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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电商的论文国外研究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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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电商的论文国外研究现状

国外的直播大都是正经的电视节目,而国内的各种类型均有,良莠不齐,礼物丰富。

两者相比而言,国外的直播平台相对比较单一,还未能充分开拓,直播市场未能被完全打开;而国内的直播市场已经接近“饱和”,从秀场到游戏再到电商、旅游、教育等各个领域,直播的潜能已被无限拓展。

从2016年传统电商开始探索“直播+电商”新模式,到短视频平台的弯道超车,五年内直播电商实现了从零到2万亿GMV的突破。从占比上看,2021年,全国网上零售额达13.1万亿元,直播电商占电商零售总额接近20%;从增速上看,中国的电商零售行业在经历了2014年到2017年的高速增长期后,目前增速回落到10%左右。而直播电商却以50%以上的增速快速发展着,正在成为电商行业增长的核心驱动力,并助力杭州电商独角兽冲击上市,与此同时,分账系统重构了电商交易新格局。当标品市场纷纷被电商成功改造,古玩这样非标、有着巨大信息差的品类,也通过电商的机制很大程度上解决了“真伪”和“定价”的痛点,降低用户的尝试门槛。微拍堂作为古玩圈子里的垂直类电商平台,其将文玩街摊门店搬到了网上,盘活了更为活跃热烈的交易场景。据微拍堂董事长林志明介绍,起初看到了文玩市场的痛点后,他只是试探着在微信端上线了一个开发工具,以加价的形式为爱好者们设计了一个自助交易服务。而迅速涌进的需求让他看到了这个市场的前景,便着手向平台化转型。2019年爆发的直播电商,更是给文玩电商市场带来了新的增量。正如珠宝玉石成为最适合直播电商的品类之一,越是非标的商品越能在直播间聚集人气。对于文玩商家来说,直播便于上手,降低了运营成本;直播鉴宝环节,也天然具有内容趣味性,便于向玩家科普知识。直播模拟了线下聚众叫卖的氛围,也能在互动和竞价过程中,增加购物欲望,提高交易的成功率。成立8年后,微拍堂已经成为中国最大的文玩电商平台,市场占有率达到24.4%。2021年,其入选《杭州独角兽企业榜单》,并且于近日向港交所递交招股书,冲击上市。其实从事电商行业的商家企业都知道,要玩电子商务,就必须有自己的平台,无论是B2B、B2C还是O20,无论是PC端、APP、小程序还是公众号,在所有的大前提下,完成平台的搭建尤为重要。但在搭建完平台以后,还需嵌入支付接口,这样才能算一个完整的电商交易闭环。并且在电商平台的实际运作过程中,很多互联网电商平台需要分账给上下游商户,尤其是如今直播电商也大火,连同主播在内也需要涉及到订单分润,一方面是分账的复杂繁琐,另一方面由于电商平台不具备持牌资质,很多平台可能涉嫌违规“二清”,所以交易分账也成了各大电商平台的一大痛点。那么MallBook分账系统是如何重构电商交易新格局的呢?分账系统其实就是一个基于虚拟账户和订单支付体系的开放平台,能够为B2B2C/020平台型企业的各类业务场景提供虚拟账户,既有符合业务场景的多渠道支付应用方案,也针对平台企业交易结算的核心问题,提供资金记账、分账、对账、管账、清算等一揽子综合解决方案,并彻底规避了平台的“二清”风险,让业务走向合规。事实上,分账系统的问世在很大程度上也提高了电商平台的交易管理效率,节约了不少的财务人力成本,同时还便于平台对商户进行层级管理,实现多方面的降本增效。如今,电商早已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尤其是疫情以来,直播电商的热度更是日益高涨,当分账系统重构了电商交易新格局,平台企业们更要抓住机遇,说不定下一个冲击上市的就是你了。

从2016年传统电商开始探索“直播+电商”新模式,到短视频平台的弯道超车,五年内直播电商实现了从零到2万亿GMV的突破。从占比上看,2021年,全国网上零售额达13.1万亿元,直播电商占电商零售总额接近20%;从增速上看,中国的电商零售行业在经历了2014年到2017年的高速增长期后,目前增速回落到10%左右。而直播电商却以50%以上的增速快速发展着,正在成为电商行业增长的核心驱动力,并助力杭州电商独角兽冲击上市,与此同时,分账系统重构了电商交易新格局。 当标品市场纷纷被电商成功改造,古玩这样非标、有着巨大信息差的品类,也通过电商的机制很大程度上解决了“真伪”和“定价”的痛点,降低用户的尝试门槛。微拍堂作为古玩圈子里的垂直类电商平台,其将文玩街摊门店搬到了网上,盘活了更为活跃热烈的交易场景。据微拍堂董事长林志明介绍,起初看到了文玩市场的痛点后,他只是试探着在微信端上线了一个开发工具,以加价的形式为爱好者们设计了一个自助交易服务。而迅速涌进的需求让他看到了这个市场的前景,便着手向平台化转型。 2019年爆发的直播电商,更是给文玩电商市场带来了新的增量。正如珠宝玉石成为最适合直播电商的品类之一,越是非标的商品越能在直播间聚集人气。对于文玩商家来说,直播便于上手,降低了运营成本;直播鉴宝环节,也天然具有内容趣味性,便于向玩家科普知识。直播模拟了线下聚众叫卖的氛围,也能在互动和竞价过程中,增加购物欲望,提高交易的成功率。成立8年后,微拍堂已经成为中国最大的文玩电商平台,市场占有率达到24.4%。2021年,其入选《杭州独角兽企业榜单》,并且于近日向港交所递交招股书,冲击上市。 其实从事电商行业的商家企业都知道,要玩电子商务,就必须有自己的平台,无论是B2B、B2C还是O20,无论是PC端、APP、小程序还是公众号,在所有的大前提下,完成平台的搭建尤为重要。但在搭建完平台以后,还需嵌入支付接口,这样才能算一个完整的电商交易闭环。 并且在电商平台的实际运作过程中,很多互联网电商平台需要分账给上下游商户,尤其是如今直播电商也大火,连同主播在内也需要涉及到订单分润,一方面是分账的复杂繁琐,另一方面由于电商平台不具备持牌资质,很多平台可能涉嫌违规“二清”,所以交易分账也成了各大电商平台的一大痛点。 那么MallBook分账系统是如何重构电商交易新格局的呢?分账系统其实就是一个基于虚拟账户和订单支付体系的开放平台,能够为B2B2C/020平台型企业的各类业务场景提供虚拟账户,既有符合业务场景的多渠道支付应用方案,也针对平台企业交易结算的核心问题,提供资金记账、分账、对账、管账、清算等一揽子综合解决方案,并彻底规避了平台的“二清”风险,让业务走向合规。事实上,分账系统的问世在很大程度上也提高了电商平台的交易管理效率,节约了不少的财务人力成本,同时还便于平台对商户进行层级管理,实现多方面的将本增效。 如今,电商早已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尤其是疫情以来,直播电商的热度更是日益高涨,当分账系统重构了电商交易新格局,平台企业们更要抓住机遇,说不定下一个冲击上市的就是你了。

