者”思考的浓缩性和情感的强烈尖锐度。(3)“多余人”形象的巨大魅力首先来自形象本身所蕴含的丰富的社会内涵,这是由“多余人”的崇高的悲剧性格所决定的。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任何一个社会人都一定处于社会关系网络中的某个点上,而对于“多余人”来说,他们恰恰处于社会关系网络的最敏感点上,因而他们的性格悲剧也就成了历史的必然。而且较之一般性像,他们更集中、更深刻地反映着社会关系两极的对立和冲突,或者说,他们本身就是社会关系两极尖锐对立和激烈冲突的产物。 其次,“多余人”都具有性格缺陷,因而形成其悲剧的性格特征。在灵与肉、理智与感情的冲突中往往陷于强烈的内省和忏悔意识。从而产生一种深刻的“内源性”忧郁症。在这种复杂的性格中,才真正体现人物性格真实的美,同时产生复杂的美学效应,使读者获得悲与喜交融、崇高与滑稽相混杂的复杂深刻的审美感受。这就是多余人形象具有强大感染力的美学原因。阅读“多余人”,走进他们的世界,你能在他们身上找到自己的影子,瞬间发现“自我”,产生共鸣,带来思索。 参考书目: 1、《“多余人”论纲——一种世界性文学现象探讨》,张伟著,东方出版社,1998年 2、《比较文学基本原理》,方汉文编,苏州大学出版社,2002年 3、《东西方跨世纪作家比较研究》,张承举编,北京图书馆出版社,1997年 4、《《叶甫盖尼.奥涅金》,普希金,译林出版社,1996年

当代俄罗斯德育研究现状论文

德育类的论文题目(通用250条)

我国现阶段,加强恩德教育已到刻不容缓的地步。但在作为道德教育与品格养成主阵地的学校,却普遍存在着德育低效的状况。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德育类的论文题目,欢迎阅读。

1、浅谈初中德育工作的重要性

2、初中德育探微

3、浅谈在初中阶段加强德育教育的重要性

4、关于农村初中德育工作的思考

5、新时期的农村初中德育工作初探

6、农村初中德育工作之我见

7、初中德育途径与方法浅探

8、初中德育教育初探

9、初中德育生活化教学模式探析

10、初中德育内容体系的建构问题探析

11、谈谈对初中德育管理工作的理解

12、初中德育工作的四个乐章

13、如何有效的开展初中德育教育工作

14、浅谈如何进行初中生德育教育

15、浅谈如何做好初中生德育工作

16、初中德育课程的建构与实施

17、如何提高农村初中德育工作的实效性

18、新时期初中德育管理体制的反思

19、论初中英语教学中的德育渗透

20、初中德育实效性评价的有益尝试

21、初中德育课程

22、初中德育教育浅议

23、细化养成教育、促进品德形成——初中学校德育工作方法略谈

24、论初中德育教学中的转化与结合

25、农村初中德育教育初探

26、农村初中德育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27、全寄宿初中学生德育评价体系初探

28、略谈初中班级德育的整体性思路

29、农村初中德育现状及对策分析

30、初中学生德育现状及对策浅析

31、班级文化建设在初中德育中的功能

32、初中增强学校德育实效性浅见

33、初中地理教学中的德育渗透

34、初中阶段德育工作浅谈

35、浅谈初中班主任德育工作

36、初中班主任德育工作实施方案研究

37、在初中德育建设中弘扬人文精神

38、实施精细化管理、提升初中德育有效性——谈德育的精细化

39、美国、新加坡、香港初中德育教材评析

40、开展阳光体育活动、加强初中德育工作——以萍乡市第三中学为例

41、浅谈初中班主任工作中的德育渗透

42、家庭隐性残缺现象给农村初中德育工作带来的新课题

43、以“公民教育”为载体的初中德育——基于一所农村初中公民教育

44、日日做实事,事事育新人——万载县双桥初中德育工作中“每日一德”

