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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论文学术不端的处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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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论文学术不端的处理原则

清华大学关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的暂行办法(试行)— 经2003~2004学年度第7次校务会议讨论通过 —第一条 总则为维护学术道德、规范学术行为、促进我校学术活动健康持续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清华大学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学术不端行为的范围学术不端行为,是指违背学术道德的行为,包括:1.在申报课题、进行研究、报告研究结果和评价学术成果中,伪造或篡改数据资料、剽窃他人成果和提供虚假信息;2.在发表物中不正确注明他人的学术工作和不适当的署名;3.使用不适当的统计或其它方法来夸大研究发现的重要性;4.滥用科研经费和其它科研资源;5.滥用机密性,包括泄露单位、集体和他人的专有信息和技术秘密,以及以不正当行为封锁资料、信息,妨碍正常的学术交流;6.违反科学研究活动的有关规定,如关于避免利益冲突的规定、以人类为对象进行试验的规定、使用危险化学物和放射性物质的规定等;7.侵犯知识产权;8.包庇有严重学术不端行为的人;9.对举报严重学术不端行为的人实施打击报复;10.其它违背学术道德的行为。第三条 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原则1.尊重事实。相关部门妥善保存举报资料和相关材料,及时进行细致调查,实事求是地予以处理。2.依法按章。调查处理过程中依法保护举报人和被举报人的名誉权和隐私权。接到举报后,在未作出调查结论之前,学校保障被举报人的正常教学、科研活动和相关利益。3.公正透明。保护公众利益、举报人利益和被举报人的申诉权利以及相关当事人的知情权。4.教育和惩处相结合。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学术不端行为的人坚决给予严肃处理,以教育大多数和当事人。第四条 学术不端行为的受理1.清华大学学术委员会下设学术道德委员会,负责评估学校有关学术道德方面的方针政策和学术道德方面存在的问题,负责受理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负责组织相关调查和学术不端行为的认定。2.接到举报之后5个工作日内,学术道德委员会与被举报人所属单位负责人协商,决定是否实施调查。3.如决定对举报实施调查,则成立调查小组。小组由具有相当学术声望、办事公正且和调查事件不存在直接利益冲突关系的人员组成。4.调查小组成立后即进行初步调查,收集分析有关材料,与被举报人和其他知情者面谈,在规定期限内(一般为调查开始后的60天内)对初步调查的内容和结论作出书面报告。5.初步调查后,调查小组应将证据、初查结论分别通知举报人和被举报人,敦请其作出书面反应,然后将此书面反应连同初步调查报告送被举报人所属单位负责人审核。6.若经初步调查认定举报无实质内容或证据不足,即可结束调查。若初步调查认为确实存在不端行为,由调查小组与被举报人所属单位负责人协商决定继续进行正式调查或正式做出调查结论并采取相应惩戒措施。若调查表明举报是恶意诬告,应追究举报人的责任。7.正式调查应在初查完成后一个月内启动。校学术道德委员会派人参加调查组的第一次会议,审议举报和初查报告,制定正式调查的计划和保密要求。8.正式调查应核查和评议所有相关证据,与举报人、被举报人、证人面谈并记录,被面谈人需在原始记录上签字并保留记录副本。9.正式调查结束后,调查组应向主管副校长呈交调查报告。报告应包括:调查过程,与调查相关信息的来源,详细的调查结果和证明材料,确定是否有学术不端行为及其严重程度,有关人员应负的责任。报告呈交之前须提供给被举报人阅读并作书面答复(该答复作为报告附件附后)。10.若被举报人对调查处理结果持有异议,可以提出申诉,要求学术委员会重新调查。11.上述各过程的书面材料均应保存五年。第五条 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罚1.经校学术道德委员会确认被举报的不端行为属实之后,由相关行政部门对被举报人给予相应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开除公职留用察看、开除。如果该学术不端行为构成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对于严重的学术不端行为者(如蓄意伪造或篡改实验数据、研究结果、引用资料、学历、证书、鉴定等,剽窃他人研究成果以及其它造成严重后果的不端行为),处以记大过以上的处分;对情节恶劣、造成极坏影响的予以解聘或开除。3.对有较轻情节的学术不端行为者,给予记大过以下的处分。4.对所有涉及学术不端行为的科研成果,未出版发表的取消出版发表,已出版发表的要公开声明这些研究工作曾受学术不端行为影响。同时,学校相关行政部门责令对应的学术不端行为实施者向有关当事人或机构道歉、补偿损失,撤回其相应的校内奖励或资格。5.由清华大学资助的科研成果如果涉及学术不端行为,学校有权中止有关资助,并公开声明这些研究工作受到学术不端行为的影响。6.署名清华大学的科研成果如果涉及学术不端行为,未出版发表的取消出版发表;已出版发表的由学校公开声明这些研究工作曾受学术不端行为影响。第六条 本办法适用于清华大学全体教职员工,包括各类编制、长期和短期合同人员。对于学生中发现的学术不端行为,参照本办法有关条款处理。第七条 本办法由清华大学科研院负责解释。