直播助农国内外研究现状论文

国内的直播涉及范围广,以秀场直播、游戏直播和社交直播为主。目前UGC秀场模式已进入红海阶段,各平台内容同质化过高,优质网红资源竞争激烈,根据秀场内容进行用户争夺难以体现出差异化优势。为了实现内容升级,保证用户规模、用户付费的健康增长,各直播平台均发力PGC

农业丰则基础强,农民富则国家盛,农村稳则社会安。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是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现“稳粮、增收、强基础、重民生”目标,全面做好“三农”工作的必然要求。近年来,我县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战胜了重大自然灾害,克服了多种困难风险,农业农村继续保持良好发展局面。2008年全县粮食种植面积20.35万亩,总产7.86万吨,增长5.1%,单产441.8公斤。生猪饲养量14.7万头,出栏9.2万头;家禽存笼56万羽,出笼195万羽;肉类总产量10484万吨。渔业生产面积4.2万亩,水产品总量2.82万吨。农民人均纯收入达3800元,增长3.7%。现有龙头企业18家。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南梨北茶”的发展思路得到体现,“奇味”食品、“馋妹”果蔬糕、“嘉鸿”面条等一大批特色产品已打开市场。沼气池建设、阳光培训工程等民生工程项目进展顺利。农民专业合作社达40余家,涉及成员327户。科技兴农的理念深入人心、举措扎实有力。农村公共事业加速发展,党群干群关系继续改善。但当前农村发展仍存在许多突出矛盾和问题,农业基础设施依然薄弱,农民稳定增收依然困难,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依然滞后。农业发展还处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阶段。目前我县农业发展的关键,就是要加快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步伐。下面,我就我县如何发展现代农业谈四点看法:一、夯实农业基础,加快现代农业设施建设。改善农业设施装备,是发展现代农业,实现“稳粮、增收、强基础、重民生”的根基。必须下决心增加投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改变农村生产生活条件落后的局面。1、大力抓好农田水利建设。农田水利建设是优化农业用水配置,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改善农村水土环境的关键,是直接为农业、农村和农民服务的基础性事业。要把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作为现代农业建设的一件大事来抓。就我县而言,一是要加快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搞好末级渠系建设,重点抓好苏家垱、蓼南、泽泉、蛟塘等沿湖乡镇的引水渠系疏浚和排涝泵站改造;二是要加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综合开发力度,提高水库的灌溉能力、防汛能力和收益能力,在确保水库安全的同时,对水库进行综合开发利用,争取在2009年4月底全面完成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并加大对观音塘水库、中堂水库等水库的综合开发利用;三是要加强血防工程和人饮安全工程规划,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引导农民开展直接受益的工程建设。2、切实提高耕地质量。一是强化和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实行最严厉的耕地保护政策,严格控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规模,稳定耕地数量。二是加快实施沃土工程,在全县范围内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重点支持有机肥积造和水肥一体化设施建设,鼓励农民发展绿肥、秸秆还田和施用农家肥,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增加农业综合开发投入,积极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三是合理引导农村节约集约用地,切实防止破坏耕作层的农业生产行为,加大土地复垦、整理力度,基本实现农田土壤肥沃、田地平整、路渠配套、旱涝保收、高产稳产。3、加快发展农村清洁能源。继续增加农村沼气建设和太阳能使用的投入,以新农村建设示范点为中心,在全县范围内大力普及沼气和太阳能使用。加快实施乡村清洁工程,形成边远乡镇“户集-村手-简易填埋”和县城周边乡镇“户集-村收-乡转运-县处理”两种乡村垃圾无害化处理模式,推进人畜粪便、农作物秸秆、生活垃圾和污水的综合治理和转化利用。4、提高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鼓励发展循环农业、生态农业。大力推进生态林保护、退耕还林及“一大四小”造林绿化等重大生态工程建设,并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巩固现有成果。加强森林防火工作,严格执行“三个一样”和“七不准”的防火要求。二、加快科技创新,强化现代农业技术支持。加快科技创新,是发展现代农业,实现“稳粮、增收、强基础、重民生”目标的支撑。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必须着眼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提高科技对农业增长的贡献率,促进农业集约生产、清洁生产、安全生产和可持续发展。1、推进农业科技进村入户。开展科技人员直接到户、科技成果直接到田、技术要领直接到位的技术服务方式,切实抓好“151”挂牌服务,组织科技人员对全县种养大户开展一对一挂牌服务。继续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大力实施“阳光培训工程”和“雨露工程”免费对农民进行技术培训,同时要健全经费保障机制,改善推广条件,提高主讲人员素质。推进农科教结合,发挥农业院校在农业技术推广中的积极作用。继续支持水稻丰产技术、果树栽培技术、特种数产养殖技术、庭院经济综合开发技术等重大农业技术推广,加快实施科技入户工程。2、大力推广资源节约型农业技术。要积极开发运用各种节约型农业技术,提高农业资源和投入品使用效率。