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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研究生论文评审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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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研究生论文评审细则

不是百分之百盲审。根据山东硕士论文的评审要求可知,随机抽取一定数目或者参与的全部论文进行盲审,不同学院硕士论文盲审所占的比例不同,比例在百分之30到百分之50之间,所以山东大学硕士论文不是百分之百盲审。盲审是指一种组织专家组评审的制度,就是匿名送审,意味着评阅导师不知道论文作者是谁,这样打出来的分数作假率低,高校阅卷一般使用这个方法。

第一条学位论文评审是检验学位申请人是否达到相应学位授予水平的重要工作,所有申请我校博士、硕士学位的学位论文,在答辩前必须经过专家评审。第二条学位论文评审工作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指导下按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二级开展,学校研究生业务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全校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工作的组织、安排与落实。第三条我校学位论文的评审实行“双盲”评审,即在学位论文评审过程中,隐去作者、导师及评阅人信息的评审方式。第四条学校实行学位论文评审抽查制度,除学校按一定比例抽查外,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按学校规定比例同时进行抽查。第五条学位论文的评审应选择与授予学位级别相符、学科实力强、学术水平高、学风教风严谨的学校或科研院所作为评审单位,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评审可适当选择行业领域特色突出的部门或单位。第六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高度重视学位论文评审工作,各环节应落实专人负责,学位申请者本人不能参与学位论文评审过程中的任何环节。

关于申请2022年6月批次授位研究生论文外审通知:拟申请毕业授位的各位研究生(包括统招研究生、留学生和在职研究生):一、博士论文外审工作根据学校相关通知要求,申请答辩的所有博士(包括统招、在职)论文需全部进行论文外审,预答辩结束后,按通知要求将外审论文通过《山东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提交,提交后通知导师及时进行系统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论文送审。提交论文及导师审核论文截止日期为4月6日上午11:00前请按时提交以免影响匿名外审。二、硕士论文外审工作硕士匿名外审名单请等待3月25号系统抽审结果。被系统抽中外审的学生及所有的在职研究生需在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论文并请导师审核审核通过,截止日期为4月6日上午11:00前。未被系统抽中外审的全日制硕士论文由学院组织匿名外审,提交方式和截止日期另行通知。注意:(1)请各研究生务必提前完成学位论文发给导师审阅,不要截止日期前一天再让导师修改论文,以便无法参加论文外审;(2)上传系统里的匿名外审论文,需隐掉文中出现的所有学生本人姓名及导师姓名,包括附的发表文章里。如因个人原因漏删而影响匿名外审,后果自负。三、学校组织匿名评阅的学生材料提交及时间安排1.学校送审的博士、硕士学位申请人员需通过“山东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电子版学位论文,论文须为pdf格式,研究生本人负责对学位论文进行隐名处理(隐去封面、致谢及发表论文清单等处作者及导师姓名),未进行隐名处理影响正常评阅的,由研究生本人承担责任。2、博士学位申请人员需在“山东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认真填写自评表中的相关内容,并在“学生表现信息”-“发表论文”中填写“与学位论文的何章、节相关”等内容,系统将根据两部分内容自动生成《博士学位论文自评表》,用于匿名评阅。填写完成后导师可下载查看。3、请所有的博士研究生、被系统抽中外审的硕士研究生及导师于4月6日上午11:00前,通过“山东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完成匿名评阅用学位论文的提交及审核。逾期系统将关闭相关功能。未按要求及时间提交论文的学位申请人此次答辩申请无效。4、匿名评阅学位论文的提交流程(1)学生登陆“山东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上传匿名评阅用学位论文;(2)导师登录“山东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查看学位论文并进行审核;(3)研究生秘书通过系统确认无误后,审核通过,完成学位论文的提交。研究生秘书审核通过后,系统将锁定数据。四、学院送匿名外审材料的提交及时间安排未被抽到匿名外审的硕士研究生将由学院送审,请于4月6日上午11:00前将学位论文发至,论文须为pdf格式,命名为“学号+姓名+论文题目”,研究生本人负责对学位论文进行隐名处理(隐去封面、致谢及发表论文清单等处作者及导师姓名),未进行隐名处理影响正常评阅的,由研究生本人承担责任。请严格遵守时间安排,逾期影响后续进程,后果自负。学院负责匿名送审的学生请于4月6日9:00-11:00将导师及学生本人签字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匿名外审同意书”(见附件)交至综合楼211-1苏老师处。五、其他事项说明:(一)学位论文封皮的领取时间另行通知。(二)学位论文题目若有改动,请在提交论文前登陆“研究生管理系统--答辩信息”处更改论文题目。六、内部、涉密学位论文的认定申请办理“内部”、“秘密”级以上的学位论文,按山东大学《关于进一步规范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认定和管理的通知》要求办理,申请人填写《审批表》交至综合楼211-1,苏老师(收)。提交《审批表》时间:3月14日-3月21日15:00前。逾期不接受涉密申请补办。药学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2022.3.14

