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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行政目标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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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行政目标研究论文

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是目前中国治国方略的科学总结,对我国高等院校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下面由我为大家整理的全面依法治国论文,希望大家喜欢。

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新形势下,如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是当前必须研究和回答的重大课题。同志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指出,要把全面依法治国放在“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中来把握,深刻认识全面依法治国同其他三个“全面”的关系,努力做到“四个全面”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同志关于“四个全面”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对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从“四个全面”的逻辑联系认识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

“四个全面”立足治国理政全局,抓住改革发展稳定关键,统领现阶段事业发展,确立了新形势下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的战略方向、重点领域、主攻目标。“四个全面”不是简单并列的关系,而是有机联系、相互贯通的,既有目标又有举措,既有全局又有重点。从“四个全面”逻辑联系的高度,可以更深刻地认识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

认识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理论意义。“四个全面”是以同志为的党中央把握全局、深谋远虑,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作出的承前启后的总体规划和战略部署。从理论创新的起点看,“四个全面”彰显了鲜明的事业导向、问题导向和改革导向;从重大主题的关系看,“四个全面”有总有分、层层深入;从逻辑演绎的过程看,“四个全面”有破有立、对立统一。“四个全面”是一个辩证统一体,统一于中华民族复兴的伟大梦想,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统一于我们正在进行的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是我们党探索执政理念和治国理政规律的重大理论创新。从“四个全面”的逻辑联系看,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在于:一是法治保障的基础地位。其他三个“全面”同全面依法治国的内在关系,本质上是现代化与法治化、改革与法治、党和法的关系。没有法治的保障和支撑,其他三个“全面”就难以落实,“四个全面”的理论架构也会出现缺陷。二是法治价值的定向作用。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离不开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综观“四个全面”,没有公平正义的社会基础,全面小康社会就如镜中花、水中月;没有法治精神的引领,改革就会迷失方向;没有法治信仰和法律制度,党的宗旨就难以实现。

认识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战略意义。“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提出,标志着以同志为的党中央治国理政的战略思想日臻完善,国家治理的战略格局日趋定型。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战略目标,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是三大战略举措。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战略目标,三个战略举措一个都不能缺。不全面深化改革,发展就缺少动力,社会就没有活力;不全面依法治国,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就不能有序运行,就难以实现社会和谐稳定;不全面从严治党,党就做不到“自身硬”,也就难以发挥好领导核心作用。当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改革发展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我们党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要。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看,做好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工作意义十分重大。没有全面依法治国,我们就治不好国、理不好政,我们的战略布局就会落空。

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握全面依法治国的深刻内涵

推进每一个“全面”,都既要考虑具体情况,更要从“四个全面”的大局来统筹谋划。把全面依法治国放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来把握,深刻认识全面依法治国同其他三个“全面”的关系,有助于我们准确理解全面依法治国的本质特征和深刻内涵。

全面依法治国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由之路。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与全面依法治国是目标与措施、目的与途径的关系。战略举措服从战略目标,战略目标依托战略举措。全面依法治国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和必由之路。确保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必须同步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与全面依法治国。从现代化进程看,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一步,法治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我们要在13亿人口的大国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必须加快推进法治化,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必然选择。

一、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提出、形成和发展

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前无古人的伟大创举,体现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是几代中国共产党人共同努力的结果。1997年9月,党的十五大第一次把依法治国确立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被确立为我国的政治发展目标,并提出了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目标。1999年3月,第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理念载入宪法。这是中国首次以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公开向世界表明,中国将逐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报告把依法治国作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和目标,强调:“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作出战略部署,提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任务。提出从制度上、程序上实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2012年11月,党的报告在十五大、十六大和十七大关于依法治国要求和精神的基础上,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将依法治国方略提到了一个更新的高度。党的报告关于“依法治国”的论述和要求,重点集中在两个字上,即“全”和“快”。“全”是对“依法治国”的“空间”要求;“快”是对“依法治国”的“时间”要求。全面回顾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提出、形成和发展的过程,总结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成功实践,对于进一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二、新时期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

(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要求

法治是调节社会利益关系的基本方式,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集中体现,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最重要基础。当前,我国正处于一个社会矛盾纠纷持续高发和多发的时期,如果一些领导干部在工作中,缺乏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意识、能力和责任感,就很容易造成对一些事件处理失当、使社会矛盾纠纷进一步激化并且有可能演化成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要使我们这样一个十三亿多人口的大国全面实现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最根本的措施还是要靠法治,要靠全面推进和落实依法治国这一基本方略。只有坚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才能实现政治、经济、文化的和谐发展与社会的全面进步。

(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迫切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但是一场深刻的思想观念变革,也是一次全面的社会制度创新。人们在思想观念方面的变革容易受到体制、机制和制度的影响与束缚,在变革的过程中容也易出现停顿、反复甚至逆转的现象。为了把我们的思想从各种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的传统思想观念中解放出来,我们需要要把法治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有效载体和基本方式,通过制度供给、制度导向、制度创新等形式,有效解决制约科学发展的各种制度方面的空白、缺陷和冲突,切实把科学发展这一重要理念做到制度化、法治化,从而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大的思想动力和制度保障。

(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迫切要求

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核心内容是人民民主,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生命力和创造力的源泉,也是我们党始终高扬的一面光辉旗帜。自改革开放以来,由于我们党成功开辟和坚持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所以我们才有力地保证了人民的民主、权利和自由,保证了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充分发挥,保证了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现阶段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一目标对我们提出了新的任务和要求,我们必须全面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依法执政的基本方式和依法行政的基本准则,不断提高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水平,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四)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迫切要求

党的明确提出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并把 “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写进报告,成为全党上下的共同要求。法治日益受到重视的进程,体现着我们党在不断总结历史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对执政规律的深刻把握,对执政使命的勇于担当,对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自觉,这也意味着党要依法执政、政府要依法行政,领导干部要做到宪法法律至上。 三、坚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不断开创依法治国新局面

(一)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首要前提是要加强立法,切实做到有法可依。经过建国60多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坚持不懈的努力, 我国已基本形成了以宪法为统帅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这使我们在国家和社会生活各个方面总体上实现了有法可依,这是我们取得的一个重大成就,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法律的基础是实践,随着实践的发展,法律当然也要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对科学立法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要自觉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的变化,不断完善立法规划,突出立法重点,坚持立改废并举,提高立法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提高法律的针对性、及时性、系统性。

(二)加强宪法和法律的实施,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和权威

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是我国宪法确立的一项重要原则。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应当在继续全面推进科学立法工作的同时,把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摆在更为突出的位置。我们要在全社会营造一个人们不愿违法、不能违法、不敢违法的法治环境,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各级行政机关和领导干部都要带头严格执法,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切实维护公共利益、人民权益和社会秩序,为全社会作出表率。要着力提高在工作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力争在社会主义法制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切实保障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

(三)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切实保证司法公正

司法权威是法制权威的重要体现。要坚持以公正树权威,以公正促和谐,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职能作用。我们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够感受到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各级司法机关都要紧紧围绕这个目标来改进自身的工作,重点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规范司法行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保证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为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提高全民法治意识、努力建设法治社会,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坚实基础。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和同志在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推进“法律六进”工作,推动“六五”普法规划深入实施,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要着力引导全体人民自觉遵守法律,使人们在全社会形成有问题依靠法律来解决,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良好氛围。要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广泛开展依法治理活动,不断提高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把法治建设和道德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把自律和他律紧密结合起来,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深情阐述中国梦、布局深化改革蓝图、厉行法治治国、铁腕正风反腐……两年多来,以为的党中央,从党的强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全面深化改革”,再到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要求“全面依法治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宣示“全面从严治党”,“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清晰展现。

梦想承载希望、成就未来,是一个国家、民族奋然前行的精神火炬。无疑,中国梦一经提出,迅速点燃了亿万华夏儿女心中的激情,凝聚了亿万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期盼。如果说,中国梦是轴心,那么“四个全面”就是轴距,其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实现中国梦的关键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是实现中国梦的根本途径,全面依法治国是实现中国梦的重要保障,全面从严治党是实现中国梦的根本所在。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是坚持问题导向和科学思维,站在时代和全局战略高度,统筹伟大事业伟大工程,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把握实践新要求,顺应人民新期待,抓住发展新课题,提出并形成的重大战略思想。“四个全面”是新时期党治国理政的战略布局,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行动指南,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了根本遵循。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从根本上说是发展问题。所谓发展,就是要适应经济新常态,转到数量、质量、效益并重的发展方式上来,在合理区间内实现经济稳健增长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所谓全面,就是尽快补齐短板,不让一个人掉队,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扩大人民民主,同时享有蓝天绿水,享有健康身心,享有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

习曾强调:“我们推进改革的根本目的,是要让国家变得更加富强、让社会变得更加公平正义、让人民生活得更加美好。”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十三五“规划的谋篇布局之年,站在新的起点上,既需要各级领导干部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以果敢、坚忍、苦干、实干的精神和高超的智慧,做勇于改革的先锋和善于改革的表率;也需要我们每个人都有自觉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做一名关心社会改革发展的 “积极公民”,成为改革发展事业的建设者、推动者、主人翁。

以律均清浊,以法定治乱。法治是繁荣稳定的基石,法治是执政兴国的支撑。在新的征程中,法治会越来越被重视,依法治国的理念亦逐步深入人心,只要全面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在全社会范围形成尊重法律、敬畏法律的法治氛围,广大群众就能享受到更幸福、更有尊严的美好生活,才能牢牢铸就“中国梦”的基石。总之,要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必须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一个国家拥有一个什么样的执政党,这已经不仅事关人民的福祉,更关乎中华民族的命运。全面从严治党,不仅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起着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作用,而且是实现中国梦的关键所在。因此,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为重点加强纪律建设,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重点加强作风建设,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确保党始终成为坚强领导核心,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

马克思说:“理论在一个国家实现的程度,总是决定于理论满足这个国家的需要的程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战略目标,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是三大战略举措,“四个全面”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当然,“中国梦”的实现不会一蹴而就,也不可能一帆风顺。在圆梦的征程中,还必须准备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可能会遇到巨大的阻力,遭受巨大的压力,需要趟过深水区、踏过地雷阵,但只要不动摇、不折腾、不倒退,用钉钉子的精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一锤接着一锤敲,一寸接着一寸进,积小胜为大胜,我们的目标就一定能实现。

人治与法治是历史上长期存在的两种对立的治国理念和制度。中国历史上的人治与封建专制、小农经济相联系,强调当权者个人作用与权威,“皇权至上”、“君言即法”、“口含天宪”。人治社会也是有法律的,封建思想家曾提出:“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发者弱则国弱”但那是约束普通民众的法,皇帝个人权力不受任何法律制约。在人治社会里,社会的稳定、进步完全取决于当权者个人的贤明。所谓法治即法的统治,强调法律作为一种社会治理工具在社会生活中的至上地位,要求用一整套完善的法律制度管理国家、约束全体社会成员。现代意义的法治是在资产阶级反对封建统治斗争中发展起来的,正是资产阶级法治才保证了资产阶级民主和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创造了近代西方文明。尽管人治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对维护封建秩序不失为一种方法,但从历史发展长过程看,法治优于人治的结论无需争论。资本主义制度比封建社会进步,一个重要原因也在于此。与人治条件下统治者个人意志至上及其多变性、随意性相反,法治则强调稳定的、制度化的社会规范,以此作为社会治理的最高规则。虽然法律也是由人来制定的,而且法治也不排斥人的作用,但从法律的制定、执行到修改都必须按照法律本身制定的规则进行,人只能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发挥作用,而不能超越法律,这是法治的内在要求和与人治的最大区别。历史上,各个社会主义国家由于资本主义不发达、封建影响根深蒂固,加上在进行革命、夺取政权的斗争中实行高度的集中统一领导,领导者人的个人作用往往显得很突出,胜利后这些传统延续下来,没有及时发展党内民主、人民民主民主并使之制度化,因而几乎都存在人治大于法治的情况,从权力过于集中于个人、个人崇拜滋长开始,发展到后来,就是人治取代法治。这种情况在中国也发生了,1950年代后期国家经济、政治上的一系列错误,都与此有关。痛定思痛,邓小平于1992年以质朴的语言讲道,“还是要靠法制,搞法制靠得住些。”这是中国共产党人历经曲折之后在认识的巨大飞跃。历史表明,一般性地承认法律重要还远远不够,只有时刻警惕以人治取代法治,牢固树立法治的至高权威,在法治基础上发挥人的作用,才能把依法治国方略贯彻下去。

