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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作品对比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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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作品对比研究论文

许昌学院,老师要求三千字,这周三交

文化是一种历史现象,是人类社会历史实践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关于文化的定义,贾玉新指出:“人类学者对文化的界说,尤其是社会语言学家Goodenough关于文化的定义,更有利于跨文化交际领域的研究。根据Goodenough的观点,文化是‘由人们为了使自己的活动方式被社会的其他成员所接受,所必须知晓和相信的一切组成。作为人们不得不学习的一种有别于生物遗传的东西,文化必须由学习的终端产品———知识———就这一术语最宽泛的意义来说———组成’。概括地讲,文化即是人们所思、所为、所觉的总和。”[1]文化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通过符号被人们习得和传授的知识;是群体行为规的集合;文化和交际具有同一性,交际是文化的编码系统,也是它的传承和储存系统,对于交际来讲,文化是动态多变的。由此可见,文化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系统。不同的文化传统孕育和熏陶着不同的文化观念和审美情趣,东西方文化的巨大差异在某种程度上影响着我们正确地理解、领会、鉴赏和翻译优的西方文学作品。翻译不仅是语言的转换,更是文化信息的传递。语言的转换只是翻译的表层,而文化信息的传递才是翻译的实质。作为一种跨语言、跨文化的交际活动,翻译必然涉及到语言所处的社会文化背景。在我国当代翻译家和翻理论家中,王佐良先生较早开始提倡将翻译与文化研究相结合,分别于1984和1985年在《翻译通讯》上发表《翻译中的文化比较》和《翻译和文化繁荣》两篇论文,指出“翻译理论的研究,包含语言和文化两个方面”,在翻译中不仅要重视语言,同时也要重视文化问题,认为“真正的对等应该是在各自文化中的含义、作用、范围、感情色彩、影响等等都是相当的”。他指出,应该把翻译置于广阔的大文化背景下进行研究,他认为翻译里最大的困难就是两种文化的不同,在一种文化里头有一些不言而喻的东西,在另一种文化里头却要费很大力气加以解释。“翻译者必须是一个真正意义的文化人。”在他看来,如果不了解语言中的社会文化,就无法真正掌握语言。翻译作为一种“文化活动”,其进行在很大程度上受文化本身的特性的影响。正是文化本身所具有的这些性质,使文化因素的翻译不可能在另一个系统中全方位展开,只能是见机行事,见缝插针。文学是语言的最高艺术形式,而文学作品翻译的研究本质上是社会的、历史的、文化的研究。翻译西方文学作品就必须了解西方文化,这样才能真正领悟西方文学作品中所蕴涵的思想。英美国家的价值观是以个人为核心的价值观,而中国文化是群体性的文化,体现群体价值,不允许把个人价值置于群体利益之上。“汉语文提倡天人合一,崇尚中庸之道,有‘枪打出头鸟’之说。”就价值观而言,可以概括为:中国人关心别人在干什么,却往往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外国人不管周围人干什么,却知道自己在干什么。受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中国人注重集体利益和整体价值,往往识大体、顾大局,克制自己的欲望以谋求集体利益。个人应为家庭和社会做贡献,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集体利益始终高于个人利益。为了集体利益,赴汤蹈火也在所不辞。这种集体主义的价值观念树立起了中国人对家庭、社会、民族和国家的强烈的义务感和使命感,自觉担负起各种社会职责,形成一种“天下兴亡,匹夫有”的参与意识和忧患意识。西方的传统文化蕴育了个人主义,即以个人为中心,个人价值至上,甚至牺牲他人和集体利益以谋求自身价值的充分实现。个人主义是西方人最为推崇的个人独立自主必备气质,也是西方社会文化价值观的实质。西方人崇拜依靠个人奋斗而成功的人。中西方在价值观上的这种差异表现在许多方面。个人主义价值观念可以从大量英语词汇中得到验证,如“egocentric”,“ego ideal”,“egoism”,“egoist”,“egopsychology”,“self-control”,“self-confi-dence”,“self-dependence”,“self-esteem”,“self-made”,“self-reliance”,“self-respect”等等。英语习语中也有“God helps those who help them-selves”;而汉语中则有“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等。风俗文化是指贯穿于日常生活和交际活动中由民族的风俗习惯形成的文化。不同的民族有不同的风俗习惯,因而也传递着不同的风俗文化信息。在中国,红色是除了表示物体的颜色外,还被看作是喜庆、吉祥、胜利、好运或受欢迎的象征。汉语中用“开门红”指工作一开始就取得了好成绩;“走红运”指走好运;“大红人”指受器重的人;“事业红火”指事业兴旺。红色也象征着革命和进步。在文学作品中“红”也用于指年轻女性,如“红妆”(女子盛装),“红颜”(少女)。而英语中的“red”除了表颜色外,和汉语中的“红”则有所不同。在英语习语中,“go into red”意为“出现赤”、“发生亏损”,“see red”指“气得发疯”、“大发雷霆”,“paint it red”意为“把某事物描绘成骇人听闻的样子”、“把某事物弄得引人注目”。此外,在中国,从古至今,尊老是我们一直发扬光大的优良传统,“老”在汉语中可用来表达尊敬,如“老先”、“张老”、“王老”等都是表达对对方的尊敬的称呼。在中国,年长是经验、威望甚至智慧的象征。而在西方,“old”一词常意味着赶不上潮流.过时等。在西方文化中,年龄被看作为个人隐私,尤其是女性,她们忌讳别人询问自己的年龄。而在中国,见面互问年龄则和英国人见面先说天气一样习以为常。语言是人们交际一个途径,但并非惟一的途径。其他诸如身姿、表情、眼光接触和讲话人之间的距离等,都在人们的交际中起着作用,有时甚至是起着语言所不可替代的作用。在很多时候,中西方的这种非语言交流方式也有很大差别。例如,西方人喜欢拥抱,寻常朋友见面,亲朋好友见面,都会有个热烈的拥抱。而在中国,人们见面或分别时则握手。另外,人们交际中眼光的接触在中西方文化中也有不同理解。在西方,如果在与人交谈交往中,目光不看着对方就会被对方认为是没有兴趣、不专注或甚至是不信任。但是,在中国,眼睛盯住对方则被认为是不礼貌的。在跨文中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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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文学作品对比论文内容摘要:自然生活是文学作品中常表现的题材,《千曲川风情》与《瓦尔登湖》同为表现自然生活题材的经典之作,两者均传递着“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自然观念,但又因作者经历、时代、文化背景不同,而表现出独特的个性。因此,将两者进行对比研究,可探究文学作品在表现“自然生活”题材时的某些规律。关键词:《千曲川风情》;《瓦尔登湖》;自然生活;主题学自然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必要环境,也是自古文学作品中不可或缺的重要题材之一。自然因其独具的生态美及与人类密不可分之关系,常成为人类远离世俗烦扰的心灵寄居地,在文学上,许多作家都曾将自己所经历过的“自然生活”写在作品中。日本作家岛崎藤村的《千曲川风情》与美国作家亨利·梭罗的《瓦尔登湖》就是这样的作品。同为作者记录自身“自然生活”经历的散文集,两部作品存在一定的相似之处,但作者的经历、时代、文化背景不同,因此也表现出一定的差异性。本文将就两者异同进行分析比较,确定其形成原因,以探求作家在处理“自然生活”题材时的某些规律。展开全文前往文库APP签到领畅读卡,免费读两部文学作品对比...全文限免导长图分享发送至微信下载文档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 版本号8.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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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作品的比较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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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语言是人类语言中最相通的。爱情把人的精神提升到与心灵对话的层次。爱情在人类社会中以永不衰竭的形式伴随生命存在。所以,无论东方还是西方,在文学作品中爱情是一个永恒的主题。通过对东西方不同爱情观的对比分析,我们可以发现其中的中西文化差异。而通过对文学作品中的中西两种文化之间的比较研究,增进国人对西方文化的了解,进而促进双方的理解沟通。文学虽然是世界性的,但最重要的还是其民族性和地域性。由此我们在分析和认识文学作品的某一观点的时候一定要对其所处的历史文化背景有一个很深人的了解,才能真正理解某种文学创作模式产生的深刻背景。爱情在一个人的一生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当今社会的爱情观,既有西方文化爱情观的影响,又深深地带着中国传统爱情观的痕迹。将体现在中西文学作品中的爱情观作一番比较,就可以看出二者的区别。不同生活方式和文化观念使中西文学的爱情观念决然不同。我们以传统的中西文学为关照点,比较两者的不同之处。爱情构成了西方人整个生活和生命的全部,爱情就是一切。朱光潜先生对此有精辟论述:“西方人重视恋爱,有‘恋爱最上’的标语。在西方人眼中,爱情是人生的至乐。人生如果没有了爱情,那就失去了无限的趣味。”所以西方人将宗教家的天堂,称之为“永远的蜜月”,即是此意。西方人认为人在热恋中时,所倾慕的对象就好比天使一样,是完美无缺的,是绝对纯粹的。所以一次真正的爱情,会使人的灵魂得以净化,道德得以升华。用中国人的话来说,一次真心的爱情,会使人大死大活一番,确使人有脱胎换骨之感。所以西方的文人学者艺术家,无不重视爱情,甚至于一生多次恋爱,以从中寻找灵感与激情。歌德每经过一次恋爱,就有一首好诗,即是此证。西方文学中往往把爱情视为不可抗拒的强大力量。l9世纪法国浪漫主义作家雨果在《巴黎圣母院》中塑造的副主教克洛德一直被看做邪恶势力的代表,也是人们极力鞭挞的对象,但如果认真考察他的内心世界及同周围环境的联系,就不难发现他身上不仅有牧师的虚伪,也有着人性遭到压抑之后的悲哀。纵观l4世纪后期的欧洲,资产阶级掀起人文主义运动,这场运动直接抨击了中世纪的教会的精神独裁和禁欲主义,追求个人的现世幸福已成为普遍现象。克洛德也有了人性的要求。但他一直过着远离女人的清修生活,节制自己的各种欲望,并且自以为是快乐的。直到见到了在巴黎街头跳舞的艾斯美拉达,人的意识才觉醒了。他被这种强烈的爱折磨着,无论是白天还是黑夜,都在忍受着一种比死亡力量还要强大的苦刑。作为一个神职人员,这可谓是大逆不道。但是副主教也是一个人,宗教的知识不能满足他对生活的要求,作为一个人,他也有人的感情、人的欲望、人的爱。基于这种爱,他才愤愤不平,发出人性的呼喊:“究竟,一个男人爱上了一个女人,这并不是他的错。”然而,正因为他所要求的这种爱是他所代表的那种势力和环境所不能允许的,因此,它的表现出来的方式便是扭曲的,变形的。在西方,中世纪是个特别”黑暗的时代”。在文艺领域,只能写对上帝的爱,写恋歌成为一种罪行。即使在这种情况下,中世纪依然:有法国经院哲学家、唯情论者阿伯拉尔与巴黎名媛哀绿依斯冲破重重阻挠,苦苦相恋,尽管身为僧侣却不理睬教会的禁欲主义,而是写了大量歌颂男女爱情的恋歌,在民间广泛流传,产生很大影响。在德、法两国民间广泛流传的骑士传奇《特利斯坦和绮瑟》中,写特利斯坦和绮瑟无意中喝了一种药.酒,这种药酒使人永远相爱。尽管他们受到绮瑟的丈夫马尔克国王的残酷迫害,但是他们的爱情永远消灭不了。西方文学中的爱情还可以使人摆脱厄运,绝处逢生,在西方关于《白雪公主》的多种版本中,以美国迪斯尼动画片《白雪公主》为例,王子充满爱的深情的一吻是白雪公主死而复生的秘诀。中西方名人对爱情的评价也体现着不同的文化差异。费尔巴哈:爱情,就是要成为一个人。莎士比亚:一个人明明知道沉迷在爱情里是一件多么愚蠢的事情,可是,在讥笑他人的浅薄无聊以后,偏偏会自己打自己的耳光,照样陷入爱情:盈柔的怀抱。歌德:在爱情中,最宝贵的不是占有,而是彼此的尊重与爱慕。孟子:食色,性也。林语堂:一个没有孩子的妻子就是情妇,而一个有孩子的情妇就是妻子。傅雷:要找永久的伴侣,也得多用理智考虑,勿被感情蒙蔽。情人的眼光一结婚就会变,变得你自己部不相信,事先要不想到这一着,必招来无穷的痛苦。老舍:爱情要是没有苦味。甜蜜从何处领略?爱情要是没有眼泪,笑声从何处飞来?爱情是神秘的,宝贵的,必要的,没有他,世界上只有一片枯草,一带黄沙,为爱情而哭而昏乱是有味的,真实的!人们要得不着恋爱的自由,一切的自由都是假的,人若没有两性的爱,一切的爱都是虚空。之所以选择不同文化背景的人来反映一种冲突,是因为这样才有必然性一一那不是性格的冲突,也未必是人格、品质的冲突,而是“理想的冲突”。他们都在对方身上寄托了自己的理想,这对他们来说都是合理的。而这理想又如此不同,所以悲剧在所难免。中国人重视婚姻而轻视恋爱。因而感情的悲剧以婚姻悲剧居多。催人泪下的《孔雀东南飞》,重在写婚姻悲剧。中国传统文学的特点在于,围绕的轴心不是爱情,而是国计民生,风雅美刺等在我 n看来是重大的社会问题。爱情在我们看来是不重要的,并且在历史上大多数情况下也是不能允许的。《诗言志》是中国古代诗歌理论即纯文学理论的总纲,但是“言志”的说法很笼统,在当时主要是指政治上的抱负和志向。所以诗歌历来强调风雅美刺的传统,要写重大而严肃的题旨,没有个人化的私人情感空间,写“家务事”、“儿女情”是不行的。中国人亦深知爱情的美妙,但更知爱情不能仅囿于生理的范围,所以将爱情与孝悌、礼义相配合。由于礼是儒学四端中的其中一个元素,所以在中国传统修身立德上,礼便促使中国人在抒发感情上比较内敛含蓄。中国文学作品中的爱情观还有另外一个重要的特色即才子结缘于佳人,英雄无缘于美女的中国爱情模式。中国的才子以手中的一支笔获取小姐的芳心,寒窗苦度的考场配以柔情似水的情场。“永老无别离,万古常完聚,愿普天下有情的都成了眷属。名列元代四大爱情剧之首的《西厢记》,反映了广大人民美好而善良的愿望。男主人公张生给观众、读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文章魁首”张生,英俊潇洒、才华出众且富有胆略,张生便以他的风流儒雅、才思敏捷而吸引住莺莺。对于爱情的论断,古今中外,难以记述。但细究中西方的爱情论调,可以发现一些细微的本质异同,西方人是崇尚爱情的,除了宗教中将“性欲”作为一个需要抑制的东西去约束外,人们对爱情的美好是带着崇敬的心理去接受的。但在中国,大多数的人,对爱情是一种非常复杂的心理因素,需要又排斥,接受又逃避,既憧憬爱情激动人心的一面,又恐惧爱情令人痛苦的一面,甚至于直接将爱情视为痛苦。这种矛盾的心态恰恰来自于中国人的传统道德观念。中西方是有差异的,这主要是因为我们和人家的文化还有历史背景不同。所以,中西方的爱情观是不一样的,不过,值得庆幸的是,东西方差异是有的,但我们也有共识。有不同的爱情观,但我们都向往着美好的爱情;无论是梁祝化蝶还是茶花女、卡门或是舞剧天鹅湖,都是我们对冲破传统观念和对爱情的追求及向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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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狼对比研究论文

