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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论文选了评沈家本的法律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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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论文选了评沈家本的法律思想

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一、重视法理学研究 清朝末年,为了适应改革法制的时代需要,沈家本大力提倡推求法理、重视法学研究。他把法理学研究看成是法律工作的先导。要明法必须先要明理,而明理的重要途径就是提倡法理学研究。沈家本认识到近代各国法律著作浩如烟海,在庞杂的法律著作面前,法学家只有“会而通之”,才能做到“折衷而归一”,寻找到切中时弊的药方。 沈家本不仅从司法实践和法制改革方面强调法理学研究的重要性,还通过法理学在中国的发展过程来说明恢复和发展法理学的必要性。法理学从战国时期最为发达到清朝法学逐渐衰落。尤其是清代,清代名卿纪昀(晓岚)所编纂的《四库全书总目提要》不仅所收法律书目甚少。持法名公巨卿尚且视法学为无足轻重,其余小吏就可想而知了。因此,沈家本认为,及时恢复和发展法学,在清朝末年尤为必要。沈家本已经觉察到,法律和法学发达与否,与政治关系极大。法学盛衰与政治的关系表现在两方面: 一、“法学之衰也,可决其政之必衰”。法学盛衰即使不能必然导致政治盛衰,也能对政治产生重要影响。二、沈家本意识到,在法律与政治的关系中,主导因素仍然是政治。政治腐败,就会产生“有法而不守,有学而不用”的现象。历史上法学繁盛时期,都是与统治者重视法律、提倡法学分不开的。为了推动法学的发展,沈家本极力主张恢复律博士这一官职。沈家本渴望法理学能够在中国由衰而盛,他把希望寄托在清政府的所谓“宪政”上。 沈家本对于法律的概念进行了探讨,但是他没能说明法的产生与阶级斗争的关系。他不仅从表现形式方面探讨了法律的概念,而且极为重视法的内容与作用。认为治理国家不能没有法律,而且实行法治要以仁道为宗旨。他种思想明显是与“恶法优于无法”的论调有别的。他的法权统一的思想批判了封建主义等级特权观念,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表现出强烈的民族主义和爱国主义精神。而且认识到不应以法律泄私愤,这是很难能可贵的。他和许多儒家贤哲一样,也十分重视道德教化的作用,主张教养为主,惩治为辅。同时他也十分重视执法的问题,持平执法,不仅会弥补恶法,而且也会使社会安定。而这有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取决于执法者。所以他很重视法律人才的培养。二、确立中西结合的修律思想 沈家本继承了中国古代的变法思想,提出了自己的变法主张。沈家本在主持修订法律期间,始终坚持“参考古今,博稽中外”的修律原则。他既反对数典忘祖,一味推崇西法,也反对门户之见,一概摒弃西法。日本明治维新以后,积极学习西方法学理论和研究西方法律制度,因此,日本法学界也是“名流辈出,著述日富”。沈家本以此说明西方法学确有可学之处。沈家本提出法学研究要结合古今,甄采中西。为了使修律能够符合清末统治阶级的需要,沈家本明确提出:“我法之不善者,当去之。当去而不去,是之为悖。彼法之善者,当取之。当取而不取,是之为愚。”他反对重型酷刑,而且在他的坚持下,它们也在大清律中被废除了。对于在菜市场上执行死刑,他也极为愤慨,认为它是对于社会没有好处的。罪刑相宜,,罪刑法定,反对比附,这些在今天的法律中也都得到了体现,这说明他的思想在当时之先进与正确。改良监狱,认为应该是感化人,而不是单纯的惩罚,改造人。沈家本的法律思想在近代中国法律思想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他受了西方资产阶级法律观的影响,继承了中国古代德主刑辅、以仁统法的法律思想,对封建末期极端专制主义的法律制度和法学观点进行了揭露和批判,对近代中国法学和法律思想的发展起了积极的作用。由沈家本负责修订的新法,虽然由于“礼教”派反对而大多数没有被颁布实施,但他在法学上的建树是应当肯定的。

沈家本是中国近代监狱改良的先驱,他将西方资产阶级监狱思想引入中国,在很大程度上突破了封建正统狱政思想的范畴,把中国监狱制度推向了近代.沈家本监狱思想蕴含着先进的狱治理念,认为监狱管理状况是国家文明进步的标尺、对罪犯应施以感化教育、主张监狱官吏必须进行专门培养等思想内容,对于当代文明监狱的创建,仍然具有重要的启迪与借鉴作用.沈家本的著述十分丰富。他的法律思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实行资产阶级法治主义 沈家本是近代著名法学家。他认为,实行资产阶级的法治主义,“举全国之精神,胥贯注于法律之内”。 (一)论法的性质和作用沈家本沿袭先秦法家的说法,来阐释法的概念。他说:“法者,天下之程式,万事之仪表也。”法律是调整人们行为的一种规范,是衡量天下万物的一种客观标准。沈家本认为,法律的作用在于治民和治国。(二)法随时变,“会通中外”沈家本认为,法律应该随着古今形势的不同,而为之损益,不能简单袭用。(三)法须统一、平等沈家本针对清末制定新律之后,旧律并未废除,新旧参差,轻重互异,提出断罪之律必须统一的主张。在适用法律时,也必须贯彻统一、平等的原则。此外,沈家本还主张打破良贱界限,废除买卖奴婢的制度。(四)教化为先,以刑辅之沈家本继承了儒家的法律与教育相结合、德主刑辅的思想,并结合世界发展潮流,阐明了法律乃道德教化之辅的思想。他说:“先王之初,以教为先,而刑其后焉者也。”二、“平恕”的审断之本沈家本十分重视用法“平恕”,执法“得中”。他不但重视立法详审,尤其是注重严格执法。他认为要想做到公平执法,就需要有仁恕之心。从这种仁恕之心出发,沈家本还深入研究了中外的刑法制度,提出了反对严刑重罚、用法从宽的思想。沈家本认为,要做到公平执法,必须依法断罪,反对比附。这样,沈家本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确立了罪刑法定原则,废除比附援引旧制。三、“有其法者,尤贵有其人”沈家本深深懂得,有了好的法律,还要有好的执法之人,才能推行资产阶级法治。他得出结论说:“盖可知有其法者,尤贵有其人矣。”第一,所有国家官吏,上至中枢长官,下至百里长吏“皆宜知法”。 第二,司法官吏应有专门学识。“治狱乃专门之学,非人人之所能为。” 第三,设置律学博士,教授法学。沈家本十分重视法律教育,特别是他把法律作为一种专门科学看待。 四、法学盛衰说沈家本十分重视法理学的研究和宣传,并专门撰写了《法学盛衰说》,剖析了中国法理不发达的原因。沈家本强调指出,法理学对于立法、司法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沈家本对于中国法学盛衰的原因,作了较深入的探讨。他明确指出了法律和政治的关系是政治决定法律,有什么样的政治就有什么样的法律;法盛政不一定盛,法衰而政必衰。综上所述,沈家本法律思想的主流,是民主的、科学的、是具有一定人民性的,特别是具有近代资产阶级法律与法学的进步思想性质。同时,他又是一位卓越的法制改革家,具有丰富的治法经验。他的论著,是我们研究中国法律制度和法律思想史的一份宝贵遗产。

清朝修律大臣、法学家沈家本有句名言“夫法之善者,仍在有用法之人,苟非其人,徒法而已。……有其法者尤贵有其人矣。大抵用法者得其人,法即严厉亦能施其仁于法之中。用法者失其人,法即宽平亦能逞其暴于法之外。”其中的“有其法者尤贵有其人”被框帖在法政学院的走廊里,每次从那里经过,必三思其言。

参考文献:沈家本监狱改良思想探析 On Shen Jiaben's Prison Reforming Thoughts 作者:徐黎明, 期刊 山东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JOURNAL OF SHANDONG TEACHERS' UNIVERSITY (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2002年 第04期 - 沈家本监狱改良思想及其现代价值 作者:毛晓燕, 期刊-核心期刊 南都学坛ACADEMIC FORUM OF NAN DU 2006年 第05期 - - 试论清末监狱近代化的法制前提 Discussing on the ories of Prisonal Modenization in the Late Qing Dynasty 作者:王春霞,王颖, 期刊-核心期刊 广西社会科学GUANGXI SOCIAL SCIENCES 2002年 第05期 - 简析晚清近代狱政改良思想的兴起 作者:赵永丽, 期刊 华章MAGNIFICENT WRITING 2007年 第11期 - 清末监狱改良思想的现代性 The Modernity of the Thoughts on Prison Reform in the End of Qing Dynasty 作者:肖世杰, 期刊-核心期刊 河北法学HEBEI LAW SCIENCE 2007年 第07期 - 近代监狱改良思想的兴起 On the Rise of Mordern Prison-reforming Thoughts 作者:徐黎明, 期刊 山东工商学院学报JOURNAL OF SHANDONG INSTITUTE OF BUSINESS AND TECHNOLOGY 2004年 第02期 - 近代监狱改良思想的兴起 On the Rise of Mordern Prison-reforming Thoughts 作者:徐黎明, 期刊 山东工商学院学报JOURNAL OF SHANDONG INSTITUTE OF BUSINESS AND TECHNOLOGY 2004年 第02期 - 王艮人本主义思想论析 作者:杨呈胜, 期刊 东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JOURNAL OF DONGHUA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2004年 第03期 - 清末监狱改良思想的滥觞与兴起 作者:肖世杰, 期刊-核心期刊 湖湘论坛HUXIANG FORUM 2007年 第03期 - - 沈家本"法律救国论"探析 作者:傅育, 期刊-核心期刊 广西社会科学GUANGXI SOCIAL SCIENCES 2006年 第01期 - 谭嗣同的"以太"观浅析 作者:王金良, 期刊 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学报JOURNAL OF PUYANG VOCATIONAL AND TECHNICAL COLLEGE 2006年 第04期 - 清末监狱改良的理论与实践 Theory and Practice of Late Qing Dynasty on Prison Reform 作者:范仲琪, 期刊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JOURNAL OF ZHENGZHOU INSTITUTE OF AERONAUTICAL INDUSTRY MANAGEMENT(SOCIAL SCIENCE EDITION) 2006年 第04期 - 清末新政时期刑律监狱制度改革 The Reform of the Penal Laws and Jail Systems in the New Policy Period of the Lafer Qing Dynasty 作者:刘雪毅, 期刊 益阳师专学报JOURNAL OF YIYANG TEACHERS COLLEGE 2002年 第02期 - 清末新政时期刑律监狱制度改革 The Reform of the Penal Laws and Jail Systems in the New Policy Period of the Lafer Qing Dynasty 作者:刘雪毅, 期刊 益阳师专学报JOURNAL OF YIYANG TEACHERS COLLEGE 2002年 第02期 - 清末监狱制度近代化演变浅析 Brief Analysis on the Recent Development of Prison System of Late Qin Dynasty 作者:薛金莲, 期刊 山西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JOURNAL OF SHANXI AGRICULTUR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 2007年 第04期 - 略论民国时期河南地方的监狱建设 On Local Prison Construction in Henan in the Period of Min′guo 作者:杨猛, 期刊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JOURNAL OF HENAN JUDICIAL POLICE VOCATIONAL COLLEGE 2006年 第04期 - - 道是无关却有关——清末时期的领事裁判权与晚清监狱改良 作者:肖世杰, 期刊-核心期刊 湖南社会科学HUNAN SOCIAL SCIENCES 2007年 第0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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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唯一能伤我的射手

