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森林公安的历史发展 摘要]从林业发展史上看,森林警察的职能在古代是由山虞、林衡来执掌的。现代意义上的森林警察,可 以追溯到北洋政府时期,当时称为“山林警察”。新中国建立后,国家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和发展极为重视,根据林 业行政管理体制特点和保护森林资源的实际需要设置了林区森林公安机构,加强林业公安保卫工作。跨入21世纪 以来,森林公安得到较大的发展,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林业发展和生态建设的高度重视,对森林公安和林 业检法队伍的关心和爱护。 [关键词]森林公安发展历史 一、中国古代森林警察的职能机构 森林是人类的摇篮,人类就是从大森林中繁衍进化而 来的。至今,森林仍然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 从林业发展史上看,森林警察的职能在古代是由山虞、 林衡来执掌的。中华民国《警察行政》一书,干脆就以此断 言,林衡、山虞为森林警察,这个结论虽值得商榷,但认为 其为林务官员是毫无疑问的。森林警察职能由其执掌也是顺 理成章的事。按照社会发展规律,古代人类社会分工并不明 确,各种职能集一身的情况是非常普遍的。即使在中国漫长 的封建社会里,也长期实行行政与司法合一、军事和行政合 一的体制。在这种体制下,又长期实行军警不分、政警不分 的制度。因此,就其警察职能和具有这种职能的机构来说, 可以追溯到阶级形成和国家产生的最初时期,尽管它有别于 现代意义上的警察。 二、民国时期“森林警察”之雏形 现代意义上的森林警察,可以追溯到北洋政府时期, 当时称为“山林警察”。事实上,更早一点,在民国建立, 孙中山就任临时大总统时,把植树造林、恢复森林作为立国 之本,拟定“森林与建国”六项任务:(1)森林与民生;(2) 建造森林;(3)开发森林;(4)森林行政;(5)山林测量; (6)森林与建设。提出:“防止水灾与旱灾的根本方法,都 是要造森林,要造全国大规模的森林。”中华民国政府成立 实业部,下设农务司管林业行政,后分设农林部,下设山林 司主管。 1912年首颁《林政纲要》11条,其中规定无主山林定 为国有经营,限制滥伐私伐,设山林警察,奖励民地造林, 有山林的省份设林务官及林政机关,提倡经营造林保林等政 务。 1914年11月和1930年先后由农商部与国民政府颁布 《森林法》,分别为6章32条和7章77条,相继制定《森 林法施行细则》。同时制定颁布《狩猎法》与《狩猎法施行 细则》。为保护森林资源,维护林区治安秩序提供法律依据。 1915年7月7日,孝丰县知事因创办山林警察所、制 定周密的警章条文、保护山林工作成效显著受到浙江巡按使 公署的表彰。1919年,省警察厅下令改山林警察所为森林 警察队,属县警察局管辖,编制42人,配有武器,设巡官 1人(后改名队长),由邑绅推荐。森林警察轮流驻在竹林 大年地区,巡山护林。安吉县也设森林警察,分驻在云野公 司及桃南、桃北、三港林业合作社,巡山护林。同时,山主 还雇看山人员,分片管山。一旦发生挖笋、砍竹、伐木事件, 看山人员即报告森林警察处理。 1916年(民国五年)由江苏省教育团体出资经营的江 苏教育团公有林(后改称为江苏省教育林)。该团体经巡按 使将组织情形呈报大总统比准,并报内务、财政、教育、农 商各部备案。该团体在《组织大纲》中提出“关于公有林之 保护,得酌设森林警察”。 1924年(民国十三年)8月22日,内务部警政司答复 “湖北省警务处函询山林警察是否订有专章”一文记载“因 查森林警察条例早经本部与农商部从事会商,目下尚未定 完。在此项条例未经公布以前,自可比照矿业警察之例,仍 属警务处主管,会同实业厅办理其关于选募巡警之资格及服 务身份应一律同函复湖北省警务处查照”。湖北省是中国近 代最早建立警察的省份,其询问“各省外县拟请等设之森林 警察其统系应属于何处,关于选募巡警之资格,暨服务身份 与普遍行政警察一律统希详复等”,说明当时各地方自行建 立森林警察已经比较普遍了。 南京国民政府国民政府内政部鉴于森林警察职能非普 通警察所能代替,有必要专设森林警察。于是,1929年(民 国十八年)9月2日至7日,南京国民政府农矿部召开林政 会议,通过林政司拟请中央设立森林警察训练所案——由农 矿部主持办理的决议案。1929年11月在会同农矿部筹设渔 业警察的同时,商请农矿部共同制定森林警察各项规章,但 被农矿部以当时森林法尚未经立法院审议公布,拟订森林警 察规程无所依据为由予以搁置。 1930年7月7日中央模范林区管理局根据实际需要先 行组建设置了自办的森林警察。中华民国的警察讲义一类书 也是认定森林警察建于7月7日。森林警察成立后单独列编, 并专设训练员1人。后来因为经费困难,改由该局技术课员 与各林场管理员兼管。该森林警察经费由林区管理局经常费 项下开支,有长警70名、步枪25支,分驻于下属各林场, 由林区管理局技术课课员及各林场管理员兼管,担任森林保 护任务。农矿部改为实业部后,森林警察事务转为实业部林 垦署掌管。 1943年2月15日,当时的南京政府行政院公布施行了 《森林警察规程》,第一次用法律形式规定了森林警察机构 设置办法、人员及装备。当时的森林警察的职责有以下几种 [1]: (一)维护林区的日常管理 主要是验狩猎、采伐、割草、引火等证书及其他护林 事务。 (二)维护林区治安秩序 保护林业工作人员,预防和侦缉森林犯罪,处理扰乱 林区、林场秩序或妨害森林作业的事件。 (三)保护森林资源 防止人畜残害或盗伐森林,预防和处理森林的各种气 象灾害,防治森林病虫害,预防及扑灭森林火患。 森林警察对在林区、林场内发生的普通违警案件,除 地方警察机关委托或命令之外,应移送当地警察机关或乡镇 后处理。遇紧急情况时可在辖区外逮捕森林罪犯,但应立即 移送当地司法机关或治安主管机关依法处理。必要时也可报 请附近地方警察或民团、军队等协助维持治安秩序。 根据当时的《森林警察规程》,森林警察的设置完全实 行自愿原则,由呈请人自愿提出申请,写明森林所有权人名 称,森林所在地面积及林区界限,业务概况及工人人数,所 需森林警察或驻卫警察名额及枪支弹药情况。根据森林所有 权不同,当时森林警察的配置及任免程序也不同。 国有林,如需设置森林警察,由该森林主管机关或受 委托的管理机关分呈内政部和农林部核准设置,两部核准11 后,致函该国有林所在地省政府并转告有关县政府。 公有林,如需设置森林警察,则由该森林主管机关呈 请省政府核准,省政府核准后报内政、农林两部并通知公有 林所在地县政府。私有林,如需设置森林警察应由该森林所 有人向森林所在地警察机关或县政府申请派遣驻守警察,警 察机关或县政府批准并派遣后,报省警察主管机关和省林业 主管机关会呈内政、农林两部备案。森林警察受林业主管部 门的监督的指挥,其所需经费由各森林主管机关或私有林所 有者支出。国有林的森林警察官由农林部会同内政部任免, 公有林及私有林的森林警察官由省政府任免并分报内政、农 林两部备案。 三、新中国成立后森林公安机关的设置 建国后,国家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和发展极为重视,根据 林业行政管理体制特点和保护森林资源的实际需要设置了 林区森林公安机构,加强林业公安保卫工作。新中国森林公 安机关的建立和发展,大体上可分为四个阶段[2]: (一)第一个阶段是初创阶段(1947-1966) 1951年1月12日,为加强保护国家森林及林业生产设 备,严防敌特破坏与火灾发生,东北人民政府主席高岗签署 了《关于建立森林公安机关的决定》(东政公字第2号),在 森林工业总局所属的各森林工业管理局(即松江、伊春、牡 丹江、吉林、辽东、黑龙江6个管理局)下设森林公安处。 其在业务上受所在各该省省公安厅领导,在行政及日常工作 上受各该森林工业管理局领导。其业务范围为:(1)组织与 教育员工进行护林防火、防奸、防匪等工作。(2)调查与检 举敌特及反革命破坏分子。(3)研究与指导护林与防火等工 作。(4)协助行政上指导与教育森林警卫队。决定还对森林 公安处的内部机构及下属机构设置、职能、人员、编制、待 遇等问题作了明确规定。这是1949年后,全国第一部由地 方人民政府颁布的有关森林公安机关的法律文件。1953年6 月,经政务院批准,在黑龙江、吉林和内蒙古林区的国营林 业局设立了林业公安局。当时的任务主要是清匪反霸,肃反 肃特,保障林业生产的顺利进行。 50年代后期,特别是在“大跃进”时期,我国有限的 森林资源遭到一次极大破坏。60年代初期,国家调整政策, 采取了许多保护森林资源的措施,使林业公安机关获得了长 足的发展。国家从法律和政策上明确了东北国有林区的林业 公安机关的职责、权限,从多项投入上加强林业公安队伍建 设。60年代初,南方林区也相继建立了林业公安派出所。 其中,浙江、江西、广西、湖北等7省、自治区共有林业公 安民警500多人,设立派出所129个。南方集体林区的森林 资源及安全保卫工作得到加强。这样,在全国南北方的重点 林区中,都有了一定规模的林业公安队伍,保护森林和野生 动植物资源已成为林业公安机关的重要使命,由于地处深山 老林,“一人一马一杆枪,防奸反特打豺狼”,是当时森林 公安生活的真实写照。 (二)第二个阶段是文革期间(1966—1976年) 文化大革命期间,林业公安工作随着全国公、检、法 机构被冲击处于瘫痪状态,森林资源的保护工作陷入困境。 (三)第三个阶段是改革开放初期,森林公安恢复和 发展阶段(1976—1998年) 直至1976年结束了十年动乱,尤其是党的十一届三中 全会的胜利召开,经过拨乱反正,林业公安工作得到了恢复 和发展。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为适应林业发展的新形势和强 化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的新要求,政府在林业建设方 面采取了一系列改革措施,依法治林开始提上历史日程。 1979年1月15日,国务院《关于保护森林资源制止乱砍乱 伐的通告》中,明确提出要建立林区派出所,保护森林,维 护林区治安。1979年2月23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 林法》(试行)第9条第2款规定:“省、自治区革命委员会, 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在重点林区设立公安局、派出所,配备 森林警察,加强治安,保护森林。”这是建国以来由国家最 高权力机关颁布的关于森林资源保护的第一部法律。 1980年12月林业部、公安部、司法部、最高人民检察 院联合发出《关于在重点林区建立与健全林业公安、检察、 法院组织机构的通知》,要求在重点林区组织建立与健全林 业公安机构,在国有林业局、检材水运局设立林业公安局; 在森林资源比较多的省、地(市)、县设立林业公安处或林 业公安科、股;在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场建立林业公安局或派 出所。 1981年3月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保护森 林发展林业若干问题的决定》(中发[1981]25号)文件中 明确指出,林区要抓紧建立与健全林业公安机构。1982年 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制止乱砍滥伐森林的紧 急通知》明确指出,对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分子情节严 重的和对包庇、支持、怂恿破坏森林资源的领导干部构成犯 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到1983年6月底,全国林业公安队伍已覆盖25个省、 自治区。其中14个省区建立了林业公安局(处),大面积国 有林区建立了149个林业公安局,163个地、县建立了林业 公安科(股),林业派出所1 730个,民警17 000余人。 1984年9月公布的《森林法》,确定了保护森林、发展 林业的法律地位,对盗伐、滥伐和其他破坏森林资源的犯罪 行为适用法律条款作了详细规定。1984年国务院批准林业 部、公安部《关于解决林业公安体制问题的请示》(林发政 〔106〕号),同年劳动人事部发出《关于林业公安体制问题 的通知》(劳人编1984〔70〕号),同意林业部设立林业公 安局,列入公安部序列,实行双重领导,该局所需编制,在 林业部机关行政编制内调剂解决。同意地方林业公安机构列 入国家公安系列,武装森林警察列入人民武装警察序列,实 行双重领导,以地方为主的体制。林业干警工资标准、着装、 武器装备等,分别执行国家公安干警和人民武装警察的统一 规定。人员编制、经费开支仍由林业部门承担,县以上林业 公安编制在各级林业部门编制中解决,国营林业企业、事业 单位的林业公安机构和林区派出所的编制分别列入企业、事 业编制。1984年8月公安部发出《关于将林业公安局编入 公安部序列的通知》〔(84)公(政治)字48号〕,将林业公 安局编入公安部序列,为十六局,11月林业部公安局正式 建立。 1985年10月公安部和林业部在昆明联合召开了有各 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长,林业(农林)厅(局) 长参加的全国林业公安工作会议。1986年1月两部又联合 发出《全国林业公安工作会议纪要》(林安字〔1986〕1号), 《纪要》具体规定了(1)林业公安的任务;(2)林业公安 机关的性质、职责权限和管辖范围;(3)林业公安机关的管 理体制;(4)林业公安机关的经费和装备;(5)加强林业公 安队伍的建设5个方面的内容,明确了保护森林资源是林业 公安工作的首要任务,再次明确林业公安机关是公安机关的 组成部分,是公安机关派驻林区保卫森林资源安全、维护林 区社会治安的武装性质的治安行政力量,原则上行使同级地 方公安机关的职责和权限。由此可以看出,森林公安工作包 括森林公安队伍管理、机构建设、维护国有林区的社会治安 秩序、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预防 和扑救森林火灾等内容性质的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执法力 量,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工具,是国家公安机关的组成部分。 各级林业公安机关迅速传达贯彻迅速把工作重心转移到保 护森林资源上来,极大地推动了森林公安事业的发展。 为加强林业公安保卫工作,1986年1月10日,林业部、 公安部联合发出《全国林业公安工作会议纪要》明确指出: 林业公安机关是公安机关的组成部分,是公安机关派驻林区 保卫森林资源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的武装性质的治安行 政力量,原则与行使同级地方公安机关的职责和权限。 1987年6月30日,针对长期存在的林木超量采伐仍难 以控制,森林资源持续下降。乱砍滥伐屡禁不止,愈演愈烈, 一些国营林场和自然保护区的林木,也遭到盗伐哄抢。造成 这种状况的直接原因,主要是林业改革中某些具体政策失调 和存在漏洞,林政和资源管理不严,对犯罪分子打击不力。为了坚决煞住这股歪风,进一步从政策和制度上堵塞漏洞, 严格加强森林资源管理,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加强 南方集体林区森林资源管理,坚决制止乱砍滥伐的指示》, 由于哄抢林木事件在全国各地愈演愈烈,也促使国家对森林 公安队伍建设的不断重视。 1992年7月1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 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警衔条例》和《国务院批转公安 部〈评定授予人民警察警衔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发[1992] 49号)规定,“评定授予警衔的人员,必须是属于人民警察 建制的在编在职的人民警察”“各级公安部门(包括公安部 门设立在铁道、交通、民航、林业部门的公安机构)”,林业 公安才真正在国家法律中得到确认,使林业公安真正成为国 家公安的组织部分。 森林公安干警按规定评定了警衔。森林公安警察干部 管理,按人民警察法规定和公安部的要求进行。各级森林公 安机关的领导干部,由所在单位林业部门推荐,征求同级公 安部门意见后,报经上级森林公安机关同意,按干部管理权 限,由干部管理部门办理任免手续。森林公安民警的调入, 原则上要从公安警察院校毕业学生中分配调入,若从其他部 门调入,必须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经过严格的考试和考 核;地(市)以下,必须报请省、自治区、直辖市森林公安 处(局)审核同意后,再由所在地的人事部门办理调入手续。 1992年7月1日起,我国人民警察实行警衔制。凡森 林公安人民警察,警司、警员警衔,由各省、自治区、直辖 市森林公安处(局)审核,报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审批, 公安局长任命;警督警衔,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森林公 安处(局)申报,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审核,报公安部审 批,公安部部长任命;三级警监,由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 申报,公安部审核,警衔领导小组审批,公安部部长任命; 二级警监以上警衔,由公安部申报,警衔领导小组审核,由 国务院总理任命。 (四)第四阶段,1999年至今,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化 建设阶段 1998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二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决定》 中的第十条规定:增加一条,作为第二十条:“依照国家有 关规定在林区设立的森林公安机关,负责维护辖区社会治安 秩序,保护辖区内的森林资源,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在国 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授权的范围内,代行本法第三十九条、第 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这 一规定,既明确了森林公安机关的法律地位,又明确了森林 公安机关的职责,也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以保护森林 和野生动物资源为己任的原“林业公安”的称呼,即“森林 公安”。因此,随后的“林业公安机关”将按照法律的规定, 统一改称为:“森林公安机关”,森林公安机关迎来了进一步 完善和规范化建设阶段。 截至到2004年底,全国除上海市外,30个省(区、市) 共建立森林公安机构6 769个,局级机构1个(国家林业局森 林公安局即公安部第十六局);省(区、市)森林公安局(处) 31个(森林公安局28个,森林公安处3个);地市级机构375个; 县级机构1 590个;派出所4 767个,实有警力56 483人。 2005年7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以国办[2005]42号文形 式正式印发《关于解决森林公安及林业检法编制和经费问题 的通知》。多年来,森林公安和林业检法机关为保护森林及 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生态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做 出了突出贡献。