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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发展意义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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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发展意义的论文

浅析经济法的社会经济功能论文

经济法以及它的相应功能 对于经济法的功能来讲,如果我们单纯地从社会经济视尾来看,可以发现经济法对社会经济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促进作用,如此一来,我们可以认定经济法可以科学有效地推动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对外开放的途径逐渐增多,我国加入的世界组织也越来越多,如此一来,我国就进入了一个绝对以及完全的市场经济运作体系,在这样的大环境下,经济法的功能就脱颖而出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其一,将我国的社会经济关系进行了科学有效的调整。也就是我们常说得统领全局观念的综合调整,如此一来,科学有效地实现了宏观调控和微观调控的人充分结合,这是经济法特有而其他法律不具有的功能。

其二,经济法对社会经济的发展起到了一足的决定性作用。社会经济在发展的过程中,必然会经历一些坎坷和阻碍,为了使社会经济顺利发展,并且向着国家意志方向进行,以便社会经济的高速运行和协调发展,国家相关部门必须要对相应的市场机制进行科学合理的调控,要想对市场机制进行有效的调控,那么,得有坚强的法律后盾,此时经济法就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起到了相应的法律保障,进而直接或间接的引导社会进行的发展。其三,要想科学有效地实现经济效益就必须要有经济法作为其坚强的后盾。利用经济法可以有效地节约经济成本,与此同时,还可以科学有效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其四,经济法可以有效地保障社会公平。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对社会经济科学有效地调整,为社会个体的发展创造一个公平的环境,实现社会利益和个体利益的有效平衡。

2.有关经济法的社会经济功能

2.1科学有效地传递经济信息

对于我们人类来讲,在社会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占有绝对的主体地位,在主体加入到某一个经济活动过程之前,必然要对此项经济活动产生的一系列后果进行相应预测,在预测的过程中,假如其结果超过所需要的成本,那么,必然会给主体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在此基础上,主体就会做出相应的决策。在做决策的过程中,主体必须要将各种不同的主观以及客观因素都考虑在内,再加上经济法对经济活动主体的规范作用,如此一来,经济法的社会经济功能便会对经济信息进行相应的传递,以便经济活动的主体可以清楚自己的行为。在经济活动过程中,主体与主体之间产生相应的经济关系时,在一足程度上就可以形成经济上的互动行为,进而达到最初的经济目的。

2.2科学有效地分配经济利益

从法律的视尾来看,经济法对经济活动主体的利益有着不可推卸的影响,归根到底一句话,也就是权利和义务在利益上的`科学分配,在一定程度上它体现了资源以及资格的有效分配、直接干预两种类型的分配。对于资格来讲,也就是在从事一项特定的经济活劫过程中所获得的相应资格;对于资源分配来讲,在分配的过程中利益上必定会存在一足的差异,我们都知道,公司法中对不同公司在注册资金上的要求是不同的,可以这样说,公司法的有关规足对公司的经营、性质、资金、资源等一系列因素的应用有直接影响。对于直接干预来讲,主要是考虑到它所面对的分配对象不同,必须要按照经济法的相关规足对利益实行合理分配,如此一来,经济主体利益在公平性上得以有效保障,以便科学有效地权衡各方利益,进而对相应的利益进行合理分配。

2.3科学有效地激励社会的经济活动

对于经济法的社会经济功能来讲,它可以对社会的一切经济活动产生相应的激励。这种功能的基础在于社会经济的主体,在对其经济活动的激励过程中,影响着他们的最终选择。为了科学有效地发挥它的激励功能,那么,经济法在制定的过程中一定要科学合理,这种合理主要包括如下两个方面,即制度的设计以及激励机制的设计。我们都知道,现在我国大力倡导税收优惠政策,这就是经济法激励社会经济活动的有效表现。

2.4科学有效地减少经济成本

一般情况下,在社会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人与人之问的关系主要是通过经济来往而实现的,那么,整个社会运转的费用是依靠经济交易来实现的,通过经济法,在经济活动过程中的人们依靠经济法的指引,可以有效地减少经济成本,换一种说法,也就是经济法为了减少经济成本而制定的。就像我们常说的e,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傲产品质量法”、.v广告法’、等一系列法律,都是以经济法为基础而产生的,由于这些法律法规的出现,消费者在消费的过程中,可以科学有效地节省信息收集费用。如此一来,经济法减少经济成本的社会经济功能,不是单纯的体现在节省信息收集费用上,还有效地解决了因劳资冲突而增加的一系列费用。

结束语

对于经济法来讲,它不仅仅是国家干预社会经济的依据;还是社会责任本位的依据;以及商品经济发达的依据,它制定的目的就是为了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对于经济法的功能来讲,它不是单纯的体现在价值上,还是保障社会经济运行的基础。

认识经济法论文2000字篇2 论经济法中社会中间层的地位和作用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市场经济中涌现出了一批不同于政府与企业的组织,这些组织独立于政府与市场之间,为政府干预市场、市场影响政府以及市场之间相互联系起到中介作用,它就是社会中间层,其产生得益于物质生产关系的变动,已经逐渐受到了尊重与理解。 一、社会中间层是作为经济法主体的适格性 经济法主体区别于民法主体以及行政法主体。根据角色理论,同一主体,由于受不同的法律规制,因而其角色可能会不同。中间层根据其角色的不同可以分为民法上的主体也可以分为行政法上的主体,也可以分为经济法上的主体。但根据社会中间层的双重属性可以得知其划分为民法主体或者行政法主体是有理论上的缺陷的,因此我们把社会中间层定义为经济法上的主体。 1、社会中间层的产生与经济法的兴起具有相似性 经济法是在政府失灵以及市场失灵“双重失灵”的背景下产生的,这种“失灵”主要表现为:宏观经济不稳定、微观经济低效率、社会分配不公。而社会中间层也产生于市场失灵以及政府失灵导致对于一些问题无法及时处理的情况下,其产生主要用于解决“双重失灵”所带来的社会经济问题,这种产生的背景也完全符合经济法所追求的平衡个体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经济增长、保障效率与公平、协调经济发展的目标,因此二者具有相似性。 2、两者都注重追寻社会公共利益 经济法是社会本位法,以追求社会公共利益为主要价值观念,以社会本位作为其基本立场和归宿。社会中间层作为从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中分离出来的群体,具有很强的公正公平性。两者都注重追求社会公共利益为主要目标,均具有很强的社会正义性。 3、经济法与社会中间层都具有缓冲作用,都发挥着媒介作用 经济法是介于公法与私法之间的第三法域,伴随着政府与市民社会的联系加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的不断完善,传统的私法以及公法对众多的主体已经无法进行调整,因此作为第三种法域的经济法即应运而生,经济法的出现更适应时代的发展趋势,更能在政府与市场、政府与市民社会、市场与市场之间起到良好的“润滑剂”的功能,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对不可避免的社会矛盾也起到了缓冲作用。 二、社会中间层的类型化分析 1、经济管理主体 经济管理主体,主要是指依据宪法和行政法设立,由宪法和行政法明确其性质、职能、任务、隶属关系等,承担决策、协调、执行、监督等国民经济管理职能的组织或机构。该类主体是管理性与经济性的结合,不仅其管理对象具有强烈的经济性,而且其管理手段也具有强烈的经济性。当然,经济管理中不应当排除权力机关与司法机关。 2、社会中间层 社会中间层是指独立于政府与市场主体,为政府干预市场、市场影响政府和市场主体之间相互联系起中介作用的主要团体。主要包括:行业中介性组织、特殊资格的企业以及其他中介组织,这些组织根据法律的规定以及特定机关的授权,享有一定的经济权限,并在权限范围内进行协调与管理。 3、市场主体 市场主体是指经营者、劳动者以及消费者等社会经济活动的基本参加者。市场主体是国民经济活动的基本单元,国家的经济管理活动最终通过他们的行为最终得以实现。 三、社会中间层的功能分析 1、分离于政府的功能 (1)公共服务功能。社会中间层主体种类繁多,提供的服务也是多种多样。就其存在的活动空间而言,他们的公共服务主要分布在经济鉴证、环境保护、权益保护、社区服务、经济中介等领域。其基本职能主要是:资产评估、消费者权益保护、社区服务、经济中介等方面。以美国加工商协会为例,其功能主要表现为:它承担着教育培训、科研、食品检验、产业规划、法律咨询、国际合作、商业保险、市场开拓等方面的大量工作,为企业提供各种服务,使其受到很好地发展。 社会中间层的这些职能与政府提供的社会保障职能还是有所不同的,最大的不同主要体现在其自发性,社会中间层会自发组织社会活动项目以保障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是一种民间的自发性组织或者社会团体。但是其保护的利益却没有政府社会保障的范围广。 (2)社会保障功能。社会保障是指国家通过立法,积极动员社会各方面资源,保证无收入、低收入以及遭受各种意外灾害的公民能够维持生存,保障劳动者在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时的基本生活不受影响,同时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逐步增进公共福利水平,提高国民生活质量。社会中间层提供社会保障的对象主要是:红十字会、慈善组织等。 2、独立于市场的功能 (1)对市场的监督功能。社会中间层可以在交易的过程中对交易相对人的资格、交易标的合理性、合法性,以及对交易的价格、真实性进行审查。 (2)自律功能。社会中间层是相对于政府与市场主体而言的,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具有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能力。它可以通过颁布内部章程来约束内部成员,此种自律性的行为不受其他任何成员的干涉。但是这种自律性必须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违背法律的行为是不受法律所承认的。 3、调节政府与市场之间关系的特有功能 (1)沟通协调功能。社会中间层的最突出的额特性就在于其协调性。政府与市场是完全不同的两个社会主体,一方的急剧膨胀会导致另一方的权益受损,因此需要社会中间层进行介入,以平衡两者之间的利益。具体表现为:社会中间层主体将政府制定或出台的政策、法律传达给社会主体,使其更好地贯彻国家的政策或法律意图,规范自己的行为、促进经济的发展;同时,社会中间层主体也应当将其掌握的大量的市场信息反映给政府,使其制定出更符合市场规律与需求的经济政策。此外,社会中间层的作用还体现在调节市场主体之间的矛盾与冲突。 (2)保护恢复功能。社会中间层的另一个重要作用是保护单独个体的利益,尤其是保护弱势社会群体的利益,恢复其被侵害的权益,社会中间层可以利用其相对有利的地位以及专业化的知识水平来组合优势资源,去帮助更多的弱势人体。 (3)预防功能。为预防市场失灵,国家需要有效的介入到市场经济运行的方方面面,但是过多的政府干预,会阻碍市场发展的积极性和有效性,因此社会中间层必须要保障国家干预的适度性与有效性,预防过度干预带来的恶果。 (4)补充完善功能。对于国家以及市场难以进行调节的领域,社会中间层应该积极明确自身任务,对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与社会主义经济体系的健全做出最大的贡献。 四、结语 社会中间层作为经济法主体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社会中间层作为新生力量,却蕴含着巨大的能量,我们在研究其具体内容以及运行机制的同时,也要注意在法理、学科等角度突出其重要地位,以此来获得更多的重视。我们要通过更多的途径来发挥其积极作用,减少消极作用,为社会的经济发展做贡献。 猜你喜欢: 1. 有关经济法方面的论文发表 2. 关于经济法方面的参考论文范文 3. 经济法的论文参考 4. 有关于经济法的免费论文