1、参加双盲评审的研究生:博士生100%,每人送审三份。硕士生(含同等学力申请学位)按当年申请学位论文答辩人数的3~5%,每人送审二份。

2、研究生部根据每年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学科、专业研究生分布情况制定出盲审方案,并交分管校长审批。

3、研究生部根据盲审方案,抽出需进行论文盲审的研究生名单,与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名单核对无误后,将盲审论文的信息通知本人及学科所属学院。

4、被抽出参加盲审的研究生应在接到通知的二天内,按规定格式制作论文(隐去作者和导师姓名),硕士生论文一式二份,博士生论文一式三份,报送研究生处。

硕士论文的种类有哲学硕士论文、经济学硕士论文、法学硕士论文、教育学硕士论文、文学硕士论文、历史学硕士论文、理学硕士论文、工学硕士论文、农学硕士论文、医学硕士论文、军事学硕士论文、管理学硕士论文等12大类的硕士论文。

扩展资料:

盲审结果处理

1、论文送审意见全部收回,评审意见有效,若不能全部收回,缺额份数必须追加送审。

2、论文送审意见若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全部收回,研究生部可根据已收回的评审意见,决定是否让研究生先进行论文答辩,再根据缺额份数收回情况及评审意见确定答辩的处理意见。

3、博士学位论文双盲评审中若出现一票否决的,则追加二位评阅人重审,如再出现否决意见,则该论文评审定为不合格。若出现二票否决,则该论文评审即定为不合格。硕士学位论文实行盲审意见一票否决制。

4、通过盲审的学位论文,由研究生部通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导师及研究生,进行学位论文答辩。定为不合格的学位论文由研究生部通知研究生本人及导师,进行论文的修改;如研究生本人及导师对盲审结果有异议,可填写“复审申请表”申请复审。

5、责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在接到“复审申请表”后,应组织有关专家或分委员会成员对被盲审为不合格学位论文及盲审意见进行评议,如认同盲审结果,则应责成指导教师负责指导研究生在规定的期限内对论文进行认真修改。其盲审费用由导师或研究生承担。

6、被盲审为不合格学位论文修改期限,博士不超过二年,硕士不超过一年,修改后的论文仍必须参加双盲评审,原则上由原评审人员重新评审。论文若再次被否决的,则取消该论文作者学位申请资格。

7、凡被盲审为不合格学位论文的指导教师所带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必须全部参加下一轮双盲评审或评议,且费用自理,同时提高所在学科双盲评审比例。

8、研究生指导教师若累计有两次(不同届)学位论文盲审中出现不合格,则限制招生两年,若一届中有两人次被盲审为不合格学位论文,则取消其导师资格。

9、若一个二级学科点一届研究生中有两人次被盲审为不合格学位论文,则对该学科予以警告、整顿及减少招生计划。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盲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硕士论文

