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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教育与教师关系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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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教育与教师关系的论文

通过学习教育法规可以很好地促进教师职业道德的内化,使之成为一种职业习惯。下面是我给大家推荐的浅论教育政策法规与教师职业道德的论文,希望大家喜欢!

《简论高校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与普及教育法规之关系》

【摘要】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高校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显得尤为重要,但在现实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加强高校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途径有很多,其中普及教育法规是其一重要手段,可通过普及《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其他法律法规来实现。

【关键词】高校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普及教育法规

高校作为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基地,同时也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阵地,在加强全社会的道德建设过程中,应起到示范、影响和辅助作用。因此,加强高校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显得尤为重要。

一、加强高校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意义

作为一名高校教师,必须具备高尚的职业道德。如果一名教师缺乏职业道德,就是不具备正确灵魂的教师;而缺乏正确灵魂的教师,其职业道德和能力则无从谈起。高校教师的职业道德是高校教师步入高等教育职业殿堂必须要遵守的行为规范,是衡量高校教师履行职业义务、职业责任水准的重要尺度,自觉遵守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是高校教师实现职业价值、职业理想的重要保证。21世纪是一个充满竞争的时代,在这样的时代里,竞争归根到底是教育和人才的竞争。而培养适应现代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很重要的一点是取决于教师的综合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的高低。因此,加强高校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是我国在新世纪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的重要保证。高尚的道德情操一直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根本标志,也是教师整体素质的核心部分。高校教师作为教书育人的主体,肩负着培养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的神圣职责。社会主义事业的成功,民族的兴盛,祖国的前途和命运,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全民族科学文化素质的提高和人才的培养。而教师的素质和水平,不仅直接影响到教育事业的成效,而且影响到全民族的科学文化和道德水平。教师的事业是提高人的素质、使人完善、使人进步的崇高事业。教师要教育人、改造人、完善人,首先要不断完善自我,加强自身的道德建设,塑造自己的完美人格。18世纪启蒙思想家和教育家卢梭曾说:“在敢于担当培养一个人的任务以前,自己就必须要造就成一个人,自己就必须是一个值得推崇的模范。”努力培养和提高个人的职业道德,是高校教师从事教书育人这一崇高职业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为适应市场经济环境的变化,强调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是高校教师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高校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的根本大计。从教师在学校的地位看,高质量的教师队伍是高校高质量教育和教学的一个基本条件。广大教师是高校改革和发展的主要依靠力量,是学校办学的主体。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为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培养德才兼备的高层次专门人才,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是关键。

二、高校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尽管高校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有如此重要的意义,但在现实中还存在不少问题,有待解决:一是敬业精神不强。在市场经济负面效应的影响下,部分教师物欲膨胀,过分看重个人利益,热衷于第二职业,把本职工作仅视为一种谋生的渠道;在教学上,有的教师无心钻研业务,不求有“功”,只求无“过”;在科研上,为了评职称,学术浮躁,急功近利,为出“成果”而忽视教学。二是育人意识淡薄。在教育和教学实践中,有的教师只顾课堂教学,完成教学任务,对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不闻不问;有的教师只注重传授书本知识,不尽“传道”、“解惑”的责任;有的教师对学生缺乏爱心,不深入学生,对学生普遍关心的热点、疑点和难点问题,采取回避的态度。三是表率作用欠佳。有的教师重言教轻身教,不能身体力行;有的教师把个人的成见、怨气、情绪带进课堂,任意发泄,不考虑对学生的导向和后果;有的教师热衷于讲实惠,收受学生的“心意”、“礼品”;有的少数教师仪表不整,举止粗俗,缺乏自尊、自重和自爱精神。

三、加强高校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途径和方法

要解决这些问题,笔者认为应从三方面入手:

(一)加强道德自律

教师要把优秀的传统文化和当代世界发展的前沿科技知识传播给学生,要用自身完美的行为感染学生。进行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提高职业道德水平,关键在于建立内化自律机制。内化就是教师将社会约定的职业道德规范转化为教师自身的行为准则,将外在的约束和要求转化为自身修养规范。

(二)建立师德学习教育机制

高校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是一项长期的系统的工程,只有建立与之相适应的一套完整教育体制,才能使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具有可持续发展的能力。首先,加强教师职业道德的教育学习和培训,是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的基础和前提。同时,要加强经常性的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学习教育,并形成长效机制。

(三)普及教育法规

法规是由国家制定并通过国家权力强制执行的一种社会规范,这一点与道德、宗教等其他规范是不同的。教育法规是关于教育的法规,通过立法程序把教育政策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具有约束力。教育法规是现代国家教育行政的基础和基本依据。通过普及教育法规,可以达到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目的。

四、普及教育法规对高校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意义

在加强高校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途径和方法中,笔者认为,普及教育法规具有重要意义。在高校里,由于学生处于成长期,他们既有一定的思想,但却还不是很成熟,且具有很强的模仿性和可塑性,因而,教师在教学活动中的言行举止、治学态度、行为习惯等都会给学生带来潜移默化的影响。正因如此,为了使学生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作为教师,就必须首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用自己备好课、讲好课、上好课的具体行动来当好学生的表率,不仅要言教,更要身教,要用自己的模范行为来教育和影响学生,成为学生的表率和楷模。

五、利用普及教育法规这一重要途径加强和促进高校教师职业道德建设

自从国家实行依法治国战略以来,在教育中也制定了许多法律法规,其中有不少关于教师职业道德的要求,作为高校教师,我们应如下去做:

(一)普及《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011年12月23日,教育部、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颁布了《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并就贯彻落实《规范》有关工作发出通知。《规范》从六个方面对高校教师职业责任、道德原则及职业行为提出了要求。内容如下:第一,关于爱国守法。重点是规范高校教师与国家的关系,对高校教师政治上提出要求。强调要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第二,关于敬业爱生。重点是规范教师与学生的关系。强调要树立崇高职业理想,履职尽责,真心关爱学生,严格要求学生。第三,关于教书育人。主要是规范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强调要以育人为本,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第四,关于严谨治学。主要是规范高校教师的学术研究行为。强调要弘扬科学精神,勇于探索,协同创新;恪守学术规范,尊重他人劳动和学术成果。第五,关于服务社会。重点是规范高校教师与社会的关系。强调要勇担社会责任,为国家富强、民族振兴和人类进步服务。要求高校教师主动参与社会实践,自觉承担社会义务,积极提供专业服务。第六,关于为人师表。重点是规范高校教师的社会道德责任。强调要学为人师,行为世范,树立优良学风教风;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维护社会正义,引领社会风尚。要求切实维护人民教师的良好职业形象,明确提出“自觉抵制有损教师职业声誉的行为”。如果高校教师能够把这些规范内化并付之行动,对高校教师的职业道德建设将大有裨益。

(二)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教师法》第二章权利与义务第八条规定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第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第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第三,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第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第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第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从这些义务规定中可以得知,不论是教师的教育职责方面还是在教师的教育内容方面,教育的主题都是紧紧围绕育人育德展开的,这不仅深刻体现了职业道德在教书育人方面的重要性,更是对教师提出的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要求。因此,教师在履行义务的同时,其优秀的职业道德就成为教师必须具备的重要资格和条件。

(三)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其他的法律法规

要在广大教师中广泛开展普法教育活动,使大家知法守法,并根据这些法规要求对自己提出更高的道德要求,不断提升道德水平。同时,还要加强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教师中的违反道德和法律法规的行为,把内在约束和外部引导、弘扬善德和惩治恶行有机结合起来。对师德表现不佳的教师要及时劝诫,对有严重失德行为的教师要依法严肃处理。

参考文献

[1]《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和高等教育法规》.河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

[2]《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部,2012-1-9

[3]戴世勇吴健.《加强高校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必须认真处理的几对关系》

《简论高校教师道德建设与普及教育法规之关系》

摘要:共同的道德标准是法律法规制定的基础,而法律法规可以推进道德意识的培养。通过学习教育法规可以很好地促进教师职业道德的内化,使之成为一种职业习惯。高校教师面对的是有独立人格的青年学生群体,因此要求教师具有更高的素质能力以及道德修养,高校教师只有自身道德修养足够高尚才能够感染学生,培养出对国家对民族有用的人才。

关键词:道德建设;教育法规;道德标准

中图分类号:G451.2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4-9324(2015)36-0029-02

“道德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是人们共同生活及其行为的准则与规范。道德往往代表着社会的正面价值取向,起判断行为正当与否的作用。人类的道德观念是受到后天一定的生产关系和社会舆论的影响而逐渐形成的。”而法规是法律、法令、条例、规则、章程等法定文件的总称,是用强制性的手段,借助国家机器的力量来规范人们的行为,进而达到保持社会正常安定健康运转的目的,具有普遍的约束力。

一、道德与法规

“道德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是人们共同生活及其行为的准则与规范。道德往往代表着社会的正面价值取向,起判断行为正当与否的作用。人类的道德观念是受到后天一定的生产关系和社会舆论的影响而逐渐形成的。”而法规是法律、法令、条例、规则、章程等法定文件的总称。是用强制性的手段,借助国家机器的力量来规范人们的行为,进而达到保持社会正常安定健康运转的目的,具有普遍的约束力。前者往往是人们发自内心、潜移默化形成的一种意识形态,而后者相对而言则是一种客观的、外来的、硬性的规定。道德观念的形成初期往往会借助于法律法规的约束,从而使人们在不断地遵守法律法规的过程中形成一种行为及意识习惯,久而久之习惯成自然,内化成人自身一种固定的价值形态。而法律法规的正常推行也要建立在大多数人的道德意识基础上,因为法律法规制订本身就是以符合大多数人的利益,即符合社会道德规范为基础的。所以说法律法规在某种程度上推进了道德建设,而良好的道德建设又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法律法规的有效执行。

二、教师职业道德在教育法规中的规定

1998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五章第四十五条规定:“高等学校的教师及其他教育工作者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而教师所拥有的权利及其应当履行的义务在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也有明确的阐述。作为一名高校教师,自然首先要履行好教师应当履行的义务:如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等。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于2011年12月23日发布的《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更是对高等学校教师的职业道德做出了文字上的明确规定:要求高校教师应当爱国守法、敬业爱生、教书育人、严谨治学、服务社会、为人师表。由此可见,在诸多的教育法规中,都或多或少地对教师的道德,特别是教师的职业道德建设提出了相关的要求,也确立了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目标规范。而高等学校的教师,面对的是一群已经基本成年或已经成年,身心都趋于发展成熟的,求知欲强烈的,有思想有个性的青年大学生,这些学生由于有了自己独立的思想与人格,有了一定明辨是非的能力,因此对教师本身的素质、能力和道德修养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三、高校教师道德建设与普及教育法规的关系