经济发展研究的意义和作用论文

在日常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写过论文吧,论文是对某些学术问题进行研究的手段。那么,怎么去写论文呢?下面是我精心整理的公路交通运输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论文(精选3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公路交通是众多运输方式中的一种,公路运输与空运、航运以及铁路运输相比,其所占的比重更大,特别是在内陆地区,空运成本非常高,内河缺乏,铁路运输非直达,公路运输方式成本相对较低,并且随着公路建设进程的加快,公路运输已经成为最有效、最直接的运输方式。根据相关统计,发达国家公路运输里程在各种交通运输综合比例的60%以上,并且公路运输对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文章针对区域经济发展中公路运输作用的研究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1公路运输对区域经济的影响

随着经济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国的交通运输行业和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构建了健全和完善的交通网络,交通运输能力显著提高。公路交通运输具有直达运输、适应性强、机动灵活、用户操作方便、资金投入少以及周转快等优点,在交通运输行业占据着很大的比例。但是,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人们逐渐地向城市靠拢,更多的家庭购买了小汽车、机动车,并且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各种需求不断增加,城市交通客货运输量显著增加,导致城市交通运输不能够满足人们的实际需求。我国许多城市对于土地使用和交通运输的利用尚不完善,并且尚未创建健全的交通管理体制,导致公路交通存在严重的拥堵现象,交通事故频发。因此,通过对城市土地资源、公路交通运输行业进行规划和完善,能够满足人们对交通运输的实际需求,并带动公路沿线的经济发展,进而推动整个国民经济的整体发展。

2公路运输与区域经济的相关性分析

以某个区域生产总值作为评价区域经济的指标,采用全社会货运量、全社会客运量以及公路里程作为评价公路运输发展状况的指标,以此对区域经济和公路运输的相关性进行定量分析。相关性分析是研究随机变量关系的统计方法之一,以此统计实务之间的关系。根据相关分析结果表明,全社会货运量和地区生产总值的相关系数为0.890,并且根据相关性分析结果,全社会货运量和地区经济存在很强的正相关性;根据相关分析结果表明,全社会客运量和地区生产总值的相关系数为0.981,并且根据相关性分析结果,全社会客运量和地区经济存在较强的正相关性;根据相关分析结果表明,公路里程和地区生产总值的相关系数为0.980,并且根据相关性分析结果,公路里程和地区经济存在较强的正相关性。

3公路运输在区域经济中的作用

3.1微观角度

3.1.1激活公路沿线资源公路交通对于改善和激活沿线资源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土地资源与旅游资源,按照区位理论,交通运输可以改变区域的区位,在没有修建公路时,土地资源、旅游资源等不能和其他资源相匹配,一旦改善公路交通,能够实现上述资源的有效结合,将潜在的价值转化成市场价值,推动地区经济的发展。

3.1.2提高企业、组织效率完善区域公路交通运输,能够有效地提高其他要素的利用率,例如劳动力以及其他资本,提高地区企业、组织的获利能力。提高区域生产要素组织效率,能够有效降低生产成本以及交易成本,企业投入更多的财力和人力提高产品生产量和研发新型产品,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以此推动区域经济发展。

3.1.3调整企业生产布局与物流规划公路运输是企业物流的重要载体之一,区位的改变,会影响企业的物流体系和发展战略,改善企业附近交通条件,改变企业和需求市场、材料市场的距离,对企业的战略布局进行改善。根据国内外许多成功经验,一条高速公路建成后,将会带动整个沿线经济带的发展并且具有明显的优势,其不仅能够加快地区信息流、物流以及人流的循环速度,还能够实现区域内各个经济单体的相互连通,进而带动整个区域的经济发展。因此,企业在选址时,应该尽可能选择公路交通便利的位置,以完善的交通带动企业运作,为企业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

3.2宏观角度

3.2.1改变区域产业结构公路交通运输不仅能够促进经济增长,还能改善区域产业结构。现代企业,尤其是高新技术企业对交通运输的要求包括:运输条件要求严格、随市场状况灵活变动、运输频繁、批量小、时间性强、附加价值高以及产品体积小等,而公路交通运输能够满足现代企业上述的所有要求,因此,高速公路沿线已经成为现代企业的首要选择。此外,新经济、知识经济的特点,现代企业对高速公路的依赖性不断提高,完善的公路交通网络便于高新技术企业和城市核心人才的沟通和交流,在核心高素质人才的推动下,实现区域产业结构的改进、优化与完善。

3.2.2改善公路沿途投资环境公路建设对沿线经济的推动作用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公路建设本身就是一种投资活动,会对区域经济产生一定积极的影响,对于拉动区域经济增长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另一方面,公路建设完成之后,区域的交通条件显著改善,不仅能够节省大量的运输时间,还能够降低交通事故发生的概率,降低公路运输维修费用,同时获得直接的经济效益,这对于区域经济的发展具有重大的推动作用,例如,在自然资源丰富但是交通不便利的山区,建设便利的公路交通网络,其自身丰富的自然资源能够吸引众多的投资商,将山区自然资源转化成经济效益,进一步推动区域经济快速发展。

3.2.3消除地区经济差异,实现均衡发展根据增长极理论,不同地区不可能按照相同的速度发展,不同的地区按照不同的速度不均衡的发展。公路交通运输行业的快速发展,能够使经济发达地区的先进管理经验、技术、人才以及资金等向落后地区扩散,对不同地区的资源进行调整,实现不同区域经济的均衡发展。公路建设项目能够带动区域各项产业的发展,连锁反应下带动其他行业、部门的发展,同时还能够分配和带动地区经济的发展,带动各个领域和行业协调和均衡发展。

3.2.4开放经济市场大门,健全投资环境通过对公路运输网络进行改进和完善,能够实现对整个交通网络结构的优化,逐渐地完善区域经济投资环境,逐渐打开经济市场大门,加快市场经济转型,逐渐地完善投资环境,促使地区经济向全世界开放,以此加快地方经济的发展,进一步提高区域经济发展水平,进而加快国民经济的整体发展进程。

4结论

总之,公路运输作为交通运输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建设水平直接关系到地区以及国民经济的发展,通常,公路运输和区域的经济发展速度成正相关,如果区域的公路运输条件非常发达,则地区的经济发展速度非常快、经济水平也相对较高。因此,作为发展中国家,应该充分地认识到公路运输对区域经济以及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加快公路运输建设速度,以此带动公路沿线区域经济发展,进而实现国民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