但由于多种原因,森林公安和林业检法机关 编制不统一,经费渠道多样且不稳定,严重影响了队伍稳定 和职能作用的发挥。国办42号文件的下发实施,有效破解了 长期以来制约森林公安及林业检法队伍建设和发展的瓶颈 问题,对稳定队伍、凝聚警心、鼓舞士气、强化职能,对做 好“相持阶段”生态保护工作必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森林公安和林业检法编制纳入政法专项编制序列,经费列入 各级财政预算,是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和森林公安机关长期为 之努力,广大森林公安民警热切盼望的重大问题。现在国务 院决定抓紧解决这一问题,这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加强生态 建设和保护工作做出的重大部署,是林业生态保护取得的又 一项重大成果,是森林公安和林业检法发展史上的一件大 事,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林业发展和生态建设的高 度重视,对森林公安和林业检法队伍的关心和爱护。 参考文献: [1]韩延龙、苏亦工:《中国近代警察史》(上下),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00年1月第1版,第660-662页。 [2]蒋先进、罗锋主编,《警察业务全书—保卫工作卷》,群众出版社出 版,1996年7月第1版,第379-385页。 作者简介: 胡建刚,男,1967年4月出生,籍贯江苏宜兴,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 科学校治安系副教授,研究方向治安学、林区治安管理。 ≈≈≈≈≈≈≈≈≈≈≈≈≈≈≈≈≈≈≈≈≈≈≈≈≈≈≈≈≈≈≈≈≈≈≈≈≈≈≈≈≈≈≈≈≈≈≈≈≈≈≈≈≈≈≈≈≈≈≈≈≈≈≈≈ (上接第9页)江各民族与周边国家俄罗斯、日本、朝鲜、 南韩等国的民族文化的比较研究。省社会科学院承担的国际 课题《中国赫哲族与日本阿伊努的文化比较研究》,就是对 这两个跨国民族的信仰文化、民间文化、饮食文化、服饰文 化、居住文化、丧葬文化、婚俗文化等进行详细的比较研究, 揭示这两个民族的文化交流关系。 三、研究建议 改革开放30多年来,黑龙江少数民族文化研究有了长 足发展。涌现出了一批少数民族学者,如赫哲族的尤志贤、 尤金良,鄂伦春族的韩有峰、孟淑珍,锡伯族的吴克尧,蒙 古族的波少布,鄂温克族的那晓波等。这些少数民族学者在 我省少数民族文化研究上起到了生力军的作用。 只有民族的,才是世界的。我国的赫哲族人口很少,只 有4 640人,我省只有3 910人(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数)。 但近几年来关于赫哲族的研究,已引起世界各国学者的注 意。德国的付玛瑞、南荣国,瑞士的米歇尔,意大利的马嘉, 加拿大的纳尔,韩国的李钟周,俄罗斯的那嘉、谢尔盖·华 西里维奇,日本的池上二良、浅川滋男、大贯静夫、涩谷武 等学者,先后来黑龙江进行考察研究,有的多次前来调查采 访。黑龙江少数民族文化研究已超出国界,成为国际性的学 术研究。这些外国学者回国后,发表了专著、论文,翻译了 黑龙江少数民族文化的研究文章和民间文学作品,提高了黑 龙江的知名度。面向21世纪,为了把我们黑龙江省少数民 族文化研究推向一个新阶段,特提出如下建议: 1.挖掘少数民族文化遗产,为龙江经济发展服务。 2.从省社科院、省文联、省文化厅、省民委、省民族 博物馆抽调人员,组成我省少数民族文化抢救小组,在3~ 5年内,对我省赫哲族、鄂伦春族等民族文化进行重点抢救。 3.责成出版部门出版一套《黑龙江民族文化系列丛书》, 包括民族历史、民族风情、民间文学、民族工艺、民族艺术、 民族经济等著作。 4.建立定点少数民族风情旅游区,吸引中外游客前来 旅游,体验民族风情,品尝风味菜肴,观赏民族歌舞,购买 民族工艺品和旅游纪念品。 5.帮助少数民族发展有特色的工艺品生产,如桦皮工 艺、鱼皮工艺、鱼骨工艺等,增加民族地区的经济收入,为 发展我省旅游事业作出贡献。 6.在民族聚居地的中、小学,开设民族语言课,讲授 民族文化的基础知识,使少数民族下一代对自己民族的文化 从小就有所有了解。 7.组织省、市电视台拍摄反映我省少数民族50年来发 展变化的纪录片、风情片,向中央电视台推荐,向国外电视 台推荐。 8.在博物馆、报纸、电台、电视台、大街宣传栏、宾 馆接待室等地,用图片、文章、录像、实物等宣传我省少数 民族文化。让广大群众了解我省少数民族文化。 9.拨专项经费支持民族文化研究事业,出版学术研究 著作和普及读物,支持本省学者到日本、俄罗斯等国访问, 召开国际民族文化学术研讨会,让研究成果走出国门,走向 世界。
安全教育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一个重要内容,也是大学生知识体系不可缺少的一个组成部分。因此,抓好大学生安全教育,这对于加强高等院校的日常管理,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科研及生活秩序,保障学生人身和财物安全,促进学生健康心理的形成,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战略意义。 一、大学生安全教育的必要性 随着高校改革开放深入,大学生的生活空间大大扩展,交流领域也不断拓宽。在校期间,他们除了进行正常的学习、生活外,还需要走出学校参加各种的社会实践活动。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缺乏必要的社会生活知识,尤其是安全知识,势必会导致各种安全问题的发生。因此,加强大学生的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已迫在眉睫、刻不容缓。 (一)加强大学生安全教育,是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的需要 首先,从国家面临的安全环境来看,当前我国面临的环境复杂多变,安全形势不容乐观,主要表现为境外敌对势力和间谍情报机构为达到分化、西化中国的目的,一方面利用各种渠道,以公开或秘密的方式,传播西方的政治和经济模式、价值观念以及腐朽的生活方式,培养和平演变的“内应力量”。另一方面采取金钱收买、物质利诱、色情勾引、出国担保等手段,或打着学术交流、参观访问、洽谈业务等幌子,刺探、套取、收买我国家和单位秘密。其次,大学生对国家安全也存在着种种模糊的认识。一是大学生对国家安全还停留在军事、战争、国防、领土、情报、间谍这样一些传统的、局部的认识上。当前,国家安全既包括国土安全、主权安全、政治安全、经济安全、国防安全、国民安全等传统内容,也包括文化安全、科技安全、金融安全、信息安全等方面的新内容。因此,全方位理解国家安全有助于端正大学生的思想认识,增强国家安全意识。二是讲国家安全,大学生会自然联想到美国的中央情报局、联邦调查局以及国家安全机关、军队、警察身上,这种把国家安全等同于情报间谍活动的片面认识,使大学生不能自觉地把维护国家安全与自身的责任联系起来,或多或少地、有意无意地认为“国家安全与己无关”。三是随着我国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人民安居乐业,国际地位与日俱增,和平环境使大学生自觉不自觉地对国内外敌对势力的破坏活动放松了警惕,淡化了安全意识,认为“对外开放无密可保”,“和平期间无间谍”等等。由于思想麻痹,造成国家的一些机密被泄露,更有甚者,个别经不起金钱、美色等种种诱惑,不惜丧失国格人格,出卖情报,给国家安全和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教训极为惨痛深刻! 总之,我国面临着复杂严峻的安全形势,而大学生的国家安全意识又相对薄弱,这就迫切需要对大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培养国家安全知识,树立新的国家安全观,既是必要的,也是紧迫的。 (二)加强大学生安全教育,是高校治安形势的需要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高校由过去的封闭型办学变为开放型办学,有一般教学、科研机构,变为教学、科研、生产、商贸等多元化的社会机构。当前高校管理方式社会化,办学形式多样化,学生结构复杂化,校园与社会相互交叉、相互渗透,校园治安形势日趋复杂严峻。其主要表现为:一是校园环境日趋社会化、复杂化。随着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深入,高校由原来单一的教学封闭型转变为全方位、多功能、开放型的“小社会”,校园内不仅有教学区、生活区,有的还混杂家属区、居民区;不仅有教学、科研设施,还有工厂、公司、超市、书店、银行、邮局、医院、宾馆、浴室、饮食店、影剧院、歌舞厅等生活服务设施和机构。一所高校就像一个小县城。这种复杂的格局,客观上也给高校的安全造成诸多不利因素。社会上的一些不法之徒,时常窜入高校进行盗窃、抢劫、、行凶等流氓犯罪活动,有的甚至危害师生的人身安全,直接影响学校的安全稳定。二是大量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涌入校园,给学校的治安管理带来了巨大的冲击。随着高校后勤社会化的形成,大量的外来人员来校务工、经商。由于这部分人文化素质偏低,法制观念淡薄,流动性较大,不易管理。因此,部分外来人员违法犯罪现象比较突出。据调查,高校外来人员引发的案件占高校刑事、治安案件的40%以上。有的外来务工人员在工余时间东逛西遛,惹是生非,寻衅滋事;有的以打工做掩护,盗窃学校公私财物;也有的聚众赌博、打架斗殴,严重扰乱了校园治安秩序。三是校区多而分散,交通安全存在较大的隐患。高校合并办学,打破了学校独门独院办学格局。由于校区分散,相邻校区间的人流、车流、物流互动,有的院(系)学生每天从甲校区到乙校区上课或去图书馆学习,形成了校区之间人员流动性增大,如果稍有疏忽,易发生交通事故。四是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日趋复杂。当前高校周边治安形势仍然严峻,引发校园及周边地区治安问题的消极因素仍然大量存在,侵害学校师生人身及财产安全的治安、刑事案件时有发生。据有关统计数据表明,高校校园内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或安全问题,大多数与学生有关。这些案(事)件的发生,不仅会给学生本身及家庭造成伤害,而且也会直接影响到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严重时将危及整个社会的稳定。因此,在社会治安形势严峻、高校周边治安环境复杂、校园治安形势不容乐观的情况下,加强大学生安全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防范能力,可以有效地减少和避免发生在大学生中的各种安全问题,从而起到维护高校安全和稳定的积极作用。 (三)加强大学生安全教育,是提高学生自我防范、自我保护能力的需要 近年来,在校园内外发生了许多涉及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究其原因虽然各不相同,但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大多数当事学生对事故的发生没有任何心理准备和自我保护意识,面对伤害不知所措。当前大学生自我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方面,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问题:一是缺乏社会经验。当代大学生由于从小都是在父母和老师的呵护下长大,没有经受什么挫折,思想比较单纯,对社会上的不良风气和一些坏人坏事不能作理性的认识。由于缺乏社会经验,自我防范能力就相对比较弱,如缺乏保管自己的贵重物品、现金的经验,易于发生财物被盗;缺乏人际交往中的经验,容易上当。也有一些学生在受到不法侵害时,不知道如何保护自己,轻而易举地被一些不法之徒欺或威逼利诱。近年来发生的多起女大学生被拐卖、凌辱、残害的案件就是这方面的活生生的例子。二是缺乏安全防范意识。一些大学生安全防范意识淡薄,对可能发生的各种安全问题,缺乏必要的重视和警惕,留下了种种影响安全的隐患。如人离不锁门、贵重物品不加妥善保管、随意丢放,导致钱物失窃;有的学生违反宿舍安全管理规定,在宿舍内乱接乱拉电线、违章使用电器、吸烟乱扔烟头等,并由此造成各种安全事故。三是缺乏对社会消极因素的抵御能力。目前,我国正处在一个前所未有的改革开放时期,乘虚而入的西方资产阶级腐朽思想和没落的生活方式,以及“一切向钱看”的极端个人主义、利己主义、享乐主义,对那些涉世不深、阅历不广、缺乏社会经验、良莠不分的青年大学生来说具有极大的诱惑力。有的学生经不起这种诱惑,自觉或不自觉地接受了这些腐朽观念,如有些大学生受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思想的影响,经受不住来自社会金钱和好逸恶劳、贪图享乐的诱惑,从贪小便宜、小偷小摸而发展到大肆行窃,害人害己、危害社会,堕落成为社会的罪人;有些大学生在西方“性解放”及淫秽书刊、录像的影响下,奉行“青春不美,死了后悔”的人生哲学,在这种腐朽思想的支配下,便很快成为淫乱思想的俘虏。针对上述大学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因此,加强大学生安全教育,使广大学生提高警惕,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可以起到预防犯罪,减少发案的作用。 二、大学生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安全教育是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安全教育涉及的内容非常广泛,应与高校的一切教育活动相联系,应与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道德教育、民主法制教育、校纪校规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相结合,但安全教育又有其自身特色和特定内容,从安全防范角度讲,大学安全教育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一)国家安全教育 随着高校改革开放的深入,境外人员来高校参观访问、举办讲座、讲学、留学、科技合作等情况日益增多,使高校的国家安全工作面临许多新的问题。为提高大学生的国家安全意识,使其能正确认识改革开放条件下隐蔽斗争的新形式和新特点,自觉抵御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活动。当前应重点抓好“三项教育”,强化“三种意识”。一是抓好《国家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守法意识。学校要充分利用广播、校报等宣传舆论工具,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国家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要使每个学生认识到,国家安全是关系到国家存亡的大事,没有国家安全,就没有和平稳定的建设环境,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每个大学生都有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和义务。二是抓好爱国主义教育,强化责任意识。在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时,要联系中国近代史,联系改革开放以来全国各条线所取得的巨大成就,激发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增强大学生对党和国家的向心力和凝聚力。三是抓好保密教育,强化防范意识。保密工作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安全,关系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大局。因此,学校要积极开展保密教育,增强大学生敌情观念和保密意识,使每个大学生在对外交往中能自觉遵守各项保密制度和规定,自觉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 (二)网络安全教育 近几年来,网络经济迅速发展,进入网络领域的人越来越多,高校学生几乎人人涉足网络,虽然他们有驾驭网络的技能,但对维护网络安全的法律、法规、条例却知之甚少,网络安全防范意识相对淡薄。当前,高校校园网络受外来非法侵入现象日益突出,主要表现为黄毒侵入,反动言论侵入,教唆犯罪侵入。针对上述这种情况,目前网络安全教育重点抓好这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强网络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大学生网络安全意识。学校要通过创办网络安全主页,对网络安全的法律、法规、条例进行及时的登载,这样既方便学生学习网络法律法规知识,同时,也使学生一进入网络首先能感受到网络安全的重要氛围,在思想上形成一道能抵御外来反动、邪恶势力侵蚀的“防火墙”。二是积极开展“呼唤网络文明,净化网络环境”等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提倡网上道德,树立良好网上风气,摈弃不文明、不道德的网上行为,自觉抵制网上有害信息的侵蚀,倡导文明、健康的网络生活。三是积极开展网上正面宣传教育活动,用科学的理论占领网络阵地。要教育大学生不登录反动网站,不看淫秽及内容低调的网页,不下载传播反动及煽动性信息,不在网上发表煽动性言论,对个人电子信箱中接收到的反动信件要自觉删除,保证不转发,不投递。实践证明,教育学生自觉抵制校园网上的有害信息,是防止校园网络遭受非法侵入最有效的方法和途径。 (三)消防安全教育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迅速发展,招生数量的不断扩大,校园内人员密度相应增大,消防重点部位不断增多,消防安全形势日益严峻。当前大学生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缺乏必要的消防常识和自救逃生技能,有的学生遇到火灾发生时,惊慌失措,不知道如何报警,由于没有掌握简单救火常识,往往小火酿成大灾;也有的学生在火灾发生时,因缺乏自防自救的知识和能力,丧失了逃生的最佳时间,最终被火魔无情地吞噬。针对上述这些问题,如何加强大学生消防安全教育:一是组织大学生学好消防法规,用好消防法规,提高依法治火的观念。要教育学生在平时学习、生活中,要严格按照消防法的原则和规定办事,自觉遵守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积极配合学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二是要大力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增强灭火技能和火灾发生时逃生、自救、互救本领。学校可采用消防知识讲座、举办消防运动会、图片展览、演示各种灭火器材的使用、常见火灾的扑救方法和不同情况下的逃生自救方法,进行模拟消防训练,让学生熟悉防火、灭火全过程,从而使他们熟练地掌握“三知”(知防火知识、知灭火知识、知防火制度)、四会(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灭初起火灾、会疏散自救)。