一、主要内容与历史地位(一)法自君出 既皇权至上的封建立法的基本原则。 法律赋予君主“顺天行诛”,皇帝一言而天下法,君为“三尺法”的最高主宰。“诏”“令”“敕”“格”“式”“例”皆由“钦定”,君主对法律可更、可补、可缔(”罪加一等““大赦天下”“功过相抵”.....),而法律对于侵犯皇权的任何言行,都被视为是违反“天常”的第一重罪。这种思想为历代封建统治者所继承。(二)礼律结合礼治与法治相融合。“法治”主体是君主专制官僚政体(春秋战国以来),讲究”以力治人“、以”成文法“治人。 礼治则以家族宗法行为规范及伦理观念为主体,讲究”以德服人“,以“判例法”治人。两者会产生统治阶级内部矛盾、统治方针矛盾与执行策略矛盾,但“礼治”“法治”皆为自然经济与宗法社会的产物,儒家从维护宗法社会到维护封建自然经济,法家则从维护封建自然经济到维护宗法社会,两者以“礼者禁于将然之前,而法者禁于已然之后”,达成分工各异而目的相同的绝妙统一。(例:《唐律》“十恶”:维护宗法家族秩序与维护集权专制政体共占”九恶“,且平均分配,仅”一恶“为民)。这种二元的法律价值观使人不仅成为人,还须履行家族宗法和国家赋予的双重义务,而封建法官却不得不在礼法和国法之间寻求平衡。这种混合法不仅构成了封建法系的重要特征,还是体现了中华法系的优越性。 (三)三纲为本,法有差等 三纲是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理论基础及精神支柱,是封建法律的基本组成部分,是封建立法的根本原则。 三纲要求确立并遵循的贵贱、亲疏、尊卑、上下、长幼的严格等级次序,并被认作关系“王道”得失的不可逆的社会关系基础。(《白虎通义·礼义》:朝廷之礼,贵不让贱,所以明尊卑也;乡党之礼,长不让幼,所以明有年也;家庙之礼,亲不让疏,所以明有亲也。此三者行,然后王道得焉”。)在狱讼中,家族法规被视为国家法律的一部分,而等级关系则成为首要考虑要素。首要保障皇权神圣不可侵犯。其次,一方面严惩罪犯,另一方面赋予“尊者”法律特权,强调 “严君臣之分,明尊卑之序”,或 “正父子之伦,定男女之别”,维护封建特权,造成法律不平等。(四)德主刑辅,先教后刑这是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德刑关系原则。孔子到董仲舒都强调道德教化而后重视刑罚,主张以德服人,先教后刑,同时强调 “德政”。(五)应经合义 原心定罪据儒家经义解释律法。仅是对于立法和法律注释的要求,也是对于司法实践的要求。同时要求在法律规定之外,引据儒家经义决狱。重点审判犯罪者动机是否合乎儒家道德,如不合必须严惩;如合乎,虽犯法亦可从轻论处。 封建正统法律思想是政治、经济、思想文化等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它影响了汉武帝以后整个封建时代的法律理论及实践指导核心 , 对封建社会的立法和司法活动起着支配作用。二、对现代社会的消极影响(一)影响公民的民主精神觉醒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人治、特权、尊卑及惧法厌讼等观念仍然具有强劲的历史惯性,以各种途径和形式得以保存和延续。平等、自由的观念在今天的老百姓心目中仍然难以接受,权大于法的特权意识根深蒂固。(二)影响个体利益的社会重视及保障构架于儒家哲学基础之上的封建正统法律思想,注重以道德教化平息纷争。为了息事宁人,往往忽视是非曲直。过分强调秩序与稳定,必然妨碍自由、平等及个体利益的保障。对现代中国人文仍有着持续的影响,个体利益的式微至今改观不大,在应该出现公民意识的地方,法律对个体的保障任重道远。(三)影响现代法律、法制及法学思维逻辑。现代法治与传统法治思维方式交织扭曲。经学思维模式仍在影响现代法学、法制与法治。压抑了中国法学的繁荣发展(缺乏思想创新,缺乏学术流派,缺乏学术个性)。派生性思维大于创造性思维。人情先于法律的观念至今仍无法克服(“人情案”、“关系案”、地方保护主义、部门保护主义等)。三、积极影响 (一)让中国优秀传统价值观传承至今 “德主刑辅、明德慎罚”,提醒国家”以德治”,法德并用,讲究人情更讲究伦理道德,以道德规范及约束自己,是现代社会的一大进步(二)让现代法律更加人性化 现行立法借鉴了“人伦思想”的合理成分,维护家庭和睦及稳定成为人们的一项基本的道德义务。在法律实施过程中,对社会伦理道德的重视,对遵循公序良俗的考量,可以让法律更加人性化(三)对现代法治建设具有指导意义 我国的社会转型充斥各种利益矛盾与冲突,大量犯罪现象时有发生。面对犯罪率不断上升的社会现象,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核心目的——“防患于未然”,儒家文化的“以史为鉴”,都在提醒及指导现代社会应加强道德教育,减少法律实施的压力和困难。 (四)让中国社会治理更趋稳定 中国传统道德(相当一部分)至今仍作为上层建筑的核心组成部分(精神文明建设),对规范国人行为,维护稳定有着积极的作用。 1、“明德慎罚”: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安人定国、抑制暴政、抚恤于民的作用。2、“礼法合治”:强调犯罪综合治理,既将犯罪预防与犯罪控制统为一体。通过发展经济、教化改造等一系列措施来预防犯罪。问题过于庞大,未尽之处,可共探讨之

随着改革开放地深入发展,信息革命地日新月异,我国社会体制也正进一步地完善,但同时不可避免地受到国外颓废文化思想的侵蚀,加上一些不负责的传媒和商业影片过分渲染暴力、色情等不良信息,国内拜金主义、读书无用论及封建迷信思想的影响,导致社会出现了人生价值的多元化选择。特别是我们青少年正处于人生观、价值观尚未完全确立、并且易变时期,对社会当前存在的不良因素及诱惑难于辨别而且缺乏足够的自觉抵抗力,因而对人生感到迷茫和困惑,人生价值取向失衡,思想产生偏激和叛逆,出现厌学、逃学、整天沉浸在游戏机厅、网吧里,甚至在与社会正轨相背驰的道路上越走越远、越陷越深,最终不能自拔,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青少年时期是一个人成长的关键时刻,辨别是非能力薄弱,有强烈的好奇心,另外青少年模仿能力很强,易受到外界的影响。有这样的一个少年犯张XX,16岁,是看了很多港台警匪战片和武侠小说,对其中“老大”的任务和打打杀杀的场面很羡慕,总想着几个人组成团伙,占领一条街,称王称霸,一次竟在光天化日之下拦路抢劫,结果被判4年. 学习法律知识是善于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的需要。有些青少年由于不懂得法律,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伤害的时候,不能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是用“私了”,或者采用违法犯罪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例如,有的人一辆自行车被人拦路抢走了,这个人不去向公安机关报案,而是叫上了几个朋友去向坏人索要,并将对方打伤致残,结果这个青少年倒犯了故意伤害罪。 此外,学习法律知识也是强化社会主义道德意识,提高道德修养,促进自己健康成长的需要。道德是人们关于善与恶、美与丑、正义与邪恶、公正与偏私、光荣与耻辱、诚实与虚伪等观点,以及与此相适应的行为规则的总和。道德和法律是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相互渗透、相互补充的两类社会规范,都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则和尺度,也是广大青少年必备的基本要素。 我国法律的实施一方面要靠国家的强制力,另一方面也要靠人民群众的自觉遵守。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是每个公民的基本义务,也是做一个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好公民的起码条件,每一个公民都要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 要遵守宪法,首先要学习法律,了解法律,提高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不懂得法律,没有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不但不能自觉地遵守法律,而且还会做出违反法律甚至违法犯罪的事情来。由于我国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人数急剧增加,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许多青少年不懂得法律。例如有的青少年交朋友、谈恋爱,当对方不愿意并提出中断恋爱关系时,他就不择手段地威吓甚至用暴力来伤害对方,这明明是违法犯罪的行为,他反而认为是在谈恋爱。这些例子是由于他们不懂得法律而走上犯罪道路的。 因此,所有的青少年学生应该自觉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提高政治思想觉悟,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增强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从身边发生的违纪行为导致处分、或一些因违法导致铁窗生涯而悔恨终身的案例中吸取教训。青少年应坚定崇尚科学、追求真知的信念;树立远大理想,确立人生的奋斗目标,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勤学苦练,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用党的方针路线指引自己,用优秀思想文化影响自己,激励自己;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努力提高知法、用法、守法和护法的水平,让法律一直随着我们成长。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律在人们心中的形象是严厉、冷酷、无情或其他的一些类似不尽人情的形容词来描述。但我们的老师却把课堂气氛调节的十分活跃,使同学们可以畅所欲言,发表自己的想法、看法。在不受条条框框的约束下,同学们的思想更开放,思路更清晰和活跃,大家学会把一个案例从多方面去考虑,我们经常在课堂上争的面红耳赤,大家争相发表自己的观点,再结合老师的指引,我们对法律知识有了更理性的认识和理解,对于法律本身的影像也更加深刻了。课堂教学中各个案例的选择,不仅针对所学知识,而且很贴近我们学生生活,所以针对性较强,我们理解起来也更便捷和透彻,真正调动起我们学习法律的热情和积极性。 法律不但保护了我们的合法权利和利益,而且即使对罪犯的惩罚,也是一种警摄和教育的作用。法律就像一个程序,只要人们按照这一程序运行,生活就会更加安定和谐,社会经济也才会更加有序发展。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但对不遵守规矩的人,法律也会有网开的一面。比如,对于犯罪后主动自首或检举其他犯罪现象的,尽量使自己给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降到最低,那么,法律在某种程度上也会给予一定的减轻或从軽处罚。这样,才更能体现法律“教育为先,惩罚在后”的理念,也才会让犯错误和违法犯罪的人有悔过自新的机会,使一部分违法犯罪的人能向好的方面发展,为社会造福。 当然,法律对那些严重危害人们生命财产安全和破坏经济发展的人的打击又绝不留情。这样一方面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另一方面,对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又提供了更加强有力的保证。比如,像杀人、抢劫等对社会造成及其恶劣影响的犯罪行为,法律都施以重刑,甚至是死刑,给罪犯以严罚,同时给众人以警世! “有法天下和”。法律是社会重要的组成,是一个准绳,通过法律去规范人们的行为,去造福社会。所谓: “ 法有严格条, 律有人性规, 人守法而高, 情通法更贵! ”