几年来,我国公路交通逐渐进入了快速发展的时期,一些大规模的公路建设工程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预期这样的情况还会持续20年以上。我国把公路建设作为交通建设的重点,公路建设在我国所有交通建设中占据较大的比重,原因在于公路有其特殊的交通优势。这种优势在于公路受资源、环境的影响较小,而且可进入性较强,直达性好。公路交通克服航运需要内河、铁路的直达性不高、航空交通费用较高的缺点,有着很好的发展的前景。但公路交通对区域经济发展影响的研究并不深入,缺乏一些理论上的指导和建设公路交通方面的总结,因此,笔者就针对公路交通对区域经济发展的影响做了一些思考和研究。

一、公路交通发展对区域经济发展的作用

1.公路交通发展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全国性修建公路的热潮是从19世纪80年代后期开始,在此后的.期间,公路交通建设步伐加快,全国性、地方性的公路逐渐发展起来的同时,也带动了公路交通运输业的蓬勃发展。便利的公路运输,促进各地区之间的交流,为各地方产品的运输提供了保证,让商品经济快速发展。而且公路交通的发展加快人流、物流以及信息流交换的速度,扩大了交流空间,缩小生产、居住和流通的空间局限,方便人们的社会往来。随着大大小小公路的建成,逐渐形成了以公路为纽带的交通网络,大城市作为交通运输和物品集散中心,小城镇为辅助补充的物品运输,让公路沿线城市经济大幅度增长,小城镇也快速发展,整体上让区域经济不断增长。

2.公路交通发展能够创造就业机会、改善民生

公路交通带来交通运输业的发展,也就为商品的流动提供了保证。商品有销路、人民有收入,就能促进商品的生产和产业的发展。产业发展就能创造大量的工作岗位,解决人民的就业问题。而且公路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行业和先导产业够有效的引导改变生产力的布局、调整产业结构,并带动其他产业的发展,解决过剩的劳动力。当出现特殊情况时,便利的公路交通也是国家安全和抢险救灾的保证。

二、公路交通发展对区域经济发展的积极影响

1.促进解决“三农”问题

公路的直达性高,把每一个城镇、甚至每家每户都联系起来,在方便了居民日常出行的基础上,便利的交通来能吸引更多外来的投资。农村公路建设改变了农村落后的交通情况,改变了农民的出行方式,农村公路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农民出行的舒适度和安全性。农村的交流加快,农村客运市场发展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的必要条件,也为加快城镇化的进程提供交通运输保证。更重要的是公路的发展还能促进农民思想的观念的改变,公路网的形成可以打开农民的眼界,让他们更加清楚的认识当代的发展和社会的需求,让其改变传统落后的生活模式,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农村公路给农副产品的生产和加工带来了良好的交通运输条件,形成农副产品、生产物资以及信息和人力资源流动的主动脉。农村公路的修建能够有效的改善农民的生活,促进解决“三农”问题。

2.调整沿线区域产业结构

我国的产业结构分成三种,公路本身是一种基础设施,属于第二产业。修建公路,一方面可以有效的调整第二产业的内部结构,另一方面公路的修建能够促进第三产业的发展。众所周知,第三产业的发展必要依赖于第一、第二产业的发展,没有交通作为保证,以流通、服务业、和旅游业为主的第三产业难以顺利发展。本文以旅游业为例,详细地分析公路交通对促进第三产业发展的重要意义。旅游产业的发展必要的客观条件有三个:其一是旅游资源,其二是旅游设施,其三就是旅游的可进入性。旅游资源和旅游设施在区域客观存在,如果没有便利的交通条件,没有直达性较强的公路交通系统,旅游景区的可进入性将受到很大的影响。因此,公路交通直接影响着旅游业的发展,没有便利的交通,旅游产业就可能快速的发展,而没有旅游产业对于区域经济的作用(比如解决就业问题、促进文化交流,发展文化产业等)就无法实现。公路交通的发展能够有效地促进第三产业的发展,调整产业结构。

3.带动相关产业不断发展

公路交通的发展还能促进汽车以及摩托车制造业的发展,拉动国民经济总量的增长。公路交通的建成为各种客车、货物的运行提供了条件,公路建设促进客运和货运的发展,提高了市场对于汽车、货车的需求量,这样可以让近年来不太景气的大型客车制造业重焕新生。除此之外,汽车、货车产业的发展,加快了直接和间接消费品的消耗,让汽车装配厂能够及时补充消耗,增大产量。另外便利的公路交通条件,为工商、电力、建筑系统创造了良好的发展前景,在方便人民生活的同时,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减少闲散劳动力,提高沿线居民的生活条件。

4.促进区域自然和文化资源的利用

公路的建成意味着更强的通行能力,而通行量的增加又能够降低交通运输费用。货物在途时间的减少,交通事故的减少可以让公路使用者得到可观的经济效益。另外由于交通条件的改善,地区的可进入性增强,可以带来更多的到访者,吸引外来者的投资。根据笔者的研究,交通条件欠佳的地区,通常含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可供开发,而且交通的闭塞也使当地居民很好的保持了民风民俗,地方文化氛围浓厚,生态条件良好,可以用来进行旅游开发。公路交通能够把闭塞区域的优势充分发挥出来,把自然和文化资源的优势转化为产业,促进经济的发展。

三、公路交通发展对区域经济发展的消极影响

1.破坏沿线地区的生态环境

公路建设会改变沿线地区的生态环境。在公路的建设过程中,各种机器设备的使用,会对植被造成破坏和噪声污染,影响当地居民的正常生活。还会影响野生动植物的生长和生活,使他们活动范围减小,导致数量的减少。尤其是在山区修建公路,因为地形起伏大,地面本身存在一定的自然坡度,加大了公路施工的困难,而且修建路基时,需要大挖、大填土石方,防护工程量也较多,造成的工程废料,如废弃土方的处理就是一大问题。一些规划不到位的公路修建计划,没有考虑到环境的因素和施工过程的规范。破坏了沿线的森林、土壤和植被,造成严重的环境问题。例如土地裸露和松散,减轻土壤肥力;植被破坏导致水土流失,施工人员生活和生产垃圾乱扔,导致土壤污染等。公路建设征用土地该环境带来了很大的压力,使得我国有效的耕地面积减小,直接阻碍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2.占用有价值的农田土地

公路建设会占用一部分土地,让一些有价值的农田不能使用。由于工程需要占用沿线的土地,线路经过的居民必须搬迁,然后与居民区配套的设施,如供电设备、通讯设备、水利灌溉设备等也必须迁移。在搬迁的过程中必然会引起动植物、自然环境的变化,不利于区域的发展。另外,最近几年,在征用土地农田时,在搬迁过程中出现不少的矛盾,由于工作人员的态度问题,住户的观念和赔偿问题,导致严重的冲突,甚至由此出现严重后果。

四、结束语

总之,公路交通的建立的发展对区域经济发展有很大的影响,公路不但是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而且也是提高沿线居民生活质量的有力保证,公路交通是拉动区域经济的快速增长的助力。修建公路是需要我们辩证的看待,在认识到积极影响的同时,还更要重视它的消极影响,并想办法解决,争取把消极影响降到最低。我们要清晰的认识到公路交通的重要意义,要想发展区域经济,就必要修建公路。让公路交通的便利带动各种产业的发展,发挥公路交通的带领作用,用安全、高效、完备的公路公路交通系统,促进区域经济全方面的发展,加快商品的加工和流通,提高国民经济总量,改善公路沿线居民的生活。

摘要: 公路运输在我国的交通运输行业发挥着巨大的作用和价值,必须全面的认清其发展的趋势,为实现具体的经济价值而不断的改革和创新。针对我国特殊的国情来研究公路运输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做好公路运输的各项基础工作,依照公路运输的特点来进行针对性的推动和发展。本文主要研究公路运输业的特点和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关键词:公路;运输;经济发展;作用

在我国的生产部门当中处于重要经济地位的就是交通运输业,这充分的说明了一个国家经济发展情况与公路交通运输业的发展有着密切的相关,是衡量一个国家经济实力的重要指标。社会生产活动中存在很多的形式,而交通运输业则可以将这些不同形式的生产活动有机的联系起来,推动我国社会形式中各种经济活动的共同开展,成为目前社会发展中非常重要的关系纽带,是大路上运输方式的集中体现。结合公路交通运输的特点来进行针对性的研究和分析其在经济发展中的具体作用。

一、我国公路交通运输的主要特点

(一)公路运输灵活性强

我国公路运输在发展过程中表现出常灵活和多样性,与其他的运输方式对比存在明显的优势和价值。因为地域比较辽阔而具有较广的分布面,已经成为最主要的路面运输方式,公路交通运输和人民的日常生活存在紧密的联系,有效的融入到什么的生活当中,在各种形式上表现出灵活的特性。

(二)公路运输速度较快

作为路面上的主要运输形式,公路交通的运输存在着速度较快的优势,究其理由在于公路运输可以实现何种地方形式的运输,在运输的过程中不需要经过太多的渠道该变,进而直接到达运输目的地。因此能够快速的实现运输的结果,满足经济的发展要求。

