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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论语中的语法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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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论语中的语法研究论文

1.《论语·述而》“文莫吾犹人也”章商兑——兼释“广莫”、“子莫”2.浅谈《论语》的交友观3.夫子何为者,栖栖一代中——《论语》臆说4.左毒不去,文不可教——《<论语>选读》观感5.《论语》阐释视域内的“寓意解经法”6.《论语》孔子之道的现象学研究

_论语_修辞研究摘要 6-7 Abstract 7-8 第一章 绪论 8-14 第一节 《论语》及其修辞研究概说 8-10 第二节 什么是修辞 10-11 第三节 《论语》中的修辞观 11-14 第二章 《论语》中的修辞格 14-35 第一节 《论语》中所使用的修辞格 14-32 一、比喻 14-19 二、对偶 19-20 三、排比 20-22 四、对比 22-23 五、委婉 23-27 六、夸张 27-28 七、反问 28 八、反复 28-29 九、借代 29-30 十、引用 30-31 十一、层递 31-32 第二节 《论语》运用修辞格的特点 32-35 一、修辞格各有特点 32-34 二、综合运用多种修辞格 34-35 第三章 《论语》词语的锤炼 35-67 第一节 语言特色概说 36-42 一、简洁凝炼,言约义丰 36-38 二、朴实醇厚,明白易懂 38 三、从容言谈,饱含感情 38-40 四、成语格言,蕴籍哲理 40-42 五、形象生动,文采华赡 42 第二节 实词运用的特点 42-51 一、词类活用 42-45 二、同义词和反义词的选择 45-51 第三节 虚词运用的特点 51-56 一、连词 51 二、语气词 51-54 三、词尾 54-56 四、句中助词 56 第四节 韵律特点 56-61 一、音节匀称、节奏明快 56-57 二、同字相协 57-58 三、叠音状情貌 58-60 四、双声宛转回环 60-61 第五节 句式运用特点 61-67 一、特殊语序 61-62 二、以整句为主,整散交错 62-63 三、以短句为主,长短句兼备 63-64 四、其他几种特殊句式 64-67 第四章 《论语》的表达方式及篇章结构 67-92 第一节 《论语》的表达方式 67-86 一、叙述简洁,省略得当 67-69 二、描写具体,形神兼备 69-84 三、富有文学性的说明 84-85 四、以小事喻大理的议论 85 五、浓郁而真切的抒情 85-86 第二节 《论语》的篇章结构 86-92 一、《论语》的整体篇章结构 86-88 二、篇的结构 88-90 三、章的修辞

浅谈《论语》的交友观夫子何为者,栖栖一代中——《论语》臆说.《论语》阐释视域内的“寓意解经法”

浅谈英语语言学论文

Second Language Vocabulary Acquisition Strategies 二语词汇习得策略 [摘 要] 词汇是构成语言的基本单位,词汇习得在语言学习中占有重要地位。英国著名语言学家D.A. Wilkins (1972) 说过:“没有语法,人们不能表达很多东西;而没有词汇,人们则无法表达任何东西。”这就说明了词汇在学习中的重要性。本文旨在分析二语词汇习得策略并应用于不同水平的学习者。学习者根据自己的水平选择正确的习得方法和策略学习词汇,从而提高学习效率和习得效果。 关键字: 二语词汇习得 词汇习得策略 元认知策略 认知策略 Abstract Vocabulary is the basic unit of a language. Language acquisition plays an important role in language learning. Famous linguistics D. A. Wilkins said, “Without grammar, very little can be conveyed, without vocabulary, nothing can be conveyed (Lewis, 1993:16).” It speaks volumes for the importance of vocabulary in language learning. This paper aims to analysis the second language acquisition strategies and applies to different levels of learners. According to the different levels, the learners should choose the proper methods and strategies to promote learning efficiency and acquisition effect. Key words: Second Language Vocabulary Acquisition; Vocabulary Acquisition Strategies; Metacognitive strategy; Cognitive strategy Introduction With economic globalization and multi-polarization of the world, especially the population of the internet, English becomes more and more important, because it is considered as the tool for absorbing and communicating information. As we all known, vocabulary acquisition is one of the most noticed-question of the second language learners. “Vocabulary” appears in the area of linguists’ study. Nowadays, researchers still can not give a complete and reasonable definition of vocabulary. Since 1970s, the second language vocabulary acquisition research has gradually become the hot point and important subject in the second language vocabulary acquisition research area. These researches aim to discuss the efficiency vocabulary memory strategies to promote the memory skills and vocabulary levels. Then how to acquire vocabulary become popular among the researchers. Wenden &Rubin (1987), O’Malley& Chamot (1990) refer to the content of vocabulary acquisition strategies; Rubin (1987) and Oxford (1990) classify the memory strategy to the direct cognitive strategies. Especially, CohenAphek (1981), Porte (1988), O’Malley (1990), Vann (90), Cohen (1990), etc made a basic searching of vocabulary acquisition. In a word, there are various opinions in how to acquire vocabulary. Firstly, it talks about the importance of vocabulary. Secondly, what does it mean to “acquire” a word? This paper mainly aims to the detail analysis of the vocabulary acquisition from three aspects:Meta-cognitive Strategy; Cognitive Strategy and Social or Affective Strategy. Especially, it highlights the effect of the context and rending to vocabulary acquisition. This paper talks about the applications of the vocabulary acquisition strategies. And it puts forward some problems and difficulties of vocabulary acquisition. This paper also discusses the influencing factors to the acquisition. It includes the mother tongue, age, language contact, logical thinking ability, identity degree, and academic motivation . The purpose of this paper is to rise the awareness of English learners that the importance of vocabulary in language learning and the vocabulary acquisition strategies can not be neglected, and each strategies is deeply rooted in its language. Through the analysis of the theory of study, the paper tries to draw the learner’s attention to the strategies of the second language vocabulary acquisition and using the vocabulary in communication. In order to improve the acquisition efficiency, some strategies put into practice are introduced. The first presents the importance of vocabulary, some basic concepts of vocabulary and vocabulary learning, the second part tells what does it mean to know a word, the third part deals with the theory of vocabulary acquisition and presents the factors and differences influencing the vocabulary acquisition. The fourth part is detailed discussion of vocabulary acquisition strategies in different levels of learners. The last part is conclusion. Literature review 1. The importance of vocabulary As the first time, when we go to school and our English teacher will tell us that vocabulary is of great importance in learning English. After several years, we understand words gradually, especially when we study in high school. If we know a little about vocabulary, we may have poor English. That is because the listening, speaking, reading and writing show the necessary of learning vocabulary. Many researchers agree that lexis is at least as important as structure, because it is using wrong words and not wrong grammar that usually breaks down communication. Mistakes in lexis much more often lead to misunderstanding and may be less generously tolerated outside classroom than mistakes in syntax. (Carter, 1987). As Stephen Krashen remarked, “When students travel, they don’t carry grammar books, they carry dictionaries. A significant role of vocabulary in both teaching and learning processes was first stated by Stephen Krashen in The Natural Approach (1985): “Vocabulary is basic for communication. If acquirers do not recognize the meaning of the key words used by those who address them they will be unable to participate in the conversation.” Words are basic tools in human communication; therefore they determine the main part of people’s life-relationships between people and associations with the surrounding world that people live in. The larger one’s vocabulary, the easier it is to express one’s thoughts and feelings. In real communication, correctly and idiomatically used vocabulary can even decrease some structural inaccuracy and grammar errors. (Zhang Jiying, 2002). So learners should enrich and expand their knowledge of words as much as possible in order to communicate effectively in a foreign language. 2. What does it mean to “know” a word? Knowing a word is not a simple phenomenon. In fact, it is quite complex and goes far beyond the word’s meaning and pronunciation. (Zhang Jiying, 2002). Richards (1976) think knowing a word means also knowing the frequency of words and their likely collocates; being aware of the functional and situation limitations that apply; knowledge of the “syntactic behavior”; derivational forms and word class; associative and connotative knowledge; semantic value-breaking down words into minimal units as with componential analysis (see Katz&Fodor1963or Leech1974); knowing the other (possible) meaning associated. Nagy and Scott (2000) identify several dimensions that describe the complexity of what it means to know a word. First, word knowledge is incremental, which means that readers need to have many exposures to a word in different contexts before they “know” it. Second, word knowledge is multidimensional. This is because many words have multiple meanings and serve different functions in different function in different sentences, texts, and even conversations. Third, word knowledge is interrelated in that knowledge of one word connects knowledge of other words. What all of this means is that “knowing” a word is a matter of degree rather than an all-or-nothing proposition (Beck&Mckeown, 1991; Nagy&Scott, 2000). The degree of knowing a word are reflected in the precision with which we use a word, how quickly we understand a word, and how well we understand and use words in different modes and different purpose. The memory strategy, cognitive strategy, social strategy and metacognitve strategy are used more frequently than the affective strategy and compensative strategy. Conclusion This paper has attempted to provide some theories of second language vocabulary acquisition and some strategies. Such as metacognitive strategy, cognitive strategy, and social strategy. However, this paper also put forward some microcosmic strategy. As a matter of fact, vocabulary acquisition should combine the context. In addition, this paper hasn’t mentioned that culture is also an important factor in vocabulary acquisition. In the study of second language vocabulary acquisition, we should pay attention to the process and the acquiring results. This paper focuses on the study of the second language vocabulary acquisition strategies. Bibliography [1] A.U. Chamot. The Learning Strategies of ESL Students. In A. L. Wenden & J. Rubin, (eds), Learner Strategies in Language Learning, 1987. [2] Cater. R. and M. McCarthy. Vocabulary and Language Teaching. New York: Longman, 1987. [3] Nation, L. S. P. Teaching and Learning Vocabulary. New Newbury House Publishers, 1990. [4] O’Malley, J. & Chamot, A. U.. Learning Strategies in Second Language Acquisition [J].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0:12-15. [5] 陈桦,张益芳.中国儿童英语词汇记忆策略探究[J].外语学刊,2001(4). [11] 戴曼纯. 论第二语言词汇习得研究[J]. 外语教学与研究,2002(2). [12] 徐德凯.大学英语词汇教学理论与实践[M].长春: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9. [6] 王文宇.观念、策略与英语词汇记忆[J].外语教学与研究,1998(1). [13] 文秋芳. 英语学习策略论.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96. [7] 吴霞,王蔷.非英语专业本科生词汇水平研究. 外语教学与研究,1998(1). [15] 张纪英.英语词汇学教学与研究[M]. 武汉: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07. [16] 朱厚敏. 英语词汇学习策略研究[M] 长春:吉林大学出版社,2009.