狼 学名:Canis Lupus 拉丁文学名:Canis lupus ,Canis lupus laniger 英文名:Wolf, Gray wolf ,Tibetan Wolf 或称为灰狼,哺乳纲,犬科,家犬的祖先,为现生犬科动物中体型最大者。 生物学分类: 动物界 Animalia 脊索动物门 Chordata 哺乳纲 Mammalia 食肉目 Carnivora 犬科 Canidae 犬亚科 Caninae 犬属 Canis 中文别名:灰狼、豺狼、姑斯开、兰达、恰诺、纽鲁奇、毛狗、张三[编辑本段]文字释义 狼 部首: 犭 部首笔划: 3 繁体: 狼 全字笔划: 10 五笔: qtye 区位号码: 3239 狼〈名〉 (形声。从犬,良声。本义:狼) 同本义 [wolf] 狼,似犬,锐头,白颊,高前广后。――《说文》 并驱从两狼兮。――《诗·齐风·还》 犬属的任何一种大型犬形哺乳动物,狡猾、贪婪,对牛、羊和猎兽造成极大损害,有时袭击人类,尤其在成群的时候。如:狼卜(相传狼必先卜方向,然后觅食);狼卜食(传说狼觅食,先卜方向);狼子(狼崽子。比喻凶暴狠毒的人);狼毫(狼毛。或指用鼬鼠皮制成的毛笔);狼犬(狼和犬。亦称“狼狗”。一种外形如狼的狗。性凶猛,嗅觉灵敏);狼牙(狼的牙齿);狼虎(狼与虎;比喻凶恶残暴的人) 即俍人 [Lang nationality]。明代中叶至 狼láng ⒈野兽之一,形状像狗,但嘴较尖,耳朵直立,尾巴下垂。毛通常为黄褐色,两颊有白斑。性狡猾凶狠,昼伏夜出,捕食野生动物,有时伤害人、畜。狼的皮毛可做衣褥等。狼已稀少,禁止猎杀。 ⒉〔狼狈〕 ①疲惫,窘迫或尴尬的样子:~狈不堪。 ②相互勾结干坏事:~狈为奸。 ⒊〔狼烟〕〈古〉报警烧的烽火,传说用狼粪燃烧成烟。〈喻〉战乱或境外敌人进扰。 ⒋〔狼藉〕也作〔狼籍〕。坏,杂乱,乱七八糟:声名~藉。杯盘~藉。 ————————————————— 狼lǎng 1.见"狼犺"。 ————————————————— 狼làng 1.地名用字。 2.见"狼汤渠"。 豺狼文化提供 物种命名人及年代:Linnaeus,1758 狼曾经在全世界广泛分布,不过目前主要只出现于亚洲、欧洲、北美和中东。 狼属于生物链上层的掠食者,通常群体行动。由于狼会捕食羊等家畜,因此直到20世纪末期前都被人类大量捕杀,一些亚种如日本狼等都已经绝种。[编辑本段]外形特征 外形比狗稍大,吻更尖、长,眼角微上挑。因为产地不同,所以毛色也不同。灰狼的体重和体型大小各地区不一,一般有随纬度的增加而成正比增加的趋势这一说法. 一般来说,肩高在( 26-36英寸) ,体重32-62公斤( 70-135磅) 野生狼体重记录--------其中1939年在阿拉斯加被打死的一只,,当时80公斤( 175磅) . 最小的狼是阿拉伯狼,雌性的狼有的体重可低至10公斤( 22磅) 狼群适合长途迁行捕猎.其强大的背部和腿部,能有效地舒展奔跑.它们有能力以速度10公里/小时(六英里)长时间奔跑 , 并能以高达近65公里/小时速度( 40英里) 追猎冲刺。[编辑本段]生活习性 狼是群居性极高的物种。一群狼的数量大约在5到12只之间,在冬天寒冷的时候最多可到四十只左右,通常由一对优势对偶领导。狼群有领域性,且通常也都是其活动范围,群内个体数量若增加,领域范围会缩小。群之间的领域范围不重叠,会以嚎声向其他群宣告范围。通常群体捕杀大型猎物。幼狼成长后,会留在群内照顾弟妹,也可能继承群内优势地位,有的则会迁移出去(大都为雄狼)再生殖时会使用窝,通常在地面挖洞而成,可长达三四米,入口有大土堆。野生的狼一般可以活12——16年,人工饲养的狼有的可以活到二十年左右。 奔跑速度极快,可达五十五公里左右,持久性也很好。 智能颇高,可以气味、叫声沟通。 驯化后的狗,脑容量较狼小了百分之二十到三十,虽然在划定区域地图的部分退化,但在与其他人类相处的部分则增加。 狼是以肉食为主的杂食性动物,在夏天偶尔也吃点青草,嫩芽,浆果.是生物链中极关键的一节 生活环境 灰狼曾经居住遍布北美洲, 但现在只能在阿拉斯加和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寒带草原和森林 能经常见到它们。 美国只有一小部分地区还有灰狼。 人的恐惧、迷信, 和对这种动物的仇恨误解使它生存困难。 狼群通常是由2-15只成员组成一个非常社会化的团体 由最强的雄性领导,所有成员都要帮助照顾幼狼。 母狼通常在4月-6月生产,平均能生7 只幼崽。 狼群主要捕食中大型哺乳动物,研究表示, 狼是控制当地生态平衡的关键角色, 它们唯一的天敌 就是人。 狼的嘴长而窄,张着42颗牙。狼有五种牙齿,门牙、犬齿、前臼齿、裂牙和臼齿。其犬牙有四个,上下各两个,能有1.5英寸(2.8厘米)长,足以刺破猎物的皮以造成巨大的伤害。裂齿也有四个,是臼齿分化出来的,这也是食肉类的特点,裂齿用于将肉撕碎。12颗上下各6的门牙则比较小,用于咬住东西。[编辑本段]生长繁殖 狼的怀孕期为61天左右。低海拔的狼一月交配,高海拔则在四月交配。 小狼两周后睁眼,五周后断奶,八周后被带到狼群聚集处。 狼成群生活,雌雄性分为不同等级,占统治地位的雄狼和雌狼随心所欲进行繁殖,处于低下地位的个体则不能自由选择。雌狼产子于地下洞穴中,雌狼经过六十叁天的怀孕期,生下叁只到九只小狼,也有生十几只的。没有自卫能力的小狼,要在洞穴里过一段日子,公狼负责猎取食物。小狼吃奶时期大约有五、六个月之久,但是一个半月也可以吃些碎肉。叁、四个月大的小狼就可以跟随父母一道去猎食。半年后,小狼就学会自己找食物吃了。狼的寿命大约是十二到十四年。在群体中成长的小狼,非但父母呵护备至,而且,族群的其他份子也会爱护有加。狼和非洲土狼会将杀死的猎物,撕咬成碎片,吃下腹内,待回到小狼身边时,再吐出食物反哺。赤狼有时也会在族群中造一育儿所,将小狼集中养育,由母赤狼轮流抚育小狼,毫无怨尤。 狼的死亡率和原因 成年狼的死亡大多因狩猎和偷猎,车祸及创伤而造成。 尽管成年狼偶尔也被竞争对手或猎物杀死,但它们最危险的非人类的敌人就是狼本身。 研究狼死亡率出来的结果显示, 14 %--65 %的狼死亡是因为其他的狼.。 另外,狼受家犬感染,如狂犬病,细小病毒和犬瘟热等流行病也是一大原因。 狼的行为模式和身体语言 一般占优势主导地位的狼会身挺高腿直,神态坚定,耳朵是直立向前。 往往尾部纵向卷曲朝背部。这种显示的是级别高主导地位的狼可能一直盯着一个唯唯诺诺的地位低下的狼。 活跃--玩耍时,狼会全身伏低,嘴唇和耳朵向两边拉开,有时会主动舔或快速伸出舌头。 愤怒--愤怒的狼的耳朵会竖立,背毛也会竖.唇可卷起或后翻,门牙露出,有时也会弓背或咆哮。. 恐惧--害怕时狼会试图把它的身子显得较小,从而不那么显眼,或拱背防守,尾收回。 攻击--狼在蹲下或扬身低头并放松皮毛时,是发起攻击的信号。. 愉悦--可能摇摆尾巴,舌头也可能伸出口。 狩猎--捕猎时的狼,因狩猎的紧张,因此尾部会横直。 游戏--尾巴高和舞动。狼可以任意妄为的转圈跳跃,或低头,把前面的身体伏倒在地上,而抬高后股。这类似于家犬的嬉戏行为。[编辑本段]狼的进化历程 今天世界上的所有哺乳动物都由同一个祖先,白垩纪的一种长得像鼠类的吃昆虫的小动物。六千五百万年前,恐龙时代的末期,这些动物有机会进化并分化成为今天世界的种种哺乳动物。食肉目动物大约在六千万年前的古新世出现。最古老的食肉动物是小古猫,虽然称为猫,但却是所有猫科、犬科、熊科、鼬科、鬣狗科、麝猫科和鳍脚科(海豹海狮一类)所有动物的共同祖先。 大约四千八百万年前,小古猫中分化出了猫亚目和犬亚目两类。 犬科起源于始新世晚期,大约四千万年前,它们是食肉目动物中最古老的群体,最先从小古猫中分化出来。犬科动物的进化有三条主线,即犬科的三个亚科:现代犬亚科,古代犬亚科和Borophaginae亚科(类似鬣狗的犬科动物)。 古代犬亚科亚科是犬科中古老的一个分支,四千万年前起源并发展于北美洲,它们长地仿佛是狐狸和黄鼠狼的杂交产物。大约在一千五百万年前,这一支逐渐灭绝,其中的汤氏属则进化成为今天的Borophaginae亚科而留存下来。 而Borophaginae亚科,则是在三千四百万年前出现的。和古代犬亚科一样,它们只存在于北美洲。它们的体型比古代犬亚科的大很多,外观模样介于鬣狗和狗之间,一张大而有力的嘴是它们的特征。两百五十万年前这一支也灭绝了。 最后的一支,就是现代犬亚科则进化成为今天所有的犬科动物。这一支几乎和另两支同时出现,但一直不繁荣,直到一千五百万年前,另两支开始衰落后,才开始发展壮大。这个亚科同样只存在于北美洲,直到七百万年前,就是中新世的后期,才通过大陆桥来到了亚洲。 那些穿过大陆桥的就是成为那些现在的犬科动物的直系祖先,它们继续穿越大陆桥,在两个大陆间来回迁徙。这就是红狐和灰狼为什么在欧亚大陆和北美洲都有分布的原因。 四十万年前,恐狼Dire Wolf (Canis dirus)出现了,它的体型比现代的狼大,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它和狼并存在世界上,直到一万年前才灭绝。它的身体构造和现代的狼完全不同,身体更健壮结实,四肢比较细而且短,比较像鬣狗。它的下颚组织很大,使它有能力咬碎骨头。它在食物链上的位置也和鬣狗类似,更大程度上是食腐者而不是猎手。它们的智力可能比较低,在加利福尼亚的La Brea沥青坑中,发现的恐狼的骨骸远比其他动物多的多,整整3600具! 除了恐狼以外,其他几个狼的世系也在这个时期开始发展。Canis edwardsii是北美洲最早进化的狼,出现于150到180万年前,最终这一支进化成为了现代狼Canis lupus。