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论文评审细则

大连理工大学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二OO七年四月修订)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校暂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十一个学科门类授予硕士学位,按哲学、法学、理学、工学、管理学五个学科门类授予博士学位。 第三条 授予学位的学科专业,由学校报请国家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 学位评定委员会 第四条 本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按博士级学位组织。学位评定委员会成员由本校主要负责人和指导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的教授25-27人组成,任期二到三年,学位评定委员会设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产生是根据各院、系授予学位的学科、专业的多少,由院、系学术委员会提出候选人,经校学术委员会全体会议征求意见和协商后,最后由校长审定上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备案后公布。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下按相近和相关学科设若干学科评定组,学科评定组设正、副组长各1人,组长和副组长应是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组员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聘任。 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由7-15人组成,任期二到三年,分委员会设正、副主席各一人,分委员会主席必须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成员担任。分委员会的产生过程是:经院、系学术分委员会协商推荐,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最后由校长批准。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成员主要由教授组成,应为本学科领域的学术带头人,有博士点的院、系,博士生导师应在分委员会成员中占较大比例。 第五条 学位评定委员会职责 (一)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职责 1、听取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学位授予工作的汇报; 2、作出授予学士学位的决定; 3、作出授予硕士学位的决定; 4、作出授予博士学位的决定; 5、通过授予名誉博士学位的人员名单; 6、作出撤销已授予学位的决定; 7、研究和处理有争议的问题和其他事项。 (二)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职责: 1、审查申请学士学位者资格,组织学位论文评阅与答辩,作出授予学士学位的建议; 2、审查申请硕士学位者资格,组织学位论文评阅与答辩,作出授予硕士学位的建议; 3、审查申请博士学位者资格,推荐学位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并组织学位论文预答辩和答辩,作出授予博士学位的建议; 4、审定硕士、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推荐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三) 学科评定组职责: 学科评定组受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托,对各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通过答辩的博士学位论文进行复审。 各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的成员出席方得召开,作出授予硕士、博士学位的建议时需听取答辩委员会(含预答辩小组)的汇报,所形成的决议以不记名投票、并过全体成员半数方为有效。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的成员出席方得召开,作出授予博士学位的决定时需听取各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汇报和学科评定组复审报告,所形成的决议以不记名投票方式、并过全体成员半数方得有效。 硕 士 学 位 第六条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且具备以下条件者,视为达到硕士学位授予要求: (一)按培养计划要求修满学分; (二)发表符合学校要求的学术论文; (三)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第七条 课程要求 在规定期限内修完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含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外国语、基础理论课和专业课),参加由研究生院组织的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达到规定的学分。 第八条 学术水平 学位申请人通过硕士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达到下述学术水平者授予硕士学位。 (一) 掌握一门外国语; (二) 在本门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 (三) 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四)在正式