搞好高校教师的道德建设,要在普及教育法规的基础上进行。这二者的关系是密不可分、相辅相承、相互促进的。教师个体道德的形成,要经历一个以义务为特征的他律道德时期,而道德的建设从根本上来说是一个教师最终从他律到自律的过程,是把外部的普遍被认可的规范内化的过程。教育法规的普及,正好促进了教师的职业道德由他律向自律转化,由一种外在的行为规范经过普及之后深入到每个教师的心里,进而形成一种内化的意识形态。通过教育法规的普及使高校教师提高职业道德认识,培养职业道德情感,坚定职业道德信念,锻炼职业道德意志以及培养职业道德行为。而当职业道德规范真正内化到教师的心里时,反过来又能促进教育法规的进一步推广和执行。一方面,普及教育法规能使高校教师们认识到自己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对学生应尽的义务,让他们更加明确自己所处的位置以及所担负的使命,真正做到如《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所规定的那样“学为人师,行为世范。淡泊名利,志存高远。树立优良学风教风,以高尚师德、人格魅力和学识风范教育感染学生。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维护社会正义,引领社会风尚。言行雅正,举止文明。自尊自律,清廉从教,以身作则”。另一方面,良好的高校教师道德建设能够通过教师这一特殊职业群体的言传身教,行为世范使道德的火种广泛传播开去,当一个群体有了足够的道德意识的时候,法律法规所起到的作用就会相应淡化,法规的普及推广与执行也不会再是一件难事,因为这些由法规所规范的东西,已经内化成了人们的思想意识,会在学习、工作、生活中自然而然地体现和流露出来。从而逐步达到一种理想的道德境界。

四、高校教师自身道德建设剖析

身为一名高校的专业教师,应该大力加强自身的道德建设,积极贯彻履行教育法规中的各项相关规定。自身道德建设的目标应不低于教育法规中的各项相关要求,而且要更进一步。教师是人类文明的倡导者,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教师的品德是学生品德的先导,因此,教师应具备高尚的道德修养。

1.要建设良好的道德修养,首先必须认真学习教育理论和教育法规,以科学理论作为指导,避免迷失方向。同时也离不开参加社会实践,特别是不能离开参加教育教学实践。因为教学活动与培养人才始终是学校工作以及教师工作的核心。

2.高校开始扩招以来,不但高校教师们面临着越来越大的压力,高校的学生更是面临着考研、就业选择等重重的压力。作为一名高校教师,应该发自内心地去关爱学生,要让他们从我们身上感受到理解、尊重、平等、关怀、给予、责任和宽容。“要用学生的大脑去思考,用学生的眼光去看待,用学生的情感去体验,用学生的兴趣去爱好。”不但要关心学生的学业进步,更要时刻关注他们的心理健康,培养他们控制调节情绪的能力,正确平和地面对各种挑战和压力,使他们能够保持完整统一的人格品质与和谐的人际关系。要了解和信任学生,认识到他们是活生生的人,都有自己独特的、与众不同的一面。要真正做到热爱学生。这种热爱,既不是溺爱,也不是迁就,而是爱中有严、严中有爱。要关心每个学生的全面成长,不偏爱,对学生一视同仁。

3.要着力加强自身的专业技能方面的学习,多向同行请教,多向老教师请教,把教书育人当成一项激情的活动来对待。以育人为本,在此基础上把课尽量上得生动有吸引力。为此应花大力气做好教学准备工作,鼓励学生思考,加强与学生的互动。站好讲台,守住作为一名教师的底线。

4.要努力丰富自己的专业知识,并拓宽自己的知识面。要用精深的专业知识引导学生,要用宽广的专业外知识吸引学生,要用幽默精准的语言去打动学生,要用严谨的治学态度去感染学生。通过加强各方面知识的学习,在教学和科研中做好自己的本分。

5.要重视实践环节的教育,努力做到教学内容不与实践脱节。让学生们真正感到学有所用、用有所长。把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有机地结合起来。一方面可以通过实践教学调动学生温习理论知识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将理论知识真正应用到实践中来。

6.高校是一个庞大的系统。管理是一项马虎不得的工作。各项管理工作环环紧扣,每一环都不能松懈。作为一名高校的教师,应为学生做出表率,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配合各管理部门做好教师自身以及学生的管理工作,保障学校的教学秩序有条不紊地进行。

7.身为一名教师,如果自身的思想品质不过关,书教得再好也是枉然。要不断加强自身道德修养的建设。只有自己做到才能去要求学生。身教重于言教。要有作为教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清通过自己的教学活动不仅是要教会学生读书,最关键的是要教会他们做人。一切为了学生的健康成长。一名高校教师,如果能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有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献身教育事业的决心,就会自觉主动地加强自己的道德修养。在政治思想、个人品德和文明习惯、谈吐举止等各个方面做出表率,并且言行一致,表里如一,真正做到为人师表。

综上所述,高校教师道德建设与教育法规的普及在当前都是十分重要的任务。二者的关系也非常紧密。每个高校教师都应当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自觉地贯彻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做奉公守法的模范,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严格遵循教育法、教师法等教育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且要以比这些法规中所规定的规范更高的标准来要求自己。做一名“稳重”、“可亲”、“有识”的教师,成为学生以及全社会民众效仿的楷模。

参考文献:

[1]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Z].1998-08-29.

[2]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Z].1993-10-31.

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的论文

交通法规,生命之友 随着人类文明的进步,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收入的增加。交通也在不断发展,出行早已经以车代步了。人们在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的同时也在追求更舒适、更便捷、更快…… 自行车、摩托车、轿车也已经进入了居民的生活。 但在此同时,一个个忍不惨睹的故事又时时提醒着人们生命的可贵。那触目惊心的交通事故不禁使人毛骨悚然,他无情的吞噬着人的生命,他不知使多少家庭面临妻离子散的惨剧,使他们从此失去笑容。 记得去年的一天,在遥远的西藏南路发生了一场惨绝人寰的事故——那是一个妇女在黄灯的时候,一下子骑得很快,眼睛只盯着对面的黄灯,就在黄灯转为红,灯的那一刻,她突然转弯,可是她万万想不到身后一辆大桥二线向她驶来,由于骑得太快,而且距离车太近,所以她根本无法停下来,就在女儿一声凄惨的叫声中,母女俩人倒在了车下,而且女儿的身体还被压在了车下,就这样两人躺在血泊之中……那时候就因为这位妇女的一句:"还要等,很烦。"就失去了自己和女儿宝贵的生命。就因为她没有遵守最最基本的交通法规才使这惨剧发生。同时验证了"交通法规生命之友"这句话。 不仅如此,很多人应该知道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故事,这使多少人伤心?使多少人受伤?甚至使一些刚踏入人生的孩子留下难以抹去的阴影…… 不少同学经常以为这种事情论不到“我”,以为自己的骑车技术十分“棒”,以为自己有多了不起,但当你骑着车在马路上追逐,当你与伙伴在马路上玩耍时,你是否想过危险就在身边;当你的亲朋好友不顾一切乱穿马路、闯红灯的时候,你可想到这时的死神正在向他们招手……你知不知道这些会带来什么?是伤?是残?是死?是痛苦?是悲剧?是一个破碎的家庭?还是…… 我们应该从一点一滴做起,一点一滴积累,遵守交通。 在这生命与血换来的教训中,我们应“文明骑车、文明走路、文明乘车”让悲剧不在发生,让安全的警钟在我们耳畔长鸣。