关于英语语言学的论文,论文题目和主要内容已列出,供参考。链接附后1.题目:语言学英文版论文。主要内容:该论文主要讲词汇是构成语言的基本单位,词汇习得在语言学习中占有重要地位。英国著名语言学家D.A. Wilkins (1972) 说过:“没有语法,人们不能表达很多东西;而没有词汇,人们则无法表达任何东西。”这就说明了词汇在学习中的重要性。本文旨在分析二语词汇习得策略并应用于不同水平的学习者。学习者根据自己的水平选择正确的习得方法和策略学习词汇,从而提高学习效率和习得效果。http://wenku.baidu.com/link?url=SXkEsiMcpfqhM3IdT5ZZ97aNTmwfO_74dvJoNSWoCp2FIyudzpd1uBSgh2ccFJS6RN7xNBPb9WFk_matYEwCRT0EMxynK7D_vYN7D59Og5G2.题目:.英语专业毕业论文(语言学)——谈判英语文化差异。主要内容:该论文主要讲国际商务谈判中文化差异的影响,就是汉语习惯思维和西方语言文化之间表达的准确性对商务谈判带来的影响。http://wenku.baidu.com/view/ef2d20e09b89680203d825be.html4.题目: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硕士论文:商务英语信函的词汇特点研究,主要内容:商务英语信函词汇的选择和应用多呈现如下7种特点:1)简单词汇的选择。2)具体词汇多于笼统词汇。3)褒义词多于贬义词。4)缩写词的选择。5)确切词汇多于模糊词汇。6)礼貌、客气的词汇多于不礼貌的词汇。7)商业术语的选择。产生的原因多取决于商务活动的和商业伙伴的合作关系。商务活动的双方均为达至双赢的进行合作。这是本文所分析的词汇特点产生的主要原因。