45、活用德育教科书的基本原则与主要策略——以初中德育教材为例

46、浅谈如何在初中政治课堂教学中进行德育渗透

47、如何加强农村初中学校德育管理

48、如何做好学校的德育工作

49、初中体育德育教学探究

50、新课改下的初中班主任德育工作研究

1、浅谈当代中学生的德育教育

2、浅谈农村中学德育工作改革的思路

3、论中学感恩教育与和谐校园建设

4、浅谈职业中学德育课教学模式构建策略

5、论网络对中学德育工作的影响及应对策略

6、在中学德育工作中如何渗透心理健康教育

7、论中学隐性德育实施中的问题及对策

8、浅谈中学班主任的“恩威并施”教育

9、中学政治课开展“三观”教育初探

10、营造生态文明氛围 构建和谐校园--绍兴市元培中学生态文明教育纪实

11、家庭教育功能的弱化与当前中学德育的困境

12、浅谈特色德育教育建设--以重庆市杏林中学儒香特色德育教育建设为例

13、利用地方德育资源对中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的方法探讨

14、论中学德育中的人文关怀

15、浅析中学时期的思想道德教育及对大学生的影响

16、初中英语课堂中的德育渗透之浅谈

17、价值多元化背景下中学德育创新论析

18、心理学辅导技术在中学生态德育的实践初探

19、国外中学德育教育模式及其对中国德育教育的启示

20、实现大学与中学德育有效衔接的思考

21、城乡结合部初级中学德育工作策略

22、中学德育教育实效性存在的问题及成因分析

23、互联网思维背景下对中学德育的新解读

24、浅论团体心理辅导在中学德育中的运用

25、深化初中学生的责任意识

26、农村中学德育量化评价与质性评价关系的思考

27、道德信仰失范背景下的中学德育困境

28、浅析多媒体网络促进中学德育的发展

29、新课程背景下中学体育德育评价理论探讨

30、地理教学德育要素的挖掘与利用探讨

31、“微时代”背景下的中学德育工作探析

32、中学思想政治教师专业素养研究

33、中学思想政治课教学实践化低效分析

34、与“生”俱进 优化德育策略

35、时事政治融入初中思想品德教学的策略研究

36、初中德育建设中渗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途径

37、对中学德育教育的思考与建议

38、新媒体下的翻转课堂对提高中学生政治课学习兴趣的作用

39、初中物理教学中德育渗透举隅

40、中学语文课堂教学渗透德育理念新探索

41、思想政治课教学生活化的探究

42、浅谈初中思想品德教育与心理健康教育的.结合

43、初中思想品德课学生兴趣培养之尝试

44、中学德育人文关怀缺失的现状

45、“和文化”教育特色学校建设探究

46、高中思想政治有效教学探索

47、面向浅谈核心素养的德育课程体系建设

48、中美中学德育实施之比较

49、班级道德讲堂对中学德育途径的创新

50、学习儒家经典文化 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1、道德视域下见危不救社会问题研究