狼在人们心中的坏是他生存的必须,是自然界食物链的一环。 狼和人比,要好的很多,世界上最狠毒的动物要属人了远古的人类对狼充满了崇敬与膜拜。他们把狼的形象刻在岩洞的石壁上,爱斯基摩人和印第安人很早就认识到狼的优秀品质,许多原始印第安部落还把狼当做他们的图腾,他们尊重狼的勇敢、智慧和坚韧,他们认为狼是最高智慧的神,可以与一切力量抗衡。我国古代的一些游牧民族,如鲜卑、匈奴等,在他们的文化中都对狼有一种原始的崇拜。 但是由于各种原因,人类逐渐对狼产生了深刻的误解,把狼视为贪婪、凶残、忘恩负义的代表。在汉语中,许多关于狼的词语表现了我们这种误解,如“狼子野心”、“狼心狗肺”、“狼狈为奸”等。 由于世界各国文化的巨大差异,对狼产生的仇恨、误解的原因也是多种多样的。中国古代以羊为美,把羊视为美好事物的象征,而羊却是狼最喜欢的食物,因此狼自然就被人们当成邪恶、凶残的象征。在欧洲的基督教文化中,羔羊代表着受难的基督,狼以羔羊为猎食对象,自然为所有基督徒所憎恨。 在这样的文化背景下,人们把狼描绘成孤独、阴险、狡诈的物种,对血腥食物的高度渴望让它们不择手段、丧心病狂。这是人类武断地把自己的某种行为和思想强加在狼的身上,赋予了狼丑陋的人性。由于这种误解所导致的恐惧、仇恨,人类对狼展开了残酷的捕猎、屠杀。其实,狼的所有行为只不过是一种生存的本能表现,倒是狼在艰苦的自然环境下顽强生存所表现出来的各种优秀品质一直被人类忽略。 最近,随着对狼研究的深入,许多人的观点已发生了很大的改变,他们发现狼本身具备很多独特的品质,认识到狼同别的动物迥然有别,它代表着旺盛的生命力与不羁的野性、自由的天性以及征服世界的战斗性格和勇气,而这正是现在的人们所需要的。我们的社会正在为狼正名,正在逐渐形成了解狼、理解狼、学习狼的热潮。 从自然界的生态平衡的角度看,狼和其他物种一样是大自然不可或缺的。狼的消失会造成生态的失衡。某国家的森林公园引进了500头驯鹿,几年之后,人们发现优越的自然条件并没有使驯鹿的数量明显增加。相反,驯鹿的体质越来越衰弱,数量也不断减少。经过生物学家的指导,森林公园的管理者引进了十几头狼。由于有狼的追杀,驯鹿开始拼命地奔跑,跑得最慢的驯鹿就成为了狼的食物。在狼的追逐下,驯鹿群的体质大为增强,又经过几年的时间,驯鹿的数量不仅没有因为狼的捕食而减少,反而大量增加。爱尔兰作家阿奎利斯?艾克斯在他的著作《豺狼的微笑》中写到: 狼,是陆地上生物中最高的食物链终结者之一。由于有狼的存在,其他野生动物才得以淘汰老、弱、病、残的不良族群;也因为有狼的威胁存在,其他野生动物才被迫进化得更加优秀,以免被狼淘汰。所以,是狼使生态处于一种平衡状态。没有狼的存在,生态上将出现良莠不齐、传染病丛生的局面,不利于生命稳定、健康、平衡地发展。况且,狼是群居动物中最有秩序、最有纪律的族群。 广阔无垠的旷野上,一群狼踏着积雪寻找猎物。它们最常用的一种行进方法是单列行进,一匹挨一匹。领头狼的体力消耗最大。作为开路先锋,它在松软的雪地上率先冲开一条小路,以便让后边的狼保存体力。领头狼累了时,便会让到一边,让紧跟在身后的那匹狼接替它的位置。这样它就可以跟队尾,休息一下,养精蓄锐,迎接新的挑战。 在夜里,没有哪一种声音比狼群异乎寻常的音乐般嚎叫更阴森、凄楚、可怕而又动听的了。狼嚎的原因也许是为打破一切等级界线提供时间、场合和机会。狼群的社会秩序非常牢固,每个成员都明白自己的作用和地位。我们观察狼群进食时,能看到类似屈膝行礼、鞠躬、哀叫和拥抱的声音及动作——一切都依每个成员在狼群中的地位而定。但是当狼在一起嚎叫时,一切等级界线都消失了,它们仿佛在宣告:“我们是一个整体,但是各个都与众不同,所以最好不要惹我们。”任何听过狼群奇妙合唱的人都会证明,它们的这种信息表达得十分清楚。 在狼的身上,我们发现了人类所需要的一切。正如英国动物学家绍?艾利斯所说:“在所有哺乳动物中,最有情感者,莫过于狼;最具韧性者,莫过于狼;最有成就者,还是莫过于狼。” 狼代表了一种精神,代表了一种哲学。狼,遵守一种道——狼道。 在人类繁荣昌盛以前,狼曾是世界上分布最为广泛的野生动物。它们不需要人的施舍,只希望能不被打扰,按自己的社会秩序和生活方式生存。正因为这种坚持,使它们几乎从地球上灭绝,然而它们仍锲而不舍,自由地游荡于更为遥远偏僻的地方,哪怕需要去适应更为严酷的气候和更为恶劣的环境。这就是狼族的生命尊严。 血性的尊严 到目前为止,人类驯服了所有的动物,但只有狼还没有被人类驯服。 在所有关于狼的描述中,顽强不屈的性格、不可侵犯的自由、独立是最不容置疑的,也是狼身上最显著的特点。 到现在为止,人类驯服了所有的动物,但只有狼是不可被驯服的。想想看,我们在马戏团看到了老虎、狮子、猎豹等等在驯兽员的指挥下做着各种动作,它们在人的眼里都算得上兽中之王。但没有任何一个人在马戏团中看见过狼的身影。不要以为是因为狼与这些动物相比显得弱小、没有吸引力。其实很多驯兽员都做过努力,希望狼能登台表演,但都没能成功。即使是从狼出生的那一刻起,就用饲养家畜的方式去喂养,也同样不能使狼的野性消失。相反,这种野性会因为失去自由而变得更加强烈。虽然在南美草原上流传着许多人与狼和平共处的传说,但狼决不会屈服于人,决不会时时刻刻听人的指挥。 为了使我对狼的论述更加真实生动,我在阿根廷的潘帕斯草原和巴西的稀树草原上对当地的牧民们进行了深入的采访,在与他们的交谈中,我听到了许多关于狼的传说和故事以及牧民的真实经历。这些关于狼的感性知识在我的头脑中与我所了解的科学知识综合在一起,形成了我对狼更全面的认识。 在阿根廷的潘帕斯大草原上,人们曾经梦想能够驯服草原野狼。狗是牧羊人必不可少的动物,牧羊狗可以帮牧羊人管理羊群,驱赶一些企图侵袭羊群的野兽。狼和狗在很多方面都很相近,但狗的嗅觉、视觉、听觉等都不如狼发达,狗的奔跑速度也没有狼快,因此牧民们渴望能够驯服野狼,以帮助自己管理羊群。但所有牧民的努力都没有成功,有的牧民还因为饲养狼而受伤甚至丢掉生命。 在自然界,动物的所有行为都是为了生存,动物之间的所有斗争都是为了生存。生物学家达尔文在几百年前就发现了自然界的最大秘密。狼在与其他动物进行的搏斗中,充分表现了誓死战斗、决不屈服的精神。当狼遇到比自己强大的动物,一般都采取群攻战略。狼的自身条件并不突出,与老虎、狮子、犀牛等动物相比,它们显得非常弱小,即使是群攻,也会造成狼群的大量损失。但狼绝对不会退缩,不管牺牲多少,它们都不会退缩,直到将强大的对手杀死或者赶跑。 即使在不同狼群之间,也会存在你死我活的争斗。每个狼群都有属于自己的领地,领地在狼心目中占有非常神圣的地位。由于自然环境的限制和人类的杀害,有的狼群会和另外的狼群争夺领地。于是两支狼群之间会有一场血腥的战争,最后的胜利者就成为这片领地的主人,而失败者只能收拾残兵败将去寻找另外的领地。两支狼群绝对不会为了避免牺牲而共享一片领地,战败的一方即使被饿死也不会屈服于其他狼群之下。 看,这就是桀骜不驯、决不屈服的狼,狼的身上有着那种让我们的心灵为之震颤的力量! 强者须有桀骜不驯的狼性 我们所有人都会认为:人是这个世界上最高贵的动物。的确,从许多方面来看,人类都具有其他物种所不具有的优势和智慧,这些优势和智慧也帮助人类成为了地球上的最强者。但在这个物质文明越来越发达、科学技术越来越高深的现代社会,我们是否正在丧失一些在远古时代就已经具有的精神素质?或者我们根本就不曾具有过?而这些却在一些动物身上有着近乎本能的体现? 答案应该是肯定的,许多人都会同意我的观点。比如我们现在所谈论的桀骜不驯、决不屈服的狼性,这是一种多么高贵的品格。如果这种品格在一个士兵的身上出现,那么他就会成为战斗中的英雄或烈士;如果这种品格在一个企业员工或团队成员身上出现,那么这个企业或团队就会在竞争中大有作为。