扩大测土配方施肥的实施范围,进一步推广诊断施肥、精准施肥等先进施肥技术,为农民节本增效。改革农业耕作制度和种植方式,开展免耕栽培技术推广,普及水稻抛秧、水稻直播、水稻少(免)耕、油菜免耕机开沟、水梨梳花梳果套袋、农作物精量半精量播种等技术。积极推广集约、高效、生态种养技术,推广稻(鱼)鸭共栖、频振灯诱杀、猪-沼-稻(池、果)有机肥、生物农药等技术,降低饲料和能源消耗。3、积极发展农业机械化。要改善农机装备结构,提升农机装备水平,走符合我县实际的农业机械化发展道路。加快粮食生产机械化进程,拓展沿湖乡镇农业机械化的作业和服务领域,在重点农时季节组织开展跨乡镇的机耕、机播、机收作业服务。建设农机化试验示范基地,大力推广水稻插秧、土地深松、化肥深施、秸秆粉碎还田等农机化技术。鼓励农业生产经营者共同使用、合作经营农业机械,积极培育发展农机大户和农机专业服务组织,推进农机服务市场化、产业化。4、加快农业信息化建设。用信息技术装备农业,对于加速改造传统农业具有重要意义。健全农业信息收集和发布制度,整合涉农信息资源,积极发挥气象为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服务的作用,每旬定时发布气象预报。农技部门及时发布病虫害预报。推动农业信息数据收集整理规范化、标准化。加强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充分利用市“农信通”发布的农业信息。三、加快产业升级,健全现代农业体系。加快产业升级是发展现代农业,实现“稳粮、增收、强基础、重民生”目标的保障。农业不仅具有食品保障功能,而且具有原料供给、就业增收、生态保护、观光休闲、文化传承等功能。建设现代农业,必须注重开发农业的多种功能,向农业的广度和深度进军,促进农业结构不断优化升级。1、促进粮食稳定发展。努力稳定粮食播种面积,提高单产、优化品种、改善品质。继续实施优质粮食产业、种子、植保和粮食丰产科技等工程。推进粮食优势产业带建设,鼓励苏家垱浆滩联圩等有条件的地方适度发展连片种植。加大“天鹅湖”米厂等粮食加工转化企业的扶持力度。2、大力发展特色农业。一是发展绿色产业。抓好以苏家垱、沙湖山、泽泉、蓼南、蓼花、蛟塘等沿湖乡镇为重点的无公害绿色优质大米生产基地建设,做大无公害优质大米生产规模。抓好温泉、白鹿、泽泉等沿山乡镇为重点的茶叶基地建设,搞好精深加工,提高产品品质和品位,打响“馋妹”奇味生姜糕、酸枣糕绿色品牌。二是做大“两水”产业。要结合区位优势和资源条件,尽快做大水产水果两大产业。围绕河蟹、珍珠、鳜鱼、小龙虾、黄鳝等特种水产,着力抓好以苏家垱、蛟塘、沙湖山等乡镇为重点的特种水产养殖基地建设;重点抓好沿山乡镇水梨、泽泉蜜桔、温泉西甜瓜等基地建设。三是做优农家乐产业。把新农村建设与环庐山旅游休闲观光农业带相结合,抓好环庐山沿线村庄整治美化和生态建设,打造农业生态观光旅游带。大力发展农家乐旅游,加快105国道沿线特色美食带、温泉特色餐饮区和沿环山路乡村风俗餐饮区等特色餐饮开发,培育一批“农家乐”旅游示范点。3、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龙头企业是引导农民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带动力量。通过贴息补助、税收优惠等政策,支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和龙头企业开展技术引进与改造。落实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各项政策,逐步增加对农业产业化的资金投入。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要积极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加快万亩油茶基地建设,鼓励如庐山艾格菲种猪有限公司、御景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天鹅湖精制米厂等企业实行“公司+农户”的发展模式。金融机构要加大对龙头企业的信贷支持,重点解决农产品收购资金困难问题。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龙头企业的指导和服务。4、发展健康养殖业。健康养殖直接关系我县养殖业长久可持续发展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转变养殖观念,调整养殖模式,做大做强畜牧产业。按照预防为主、关口前移的要求,积极推行健康养殖方式,加强饲料安全管理,从源头上把好养殖产品质量安全关。加大动物疫病防控投入力度,加强基层兽医队伍建设,健全重大动物疫情监测和应急处置机制,建立和完善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水产养殖业要推广优良品种,加强水产养殖品种病害防治,提高健康养殖水平。四、壮大现代农业的人才队伍。培养新型农民,是发展现代农业,实现“稳粮、增收、强基础、重民生”的动力。建设现代农业,最终要靠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必须发挥农村的人力资源优势,大幅度增加人力资源开发投入,全面提高农村劳动者素质,为推进新农村建设提供强大的人才智力支持。1、加强农民素质教育。要抓好农村幼儿教育,提高农村中小学的九年义务教育质量,同时办好成人教育学校,为农民开展中、短期培训,把提高农民“应知应会”的知识水平和能力作为素质教育的重点。对于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的人员,切实加强农业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知识培训,提高其实际水平和能力,努力培养和造就新一代知识型农民。2、转变农民思想观念。要树立和运用大资源、大农业、大食物、大市场和大生态的理念,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要培养一大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为农业发展提供强大的人才智力支持。3、联合松散农民。以行业为类属、以利益为纽带,大力发展茶、果、禽等产业合作社,继续壮大沙湖山养牛、温泉甜瓜、泽泉生猪、苏家垱养鸭、苏家垱土鸡等全省农业产业化“双十双百双千”工程项目,鼓励成立发展前景好,符合本地实际的新合作社。实现千家万户的个体化小生产与千变万化的社会化大市场有机结合,增强对市场的“话语权”,共演现代农业发展“大合唱”。加快建设现代农业,意义重大,任务艰巨。我们要紧密结合我县实际,扬长避短。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坚定信心,扎实苦干,奋力开拓,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增长作出新的贡献

