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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论文造假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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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论文造假事件

湖南大学深夜通报论文抄袭事件,学校方面已经撤销了涉事学生硕士学位。这一个处分,在我看来很有必要,充分尊重了论文原作者,也能够起到“杀一儆百”良好效果。学术抄袭造假,这样的事情零容忍,如不严肃处罚,将会对更多人,造成危害和影响。

从一名小学生,一步步成长为研究生,获得硕士学位,是一件非常不容易的事情。就当下的社会来讲,硕士毕业生已经是天之骄子,能够让自己在同龄人中脱颖而出,获得更好的工作和收入。

如果硕士毕业生的论文,依靠抄袭得来,我想这是对原著作者最大的不公,也让人严重怀该硕士毕业生的水平。这样一个情况,在答辩时候没有被发现,说明学校的管理,也存在漏洞和不足。

现在取消这名毕业生的硕士学位,在我个人看来处罚得当,没有了硕士学位,对于抄袭者来讲,人生将受到重要影响。而抄袭这样一件事情,也会成为其一生挥之不去的梦魇。

研究生作为高学历人才,在毕业答辩时候,应该依靠自身能力,以及硕士生导师指导,用自己所学知识,缔造一篇属于自己的论文。而不是通过剽窃他人劳动成果,用浑水摸鱼方式过关。

学术造假和抄袭,这样的行为影响恶劣。如果不严肃处理,就会让更多人,抱有这样侥幸心理,用同样方式,来获取高学历。

对这样的事情,发现一起严肃处理一起,就能够起到杀一儆百效果。对后来的学者,有很好的警示和教育作用。

涉事的这位学生,自己走完了人生中的99步,却输在了最后一步。这样一个情况,令人惋惜不已。

最终这个大学生被开除了学籍,而且也拒绝给他颁发相关的证书了,他也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相应的代价。

这件事情最终的处理结果就是对他的学位资格全部都选择取消,而且还取消了他导师的资格。

非常的公正,这样的结果简直大快人心,也让很多人都非常的支持。

博士论文造假事件

已经开展了检查的工作,正在调查的过程中,具体情况会对外进行公布的。

复旦表示会积极的调查这个事情,一旦发现有任何的问题,绝对不会姑息。

继翟天临学术造假事件后,教育部要花800万抽检博士论文

教育部日前公布了“2019年部门预算”,其中提到,按照《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要求,2019年拟抽检学位论文约6000篇,抽检比例为上一学年度授予博士学位数的10%左右。每篇学位论文送3位同行专家进行通讯评议,如3位专家中有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学位论文,将再送2位专家进行复评。

在预算安排上,2019年学位论文抽检预算为800万元,全部用于委托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开展博士学位论文抽检通讯评议,主要包括专家评审费和相关工作经费。

继翟天临学术造假事件后,不断有关于学术造假的新闻曝光。

4月2日晚,湖南大学官微公布了关于刘梦洁硕士学位论文涉嫌学术不端问题的调查处理说明,撤销了该同学硕士学位,导师洪源被警告处分,并取消导师资格,调离教学岗位。湖南大学称,经查认定刘梦洁的硕士学位论文《腐败对我国企业逃税的影响研究》存在抄袭,构成学术不端行为。

教育部4月3日在其官网公开曝光了南京大学教师梁莹学术不端问题,据悉,南京大学教师梁莹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违反学术规范,研究生在读期间抄袭、重复发表多篇论文,使用抄袭的论文作为自己的成果,在职称申报中弄虚作假。

论文学术造假事件

pitd是指博士中的论文学术造假事件等意思。 1.博士中的pitd简介:是指青年演员博士论文学术造假事件。 博士中的pitd是指学术造假事件,微博ID为"PITD亚洲虐待博士组织”的博主将青年演员的论文进行查重,结果显示重复率高达40%以上,证实其学术造假博士之名。

学术造假简介:指的是剽窃、抄袭、占有他人研究成果,或者伪造、修改研究数据等的学术腐败行为。学术造假首先是一种违背学术道德和科学精神的表现,是学术领域中学风浮躁和急功近利的产物。

浙大论文造假事件

(一)区别一、定义不同设计导则主要是引导和规则。设计规范是针对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制造等作出的一系列规定。设计标准是一种规范性的文件。二、发布部门不同设计导则一般由国家行政管理职能部门发布。设计规范是由工程建设中内部共同设计制定。设计标准是通过双方经协商一致制定并由公认机构批准。(二)关系一、设计导则、设计规范、设计标准都是一种表现形式。二、设计标准对活动或者活动的结果规定了设计导则、设计规范的结果,以保证预定领域内最佳秩序。三、在设计标准的前提下,可以在用工生产工程等时,统一作出相应的设计规范。四、在已有设计导则的情况下,根据某一项目生产去发布指定设计规范及设计标准。