狼 草原守护神狼是极高明的猎手,散布在草原上的湖泊,有时也被狼所利用,它们把黄羊和家畜赶到这里宰杀。在捕食的时候,狼体现出非凡的勇气和团队精神。 我本人虽然是蒙古族,但是家族早已告别了游牧生活,以务农为生。童年的经历告诉我狼非常可怕,而且可恨。 我儿时家住东北丘陵山村,狼群经常在夜晚偷袭猪圈,叼走小猪。为了避免狼害,大人们常利用狼害怕"圆圈"的弱点,在猪圈上架起许多用高粱杆弯成的圆圈。有一天晚上,母亲一听到猪圈里小猪嚎叫,立刻点起火把提着大棒只身追赶,硬是从狼嘴里抢下被叼走 的小猪。那时,山区狼多,尤其隆冬夜晚,一只狼下山一嚎叫,就引来一群狼,嗷......真吓人。 在农村百姓中流传着许多人与狼搏斗的故事,小孩们听后,自然引起对狼的恐惧,这种观念一直影响着我,直到大学毕业前实习时接触到草原蒙古族牧民那种全新的狼文化,我才知道狼并不那么可恨,反之,它还是草原的守护神,一直被草原游牧民族所尊敬和崇拜。 1964年,作为内蒙古大学生物系的学生,我和同学们到锡林郭勒盟草原研究中心实习,调查草原上啮齿动物的分布。有一次,我们走到草原偏远处,发现一处地方满地都是破布条、布帽、皮靴等杂物。我心里不明白,这是谁家扔的东西?当天回到住地,向牧区出身的同学问及此事,他告诉我那是野葬场。 原来,老牧民去世后,家人把他装在牛车上,赶到没有畜群吃草的偏远处,牛车不断颠簸,尸体掉下来的地方就是野葬场。尸体任由野狼吃,老鹰啄。第三天家人再来看看,野生动物把尸体吃光了,说明腾格里天神把灵魂收到天上去了,没吃完还要念叨着叫狼快收走。牧民依据的道理是"吃肉还肉",说人吃了一辈子牛羊肉,有时还吃野生动物肉,作了不少罪孽,人死了再把自己的肉还给自然,赎了罪孽,灵魂才能升到腾格里天上。 当时我想,这种蒙古族游牧民丧葬习俗虽然带有些迷信色彩,但也体现了一种敬畏自然的朴素观念。如果不是亲眼看到野葬场,我还以为世界上人都讨厌狼呢!没想到牧区蒙古人对狼的观念与农村的蒙古人截然相悖。随着视野的扩宽,我对狼的看法开始改变。 大学毕业后,我被分配到内蒙乌审旗牧区公社工作,与牧民朝夕相处,有机会从牧民那里听到更多有关狼的故事。 在牧区工作期间,有次在牧民家吃手扒肉,我发现主人割肉用的蒙古刀刀柄上刻有狼的图案。主人看我好奇,告诉我说,这把刀是他爷爷亲手做的,蒙古人喜欢狼,与汉人害怕狼不一样,所以很多日常用具和饰物上常刻有狼的图案。 后来我在《阴山岩画》一书中看到古代蒙古人在岩石上刻画了许多狼的岩画,从观察狼、画狼,到喜欢狼、刻狼,这是一个对狼的认识过程,其中似乎也寄托着草原民族的精神与情感。 牧民告诉我,狼虽然吃羊,却也能给羊群带来一些意想不到的好处。比如,羊被狼咬过后,可以增加抗病能力,只要伤口愈合就很少得其他疾病。哪怕是狼冲进羊群扑一下,即使没有被咬着,羊一年之内都会一直处于警戒状态。实际上,狼扑杀的羊大多是老弱病残,而咬不到的羊则身强体壮,病少且增膘快,初冬出栏屠宰时肉质十分鲜美。 牧民还告诉我,草原一旦遭了大雪灾,冻死饿死牛羊遍地都是,不用人工清理,狼会全消灭掉,即使腐烂变坏的牲畜尸体都不会留下,把狼群称作草原上"清洁工"再合适不过了。 草原生态系统非常复杂,它是人工管理的畜牧系统与天然草地生态系统的耦合系统,牧民长期在这里生活,他们管理这个系统的办法非常有效,即人工调节与自然调节两种手段双管齐下。 自然调节,是要人们对天然草地生态系统的组成成员进行保护,使其自然机制充分发挥作用。比如爱护鸟,保护鸟,让鸟群食虫护草;保护蛇和鹰,让它们控制老鼠的数量,以减少对草场的危害。 长期生活实践,牧民深知牧草——黄羊——狼群三者之间存在一个精确的比例平衡。黄羊都是上百上千只的大群,一般采食边远草场。黄羊吃草刺激牧草生长,拉粪又撒尿,施肥改良土壤,推动植被顺向演替。但黄羊太多也会过度啃食草场,对畜牧业不利。草原上需要黄羊等草食野生动物,正像牧民说的那样:哪里有黄羊哪里牧草长势就好。但也不能太多,如何控制黄羊等草食野生动物呢?古代采取狩猎是一个办法,而利用狼群——这一自然调节机制——控制黄羊数量则更省力、更有效。 有人估算,20世纪40年代,每年来内蒙古草原过冬的黄羊大约有500万只。大群黄羊上千只,小群也有二三十只。据草原上的猎人讲:狼对大群黄羊捕杀,一般发生在夜间,狼群至少二三十只,有的甚至多达四五十只,场面颇为壮观。 狼扑杀家畜,有时即使不能拖走也要咬死,着实可恨,打狼似乎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但是牧民告诉我,狼既不能捕杀得过少,但也不能过多,过少不利而过多有害。牧民有目的地狩猎就派上用场了,打老的不打小的,打残的不打壮的。当狼稀少时,不打也不干扰它,狼就不会害羊群,人与狼之间实现和平共处。草原上在游牧生产方式下饲养的畜群实际上处于半野生状态,家畜以畜群为单元组成,在人的管理下家畜群与野生动物处于既竞争又和谐的状态,其肉质与舍饲品种大不一样。吃放牧的牛羊肉长大的男子汉肌肉爆发力强大,各个都是摔跤好手就是这个道理。