道德与法律的辩证统一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两者是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的。下面是我带来的关于道德与法律论文的内容,欢迎阅读参考!道德与法律论文篇1:《浅析中国道德与法律的融合》 道德和法律都可以调整人们的行为,而道德侧重通过舆论、信念、习惯来调整人们的行为,法律通过国家的强制力保证人们行为的合法性。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的形成不仅需要法律的强制力,还需要道德的约束力。 一、中国道德和法律融合的必要性 道德和法是道德与法律融合的历史前提的根源,它们最初是一体的,正像唯物史观所说:“历史从哪里开始,逻辑也就从哪里开始”。道德与法律作为社会规范的主要手段,其产生有着共同的历史渊源。 (一)道德和法律有共同的逻辑起源。前苏联史学家谢苗诺夫用大量史料证明:原始禁忌是社会规范的最早形式,属于某种最原始的社会规范。另一位前苏联学者、法学家雅维茨在其《法的一般理论―哲学和社会问题》一书中提出:“在遥远的过去,单纯依靠禁忌调整人们的关系,是规范人们行为的最初和最低级的形式。在当时,禁忌的作用是由恐惧和习惯保障的,被看成是统治整个共同的自然的、基本的力量。”因此,禁忌在原始社会具有同道德和法律相同的规范作用。 (二)道德和法律有共同的价值追求。由于人类对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的需要,道德和法律便应运而生,另外随着私有制的出现、阶级的产生、国家的建立,法律从道德中独立出来。它们有着共同的价值追求――秩序、自由和公正。 秩序是人类社会生存和良好运行的基础,是社会的结构要素之一。社会秩序通过习惯、道德、制度、法律等四种形式实现。其中道德秩序和法律秩序是互相联系、互相促进。任何社会都是建立在一定的秩序基础之上运行的。 法律和道德共同追求的价值目标即自由。自由是促进法律发展的重要条件,追求自由是人的天性。道德自由和法律自由相互联系,相互影响。 公正是道德和法律的最高价值目标。道德公正和法律公正既联系又有区别。法律公正的确立和生效根源于道德公正的规范功能。如果没有道德公正和它的规范功能,法律公正可能成为泡影,它的积极作用很难得到发挥,还会带来一些消极的影响。 二、中国道德与法律融合的客观性 中国道德和法律的融合需要深厚的理论作基础,还要符合我国现实的客观性。即具有社会生活的现实基础,包括经济基础、政治基础、 文化 基础和生态基础。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具有竞争性、法制性、自由性等一般特征外,还具有诚实信用的专门特征,而道德和法律融合的经济基础就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道德基础包括自由、平等、正义、秩序、信用等。 道德与法律的融合符合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需要。民主是法治的必要前提,法治是民主的有力保障。法治不仅仅是民主政治的一种表现形式,而且是民主政治的一个重要特征。同时,社会主义民主蕴藏着一定的道德内涵,民主问题是现代社会生活各个领域普遍关心的问题。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是道德与法律结合的文化基础。道德与法律都是社会规 范文 化的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实现道德文化和法律文化的有机统一有利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 三、中国道德与法律融合的具体路径 结合道德与法律本身的内在联系及当代中国现实情况可以看出,中国道德与法律融合的具体现实路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要实现道德与法律的良性互动。道德与法律都属于上层建筑,都可以作为调控人们行为的手段,但它们在基本内容、表现形式、调控方式、产生时间等方面存在不同,这并不影响它们之间的良性互动。 1.加强法律对道德的保障。道德的运行离不开法律,有时法律将道德规范制度化、模式化。道德规范的制度化对促进社会大众的文明觉醒和社会主义的制度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显然,道德的制度化并不是将所有道德制度化为法律,而是将反映人民大众基本需求、具有普适性的道德加以制度化、规范化。 2.实现道德对法律的引导。从立法、司法和守法三个方面可以实现道德对法律的引导。第一,立法的道德条件。立法活动时应充分考虑人文主义因素,做到尽善尽美,因而立法主体应牢固树立人本主义的方针,将正义、平等、信用等价值理念体现在具体的法律规范中。第二,司法的道德保障。司法主体应具有相应的道德能力,如正义感、责任心和气节。 (二)要实现道德与法律作用的互补。道德和法律虽属不同属性的社会规范,在调整社会关系上所用的方式不尽相同,但它们在作用上却可以相互补充。通过建立相应的机制才能实现道德与法律的互补。 1.建立道德促进法律的机制。第一,要用道德来指引法律的制定、修改、废止等活动,从参与主体、制定过程到制定内容都要用合乎理性的道德观念作指导。第二,要保证执法者的道德践行能力。法律能否得到公正地实施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执法者的道德能力。执法者的道德水平直接影响执法机关的形象和法律的权威。 2.寻求法律促进道德的路径。第一,建立刚性约束机制。通过国家政权力量来推动社会主义主旋律的演进,通过法律强化公民行为的道德水准;第二,引进法律对道德的监督、评价和保障机制。法律可以惩恶扬善,引入此机制,保护文明道德行为,谴责不道德行为,激励人们勇于承担社会责任, 教育 犯罪分子、道德不端分子时时事事守法。 道德与法律论文篇2:《中职生的职业道德与法律教育的教学对策》 当前,各地中等职业学校的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教学多种多样,很多教师都尝试着用新的教学模式,对学生进行创新性教育,为国家培养遵纪守法的高素质的技能型人才。但是,在一些中职学校,依然存在着对学生的职业道德与法律教育重视不够,教学模式陈旧, 教学 方法 单一,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的教学质量不高等现象,导致学生职业道德缺失,法律观念淡薄。那么,如何提高职业道德与法律课教学的时效性,对培养适应社会发展的职业技术人才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1 加强爱国主义教育,提升中职生职业道德水平 中职德育课教学应该引导学生,把爱国主义精神与社会主义职业道德和职业精神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合起来,利用每周星期一国旗下的讲话活动,让学生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代言,动员学生把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增强他们积极投身社会主义建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伟大实践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 建立“以生为本”的德育观 创造各种条件和平台,使学生有被动接受者变为主动参与者,在互动中达到自我教育的目的,让学生懂得要求自己,监督自己,自己对自己负责。如针对中职生普遍存在感恩意识浅薄、日常行为失范、法律观念淡薄等问题,可以通过文艺晚会、主题征文、演讲比赛、板报评比、橱窗专题展示等丰富多彩的形式,开展“感恩”、“爱国主义”、“ 法律知识 讲座”或“法律知识问答”等主题活动,鼓励和引导学生广泛参与,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培养他们高尚的道德情操。 3 实践教学与课堂教学相结合 3.1 案例教学法 案例教学法是连接课堂教学与实践教学的桥梁。采用案例教学,既能充分体现课堂教学传授知识的系统性,又能发挥实践教学的形象性,将理论与实际紧密联系起来,是学生在理论与实践的综合运用中,不断地提升自己,完善自己。法律基础课是一门实时性很强的学科,应紧跟当今法律形式的发展现状,结合当今立法发展的最新进程,将最新的法律精神和立法成果传达给学生,使学生的法制观念与时俱进,成为有道德有纪律的高素质 毕业 生。任课教师可以关注我国立法的新进展,“两会”有关法治建设的新提法,收集新案例,把它融入课堂教学中。如2015年震惊全广西的自治区党委原常委、南宁市原书记余远辉涉嫌受贿和钦州市原副市长陆钦华贪腐为焦点,讨论了他们的违法行为及其所引起的严重后果,引起了学生极大的兴趣。 另外,学校多参与一些社会开展的大型的法律宣传活动,拓展知识面。同时,学校还可以定期举行法律知识问答竞赛;有条件的话,还可以参与对犯人进行的社会公开审判,对犯人罪行的判定对学生也起了警示作用,促使学生学法、懂法和守法,激发他们的正义感,提高他们的法律素质和道德素质。 3.2 角色扮演课堂的情景活动教学模式 为了提高职业道德教育课的时效性,在课堂中教师应该合理的进行训练任务情景教学,根据每一个专业的特点,将实际的生活情景引入课堂,让学生在情境中担任一个角色,并从这个角色出发,去完成各项虚拟的任务,在这个过程中,学习知识,掌握规律。角色扮演是实训教学中的重要部分,如学前教育专业的学生通过组织幼儿园教学活动,自己扮演教师,小组其他成员扮演幼儿,进行幼儿模拟教学,很大程度上满足了学生的职业发展需要,调动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今后的顺利 入职 和职后的幼儿教师专业发展奠定基础。汽车专业开展的为本校老师服务的“美容洗车”活动,让学生亲自参加了实践活动,获得成就感,增强了他们学习的动力。 最后,我们应该将职业道德和法律教育教育结合起来。职业道德教育为法律教育服务的,而法律教育又可以促进学生的职业道德教育。我们应该用正确职业道德观念来帮助学生树立严谨的法律意识,用严谨的法律意识来促进学生职业道德观念的深化。 总之,我们要从中职生的实际水平出发,设计符合他们的教学内容,探讨更多的教学方法,为国家培养诚信品质、敬业精神和责任意识、遵守守法的高素质的技能型人才。 道德与法律论文篇3:《道德与法律在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一、道德与法律的关系 道德,是随着人类社会发展而产生的一种特殊的社会现象,是对生活在一定物质生活条件下的人通过善恶规范、准则、义务、良心等形式,来规范和约束其行为的一种准则。它是关于是非、荣辱、善恶、美丑等观念、规范和原则的总和,本身不具有强制力,但具有较强的约束力,主要依靠社会舆论评价、风俗习惯和内心良知来保证实施并发挥效用。道德属于精神范畴,是社会意识中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人类社会的产生而出现。 法律,是由一定政治经济条件所决定的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由国家制定并颁布实施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用以调整人们社会行为的规范总和。较之道德,法律具有强制力,它的实施主要依靠外在的强制力迫使人们去遵守,如果违反法律的相关规定就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受到法律的制裁。法律不是从来就有的,其产生和发展受制于一定的条件,是随着国家和阶级的出现而产生的,在整个意识形态中居于核心地位,起着主导作用。 道德和法律都是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两者有着共同的经济基础,法律的运行以道德为基础,道德的延续以法律为支撑。道德作为观念上层建筑,指导着作为政治上层建筑的法律的产生和发展,同时作为政治上层建筑的法律又为观念上层建筑的实施提供了保证,两者相互联系,相互促进,共同促进社会秩序的稳定和发展。 二、道德在中国现代化变迁中的具体表现 “修身”、“治国”、“平天下”,这是中国5000年优秀文化中孕育的治国安邦之道,这也是历代贤明的君主尊崇的座右铭。然而,伴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人类生产方式、生活方式、 思维方式 发生了巨大变迁,中国社会素来稳定的伦理道德文化也随之发生了不可避免的震荡,而且一发不可收拾。 道德是一定生产方式的产物,是对经济基础比较直接的反映,道德具有历史继承性,不同的时代道德也具有不同的观念和评判标准。当前,中国已经实现了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变,道德伦理也随之发生了深刻的变革,建立与现代化相应的新的道德观念。道德由他律转向自律,由苛求转向宽容和谅解,由感性转向了理性,伴随着道德价值的转向,道德不仅使社会个体层面实现了自我完善,同时也满足了社会集体层面规范的作用。这极大的调动了个人的劳动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社会财富的快速积累。“乱世重典,治世隆礼”,在道德的规范和约束之下,整个社会的法治也在不断的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保证。 任何一个事物都是矛盾体,当我们在满怀喜悦地展示改革以来道德领域所取得的进步和成绩时,又不能不理性的正视道德生活中存在的种种弊病。当前中国社会处在大的变革和转型时期,伴随着利益主体的多元化,人们的道德价值也呈现出多极化的特点。被人们奉为民族血脉的道德文化,在社会演变的过程中开始失重,人们似乎迫不及待的摆脱道德的种种束缚而去追求一种所谓自由、民主的生活方式,一种非理性价值观念逐渐替代传统的理性价值,致使道德在很大程度上失去了评价标准和威慑力;当个人的价值和作用在传统的义利观中得到肯定和尊重的同时,人们在追求价值的过程中似乎又转向了另外一个极端,拜金主义又席卷而来,有很多人在利益的驱使之下,无视道德的约束,不择手段的谋取自身的利益。权钱交易、兜售假冒伪劣产品、贩卖毒品、拐卖妇女 儿童 等现象屡见不鲜,金钱是社会地位的象征,在这种错误思想的影响之下,党的一些干部被腐蚀,脱离了人民群众,不法商人见利忘义,置他人生命安全于不顾,这些现象不仅破坏了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甚至危及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不仅如此,改革开放以来,受西方思潮的影响,以及部分敌对势力的干涉,中国传统的美德也岌岌可危,“尊老爱幼”,“勤俭节约”、“尊师重道”等传统的价值观念被逐步的弱化,例如当前社会老人过马路不敢搀扶、公交车上没人愿意给年迈的老人让座,一部分教师缺少师德向学生索要钱物,这些现象都显现了当前道德的缺失和冷漠。中国传统的美德是中国5000年灿烂文化得以延续的主要动力和源泉,道德的缺失和沦丧,必然会给中华民族带来沉重的伤痛,这必须要引起社会的高度重视。 三、如何发挥道德在法治建设中的作用 道德和法律作为社会意识形态的重要组成部分,古往今来我国一直强调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相结合,在德治和法治共同作用下,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社会秩序的稳定。当前我国道德信仰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这是有着深层次的原因:在市场经济的作用下,市场过多的注重物质财富的积累,在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不高的情况下,使人们在追求利益的过程中变得拜金和冷漠;在社会领域,权力监督力度不够、社会和市场缺乏监督,社会缺乏公平正义、缺少民主法治、人民的诉求不能得到响应,权益得不到维护,这也直接造成当前道德滑坡的重要原因;在文化领域,利益的多元化,也直接造成了人们思想的多元化,一些消极的文化渗透到了社会生活之中,而主流文化却处在弱化的状态,这也是当前道德危机的重要原因。 十八届四中全会,党中央专题讨论依法治国问题,这在党史上尚属首次。道德和法律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两条红线,社会的公平、正义、民主、法治、诚信、友爱需要法律和道德一起发挥作用。道德和法律都蕴涵着深厚的民族文化内容,道德指引着法律的制定和实施,同时也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基础和保障。当前在我国法治建设的过程中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公民法律素质较低、民主法律意识淡薄,有些人甚至在正当权益受到侵害时都浑然不知,更不知道采用何种方式来维护自身的权益,通常采用聚众闹事、自焚等极端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的诉愿;目前我国的法律体系已经建成,但是却不够完善,缺乏体系,这直接造成了法治实施的不彻底,因而导致法律在应用的过程中具有明显的行政色彩,难以实现真正的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法律是道德建设强有力的支撑,法律将道德中的价值运用到法律实施过程当中,不仅能够维护道德风尚也能培养道德意识,法律和道德两者之间是高度统一的关系,法律实施的不完善也会直接影响道德发挥作用,道德的缺失会影响法治的建设,因此要想早日建成社会主义法治社会,我们必须坚持法律与道德“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首先,要加快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推动生产力的发展,为道德建设提供良好的物质基础和生存空间;其次,要加强社会管理,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为道德的发展创造条件;第三,加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和完善社会主义道德教育,将 传统文化 与先进文化结合起来,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指导,在全社会树立一种新风尚。最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立法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深入的考虑道德的因素,贴近人民实际生活,把相关的社会问题上升到法律的高度以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强化法律的实施,法律是国家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为了维护统治的稳定而制定的制度保障,如果不能有效的实施,最终会失去存在的意义,影响社会的和谐发展,为此国家必须强化法律实施、完善法律监督,营造良好的法律环境,形成全社会守法、维法的氛围,最后形成全社会讲道德、受法律的文明风尚,促进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猜你喜欢: 1. 大学思想政治与法律道德心得体会 2. 学习道德与法律的心得范文 3. 道德与法律的格言 法律与道德的名言名句 4. 法律与道德为主题的论文范文 5. 浅谈法律与道德的关系思修论文 6. 法律与道德为主题的论文