第十三条 课程要求 博士生在申请论文答辩之前必须修完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外国语、基础理论课、专业课和学术活动)并参加研究生院组织的考试、考查,成绩合格后取得规定的学分。 第十四条 学术水平 学位申请人通过博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达到下述水平者,授予博士学位: (一) 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 (二) 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 (三) 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 (四) 在本学科领域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 第十五条发表论文要求 申请博士学位的博士生在学位论文预答辩之前,必须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而且:(一) 博士学位申请人必须是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第一作者必须是我校的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二)论文第一署名单位应为大连理工大学。(三)我校根据学科门类分为以下三类:1) 理科类学科各专业的博士生必须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两篇以上学术论文,其中必须有一篇为SCI收录的外文期刊论文;2)工科类学科各专业的博士生必须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两篇以上学术论文,其中必须有一篇为SCI或EI收录的外文期刊论文;3)人文、经管、建筑类学科各专业必须在本学科指定的核心期刊(由各分学位委员会指定并报校学位委员会批准和学位办备案)上发表二篇学术论文和一篇外文期刊或外文会议论文。(四)各门类学科的博士学位申请人在本学科指定的有重要影响力的国内外一流期刊(由各分学位委员会指定并报校学位委员会批准和学位办备案)上发表一篇文章等同于本学科发表论文要求。(五)在我校主办的同一种期刊上发表多篇论文只以该期刊一篇论文计。(六)各院系可以根据本院系的情况制订高于本细则的标准。各个院系制订的标准报研究生院学位办备案,具体实施由各个院系审查、学位办复核。 第十六条 博士学位论文要求 (一) 学位论文的基本科学论点、结论和建议,应在学术上有理论意义或对国民经济建设有实践价值。 (二) 对学位论文所述及的各个问题反映出具有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 (三) 学位论文应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由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并对所研究的课题在本学科领域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新性成果。 (四) 掌握本门学科的研究方法和技能, 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 论文内容和书写格式的具体要求, 参见附件3。 各院、系可参考上述要求,根据学科、专业的特点,提出本学科、专业学位论文的具体学术标准。第十七条 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 博士学位论文必须在通过预答辩后方可印送有关单位同行专家评阅和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一)博士生要在预答辩前向所在学科点点长提交如下材料申请预答辩:①打印的学位论文初稿②《大连理工大学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③博士学习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原件。(二)各学科点点长根据博士生提交的材料拟订预答辩小组名单,预答辩小组至少由三名本领域的专家组成(不含指导教师),其中至少两人为博士生导师。博士生把论文初稿在预答辩前一周送交预答辩小组的老师进行评阅。(三)预答辩小组老师对学位论文初稿进行审阅,对学位论文的创新性和学术水平以及学位论文完成的工作量、学位论文的理论研究和实验研究的立论依据、研究成果、关键性结论及创新点摘要等做出评价,提出具体修改意见,并记录在《博士学位论文初稿评审表》中。(四)博士生预答辩通过后应根据预答辩小组的意见对论文进行认真修改,修改稿经预答辩小组组长和学科点点长确认后到研究生院申请送校外专家评审。第十八条 博士学位论文评阅 (一)博士生根据预答辩小组的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后,再将学位论文和创新点摘要(编号逐条简述)、《大连理工大学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博士学习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原件、《导师提议明审评阅人名单(不少于六人,一个单位不多于两人)》交各院系的研究生教学秘书,由研究生教学秘书整理后交各学科点点长;(二)学科点点长可以根据情况对导师提议的明审专家名单进行调整和补充,提出三位明审专家;(三)研究生教学秘书将上述材料一并交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审批,学位办公室可根据情况对学位论文评阅人进行调整,确定三位明审专家,并从专家库中随机选取两位盲审专家。(四)五份学位论文评阅书(以下简称评阅书)由研究生院学位办直接寄给评审专家,评阅时间约为四十个工作日,评阅书寄回学位办登记,并由学位办及时把回收的评阅意见反馈给各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五份评阅书需全部收回,如不够份数要及时补寄。 第十九条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各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按照本细则第十三条至第十六条规定,结合培养计划对答辩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或学位办主任根据五份评阅书的评阅意见做出是否同意进行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的决定。(一)五份评阅书的评阅意见全部为同意答辩的可以申请答辩;(二)如果评阅意见为修改后答辩,则研究生需根据评阅意见认真修改,然后由相关学科点组织专家对修改后的论文进行评估和认定, 给出书面意见以及是否同意答辩的决定;(三)如果有一份评阅意见为修改后再审,则研究生需根据评阅意见认真修改后送原评审专家再审。再审通过后方可申请答辩;再审后仍为否定意见的,博士生要在收到意见后的三个月以上,一年以内对博士论文进行认真修改,重新预答辩和送审;(四)如果两份以上的评阅意见为否定,则本次申请无效, 申请人需在收到意见后的三个月以上,一年以内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 重新申请预答辩和送审。(五)如果研究生和导师认为外审的否定意见属于学术观点之争,可以提出复议申请。校学位委员会将组成由相近学科点点长为组长的复议小组,由复议小组就是否是学术观点之争给出书面意见。如果复议小组认为是学术观点之争,则需再进行送审,送审原则是:有一份否定意见需再送两份论文外审。 如果复议小组认为不是学术观点之争,则需按第十九条(三),(四)条款执行。(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接受学位申请或取消申请学位资格: 1. 未达到本细则第十三条和第十四条规定者; 2. 有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行为者。 第二十条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 (一)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五至七人组成,其中博士生导师应占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应包括两名非本院、系与博士论文课题相近研究领域的博士生导师,必须有申请人所在院、系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以及预答辩小组的成员,申请人的指导教师不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答辩委员会主席由教授(博士生导师)或相当职称的人员担任。 (二)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后,由申请人的指导教师提议,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五至七名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或学位办主任审核签字,获准答辩。(三)答辩委员会设秘书一人,由讲师及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或相当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协助组织答辩事宜。 (四)博士学位申请人须在答辩前五天把学位论文送交每位答辩委员会成员,答辩委员会成员预先审阅。(五)博士学位申请人须在答辩前以公开方式将答辩题目、时间、地点等答辩信息提前公告。(六)答辩会由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按答辩程序(参见附件4)进行答辩,答辩委员会根据学位论文的水平(包括评阅人对学位论文的学术评语和对学位论文创新点评价)和答辩的情况就是否授予博士学位做出决议,决议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得通过,决议经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后,报院系及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应有记录。 (七)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认为申请人的论文虽未达到博士学位的水平,但已达到硕士学位的学术水平,而且申请人又尚未获得该学科硕士学位的,可做出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报送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八)学位论文答辩不合格的,经答辩委员会同意,可在1年内修改论文后重新答辩一次。若答辩委员会未做出修改论文后重新答辩的决议,或申请人逾期未完成论文修改,或重新答辩后仍不合格者,以后不再受理其学位申请。 第二十一条 内部答辩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一般应当公开举行。如果论文涉及国防、军事或国家机密,或由于技术秘密等原因,需要进行内部答辩的博士生,须填写学位论文内部答辩申请表报研究生院审批,按《大连理工大学关于涉密研究生保密管理办法》执行。 对进行内部答辩的论文,由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共同协商提出五名专家,匿名评阅,评阅意见密封返回研究生院学位办。五名论文评阅人的评阅意见一致通过,则由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内部答辩;若有一份否定意见,则本次申请无效,重新修改论文,半年后再次向研究生院提出评阅申请。第二十二条 如果博士研究生申请答辩时未满足发表论文要求,但满足其他毕业条件,允许组织学位论文答辩,答辩通过者可以先予以毕业,但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暂不审议其学位,直至博士生毕业两年内,满足上述发表论文要求后,由本人提出申请,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再审议其学位。博士生毕业两年后仍未达到授予博士学位所要求的发表论文要求的,校学位委员会原则上不再受理其学位申请。 第二十三条 对于在校学位委员会会议上没有通过授予博士学位的申请者,校学位委员会可以在当次学位会以后的一年内再受理一次其学位申请,但是需重新进行预答辩、外审和答辩。如果第二次在校学位委员会上仍然没有通过,校学位委员会将不再受理其学位申请。