以经过改造的先秦儒家学说为指导原理和中心内容、在中国封建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法律思想.它和中国封建社会的历史发展相适应,逐步形成自己的体系,对中国封建法律及其发展,一直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与影响.它是中国古代法律思想的主要组成部分,是构成中华法系诸特点的决定性因素. 秦汉以后的封建正统法律思想,在中国古代法律思想史上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它不但长期指导和支配着中国封建社会的立法、司法活动,而且对后来的半殖民地、半封建中国的法制也有很大影响. 一、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形成 中国封建正统法律思想是指秦汉以后以儒家法律思想为主,结合法家以及其它各家有利于维护封建统治的法律思想而形成,在中国封建社会占居主导地位的官方法律思想.它的形成,经历了一个比较复杂和曲折的过程. 公元前 221年,秦始皇在法家思想的指导下建立了中国第一个中央集权制的君主专制国家,并以法家思想作为秦王朝的统治思想.在立法上,秦王朝采用“以刑去刑”,“以杀止杀”的严刑峻法政策,在司法上,“专任狱吏”,并实行文化专制,“以法为教”,“以吏为师”.由于秦王朝将法家的“法治”思想推向极端,终因“举措皆暴”而遭二世之亡. 秦亡汉兴.汉初统治者一方面沿用秦朝的中央集权专制制度,承袭秦朝的法律制度;另一方面,也吸取秦朝重刑暴虐而骤亡的教训,认识到仅靠法家思想不足以维系其统治,转而采用儒、道、法相结合的黄老思想为指导,主张清静无为、约法省禁、与民休息、尊主安民.在这种思想指导下,汉初的社会经济有了较好的恢复并有所发展,社会也日益安定.但黄老思想过于消极,以至于在社会经济得以恢复和发展的同时,各种不利于中央集权统治的流弊也日趋严重.如在意识形态上出现了“师异道,人异论,百家殊方,指意不同”的现象,在法律制度方面出现“上无持一统,法制数变,下不知所守”的局面.这种困局远非消极的黄老思想所能解决.为巩固大一统的中央集权制,加强封建皇权的统治,统治阶级迫切需要新的政治法律思想作为指导. 中国封建正统法律思想,是在中国进入封建社会并且经历了秦代和西汉初期80年统治之后的汉武帝(公元前141~前87在位)时期开始并逐步形成的. 作为封建地主阶级的意识形态,它是为中国封建统治阶级服务的、维护和加强封建的经济剥削、政治统治和文化专制的重要工具.从根本上说,它是适应维护和加强封建大一统的需要而产生的. 作为封建正统法律思想指导原理和中心内容的儒学,基本上不同于先秦的儒学.一方面,它把先秦儒学的内容作了神圣化、神秘化的加工和改造:把儒家经典和宗教神学结合起来,把地上君权和天上神权结合起来,把社会人事和自然现象结合起来,把原来只是表达一种政治社会思想的先秦儒者的一家之言,通过政权的力量,使之成为政治、社会以至家庭生活的最高准则,使之变成了符合“天人感应”的神学目的论的“永恒真理”.另一方面,它以这种儒学为主,汲取其他各家、特别是法家学说中有利于当时统治的内容作为补充;魏、晋以后,儒、佛、道合流,更汲取了佛、道两家的某些思想作为补充,使之成为适应性很强的精神武器和统治工具.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基本内容和主要特点可以概括如下: 则天顺时,法自君出 起源于夏、商、西周时期的神权政治理论,到了封建社会,由董仲舒结合阴阳五行学说,发展而为天人感应的神秘主义的官方思想.它公开鼓吹天子是上天之子,人间的君主是上天的代表.君主“受命于天”,承天意以从事,法律上对犯罪的惩罚,是君主顺天行诛、“天讨有罪”的结果,从而进一步肯定了法自君出的观念.所谓“君者,出令者也”.皇帝一言而为天下法,是“三尺法”的最高主宰.任何事都得由皇帝发布和批准.他可以任意“钦定”法律,也可以任意破坏法律;可以法外施恩,也可以法外加刑,而臣下则“专以人主意指为狱”.因此,中国封建法律对于任何侵犯皇权和统治阶级利益的言行,都视为违反“天常”或“天理”的大逆不道的罪行而规定最严厉的处罚.宋代理学出现以后,朱熹在董仲舒“道之大原出于天”的理论基础上,发展而为“天理化育流行”之说.于是“存天理,灭人欲”就成了当时政治法律的指导原理,作为“天理”实质内容的封建纲常名教,进一步成了立法和司法的最高准则. 这种“则天顺时”的思想,还被用来解释天时与刑德之间的关系,并据以规定法律具体执行中必须遵循的若干准则.它认为,天地间的阳和阴,分别代表着春夏和秋冬4个季节.春夏是万物发生、成长的季节,只能施行仁德;秋冬是萎缩、收敛的季节,这时才能执行刑罚.其理由就是董仲舒所说的:“阴阳,理人之法也;阴,刑气也;阳,德气也.阴始于秋,阳始于春……是故春喜、夏乐、秋忧、冬悲,悲死而乐生”. 礼律结合,法有差等 礼在封建社会受到重视,是由于儒学受到重视,认为“致王道”之本是“为政先礼”.礼和法的关系,即“礼者禁于将然之前,而法者禁于已然之后”.董仲舒要求“爵禄以养其德,刑罚以威其恶”,使“民晓于礼谊而耻犯其上”,关键就在于礼和法的结合. 综上所述,封建正统法律思想张显皇权威严和保护封建政权的思想.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论文选题

出几个论文标题,供参考:【思修道德修养】1.思修道德修养是人类生存的基础2.构建良好道德修养是职业发展的基础3.试述道德与社会和谐的关系【法律基础】1.法律是人类文明和社会进步的标志2.试论法律的社会价值3.简述法律是保障民生的重要条件

当代公民法制教育现状研究,这个比较好完成的,资料也多。希望楼主从这个方向来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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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道德与法律的主题论文