浅谈依法治国的形势与政策论文篇二 《依法治国与依法行政》 摘要: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为依法行政创造了前提条件。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基本内容和重要组成部分,是依法治国的关键。政府的权力来自法律的授权,政府的一切行为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要求行政机关和国家公务人员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观念,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正确行使行政权力,从而保证依法治国方略的顺利实施。 关键词:依法治国 依法行政 一、依法治国与依法行政的内涵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的基本方略。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写进了宪法。这是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对邓小平理论的继承与重大发展。江泽民同志在十五大报告中深刻地揭示了依法治国的科学含义,明确指出:“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这是新时期党的治国方式和领导方式的重大转变,标志着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 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到社会各个领域,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其中,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是依法治国的关键。依法行政的根本含义,就是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管理公共事务,必须有法律的授权并且依据法律。法律是行政机关活动的准绳,也是对行政行为进行监督和评价的依据。首先,依法行政是对行政机关提出的要求。在法治国家里,政府和公民都要遵守法律,但首先是要求政府守法,依法行政。国务院1999年在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上强调,依法行政主要是“依法治官,依法治权”。第二,依法行政的内容是,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管理公务事务,一要有法律授权,二要依据法律的具体规定。同时,必须加强对行政权的监督。而对行政机关进行监督的标准是法律,监督的机制、手段也是由法律规定。第三,依法行政的最终目的是保护公民的权益。党的十五大报告指出,“一切政府机关都必须依法行政,切实保障公民权利”。第四,依法行政的机关,包括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也包括经法律、法规授权行使权力的组织。 二、依法治国与依法行政的关系 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是依法治理国家的思想、原则和制度的总称,涵盖了政治、经济、社会生活各个方面,是全方位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这一系统工程,主要包括立法、司法、行政、监督、普法、依法治理以及基层民主建设等几个组成部分,只有全面规划、整体推进、各司其职,协调配合、相互促进,才能发挥出最佳的整体效应。依法治国是通过各部门、各行业、各地方实践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依法治理来实现的。依法行政是以各级、各类国家机关为主导,公民广泛有序地参与,在党的领导下,依据国家宪法和国家法律的规定来治理国家、管理社会事务的法制实践活动,使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等各项事务,在法制的调整、规范、引导下健康有序地发展,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 依法行政是在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过程中对行政机关提出的要求。依法治国方略的确定,为实现依法行政开辟了道路,创造了前提条件。依法行政不是孤立的,它需要权力机关加强立法和必要的授权,需要司法机关的保障,需要全国人民有良好的法律素养以及来自各方面的监督,等等。没有依法治国的大环境,就谈不上依法行政。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基本内容。党的十五大报告在论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时,明确指出,各级政府依法行政是其最重要的内容之一。“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环节。”依法治国,对政府机关和政府工作人员来说,最基本的要求就是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和核心。目前,在中国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历程中,由于传统的党政不分,政府包揽一切的思维合理模式不会在一夜之间销声匿迹,行政权的过分强大仍然是不容回避的事实。首先,代表人民意志所制定的法律,80%以上是依靠行政机关执行的,行政机关在依法治国中担负着最大量、最繁重的任务。其次,行政权力具有运用资源的最大力量,具有积极主动干预人们的社会活动和私人活动的特性。在国家的所有权力中,行政权总是最庞大、最直接影响国家和社会的安定和发展、影响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和自由的力量。没有依法行政,依法治国就失去了最主要的支柱。其次,依法治国要求全体公民和国家机关都奉行“法律至上”的信念,以法律为行动的准则。但从某种意义上,政府守法比老百姓守法还重要。因为,老百姓违法只是搞混了一摊水,而政府如果违法,则把水的源头也弄脏了。 依法行政也是依法治国的难点所在。首先,在任何国家、任何时代,行政权都具有自我扩张的特性。历史经验告诉我们,“一切有权力的人都会充分地使用权力,直到遇到它的边界方才罢休”;“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既道出了依法行政的重要,也暗示了依法行政的艰难。其次,行政机关先例行政权力的特点之一是首长负责制,是权力的相对集中和命令与服务。行政事务的繁杂性和紧迫性,要求行政机关必须强调行政效率,为此,赋予政府人员行政优先权和行政用益权,承认他们的行为在一般情况下具有公定力、拘束力和执行力,并给了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以较大的自由裁量权。这些特点使行政人员习惯了按个人意志办事,忽视按照法律规定行使行政权力。再次,在法治过程中,公民守法和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是一对矛盾,而矛盾的主要方面在行政机关。行政机关不依法行政,就无法要求被管理者守法。公民的守法并不难,难的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严格依法办事。 我国当前推行依法行政的艰难还因为我们正处在一个社会转型的特殊时期,面临一些特殊困难。长期以来,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人们生活在一个行政权无处不在、无所不能的社会。过多的行政权窒息了企业的活力,侵犯了个人的自由,以致我们的改革开放可以说是从“简政放权”开始,以行政权部分地退出社会为标志的。然而,我们处在一个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从封闭到开放的社会转型时期,我们还面临着“致富奔小康”、“赶超世界”的发展的压力。这要求政府积极引导,乃至主动干预。而转型时期积累起来的社会问题又迫使政府不得不面对“社会稳定”的严峻考验。所有这一切,决定了当代社会行政权仍然强大,也决定了行政权的行使在相当长时期内还不可能完全有序化、规则化。即使已经制定的法律规范,也可能因为自身无法应付过于复杂的社会现实以及执法者的玩忽和怠懈而被虚置。正因为这样,滥用行政权而侵犯个人权利、损害社会利益的现象,也触目惊心,不易控制;也正因为这样,实现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权力行使,控制权力滥用,才显得那样的重要和迫切。 三、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 根据依法行政的自身特点,我们可以把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归纳为“有限政府、守法政府和责任政府”,即行政机关的权力来自法律,行政行为应当遵守法律,行政违法同样应当承担责任。在这三项基本要求之下,还有一系列的法律原则和具体制度,共同构筑起我国行政法的体系。 (一)行政机关的权力来自法律 依照民主和法治的理念,政府的权力来自人民的授权,而人民的意志又集中体现为法律。因此,政府的权力必须来自法律的授权。“无法律即无行政”,这一经典的法治理论在今天仍有现实意义;至少在涉及人民权利的领域,没有法律的相应授权,行政机关不能作出任何可能损害公民权利的行为。这就是“职权法定原则”。 政府的职权与公民的权利是不同的。对公民而言,公民的权利是无限的,除非法律禁止;对政府而言,恰恰相反,除非法律授权,否则就无任何权力。 现实中,一些行政人员乃至领导干部缺乏“职权法定”的意识,以为自己只要是“为公家的”,就什么都可以干。当前一些恣意妄为、触目惊心的事件往往与此相关。在依法行政的过程中,行政人员第一个考虑的就应当是:“这件事法律有规定吗?” 在现代社会,立法权呈现分散化,法的形式呈现多样化。在我国宪法所确立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依法选举产生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地方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其会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在该地方实施,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可以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在该民族自治地方施行。但是,由于社会事务的广泛性和复杂性,单靠立法机关已经无法胜任立法任务。为此,作为国家根本法的宪法授权作为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的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授权国务院的各部委以及一定层级的地方政府制定行政规章。此外,各级人民政府都可以制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规定行政 措施 。 (二)行政行为必须遵守法律 由于政府掌握着巨大而广泛的行政权力,它与公民在实力上是不平等的,但政府同样应当遵守法律,政府的一切行为应当服从法律。我国宪法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换句话说,依法行政就是“法律高于政府”。 关于政府守法,有两个方面:一是行政行为合法的条件;二是如何对待行政机关的自由裁量。 行政合法的要件:①主体合格。通常情况下,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必须是依法成立的享有行政管理权的行政机关,其中主要是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或者列入国务院编制序列的行政机关。某些情况下,经过法律、法规授权,一些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也取得行政管理职权。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委托,一些非行政机关也可以以委托的行政机关的名义行使职权。除此之外,其他的组织和个人都不是实施行政行为的合格主体。例如,临时机构、行政机关的内部科室,都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职权。②具有职权。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必须享有相应的职权。不在该机关的法定职权范围以内的行政行为,就是“超越职权”,构成违法。超越职权既可能是平级部门之间的职权跨越,也可能是下级对上级的僭越。③内容合法。指行政机关实施具体行政行为,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关于行为内容的要求;制定行政规范,必须符合高层级法律规范的规定和精神。④程序合法。行政行为不但要求内容合法,还要求实施行政行为的过程符合法律规定的方式 方法 、步骤顺序和时限,做到程序合法。 程序违法往往导致结果的错误。《行政诉讼法》第54条明确规定,“违反法定程序”是一种独立的违法情形,应当予以撤销。据此,一个行政行为只要违反了法律规定的程序,不问行为者动机是否善良,不论其是否可能影响结果的公正,也不管其结果是否“正确”,都属于违法,应当予以撤销。 行政自由裁量行为的准则:①行政行为需出于正当的行政目的,不能考虑法律上无关的因素。这一条是从主观上反对假公济私,打击报复,或者掺杂私心杂念。②讲求诚实信用。在民事交往中,诚实信用是一条基本原则,并被我国民法奉为基本原则。在行政行为中,诚实信用也是起码要求。如果允许政府诓百姓,或者出尔反尔,即使一时得逞,最终必将损害政府声誉,导致政府行为丧失公信力。③遵循正当程序。由于我国行政程序制度还很不健全,法律对许多行政行为没有明确、具体的程序规定。在此情况下,出于对程序公正的期望,行政机关应当自觉奉行公认的或者起码的程序准则。④平等对待。同类情形同样处理。涉及双方争执或者多方竞争的,应当公平对待。⑤行为适度。所采取的行政措施、处理决定应当与想要达到的行政目的相称,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兼顾。 (三)行政违法必须承担责任 行政机关对于自己的违法行为,应当承担责任。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内设机构以及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和个人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从法律后果上归属于该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应当对后者违法行使职权的后果承担责任。行政机关发现自己的行为违法,应当自动纠正。如果行政机关拒不纠正,后者对是否违法有争议,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定途径解决。行政机关承担责任的方式有:撤销违法的行政行为,必要时可以重新作出或者责令重新作出行政行为;对于行政机关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违法(法律上称为“不作为违法”),可以限期履行;某些情况下,撤销或者限期履行已经没有实际意义,则可以采用“确认违法”的形式宣告该行政行为违法;如果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害,行政机关则应当根据《国家赔偿法》予以赔偿。 对于经过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确定行政机关应当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侵权责任,而行政机关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四、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新观念 依法行政的关键在于各级领导干部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来治理国家,管理社会事务,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要有效提高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必须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新观念。 一是宪法至上的观念。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机关、组织和个人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在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等各种层次法律规范构成的我国法律体系中,宪法居于最高地位,其他一切法律规范都必须以宪法为依据,凡与宪法抵触的则无效。行政公务人员应做遵守宪法、实施宪法、维护宪法的模范。 二是尊重人权的观念。我国现行宪法第4次修改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载入宪法,突出地强调了保障公民权利、规范国家和权力这一现代宪法的核心价值理念,突出地宣示了我国宪法的人权关怀。这就要求行政公务人员增强人权观念,在行政管理过程中自觉尊重和依法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避免发生行政机关随意侵害公民平等权、财产权、人身权的事件。 三是行政权限的观念。行政权力是一种能够支配大量社会资源的公权力,具有无限扩张、易于滥用的特性。这就要求行政公务人员必须具备权力界限的意识,依法行使行政职权,注意上下左右不越界。一些地方政府首长责令当地人民法院采取不予立案、强迫原告撤诉等措施来配合政府搞土地开发、强制拆迁,这些做法就摆错了行政机关与立法机关、司法机关的位置,严重侵害了公民权益,大大损害了政府形象,这是缺乏法治主义观念特别是权力界限意识的表现。 四是行政民主的观念。行政民主是一种世界性潮流,它呼唤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良性互动,要求为行政相对人参与行政管理过程提供更多机会。在我国行政管理和行政法制诸环节已出现了越来越多的行政民主的要求和规范。例如,行政立法过程中的座谈会、论证会,行政执法过程中的听证会和当事人陈述事实、申辩理由,行政相对人评议行政机关与行政首长,采取具有协商性和可选择性的行政合同、行政指导等柔性灵活的方式实施行政管理,等等。行政公务人员对此应当充分了解并积极推行。 五是行政服务的观念。随着市场导向的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已成为完善行政管理、健全行政法制的重大课题。行政公务人员应当树立服务意识、改进管理方式,由原来的管理行政、指令行政转向服务行政、发展行政、指导行政,积极向行政相对人提供信息、政策、专为技术等方面的指导帮助以及各种公共服务。 六是行政程序的观念。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逐步克服法律虚无主义之后,重实体法、轻程序法的问题逐渐凸现出来,行政程序违法的典型案例很多,社会影响恶劣,教训非常深刻。因此,必须增强程序法治意识,依照法定的方式、步骤、顺序、期限等方面的行政程序规定来实施行政管理。行政管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都必须依靠证据链条来支撑法律事实和权利主张。同时,行政信息以公开原则,增强行政公开观念,尊重并保障行政相对人的知情权。 七是政府诚信的观念。政府应是最讲诚信的正式组织机构,政府机关的行为应有连续性和可预期性,不能朝令夕改,即便出于重大公共利益的考虑需要征用财产、调整政策、改变行为,例如,收回政府机关颁发的许可证照,也应按照依赖利益保护原则,给予权益受到影响的行政相对人公平补偿。因为行政相对人出于对政府机关的信任,按照政府机关的意愿去行动,难免付出一定代价,而且会形成一种依赖利益,这应当受到尊重和保护。 八是监督责任的观念。有效监督是防止权力腐败的关键;责任机制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关键。行政权力在行使过程中具有扩张和滥用的顽强倾向,必须加以有效监督和约束。行政机关和行政公务人员必须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等外部监督,以及上级监督、监察以及审计监督等内部监督,通过监督来判明责任,包括法律责任、政治责任和道义责任。不言而喻,行政机关和行政公务人员还必须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依法纠正市场主体的违法行为,努力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九是权利救济的观念。行政管理工作难免对行政相对人造成损害,有损害必有救济,这是现代法治的基本精神。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利受到损害后的现有救济 渠道 ,包括行政申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在此基础上拓展和完善救济渠道、树立权利救济和善待行政原告的观念,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目前,我国的社会救助机构仍然存在不容忽视的缺陷和实施不到位的问题,行政公务人员对此应有正确认识和积极态度。 参考文献: 1、《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作者:方世荣。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 2、《行政法的新理念》。作者:张明杰等。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7。 3、《社会主义法制理论读本》。作者:张福森、刘一杰。人民出版社,2002。 4、《法治系统工程参考资料》。作者:常远。中国政法大学学报,2001。 5、《中国宪法教程》。作者:廉希圣。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浅谈依法治国的形势与政策论文相关 文章 : 1. 2016关于依法治国的形势与政策论文 2. 依法治国的相关毛概论文3000字 3. 浅谈依法治国的毛概论文 4. 关于一带一路的形势与政策论文 5. 本科法学专业论文 6. 谈谈你对全面依法治国的理解

规范政府行为,建设法治政府地方政府是我国行政管理体制中的重要环节,是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的前沿阵地,同人民群众的接触最经常,联系最直接,其依法行政成效如何,在很大程度上对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行具有决定性意义。多年来,地方政府经过长期不懈的努力,提高了依法行政意识,提升了依法管理水平,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地方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有些问题还比较突出,如不妥善解决,势必影响到依法行政工作的整体推进,影响建设法治政府目标的实现。 一、存在问题 一是执法部门对依法行政认识不到位。在现实工作中,一些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对于依法行政的认识还不够,依法行政的观念还比较淡薄。依法行政工作,责任在政府,关键在领导。但一些行政机关的领导干部对于依法行政工作常常是“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一些地方依法行政工作还只是停留在会议上,文件中,流于形式,并没有真正落实到行动当中去。有的把依法行政同经济建设对立起来,制定的一些政策、办法明显违法;有的长官意志严重,习惯于传统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凭经验办事,想当然地决策,轻视或不善于运用法律的手段处理问题;有的唯上、畏上,唯权、畏权,以言代法,以权压法;有的讲话没有准则,不讲诚信,政策朝令夕改,随心所欲。 二是行政执法主体较混乱。行政执法队伍过多、过滥,行政执法权分散,执法主体不合格,部门职能重叠,职责不清,重复执法,多头执法现象严重。有些地方仍然热衷于搞“运动式”执法、多部门“联合执法”;有些地方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经常设立一些没有执法权的临时机构突击开展工作;有些地方和部门越权执法,实施了不属于行政管理范围内的行为。三是行政执法目的不正确。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行为,目的是为了保障国家行政事务的正常管理,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然而有些行政机关,其执法目的是一味追求经济利益,行政执法带有强烈的利益色彩。目前,多数基层执法队伍正常经费不足,主要来源靠罚款和收费,罚得越多,收的越多,返还的越多,“执法养人,养人执法”,行政执法与执法者的自身利益直接挂钩,造成执法行为与执法目的严重背离。一些部门之间有利争着上,无利躲着走,争管辖,争权力,争罚款,争收费,造成重罚轻管,以罚代管。 四是行政执法程序意识不够强。有些行政机关和执法人员光重视实体法,认为只要结果是正确的就可以,至于手段和方法如何,在所不论。程序意识淡薄,忽视行政权力的规范运作。有的先处罚,后收集证据;有的不履行事先告知义务,不听取行政管理相对人的陈述、申辩;有的不告知相对人获得法律救济的途径,不送达有关法律文书;有的执法过程中随意性大,案件处理尺度不一,畸轻畸重,执法不严,显失公正。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 一是“人治”思想的影响。我国是一个有着几千年封建历史的国家,“人治”思想根深蒂固,缺乏法治文化的长期熏陶。再加上建国后长期实行计划经济体制,没有真正形成重法、奉法的良好风气。总体而言,依法行政还是一项自上而下强力推行的工作,在基层,政府中依法行政的认识还没有及时跟进。有些行政部门的领导,“长官”意识强,在行政管理中只知道采用简单、粗暴的工作方法,一些重大决策不是严格遵循法律、法规,而是凭个人感觉拍板。有的执法者,以言代法、以权代法、以权抗法,甚至滥用职权执法犯法。 二是经济利益驱动。基层行政执法部门普遍执法经费不足,县、乡政府往往将罚没收入作为任务列入预算安排,这就使行政执法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执法中容易受经济利益驱动,片面地为罚款而罚款,为收费而收费,导致行政管理权的性质异化。三是行政执法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行政机关监督力度不够,监督措施不多,监督制度落实的少,大多数监督渠道和监督力量徒有其名,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行政管理相对人对其享有的权利、司法救济方式以及投诉渠道不甚了解,不知道如何去监督,甚至还不敢去监督。 三、对策建议 一是要加大依法行政宣传教育力度。要加强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促使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转变思想观念,清除官本位、专断作风、特权思想等封建专制意识的影响,牢固树立法律权威至上的观念。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充分认识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和迫切性,身体力行“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社会主义法制原则。同时,要加强人民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增强自觉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逐步营造一个行政法制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是要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没有一支高素质的行政执法队伍,依法行政就会成为一句空话。一要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的准入机制。要明确规定进入行政执法队伍的基本条件,切实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考试制度,采取公平竞争的方法,择优录用,把好进人关。二要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定期培训制度。所有行政执法人员每年都必须参加一定课时的执法培训。通过培训,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稳步提升。三要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的淘汰机制。对一些不具备基本的政治、法律素养,不符合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以及严重违法违纪的人员,必须及时清理出行政执法队伍。 三是要大力推行政务公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实现依法行政的一条重要途径。要把政务公开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制度狠抓落实。各类行政管理活动,除法律、法规要求保密的之外,都必须依法向社会公开。政务公开的范围包括行政审批、行政收费、行政处罚、行政确认等各个方面。行政执法机关要将本机关行政执法的依据、权限、程序、结果、相对人享有的权利等内容全面公开。所有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政策、文件,都应在行政事务服务中心可以查阅,可以咨询,大多数行政事务可以在“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从而方便群众办事。努力打造“透明政府”、“阳光政府”。 四是要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完善监督机制,加强执法监督,是推进依法行政的根本保证。一要开展经常性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加强事前监督和事中监督。二要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要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全面审查,防止问题文件的出台和实施。同时要落实规范性文件的定期清理制度,保证文件的严肃性。三要推动决策权、审批权等重要行政权力的规范运作。要实行严格的决策责任追究,防止拍脑袋决策、拍屁股走人现象的发生。四要建立重大行政处罚案件、行政许可备案制度。行政机关作出的数额较大或影响较大的行政处罚案件必须及时上报上级政府法制机构备案。五要认真开展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要依法界定执法职责,科学设定执法岗位,认真梳理执法依据,将执法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一个执法岗位和每一名执法人员身上。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评议考核制和执法过错或者错案责任追究制。六要健全行政投诉制度。各级政府要公布行政执法监督机构的地址、电话及服务内容,认真查处当事人举报投诉的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

依法行政论文研究内容

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1、 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反映了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体现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2、社会和谐是我们党不懈奋斗的目标。3、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仍然是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统筹兼顾各方面利益任务艰巨而繁重。特别要看到,我国已进入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这种空前的社会变革,给我国发展进步带来巨大活力,也必然带来这样那样的矛盾和问题。我们党要带领人民抓住机遇、应对挑战,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推向前进,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摆在更加突出的地位。二、和谐社会的任务和目标:到二〇二〇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和主要任务是: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更加完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人民的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城乡、区域发展差距扩大的趋势逐步扭转,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基本形成,家庭财产普遍增加,人民过上更加富足的生活;社会就业比较充分,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备,政府管理和服务水平有较大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明显提高,良好道德风尚、和谐人际关系进一步形成;全社会创造活力显著增强,创新型国家基本建成;社会管理体系更加完善,社会秩序良好;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生态环境明显好转;实现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的目标,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遵循以下原则。——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必须坚持科学发展。切实抓好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转变增长方式,提高发展质量,推进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必须坚持改革开放。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适应社会发展要求,推进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改革和创新,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提高改革决策的科学性、改革措施的协调性,建立健全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的体制机制。——必须坚持民主法治。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法律意识,推进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法制化、规范化,逐步形成社会公平保障体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必须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维护社会安定团结,以改革促进和谐、以发展巩固和谐、以稳定保障和谐,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四、建设和谐社会的举措:(一)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协调发展。(二)落实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三)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四)坚持教育优先发展,促进教育公平。(五)加强医疗卫生服务,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六)加快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满足人民群众文化需求。(七)加强环境治理保护,促进人与自然相和谐五、坚持“五个统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的全面发展,要努力做到“五个统筹”,即统筹城乡发展(木)、统筹区域发展(土)、统筹经济社会发展(水)、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火)、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金),使各方面的发展相适应,各个发展环节相协调。六、和谐社会六大特征:l, 民主法治就是社会主义民主得到充分发扬,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切实落实,各方面积极因素得到广泛调动;2, 公平正义就是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3,诚信友爱就是全社会互帮互助、诚实守信,全体人民平等友爱、融洽相处;4, 充满活力就是能够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5,安定有序就是社会组织机制健全,社会管理完善,社会秩序良好,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保持安定团结;6, 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就是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