所谓学术规范,是指学术共同体内形成的进行学术活动的基本规范,或者根据学术发展规律制定的有关学术活动的基本准则。它涉及学术研究的全过程,学术活动的各方面:包括学术研究规范、学术评审规范、学术批评规范、学术管理规范;也有学者对学术规范做出了横向概括,认为包括它两方面的含义:一是学术研究中的具体规则,如文献的合理使用规则,引证标注规则,立论阐述的逻辑规则等,二是高层次的规范,如学术制度规范、学风规范等。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层面:内容层面的规范,价值方面的规范,技术操作层面的规范。

所谓学术规范,是指学术共同体内形成的进行学术活动的基本规范,或者根据学术发展规律制定的有关学术活动的基本准则。它涉及学术研究的全过程,学术活动的各方面:包括学术研究规范、学术评审规范、学术批评规范、学术管理规范;也有学者对学术规范做出了横向概括,认为包括它两方面的含义:一是学术研究中的具体规则,如文献的合理使用规则,引证标注规则,立论阐述的逻辑规则等,二是高层次的规范,如学术制度规范、学风规范等。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层面:内容层面的规范,价值方面的规范,技术操作层面的规范

2008年10月11日,中国药科大学药理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戴德哉接到International J Cardiology(《国际心脏病学杂志》,以下简称IJC)副主编函件,指戴德哉实验室投至该刊的一篇论文与另一本期刊上已发表的论文十分相 似,要求解释。审阅后,戴德哉发现,先他一步发表的“孪生论文”第一作者是贺海波——两年前从他的实验室毕业的博士。两篇“孪生论文”,所用药物不同,动物病理模型一为心肌病,一为心肌梗死,却得出了完全一致的数据和图表,甚至有部分相关段落文字都相同。因为贺海波在戴德哉实验室读博的三年期间,并未出现造假行为,戴德哉对两稿审阅格外细致,但最后仍确定:贺海波剽窃实验室资料,拼凑伪造出了一篇造假论文,并已发表。此时的贺海波早已博士毕业,并进入浙江大学药学院博士后流动站,2008年7月,即事发前三个月,他被浙大聘为副教授。贺海波在浙大药学院的合作导师为中国工程院院士、浙大药学院院长李连达。在IJC杂志编辑部发现的造假论文中的作者一栏,李连达的名字赫然在列。 情况严重。2008年10月15日,戴德哉将IJC的函件与两篇论文的pdf格式全文,一并转发给浙大药学院常务副院长,要求对方调查。浙大调查组的调查结果显示:贺海波共计发表8篇假论文,除一篇在2007年发表外,其余7篇均在2008年6月后刊出,即贺海波受聘副教授前后。而所有造假论文的作者栏里,均列有院士李连达的姓名。这一在浙大内部调查组的消息不胫而走,2008年10月23日,学术打假网站 “新语丝”上曝出第一条“院士李连达学术论文涉嫌造假”的消息。随后,越来越多的消息开始陆续在此网站上刊出。随着更多消息的曝光,李连达院士小组在2006年以后发表的论文中,共有16篇被指涉嫌造假、剽窃或者一稿多投,其中贺海波署名的仅占一半,全部文章均有李连达署名。根据浙大校长杨卫的介绍,2008年10月26日,即浙大药学院接到戴德哉举报信件的十天后,贺海波向学校递交“检讨书”,承认造假系个人所为,“我的所作所为,都是在李连达院士毫不知情的情形下,偷偷地进行,而且在没有取得李老师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他的名字放在我所有的文章上。”贺海波的检讨也得到了浙大调查组的认同——浙大发出声明:贺海波的造假系个人行为。杨卫更提出“曝光的造假论文并未发表在行业顶级期刊上,对于已功成名就的李连达院士意义不大,李连达没有造假动机”的“动机论”一说。“我们之所以判定李连达院士没有造假,是因为不光贺海波,在所有参与造假的学生的书面检讨上,他们一致说明李连达院士对此事并不知情。”浙江大学新闻办主任单泠告诉《中国新闻周刊》 。贺海波的检讨未能得到谅解。针对这一性质严重的学术造假行为,2008年11月13日,浙大召开校长办公会议,宣布撤销贺海波副教授职务和任职资格,并表示若发现任何与此相关的学术不道德的行为问题,都将一查到底。然而,事件却在贺海波卷铺盖走人后,有了更为戏剧性的发展。 2008年11月18日,定居芬兰的世界中医药协会常务理事祝国光向浙大发去第一封信,指院士李连达三篇论文造假。2008年12月6日,祝国光发去第二封信,指以李连达院士为第一作者的论文一稿多投。在接到这两封信的期间,浙大校长杨卫又接到来自两家国外期刊主编发来的传真,大致内容是两家期刊刊登了很相似的文章,希望大学进行内部调查。“这样我就展开了更大范围的调查。所有校内能够反映出问题的信息我们都查了,包括财务、科研申报等等。”杨卫说。12月2日,在杨卫给这两位期刊主编回复的信里,杨卫要求对方告知,是否有相关证据证明其他的署名作者事先不知情的声明不成立。与此同时,杨卫也给另外一些相关期刊发出了同样信件。与此同时,浙大药学院党委书记陈枢青、常务副院长曾苏、杨卫校长先后向李连达了解情况。杨卫更是两次找到李连达,“杨校长很负责,抠得很细。”李连达回忆说。2008年12月26日,李连达向学校给出书面信函,说明:对于所有的造假论文我一无所知,对于被盗用署名亦不知情,直至被揭发后才知道。 就在媒体和公众开始关注这一事件之后,令人意想不到的变故发生。李连达在解释论文风波的同时指出,给浙大寄信揭发,并在网上高调曝光自己论文造假的祝国光,是出于商业上的目的——祝国光是天津天士力药品公司的高级顾问,此前不久,李连达刚刚得出一个研究成果:天士力公司的“复方丹参滴丸”有严重毒副作用。这一说法遭到天士力的强烈反击。天士力立即发表声明,说李连达讲的完全 不实。2009年2月5日,天士力集团总经理李文表示,李连达除了院士的身份,还是其最大竞争对手——国内最大的生产“复方丹参片”的白云山中药有限公司的首席科学家 。“李连达现在是‘复方丹参片’的利益代言人,所以他代表的是白云山的利益。”李文说,“所以他出这个研究的目的是来打压我们。”对此,李连达回应道,自己最初的研究不是要挑天士力的毛病,而是考虑到复方丹参制剂种类多、厂家杂的混乱现状,才进行的研究比较。并指出,他所用的研究数据,就是由天士力自己出的书里摘的。此后,在天士力的回应中,不断曝出“李连达曾索要200万元研究费未果因此报复”、“研究结果是偷换概念、断章取义”等说法。随着事件的不断升级,2009年2月5日上午,天士力股价逆市大跌,下午,天士力公司不得不宣布临时停牌。天士力更表示近,他们已经开始了相关的司法取证,一定要把李连达送到司法的审判庭上。“不论他是不是院士,只要他是不客观、不公正的,我们就会采取法律手段,保留我们的法律权利。”