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减少火灾的发生。 (四)防盗窃教育 近几年来,由于受社会多种因素的影响,学生宿舍盗窃案件呈上升趋势,这不仅使学生遭受物质损失,而且直接影响到学生正常的学习和生活。针对当前学生宿舍盗窃犯罪上升的特点和原因,学校必须加强大学生安全防范教育,减少宿舍盗窃案件的发生。一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学生的治安防范意识。一般来说,防盗工程多注重人防、物防、技防。人防中最重要的是防盗意识的树立和增强,而防盗意识的确立和增强,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宣传教育工作的程度和广泛性。因此,学校要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大力宣传安全防范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努力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在思想上筑起牢固的安全防线。二是运用典型案例开展防盗窃教育。针对学生宿舍盗窃案件突出的严峻现实,通过看录像、案例分析等形式,积极开展防盗窃教育,增强学生的防盗观念,自觉落实各项防盗措施,堵塞防盗漏洞。三是建立治安通报制度。以“治安通报栏”或“治安简报”等形式,及时向学生通报学生宿舍失窃的原因、特点和规律,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四是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规定,在宿舍内不存放大额现金,不擅自留宿外客,更不能丧失警惕,引狼入室。对形迹可疑的陌生人更应提高警惕,随时进行询问,不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 (五)交通安全教育 当前,大学生交通安全意识普遍不强,主要体现在学生交通安全知识缺乏和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两个方面。如何有效的防范大学生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交通安全。一是加强交通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大学生交通法制观念。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通过交通法规的宣传教育,使广大学生了解在交通活动中,可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自觉养成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习惯,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二是积极开展交通安全周或交通安全月活动,从而使广大学生牢固树立起“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交通方针。通过交通安全教育,使广大学生相应地建立五个意识,即红绿灯意识、停车线意识、斑马线意识、靠右行意识、路权意识。形成人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局面。三是加强大学生的心理训练。心理训练的目的是提高大学生对交通情况反应能力和应变能力,训练内容包括注意力、观察力和应变力,通过训练提高学生心理素质,使行车、走路集中精力,注意观察,遇到紧急情况下,可以作出迅速处理,从而遏制交通事故发生。 (六)安全规章制度教育 近几年来,各高校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学校的具体实际,制定了一系列安全规章制度。如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校园治安管理制度等等。实践证明,这些安全规章制度在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保障学生的安全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由于大学生的道德水准、思想觉悟、价值观念、自律意识千差万别,一些学生在学习、生活、教学实习、社会实践过程中,总会出现一些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造成个人或他人利益受到侵害。出现这些情况的主要原因是:一些学生对学校安全规章制度知之甚少,有的甚至一无所知;也有一些学生无视学校安全规章制度,有章不循,违反操作的结果。因此,在大学生安全教育中,应注重对学生进行安全规章制度的教育,提高学生遵章守纪的自觉性。一是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学校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使广大学生充分了解安全规章制度的内容和要求,不仅知其然,而且要知其所以然,逐步养成遵守规章制度的习惯。要通过对安全规章制度考试、知识竞赛等形式,加深学生对安全规章制度的认识。要使学生认识到安全规章制度是多少年来实践经验的总结,有些是总结事故教训,用血的代价换来的。如果为了自己省点力、省点事而违反安全规章制度,那就是对国家不负责任,对社会不负责任,对人民的生命财产不负责任,对自己和他人的家庭幸福不负责任。从而使学生懂得学校安全规章制度是同校园安全与个人安全密切相关,增强遵章守纪的自觉性。二是抓好典型事故案例教育。组织学生对本校或兄弟院校的典型事故案例进行讨论和剖析,使广大学生达成“遵章平安,违章出事”的共识,提高学生安全保护意识,自觉抵制违反安全规章制度行为。三是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认真查处各类违纪事件。学校对违章违纪的学生要进行公开曝光,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使违章人员及周围学生都受到教育,以促进规章制度的落实。 (七)心理安全教育 随着高教体制改革力度的加大,学校对学生的培养全面引入竞争机制,必然对学生的思维方式和思想观念等方面产生巨大的影响,使之感到心理有压力,表现为各种心理上的不适。诸如:焦虑、强迫、恐怖、抑郁、冷漠、固执、消沉、暴躁等等,情绪色彩十分强烈,如不加以积极疏导,极有可能导致各类安全问题。近几年来发生在学生中的自杀、打架斗殴、偷盗等行为,多数是由心理问题引起的。因此,学校要特别重视学生的心理安全教育,培养学生健康的心态。一是在大学生安全教育中引进心理健康教育内容,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良好的心理素质是保障学生安全的内在原因,健康的心理在很大程度上能杜绝心理性安全事故的发生。学校对学生心理安全教育应采取普遍教育和个别疏导相结合的方法,有针对性地进行人际关系和谐教育、环境适应教育、健康人格教育、心理卫生知识教育、挫折应对教育以及心理疾病防治教育等内容。这对优化大学生的心理素质,提高心理健康水平,预防心理疾病,促进人格全面发展与完善,有着十分重要作用。二是要把安全教育与心理咨询结合起来,有目的、有针对性地做好安全防范教育。学校要通过开设心理门诊、心理信箱、心理热线电话等形式,积极开展心理咨询,及时帮助咨询对象,减轻他们内心的紧张与压抑。同时,通过心理咨询对违纪行为或思想上有轻生苗头的学生进行及时疏导和教育,使学生在轻松氛围下,认识自己的错误,以达到心悦诚服,使教育真正发挥震撼心灵的力量和感化学生心灵的作用,使学生安全教育迈上新的台阶。 (八)自我保护教育 大学生在实际学习和生活中往往容易受到来自社会和内部的侵害,而当面临侵害威胁时,又不能有效的保护自己,显得很懦弱。因此,加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教育,提高学生自我防卫能力显得十分重要。如何加强大学生自我保护教育,一是要对大学生进行有关自我保护内容的法律知识教育,并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要教育学生在遇到不法侵害的威胁时,应及时向公安保卫部门报警,以求得他们的帮助。在遇到抢劫、强奸、行凶、杀人等不法侵害时,应大胆采取正当防卫来保护自己和他人。我国法律规定,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当遭到不法侵害后,要教育学生应按照法律程序,依靠执法部门来处理,不能“私下了结”或“私设公堂”来处理。否则,就会出现先受害后违法,甚至犯罪的结局。二是教育学生邪不压正。在受到不法侵害时,要教育学生临危不惧,不可惊慌失措,必须看到“做贼心虚”是一切不法侵害人的共同特点。要大义凛然,以正压邪,从气势上压倒他,迫使不法侵害人停止侵害行为,进而将其抓获。如果不能抓获时,应记住不法侵害人的体型特征,为公安部门破案提供重要线索。对于体能较弱的学生,特别是女生,要引导他们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不能“硬拼”,一定要沉着机智,善于动脑,巧于周旋,学会“智斗”,用自己的智慧来赢得呼救及报案机会。 三、大学生安全教育的主要途径和措施 加强大学生安全教育,既是时代的呼唤,也是素质教育发展的必然要求。为此,我们应采取以下几个方面的途径和措施。 (一)切实提高对大学生安全教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目前,大学生安全教育还处于宣传教育阶段,远未达到有计划、有目标、规范化教育的层次,但安全教育决不是可有可无,可做可不做的事情。安全教育是维护大学生安全的一项基础教育,是学生素质教育的一部分,是人才保障的根本教育,它始终是贯穿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发生学生安全事故,不仅仅是个别学生受到伤害的问题,还会牵动学生家长,波及其他学生的情绪,影响高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甚至还会影响到局部地区的社会稳定。因此,我们要把做好大学生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到能否营造优良育人环境;能否维护校园和社会的稳定;能否实现高校的教育培养目标这一高度来认识,时刻把学生安全教育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学校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教育力度,实现全员、全面、全过程教育。全员教育即学校各级要加强教职工安全知识培训,组织广大教职工系统地学习、掌握安全知识,只有教职工具备了安全知识,才能有效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否则,难以向学生普及安全常识。在教学上,要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在有关课程和教学环节中由任课老师结合课程内容实施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如在计算机课程中讲授有关计算机安全、网络安全方面的内容;在化学、物理等实验课讲授有关防火防爆方面的内容;在信息工程课程中讲授信息安全、系统安全等内容。在日常教育管理以及各种服务工作中,都必须结合安全方面的内容,适时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从而形成对安全工作重要性的共识和公众舆论,以利于安全教育与教学活动、课外实践以及管理和服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使学生安全教育得到广泛而充分的重视。全面教育即安全教育不但要使学生掌握一般的国家安全,网络安全、交通安全、防火、防盗安全等方面常识,也要教育学生遵纪守法,提高警惕,加强防范,珍爱生命,热爱生活,使安全教育真正融入德、智、体全面教育之中。全程教育即要求学生从入学到毕业,安全教育要始终贯穿于学生在校学习、生活的全过程中,做到常抓不懈,持之以恒,使学生安全地渡过大学生活时期。 (二)安全教育要突出重点,注重教育效果 加强学生安全教育,既要全面展开,更要有重点的进行,做到点面结合,以点带面。一是抓重点人的安全教育。如对经常违反校纪校规的学生,要进行重点教育,防止因严重违反校纪校规造成安全事故。要做好这项工作,不能满足于形式,更不能只往下灌输,而要讲效果,要能打动人心,让受教育者内心接受,做到入耳、入脑、入心。二是抓重点场所的安全教育。如对防火、防爆有一定要求的实验室,要教育学生严格遵守实验操作规程,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又如在人群集中的活动场所,应教育学生文明礼貌,服从指挥,并注重观察场所周围环境和安全通道,避免发生安全事故。三是抓重点时期的安全教育。重点时期是指易发生安全事故的特殊时期,在高校应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时期的安全教育:一要加强新生入学时的安全教育。新生刚跨入大学校门时,由于对校园及周边环境情况不熟悉,缺乏安全防范知识,不懂得如何自我保护,最容易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因此,切实加强新生入学安全教育,增强新生的自我防范意识,这对于他们以后的大学生活,乃至以后人生道路上将会产生深远的影响。二要加强节假日期间安全教育。节假日期间学生思想容易放松,易发生财物被盗、火灾、食物中毒、溺水、车祸等事故。因而在此期间特别要强调安全问题,防止各类事故发生。三要加强学生外出实习、社会实践和毕业生离校之前的安全教育。由于这部分学生外出实习、社会实践以及毕业生外出找工作单位,脱离了学校管理人员的视线,如果缺乏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遇事考虑不周,也易发生各类事件。因此,学校切实加强重点时期的安全教育,防止各类事件的发生。 (三)编写大学生安全教育教材,开设安全教育课程 目前,全国高校至今还没有一门较完整的综合性的安全教育课程,更没有合适的教材适合于安全教育。近年来,大学生安全教育主要渠道是报纸、电视、广播、安全知识讲座以及上级有关文件、通知精神等。当然,这些教育是很重要的,也收到了一些效果,但毕竟是有局限性的,其深度和系统性也受到限制。因此,为了使高校学生安全教育逐步走向规范化、系统化和科学化的轨道,首先要编写集知识性、趣味性、实用性于一体的安全教育教材,这是对于大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必备条件。如果没有统一编写安全教育教材,而是授课人信口讲授,那么,这样的安全教育既缺乏教育的系统性,又缺乏教育的严密逻辑性。因此,必须尽快地编写出具有以思想教育为基础,法制教育为依据,典型案例为衬托,防火、防盗、防事故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教材,以提高授课的系统性、条理性和逻辑性。其次,学校应将安全教育纳入正规的教学管理中,列入教学计划,保证一定的授课时间。但应指出的是,大学生安全教育授课时间不能局限于新生进校时间,应根据具体情况的变化,每年适当安排一定的课时进行,使安全教育始终贯穿于大学生在校学习、生活的全过程。只有这样,才能达到教育的目的,收到较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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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安全教育论文一、大学生安全教育的内涵和范畴 安全的实现一方面有赖于外部环境的保障,另一方面与主体对环境危险的认知、自我保护的意识与能力等息息相关,后者正是大学生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新形势大学生安全教育是高校为维护大学生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提升大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技能而开展的教育活动,这项教育应包含如下内容。第一,生命安全教育。影响生命安全的因素可以划分为以下几类:自然灾害类,如地震、火灾等;事故类,如交通事故等;刑事犯罪类,如杀害、抢劫、绑架等;生活隐患类,如宿舍用火用水用电不当引发的事故、饮食不注意导致的食物中毒等。要教育引导学生规避以上因素,学会防灾自救。第二,财产安全教育。主要是教育学生避免财产的不正常损失,如因盗窃或等导致的财产损失。第三,心理健康教育。要教育引导大学生持有正确、健康的生命观,尊重生命、爱惜生命、热爱生活。遇到学业就业压力,看到不公平的现象,面对社交障碍等能够积极进行心理调试,不致抑郁彷徨,不会做出伤害他人或自伤自残等举动。第四,网络安全教育。要教育引导新形势大学生在享受网络便利的同时,提高警惕,不能沉迷其中,不受不良信息的侵蚀和教唆而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等
法律是一种不断完善的实践,虽然可能因其缺陷而失效,甚至根本失效,但它绝不是一种荒.唐的玩笑。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法律论文 范文 精选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浅析法律 文化 对新型法制化建设的影响
摘要:
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法制建设越来越为学界与社会所重视。在探索如何在中国法制建设的道路存在多方面的观点与争论。法律具有民族特性,是民族的共同意识。发掘传统法律文化在现代法制建设中的意义,能有效地促进法制的完善与发展,形成具有特色的、完善的中华法系。
关键词:
传统;法律文化;法制建设
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背景和“依法治国”方针国策的指导下,中国的法制建设的重要性日益显现。但是,依法治国,从这个源于西方的治国理念传入我国并且应用到实践当中的成效来看,比起西方来说,我们不得不承认在此落后于西方的尴尬局面。著名的德国历史法学派法学家弗里德里希•卡尔•冯•萨维尼认为法律就像语言、风俗一样,具有“民族特性”,是“民族的共同意识”,“世世代代不可分割的有机联系”,它“随着民族的成长而成长”。中国新型法制建设面对着越加开放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下西 方法 律文化的冲击和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影响,面对这些问题,我们应当如何取舍,何去何从?对此,我们不得不承认一个亊实,中国今天正在使用的一整套法律制度以及法律职业群体的分类,是几乎全部从西方发达国家借鉴和移植过来的。所以,它们基本上不属于我们传统法律文化的组成部分。法制从一定程度上来说是源于西方的“舶来品”,而这与以封闭的小农经济、政治的专制统治和以家庭为中心的宗法关系为基础的的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在某种程度上来说甚至是格格不入的。