法律与道德 所谓法律信仰,就是人们对法律的无限信服与崇拜,并以之为行为的最高准则。“一个社会公众对法律的信仰生成相当重要,它是一个国家法治化的关键性要素。正因为如此,伯尔曼的至理名言‘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才会广为流传,成为所有崇尚法治的人们确信的一条真理性原则。[2]”法律信仰是人们对法律的一种认同和依归,其实质是追求法律至上和法律统治。只有信仰法律,才可能守法。法律作为公平、正义的象征,守法仅是法信仰的外在表现形式,守法精神才是法信仰的灵魂。守法精神要求的是主体不仅遵守法律,更重要的是把守法内化为道义上的一种责任和义务,变被迫守法为自愿守法,由强制守法到良心守法,由他律守法到自律守法。 综观人类社会发展史,越是民主化和秩序化的社会,该社会场景下的市民对法律的崇尚和需求就越强。这些市民之所以追求法律(规则)至上,首先是他们习惯于信赖法律规则;更重要的电子商务资料库是他们有条件通过法律规则来保障自身权利实现的最大化和对政府权力控制的具体化。这是因为“法律规则是一种普遍、稳定、明确的社会规范,是一种公共权威,而非人格权威、特权威严及亲情,在调整社会向高层次发展中,能自动地排除或抵制偶然性、任意性及特权的侵害,使社会在严密的规范化、制度化的良性运动中,形成一种高度稳定有序的秩序和状态;其次,法律规则对人们的生活安排方面,它要求个人之间、个人与政府及组织之间有一种默契,一种自我调节的机制,这种‘默契’和‘调节机制’经法律的确定性配置后,能促成人类生活的高度和谐,予以人的自由与尊严最大化保障,让人有绝对的权力,不依赖于阶级或国家,设计的是一幅自由自在的充满人性关怀的生活模型。”[3]因此,要提升一个国家公民整体的法律素养,应从两方面着手,一是传授给公民法律知识和培育其法律意识乃至法律信仰;二是大力推进社会的民主化和法治化进程。勿容置疑,作为造化育人的高等学府,主导性培育和快速提升青年学生的法律素养,是其参与社会现代化进程和塑造“现代型人才”不可推卸的职责。然而,近年来一升再升的大学生犯罪数据,频频向我们告示:校园并不平静,大学生们的法律素养还十分贫瘠。广州市司法局的吴云南等同志对广东全省49所普通高校进行了调查,结果念人震撼,1981—1998年,这49所普通高校曾有违法和犯罪的学生626人,约占同期在校学生总数的干分之二。浙江嘉兴市秀洲区人事劳动保障局两名公务员2003年4月3日下午在办公室里遇刺。警方确认,犯罪嫌疑人周一超时年22岁,是浙江大学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农学系应届毕业生。原来,他在该区公开招考公务员中,已通过笔试、面试,但健康检查不合格,未被录用。因情绪悲观,产生报复念头,遂迁怒于人事部门的招考人员,最终导致行凶杀人。2003年3月28日,在南京市浦口区检察院挂牌成立了全国首家大学生犯罪预防中心,南京大学、东南大学等南京10所高校成为首批中心成员。之所以要建立这个“大学生犯罪预防中心”,是因为该院通过调查分析发现,2001年该区在校大学生的犯罪率比上年上升300%,2002年比2001年上升120%,并且还得出结论,大学生犯罪大多是因为不懂法。面对这些触目惊心的大学生犯罪数据,能够予之以较为恰当的解释是:现行的学校“法制教育”课,根本没有让学生真正懂法。正如“硫酸伤熊”案当事人刘海洋(清华大学学生)所言:“我们上大一就学了《法律基础》课,学了民法和刑法等,但我只知道猎杀野生动物违法,但用试剂烧伤动物园里的动物是不是违法就不清楚了,从这段心语中,也许会让我们得到比“事件”本身更富有检讨意义的启示,我国高校的法制教育模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了。 法律与道德 法制教育的认识定位要变革。 根据我国官方的有关文件精神及实践做法,学校的“法制教育”从属于“德育教育”,并没有自身独立的地位。“法制教育”次第于“道德教育”的认识及定位是不大合理的,把法 制教育视同为道德教育,事实上按照道德教育的套路来开展法制教育课,不仅难以达到法制教育的教育性,由此还将至使“法制教育”遭受埋没。正是受这种不合理认识因素的影响,长期以来,大大小小的高等学府里,很难看到独立的法律教研室,取而代之的是千篇一律的德育教研室,其结果是法制教育工作很难得到切切实实的开展。 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均系属于社会价值教育范畴,它们既有区别也有联系,从联系上讲,两者的目的同一的,都是为了培养适宜社会需求的“合格公民”;从区别上讲,道德教育重在净化人的内心世界,法制教育重在规范人的外在行为。我们说提升人的品质,应从思想和行为两方面塑造,益于采用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的结合,但不存在法制教育从属于道德教育或道德教育从属于法制教育的问题。所以,法制教育的教育性发挥,需要建构一个属于法制教育本身的体系完整且地位独立的法制教育安排。 法制教育的师资队伍要优化。 法制教育是一项政治性、理论性、知识性、实践性很强的综合性教育,不仅要有明确的目标、规范的内容和相对稳定的教育渠道,而且必须有受过正规培训、具有一定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的法律教师队伍。现行的所谓“法律教师”,不少为“半路出家”,甚至是从未接受过法律专业教育的政工干部,此番情景下“出炉”的“弟子”会有多少法律素养也就可想而知了。 高等学校的法律教师不仅要深谙学校教育规律和青年学生成长规律,而且要具备比较系统的法律学科知识和较高的法律素质。不同的学校应根据自身条件,通过专、兼、聘等多种形式,形成一支具有相当水平的精干的专职教师为主体,同时聘请部分长期从事司法实务或法学教育工作的兼职教师为补充,整合组建地道、高质的法制教育师资队伍。 第三、法制教育的内容设置要调整。高等学校的“法制教育”是为了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法律信仰)和法律知识(法律技能),主要应包括法学基础理论、基本法律知识和法制观念教育。通过法学理论教育,让学生掌握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观点,在思想上树立起法律权威;要通过讲解和介绍宪法,使学生了解宪法是民主制度的产物,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权利义务观念,树立国家主人翁意识;结合不同专业,有选择地向学生介绍一些部门法,培养学生守法、护法、用法的知识技能和自觉意识。 目前,不同类别的所有高校,强行划一地以开设一门《法律基础》来应付“法制教育”,由于课时少,内容庞杂繁多,教授者,犹如蜻蜓点水,匆忙赶进度,只能是简单地进行一系列知识罗列和堆积;学习者,往往疲于应付,死记硬背,应付过关考试,师生都苦不堪言。这显然有悖于“法制教育”的真实目的。法制教育的内容选择上,比较合适的做法是在不同类别的学校开设不同层次的法制教育课。根据学生所在的学校类别、所学的专电子商务资料库:57:;4%2!!;*;)"业及各校的侧重点需要,除进行宪法、刑法、民法等大法的一般性普及外,还开设一些与各校专业(行业)相关、与各类学生受体相通的法律课程,使“法制教育”贴近大学生的生活,融入大学生的内在性需要。 第四、法制教育的实施方式要要改进。高校法制教育,首先要遵循法制教育的特有规律。法制教育是“认同”规范、“接受”规范和“消化”规范的教育,是培养自觉、自愿的守法精神和塑造体现民主、正义、效率、公平等现代法治理念的教育,依靠传统的枯燥无味的“课堂说教”事实上很难奏效,较适宜的是让学生在生动、直观的实践活动中感受要遵守及如何遵守这些规范

有案例,有法律条文的例证。最好是带有普遍性的案例。

养成教育法制教育关于论文

大学生是祖国未来的栋梁,加强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对于推进社会主义法制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大学生法律意识论文的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

摘要:依法治国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它的有效实施是以全体公民的具有较高的法律意识为前提的。大学生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因此,充分认识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及其原因,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大学生法律意识,现状,原因,对策

法律意识是“人们的法律观点和法律情感的总和,其内容包括对法的本质、作用的看法,对现行法律的要求和态度,对法律的评价和解释,对自己权利和义务的认识,对某种行为是否合法的评价,关于法律现象的知识以及法制观念等”1,是现代法制建设的一个十分重要的课题。

一、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

(一)大学生法律意识呈现出逐步增强的趋势

随着我国普法活动的大力开展,学校法制教育的持续进行,大学生的法律知识水平、法律意识已经有了普遍的提高,用法、守法和维法行为也明显增多,在自身权益受到侵犯时,越来越多的大学生能够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在许多调查中都显示采取法律途径是解决纠纷的有效途径。

(二)大学生法律意识存在的问题

1、缺乏应有法律的基础知识,法律知识水平较低

我国目前除法律专业的大学生以外的非法律专业的大学生进行的法制教育主要是通过开设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公共课程,对法律基础知识进行部分的讲授,使学生在一定程度上对法律制度、法制建设有基本的框架性认识,但由于涉及的法律知识内容有限,课程的实际效果并不十分理想,学生对法律制度和法律建设往往只停留于感性认识层面,而无法上升到理性层面乃至在实践中运用。