女研究生论文造假

肯定是会撤销的,因为她的知识都是造假的,所以证书也是假的。

论文抄袭肯定是错的,但如果多次出现问题的话,那么就要思考是不是有更深层次的原因在,随着时间发展,未来会改进的。

论文抄袭这种事情如果发生在有些国家,无论你是谁都难逃重罚,并且当事人都不好意思继续“混下去”。2012年4月,匈牙利总统施米特·帕尔因20多年前的博士论文被证实为抄袭而宣布辞职;2012年5月,雅虎CEO汤普森因其学历陷入“造假门”而辞职;德国前国防部长古腾贝格、前教育与科研部部长沙宛,均因论文抄袭而被剥夺博士学位,两人也都因之引咎辞职。

国人对于抄袭的态度一向暧昧不清,所谓“天下文章一大抄,看你会抄不会抄”,以至于学术界抄袭、剽窃之风甚隆,很多人并不以为耻,只要没被抓住。就算被抓住了,往往也会因为“法不责众”而放一马。对于论文抄袭,我们几乎从来没有“量刑过重”的时候,从来都是“失之于宽”。

但愿京大博士生金晶女士可以为今后查处抄袭事件树立一个样本,警醒后来者,若有学术不端行为是要承担严重后果的。唯有对学术造假“零容忍”,方有望看到一个气正风清的学术界。

金晶被撤销博士学位事件:

2021年5月26日,日本京都大学撤销了 2012年9月24日授予人类・环境学研究科原研究生金晶的博士学位论文, 原因是认定金晶的论文存在多处抄袭。这也是京都大学首次因为学术不端而取消博士学位。

据了解, 金静博士现在供职于上海电力大学。2021年5月26日下午,上海电力大学党委宣传部表示,学校第一时间成立了工作专班,事件正在调查处理中,调查结果会第一时间在官方渠道公布。

2021年5月28日,上海电力大学官博发布通报称, 金晶现为该校外国语学院教师,日本京都大学确已取消金某博士学位。 学校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解除金某的聘任。

前天津大学张裕卿教授被人实名举报学术造假一事已经坐实,本人已经被天津大学解聘,在举报中涉及到张裕卿的女儿张丝萌的学术造假一事,张丝萌的母校河北工业大学已经开展调查,如果情况属实,学位证书可能会被撤销。