华明老师在我的博文"高山教授和结晶学报E没有错"下留言,其中有一句,“至少论文的署名者对文章内容的真实性都是有责任的”,我想有必要单独发文回应一下。我对国内关于学术不端的制度不太了解,就我了解的美国的情况而言,的确是论文的署名作者对文章的真实性有责任,但是,每位作者只对自己分工的文章的那一部分的真实性有责任。对学术不端的调查,通常是首先分清楚每个人的分工,然后研究哪一步出现了不端行为。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当年著名的肖恩造假。贝尔实验室的肖恩,当年曾经在十几篇Science Nature文章上造假,后来被人发现,所有文章全都撤稿,肖恩自己名誉扫地。但是肖恩的主要合作者,在十几篇撤稿文章上也有署名的鲍哲楠,在查明她无造假责任之后,则没有受到影响,反而在两年后被斯坦福大学挖走。这才是对待学术不端行为的正确态度。现在某些期刊的编辑部,要求投稿时写明每个作者的贡献,不知道是否有这方面的考量。相反,去年国内有一个造假行为。清华大学化学系的陈教授和医学院的程教授合作的一篇文章被发现造假。这个文章里头,陈教授负责其中的化学部分,程教授负责其中的生物医学部分。是化学部分有造假,但是大约是因为程教授名气大一些吧,几乎所有的媒体和网络舆论都把矛头指向程教授。这,就是对待学术不端行为的错误态度。

请交给华夏反学术不端中心,该中心是由深圳企业家匿名赞助成立,旨在巡查大陆地区学者发表的论文,打击各类学术不端行为,抑制制我国国际学术声誉的下滑,维持风清气正的学术氛围。该中心的微博:“华夏反学术不端中心”唯一通信方式:请材料齐全

请交给华夏反学术不端中心,该中心是由深圳爱国者赞助成立,旨在巡查大陆地区学者发表的论文,打击各类学术不端行为,抑制制我国国际学术声誉的下滑,维持风清气正的学术氛围。该中心的微博:“华夏反学术不端中心”唯一通信方式:

学术不端论文查重的原理有哪些

一、原理:上传论文后,系统会自动检测该论文的章节信息,如果有自动生成的目录信息,那么系统会将论文按章节分段检测,否则会自动分段检测。

二、知网论文检测的条件是连续13个字相似或抄袭都会被红字标注,但是必须满足3里面的前提条件:即你所引用或抄袭的A文献文字总和在你的各个检测段落中要达到5%。

三、知网学位论文检测为整篇上传,格式对检测结果可能会造成影响,需要将最终交稿格式提交检测,将影响降到最小,此影响为几十字的小段可能检测不出。对于3万字符以上文字较多的论文是可以忽略的。

扩展资料

定义

论文查重也称之为论文检测,是一种为了应对学位论文学术不端和学术论文抄袭复制而推出的计算机软件系统。

论文查重系统原理

论文查重系统是首先建立一套论文比对库;比对库里面包含学术期刊、学位论文、会议论文、专利全文、互联网网页内容和文档、外国语言论文库以及其他的未公开发表或已公开发表的论文。文档提交论文查重系统之后,放入比对库进行相似性检测,如果某一句、某段、或者整篇和对比库中的文章想似,就会视为重复。

整篇文章比对完毕之后,会生成对应的比对文档,这个比对文档俗称论文查重检测报告,这个报告通常是网页在线格式或PDF格式,检测报告上会有查重相似的比例、重复的内容、重复内容的来源。

论文查重系统看起来比较简单,其实需要强大的技术作为 支撑,包括资源采集技术,文本数据库加工技术,文本数据库技术, 数字资源版权保护技术, 知识挖掘技术, 自然语言处理技术、快速比对技术等。