本论文研究的目的、意义及国内外研究现状: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直播行业异军突起,“直播带货”已成为电商平台新的增长点,网红、明星、政客等卖力讲解、体验分享、 直接呈现使得“直播带货”行业异常火爆,据相关资料显示,2018年直播电商行业总规模达到1330亿,2019 年总规模达到4338亿,同比增长226%,2020年随着新冠疫情的爆发,“直播带货”掀起了一波高潮,“云直播”“云购物”“云复工”相继推出,抖音、快手、斗鱼、虎牙、淘宝直播等各大直播平台都有大量“直播带货”板块,罗永浩直播带货首秀就拿下 1.1 亿元的成交额、董明珠直播仅仅 3 小时就完成了 3.1 亿元的销售额,更有名气不大的网红一 夜都能卖出几十万的销售额,“直播带货”可谓是炙手可热。但是,网红“直播带货”市场背后存在众多乱象。一是虚假宣传泛滥,有些本质上就是虚假广告;二是产品质量不过关,假货泛滥;网红对产品并未亲身体验,消费者本应享 有与所支付对价相称的产品或服务的权利得不到有效保障;三是商品同质化明显,部分带货的广告色彩 太强,参考价值低,所选产品的质量存在问题等;四是消费者投诉维权难。在“直播带货”中,消费者往往在“全网最低价”“限量秒杀”等言语的诱惑下盲目消费、冲动消费,发现上当之后缺乏维权手段,甚至在提出正当维权诉求后还被自己的偶像拉黑、屏蔽。研究直播带货有关的法律问题,有利于完善我国对于直播带货这种新模式的法律认定以及法律的保护制度,规范市场主体的行为,避免让图谋不轨之人钻法律的空子。其次,有利于保护消费者的正当权益,让消费者即使买到了质量有问题的商品,能更便捷、及时的追责,权益能尽快的得到保护,而不是各方主体对互相“踢皮球”。二、国内研究现状“直播带货”是一种新兴的电商交易模式。目前,对于网红“直播带货”法律性质的认识存在较大分歧,大致有三种观点:一是网红“直播带货”不是一个新的现象,“网红”在“直播带货”中所发挥的作用与传统明星等具有影响力的公众人物所发挥的广告代言效应有很多共同点,网红“直播带货”完全符合《广告法》关于商业广告的认定条件,网红应当履行广告代言人的法律义务。二是网红“直播带货”属于电商交易模式,不属于商业广告,不适用《广告法》规范。主要理由是:网红“直播带货”模式等同于线下商场售货员现场推销,而线下售货员现场的推销行为在执法实践中不被认定为商业广告,根据线上线下一致的原则,网红“直播带货”不属于《广告法》调整的范畴。三是网红“直播带货”是具有强烈商业广告色彩的电子商务活动,但是又具有传统商业广告所不具有的一系列特征,比如社交互动性、直观的体验性和明显的交易属性等。同时,网红在“直播带货”时与商家及平台之间的法律关系也不一致。因此,直播带货的认定还存在分歧。在我国,直播带货的模式多种多样,有的店家自己就是主播,为自己家的产品代言,自产自销,那么主播就是销售者没有疑问,应当承担商品质量带来的法律责任;有的店家请来网红、明星等为自己家的产品直播代销,明星、网红根据货物的销售额提取佣金,此时,这些网红明星是否属于销售者,是否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有的店家作为老板,长期聘请明星、网红等作为主播为自己家货物直播销售,这样的话,商品质量的主体责任又如何认定。并且在直播带货中,虽然有明星,但是大大小小的网红才是直播带货的主力军。那网红在直播带货的性质该如何认定。网红虽然不是我们传统意义上的明星,但是毋庸置疑,能力强的网红其影响力不输明星。因此,我们是否要将“网红”带货纳入明星、名人代言范围内;还是对这种新的宣传方式需要引入相关法律来进行规制。在直播带货中,消费者往往会受到主播个人知名度影响,一些消费者对于主播个人情感影响,忽略了商品本身的质量,产生了冲动消费或者遇到了商品质量问题等等问题,消费者面临着直播平台、电商经营者、主播、消费者协会、有关行政部门、法院诉讼等多种途径进行维权,但途径多不代表消费者维权效果好,消费者经常会遇到“九龙治水”的问题,各责任人之间相互推诿,互踢皮球,都不愿意承担法律责任,最终部分消费者由于损失小或者维权花费的时间、金钱成本过高等原因放弃。对于遇到直播带货中,消费者到底应当如何维权。三、国外研究状况关于国外的直播带货,也是由国内的风潮传入海外的。国外的直播带货虽然也存在,但只属于刚兴起阶段,并没有发展起来。我国在这新型的交易模式中独树一帜,走在世界的前沿。因此,需要我国不断的总结经验,不断的完善。