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是目前中国治国方略的科学总结,对我国高等院校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下面由我为大家整理的全面依法治国论文,希望大家喜欢。

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新形势下,如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是当前必须研究和回答的重大课题。同志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指出,要把全面依法治国放在“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中来把握,深刻认识全面依法治国同其他三个“全面”的关系,努力做到“四个全面”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同志关于“四个全面”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对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从“四个全面”的逻辑联系认识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

“四个全面”立足治国理政全局,抓住改革发展稳定关键,统领现阶段事业发展,确立了新形势下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的战略方向、重点领域、主攻目标。“四个全面”不是简单并列的关系,而是有机联系、相互贯通的,既有目标又有举措,既有全局又有重点。从“四个全面”逻辑联系的高度,可以更深刻地认识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

认识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理论意义。“四个全面”是以同志为的党中央把握全局、深谋远虑,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作出的承前启后的总体规划和战略部署。从理论创新的起点看,“四个全面”彰显了鲜明的事业导向、问题导向和改革导向;从重大主题的关系看,“四个全面”有总有分、层层深入;从逻辑演绎的过程看,“四个全面”有破有立、对立统一。“四个全面”是一个辩证统一体,统一于中华民族复兴的伟大梦想,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统一于我们正在进行的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是我们党探索执政理念和治国理政规律的重大理论创新。从“四个全面”的逻辑联系看,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在于:一是法治保障的基础地位。其他三个“全面”同全面依法治国的内在关系,本质上是现代化与法治化、改革与法治、党和法的关系。没有法治的保障和支撑,其他三个“全面”就难以落实,“四个全面”的理论架构也会出现缺陷。二是法治价值的定向作用。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离不开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综观“四个全面”,没有公平正义的社会基础,全面小康社会就如镜中花、水中月;没有法治精神的引领,改革就会迷失方向;没有法治信仰和法律制度,党的宗旨就难以实现。

认识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战略意义。“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提出,标志着以同志为的党中央治国理政的战略思想日臻完善,国家治理的战略格局日趋定型。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战略目标,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是三大战略举措。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战略目标,三个战略举措一个都不能缺。不全面深化改革,发展就缺少动力,社会就没有活力;不全面依法治国,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就不能有序运行,就难以实现社会和谐稳定;不全面从严治党,党就做不到“自身硬”,也就难以发挥好领导核心作用。当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改革发展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我们党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要。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看,做好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工作意义十分重大。没有全面依法治国,我们就治不好国、理不好政,我们的战略布局就会落空。

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握全面依法治国的深刻内涵

推进每一个“全面”,都既要考虑具体情况,更要从“四个全面”的大局来统筹谋划。把全面依法治国放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来把握,深刻认识全面依法治国同其他三个“全面”的关系,有助于我们准确理解全面依法治国的本质特征和深刻内涵。

全面依法治国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由之路。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与全面依法治国是目标与措施、目的与途径的关系。战略举措服从战略目标,战略目标依托战略举措。全面依法治国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和必由之路。确保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必须同步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与全面依法治国。从现代化进程看,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一步,法治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我们要在13亿人口的大国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必须加快推进法治化,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必然选择。

一、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提出、形成和发展

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前无古人的伟大创举,体现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是几代中国共产党人共同努力的结果。1997年9月,党的十五大第一次把依法治国确立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被确立为我国的政治发展目标,并提出了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目标。1999年3月,第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理念载入宪法。这是中国首次以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公开向世界表明,中国将逐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报告把依法治国作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和目标,强调:“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作出战略部署,提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任务。提出从制度上、程序上实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2012年11月,党的报告在十五大、十六大和十七大关于依法治国要求和精神的基础上,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将依法治国方略提到了一个更新的高度。党的报告关于“依法治国”的论述和要求,重点集中在两个字上,即“全”和“快”。“全”是对“依法治国”的“空间”要求;“快”是对“依法治国”的“时间”要求。全面回顾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提出、形成和发展的过程,总结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成功实践,对于进一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二、新时期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

(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要求

法治是调节社会利益关系的基本方式,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集中体现,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最重要基础。当前,我国正处于一个社会矛盾纠纷持续高发和多发的时期,如果一些领导干部在工作中,缺乏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意识、能力和责任感,就很容易造成对一些事件处理失当、使社会矛盾纠纷进一步激化并且有可能演化成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要使我们这样一个十三亿多人口的大国全面实现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最根本的措施还是要靠法治,要靠全面推进和落实依法治国这一基本方略。只有坚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才能实现政治、经济、文化的和谐发展与社会的全面进步。

(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迫切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但是一场深刻的思想观念变革,也是一次全面的社会制度创新。人们在思想观念方面的变革容易受到体制、机制和制度的影响与束缚,在变革的过程中容也易出现停顿、反复甚至逆转的现象。为了把我们的思想从各种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的传统思想观念中解放出来,我们需要要把法治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有效载体和基本方式,通过制度供给、制度导向、制度创新等形式,有效解决制约科学发展的各种制度方面的空白、缺陷和冲突,切实把科学发展这一重要理念做到制度化、法治化,从而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大的思想动力和制度保障。

(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迫切要求

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核心内容是人民民主,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生命力和创造力的源泉,也是我们党始终高扬的一面光辉旗帜。自改革开放以来,由于我们党成功开辟和坚持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所以我们才有力地保证了人民的民主、权利和自由,保证了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充分发挥,保证了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现阶段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一目标对我们提出了新的任务和要求,我们必须全面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依法执政的基本方式和依法行政的基本准则,不断提高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水平,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四)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迫切要求

党的明确提出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并把 “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写进报告,成为全党上下的共同要求。法治日益受到重视的进程,体现着我们党在不断总结历史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对执政规律的深刻把握,对执政使命的勇于担当,对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自觉,这也意味着党要依法执政、政府要依法行政,领导干部要做到宪法法律至上。 三、坚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不断开创依法治国新局面

(一)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首要前提是要加强立法,切实做到有法可依。经过建国60多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坚持不懈的努力, 我国已基本形成了以宪法为统帅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这使我们在国家和社会生活各个方面总体上实现了有法可依,这是我们取得的一个重大成就,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法律的基础是实践,随着实践的发展,法律当然也要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对科学立法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要自觉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的变化,不断完善立法规划,突出立法重点,坚持立改废并举,提高立法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提高法律的针对性、及时性、系统性。

(二)加强宪法和法律的实施,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和权威

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是我国宪法确立的一项重要原则。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应当在继续全面推进科学立法工作的同时,把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摆在更为突出的位置。我们要在全社会营造一个人们不愿违法、不能违法、不敢违法的法治环境,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各级行政机关和领导干部都要带头严格执法,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切实维护公共利益、人民权益和社会秩序,为全社会作出表率。要着力提高在工作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力争在社会主义法制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切实保障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

(三)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切实保证司法公正

司法权威是法制权威的重要体现。要坚持以公正树权威,以公正促和谐,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职能作用。我们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够感受到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各级司法机关都要紧紧围绕这个目标来改进自身的工作,重点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规范司法行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保证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为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提高全民法治意识、努力建设法治社会,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坚实基础。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和同志在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推进“法律六进”工作,推动“六五”普法规划深入实施,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要着力引导全体人民自觉遵守法律,使人们在全社会形成有问题依靠法律来解决,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良好氛围。要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广泛开展依法治理活动,不断提高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把法治建设和道德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把自律和他律紧密结合起来,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深情阐述中国梦、布局深化改革蓝图、厉行法治治国、铁腕正风反腐……两年多来,以为的党中央,从党的强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全面深化改革”,再到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要求“全面依法治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宣示“全面从严治党”,“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清晰展现。

梦想承载希望、成就未来,是一个国家、民族奋然前行的精神火炬。无疑,中国梦一经提出,迅速点燃了亿万华夏儿女心中的激情,凝聚了亿万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期盼。如果说,中国梦是轴心,那么“四个全面”就是轴距,其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实现中国梦的关键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是实现中国梦的根本途径,全面依法治国是实现中国梦的重要保障,全面从严治党是实现中国梦的根本所在。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是坚持问题导向和科学思维,站在时代和全局战略高度,统筹伟大事业伟大工程,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把握实践新要求,顺应人民新期待,抓住发展新课题,提出并形成的重大战略思想。“四个全面”是新时期党治国理政的战略布局,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行动指南,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了根本遵循。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从根本上说是发展问题。所谓发展,就是要适应经济新常态,转到数量、质量、效益并重的发展方式上来,在合理区间内实现经济稳健增长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所谓全面,就是尽快补齐短板,不让一个人掉队,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扩大人民民主,同时享有蓝天绿水,享有健康身心,享有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

习曾强调:“我们推进改革的根本目的,是要让国家变得更加富强、让社会变得更加公平正义、让人民生活得更加美好。”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十三五“规划的谋篇布局之年,站在新的起点上,既需要各级领导干部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以果敢、坚忍、苦干、实干的精神和高超的智慧,做勇于改革的先锋和善于改革的表率;也需要我们每个人都有自觉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做一名关心社会改革发展的 “积极公民”,成为改革发展事业的建设者、推动者、主人翁。

以律均清浊,以法定治乱。法治是繁荣稳定的基石,法治是执政兴国的支撑。在新的征程中,法治会越来越被重视,依法治国的理念亦逐步深入人心,只要全面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在全社会范围形成尊重法律、敬畏法律的法治氛围,广大群众就能享受到更幸福、更有尊严的美好生活,才能牢牢铸就“中国梦”的基石。总之,要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必须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一个国家拥有一个什么样的执政党,这已经不仅事关人民的福祉,更关乎中华民族的命运。全面从严治党,不仅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起着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作用,而且是实现中国梦的关键所在。因此,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为重点加强纪律建设,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重点加强作风建设,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确保党始终成为坚强领导核心,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

马克思说:“理论在一个国家实现的程度,总是决定于理论满足这个国家的需要的程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战略目标,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是三大战略举措,“四个全面”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当然,“中国梦”的实现不会一蹴而就,也不可能一帆风顺。在圆梦的征程中,还必须准备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可能会遇到巨大的阻力,遭受巨大的压力,需要趟过深水区、踏过地雷阵,但只要不动摇、不折腾、不倒退,用钉钉子的精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一锤接着一锤敲,一寸接着一寸进,积小胜为大胜,我们的目标就一定能实现。

人治与法治是历史上长期存在的两种对立的治国理念和制度。中国历史上的人治与封建专制、小农经济相联系,强调当权者个人作用与权威,“皇权至上”、“君言即法”、“口含天宪”。人治社会也是有法律的,封建思想家曾提出:“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发者弱则国弱”但那是约束普通民众的法,皇帝个人权力不受任何法律制约。在人治社会里,社会的稳定、进步完全取决于当权者个人的贤明。所谓法治即法的统治,强调法律作为一种社会治理工具在社会生活中的至上地位,要求用一整套完善的法律制度管理国家、约束全体社会成员。现代意义的法治是在资产阶级反对封建统治斗争中发展起来的,正是资产阶级法治才保证了资产阶级民主和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创造了近代西方文明。尽管人治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对维护封建秩序不失为一种方法,但从历史发展长过程看,法治优于人治的结论无需争论。资本主义制度比封建社会进步,一个重要原因也在于此。与人治条件下统治者个人意志至上及其多变性、随意性相反,法治则强调稳定的、制度化的社会规范,以此作为社会治理的最高规则。虽然法律也是由人来制定的,而且法治也不排斥人的作用,但从法律的制定、执行到修改都必须按照法律本身制定的规则进行,人只能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发挥作用,而不能超越法律,这是法治的内在要求和与人治的最大区别。历史上,各个社会主义国家由于资本主义不发达、封建影响根深蒂固,加上在进行革命、夺取政权的斗争中实行高度的集中统一领导,领导者人的个人作用往往显得很突出,胜利后这些传统延续下来,没有及时发展党内民主、人民民主民主并使之制度化,因而几乎都存在人治大于法治的情况,从权力过于集中于个人、个人崇拜滋长开始,发展到后来,就是人治取代法治。这种情况在中国也发生了,1950年代后期国家经济、政治上的一系列错误,都与此有关。痛定思痛,邓小平于1992年以质朴的语言讲道,“还是要靠法制,搞法制靠得住些。”这是中国共产党人历经曲折之后在认识的巨大飞跃。历史表明,一般性地承认法律重要还远远不够,只有时刻警惕以人治取代法治,牢固树立法治的至高权威,在法治基础上发挥人的作用,才能把依法治国方略贯彻下去。