2022年大连理工大学硕士毕业标准要求学生在学习期间取得良好的学习成绩,完成所学专业的课程学习,参加科研实践,完成硕士学位论文研究,并取得良好的研究成果。学生在学习期间,应参加学校组织的科研实践,参加学术研讨会,参加学术论文的撰写和发表,参加学术交流活动,参加学术竞赛,参加学术研究项目,参加学术研究计划,参加学术研究论文答辩等。毕业生应达到以下要求:1、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实践能力;2、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3、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和创新能力;4、具有较强的社会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5、具有较强的英语应用能力;6、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责任感。

东华大学研究生论文加分细则查询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现将2017届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下文简称硕士生)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及答辩等相关事宜安排如下。下面,我为大家提供东华大学关于二○一七届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双盲”评审及文字重复率检测的 通知 ,全文如下:

一、学位论文答辩

2017届硕士生学位论文答辩应安排在5月25日前进行,各学院应在保证学位论文质量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统一做好答辩安排,并及时报送研究生部学位办和研究生教育督学组。

二、学位论文“双盲”评审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答辩前“双盲”评审采用上海市“双盲”与学校“双盲”抽查两种方式。上海市“双盲”由上海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进行抽取,学校将另外随机抽取部分学位论文并委托国内教育评估权威机构进行学校“双盲”评审。

(一)“双盲”评审范围

(1)上海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抽到的硕士学位论文。

(2)硕士点首届毕业研究生的学位论文。

(3)上一年硕士学位论文“双盲”评审有“异议”的或“双盲”评审未按时送出的,其导师当年指导的所有硕士学位论文。

(4)上海市硕士学位论文“抽检”认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的,其导师指导的所有硕士学位论文连续两年内全部进行“双盲”评审。

(5)教育部博士学位论文“抽检”认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的,其导师指导的所有硕士学位论文连续三年内全部进行“双盲”评审。

(6)超过三年培养年限或学习层次发生变化的研究生学位论文。

(7)学校随机抽查的学位论文。

(二)“双盲”评审提交材料

1. 上海市“双盲”评审

(1)纸质硕士学位论文1本(具体格式见附件1《研究生论文盲审格式要求》);

(2)《上海市学位论文“双盲”检查简况表》2份(见附件2,其中1份须由本人签字、导师签字、学院盖章,并夹在纸质论文中;另1份上述三处不必签字盖章)。

2.学校抽查“双盲”评审

(1)电子版硕士学位论文(需提前上传至研究生系统学生端,上传方法见附件3);