2、中国公民道德建设模式探析

3、管理学人本原理视角下我国公民道德建设研究

4、自媒体视域下我国道德教育的问题研究

5、我国道德建设实效性问题研究

6、思想政治教育视阈下的公民道德建设问题研究

7、当代中国地方政府政治道德建设研究

8、我国公务员职业道德制度化建设研究

9、新时期官德建设问题研究

10、个人修养在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中的价值研究

11、知行背离干扰下的健康道德情感生成机理研究

12、“沧州好人”在社会道德建设中的价值研究

13、我国档案管理人员职业道德建设研究

14、法治与德治相结合治国理政思想研究

15、华北抗日根据地中国共产党道德建设研究

16、社会交往中道德的力量及其作用研究

17、我国全面深化改革时期道德建设探析

18、青海互助土族道德生活研究

19、银行柜员道德风险研究

20、中国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建设研究

21、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视阈下道德社会的构建

22、不一样的英雄

23、我国网络道德失范问题的伦理探析

24、网络道德失范现象研究

25、我国社会保险稽核人员职业道德建设研究

26、建国以来我国道德榜样的标准问题研究

27、我国民营企业员工职业道德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思考

28、儒家道德文化视角下的网德培养研究

29、论社会主义商业诚信道德的建设研究

30、老子玄德思想对中国当代道德教育的意义

31、马克思主义道德观及其当代意义

32、《解放日报》运用大众文艺形式对劳模的宣传研究

33、学雷锋活动常态化研究

34、雷锋精神传承困境及对策研究

35、新闻失度对公众道德评价的影响研究

36、旅游者行为失范的原因及对策研究

37、公职人员助人行为动因研究

38、公职人员见义勇为行为动因研究

39、儒家乐教德治功能思想研究

40、新农村背景下农村道德建设研究

41、我国转型期道德失范探究

42、大庆石油工人职业价值观的研究

43、道德榜样论

44、道德冷漠研究

45、我国城镇化进程中的社会公德建设研究

46、公民道德教育中的突出问题及其治理对策研究

47、我国当前公民道德人格问题研究

48、以中国梦引领公民道德建设研究

49、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视域下的“道德冷漠”现象研究

50、台湾生态道德教育研究

51、道德选择的困境与路径优化研究

52、仁爱道德精神的失落及完善

53、新时期雷锋精神传承常态化研究

54、道德发生的社会机制

55、传统文化视域下道德发展问题研究

56、商业银行职业道德教育研究

57、公共精神的贫困与对策

58、当代中国社会公德建设探析

59、雷锋精神与公民层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关系研究

60、维吾尔族单亲家庭子女道德规范教育研究

61、良知在道德认知中的功能研究

62、党务秘书职业道德建设研究

63、当前我国社会公德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64、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视阈下的公民道德建设

65、论德育共同体的建构及其走向

66、个体道德认知发展水平与财务伦理气氛对会计伦理决策的影响研究

67、我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问题研究

68、我国旅游者道德失范问题研究

69、论市容管理中的公民道德教育

70、中日环境道德教育比较研究

71、论康有为理欲观的内涵及其现代德育价值

72、黄炎培职业道德教育理论研究

73、城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研究

74、改革开放以来全国劳模与先进工作者的敬业精神研究

75、道家美学思想对当代德育的启示

76、创新社会治理视域下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研究

77、中国医德现状与医德教育研究

78、中国城市化背景下市民道德建设研究

79、德育视域下的道德情感功能研究

80、道德知行分裂现象的意志维度分析

81、武汉地区劳动模范群体研究(1950~1960年)

82、当代耻感培育研究

83、敬业德性的培育与践行研究

84、社区生态道德教育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85、手机媒体的公民道德教育功能研究

86、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视野下的律师职业道德建设研究

87、我国社会转型时期文化多元性影响下的公共道德建设

88、公众人物在我国当前社会建设中的道德意义研究

89、学习道德模范活动常态化研究

90、黑龙江基层人民警察职业道德价值取向研究

91、文化记忆理论视角下雷锋精神的境遇与建设探究

92、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的新市民思想道德教育调查研究

93、论法官的职业道德修养

94、土家族传统道德及其当代价值研究

95、国民公共道德素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96、“安徽好人”评选机制研究

97、我国公民道德责任意识培育的价值及其实现途径

98、全民阅读对公众思想道德提升的影响研究

99、基于满意度视角的新生代农民工职业道德建设研究

100、提高新生代农民工公民道德素质的对策研究

101、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对促进公民道德建设的价值研究

102、个人层面核心价值观融入公民道德建设路径研究

103、基层税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研究

104、政府公信力对个人见义勇为意愿的影响研究

105、新时期道德榜样教育及其实效性研究

106、美国环境教育对我国生态道德教育的启示

107、道德领域突出问题及其治理途径研究

108、国家审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研究

109、儒家忧乐观与社会主义公民道德建设研究

110、国内网络购物热潮中的道德危机及对策研究

111、公民生态道德教育研究

112、公民生态安全意识培养研究

113、解释水平对社会公正事件判断的影响

114、圣人之教-先秦儒家道德教化范式及其现代价值

115、儒家五常思想及其在越南德育中的运用

116、公德与私德关系的历史演进与当代建构

117、朱德精神研究

118、公交司机职业道德教育研究

119、企业道德实践研究

120、新闻工作者角色道德自觉研究

121、《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道德思想研究

122、存款保险制度下道德风险的成因及防范机制研究

123、我国青年公务员道德人格培育路径研究

124、边远地区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建设问题研究

125、最美孝心少年的德育教育价值研究

126、美国行政权力道德标准法制化研究及对中国的启示

127、食品安全形势下的职业道德建设研究

128、道德冷漠的伦理审视

129、道德领域中的利他行为及其育成研究

130、传统媒体对公民道德教育影响研究

131、道德认同研究

132、侗族优良传统文化的德育功能研究

133、网络社会的道德失范问题研究

134、新时期会计人员职业道德问题及对策研究

135、当前中国网络界面中道德失范与规制研究

136、道德模范宣传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137、孟子理想人格思想及其当代德育价值