像语音学,音位学,以及形态学,句法都不好下手建议写社会语言学或是心理语言学方面的,可以深入对比一下中西方思维的差异之类的,应该是一个好的论点加油~~

浅谈对中国法制史的研究论文

一、 正确看待和评价中国传统法制 如何看待中国传统法制和法律文化?从理论上讲,似乎这个问题已经解决了,人们都认同对其应持批判、继承的态度,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然而,时至今日,人们在论及中国传统法制和法律文化有哪些优良传统时,仍是泛泛而论、空洞无物,而在说到其消极因素时却生动具体,给人一种传统法律文化“糟粕大于精华”的感觉,好像一部中国法律史除君主专制、刑罚残酷、控制和镇压人民之外,没有多少积极意义。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状况?除了对基本的法律资料了解和研究不够外,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囿于先入为主的框架,还没有完全按照实事求是的认识论去审视中国法律史,对传统法律文化的精华与糟粕还没有给予恰当和充分的阐述。 新中国成立五十多年来,在如何对待传统法制和法律文化的问题上,经历了曲折的历程。从20世纪五十年代初到七十年代末,受法律虚无主义、“阶级斗争为纲”等左的思想影响,传统法律被说成是封建主义的毒瘤,属于被肃清的对象,受到全面的否定。“文化大革命”中,“四人帮”为篡党夺权,批孔批儒,中国历史被全面歪曲,更谈不到传统法律文化有什么优良传统。进入改革开放的新的历史期以后,随着民主和法制建设的加强,法史研究取得了重大进展。近二十多年来法史研究的实践表明,凡是有建树的学术成果,其成功之处都在于能够实事求是地对待和评析传统法文化,注重依据大量的史料得出研究的结论。但也应当看到,在法史研究中,一些非科学的认识论和研究方法论仍有市场。表现在脱离历史实际,把中国传统法制视为现代法治的对立物,割裂二者的传承关系,简单地以现代法学理念为尺度,凡是古代法制不符合现代法学理念的地方,就不加分析地予以否定;受旧的“以论代史”研究方法的影响,不是论从史出,而是摘录史籍中的只言片语去证明自己预设的、批判传统法制的观点。受这种非科学的思想方法论的影响,就很难对中国传统法制做出恰如其分的评价。 要科学地认识和阐述中国法制史,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认识论。实事求是是治学的基本原则,也是研究中国法制史的基本方法。把实事求是原则运用于法史研究,就是要以历史实事为根据,客观地再现中国法制史的面目,探讨它发展的内在规律性。而要做到这一点,必须克服两种错误倾向:一种是历史虚无主义。历史虚无主义无视古代法制在推进中华文明进程中的作用,认为中国传统法制漆黑一团,都是落后的、反科学和反民主的东西,不值得研究。另一种是苛救古人,无视古今法制的概念、内容及其他方面是否相同,以现代法治的理念套用、描绘和拔高古代法制。这两种倾向都不符合实事求是的精神,因而不能正确地阐述中国法制史,也无法区分古代法制的精华与糟粕,达不到研究中国法制史的目的。在这两种倾向中,前一种倾向是主要的,应特别注意予以克服。 以实事求是的认识论研究中国法制史,要求我们必须按照科学的发展观和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正确评价传统法制和法律文化。其一,要全面地而不是片面地去评价中国传统法制。中国古代法制既是中华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维护和推动当时社会文明的法律保障。尽管古代法制与现代法治在许多方面理念不同,在今天看来也存在不少消极因素,但它总体上是同当时的社会、经济状况和历史进程相适应的。中华法系曾在相当长的一个历史时期内,较之世界其他法系更为发达,并对周边国家法制产生了重大影响。全面评析中国古代法制,应该说其在历史上的积极作用是主要的。其二,要以科学的发展观而不是形而上学的观点去认识中国法制史。在中华文明发展史上,社会在进步,法制也随着不断完善,后一代法制都是在吸收前一代法制建设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既使当代中国的法制,也与历史上的法制在许多方面有着传承关系。因此,我们不能苛求古人,不能割断历史,更不能以今天的进步否定古人的贡献。而应当以科学的发展观,对历史上的法制产生的原因、社会作用、功过是非作出客观的评价。其三,要用辩证的而不是绝对的观点去研究中国法制史。对于中国古代法制的积极因素和消极因素,应以事实为依据,进行科学的分析。有些在我们今天看来属于消极的部分,在当时可能也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也应实事求是地做出评价。古代法律注重礼教,维护等级制度,致使法有等差,这是我们今天应该抛弃的。但是,礼教中的仁恕之道和慎刑原则,亲属相容隐不为罪的原则,仍有借鉴的价值,不能因其属于礼教范畴一概否定。总之,只有实事求是地分析和评价古代法制,才能使本学科的内容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正确地区分古代传统法制的精华与糟粕,更好地发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服务于当代法制建设。 二、全面认识中国古代法律体系 要科学地阐述中国法制发展史,必须对中国古代法律体系有一个全面认识。在中国古代法律体系中,律典是国家的刑法典,其内容是对有关违反国家和社会基本制度以及侵犯他人人身、财产犯罪行为进行刑事处罚的规定。律典属于刑事法律的范畴,只是诸多法律中的一种。从古代法律的立法形式看,不仅名目繁多,有关法律形式的名称以及各朝注重的法律形式也不尽一样。如秦有律、命、令、制、诏、程、式、课等;汉有律、令、科、品、比;晋为律、令、故事;唐有律、令、格、式;宋于律令、格、式之外,重视编敕、又有断例和指挥;元有诏制、条格、断例;明、清两代于律和各种法律形式的单行法外,广泛适用例等。此外,历朝还颁布了多种法律形式的地方法规。每一种法律形式都有其独特的功能。以唐代为例,“律”是有关犯罪与刑罚的规定,“令”是指国家组织制度方面的规定和行政命令, “格”是皇帝临时颁布的各种单行敕令、指示的汇编,“式”是国家机关的公文程式的办事细则,各种法律形式共同组成唐朝的法律体系。我们在了解中国古代法制的面貌时,不能只偏重刑事法律,而忽视其他形式的法律。 中国古代法律如按内容分类,是由行政、经济、刑事、民事、军事、文化教育、对外关系等方面的法律共同构成的法律体系,其中行政法律是大量的。各种形式的法律,其体例结构既有综合性编纂方式,也有大量的各类单行法律法规。以明代为例。除《大明律》、《问刑条例》和一些单行刑事法律外,有关行政方面的单行法规有数十种之多,如《诸司职掌》、《六部条例》、《吏部条例》、《宪纲事类》、《宗藩条例》等。明代还制定了不少经济、军事、学校等方面的单行法规,制定了《教民榜文》这类民间诉讼和乡里管理的单行法律,县以上地方长官或衙门还以条例、则例、禁约、告示等形式颁行了大量的地方法规。要全面地认识中国法制的全貌或某一朝法制的全貌,必须对各种形式的法律有一个全面的了解。虽然我们不可能对每一种法律都进行深入研究,但起码应做到不能把中国古代法律仅仅理解为刑事法律,不能把古代法制仅仅理解为是打击犯罪。 在学习和研究中国古代法律体系时,应充分评估少数民族建立的王朝对中华法系的贡献。如北魏拓跋氏创立的《北魏律》,宗承汉律,并柔和了南朝各律而成,其结构体系和基本内容都为隋唐律奠定了基础,唐律实际上是各民族法文化的综合体。又如,《大明律》的分目不少与元代的条格相同,说明明初修律时曾吸收了元代的立法经验。满族入关前的一些民族习惯和行为规则,也融进了大清律、例。对于少数民族贵族集团建立的王朝的法律制度及在中华法系中的地位,应该予以恰如其分的评价。 三、客观地论述中国古代的社会矛盾与法律的功能 中国历史上任何一种法律和法律制度,都有其形成的深层社会原因,都是为了解决某些社会矛盾,适应时局的发展而制定的。因此,研究中国古代法制必须正确分析社会矛盾。传统观点在阐述法律思想和法律制度形成的历史条件时,往往把当时的社会矛盾概括为阶级矛盾。然而,无论是古代还是近、现代社会,并非只存在阶级矛盾,还有大量的并不属于阶级斗争范畴的各类社会矛盾,有统治集团内部的矛盾,平民与平民之间的矛盾等。由少数民族建立的王朝,还存在严重的民族矛盾。在社会矛盾之外,还存在着人与自然的矛盾。不同历史时期、不同的朝代进行的各种立法活动,所面临和需要解决的社会矛盾并不完全相同,每次立法的针对性也是很具体的。在分析古代社会矛盾时,应当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对那些用于解决阶级矛盾、镇压劳动人民反抗的法律,自然可以运用阶级分析的观点予以评判。但对于那些用于行政、经济、文化和其他社会生活管理以及处理民族矛盾和一些对外关系方面的法律,就应当按照历史实际客观地阐述当时的社会矛盾和立法的背景。 历史上的各种类型的法律,因其内容不同,发挥着不同的功能。如西晋的《晋令》,南北朝时期的《梁令》,隋朝的《开皇令》、《大业令》,唐代的《贞观令》,宋代的《天圣令》等,其内容都是以行政法律为主,详细规定了国家的各种基本制度,属于令典性质,是治理国家的基本法典。而宋代的《吏部条法》、明代的《诸司职掌》、清代的《钦定吏部则例》,其内容是有关国家官制及其职掌的规定,是吏治方面的单行行政法律。至于行使国家经济管理职能方面的法律,内容也十分丰富,其内容涉及到农业、手工业、商业、对外贸易、财政税收、货币金融等各个方面。就保障国家财政收入的法律而言,汉以后各朝,都制定了盐法、茶法,禁止私人经营,实行国家专卖。唐代的两税法、均田法,明清的一条鞭法,也都是为了简化税制、减轻人民负担,确保国家财政收入而制定的。至于明清两代颁行的“里甲法”、“保甲法”,其功能是为了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及时处理民间纠纷,维护社会治安。可以说,历朝颁行的上千种法律,每一种法律都有特定的内容和功能,这些法律共同发挥着维护统治集团的权益、维护社会秩序、实行社会经济生活管理、协调社会各阶层人们的相互关系和权益等各种功能,因而具有阶级性和社会性两种属性。只有正确地认识和区分法律的属性和功能,才能正确地评价不同形式、不同内容法律的历史作用。 传统观点由于只肯定法律的阶级性而否定法律的社会性,所导致的后果不仅是许多著述忽视了对大量的刑事以外的其他形式法律的研究,还在评价律典与其他形式法律的相互关系和历史作用时,把两者对立了起来。如在对宋代的编敕、元代的条格、明清的条例等论述和评价方面,多是不加分析地对后者采取贬低或否定态度。事实上,律典的刑事职能,并不能包罗万象般地替代古代国家的行政和社会经济生活管理的多种职能。律典颁行后,因在较长时间内保持相对稳定,历代为了适应社会发展和时局变化的需要,有针对性地解决社会生活和司法实践中出现的新的问题,往往是通过各种形式的立法以补充律典的不足。离开了其他形式的法律,律典在司法实践的许多方面也很难操作。因此,我们绝不能贬低律典以外的其他立法的作用。以明清两代为例。虽然在某一时期也曾出现过“以事制例”、“条例浩繁”的弊端,但从现知的数百种条例来看,基本上是按照“例以补律”的立法原则制定的,与律文和律义冲突的条例极其罕见,这就要求我们应当重新审视以前的研究结论是否正确。 四、科学地阐述中国法制发展的基本线索和规律 在中国古代社会里,法律作为历朝治理国家和管理经济、社会生活的工具,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变革和完善的。由于历史的发展是曲折复杂的,法律在其发展的进程中因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也呈现出极其纷杂的现象。但纵观两千多年的中国法律发展史,从总体上说,“因时变革,不断发展、完善”是法律制度演进的主旋律。法律条文从表面上看是静态的,而法律的制定过程和实施历来都是动态的。即便是在国家政局比较稳定的时期,法律也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司法活动的实践,在逐步发展和完善,并未处于停顿状态。因此,我们应当用发展的、动态变化的观点去论证和阐述中国法制史。 关于中国法制史的发展进程,学界通常是按照不同的历史分期阐述它的发展线索。然而对于中国法制史的发展阶段的断限,因对我国古代的社会性质和法律的属性认识不同,存在着不同的意见。一种见解是从阶级和社会形态分析的角度上阐述的。认为法是阶级和国家出现后才产生的,但对中华法系的断限看法不一。相当多的学者认为中华法系是指中国古代的法律,是奴隶制和封建制法律的泛称,至20世纪初期,随着封建社会的解体,中华法系也就寿终正寝了。也有一些学者认为,中华法系历经封建社会、近代社会乃至社会主义社会,虽有重大变化,但作为法系的外貌和沿革关系而言,依然存在。中国自有法以来,直到新中国的社会主义法律,均属中华法系。争论的焦点,实际上是涉及到中华法系是死法系还是活法系、古今法系有无传承关系的问题。对于这一争论,包括中国有没有经历过奴隶社会和是否存在奴隶制法制的问题,应继续予以探讨。然而,无论按照何种标准划分法制的发展时期,古今法制存在着传承关系这一点却是无疑的。 另一种是从中华文化与法律相互关系发展史的角度阐述的。认为中国古代法律起源于国家产生前的远古时期,但对其发展阶段的认识也存在差异。有的学者认为从太古终于战国,是中国法律的创始期;秦至南北朝,可称之发达期;隋唐至明清,可称之确定期;清末以后,可称之改革期。也有学者则认为,中国法律体系的形成可分为四个历史时期,即:上古到尧、舜为黎明时期,夏、商至战国为光辉时期,秦汉至隋、唐、五代为发达时期,宋至近代为沿袭时期。还有的学者认为先秦、秦汉为形成期,魏晋南北朝为发展期,隋唐为成熟或定型期,宋元明清为延续期。此外,也有学者认为,宋元明清是中华法系的僵化期或衰退期。对于中国历史的分期问题,国内外学术界历来存在争论。对此,应依据丰富的文献资料和地下挖掘,对中国法制发展的历史阶段和断限继续进行学术探讨。 对中国法制史的基本线索和规律,学界也存在一些不同看法。其中需要商榷的一个重要问题是,有些著述认为唐代以后法律制度没有大的发展。事实上,宋元至明清是中国古代法制走向更加成熟的时期,也是中华法系进一步完善的时期。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明代中后期资本主义萌芽的出现,颁行了大量的经济类法律,其涉及内容之广泛,为前代所不及。随着中央集权制的强化,行政方面的立法多方位完善。地方立法在明清两代成绩斐然,仅现见的这类单行法规就达上百种。在民族立法方面,清代颁行了许多重要的法律,达到了中国历代王朝民族立法的高峰。即是刑事法律,无论从内容上还是法典编纂体例上,也都有创新和发展。这一历史时期的西夏、辽、金、元、清诸朝的法律,因融入了契丹、女真、蒙古文化及其民族习惯,更体现出了中华各民族共创中华法系的特色。因此,不能只依据几部律典而贬低唐以后法律制度的发展。 法律思想是中国法律史的重要组成部分,研究中国法制史必须与研究中国法律思想史相结合,这样才能深刻揭示法律形成的深层原因,揭示法律思想对立法司法的影响。中国历朝的立法和司法活动,都是在一定的法律思想指导下制定和实施的。一些著述认为自西汉中叶“德主刑辅”成为立法、司法的指导原则之后近两千多年中,法律思想基本处于停滞乃至僵化、衰退的状态。这种观点显然是与历史实际相悖的。在封建社会中后期法律不断完善、历朝颁行了上千部法律的情况下,法律思想反而一成不变,这是令人难以理解的。固然,封建社会中后期历朝奉行的是经官方改造了的儒家法律主张,其发展变化是在儒家学说的总框架内进行的。但随着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状况的不断变化和治国实践的需要,儒家的法律思想也在调整和发生变化。比如,形成于两宋、盛行于明清的宋明理学,就对中国法律制度产生了重大影响;行政、经济、民事、军事诸方面的法律思想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明刑弼教”思想经过朱熹新的阐发,强调先刑后教,成为明初重典之治的理论支柱;明清两代的律学不断开拓了律学研究的领域,在应用律学、比较律学、律学史、古律辑佚和考证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如明人何广的《律解辨疑》,张楷的《律条疏议》,王肯堂的《律例笺释》,雷梦麟的《读律琐言》;清人王明德的《读律佩觿》,吴坛等的《大清律例通考》等一大批著述,都不同程度地对律学有所建树。现存大量的判例判牍及题本奏本,也包含了极其丰富的司法思想。明清两代在法律思想领域最重大的建树,是确立了律例关系理论,这一理论曾长期指导了立法和司法活动。我们应当开阔视野,以发展变化的观点研究中国法律思想与法律制度互动关系,科学地阐述中国法律史。 五、实事求是地评析中国古代司法制度 中国古代的诉讼经过漫长的历史发展,积累了丰富的司法经验,形成了“德主刑辅”、“明德慎刑”、便民诉讼和慎刑等司法指导原则,建立起诸如起诉与管辖制度、上诉与直诉制度、听诉回避制度、会审制度、录囚制度、死刑复奏制度、审判监督制度、司法官员责任制度、民事纠纷调解制度等相当完善的司法制度,在审判中确立了区分公私罪、首犯与从犯、过失罪从轻、自首免罪或从轻、二罪俱发以重论、刑事年龄责任等一系列详细的审判原则,这些制度和审判原则与现代司法有不可分割的传承关系,其中许多值得我们继承和发扬。 长期以来,司法制度研究一直是法史研究的薄弱环节。近年来,一些学者注意了这方面的研究,发表了一些有价值的著述,但与古代立法研究相比较,司法研究仍显得滞后。加强对古代司法制度的研究,仍然是我们面临的重要课题。 研究中国古代司法制度,同样需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我国古代的一些司法制度不符合现代法治的精神,但在当时的条件下却有其存在的合理性,是若干代人的智慧的产物。我们在研究这类制度时,必须结合时代条件做出有分析的、恰当的评价。比如,人们通常把“司法与行政合一”概括为古代法制的特征,认为这是导致司法腐败的重要根源。诚然,在现代法制建设中,必须坚持司法独立,反对行政干涉司法,清除历史上“司法与行政合一”的消极影响。但在评价古代这一制度时,采取简单否定的做法却是不公允的。其一,这种概括并不完全符合事实,古代地方的司法与行政机构是合一的,但中央的司法机构,如唐代设有大理寺,明清两代设有刑部、大理寺,专主司法审判和覆核,称其为司法行政合一就欠妥当。其二,对地方官府的司法与行政合一,应就这种机制形成的原因和作用做出正确分析。就县级机构而言。当时各县管辖的人口有限,商品经济很不发达,县官的主要职责是理讼和征收钱粮,每县只设几名官员和数额有限的吏员,在这种情况下,无论是国家的财力还是从老百姓的承受力,都不可能设立行政与司法、立法分立的庞大机构。其三,就古代知县的审判权限而论,主要受理人命重事、诈伪和奸、盗等重大案件,对刑事案件只有判处笞、杖刑的权力;对于徒罪以上案件,则只能拟出审判意见,供上级官府复审。至于流罪以上案件,决定权在中央司法机构,死刑案件还需经中央司法机构复审乃至皇帝批准。因此,我们在阐述古代“司法与行政合一”这一历史现象时,应客观地阐述其历史面貌,正确评价它的历史作用及历史局限性,只有这样才能正确地说明这一制度的来龙去脉,以及为什么在现代社会中不能继续延用。 一些著述以“一任刑罚”概括古代司法审判的状况,不加区分地把历朝司法都描绘为君主专横、官吏任意用法、冤狱泛滥。这种结论缺乏历史根据。在中国历史上,确实存在着司法腐败的现象,也存在着某一君主在一定时期内因政治斗争的需要滥杀官吏和臣民的问题。但纵观一部中国司法制度史,几乎所有的王朝都反对“一任刑罚”。从现存的历代判例判牍看,司法审判程序是很严格的,绝大多数案件的审理是依法进行的。因此,对各个历史时期的司法审判情况,应依据史料作出具体的有分析的判断,而不能笼统地概括为“一任刑罚”,全面否定。 要科学地认识和阐述中国司法制度,必须把立法与司法结合研究,把司法制度与判例判牍结合研究,把民事诉讼与刑事诉讼结合研究。民事诉讼是司法研究中最为薄弱的领域,存在的争议也较多。现存的民事诉讼资料相对较少,且散存在历史档案、地方志、古人文集、野史笔记和判例判牍中,应当加强这方面资料的搜集和整理。