在海量的全文数据的基础上实现快速准确的检测,上述技术是基本的保证。另外,检测比对库里需要收录期刊、学位论文、会议论文、报纸、年鉴、工具书、专利、外文文献、学术文献引文等与科学研究、学习相关的主要资源,才可以支撑起一个论文查重检测系统。

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简称“TMLC”)是以《中国学术文献网络出版总库》为全文比对数据库,实现了对抄袭与剽窃、伪造、篡改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快速检测,可供用户检测学位论文,并支持用户自建比对库。其主要的检测原理就是基于CNKI自主研发的自适应多阶指纹分析技术的文献快速比对。也就是说把检测文献指纹化,比比对资源库也指纹化,通过对比指纹来快速得到检测结果。

查重原理:

1、上传进行检测的论文内容都会与对比库中的资料进行对比来检测论文内容是否抄袭;

2、对于抄袭或者引用知网查重时是设定了一个阀值3%;

3、同样内容的论文可能会因为格式的不同产生不同的查重结果,因此论文分章最好能按照学校的要求来做。

每个论文查重系统的原理都是经过计算机算法相似来得出的,内容都需要一个比对源,因为再厉害的检测技术都需要大量的比对文章数据源做一个支持。目前市面上的论文查重系统种类非常杂乱,并且每年都会更新数据库,同时在检测的时候也随时在与互联网的数据做对比。

如果我们参考的文章正好被论文查重系统的数据库所收录,那在查重时就会检测出抄袭。其实这种还只是简单的物理比对,还有更深层的语义比对,意思是相似的都能比对出来。

之前很多同学面临毕业论文查重时,面对免费论文查重网站的安全性有所担心,今天我们简单了解一下。为了防止某些学术不端的个人行为,因此学校规定,大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必须在论文查重之后,通过要求才能毕业。那么如何降低毕业论文查重率?

这时,许多人要应用论文查重免费系统开展论文查重。

知网查重原理就是:知网的查重是连续13字符相似就算重复率,13字符也就是汉字6-7字。连续可以分为上连续和下连续。另外知网查重也有阀值,大概意思就是同一篇论文参考内容过多会被算重复率,如果同篇文章参考很少就不算。因此多参考一些不同的文章。另外知网不对个人开放,可以到图书馆查重,也可以到一些知网自助查重网站:PaperEasy、学术不端网、蚂蚁查重网等,全程自助检测,对于本科论文一般用知网pmlc,研究生用知网VIP!因为高校一般都是以这些为准!

论文学术不端处理是什么方式

高等学校对本校有关机构或者个人的学术不端行为的查处负有直接责任。要遵循客观、公正、合法的原则,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惩处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处理办法,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高等学校要建立健全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的工作机构,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加强惩处行为的权威性、科学性。学术委员会是学校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的最高学术调查评判机构。学术委员会要设立执行机构,负责推进学校学风建设,调查评判学术不端行为等工作。高等学校党委和行政部门要根据学术不端行为的性质和情节轻重,依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学术不端行为人给予警告直至开除等行政处分;触犯国家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于其所从事的学术工作,可采取暂停、终止科研项目并追缴已拨付的项目经费、取消其获得的学术奖励和学术荣誉,以及在一定期限内取消其申请科研项目和学术奖励资格等处理措施。查处结果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群众监督。通知强调,高等学校在调查和处理学术不端行为过程中,要查清事实,掌握证据,明辨是非,规范程序,正确把握政策界限。对举报人要提供必要的保护;对被调查人要维护其人格尊严和正当合法权益;对举报不实、受到不当指控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澄清并予以保护。高等学校要将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广泛开展学风建设的专题讨论,切实提高广大师生的学术自律意识。要把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作为教师培训尤其是新教师岗前培训的必修内容,并纳入本专科学生和研究生教育教学之中,把学风表现作为教师考评的重要内容,把学风建设绩效作为高校各级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方面,形成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的长效机制。高等学校要通过校内报刊、电台、电视台、网络、宣传橱窗等各种有效途径和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学术道德宣传教育活动,发挥学术楷模的示范表率作用和学术不端行为典型案例的教育警示作用,努力营造以遵守学术道德为荣、以违反学术道德为耻的良好氛围。各高校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对所属高校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工作的领导,制定必要的规章制度,推进高校学风建设工作。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所有高校(含民办高校)学风建设工作进行指导和协调。教育部要求各地各部门、各部属高校及时报送严肃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加强学风建设的有关落实情况,年底前,将对《通知》的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多年前的学术不端的处理方法:发现学术不端行为,可以直接向学术造假学生的学校举报,可以联系对方所在学院或者学校的研究生院本科生院。