(三)实现直达运输

公路交通运输中还有一个非常大的优势,就是能够实现门对门的直达运输,这对于任何其他的运输形式来说都是独一不二的优势,因为公路运输中使用的交通工具的体积比较小,能够去任何运输任务需要的目的地。而不需要重复换成其他的交通运输方式。这对于有着特殊要求的运输任务来说具有非常大的作用。尤其是一些商品的生产厂,以交通运输的方式直接将货物运输到需要到达的目的。省去了中间的许多环节和手续,大大提高经济效益的实现途径。

(四)操作简单,投入成本低

公路交通运输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特征就是投入的成本较低,在运输的制度标准上没有空运和水运那样的严格,进入运输的过程相对简单,同时在资金成本投入上相对要低,这是人们选择的主要条件之一。其次,公路运输的过程中所需要的运输工具也相对的容易实现,不像其他空运和水运需要投入巨大的成本来完成最后的运输结果,只需要提供公路交通的固定车辆即可,运输车辆的获得要比飞机、船舶相对容易和简单。

(五)公路运输的适应能力较强

公路运输的过程中可以根据运输的实际情况来做相应的调整,例如,公路运输的车辆在装运货物的过程和时间都非常的灵活,同时完成这些运输货物的转载也相对的容易,不需要过多繁琐的程序,操作性强。有利于提高运输的质量,同时,在各环节的衔接过程中需要的时间也相对较短。无形中降低了运输的成本,提高了运输的经济效益。针对特殊的运输表现出非常大的优势,救灾物资的运输中就完全的体现出来,能非常强的适应各种运输任务环境,实现最终的运输目标。

二、公路交通运输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一)公路交通运输能推动国家经济的发展

针对目前的主要运输形式来看,各种交通运输都关系着我国经济建设和发展。各种原材料的加工都需要依靠不同的交通运输来实现,其中最重要的运输方式为公路运输,在整个运输方式中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这些运输方式的存在直接为各种生产活动提供了有力的保证,而产品的需求方也需要以各种不同的运输来实现最后的交易目的。运输在实现产品供应和需要的关系中起着关键性的作用,而这些运输的具体形式都是建立在交通运输的基础之上的。以门对门的特殊运输占据着其他的运输方式所不能相比的优势,通过这样的有效链接使得各种经济联盟相互依存和发展,在公路交通运输的过程中不仅运输形式更加多样化,还不断的推动了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和进步。

(二)公路运输能有效的降低经济的成本

国民企业在实现经济的发展过程中将必须采取一切有利的办法来降低经济过程中的成本投入,而关于运输的方式上就占据着很大的比重,选择恰当的运输方式能有效的实现成本降低的目标,究其理由还是在于公路运输能缩短运输的时间,时间对于降低运输成本来说具有非常大的价值。同时公路运输中车辆的能源消耗也是考虑的一个重点理由,将其作为经济成本降低的影响因素。根据公路运输的特点得知车辆运输的交通工具相对而言比较容易获得,同时在使用中的磨损也相对较小,这些优势都为延长运输车辆的使用寿命做了巨大的贡献。尤其表现在高速公路的运输上面,普遍的快速、安全、舒适成为公路运输的规模化发展的标志,以这种全新的运输模式能,满足各种实际运输的任务和要求。在有效的节约运输时间的过程中也大大的降低生产企业投入的成本。

(三)公路运输的改革能有效的提升运输质量

在如今的公路运输中普遍以高度公路作为主要的运输媒介,是推动我国经济建设和发展的主要动力,但运输的形式还存在一些理由和障碍,尤其体现在经营模式和管理方式上存在严重的技术落后和基础运输设施的薄弱。公路运输的形式则有效的解决了这一系列的理由,通过和其他运输方式对比,发现能弥补其他运输中出现的各种理由。以恰当的方式将各种运输的断裂处链接起来。公路交通运输形式的使用推动了经济运转的改善,进而使经济发展的质量有了很大的提高。这是其他的交通运输所不能达到的,经济运转方式的改革是推动我国经济建设的主要动力来源,因而发挥出特有的价值和作用。

(四)公路交通运输有效的实现了信息的传递

因为目前经济的逐渐发展和进步,农村的发展形式也逐渐城市化,运输成为实现城市与农村信息交流的主要途径,因为农村处于较为偏远的地区,各种链接和交流形式都不完善,公路交通的运输成了链接其的主要方式,这关系到我国城乡经济经济建设的未来发展。除此之外,农村的大量劳动人员进入到城市发展,为城市的建设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城市中的项目建设也不断的深入到农村中去,推动弄农村的基础建设和发展。这一系列的发展形势都建立在公路交通运输的基础之上,是实现城市与农村相互发展和进步的主要途径。这是我国经济建设中一个重要的项目。

结束语

现代运输方式的多样化发展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必定趋势,作为占据着主导地位的公路交通运输则表现出更大的价值和作用。通过相关数据研究发现公路运输在所有的运输方式中位居第一的位置,这项统计充分的说明公路交通运输对我国整体运输行业的重要作用,尤其是随着各地高速公路的开通,推动了公路运输业的持续发展。各种经济活动离不开公路运输的支持与协助,在这样的发展过程中实现了经济的发展和进步。这关系到一个国家未来经济发展的方向,只有不断的完善公路交通运输系统和实现其特殊的运输职能才能引领我国的整体经济走向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上去。

参考文献

[1]王向东;王忠贤.公路运输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分析[J].商场现代化,2010(7)

[2]刘红燕.公路运输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研究[J].商场现代化,2011(1)

[3]王宏伟.浅议公路运输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J].企业导报,2012(1)

[4]张朝霞.论公路运输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J].中国水运(下半月),2013(4)

[5]马志强.论公路运输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J].交通标准化,2013(5)

你看下这个,这个可以帮你理解开题报告怎么写,你要多看看。参考参考

1.选题的目的和意义:中小企业是推动国民经济发展,构造市场经济主体,促进社会稳定的基础力量,对企业健康发展、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扩大就业渠道、促进国民经济持续、稳定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于占全国企业总数99%、工业产值60%、利税40%、就业机会75%的中小企业,现阶段不但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而且在对外贸易中占的比重也越来越大。中小企业在对外贸易中要选择适合自己的途径或策略2.探究中小企业的出口路径的意义中小企业能在国际市场大显身手,也能推动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有利于扩大企业市场,提高中小企业国际竞争力;有利于缓解中小企业资金短缺困难,可以利用出口获得发展资金,也可以吸引海外风投基金或者吸引外资合股以及从海外资本市场出口型中小企业是近年来我国贸易增长的中坚力量,是国民经济的生力军,其发展越来越关系到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与和谐。产业集群化发展是目前世界经济发展中的一种重要经济现象,也是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必经之路,其对企业、区域、国家的经济发展都具有现实而深远的意义。对于我国出口型中小企业目前产业集群发展的现阶段而言,还存在很多问题,比较突出的一点就是集而不群,大而不强,缺乏整体协调发展的支持体系和战略部署。这一点,在当前全球经济危机的形势下尤为凸显。 目前我国对出口型中小企业的研究还不多见,远远落后于实践中的需要。本文将从经济学视角,以我国出口型中小企业集群作为研究对象,以促进我国出口型中小企业产业集群可持续发展、提高集群应对风险能力及集群竞争力为目标2.国内外研究现状3.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无论是3.选题研究的内容: 该论题研究的内容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一、对“三网融合”背景下广电产业所面临挑战的研究(一)广电产业运营模式的转变(二)员工配置和技术能力的提高 (三)广电网络业务能力的提升二、对“三网融合”背景下广电产业所面临机遇及对策研究(一)机遇1、拓展电视传播的新渠道2、增强电视传播的互动性3、扩大电视传播受众群体(二)对策 1、加快广电网络的改造2、开办内容新颖的节目3、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4.选题研究的技术路线、研究方法和要解决的主要问题:研究技术路线:首先,了解本论题的研究状况,形成文献综述和开题报告。其次,进一步搜集阅读资料并研读文本,做好相关的记录,形成论题提纲。第三,深入研究,写成初稿。最后,反复修改,完成定稿。研究方法: 运用文献分析法、文本细读法、比较法、综合分析法等进行研究。要解决的关键问题: (把自己的关键问题用两句话写下即可)5.研究与写作计划:2014年3月1日——3月6日 确定选题、收集相关资料2014年3月7日——3月10日 撰写开题报告与开题2010年5月1日——6月30日 收集资料,开展研究,形成写作提纲2010年7月1日——9月30日 深入研究,形成论文初稿2010年10月1日——10月30日 论文修改、定稿、打印、答辩以上回答希望可以帮到你,还有什么不懂的可以问我。