学习中国法制史的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在我国几千面的历史进程中,目的是为了治国安邦的需要,通过国家政权强制和要求人们遵守。在横向的方面主要是学习了每个历史时期国家政权的法律制度,着重以刑事立法。我也是学法学的、掌握法律制度本身的连续性和因革关系,对中国法制史有了一个新的全面认识,取其精华。法学界普遍认为我国应当是在夏朝出现了军队,它是法学的一个分支。还得到了成就感和满足感。历史就像一面镜子,到进入阶级社会出现国家以后,调整人们之间和人们与国家政权之间的各种社会关系。法作为统治阶级的意志是与国家同时出现的。所以说。二、有利于提高对社会主义法制优越性的认识,从教材中找出自己满意的结论,增强自觉遵守法纪的观念。避免单纯学习法律条文和历史事件的单调,归纳为以下几点通过一个学期的系统学习:一,同时又是历史学中的一门专史,法律制度本身也有阶段性的发展变化、乏味、有利于吸收和借鉴中国历代法律中的一切有益的精华,所以只好介绍别人的文章了。中国法制史是一门边缘科学,拥有非常灿烂的历史文化,维护统治秩序、有利于了解部门法学的渊源、监狱和法庭,为学好部门法学打下历史知识的基础。我国作为世界四大文明古国之一,再下笔。在本学期的学习中,它的研究对象就是中国法律制度的历史,找出不足、原则,开始有了法律萌芽。因此,然后带着问题去读,制定各种法规。具体的说就是研究我国有史以来的各个历史时期啊法律制度的本质,对一些未知或者知而不详的问题先列下来。(这是上百度查的。作为全国法学学科本科生十四门必修课之一。三,最好是先对法制史有一个总体的框架。三,中国法制史的地位十分重要,包括各个历史时期不同类型法律制度、发展,自原始社会默契、民事立法,长期以来积累了大量的极其丰富的经验和教训、警察、内容、枯燥,我们主要是从纵横两个方面来深入学习的、掌握中国法制史发展的历史阶段性、司法制度为主要学习对象。结合自身的学习过程。在学习的方法上、体系。这样既学到了知识,便把本阶级的意志上升为法律,为建设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提供重要的历史借鉴,又怎强了动手能力和独立思考问题的能力,我主要是将中国法制史当做一本普通的历史书来读。纵向方面、特点和社会活动中的作用及其产生,进一步完善我国法制、演变过程和基本规律,对前人给我们留下的宝贵的法制文化遗产进行科学的总结去其糟粕。二,首先让自己保持浓厚的兴趣、婚姻家庭立法,历代的统治者所制定的法律,完善法制,最初掌握政权的统治阶级或集团出于同志的需要,我们应当从中审视自己:一,我的文笔不好。中国法制史是法学科学的基础学科之一

通过一个学期的系统学习bai,对中国法du制史有了一个新的全面认识。中国法制zhi史是法学科学的基础dao学科之一,它的研究对象就是中国法律制度的历史。具体的说就是研究我国有史以来的各个历史时期啊法律制度的本质、内容、体系、原则、特点和社会活动中的作用及其产生、发展、演变过程和基本规律。我国作为世界四大文明古国之一,拥有非常灿烂的历史文化。因此,历代的统治者所制定的法律,完善法制,目的是为了治国安邦的需要,长期以来积累了大量的极其丰富的经验和教训。历史就像一面镜子,我们应当从中审视自己,找出不足,对前人给我们留下的宝贵的法制文化遗产进行科学的总结去其糟粕,取其精华,为建设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提供重要的历史借鉴。在本学期的学习中,我们主要是从纵横两个方面来深入学习的。纵向方面,自原始社会默契,开始有了法律萌芽,到进入阶级社会出现国家以后,包括各个历史时期不同类型法律制度。法作为统治阶级的意志是与国家同时出现的。法学界普遍认为我国应当是在夏朝出现了军队、警察、监狱和法庭。所以说,最初掌握政权的统治阶级或集团出于同志的需要,便把本阶级的意志上升为法律,制定各种法规,通过国家政权强制和要求人们遵守,维护统治秩序,调整人们之间和人们与国家政权之间的各种社会关系。在横向的方面主要是学习了每个历史时期国家政权的法律制度,着重以刑事立法、民事立法、婚姻家庭立法、司法制度为主要学习对象。作为全国法学学科本科生十四门必修课之一,中国法制史的地位十分重要。学习中国法制史的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有利于吸收和借鉴中国历代法律中的一切有益的精华,进一步完善我国法制。二、有利于提高对社会主义法制优越性的认识,增强自觉遵守法纪的观念。三、有利于了解部门法学的渊源,为学好部门法学打下历史知识的基础。中国法制史是一门边缘科学,它是法学的一个分支,同时又是历史学中的一门专史。在学习的方法上,归纳为以下几点:一、掌握中国法制史发展的历史阶段性。二、掌握法律制度本身的连续性和因革关系。三、在我国几千面的历史进程中,法律制度本身也有阶段性的发展变化。结合自身的学习过程,我主要是将中国法制史当做一本普通的历史书来读,首先让自己保持浓厚的兴趣,对一些未知或者知而不详的问题先列下来,然后带着问题去读,从教材中找出自己满意的结论。这样既学到了知识,又怎强了动手能力和独立思考问题的能力。还得到了成就感和满足感。避免单纯学习法律条文和历史事件的单调、枯燥、乏味。 (这是上百度查的,最好是先对法制史有一个总体的框架,再下笔。我也是学法学的,我的文笔不好,所以只好介绍别人的文章了,O(∩_∩)O哈哈~) 20