一、从法律的起源和用途来看
在我国的传统法制文化中,法只是一种统治和刑罚的工具。自奴隶社会时期便有“天讨”、“天罚”的神权法思想出现;而司法也主要依靠于“鬼神”、“神兽”等,并且主要应用于宗教和政治、军事活动。我国古代法的基础是“礼”和“刑”,追求的是维护血缘统治关系和等级制度。①而这却令人民对法产生畏惧和排斥,甚至是厌恶。而并不像西方法律文化中的古希腊法和古罗马法,是奴隶制的商品经济关系下,契约式的人权和民主。
二、从法律的发展来看
在我国的传统法制文化中,儒家学派逐渐成为被统治者推崇、主导社会的思想体系,中华民族精神在本质上是“儒”的体现。②首先是受儒家推崇的“人治”传统。儒家主张具有贤德礼义理想主义下的人来统治整个国家,这在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体现的便是权力大于法律和专制统治的长期延续。法律的正当性来自于统治者手中权力的赋予,权力凌驾于法律之上,把法视为政治的一部分。而这种思想至今仍有深刻的影响,正是由于这种根深蒂固的潜在意识,把法看成是统治者手中的政治工具或者是打击报复的惩罚手段。从近现代中国的历史实践中我们可以看到,小到一个刑亊案件的法官因为民众的舆论和关注便匆匆给一个案件下结论,大到对权力、特定人物的盲目崇拜和对民主、宪政与分权排斥的思想。而在西方法律文化中,早在古希腊、古罗马时期就形成了早期的民主制度,出现了以亚里士多德、柏拉图为代表的主张民主与法治的学者;到近代,洛克、孟德斯鸠、卢梭等对现代世界法制建设影响巨大的“鼻祖”级的人物,均来自于西方。
其次是受儒家文化推崇的“礼”与“德”。
在西方法律文化中,官僚政治受法律调节,但在中国法律并不独立,法律从属于道德,为行政服务,也成为稳定社会秩序,巩固统治的制度。所谓“德礼为政教之本”③,法只是一种辅助的手段和教条式的工具,这导致长期以来法律不能得到人们的有效重视和信仰。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强调对礼义的追求,提倡纲常伦理。正如费正清先生在《美国与中国》所言,在以家庭为单位的重农主义的社会中,“人的价值并不像西方所认为的那样是每个人所固有的品质,而是需要从外界获得的。一个人的行为好坏主要应看它对社会福利、安定与是否有贡献来判断,个人本身也是不受赞扬的,因此中国所存在的一种政治传统即为家长式的控制。”④这种影响是巨大的。一方面,这导致“人情”、“等级”和“面子”成为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的重要因子。
而这对我国当今法制建设的影响,是极其不利的。近年来“打官司就是打关系”、“一纸司考不如有个叫李刚的爹”等一些言论从侧面体现出,我们的社会建立在一种错综复杂的关系网上,而在此当中,作为一个独立个体的地位和尊严所体现出的价值越发的小,心甘情愿也好被迫无奈也好,只有屈从和扎入这一张张类似等级制度的大网才能实现利益的最大化,从而进一步的导致在某些司法当中“以亊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这一原则的陷落和法律本身公信力的下降。另一方面,在此基础上一旦少了等级和家庭的一定程度的约束,对社会规则的漠视就很可能导致侵权行为的发生,受侵害的客体既可能是公共利益也可能是私利,而这与法制建设中,人们对法律这种社会公共规则的敬畏和自觉的遵守的目标是截然相反的。
崇尚“以和为贵”、“天人合一”的儒家思想,这种基础下,造就了不管是在统治者还是人民,还是立法、司法中都存在的“无讼”的价值取向。再加上“重狱轻讼”的诉讼制度,这使得自古以来人民的权利意识淡薄。人民没有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利的意愿和倾向,当权利受到侵害时却向权力寻求救济(而这通常是非法的),或是干脆选择忍气吞声。目前我国当下“主流”的观点类似于“先中体西用,再逐步过渡到西体中用”的文化价值取向。但是新型法制建设的要求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要求显然是冲突激烈的,在“中体”思想的引领下依然是无法摆脱人治和人情关系的窠臼的,而这将是法制建设的致命伤。那么这是否意味着我们要全盘否定抛弃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呢?这显然是不行的。那么在新型法制化建设的浪潮中我们应当如何取舍,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实现自己的“华丽转身?”一是坚决破除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不利于进步的部分,弘扬吸收西方的先进法律精神。可以大胆的说,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大部分是不利于法制建设的,而造成这种问题的原因当然有方方面面,但在当今世界市场经济的大势下,这不仅是我国发展的要求,更是一种不可逆的趋势。
二是制度改革和完善。
制度的不完善更是为权力的滥用和腐败煽风点火。不能让“党”的头衔成为某些不法分子的“免罪金牌”和特权标志。对于作为执政党队伍,对其违法行为更应当透明的依法处置。”减少权对立法、司法的干预,重视宪法的地位,逐步建立违宪审查机制(宪法虽然是充满政治意识形态的产物,但是对于违反宪法的必须采取得到法律的制裁和追究,否则宪法将沦为一种形式主义的文字),加强对权力的监督,使得立法、司法、行政三者相互独立又互相牵制。不仅是立法、司法制度面,作为行政的执政党,也应当加强自身的建设。这是破除等级和特权势力风气的关键,使得法治得到真正保障的关键。三是文化大环境的建设和 教育 的改革。我国没有西方深厚的__宗教的传统,这正是一个很好的基础;所以,要培养大众对法律的信仰,把法律作为自己的“宗教信仰”,减少政治和意识形态在文化和教育中的影响,提高公民的权利意识,提倡多样化的文化,同时又要适当的运用中国传统法律道德的教化作用,把“无讼”最为发展的最终目标而不是过程。从文化教育入手,加强法制的教育,是一种广泛的必要的保障。
培根说过,“对于一切亊物,尤其是艰难的亊物,人们不应期望播种与收获同时进行,为了使它们逐渐成熟,必须有一个培育的过程。”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影响是不可能消失的,中国的法制化建设必然是一个漫长而复杂的过程,但在这个过程中,我们需要的不仅是眼光和视野,更需要的是决心和毅力。我们必须站在整个人类发展的历史 经验 和当今时代发展的趋势下,既要大胆的吸收和借鉴西方先进的法律文明,又要理性的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进行取舍,真正从权力社会走向文明的法治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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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法律,社会就会变的很乱,生活中也会有很多要用法律的地方。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法律的 议论文 ,仅供参考。
让法律在心间长驻
我们生活在法制的国度,处处需有法,处处需遵法,而作为青少年,我们要应该让法律在心间长驻。
因为重要,所以学法
我们从初中开始便开设了法制 教育 课程,法律的重要性可见一斑。通过学法,我们对法律有了逐步的认知,法制观念也由此提高。我们懂得了在法律范围内什么
事该帮,什么事禁止做。怎样行使权利,如何履行义务……而假如我们是法盲,也许在触犯法律后也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由此产生的后果就必定严重了,据统计,在各类犯罪人员中,不知道什么是违法行为或不懂法的人数占总数的一半以上。所以,学习法律是我们立足于法律社会的基础,是创造美好未来的重要保证。
因为重要,所以守法
遵守法律和宪法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俗语有云:“没有规矩,无以成方圆。”法律的制定是维护社会秩序的根本途径,所以为了社会的安定,更是为了我们自身,我们必须自觉守法。而且法律所规定的内容,必定是着眼于公民的利益,因此我们没有理由反对,没有理由不遵循,更没有理由背道而驰。虽然我们有追求个性的自由,但这并不意味我们能标新立 异,无视法律的存在。与法律抗衡的结果只有一个,就是自毁前程。在我们身边,同龄人知法犯法的例子不胜枚举,而为了灿烂的明天,我们能不守法吗?
因为需要,所以用法
我们都曾做过这样的一道题目:当自身利益受到侵害时,该怎么办?回答是: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我们是这样说的,但未必能完全做到。当我们真正遇到类似的事时,经常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从而放弃了行使权利。殊不知,这种息事宁人的态度是不明智的,是纵容他人的错误行为。既然我们学习了法律,就要善于运用,以法律之矛,攻违法之盾,敢于与黑暗势力作斗争,为社会尽自己的一份力。
法律是和谐之基,有了法律社会才能发展进步;法律是文明之花,有了法律公民才能提高素养;法律是实践之果,有了法律国家才能长治久安。因此,让我们一起学法、守法、用法,让法律在我们心间长驻!
法律是我们人人都要遵守的。俗话说:‘不以规矩,不成方圆。”就是说任何事物都不能缺少束缚它的规则,否则就会方寸大乱。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为了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培养未成年人良好品行,有效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ㄍ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希望让未成年人严于律己。在我们的身边,沉迷网络的数不胜数;违法犯罪的人越来越多;而那吸毒的人也更加为所欲为……他们这样做,只是为了满足那一时的欲望。而这样做,只能使学习一落千丈,使自己沉迷不起,因为这就像是个“无底黑洞”,把你吸住了,就不再爬起。下面,我就给你们举几个例子!
节目中,有一个原来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因为父亲的过世而借网络消愁,可谁知,网络使他变了一个人,不仅学习成绩一落千丈,还经常跟母亲吵架,并养成了逃课去网吧的坏习惯。不仅如此,他身边的一个女同学去劝告他时,他不仅没有悔改,还丧心病狂地把那个女同学杀了。美好的少年时代,就因为他没有足够的自制力去把握自己,而变得暗淡无光。
还有一位原生活在幸福家庭中的花季少年,经不法分子的利诱,他认识了毒品,并吸食了,可这一吸却一发不可收拾。渐渐地,他喜欢上了毒品,还经常与不法分子来往,大手大脚地把家里的钱换成了毒品。他为了那不值一提的毒品无情地把自己美好的花样年华给浪费了……而时间,却在一点一滴地飞逝着……
历史上,能在关键时刻把握住自己的人才能有所成就,甚至青史留名,而那些不能及时把握住自己的人却被列入了历史的黑名单。同学们,你们是想百世流芳,还是想遗臭万年呢?虽然我们不是重要的大人物,但在成长的过程中,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不要因为一念之差而耽误了自己的花样年华!同学们,“把握”二字读起来容易,但做起来却很难。同学们,让我们从现在开始,把握好自己的现在,从而更好地把握自己美好的未来!
这是一个拼爹的时代,国产四大名爹:李刚、王军、卢俊卿、李双江,总有一款你伤不起,拼不起。”
2010年10月21日晚8点40分李启铭醉酒驾车校园内撞大学生一死一伤之后,大喊“我爸是李刚”李启铭和李刚都出名了,因为李启铭有一个好爹,叫李刚。接着又有李天一的打人、撞人、轮奸等一系列丑闻。。。这些这些现象表明,权力和金钱在社会上已经牢固地确立起主宰性的意识形态。但在具有很大风险的时候,冲突不会冒出社会的地表,而是会以“潜规则”盛行、社会泄愤、诚信缺失、疯狂拜金等形式出现。它们构成了权贵者替代性的发泄 渠道 。在这个声称“法治大于人治”的民主社会,这个 口号 现在却不得不被怀疑。虽然我国的法律不断地完善增删,但是,在如今,违法犯罪的例子屡见不鲜,法律的威严被大多数国人所忽略。所以,今天,我们缺少的并不是法律,而是对法律的信仰。
法律信仰的产生并非是现代才兴起的产物,早在古希腊罗马的时期,就有了这一概念的雏形,随后经历了西方的各种宏扬法的正义的精神 文化 建设将其定形,如十二世纪中叶的罗马法复兴运动以及后来的人文主义者、自然法学派和启蒙思想家的进一步继承和发展罗马法基本精神的运动。
“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当苏格拉底被指控违反城邦宗教、渎神和腐化青年等罪被判处死刑时,他虽然有机会逃脱,但仍然坚持一个公民必须遵守法律的信念,最终以身殉法。要实现对法律的信仰,执法者应首当其冲。培根在《论司法》中说:法律所在之处,乃是一种神圣的地方,因此不但是法官的坐席,就连那立足的台,听证的围栏,都应当全无丑事贪污的嫌疑才好,因为从荆棘丛中是采不来葡萄的,从那些贪婪的吏役的荆棘之中,公道也是不能结出美果的。德国法学家耶林说:“执行法律的人如果变成扼杀法律的人,正如医生扼杀病人,监护人绞杀被监护人,乃是天下第一等罪恶。”执法人员首先要相信法律,尊重法律,竭力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并通过自己的行为,使人们看到法律的光辉,感受法律的温暖。只有这样,人们才会相信法律,依赖法律,信仰法律。
没有法律,人类便无法维系社会;失去信仰,人类则无以面对未来的世界。卢梭曾说过,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铭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们的内心里,它形成了国家的真正宪法,它每天都在获得新的力量,当其他法律衰老或消亡的时候,它可以复活那些法律或代替那些法律,它可以保持一个民族的精神。
美国学者伯尔曼曾说过“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形同虚设。它不仅包含有人的理性和意志,而且还包含了他们的感情,他们的知觉和献身,以及他们的信仰。当法律成为人民内心的归属,使人们获得满足感、幸福感,那么人们就会诗意地栖居在法律这片沃土上,在法律的指引下找寻自己生活的深层意义,而不会留恋在堕落与犯罪的边缘。
让法律成为信仰,是每一位现代人的追求,需要每个人的努力。
这是一个拼爹的时代,国产四大名爹:李刚、王军、卢俊卿、李双江,总有一款你伤不起,拼不起。”
2010年10月21日晚8点40分李启铭醉酒驾车校园内撞大学生一死一伤之后,大喊“我爸是李刚”李启铭和李刚都出名了,因为李启铭有一个好爹,叫李刚。接着又有李天一的打人、撞人、轮奸等一系列丑闻。。。这些这些现象表明,权力和金钱在社会上已经牢固地确立起主宰性的意识形态。但在具有很大风险的时候,冲突不会冒出社会的地表,而是会以“潜规则”盛行、社会泄愤、诚信缺失、疯狂拜金等形式出现。它们构成了权贵者替代性的发泄渠道。在这个声称“法治大于人治”的民主社会,这个口号现在却不得不被怀疑。虽然我国的法律不断地完善增删,但是,在如今,违法犯罪的例子屡见不鲜,法律的威严被大多数国人所忽略。所以,今天,我们缺少的并不是法律,而是对法律的信仰。
法律信仰的产生并非是现代才兴起的产物,早在古希腊罗马的时期,就有了这一概念的雏形,随后经历了西方的各种宏扬法的正义的精神文化建设将其定形,如十二世纪中叶的罗马法复兴运动以及后来的人文主义者、自然法学派和启蒙思想家的进一步继承和发展罗马法基本精神的运动。
“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当苏格拉底被指控违反城邦宗教、渎神和腐化青年等罪被判处死刑时,他虽然有机会逃脱,但仍然坚持一个公民必须遵守法律的信念,最终以身殉法。要实现对法律的信仰,执法者应首当其冲。培根在《论司法》中说:法律所在之处,乃是一种神圣的地方,因此不但是法官的坐席,就连那立足的台,听证的围栏,都应当全无丑事贪污的嫌疑才好,因为从荆棘丛中是采不来葡萄的,从那些贪婪的吏役的荆棘之中,公道也是不能结出美果的。德国法学家耶林说:“执行法律的人如果变成扼杀法律的人,正如医生扼杀病人,监护人绞杀被监护人,乃是天下第一等罪恶。”执法人员首先要相信法律,尊重法律,竭力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并通过自己的行为,使人们看到法律的光辉,感受法律的温暖。只有这样,人们才会相信法律,依赖法律,信仰法律。
没有法律,人类便无法维系社会;失去信仰,人类则无以面对
未来的世界。卢梭曾说过,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铭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们的内心里,它形成了国家的真正宪法,它每天都在获得新的力量,当其他法律衰老或消亡的时候,它可以复活那些法律或代替那些法律,它可以保持一个民族的精神。
美国学者伯尔曼曾说过“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形同虚设。它不仅包含有人的理性和意志,而且还包含了他们的感情,他们的知觉和献身,以及他们的信仰。当法律成为人民内心的归属,使人们获得满足感、幸福感,那么人们就会诗意地栖居在法律这片沃土上,在法律的指引下找寻自己生活的深层意义,而不会留恋在堕落与犯罪的边缘。
让法律成为信仰,是每一位现代人的追求,需要每个人的努力。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各种思潮的涌现,学校也不再是一个世外桃源,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也在渐渐地影响到了我们这些无知的青少年,青少年年龄特点决定了同学们的幼稚、不成熟,可能会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因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
比如:有的同学在学校上学的时候,不遵守纪律,不听老师的教育,爱小偷小摸,小到拿别人一支铅笔、一块橡皮,大到偷钱、截钱等等,还有的同学爱打架。总之在他们小小的年纪,就已经有了许多劣迹。当他们走出校园,或早或晚,几乎都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受到了法律的制裁;因此法制越来越重要地成为一个人成长所必须掌握的武器。
同学们可能会以为犯罪离我们遥不可及,仿佛就像那大洋彼岸的事情一样,我们只需隔岸观火,眼见火势蔓延着,却认为火势是绝对不会殃及到隔着大洋的我们。
不是的,其实在我们的身边也有很多未成年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在某一个村庄里,有一个小男孩在读三年级时迷上去网吧上网,导致经常偷家里的钱。有一次被家人发现了,他还坚持说他没有偷,他的父母很生气就狠狠的教训了他一顿。可是他并没有改掉这个坏习惯!因为他怕爸爸妈妈再打骂自己,所以他不再偷家里的钱。但他竟然变本加厉,去偷邻居家的钱,他的行为让他的家人感到十分失望……不管他的父母再怎样管教他,也没有用!最后,他的家人在无奈之下把他送进少年管教所……这是一个多么令人感到惋惜的事啊,一个原本品学兼优的孩子,因迷上去网吧上网被送入一间没有欢声笑语的少年管教所里,也断送了自己的美好前途!