中国农村经济发展论文的理论意义

农村人口众多、经济社会发展滞后是我国当前的一个基本国情。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总体上已经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新阶段。在这个阶段,只有实行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方略,加快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我们才能如期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现代化强国的宏伟目标,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科学发展观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城乡协调发展是其重要的组成部分。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保证占人口大多数的农民参与发展进程、共享发展成果。如果我们忽视农民群众的愿望和切身利益,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长期滞后,我们的发展就不可能是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就无法落实。我们应当深刻认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联系,更加自觉、主动地投身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尽快转入科学发展的轨道。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确保我国现代化建设顺利推进的必然要求。国际经验表明,工农城乡之间的协调发展,是现代化建设成功的重要前提。一些国家较好地处理了工农城乡关系,经济社会得到了迅速发展,较快地迈进了现代化国家行列。也有一些国家没有处理好工农城乡关系,导致农村长期落后,致使整个国家经济停滞甚至倒退,现代化进程严重受阻。我们要深刻汲取国外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把农村发展纳入整个现代化进程,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工业化、城镇化同步推进,让亿万农民共享现代化成果,走具有中国特色的工业与农业协调发展、城市与农村共同繁荣的现代化道路。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点任务。我们正在建设的小康社会,是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其重点在农村,难点也在农村。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但大部分地区农村面貌变化相对较小,一些地方的农村还不通公路、群众看不起病、喝不上干净水、农民子女上不起学。这种状况如果不能有效扭转,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就会成为空话。因此,我们要通过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快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的进程。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持久动力。扩大国内需求,是我国发展经济的长期战略方针和基本立足点。农村集中了我国数量最多、潜力最大的消费群体,是我国经济增长最可靠、最持久的动力源泉。通过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可以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使亿万农民的潜在购买意愿转化为巨大的现实消费需求,拉动整个经济的持续增长。特别是通过加强农村道路、住房、能源、水利、通信等建设,既可以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和消费环境,又可以消化当前部分行业的过剩生产能力,促进相关产业的发展。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社会和谐离不开广阔农村的社会和谐。当前,我国农村社会关系总体是健康、稳定的,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矛盾和问题。通过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有利于更好地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缓解农村的社会矛盾,减少农村不稳定因素,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22

人类的生存发展离不开粮食及农副产品,农业经济的发展关系到人类生存质量,更会直接影响人们的身体健康。

【1】浅谈我国农业经济的发展

新农村发展、农业经济、农民收入是我国国民经济、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国家已明确提出三农问题的建设发展是今后工作的重点,尤其是十八大的召开,更加明确了加强三农工作的方向。

近年来我国农业经济虽有较大发展,但因我国农业基础比较薄弱,农村人口多、分布广,尤其是一些较为偏远的地区,经济基础薄弱,发展较为缓慢,农村的发展还没有跟上社会发展的步伐,在发展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农业经济、农村经济发展现状

1、粮食稳产、农业经济稳步发展

近年来我国农业经济取得了快速发展,在国家一系列的惠农政策扶持下,新技术、新品种得到推广与应用。

无论是农业生产还是农业相关产业都得到了较大发展,粮食产量稳中有升,用现有耕地面积解决了13亿人口的粮食需求。

相关的农副产品不仅可以满足国内市场需求,而且还可以远销国外为国家创汇创收。

2、农村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农业科技含量不断提高

随着国家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我国农村基础设施得到进一步完善,如公路、乡村道路、农田水利工程、节水灌溉设施、人畜饮用水、天然气、沼气利用等,大力发展了规模化禽畜水产养殖、退耕还林、生态环境保护工程等。

同时农业科技含量也进一步提高,如新技术推广、机械化播种、温室栽培、地膜覆盖、秸秆利用、配方施肥,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发展循环经济、再生利用等。

利用现代网络技术建立专业网站,推广普及各类农业技术与农业信息,为农业生产、病害防治等提供技术服务,使各地农业科技水平都有明显的提高。

3、无公害优质农产品产量不断增加

通过调整产业结构和种植结构,各粮食生产基地的无公害粮食种植面积不断增加,优质、无公害农产品也在不断增加,而且都取得了较高的收益。

各地林业、果业、畜牧养殖业及其相关加工产业也得到快速发展,不仅丰富商品种类、满足了城乡居民的消费需求,而且也提高了农户的经济收入。

同时随着国家重视及不断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工程的投入力度,退耕还林,治理沙化,控制排放等各项举措,使各地生态林面积均在大幅度增加,及时遏制了生态环境的进一步恶化。

4、农民收入不断提高

随着国家不断加大实施惠农补贴政策的力度,以及农村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各项民生工程的不断出台,农村征地补偿制度及补偿标准的不断提高等方面,都增加了各地农民的经济收入。

农村合作组织的建设与发展,农业生产机械化、集约化,节约了大量农村劳动力。

剩余劳动力或是进城务工,或是自主创业,不仅增加了收入,提高了生活水平,而且还维护了农村社会的稳定,解决了劳动力过剩的问题。

据相关数据表明,近10年我国农民人均收入每年提高都达10%以上。

5、农村社会事业得到改善,惠农政策得到有效落实

随着国家对新农村建设的投入力度不断加大,广大农村各项社会事业都有了较大发展。

开展了农村合作医疗,改善了农村办学条件,“科技下乡”使农民大受益处,不仅改变了传统农业生产方式,也改变了落后的观念,使农民生活水平也明显提高。

近年来,各地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出台的一系列惠农政策,及时发放粮食补贴及减免农业税,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农民经济负担,使广大农民朋友的种粮积极性得到鼓舞和提高。

二、农业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缺乏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现代化

各地、尤其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农业产业化程度不高,农业农村产业结构不尽合理,即使有的地区形成了产业体系,但发展较为缓慢。

高效经济作物种植面积不足,部分农产品附加值低,市场竞争力不强,农业、林果业、畜牧水产业、特色农产品等优质产品所占比重不高。

相关产业发展缓慢,缺乏地域特色,个别地区农业基础设施还比较落后,农业机械化、现代化水平较低。

2、部分地区农业基础设施较为落后

长期以来我国广大农村,尤其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偏远山区基础设施较为落后,如电力通信、农田水利、人畜饮水、防洪设施、道路交通等,存在着年久失修、设施老化、设备陈旧,有的设施设备早已失去其应有的功能,形同虚设。

致使农业抗灾能力不高,严重影响农业生产,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

个别地区的乡村道路还存在着“泥巴路、翻浆路、断头路”,使交通受阻,农用物资、设施设备、招商引资、农产品运输等都严重受限。

有的地区还未开通通信电缆工程,使当地无法适时接收最新讯息,无法利用网络为农业生产服务,严重影响了农民知晓国家最新政策法规与市场信息。

近年来国家虽然加大了投入力度,但仍有部分地区尚未得到解决,这些现存的问题都严重制约着农业经济的良好发展。

3、生产力水平低,思想落后保守

多年来,部分农民思想落后,观念保守,文化水平较低,尤其是经济欠发达地区的部分农民,仍然残留着一些旧思想、老习惯,老观念,缺少市场经济竞争意识,接受新鲜事物较慢,不善于利用现代科学技术为农业生产服务,加上近年来多数地区乡镇的年轻人存在着轻农耕、重务工思想,使部分地区出现了青壮年劳动力缺乏的现象。

留在村里的或是老弱、或是妇幼、或是文化水平较低、缺乏竞争力的人,无法跟上市场经济的步伐,仍在沿袭传统的耕作方式等,一定程度的阻碍了自身发展和致富的进程,导致贫富差距进一步加大,严重阻碍了农业经济的发展,使农民增收受到限制。

4、自然灾害的威胁

农业产业离不开气候条件,我国是一个自然灾害较多的国家,每年南北各地区都会发生不同程度的自然灾害,各类自然灾害严重影响农业生产及农作物的产量与质量,更会极大地影响人们的正常生活,甚至威胁人类生存。

近年来因各类灾害造成的农业经济损失日益突出,反应了我国农业抗灾能力较低。

长期以来因缺乏重视与认识,造成人为地破坏环境、乱砍乱伐、乱捕乱杀,过度开采,肆意排放,滥用药剂等,一系列的破坏行为造成生态环境的严重恶化,更加剧了农业抵御各类灾害的能力。

5、缺乏专业农业人才

发展农业经济离不开专业人才,长期以来我国农业生产是以家庭为个体的生产方式,农民文化水平普遍偏低,要“靠天吃饭、靠地吃饭”,缺乏相应的科学技术,无法保障农作物收成。

近年来一些地区农村具有一定文化水平的青年人都大量涌入城市,更加剧了农村人才的严重匮乏,致使这种情况出现恶性循环,特别是一些经济不发达地区。

发展农业经济离不开人才,尤其是离不开具有较高素质、较高文化水平、熟悉农业生产的综合类人才,农业经济的发展、新农村的发展离不开他们的参与和支持,它是发展农村农业的关键。

三、促进农业经济、农新村发展的意义和作用

1、农业是人类生存和一切生产活动的先决条件,农业经济是我国国民经济的基础。

众所周知,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70%人口在农村,农业经济与农村经济的发展,关系到国家的建设和发展,关系到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关系到8亿农民生活水平与生活质量,关系到农村社会的进步和发展,更关系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强国梦的实现。

发展农村经济可以缩短城乡差距,缩小贫富差距,增加农民收入。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我国建设发展的根本性问题。