可以从一专题入手写其不同历史朝代的变化,比如我国古代法制指导思想的变化;也可以写某一历史朝代的法制的特点,比如可以分唐朝的法制具体点也可以分析下《唐律疏议》

浅谈商务英语研究毕业论文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趋势日益加快,国际商务活动日益频繁。这些商务活动的许多领域,如技术引进、对外贸易、招商引资等,所使用的英语统称为 商务英语 。下面是我带来的关于商务英语 毕业 论文摘要的内容,欢迎阅读参考!商务英语毕业论文摘要(一) 商务英语特点浅析 [摘 要]商务英语是外贸人员同世界各地开展进出口贸易时用于洽谈交易、联系业务的一种应用语言。由于英汉两种截然不同语言的差异及其特定的社会功能和题材内容决定了商务英语自身与众不同的写作特点。本文拟从跨 文化 交际学的角度对商务英语的特点作一番探析,从而事倍功半地达到成功交际的目的。 [关键词]商务英语 跨文化交际 合作原则 礼貌原则 关联原则 商务英语毕业论文摘要(二) 商务英语翻译浅析 [摘要]商务英语翻译在国际贸易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本文从商务英语的内涵、特点、翻译策略等方面,对商务英语的翻译进行了浅要的分析。 [关键词]商务英语翻译策略 商务英语毕业论文摘要(三) 浅谈英语商务 谈判技巧 [摘要]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中国的国际贸易也越来越发达。要想和外国人做好每一笔生意,你必须了解世界各国的文化。国际贸易中跨国的商务谈判在所难免,所以你也必须懂得把全界各国商人的谈判风格研究从文化的角度来探讨国际商务谈判,分析国际商务谈判过程、世界各国商人的谈判风格,增强中国商人在国际贸易中的竞争力。 [关键词] 语言技巧谈判风格谈判技巧 以下是我带来的关于商务英语的论文,希望能帮到您! 浅谈商务英语教学 摘 要:随着中国在世界经济中的日益活跃,大学中的商务英语需求也随之增多,这是因为商务英语专业培养的是有着扎实的英语基础同时具备外贸专业知识的复合型人才;同时,教师如何讲好这门课也日益受到关注。所以,本文就以商务英语教学为话题进行浅谈,企在与同行有所交流并最终相互促进与提高,使学生和教师双赢。 关键词:大学;商务英语;教学 随着中国在国际经济活动中的日益活跃以及自身发展的迫切需要,商务英语专业也日益成为了大学热门专业之一。商务英语专业培养的是有着扎实的英语基础同时又具备外贸专业知识的复合型人才,因此,对于商务英语的教学既要考虑到英语知识的授予,又要注重英语能力的提高。如同一般英语一样,阅读也是商务英语语言运用中的一项重要活动,通过阅读既可以让学生掌握相关阅读技巧,从而提高阅读速度和语言能力;同时又可以培养学生接触商务知识和熟悉商务运作流程的实用能力。所以,本文就以商务英语中教学方面进行浅谈,企在与同行有所交流和相互促进与提高。 一般来说,商务英语教学应该涵盖语言学习和商务知识两方面内容,是集语言理论、商务理论及商务实践于一体的综合性教学。所以,教师的教学要结合所用教材,灵活运用 教学 方法 ,并且在教学活动中要注意活跃课堂气氛,让学生在轻松愉悦的氛围里进行知识的学习,最重要的是提高学生实际应用语言并进行交流的能力。对于该课程的教学,笔者根据多年的相关教学 经验 , 总结 出了如下的教学建议: 第一,基本词汇是商务英语的基础,以此为基础,扩充词汇的学习,这是进行相关商务 英语阅读 的基础。可以通过将生词与已知词汇进行相关联系来实现对生词的记忆和掌握,当然,将生词放在阅读 文章 中进行学习也是一个很好的方法,或者将二者联系起来回更好。下面举例说明。 confirm一词在普通英语中作动词时的意思是“确认,证实”,如: ● His guilty expression confirmed my suspicions. (他内疚的表情证实了我的猜疑。) 而在商务英语中,confirm应该译为“保兑信用证”,即指一家银行所开的由另一家银行保证兑付的一种银行信用证。如下句: ● Payment will be made by 100% confirmed, irrevocable Letter of Credit available by sight draft。(付款方式为100% 即期,保兑,不可撤消信用证。) 那么,教师再阅读短文中就可以先将需要讲解的词汇标出,让学生说出在一般英语中的其意义;然后,在进行商务英语中所表示出的意义的讲解;最后,让学生思考并练习这些“商务意义”,注意一定要在句中,然后是整篇文章中进行理解和熟悉。 第二,具备一定商务英语词汇后就要以篇章为单位来进行训练,目的是进一步巩固所学新意(商务英语中该词汇的意义)。此阶段,最好选取一些有实用价值的英语阅读材料,在真实的商务场景中进行语言知识和商务知识的双方面习得。如:阅读文章中摘出的两句话: ● You may get a 5% discount if your order is on a regular basis. ● If a seller extends credit to a time draft, they have made a trade acceptance. The seller can request that the bank finance the transaction by buying the draft. The bank is said to discount the draft. 通过加深巩固练习,学生可以跟深刻地理解discount一词。 下一步,以对话或是篇章进行知识的延伸。如下面关于产品介绍的对话: ● A: These are our new models. B: What are their strong points? A: There's a lot to be said for them. In the first place, they are more durable than any similar ones on the market. B: Why does it take longer to wear out than the others? A: The yarn is carefully selected for quality and woven very tightly in this fabric. B: Can you leave these samples with us? A: How long do you want to keep them? B: About three days. ● A: That's all right 此时,引导学生进行整体把握,即:“为什么在这种语境会这么说?”为下一步中西方差异做铺垫。并且可以考虑在这个阶段的学习后增加一些课堂对话练习的活动,激发学生使用的欲望,增添真实的语境。 第三,在商务英语的教学中一定要注重商务礼节的介绍,并且还要特别之处中西方商务礼节或习惯方面的差异,以免在今后的实际运用中造成跨文化差异而带来的不必要的困扰。如:在中国,对于对方的赞美或是夸奖,为了表现出礼貌,通常受赞美或是夸奖的一方一定会说“哪里哪里”等拒绝性的答复;但是,西方人一般会去高兴地接受,往往是Thank you. / Thank you very much. 等,因为他们认为拒绝是极为不礼貌的。又如,在商务谈判时,中国人喜欢委婉而谦和地表达自己的观点;而西方人一般会开门见山,直奔主题。因此,在平时的教学中必须指出诸如此类的文化差异,一方面解答而来学生对于一些商务英语文章背景的不理解问题,另一方面也提高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求知的欲望,充满了好奇感和探究感。 总之,在课堂教学中一定要同时兼顾英语的基础知识而后专业知识的储备,以及英语技能和相关商务知识的积累这两方面的内容。但是,这些不是孤立的,而是相互关联和相互渗透的,可以说,一环扣一环,环环相关,某一个方面出现问题,就会影响 其它 方面的学习和提高。因此,我们在日常的教学中应该多角度、多方面进行指导,同时,也要求我们教师也要多学习、多更新自己的知识,这样才能满足学生的需求和自身的提高。 参考文献 [1] 蔡芸。培养复合型人才的有效方式--商务英语专业课程评价[J]。外语与外语教学,2001(4)。 [2] 陈建平。案例教学法与商务英语教学[J]。宁波大学学报( 教育 科学版), 2004(5)。 [3] 刘江凤。论本科院校商务英语专业学生职业技能的培养[J]。考试周刊,2011(5)。 [4] 莫再树,张小勇,张云。基于语言经济学的商务英语教育研究[A].。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4)。 [5] 叶兴国。新形势下的商务英语教学与研究[C]。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8年10月。 猜你喜欢: 1. 商务英语专业毕业论文范文 2. 商务英语毕业论文范本 3. 关于商务英语毕业论文范文 4. 商务英语专业论文范文 5. 商务英语相关毕业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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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英语专业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范文

开题报告是指开题者对科研课题的一种文字说明材料。这是一种新的应用写作文体,这种文字体裁是随着现代科学研究活动计划性的增强和科研选题程序化管理的需要而产生的。下面是我帮大家整理的商务英语专业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题目名称:商务英语谈判中的礼貌策略研究

英文题目:Politeness Principle as a strategy in Business Negotiation

学生姓名:

学号:xxx

学院:xxxx

专业年级:英语专业商务方向xx级

指导教师:xxx

职称:

一、选题的依据:

由于商务活动的需要,在世界高度一体化,国际商务活动日益频繁,中国进入WTO 的国际背景下,需要人们熟练掌握对外商务活动的原则和技巧;而商务谈判是对外商务活动的重要环节,商务谈判实际上是通过语言来进行的经济活动, 其成功与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语言的应用。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双方都希望己方利益最大化,因此双方在谈判过程中的语言表达和应用对谈判有着深远影响。得体、合适的语言表达能促进商务谈判的顺利进行。而礼貌原则作为一种语用策略是商务谈判的必要技巧,我们通过运用礼貌策略减少谈判双方的利益摩擦,缓和谈判环境,使双方在快乐的条件下获得共赢和理想的谈判结果。本选题旨在研究礼貌语言策略在商务谈判中的影响及具体应用。其意义如下:

意义:1. 得体的谈吐能树立谈判者良好的文化素养和职业道德形象,是商务谈判中的润滑剂;

2.增加谈判者之间的信任度,提高谈判中的自觉性,增加谈判的成功性,从而实现经济利益;

3. 对商务谈判中礼貌原则的研究有利于对今后礼貌原则文化差异起着促进作用;

4. 对礼貌原则的研究及礼貌语言的学习、应用利于人们生活实际中的交际和商务活动,利于个人生活。

2)综合国内外有关本选题的研究动态和自己的见解

我国学者何自然认为礼貌语言实际上是一种语用策略。大量学者对语用学中的礼貌策略进行了研究。我国学者胡艳芳认为礼貌是人类文明的重要标志,是人类社会活动的一条重要准绳(2009),普遍存在于人类的交际活动中。国内学者徐盛恒也有深入的见解他认为礼貌语言是语言交际可能涉及的各方关系的杠杆(1992),起着调节人际关系的作用。他们的研究都说明了礼貌语言策略在人们生活交际中有着重要的作用。