电商直播作为科技赋能的新媒体营销渠道,为摆脱传统农产品销售模式的弊端,拉动农产品上行带来新的思路和机遇.高校作为面向"三农",服务地方经济的主体,应发挥自身资源优势,联合社会多方力量参与助农直播.通过对地方高校助农直播模式的意义进行探讨,以助力电商平台农产品直播实践为例,提出地方高校助农直播模式的相关对策.

电商直播国内的研究论文

关于网络直播的论文

现在网络直播行业火热,出现了主播平台、网红等新名词。在此,我为大家准备好了关于网络直播的论文,一起来学习吧!

摘要: 网络直播作为一种新兴的网络传播途径,近两年来成为一种大热的现象,笔者以主播和观众两个群体为切入点,分析了网络直播参与者背后的心理动力,发现主播和观众在互动中主要受自我表达欲望的驱使。并在最后讨论了如何引导网络直播健康发展,从而消减其对参与者心理的消极影响。

关键词: 网络直播;自我表达;卷入度;孤独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和智能终端的普及,人与人之间的互动方式越来越多样化,所谓的网络直播应运而生。通过在现场架设独立的信号采集设备(音频+视频)导入导播端(导播设备或平台),再通过网络上传至服务器,发布至网址供人观看。其又可分为“表演性质的网络直播”和“实录性质的网络直播”,前者常见的就是各类主播通过镜头唱歌、模仿、脱口秀以及动作表演等,而后者则是各类会议、活动或事件的网络直播。网络直播无疑是近期的热点之一。直播平台如雨后春笋纷纷成立,直播内容也已扩展到生活的方方面面,观众们总能在其中找到自己的兴趣所在。有关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在线直播平台数量接近200 家,网络直播平台用户数量已经达到两亿。其中大型直播平台每日高峰时段同时在线人数接近400 万,同步进行直播的房间数量超过3000 个[1]。本文主要探讨“表演性质的网络直播”参与者背后的心理动力。

一、网络主播的心理动力分析

直播网站由用户创建内容(User-Gennerated Content,UGC),成为网络主播的门槛非常之低,只需要简单的摄像头与麦克风,“主播”们即可创建自己的“房间”(类似于聊天室),向观众实时分享自己的生活。

主播们以观众的“礼物”来获取报酬,但经济报酬绝不是主播们进行“表演”的唯一动力。据笔者访谈的一位网络主播表示,“每当系统提示有新观众进入我的房间,就会觉得自己更加受到关注”,这一心理状态很具代表性。网络直播作为一种新的个体自我呈现方式,其用户也大多数以青少年为主,这一群体普遍具有很强的自我意识,倾向于积极寻求社会认同,引起他人关注[2],网络直播给了他们展示自我的平台。较之文字表达为主的社交渠道――如微博等,直播的方式更加直观,自我展示的方式更为立体多样,因此受到欢迎。

除去以网络直播为生的专职主播,直播平台上还存在着大量的“业余”主播,在现实生活中扮演着普通的社会角色,如学生、白领、工人。但在直播平台上,很多主播在“粉丝”的关注中感到自我价值获得了提升,有被访谈的主播声称,“坐到摄像头前,我就像换了一个人一样,仿佛突然由龙套变成了主角。”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将“自我实现”视为人的最高需求,而对于一些主播来说,通过网络直播能够或多或少地实现自我。

此外,在现实生活中,自我展示失败可能会造成自尊心下降等不良后果,但在网络直播中,这些失败的压力很大程度上被消解了。已有诸多心理学研究表明:匿名情况下人们的言谈和行为会超越平时的规范[3]。而主播和观众之间的互动沟通大多数情况下是匿名的,这在一定程度上促使直播的参与者更加自由开放地讨论某些话题,同时越轨行为不可避免地伴随着开放性出现,比如某些主播在直播时打色情擦边球,或表演一些猎奇的内容。

二、观众的心理动力分析

首先,网络直播中主播与观众的互动形式提升了观众的心理卷入度。卷入度(involvement)这一概念最先由学者库拉格曼(Herbert,E.Krugman)提出,也翻译为“参与度”,在传播效果的研究中是一个重要的指标[4]。一般认为,观众的卷入度越高,传播效果就越好。在一个典型直播场景中:主播主动热情地向新进入“房间”的观众打招呼,也会点名向赠送“礼物”的粉丝表示感谢,并满足其一些表演要求,如演唱指定的歌曲。在这里观众不再是单纯的旁观者和内容消费者,而是与主播一起构建直播内容。这种“共同决定”的形式能够调动观众的参与热情,提升观众的注意力,最终使观众更深入地卷入到直播中去。

其次,网络直播中传递的信息容易吸收,减轻了人们的认知资源负担。信息爆炸的网络时代,获得知识变得极其简单,只需要耗费极少的认知资源,人们就能即刻获得想要的信息,因此大多数网民面对网络传播的信息常常缺乏深刻的理解和记忆。网络直播的形式恰好满足了这一需要:主播形象立体生动,大多用口语传递内容。对于观众来说,欣赏和参与网络直播消耗的精力非常之少,又有足够的娱乐性来排解无聊感。