《博弈圣经》与科学发展观的特征 一、科学发展观唤醒创新基因的特征 创新是一种观念,观念没有理性。创新是二特性对局,对局中间有一个创新的第三空地。创新是博弈中的常数,常数是人的创新潜能的价值体现。文化创新是大自然中的无性繁殖,文化创新又类似嫁接,每一个人都可以通过这个独特形式进行文明的创造,当最终看到创新的结果时,那已经不是原来的文明了。人与他物的合成都属于未来,未来基于欲望,人的生存道路就是与他人一起用欲望创造未来。《博弈圣经》中说:“博弈的结构,不仅需要自己,还需要另外一个人和一个观众,这是博弈存在的三条件。”任何文化思想的传播都是除自身条件之外,还有两个条件才能构成,因此创新的文化基因也一定是一个三元结构,这样才能构成遗传与生态的文化遗传基因。任何被优先唤醒的科学与博弈的基因模式,都是一种观念思潮,它是科学发展观的源头。优先唤醒的特征就是开发自己的欲望,将情感和价值观传播给对象,融入对象的文化中成为新的基因。无论使用什么样的传播方式,无论结果如何,只要能从对象那里实现欲望都是唤醒,是创新,是进步。《博弈圣经》中给出了“进步”的定义:“就是你在传承的方向上播撒的欲望,反应在他者的思维中。”其实生命进步的奥秘就是在危机中不断地将活着的优势基因取代低效的模式。生物行为创新的现象告诉我们:只有不断地移动、奔跑才不会被捕食。 科学发展观就是被唤醒的大自然的基因模式,它不是一个人的文化,里面不存在个人理念,它是大自然自身发展的一条道路。《博弈圣经》中说到:“文明的永恒、普适、唯一性就是科学。”“发展”一词就是战略里的持续性特征,也是科学的自然属性。在自然实体中生物与自然的优先快照,就是观念,“观念是自身知觉、意识、思想、理智的对象”。我们的观念一定符合以上的科学与发展,沿着大自然铺设好的这条无形的道路前进,这本身就是科学发展观的主题。任何政治家利用这一点都是找到了对政治、经济、军事及对智者文化的开放,都是找到了一个博弈取胜的非同步时间空间概念,就是让人们重新思考时间和空间、偶然和秩序的概念。我们可以从《博弈圣经》中得到启示:人的头脑越热,越冲动,越显示出时间的紧迫和空间的狭小,那么,开放的时间使人在自由的空间里冷静思考科学的理性,使第三空地得到扩充,也使创新空间得到增长。不难想象,创新一定是多元化、多态式的双赢结构,根据《博弈圣经》中的国正双赢理论,双方对抗无双赢,“国正双赢理论可以用于日常所有的事物,帮助世界上所有的人理解双赢概念的理论,只有大于两个以上的合作,才能谈双赢。《博弈圣经》里的国正双赢理论,能够团结更多的人一起多元化合作,双方才会出现双赢”。只有通过遗传交流合作才会显得庞大,才有更多选择的机会,为自己打开一条崭新的道路。众多人的合作是一系列共同进化中的实验,假如不能取胜,你就要放弃自己,选择合作,继续博弈。合作就是放弃自己旧的博弈主张,在第三空地里形成新的梦想,只有合作才会永远改变着双方。众多人的合作在飞秒瞬间分出的信仰形成的生物蚁团行为是一种能源,它又为精神高涨的情绪制造更加开放的背景,以及把社会变成科学发展观的生态园林。科学发展观作为文化命题和一个民族的复兴宣言,一定会形成东方人的主题观念,就像火红的年代,将东方红化。我们把科学发展观这个主题用国正论、自然哲学的非绝对对立的观点区分出层级和远近,科学发展观离人们越远,被红化的人数比例越大。根据被唤醒的概率和主题远近的关系,得出结论,和科学发展观越近的人越难以彻底征服他的那一半。所以,优先唤醒者作为各行业的领导人就显得稀缺和格外重要。人们经历的任何事物,在传播的路上一定有障碍,抵抗外来不是外来障碍造成的,而是遗传里的自然法则。生物总是在抵抗外来压力、坚韧不拔地存活着。人们在接受科学发展观的创新基因、创新思维、创新结构和创新内容,再用国正论的博弈哲学将每个事件按各自的标准区分出大小与好坏、实体与性质,再用这种博弈的知识概念,寻找正理。《博弈圣经》中写道:“从东方人到西方人,一刻没有停止过对博弈正理的寻找。”科学发展观和其他万物一样也都是在寻找中进化着。知道自己的优劣特性,就是遗传的优先唤醒,即超前的信息处理,就是聪明。科学发展观不同于达尔文全部依赖自然的物竞天择的理论,又不同于1990年道金斯(Dawkins)出版的《自私的基因》这一书全部取决于生物个体的理论。他们的观点都是用国正论分配之后对单极属性和局部理性的陈述。他们是科学家,却没有谈到科学里的博弈结构。也许科学家认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背景所发生的创造不是他们的领域。《博弈圣经》里的生物亲序建立的二特性博弈模式,会受益,也会受损。人的生物亲序就是寻找规律,回避错误,防止衰变。人们就连听话,也希望听好听的,对自己不利的话,听了反感,这是人生的一大行为特征。我们用国正论非绝对对立的哲学,对这一特性进行区分,由此设想生物亲序的自私性相对应着的还有人的利他主义。政治家首先把以人为本作为开端,把人生归于精神的议题,再把文化、文明、科学与博弈混合在一起,用正理均赢的自然特性使和谐与道德得到持续性的改善。均赢表现出的利他主义,正如《博弈圣经》中所说:“利他主义的动机才是最高级、最高尚、最动人也是最值得称赞之处。”它的美德会促使实现宏观整体利益。在现在高度竞争的社会里,生存的游戏就是利己主义和利他主义之间的博弈,人性中的合作互助的模式,不是有意的,而是生物亲序防止衰变的本性。科学发展观的均赢文化,在《博弈圣经》中这样描述:“真正体会到博弈的乐观主义和伟大高尚的利他主义行为,博弈的取胜结果就无可争议。”从每个人的精神到行为,处处表现出利他主义,会提升被别人帮助的几率。科学发展观是人类独有的时代主题,是一种文化基因。人们认识优先唤醒的特征将形成浪潮,人人尊重自然,关注背景,服从社会本身就是创新,就是用主题的欲望优化未来。二、科学发展观“一观二论”结构的特征从我们首次思考科学发展观这个治国的纲领,就有人问科学发展观诞生于哪一天,这和普通人问宇宙大爆炸一样没有意义。它没有具体时间和地点,没有因果,只是一个观念,大自然里存在着很多这样的观念。领袖和他的专家们是在一个实体中思考战略连续性方针的一群人,一个国家和一个企业一样,没有他们就没有方向,没有连续就没有稳定的空间和持续性系统,没有从这一物创造那一物的环境,更没有文明和价值的表现,也根本谈不上经济发展。领袖和各行业的专家们对科学发展观百年之后进行了更多的思考,即使这样,它里面经济学的意义也不能被很好地认识。谁为长期的社会经济大系统进行盈亏的危机预警?谁又为短期局部的个人博弈结果进行监控?社会为什么出现经济危机?个人为什么出现贪污罪恶?科学发展观的全面、协调可持续的正理均赢论就是了望社会经济系统的望远镜,给人与社会的未来经济危机与贪污罪恶进行远期预防。科学发展观的正理均赢论和第三空地论是人类经济游戏中防止一切灾难的博弈正理。回忆社会与个人的经济灾难,人们会有所感悟:危机是内部一帮人在狂欢中公开蚕食实体的游戏。贪官是内部一个人在迷醉中自我欣赏性质的博弈。我们用《博弈圣经》中战略和战术的定义,看战略和战术的对应关系,用国正论进行定性区分,就会知道科学发展观是符合战略里的发现,不是战术里的达成。“罪犯创造的罪恶只包含在战术中”。“战略是寻找连续正理、科学的文明实体。战术是达成局部真理、文明的文化性质。”这个战略性命题,显然是一个重大发现,尽管它是一个简短命题,但它可能极大地改变一个社会的传统,改变人们对经济学的思维和行为,创造一个新世纪的经济秩序。我们的未来该怎么做,从人们首次仰望科学发展观开始,就把这个命题错误地当成了理论进行猜测、评估。社会上一些聪明人开始对科学发展观的背景、起源、本质、内涵、核心等等进行了字面上的解释,结果是众说纷纭。人们凭个人的主观想象,对科学发展观进行更遥远的猜想,好像人人都在谈宇宙的大爆炸、星系的形成、人类的起源、基因的排序、生命的合成等等。一个世纪性命题,是刚刚开始的一部人类文明发展史,一个文化进程也不可能突然被高端人物的智力所理解,也不可能被几句话所解释。《博弈圣经》里《博弈文化盛宴》一文中说:“领导人的行为一半是道德,一半是博弈。博弈是决策优先,道德是对抗默认。超智慧的领导人知道多少忍让,又何时竞争。他们总是寻找战略主题,制定规则,让他人竞赛。”只有竞赛,人心才会振奋,并被命题统一;只有竞赛,才能显示出文化命题引起壮观的生物秩序。其实,很多人仍处于一个低级竞争的认识阶段,人与人之间发生的经济竞争行为还是很简单的,大多数人见到利益的时候,本能地表现出原始竞争的自私,用战略的长远眼光看待这种赤裸裸的竞争行为,好像直接扑向食物。或许人们还不能真正简单地认识这些词的意思,如科学、文化、文明、知识、规律、真理、战略、战术、哲学、经济学、感情、爱、爱情、熵、正理、交流、观念、进步、道德、博弈等等。人们还缺乏太多知识,根本不知道科学发展观在传递执行中,需要一个正理均赢论的主线作为度量人力行为的尺子,直接将它引入具体事件中,就会对它产生疑惑。人们还无法理解科学发展观的高深,所以人们很自然地要问:什么是科学发展观?谁知道科学发展观?目前,科学发展观也遇到了一些理论上的困难,我们必须知道它的结构特征。今天,我们用唯物主义的物质世界观看待它,就会想到人的行为有三特性,水分子是三原子,DNA模型是三夸克,由此推断,科学发展观也似乎是三元结构:一、科学发展观二、正理均赢论三、第三空地论这就是科学发展观的“一观二论”结构特征。按照人们认识物理世界的习惯,一个为粒子,二个为数块,三个为实体,科学发展观就是一个实体,而且是一个“博弈实体”。这就符合人类认识自然的机理,能被人感觉,被人接受。人们越来越把科学发展观的未来与自我联系起来研究正理概念。在这一个多世纪里,很多政治家用正确与失误的历史,一直将东西方主题文化进行交流,西方主义、东方思想、现代理论都以各种形式对科学发展观进行完善。科学发展观的主题文化基因结构是“一观二论”,这个三元结构很完整,以后我们讲述科学发展观的故事,会用大自然中的正理均赢论和第三空地论进行解释,才让人信服。用科学发展观的正理均赢论建立的学说,感受到人在第三空地里有无限创新的价值潜能,并从中获取赢的能量。《博弈圣经》上说:“经过细致解读分析才深深地理解这是自然科学上的辩证和创新。相对性的国正论是连着两个世界的桥梁,它中间的第三空地象征着一个可创新的美丽世界,是深刻现实的艺术中心,那里表现出最深刻的精神现实,就是创造博弈结构的无限可能。一切创新突破都介入了人与世界的相际关系,一切创造都是博弈的结果。”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背景对局中的第三空地越是空无一物,越有无限的潜能,人们看不到的自我价值就实存在那里。我们用国正论区分出实体与性质的过程,也就是知识应用的博弈过程,它们的能量和信息可以在“一观二论”的三元结构内传递和均衡。科学发展观的正理均赢论是依据热流自发性的特点和热扩冷缩进行统筹,就是要用国正论在第三空地里进行均赢的分配。科学发展观的正理均赢论,它表现出的文化让人们看到充满人性和友谊的文明和谐社会。科学发展观揭示了人类最文明的进步,它是一个安全、繁荣、平等、均赢的和谐的观念。“一观二论”建立的和谐社会,它让人们的行为与自然同步,持续地不受自然和他人的影响,这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伟大战略目标。三、科学发展观在飞秒瞬间判断派别的特征从泽维尔发现了“飞秒”这个最短的时间,从他因这一发现获得诺贝尔奖的那一刻,“飞秒”这个瞬间已被世界关注。人的一生中有无数个飞秒瞬间,无论任何事情,我们用国正论分出大小的过程,就是在那个千万亿分之一秒分成了两半。无论我们今天看到一个惊天动地的事件还是悲惨凄凉的形式,粗略地看待它们,好像是时间的煎熬,其实是经过飞秒瞬间之后,给予我们的感悟。让人无奈的是,我们感觉到的一切奇迹、遗憾或叹息都是经过了飞秒瞬间之后,才让我们看到。给我们这种奇妙的感觉,都是相对立的两方由飞秒瞬间穿越之后,它们的状态才固定下来。人们表现出来的爱与恨、情与仇、好与坏、美与丑、赞成与反对、欣喜与灾难,相互的确立和转换也都是在飞秒瞬间界定了派别。科学发展观作为一种文化,它和其他的文化一样表现出同样的性质。人们开始愿意接受的文化观点都是先接受了它们的表象,经过一段时期后,真正与主题基因发生亲缘似地互动时经过了那个飞秒瞬间,文化派别就这样被哲学确定了,派别的立场就成了分离不变性的“博弈实体”。《博弈圣经》中说过,两次直观才可进入实体,实体是国,可以从中剥离出无数的可能。由此得出结论,不经过飞秒瞬间看似融入主题的文化派别,也只是进入了一个空间单位,一半的行为仍是个人的性质,不能代表稳定的“博弈实体”。正因为实体文化的虚无性质,才需要根据主题要求,在飞秒瞬间进行分离,并吸收扩大文化派系,才能保持派别情感的实体特性。经过飞秒瞬间将主题的文化基因积累的爱融入科学发展观的实体基因里,那才是对科学发展观真正的爱。《博弈圣经》对爱这样陈述说:“我们把文化进程中被瘾魂驱动的欲望抛弃了自我之后,自由给予的真、善、美,定义为爱。”这样一个个被唤醒的高官,他的行为有一种无私的爱,才是忠诚的骨干,就是一颗拥有魅力的野性种子;他会利用各种发起、召唤、倡导、指导的优质遗传特征,传播科学发展观的主题文化基因;他会改变一大片,这一大片里还会出现种子。聪明的文化基因,总是优先被唤醒,呈现出中心,它是防止自身衰变进行生物博弈的创新繁殖。这是我们从遗传学那里得到的启示。在连续的文化进程中,让他人接受科学发展观的文化,要靠多次的遗传交流才能逐渐地接近派别的飞秒瞬间。我们可以看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步伐很大,口号响亮,仍不见奇效,完全可以想象,唤醒人类在第三空地里的创新行为是与时俱进的发展历程。只有不断地对科学发展观的“一观二论”进行相互的红移轰击,喊多了,就变成了自我的内容,看到了科学发展观就像看到了自己的名字、影子。《博弈圣经》曾有一段描述:“每一个人对自己的肖像和名字的敏感性,仍是存在一种神秘的知觉,因为无论什么人的生物特性都可以对实体影子和实体肖像产生神秘性,像把梦境看成实体知觉一样,有一定的实在性。”科学发展观的“一观二论”一旦被接受,适用文化相对性,随时都可以跨越飞秒瞬间,分出真假文化派别,分出博弈的阵营,表现出感情,正像《博弈圣经》中说的:“感情是依赖,是瘾魂驱动欲望过程中的殷勤创作。”如果不能依据国正论的哲学,在飞秒瞬间区别出大小(就是博弈实体与性质),就不能对科学发展观表现出感情,就不能信仰它那至高无尚的主题,也不能融入它的内容;即使在一个阵营也只是一种形式,一旦遇到困难,一半的可能性不会表现出感情忠诚和坚定实体的信念,内部将会出现消极、论争、障碍、麻烦和危险。任何虚假或不实在的表现,都是想用博弈的手段,战胜对方,独享支配权。科学发展观是领袖对战略文化的思考,是社会持续发展的纲领。在实践的过程中,文化只有一次次达成,文化没有成功,只有前行。每一个人都应该理解文明的永恒、普适、唯一性就是科学,再理解战略的连续性就是发展,发展就是创新,我们把大脑对科学和发展的抽象快照看成观念,这就是科学发展观的概念。我们无论走到哪里,都会受到科学发展观红移辐射的冲击。科学发展观是一个实体,任何一个实体都是一个博弈的平台,站在实体一边会占优。每个人都有机会竞争,竞争就是博弈,博弈的飞秒瞬间都是有输有赢。失败是博弈的结果,所谓成功也是博弈的庇护。四、科学发展观成长过程的特征假如科学发展观是文明的起源,是又一次东方文明的轮回,我们就不应该思考科学发展观的诞生和死亡,而应该考虑它的繁殖和成长。如果东方社会是个大摇篮,科学发展观和它的民众做着的都是幼年的事情。东方的社会学很发达。由于近半个多世纪无奈的探索,没有出现大师级的科学研究者,没有发现高深的理论。以后会有大量的科学家联合参与,将理解力合成,搞清楚科学发展观是不是“一观二论”的三元结构,它的引力是什么?“正理”又是什么?不能再用表现普通事物常用的本质、内涵、中心、规律来解释,这些词直接塞进这个战略文化命题里,经不起推敲。科学发展观有它的文化结构即“一观二论”,用正理均赢论和第三空地论落实到具体的事件上,你就不会再让科学发展观摇摇晃晃地走在似懂非懂的边缘上。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行为是万物的开端。以人为本,不是历史上的以人为中心主义,以人为中心主义是博弈的自我,自私又会成为博弈失败的幻觉,这不是物理学家的结构,而是政治家的发现。人是一切事物成败的开端,人的聚集有创造新世界和改变旧世界的义务,人是万物的创造者。人的博弈行为是个人的第一生产力,又是综合国力的体现。人是主题文化的实践者,又是文明的创造者,因此把以人为本列为问题之首。科学发展观提倡以人为本、改革开放,用创新的思维和行为开发新的技术,并应用这些智力的成果,重新组织人们的活动。东方人也许会因为这一种文化能量的巨大辐射,使生活在这里的每一个人都会在这个发生红移辐射的空间里发生变化。自己能否在这个空间里成长起来,就是看一个人是不是散落在这个空间里优先唤醒的种子。一开始这些种子并不是明亮可见的,这些人会带领着政府一帮人组成科学发展观的实体,在各行各业里推动着创新工作。当科学发展观还没有达到最热烈状态时,各自已经发挥了最大能量,表现出价值,组成了科学发展观的能源。它在以国家社会为组织单位的尺度上,从而控制越来越大的空间体积。以人为本的创新行为一直持续下去,会源源不断地从创新的物质中形成输赢与均衡的经济体系。只有创新才是未来的绝对优势,在未来稳定的道路上才能逐渐地实现技术化控制。我们看到的一个个奇迹或奇怪的偶然现象,都是历史上的一个个创新,如果没有科学的普适性,也都属于不能复制的个别的偶然现象。人们看问题总是爱回到童年,依赖历史的状态,也就是等待博弈中的巧合与偶然。大自然设计了那些偶然的事件,当人们回顾那些现存的历史,说好就好,说坏就坏,显得自我很聪明。所以,人们习惯用过去开启未来,用早已衰亡的东西指导现在,这都不是创新的思维。成长中的科学发展观,就是引导人们用国正论的创新思维分清实体与性质的知识论。在科学发展观可靠、包容的系统中,以人为本,不分领域,不讲智力,不管个人的爱好和兴趣,真正广泛地让每一个人的观点和其他角色建立关联并在改革开放的自由环境中进行文明的创造,以占优之和让更多的个体形成不同的繁盛,和科学发展观时代一起成长,让繁荣的过程在自己身上发生,与时代共荣。一个时代辉煌的历史,首先是有一个文化命题,《博弈圣经》中说道:“任何一个创新,首先是标题的创新。”任何事情都是先有一个命题,人们因命题集合起来,与命题互动。未来繁荣的社会到处应该看到各式各样大大小小的集体活动和竞赛。成长的第一特征,就是通过竞赛激起的情绪在飞秒瞬间优先唤醒更多人和主题一起呼应,像重大庆典的阅兵式,整齐的方块队伍,用皮鞋踏动大地的声音,最能激起一个民族的兴奋之情,从而自我显得无比强大。因此,我们发现人的精神会融入背景,成为自然实体的一部分。一段时间之后,一部分被优先唤醒的人已经呈现出中心,成了积极分子。在各行业走在前列的人已经成了专家和明星,这都是竞赛的事实。由此得出,离主题越近,越容易成长。科学发展观的发展、成长和繁荣的过程就是把握科学、正理、均赢、连续与创新的博弈过程,也是人类寻找正理的持续发展的过程。或许,不久之后,更多科学家、思想家、发明家、政治家彼此携手去研究这个文化命题,把各行业零星的理论归纳成发展原理、发展观念、发展模式和发展道路,他们会完整地告诉我们关于科学发展观自身的来龙去脉。我们讲述人类与自然的故事,就是讲述科学发展观创新的故事,也永远讲述着自己成长的故事。

依法行政的政治环境研究论文

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1、 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反映了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体现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2、社会和谐是我们党不懈奋斗的目标。3、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仍然是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统筹兼顾各方面利益任务艰巨而繁重。特别要看到,我国已进入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这种空前的社会变革,给我国发展进步带来巨大活力,也必然带来这样那样的矛盾和问题。我们党要带领人民抓住机遇、应对挑战,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推向前进,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摆在更加突出的地位。二、和谐社会的任务和目标:到二〇二〇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和主要任务是: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更加完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人民的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城乡、区域发展差距扩大的趋势逐步扭转,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基本形成,家庭财产普遍增加,人民过上更加富足的生活;社会就业比较充分,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备,政府管理和服务水平有较大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明显提高,良好道德风尚、和谐人际关系进一步形成;全社会创造活力显著增强,创新型国家基本建成;社会管理体系更加完善,社会秩序良好;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生态环境明显好转;实现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的目标,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遵循以下原则。——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必须坚持科学发展。切实抓好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转变增长方式,提高发展质量,推进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必须坚持改革开放。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适应社会发展要求,推进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改革和创新,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提高改革决策的科学性、改革措施的协调性,建立健全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的体制机制。——必须坚持民主法治。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法律意识,推进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法制化、规范化,逐步形成社会公平保障体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必须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维护社会安定团结,以改革促进和谐、以发展巩固和谐、以稳定保障和谐,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四、建设和谐社会的举措:(一)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协调发展。(二)落实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三)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四)坚持教育优先发展,促进教育公平。(五)加强医疗卫生服务,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六)加快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满足人民群众文化需求。(七)加强环境治理保护,促进人与自然相和谐五、坚持“五个统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的全面发展,要努力做到“五个统筹”,即统筹城乡发展(木)、统筹区域发展(土)、统筹经济社会发展(水)、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火)、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金),使各方面的发展相适应,各个发展环节相协调。六、和谐社会六大特征:l, 民主法治就是社会主义民主得到充分发扬,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切实落实,各方面积极因素得到广泛调动;2, 公平正义就是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3,诚信友爱就是全社会互帮互助、诚实守信,全体人民平等友爱、融洽相处;4, 充满活力就是能够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5,安定有序就是社会组织机制健全,社会管理完善,社会秩序良好,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保持安定团结;6, 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就是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