国外学者对其的研究更为突出。早在20世纪50年代,美国学者戈夫曼(Erving Goffman)就提出了“面子行为理论”,建立了礼貌模式。20世纪60年代,美国语言哲学家Grice(1975)在Austin 和Searle的言语行为基础上提出了会话合作原则,该原则认为人们在所有会话中都应遵循质量,方式和相关的四准则。R.Lakoff(1972,1973,1975,1977)在上世纪七十年代提出礼貌三规则。1978年Brown 和Levinson 提出了“面子论”。而英国语言学家利奇(Leech,1983)将语用原则分为“人际修辞”(interpersonal rhetoric)和“篇章修辞(textual rhetoric),提出了礼貌六准则。语用学中礼貌语言策略的历史来源及国内外学者的研究为诸多学者对礼貌策略在商务谈判中作用及应用的研究有着巨大的指导意义。许多学者就Grice的合作原则及相关理论,Leech的礼貌六准则,以及Brown和Levison的“面子论”在商务谈判中的应用进行了相关研究。他们的研究结果表明礼貌原则这一语用策略不仅适用于人们生活中的交流同时在商务谈判中依然适用并发挥着重要作用。

在此基础上,本选题在浅析各位学者对语用范畴中礼貌策略研究的同时,着重研究其具体礼貌语用策略和准则在商务谈判中的影响及应用。深入探讨 Grice的合作原则、Leech的礼貌六准则(得体,慷慨,赞誉,谦逊,一致,同情准则)及 Brown和Levison的“面子论”及他的礼貌策略(积极和消极礼貌策略)在商务谈判中的应用进行深入探讨。从而说明礼貌语言策略在商务谈判中的重要性。

二、研究内容

(1)主要研究内容及观点:

本选题在浅析各位学者对语用范畴中礼貌策略研究的同时,着重研究其具体礼貌语用策略和准则在商务谈判中的影响及应用。深入探讨 Leech的礼貌六准则(得体,慷慨,赞誉,谦逊,一致,同情准则)及 Brown和Levison的“面子论”及他的礼貌策略(积极和消极礼貌策略)在商务谈判中的应用进行深入探讨。

(2)论文内容提纲:

1 商务谈判的简单介绍

1.1商务谈判的定义

1.2商务谈判的基本原则(语言特征)

2 礼貌语言策略的介绍

2.1礼貌的定义

2.2相关的礼貌理论( Grice(1975)会话合作原则; Leech的礼貌六准则; Brown Levison的“面子论”等)

2.3 相关礼貌理论下的具体礼貌原则和策略

3一些语用礼貌策略在商务谈判中的应用(重点)

3.1 “得体准则”(把Grice的合作原则中的量的准则,质的准则,关系准则纳入为得体准则 说明:此为创新点)

3.2 慷慨准则的应用( Leech原理)

3.3 逊准则的应用( Leech原理)

3.4 Brown Levison积极和消极礼貌策略的应用

4 总结

三、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实验方案及可行性分析

本选题的主要研究方法有文献资料法和经验总结法,以网络技术、人工智能为研究手段,采用对比分析、综合分析等方法和手段,通过对国内外学者在礼貌原则领域的见解和研究成果的对比和解析,总结出礼貌语言策略在商务谈判中的应用的重要性。

四、进程安排和采取的主要措施

20xx.9.3- 9.19:

资料收集,阅读整理资料,拟定论文研究大致方向

20xx.9.19 - 9.24:

向论文老师申报论文题目;确定研究方向,拟定出论文大纲,积累资料

20xx.9.24 -10.15:

撰写开题报告及交予老师审核

20xx.10.15 -11.10:

听取指导老师建议结合实际撰写、修改论文一稿

20xx.11.11 -11.25:

听取指导老师建议撰写、修改论文二稿

20xx.11.26.- xx.5:

听取指导老师建议撰写、修改论文三稿

20xx.xx.6.-xx.15:

撰写论文定稿

20xx.xx.16-xx.18:

上交论文定稿

20xx.xx.19-xx.23:

将论文定稿交予老师审查

20xx.xx.27—xx.28:

做好答辩准备

五、主要参考文献

[1] Brown, P. &Levinson, S., 1978, “Universals in Language Usage. Politeness Phenomena”. In E.N . Goody(ed.), Questions and Politeness: Strateges in Social Interaction.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78, pp.65-311.

[2] Grice, H.P., 1975, “Logic and Conversation”. In Cole &Morgan(eds.). Syntax and Semantics 3: Speech Acts. New York : Academic Press. 1975, PP.41-58.

[3] Goffman,E., 1967, International Ritual: Essays on Face –to Face Behacior. New York: Doubleday and Company.

[4] Leech .G. Principle of Pragmatics [M]. New York : Longman Inc, 1983.

[5] 胡艳芳(Hu, Yanfang),积极礼貌策略在英语课堂教学中的应用[J]. 重庆工学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1).

[6] 何自然(He, Zirran).语用与英语学习[M]. 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 1997.

[7] 邱天河(Qiu Tianhe), 语用策略在国际商务谈判中的运用[J]. 外语与外语教学.

[8] 徐盛恒(Xu Sheng hen)礼貌原则新拟[J]. 外语学刊,1992.

[9] 熊学亮(Xiong, Xueliang).礼貌文化参数. 简明语用学教程, 2008.5: 1165-170.

[10] 杨林聪(Yang Lincong)礼貌原则在商务沟通中的应用[M].长沙.国防科技大学出版社,2002.

六、指导教师意见

指导教师签名:

xx年xx月xx日

课题名称:原则和合作原则在商务英语中的

本课题的研究现状、研究目的及意义

研究现状: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速,商务英语信函在国际贸易发展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商务英语信函引起了越来越多的国内外学者关注和研究,其领域涉及翻译、词汇学、语义学及语用学。国内的,如:吴金凤的《商务英语信函的特点及翻译》;黄雪芳的《商务英语信函的词汇特征分析》;武瑞的《商务英语信函中的'语用策略研究》。国外的,如:Josephine Baker的Correct Business Letter Writing and Business English;Beam Brilliance的New Business English;Leech,S.的Principles of Pragmatics等。

从这些论文著作整理统计来看,国内外学者对商务英语信函的翻译、词汇和语用的理论性研究分析的较多,将具体的礼貌原则和合作原则在商务英语信函中的应用研究分析的较少。本论文选取礼貌原则和合作原则这两大原则并结合具体实例来具体分析研究这两大原则在商务英语信函的应用。

研究目的及意义:

目的:随着世界经济和信息技术快速发展,商务英语信函已经成为对外贸易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商务英语信函是在商务环境下,利用信函与具有不同文化背景的客户进行国际交流的行为,它是一种行业英语,是开展对外商务活动的基础和重要工具,是最常用也最有效的通讯手段之一。为提高外贸人员对商务英语信函的礼貌原则和合作原则的认识,增强他们写作商务英语信函写作的有效性,本论文对礼貌原则和合作原则在商务英语信函中的应用进行了具体研究。

意义:商务英语信函是建立友谊、吸引客户的手段,信函中灵活运用礼貌原则和合作原则是商务活动顺利开展的内在要求和取得商务交际成功的关键,是建立和睦合作关系的基础,因此,礼貌原则和合作原则在商务英语信函中的应用研究对商务英语信函的写作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课题类型:

(1)A—工程实践型;B—理论研究型;C—科研装置研制型;D—计算机软件型;

E—综合应用型

(2)X—真实课题;Y—模拟课题;

(1)、(2)均要填,如AY、BX等。

本课题的研究内容

中文题目:礼貌原则和合作原则在商务英语信函中的应用研究

摘要

1引言

1.1论文研究的背景

1.2论文研究的意义

2商务英语信函及语用原则简介

2.1商务英语信函的定义

2.2商务英语信函的特点

2.3商务英语信函的语用原则简介

3礼貌原则简介及在商务英语信函中的应用

3.1礼貌原则简介

3.1.1礼貌原则的定义

3.1.2礼貌原则的特点

3.2礼貌原则在商务英语信函中的应用

4合作原则简介及在商务英语信函中的应用

4.1合作原则简介

4.1.1合作原则的定义

4.1.2合作原则的特点

4.2合作原则在商务英语信函中的应用

5 总结

6 参考文献

本课题研究的实施方案、进度安排

实施方案:

查找有关资料,收集并整理资料,结合自己兴趣和专业与指导老师探讨后确定选题。确定论文题目,根据论文的研究方向和所得资料结合任务书中的要求,写出开题报告。编写提纲根据提纲写出初稿,根据修改后的初稿写出二稿,根据再修改后的二稿写出三稿。调整论文结构,检查错别字,编排标准格式,定稿打印。

进度安排:

20XX年1月5日上交开题报告

20XX年4月9日交初稿

20XX年4至5月论文修改

20XX年5月22日论文定稿

20XX年5月29日答辩

已查阅的主要参考文献

[1] Beam Brilliance.New Business English [M].Beijing: Tsinghua University Press,2010

[2] Frank J.Effects of Positive Politeness Strategies in Business Letters [J].Journal of Pragmatics,2010

[3] Fraster,B.Perspectives on Politeness [J].Journal of Pragmatics,2011

[4] Goody.Questions and Politeness: strategies in social interaction [M].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09

[5] Jef Versehueren.Understanding Pragmatics [M].Beijing: Foreign Language Teaching and Research Press,2000

[6] Jiang Wangqi.Pragmatics: Theories and Applications [M].Beijing: Beijing University Press,2000

[7] Jones L,Alexander R.International Business English [M].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1

[8] Lesikar,Raymond V.Business Communication [J].New York: Richard C.Irwin,Inc.,1999

[9] Pinto.Genre Analysis of Business Letters of Negotiation [J].English for Specific Purposes,2002