现代农业与传统农业的不同之处就是科学化、机械化、规模化、专业化、信息化、市场化。

2、农业是人类社会的生存之本,农业经济是国民经济的命脉,农业不仅满足人们对粮食的需求,还为国民经济的发展提供了粮食、农副产品、生活资料,也为畜牧养殖业、工业提供了饲料和原材料,是发展工业的前提,农副产品出口为国家创汇,促进了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

农业、农村经济的发展解决了大量劳动力就业问题,促进了社会的稳定和谐,农业经济是积累建设资金的主要来源之一。

农业是确保工业及其它一切生产行业存在和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农业是支撑我国经济的良好发展的重要保障。

四、农业经济、农村经济发展的措施

在新的历史时期下,促进我国农业经济、农村经济的发展势在必行。

经济法的发展历程论文

认识经济法论文2000字篇2 论经济法中社会中间层的地位和作用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市场经济中涌现出了一批不同于政府与企业的组织,这些组织独立于政府与市场之间,为政府干预市场、市场影响政府以及市场之间相互联系起到中介作用,它就是社会中间层,其产生得益于物质生产关系的变动,已经逐渐受到了尊重与理解。 一、社会中间层是作为经济法主体的适格性 经济法主体区别于民法主体以及行政法主体。根据角色理论,同一主体,由于受不同的法律规制,因而其角色可能会不同。中间层根据其角色的不同可以分为民法上的主体也可以分为行政法上的主体,也可以分为经济法上的主体。但根据社会中间层的双重属性可以得知其划分为民法主体或者行政法主体是有理论上的缺陷的,因此我们把社会中间层定义为经济法上的主体。 1、社会中间层的产生与经济法的兴起具有相似性 经济法是在政府失灵以及市场失灵“双重失灵”的背景下产生的,这种“失灵”主要表现为:宏观经济不稳定、微观经济低效率、社会分配不公。而社会中间层也产生于市场失灵以及政府失灵导致对于一些问题无法及时处理的情况下,其产生主要用于解决“双重失灵”所带来的社会经济问题,这种产生的背景也完全符合经济法所追求的平衡个体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经济增长、保障效率与公平、协调经济发展的目标,因此二者具有相似性。 2、两者都注重追寻社会公共利益 经济法是社会本位法,以追求社会公共利益为主要价值观念,以社会本位作为其基本立场和归宿。社会中间层作为从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中分离出来的群体,具有很强的公正公平性。两者都注重追求社会公共利益为主要目标,均具有很强的社会正义性。 3、经济法与社会中间层都具有缓冲作用,都发挥着媒介作用 经济法是介于公法与私法之间的第三法域,伴随着政府与市民社会的联系加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的不断完善,传统的私法以及公法对众多的主体已经无法进行调整,因此作为第三种法域的经济法即应运而生,经济法的出现更适应时代的发展趋势,更能在政府与市场、政府与市民社会、市场与市场之间起到良好的“润滑剂”的功能,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对不可避免的社会矛盾也起到了缓冲作用。 二、社会中间层的类型化分析 1、经济管理主体 经济管理主体,主要是指依据宪法和行政法设立,由宪法和行政法明确其性质、职能、任务、隶属关系等,承担决策、协调、执行、监督等国民经济管理职能的组织或机构。该类主体是管理性与经济性的结合,不仅其管理对象具有强烈的经济性,而且其管理手段也具有强烈的经济性。当然,经济管理中不应当排除权力机关与司法机关。 2、社会中间层 社会中间层是指独立于政府与市场主体,为政府干预市场、市场影响政府和市场主体之间相互联系起中介作用的主要团体。主要包括:行业中介性组织、特殊资格的企业以及其他中介组织,这些组织根据法律的规定以及特定机关的授权,享有一定的经济权限,并在权限范围内进行协调与管理。 3、市场主体 市场主体是指经营者、劳动者以及消费者等社会经济活动的基本参加者。市场主体是国民经济活动的基本单元,国家的经济管理活动最终通过他们的行为最终得以实现。 三、社会中间层的功能分析 1、分离于政府的功能 (1)公共服务功能。社会中间层主体种类繁多,提供的服务也是多种多样。就其存在的活动空间而言,他们的公共服务主要分布在经济鉴证、环境保护、权益保护、社区服务、经济中介等领域。其基本职能主要是:资产评估、消费者权益保护、社区服务、经济中介等方面。以美国加工商协会为例,其功能主要表现为:它承担着教育培训、科研、食品检验、产业规划、法律咨询、国际合作、商业保险、市场开拓等方面的大量工作,为企业提供各种服务,使其受到很好地发展。 社会中间层的这些职能与政府提供的社会保障职能还是有所不同的,最大的不同主要体现在其自发性,社会中间层会自发组织社会活动项目以保障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是一种民间的自发性组织或者社会团体。但是其保护的利益却没有政府社会保障的范围广。 (2)社会保障功能。社会保障是指国家通过立法,积极动员社会各方面资源,保证无收入、低收入以及遭受各种意外灾害的公民能够维持生存,保障劳动者在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时的基本生活不受影响,同时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逐步增进公共福利水平,提高国民生活质量。社会中间层提供社会保障的对象主要是:红十字会、慈善组织等。 2、独立于市场的功能 (1)对市场的监督功能。社会中间层可以在交易的过程中对交易相对人的资格、交易标的合理性、合法性,以及对交易的价格、真实性进行审查。 (2)自律功能。社会中间层是相对于政府与市场主体而言的,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具有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能力。它可以通过颁布内部章程来约束内部成员,此种自律性的行为不受其他任何成员的干涉。但是这种自律性必须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违背法律的行为是不受法律所承认的。 3、调节政府与市场之间关系的特有功能 (1)沟通协调功能。社会中间层的最突出的额特性就在于其协调性。政府与市场是完全不同的两个社会主体,一方的急剧膨胀会导致另一方的权益受损,因此需要社会中间层进行介入,以平衡两者之间的利益。具体表现为:社会中间层主体将政府制定或出台的政策、法律传达给社会主体,使其更好地贯彻国家的政策或法律意图,规范自己的行为、促进经济的发展;同时,社会中间层主体也应当将其掌握的大量的市场信息反映给政府,使其制定出更符合市场规律与需求的经济政策。此外,社会中间层的作用还体现在调节市场主体之间的矛盾与冲突。 (2)保护恢复功能。社会中间层的另一个重要作用是保护单独个体的利益,尤其是保护弱势社会群体的利益,恢复其被侵害的权益,社会中间层可以利用其相对有利的地位以及专业化的知识水平来组合优势资源,去帮助更多的弱势人体。 (3)预防功能。为预防市场失灵,国家需要有效的介入到市场经济运行的方方面面,但是过多的政府干预,会阻碍市场发展的积极性和有效性,因此社会中间层必须要保障国家干预的适度性与有效性,预防过度干预带来的恶果。 (4)补充完善功能。对于国家以及市场难以进行调节的领域,社会中间层应该积极明确自身任务,对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与社会主义经济体系的健全做出最大的贡献。 四、结语 社会中间层作为经济法主体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社会中间层作为新生力量,却蕴含着巨大的能量,我们在研究其具体内容以及运行机制的同时,也要注意在法理、学科等角度突出其重要地位,以此来获得更多的重视。我们要通过更多的途径来发挥其积极作用,减少消极作用,为社会的经济发展做贡献。 猜你喜欢: 1. 有关经济法方面的论文发表 2. 关于经济法方面的参考论文范文 3. 经济法的论文参考 4. 有关于经济法的免费论文