思想道德与法律有关的论文:一从社会学角度讲,我国正在融入法治社会。对置身于未来社会的任何一个人,是无法摆脱法律而生存的。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构建和加入WTO,所有市场主体都得遵循统一的规则或制度,在这种高度规则化的社会里,“法制手段”将越来越广泛地运用于我们的现实社会关系中。这意味着,从个体人的日常生活行为到丰功伟业之创造,均离不开一定的法律知识或法律技能。当我们以审思发展和关切生活的态度来判断实践视域时,自然会发现,必备的法律素养,已成为现代市民特别是青年学生们立足社会的不可或缺的基本要件。何为法律素养,简言之,是指认识和运用法律的能力或素质。一个人的法律素养如何,是通过其掌握、运用法律知识的技能及其法律意识表现出来的。法律知识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制定法中关于规则的知识,即所谓的法律条文体系;二是法律学问中关于原理的知识,即所谓的法律原理或法律理论。一般意义上的学法、懂法,就是要求既熟知一些基本的法律条文,同时又掌握一定的普遍适用的法律原理。而法律意识,它是社会意识的一种形式,“是人们的法律观点和法律情感的总和,其内容包括对法的本质、作用的看法,对现行法律的要求和态度,对法律的评价和解释,对自己权利和义务的认识,对某种行为是否合法的评价,关于法律现象的知识以及法制观念等。” [1] 良好的公民法律意识能驱动公民积极守法。公民只有具有了良好的法律意识,才能使守法由国家力量的外在强制转化为公民对法律的权威以及法律所内含的价值要素的认同,从而就会严格依照法律行使自己享有的权利和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就会充分尊重他人合法、合理的权利和自由;就会积极寻求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和争议,自觉运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就会主动抵制破坏法律和秩序的行为。另外,良好的公民法律意识能驱动公民理性守法,实现法治目标。理性守法来自以法律理念为基础的理性法律情感和理性法律认知。法律意识,一般由法律心理、法律观念、法律理论、法律信仰等要素整合构建,其中,法律信仰是法律意识的最高层次,也是大学生法制教育的核心。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社会实践选题报告大学生恋爱心理调查与研究如今,在大学的校园里,如果见不到情侣,那比在沙漠不到沙粒,在大海里见不到水滴还要让人惊奇。无论是在隐蔽的花园里、树林中,还是在大庭广众的操场边、马路旁,都能见到成双成对的热恋情侣相亲相吻、相依相拥。恋爱已经成为大学校园里一道耀眼的风景。本文就将围绕大学生男生恋爱心理方面的问题进行一些探析。一,高校男生恋爱心理现状及特点1,动因复杂多样 虽然大部分大学生认为恋爱仅仅是一门选修课,但有可靠资料显示,在大学生中,有78.9%的人恋爱过或是正在恋爱中。据我们从几所高校的抽样调查也显示,仅仅有4.35%的高校男生不赞成大学生恋爱,8.7%的男生表示自己在大学不会谈恋爱。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让恋爱在大学里如此流行呢?换句话说,大学生恋爱的动因是什么呢?经过调查分析,根据主观方面的原因,我们把高校男生恋爱的动因分为以下五种类型:(1) 情不自禁型 在校大学生已经成年或接近成年,随着生理的发育成熟,心理上也逐渐显示出接近异性的渴望,有人把这一现象叫做“异性吸引期”。这时如果遇上自己心仪的女孩,那男生就会发起“进攻”,来满足心中那份情不自禁的感情的冲动。这种人,在与恋人的相处中往往表现的感情专一,充分尊重对方,且乐意为对方分担困苦。在我们的调查中,因为这一动因而恋爱的男生约占了44%以上,是所占比例最大的一类。(2) 务实型 高校的男生有的人选择女友的标准就是要有共同的理想,共同的信念与共同的事业基础。他们恋爱的目的就是要找一个志同道合得人,将来和她走向婚姻的殿堂,携手走过这一生的风风雨雨。这种人,在恋爱中一般能做到学习刻苦,与恋人互相激励,共同进步。这一类人在我们的调查中,占了接近40%。(3) 弥补型 大学生摆脱了高中的那种高压,繁忙的抑郁生活。来到大学,老师不再形影不离的管制着,家长更是隔了千山万水,自由的生活再加上空闲的时间,一下子轻松下来。但是,正因为如此,大学生往往各自为政,特别是大一新生,人生地不熟,同学们相聚的时间明显减少。所以大学生虽然生活在集体中,却容易有孤独寂寞的感觉,显得空虚无聊。这时候,往往最先想到的就是找一个女朋友,用恋爱来填补生活的空虚。出于这一目的而谈恋爱的人在男生中大概占了10%。(4) 虚荣型 有很多人见周围的人都已出双入对,而自己还是光棍一个,就觉得很没有面子,甚至觉得是一种耻辱。在他们的心目中,如果能赢得“系花”或是“校花”的芳心,那就是莫大的荣耀。这种人谈恋爱完全是为了装潢门面,满足自己的虚荣心。这大概占了5%。(5) 好奇型 现在,有好多人在高中甚至是在初中都已经尝试了爱情的滋味,再加上现代网络等媒体的宣传,对大部分人来说,爱情已经不是神秘莫测的事了。但是,也有少部分在家长老师的严密监控下,尚还未涉足这一禁区。他们对这一神秘的领域充满了好奇。强烈的好奇心使他们去恋爱。这约占了1%。2,火一般的热情 一个男生一旦决定爱上一个女孩,那他自己的心灵全部空间就往往被她所占据,朝思暮想,梦牵魂绕,大有一日不见如隔三秋之感。为了爱情,他们可以慷慨的付出一切。没有什么能比爱情更能让人心甘情愿的掏腰包了,在物质方面,他们可以一掷千金,甚至是倾家荡产,可以为了女友的一件首饰而省吃俭用一年。在精神方面,他们可以放弃自己的学业,让约会,跳舞,看电影等占据自己所有的时间与精力,做一个全职的恋人。与陆小曼热恋中的徐志摩在日记中写到:“昨天早上,你没有给我打电话,从九时半到十一点,我简直就像活抱着炮烙似的受罪,心那么的跳,那么的痛,也不知道为什么”,“你肯不肯亲手拿刀割开我的胸膛,挖出我那血淋淋的心留着,算是我给你最后的礼物吧”。这大概反映出了所有热恋中男生的心声吧。3,强烈的占有欲,要求一份付出,就有一份收获 恋爱中的男人愿意付出一切,但同时也要求得到一切。他们要求自己的女朋友百分之百的属于自己,就像自己的双手绝对的属于自己一样。据我们的调查,近20%的男生希望自己的女友不接受别的异性的约会,75%的男生要求自己的女友在答应别的男人的约会之前先跟自己商量,只有5%的人能够接受自己的女友不用征求自己的意见和别人约会,而有12%的人表示,如果发现自己的女朋友跟别的男人约会,会提出分手。几乎所有的男生不希望自己的女朋友跟自己撒谎。他们认为,我拿全盘的爱给你,一团火热的真情,整个的给你,我也盼望你也一样拿整个的,完全的爱给我。他们所要的是绝对的全部,因为他们所付出的也是绝对的全部。如果一对恋人中的女人对男人说:“我不想着你,是因为你就在我的身边,何必再想?”那这个男生一定愿意马上死掉,从而去占据女友心灵空间的幸福。4,承受挫折的能力不强,容易走上极端 由于种种原因,注定了大多数大学生的恋爱不会一帆风顺,往往是一路坎坷和波折。在所难免的就要承受失恋的考验。看到自己苦苦经营的爱情就要灰飞烟灭,不愿面对这样的事实,而走向极端的大有人在。有的人在失恋之后,沉浸于痛苦之中而不能自拔,自暴自弃,将自己的心从此冰冻尘封,发誓不再涉足爱情,“横眉冷对秋波,俯首甘为光棍”。也有的人在失恋后,不再相信爱情的纯洁,从而放荡无束,玩弄感情,心甘情愿做一个情场的败类。5、性心里不成熟 现今的社会已不是那个强调男女授受不清的时代了,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人的性观念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的人说:这个时代是一个“性”趣盎然的时代。在这场波涛汹涌的性观念改革朝中,虽然不能说大学生扮演了主力军的作用,但起码也是一支富有活力的生力军。有资料此显示:在大学男生中,有39.5%的人有过接吻,25.6%的人有过性爱抚,10.9%的人有过性交。我们的调查也表明,只有5.8%的大学男生表示自己不会在大学期间对自己的女朋友提出性要求。从生理上讲,大学生已经发育成熟,但相应的性心里却不够成熟。第一,大学生还无力承担相关的责任。大学生都还没有稳定的经济来源,也没有完全自立的能力。还没有能力去接受性行为带来的相关压力,有人只顾一时冲动,偷吃禁果,无论是在精神上还是在物质上都要承受很大的压力。更有人一闯下祸,就束手无策,溜之大吉,这更是不负责任的可耻行径。第二,大学生的人格和价值观还没有完全定型,容易受外界的影响而改变,有很多人在社会的不良影响下,沦为性道德败坏者。他们为了性而谈恋爱,大搞“一夜情”,甚至去红灯区玩“三陪”。这无论是对他人还是对自己都带来了损害,对社会更是造成了不良影响。二、女大学生恋爱心理特点1、自主性强女大学生在恋爱问题上,个性突出,重感情、易冲动,不受传统习俗的局限,在确定恋爱关系前,甚至在确定恋爱关系后,一般都不征求双方父母的意见,2、恋爱动机简单化许多大学生在恋爱中没有考虑到将来的结婚,不是清楚地自觉地意识到应选择一个终身伴侣,他们恋爱,只是因为需要爱和被爱。3、自控力与耐挫力较弱女大学生一旦陷入热恋之中,不往往善于控制自己的情感,任感情随意放纵,缺乏理智的驾驭能力,对恋爱对象过份依赖,稍有波折就痛苦万分。一旦恋爱受挫,即会情绪失控,无法自拔,对学习造成严重影响。4、不成熟性与不稳定性当前大学生的恋爱,呈现低年级化,人数呈上升趋势。一年级就开始谈恋爱的已不是个别现象,有的学生甚至一进校就谈恋爱。这些低年级学生,由于社会阅历浅,思想单纯,很多学生对于自己的人生目标和需要,还没有一个很清楚的概念,造成在对待恋爱问题上简单、幼稚和不成熟。在择偶标准上,往往重外表,轻内在。在恋爱方式上,往往重形式,轻内容。在恋爱行为中,往往重过程,轻结果;重享乐,轻责任。这种恋爱问题上的不成熟性,加之他们在就学期间经济上尚未独立,恋爱过程中感情和思想易变,缺乏妥善处理恋爱中情感纠葛的能力,极易造成恋爱的周期性中断,或对恋爱对象的选择漂泊不定,恋爱的成功率很低。多方努力,打造大学生健康的恋爱心理大学生良好的恋爱心理的形成,需要各方面的努力,多管齐下,。学校要加强相关方面的教育和宣传,家长要适时进行有益的引导,社会需要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规范文化市场,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但是,更重要的是大学生自己加强自身的修养,严格自律做一个高尚的人。1,端正恋爱的动机 真正的爱情是源于两个人内心深处的彼此欣赏,她是高贵的、伟大的、神圣的。爱一个人,唯一的原因就是内心深处喜欢她,希望她能与自己毕生相伴。希望她能陪自己迎接人生的每一轮朝阳,送走每一天晚霞。因为爱她,所以爱她,寂寞绝对不能成为恋爱的理由。我们可以因为恋爱而不再寂寞,但恋爱绝对不是寂寞的产物。不仅如此,越是在寂寞的时候,我们越应该小心爱情,因为寂寞的时候,我们常常把不是爱情的东西当成爱情,一场错误的爱情却会让我们心酸不已。爱情更不是虚荣,从某一个角度讲,爱情仅仅是两个人之间的事,和其他人没有关系。能找到一个绝顶好的女朋友,那是你莫大的福气,应该好好珍惜,但那绝对不是供你炫耀的资本,别人都已抱得美人归,你还是孤身一人,那也决不是可耻的事。如果是为了所谓的面子,随便找一个女朋友跟她谈恋爱,那带来的除了无穷的痛苦,就是无限的悔恨。有一首歌唱到:“因为爱,所以爱,感情不必拿来慷慨”。的确,在面对爱情的时候不妨吝啬一点。我们不必去给别人施舍爱情,专心等待吧,等到那个真正值得让你付出一切的人再来付出那一腔热诚,“有花堪折方需折”哦。2,把握分寸,不咄咄逼人 面对爱情,不认真不行,不付出更不行。但是,莎士比亚曾经说过:“爱和碳相同。一旦烧起来,就无法叫它冷却.让它任意燃烧,那就要把心烧焦.”爱情需要掌握火候,小心引火烧身,特别是大学生,不应该忘记自己的本职工作.如果为了收获爱情,而荒废了学业,那无疑是丢了西瓜,捡了芝麻.最起码,也要把二者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争取爱情与事业的双赢.另外,大学生没有固定的经济来源,不顾自己的实际情况,倾家荡产只为博得红颜一笑,用父母的血汗钱为自己的爱情买单,那都不是明智之举.同时,还应该注意对方的感受,不要咄咄逼人,要留给对方一定的空间.3,付出比索取更重要,对方的幸福是自己最大的满足热恋中的人不可以有太强的占有欲.因为爱她,所以付出.付出不是为了回报,而是为了对方因此而获得幸福.有什么事会比能让自己所爱的人幸福更快乐呢?你和女朋友之间,是两个相互独立的个体,她不可能百分白的属于你.她应该有属于自己的自由空间,你也需要有这个度量.爱情不是市场交易,不遵循公平交易的原则.在爱人面前,需要的是理解与宽容.适当的距离能产生无限的美.爱情是彼此独立个性完美的结合,既融为一体又相互独立.4,失恋,是雨过天晴在你决定恋爱的时候,你同样选择了失恋的可能.失恋的后面是痛苦与烦躁,你是否能够调整自己,是否能够从挫折中找回自信,这些都必须考虑清除.否则,就等你成熟一点、坚强一点的时候再谈恋爱吧.爱是一种能力,承受失恋同样也是发展爱情的一种能力.分手并不可怕,因为它剥夺不了你爱的能力.你要感激曾经的爱,至少它让你明白了什么是爱,怎样去爱,怎样获得爱.更不能用恨抹杀爱,毕竟自己曾经付出过,快乐过.“聚散皆是缘”,分手难免痛苦,但不必痛不欲生,用一颗平常的心去面对失恋,地球不会因为我的失恋而停止转动,时针不会因为我的失恋而停止前行.东方,明天依旧分娩出朝阳.失恋了,但还得活着,雨过总是天晴.让岁月抚平心灵的创伤,耐心等待下一站你美丽的天使到来.5,树立高尚的性观念性是恋人之间的感情发展到一定程度时不可避免的话题.它是异性之间相互表达感情的一种最高形式,是严肃的、圣洁的,而不是随便的、下流的.大学生处在生理发育成熟但心理发育不够成熟的特殊阶段.强烈的好奇心让很多大学生轻率的对性作出尝试,往往造成严重的甚至是悲剧性的后果.给他人和自己带来无限的烦劳.作为一个大学生,一定要树立健康、高尚的性观念.(1)、注重性安全随着性解放的浪潮,艾滋病等大量通过性传播的疾病,也像风暴潮一样袭击了人们.如今,婚前性行为已经被默认和接受,特别是年轻的大学生更是显得前卫.在这种环境下成长的大学生就更因该洁身自好,严格自律,确保他人、自身的健康.(2)、树立性责任意识一个大学生应该明白,作为有行为意识,有高等智慧的人类,决不应该简单的把性理解成一种享乐.性,在肉体接触的同时,更是两颗心、两个灵魂的融合.大学生,特别是男生,应该理性的对待性行为.必须考虑到性行为所带来的后果和自己所承担后果的能力,必须对对方、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切不可因为一味的追求享乐,而不顾他人的利益,更不可因为一时的冲动,而作出有损别人和自己的事情.大学生,正处在一个朝气蓬勃、阳光明媚的季节,也是恋爱的黄金季节.当你遇上了那个让你心动的人时就向她表白自己的心声吧.但要记住,只有用一颗健康积极的心浇灌爱情的幼芽,爱情才能开出美丽的花.三、大学生恋爱存在的问题1、单相思与爱情错觉单相思是指异性关系中的一方倾心于另一方,却得不到对方回报的单方面的“爱情”。爱情错觉则是指在异性间的接触往来关系中,一方错误地认为对方对自己“有意”,或者把双方正常的交往和友谊误认为是爱情的来临。爱情错觉是单相思的另一种形式,它常会使当事人想入非非,自作多情。单相思与爱情错觉都是恋爱心理的一种认知和情感的失误。单相思使某些学生陷入痛苦的境地,处于空虚、烦恼,甚至绝望之中。处理不好对以后的恋爱婚姻生活都有消极的影响,因此,陷入单相思的大学生要及早止步另做选择。要想克服单相思和爱情错觉,重要的是正确理解爱情的深刻含义,同时用理智驾驭情感,尊重对方的选择,不可感情用事。2、恋爱动机不端正有些大学生的恋爱动机不是出于爱情本身,而是为了弥补内心的空虚、孤独或随大流有从众心理。这类学生在择偶时很少把恋爱行为与婚姻结合起来考虑,缺乏责任感。还有极少数的学生为了显示自己的魅力,同时和几位异性同学交往、周旋,搞多角恋爱,甚至和谁都不确定恋爱关系。不道德的多角恋爱易引起纷争、不幸和灾难,也极易发生冲突,酿造悲剧,最终是对所有当事人都产生不良后果。3、恋爱中的感情纠葛三角恋爱、父母的反对、或周围人的非议、恋人之间的矛盾、误解和猜疑。4、择偶标准不切实际选择对象理想化、虚荣心强。5、失恋失恋是指恋爱过程的中断。失恋带来的悲伤、痛苦、绝望、忧郁、焦虑、虚无等情绪使当事人受到伤害。是生中最严重的心理挫折之一。失恋所引发的消极情绪若不及时化解,会导致身心疾病。 四、培养健康的恋爱心理与行为1、树立正确的恋爱观(1)提倡志同道合的爱情。在恋人的选择上最重要的条件应该是志同道合,思想品德、事业理想和生活情趣等大体一致。应该是理想、道德、义务、事业和性爱的有机结合。一般情况下,异性感情的发展是沿着熟人-朋友-好朋友-知己-恋人这一线索发展的,当一个男性成为一个女生心中任何人都不能代替的角色时,爱情就可能降临。在分享快乐和痛苦、共同成长的过程中,爱情就会产生和发展。(2)摆正爱情与事业的关系。大学生应该把事业放在首位,摆正爱情与事业的关系,不能把宝贵的时间都用于谈情说爱而放松了学习。因为学业是大学生价值感的主要支柱。当女大学把爱情视为生命的唯一时,爱情就是一株温室中的花朵,娇弱美丽却经不起任何的打击。当爱情成为女性唯一的存在价值时,她本人就会失去人格的独立和魅力,也很容易失去被爱的理由。多谈谈学习和工作,把恋爱行为限制在社会规范内,不致越轨,要使爱情沿着健康的道路发展。3、培养爱的能力与责任(1)迎接爱的能力。包括施爱的能力和接受爱的能力。一个人心中有了爱,在理智分析之后,要敢于表达、善于表达,这是一种爱的能力。一个没有爱心的人是个自私自利的人。一个人面对别人的施爱,能及时准确地对爱作出判断,并作出接受、谢绝或再观察的选择,这也是一种爱的能力。缺乏这种能力的人,或是匆忙行事,或是无从把握。大学生要具有迎接爱的能力,就应懂得爱是什么,有健康的恋爱价值观,知道自己喜欢什么,需要什么,适合什么。就应对自己对他人对万事保持敏感和热情,就应主动关心他人,热爱他人。当别人向你表达爱时,能及时准确地对爱的信息作出判断,坦然地作出选择。能承受求爱拒绝或拒绝求爱所引起的心理扰乱。(2)拒绝爱的能力。自己不愿或不值得接受的爱应有勇气加以拒绝。拒绝爱要注意两个方面:一是在并不希望得到的爱情到来时,要果断,勇敢地说“不”,因为爱情来不得半点勉强和将就。如果优柔寡断或屈服于对方的穷追不舍,发展下去对双方都是不利的。二是要掌握恰当的拒绝方式,虽然每个人都有拒绝爱的权力,但是珍重每一份真挚的感情是对他人的尊重,也是一种自珍,同时是对一个人道德情操的检验。不顾情面,处理方法简单轻率,甚至恶语相加,结果使对方的感情和自尊心受到伤害,这些做法是很不妥当的。(3)发展爱的能力,培养爱的责任。前苏联著名教育家马卡连柯说:“爱的力量只能在人类非性欲的爱情素养中存在。他的非性欲的爱情范围愈广,他的性爱也就愈为高尚。”发展爱的能力,并不是非要具体到对某一异性的爱,可以是更广泛意义上的爱。我们的亲人、同学、朋友、祖国和人民,都值得我们去热爱。发展爱的能力,就是要培养无私的品格和奉献精神,要培养善于处理矛盾的能力,有效地化解消除恋爱和家庭生活中的矛盾纠纷,为恋人负责,为社会负责,才能创造出幸福美满的婚恋。4、提高恋爱挫折承受能力大学生的恋爱受多种因素的制约,因而在追求爱情的过程中遇到各种波折是在所难免的。前面所提到对恋爱实施自我克制,国外称之为“情绪管理”,这要从三个方面着手。第一是自我认定:恋爱与学业哪一个为先?第二是自我设计:未来与现在哪一个为重?第三是自我克制:向自己承诺婚恋在毕业以后,主动参与文娱活劝,淡化自己的紧张感、积极投入到社交活动中,克服自己的寂寞感。只有把消耗在恋爱上的心理能量转移、升华到学业当中去,紊乱的情绪才能得到平衡和康复。