狼,一直给人以凶残、饥饿、贪婪、阴险等印象。人与狼打交道可以追溯到远古时代。时至今日,人口繁多,资源紧张,狼逐渐被寻求栖息之地的人们消灭。狼少了,生活似安定了,但是随着狼的消逝,一些与狼息息相关的生物也逐渐退出人们的视野。 狼是古老的物种,经过几万年的进化,狼不断地适应环境,练就了一身好本领。狼捕食时通常是群体出动,在此之前,狼事先要开会,研究获取猎物的战略、战术。一旦达成共识,完成分工,狼群会依据天时、地形等自然条件去捕杀猎物。狼捕猎时还有一个特征,就是从不赶尽杀绝,以防猎物灭后狼子狼孙无从充饥。 可以说,狼是出色的军事专家。狼群每一次捕猎,都会把军事战略、集团会工、团体作战、服从指挥等特点发挥到极限。在与狼的长期斗争中,人发现了狼的这些特性,于是,有些民族就开始拜狼为师,狼图腾也因此而产生。 历史上的犬戎族、匈奴、女贞、突厥、蒙古等都是崇拜狼的民族。狼在捕食时引天长嗥,互相联络,于是人学会了制作牛角号来传递战机;狼捕食绝对听从指挥,不听者狼王会一口咬死,绝不容情,于是人学会了制定军规;狼群捕食时讲究出其不意,迷惑敌人,于是有了“兵者,诡之道也”一说。正因为从狼身上学到了许许多多的东西,犬戎、匈奴、女真、突厥、蒙古等民风强悍,一度成为战威一时的霸主。特别到了蒙古的成吉思汗,将狼的优点发挥到了极至,从而创立了世界历史上疆土最为广阔的大元帝国。但是元朝统制了一个世纪后开始覆灭,究其原因还是由于王室成员窝里斗,待民残暴等原因,《狼图腾》中有一句话说的非常好:“狼和狼一样,人和人不一样”。狼无私心,实力最强、能领着狼族不断壮大的狼就是首领,但是人不同,人无用的规矩太多,争斗太多,无能的太子也能做皇帝。 汉人为什么从北宋以后开始一蹶不振,就是因为汉人的小农意识太强,心眼太多,不够团结,没有狼的精神,最终被长期与狼争斗、拜狼为师的蒙古所统治。《狼图腾》中有一段描写狼吃绵羊的情景,深刻地道出了一个现实的问题。一只狼偷偷进了羊群,拖住了一只绵羊开始吃了起来。羊群一阵无声的骚动以后,又安静了下来,羊继续吃草,狼继续吃羊,离狼近的一些羊居然围在了狼的周围,观看狼吃自己同伴的情景,无动于衷。“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说不定下一个遭受噩运的人就是自己。 在中国,狼与人争斗的主战场一直在美丽的蒙古草原。草原狼是随着游牧民族的减少而减少的。文革末期,大批汉人及被汉化的蒙人迁往草原,高喊“打不尽豺狼虎豹,决不停止战斗”的口号,狼成为了一个政治问题。于是,草原一部分被开垦成农田,狼皮、狼肉也成了极抢手的俏货。民工打狼、部队打狼,最终,狼退出国界,去了外蒙及其他更远的国家。 蒙古战马由于没有了狼的威胁,也逐渐退化,不复当年神速;鼠灾成患,草也不够牛羊吃了,草原沙化严重,人群一度迁往草原腹地。随着人群的迁入,草原面临着更大的危机。 这种情景就如同一个公司、一个团队、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如果其中的一个环节少了狼这种角色,相信这个公司、团队、国家、社会都会面临一个缺少竞争、缺少学习而懒散成风、祸端四起的团体。 敌人,可以做自己的老师,敌人,也可以逼迫自己进化,没有敌人,除了在理想中的社会,只能使自己的进取心不断退化,最终被不知从哪里冒出来、分不清友敌的人给击垮。