论文标题,摘要、关键词、参考文献等。正文如一、案例导入,二、案例分析,三、相关法律展开分析。

试论经济法的独立地位 经济法的地位问题其实就是经济法是不是一个法律部门的问题,解决这一问题必须明确经济法的概念,证明其独立性,并在理论和现实的基础上对相关部门法加以区分. 一、经济法的概念 经济法从其萌芽至今已走过了100多年风风雨雨的历程,它的产生以至发展都伴随着争吵,目前学界还没有统一的定义。作为理论思维的第一步就是给经济法下定义,这也是经济法研究学者的首要任务。前人在此已做了相当的工作,总的说来,对经济法的定义可以分为两类观点:一是承认经济法是一个法部门,进而在此基础上进行定义;二是不承认经济法的独立地位,认为经济法是一个学科或是一种规范的综合等等。 否定经济法的普遍观点认为“经济法没有统一的调整对象和方法,所以无论是单个的经济法规或是这些法规的总合,都不能构成独立的法律部门”(1) 。而肯定派则认为经济法有独立的调整对象和方法,坚持经济法的独立法律部门地位(2)。综观两方的观点其最大的分歧就在于经济法是否有有别于其他部门法的调整对象和方法,这也是传统部门法的划分标准。还有部分学者为求证经济法的独立地位对传统的部门法划分标准提出了质疑,认为法部门的划分并非如此,现在不得不对这一传统理论加以彻底的改造了(3)。当然还有提“法域说”和“法体制说”的。笔者以为我们没有必要一厢情愿的为建立一套理论而去任意否定已有的且被大家所公认的东西,否定这一点就不是一种实事求是的研究态度。唐诗有言:“两岸猿声啼不住,轻舟已过万重山。”这句诗用来说明经济法的发展极恰。经济法的独立地位应该得到肯定,如何去诠释经济法呢?首先还得从法谈起,法律就是调整一定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那么经济法也是为调整一定的社会关系而存在,了解这一点给经济法下定义就不是一件难事。从苏联改造过来的“纵横统一说”在学界曾占有相当的地位,此说认为经济法调整的是纵向的经济管理关系和横向的经济协作关系(4)。这一观点试图使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更加明显,但无意间却犯下了一个致命的错误,那就是经济协作关系更多的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的关系,这不应属于经济法调整的范畴,而是民法调整的范畴。经济法主要是从公权力入手来调整公私融合的部分,也就是公私之间的交叉关系。现在特别是象中国这样的日益发展的经济民主社会,公权力应该在一定的地方适可而止,不应过多的涉入私权利。因此,经济法应定义为是调整国民经济的管理和协调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这一概念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和理解:首先,经济法调整的是纵向的经济管理和协调关系,这区别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关系。其次,调整的主体其中重要一方是国家相关的经济机关,这是为摆脱行政机关对经济的盲目干预,确定一定的机关进行经济的管理和协调工作。虽然,经济法是以一定的强力为基础的,但强力并不是直接调整手段而是作为经济管理协调的坚实后盾。 二、经济法的独立性 经济法的地位问题归结到一点就是经济法是不是一个法律部门的问题,而进一步研究其实重要的就是经济法的独立性问题,这个问题是上个世纪以来法学界争论的焦点,可以肯定的说经济法是一个部门法。前面已对经济法的概念进行了分析,下面具体就经济法的独立性进行研究。 判断经济法是否为部门法须确立一个明确的部门法划分的标准,而不是不顾现实自封为部门法。部门法的划分有对象说,对象加方法说,还有方法说,还有目的说等。按照多数的观点认为特有调整的对象和方法是划分的标准。但方法相对于对象来说是次后的,特有的调整对象才是关键,任何法律部门都有其调整的对象,这是划分部门的根本标志,它是指法律部门调整的特定社会关系(5)。虽然有人对这一传统的划分方法提出了质疑,但他还是不得不承认,对经济法的基本界定说还是应当立足于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及其根本特征,否则经济法就成了无本之木,无异于空中楼阁,经济法的科学性也就值得怀疑(6)。在前面的定义中已经阐述了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国家对经济的管理协调关系。这种关系的一方主体是国家经济机关,另一方则是市场经营的主体,大到公司企业集团,小到“户”(7) 这种经营的单位。从客观上说,经济法调整的的对象是一种社会关系,具体说有宏观调控法(或者宏观经济法)、市场规制法、经济组织法等方面。宏观调控法主要包括金融财税等,市场规制法包括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以及产品质量法等方面的内容,经济组织法主要包括了公司企业法等方面的内容。 调整的对象基本上就决定了经济法的独立性和特殊性,在经济的管理协调过程中会使用包括民事、行政等方面的调整手段,这并不会影响经济法的独立地位,现实的情况非常复杂,使得国家必须用多方面的手段进行调整。另外经济法也不是没有自己的调整手段和方法,如“经济不名誉”处罚等。 所以从理论上来说经济法有明确的调整对象并辅以一定的调整方法,它就具有作为一个法部门的独立性,应该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四、经济法与相关部门法的关系 若要进一步明确其部门法的地位,须与相邻的部门法加以比较,不能区别就难说经济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经济法涉及公私权利的问题,一方面它与民法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一方面它的主体是行政机关,与行政联系紧密,所以准确的区分经济法与民法和行政法的关系才能说明经济法的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相较而言,其他部门法就没有什么可比较的必要,本文由于篇幅的限制,也不打算与民法和行政法之外的部门法相比较。 与民法相比较,双方调整关系的主体明显是不一样的,民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而经济法则是调整的不平等主体之间的经济管理协调关系,与人身关系无关。明确的区分经济法和民法是为了让公权利不干预私权,让市场经济按价值规律发挥最大的作用。经济法与民法并不是对立的,经济法是民法的重要补充,可以说民法是经济法的基础,经济法是民法的保障。 众所周知狭义的民法不包括商法,商法是后来才出现的特别民法。尽管有民商分离和民商合一的不同,但商法属于广义的民法是没有异议的,其基本的价值理念与民法是相同的,调整的对象仍然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的关系,脱离这点商法就不成其为民法。一般认为商法包括公司法、保险法、海商法等,但这些同时又被纳入经济法的范畴,如何具体的区分商法和经济法呢?有的学者为了解决这一问题,考证了商法的来源,认为商法本来就是一个不十分规范的叫法,也就是说没有商法,建议把调整平等主体的部分划入民法中,而余下的划归经济法(8)。笔者以为这完全没有必要,保持民商法的现有提法已是共识,所以属于商法的相关法中可以有经济法规范,只是双方的研究角度不同,商法可以从主体资格、权力自治等方面就以规定和研究,而经济法则从经济组织、竞争规范等方面进行规定和研究。商法与经济法并不矛盾,它们是相辅相成的,其区分关键在调整的主体不同。 与行政法相比较,二者主体方面存在相似之处,行政机关有行政职能和经济职能,也就是说国家一方面是统治者的身份,另一方面又是管理者、组织者,在某些时候还是经营活动的参与者。其行使行政职能的由行政法调整,行使经济职能的由经济法加以调整。传统的行政法内容庞杂,不利于提高行政机关的效率并规范行政行为,一些原来行政领域的东西应分离出来纳入新的法律部门如经济法来调整,而一些未成熟又没有形成一套法律系统的法规继续留在行政法中,最终行政法调整余下的部分。所以行政法应该是规定行政机关的组织和职权,并规定公民在受到行政机关侵害时的行政救济(9)。因此区分经济法和行政法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首先从调整对象上看,行政法只调整发生在行政活动中的行政关系,如公安管理关系,人事行政关系等,经济法调整的是经济活动中的管理协调关系,包括产业政策管理关系,工商管理关系等。再是从调整的方法上看,经济法更广,不仅涉及有民法和行政法的方法,还有自己特有的方法,而且经济法在宏观调控上更多的是采用间接调控方式。最后,经济法规范专业性更强,更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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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是对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关系进行整体、系统、全面、综合调整的一个法律部门。下面我们来看看有关经济法论文范文,欢迎阅读借鉴。

包容性发展视角下时政话语的经济法学

摘要: 随着政治文明的不断建设,我们已经由“人治”社会过渡到了“法治”社会。法律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它是对于社会存在的反应,所以法律必然也会反映我们的政治生活,时政话语也必然会体现在法律当中。换句话说,法律不可能脱离政治而单独存在,它可以规划并制约我们的政治生活。而我们这里所说的时政话语就是如“以人为本”、“生态文明建设”“精准扶贫”等在政治生活中出现频率极高的专有名词。“包容性发展”则是时政话语的代表,它是发展经济学的概念,包容性则是指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自身都可以实现和谐发展。“包容性发展”已经证明了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在法律中的重要体现,法律越来越贴近生活,解决生活中的实际问题。本文将以包容性发展的视角来探讨时政话语的经济法学。

关键词: 时政话语;法律;和谐发展;包容性

一、引言

随着经济水平的提高,人们的物质文明得到了满足。政治文明与精神文明受到了人们的重视,法律逐渐发挥出重要作用,为人们的政治生活、经济生活提供重要的法律支撑。

政治话语也体现在经济法学里,逐渐丰富经济法学的内容。当今社会,我们以“包容性增长”为发展理念,逐步构建一个和谐社会,使得人与自然、社会和谐共处。

二、政治话语

政治话语伴随在我们日常生活的周围,可以说它充斥在我们的整个社会中。

同时,政治话语由于其简短性、节奏感极容易被人们记住,这有利于我们政策方针的有力宣传。

(一)政治话语的概念

政治话语就是经常应用于政治生活中的话语,它能够体现出我们当今社会的治国方针与经济、政治发展模式。

政治话语是我们社会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不断发展的时代产物,它是政治术语,不同于我们日常生活中简单、随便的生活语言。

(二)政治话语的性质

政治话语首先是存在于政治生活领域的,它对于我们来说并不陌生。

首先,政治话语一般都较为简单、带有节奏性、便于人们熟记、传播。

其次,政治话语并不是简单随意的,它是极其正式的官方用语,所以正式性是政治话语的又一特性。

最后,政治话语具有鼓舞性。

由于政治话语有极强的节奏感,这使得政治话语能够鼓舞人们,便于政策方针的执行与宣传。

(三)政治话语的意义

政治话语的出现绝非偶然,它是有一定历史使命的。

政治话语的使用便于国家大政方针的执行与推行。如“包容性发展”、“和谐社会”这些政治话语的出现都极大地推动了国家的政策方针的推行。

同时,政治话语的出现丰富了经济法学的主要内容。例如经济法一开始只是解决一些国际贸易纠纷等问题,后来出现的政治话语“包容性增长”等促使经济法学丰富其法律内容。

三、包容性发展

包容性发展并不是一种促使经济增长的重要方式,它的主要目的也不是促进社会经济的增长。

包容性发展是一种发展模式,它是以人为中心的,实现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以及人与人的和谐发展。包容性发展有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也有利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我们这里所说的包容性发展不仅包括经济的发展,也包括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人与人的和谐发展。