重庆市渝北区委党校副书记、讲师 樊 莉胡锦涛总书记明确指出,我们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执政党的任务,无论在指导思想和工作要求上,还是在舆论引导上,都要有利于党为人民执好政、掌好权。在我国权力系统中,行政权是最特别的,在行政权力与公民的关系上,公民从生到死的全部生活都同政府部门所提供的服务密切相关,受到行政部门侵权的可能性最大。行政权是最不可萎缩却也最不可膨胀、最需要自由而又最自由无度、最需要控制而又最难以控制的权力。在构建一个由人来治理人的政府时,最大困难就在于,必须首先让政府有能力控制受它统治的人,其次是强迫政府控制自身。为此,必须依法规范和制约行政权力。一、目前我国在依法行政方面存在的问题制约了和谐社会的建设我国将依法行政贯彻到整个行政过程之中,合法行政、合理行政、依程序行政、信守承诺、权责统一,成绩巨大,但在行政管理观念、行为方式、职能和机制等许多方面,与依法治国的要求、与建设法治政府、廉洁高效政府的目标还有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行政管理体制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还不适应,依法行政面临诸多体制性障碍;二是制度反映客观规律不够,难以全面解决实际问题;三是行政决策程序和机制不够完善;四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时有发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五是对行政行为的监督机制不够健全,一些违法的行为得不到及时的制止和纠正;六是一些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还比较淡薄,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这些问题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政府的形象,妨碍了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制约了和谐社会的建设。二、依法行政对和谐社会建设的重大意义依法行政对和谐社会建设具有重大的意义,主要表现在:1、坚持依法行政有利于充分体现民主精神人民主权的政治体制决定了行政机关必须依照法律行使权力,行政权力来源于人民的委托,来源于权力机关的赋予。行政机关本身没有创造制定法律的权力,但它有执行、实施法律的义务。社会主义法治必须体现“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政精神,必须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当家作主。依法行政要求行政主体的一切行政行为包括行政立法、行政执法、行政司法、行政监督等等,都必须坚持依法行政的正当程序原则,必须让公民广泛参与,使广大人民群众不仅是利益的分配者,而且同时是利益分配的决策者,从而使行政决策者对行政相对人的各种主张和选择进行过滤,避免采取激烈的手段来压抑对抗倾向。2、坚持依法行政有利于保证市场秩序的公平公正只有从行政立法、行政执法、行政监督等各方面都坚持依法行政,才能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我国已经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世贸组织透明度原则要求各成员方政府在凡是涉及关税贸易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司法判决等都一律公开,而且公开的时间与实施时间至少要间隔一个月以上。让政府管理经济的行为置于“阳光”之下,才能保证世界贸易的市场主体平等;才能保证市场秩序的公正公平,从而保证非歧视原则等的实现。依法行政的正当程序原则要求政府行为公开进行,及时发现和纠正决策过程中出现的错误,避免“暗箱操作”,避免权力寻租现象,避免行政专制和决策失误,使行政行为始终置于市场主体的监督之下。3、坚持依法行政有利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主体多元化了,利益多元化了,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要调整、要处理。在这种形势下,只有把政府各项工作置于制度化、法律化的基础上,把基本的行政手段、经济手段纳入法制法的轨道,只有充分提供行政救济途径,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依据统一的法定活动规范、行为准则处理各种利益关系,才有可能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维护人民利益,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4、坚持依法行政有利于提高行政效率,转变政府职能坚持依法行政,把政府工作纳入制度化、法律化的轨道,使之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决策,依照法律规定执法,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办事,才有可能从根本上提高行政效率,保证行政管理符合国家、人民的要求。同时,坚持依法行政,转变政府职能,转变工作方式,转变工作作风,简化行政机关办事的手续和程序,都将大大提高行政效率。行政机关只有依法行政,在行政立法中,体现政府职能的转变;在行政执法中,依据法定职权,按照法定程序办事,才能使权力与利益彻底脱钩,才能把该管的事情管住、管好。改革开放和世界经济的一体化的趋势,要求我国政府在市场“竞赛”中由“运动员”转变为“裁判员”。而企业作为市场的主体,按照法律规范和市场规律自主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因此,政府的行政行为只有建立依法行政的法制程序规范,才能降低行政成本,才能真正转变其职能,才能保障政府有效的引导和管理市场,才能避免多头执法、违法行政的现象。5、坚持依法行政有利于加强政府廉政建设依法行政要求各级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都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办事,在政务公开的条件下保证正确行使权力,防止滥用权力,保证行政管理遵循为人民服务的目标,使行政管理不致偏离轨道。“依法行政的重心和实质就是依法治官,而非依法治民,是依法治权,而非依法治事。”要解决腐败问题,必须完善和健全监督制衡机制,必须解决监督什么和如何监督的问题,也就是需要有监督的标准和程序,而法律才是是非评判的唯一标准和操作规则。因此,只有严格依法行政,才能完善制衡监督制度,依照宪法和法律,用整体权力格局的设置与动作,制约特定权力的行使;用整体利益格局的设置与动作,制约特定利益的获取。严格依法行政,才能纠正行政机关“一条龙”(自己立规矩、自己执行、自己监督),“一支笔”,“一言堂”,“一个将军一个令”等弊端。三、以依法行政促和谐社会建设当前在建设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在依法行政方面我认为应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一)建立、完善制度机制一是健全民主决策机制。科学、合理界定各级政府、政府各部门的行政决策权,完善政府内部决策规则。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实行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二是理顺行政执法体制。理顺行政执法体制,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继续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工作,积极探索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的工作,推进综合执法试点。减少行政执法层次,适当下移执法重心。三是探索化解社会矛盾的机制。积极探索预防和解决社会矛盾的新路子。要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建立健全相应的制度。对矛盾纠纷要依法妥善解决。对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调处的民事纠纷,行政机关要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予以处理。要积极探索解决民事纠纷的新机制。四是完善行政监督机制。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接受人民法院依照行政诉讼法规定对行政机关实施的监督。对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行政机关应当积极出庭应诉、答辩。创新层级监督新机制,强化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监督,建立健全经常性的监督制度,探索层级监督的新方式,加强对下级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监督。(二)注重民主法治建设高质量的法律是维护正义的最后一道屏障,是保护人类社会公平的强制性规范法律制度是人类社会伟大的特征,更是人类文明不断进步的后盾。优良的法律制度是社会和谐幸福、欣欣向荣的不可缺少的前提。民主法治不仅是和谐社会的应有之义,而且是和谐社会建设的政治保障。在现代社会里,我们每个人的生活都离不开法律,在一个公正和谐的社会,法律是应该成为每一个人的庇护神,这样的法律才会为社会尊重。民主法治是和谐社会最根本的指导原则和最重要的运作机制。当代世界治理的理论和实践表明,民主法治不仅是国家政治管理的重要手段,而且是社会自治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只有将民主法治的指导原则和运作机制引入社会公共治理的过程之中,才能有效克服集权制、官僚制向社会渗透可能造成的弊端,从而提高社会结构的协调性和社会发展的合理性。在我国现阶段一些“不和谐”的社会现象依然存在,有些问题的社会影响还比较严重,要合理解决这些问题,有赖于民主制度的健全和法治手段的完善。(三)尊重人民诉求公民的利益诉求、权利诉求、民主诉求等公正诉求得不到有效表达时,当社会不能提供足够资源满足这些诉求时,就会产生社会矛盾。如果民意和诉求没有正常渠道得到顺利表达,它就会以某种不正常的方式释放出来,产生破坏性。如果激烈程度较高的冲突连连爆发,就会使社会出现风险。近年一些地方上访现象增多,已引起社会的局部不稳定。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人民的诉求在某些地方未得到应有的尊重,反映社情民意的渠道还不畅通。当前,我国社会正处于民众诉求增加期和社会矛盾凸显期。造成我国社会矛盾的风险源主要有:经济风险,即失业,它使一些人的生存缺乏保障;政治风险,即腐败,它使人民对党和政府的认同度降低;社会风险,即贫富悬殊,它使一些人产生失落感;体制风险,即民众诉求得不到通畅表达,它使一些人采取非理性行为。规避和化解风险,就必须通过民主法治建设及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形成能够全面表达社会利益、有效平衡社会利益、科学调整社会利益的民众诉求表达机制,顺畅的民意沟通机制,有效的矛盾调处机制,便民利民的服务机制,公正的司法机制,完善的监督机制和严格的责任追究机制,既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要求,又努力解决利益矛盾。(四)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从使社会充满活力,到尊重人民诉求,再到使社会成员各得其所与和谐相处,其根本目的,都是为了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使一切积极的社会力量共生共进,即形成一种推动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合力,或者是“集中全国人民的智慧和力量,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不断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增添新力量”。“共生共进”应成为我国改革开放的落脚点。其基本特征,就是公平和正义形成合力,共促发展。在经济快速发展、社会矛盾日益突出的新形势下,必须更加注重社会公平,收入分配差距控制在合理的、群众可以接受的范围内,尤其要消除产生分配不公的不合理甚至是非法的因素。一方面继续鼓励有能力的人走勤劳致富、合法致富的路子;另一方面,坚决防止那些利用种种非法手段搞歪门邪道的人富起来;同时,还要加强社会调控,让那些能力和条件较差的群体通过自己的努力和社会的帮助,逐步改善自己的境遇,最终走上共同富裕的道路。现在群众意见大的,不是对那些勤劳致富的人,而是对那些非法致富和不合理致富的人。在收入分配差距面前,群众要的是公平的机制、公平的规则、公平的环境、公平的条件和公平的发展机会。(五)妥善协调各种利益关系这是党的性质和宗旨的必然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政治任务,是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全局性重大问题。因此,我们要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要正确处理好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要高度重视和维护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坚决纠正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要建立健全社会利益协调机制,解决利益矛盾。同时要注重研究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的主要类型、基本特征、形成机理和发展趋势,尤其要研究探索各类群体性事件的形成规律和化解办法。要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形势和依法治国的新进程,必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切实推进行政法治,各级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树立“公民的权利是无限的,除非法律不限制”,“行政机关的权力是有限的,除非法律授权”,“无授权无行政”等法治基本观念,政府机关应从命令行政、权力行政向依法行政和非权力行政转变。浅谈依法行政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关系沈世锋依法行政,是指国家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权限,在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对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科技等各项社会事务,依法进行有效管理的活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依法行政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有力保障,和谐社会是依法行政目标理想。一、依法行政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民主法治、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特征.只有奉行法治,人们在制度的指引下才能充分实现预期、获得利益,整个社会在规则的基础上才能规范运行,各种矛盾和纠纷只有在法治框架内才能得以有效解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一)依法行政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有效途径。当前城乡之间、区域之间、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在扩大,就业困难,腐败现象仍然较为严重,可持续增长受到资源、能源和环境的严重制约、农民失地和城市拆迁引起的社会矛盾较为突出,影响和阻碍了和谐社会的进程。只有在制度上正确反映、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兼顾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注重社会公平,依法保障欠发达地区、比较困难的行业和群众的利益,充分发挥政府管理经济和社会服务的职能,才能保证广大人民群众都能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充分发挥法律“定分止争”的功能,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确保违法行为得到及时制止和制裁.只有严格依法行政,认真抓好扩大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合理收入分配、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突出问题。才能使人民群众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得到切实保护,才能及时化解各种社会矛盾。(二)依法行政是建立诚信政府的首要环节。政府信用是社会信用的核心,是诚信建设中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要建设诚信社会,首先要从培植政府信用抓起,必须依靠依法行政取信于民 政府行为关系到国计民生,诚信是市场经济的基础性原则,诚信是一种极为重要的投资环境。政府在行政过程中要将诚信摆在突出位置。政府工作要有法必依,立言立行,“言必信,行必果”,树立起政府诚信形象。没有诚信的政府就没有诚信的社会。诚信是立国之本,也是社会和谐的基本前提和首要环节。要打造“诚信政府”,制定决策时要从群众利益角度出发,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理念和人民公仆意识,而不局限于部门和小集团的利益。要保持政策的连续性,不能“朝令夕改”;在执行有关政策时不受人情、关系等“外来力”冲击和制约,坚决杜绝“吃、拿、卡、要”和办事拖拉的现象,以提高办事效率来打造“诚信政府”,塑造廉洁、高效、公正的政府形象。“不作为”是政府最大的失信于民,要进一步增强执政为民的责任感,打造“诚信政府”,最根本的是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要为群众多办实事、好事。(三)依法行政是使社会充满活力的不竭动力。党的十六大指出“一切合法的劳动收入和合法的非劳动收入,都应该得到保护。要形成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相适应的思想观念和创业机制,营造鼓励人们干事业、支持人们干成事业的社会氛围,放手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以造福于人民”。而只有依法保护合法收入,依法保护诚实劳动,才能实现多劳多得,增强各种生产要素的活力,积极鼓励人们在创造物质财富的同时创造更多的精神财富,达到经济和社会、文化的共同发展.只有通过立法建立健全利益平衡机制、权利诉求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并严格依法行政,才能激发、调动人们努力工作、献身社会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破除一切束缚发展的障碍,从而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营造鼓励人们干事业、支持人们干成事业的制度环境,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不断激发人们创业冲动,从而使社会充满生机和活力。(四)依法行政是社会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有力保障。 构建和谐社会必然要求尊重自由、保障权利、契约社会,着力创造安定有序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而这些都必须建立在法治的基础之上并以法治作为保障。要通过依法行政保障政治民主,实现民意充分表达。在社会转型时期,社会各阶层的地位和利益关系都在发生深刻变动,各种市场主体和社会主体的愿望和要求需要充分表达,依法开辟和疏通各种渠道反映他们的利益需求才能引导各种利益主体在以理性、合法方式表达利益诉求、解决利益矛盾和冲突;行政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制度在解决社会矛盾中有着积极的作用。通过依法行政,可以建立健全社会预警体系,形成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通过司法保障建立利益救济机制,当社会的和谐关系受到威胁或遭到破坏,公民的合法权益被组织或者他人侵害之时,司法机关作为正义的保护神应该挺身而出,预防和打击犯罪,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只有严格依法行政,始终把控制人口、严格依法保护资源,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放在重要的位置。才能促进人与自然协调发展,和谐相处,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条件、提供保障、夯实基础。二、当前依法行政理论与实践的局限性对构建和谐社会的负面影响(一)依法行政观念的相对滞后影响和谐社会建设。由于受封建专制旧观念和传统习惯势力影响,行政者难以走出行政法即管理法,行政法是管理社会、管理公民的法,行政行为模式就是“命令—服从”的误区;规则意识淡薄,缺乏依法治国、依法执政、和崇尚法治的理念,工作主观随意性大,官僚主义、强迫命令、权力膨胀、把个人凌驾于国家政权和法律之上,忽视公民的自由和权利、违法行政,滥用职权甚至堕落腐败现象仍然存在,不适应建设法治政府所要求的合法行政、合理行政、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二)制度建设的局限性影响和谐社会建设。制度建设的局限性具体表现在政出多门, 行政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部门利益法制化,忽视社会公共利益 。制度建设结合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遵循经济社会发展规律不够、围绕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创建新制度不够,没有充分考虑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一些政策的出台得不到人民群众的拥护与支持,导致有令不行,政令不通,很难把党和国家的意志变为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三)依法行政实践的相对滞后影响和谐社会建设。依法行政面临诸多体制性障碍,行政决策程序和机制不够完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时有发生,人民群众反映比较强烈。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制约机制不够健全,一些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制止或纠正,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得不到及时救济,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这些问题对建设法治政府,构建和谐社会带来了负面影响,妨碍了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四)行政执法问题影响和谐社会建设。行政执法受利益驱动与利益挂钩,随意提高罚款标准、跨管辖范围执法、重复执法的现象较为严重,加重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经济负担;执法人员素质不高,执法时生搬硬套,导致不文明执法、执法扰民,滥用执法权越权执法,野蛮执法的现象时有发生;在行政执法监督方面,一定程度上存在监督措施不力,受利益驱动严重,轻事前监督,重事后监督,该监督时不监督,有了利益乱监督现象,对行政执法不作为缺乏监督现象较为突出。三、推进依法行政助推和谐社会建设实践行政者的观念和法律素养、制度建设质量、行政管理体制、行政执法及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已成为推进依法行政助推和谐社会建设的几个基本实践问题。(一)强化依法行政观念,助推和谐社会建设实践。建设和谐社会要求行政者自觉坚持依法行政观念,在思想观念上要实现三个转变:一是在关于人民与政府关系的认识上,必须从公民义务本位和政府权力本位向公民权力本位和政府责任本位转变;二是在法治观念上,必须从依法治民、依法治事向依法治官、依法治权转变;三是在责任意识上,必须从片面强调公民责任向强化政府责任转变。转变观念,要注重提高行政者的法律素养。一是全面掌握法律知识,使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懂得授权在民,执法为民;二是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培养对法律的信仰与忠诚,做执法、守法和依法行政的模范;三是培育法律思维的能力,用法律思维来研究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越是情况紧急,越是问题突出,就越要想到运用法律思维、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问题。(二)提高制度质量,夯实和谐社会建设基础。提高制度建设质量,首先要注重把握制度建设的规律。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统筹考虑城乡、区域、经济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重视有关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方面的制度建设;要防止行政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部门利益法制化;要实现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在法律制度上的平衡。其次要坚持制度建设的原则。一是坚持公平原则。制度建设必须坚持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基本着眼点;二是坚持权责一致原则。权力与责任要紧密挂钩、权力与利益要彻底脱钩,权责要统一、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侵权要赔偿,控权到位、监督有力;三是坚持公共利益与公民合法权益一致原则;四是坚持立足现实与着眼未来紧密结合的原则。把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紧密结合起来,用法律规范引导、推进和保障改革的顺利进行,体现改革创新精神。(三)转变政府职能,优化和谐社会建设体制环境。构建和谐社会,政府要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促进政府由“全能政府”转向“有限政府”,由“审批型政府”转向“服务型政府”。一是落实“三个优先”原则。就是要把政府不该管的事交给企业、社会和中介组织,更大程度上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二是恪守信赖保护原则。行政机关公布的信息必须全面、准确、真实,政策和决定要保持相对稳定,不能朝令夕改,确要改动的造成相对人受损害的,要依法予以补偿;三是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凡是需要老百姓知晓、执行的政策、决定都要公开并得到老百姓认同,并受其监督;四是创新管理方式。要实行规则导向型管理方式,对需要实施行政许可管理的事项,要严格依法进行,对不需要行政许可但需要政府管理的事项,要强化间接管理和事后监督,充分发挥行政规划、行政指导、行政合同的作用。(四)规范行政执法,抓好和谐社会建设重要环节。构建和谐社会,行政执法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做到严格、文明、公正执法。一是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不失职、越权和滥用权力,依法保障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二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按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要求,相对集中行政执法权、处罚权、许可权,推进综合执法试点,减少行政执法层次,改变行政执法“上下一般粗”的状况,执法与执法者利益要彻底脱钩,保障执法经费;三是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四是建立一支政治合格、纪律严明、业务精通、清廉务实、作风过硬的行政执法队伍。对以权谋私、徇私枉法、执法犯法、欺压百姓的行为严肃查处,绝不姑息;五是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机制,奖励和责任追究机制。(五)强化权力监督,创新和谐社会建设监督机制。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努力建设法治政府,确保执政为民,从而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一是健全行政决策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明确决策权限,完善和遵守决策程序,坚持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专家咨询论证制度、社会公示和听证制度,按“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严肃追究决策失误者责任;二是认真实行行政复议制度。妥善解决行政争议,化解人民内部矛盾;三是完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制度。依法对违反上位法规定、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以及相互“打架”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时废止和修订;四是加强审计、监察等专门监督。通过严格审计和监察及时发现问题,并依法处理,行政机关要重视民主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查处,改进工作,并讯速反馈信息,以取得人民群众的理解、信任和支持。(作者单位:湘西州政府法制办)