138、转型期导游职业道德建设研究

139、先秦儒家道德教育思想对我国公民道德教育的启示

140、我国市场经济道德建设问题的研究

141、我国社会道德缺失与重塑问题研究

142、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视阈下的公民道德建设研究

143、周恩来的勤俭节约思想与实践

144、道德教育的“情感”之维

145、团队精神比照下的集体主义教育研究

146、公务员品德修养问题研究

147、规范伦理学视域下的网络道德教育研究

148、浅论财政工作者职业道德建设

149、“沧州好人”后援会帮扶道德模范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150、农业科技专家的科学道德研究

在国外,尤其是发达国家,由于其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的成功,促使其形成了相应的比较完善的教育体系。世界各国又都非常重视教师职业道德的研究与建设,形成各有特点又反映教师职业共性的教师职业伦理要求和职业道德规范体系。“他山之石,可以攻玉”,通过对世界一些典型国家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建设的综合比较、研究分析,总结、归纳各国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建设的特殊规律和普遍规律,把握其发展趋势,并从中借鉴国外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建设的成功经验与做法,对推动我国的师德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 国外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建设概况 为保证教师职业道德的顺利实现,世界各国建立一系列的相关措施、机制,并逐渐发展为系统化的职业道德规范,以保证教师在职业道德习惯养成上和社会对教师道德行为评价上有规可依、有章可循,保证教师在实施学校道德教育中主体地位的充分发挥,在实践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1.建立教师职业伦理规范具有世界性 在这方面,较有代表性的当首推美国。早在1896年,美国乔治亚州教师协会就颁布教师专业伦理规范,随后,各州相继仿效。1929年,美国通过了“教学专业伦理规范”,1941年和1952年进行了两次修订。1968年美国国家教育协会(NEA)正式制定了《教育专业伦理规范》(也称NEA准则),1986年,全美教育协会对《教育专业伦理规范》又作出了全面修订,并沿用至今。新的准则进一步强调了教师在教育职业活动中恪守职业伦理准则的重要性,强调了教书育人是教师的道德责任,这个规范不仅成为美国教育界最有影响的执教行为规范,而且也成为其他国家制定师德准则的范例。此外,美国教育界先后确定了美国人事和指导协会的《伦理规范》、美国心理学会的《心理学家伦理规范》、美国大学教授联合会的《美国教授职业伦理声明》等这些教育伦理规范,涉及内容广泛,在实践中针对性较强。 法国对教师在学校道德教育中的义务作了明确规定。国民教育部1997年的教学大纲指出,公民道德教育要求教师具有一种超过严格职业界限的高度义务感。在法国,道德教育已成为每个教师经常性的义不容辞的工作。 德国对教师讲授道德课程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如在课堂上,教师进行道德教育不能是生硬的、矫揉造作的,教师不应该被学生理解为道德思想和行为的布道者,应把道德教育变成与学生们一起探讨、分析和评价道德问题的过程。 在日本的历史上,师德规范建设也同样得到了重视。日本近代学校创立之后,就大力创办师范学校,着眼于培养教师,并主张“师魂通士魂”,即要求教师应有武士风度。日本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战败之后,宣告了军国主义天皇制国体结束,广大教师从政府发动侵略战争的反思中觉醒,力图追求民主主义的“现代教师形象”,1947年日本教职员组织成立,通过了以提高教职员地位与建设民主主义教育文化为目标的《宣言》。1952年日本教师联合大会通过《伦理纲领》,作为正式的师德规范颁布,至今仍然被广泛运用。从1959年起,把“道德教育研究”列为师资培训课程的必修课目。日本各地区的假欧元科学所、道德研究中心负责培训教师,研究讨论当今社会普遍关心的道德问题,以提高对学生进行道德教育的能力。 国际教师团体协商委员会于1954年8月在莫斯科举行第19次会议,到会的有中、法、德、英、苏、意等国家的教师代表,会上通过了《国际教师团体协商委员会教师宪章》,《宪章》中提出的各国应遵循的师德规范包括:(1)教师必须尊重学生的思想自由,并鼓励他们发展独立的判断力;(2)教师要致力于培养作为未来成人及公民的道德意识,并以民主、和平与民族友谊的精神教育儿童;(3)教师不能因性别、种族、肤色及个人信仰和见解的不同,将个人信仰和见解强加于儿童;(4)教师要在符合学生自尊心的范围内实施仁慈的纪律,不得采用强制和暴力。 