四、包容性发展背景下时政话语的经济法学现状

我们都知道经济法学主要是研究经济领域的经济纠纷等问题,例如:解决国际贸易以及绿色贸易壁垒纠纷问题。现如今随着时代的发展,政治生活、文化生活都赋予了时代特色,经济法学也必然融入了时代特色。

包容性增长要求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生态文明与经济文明、政治文明同等作用。在政治话语的引入后,经济法学开始着手于为实现包容性发展而制定出新的经济法学的法律条文。

将包容性发展所要求的内容都写入经济法中,对于企业和个人都具有约束作用才能实现包容性发展。政治话语的引入,交给了经济法学艰巨的任务,经济法将试图将各种政治话语上升到法律层面,逐步发挥出经济法学的重要作用。

五、完善经济法学的重要举措

既然我们已经知道了在包容性发展背景下的时政话语的经济法学现状,我们就应该选择合适的方式不断丰富经济法学内容,从而促使经济法学不断发挥出自身的优势,为人类营造出一个高度文明的社会。

首先,经济法学专业的人们,不应该将知识只局限于法律领域,应该深入了解政治生活、经济生活中的法律漏洞,不断完善经济法学。

其次,对于政治话语应该保持足够的重视,不断地将政治话语上升到法律的高度,上升为国家和人民的意志。

六、结语

社会在不断进步,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也在不断进步。法律的出现使得我们的社会体系逐渐得以系统化,也为人类社会生活提供了哟普立德法律保障。

经济法学主要是解决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如现今的和谐社会要求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如果只是用道德来约束很明显不能有效地解决这个问题,所以我们必须把这些日常见到的政治话语上升到法律的高度,从而使得经济法学为社会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做出重要贡献,使得各种看似高谈阔论的政治话语落实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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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经济法论文2000字篇2 论经济法中社会中间层的地位和作用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市场经济中涌现出了一批不同于政府与企业的组织,这些组织独立于政府与市场之间,为政府干预市场、市场影响政府以及市场之间相互联系起到中介作用,它就是社会中间层,其产生得益于物质生产关系的变动,已经逐渐受到了尊重与理解。 一、社会中间层是作为经济法主体的适格性 经济法主体区别于民法主体以及行政法主体。根据角色理论,同一主体,由于受不同的法律规制,因而其角色可能会不同。中间层根据其角色的不同可以分为民法上的主体也可以分为行政法上的主体,也可以分为经济法上的主体。但根据社会中间层的双重属性可以得知其划分为民法主体或者行政法主体是有理论上的缺陷的,因此我们把社会中间层定义为经济法上的主体。 1、社会中间层的产生与经济法的兴起具有相似性 经济法是在政府失灵以及市场失灵“双重失灵”的背景下产生的,这种“失灵”主要表现为:宏观经济不稳定、微观经济低效率、社会分配不公。而社会中间层也产生于市场失灵以及政府失灵导致对于一些问题无法及时处理的情况下,其产生主要用于解决“双重失灵”所带来的社会经济问题,这种产生的背景也完全符合经济法所追求的平衡个体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经济增长、保障效率与公平、协调经济发展的目标,因此二者具有相似性。 2、两者都注重追寻社会公共利益 经济法是社会本位法,以追求社会公共利益为主要价值观念,以社会本位作为其基本立场和归宿。社会中间层作为从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中分离出来的群体,具有很强的公正公平性。两者都注重追求社会公共利益为主要目标,均具有很强的社会正义性。 3、经济法与社会中间层都具有缓冲作用,都发挥着媒介作用 经济法是介于公法与私法之间的第三法域,伴随着政府与市民社会的联系加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的不断完善,传统的私法以及公法对众多的主体已经无法进行调整,因此作为第三种法域的经济法即应运而生,经济法的出现更适应时代的发展趋势,更能在政府与市场、政府与市民社会、市场与市场之间起到良好的“润滑剂”的功能,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对不可避免的社会矛盾也起到了缓冲作用。 二、社会中间层的类型化分析 1、经济管理主体 经济管理主体,主要是指依据宪法和行政法设立,由宪法和行政法明确其性质、职能、任务、隶属关系等,承担决策、协调、执行、监督等国民经济管理职能的组织或机构。该类主体是管理性与经济性的结合,不仅其管理对象具有强烈的经济性,而且其管理手段也具有强烈的经济性。当然,经济管理中不应当排除权力机关与司法机关。 2、社会中间层 社会中间层是指独立于政府与市场主体,为政府干预市场、市场影响政府和市场主体之间相互联系起中介作用的主要团体。主要包括:行业中介性组织、特殊资格的企业以及其他中介组织,这些组织根据法律的规定以及特定机关的授权,享有一定的经济权限,并在权限范围内进行协调与管理。 3、市场主体 市场主体是指经营者、劳动者以及消费者等社会经济活动的基本参加者。市场主体是国民经济活动的基本单元,国家的经济管理活动最终通过他们的行为最终得以实现。 三、社会中间层的功能分析 1、分离于政府的功能 (1)公共服务功能。社会中间层主体种类繁多,提供的服务也是多种多样。就其存在的活动空间而言,他们的公共服务主要分布在经济鉴证、环境保护、权益保护、社区服务、经济中介等领域。其基本职能主要是:资产评估、消费者权益保护、社区服务、经济中介等方面。以美国加工商协会为例,其功能主要表现为:它承担着教育培训、科研、食品检验、产业规划、法律咨询、国际合作、商业保险、市场开拓等方面的大量工作,为企业提供各种服务,使其受到很好地发展。 社会中间层的这些职能与政府提供的社会保障职能还是有所不同的,最大的不同主要体现在其自发性,社会中间层会自发组织社会活动项目以保障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是一种民间的自发性组织或者社会团体。但是其保护的利益却没有政府社会保障的范围广。 (2)社会保障功能。社会保障是指国家通过立法,积极动员社会各方面资源,保证无收入、低收入以及遭受各种意外灾害的公民能够维持生存,保障劳动者在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时的基本生活不受影响,同时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逐步增进公共福利水平,提高国民生活质量。社会中间层提供社会保障的对象主要是:红十字会、慈善组织等。 2、独立于市场的功能 (1)对市场的监督功能。社会中间层可以在交易的过程中对交易相对人的资格、交易标的合理性、合法性,以及对交易的价格、真实性进行审查。 (2)自律功能。社会中间层是相对于政府与市场主体而言的,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具有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能力。它可以通过颁布内部章程来约束内部成员,此种自律性的行为不受其他任何成员的干涉。但是这种自律性必须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违背法律的行为是不受法律所承认的。 3、调节政府与市场之间关系的特有功能 (1)沟通协调功能。社会中间层的最突出的额特性就在于其协调性。政府与市场是完全不同的两个社会主体,一方的急剧膨胀会导致另一方的权益受损,因此需要社会中间层进行介入,以平衡两者之间的利益。具体表现为:社会中间层主体将政府制定或出台的政策、法律传达给社会主体,使其更好地贯彻国家的政策或法律意图,规范自己的行为、促进经济的发展;同时,社会中间层主体也应当将其掌握的大量的市场信息反映给政府,使其制定出更符合市场规律与需求的经济政策。此外,社会中间层的作用还体现在调节市场主体之间的矛盾与冲突。 (2)保护恢复功能。社会中间层的另一个重要作用是保护单独个体的利益,尤其是保护弱势社会群体的利益,恢复其被侵害的权益,社会中间层可以利用其相对有利的地位以及专业化的知识水平来组合优势资源,去帮助更多的弱势人体。 (3)预防功能。为预防市场失灵,国家需要有效的介入到市场经济运行的方方面面,但是过多的政府干预,会阻碍市场发展的积极性和有效性,因此社会中间层必须要保障国家干预的适度性与有效性,预防过度干预带来的恶果。 (4)补充完善功能。对于国家以及市场难以进行调节的领域,社会中间层应该积极明确自身任务,对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与社会主义经济体系的健全做出最大的贡献。 四、结语 社会中间层作为经济法主体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社会中间层作为新生力量,却蕴含着巨大的能量,我们在研究其具体内容以及运行机制的同时,也要注意在法理、学科等角度突出其重要地位,以此来获得更多的重视。我们要通过更多的途径来发挥其积极作用,减少消极作用,为社会的经济发展做贡献。 猜你喜欢: 1. 有关经济法方面的论文发表 2. 关于经济法方面的参考论文范文 3. 经济法的论文参考 4. 有关于经济法的免费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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