中外作品的比较研究论文怎么写

许昌学院,老师要求三千字,这周三交

中国文学和西方文学的建构,有各自不同的文化背景和理论基础。下文是我给大家整理收集的关于中西文学比较论文范文下载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浅析中西文学翻译中的创造性叛逆

翻译不仅是沟通世界不同民族文化的桥梁,翻译也为文化与文学影响的传播提供了不可缺少的媒介,而且翻译本身也是一种艺术,一种再创造,其“创造性的叛逆”及应用一向来都为国内外文学界所重视的课题。

比较文学的学者认为:能否超越原作的关键是翻译中的创造与叛逆性。由此,翻译中的创造性是译者通过个人的能力创造性地使译作回归原著作的实质内涵,相对而言,叛逆性则指译者未能如实体现和传达原著作的精髓,从而与原著作的理念相违背。但在翻译的实际过程中创造与叛逆是密不可分的。

中西文学翻译中译者经常思考究竟是按照源语规范直接翻译原文还是依照规范再创原文使其更能为读者所接受。事实上创造性本质蕴藏于任何文学翻译作品中。在某种程度上翻译作品不仅仅是源文本的再现而且与源文本相比是一种再创造。

基于这个原因,“创造性叛逆” 的术语被法国文学家罗伯特·埃斯卡皮首先提出,他认为“翻译总是一种创造性叛逆”,并提出“说翻译是叛逆,那是因为它把作品置于一个完全没有预料到的参照体系里,说翻译是创造性的,那是因为它赋予作品一个崭新的面貌,使之能与更广泛的读者进行一个崭新的文学交流,还因为它不仅延长了作品的生命,而且又赋予它第二次生命”。创造性叛逆是文学范畴的基本特征,它并不是单纯属于文学翻译。换而言之,创造性叛逆与文学的接受和传播息息相关,两者密不可分。在文学翻译的实践过程中充分体现了创造性叛逆不同程度地体现在接受者、译者以及接受环境之中。

比较文学和翻译理论界都对翻译的创造性叛逆进行过系统的分析和阐释。翻译界泰斗谢天振先生认为译者的创造性叛逆一般划分为意识型和无意识型,并由以下几种类型构成:个性化翻译、误译与漏译、节译与编译、误译与漏译、转译与改编等。创造性叛逆中的无意识体现,如误译与漏译,是因受限于译者自身的文化知识背景和情趣修养等因素造成的误读和误译。据此而言,其并不能简单称为“创造性”。

译者的创造性叛逆分为有意识和无意识,其包括以下四种情况:

(1)个性化翻译。它表面是用自然、流畅的语言阐述原著的意图,但在深处却整合原著文化的问题。如果译作完全遵从原著文化,那语句会比较凌乱。

(2)节译与编译。节译与编译存在于《外国文学作品选》中有多种原因:为迎合读者或便于传播,为与接受地的风俗人情保持一致,或当地的道德、政治因素等,是有意识的叛逆。

(3)误译与漏译。例如:英译者把陶渊明《责子》中“阿舒已二八”翻译成了“阿舒十八岁”,他们认为“二八”是“一八”之误。误译,即对原著错误的翻译。它在文字和思想意义上背离了原文。在翻译中误译虽不可取但又客观存在,是无意识的叛逆。

(4)转译与改编。转译是是叛逆性最强的,是在翻译过程中无能为力情况下采取的方法。转译与改编体现在文学翻译上是创造性叛逆的特殊表现形式,其共性在于他们对于原作的两重更改。转译是一种语种转换。改编,节译和漏译各不相同。改编指改动整个内容情节,或体现对体裁的变动。节译是意识行为下对内容的大段改动。漏译则指无意识行为下改动少部分的情节。

对于中西方文学作品而言,译者永远不能全部表达原作者的真实想法,这在于两者不同的价值社会观和迥异的社会生活背景。译者自身的知识内涵和文化修养使其对译作实行了“创造性叛逆”的解读,而译者的主观判断性也由其个人因素和社会文化因素所制约。

1 文学翻译是创造性叛逆

(1)文学翻译的创造性。翻译的实质是把一种语言中蕴涵的内容通过媒介转移到另一种语言中。文学翻译是为让读者意会到不同的文化习俗和社会风貌,并不仅仅是浅层的转述表达。但就现在的大量翻译作品显示,其翻译的水平和要求与文学翻译所界定的标准依然存在相当的差异性。

(2)文学翻译的叛逆性。如果说文学翻译的创造性是译者依靠自身的能力创造性地表现原作品的实质内涵,那么其在翻译过程中所体现的叛逆性则是译者为实现主观愿望而对原作进行的客观背离。但在实际的文学翻译中,创造性与叛逆性是和谐共存的。

2 创造性叛逆的可接受性

创造性叛逆应遵循两重原则:充分原则与忠诚原则。文学翻译与其他形式的翻译一样,在很大程度上受目的地控制,而创造性叛逆是保证文学翻译的必不可少的手段。充分原则要求创造性叛逆应实现翻译目的,忠诚原则限制了目的文本的合理应用性,要求译者担当社会责任和道德规范,以此确保人们能够接受对文学翻译作品中所体现的创造性叛逆。

由于隐含的读者存在于一切中西文学作品中,因此作者把外界环境当作他在创作过程中的直接客体,其隐含的读者则是他的间接客体。但就译者来说,当其阅读原作品过程中,以前的间接客体此时变成为主体。原文虽然是阅读的直接对象,但原文作者心中或眼中的世界才是他通过阅读而理解的对象。所以,译者阅读和理解活动的间接对象是原文作者,这种主体间的交流就是话语对话的过程。翻译活动不是固定不变的语言转换,而是通过两种话语相互协商的产物。因为译者的不同的教育背景、人生经历和知识结构,所以翻译不可能有统一的标准。作为一种综合性的社会化活动,文学翻译应该是以多元而综合化的评价体系形式存在于现代复杂社会中。

从接受者和译文接受环境来分析文学翻译的创造性和叛逆性:

(1)接受者的创造性叛逆。所谓接受者特指阅读翻译作品的读者。由于不同文化背景的接受者有着不同思维方式和知识修养,因此不同的读者会在分析读本时形成自己特定的评定准则。即使身处相同的历史背景,接受者也会因为拥有不同的文化视野和结构,在文本的阅读中不可避免性地会主观性再创造,从而促使在翻译异质文学作品时的创造性叛逆的不断呈现。

(2)译文接受环境的创造性叛逆。从译文的接受环境分析,迥异的文化习俗、时代背景以及语言环境使原著作不可避免地受到译文语言的影响和限定,从而接受并融合译语的文化内涵和特征。

纵观现今翻译研究的现状,中西文学翻译已不再局限于传统的对源语文本与目的语文本的研究,而是将许多其他的因素也纳入其研究范围。评判译文好坏一直以“忠实”原则作为其评定的标准,但随着译者主体性研究的深入,文学翻译的重要显著特征之一是尤其注重创造性叛逆的应用。传统翻译研究否认创造性叛逆的作用和功效,而在比较文学范畴中则积极倡导其在文学作品翻译中的广泛应用。由德国功能派理论发展而来的目的论指出,翻译是一种基于源语文本的有目的的行为活动,决定任何翻译过程的最高准则是整个翻译行为的目的,这一理论无疑为研究这创造性叛逆提供了一个崭新而有效的视角。

参考文献

[1] 谢天振.译介学[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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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乐黛云.文化差异与文化误读[A].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

[4] 宋洪英.浅析文学翻译中的“创造性叛逆”[J].解放军外国语学院学报,2001(5).

[5] 吕俊.跨越文化障碍—巴比塔的重建[M].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01.

浅议中西诗学比较

摘 要: 要使得中国诗学为世界所了解,在世界诗学中发出声音,究竟要靠生动的形象打动人,还是靠严密语言和逻辑征服人?研究中西诗学的差异对中国诗学得到世界诗学的定位、认同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本文从社会经济、政治特征、宗教特征出发,就中西诗学差异进行展开比较。

关键词: 中西诗学差异 社会经济、政治特征 宗教、科学特征

“诗学”来自亚里士多德的文艺理论与美学名著《诗学》,它包含诸多内容:诗的种类,性质的探讨,史诗的研究,悲剧、喜剧的研究,还涉及音乐,名称虽为诗学,实则应为文艺学。“中西比较诗学”是从理论的高度来辨析中西文艺的不同美学品格并深入探讨其根源的研究。本文从中西社会经济、政治特征和宗教、科学特征两个方面分析中西诗学的差异。

1.中西社会经济、政治特征对中西诗学的影响

西方古代文明的爱琴海区域和中华古代文明的黄河中下游地区,地理环境是极不相同。古希腊的海上贸易,促进了手工业、航海业和商品经济的高度发展,最终形成了以工商业为主的古希腊社会经济的商业性特征。与此相反,中华民族的摇篮――黄河中下游地区,是一个极有利于农业生产的地区。“八百里秦川”的陕西关中平原,平坦广阔,肥沃的土地为农业生产提供了得天独厚的条件。几千年来中国社会“以农为本”的农业性特点一直稳定地延续下来。可以说中西社会最根本的差异是西方社会经济更具有商业性特征,而中国社会经济更具有农业性特征。无论是西方的商业性社会还是中国的农业社会,都对中西文学艺术与诗学产生了决定性的影响。

1.1中西方文学形式不同

中国古代文学以抒情文学为主。其根本原因之一在于农业性社会生活恬然,人们每天在农田里劳作,向往的是“八月剥枣,十月获稻”。人们成天与田园山水相处,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农耕生活竟使得诗人们无事可叙,只剩下一缕缕情丝可供抒发。这里没有海上的拼搏与冒险,而是人与大自然和谐交融,在这情景交融之中,就产生了以感物抒情为主的文学艺术传统。在《诗经》中,无论是爱情诗还是农事诗,都饱含抒情的韵味:“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所以为什么在并不张扬个性的中国,抒情诗能成为文学的正宗,其原因恐怕就在这里。与中国相反,西方的商业充满了冒险,充满了不可预知的惊涛骇浪,这使他们看到了更加深奥难测的东西,这些冒险活动中充满了惊心动魄的事件,与自然山水风光相距甚远,故而叙事成为文学活动的主要内容。

1.2中西方价值观不同

西方社会的商业性特征和中国社会的农业性特征,对其民族性格和价值观产生了决定性的作用。商业经济环境下培育起的西方人崇尚个人的自由平等、个人的奋斗、个人的财富、个人的爱情、个人的享乐及个人英雄主义。自我是西方表现内涵的核心,与外在世界相隔离相对立,久而久之产生了以自我为核心,以私利为基础,以享乐为目标的敢于冒险、敢于进取的开放性民族品格。