原天津大学化工学院一硕士研究生,用一篇长达123页的举报信,实名举报原天津大学张裕卿教授和其女张丝萌学术造假,引发教育界和网络广泛关注。

根据举报者的材料显示称,张裕卿实验室从实验到表征都为编造,并用“这种造数据造图的方法”发表了多篇论文。11月19日天津大学化工学院在其官网发布情况说明称,该院接到举报后立即成立调查组进行查证。张裕卿也对此事供认不讳,已经被天津大学解聘。

举报者在材料中还称,张裕卿多次把其研究生的实验成果、论文内容等稍作修改,署上其女儿的名字发表。对此,河北工业大学表示:对其中涉及我校的相关情况开展调查,如问题属实,我校将依规依纪进行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张裕卿的女儿张丝萌本科就读于河北工业大学,化工学院2011级本科生,2015年保送至天津大学攻读硕士学位。2017年,张丝萌曾获得中国教育部国家留学基金委的资助录取赴澳大利亚留学,目前正在澳大利亚蒙纳士大学攻读博士。

举报者称“造假的文章一共7篇,他女儿的文章数已经超过天大化工学院对博士毕业的要求。”张裕卿与张丝萌同为作者的论文共有7篇,张丝萌为第一作者的有3篇,发表于2013、2014、2015年。

在2017年颁布的教育部第41号令《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中有这样的规定:对以作弊、剽窃、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学校应当依法予以撤销。

如果河北工业大学和天津大学最终调查结果能够证明张丝萌发表的论文存在剽窃、抄袭现象,并在获得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时候发挥了作用,将会面临被吊销证书的惩罚。

最近一年多时间里,在教育这个让国人关注的系统中,发生了太多不可思议的事儿,让人感到愤慨和失望。希望天津大学和河北工业大学的调查,能够让这件事儿早日水落石出,让剽窃者得到应有的惩罚。(图片源自网络,侵删。)

会被记入诚信档案,对毕业后的工作以及生活产生影响,在信誉问题上不会被记录为正常人,对以后的生活也有很大的影响。

研究生论文造假被辞退

湖南大学深夜通报论文抄袭事件,学校方面已经撤销了涉事学生硕士学位。这一个处分,在我看来很有必要,充分尊重了论文原作者,也能够起到“杀一儆百”良好效果。学术抄袭造假,这样的事情零容忍,如不严肃处罚,将会对更多人,造成危害和影响。

从一名小学生,一步步成长为研究生,获得硕士学位,是一件非常不容易的事情。就当下的社会来讲,硕士毕业生已经是天之骄子,能够让自己在同龄人中脱颖而出,获得更好的工作和收入。

如果硕士毕业生的论文,依靠抄袭得来,我想这是对原著作者最大的不公,也让人严重怀该硕士毕业生的水平。这样一个情况,在答辩时候没有被发现,说明学校的管理,也存在漏洞和不足。

现在取消这名毕业生的硕士学位,在我个人看来处罚得当,没有了硕士学位,对于抄袭者来讲,人生将受到重要影响。而抄袭这样一件事情,也会成为其一生挥之不去的梦魇。

研究生作为高学历人才,在毕业答辩时候,应该依靠自身能力,以及硕士生导师指导,用自己所学知识,缔造一篇属于自己的论文。而不是通过剽窃他人劳动成果,用浑水摸鱼方式过关。

学术造假和抄袭,这样的行为影响恶劣。如果不严肃处理,就会让更多人,抱有这样侥幸心理,用同样方式,来获取高学历。

对这样的事情,发现一起严肃处理一起,就能够起到杀一儆百效果。对后来的学者,有很好的警示和教育作用。

涉事的这位学生,自己走完了人生中的99步,却输在了最后一步。这样一个情况,令人惋惜不已。

教学部规定,对这种行为,如果是未取的学位的,撤销其学位申领资格;已获得学位的,撤销其学位资格,同时自处理之日起三年内,剥夺其学位申请的资格,如果是在读学生还可开学除其学籍。

非常的公正,这样的结果简直大快人心,也让很多人都非常的支持。

对于已经毕业的研究生,并没有开除的说法,只有撤销学位证,收回或宣布学位证无效。对于以上问题的话,我国是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但在2021年3月15日,教育部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草案(征求意见稿)》中有一些相关规定。

意见稿指出,已经获得学位者,在获得该学位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决定,由学位授予单位撤销学位,收回或者宣布学位证书无效:

(一)学位论文或者实践成果存在严重剽窃、伪造、抄袭、数据造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的,质量不符合标准的;

(二)以冒名顶替、徇私舞弊等非法手段取得入学资格或者毕业证书的;

(三)在学习期间存在不应当授予学位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意见稿同时也明确了,受教育者对于不受理本人学位申请、不授予本人学位的决议或者决定不服的,学位获得者对于撤销其学位的决议或者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向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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