[10] Scheraga,Mona.Practical English Writing Skills [J].Illinois NTC Publishing Group,2001

[11]范俊芳.合作原则和礼貌原则在英语商务信函中的研究[D].辽宁大学,2012

[12]高欢.礼貌原则应用于商务英语信函的实证研究[D].重庆大学,2007

[13]胡志雯.语用原则在商务英语应用中的度范畴[J].湖南大学学报,2003

[14]李亮.商务英语应用中的合作原则和礼貌原则体现[J].广西大学学报,2009

[15]刘焕明.格莱斯合作原则在经贸英语合同文本中的应用[D].延边大学,2009

[16]梅庭军.合作原则在商务英语信函写作中的应用[J].考试周刊,2012

[17]吴金凤.商务英语信函的特点及翻译[D].上海外国语大学,2006

[18]王晓英杨靖.商务英语写作教程[M].东南大学出版社,2004

[19]武瑞.商务英语信函中的语用策略探究[D].山西财经大学,2010

[20]赵军.商务英语语用特征研究[D].西华大学,2012

[21]周瑞琪.语用原则在商务英语信函写作中的应用[J].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报,2007

题 目:

On the Characteristics & Translating Skills of English Advertising(英语的特征和翻译)

选题依据及研究意义: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进一步加快,国际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带动了广告业的腾飞,英语广告翻译日益成为翻译学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广告翻译的发展对国际贸易的发展不言而喻。广告是商战中的有力的武器,广告英语是一种专门用途的英语,他与普通英语有着较大的差别,本文结合大量的实例,从广告英语的语法特点、句法特点和修辞特点三方面分析了广告英语的特点,并浅析了其翻译策略。英语广告翻译作为翻译学的一个新的领域,引起了众多的翻译工作者和研究人员的注意,发展仍然不够成熟和完善,这篇论文正是针对这一系列的问题提出了英语广告的特点和英语广告的翻译策略等重要意义的课题。从而为英语广告的翻译提供了有效的途径,为众多的翻译工作人员提供了重要的借鉴,同时也推动广告业及广告翻译事业的长足发展。

选题的研究现状:

对于商务沟通中的策略,曾有两语言学家提出过。

美国语言学家格莱斯于1967年提出的礼貌被称为“合作原则”。此原则中,会话双方需要共同遵守的原则包括数量、关系、质量和方式几个准则。有了“合作原则”,交易双方所说的话就不会逻辑混乱,说话者和听话者能顺畅沟通,以达到成功交际的目的。20世纪80年代,在合作原则的基础上,英国语言学家利奇又提出了著名的“礼貌原则”,其主要内容为:通过减少自身利益,使对方从中获得更大利益的方式获得对方好感,推进合作,使对方从中获得更长远的利益。

总而言之,“合作原则”和“礼貌原则”都是要求商务信函中要坚持礼貌策略,以达到维护交易各方地位均等、关系友好的目的。

拟研究的主要内容:

1.礼貌、礼貌原则和商务英语的表达原则;

2.商务英语信函的写作原则

3.礼貌原则在商务英语写作中的具体应用;

4.商务英语信函语言表达形式中礼貌的表现。

研究的创新点及重、难点:

(1)本研究的创新点:本研究立足于商务贸易间来往,提出了不容忽视的礼貌策略,符合现代商务沟通的基本准则,有利于更好的撰写商务英语信函,促进贸易。

(2)本研究存在的主要问题:参考文献的局限性以及信函中的创新概念,避免千篇一律。

研究的进程安排:

20XX-1-15——20XX-2-15 确定选题,收集资料,撰写开题报告

20XX-2-16——20XX-2-18 撰写初稿

20XX-2-19——20XX-2-20 完成二稿

20XX-2-21——20XX-3-1 定稿

主要参考文献:

[1] 曹顺发,冯波,国际商务英语谈判[M].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2001.

[2] 彭林霞,黄莉:商务电子邮件与传统商务信函中礼貌策略的对比分析[J].温州大学学报,2006第19卷第5期:49-56.

[3] 秦晓杰:英文商务信函中的“合作”和“礼貌”[J].西安外国语学院报,2001第9卷第4期:11-14.

[4] 曹菱,商务英语谈判[M].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1.

[5] Brown G&Yule,G Discourse Analysis,Beijing:Foreign Language Teaching and Reserch Press

[6] Bilbow G T.PHD.2001.Write for modernbussiness.Longman

噢 还有就是 目前我在学的ABC天芐欧美外教口语的老师要我明白 就是想将英语学好是轻松的;必然要有一个适宜的学习空间与闇练口语对象,老师水平是关键 纯正欧美口音(非东南亚)很重要,不间断逐日练习口语 1 on 1家教式教学才能有更.好.的学习成效~课程结束后同样要重复复习课堂录音档,把所学知识融会贯通。如果真的无口语交谈的人的情况 那么就到可可或BBC取得课余学习材料阅读,多问多听不知不觉的口语就培养起来,学习成效是必定突飞猛进的。我记得以前上口译课的时候说到了翻译中会出现的问题,譬如是音译,意译还是组合在一起音译当然是比较简单的,意译的话就要考虑到语境的变化,双方文化的差异以及习惯的影响商务英语通常比较正式,那么从单个的词到整句话的组合都有很多讲究了,譬如英文都是you咯,但翻译过来肯定是您或者贵公司,这是文字。其次是态度,整段文字都是有态度的,大多的应该是温和中有坚定,略有agreesive,特别是谈判时候的语境更为复杂。第三呢还有文化背景造成的差异,这就是翻译中都会碰到的问题了这个题目吧可以较泛的谈,那么每一点呢就都不用太深入,只要结构清楚可能好写一点。或者抓住其中一个点发散开,个人prefer这一种,找资料的时候比较有针对性。你跟导师商量一下吧

浅谈民法法学研究论文

诚信原则的人性检讨 广义趋同论——从《民法典草案》的人格看经济法与民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草案)若干问题质疑 中国民法典人格权法编和侵权行为法编专家研讨会讨论综述 民事立法与民法学研究展望 古代东方民法探略 试析我国专利权保护的特别规定 略论缔约过失责任 技术措施的版权保护 未成年人侵权责任之研究 产品侵权责任归责原则略论-----兼谈对新证据规则关于产品 等同判定易混淆的几个问题 未成年人之死的法律思考 夫妻侵权责任探微 适用合同法过程中的若干问题 民法典: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 论民事执行权的再分配----兼谈执行体制改革 占有与所有权源析 典权制度的价值复兴及其发展 论善意取得 论担保物权的竞合与实现 抵押权物上追及力之检讨 论遗失物拾得 无权处分行为的效力 不动产善意取得研究 动产善意取得制度逻辑前提之重构 论无权处分中权利人承认的效力 论无权处分的物权理论基础 动产所有权善意取得构成要件之管见 论物上请求权制度 物权行为若干问题探讨 制定物权法的若干问题探讨 我国民法应当承认物权行为 不安抗辩权与预期违约之比较 不安抗辩的权利救济方式 离婚损害赔偿中的几个问题 民事诉讼中的自认及其效力 物权概念的再探讨 这些够吗。。。 如果不行,这你还有曼多的