再次,观众能够察觉到其他人的存在,这有效地排解了孤独感。网络直播的“房间”大多会标示观众人数;在主播表演时,观众之间也能进行一些交流,这些设置都能够让观众产生一种群体归属感。对共同主播内容的兴趣,也能使爱好相似的观众聚集到一起,以产生更多的话题。因此虽然有些直播非常无趣,有时却能聚集起大批的观众对其进行评论。这种集体评论(网络称之为“吐槽”)模式既满足了观众的表达欲望,这些评论反之成为了直播内容的一部分吸引更多的人参与进来。

最后,网络主播对自身生活的袒露,满足了观众的窥探欲望。精神分析学家卡伦霍妮曾指出,人一生下来就处于一个看不见、充满敌意的'世界里,有着不安全的恐惧,这种不安全感又导致了焦虑。所以,“窥探欲”属于某种自我保护的需要,也可以说是人类的本能。在网络直播出现之前,窥探别人的生活有悖于社会道德伦理,因此处于被压抑的状态。但网络直播将窥探上升为光明正大的行为,主播们直播自己吃饭,逛街,甚至睡觉,这些原本属于个人私密的内容对观众来说有着强烈的吸引力。

三、结语

虽然主播与观众参与网络直播的动力并不相同,然而双方的互动却构成了网络直播的核心,观众对主播表演的内容做出积极或消极的回应,而主播会更加频繁地表演观众喜闻乐见的“情节”。根据斯金纳的强化理论,及时的反馈对强化行为至关重要,而直播平台能够保证观众和主播之间的反馈是即时有效的,双方的互动也促进了直播行为的持续。

网络直播的出现,满足了参与者的心理需求,但其野蛮生长很容易出现乱象,截止目前,已有多起关于网络直播的负面新闻出现[5]。直播本是为追求个性化的声音而出现,但当观众开始盲目追捧主播,主播开始盲目讨好观众,就会陷入到所谓的“群体迷思”中去。

因此,在需要外部监管的同时,主播与观众也应维持良性的互动;主播以自己的才艺去吸引观众,而非哗众取宠,观众对不健康的直播内容应及时举报,而非拍手叫好,双方共同构建出健康的直播环境,才能促使网络直播这一新兴事物持续发展。(作者单位: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1]苏红宇.网络直播:烧钱背后危机四伏.经济[J].2016(16):50-53

[2]赵亮.青少年学生的网络心理表现及其疏导.教学与管理[J].2012(36):61-62

[3]王礼申.去个体化效应――群体偏差行为的心理学解释.科协论坛[J].2009(6):72

[4]胡晓云,徐芳.关于卷入度(involvement)问题研究的追踪溯源.广告研究[J].2006(1):22-26

[5]张F.热闹的“网红”:网络直播平台发展中的问题及对策.中国记者[J].2016(5):64-65

在互联网背景下网红的影响力举足轻重,商家以传统宣传手法已经不合时宜,随 着中国内地网红与社交媒体的崛起,不论大企业或是中小企业,在营销策略上也不能 忽视“网红经济”带来的机遇。基于此,本文将网红电商作为研究对象,分析在互联 网时代背景下,网红产生的原因,网红经济的发展过程,并以其产业链下的电商网红 为例,根据其营销状况,分析网红营销的方法特点等,以及网红在营销过程中发挥了 什么样的作用和电商网红营销的优劣势,并且就如何应对其劣势提出了相关建议。此 次的研究能够全面的分析网红电商以及网红产业生态链的相关内容,分析生态链中存 在的问题,帮助行业更好的发展。此外,从知网等文献检索平台搜索的数据可以看到, 有关网红电商、网红经济、网红产业的相关研究非常多,但结合网红电商和生态链每 个角色的运作内容的研究却几乎出于空白状态。这也为此次的研究提供了良好的契机, 此次的研究能够弥补相关研究的空白,为后来者研究提供一定的资料参考和数据参考,

国内研究直播电商的论文

1、网红直播兼具线下零售和内容电商的优势任何销售行为都分为传递信息、唤起心理(感性欲望)、打破防御(理性认知)、维护承诺四个阶段。这四个阶段层层递进。从传统的线下零售到互联网时代的内容电商、网红直播,销售的本质并没有改变,只是销售环节朝着不同的方向纵深。线下零售依靠实物介绍商品信息,综合使用视、听、嗅、味、触五感唤起顾客的消费心理,再通过销售人员的察言观色和见缝插针式的说服,打破顾客的理性防御。但是影响范围局限在地理位置上。内容电商虽然缺少实物展示,也没有销售人员的影响,但是可以通过图文内容种草,植入大量的、密集的明星和KOL软广,引发口碑裂变,影响范围遍及全网。2、网红的信用契约来自专业影响力在维护承诺阶段,网红直播有别于从前的直播形式。从前走街串巷卖大力丸或狗皮膏药的商贩,先在集市上展示才艺,杂耍、戏法或相声,待人群聚集后,再推销产品。这时的销售依靠的是隐性的社会契约,即我以卖货为生,既然你看了表演,理应买点产品,不然岂不成了“白嫖”。尽管产品不一定好,也没有可靠的售后服务。类似现在的一些专职自媒体人,会打出“以写稿为生”的旗号向用户请求打赏。发展到现代商超,直播变成了产品秀场。3、依赖外部动机,缺乏品牌力根据《2018中国网红经济发展报告》,网红直播用户60%以上是90后, 50%以上来自三四线城市。这些用户大多属于高消费欲、低购买力的阶层,对消费的新鲜感和低价特别敏感。这两个特点决定了网红带货除了要有专业信用外,还要提供各种新鲜刺激和够低的价格。但是这些消费动机都属于外部动机,网红的信用可以随时转向其他品牌,用户会对新鲜刺激产生适应,低价更是一种缺乏壁垒的诱导手段。4、拉高消费预期,透支产品力网红产品被诟病最多的就是产品质量问题。但这些质量问题并不都是产品本身导致的,而是感知质量决定的。感知质量是产品的实际体验高于预期的那部分品牌价值。以带货著称的网红不是品牌拥有者,不对品牌的长治久安负责。他们是金牌销售,只对眼下的销量负责。他们善于唤起用户的感性心理,在用户意识薄弱的瞬间抛出一句“Oh my god”“我的妈呀”“好洋气啊”,打破用户的防御底线。