(2)《上海市学位论文“双盲”检查简况表》1份,须由本人签字、导师签字、学院盖章。

(三)时间节点安排

2017年4月17日-18日,上海市“双盲”抽号工作全部在“数字化校园信息门户-研究生系统-研究生学位系统”中完成。(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4)

2016年4月20日,学校公布学校“双盲”评审抽查名单

2017年5月2日前,所有学生(无论是否抽中)登录个人信息门户(my.dhu.edu.cn)上传电子版论文,电子版论文将用于重复率检测和校内“双盲”评审,请保证上传论文版本的正确性,并删除论文中个人及导师信息和致谢部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3)

2016年5月3日,学院提交“双盲”材料和学院汇总名单(附件5),延期答辩汇总名单(附件6)。

三、学位论文文字重复率检测

所有硕士研究生答辩前需通过学位论文文字重复率检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文字重复率检测由学校统一组织进行。文字重复率合格标准由各学院根据学位要求及学科专业特点自行确定。

每位硕士研究生答辩前最多有2次申请文字重复率检测的机会,若第二次文字重复率检测结果仍不符合学院要求,则延期三个月后再送检测。

学位论文文字重复率检测相关要求、时间节点将另行通知。

四、其他

1.学生需通过论文文字重复率检测和网上“双盲”抽检流程方可参加答辩。未参加“双盲”抽检或因其他原因需延期答辩的学生,需填写《东华大学硕士研究生延期答辩申请表》(附件7)并交学院存档。“双盲”评审结果按照《东华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双盲”评审规定》中的规定进行处理。

2.网上操作路径位置

(1)研究生学位系统学生盲审申请路径:

个人信息门户→研究生系统→研究生系统学生端→开题答辩服务→双盲抽检申请

(2)研究生学位系统学生盲审论文上传路径:

个人信息门户→研究生系统→研究生系统学生端→开题答辩服务→盲审论文上传(注意请勿上传至“学位论文归档上传”模块)

(3)研究生学位系统导师操作路径:

个人信息门户→研究生系统→研究生系统教师端→右上角切换为导师界面→指导研究生信息服务→双盲抽检审核

原文地址:

2022年东华大学 研究生 复试内容已经公布,以下是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

点击链接查看2022年东华大学各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细则:

纺织学院:

山东大学研究生院论文外审

关于申请2022年6月批次授位研究生论文外审通知:拟申请毕业授位的各位研究生(包括统招研究生、留学生和在职研究生):一、博士论文外审工作根据学校相关通知要求,申请答辩的所有博士(包括统招、在职)论文需全部进行论文外审,预答辩结束后,按通知要求将外审论文通过《山东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提交,提交后通知导师及时进行系统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论文送审。提交论文及导师审核论文截止日期为4月6日上午11:00前请按时提交以免影响匿名外审。二、硕士论文外审工作硕士匿名外审名单请等待3月25号系统抽审结果。被系统抽中外审的学生及所有的在职研究生需在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论文并请导师审核审核通过,截止日期为4月6日上午11:00前。未被系统抽中外审的全日制硕士论文由学院组织匿名外审,提交方式和截止日期另行通知。注意:(1)请各研究生务必提前完成学位论文发给导师审阅,不要截止日期前一天再让导师修改论文,以便无法参加论文外审;(2)上传系统里的匿名外审论文,需隐掉文中出现的所有学生本人姓名及导师姓名,包括附的发表文章里。如因个人原因漏删而影响匿名外审,后果自负。三、学校组织匿名评阅的学生材料提交及时间安排1.学校送审的博士、硕士学位申请人员需通过“山东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电子版学位论文,论文须为pdf格式,研究生本人负责对学位论文进行隐名处理(隐去封面、致谢及发表论文清单等处作者及导师姓名),未进行隐名处理影响正常评阅的,由研究生本人承担责任。2、博士学位申请人员需在“山东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认真填写自评表中的相关内容,并在“学生表现信息”-“发表论文”中填写“与学位论文的何章、节相关”等内容,系统将根据两部分内容自动生成《博士学位论文自评表》,用于匿名评阅。填写完成后导师可下载查看。3、请所有的博士研究生、被系统抽中外审的硕士研究生及导师于4月6日上午11:00前,通过“山东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完成匿名评阅用学位论文的提交及审核。逾期系统将关闭相关功能。未按要求及时间提交论文的学位申请人此次答辩申请无效。4、匿名评阅学位论文的提交流程(1)学生登陆“山东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上传匿名评阅用学位论文;(2)导师登录“山东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查看学位论文并进行审核;(3)研究生秘书通过系统确认无误后,审核通过,完成学位论文的提交。研究生秘书审核通过后,系统将锁定数据。四、学院送匿名外审材料的提交及时间安排未被抽到匿名外审的硕士研究生将由学院送审,请于4月6日上午11:00前将学位论文发至,论文须为pdf格式,命名为“学号+姓名+论文题目”,研究生本人负责对学位论文进行隐名处理(隐去封面、致谢及发表论文清单等处作者及导师姓名),未进行隐名处理影响正常评阅的,由研究生本人承担责任。请严格遵守时间安排,逾期影响后续进程,后果自负。学院负责匿名送审的学生请于4月6日9:00-11:00将导师及学生本人签字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匿名外审同意书”(见附件)交至综合楼211-1苏老师处。五、其他事项说明:(一)学位论文封皮的领取时间另行通知。(二)学位论文题目若有改动,请在提交论文前登陆“研究生管理系统--答辩信息”处更改论文题目。六、内部、涉密学位论文的认定申请办理“内部”、“秘密”级以上的学位论文,按山东大学《关于进一步规范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认定和管理的通知》要求办理,申请人填写《审批表》交至综合楼211-1,苏老师(收)。提交《审批表》时间:3月14日-3月21日15:00前。逾期不接受涉密申请补办。药学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2022.3.14

所以专家盲审同意答辩即可。盲审制度,就是将不署作者名的学位论文送给作者不可能知道的专家审核,这样打出来的分数,应是最为客观。一般高校,特别是研究生院,均有对学位论文进行定期盲审的相关规定,多为随机抽取一定数目的论文进行盲审。外审是指将论文送外单位专家审阅,有的学校是学位办统一进行,有的学校是导师个人进行。自己导师指定的审论文专家,自己送审,占90%,由于专家和导师关系一般不错,都能通过。盲审和外审通后过才能取得答辩权,答辩不通过,一样不能毕业。只要盲审2个专家通过,或者外审的2个专家通过就取得答辩权利,答辩委员会不包括外审专家,要半数通过就能够毕业。博士和硕士都有不能毕业的,但是硕士的比例很小的,也有没有毕业的硕士,但是比例不到1%。所有的博士论文和部分硕士论文在答辩前由学位办送到外单位做盲审,以保证答辩论文的质量。另外省市级教委会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论文请外单位做盲审,以检查研究生培养的质量。所有博士硕士论文在盲审、外审都过了才能参加答辩,然后由答辩委员会决定是否通过答辩, 是否授予学位。最后由单位的学位委员会综合论文质量、修科成绩、思想表现、有无发表论文等因素,无记名投票会决定是否给学位,同意给了还要公示3个月后拿学位证书。博士和硕士都有不毕业的,一般无学历和学位。毕业的有的有学历无学位,有的有学历和学位。