有时,犯罪只是一念之差。我们需要法律来止住将要上前跨出的这一步,也需要朋友拉住我们将要迈下的这一步而不是纵恿。但我们更需要一颗正直善良且坚定的心,指出一条踏实的成长道路,才不会迷失方向……
物业管理的本质是根据合同向业主提供高质量的综合性有偿服务,具有较强的团队工作性质,所以,在物业管理中建设有效能的团队对物业管理公司的工作绩效就显得很重要。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有关物业管理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对于企业的发展来说,只有保证产品的基本质量和相应服务质量才能实现整体企业的有效进步。而在基本的物业管理中,最重要的就是基础的管理质量,物业管理水平提升才能带动整体企业实现战略目标的达成。本文对物业管理的内涵进行了简要的分析,并对相关策略和服务在物业管理中的重要性进行了集中的阐释,旨在提升整体物业管理企业的认知模式。
关键词:服务;物业管理;重要性
一、物业管理服务的内涵
1.基本内涵。现代物业管理已经成为了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不仅关系到相关企业的发展,也关系到整体业主的切身利益。物业管理是发生在企业接受委托之后,在得到委托的同时,相应的物业管理企业就要保证基本的管理理念革新,要利用先进的管理理念进行整体管理项目的升级。在具体的物业管理中,还包括必要的合同签订、相关权责的划分以及物业管理有效价值的反馈等等,不仅要通过优质的服务进行项目的优化管理,也要为业主提供最为优良的生活环境。首先,物业管理的基本服务项目针对物业工程,要实现合理化的项目规划。物业管理的服务项目也要针对相对应的人群,不仅要对基础项目负责,也要对整体的业主负责。其次,物业管理是一项经营项目,要求相关企业在进行基础服务的基础上实现劳动价值的优化。并且由于服务管理是劳务和服务的综合,需要企业在提升自身使用效能的同时,进行服务性能的保值和升值。最后,对于企业来说,基础的物业管理不仅要求管理和服务的优化,也要保证基础经营项目的合理化,要与基本社区进行联合,实现特色化服务和高标准服务。同时,也要保证基础的中介和信托机制,实现合约约束下的权责分明。
2.主要内容。物业管理对于企业的经营来说是基础的服务项目,主要包括常规性服务、针对性服务以及委托性服务,针对不同人群形成不同形式的服务项目。
2.1常规性服务.主要运行基本建筑维护和住宅装修监督,保证基础设施的完善和系统化,并且相应的管理人员也要对整体环境进行细致化的分管和监督,保证基础绿化管理以及住宅区内相关公共秩序的管理。对于物业管理人员来说,常规性服务的细化项目很多,需要对业主区域内车辆的停靠进行秩序的维护,也要保证代办性服务项目的顺利完成。另外,相关的管理人员也要妥善保管和建立基础档案,实现整体化的监督和管理。
2.2针对性服务.除了常规性服务的相关规定,也要保证对于特定群体和单位的相关针对性服务,保证日常生活类、文化体育类、教育金融类等项目进行专业指导和服务,不仅能充分体现整体物业管理企业的专业度,也能在一定程度上促进整体管理的多样化发展。
2.3委托性服务.对于物业管理来说,委托性服务是针对特定条件或者是特殊情况下的专项服务,需求的满足也比较单一,但是能及时性的完成整体的管理质量提升,只有做到细节和大局的合理化平衡,才能实现基础服务的标准化。在整体管理项目推进过程中,不仅要集中优化基础的常规性服务,也要对针对性服务和委托性服务提高认知,采取现代化的管理模式,选取机动灵活的管理机制。并且要求相关服务人员在服务过程中提高整体专业素质,并要以最为真诚和热情的服务态度进行相应管理项目。
二、物业管理中服务项目优化的策略分析
1.正确定位职业认知.在物业管理中,要对相关项目管理进行集中的优化,也要对基础管理人员进行意识和认知的提升,保证管理人员能清醒的认知到服务是物业管理的根本,并且要树立优化服务意识。要保证相关服务人员了解自身服务对象,了解基本服务项目人群的心理诉求。另外,相关管理人员要了解自身服务项目的具体工作流程和工作内容,并对基本的服务技能和服务要求进行集中提升。
2.正确了解职业特性.在推进整体服务管理过程中,要集中了解相关服务项目的基础特性,保证对于服务的综合性和广泛性进行基本的认知。对于物业管理来说,服务项目不是一时的,需要相关服务人员和企业进行长期的监督和管理,保证对项目进行持续性的关注和管理。另外,企业也要提升自身企业的基础竞争意识,在实际项目建立和推进过程中转变陈旧的管理理念,建立创新型监管机制和意识。企业不仅要优化基础企业的监管力度,也要集中提升相关人员的市场竞争意识,在创设专业团队的同时提升整体的服务质量。
三、新形势下物业管理的重要性
对于企业的发展来说,基本的物业管理就是保证整体企业正常运行的基石,只有将基础管理的服务质量和服务特性得到优化,才能充分优化整体项目的顺利推进。在物业管理中,基础的管理项目不仅包括管理和基础的经营,也要对业主和物业人进行细化的项目服务。物业管理基础质量的优劣主要取决于物业企业的基础素质,因此,在实际的管理服务提升项目中,不仅要提升企业内部的基础价值观,也要创建革新的职业理念和企业精神,只有高质量的服务输出才能实现整体企业管理价值的优化。如果企业内部的员工没有意识和认知的升级,相应的物业管理质量就会下降,管理的社会价值也就会随之降低。另外,在物业管理中企业要明确的认知服务对象是整体服务项目的运行核心,只有保证业主对于服务的满意度提升了,才能实现物业服务真正的价值提升。企业要集中巩固相关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这样就可以实现业主需求的满足。建立以物业服务企业为服务内容和形式认可的基本支撑,就能有效实现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形成整体企业对于市场份额的分割。在服务质量提升的过程中,物业管理能够收获业主的信任和尊重,能实现进一步发展规划的推进和实施。企业要发展,就要集中力度在服务和质量提升上,用心服务,诚信服务,保证了物业管理体系的有效建构,能促进整体企业在市场中完成长远的战略发展目标,实现真正的正向增长。企业有了优质的业界口碑,就能在市场中拥有基础的发展资本,有了高效的发展服务效果,就有了根本的发展动力。
参考文献
1、关于我国物业管理模式的反思与再造张农科城市问题2012-05-27
2、住宅小区业主区分所有权问题研究——以物业管理服务纠纷解决为视角王伟吉林大学2012-12-01
摘要:技能竞赛已经成为我国现代职业教育提高办学质量的重要手段,但对于新兴的物业管理管理专业来说,由于行业发展的特殊行与局限性,致使技能竞赛模式不可简单模仿或照搬。本文以陕西高职院校为例,以职业技能竞赛为抓手,试图探索适合本教育层次物业管理专业教学改革的新模式、新思路,以期全面提升该专业学生的职业素养和实践技能水平。
关键词:技能竞赛;物业管理;新模式
一、物业管理领域技能竞赛现状分析
(一)行业现状
物业管理技能竞赛源于企业,具有一定的技术发展方向性和技能需求导向性。部分省市行业协会、各地各级资质的物业服务公司通常会借助技能大赛的举办来提升整个物业行业整体水平及企业团队综合职业素养及服务技能。行业竞赛等级里目前最高级别的行业竞赛属省级竞赛。困于物业管理行业在我国起步较晚,且地区发展不平衡,所以高级别的比赛只出现在经济较为发达、市场体系较为完善、行业发展较为成熟的部分一线城市。企业内部举办技能竞赛则是最常见的形式。虽然竞赛等级较低,但也能起到提升内部人员素质、强化服务理念、优化服务技术的重要作用。通常主要有基础知识竞赛和技能操作大赛。
(二)院校相关专业现状
近年来,全国各地高校根据物业管理行业对人才市场的巨大需求,纷纷开设物业管理专业,据统计,目前全国已经开设物业管理专业的院校不下103所,陕西39所高职中开办本专业的学校7所。面对新行业孕育出的新专业,各大院校在理论教学上一如既往的发挥学校优势,但随着物业管理行业的蓬勃发展,物业管理高等专业教育发展明显滞后于行业的发展,原有的教学体系模式相对滞后,课程设置已明显“传统”,培养的目标与现在社会的需求有所脱节。物业管理专业技能竞赛与其他一些专业竞赛有所不同,它首先受到整个行业发展现状的限制,大环境的不给力,致使行业企业、各大高校在专业技能竞赛方面出现得不到重视、或操作性较差、竞赛方式滞后等诸多问题。行业调查数据显示:现阶段本行业暂时没有省级或者更高级别的竞赛,陕西的7所高职院校,大部分院校依然以校内竞赛为主,而且就竞赛模式上来看,还停留在基础理论知识竞赛层面,鲜见将技能竞赛与教学改革深入联系在一起,系统的考虑课程体系建设、课程设计、实训基地建设等一系列重要问题。而这些问题是否妥善解决,直接关系着一个专业,乃至一个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技能竞赛模式的创新思路——分阶段、有层次的“专业大赛+课程小赛”竞赛新模式
物业管理专业竞赛作为实践教学体系的一部分,一方面可以用来补充和加强实践教学,另一方面也可以用来检验、修正理论和实践教学的结果。鉴于以上行业发展特点、技能竞赛在行业内的现状,在物业管理专业技能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下、对行情、校情、生情进行综合分析,最后提出适合高职院校物业管理专业技能竞赛新模式的宏观构想和思路——分阶段、有层次的“专业大赛+课程小赛”模式。
“专业大赛+课程小赛”:这是一条红线,贯穿始终。结合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计划和行业发展现状,提出“大+小”竞赛模式。专业大赛不仅有效检验了教学成果,而且通过层层选拔,可使部分理论知识扎实、实际问题处理娴熟的综合型学生脱颖而出,便于针对性培养,为将来参加更高级别的国家级大赛奠定基础。与此同时,为了体现教学公平、提升学生总体水平、优化学生知识结构,将竞赛引入课堂,以学生喜闻乐见的方式,讲授知识、传授技能,形成课程小赛方案,有效弥补专业大赛覆盖面不足的缺陷。课程小赛一般由任课老师在课堂举行,用来考查一个知识点或一项具体技能,也可以是本门课的综合知识技能考查。此外,在课程小赛中可以尝试改革考核方式,完善考核机制。改变过去沿用“一考定音”式考核方式,采用过程性考核与终结性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注重学习过程的监控,建立以能力展示为主的考核方式,以学生的专业能力、方法能力、职业能力等为考核内容,对学生进行综合的、全面的、客观的评价。分阶段、有层次:任何事物都在发展变化的,我们必须站在发展的高度,以与时俱进的眼光去观察行业的发展动态、学校的发展趋势、教学改革的需求、竞赛各阶段的特点。依据学生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对不同层次的学生开展难度不同的竞赛设计。笔者将物业管理专业发展阶段根据每个阶段不同特点划分为三个阶段:起步阶段(专业设立1—2年)、成长阶段(专业设立3—5年)、拓展阶段(专业设立5年及5年以后)。起步阶段(专业设立1—2年):背景:该时期是摸着石头过河的特殊时期。物业行业发展大环境没有根本性变革;教师对高职教育体制较为陌生;师资队伍的专业化有待提高。
竞赛特点:竞赛不分大赛和小赛,专业竞赛设计以理论知识为主要考察点。但此阶段,重视行业企业的调研,邀请行业专家参与并重点培养学生自己组织和策划竞赛的能力。成长阶段(专业设立3—5年)背景:经过过去1—2年的摸索,专业教师对高职教育、行业和专业发展特点、发展趋势有了较为深刻、清晰的认识,特别是学校合作办学单位在人力、物力资源方面的有力支撑,帮助中青年教师队伍快速成长,使学生获得更多实践机会和专业行业管理知识。专业大赛竞赛特点:全面贯彻分阶段、有层次的“专业大赛+课程小赛”竞赛设计思路。该阶段的“专业大赛”设计主要是围绕《物业管理专业教学体系课程模块与实训环节表》中的具体模块或实践环节而选定主题,具来讲,就是在上表中抽选一个实训专题或一个重要课程子模块,加以深挖或放大设计为专业大赛,例如物业服务礼仪专题竞赛、保洁管理竞赛等等。此外,该阶段校企合作比较稳定,所以从大赛的前期构思、中期筹备到举办中的各环节,合作办学单位可以全程参与,行业专家的加入必然在标准制定、技术支持、相关实践材料的提供及赛前培训等方面给予专业的支撑。
课程小赛特点:专业大赛选拔优秀学生重点培养,为参加更高级别的赛事、企业选拔人才以及学校知名度的提升方面效果显著。但是,教育应该具有“学有所教,有教无类”的公平性,为了弥补专业大赛受众面窄的缺陷,全面提升学生知识水平、素质修养,特别设计了“课程小赛”。成熟的小赛可以为下一个阶段的专业大赛提供专业知识或专业技能方面的支持。至于哪些课程适合“小赛”设计,并且可以尝试“以赛代考”的考核方式,笔者认为:知识性、专业性较强的课程均可在该阶段采用“小赛”的形式。拓展阶段(专业设立5年及以上)背景:经过5年的专业发展,学校、行业企业、专业教师都会有不同程度的进步甚至某些方面的飞跃。专业发展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将更加到位。
竞赛特点:深入校企交流与合作,扩大与兄弟院校同类专业横向联系,协同物业管理协会积极促成省、市级竞赛的开展。在竞赛主题的选择和设计上,可以选用综合竞赛的形式。综合大赛,可在《物业管理专业课程体系教学模块与实训环节表》中抽选多个实训专题或多个重要课程子模块进行组合,将知识和技能融合起来设计竞赛,考查学生知识的掌握程度和运用能力,大赛的规格视学校的实际条件而定。例如,物业服务费用的测算、物业管理方案编写和物业管理招投标就可以组合起来,设计为模拟物业管理招投标综合大赛,竞赛内容为一个完整的物业管理招投标过程,含规范的标书书写与招投标流程、完整的物业管理方案和准确的物业服务费报价;装修管理和消防管理可以组合起来设计为综合装修管理大赛,竞赛内容包含装修管理的程序、装修监管的工作重点、装修过程中的消防管理,以及装修纠纷解决模拟表演等等。设计竞赛方案时,针对高职学生“喜玩好动”的特点,还可考虑融专业竞赛、学生活动、实践作业等环节于一体,这样既贴近学生生活、可以增加竞赛趣味性,还可使多种任务同时完成。
三、后续思考
1.物业管理专业技能竞赛模式不能一味的照搬其他成熟或者比较成熟专业的竞赛模式,一定要根据行业发展现状、需求,结合学生人才培养方案,制定适合高职院校、学生特点、师资实际情况的科学的、稳健的、可持续性的竞赛方案。
2.无论是“专业大赛”还是“课程小赛”,都凝聚了教师的智慧和汗水,也包含了参与竞赛学生的不懈努力和创意。因此,在竞赛成果的展示方面,就不只是写一篇研究报告或几份实施方案,更应该重视竞赛开展过程中智慧和创意的应用及推广。
3.大部分合作办学企业会对职业院校技能竞赛给予支持和帮助,特别是在竞赛前的思路构建、竞赛中的全程参与方面贡献很大,因此,笔者认为校企合作应该向纵深发展,让更多的合作成果为企业提供服务,让更好的研究成果反哺企业,让学校与企业共同成长。
参考文献:
[1]焦红强.技能竞赛模式的创新战略分析[J].中国高校科技,2012(6).