本论文研究的目的、意义及国内外研究现状: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直播行业异军突起,“直播带货”已成为电商平台新的增长点,网红、明星、政客等卖力讲解、体验分享、 直接呈现使得“直播带货”行业异常火爆,据相关资料显示,2018年直播电商行业总规模达到1330亿,2019 年总规模达到4338亿,同比增长226%,2020年随着新冠疫情的爆发,“直播带货”掀起了一波高潮,“云直播”“云购物”“云复工”相继推出,抖音、快手、斗鱼、虎牙、淘宝直播等各大直播平台都有大量“直播带货”板块,罗永浩直播带货首秀就拿下 1.1 亿元的成交额、董明珠直播仅仅 3 小时就完成了 3.1 亿元的销售额,更有名气不大的网红一 夜都能卖出几十万的销售额,“直播带货”可谓是炙手可热。但是,网红“直播带货”市场背后存在众多乱象。一是虚假宣传泛滥,有些本质上就是虚假广告;二是产品质量不过关,假货泛滥;网红对产品并未亲身体验,消费者本应享 有与所支付对价相称的产品或服务的权利得不到有效保障;三是商品同质化明显,部分带货的广告色彩 太强,参考价值低,所选产品的质量存在问题等;四是消费者投诉维权难。在“直播带货”中,消费者往往在“全网最低价”“限量秒杀”等言语的诱惑下盲目消费、冲动消费,发现上当之后缺乏维权手段,甚至在提出正当维权诉求后还被自己的偶像拉黑、屏蔽。研究直播带货有关的法律问题,有利于完善我国对于直播带货这种新模式的法律认定以及法律的保护制度,规范市场主体的行为,避免让图谋不轨之人钻法律的空子。其次,有利于保护消费者的正当权益,让消费者即使买到了质量有问题的商品,能更便捷、及时的追责,权益能尽快的得到保护,而不是各方主体对互相“踢皮球”。二、国内研究现状“直播带货”是一种新兴的电商交易模式。目前,对于网红“直播带货”法律性质的认识存在较大分歧,大致有三种观点:一是网红“直播带货”不是一个新的现象,“网红”在“直播带货”中所发挥的作用与传统明星等具有影响力的公众人物所发挥的广告代言效应有很多共同点,网红“直播带货”完全符合《广告法》关于商业广告的认定条件,网红应当履行广告代言人的法律义务。二是网红“直播带货”属于电商交易模式,不属于商业广告,不适用《广告法》规范。主要理由是:网红“直播带货”模式等同于线下商场售货员现场推销,而线下售货员现场的推销行为在执法实践中不被认定为商业广告,根据线上线下一致的原则,网红“直播带货”不属于《广告法》调整的范畴。三是网红“直播带货”是具有强烈商业广告色彩的电子商务活动,但是又具有传统商业广告所不具有的一系列特征,比如社交互动性、直观的体验性和明显的交易属性等。同时,网红在“直播带货”时与商家及平台之间的法律关系也不一致。因此,直播带货的认定还存在分歧。在我国,直播带货的模式多种多样,有的店家自己就是主播,为自己家的产品代言,自产自销,那么主播就是销售者没有疑问,应当承担商品质量带来的法律责任;有的店家请来网红、明星等为自己家的产品直播代销,明星、网红根据货物的销售额提取佣金,此时,这些网红明星是否属于销售者,是否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有的店家作为老板,长期聘请明星、网红等作为主播为自己家货物直播销售,这样的话,商品质量的主体责任又如何认定。并且在直播带货中,虽然有明星,但是大大小小的网红才是直播带货的主力军。那网红在直播带货的性质该如何认定。网红虽然不是我们传统意义上的明星,但是毋庸置疑,能力强的网红其影响力不输明星。因此,我们是否要将“网红”带货纳入明星、名人代言范围内;还是对这种新的宣传方式需要引入相关法律来进行规制。在直播带货中,消费者往往会受到主播个人知名度影响,一些消费者对于主播个人情感影响,忽略了商品本身的质量,产生了冲动消费或者遇到了商品质量问题等等问题,消费者面临着直播平台、电商经营者、主播、消费者协会、有关行政部门、法院诉讼等多种途径进行维权,但途径多不代表消费者维权效果好,消费者经常会遇到“九龙治水”的问题,各责任人之间相互推诿,互踢皮球,都不愿意承担法律责任,最终部分消费者由于损失小或者维权花费的时间、金钱成本过高等原因放弃。对于遇到直播带货中,消费者到底应当如何维权。三、国外研究状况关于国外的直播带货,也是由国内的风潮传入海外的。国外的直播带货虽然也存在,但只属于刚兴起阶段,并没有发展起来。我国在这新型的交易模式中独树一帜,走在世界的前沿。因此,需要我国不断的总结经验,不断的完善。