建立教师职业伦理规范是一个世界性的普遍做法,这点我们还可以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教师团体协商委员会制定的有关规则得到印证。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作为处理国际教育、科学、文化问题的权威机构,尽管没有专门就师德问题发表文件,但在有关教师作用、地位以及其他文件中,都有很多地方涉及教师道德问题的论述。例如,具有重大影响的《关于教师地位的建议书》(1966年10月通过)就提出了师德理想及师德的原则与要求。 上述例子足以说明,各国和国际组织都非常重视教师道德规范的制定,以保证教师职业的崇高的道德定位和对教师本人的道德行为的基本约束。 2.划分便于实施的师德规范结构层次 教师职业的特殊性决定了师德规范既要有理想性,又要有现实性,因此,西方国家比较注重区分师德规范的不同层次,以对教师整体与个体提出不同层次的职业道德要求。这里,我们以美国师德规范为例,即可以斑窥豹。有研究表明,美国的师德规范主要分为师德理想、师德原则、师德规则三个层面的内容。 首先是师德理想,这是对教师专业行为的最高要求。这种师德理想体现了教师应该努力的方向,即教师要“相信每一个人的价值和尊严,追求真理,力争卓越,培养民主信念”。就师德理想规定而言,不仅美国重视这个层次的要求,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出的师德理想也体现了这个方面的要求。例如,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出的师德理想是应该以人类个性的全面发展,以集体精神的、道德的、社会的、文化的和经济的进步,以及对人权和基本自由极大尊重的谆谆告诫为目标;将最主要的注意力集中于教育对于和平以及对于各民族、种族或宗族集团间的了解、宽容和友谊所做的贡献上。 其次是师德原则,也即教师职业伦理准则和中级要求。师德原则受师德理想的制约,是指导教师的行为准则,它主要包括“奉献学生”和“献身职业”两个方面。在奉献学生上,要关心和热爱自己的教育对象,要力争帮助每个学生实现自身的潜能,使他们成为有价值的社会成员。这是教师职业道德的一个根本性原则;在献身职业上,要求教师树立教育事业的崇高理想,履行职业责任,尽力提升专业水平和道德水平。 再次是师德规则,它属于对教师职业道德的最低要求或者是教师个人必须达到的基本要求。这也是师德规范的核心部分,规定得更明确、具体、具有操作性,直接影响与限定教师在课堂内外的表现和教学行为。它包括,第一,教师对待学生要做到:不得无故压制学生求学中的独立活动;不得无故组织学生接触各种不同的观点;不得故意隐瞒或歪曲与学生有关的材料;必须做出合理的努力以保护学生不受对于学习或者健康和安全有害的环境影响;不得有意为难学生或贬低学生;不得根据种族、肤色、性别、原有国籍、婚姻状况、政治或宗教信念、家庭、社会或文化背景或者性别取向,不公正地排斥任何一个学生参加任何课程,剥夺任何一个学生的任何利益,给予任何一个学生以任何有利的条件;不得利用与学生的专业关系牟取私利;如果不是出于令人信服的专业目的,或者出于法律的要求,不得泄漏专业服务过程中获得的有关学生的信息。这方面,美国的教师行为守则更为严格和细致。比如优秀教师必须做到,记住学生姓名、对学生不持偏见、锻炼处事能力充满信心、热爱学生、富于幽默感、认真备课、合理布置作业、善于研究如何根据学生需要和水平进行课堂教学、衣着整洁等等。第二,教师在对待自己所从事的专业上要做到:不得在申请某一专业职位时故意作虚假的陈述,或者隐瞒与能力和资格有关的重要事实;不得出具不符事实的专业资格证明等等。 在1986年美国新修订的《教育职业伦理准则》中指出:“教育工作者相信每一个人的价值和尊严,认识到追求真理、栽培人才、养育民主精神具有至高无上的重要性。这些目标的基础是保护学习和教学自由,保证对所有人教育机会平等。教育工作者有责任坚持最高的道德准则。教育工作者意识到在教学过程中坚持固有责任的重要性。获得同事、学生、家长和社区成员尊重和信任的愿望,为他们达到如何保持最高道德品质提供了源动力。”这充分体现了师德理想和师德规则的有机结合。 上述划分一方面说明,师德规范不是空洞的师德理想,而是具体的行为规则,它可以直接制约教师个人的从教行为与教师群体的道德修养;另一方面则体现出师德规范的不同结构将发挥不同的功能:理想发挥激励功能,原则发挥指导功能,规则发挥约束功能。 3.把师生关系作为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核心内容 国外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丰富的实际内容,但从具体规定看,尤其强调师生关系这个维度,这是国外教师职业伦理的核心原则。国外学者认为,教育和教养是在人与人之间进行的,在学校教育中又主要是在教师和学生之间展开的。师生之间的教育关系与父母和子女之间的天然的教养关系是完全不同的,师生关系是学校人际关系中最基本的和最独特的关系,良好、融洽的师生关系可以使学生的个性和人格得到健康、充分的发展,是一种无形的潜在的教育因素,直接制约着学生接受教育的程度,影响着教育过程乃至决定着教育的质量和效果。