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就需要想办法了,这个很重要的,不然没有学位证就没有什么意义了。详细咨询求臻学术网的老师们,这里有专业老师指导,专业的事情就找专业的人来做吧。
如果毕业论文没有过去的话,不会领不到毕业证,但是领到毕业证的时间就会被延长,直到自己的毕业答辩过去才可能会领到毕业证。
毕业答辩没有通过肯定没有学位的,毕业证应该也是没有的。楼主这个状况目前还是赶紧联系导师,死马当活马医,拼也要拼一下。如果这次没过的话,半年后应该还有一次答辩,就是补考的性质,不过这半年没有学位证可能对找工作有影响。
论文答辩通不过,无法正常毕业,也就领不到毕业证了。遇到毕业论文答辩通不过,有额不用太着急,也是有补救方法的。可以通过延迟毕业,等答辩通过后,达到院校的毕业标准。这时候学校会给你颁发毕业证。
论文检测没过是影响毕业的,所以毕业论文一定要查重,毕业论文查重率有要求的。
要是有学生提交的论文没有通过论文查重网站的检测,是会有什么后果的呢?下文就给大家普及一下论文查重检测不通过是否影响毕业的相关知识!一、论文查重检测结果不通过怎么办?1、要是论文查重检测结果不通过学校的要求标准,那么毕业论文是会被判定为不合格的。要是对学校这个判定没有异议的话,学校是会直接返稿给你重新进行修改调整的。2、要是不接受学校这个判定结果,那么是可以向学校发起申诉的。按照申诉程序提交申诉书,进行二次查重检测。3、论文二次查重检测后要是还有异议,那么是要学校委员会对院分委会的意见进行讨论后,再进行决定的。4、申诉后要是仍然判定不合格,那也许是会延迟答辩或取消答辩资格的,严重的话是要进行处分或开除学籍,导师也是要承担相应责任的。所以论文查重检测不通过是会影响毕业的,后果还很严重。所以要是自身论文有很多内容是抄袭的话,大家是要认真修改调整的。二、论文查重检测什么情况下要修改调整?给大家举个例子,帮助大家更好了解论文查重检测不通过是否影响毕业这个问题。假如某高校研究生论文查重检测规定:论文重复率在百分之十内为合格,论文重复率高于百分之四十的,是延期半年才可以进行答辩。1、要是论文重复率在百分之十一到百分之二十之间的话,是由导师结合论文重复率等情况进行检查,且确定论文内容是否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然后根据结果做出处理意见。导师要是觉得没必要进行修改调整,那么是需要导师签字认可的;要是导师要求进行修改调整,那么是要进行二次修改调整后,再次进行论文查重检测的。2、要是毕业论文重复率在百分之二十一到百分之四十之间,那么是要对论文内容进行修改调整的,而且修改调整好后,是要再次进行论文查重检测的,要是查重结果还是不合格的话,是会被延期半年答辩的。3、要是毕业论文重复率高于百分之四十一的话,是会失去学位资格的,半年后才可以再次申请。所以大家在撰写论文的时候,是要认真仔细的,而且在提交论文内容前,要使用正规的论文查重软件,比如到PaperEra查重软件进行查重检测,这样毕业论文查重才容易通过审核,参与答辩环节。通过上述内容是可以了解到论文查重检测不通过的话是会影响到毕业的,大家对论文查重检测是要多花点时间和精力的,避免影响毕业。
大家写完论文后,自己查重检测后学校也会进行系统检测和人工检测,这样的能扛得住层层筛选下的毕业论文才是合格的毕业论文,要用好用的查重系统。大家都很看重毕业论文,对于查重检测的机构选择肯定也是慎重又慎重。但即便是这样,网上各种鱼龙混杂的查重网站层出不穷,自己去选择的时候也会眼花缭乱没有一个明确的方向。先说一下我之前一篇论文使用了好多个查重系统,经过对比之后发现学客行查重系统最严格,数据库是最全的。用起来也方便,而且抄袭的哪篇论文哪个地方都进行了标注,改起来也非常好改。所以确实很好用。朋友推荐的,做了分享任务,免费用了好长时间,是真实可靠的,可放心去用。
论文第三次,如果重查还不够的话呢,那么后果的话呢,有可能会直接影响不毕业,有可能得不到毕业证的,有可能指导老师不给过。
是的。因为毕业论文答辩是拿毕业证的前提,所以毕业论文答辩过不去,就领不到毕业证。
毕业证肯定会有 学位证不会有因为毕业论文没通过就无法进行学位答辩 自然也不会有学位证了 唯一能做的补救措施就是延期 下个学期再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八
论文答辩通不过,无法正常毕业,也就领不到毕业证了。遇到毕业论文答辩通不过,有额不用太着急,也是有补救方法的。可以通过延迟毕业,等答辩通过后,达到院校的毕业标准。这时候学校会给你颁发毕业证。
论文答辩未过可以获得毕业证书,但是不能获得学位证书。
能拿到学位证书的在职研究生只有同等学力申硕这一种,想要拿证,论文答辩是必不可少的环节,因为只有论文提交并且顺利通过答辩才可以获得最后的硕士学位证书,所以,论文答辩不通过那将面临的就是没有证书可拿。
1、非学历证书
非学历证书一般有两类,一类是培训类毕业证书(如计算机等级证);另一类是未经教育部门备案,并无统一招生资格的民办学校所颁发的毕业证书(这类证书国家不予承认)。
2、学历证书
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
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
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
从 1985 年起,高等学校本科生毕业证书分为两种:一种是普通的毕业证书,发给未获得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另一种为毕业证书与学士学位合一的证书,发给获得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后者同时标志受教育者所具有的学术水平。
如果毕业论文没有过去的话,不会领不到毕业证,但是领到毕业证的时间就会被延长,直到自己的毕业答辩过去才可能会领到毕业证。
论文答辩未过可以获得毕业证书,但是不能获得学位证书。
能拿到学位证书的在职研究生只有同等学力申硕这一种,想要拿证,论文答辩是必不可少的环节,因为只有论文提交并且顺利通过答辩才可以获得最后的硕士学位证书,所以,论文答辩不通过那将面临的就是没有证书可拿。
扩展资料
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管理暂行规定
教育部2001年2月5日发布
第一条、为适应高等教育改革的需要,有利于高等教育健康发展,保证高等教育质量,维护国家学历制度和学历证书的严肃性,维护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合法权益,特建立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制度。
第二条、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经批准承担培养研究生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以下同。)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学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的学生,所取得的学历证书予以注册。
第三条、证书注册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实行计算机网络管理。