法律是社会社会的习惯和思想的结晶,政治与法律之间相互联系。这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法律的政治论文2000字 范文 ,欢迎大家参考阅读!

【摘要】近年来群体事件频发,这些事件等都在舆论和民众的强烈关注之下,暴露出了执法经济、程序违法、监督机制缺失等问题,但 文章 认为上述部门如此肆意妄为的根本原因乃在于执法人员法律信仰的缺失,法律工具主义、法律虚无主义观念盛行。当务之急是要培育官员对法律的信仰,法学研究应直面中国现实,增进公民对法律的信任,奠定全民法律信仰的基础,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积累理性基础。

【关键词】群体事件;信任法律;信仰法律;法理分析

近年来群体事件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都在社会上引起轩然大波。事发后各地出现的“奇招怪招”更是为这些事件增添了一份戏剧性的色彩。然而,在这种看似“幽默”的民众反应之中,我们看到的是社会道德面临的颠覆性挑战,政府的公信力、法治的尊严在有关机关的“执法”行为面前显得如此苍白无力,我们似乎听到了什么轰然倒塌的声音。在痛心疾首之余,我们更需要做的是冷静分析这些事件背后折射出来的深层次社会矛盾,探究这些执法人员如此“无法无天”的根本原因,从源头上杜绝此类事件的再度发生。

一、“群体事件”一一折射出法律信仰的失落

事出必有因,任何事物都不会孤立凭空地出现,以钓鱼执法事件为例说明,此事件也是如此。可能大家对钓鱼执法事件的关注多集中在其负面效应上,但客观而言,这种不正常的执法手段也是在应运交通执法部门在查处黑车上的困难而生的。由于打击黑车证据难固定、处罚难度大,执法部门采取一些非常规的执法手段本无可厚非,但是,像“钓鱼执法”这样的执法方式已经被严重扭曲、异化了,“钓鱼”已经不是为了执法,而成为执法机关完成指标、“创收”的手段。本应带头执法的行政人员敢“冒天下之大不韪”?我们的法律何在?不可否认,执法经济、不当的行政指标、行政监督缺位等体制性因素是一方面原因,但这些都是表象,问题的症结在于当下行政执法主体缺少对法律最基本的敬畏与虔诚,把法律当成了获取本部门利益的工具。在有些地方和部门,法律被束之高阁,取而代之的是部门的政策和领导的批示。行政执法人员守法意识淡薄、规则观念不强,这反过来对公民法律信仰的培育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在这种情况下,中国出现了一个法律信仰整体性失落的局面。

二、政府官员的法律信仰与普通民众的法律信任

由于种种因素的制约,中国民众法律信仰的缺失已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但是,在这里并不想过于强调普通民众法律信仰的问题。诚然,法律信仰十分重要,因为只有物质的、制度化的“硬件”系统而缺乏相应的精神意识、观念、情感等“软件”系统支持的所谓“法治”,不是真正的法治,它只有法治的外表和骨架而没有内在的灵魂。但是,在我国现阶段的情况下,谈全民的法律信仰还是一个十分虚妄的问题。且不论我国现在法律制度的“硬件”建设还处在一个较低的水平,就民众的内心感受而言,对于法律,他们连最基本的信任都尚未建立,更遑论更深层次的信仰问题。因此,当务之急是要建立起民众对于法律的信任,而这,就要建基于政府官员尤其是执法人员对法律的信仰之上。信仰法律在现阶段只是对政府官员的要求,现实地说,也只能是对官员的要求。公民的法律信仰的养成只能是我们的一种美好的希望与期待,但是,在官员尤其是执法人员基于对法律的虔诚信仰而将其内化为自己遵守法律的行为动机的同时,就能增进公民对法律的信任,进而有助于公民法律信仰的形成。

(一)政府公务人员――树立对法律的信仰增进法律信用

法律信用是一国信用的组成部分,法律信用是一国法律及其有效实施的逻辑延伸和必然结果,是法律被严格实施和遵守的“言行一致”的信用度,是通过法的客观运作所不断彰显的实际有效性服从而赢得人们对法律的主观信任感。它强调法律规则通过自身的“言行一致”、“令行禁止”等客观性和确定性来赢得人们内心的确认,也就是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如果法律没有信用,人们就不会相信更不会尊重和遵守法律,法律的应有功能就不会得到发挥而最终只能成为白纸一张而已。法律信用贯穿于法治的各个环节。法律制度的合理与完善是其可能获得民众信任的基本前提,但是对于法律信用的培育而言最重要的还是执法信用。因为法律制度跟人不一样,它们自身不能直接成为信任的目标,从严格意义上讲,只有执法者的行为才能被信任,人们是通过对执法者多次执法活动表露的认可进而对法律产生信任的。因此,执法者尤其是行政执法人员能否率先垂范、严于律己以提高自身的执法素养是民众能否对法律产生信任的关键,直接影响到整个社会的法律信仰能否生成。实践中,我们国家无法可依的局面已经大为改善,但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日益凸显,甚至执法人员带头违法。像上海钓鱼执法这样的恶性事件只是目前我国严峻的行政执法形势的冰山一角,现实中执法人员知法犯法、“监守自盗”的现象比比皆是,这是对正义之源头活水的玷污,使法律本身所追求的公平、正义、自由等价值荡然无存,长此以往,结出的必然是法律不被信任进而无法被信仰的恶果。要根本改变政府官员的法律工具主义、法律虚无主义以及官本位等严重违背现代法治精神的错误思想,解决之道就是让官员尤其是行政执法人员建立起对法律一种虔诚的信仰。政府官员对法律要有一种发自内心的真诚的信仰,基于此而对法律产生归属感与依恋感。只有在这种类似于宗教信仰般的法律情感氛围中,法律才能最终找到自身正当性与合理性的真正基础和根源;也只有在这个基础和根源当中,法律才能获得真正的、有社会普遍感召力的神圣性。依法行政就不会仅仅是一句流于表面的 口号 ,而是每个行政人员自觉的行为,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等要求就能得到最彻底的贯彻执行,因为它们不再是一种外在的约束,而是内化为执法人员执法行为的出发点。

(二)法学研究――应当直面中国的法治实践现实

正如顾培东教授所言:“近些年,中国法学正依循着知识一一 文化 法学的进路前行,法学研究越发成为疏离社会现实而自闭、自洽和价值自证的文化活动。受此影响,中国法学对法治实践的贡献度和影响力正不断减弱。”形成这种状况的重要原因之一是,中国法治实践并不完全符合法学人对法治的愿望和期待,从而导致一部分法学人放弃对法治实践的关注和参与。中国实行法治的主要难点在于,传统法治理论以及西 方法 治模式中被认为具有普适性的某些原理、原则以及制度遭遇到中国具体国情的挑战。因此,中国法学应当立基于法治的中国因素,直面中国的法治实践,对在中国这片土壤中如何实行法治做出自己的回答,为中国法治的创造性实践提供应有的智慧。 (三)公民――从法律信任到法律信仰

法治秩序的建立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在建立法治秩序的过程中,执法者的行为备受公众关注,也最有可能影响公众的法治观念。执法者严格公正的执法行为,所树立起的不仅仅是执法者的权威和形象,更是法律的权威和形象。当一个执法部门为了私利而“执法”,特别是引诱守法者违法时,社会就会对法律产生强烈的质疑。执法者所影响的不仅仅是这一部门的形象,更影响了法律的形象,动摇了人们心中的法治观念和信心。因此,只有行政执法人员内心对法律保有一种虔诚的信仰、自觉尊重和认同法律,将法律内化为自己的 思维方式 与行为方式,才能真正做到依法行政;而在每一次的执法活动中,就能通过守信效应的彰显而逐步赢得人们内心对法律的肯认,对法律的信任就会在这一过程中不断积累而逐渐地养成。在这一基础上我们才能讲公民法律信仰的问题。因为没有基本的法律信任是不可能奢望法律信仰的。信仰是信用得以强化的必然结果,在人们对一事物毫不怀疑相信的情况下信仰才能得以形成。试想连最起码的信任都没有,怎么可能会产生强烈的信仰认同?所以,在对待公民的法律情感的问题上,我们不能因为法律信仰的重要性而忽视最基本的法律信用的建立;不能混淆强调客观有效性的法律信用与注重主观认同性的法律信仰,而在空洞的理论层面上寻求达到法律信仰的路径。法律信用是生成法律信仰的现实基础,法律信用的建立过程也就是公民对法律信任感不断强化的过程。其实,20世纪90年代以来法学界对法律信仰的考问,很大程度上源于对于现实法律无效的苦恼,与其说是法律“信仰”危机,不如说是法律“信任”危机,这种危机尤其在执法人员枉顾法律、违法行政时体现出来。

由此可见,对于我国目前的现实状况来说,优先重视和解决的应该是法律信用的问题,法律信用问题不解决就不可能达到法律信仰。法律信用的缺失已经成为我国目前法治建设中极为严重的现实问题,严重影响我国法治的进程甚至葬送多年来法治建设的已有成果。试问中国还能经受几次上海钓鱼执法这样的考验?为了一己之私设置圈套陷害守法百姓,为了罚款而罚款。面对这样一种严重滥用公权力的行为,怪不得有网友大呼这哪里是秉公执法,简直就是为了罚款不择手段,是赤裸裸的“权力栽赃”和“公权抢劫”。长此以往,公民如何相信政府、如何相信法律?而在培植公民对法律信任的过程中,国家权力是否合法、公正地行使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在一个国家公权力经常被滥用、执法人员带头违法的社会中,公民绝不可能相信进而信仰法律。因此,为了培植公民对法律的信任感,国家公权力必须正常行使,执法人员必须严格依法办事,这要求执法人员对法律保有一种虔诚的信仰,只有如此,才能从根本上杜绝执法经济的无形吸引、法律工具主义的错误引导,才能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公民在对法律信任的基础上,我们才有资格谈论公民法律信仰的问题。在上海钓鱼执法事件中,我们付出的社会成本无疑是巨大的。不仅破坏了法律的严肃与公正、破坏了社会对法治的信仰,而且严重败坏了社会风气,撕裂了社会成员间基本的和谐与互信,使社会公德每况愈下,人们的善良、同情、友爱之心被迫穿上了自我保护的盔甲,使社会上的弱者再也得不到人们的同情和帮助。这一事件反映出来的实质在于行政执法人员缺乏对法律的信仰,法律工具主义、法律虚无主义盛行,进而严重影响到普通民众对法律的信任,影响我国法治建设的进程。当务之急是要培育政府官员对法律的信仰,尊重法律,严格依法办事,树立法律的至上地位,从而建立法律信用,增强民众对法律的信任感,在此基础上,全社会的法律信仰才能得以建立,像钓鱼执法等这样的“荒诞”现象才能从根本上杜绝。

摘要:法律移植作为作为一种推进法制现代化发展的主要途径,其重要性和必要性不言而喻。在法律移植中隐含着不同不同文化之间以及传统与现实之间不断碰撞和融合的过程,因此比较分析不同国家与地区间法律文化的差异对更好地完成法律移植这项工程是非常必要的。文章从比较法律文化的必要性入手,进而分析了中西方法律文化的主要差异,最后提出了对当前法律移植工作的几点建议,希望法律移植的顺利进行并最终实现法制现代化发展的目标。

关键词:法律移植 法律文化 比较法学

法律移植作为作为一种推进法制现代化发展的主要途径,其重要性和必要性不言而喻,但法律移植不仅仅是将先进地区的法律移植到落后地区这么简单,它还隐含着不同不同文化之间以及传统与现实之间不断碰撞和融合的过程。因此,在探讨法律移植这一重要论题的过程中,不得不重视不同国家与地区之间的法律传统及法律文化差异,只有在充分认识和仔细分析了不同法律文化之间的差异后才有可能顺利进行法律移植并最终实现推进法制现代化发展的目标。

一、为什么要进行法律文化比较

所谓法律移植,正如有的学者所概括的,“ 在鉴别,认同,调适,整和的基础上,引进,吸收,采纳,摄取,同化外国的法律包括法律概念,技术,规范,原则,制度和法律观念等,使之成为本国法律的有机组成部分,为木国所用。”但是法律移植并不是简单地引进或者借鉴发达地区的法律就可以高枕无忧了, 反思 我国已经发生的各种法律移植,我们会发现在这种法律运动与发展的活动中有成功也有失败,因此在法律移植过程中对于如何进行移植进行深入的思考与分析是很有必要的。

当前中国所进行的法律移植属于移植中的异体移植,较之于经济文化政治处于相同或基本相同阶段和发展水平的国家或地区间的法律的相互借鉴吸,以致融合与趋同,如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间的法律技术的借鉴,我国作为一个落后的发展中国家直接采纳移植发达国家或地区的法律,难度显然要大得多。原有的法律制度解体后,新建立的法律制度由于种种原因,特别是观念上的不认同,使法的效力难以实现,有的法律制度受到质疑,有的法律制度甚至受到抵制。面对这样的困境,不少学者提出要重视本土资源,尊重我们原有的传统与习惯法。但是在关于探寻本土资源的这条道路上,同样困难重重。在如何界定传统与习惯的问题上至今还有很多争议,而将习惯与传统坚持到什么程度也是值得探讨的。因而法律移植方而困扰最大的便是:一方面,认识到必须注意本土资源;另一方面又不能从本土资源找到一个合适的切人点,全盘移植西化的道路又走不通,因而无所适从。在面对这样的困境时,我们不可能选择逃避或放弃,虽然不可能达到移植进来的法律与我们原有的社会环境完全融合,但是努力缩小这种差距是大有可能的。要做到这一点,最先决性的条件就是要充分了解法律在我国的和国外的发展历程和当前状态,在这其中法律文化又是最具有代表性的一个领域,因此,法律文化比较是我国进行法律移植必不可少的一个步骤。

二、中西法律文化比较

1、伦理化的中国法律文化

所谓中国传统法律的伦理化,并不是说中国法律的全部规范为伦理,而是强调儒家的伦理原则支配和规范着法的发展,儒家的伦理精神渗透了法的全部内容。在青铜时代,法律与宗教伦理并无严格区别,至春秋战国时期,法律与宗教伦理有了一定的分离,但从西汉开始,法律与伦理之间又开始融合,之后儒家的原则和精神逐渐影响着法律的演进与发展,到隋唐使中国法律彻底伦理化,这一情形一直到清末都未变化。中国传统法律伦理化的影响极其广泛,我们可以再传统中国法律文化的各个领域中观察到它的表现,也可以在每一部法典甚至每一法律条文中,体察到伦理精神和原则的渗透。中国传统法律的伦理化具体表现为四个方面:第一,在国家政治领域表现为君权至上和中央集权,从北宋开始这种趋势不断加强并于明清到达顶点。第二,在家族与社会领域表现为族权与父权的延伸和扩张,在传统中国社会,无论是国法还是民间习惯法都给予这两项权利特殊的保护。第三,在经济财产方面,传统法律遵循礼的要求强调重义轻利,往往将对私人财产的保护置于公益及道德之后。第四,在人们的社会地位和生活方面,传统法律依据儒家理论,竭力维护等级特权制度。伦理化的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是特定政治、经济、文化以及历史传统等条件综合作用所形成的,这种文化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当时社会的发展,是传统中国社会中合理又合适的一部分。同时还有一点我们不能不注意到,传统的中国法律走的是一条兼具理性和人文色彩的道路,虽然以现代观念来看,它对人性的扼杀是无可置疑的,但是传统中国法律中“仁”的因素,如对老弱病残妇幼者实行怜悯的规定,对死刑特别慎重的会审制度等,这对机械化和功利化的现代社会及其法制来说,未尝没有一点积极的启发意义。