一般学校都会比较重视学术造假的事件,对方学校会调查取证,然后根据你提供的证据约谈学生。并严肃处理,当然如果证据不足是另一回事。如果学校不解决,可以向教育部学位中心举报。

简介

学术不端是指学术界的一些弄虚作假、行为不良或失范的风气,或指某些人在学术方面剽窃他人研究成果,败坏学术风气,阻碍学术进步,违背科学精神和道德,抛弃科学实验数据的真实诚信原则,给科学和教育事业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极大损害学术形象的丑恶现象。

这种现象的出现主要是现今学术体制中学术行政化的衍生现象所造成的,应当及时、有效制止这种现象的发生。

作为一名研究生做正确学术方法是投入相当的时间和精力,从具体、从细节做起,反复思考所研究的问题,找出自己的研究动机。学术不端的行为是剽窃他人观点、自我剽窃、一稿多投、引用过度、全部抄袭等。

学术不端的行为治理方式如下:

1.保持原创性。原创要求不只是论文的原创,甚至数学答案,都需要内容是原创的,因为作业期限迫在眉睫,很多学生在提交作业时保持原创是比较难的,但它也不是学术欺的原因。所以需要学生的参考文献和注释,需要注意一对一的诚信,这样,我们才不会掉进学术欺诈的深渊。 严禁抄袭和作弊

2.未经授权使用任何外部资源都属于抄袭范畴。即使是学生过去的作业或论文也不应该完全抄袭。一旦违反规定,将受到留校察看、停学甚至开除学籍等严厉处罚,所以在写文章之前,需要计划足够的时间来寻找文献和做笔记,为文章打下基础。

3.注意小组合作时的规定,有时候学生会被要求分小组共同完成作业,然而,由于教授在判断学术诚信方面起着重要作用,你需要在完成作业之前了解教授对作业的要求。未经教授同意,私自与他人合作或接受他人协助,是违反学校学术诚信规定的。

4.避免粗心或过度依赖,许多学生到了国外认为抄袭是抄袭原文,而实际上错误地引用他人的话、观点和观点都会被视为抄袭。

学位论文不端行为处理

导语:      近年来,学术造假、论文抄袭的相关事件不断增多,学术不端行为开始在学术界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近日,某当红演员被曝“学位论文抄袭”且重复率竟高达40%,一度将学术界一直存在的学术不端问题推上风口浪尖。      教育部曾在2016年4月5日首次以部门规章的形式出台了第40号教育部令《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该《办法》采用一般性概括与列举式规定相结合的表述方式界定了学术不端行为,已于2016年9月1日起施行。什么是学术不端行为?      学术不端行为是指高等学校及其教学科研人员、管理人员和学生,在科学研究及相关活动中发生的违反公认的学术准则、违背学术诚信的行为。具体包括:      (一) 剽窃、抄袭、侵占他人学术成果;      (二) 篡改他人研究成果;      (三) 伪造科研数据、资料、文献、注释,或者捏造事实、编造虚假研究成果;      (四) 未参加研究或创作而在研究成果、学术论文上署名,未经他人许可而不当使用他人署名,虚构合作者共同署名,或者多人共同完成研究而在成果中未注明他人工作、贡献;      (五) 在申报课题、成果、奖励和职务评审评定、申请学位等过程中提供虚假学术信息;      (六) 买卖论文、由他人代写或者为他人代写论文;      (七) 其他根据高等学校或者有关学术组织、相关科研管理机构制定的规则,属于学术不端的行为。      论文抄袭一般有两种方式,一是以略加改变其形式或内容的方法,将他人作品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作为自己作品发表;二是用新的文学表达方式,将他人作品的内容加以改编,然后冒名当作自己创作的作品。这两种都是抄袭,也就是法律上说的“剽窃”。学术造假、论文抄袭到底触犯了哪些法律?      《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第3条明确规定,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由他人代写、为他人代写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代写列为学位论文作假的行为,并在第7条规定,“学位申请人员的学位论文出现购买、由他人代写、剽窃或者伪造数据等作假情形的,学位授予单位可以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已经获得学位的,学位授予单位可以依法撤销其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      另外,剽窃他人作品的还属于民事侵权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47条之规定,剽窃者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侵权责任。      如果“以营利为目的,侵犯他人著作权,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还有可能构成侵犯著作权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17条之规定,个人犯侵犯著作权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 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侵犯著作权罪的,《刑法》第220条规定,将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个人犯该罪的规定处罚。结语:      论文抄袭问题由来已久,一直无法根治,归根结底是抄袭的成本太低,各方获取的利益又太高,非法律强行介入不能解决。如果想从根本上遏制论文抄袭,必须从根本上获得法律的支持,设定针对侵权者高额的惩罚性赔偿制度,鼓励被抄袭人勇敢的拿起法律武器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还学术研究一片净土。