2、知行脱节,淡于守法、用法

在我国高校都开有《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课程,不少学校还设有有关法律内容的选修课,学生能够通过老师的讲授学到一定的法律知识。但是在实际生活中,经常会出现知行不一、知法但不守法用法的情况,当遇到冲突或问题时,往往是因头脑过热、失去理智而采取过激的行为,有时甚至是违法行为,最终造成严重的后果。

3、大学生违法犯罪现象日益增多

身处于“象牙塔”的学生们的生活并不像社会想象的那样平静和安宁。近年来,我国大学生的违法犯罪行为呈明显的上升趋势,其犯罪类型也正在向智能化、多样化发展。从2002年的“伤熊事件”到“马加爵”案,再到2010年的“李刚”案和“药家鑫”案,使大学生犯罪问题成为众人瞩目的焦点,而这些背后的深层原因更值得大家关注和深思。

二、造成大学生法律意识缺失的原因

(一)学校原因。长期以来,学校对法制教育的重视程度不够,大多只通过《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门课对学生进行简单、基础的教育,更侧重于进行法律知识的灌输,缺乏以发挥学生主观能动性为主的启发式教学和实践教学,对学生的测评哈停留在考试成绩上。另外,由于许多教师在法律方面大多是“半路出家”,缺乏系统和专业的知识,以至于对学生的教育成果产生一定的影响。

(二)家庭原因。家庭在大学生教育过程中扮演者重要的角色。但是由于各种原因家长的法律意识普遍不强,对法律的公正性和有效性产生怀疑,而习惯于靠群众运动来解决国家和社会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同时,家长对学生的教育往往只注重智力教育而忽视了健康人格教育,特别是法律意识方面的培养和教育,使学生无法健康、平衡的发展和成长。

(三)社会原因。我国是拥有两千多年封建社会历史的国家,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高度集权的君主专制制度、天人合一和与人无争、与世无争的传统文化观念,至今还存在于社会观念中,影响着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形成、巩固和强化。同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立法上成绩与不足同在,法律空白、法律体系内部的摩擦和冲突、法律规范缺乏可行性, 司法干预和司法腐败现象时常出现,使人们对法律效力的公正性产生质疑。

三、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对策

英格尔斯曾说:“再完美的现代制度和组织原则如果没有其得以运营的社会根基和缺少赋予这些制度与组织原则以真实生命的现在心理基础,也会变成一堆废纸或导致畸形发展。”【1】

(一)优化社会法治环境。营造良好的社会法治氛围,是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重要外部条件。社会要加强立法和提高立法质量,树立起法律权威,使公民在认识和情感上对法律产生信仰感和依赖感;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严格守法、公正司法,发挥自身的表率作用,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大众传媒的报道要始终坚持客观。公正、及时准确的原则,并能够利用自身优势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努力营造学法、知法、守法的良好社会环境。

(二)要充分发挥学校教育主渠道、主阵地的作用。要积极营造“依法治校”的氛围,对学生的管理要始终坚持人人平等,各项程序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以实践法律的行为去影响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养成。要充分发挥课堂教学在培养学生法律意识中的作用,将思想政治教育与大学生的法制教育紧密结合,改进法律基础课课堂教学、教学内容,充分发挥新媒体在大学生法律意识塑造方面的功能,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提高自我管理和约束的能力,自觉抵制各种错误思潮和违法行为。

(三)重视和完善家庭教育。家庭对于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形成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要通过多途径增强家长的法律意识,并能够以身作则,加强自身修养,从正面对大学生进行教育,用自身的榜样力量影响孩子,用潜移默化的方式对子女进行法律观念和意识的教育。

总之,我国正处于发展的机遇期,要建立社会、学校、家庭一体的教育模式,充分利用社会的有效资源,发挥学校教育的主渠道作用,高度重视家庭教育的力量,从多方面帮助大学生培养和提高法律意识。

参考文献:

[1]刘旺洪.法律意识论[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2,49

[2](美)英格尔斯.走向现代化[C].世纪档案――影响20世纪世界历史进程的100篇文献.北京:中国文献史出版社,1996.435

试论如何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

摘 要:大学生是祖国未来的栋梁,加强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对于推进社会主义法制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作为造化育人的高等院校是大学生成长的主要环境,因此担负着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重任。本文就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方法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关键词:大学生 法律意识 培养

大学生是宝贵的人才资源,肩负着祖国未来现代化建设的任务,然而,由于绝大多数人自幼上学、很少接触社会,在应试教育下,从学生到家长都只注重分数,忽略素质教育,缺乏法律知识的学习,导致部分大学生虽然以优异的成绩进入高校,却有许多人不知法、不懂法,有的甚至是法盲。因此,作为教书育人的高等学府,主导性培育和快速提升大学生的法律素养、法律意识,是其参与社会现代化进程和塑造“现代型人才”不可推卸的职责。

1 充分发挥学校课堂法律基础知识教育的作用

健全的法律意识必须以一定的法律知识为基础,课堂教学一直是学校教育的根本,也是高校向大学生传播法律知识的主渠道,通过教师的讲授学生们可以在短时间内接受大量的法律知识,因此发挥好法律基础课的作用,对于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显得尤为重要。

1.1 了解宪法内容,树立宪法的权威性

使学生明确宪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国家权力必须来源于宪法和法律的明文规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和范围内行使,公民义务也必须来源于宪法和法律的设定,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迫他人履行法定范围之外的义务。我们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就必须确立宪法在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等一切重要领域处于至高无上的地位。

1.2 调动学生积极性,启发学生主动思考

要让学生成为课程的主体,由老师提出问题,鼓励学生积极思考、开动脑筋并通过分析阐述自己的观点,发表自己的看法;师生之间也可以通过讨论、辩论,在争鸣中求同存异,这样学生掌握的知识就会更为牢靠、更加深入。

1.3 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的原则

法律基础课的教学不但要联系社会实际,而且要联系当代大学生的思想实际。比如在模拟法庭中,法官、律师、当事人、法警、书记员、观众等角色都由学生来扮演,让学生在亲身参与中体察到法庭的威严、对法官的尊重、诉讼的程序等等实践知识;激励更多的学生参与案件的分析,并从多种方案中,鉴别、筛选、产生最佳方案,从而使课堂的案例分析更加深入、实用,实现大学生在实践中学法、在情景中体验法、在现实中懂法和用法的积极效应[1]。

2 营造良好的法制文化氛围

2.1 为学生创造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环境

高校应坚持从“依法治校”开始,一切事情要做到有章可循、照章办事,切实保障学生的权利。各项规章制度要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精神,尤其是在学生普遍关注的学生德智体量化考核、评奖评优、贫困生资助、学生干部的选拔等问题上,校方一定要按规定办事、不因人而异,对违法违纪行为严肃处理。潜移默化地影响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的形成和提高[2]。

2.2 为大学生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高校应积极开展不同层次、不同程度的法律知识教育的专题讲座和报告,定期邀请专家和学者来校为学生做法律知识的宣传,把最新的法律信息及时传达给学生,使学生在这个过程中增加法律知识、树立法律观点、强化法制观念,从而提高大学生法律意识水平,使大学校园形成一种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

另外,形式灵活的校园法制文化活动能极大地激发学生对法律学习的热情和兴趣。比如:组织开展一些主题鲜明的法制演讲、辩论赛、知识竞赛,使学生在比赛的同时提高对法律的认识;组织学生收看法制节目,通过观看典型案例的分析促进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的形成。

3 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大学生正处于青年时期,其生理和心理都在走向成熟但还没有成熟。他们感情丰富,心理起伏大,易冲动,自控能力差;他们没有走向社会却渴望走向社会;他们缺乏社会阅历和人生经验,但社会却纷繁复杂。所以,如果没有正确的引导,大学生很容易误入歧途,甚至走上犯罪的道路[3]。

面对大学生身心发展特点,高校要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引导大学生人格健康发展。第一,要及时了解大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做好新生的心理测试,建立和科学利用大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健全大学生心理健康危机预警机制;第二,培养健康人格,让学生们掌握心理调适的基本方法,通过正当方式来减轻心理负担,培养坚强的意志力、稳定的情绪、乐观向上的进取精神,坚决抵制各种不良风气,以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悲剧的发生;第三,通过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和心理咨询服务,使大学生了解基本的心理卫生知识,对心理有问题的学生应及时对其进行疏导和纠正,并时常关注,为学生做好心理健康服务工作,帮助大学生形成健康向上的心理。

4 加强大学生劳动权益自我保护的教育

目前,越来越多的大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做兼职,这样一来可以提高自己的社会实践能力,为毕业后的就业增添砝码;二来可以获取一些生活费用,减轻家庭负担。然而,社会上一些非法中介和用人单位利用大学生做兼职工作心情急切、社会经验少、缺乏自我保护和维权意识的特点,取大学生钱财,甚至导致大学生受到伤害的事件时有发生。

针对上述情况,一方面,高校应让学生更深入地了解一些与他们自身权益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找工作前先认真学习《劳动法》、《民法》和《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面对纷繁复杂的求职市场保持清醒的头脑,提高自我保护能力,防止上当。另一方面,多开展“大学生求职就业维权”讲座,通过讲座,使大学生知法懂法,了解自己在求职过程中,应该享有什么样的劳动权益,在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通过什么样的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为将来在竞争激烈的职场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做好准备[4]。

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是帮助和引导青年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的一个重要途径,也是我们教育工作者应高度重视的内容,因此,高校应坚持不懈地将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贯穿于大学生教育始终。

参考文献

[1] 黄蔡芹.浅议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 中山大学学报论丛[J] 2007,27(11).

[2] 於艳萍.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问题探讨 教育与职业[J] 2007(30).

[3] 赵 艳.对当代大学生犯罪现象的几点思考 法制与社会[J] 2007(01).

[4] 杨一青.浅谈大学生勤工助学的权益保护 思想政治研究[J] 2006(77).