下面是我整理的一些关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论文范文,希望你们喜欢。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研究

本文是基于课程理论视角所展开的研究,故本文对课程理论的发展脉络、课程理论对于课程设置的规定进行了系统的梳理.20世纪以来,课程理论界虽然尚未能形成一套公认的课程理论.但不可否认,泰勒课程理论、学科结构课程理论、人本主义课程理论、斯滕豪斯过程课程理论、后现代课程理论等理论流派为课程设置提供了理论指导.遵循课程论的一般规定,论文探讨了价值教育类课程的基本规定,即课程应与完整个体的发展相一致、课程的知识性应与价值性相统一、课程应与个体心理需要的层次相适应以及课程应有利于教师与学生的合作.课程理论对于课程目标、课程内容、课程实施也都做了具体规定.

本文基于课程理论视角,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知识体系、价值体系进行了分析,围绕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这个教育的基本问题,对课程的价值体系的逻辑关系进行了辨析,在马克思的人的全面发展理论指导下,论证了本课程应该为社会生活中的大学生传递怎样的价值体系以及与此相关的知识体系.“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承担着传递社会主流价值,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职责.课程价值体系从人的意义世界的构建和人的社会适应两个层次引导人、塑造人.在每一个层次上,课程为人的心理、道德和审美发展所提供的价值导向明确,充分反映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根本原则.知识体系支撑价值体系.课程知识体系包括大学生活适应、人的意义世界的构建、道德基础、法律基础的内容,并最终指向人的道德与法律的践行.

本文基于课程理论视角,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材内容进行了再审视.笔者认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材符合教育目的和高等学校的培养目标,体现大学道德和法律教育的价值内涵,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旨归,但也还有进一步完善的必要.比如教材基础性知识缺乏,重要知识缺乏深入阐释,知识的逻辑关联尚需论证,教材价值体系的逻辑结构有待完善,等等.论文以课程论为理论视角,基于课程设置的基本规定和关于课程目标、课程内容的具体规定,析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材文本,针对教材尚需进一步完善的知识性问题和价值问题,以马克思的人的全面发展理论为指导探索课程体系.

本文基于课程论视角,试图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价值体系进行了再思考.笔者认为,教材价值体系符合学生需要,但知识的人文内涵尚需彰显;教材价值体系比较完整,从最高处着眼,从最低处入手,但逻辑结构尚需完善.理想、信念是人对意义的追求,是人对人生终极目的的价值认同并矢志不渝、自觉追求的精神状态,是人生命完善的需要.人首先是社会的人.遵守道德、法律规范是塑造社会的人的基本要求,以正义为基本价值原则.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指引下,关注意义世界的理想、信念教育、凸显主体性的价值理论教育、突出核心价值观的道德、法律规范教育构成价值导向明确、逻辑清晰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课程内容.

本文基于课程论视角,试图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知识体系进行了再思考.笔者认为,教材内容知识丰富,但理论知识的基础性尚需加强;教材内容贴合实际,但知识的逻辑关联尚需论证.知识体系围绕价值体系来构建.综合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以及其他多种相关学科的知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应厘清道德教育的思维逻辑,形成系统化的道德知识教育;有效整合道德和法律规范,形成课程知识体系的整体认识;遵循价值认识的特点和规律,探索课程知识体系.

本文还基于课程论视角,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材体系与教学体系的关系进行了论证.笔者认为,教学应坚持以教材为本,完整准确地把握教材体系.教学要以问题为导向,深化教材体系,体现教学体系的超越性和创造性.笔者提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应处理好教材体系与教学体系的关系、知识体系与价值体系的关系、教师主导与学生主体的关系.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模式变革研究