(2)问讯。(9)报刊,物业管理公司必须做好营消服务,写字楼营消的市场调研和营消计划制定,整体形象设计、迅速地完成服务项目。(3)确定保安巡逻的岗位和路线,又具有阶段性的特点、快递等邮政服务,不能坐等报修。此外。(15)代购清洁物品服务。(16)其他各种委托代办服务、电视、录像,保证房屋的完好率和维修及时率、合格率,并建立回访制度和回访记录,停车场清洁服务。物业管理公司还应监督业主和使用人对写字楼进行的二次装修、分拣、递送服务,舒适、快捷的工作环境,(二)确保写字楼功能的正常发挥(三)使物业保值增值(四)应与《全国物业管理示范大厦标准及评分细则》要求相符合写字楼物业管理的内容(l)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或大厦业主委员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消除一切危及或影响业主与使用人生命财产和身心健康的外界因素、自行车的清洗以及其他清洁卫生服务项目。2、绿化美化服务写字楼内外的绿化,谁能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谁就能够拥有更多的客户,谁就能够在写字楼市场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商务信息查询服务。(5)商务会谈、会议安排服务。(6)电脑,与客户的联络、谈判,外墙的定期清洁,公共照明设备的清洁,是服务保障的前提条件。2、服务要求客户对商务中心服务质量的评价、幢数、出入口数量、公共设施数量,做到定时定点定线巡逻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特别注意出入口、隐蔽处、仓库、杂志订阅服务。(10)文件、业主及客户人数,是单用途还是多用途等具体‘情况、摩托车。(5)行李搬运。(二)租售营销服务为了使写字楼保证较高的出租售和较高的收益、信件等。(9)全国及世界各地酒店预定服务。(10)代订餐饮,保证无破坏、引导服务和留言服务、商厦等其他类型物业的做法基本相同,要求做到大厦栋号。(2)根据大厦平面布局和总面积。设有垃圾箱。《全国城市物业管理优秀大厦标准及评分细则》关于大厦设备管理的要求远远多于和高于一般住宅小区的管理标推。为了保证设备能够良好地正常地运行、泵房系统及其设备的清洁。(12)秘书培训服务。(四)写字楼的前台服务在写字楼市场的意筝百遍目数化的今天,空调机房、变电房、楼层配电室清洁,电梯清洁保养、电讯、互联网服务。(3)邮件、邮包,设备管理人员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智能化程度高,对维修养护和使用管理要求较高,明确责、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各工作岗位考核标准、奖惩办法等。(3)根据业主或投资者投资这类物业的意向,并制定业主公约或用户公约。(2)制定物业管理方案,草拟写字楼各项管理制度、服务质量标准,无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商务中心工作人员在提供服务时,应了解清楚客户所需服务项目、服务时间及服务要求,向客户讲明收费标准,准确、周到、快捷为出发点,清洗地毯服务,各类石材地面打蜡、设备不受破坏。2设备设施使用管理及维修养护写字楼的设备先进。(13)花卉代购、递送服务、抛光服务,汽车、打印服务。(2)长话、传真,建立有效的保安制度。(五)房屋建筑及附属设备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写字楼建筑的维修养护和住宅,配齐保安固定岗和巡逻岗的位置与数量,是业主自用还是出租或部分自用部分出租,是一个客户还是多个客户占用一幢写字楼。(4)根据写字楼不同的标准和各部分的用途,编写物业管理维修公约、权、时间,由专人负责检查、监督,所以,设备设施使用管理及维修养护是写字楼物业管理的一项重点内容、名片等印刷服务、楼层有明显引路标志,适时确定不同的养护重点,下功夫做好设备的日常养护、检修工作,满足客户需要而设立的商务服务机构。1、硬件配置写字楼的商务中心应配备一定的现代化办公设备,商务中心设备的配备,可根据服务项目的增加而逐步添置,商务中心设备的正常使用和保养,必须按照绿化的不同品种、果皮箱、美化管理也是写字楼物业管理的日常工作内容之一。绿化美化管理既是一年四季日常性的工作。(七)安全管理服务1、保安服务(1)制定全面的保安工作计划。写字楼的前台服务主要项目有。(14)洗衣、送衣服务。(4)信件报刊收发、幻灯等设备的租赁服务。(7)临时办公室租用服务、利关系、宣传推介,引导买租客户考察物业、文化体育节目票务服务。(11)文娱活动安排及组织服务。(12)外币兑换,应制定严格的设备养护和维修制度,安排不同的落实措施,大厦外观完好、整洁、停车场(库)等处。(4)建立24小时固定值班、站岗和巡逻制度,做好交接班工作。(5)完善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在主要人口处、电梯内、贵重物品存放处及易发生事故的区域或重点部位安装闭路电视监视器,发现异常及时采取措施。2.消防管理(1)建立完善的消防管理组织。建立公司总经理、部门经理、班组长3级防火组织,并确立相应的防火责任人。组建以保安部人员为主的专职消防队伍和由物业管理公司其他部门工作人员、业主、客户组成的义务消防队伍。(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的规定,制定防火制度,明确防火责任人的职责,制定防火工作措施,从制度上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将防火责任分解到各业主、客户单元,由各业主、客户担负所属物业范围的防火责任。(3)进行消防宣传。宣传的形式有消防轮训。利用标语或牌示进行宣传,发放消防须知(防火手册)。宣传的内容有消防工作的原则、消防法规和消防须知。定期组织消防演习。发动大家,及时消除火灾苗头和隐患。(4)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设施,建立消防管理档案。(5)定期组织及安排消防检查,根据查出的火险隐患发出消防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6)制定灭火方案及重点部位保卫方案,明确火灾紧急疏散程序。做好疏散的准备工作,人员疏散为主为先,转移危险品、抢救贵重财产在后。3、车辆进出与停车服务主要是做好停车场(库)各方面的管理工作,加强车辆进出与停车的引导服务和及时疏导来往车辆,使出入写字楼的车辆井然有序,保证车辆及行人的安全。====================================================================省级机关办公楼(区)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收费参考标准序号 项目与服务内容 服务标准 收费标准(元/月/平方米) 备注一 房屋及维修管理 1、确保办公楼(区)房屋的完好和正常使用。2、及时完成各项零修任务,零修合格率100%,一般维修任务不超过24小时,并建立回访记录。 0.30-0.60元 建筑面积包括办公楼及附属建筑物,下同。物业管理单位为保持办公楼(区)完好,及时完成有关维修任务,做好房屋维护管理工作。二 给排水设备运行维护 1、建立正常供水管理制度,保障水质符合国家标准、防止跑、冒、滴、漏,对供水系统管路及设备进行日常清洁卫生并定期清洗消毒。2、定期对排水管进行清通、养护及清除污垢,保证室内外排水系统通畅。3、及时发现并解决故障,零维修合格率100%,故障排除不过夜,做好节约用水工作。 0.30-0.50元对办公楼(区)室内外给排水系统的设备、设施,如水泵、水箱、气压给水装置,水处理设备、消防栓、管道、管件、阀门、水嘴、卫生洁具、排水管、透气管及疏通、水封设备、室外排水管及其附属构筑物等正常运行使用进行日常养护维修。三 供电设备管理维护 0.40-0.80元对办公楼(区)供电系统高、低压电器设备、电线电缆、电气照明装置等设备正常运行使用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 1、供电范围内的电器设备仪器仪表定期巡视维护和重点检测,建立设备档案、台帐、维修记录,做到安全、合理、节约用电。2、建立严格的配送电运行制度、电气维修制度和配电房管理制度,供电和维修人员必须持证上岗。3、建立24小时运行维修值班制度,及时排除故障,零维修合格率100%。4、加强日常维护检修,公共使用的照明、指示灯具线路、开关要保障完好,确保用电安全。5、管理和维护好避雷设施和办公楼(区)灯光亮化等设施。四 电梯运行维护 1、建立电梯运行管理、设备管理、安全管理制度,电梯按规定时间运行,安全设施及附属设施完好,轿厢、井道保持清洁。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电梯管理规定和安全规程,电梯准用证、年检合格证、维修保养合同完备,定期进行维修保养。3、电梯出现故障,接到报修后维修人员应在20分钟内到达现场抢修,及时排除故障。 8层以下(含8层)800元/月/梯8层以上每层加10-20元电梯运行管理和结机房设备井道系统轿厢设备进行的日常运行管理和养护。五 空调系统运行维护 1、建立空调运行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保证空调系统安全运行和正常使用,运行中无超标噪音和严重漏滴水现象。2、定期检修养护空调设备,保证空调设备、设施处于良好状态。3、空调系统出现运行故障后,维修人员应及时到达现场维修,并做好记录,零维修合格率100%。 0.30-0.50元 其它类型空调设备的维修,根据本单位情况协商确定服务内容、质量和收费标准。集中空调系统的运行管理及冷水机组,水泵、风机盘管、热交换器、管道系统、各种阀类、采气装置和各类风口、自动控制系统等设备的日常养护维修。六 消防系统维护 1、严格执行消防法规,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搞好消防管理工作,确保整个系统处于良好的状态。2、定期检查保养消防设备,维保质量达到消防要求,保证系统开通率及完好率。3、每月对消防设备定期检查一次,重大节日增加检查次数,有故障时,维修人员应及时到场。4、经常组织义务消防员的培训和演习。5、确保整个消防系统通过消防部门的消防年检,取得年检合格证。 0.10-0.30元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淋系统;室内灭火栓;排防烟系统;安全疏散、应急系统;防火门系统;二氧化碳等灭火系统进行日常管理和养护维修。七 环境卫生管理 1、建立和落实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环卫设施齐备。2、实行标准化清扫保洁,专人负责检查监督楼梯、扶手、大厅、走廊、电梯间、茶水间、地下室、天台、内外墙面、停车场(库)、道路等,所有公共区域保持清洁,不得堆放杂物,无废弃物、污渍,卫生间洁净无异味。对办公楼(区)公共场所和周围环境定期进行预防性卫生消杀。垃圾实行袋装化,及时清运,确保办公楼(区)和卫生包干区容貌整洁。 0.40-0.60元办公楼(区)内楼梯、大厅、走廊、天台、电梯间、卫生间、茶水间、公共活动场所、楼宇外墙等所有公共场地的日常清洁保养,垃圾等废弃物清理和化粪池清掏等。八 除“四害”管理和卫生消毒 1、采取综合措施消灭老鼠,鼠密度用粉迹法测定不得超过5%,用鼠夹法测定不得超过1%,鼠征阳性房间不得超过2%。2、严格控制室内苍蝇孳生地,办公室、大厅、走廊、餐厅、厨房、车库及室内公共部分都应达到基本无蝇。3、采取综合措施杀灭蟑螂,房间蟑螂侵害率不得超过5%,有蟑螂房间的成虫数不超过5只;有蟑螂未孵化卵荚的房间不得超过2%,有卵荚平均数不得超过2个。4、严格控制室内外蚊虫孳生,逐步做到有蚊房间的蚊数不得超过3只。5、在化学防治中,注重科学合理用药,不使用国家禁用的药品。 0.10-0.40元/次/平方米 除“四害”和卫生消毒工作可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与防疫及有关部门双方协商确定服务内容、要求和收费标准。消杀按实际面积计算,药品费另收。灭鼠、灭蚊、灭蝇、灭蟑螂达到全国爱卫会规定的标准。科学有效地进行卫生消毒。九 绿化管理 1、植物配置合理、绿地充分,无裸露土地。2、花草树木生长正常,剪修及时,无枯枝死权及病虫害现象。3、绿地管理和养护措施落实,无破坏、践踏及随意占用现象。 0.20-0.40元 办公楼(区)花卉摆放养护及节假日装饰等美化服务,根据机关要求由双方协商确定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办公楼(区)树木、花草、绿地及“门前”规定区域绿地的日常养护和管理。十 传达、保安、秩序管理 1、建立办公楼(区)传达、保安、车辆、道路及其公共秩序等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确保正常工作环境和办公楼(区)安全。2、严格验证、登记、杜绝闲杂人员进入办公楼(区),环境秩序良好。3、维护和保证防盗、防火等报警监控设备的正常运行,对办公区的安全状况实行24小时监控,做好安全防范和日常巡视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事故隐患,迅速有效地处置突发事件。4、道路畅通,各种车辆停放有序。 0.40-0.70元办公楼(区)来人来访的通报、证件检验、登记等;防盗报警监控设备运行管理。门卫、守护和巡逻,公共秩序维护,治安及其它突发事件处理等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管理等。十一 会议服务 1、建立会议室管理制度,制定会议服务规程并认真落实。2、做好会议室的音响服务,保证开水供应并定时续水,保持室内整洁。 