研究生论文答辩评分细则

毕业论文的评分标准 毕业论文 成绩采用五级记分制评定,由我校答辩委员会根据各系答辩小组的评分,最终确定评分等级。优秀的比例一般控制在15%以内,优良比例不超过65%。参照《河北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评分标准》,我校具体要求如下:一、优(90分以上): 1、在毕业论文工作期间,工作刻苦努力,态度认真,遵守各项纪律,表现出色。 2、能按时、全面、独立地完成与毕业论文有关的各项任务,表现出较强的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论文立论正确,理论分析透彻,解决问题方案恰当,结论正确,并且有一定创见性,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或较大的实用价值。 4、论文中使用的概念正确,语言表达准确,结构严谨,条理清楚,逻辑性强,栏目齐全,书写工整。 5、论文写作格式规范,符合有关规定。论文中的图表、设计中的图纸在书写和制作上规范,能够执行国家有关标准。 6、原始数据搜集得当,实验或计算结论准确可靠,能够正确使用计算机进行研究工作。 7、在论文答辩时,能够简明和正确地阐述主要内容,能够准确深入地回答主要问题,有很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二、良(80-89分): 1、在毕业论文工作期间,工作努力,态度认真,遵守各项纪律,表现良好。 2、能按时、全面、独立地完成与毕业论文有关的各项任务;具有一定的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论文立论正确,理论分析得当,解决问题方案实用,结论正确。 4、论文中使用的概念正确,语言表达准确,结构严谨,条理清楚,栏目齐全,书写工整。 5、论文写作格式规范,符合有关规定。论文中的图表、设计中的图纸在书写和制作上规范,能够执行国家有关标准。 6、原始数据搜集得当,实验或计算结论准确,能够正确使用计算机进行研究工作。 7、在论文(设计)答辩时,能够简明和正确的阐述主要内容,能够准确地回答主要问题,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三、中(70-79): 1、在毕业论文工作期间,工作努力,态度比较认真,遵守各项纪律,表现一般。 2、能按时、全面、独立地完成与毕业论文有关的各项任务;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一般。 3、论文立论正确,理论分析无原则性错误,解决问题方案比较实用,结论正确。 4、论文中使用的概念正确,语句通顺,条理比较清楚,栏目齐全,书写比较工整。 5、论文写作格式规范,符合有关规定。论文中的图表、设计中的图纸在书写和制作上规范,能够执行国家有关标准。 6、原始数据搜集得当,实验或计算结论基本准确,能够正确使用计算机进行研究工作。 7、在论文答辩时,能够阐述主要内容,能够比较正确地回答主要问题。 四、及格(60-69): 1、在毕业论文工作期间,基本遵守各项纪律,表现一般。 2、能够在教师指导下,按时和全面地完成与毕业论文有关的各项任务。 3、论文立论正确,理论分析无原则性错误,解决问题的方案有一定的参考价值,结论基本正确。 4、论文中使用的概念基本正确,语句通顺,条理比较清楚,栏目齐全,书写比较工整。 5、论文写作格式基本规范,基本符合有关规定。论文中的图表、设计中的图纸在书写和制作上基本规范,基本能够执行国家有关标准。 6、原始数据搜集得当,实验或计算结论基本准确,能够使用计算机进行研究工作。 7、在论文答辩时,能够阐述出主要内容,经答辩教师启发,能够回答主要问题。 五、不及格(59分以下,同时具备以下三条或三条以上者): 1、在毕业论文工作期间,态度不够认真,有违反纪律的行为。 2、在教师指导下,仍不能按时和全面地完成与毕业论文有关的各项任务。

补充:

评分标准:

毕业论文的成绩评定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把握:

(1)选题是否符合相关专业毕业论文的选题标准。

(2)是否按期圆满完成任务书中规定的项目。

(3)能否综合运用所学专业的知识和能力,基本概念与基本技能掌握情况如何。

(4)立论是否正确,结论是否合理。

(5)实验是否正确、严谨,计算、分析能力是否符合专业要求,理论依据及数据处理方法和结果是否正确。

(6)独立工作能力、科学态度和工作作风如何。

(7)毕业论文有无创新或独到之处。

(8)文字材料是否条理清楚、通顺,论述是否充分,是否符合科学技术用语的规范要求,符号统一,编号齐全,书写工整。相关图纸完备、整洁、正确。

(9)答辩时的思路是否清晰,论点是否正确,回答问题的基本概念是否清楚,对主要问题回答的正确情况和深入程度。

(10)运用外文阅读、翻译规定的本专业的外文资料的'能力;应用外语独立检索国外有关资料的能力;毕业论文中外文使用情况。

(11)毕业论文字数原则上理科不得少于8000字,文科不得少于12000字。

以上各项成绩均良好的毕业论文可评定为“优”。有3项以上良好,且没有错误的毕业论文,可评为“良”。各项成绩合格,但没有什么错误的毕业论文可评定为“中”。主要内容有欠缺和不足,论述有个别错误或表达不甚清楚,其它方面有小的缺陷的毕业论文可评定为“及格”。各项较差,选题偏离本专业方向,任务书规定的项目未能按期完成,出现不应有的原则性错误的毕业论文应评定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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