与西方相反,中国的农业性经济,使人们眼界狭窄,安贫守旧,不肯冒险。严格的宗法政治压抑着人们的个性自由,更无民主平等可言。所以文学作品不具有自我表现的意识,它所言之志,是与社会和宇宙相连、相通、相合的,它所追求的不是对立,而是和谐;不是自我表现,而是天人合一。

1.3中西方爱情观不同

在西方,古希腊的雅典民主制度和商业经济方式使西方人培养了崇尚个人爱情和个人享乐,以人为本。即使是爱情,他们也看作是个人的认知生理和心理的需要。因此,尽管西方文学以叙事为主,却提倡情感的宣泄淋漓,以便获得舒畅心情。

中国诗学主张抒情言志,却提倡节制情感,勿过勿滥。主张情感,文质彬彬,提倡素淡的文采和风格。如《诗经》中305篇抒写男女相思相恋的各种情感的诗,有较少的封建道统的艰涩,有“天地元声”的清新,但这具有极高审美价值的男女爱情诗却被认为“越礼纵欲”,而长期遭受不公平待遇。如《王风・采葛》:

彼采葛兮,一日不见,如三月兮。

彼采萧兮,一日不见,如三秋兮。

彼采艾兮,一日不见,如三岁兮。

诗中主人公大胆地表达了一日不见如隔“三月、三秋、三岁”的感受,话语虽简单,却十分传神地表达男女之间的款款深情,即使在当代中国也少见如此直白的表达。这种诗歌与后代诗歌巧妙含蓄地表达异性间的求爱格格不入。又如中唐时的《金缕衣》:

劝君莫惜金缕衣,劝君须惜少年时。

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

此诗主旨是劝人及时享乐,以及对爱情大胆追求。却因表意太直露、太大胆,故一千多年来,无人敢去担这一作者之名,所以作者也只能成为无名英雄了。中国古代诗歌中虽不乏优美的爱情颂歌,但是,一味地讴歌爱情,是与宗法政治不相容的,最好是做到“乐而不淫,哀而不伤”。

2.中西宗教、科学特征对中西诗学的影响

西方社会强调宗教性,从古希腊至中世纪,从宗教改革到现当代,无论社会怎样发展,其宗教氛围都大大超过中国。中国的宗教主要是儒、道、佛三教。三教之中,儒、道二教代表中国文化传统的宗教。中国宗教重现世,追求今世的满足和完满。基督教重来世,以彼岸的永生为最高目标。儒家的“仁”不同于基督教的“博爱”。西方宗教的爱有较强的平等意识,中国宗教的爱有差等。基督教认为,上帝创造了人类。在上帝面前,人人平等,不分贫富贵贱,大家都是兄弟姐妹。儒家学中强调一个“仁”字。在孔子看来,自然万物是不平等的。

2.1中西方人眼中的自然

西方人眼中的自然是怎样的呢?在商品经济中,贸易是最重要的经济活动。商人经常在崇山峻岭中艰苦跋涉,在茫茫大海中战狂风斗恶浪……可怕的自然界,似乎处处都在与人作对。在古希腊神话中也不例外,主宰自然界的宙斯,处处与人类为敌,他将盗火给人类的普罗米修斯锁在高加索山上,让神鹰残酷地啄食其肝脏。还让潘多拉打开盒子,把灾难与瘟疫降给人类,然后发动奥林匹斯山上的神消灭全人类。所以天人处于尖锐对立的状态。这迫使人们用自己的智慧了解大自然、战神大自然。因而,冒险、奋斗、进取就成为西方民族的显著特征。这一理念成为诗人们张扬个体意志的无意识的温床。但是西方人所不断追求的正是超越于自然之上的理性存在,认为万物只是自然存在,它必须打上人的意志的印痕。

中国的天人关系是怎样的呢?因为农业丰收取决于大自然风调雨顺,人们生计全靠大自然的赐予。人们的每天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晨星理荒秽,带月荷锄归”,所听到是蝉噪鸟鸣,而不是狂风怒吼。而且中国的神灵与英雄与古希腊的神则恰恰相反,他们对人类是友善的,爱人类的。这些都反映了自然与人类的和谐关系。因而,中国人对自然界总是怀着亲切感,尊敬与感激,故形成了“天人合一”。这给中国文学艺术及诗学理论灌注了某种生气,使中国人明白了情景相融。如“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这种情景交融的诗句,表现了中国人是对大自然审美的意识。

令人感到欣慰的是,西方人已经意识到该重新拾起人与自然之间那固有的脐带了。要重建人与自然之间和谐的关系,就得首先反对人类中心主义,然后才能重返自然。所以当代西方思想中极为重要的现象,就是反对人本主义。

3.中西思维对中西诗学的影响

不同的文化,不同的社会经济类型,使中西方人具有不同的思维方式与表达方式。在商业性社会下的人们是外向性的、开放性的,在向外拓展中,要克服遭遇的种种困难,必须向外如何征服自然界的途径,造成了西方人外向型的心态。中国农业型社会是自给自足的、封闭的,天人和谐中的“怡然自乐”又造成中国人内向型的心态。

3.1内与外

西方“思物”,中国“思我”。中国人最关心的是自身内在的东西,所以有“三思而后行”,“吾日三省吾身”(《论语》)。但正是这种只知“思我”不知“思物”的思维方式,使中国人忽略对世界客观规律、事物性质的思考,极大地阻碍了古代人们的逻辑思维,感悟思维占据上风。如孔子的“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论语・子罕》)追求的正是直觉感悟。这种只求内省式的思辨、直觉思维而忽略思辨思维,会产生混沌的结果,真可谓“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这种直觉感悟式思维是中国古代思维的一大特征。

与此相反,西方开放型的商业社会,造就了探索大自然奥秘的外向型思辨。古希腊人并不注重自己内心修养,而是对世界充满好奇。了解大自然,改造大自然的这种外向型的“思物”行为推动了西方自然科学的发展和西方商业经济的繁荣。

3.2直觉与逻辑

西方的逻辑思维,中国的直觉思维,都对中西诗学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如王昌龄《从军行》:“琵琶起舞换新声,总是关山旧别情。缭乱边愁听不尽,高高秋月照长城。”说到“边愁”用了“听不尽”三字,要体会古老雄伟的长城绵亘起伏、秋月高照这一壮阔的景象和无限的悲凉,读者需要自己顿悟。中国有句俗话:“沉默是金,雄辩是银。”沉默比雄辩宝贵。在中国文化中,“知不可为而为之”被视为积极入世的态度,“知不可道而道之”却是徒劳的,被认为缺乏逻辑和理性。其实中国人并不缺乏逻辑分析的能力,也许正是中国人一遍遍重复的“沉默是金”导致中国人失去了逻辑分析的兴趣、爱好。

西方史学普遍运用分析性的逻辑思维,创立“诗学”名称的亚里士多德,正是运用条分缕析的逻辑思维来建立他那庞大的诗学体系的。他写诗学的原则是“依自然的原理,先从首要的原理开头”(《诗学》)。他从基本原理出发,由上至下,从一般到特殊,层层剥笋,丝丝相扣,用严谨的逻辑方法,把所研究的对象和其他相关的对象区别开来,找出各自的异同,然后将它们由类到种地逐步分开来,下定义、找规律。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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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钟玲.美国诗与中国梦[M].广西: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

[4]辜正坤.中西诗比较鉴赏与翻译理论[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0.

看这个:《天使与魔女— 对《红字》与《我在霞村的时候》的女主人公的人物形象的诊释与比较》是知网上的一篇论文呢,要的话留邮箱我给你发过去,你再自己改改就有了。摘要:美国浪漫主义小说家霍桑的代表作《红字》与我国女作家丁玲的作品《我在霞村的时候》分别塑造了一个性格鲜明饱满的女主人公形象, 与此同时, 两部作品又都是关于女主人公在特殊的情况下失去贞洁后的境遇与反抗, 更值得我们关注的是两人在相似逆境中所表现出的性格的双面性—一面为天使, 一面为魔女。本文将从女权主义思想的角度出发对两部作品的女主人公的形象进行重新的论释与比较, 从而展现其女性意识的觉醒和对男权社会统治的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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