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如下:

第一条 为规范学位论文管理,推进建立良好学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严肃处理学位论文作假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向学位授予单位申请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所提交的博士学位论文、硕士学位论文和本科学生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统称为学位论文),出现本办法所列作假情形的,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处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包括下列情形:购买、出售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买卖的;由他人代写、为他人代写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代写的;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的;伪造数据的;有其他严重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

第四条 学位申请人员应当恪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第五条 指导教师应当对学位申请人员进行学术道德、学术规范教育,对其学位论文研究和撰写过程予以指导,对学位论文是否由其独立完成进行审查。

第六条 学位授予单位应当加强学术诚信建设,健全学位论文审查制度,明确责任、规范程序,审核学位论文的真实性、原创性。

第七条 学位申请人员的学位论文出现购买、由他人代写、剽窃或者伪造数据等作假情形的,学位授予单位可以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已经获得学位的,学位授予单位可以依法撤销其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取消学位申请资格或者撤销学位的处理决定应当向社会公布。从做出处理决定之日起至少3年内,各学位授予单位不得再接受其学位申请。

第八条 为他人代写学位论文、出售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买卖、代写的人员,属于在读学生的,其所在学校或者学位授予单位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属于学校或者学位授予单位的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其所在学校或者学位授予单位可以给予开除处分或者解除聘任合同。