2、带有宗教性的西方法律文化

在西方,宗教对法律有着深刻的影响,然而这种影响不论是在深度上还是在广度上都不能与中国法律受到儒家伦理的影响相提并论。因此,相对于中国传统法律的伦理化,西方法律只是具有宗教性,而没有达到宗教化的程度。这里所说的宗教指的是____,它是唯一一个对整个西方法律产生巨大影响的宗教。所以,西方法律的宗教性实际上是有关基督____方法律的影响问题。

关于____对西方法律文化的影响,沃克是这样论述的,“这种影响至少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第一,它对自然法的理论产生了影响;第二,直接提供经过整理,并已付诸实施的行为规则;第三,强化伦理原则和提出一些基本依据,以支持国家制定法或普通法的规则;第四,在人道主义方面影响法律,包括强调个人的价值,对家庭成员及 儿童 的保护、生命的神圣性等;第五,证明和强调对道德标准、诚实观念、良好的信仰、公正及其他方面的支持。”除此之外,基督____是西方国家的国教或主要宗教,大多数立法者、法官和法学家已普遍接受和持有新教的信仰,其普遍观念,如个人的价值、尊重人格等,对西方法律的制定和实施已产生相当的影响。还有,在近代西方法律学校的建立、法学 教育 和研究的兴起与传播方面,也发挥了不小的作用。

三、比较法律文化对法律移植的启示

在比较了中西法律文化的差异后,如何才能在今后的法律移植工作中保证移植的效果呢?下面,将法律移植过程中应当注意的方 面试 论如下:

首先, 法律的移植是法律原则的移植。原则, 拉丁文为语意为开始, 起源, 基础。法律原则指构成法律规则之基础或本源的综合性基础性的原理和准则。它分为政策性原则和公理性原则。政策性原则与国家的实际相关。公理性原则是从社会关系的本质中产生出来的, 并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同从而被奉为法律之准则的公理。它是各种不同性质法律之间得以沟通并以之得以实现认同的文化因素的核心。较之于移植适应特定生活习惯及社会背景的法律规则, 从而对木土社会进行削足适履的改造与整合而言, 原则的移植更有利于维护法律体系的稳定性一致性, 更有利于弥补法律的漏洞, 起到提纲挚领的作用。同时, 原则确立后, 新的规则与制度得以因此建立, 从社会实际出发, 它的成果与效力都是可取的。

其次, 从技术层而考虑, 移植法律概念的接受,有一个表达方式的转化过程。即由一种语言思维方式想另一种语言思维方式的转变。要达到精神层而的认同, 首先必须在技术层面应以本民族的语言方式表达出来。用本民族已经有的概念经输人新的内容而表达新的内涵是文化吸收的重要途径。法律术语的翻译固然应该严谨, 但生硬到连专业人士都搞不懂的话, 其效果可想而知。正如语义分析法学派所认为的, 对概念的提炼, 阐述, 通过分析其要素, 结构, 语源, 语境, 语脉, 从中央到地方寻求合理的符合时代精神的民族文化的能使人们形成共识与可接受的意义。只有这样,才有肯能个将移植来的法律内化为我国文化的一部分。

再者, 法律的移植应处理好与 传统文化 的关系。尽管对于文化及法律文化并没有一个通行的说法,但有一点可以确定, 即它对于民族心理的形成与维系具有巨大的作用, 产生重要的影响。它的改变过程是自然演进的。时至今日, 宗教在西方社会仍其有重要影响。法庭作证是手按圣经并不是形式, 而是基于一种信仰。比较而言, 我们对自己的传统的态度是不明智的。儒家思想把道德置之法律之上, 对法律的发展产生了消极的影响, 但无论如何不能否认道德与法律之间的密切关系。对于传统道德文化应采取批判地继承的态度, 取其精华, 弃其糟粕。

参考文献:

[1]张中秋.比较视野中的法律文化[M].北京: 法律出版社,2003.

[2][德]K·茨威格特 H·克茨.比较法总论.潘汉典 米健 高鸿钧 贺卫方,译.[M].北京: 法律出版社,2001.

[3][日]大木雅夫.比较法.范愉,译.[M].北京: 法律出版社,2006.

[4]张文显.法哲学范畴研究[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

[5][法]孟德斯鸿.论法的精神,上册.张雁深,译.[M].商务印书馆,1963.

[6]卢梭.社会契约论[M].何兆武,译.北京: 商务印书馆,1962.

[7]罗尔斯.正义论[M].何怀宏,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

[8]强世功.法律移植公共领域与合法性—国家转型中的法律[M].山东人民出版社,2001.

[9]王进文.法律移植社会环境下的文化认同[J].河北法学,2001,11.

[10]徐志明.从比较法律文化看法律移植[J].学术研究, 1995,6.

如何推进依法行政论文研究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本刊编辑部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市有关决策部署,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市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研究并通过了《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要重点做好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      一、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清理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全面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面清理行政审批前置环节的有偿中介服务事项。完善政府清单管理制度,推进“四张清单一张网”建设。推进政府各项事权规范化、法律化,规范行政收费行为。创新和完善政府管理服务方式。      二、完善政府立法机制,不断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完善法规规章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完善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制度,拓展政府立法项目征集渠道。推进科学民主立法,建立法规规章体系,完善多元化立法草案起草机制,健全立法听证制度,改进立法调研。着力抓好全面深化改革、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等重点领域的政府立法,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工作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      三、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全面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制定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决策后评估和纠错机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及责任倒查机制。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加强对行政机关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管理。      四、进一步理顺行政执法体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综合执法体制改革。规范行政执法主体,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机构清理,加强行政执法争议的协调。强化对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的执法。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和工作机制,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五、切实加强行政监督,依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强化行政内部监督。在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推行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分离和制衡,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建立监督情况通报以及处理结果反馈机制。强化审计监督。严格行政问责。      六、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保障社会和公民知情权。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完善政府新闻发言人、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等制度。推进预决算公开。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七、依法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形成矛盾纠纷调处合力。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推动行政复议进一步规范化。加强行政应诉、行政调解工作。严格履行行政裁决职责。发挥仲裁制度作用,完善仲裁规则,在投资等领域探索引入仲裁机制。      加快法治政府建设,需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保障措施,实施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加大法治教育培训和宣传力度,推进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的建设,力争到2020年,我市率先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继续在全面深化法治浙江建设进程中发挥龙头领跑示范带动作用,确保在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各项任务中走在全国重要城市前列。

(一)加强行政法制宣传教育。没有教育就没有思想的转变,没有思想的转变就没有行为的改善。首先要加强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基层领导干部的宣传教育,促使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转变思想观念,从时代发展的大趋势出发、从党的方针政策出发、从正反两个方面事例出发清除官本位、特权思想等的影响,正确认识和处理“人治”与“法治”的关系,权力与法律的关系,法治与改革的关系、法治与发展的关系。牢固树立法律权威至上、法律大于权力、权力服从法律、没有法治就没有大发展、违背法治理念必将受到惩罚的观念,只有这样,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才会有坚实的基础。另一方面,继续做好面对人民群众的普法活动。在一些基层政府把普法看成是不得不干的任务,把贴几张标语、进学校讲一次课看成普法的成果,不愿也不像话费力气去开展此项活动,甚至一些基层领导干部认为人民群众法治意识越高自己的管理越难。他们习惯于落后的“人治”,这个区域是我的天下我说的就是规定,我说怎么办就怎么办,而法治一旦增强,自己的行为将受到约束、利益受到限制,自己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的地位将动摇,因此暗中抵制普法活动。殊不知,普法运动就是为了更好的依法行政、为了经济社会的发展,作好人民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使人民群众不但知道法律,更要熟悉和掌握法制,增强自觉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有助于纠正基层政府的违法或者有法不依行为,让行政变的更科学、更合理。要创新普法性质,变过去的“以教”为中心的“静态”普法为“动态”普法,双向互动、有来有往,在形式和思想上注重趣味性和实用性,使群众逐渐地拥有法治精神,改善社会的法治文化氛围。 (二)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努力改变“倒三角”的工作体制,加强基层政府法制机构设置。在乡一级政府设置政府法制机构或者乡镇一级政府的抽象和具体重要行政行为要经过上级法治部门的合法性审查,使依法行政工作形成完善的工作体制,同时进一步加强地县市政府法制机构力量,使地市县法制机构人员达到一定规模,使“倒三角”为“倒梯形”,进而发展为“正梯形”,为基层依法行政工作提供充分的组织保障。同时,市县两级的政府法治部门应该具有相对的独立性,作为本单位的一个部门很难有效的监督级别比自己高、权力比自己大而且是用人用钱来源的政府,因此,建议提高市县两级法制部门的地位和职权,在用人用钱上或者至少是业务上归上一级人大或者政府管理,在重要行政行为、规范性文件出台之前把法制部门的意见作为生效的要件之一,对于法制部门提出异议但是政府仍然施行的法制部门不应承担责任,对于法制部门签字同意认为合法的实际却是违法行为的政府相关责任人和法制部门签字人、责任人都应承担责任,并且设定合理的追究期限。让法制部门不再是可有可无的部门,切实强化其职能和责任。 加强政府法制工作者的业务培训,提升其业务水平。不少人认为,政府法制工作队伍这一群体不需要专门的职业训练和专门知识,不过是政府工作人员的一部分。只要政治可靠、服从组织调动和工作安排就可以胜任,不像法官、检察官等法律工作者那样有法定的准入标准。这种忽视政府法制工作人员职业特点的认识,导致政府法制工作人员的岗位要求等同于一般政府工作人员。从另一方面来讲,由于没有“门槛”和职业定位,导致社会对政府法制工作认识的缺乏。实际上,政府法制工作人员从事的工作内容,比一般的公务员要求更高,专业性更强。这一职业群体必须共同经过系统学习而获得法律理论知识、法律思维知识以及法制工作能力方面的一致性。建议建立政府法制工作人员准入制度,坚持“凡进必考”原则,有条件的地区可以设定具有司法从业资格方可上岗的门槛,在人员岗位上不易流动性过大,为他们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使他们成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主力军和政府法制工作的业务骨干,力争成为优秀合格的政府领导的法律顾问和参谋、助手。 通过各种手段增强法制人员工作的独立性, 政府法制工作人员作为行政机关的成员,自然要服从行政机关的领导。从事的政府法制工作,作为重要的法律工作,在具体工作中,首要的要求是对法律负责。一般情况下,这样做也符合行政首长的意志。但在特殊情况下,即使对法律负责的行动违背了个别行政首长的个人意志,行政首长也不应非法干预政府法制工作人员的独立性,或者以此随意撤换其工作岗位。因此,要通过各种制度来保证政府法制工作人员的良好素质以及职业的稳定性和专业性。政府领导应大力支持政府法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独立开展工作,让他们放心放胆去干,不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他们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作用,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的发生,使政府有更多的精力投身于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 (三)完善监督机制,强化行政执法的监督。切实加强行政执法机关的内部监督制约。加强上级政府部门对下级政府部门的执法情况进行监督;进一步加强监察机关和审计机关的监督力度,并通过这种专门的执法监督,保证行政执法活动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办事,要通过监察、审计部门的有效监督,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和行政执法中的不正之风;严格执行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对执法过错者予以坚决追究,情节严重的,要给予行政处分直到调离、清除出执法队伍。 充分发挥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作用。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切实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职权,采取各种有效的措施,强化执法监督力度,促进依法行政。首先,要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工作。实践中,往往政府的行政执法行为,除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外,许多时候是以政府的规范性文件为尚方宝剑的。而行政执法中出现的一些乱收费、乱处罚问题,也往往根源就出在规范性文件上。因此,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抓好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审查政府规范性文件是其中重要的一环。 舆论监督是一项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和措施。要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社会新闻媒体要敢于曝光,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特殊作用。新闻媒体是党和人民的喉舌,新闻单位行使监督权就是行使人民民主权利的具体体现,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和全社会的支持。建议对于新闻媒体曝光的违法行政案件本级和上级政府应该建立台账和记录,改变以往重大舆情事件只是听听本级政府汇报、说明一面之词的简单做法,应该建立双方都有记录、都能说话甚至互相辩论的冲突解决机制。 制定准确的监督标准,增强行政执法监督的实效性,如逐步制定和完善党纪、政纪量化监督标准,尽快出台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对监督的机关、权限、范围、方式、程序等加以明确规定,使监督本身有法可依。

一、充分认识推进教育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确立了依法治国是我国的治国方略,这标志着我们党领导和执政方式的重大转变和发展。党的十六大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明确提出要“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推进依法行政”。年国务院颁布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教育事业关系千家万户,与人民群众的利益密切相关。市教育局作为市政府的组成部门,肩负着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的重要使命,教育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水平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关系到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关系到增强学校自主发展的活力,关系到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的问题,因此,局机关全体同志必须从贯彻党的根本宗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快推进教育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依法行政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自觉地依法行政,科学行政,不断地把依法行政工作引向深入。二、完善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1、健全地方教育法规体系,为教育改革与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教育立法是推进依法行政的基础和前提。各处室要根据全面构建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的需要,针对教育改革和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热点、难点问题,提出教育立法建议,由政策法规处汇总报局办公会审议后,向市人大、市政府报送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立法项目和草案文本,进一步健全我市地方教育法规体系。要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在充分调查研究、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采取座谈会、专家论证会、听证会、书面征求意见、网上征求意见等形式广泛听取有关机关、组织、公民、专家、一线教育工作者的意见,使的教育立法更具科学性、地方性、可操作性。建立定期清理文件制度。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定期清理有关我市教育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维护我国法制的统一。进一步规范局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规范性文件是指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的涉及行政管理相对人(学校、组织、公民、教师、学生)权利义务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定、办法、规则、实施细则、通告等文件的总称。局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事项;为实施法律、法规、规章做出的具体规定,不得增设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义务,不得限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各处室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应当由局政策法规处提出法律审查意见。正式公布的规范性文件,政策法规处应当及时报市政府法制办备案。2、建立和完善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局办公会议制度。有关全局性的重大事项必须经过局办公会进行审议,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做出科学决策。调查研究制度。每年月为我局的调研月,针对教育改革发展的实际和教育的热点难点问题,广泛开展调查研究,提高调研质量,为教育更快更好地发展提供决策依据。行政执法联系点制度。由局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分别联系一个区(县)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了解各联系点教育行政执法情况。重大事项决策咨询制度。有关招生、收费等重大政策出台,应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开展调查研究,通过座谈会或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研究,提出实施方案,经上级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实施。3、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原则,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责任体制。明确行政执法责任。依照法定授权对教育局各执法岗位的行政执法责任进行分解,明确各执法岗位的职责、权限、范围、目标和法律责任。加强行政执法检查。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及时查处和纠正办学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完善对民办学校办学行为的指导和监督,保证国家教育方针的落实,依法维护受教育者、教师、校长和举办者的合法权益。严格行政执法程序。教育行政执法人员在履行执法责任时,必须亮证执法。在实施行政处罚时要严格按照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听证程序的要求,对当事人依法实施处罚。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有关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的案卷,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有关监督检查记录、证据材料、执法文书应当做好立卷归档工作,一案一卷,按照行政执法卷宗要求进行归档。建立行政执法制度保障机制。制定《市教育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细则》、《市教育局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市教育局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等制度,保障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4、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认真贯彻《行政复议法》,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必须依法受理。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必须有二个以上具有行政复议资格的办案人员进行办理,要严格履行复议程序要求,重依据、重证据、重程序,公正做出行政复议决定。坚决纠正违法、明显不当的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实行行政复议责任追究制度。认真贯彻《行政诉讼法》,对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应当积极出庭应诉、答辩。对人民法院依法做出的生效的行政判决和裁定,我局应当自觉履行。5、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根据《中共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的力度,除涉及国家机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事项外,凡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可以公开的事务都应当公开。我局主要通过以下途径公开政务信息:(1)建立局新闻发言人制度,定期召开新闻会,公开群众关心的各项政策;(2)强化信息管理工作,统一扎口向新闻媒体教育信息,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和交流;(3)充分发挥互联网的优势,完善“教育信息网”的建设,在“教育信息网”上开设“政务公示”专栏,及时政务动态、各项政策、规范性文件、办事指南等,方便群众查阅;(4)办好《教育》政务公示专辑,定期汇编教育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等;(5)定期召开教育情况通报会,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老干部等通报教育情况,自觉接受监督。6、改进行政管理方式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改革行政管理方式。对依法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做到行政许可事项法定化、程序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精神,进一步完善行政许可程序,做到“内容、承办处室、依据、条件、程序、时限”六公开。对不属行政许可,又必须加强行政管理的内部管理事项,要按照《关于公布市教育局行政许可事项和内部管理事项的通知》的要求,严格依法依程序做好本职工作。三、切实加强对教育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强化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市教育局依法治教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研究依法行政工作,制定依法行政工作规划,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难点和问题。各处室负责人要认真做好依法行政工作,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全年工作的目标之中,努力转变工作职能和工作方式,全面落实依法行政的各项任务。实行行政责任追究制,对于不依法行政,给市教育局工作造成恶劣影响和重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行政责任。牢固树立依法行政观念。依法行政涉及教育行政管理工作的各个方面,是关系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全局机关各部门要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真正把依法行政作为我局机关运作的基本准则,把推进依法行政与促进我局转变职能,改进工作作风,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结合起来,严格依法行政。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要坚持局党委学习中心组和公务员学法制度,采取自学与集中培训相结合、以自学为主的方式,加强法律知识学习,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法律素质。局党委学习中心组每年集中学法活动不少于2次,公务员的学法培训每年学法不少于40学时;行政执法人员要自觉地加强法律知识特别是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行政执法的水平和能力,增强驾驭和解决新情况新问题的能力。