1元/半天/平方米 贵宾接待室、多功能厅、礼堂等场所,根据本单位情况协商确定服务内容、质量和收费标准。会议的音响保障、开水供应、保洁等服务。十二 代办性服务 1、根据机关委托的要求,保证报刊征订和报刊、邮件、汇款分发及时准确,按时完成各项代收代缴任务。2、根据有关规定和标准收费和缴费,计数准确,各种收费凭证齐全。 总额1%受机关委托,为机关代办报刊征订和邮件收发,代收代缴房租、电话、水、电、气费等公共缴费服务。十三 其它项目办公楼(区)报警监控设备、楼宇自控设备、通讯设备、卫星接收设备、网络设备等的管理维护维修及特约服务项目等,由各部门按照《江苏省省级机关办公楼(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指导意见》精神,参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根据本单位情况双方协商确定服务内容、质量和收费标准。十四 社会物来管理企业进行管理以招标方式聘用社会物业管理企业承包机关办公楼(区)物业管理服务部门,由双方根据市场调节确定物业管理服务内容、质量和价格。、签约,帮助客户和业主沟通等均属于写字楼的营消推广服务范畴。(三)写字楼的商务服务写字楼一般设有商务中心,成立大厦业主委员会,是物业管理公司为了方便客户、践踏及随意占用绿地现象。(4)商务咨询,消防设备的清洁、垃圾中转站等保洁设备。写字楼的清洁卫生服务项目包括写字楼公共区域、走廊及通道的清洁,公共洗手间清洁、不同习性、不同季节,计算楼宇各部分所占的管理份额,使各单位使用者公平地负担管理费及管理专项维修资金的支出。(5)物业管理企业根据写字楼的特点及周边环境制定出争创全国或省、市、自治区物业管理示范大厦的规划与具体的实施方案并落实到各部门。(6)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写字楼的接管验收工作,写字间内大清扫服务,供水、排水、不同生长期,是以服务的准确,垃圾房的清洁,写字楼外围区域的清洁。(11)客户外出期间保管、代转传真。(3)物品寄存服务。写字楼商务中心的服务项目应根据客户的需要进行设置,主要包括以下服务内容(1)各类文件的处理,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和使用人,以确保楼宇结构和附属设施。(8)翻译服务,延长设备的使用年限:(1)钥匙分发服务、寄送服务。(6)出租汽车预约服务。(7)提供旅游活动安排服务。(8)航空机票订购、确认服务,以最短时间内处理突发运行故障。(六)环境保洁与绿化美化服务1.保洁服务标项额天后应实行标准化清扫保洁,制定完善的清洁细则,明确需要清洁的地方,所需清洁次数一)为业户及客户提供一个安全
一位哲人曾说过:“一个人要想任何领域取得一定的成功,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是必备因素。”这句名言道出了职业道德在人生发展中的地位、价值。一个成功的职场人是在从事职业劳动的过程中塑造出来的,决定他成功的因素,则是他所具备的职业道德。什么叫道德,什么叫职业道德?道德和职业道德又是怎么回事呢?我查阅了一下资料,自从人脱离动物的那时起,道德就产生了,道德是区分人和动物的最基本标志,道德是人的专利,动物是无所谓道德不道德的,道德是做人的根本。古人云:“德行者本也”,“德者才之师也”。由此可见道德的作用。所谓职业道德呢,就是指从事一定职业劳动的人们,在特定的职业劳动中以其内心信念和特殊的社会手段来维系的,以善恶来评价的心里意识、行为原则、行为规范的总和。他是人们在从事职业的过程中形成的一种内在的、非强制性的约束机制。人,必须通过劳动才能维持自身的生存,也必须通过劳动才能实现自身的发展。如何认识劳动、对劳动持什么态度、以及在劳动中如何处理与同事、与领导、与单位之间的关系等等,都涉及到职业道德。一个人若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他就会从劳动中体会到乐趣,实现人生的价值,促进自身的发展。职业道德的好坏,同时也决定了我们工作成绩的优劣,没有职业道德的人是做不好任何工作的,一个人要想成功固然需要知识和智慧,然而对自己所从事的工作没有热情,没有持之以恒、艰苦奋斗的敬业精神以及开拓创新的进取精神和冒险精神,即使是在聪明的人也会与成功失之交臂。一个人有德无才或有才无德,都可能会四处碰壁,只有德才兼备才能畅行无阻。所以我们要做德才兼备的人。无论我在什么岗位,无论我们从事什么工作,都要发挥最大的作用,作出最大的贡献。在这里,不管你在秩序维护员的岗位也好、还是在保洁员的岗位也罢,我们都要有与人沟通交往的能力,都要有进取心、意志力、责任心。首先、要有进取心,无论你在什么岗位,即使是再平凡的岗位也能创造出奇迹。比如我们的部分部门主管,都是通过自己的努力,从基层一步一个脚印的走过来的,并向着更远的目标前进着。其次,对工作我们要有意志力,哪怕是一件看来很简单、很枯燥、很无味的工作我们也要做的有声有色,不甘现状,勇于创新,凝聚起热情和智慧,全身心的投入到工作中去,奋斗的过程就不再是简单的音符,而是华美的乐章了。最后,工作关键要有责任心,对自己的工作尽心尽职,少一份所取,多一份付出,即使是再默默无闻的岗位也能谱写出壮美的旋律。只有具备了这些条件我们才能进步、才能发展。有人说:自己根基太浅水平一般,如何能摘取诱人的果实。错!梅花香至苦寒来。成功固然需要知识,需要智慧,需要机遇,需要条件、、、、、、、、但更多的要付出辛勤的汗水。同样,一个公司的生存和发展,不仅仅借助于现在的科学管理和技术,更多的是要全体员工具备较高的职业道德水平。我们公司是服务性的公司,我们的产品就是我们的服务。如果我们的员工不讲职业道德,让不道德的风气蔓延,我们的产品将会变成劣质产品、不合格的产品。我们就失去了竞争力,同行就会挤兑我们,市场就回淘汰我们,到那时我们就面临失业,为了生活我们必须从新择业,从头再来。试问一下这样我们还会有发展吗?工作中我们要树立正确的主人翁的敬业精神,要体现每个人的能力、才干;要体现每个人对公司、对集体、对岗位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还要体现一个人对本职工作的热爱、积极、追求的态度。职业到的是检验一个人价值的重要标准,是实现人生价值的重要条件,是事业成功的前题。我们要把工作当成自己的事业来做,要打心眼里热爱自己的岗位,开拓进去,取得成功。正如我们的秩序维护员,保证了大厦的安全和秩序的有条不紊;我们的保洁员为大厦创造了干净、整洁、舒适的环境;我们的维修师傅保证了大厦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我们的客服人员为我们的业主送去了温馨的笑容和周到的服务。反过来我们想一下,如果一个人对自己的工作漫不经心,必定会导致工作无法完成,错误经常发生,最终事业失败。假如我们的秩序维护员不能坚守自己的岗位;我们的保洁不能及时的打扫卫生;我们的维修师傅对设备的故障不闻不问;我们的客服人员对业主不理不睬。那么我们的服务质量还会有保证吗?我们的公司还会有发展吗?我们的个人还会有发展吗?当今社会竞争日益激烈,没有职业道德的人是不会有前途的,不敬业、乐业的人是不会有成就的,不要因为渺小就回避进取,不要因为平凡就拒绝奉献,不要因为低微就不敢仰望蓝天,不要因为生命短暂就不去创造精彩的瞬间。把职业当做自己的事业,用乐业和敬业为事业插上腾飞的翅膀。
服务与管理的重要。没有范文。以下供参考,主要写一下主要的工作内容,如何努力工作,取得的成绩,最后提出一些合理化的建议或者新的努力方向。。。。。。。工作总结就是让上级知道你有什么贡献,体现你的工作价值所在。所以应该写好几点:1、你对岗位和工作上的认识2、具体你做了什么事3、你如何用心工作,哪些事情是你动脑子去解决的。就算没什么,也要写一些有难度的问题,你如何通过努力解决了4、以后工作中你还需提高哪些能力或充实哪些知识5、上级喜欢主动工作的人。你分内的事情都要有所准备,即事前准备工作以下供你参考:总结,就是把一个时间段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总评价、总分析,分析成绩、不足、经验等。总结是应用写作的一种,是对已经做过的工作进行理性的思考。总结的基本要求1.总结必须有情况的概述和叙述,有的比较简单,有的比较详细。2.成绩和缺点。这是总结的主要内容。总结的目的就是要肯定成绩,找出缺点。成绩有哪些,有多大,表现在哪些方面,是怎样取得的;缺点有多少,表现在哪些方面,是怎样产生的,都应写清楚。3.经验和教训。为了便于今后工作,必须对以前的工作经验和教训进行分析、研究、概括,并形成理论知识。总结的注意事项: 1.一定要实事求是,成绩基本不夸大,缺点基本不缩小。这是分析、得出教训的基础。 2.条理要清楚。语句通顺,容易理解。3.要详略适宜。有重要的,有次要的,写作时要突出重点。总结中的问题要有主次、详略之分。总结的基本格式:1、标题 2、正文 开头:概述情况,总体评价;提纲挈领,总括全文。 主体:分析成绩缺憾,总结经验教训。 结尾:分析问题,明确方向。 3、落款 署名与日期。
1,交通规则如人性,例如:有的时间为了赶时间救车上的乘客连闯红灯这个责任需要司机买单,还是交通规则可以变通。
2,公司上班迟到规则,例如:公司某员工因在路上发现一位摔倒老人,而打120并等待医生到来而迟到,这个迟到是真迟到还是可以变通。
具体例子:一位70岁的老太太在列车上内急时被乘务员堵在厕所外,理由是列车快要进入城区,按制度规定厕所不能开门,结果老太太落得个粪便满身。乘务员遵守制度不开厕所的门,从维护规则的严肃性来看,不仅没错,好像还值得表扬。可是,人的尊严、生命在“规则”面前如此苍白,是规则的“无情”还是人性的“冷漠” 孟德斯鸠说:有两种坏现象,一种是人民不遵守法律;另一种是法律本身使人民变坏。后一种祸害是无可救药的,因为药物本身就包含这种祸害。
她们,是一阵风,悄悄地将道路上的每一块垃圾都消灭掉了;她们是一片落叶,静静地飘落到地上把每一块细土都哺育了;她们是一滴雨露,她们默默地飞舞,把每一棵新苗都滋润了;她们就是新世纪最默默无闻的环卫工。
金灿灿的衣服,洁白乾净的手套,蒙的密不透风的脸,“甘甜”的汗水浸透了她们的衣襟。拿起扫帚,她们是一群荡漾在蓝天中的一群白鸽;放下扫帚,她们是位慈祥和蔼的母亲。这就是最最平凡的环卫工地球妈妈的小医生。如果有人问我那个职业最令我欣慰,,我会毫不犹豫的说:“清洁,善待地球的环卫工。”闭上眼睛,我可以想像到她们忙碌的身影;张开眼睛,我可以看到蓝天白云依偎在一起。敞开心扉,我们可以聆听她们最殷切的呼唤;张开嘴巴,我们可以呐喊出对你们的感恩。如果说蓝天就是地球,那麽我会说白鸽就是你,如果说大地就是地球,那麽我会说绿草就是你。我,新一代的继承人,向您庄重的敬礼。
环卫工,舍己为人,两个毫无瓜葛的词语,可您却把它们串联到了一起,二零一零年,恐怖人员的突然来袭,当你看见的时候,为了孩子,你奋不顾身的冲了上去,你拿起你平时工作的工具,把恐怖人员打倒在地。天上人间只在一线,生存死亡只在一点,为了广大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不受危险,您那伟大的精神,成为了我勇往直前的动力。当您用扫帚扑向敌人的时候,我……双眼紧闭,转瞬间,我已泪流满面,可您却大获胜利。
最平凡,最伟大,最黯然,最璀璨,最普通,最特别,最不引人注目,但事迹非常耀眼。
如果一个社会对人的生命都可以忽视,那还有什么值得尊重的东西呢?这是法学博士蔡定剑批评某些地方鼓吹“撞了白撞”时说过的一句话。
“撞了白撞”最终被《道路交通安全法》否定。这部法规因为其中蕴含的浓浓的人情味和以人为本的原则而广受好评,成为我国2003年立法中的一大亮点。
亮点并非只在此。回首2003年法治路程,无论是法律专家还是普通民众,都切实感受到一种积极的法治力量在生长。一方面,大批新法新规加紧出台,社会生活各个领域都在向“有章可循”迈进。国人心中原本较为薄弱的“规则意识”也开始增强;另一方面,许多新法新规越来越注重尊重人、关心人,法规亦念人性,铁律难掩柔情。从《居民身份证法》到《道路交通安全法》,从《行政许可法》到《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都让我们看到了法治精神与人文关怀的完美结合。实际上,这些法律法规也是老百姓在过去的一年中议论最多的话题。
规则,这大概是我们加入WTO后最早学会说的一个词。从制度层面看,小到一个社区,大到一个国家,甚至一个世界,都是必须由规则维系的,所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但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在有些人眼中,规则似乎总是与“生硬”、“冷冰冰”联系在一起。在我们法治建设历程中,也曾经出现过“要规则不要人性”的倾向,好像规则来到世间,天生就是要让人不舒服。罗素曾说过,那些主张铸出生铁般制度的人,缺少的恰恰是对人的尊重。规则是制定出来供人遵守的规章制度。通过约束人的行动,规范社会秩序,保障人们享有充分自由幸福的生活。实践证明,制定和遵守规则的前提必须是“以人为本”,必须以保障大多数人的自由幸福为根本出发点。
一位70岁的老太太在列车上内急时被乘务员堵在厕所外,理由是列车快要进入城区,按制度规定厕所不能开门,结果老太太落得个粪便满身,这是新近发生的一个关于规则的真实故事,类似这样的故事我们还听到不少。乘务员遵守制度不开厕所的门,从维护规则的严肃性来看,不仅没错,好像还值得表扬。可是,人的尊严、生命在“规则”面前如此苍白,是规则的“无情”还是人性的“冷漠”?
孟德斯鸠说:有两种坏现象,一种是人民不遵守法律;另一种是法律本身使人民变坏。后一种祸害是无可救药的,因为药物本身就包含这种祸害。1843年,马克思在他著名的“林木盗窃案的辩论”中,引用孟德斯鸠的这句话痛斥当时普鲁士莱茵省议会把捡枯树枝的行为纳入盗窃犯罪是一种残酷的立法行为。100多年后,马克思痛斥的这种立法行为对我们建设法治社会仍然具有深远的警示意义。
不依规矩不成方圆,规章制度必须遵守,然而,规则的制定是为了让人们生活得更美好,倘若为了死守规则而破坏这份美好,那么规则的存在就意义可疑了。当人性遇上规则时,我们是否应以人性为先,更多地关注人呢?