《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已于2016年4月5日经教育部2016年第14次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教育部部长 袁贵仁      2016年6月16日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预防和严肃查处高等学校发生的学术不端行为,维护学术诚信,促进学术创新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学术不端行为是指高等学校及其教学科研人员、管理人员和学生,在科学研究及相关活动中发生的违反公认的学术准则、违背学术诚信的行为。      第三条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应坚持预防为主、教育与惩戒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教育部、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级教育部门负责制定高等学校学风建设的宏观政策,指导和监督高等学校学风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对所主管高等学校重大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机制,建立高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报与相关信息公开制度。      第五条高等学校是学术不端行为预防与处理的主体。高等学校应当建设集教育、预防、监督、惩治于一体的学术诚信体系,建立由主要负责人领导的学风建设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依据本办法完善本校学术不端行为预防与处理的规则与程序。      高等学校应当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在学风建设方面的作用,支持和保障学术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调查、认定学术不端行为。第二章教育与预防      第六条高等学校应当完善学术治理体系,建立科学公正的学术评价和学术发展制度,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不骄不躁、风清气正的学术环境。      高等学校教学科研人员、管理人员、学生在科研活动中应当遵循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和严谨认真的治学态度,恪守学术诚信,遵循学术准则,尊重和保护他人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      第七条高等学校应当将学术规范和学术诚信教育,作为教师培训和学生教育的必要内容,以多种形式开展教育、培训。      教师对其指导的学生应当进行学术规范、学术诚信教育和指导,对学生公开发表论文、研究和撰写学位论文是否符合学术规范、学术诚信要求,进行必要的检查与审核。      第八条高等学校应当利用信息技术等手段,建立对学术成果、学位论文所涉及内容的知识产权查询制度,健全学术规范监督机制。      第九条高等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科研管理制度,在合理期限内保存研究的原始数据和资料,保证科研档案和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      高等学校应当完善科研项目评审、学术成果鉴定程序,结合学科特点,对非涉密的科研项目申报材料、学术成果的基本信息以适当方式进行公开。      第十条高等学校应当遵循学术研究规律,建立科学的学术水平考核评价标准、办法,引导教学科研人员和学生潜心研究,形成具有创新性、独创性的研究成果。      第十一条高等学校应当建立教学科研人员学术诚信记录,在年度考核、职称评定、岗位聘用、课题立项、人才计划、评优奖励中强化学术诚信考核。第三章受理与调查      第十二条高等学校应当明确具体部门,负责受理社会组织、个人对本校教学科研人员、管理人员及学生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有条件的,可以设立专门岗位或者指定专人,负责学术诚信和不端行为举报相关事宜的咨询、受理、调查等工作。      第十三条对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一般应当以书面方式实名提出,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明确的举报对象;      (二)有实施学术不端行为的事实;      (三)有客观的证据材料或者查证线索。      以匿名方式举报,但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或者线索明确的,高等学校应当视情况予以受理。      第十四条高等学校对媒体公开报道、其他学术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主动披露的涉及本校人员的学术不端行为,应当依据职权,主动进行调查处理。      第十五条高等学校受理机构认为举报材料符合条件的,应当及时作出受理决定,并通知举报人。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第十六条学术不端行为举报受理后,应当交由学校学术委员会按照相关程序组织开展调查。      学术委员会可委托有关专家就举报内容的合理性、调查的可能性等进行初步审查,并作出是否进入正式调查的决定。      决定不进入正式调查的,应当告知举报人。举报人如有新的证据,可以提出异议。异议成立的,应当进入正式调查。      第十七条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决定进入正式调查的,应当通知被举报人。      被调查行为涉及资助项目的,可以同时通知项目资助方。      第十八条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应当组成调查组,负责对被举报行为进行调查;但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情节简单的被举报行为,也可以采用简易调查程序,具体办法由学术委员会确定。      调查组应当不少于3人,必要时应当包括学校纪检、监察机构指派的工作人员,可以邀请同行专家参与调查或者以咨询等方式提供学术判断。      被调查行为涉及资助项目的,可以邀请项目资助方委派相关专业人员参与调查组。      第十九条调查组的组成人员与举报人或者被举报人有合作研究、亲属或者导师学生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二十条调查可通过查询资料、现场查看、实验检验、询问证人、询问举报人和被举报人等方式进行。调查组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委托无利害关系的专家或者第三方专业机构就有关事项进行独立调查或者验证。      第二十一条调查组在调查过程中,应当认真听取被举报人的陈述、申辩,对有关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核实;认为必要的,可以采取听证方式。      第二十二条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为调查组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便利和协助。      举报人、被举报人、证人及其他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配合调查,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不得隐瞒或者提供虚假信息。      第二十三条调查过程中,出现知识产权等争议引发的法律纠纷的,且该争议可能影响行为定性的,应当中止调查,待争议解决后重启调查。      第二十四条调查组应当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形成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应当包括学术不端行为责任人的确认、调查过程、事实认定及理由、调查结论等。      学术不端行为由多人集体做出的,调查报告中应当区别各责任人在行为中所发挥的作用。      第二十五条接触举报材料和参与调查处理的人员,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举报人、被举报人个人信息及调查情况。第四章认定      第二十六条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应当对调查组提交的调查报告进行审查;必要的,应当听取调查组的汇报。      学术委员会可以召开全体会议或者授权专门委员会对被调查行为是否构成学术不端行为以及行为的性质、情节等作出认定结论,并依职权作出处理或建议学校作出相应处理。      第二十七条经调查,确认被举报人在科学研究及相关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构成学术不端行为:      (一)剽窃、抄袭、侵占他人学术成果;      (二)篡改他人研究成果;      (三)伪造科研数据、资料、文献、注释,或者捏造事实、编造虚假研究成果;      (四)未参加研究或创作而在研究成果、学术论文上署名,未经他人许可而不当使用他人署名,虚构合作者共同署名,或者多人共同完成研究而在成果中未注明他人工作、贡献;      (五)在申报课题、成果、奖励和职务评审评定、申请学位等过程中提供虚假学术信息;      (六)买卖论文、由他人代写或者为他人代写论文;      (七)其他根据高等学校或者有关学术组织、相关科研管理机构制定的规则,属于学术不端的行为。      第二十八条有学术不端行为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      (一)造成恶劣影响的;      (二)存在利益输送或者利益交换的;      (三)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      (四)有组织实施学术不端行为的;      (五)多次实施学术不端行为的;      (六)其他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第五章处理      第二十九条高等学校应当根据学术委员会的认定结论和处理建议,结合行为性质和情节轻重,依职权和规定程序对学术不端行为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      (一)通报批评;      (二)终止或者撤销相关的科研项目,并在一定期限内取消申请资格;      (三)撤销学术奖励或者荣誉称号;      (四)辞退或解聘;      (五)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处理措施。      同时,可以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开除等处分。      学术不端行为责任人获得有关部门、机构设立的科研项目、学术奖励或者荣誉称号等利益的,学校应当同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处理建议。      学生有学术不端行为的,还应当按照学生管理的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学籍处分。      学术不端行为与获得学位有直接关联的,由学位授予单位作暂缓授予学位、不授予学位或者依法撤销学位等处理。      第三十条高等学校对学术不端行为作出处理决定,应当制作处理决定书,载明以下内容:      (一)责任人的基本情况;      (二)经查证的学术不端行为事实;      (三)处理意见和依据;      (四)救济途径和期限;      (五)其他必要内容。      第三十一条经调查认定,不构成学术不端行为的,根据被举报人申请,高等学校应当通过一定方式为其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      调查处理过程中,发现举报人存在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等行为的,应当认定为举报不实或者虚假举报,举报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属于本单位人员的,高等学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不属于本单位人员的,应通报其所在单位,并提出处理建议。      第三十二条参与举报受理、调查和处理的人员违反保密等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或其他处理。第六章复核      第三十三条举报人或者学术不端行为责任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理决定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高等学校提出异议或者复核申请。      异议和复核不影响处理决定的执行。      第三十四条高等学校收到异议或者复核申请后,应当交由学术委员会组织讨论,并于1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决定受理的,学校或者学术委员会可以另行组织调查组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调查;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      第三十五条当事人对复核决定不服,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异议或者申请复核的,不予受理;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诉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第七章监督      第三十六条高等学校应当按年度发布学风建设工作报告,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十七条高等学校处理学术不端行为推诿塞责、隐瞒包庇、查处不力的,主管部门可以直接组织或者委托相关机构查处。      第三十八条高等学校对本校发生的学术不端行为,未能及时查处并做出公正结论,造成恶劣影响的,主管部门应当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并进行通报。      高等学校为获得相关利益,有组织实施学术不端行为的,主管部门调查确认后,应当撤销高等学校由此获得的相关权利、项目以及其他利益,并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人的责任。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高等学校应当根据本办法,结合学校实际和学科特点,制定本校学术不端行为查处规则及处理办法,明确各类学术不端行为的惩处标准。有关规则应当经学校学术委员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第四十条高等学校主管部门对直接受理的学术不端案件,可自行组织调查组或者指定、委托高等学校、有关机构组织调查、认定。对学术不端行为责任人的处理,根据本办法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教育系统所属科研机构及其他单位有关人员学术不端行为的调查与处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十一条本办法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教育部此前发布的有关规章、文件中的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学术不端论文查重的规则是什么