思想道德法律研究论文

思想道德与法律有关的论文:一从社会学角度讲,我国正在融入法治社会。对置身于未来社会的任何一个人,是无法摆脱法律而生存的。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构建和加入WTO,所有市场主体都得遵循统一的规则或制度,在这种高度规则化的社会里,“法制手段”将越来越广泛地运用于我们的现实社会关系中。这意味着,从个体人的日常生活行为到丰功伟业之创造,均离不开一定的法律知识或法律技能。当我们以审思发展和关切生活的态度来判断实践视域时,自然会发现,必备的法律素养,已成为现代市民特别是青年学生们立足社会的不可或缺的基本要件。何为法律素养,简言之,是指认识和运用法律的能力或素质。一个人的法律素养如何,是通过其掌握、运用法律知识的技能及其法律意识表现出来的。法律知识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制定法中关于规则的知识,即所谓的法律条文体系;二是法律学问中关于原理的知识,即所谓的法律原理或法律理论。一般意义上的学法、懂法,就是要求既熟知一些基本的法律条文,同时又掌握一定的普遍适用的法律原理。而法律意识,它是社会意识的一种形式,“是人们的法律观点和法律情感的总和,其内容包括对法的本质、作用的看法,对现行法律的要求和态度,对法律的评价和解释,对自己权利和义务的认识,对某种行为是否合法的评价,关于法律现象的知识以及法制观念等。” [1] 良好的公民法律意识能驱动公民积极守法。公民只有具有了良好的法律意识,才能使守法由国家力量的外在强制转化为公民对法律的权威以及法律所内含的价值要素的认同,从而就会严格依照法律行使自己享有的权利和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就会充分尊重他人合法、合理的权利和自由;就会积极寻求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和争议,自觉运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就会主动抵制破坏法律和秩序的行为。另外,良好的公民法律意识能驱动公民理性守法,实现法治目标。理性守法来自以法律理念为基础的理性法律情感和理性法律认知。法律意识,一般由法律心理、法律观念、法律理论、法律信仰等要素整合构建,其中,法律信仰是法律意识的最高层次,也是大学生法制教育的核心。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社会实践选题报告大学生恋爱心理调查与研究如今,在大学的校园里,如果见不到情侣,那比在沙漠不到沙粒,在大海里见不到水滴还要让人惊奇。无论是在隐蔽的花园里、树林中,还是在大庭广众的操场边、马路旁,都能见到成双成对的热恋情侣相亲相吻、相依相拥。恋爱已经成为大学校园里一道耀眼的风景。本文就将围绕大学生男生恋爱心理方面的问题进行一些探析。一,高校男生恋爱心理现状及特点1,动因复杂多样 虽然大部分大学生认为恋爱仅仅是一门选修课,但有可靠资料显示,在大学生中,有78.9%的人恋爱过或是正在恋爱中。据我们从几所高校的抽样调查也显示,仅仅有4.35%的高校男生不赞成大学生恋爱,8.7%的男生表示自己在大学不会谈恋爱。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让恋爱在大学里如此流行呢?换句话说,大学生恋爱的动因是什么呢?经过调查分析,根据主观方面的原因,我们把高校男生恋爱的动因分为以下五种类型:(1) 情不自禁型 在校大学生已经成年或接近成年,随着生理的发育成熟,心理上也逐渐显示出接近异性的渴望,有人把这一现象叫做“异性吸引期”。这时如果遇上自己心仪的女孩,那男生就会发起“进攻”,来满足心中那份情不自禁的感情的冲动。这种人,在与恋人的相处中往往表现的感情专一,充分尊重对方,且乐意为对方分担困苦。在我们的调查中,因为这一动因而恋爱的男生约占了44%以上,是所占比例最大的一类。(2) 务实型 高校的男生有的人选择女友的标准就是要有共同的理想,共同的信念与共同的事业基础。他们恋爱的目的就是要找一个志同道合得人,将来和她走向婚姻的殿堂,携手走过这一生的风风雨雨。这种人,在恋爱中一般能做到学习刻苦,与恋人互相激励,共同进步。这一类人在我们的调查中,占了接近40%。(3) 弥补型 大学生摆脱了高中的那种高压,繁忙的抑郁生活。来到大学,老师不再形影不离的管制着,家长更是隔了千山万水,自由的生活再加上空闲的时间,一下子轻松下来。但是,正因为如此,大学生往往各自为政,特别是大一新生,人生地不熟,同学们相聚的时间明显减少。所以大学生虽然生活在集体中,却容易有孤独寂寞的感觉,显得空虚无聊。这时候,往往最先想到的就是找一个女朋友,用恋爱来填补生活的空虚。出于这一目的而谈恋爱的人在男生中大概占了10%。(4) 虚荣型 有很多人见周围的人都已出双入对,而自己还是光棍一个,就觉得很没有面子,甚至觉得是一种耻辱。在他们的心目中,如果能赢得“系花”或是“校花”的芳心,那就是莫大的荣耀。这种人谈恋爱完全是为了装潢门面,满足自己的虚荣心。这大概占了5%。(5) 好奇型 现在,有好多人在高中甚至是在初中都已经尝试了爱情的滋味,再加上现代网络等媒体的宣传,对大部分人来说,爱情已经不是神秘莫测的事了。但是,也有少部分在家长老师的严密监控下,尚还未涉足这一禁区。他们对这一神秘的领域充满了好奇。强烈的好奇心使他们去恋爱。这约占了1%。2,火一般的热情 一个男生一旦决定爱上一个女孩,那他自己的心灵全部空间就往往被她所占据,朝思暮想,梦牵魂绕,大有一日不见如隔三秋之感。为了爱情,他们可以慷慨的付出一切。没有什么能比爱情更能让人心甘情愿的掏腰包了,在物质方面,他们可以一掷千金,甚至是倾家荡产,可以为了女友的一件首饰而省吃俭用一年。在精神方面,他们可以放弃自己的学业,让约会,跳舞,看电影等占据自己所有的时间与精力,做一个全职的恋人。与陆小曼热恋中的徐志摩在日记中写到:“昨天早上,你没有给我打电话,从九时半到十一点,我简直就像活抱着炮烙似的受罪,心那么的跳,那么的痛,也不知道为什么”,“你肯不肯亲手拿刀割开我的胸膛,挖出我那血淋淋的心留着,算是我给你最后的礼物吧”。这大概反映出了所有热恋中男生的心声吧。3,强烈的占有欲,要求一份付出,就有一份收获 恋爱中的男人愿意付出一切,但同时也要求得到一切。他们要求自己的女朋友百分之百的属于自己,就像自己的双手绝对的属于自己一样。据我们的调查,近20%的男生希望自己的女友不接受别的异性的约会,75%的男生要求自己的女友在答应别的男人的约会之前先跟自己商量,只有5%的人能够接受自己的女友不用征求自己的意见和别人约会,而有12%的人表示,如果发现自己的女朋友跟别的男人约会,会提出分手。几乎所有的男生不希望自己的女朋友跟自己撒谎。他们认为,我拿全盘的爱给你,一团火热的真情,整个的给你,我也盼望你也一样拿整个的,完全的爱给我。他们所要的是绝对的全部,因为他们所付出的也是绝对的全部。如果一对恋人中的女人对男人说:“我不想着你,是因为你就在我的身边,何必再想?”那这个男生一定愿意马上死掉,从而去占据女友心灵空间的幸福。4,承受挫折的能力不强,容易走上极端 由于种种原因,注定了大多数大学生的恋爱不会一帆风顺,往往是一路坎坷和波折。在所难免的就要承受失恋的考验。看到自己苦苦经营的爱情就要灰飞烟灭,不愿面对这样的事实,而走向极端的大有人在。有的人在失恋之后,沉浸于痛苦之中而不能自拔,自暴自弃,将自己的心从此冰冻尘封,发誓不再涉足爱情,“横眉冷对秋波,俯首甘为光棍”。也有的人在失恋后,不再相信爱情的纯洁,从而放荡无束,玩弄感情,心甘情愿做一个情场的败类。5、性心里不成熟 现今的社会已不是那个强调男女授受不清的时代了,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人的性观念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的人说:这个时代是一个“性”趣盎然的时代。在这场波涛汹涌的性观念改革朝中,虽然不能说大学生扮演了主力军的作用,但起码也是一支富有活力的生力军。有资料此显示:在大学男生中,有39.5%的人有过接吻,25.6%的人有过性爱抚,10.9%的人有过性交。我们的调查也表明,只有5.8%的大学男生表示自己不会在大学期间对自己的女朋友提出性要求。从生理上讲,大学生已经发育成熟,但相应的性心里却不够成熟。第一,大学生还无力承担相关的责任。大学生都还没有稳定的经济来源,也没有完全自立的能力。还没有能力去接受性行为带来的相关压力,有人只顾一时冲动,偷吃禁果,无论是在精神上还是在物质上都要承受很大的压力。更有人一闯下祸,就束手无策,溜之大吉,这更是不负责任的可耻行径。第二,大学生的人格和价值观还没有完全定型,容易受外界的影响而改变,有很多人在社会的不良影响下,沦为性道德败坏者。他们为了性而谈恋爱,大搞“一夜情”,甚至去红灯区玩“三陪”。这无论是对他人还是对自己都带来了损害,对社会更是造成了不良影响。二、女大学生恋爱心理特点1、自主性强女大学生在恋爱问题上,个性突出,重感情、易冲动,不受传统习俗的局限,在确定恋爱关系前,甚至在确定恋爱关系后,一般都不征求双方父母的意见,2、恋爱动机简单化许多大学生在恋爱中没有考虑到将来的结婚,不是清楚地自觉地意识到应选择一个终身伴侣,他们恋爱,只是因为需要爱和被爱。3、自控力与耐挫力较弱女大学生一旦陷入热恋之中,不往往善于控制自己的情感,任感情随意放纵,缺乏理智的驾驭能力,对恋爱对象过份依赖,稍有波折就痛苦万分。一旦恋爱受挫,即会情绪失控,无法自拔,对学习造成严重影响。4、不成熟性与不稳定性当前大学生的恋爱,呈现低年级化,人数呈上升趋势。一年级就开始谈恋爱的已不是个别现象,有的学生甚至一进校就谈恋爱。这些低年级学生,由于社会阅历浅,思想单纯,很多学生对于自己的人生目标和需要,还没有一个很清楚的概念,造成在对待恋爱问题上简单、幼稚和不成熟。在择偶标准上,往往重外表,轻内在。在恋爱方式上,往往重形式,轻内容。在恋爱行为中,往往重过程,轻结果;重享乐,轻责任。这种恋爱问题上的不成熟性,加之他们在就学期间经济上尚未独立,恋爱过程中感情和思想易变,缺乏妥善处理恋爱中情感纠葛的能力,极易造成恋爱的周期性中断,或对恋爱对象的选择漂泊不定,恋爱的成功率很低。