遵纪守法 严以律己—争当一个文明的新时代青少年 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进步发展和社会主义法制制度的逐步建立及完善,社会对个人的要求越来越高,法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依法办事,已成为人们的共同信念。一个国家的法律体制完善与否也日益成为衡量这个国家现代化程度高低的标志。我国法律法规也日趋完善,只要留意不难发现我们身边无处不存在法律的气息。《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法》、《教师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现代社会是一个法制社会,作为一名青少年要学习法律知识,学法才能知法,知法才能守法,知法才能用法,知法才能护法,只有全体人民的法制意识加强了,才能实行依法治国,我们的国家才能不断强大。 然而,根据管家有关数据表明:我国青少年犯罪率呈大幅度增长趋势,可见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制观念对我们来说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青少年违法犯罪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法律意识淡薄、受社会不良习气的影响。比如在社会不讲社会公德,惹事生非、打架斗殴、偷窃敲诈。在学校不遵守中学生守则、违反校纪校规。这些青少年学生虽然也知道自己所作所为是违法违纪的,但他们无法真心地体会到事态的严重性。因此校园中违纪的现象屡见不鲜。有的同学认为违纪与违法是两码事,违反校规校纪大不了被老师批评,没什么大不了的,殊不知习惯成自然,违纪就会逐步成违法,以后到社会就有可能作为法的事。有的同学认为如今是追求个性化的社会,如果被学校这个规那个矩束缚,不利于自己发展,作了违纪的事才能体现自己的潇洒,但是,设想一下,如果学校没有了校规校纪,那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如何保障?一个从小没有遵纪守法的意识与习惯的人,长大了很难说他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 有人说“掌握电子计算机应用技术是跨入21世纪的名片,而具备法律知识和法制观念才是跨入21世纪的通行证”。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共同意志的体现,是促进生产力发展,实现人民民主专政的工具,它的根本任务是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现。公民的生活离不开法律,学法才能明确哪些是可以做或必须做的,哪些是不该做或禁止做的,用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维护自身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青少年学习法律知识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四化建设的生力军。青少年学法、知法、守法的状况如何对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关系极大,青少年要通过学习法律知识,接受法制教育逐步把自己培养成四有新人。 青少年学习法律知识是自身健康成长的需要。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广大青少年都想成为有用之才,而要成才首先必须健康的成长。由于青少年年龄小,阅历浅,缺乏明辨是非的能力,易受不良风气的影响,青少年容易冲动,特别是当自尊心受到伤害或自己的利益与他人利益发生冲突时,容易失去理智,导致违法犯罪。因此,为了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预防和减少犯罪,就需要对青少年进行正面的法制教育,正确引导、让他们能懂法、守法、自觉约束自己的言行,养成守法习惯,培养守法意识,提高守法能力。 青少年学习法律知识是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需要。维护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要运用好这个权利,只有学法懂法,才能认清和揭露违法犯罪行为。 遵纪守法,学法护法是一种被人们公认的美德。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校有校纪,遵纪是守法的基础,青少年时代是处在长身体、长知识的黄金时代,我们青少年学生要认真学习《中学生守则》、遵守校纪校规,遵纪守法,严以律己,从小事做起,从自己做起,自强、自尊、自重、自爱,争当一个文明的新时代青少年。

关于老师与学生的关系教育学论文

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论文篇3 浅谈幼儿园良好师生关系的建立 摘要:幼儿园中的师生关系与一般的师生关系不同,它的特殊性是与幼儿身心发展的特点和幼儿园教育方式紧密联系着的。在幼儿园中,要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关键在教师这一方,教师主导作用的发挥必须通过与幼儿的相互交往。只有良好的交往才有助于提高教师的教育技能,取得更好的教育效果。 关键词:幼儿园;师生关系 在幼儿园中,良好师生关系的建立,是创造良好的精神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幼儿只有处在良好的精神环境中,才能愉快地生活、学习、成长;良好的师生关系往往成为一种动力,与老师相处融洽,幼儿参加各种活动的积极性就高。良好师生关系的建立,还能使幼儿园教育发挥最大的效益,以促使幼儿全面发展。在幼儿园中,要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关键在教师这一方。因为幼儿教育的过程是一个教师与幼儿相互作用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教师起者引导、启发、询问、建议作用,而幼儿则是有选择地观察、模仿、尝试、操作并把信息内化。幼儿之间的交往技能靠教师来培养,师生人际关系的发展主要靠教师来导向,幼儿之间的矛盾主要靠教师来协调。因此,教师主导作用的发挥必须通过与幼儿的相互交往,只有良好的交往才有助于提高教师的教育技能,取得更好的教育效果。教育学家或心理学家都同意,一切有效地学习活动的进行,都是建立在良好的师生关系之中。 在幼儿园中,要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教师应努力做到如下几个方面: 一、热爱幼儿 人际关系包括交往双方或多方相互间的情感表示,因此,只有在交往的双方有愉快的情感体验时,良好的关系才能建立起来。幼儿自出生起,就在父母的爱护下成长。当进入幼儿园后,他会把自己对父母的依恋,对父母的期望和要求自发地转移到老师的身上,希望教师能够喜欢他、爱他。因此,教师要爱幼儿,在情感上对幼儿表现出一种亲近感,处处流露出对他们的关心和爱护,这样才能逐步建立起情感基础。幼儿来自不同的家庭,受不同家庭氛围影响,先天的遗传素质也各不相同,因而,幼儿的性格、兴趣和需要也有所不同。 教师要理智地爱每一个幼儿,并且把这种爱渗透到日常生活的每一个环节中去,让每一个孩子都能感受到教师的爱心和关怀,从而使每个孩子对教师产生认同和依恋。此外,教师爱幼儿,还可以缩短教师与幼儿心理上的距离。当教师微笑着面对幼儿,用和善的目光鼓励幼儿时、或拥抱幼儿、抚摸幼儿时,幼儿会感受到教师的亲切,产生安全、温暖的感受。在这样一种氛围中,幼儿会更有信心接近教师,并且更乐于接受教师的指导。 二、尊重幼儿 教师在组织幼儿教学活动中,应充分考虑幼儿的身心发展特点及兴趣和需要,尊重幼儿,把幼儿当作有人格的人,保护他们的自尊。心理学研究表明;“如果教师遵循民主原则,那么学生就会经常感到满意和高兴;如果教师是一个专横的人,学生的心情往往会受到压抑;如果教师放任自流,学生就会感到愤懑和怨恨。”因此幼儿园教师,特别要理解幼儿的年龄特征,切不可像成年人那样对待他们,动辄批评、指责,也不能采取讽刺和轻蔑的态度,而是要和颜悦色,循循善诱。这样才能使幼儿心情舒畅。只有幼儿感到心情愉快,才能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因此,在幼儿园中教师要本着民主的原则开展工作,切不可独断专行,随意指挥幼儿。 三、平等对待幼儿 平等对待每一名幼儿,这意味着教师对所有的孩子的公平对待和一视同仁。在一个班级中,需要进行个别教育的往往都是一些令人头疼的角色,或是能力欠缺、或是性格怪僻、或是行为^异常……教师若因此而产生偏见或一味批评、指责,就不可能收到良好的教育效果。罗森塔尔效应告诉我们:“只有对孩子怀着殷切的期望,才能使孩子朝着期望的方向发展。”对于这些孩子,我们应用一片真诚去对待他们、接近他们、尊重他们的人格,信任他们的能力,使他们感受到“老师很喜欢我”,从而在一种宽松愉快积极的心理气氛中找到自尊和自信,只有这样,才能发掘他们的内在潜力,从而有效引导他们健康发展。 四、借助积极的反馈和评价 在师生交往过程中,对于幼儿的进步,哪怕是点滴进步,教师都要作出积极的反馈。如:在体育课上,幼儿的动作做得很好,而教师只用“好”或“不错”来评价,孩子会感到不满意。教师应预测孩子的需要和情境的性质,作出适当的表扬,使表扬产生真正的激励作用。例如“当孩子的动作完成的好时,教师可以:说:“你很勇敢”“你做得很漂亮”等“我们都为你骄傲”等,孩子产生害怕心理时,教师用“勇敢些”“放松些”等亲切的语气给幼儿肯定和赞扬。这种正强化可以帮助幼儿建立自尊自信,给他们带来精神上的愉悦、自豪和满足。 五、要与家长友好交往 一位专家在谈及 家庭教育 问题时,曾写过这样一个公式:100+0=50意思是:即使学校(幼儿园)教育达到十分完美的境地,如果没有家庭教育的配合、支持,也只能获得一半的教育实效。因此,教师对家长的态度是友好的还是不友好的,是亲切的还是不亲切的,幼儿往往都看在眼里,如果幼儿感到教师对其父母友好,幼儿也能同样对教师友好、亲切;反之,教师在与幼儿父母交往时比较冷漠,就可能造成幼儿对教师的不友好态度。 须知,家长对教师信赖和尊敬,也会使幼儿从父母那获得对教师信赖和尊敬,也就是说,只有在家庭的教育与幼儿园教育保持一致的情况下,才能形成合力,达到最佳的教育功效。所以,教师在做家长工作时,既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又要针对家长的特点做些沟通,以取得协调一致。诸如:教师每天在门口迎接幼儿来园,并用搂抱、亲热的称呼拉近彼此之间的距离。另外,经常表扬为本班做好事和义务服务的家长,并给家长创造交谈的机会,共同探讨育儿妙策,与家长之间像朋友一样相处。幼儿通过看到这一切,从而消除对教师的畏惧心理,把自己的依赖感、心理需求希冀在教师身上,并且得到满足。这样彼此之间的距离就会拉近,良好的师生关系就会随之建立。 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论文篇4 浅析教师如何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 摘要:二十一世纪的教育应以全面发展人的潜能、提高人的素质为本,良好的师生关系是师生共同满足教学需要、协同教学活动、实现教学目标的基础和保证,如何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是每一个教师必须的素质和要求。 关键词:新型师生关系;素质教育要求;教学质量;教学效果 二十一世纪的教育应以全面发展人的潜能、提高人的素质为本。素质教育要求教师面向全体学生,要求给每一个学生自身发展的机会。邓小平同志说过:“一个学校能否为社会主义建设培养合格的人才,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有社会主义觉悟有 文化 的劳动者,关键在教师。” 在学校,教师和学生是教学过程中最活跃的因素,因此,“师生关系”是教学过程中最基本最重要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人际关系在学校中的具体体现。教师与学生的关系是在共同的教育活动中,通过信息交流与沟通逐步建立起来的。教师的教学对象是学生,教与学是一个双边活动过程,师生只有配合默契、合作愉快,才能产生良好的教学效果,所以,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面对二十一世纪的素质教育,建立新型的良性的师生关系已成为教育改革的重要内容。 古人云:“亲其师,信其道。”为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教师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 用“爱、勤、博、范”要求自己 教师首先要在教育思想上突出一个“爱”字,即要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科、热爱自己所教的学生。许多教育家都把热爱学生看作是教师的美德。于漪老师曾经说过:“要真心实意地爱学生,热爱学生是人民教师的天职,我们要把热爱事业、热爱未来的强烈感情倾注到教育对象身上,对他们满腔热情满腔爱。没有爱,可以说也就谈不上教育。”师爱是打开学生心灵大门的金钥匙,也是教师智慧和教学艺术的重要源泉。 其次,教师在教学工作中要体现“勤”。在教学改革的过程中,要勤于学习,勤于探索、实践,为提高教学质量而付出自己辛勤的劳动。再次,知识上要追求“博”,教师要掌握广博的知识。当今社会的发展,以突飞猛进的科技进步为显著标志,教师要不断积累知识、更新知识、充实自我,交给学生一把通向新世纪科学宝库的金钥匙。因此,教师要恪守师德、严于律己,处处作学生的表率。 二 用“真诚、理解”对待学生 要建立新型的师生关系,教师应树立师生平等的观念,而不是“唯我独尊”。首先,教师要以真诚的态度对待学生。所谓真诚,就是教师的思想感情要表里一致,既不掩饰自己的情感,又不粉饰自己的缺点,与学生平等相处,坦诚相见,使学生感到亲切可信,并消除防御心理。其次,要真正地理解学生的内心世界,以学生的感受为感受,设身处地为学生着想,分担他们的感情。同时,还要把这种理解交流给学生,使他们深切地认识到教师的理解。只要教师能够建立这样的人际关系,对学生具有这样的情感态度,就能使学生对学习产生安全感,并认识自己的能力和价值,增强学习的信心,发挥学习潜能。 三 更新教学观念,优化课堂教学 在实施课堂教学素质化的今天,教师应更新教学观念,改进 教学 方法 ,转变教师角色,树立为学而教的指导思想,全面、认真、科学地指导学生掌握学习的方法。 要大面积提高学习成绩;提高课堂效益,教师就必须优化自己所教学科的课堂结构。首先,要营造活泼进取的学习气氛,教师一要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无论是课堂提问、板书还是练习等教学活动都要注意让学生保持浓厚的兴趣,在良好的学习气氛中,丰富知识,增强智能。二要满足学生的学习需要。学习是一切正常人的基本需要,学生的学习既是自身的任务,又是自身的需要,因材施教的教学原则从某种意义上说正是对学生学习需要的满足。三要减轻学生的负担,发展个性特长,语言学科注意发展个性特长。 1.要使学生乐学,教师就必须运用行之有效的方法,首先要教育学生端正学习动机。 通过改善教学活动中的师生关系,激发学生学习的自觉性,教育家加里指出:教师与学生的关系是一种特殊的人际关系,有别于父子和母女,有别于兄弟姐妹,有别于朋友同事,在教育活动中不可忽视。无数的教育实践证明,师生关系越融洽和谐,教学效果就越好,反之,教学效果就越差。几年来的教学实践使我深深地感到:建立和谐的教与愉快的学的师生关系是实施乐学教育和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前提。虽然建立和谐融洽、教学相长的师生关系是教师与学生的双边活动,但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教师的理智、情感和教育方法。 要做到这一点,第一,教师要尊重学生。尊重是教育的前提。教师既要做先生,又要做学生,只有尊重学生,才能取得学生的信赖,此时教育教学才有可能走向自由。第二,要热爱学生。野蛮产生野蛮,仁爱产生仁爱,这是教育的真理,热爱是教育的保证,教师热爱学生与学生热爱教师互为条件。第三,要了解学生。因为没有对学生的思想、心理和行为的观察与了解,教育就难免是偶然的教育目的,教学更是如此,不了解学生的学情,何以指导学生的学习,乐学也就只能是缘木求鱼。教师必须做学生的知心朋友,深入了解每个学生的学习情况,知道他们的学习水平,对他们提出不同的要求,对每个学生都要有相应的标准,让他们跳一跳,够一够,切合自己的实际有所提高。否则,标准低了,学生学起来注意力就不易集中,觉得不够解渴,造成兴趣提不起来;标准高了,学生容易丧失信心,失去积极学习的主动性。因此,教师在给学生设计提问时,一定要因人而异,恰到好处地进行学习,使学生感到学习是无止境的,只有坚持不懈地学,才能掌握好更多的知识。 2.要想提高课堂效益,教师就必须创设好轻松愉快的教学情境。 美好的情境,可使学生产生巨大的感染力,激发出思维的极大活力,为学生乐学创造条件。正像叶圣陶先生所说的那样:教师要像帮助小孩走路,扶他一把,要随时准备放,能放手就放手,使学生由“学会”向“会学”转化,在指导学法的同时,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这是教学大纲中的目标之一。例如:对话教学,教师可先带学生共同操练,然后让学生自己模仿练习,还可让他们表演小品,开展各种各样的活动方式,激发学生学习的热情,从而巩固所学的知识。 总之,要大面积提高教学质量,全面实施素质教育,首先要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良好的师生关系对深化教改,积极实施素质教学,提高教学质量均有着重大的促进作用。 参考文献 [1] 王睿.《中国教育与师生关系》2009年版,人民教育出版社 [2] 曹蒙.《现代素质教育与现代学生》2008年版,人民教育出版社 [3] 任振华.《建立民主平等、和谐融洽的师生关系》2009年第11期 猜你喜欢: 1. 师生关系的格言 2. 谈谈建立良好师生关系的一点体会 3. 师生关系研修心得 4. 浅析师生关系的教育学论文 5. 运用情感教育构建和谐师生关系论文