标准

通常大学本科毕业论文的查重标准为30%以下;硕士毕业论文的查重标准为15%-20%。

原则

1、安全原则。很多学校都有自己的一套论文检测系统的,但不一定要开个人用户,如果你坚持使用相同的检测与学校系统,将会被记录,通过一个不知名的网站查重,会存在问题很大的风险性,如果可以被上传到网上面,那么我们后续的查重率肯定是100%了。

2、实用原则。很多人都认为,学校用啥检测,我们就提前用啥检测,殊不知,良好的系统检测只是为了要最后那个重复率的数字,而其查重报告对于修改来说,根本不方便。你都不知道是那几个词引起的重复。

3、修改原则。论文修改,无非是同义换词和同义换句。因为,将一句话中造成重复的词汇换掉,就有可能拯救了整句话。这是最快的修改方法。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人们的教育水平也在不断提高。对于毕业生来说,期刊论文的发表会给学生的简历增色不少。不仅是应届毕业生,已经工作的人也需要发表期刊文章,为职称评选和晋升加薪打下基础,尤其是从事教师、医生这类工作的人,写职称论文的机会非常多。小编提醒大家,在写期刊论文之前了解一下期刊论文的查重标准,有目的地进行论文写作,这样可以节省我们的精力。那期刊文章的查重标准是什么呢?期刊的查重标准与期刊的类型有关。普通期刊一般只要不超过25%到30%的查重率就能通过初审,而中级或省级期刊的查重率会提高到20%或者15%,高级或国家级期刊的查重率为10%。高级核心期刊查重率最严格,要求论文查重率不得超过5%左右。核心期刊代表了专业学科的先进发展水平,受到国家和社会的高度重视。很多作者也把自己的文章看作是对自己科研水平的认可,所以核心期刊对自己论文的原创性会有更高的要求。从查重标准不难看出,核心期刊对论文的原创性和学术含量要求很高。建议作者在向核心期刊投稿前,先对论文进行查重,如果发现查重率高于规定标准,就要根据炉温查重系统给出的报告对论文内容进行修改,通过降重技巧对论文重复率内容进行修改,保证学术论文的科学性和合法性。