因此,教师必须关心和热爱自己的教育对象学生,这是教师职业要求的一个根本原则。正是基于这样一种认识与理解,世界各国普遍重视教师与学生关系的处理,强调教师要以民主平等的方式对待学生。 二、 国外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建设给我们的启示 从国外对教师道德规范的研究和要求,可以看出,师德建设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是构建一个什么样的师德规范体系,并使这种体系得到全社会的认可。结合我国的国情,吸取以前的教训,我们应该从现实基础上去构建并细化师德规范。只有这样,才能使我国的学校师德建设有章可循。 1.教师职业道德应建立在现实生活的基础上 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应从“理想”回归“现实”,从“高尚”走向“朴素”。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是在教育职业活动中调整各种利益关系、判断教师教育行为是非善恶的具体标准。高尚的师德固然需要崇高的理想来引导,但仅有“理想”是不够的。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只有道德理想的制约,而没有可遵循的具体规则的约束,往往只能约束少数人,其效果也是大打折扣的,这一点早已被社会发展的事实所证明。因此,不能因为教师职业的特殊重要和高尚而无视教师作为一个“人”的基本需求,过高的道德期待往往适得其反。所以,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制定应现实一些,建立在“现实”生活的基础上,使教师首先从一个人、一个公民、一个公职人员的角色上去履行自己的职责,尽自己的道德义务。此外,还应借鉴移植国外重视“朴素”道德的做法,要求教师遵守那些维护教育教学秩序所必需的最起码的最简单的教育劳动行为准则,如坚持公道、保护学生隐私、不把学生作为“获利”的工具等等。如果我们的师德规范能从“高尚”回归“朴素”,更加符合人性,更加符合生活发展的实际,那么教师就更容易践行职业道德规范,师德行为就具有更强的感染力。 2.结合我国现有的法律规定来细化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我国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制定的依据是基于对教师职业的崇高性的认识而作出的对教师的人格期待。在日常社会生活中,教师在人们心目中往往被定格为理想的“道德的化身”,由此对教师提出了“学为人师,行为世范”这种相当高的职业道德要求及自身人格修养要求。其实,这种要求是一种理想的期待,缺乏坚定的法律基础和社会现实生活基础。在西方国家,师德规范的提出是基于社会法律准绳的,各种行为规则都定位在法律的框架之内,它首先是对公民的义务要求,在充分考虑教师工作的职业特点的基础上,遵循宪法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来制定。例如,规范中的各种人际关系——教师与学生、教师与家长、教师与同事等关系的处理准则,都是由法律所规定的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派生出来的。这样,教师自身对职业道德要求的理解和践行都是建立在这样的基础上,即作为一个公民或公职人员应具备的基本道德品质和职业修养。因此,我们应当结合我国现有的法律来规定,来细化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使教师充分认识到,如果他违背了职业道德规范,不仅涉及道德问题,而且涉及法律问题,进而养成在法律的意义上强化自己的职业道德意识和行为的习惯。 参考文献 [1] 武汉大学思想政治教育系组编.比较德育学.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0. [2] 约翰·范德格拉夫等.学术权利七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比较.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2000. [3] 张桂春,国外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经验及启示.教育科学,2001(1). [4] 何仲山.美国高校教师的选拔和培养.新视野,2000(6). (责任编辑付一静) 希望对你有帮助

  • 索引序列
  • 俄罗斯语言政策的研究现状论文
  • 俄罗斯法律研究现状论文
  • 俄罗斯语言文化研究论文集
  • 俄罗斯文学翻译研究现状论文
  • 当代俄罗斯德育研究现状论文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