第四条、教育部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实施学历证书注册工作。教育部对经注册的证书进行审核、备案;经审核、备案后国家方予承认和保护。
第五条、注册学历证书分毕业证书、结业证书两种。
第六条、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毕(结)业证书以及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取得的毕业证书,由证书颁发单位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注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毕业证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毕业论文答辩
在规定时间内学位论文未能通过答辩者,本次学位申请无效,便拿不到学位证。但可以拿到毕业证!建议:好好对待论文二次答辩!
每个学校的规定是不一样的,有些学校如果论文答辩没过的话是没有办法拿到学位证的,但是可以正常拿到毕业证,但是有些学校论文答辩没有过学位证和毕业证是都拿不到的。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规定,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但未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可以准予结业,发给结业证书。结业后是否可以补考、重修或者补作毕业设计、论文、答辩,以及是否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由学校规定。合格后颁发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时间、获得学位时间按发证日期填写。
毕业论文不合格一般院校还会给第二次机会进行降重修改,本科论文不过主要的原因是查重率过高,只要将查重率降到学校规定的比例之内,然后顺利参加答辩,答辩通过后即可毕业,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
一般情况下,学校提供1-2次免费查重机会,在论文定稿以后,统一提交给老师,老师统一进行最后的查重,查重率合格就能参与后续的审查和答辩,如果查重率不合格就会被退还,不能参加答辩,会延期毕业。
毕业论文不合格一般院校还会给第二次机会,需要对论文进行修改和降重,让论文查重率达到学校要求的标准,修改的方法主要有用近义词替换重复句中的词语,修改句式,中英文翻译,用自己的话语对原文进行重新表达等。
1、硕士毕业后论文抽检(已获得硕士学位)不会判定为不合格,只会判定为是否抄袭。
2、如果论文判定为抄袭则会被取消学位证。
3、如果只是判定为论文质量或者水平不高则不会被取消学位证,因为这不是学生的问题而是指导老师和答辩老师的问题。
学位论文处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学位论文管理,推进建立良好学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严肃处理学位论文作假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向学位授予单位申请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所提交的博士学位论文、硕士学位论文和本科学生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统称为学位论文),出现本办法所列作假情形的,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处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包括下列情形:
(一)购买、出售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买卖的;
(二)由他人代写、为他人代写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代写的;
(三)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的;
(四)伪造数据的;
(五)有其他严重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
第四条 学位申请人员应当恪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
第五条 指导教师应当对学位申请人员进行学术道德、学术规范教育,对其学位论文研究和撰写过程予以指导,对学位论文是否由其独立完成进行审查。
第六条 学位授予单位应当加强学术诚信建设,健全学位论文审查制度,明确责任、规范程序,审核学位论文的真实性、原创性。
第七条 学位申请人员的学位论文出现购买、由他人代写、剽窃或者伪造数据等作假情形的,学位授予单位可以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已经获得学位的,学位授予单位可以依法撤销其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取消学位申请资格或者撤销学位的处理决定应当向社会公布。从做出处理决定之日起至少3年内,各学位授予单位不得再接受其学位申请。
前款规定的学位申请人员为在读学生的,其所在学校或者学位授予单位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为在职人员的,学位授予单位除给予纪律处分外,还应当通报其所在单位。
第八条 为他人代写学位论文、出售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买卖、代写的人员,属于在读学生的,其所在学校或者学位授予单位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属于学校或者学位授予单位的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其所在学校或者学位授予单位可以给予开除处分或者解除聘任合同。
第九条 指导教师未履行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论文指导和审查把关等职责,其指导的学位论文存在作假情形的,学位授予单位可以给予警告、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可以降低岗位等级直至给予开除处分或者解除聘任合同。
第十条 学位授予单位应当将学位论文审查情况纳入对学院(系)等学生培养部门的年度考核内容。多次出现学位论文作假或者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影响恶劣的,学位授予单位应当对该学院(系)等学生培养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并可以给予该学院(系)负责人相应的处分。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 学位论文作假处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