1.以段落计,低于5%的抄袭或引用是检测不出来的,假如检测段落1有10000字,那么引用单篇文献500字以下,是不会被检测出来的。 2.知网论文检测的条件是连续13个字相似或抄袭都会被红字标注,但是要满足上面的前提才会标红。 意思就是,段落重复超过5%,然后连续13字相似就算抄袭。更多知网查重规则可见:揭秘:知网论文查重的规则及检测原理然后PaperPass的计算公式是:(句子1相似度+句子2相似度+...+句子n相似度)/ n 句子相似度范围0.0~1.0 绿色句子相似度按照0计算 句子相似度超过40%就会计算重复率。 意思就是把文章分成若干个句子,13个字里面,有5个字相同,这个句子就会计算相似度。 还有一点就是,PaperPass的资料库比知网小。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人们接触“高等知识”的方式越来越多,也有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撰写论文,不管是即将毕业的大学生需要写的毕业论文,还是非毕业生撰写的自选论文或者期刊论文。而提到论文就不得不提到论文重查检测,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论文查重率一定是一个头疼的问题,那么论文查重检测的内容和重查标准是什么?一、论文重查检测内容为了杜绝抄袭、代写、剽窃等学术不端的现象出现,要求论文查重率是必要的措施。查重系统在进行查重主要检测摘要、正文、结尾、声明、目录等文字形式的内容。但论文并不仅仅是由文字构成的,一篇完整且质量高的论文还应包括数据、图表、图片或者表格等内容,这部分非文字形式的内容多数情况下是不做要求的,而一些要求较高的高校或期刊也会对非文字内容进行查重。二、论文重查的标准大多数高校对本科生毕业论文的查重率要求为不超过30%,要求比较严格的高校会把查重率提高到20%,硕士与博士的论文重查标准会相对提高很多,大多数高校对硕士论文要求查重率在10%至30%之间,博士论文要求查重率5%至20%之间。而对于职称期刊论文来说,高级核心期刊论文对重查要求最高,其标准为小于8%至15%。三、论文重查检测操作论文可以通过学校内部查重系统进行查重,学生只需要进入查重系统,将自己信息录入后上传论文即可,不过校外查重价格会相对高一些,学生可以使用Paperfree论文重查系统进行对初稿的查重,这个系统的查重结果同样也具有权威性,而且提供几万字免费查重机会。

在做一件事之前,我们必须知道这件事的原理和标准。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根据它的标准和原理来做。对于每个大学生来说,他们都需要写论文。在写论文之前,他们必须知道论文查重的标准和原则。在写作过程中,他们可以避免一些雷区。论文查重的标准和原则是什么?让我们和小编一起看看。论文查重能有效地降低我们论文的重复率,一般我们查重需要选择查重软件。现在使用较多的查重软件有paperfree、papertime等等。那论文查重的原理和标准是什么呢?1、论文查重标准。一般情况下,本科论文查重标准在30%以内,只要重复率不高,30%以上就能顺利通过。硕士论文查重标准在15%以内。与本科相比,硕士论文要求更严格。2、是论文查重原则。论文上传完以后,系统会根据上传的文字生成目录,自动检测出论文章节信息。每一章的副本都可以和同一目录中的灰色内容进行比较,如果连续13个字相似或相似,就会被标记为红色。那么,您的这个段落是严重重复的,如果您有参考,您需要设置好格式。并对参考文献进行排版、插入注释和引用。查重时,您的这个段落不会被标红。根据这些原则,我们可以有针对性地在论文写作过程中进行预防和修改,有效地避免这些论文查重雷区。以上是关于论文查重原理和标准是什么的问题解答,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 索引序列
  • 医生论文学术不端的处理原则
  • 学术不端论文查重的原理有哪些
  • 论文学术不端处理是什么方式
  • 学位论文不端行为处理
  • 学术不端论文查重的规则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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