从民法的基本原则来认识公法与私法的划分 关键词] 公法;私法;法律规范体系 [摘要] 很长一段时间来,我国法学界不承认在我国法律规范体系中有公法和私法的划分,过多 强调民事关系的国家意志性,忽视对公民和法人意志的尊重。近年来,随着我国法制的不断健全完善,我 们不得不修正原有的观点,承认公法与私法的划分。本文主要从民法的平等、自愿、公平等基本原则的角 度来讨论公法与私法的划分。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政治与经济高度一体化格局开始分解,民事方面和商事方面的立法 逐渐增多,我国法学理论中的否认公法与私法划分已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和要求。我国的 法学家们不得不重新审视和修正原有的观点,接受公法与私法相对独立的事实以及私法优先的观点。 一般认为,公法主要调整国家与公民之间的关系,由此而形成的权利称为公权。公法通常包括宪法、 行政法、诉讼法、刑法、税收法和军事法等。私法主要调整公民个人之间的关系,由此而形成的权利称为 私权。私法通常特指民法。没有哪一个国家的立法中明文规定“公法”或“私法”概念。最早提出公法与 私法的划分是古罗马的法学家马尔比安。他认为,有关罗马国家的法为公法;有关罗马人的法为私法[1]。 而最初的划分意义只在于使研习法律的人们便于认识法律、了解法律规范体系,后来法学家们认识到, 更重要的是这种划分有利于研究法律的价值导向。由于《罗马法》成了世界上第一个商品经济的法律 ——《拿破仑法典》的基础,因而,它的很多原理又为后世的许多民法系国家所普遍效法。 为什么从罗马法学家开始,几乎所有的资本主义国家的法学家们都十分推崇公法与私法的划分?笔 者认为其根本原因在于:一方面是为了防止体现每一个法律部门的固有本质或它的相对独立性“异化”; 另一方面也是为了防止体现国家与公民之间的公权关系的法律对体现公民与公民之间的私权关系的法 律侵扰,以便建立起泾渭分明的部门法体系。那么,为什么公有制国家建立后,要极力摒弃公法与私法的 划分呢?究其原因,正像列宁所说是为了扩大国家干预私权关系的范围,包括国家拥有废除私人合同的 权力,以便形成苏维埃国家赖以存在的公有制基础。从客观上看,列宁不承认公法与私法的划分,与布尔 什维克党消灭私有制,实行土地、银行、矿产、运输等企业逐渐国有化的纲领和实践是一致的。因为不这 样,社会主义经济基础难以在没有现成的社会主义经济萌芽的空地上建立起来。而我国法学理论在相当 长时期内也否认公法与私法的划分,这与两个原因不可分:其一,马列主义经典之理论对我国约束太深; 其二,列宁的这一理论恰恰符合我国长期以来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需要对社会经济生活进行全面 干预的法律要求。其实,恩格斯早就有公法与私法的观点,在论述法律产生时就指出:“在社会发展某个 很早的阶段,产生了这样的一种需要:把每天重复着的生产、分配和交换产品的行为用一个共同规则概 括起来,设法使个人服从生产和交换的一般条件。这个规则首先表现为习惯,后来便成了法律。随着法 律的产生,就必然产生出以维护法律为职责的机关——公共权力,即国家。”[2]这一体现历史和逻辑统一 的论述,不仅充分说明了在法律的进程中私法先于公法,更蕴含着一个深刻的观点,即公法、公共权力是 为私法而设立的。而我们过去却恰恰忽略了这一论述对法律分类的意义。 在现代法律体系中,公法与私法的划分是现代法秩序的基础,是建立法治国家的前提,在现代国家 一切法律规范,无不属于公法或私法的一方,而且因其所属不同而各有不同的效果。如何确立公法和私 法的划分标准,大致有三种学说,其一为利益说,即以规定国家利益者为公法,以规定私人利益者为私 法;其二为意思说,即规定国家与公民之间的权力服从关系的意思为公法,规定有关公民相互间平等关 系的意思为私法(这也是以法律关系的内容和性质为区分标准的法律关系说);其三为主体说,即公法主 体至少有一方为国家或国家授予公权者,私法主体法律地位平等。其中第三种学说为法学家们普遍认 同。要正确认识公法和私法的划分,笔者认为还得从民法的有关基本原则上加以考证。 一、民事主体地位平等原则。平等是一个具有多种不同含义的概念。我们在此讨论的是私法主体所 涉及的法律地位平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3条规定:“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地位平等。”平 等原则是指民事主体享有独立的法律人格,能够独立地表达自己的意志。作为民事主体当事人,是财产 在静态中的所有者,在动态中的交换者,而不是国家行政管理关系中的上级下级。即使是国家作为民事 主体,也必须受民事规范的约束,与其他民事主体保持平等地位。民事主体所享有的民事权利在受到侵 害时,平等地位受到法律保护。自然人生而平等;法人不论行业、性质、财产状况,人格也一律平等(法人 的人格平等是法人地位平等的依据)。从平等原则中就能让我们领悟到,私法的法律关系是法律地位平 等的市场主体之间的关系,它与公法的法律关系即国家凭藉公共权力对市场进行干预的关系是截然不 同的。 不过,民事主体在人格上的平等,不等于在实际的民事法律关系中,每个当事人所享有的具体民事 权利和民事义务都是一样的。在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中,各个当事人根据法律和自身的意志享有不同有 权利,承担不同的义务,尤其是对法人而言,在权利的享有和义务的承担上,还要受法人本身性质、法律 和行政命令以及法人的目的范围等限制。 二、自愿原则。《民法通则》第4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它是指民事主体在从民事活动 时,应当充分表达自己的真实意志,根据自己的意愿设立、变更和终止某种民事关系。该原则的确立就是 要赋予民事主体在法定范围内享有广泛的行为自由,实际上也是私法所奉行的意思自治原则的充分体 现。通过对传统法学理论的学习和认识,可以概括出意思自治在三个层面上的内涵:第一,从法哲学和 法律社会学的角度看[3],意思自治是个人主义、自由主义哲学思潮的直接产物,这大致可定义为,每个社 会成员依自己的理性判断,管理自己的事务,自主地选择,自主地参与。黑格尔曾在《权利哲学》里指出, 国家应当赋予其公民以拥有私人财产的权利的同时给予个人以自由缔结契约的权利[4]。第二,从公法与 私法划分角度来看,意思自治是私法自治,其基本含义是私法主体有权自主实施私法行为,他人不得非 法干预;私法主体仅对基于自由表达的真实意思而实施的私法行为负责;在不违反强行法的前提下,私 法主体自愿达到的协议优先于私法的适用,即私人间协议中变通私法。意思自治是罗马法时期公法与私 法划分理论的直接产物,它以承认民法是私法为理论前提,成为民法的精髓。随着现代民法的发展,私法 自治分演为所有权绝对,契约自由和过失责任三大民法基本原则。第三,从冲突法角度来看[5],意思自治 是指为当事人协商选择处理纠纷所适用的准据法的权利。意思自治原则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商品经 济的客观要求在民法上的必然反映,由于该原则恰恰符合欧洲资本主义发展时期个人本位和自由主义 的思想,所以被《拿破仑法典》以来的近现代民法始终奉为一项神圣的法律准则。但随着现代国家干预主 义的兴起,哲学上个人主义和经济上自由主义的衰落,也必然导致意思自治原则的削弱。从本世纪开始, 民法上的契约自由原则受到冲击,民事主体之间的交易自由不得与公共利益、道德规范和占支配地位的 公共政策相矛盾、相抵触,许多国家的法律对以损害或侵扰社会其他成员的方式使用私人财产的行为作 出较为严厉的处罚规定,按照被其他商人或整个社会认为是完全不公正的惯例而进行的商业活动则受 到法律的限制。这样,就使得意思自治原则因注入新的内容而所改变。 三、公平、等价有偿原则。法律的一个理念是追求正义的实现。正义所蕴含的公平、公正、平等等价 值内涵,是政治社会中所有价值体系追求的最高目标。私法自然也将公平和正义作为其最终的理想。 《民法通则》第4条还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公平原则是道德规范的法律化。该原则要求民 事主体应以公平的观念从事民事活动,正当地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在民事活动中兼顾他人利益和社会 公共利益,同时,司法机关在处理民事纠纷时,应根据公平原则,使案件的处理既符合法律又公平合理。 公平正义是一个极其复杂的问题,但就从事民事活动的主体来说,公平正义理念的要求体现在:第 一,一个社会的经济结构必须为其每个成员的自由发展提供公平平等的机会,为其每个成员利益的获取 和合理分配提供手段及程序规则,并且在利益分配和公平的实现出现不均衡时能够予以有效补正及救 济;第二,社会关系主体即社会成员的交易活动应当遵循普遍公认的行为准则,主体实现经济目的的手 段应当是正当的、合理的,必须充分考虑社会利益并且自觉接受社会义务的约束。 根据《民法通则》第4条的规定,民事活动还应当遵循等价有偿的原则。该原则在要求民事主体在从 事移转财产等民事活动中要实行等价交换。任何一方不得无偿占有、剥夺他方的财产和侵害他方的权 益,如果构成对他方的损害,应负损害赔偿的责任。笔者认为,该原则已涉及到交换对等之平等领域的有 关问题。例如在交换的交易中,人的正义感在某些情形下要求在允诺与对应允诺之间、在履行与对应履 行之间达到某种程度的平等。一般说来,合同当事人是通过行使其私人自治权来确定他们各自履行行为 的价值的,这与公法通过行使国家权力来确定公民行为价值是显然不同的。 虽然公法与私法的划分是以其不同的性质、内容来进行的,但从以上所讨论到的民法有关原则上考 证,法律确实有公与私之分。不能把公法领域的强制性原则适用于平等、自愿、互利的私法领域,换言之, 要收缩行政权力在私人或民间领域不适当的延伸和干预。在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下,强调公法与私法的分 离,有利于明确私人的独立地位,私人权利义务的协商性以及民事权利不可侵犯性,尊重公民和法人在 民事交往中的意志;也有利于树立私法是公法及整个法治的法律基础的观念。 [参考文献 ] [1] 潘念之.法学总论——国外法学知识译外[M].北京:知识出版社,1982. [2]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8卷[C].第538-539页. [3] 姚辉.民法的精神[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36. [4] 〔德〕黑格尔.权利哲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5. [5] 江平,张礼洪.市场与意思自治[J].载法学研究,1993,(6)

民法论文题目论我国民法典的体例结构 2、论中国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3、论我国合同法的完善4、论房地产转让 5、论著作权制度 6、论期货的法律调整 7、论中国证券市场的监管制度的发育和完善 8、土地隐形市场的法律调整 9、试论“四芜”拍卖与土地使用权 10、典权研究 11、商品房预售的法律调整 12、房地产权属登记研究 13、我国担保法规定的抵押权研究 14、最高额抵押 15、动产质押研究 16、权利质押研究 17、我国违约金制度的改革 18、论我国担保法上的保证 19、我国合同法与债的保全制度研究 20、论不安抗辩权 21、论知识产权法的完善 22、论我国物权法的体例结构 23、论知识产权法的完善 24、论我国物权法的体例结构 民诉法论文题目1、论法院调解 2、论督促程序 3、论民事诉讼第三人 4、论民事诉讼举证责任 5、论反诉 6、论举证责任倒置 7、论公示催告程序 8、论开庭审理 9、人民调解若干问题研究 10、论民事诉讼的辩论原则 11、论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平等原则 12、论民事诉讼中的检查监督原则 13、论企业破产程序 14、论民事执行程序 15、论涉外民事诉讼管理 婚姻法论文题目1、“夫妻感情破裂”与“婚姻关系破裂”(离婚法定界限再论) 2、市场经济下我国家庭财产制度若干问题的探讨(我国夫妻财产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3、论收养制度 4、论我国婚姻家庭本质和特点 5、如何完善我国结婚登记制度 6、试论配偶权 7、如何完善我国离婚制度 8、事实婚姻与非法同居的界定经济法论文题目1、完善我国合同担保制度若干问题的思考 2、论政府经济职权 3、反不正当竞争法刍议 4、我国证券立法若干问题探讨 5、试论我国税法的原则 6、试论劳动法的体系和作用 7、论如何推进劳动法的实施进程 8、论劳动关系的契约化 9、保证担保法若干问题探讨 10、中国人民银行法的利弊得失 11、完善抵押担保之我见 12、试论消费者的权利及其法律保障 13、我国票据法若干问题探讨 14、我国保险法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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