师生之间,总有一些关怀打动着人们的心扉,温暖世人的双眸,点亮我们的成长道路,也同时传递着那些不变的情感。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一些关于师生之间的议论文,仅供参考。

师生之间的议论文篇一

师生之间,传递着的是知识的火花,智慧的金钥匙;

师生之间,传递着的是默默的呵护,无私的奉献;

师生之间,传递着的是虔诚的敬重,太多的感激。

人性中许多美好而闪光的情感在师生之间得以体现,许多朴素却动人的镜头在师生之间悄然上演。

难忘一幅画面:简陋的教室内,一排排破旧却被摆放得很整齐的桌子,孩子们的脸蛋大多都脏兮兮的,但他们仰着脸,清澈的眼神叫人无法忽视:似乎带着沉重,隐忍的难过、自责和无言的感动,而他们的老师,正站在讲台旁,背着自己在襁褓中自己的孩子,手捧着书本,平静地讲着课。照片没有照到她的正面,但我猜她应该是个平凡却动人的美丽女子。照片旁的文字解说是:“那天,老师这样来上课了,我们心里也都不好受。”胶片定格住了这师生之间的美丽画面,在这幅照片中,我看到了一个普通教师的责任心,我看到了孩子们纯洁善良的心,我看到了师生之间朴素动人的情谊。

你也许不曾经历过这样的情景:在贫困的山区,一群尚在天真年纪的孩子们围着新来的老师,他们稚嫩的脸庞和对知识渴求眼神让无数大学生们选择了留在那些与繁华无关的地方,奉献自己的青春年华。可相信你也有过这样的经历吧:难过时得到老师的安慰,害怕时得到过老师的鼓励,犯错时听到过老师语重心长的教诲。而每一个老师,都在学生们上课时认真听讲的神情中感受到这份职业的快乐,在一句简单的“老师好”的问候中不自觉地露出微笑,在学生们每一次学习和成长方面的进步里觉得欣慰。或许在这个世界上,学生就是老师们除了家人,最不舍的牵挂吧。

当这个世界上有了教师——这份太阳底下最光辉神圣的职业,最幸福的身份也许就是学生了。老师们传播知识的火种,也照亮了学生头顶上方的那片天空。师生之间,总有爱与温暖互相传递。有了老师和学生,这个世界上便永远存在一种奉献的爱不计代价和回报,一种默默无闻的呵护如丝般细细缠绕,一种由衷的敬意似黑暗中看见光明的灯塔,一种真诚的感恩像清晨的露珠对待朝阳,许多美好的情感在师生之间传递着,也让这个世界变得更加和谐美丽。

师生之间,总有一些关怀打动着人们的心扉,温暖世人的双眸,点亮我们的成长道路,也同时传递着那些不变的情感。

师生之间的议论文篇二

时间的指针一圈圈地画弧,记忆也被一层层地裹上厚厚的罗裙,三年,一个局限,而你我之间永无距离。

还记得三年前,您身着白色的衬衣,外面套着针织背心,大步流星地走进教室,抑扬顿挫地发表开学演讲,尽管您给我第一印象不是威严。但那种老师都是威严的这种想法根深蒂固扎根在脑中,我小心翼翼地告诉自己:“他是我的老师。”

日后一切平平淡淡,师生之间,维系着简单机械的重复。您给我们上课,我们听您讲课。师生之间就仅仅如此吗?不,随着大家相互了解磨合,师生关系突然像胀开的核桃散发出清香。

那天,您当着全班同学们大声骂我:“作为班干部,上课不知道带头回答问题……”我不敢抬头,不敢看您怒气冲冲的脸,您的怒气随声波传至教室的各个角落,教室里鸦雀无声,我浑身不自在,您那充满怒意的目光让我不禁想:“他只是老师,威严的老师。”

下课后,您将我单独喊到办公室,告诉我刚才完全是杀一儆百。“你是班干,骂你那么凶,完全为了提醒全班同学,你要理解。”一时间,朋友般真诚的解释让我眼里噙满了泪水。您认为是我觉得委屈,告诉我回答问题可以使头脑更灵活开发智力,也是培养自己的能力。“你要知道,要让自己成为学习能力都超棒的人,这也是我对你的希望。”您的话像极了朋友的安慰鼓励,轻轻地掸去了我内心的不安与难过。

师生之间,应该如此吧,亦师亦友。

三年来,你我之间早已经架起了沟通的桥梁。

“父母没来接,要我打个电话吗?”“晚上要睡早点。”“作业没做,写检讨。”这些话语零零碎碎地躺在我的记忆长河中。

三年来,您游刃有余地扮演着朋友与老师,我也耐心地扮演着朋友与学生。三年累积的点滴早已被师生之间的真情铭记。

师生之间,有威严,有关心,有真情。

感谢如此融洽的师生关系伴我走过青春年华,我也会用一生维系这段真挚的师生情,直至不能呼吸。

师生之间需要真情。

师生之间的议论文篇三

煮一杯清茗,他们便能侃侃而谈,上及天文地理,下及国际之事,他们谈人生、谈梦想、谈未来;撑一只小船,他们便能泛舟游湖,谈李白杜甫,谈狂生,谈古朝旧都,指点江山。他们既是师生之间,也是朋友关系。

孔子云:“三人行,必有我师焉。”哪个人不是你的老师。天下之大,又何患无师?但学校之中,老师与学生之间的关系是微妙的。他们是天天见面的人,像朋友,像上下级,像家长与孩子……

师生之间可以有玩笑与欢乐。曾有一老师,有着圆圆的脸、圆圆的眼睛、圆圆的身子、圆圆的手……咱班同学送了个外号,曰:陈圆圆。此老师听到后,圆圆的眼睛乐得眯成了一条缝,还直夸我班同学有才。但此老师却在我班威望最高,光辉事迹最多。

师生之间可以有认真与灿烂。一老师,平日里给人的感觉就是很严格、很认真。每次考试没考好,都会被喊出去“问讯”,老师仔细地帮我们分析原因、寻找原因,从不懈怠。我们要有什么问题把她给问住了,她从来不敷衍了事。不知道的就说不知道或是努力去找答案。老师是个朴素的美丽的女人。一次教师节,我心血来潮地送了老师一张自己制作的贺卡。她说完“谢谢你”之后送了我一个灿烂的阳光般温暖的微笑。那一瞬,我觉得她好漂亮,阳光般的耀眼、动人。我当时愣住了,待我缓过神来,她留给我的却是一个匆匆的背影。