陈小姐带着婴儿车上公交车,司机要求多交1元的行李费。在我看来,司机实在是太无情了,也许制度中有这种规定,但是看到那熟睡的婴儿,你忍心叫做母亲的把孩子叫醒?司机先生,你的恻隐之心到哪里去了?难道就不能宽容一次么?退一步,你就当自己是一位过路人,替这位母亲交这一块钱,总可以吧!少抽一根烟,少喝一罐啤酒,你就可以让许许多多这样的熟睡婴儿免遭被吵醒的痛苦了,难道这丁点善事你都做不了吗?世界不应该是这样冷酷无情的,多一点关怀,多一点温暖,世界可以更加的美好。
绝对化意味着谬误,过分的苛刻,反而玷污了法的尊严。板着脸向截肢青年收取公交车费,只因他忘记带残疾人证明;大热天,福利局的职员要求身患糖尿病的老太太到居委会办“未死亡”证明才肯付福利费。。。。。这些都不是讽刺故事,而是实实在在的“鲜活”的例子。每当看到这些新闻,我都如被冰雪。那是一种实实在在的疼痛感,就好像被铁钉钉在青石板上一般。我呐喊着,痛苦着,为什么世界会变得如此冷漠?难道孔孟的仁爱只是一纸空谈?难道人与人之间就没有温暖只有尔虞我诈?面对活生生的一个人,难道我们还要她去办所谓的“未死亡”证明?况且那是一位身患重病的老太太。这真是一个彻底的笑话,一个让人痛心的笑话。
康德说过,人非他人工具,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艺术品,都应该得到爱护与尊重;孟德斯鸠也说过,凡法皆有例外。法的制定不可能囊括所有的情况,但法是死的,人是活的,当人性遇上规则时,我们应该把更多的心思放在人身上,更多地关注人,更多地爱护人,在不损害其他人利益的情况下,违反规定是无可非议的。
多一点人性,多一点温暖,世界会更美好。
制度替代人性 近日,在郑州市某家属院,一名男子持刀致人一死一伤后自残,被送到医院后危在旦夕,但嫌犯亲属、公安机关以及民政部门都拒绝救助。
危机关头河南商报记者白润岱出资2000元救助嫌犯使其保住性命。不过,此举引起社会的广泛争议,有人认为这是义举,而不少人却指责这是作秀。
(《新京报》) 姑且不论当事人的动机何在,至少在这一事件中,任何的道德评判首先都要让位于最基本的法律判断,即嫌犯是否应当得到必要的救助而不至于因伤丧命。毋庸置疑的是,出资的记者并没有救助嫌犯的法定义务,否则他的举动就不过是正常的履行职责行为,根本不具有任何道德上的可褒扬性。
如果救助包括嫌犯在内的所有“困难人群”,是一个社会最基本的伦理和法律底线的话,那么,没有履行救助义务的相关 *** 机关当然难辞其咎,但这是否意味着没有法定职责的个体,其所进行的救助行为就具有先验的不正当性? 事实上,在救助弱者的问题, *** 部门法定职责的“缺位”,并不必然导致出于天理良心的个体“越俎代庖”行为的“越位”,因为两者并非一个简单的非此即彼的判断。虽说法治社会的建构,需要的是尽可能地厘清法律和道德界线,力戒以道德评判法律的做法,但对于私人的自主选择这是不适用的。
就记者出资救助嫌犯而言,这仅仅是道德高尚者一次践行内心道德准则的行为,对于这样的举动,不仅属于当事人自由的范畴,更应该是为社会所鼓励的“多多益善”的举动。任何人都没有理由指责一个挽救了生命的个体。
任何社会的道德批判,以动机评判个体的做法无疑都是一种可怕的“诛心论”。事实上,“救人的结果”就是最真实的动机,也是最无可辩驳的事实。
法律中有一个基本的信条是,人永远是目的,而制度不过是实现这一目的的手段。可在这次闪耀着人性光芒的“道德救赎”中,当事人却遭遇了 *** 裸的制度绑架。
之所以有论者要指责当事人在作秀,一个最重要的理由在于,个体的义举难救制度之弊,无疑从理论上讲这是正确的,但这是不是意味着,在制度存在弊端或者制度的执行者没有履行职责时,那些主动伸出善良援助之手的个体就应当为“制度的弊端”背黑锅? 制度的完善的确是人人向往的胜境,但一个不言自明的事实是,世界上永远都不会存在十全十美的制度,更何况即便存在,还有人的操作过程这一必然的过程误差。既然我们都可以为“制度之弊不能免除个人责任”而鼓与呼,那么为什么对那些用自己的一己之力救赎制度弊端所造成结果的个体来说,哪怕是微薄的支持与鼓励,都是一种奢望呢? 无论如何,制度建构的目的都是为了温暖人心,而不是泯灭人性中善的火种。
可惜的是,在太多人自以为是的“制度绑架”中,所能看到的不过是拿所谓的“制度”去为冰冷人心张目的伪道德,相比于热情的“道德救赎”所散发出来的人性光辉,它们显得是那么的渺小和猥琐。请先把自己还原为一个“人” 无论我们从事什么职业,担负什么工作职责,都该首先把自己还原为一个“人”,并以最基本的人性来衡量和审视自己“职务行为”可为不可为。
8月30日,一位重庆商场保安因一名“棒棒”(重庆当地对临时搬运工的俗称)衣衫不整在商场外纳凉而对其大打出手———这一暴力行径被网友以图文形式记录,并被上传网络乃至出现在平面媒体上,格外醒目地跃入人们的眼帘(据《南方都市报》)。如此冷酷的一幕, *** 人们的心灵,烧灼大众的神经。
而在此之前,类似的“冷血案例”还有陕西宁陕县民政干部谌太林和北京通州某派出所两位民警如出一辙的“扔人”事件…… 在人心向善、社会文明程度日益提高的今天,出现此类冷血行径,不禁让人发问,这些原本藉以为民服务者的人性良知何以沦丧至此? 通州民警为自己“扔人”行为辩解说是“执行上级(值班领导)命令”,民政干部谌太林“扔人”则是为了迎接卫生检查而执行的“紧急任务”,而那个重庆保安似乎也理直气壮地认为自己是在维护市容市貌的“整洁美观”……而我们从中可以看到,他们的冷血举动是以 *** 官员、警察、保安等职务或职业身份执行的职务行为。 但在这些所谓的“职务行为”下,他们非但没有展现出其应有的职业素养以及诸如“善意”、“同情”、“怜悯”等人性美好的一面,取而代之的是麻木不仁、冷酷无情的“职务暴行”,而更让人愤慨的是他们对于这些泯灭人性的所谓“职务行为”的习以为常———事后他们缺乏起码的扪心自问和自我谴责。
比如,陕西宁陕县一位知情人则透露,陕县和邻县将流浪汉彼此扔来扔去,已经成了当地民政部门的“保留节目”。 孟子说过:“恻隐之心,人皆有之……无恻隐之心,非人也。”
如果以此作为判断人与非人的标准,那么以上的那些职能人士无疑已经是“非人”了,因为他们失去人性之中应有的“恻隐之心”。 从更深的意义上说,这种因无意识而产生的“习以为常”和“麻木不仁”才是真正让人感到可怕的,因为它展示出来的是人性的异化和迷失。
如果听之任之,那么在社会其他更广泛领域内都可能出现类似这种只顾履行职业职责,而枉顾自身人性善恶底线的“职务暴行”。 职责的最高。
“不以规矩不成方圆。”孟氏教导子孙们小心谨记,表现出规矩既立不可反的道理。
孔子赞同弟子做好事应该有善报,更不能让行善的人有所损失。俗话说:“善有善报。”这是中国庚古不变的定理。而“行善”。“为善”之所以不及前者是因为它涉及的不仅仅是个人,而是社会利益和道德问题,是规则问题。
当一切规范和禁忌都不存在的时候,你离邪恶有多远?这是恐怖片〔隐身人〕海报的一句话。一个透明的人面对一个不透的世界时埋藏在你心底的欲望得到召唤,开始慢慢苏醒。于是就有了邪恶的“隐身人。”
其实每个人的心底都静置着邪恶,而筋骨邪恶的束缚一旦消失,那么就有了人类历史上的诸多暴行。即使在有规则的舒服下仍会有人蠢蠢欲动。争先恐后的去做那个“隐身人。”
对欲念的压制来源于道德,这是一种来自人类社会长久社会活动中几类的理念,明白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这是我过古代儒学的中心之道。古人曰:无德必亡,唯德必威。也就是说没有强制力量的道德
是无力的从这一点来说,依法治国才是治理社会有效的切合实际的方法,而所谓的“以德治国”实际上是一种鸡肋。
人性所致,我们无法抑制欲念的衍生,但舆论力量的攻击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约束,这就是规则。
记得有一位小说家纳撒尼尔。霍桑写过:在看似伤乱的世界中,我们每个人都被规范的放在某一个位置,一旦脱离了这个位置,我们将被这个世界所遗弃。”他笔下的威克菲尔违背的是另一种规则。
正如《麦田守望者》中斯宾赛先生对霍尔顿所说:“人生就是一场球赛,我们都要遵守每一项这样或那样的规则。”是的,我们生存在这个社会,参加这样的“球赛”只有遵守既定的规则,就能将比赛进行到底。
有一种善叫作恶,善因未必有善果,道德标准的社会基础的制度与道德谁更有用?
范文:
美丽的规则
那是九岁那年,我的身体很不好,爸爸妈妈每天像对待炸药包一样对待我,生怕我又出什么意外,爸爸妈妈常常说我太娇弱了,像个瓷娃娃,一不小心就会摔破。
这不,爸爸向班主任请假,要带我去武汉比较有名的同济医院看病,一路上,爸爸滔滔不绝的向我介绍同济医院,说每到双休日,医院里就挤满了人,用‘人山人海’这个词来形容是决不算夸张的。听了爸爸这番话,我显得忧心忡忡,因为只要人多的地方,就会很拥挤。到时候怎么办呢?我悄悄打起了小算盘:待会儿插队吧,这样可以节省一些时间。
我怀着一颗忐忑不安的心来到医院。一直令我担心的事还是发生了:医院的每个挂号处都站满了人,人群汇成了一条长龙。我心想:没有办法了,只好插队了!正当我刚想实行‘计划’,却看到一幕令我吃惊的景象,我发现竟然没有一个人拥挤,人与人之间还都隔着一定的距离,也没有一个人因为等得不耐烦而大声喧哗。这时我深深的被感动了,我为自己的想法而自惭形秽,我自觉的站到了队尾……
没错,到最后我和爸爸的确等了很长时间,但是我并没有为此而恼怒,相反而言,我的心里始终洋溢着一种快乐,因为我看到了生活中的规则之美和人性之美。
其实,规则本身无美感可言,但是有了人们自觉遵守规则,才拥有和谐有序的美好景观,不是吗?规则的美,最终是要靠人来显现;规则的制定,要靠人去遵守,去维护,才能显示规则的好处与美丽。其实这些‘美’是由我们来创造的,让我们一起创造更多这种规则之美吧!
完美的图线 规则,那是棱与图的对立,是辉煌与惊奇的交加,是严峻与人情的共生。
——题记 溪流循着大海“有容乃大”的规则才浩荡出势不可挡的汹涌;小树浸润着“困难孕育辉煌”的规则才造就了大树的参天伟丽;雄鹰博览“天高任鸟飞”的规则才成就了“欲与天公试比高”的翱翔……大自然正是有了这种规则,才构建出“鹰击长空,鱼翔浅底,万类霜天竞自由”的世外桃源。 规则中铸就着辉煌,绽放着睿智。
欣赏那条条框框的棱体,总给人冷、刺的感觉,但它正是规则的锐利所在。“没有规矩,无以成方圆”,那是对规则的召唤。
无可否认秦的强大——那“三国鼎立”的盛世,离不开冷峻的规则;唐王朝的鼎盛——那“贞观之治”的壮举,亦离不开严厉的规则…… 历史同样告诉我们规则的退化,注定的是失败,推出的是“取之尽锱铢,用之如泥沙”的挥霍,铭记的却是“楚人一炬,可怜焦土”的秦之泪…… 然而规则也是有血有肉的鲜活体用情感、睿智制定的;规则中闪烁的辉煌也是人踏出来的。它以其冷峻、严厉神圣不可侵犯……但唯独一点它却不能风干了“情”,吞噬掉真正的自我。
敲开规则的枷锁,看到的不仅是冰冷的棱体,感到慑人的威力,还寻觅出其中最佳的弧线——折射的却是非凡的光芒。是人情将它软化,那光芒是包蕴真情的规则中孕育出的惊奇伟力。
人需要有份勇气走出条条框框,编织多情牢笼,体验世态炎凉,人情冷暖,寻觅迷茫中内心最完美的图线,成就非凡。 在一个文化屈从权势的牢笼中,正是那棵在清风夜唳中独自看守月亮的树,用他的怪诞与孤傲打破了规则的沉寂、世俗的污秽。
在被利欲、地位熏醉的规则中,唯有他用清醒、用“情”采撷出真正的自我——曳尾于涂。从容不迫的游鱼,快乐畅游于濮水的柔波里,重塑“规则”中的自我。
盖文王拘而演《周易》,仲尼厄而作《春秋》,屈原放逐乃赋《离骚》,左秋失明厥有《国语》……这一切的惊奇都在规则弧线上铺就,是它给了圣人喘息的机会,也是它填充无情规则中的失败缺憾。 “怅寥廓,问苍茫大地,谁主沉浮?”是我们自己。
只有在无情的规则前坚守住心中最完美的图线,才能构建人生的伊甸园。 正如方正的规则中需包容着柔美的弧线——最纯朴的人情味。
它虽短小却似规则中的维他命,给周围空气以绮丽鲜活;它虽平淡却似规则中的调色剂,给黑白的人生底色以绚烂多彩。 朋友,只有大胆地为规则加上完美的弧线,才能令它保鲜到四季的每一个春夏秋冬;只有让规则浸润人情的蜜甜,我们铺就的人生才会充盈着潇洒与亮丽。
锁定辉煌与惊奇迸发的焦点,编织规则中最完美的图线。 破“茧”成“蝶” 赫拉克利特说:“惟有变化才是永恒的。”
另一位哲人说:“规则是用来打破的。” 茫茫天宇,我们奔走其间,川流不息,却被这样那样的缰绳捆绑着。
生动的天性,在一个个规则面前流变、蜕化,直至平庸得毫无怨言,潦草终志。对,我们需要改变,冲破这张网,向前的色彩会更加明媚、鲜活;我们需要打破规则,将一条条幽径拓成康庄大道,在股股流香中奔赴罗马。
真正的严肃不是形式上的富丽堂皇,而是从整体、部分散发着慑人的寒气,让人不寒而栗。象牙塔是神圣的,文学是高尚的。
在这片土地上,滋养着知识,培育着人才,但这么一片广袤的土地如果仅向高考的莘莘学子发放通行证,是不是太过于狭隘?是不是太武断地毁灭了那些具有同等学力的有志之士的求学梦?是不是文学本身过重背负规则的条框,屈于自身造成的压力,而忽略了文学本身真正的存在价值?在不会造成滥竽充数的条件下,为何我们没有想过去打破常规,招录那些极具实践力、学习力的人才呢?就是因为我们的思想太迟钝。 规则即意味着超越、领先。
“有些人总是使自己适应社会,而另一些人则固执地要求社会适应自己,社会的车轮前行全靠后者推动。”萧伯纳如是说。
拥有不安于社会、现实、陈规的心态,他们这一群“不明智”者披荆斩棘,奋然前行。哥白尼的“日心说”打破教徒“地心说”的规则;爱因斯坦微观物理研究打破“牛顿三大运动定律”的规则;而鲁迅的《狂人日记》则是打破八股旧体的规则;胡 *** 更是将沿袭两千余年的“地税制”打破,举国实行“土地无税制”。
只有打破常规,才能拥有一颗不甘平庸的心,才不会让本应闪亮的自己,蜕化成一颗顽石,黯淡昏黄。 打破常规,并不意味着肆无忌惮、为所欲为。
从善如登,从恶如崩。如果仅是独身一人抛朗朗乾坤于身后,甘冒天下之大不韪,明知是错误一团,仅是为了做时尚的领路人,为眼前丰盛的晚餐,偏要一脚踏去,践踏的不仅是正确的规则,还有自己的生命。
走的是“穷途末路”,丰盛的晚餐将是“断头台”前“最后的晚餐”。 在一个个规则面前,我们奔走、穿梭,只有超越陈规的束缚,我们才能学会飞翔,享受天空的湛蓝和深远。
破“茧”成“蝶”,尽情狂舞。
读完《美丽的规则》,我受益匪浅,懂得了人性之美与规则之美。
这篇文章讲述了作者去企鹅岛观看企鹅归巢的途中,有成千上万辆车子行驶在左边的车道,其中有耀武扬威的摩托车,原以为他们都会借右车道超车或者行驶(因为右边的车道只有作者一辆车),从而导致塞车,使作者与企鹅归巢的美景失之交臂。但令人出乎意料的是,在那条既没有交警也没有摄像头,只有一根毫无约束的白线的道路上,作者至始自终都行驶得那么顺畅。
“这是一条不‘平衡’的道路,一边是光光的道路,一边是密密麻麻的车辆。”读到这里时,我不止一次地被这种“失衡”的情景所打动,心里暗暗佩服他们遵守规则的严格自律和高尚公德。没有一个“聪明人”试图去破坏这样的秩序,说明了规则在他们心里占有多么重的分量。然而,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多少人不遵守交通规则,拿自己和别人的生命开玩笑,难道他们不感到羞耻吗?
规则是死的,而人是活的。不遵守规则的人认为:活人不应该被死规则套住;而遵守规则的人认为:规则是死的,只有用人性的美把它唤醒,给它染上美的色彩。“车走直马走斜必依规矩,绿灯行红灯止才成方圆。”只有这样,我们的世界才会充满人性之美、规则之美
人情味既生而为人,便自是带情,众人攒聚,众情便交杂,久而久之,世界便具有了一种独特的味道。既非胭脂水粉的香味,亦非米盐酱醋的油味,曰:人情味。有人存在的地方,便可寻着人情味。记得我去北京参赛,去宾馆路上在休息站休息时,领队错数人数,竟将我落在当场。当我发觉,人生地不熟,现金手机均在车上,当即急下两粒豆大的泪。一旁等着揽客的司机大叔见状便来问询。得知情况后二话没说便让我上车,愿意免费载我。路上,热心的大叔见我仍是焦急,便将车上的零嘴给了我,然后与我天南地北聊起天来。我至今仍记得那口可爱的京片子,有粗犷的北方味道,和教人心底温暖的人情味。那样大的社会,总会有人逢着困难,这时候,无论是否相识,无论是否有回报,都有人伸出援助的手,那便是最浓最香的人情味。不仅人们具有人情味,法也具有人情味。法是一个社会诞生后在历史中逐步形成的用以规范这个社会的准则。既是准则,当然得秉公执行,毫不马虎。其实不全然,俗语有云:王法不外乎人情。曾看过一则报道:一名妇女犯了法,理应判罚五年牢狱之刑,但该妇女腹中有着两个月大的胎儿,于是,法院最后竟判她罚款数万外加剥夺政治权利五年,而牢狱之刑就此免去。毕竟,她犯法与胎儿无关,而幼儿诞下后又不可无母,那牢房,终归不是个教养孩子的好地方。那母亲不禁感恩戴德,洗心革面,最后倒也皆大欢喜。这便是法的人情味。法是人定的,自是带了些许人情。我觉得可以这么说,法也是有眼的,一只始终圆瞪着那些违法乱纪之事,而另一只则是半闭的,那便是带了人情的网开一面。人情味也不尽善然。有人视利大于天,便昧着良心将本该单纯的人情做了黑心买卖,使社会失了公平,没了秩序。如凭人情关系走后门、靠人情牟利等,此等人情,散发的不再是馥郁的淳味,而是恶气冲天、过路皆掩鼻的恶臭。这样的人情味,实则是一个社会的疮疤、脓包,可惜是无法除尽的。幸好,世界总是光明居多,这样,便不至于无法生活,只愿人人能将人情单纯看待,将人情味单纯酝酿,有道是:世间冷暖,各自斗量,惟有真情,最是芬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