多方努力,打造大学生健康的恋爱心理大学生良好的恋爱心理的形成,需要各方面的努力,多管齐下,。学校要加强相关方面的教育和宣传,家长要适时进行有益的引导,社会需要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规范文化市场,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但是,更重要的是大学生自己加强自身的修养,严格自律做一个高尚的人。1,端正恋爱的动机 真正的爱情是源于两个人内心深处的彼此欣赏,她是高贵的、伟大的、神圣的。爱一个人,唯一的原因就是内心深处喜欢她,希望她能与自己毕生相伴。希望她能陪自己迎接人生的每一轮朝阳,送走每一天晚霞。因为爱她,所以爱她,寂寞绝对不能成为恋爱的理由。我们可以因为恋爱而不再寂寞,但恋爱绝对不是寂寞的产物。不仅如此,越是在寂寞的时候,我们越应该小心爱情,因为寂寞的时候,我们常常把不是爱情的东西当成爱情,一场错误的爱情却会让我们心酸不已。爱情更不是虚荣,从某一个角度讲,爱情仅仅是两个人之间的事,和其他人没有关系。能找到一个绝顶好的女朋友,那是你莫大的福气,应该好好珍惜,但那绝对不是供你炫耀的资本,别人都已抱得美人归,你还是孤身一人,那也决不是可耻的事。如果是为了所谓的面子,随便找一个女朋友跟她谈恋爱,那带来的除了无穷的痛苦,就是无限的悔恨。有一首歌唱到:“因为爱,所以爱,感情不必拿来慷慨”。的确,在面对爱情的时候不妨吝啬一点。我们不必去给别人施舍爱情,专心等待吧,等到那个真正值得让你付出一切的人再来付出那一腔热诚,“有花堪折方需折”哦。2,把握分寸,不咄咄逼人 面对爱情,不认真不行,不付出更不行。但是,莎士比亚曾经说过:“爱和碳相同。一旦烧起来,就无法叫它冷却.让它任意燃烧,那就要把心烧焦.”爱情需要掌握火候,小心引火烧身,特别是大学生,不应该忘记自己的本职工作.如果为了收获爱情,而荒废了学业,那无疑是丢了西瓜,捡了芝麻.最起码,也要把二者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争取爱情与事业的双赢.另外,大学生没有固定的经济来源,不顾自己的实际情况,倾家荡产只为博得红颜一笑,用父母的血汗钱为自己的爱情买单,那都不是明智之举.同时,还应该注意对方的感受,不要咄咄逼人,要留给对方一定的空间.3,付出比索取更重要,对方的幸福是自己最大的满足热恋中的人不可以有太强的占有欲.因为爱她,所以付出.付出不是为了回报,而是为了对方因此而获得幸福.有什么事会比能让自己所爱的人幸福更快乐呢?你和女朋友之间,是两个相互独立的个体,她不可能百分白的属于你.她应该有属于自己的自由空间,你也需要有这个度量.爱情不是市场交易,不遵循公平交易的原则.在爱人面前,需要的是理解与宽容.适当的距离能产生无限的美.爱情是彼此独立个性完美的结合,既融为一体又相互独立.4,失恋,是雨过天晴在你决定恋爱的时候,你同样选择了失恋的可能.失恋的后面是痛苦与烦躁,你是否能够调整自己,是否能够从挫折中找回自信,这些都必须考虑清除.否则,就等你成熟一点、坚强一点的时候再谈恋爱吧.爱是一种能力,承受失恋同样也是发展爱情的一种能力.分手并不可怕,因为它剥夺不了你爱的能力.你要感激曾经的爱,至少它让你明白了什么是爱,怎样去爱,怎样获得爱.更不能用恨抹杀爱,毕竟自己曾经付出过,快乐过.“聚散皆是缘”,分手难免痛苦,但不必痛不欲生,用一颗平常的心去面对失恋,地球不会因为我的失恋而停止转动,时针不会因为我的失恋而停止前行.东方,明天依旧分娩出朝阳.失恋了,但还得活着,雨过总是天晴.让岁月抚平心灵的创伤,耐心等待下一站你美丽的天使到来.5,树立高尚的性观念性是恋人之间的感情发展到一定程度时不可避免的话题.它是异性之间相互表达感情的一种最高形式,是严肃的、圣洁的,而不是随便的、下流的.大学生处在生理发育成熟但心理发育不够成熟的特殊阶段.强烈的好奇心让很多大学生轻率的对性作出尝试,往往造成严重的甚至是悲剧性的后果.给他人和自己带来无限的烦劳.作为一个大学生,一定要树立健康、高尚的性观念.(1)、注重性安全随着性解放的浪潮,艾滋病等大量通过性传播的疾病,也像风暴潮一样袭击了人们.如今,婚前性行为已经被默认和接受,特别是年轻的大学生更是显得前卫.在这种环境下成长的大学生就更因该洁身自好,严格自律,确保他人、自身的健康.(2)、树立性责任意识一个大学生应该明白,作为有行为意识,有高等智慧的人类,决不应该简单的把性理解成一种享乐.性,在肉体接触的同时,更是两颗心、两个灵魂的融合.大学生,特别是男生,应该理性的对待性行为.必须考虑到性行为所带来的后果和自己所承担后果的能力,必须对对方、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切不可因为一味的追求享乐,而不顾他人的利益,更不可因为一时的冲动,而作出有损别人和自己的事情.大学生,正处在一个朝气蓬勃、阳光明媚的季节,也是恋爱的黄金季节.当你遇上了那个让你心动的人时就向她表白自己的心声吧.但要记住,只有用一颗健康积极的心浇灌爱情的幼芽,爱情才能开出美丽的花.三、大学生恋爱存在的问题1、单相思与爱情错觉单相思是指异性关系中的一方倾心于另一方,却得不到对方回报的单方面的“爱情”。爱情错觉则是指在异性间的接触往来关系中,一方错误地认为对方对自己“有意”,或者把双方正常的交往和友谊误认为是爱情的来临。爱情错觉是单相思的另一种形式,它常会使当事人想入非非,自作多情。单相思与爱情错觉都是恋爱心理的一种认知和情感的失误。单相思使某些学生陷入痛苦的境地,处于空虚、烦恼,甚至绝望之中。处理不好对以后的恋爱婚姻生活都有消极的影响,因此,陷入单相思的大学生要及早止步另做选择。要想克服单相思和爱情错觉,重要的是正确理解爱情的深刻含义,同时用理智驾驭情感,尊重对方的选择,不可感情用事。2、恋爱动机不端正有些大学生的恋爱动机不是出于爱情本身,而是为了弥补内心的空虚、孤独或随大流有从众心理。这类学生在择偶时很少把恋爱行为与婚姻结合起来考虑,缺乏责任感。还有极少数的学生为了显示自己的魅力,同时和几位异性同学交往、周旋,搞多角恋爱,甚至和谁都不确定恋爱关系。不道德的多角恋爱易引起纷争、不幸和灾难,也极易发生冲突,酿造悲剧,最终是对所有当事人都产生不良后果。3、恋爱中的感情纠葛三角恋爱、父母的反对、或周围人的非议、恋人之间的矛盾、误解和猜疑。4、择偶标准不切实际选择对象理想化、虚荣心强。5、失恋失恋是指恋爱过程的中断。失恋带来的悲伤、痛苦、绝望、忧郁、焦虑、虚无等情绪使当事人受到伤害。是生中最严重的心理挫折之一。失恋所引发的消极情绪若不及时化解,会导致身心疾病。 四、培养健康的恋爱心理与行为1、树立正确的恋爱观(1)提倡志同道合的爱情。在恋人的选择上最重要的条件应该是志同道合,思想品德、事业理想和生活情趣等大体一致。应该是理想、道德、义务、事业和性爱的有机结合。一般情况下,异性感情的发展是沿着熟人-朋友-好朋友-知己-恋人这一线索发展的,当一个男性成为一个女生心中任何人都不能代替的角色时,爱情就可能降临。在分享快乐和痛苦、共同成长的过程中,爱情就会产生和发展。(2)摆正爱情与事业的关系。大学生应该把事业放在首位,摆正爱情与事业的关系,不能把宝贵的时间都用于谈情说爱而放松了学习。因为学业是大学生价值感的主要支柱。当女大学把爱情视为生命的唯一时,爱情就是一株温室中的花朵,娇弱美丽却经不起任何的打击。当爱情成为女性唯一的存在价值时,她本人就会失去人格的独立和魅力,也很容易失去被爱的理由。多谈谈学习和工作,把恋爱行为限制在社会规范内,不致越轨,要使爱情沿着健康的道路发展。3、培养爱的能力与责任(1)迎接爱的能力。包括施爱的能力和接受爱的能力。一个人心中有了爱,在理智分析之后,要敢于表达、善于表达,这是一种爱的能力。一个没有爱心的人是个自私自利的人。一个人面对别人的施爱,能及时准确地对爱作出判断,并作出接受、谢绝或再观察的选择,这也是一种爱的能力。缺乏这种能力的人,或是匆忙行事,或是无从把握。大学生要具有迎接爱的能力,就应懂得爱是什么,有健康的恋爱价值观,知道自己喜欢什么,需要什么,适合什么。就应对自己对他人对万事保持敏感和热情,就应主动关心他人,热爱他人。当别人向你表达爱时,能及时准确地对爱的信息作出判断,坦然地作出选择。能承受求爱拒绝或拒绝求爱所引起的心理扰乱。(2)拒绝爱的能力。自己不愿或不值得接受的爱应有勇气加以拒绝。拒绝爱要注意两个方面:一是在并不希望得到的爱情到来时,要果断,勇敢地说“不”,因为爱情来不得半点勉强和将就。如果优柔寡断或屈服于对方的穷追不舍,发展下去对双方都是不利的。二是要掌握恰当的拒绝方式,虽然每个人都有拒绝爱的权力,但是珍重每一份真挚的感情是对他人的尊重,也是一种自珍,同时是对一个人道德情操的检验。不顾情面,处理方法简单轻率,甚至恶语相加,结果使对方的感情和自尊心受到伤害,这些做法是很不妥当的。(3)发展爱的能力,培养爱的责任。前苏联著名教育家马卡连柯说:“爱的力量只能在人类非性欲的爱情素养中存在。他的非性欲的爱情范围愈广,他的性爱也就愈为高尚。”发展爱的能力,并不是非要具体到对某一异性的爱,可以是更广泛意义上的爱。我们的亲人、同学、朋友、祖国和人民,都值得我们去热爱。发展爱的能力,就是要培养无私的品格和奉献精神,要培养善于处理矛盾的能力,有效地化解消除恋爱和家庭生活中的矛盾纠纷,为恋人负责,为社会负责,才能创造出幸福美满的婚恋。4、提高恋爱挫折承受能力大学生的恋爱受多种因素的制约,因而在追求爱情的过程中遇到各种波折是在所难免的。前面所提到对恋爱实施自我克制,国外称之为“情绪管理”,这要从三个方面着手。第一是自我认定:恋爱与学业哪一个为先?第二是自我设计:未来与现在哪一个为重?第三是自我克制:向自己承诺婚恋在毕业以后,主动参与文娱活劝,淡化自己的紧张感、积极投入到社交活动中,克服自己的寂寞感。只有把消耗在恋爱上的心理能量转移、升华到学业当中去,紊乱的情绪才能得到平衡和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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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研究