在互联网背景下网红的影响力举足轻重,商家以传统宣传手法已经不合时宜,随 着中国内地网红与社交媒体的崛起,不论大企业或是中小企业,在营销策略上也不能 忽视“网红经济”带来的机遇。基于此,本文将网红电商作为研究对象,分析在互联 网时代背景下,网红产生的原因,网红经济的发展过程,并以其产业链下的电商网红 为例,根据其营销状况,分析网红营销的方法特点等,以及网红在营销过程中发挥了 什么样的作用和电商网红营销的优劣势,并且就如何应对其劣势提出了相关建议。此 次的研究能够全面的分析网红电商以及网红产业生态链的相关内容,分析生态链中存 在的问题,帮助行业更好的发展。此外,从知网等文献检索平台搜索的数据可以看到, 有关网红电商、网红经济、网红产业的相关研究非常多,但结合网红电商和生态链每 个角色的运作内容的研究却几乎出于空白状态。这也为此次的研究提供了良好的契机, 此次的研究能够弥补相关研究的空白,为后来者研究提供一定的资料参考和数据参考,

直流电源国内外的研究现状论文

随着当今社会的飞速发展电子系统的应用越来越广泛种类也越来越丰富。电子设备己成为人们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作为电子设备的心脏电源系统给电子设备提供所需要的能量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电源系统良好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是电子设备正常运行的重要保障。同时通信、航天、军事、汽车、计算机、办公和家用电器等行业的飞速发展对电源系统也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传统的电源系统由于性能的限制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其他行业的发展。

自20世纪60年代后期,伴随着晶闸管、电力整流管的发明和单管容量的不断扩大,以它们为主功率器件的直流大电流电力电子变流装置在短短的五十多年间,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目前,单柜输出电流40 kA的这类变流装置已应用到冶金、化工、有色加工等众多领域中,由此推动了电力电子变流装置柜体的不断进步,可将我国直流大电流电力电子变流装置柜体的发展历程粗线条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20世纪70年代以前的初步探索期 20世纪60年代~70年代,在我国电力电子行业,由于这一阶段晶闸管、电力整流管单容量相对较小,直流大电流电力电子变流装置单柜输出电流仅1 kA~3 kA,决定了柜体的结构设计水平相对落后,特别是企业多采用的是牺牲原材料以及环境来换取经济利益的“粗放式”设计方式,没有一套成熟的系统理论的指导,并且生产规模很小,然而在当时国际上就已形成专业化的制造电子设备机械结构的行业,在世界范围内,专业化制造的电气设备产品的产量十分可观。可以说这个时期,我国主要是为以后的发展作技术准备。 20世纪80年代~20世纪90年代中期的行业自主创新、发展壮大阶段 我国从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关注并跟踪国际同行发展,于1985年组建了国家标准化管理机关直属的专业标准化组织“全国电工电子设备结构综合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标志着我国电力电子设备进入快速发展阶段。由于直流大电流电力电子变流装置中长期以来存在的安全性、电磁干扰、电力电子器件发热、强电与弱电导线布置等问题,这些问题解决不好,将严重阻碍电力电子变流装置的快速发展,为了提高变流装置柜体的可靠性,减少元器件因发热对变流装置的影响,企业开始重视变流装置柜体的结构设计,一方面,改进元器件的空间安装布局,采用合理的防磁措施和冷却方法,有效降低了磁场干扰和因涡流损耗所产生的热量,还有一些新材料也开始应用于柜体中,对涡流损耗也起到一定的减弱作用;另一方面,从机械结构上,变流装置的柜体大多数采用热轧角钢、型钢整体焊接结构。同时,冷轧钢板弯曲成形和冷滚弯成形的组装式结构逐渐出现,新型组合式柜体也在不同领域有所应用。 20世纪90年代末至今的提高专业化水平、在标准上向国际水平靠拢阶段 从20世纪90年代未至今,我国逐步推广采用国际标准的专业化产品,以专业化、标准化为特色的电气设备机械结构行业,获得长足发展。GB19517-2004《国家电气设备安全技术规范》作为我国第一部国家电气设备安全技术法规,其技术水平达到国际水平,并与工业发达国家和主要贸易区域的市场准入技术要求接轨,探索了既符合中国标准化法,也符合WTO协议的我国强制性标准。这个时期,我国变流装置柜体的总体设计和制造水平也有了快速发展,许多企业引进了先进的生产设备,过去的工艺材料、工艺装备与工艺方法脱节问题有所改善,变流装置柜体的整体配套性有了较大提高。目前国家的举措以标准化为目的,适应市场商品经济,改革原有的结构工作格局,开拓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结合国情发展结构新产业的路子。

当今世界软开关技术使得DC/DC变换器发生了质得变化和飞跃。美国VICOR公司设计制造得多种ECI软开关DC/DC变换器,最大输出功率有300W、600W、800W等,相应的功率密度为(6.2、10、17)W/cm3,效率为(80—90)%。日本NemicLambda公司最新推出得一种采用软开关技术得高频开关电源模块RM系列,其开关频率为200—300KHz,功率密度已达27W/cm3,采用同步整流器(MOS-FET代替肖特基二极管),使整个电路效率提高到90%。直流斩波电路的应用非常广,但在实际产品中应用时也存在一些问题:首先电源系统本身的耗能元件如电源内阻、滤波器阻抗、连接导线及接触电阻等都会引起系统损耗。可控型器件IGBT的栅极电阻Rg会随着驱动器件电流额定值的增大而减小,而栅极电阻Rg的变化又会对电路的性能产生影响。以及驱动电路如何实现过电流电压保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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