师生之间可以有别扭与矛盾。老师有时会很生气地指责我们怎么不好,我们有时会很不满地在心中咒骂她;有时她会在班级大发雷霆,迁怒到每一个人,有时我们会暗中做小动作。可是她在课下不动声色地关心着每一个人,而在外班我们也会很极力维护老师的高大形象……

有人说现在的学生不懂得尊敬师长,不懂得师生之间的情谊,可是他不知道我们曾经为了老师的感受,多么努力地去做好每一件事;有人说师生之间就像猫与老鼠,水火不相容,可是他不知道,我们曾经是多么认真为这个集体的成绩而共同努力着;有人说师生之间就像上下级,可是他不知道我们一同度过的日子是那么的不计利益,唯有真诚;有人说师生之间……

师生之间有喜、有忧、有玩笑、有误解、有悲愁、有同甘共苦、有风雨同舟……可是在师生之间的那种特别的情谊,是任何风雨都不能消磨的。

若把老师比作那一轮皎洁的月亮,我们便是星星。从月亮那儿汲取智慧的星光,在夜空中努力散发点点星光装点黑暗。

如同月亮星星一同装点夜空,我们师生也将会一同书写这人生的画卷,泼洒浓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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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与学生的法律关系研究论文

师生关系是学校中最基本的一种人际关系,它不仅影响着学生的心理、品德和个性发展,而且直接影响着教学效果,最终决定着教育目标的能否落实。在依法治教的方针指引下,教育法律对学校法律关系的规范和调整,大多是通过师生关系表现出来。请根据所学习的教育法律法规及所了解的相关事例与案例,分析论述如何正确认识教师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 要求: 1.请结合我国《教育法》、 《教师法》 、《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关于教师和学生的权利、义务的规定,针对教师与学生的法律关系,联系实际进行分析论述; 2.论文题目自拟; 3.语言文字须规范,逻辑结构要严谨清晰; 4.注意参考资料的引用和使用;5.论文应遵守学术研究道德和规范;6.论文字数不少于1500字,并须书写在16开稿纸上(拒收打印稿)。

这是什么意思?论文?

从法的视角看,师生关系是法律关系。说师生关系是法律关系,并不是说师生间的全部关系都是法律关系,仅仅是说,师生间的法律关系仅仅是师生关系的一个维度或方面。这就是说,在师生间除存在着法律关系之外,还存在着如情感关系、道德关系、心理关系等诸多的方面。笔者在此仅就师生间的法律关系,进行粗浅的探讨,以就教于方家。 所谓法律关系,是根据法律规范建立的,因一定的法律事实在特定的当事人之间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是体现和反映国家意志的特种社会关系,是合法的社会关系。 每一法律关系都包含了法律关系主体,法律关系内容,法律关系客体这样三个要素。法律关系的主体即法律关系的参加者;法律关系的内容即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必须履行的义务;法律关系客体即法律关系主体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 就师生关系是法律关系而言,在师生间的法律关系中,法律关系主体无疑地是教师和学生,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教师和学生的权利、义务,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教师和学生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即行为、物、精神财富等。 在分析师生法律关系时,必须明确的是:由于教师和学生身份的二重性,师生间的关系既受宪法、一般法律的调整,又受专门的教育法所调整。 (一)师生间的宪法法律关系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作为公民无论是教师还是学生,在宪法层面上,在由宪法规定和调整的师生法律关系中,教师和学生作为公民,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即教师和学生都享有宪法规定的基本权利,同时又必须履行宪法规定的基本义务。教师不得侵犯妨碍学生所享有的宪法规定的基本权利,不得妨碍学生履行宪法规定的基本义务;学生也同样地不得侵犯妨碍教师所享有的宪法规定的基本权利,不得妨碍教师履行宪法规定的基本义务。师生间的关系也即公民间的关系,由宪法规定或调整,因教师和学生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这一法律事实,而形成宪法法律关系。明了这一点,教师和学生就会尊重对方作为公民所享有的基本权利,就不会侵犯对方所享有的基本权利。有的教师不明了这一点,就时有侵犯学生作为公民所享有的基本权利的违法行为发生,如擅自关押,非法拘禁学生,擅自搜查学生身体等。 (二)师生间的民事法律关系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教育法中的某些规范隶于民事法律规范,属民法这一法律部门,如《教育法》第四十二条有关学校、教师侵犯学生人身权、财产权的规定,即属民法部门。 在民法的层面上,教师和学生都是平等的民事主体,教师和学生都享有民法所规定的民事权利,同时必须履行民法所规定的民事义务。在由民法调整产生的师生法律关系中,教师不得侵犯学生的财产权、人身权(姓名权、名誉权、生命权、健康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等)、知识产权等民事权利,教师一旦侵犯了学生作为民事主体的这些民事权利,教师必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同样地,学生也不得侵犯教师的财产权、人身权、知识产权等民事权利,学生一旦侵犯了教师作为民事主体的这些民事权利,学生或其监护人必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师生间的关系由民法确认或调整,因教师和学生都是公民,都是平等的民事主体,而形成教师和学生间作为平等民事主体的民事法律关系。 (三)师生间的教育法律关系 教育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调整和规定教育活动和教育关系的系统的规则”④(着重号为笔者所加)。这就是说,教育法是调整教育活动和教育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师生间的教学活动是教育活动,师生在教学活动中形成教育关系,因此,师生间的教学活动、师生间的教育关系是由教育法加以确认或调整的。 教师和学生间教育活动和教育关系受专门的教育法确认或调整而形成教育法律关系。 教育法所规定的教师和学生的权利、义务都还是抽象的;在具体的教育法律关系中,教师和学生的权利、义务才是具体的。在师生教育法律关系中,当论及教师和学生的权利、义务时,我们不能将教育法中有关教师和学生权利义务的规定简单地移来,而必须结合教育法中的有关规定,具体地分析教师和学生的权利、义务。这样才能形成对教师和学生权利义务的清晰明确的认识。 在师生教育法律关系中,由于教师职务职责的性质所决定,即教师担负着教育法所赋予他的教育教学的权利和必须履行的义务,教师工作带有“公务”的属性。因此,在师生教育法律关系中,在师生之间,带有指导管理与被指导管理的色彩。⑤虽然如此,师生间的教育法律关系既非双方权利义务平等的民事关系,又非上下级之间的行政关系,而是一种“传道——授业”,教学相长,尊师爱生的特殊教育关系。⑥ 在教育法律关系中,教师也只有在教育法规定的职权范围内对学生行使指导管理权,才是合法有效的,否则,即构成对学生的侵权。二、根据上述师生间的法律关系,班主任如何尊重学生的隐私1. 要尊重学生人格教师对学生应有严格的要求,因为一定程度上“严”是“爱”的体现,但对学生也不能过于苛求,稍有一点闪失,就对他们横加指责,这样会使学生失去上进心和自信心,甚至会“破罐破摔”不可能达到预期教育效果。只有尊重学生的独立人格,才能帮助学生形成良好的个性。2. 要尊重学生的隐私每个人都有不为人所知的秘密,都希望拥有一个不被他人侵犯的自由活动空间。这就是我们所说的隐私。个人隐私是受法律保护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0条和第36条明确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对未成年人的信件,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隐匿、毁弃;除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代为开拆外,其他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开拆。”而现实中有个别教师却认为学生(尤其是处于青春期的学生)主要精力应放在学习上,不应有自己的秘密,于是出现了不经学生同意私拆学生信件,或将学生不愿为人所知的秘密公之于众等侵犯学生隐私的行为。其直接结果是导致学生的反感,使学生产生逆反心理,造成师生关系紧张,根本谈不上教育学生,甚至会伤害学生。学习成绩也是学生的隐私,张榜公布学生成绩及排名的做法,也是对学生权益的践踏。尤其对于学习较差的学生会受到他人的歧视会给他们造成压力感,被看作是不公平的。因为学生毕竟是有差异的。作为教育工作者的教师,也必须为之做出我们自己的努力。教师应尊重学生的隐私权,给他们一个相对“自由空间”,让他们能自由地放飞自己的心灵,去思考,去想象…3. 要尊重学生的个性每个人都有各自不同的能力、气质、性格,也有不同的兴趣、爱好、世界观等,教师应予以尊重,并根据学生个性的不同特点,对学生正确引导,为其提供多元选择的教育,而非一种模式的“同化教育”,真正做到扬长避短、因材施教。在中国传统的教育观念中,听话的孩子是好孩子,岂不知正是由于这种陈旧的观念,抹杀了学生的个性和创造性。现实中,许多成年人把自己的价值观强加给孩子,完全不考虑他们的兴趣、需要、。其结果事半而功倍。“兴趣是最好的老师”。我们应尊重学生的需要、兴趣等,让学生自己做出选择和决定。唯有如此,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每个学生的潜能,教育也才能取得最佳效果。4. 要尊重学生交往的权利交往是人的基本需要之一。学生与朋友的交往是在平等互助的基础上进行的,是一种相互学习、相互补充的过程。学生在与朋友的交往过程中学会如何与人相处,也在与别人的交往中,更准确地认识自己、校正和提高自己,树立自我形象,确立自信心,为走向社会与人交往奠定基础。事实上,交友是实现自我社会化的过程。这种社会化有两个特点:一是群体性,二是实践性。学生最要好的朋友永远是他们的同龄人。教师应尊重学生自主选择朋友的权利,对于学生与朋友的交往应加以引导,宜“疏”不宜“堵”,让他们明白与朋友交往的目的,并教给他们与朋友交往时应持的态度和应把握的尺度。尤其重要的是对于青春期学生异性之间的交往,更要耐心细致,使他们学会以礼貌的、负责的和令双方满意的方式与别人相处。5. 要善待学生的自尊心学生和成人一样有强烈的自尊心。而且自尊心有“双重性”,当他受到保护时会产生积极向上的力量使自己进步;当其受到损伤时,会在逆反心理的支配下使行为向教育者所要求的相反的方向发展。苏霍姆林斯基曾说过:“教育——这首先是关心备至地、深思熟虑地、小心翼翼地去触及年轻的心灵。”作为教师,必须要善待学生的自尊,切勿轻易否定。首先,多赞扬少批评。英国教育家洛克说过“教师的重要工作在于:在学生形成良好习惯时,给予力量和鼓励。”孩子对赞美的渴望就象人需要阳光和空气,对于学生的努力和进步要给予及时的鼓励和表扬。批评要适度,要给学生留有余地或说留点“面子”,而且要讲究批评的艺术,先表扬、肯定,再批评。其次,要多让学生体验成功。上海闸北中学有一句名言:“成功是成功之母”,教师要帮学生设立合适的目标,创造更多的机会让学生体验成功,并在成功体验中走向自信、走向更大的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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