本文是基于课程理论视角所展开的研究,故本文对课程理论的发展脉络、课程理论对于课程设置的规定进行了系统的梳理.20世纪以来,课程理论界虽然尚未能形成一套公认的课程理论.但不可否认,泰勒课程理论、学科结构课程理论、人本主义课程理论、斯滕豪斯过程课程理论、后现代课程理论等理论流派为课程设置提供了理论指导.遵循课程论的一般规定,论文探讨了价值教育类课程的基本规定,即课程应与完整个体的发展相一致、课程的知识性应与价值性相统一、课程应与个体心理需要的层次相适应以及课程应有利于教师与学生的合作.课程理论对于课程目标、课程内容、课程实施也都做了具体规定.

本文基于课程理论视角,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知识体系、价值体系进行了分析,围绕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这个教育的基本问题,对课程的价值体系的逻辑关系进行了辨析,在马克思的人的全面发展理论指导下,论证了本课程应该为社会生活中的大学生传递怎样的价值体系以及与此相关的知识体系.“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承担着传递社会主流价值,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职责.课程价值体系从人的意义世界的构建和人的社会适应两个层次引导人、塑造人.在每一个层次上,课程为人的心理、道德和审美发展所提供的价值导向明确,充分反映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根本原则.知识体系支撑价值体系.课程知识体系包括大学生活适应、人的意义世界的构建、道德基础、法律基础的内容,并最终指向人的道德与法律的践行.

本文基于课程理论视角,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材内容进行了再审视.笔者认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材符合教育目的和高等学校的培养目标,体现大学道德和法律教育的价值内涵,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旨归,但也还有进一步完善的必要.比如教材基础性知识缺乏,重要知识缺乏深入阐释,知识的逻辑关联尚需论证,教材价值体系的逻辑结构有待完善,等等.论文以课程论为理论视角,基于课程设置的基本规定和关于课程目标、课程内容的具体规定,析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材文本,针对教材尚需进一步完善的知识性问题和价值问题,以马克思的人的全面发展理论为指导探索课程体系.

本文基于课程论视角,试图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价值体系进行了再思考.笔者认为,教材价值体系符合学生需要,但知识的人文内涵尚需彰显;教材价值体系比较完整,从最高处着眼,从最低处入手,但逻辑结构尚需完善.理想、信念是人对意义的追求,是人对人生终极目的的价值认同并矢志不渝、自觉追求的精神状态,是人生命完善的需要.人首先是社会的人.遵守道德、法律规范是塑造社会的人的基本要求,以正义为基本价值原则.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指引下,关注意义世界的理想、信念教育、凸显主体性的价值理论教育、突出核心价值观的道德、法律规范教育构成价值导向明确、逻辑清晰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课程内容.

本文基于课程论视角,试图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知识体系进行了再思考.笔者认为,教材内容知识丰富,但理论知识的基础性尚需加强;教材内容贴合实际,但知识的逻辑关联尚需论证.知识体系围绕价值体系来构建.综合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以及其他多种相关学科的知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应厘清道德教育的思维逻辑,形成系统化的道德知识教育;有效整合道德和法律规范,形成课程知识体系的整体认识;遵循价值认识的特点和规律,探索课程知识体系.

本文还基于课程论视角,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材体系与教学体系的关系进行了论证.笔者认为,教学应坚持以教材为本,完整准确地把握教材体系.教学要以问题为导向,深化教材体系,体现教学体系的超越性和创造性.笔者提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应处理好教材体系与教学体系的关系、知识体系与价值体系的关系、教师主导与学生主体的关系.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模式变革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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