依法行政论文格式

行政管理专业毕业论文范文浅论我国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和对策[摘要]依法治国是党中央提出的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要认真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就必须切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因此,本文针对依法行政方面相关的问题进行探讨,对于保证严格依法行政,实施依法治国,实现国家行政管理的法制化,具有重要意义。本文首先从国家权力分工的一般原理、行政机关机关与公民法人的关系,行政机关在实施依法治国中担负的责任、推动整个社会化进程的需要四个方面阐明了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这一重要论点;然后针对我国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从行政执法体制上进行了系统分析,阐明了健全法制,加强执法监督,依法行政的必要性。最后,着重提出了依法行政的措施和对策。(摘要部分要求150-200个字左右,概述全文)[关键词]行政执法 依法行政 依法治国(关键词要求三到五个,名词,一般可以在题目和段落标题中找出)绪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的要求:一切政府机关都必须依法行政,切实保障人民权利,实行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因此,探讨依法行政的问题,严格依法行政,实现国家行政管理的法治化,对于贯彻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具有重要意义。1依法行政是法治国的关键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它包括完善法律体系,健全民主监督,严格依法办事,增强法制观念等诸多内容。其中,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1.1从国家权力分工的一般来看,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在国家权力中,行政权是最活跃、最具主动性的部分。(1)与立法权相比,行政权最活跃,在我国行政机关是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绝大部分要由行政机关来执行。行政机关在我国国家机关序列中,所占的比重最大,拥有的部门的最多,人数最众,涉及面最广,因此,在纸上的法律变成现实生活中的法律,主要在于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2)与司法权相比,行政权最具主动性。司法权的运用奉行“不诉不理”原则,不是给予当事人和主管机关请求,司法机关不得径自审判,因而司法权具有被动性;而行政权的运行则具有主动性,它必须从人民群众的整体利益、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出发,积极主动地满足人民群众各方面的要求,可以说,没有行政权的积极主动运行,依法治国就失去了主要产支柱。1.2从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的关系来看,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行政法律关系与民事法律关系不同,在民事法律关系中,公民与公民、公民与法人、法人与法人这间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而在行政法律关系中,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之间的法律地位实际上是不平等的。这种不平等主要表现在:(1)在行政管理活动中,行政机关和公民、法人之间是命令与服从的关系,而非平等协商关系;(2)在行政管理活动中,行政决定具有单方面性,即在多数情况下,行政机关的决定并不需要征得公民、法人的同意;(3)在行政管理活动中,行政机关的决定具在先进性,即公民对行政机关的决定不同意,虽然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但这并不影响决定的执行。由此可见,在行政管理活动中,二者在事实上处于不平等的地位。行政机关处于“强者的地位,公民、法人处于“弱者”地位,这容易出现“强者”侵犯“弱者”的情况。因此,要维护公民、法人和合法权益,保障行政权的正当行使,就必须把行政管理活动纳入法制轨道,做到依法行政。1.3从行政机关在实施依法治国的方略中担负的重要责任来看,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依法行政要求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活动中,必须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通过实施法律,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的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提供重要保证。在依法治国的方略实施过程中,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和立法机关的依法立法、司法机关的公正司法,共同构成依法治国的核心内容。其中,依法立法是基础,公正司法是保障,面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所在。依法立法,就是要按照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意愿,建立起科学、严谨和完备的法律体系,做到有法可依,这是依法治国的基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加强了立法工作,加快了立法步伐,可以说,一个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已经基本形成。在国家社会、政治、文化和其它领域,已经基本上做到有法可依。那么在加强立法工作的同时,强化严格执法,努力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则是一个比立法更加迫切和艰巨的任务。法律的实施是所有国家机关的任务,司法机关肩负重任,但更重要的还是行政机关,大量的法律包括经济方面的以及和人民切身利益相关的许多法律,都有要依靠行政机关去实施、去落实,面行政机关本身对效率的要求和行政首长负责制对接近于主观决定问题的倾向,在这种情况下,要树立起法律的权威,使法律在国家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得到切实奠定和实施,关键在于依法行政。1.4从推动整个社会法治化进程的需要来看,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依法治国,就是依照国家的宪法和法律来治理国家,即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生活和从们生活的各个方面都要依照法律来进行。这就要求整个社会文明程度的极大提高,要求全体公民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要求在整个社会范围内形成以知法、懂法、遵法、守法的社会氛围。而要做到这一切,关键就在于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加为行政机关是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机关,通过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对整个社会生活规范化的、文明的依法管理,不仅能使法律法规得到全面实施,同时也能在全社会起到很好的尊重法律、执行法律和遵守法律的示范作用,有助于公民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有助于树立起法律至高无上的权威,从而推动整个社会法制化进程。2目前我国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坚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关键在于把国家的行政活动纳入法制轨道,即法律的规范性、民主性、科学性来约束行政行为的随意性、集权性、主观性,建立依法行政的执法体制。目前我国宪法规定的行政执法体制基本框架是完善的,基本理念上体现了民主和法制原则。但是,由于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立法制度与地方政府定立行政法规权力并行,从而是执法依据时常出现偏倚,使人民代表大会立法的权威性上没有真正确立,而且因缺乏配套法律以及残存的传统体制的影响等因素,宪法规定的法治原则在实践中并未完全落实。在具体问题上主要表现为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越权处罚、无权处罚、以罚代刑等现象时有发生,乱罚款、乱设卡、乱摊派成为尖锐的社会问题。在内在原因上主要表现为存在看一些体制上的一些问题:2.1国家行政机关与人大的权限范围划分不清。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行政机关过多地行使应当属于人大的立法权。例如全国人大常常通过授权决定将某些立法权授予国务院,而实际上国务院也常常行使属于全国人大的立法权。二是人大的重大事项决定权和行政机关的经济管理的权限划分不清。按照宪法规定,国家和地方的重大事项,应当由人大及其常委会决定,但实际上许多重大事项常常是由行政机关决定的。2.2行政机关的职能、管理机构和从事制度还没有完全转变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当前我国正处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阶段,在这个过程中,传统的管理模式已远远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而新的适应社会发展的管理模式还在探索中。各级政府建立了庞大的经济管理部门,形成了政企不分的体制。其次,是政府部门庞大,工作人员众多,办事效率较低,各部门的权力责任时常难以界定,从而导致办事程序过多,部门之间相互扯皮、执法机关权限重复交叉等。2.3许多行政行为告别是行政程序缺乏必要的法律规范和严格的法律监督机制。首先表现在行政立法方面。1979年以后,我国制定了一些行政法律,对一些方面的行政行为进行了规范,但在行政行为的许多方面仍缺乏行政行为基本规则和基本程序的法律。其次表现在行政监督的法制方面。虽然宪法规定了人民代表大会及人民群众对行政机关的监督权,但是因为缺乏配套的法律,这种监督权无法真正落实。最后表现在行政工作人员以权谋私的腐败行为方面。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行政工作人员中贪污、受贿等以权谋私的非法行为又不断蔓延的趋势,虽然经过多次治理,但成效不甚显著,它不断腐蚀着行政机关,已经在很大程度上损害了政府形象,破坏了干群关系。只有不断健全法制,加强法律监督,实现依法行政,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3严格依法行政的措施和对策依法行政就是各级行政机关要依据法律规定行使行政权力,管理国家事务。法律是行政机关据以活动和人民对该活动进行评价的标准。依法行政是现代法治国家政府行使权力时所普遍奉行的基本准则,是现代国家行政管理的基本特征,是实现由人治向法治转变,建立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基本要求,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树立依法行政的正确观念和意识,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建立行政决策合法性论证制度,切实推进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3.1要树立依法行政的观念和意识。由于“旧中国留给我们的封建专制传统比较多,民主法制传统很少。解放以来,我们也没有自觉地建立保障人民民主权利的各方面制度,法制很不完备,也很不受重视。”建国后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和与之相应的高度集权以及主要靠政策、行政命令、长官意志办事的方式根深蒂固。因此,依法行政必须进行一场深刻的观念更新。严格依法行政,要求我们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牢固树立下列观念和意识:3.1.1权力观念。权力是法律规定并保护公民本身所具有的权益。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把保护公民的权利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党的十五大报告要求“一切行政机关都必须依法行政,切实保障公民权利”,这就说明,保障公民权利是依法行政的根本目的,权利和义务是互相联系,不可分割的统一体。没有列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在权利和义务这一统一体中,权利总是基本的,占主导地位。因此,在行政管理中,如要公民履行义务,首先要满足公民的权利要求,这并不是行政机关的恩赐,面是行政机关不可推卸的责任。3.1.2程序观念。程序是按照一定的时限和顺序构成的行为过程。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活动中采取的方法、措施,应当有时间上的限制,并按照一定的时间先后顺序进行,如果超过了法定的时限,违反了先后顺序,则构成程序违法。依法行政要求行政机关的一切行为都要纳入法制程序的轨道,即用行政法律程序来约束行政,“无程序行政”,这是大多数国家认同的原则。3.1.3监督观念。权力不受监督和制约,必然导致专断和滥用,必然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腐败,这是人类历史上早已证明的真理。早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就指出:“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掌握国家的权力,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整个报告中有五处提到“民主监督”,这决不是偶然的。民主监督是克服权力腐败的天敌,这也是人类历史早已证明了的真理。因此,严格依法行政,要求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树立监督观念,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3.1.4服务意识。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和国家一贯的宗旨。依法行政要求政府及其工作人员更应增强服务意识,现代法治国家,已经由“行政统治”演进为“行政服务”。西方早期资本主义时代宣扬“最好政府,最少管理”的原则,适应当时自由资本主义时代的要求。现代资本主义为了克服经济危机和缓和阶级矛盾,转而主张“最好政府,最多服务”,要求政府在某些社会领域进行积极干预,以增进人民的福利,因而提倡“服务行政”,是值得我们借鉴的。我国过去在行政观念上较多地存在把行政管理当成是“管老百姓”的,而较少当作服务,往往点到“主仆”关系,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政府及其工作人员都应转变观念,增强服务意识。3.1.5责任意识。有权力就要履行义务,同样,有权力就要承担责任。行政机关同公民、法人一样,也应当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任。严格依法行政,就是要求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树立责任意识,使行政管理做到权责相统一。由于我国封建社会历史漫长,封建传统在现实生活中并未彻底根除,在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中,应对自己行为负责任的观念还未成为普遍的意识,结果造成了行政管理活动中有权力无责任的现象较为严重。因此,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树立责任意识。3.2要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行政执法是依法行政的关键。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行政执法将成为政府机关的主要工作任务。严格依法行政,要求机关必须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实现国家行政管理的法制化。3.2.1实行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目前我国许多立法是由行政部门起草的,而某些部门在起草中注重争权,导致不少立法中同一事情有许多部门参与管理或有权处罚,以致于某些违法行为发生后,多个部门相互扯皮或均不予管理,造成职责不明,责任不清,因此要落实执法责任制。这就容易出现有的法律的执法主体找不到,有的法律则有多个执法主体交叉,因此要落实执法责任制。所谓执法责任制,就是根据宪法和法律要求,将法律法规分门别类,按其内容确定负责实施的行政机关,明确执法责任,以解决执法责任不清,执法中不作为或乱作为的问题,促进执法工作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提高执法水平。有执法活动,就必须有评议考核,要让评议考核发挥作用,就把评议考核的结果作为任用奖励干部的重要依据。因此,实行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1必须明确划分行政执法机关的职权,把执法责任权层层分解落实到各职能部门或岗位及执法人员;2将执法任务、执法标准和执法程序具体化,明确考核标准和奖惩办法,使依法行政经常化、规范化;3建立健全以部门主要领导干部责任为核心的执法过错追究制度、廉政勤政制度、执法人员考核奖惩制度等一系列制度责任和评议考核制度,切实做到执法主体到位,目标措施到位,保证措施到位,确保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3.2.2强化执法监督,健全执法监督体制。执法监督是严格依法行政的重要保证。如果没有有效的执法监督,就难以保证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完全按照人民的意愿和利益办事,就难以保证国家行政管理的目标,因此各级行政机关必须加强对执法监督的检查指导,建立执法检查责任制,完善监督机制,加大监督力度,提高监督效果。①完善行政机关内部监督机制,需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行政许可、行政复议、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制度。②加强司法监督。一方面,司法监督需要进一步完善行政诉讼法。另一方面,也要适应中国加入WTO的需要,建立司法审查制度,这就不仅要对具体的行政行为加以审查,也要允许对抽象行政行为加以审查,以于违犯宪法和法律规定,损害公民、法人合法权益的抽象行政行为,公民、法人也有权力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③进一步完善国家赔偿制度,即在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损害公民财产权和人身权时,公民有权请求赔偿。进一步加强新闻舆论监督的力度,使行政机关的执法活动更加公开化、透明化。3.2.3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热潮人员素质。行政执法工作的好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有没有一支高素质的执法队伍。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是改善行政执法状况的重要环节,必须建立一支忠于人民、熟悉法律、有高尚道德和敬业精神的行政执法队伍。①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岗位培训制度,不断提高他们的执法水平。②实行执法机关领导干部定期交流和重要岗位轮换制度。③建立严格的考核奖惩制度,对成绩突出者给予奖励,严格实行错案追究制度,对不适应执法岗位的坚决清除。3.3要建立行政机关决策合法性论证制度,保证行政机关决策合法有效,切实推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实现国家行政管理法制化。行政决策是行政管理的前提和基础,是依法行政的重要环节。行政决策的正确与否,关系着国家行政管理的成功与失败。因此,行政机关必须根据宪法和法律的基本原则及有关规定,建立依法决策和重大行政决策的听证制度,克服违法决策现象,避免决策失误,保证决策合法、科学与民主。切实推进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实现国家行政管理的法制化。结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的要求:一切政府机关都必须依法行政,切实保障人民权利,实行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因此,探讨依法行政的问题,严格依法行政,实现国家行政管理的法治化,对于贯彻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具有重要意义。(正文部分应该有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逻辑层次,但并不是说一定分三大段一、二、三,全文分几个部分由你探讨的问题复杂程度自行而定,专科论文一般不要超过六个部分,正文4000-6000字)行政管理专业毕业论文范文浅论我国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和对策[摘要]依法治国是党中央提出的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要认真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就必须切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因此,本文针对依法行政方面相关的问题进行探讨,对于保证严格依法行政,实施依法治国,实现国家行政管理的法制化,具有重要意义。本文首先从国家权力分工的一般原理、行政机关机关与公民法人的关系,行政机关在实施依法治国中担负的责任、推动整个社会化进程的需要四个方面阐明了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这一重要论点;然后针对我国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从行政执法体制上进行了系统分析,阐明了健全法制,加强执法监督,依法行政的必要性。最后,着重提出了依法行政的措施和对策。(摘要部分要求150-200个字左右,概述全文)[关键词]行政执法 依法行政 依法治国(关键词要求三到五个,名词,一般可以在题目和段落标题中找出)绪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的要求:一切政府机关都必须依法行政,切实保障人民权利,实行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因此,探讨依法行政的问题,严格依法行政,实现国家行政管理的法治化,对于贯彻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具有重要意义。1依法行政是法治国的关键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它包括完善法律体系,健全民主监督,严格依法办事,增强法制观念等诸多内容。其中,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1.1从国家权力分工的一般来看,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在国家权力中,行政权是最活跃、最具主动性的部分。(1)与立法权相比,行政权最活跃,在我国行政机关是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绝大部分要由行政机关来执行。行政机关在我国国家机关序列中,所占的比重最大,拥有的部门的最多,人数最众,涉及面最广,因此,在纸上的法律变成现实生活中的法律,主要在于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2)与司法权相比,行政权最具主动性。司法权的运用奉行“不诉不理”原则,不是给予当事人和主管机关请求,司法机关不得径自审判,因而司法权具有被动性;而行政权的运行则具有主动性,它必须从人民群众的整体利益、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出发,积极主动地满足人民群众各方面的要求,可以说,没有行政权的积极主动运行,依法治国就失去了主要产支柱。位,保证措施到位,确保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3.2.2强化执法监督,健全执法监督体制。执法监督是严格依法行政的重要保证。如果没有有效的执法监督,就难以保证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完全按照人民的意愿和利益办事,就难以保证国家行政管理的目标,因此各级行政机关必须加强对执法监督的检查指导,建立执法检查责任制,完善监督机制,加大监督力度,提高监督效果。①完善行政机关内部监督机制,需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行政许可、行政复议、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制度。②加强司法监督。一方面,司法监督需要进一步完善行政诉讼法。另一方面,也要适应中国加入WTO的需要,建立司法审查制度,这就不仅要对具体的行政行为加以审查,也要允许对抽象行政行为加以审查,以于违犯宪法和法律规定,损害公民、法人合法权益的抽象行政行为,公民、法人也有权力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③进一步完善国家赔偿制度,即在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损害公民财产权和人身权时,公民有权请求赔偿。进一步加强新闻舆论监督的力度,使行政机关的执法活动更加公开化、透明化。3.2.3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热潮人员素质。行政执法工作的好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有没有一支高素质的执法队伍。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是改善行政执法状况的重要环节,必须建立一支忠于人民、熟悉法律、有高尚道德和敬业精神的行政执法队伍。①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岗位培训制度,不断提高他们的执法水平。②实行执法机关领导干部定期交流和重要岗位轮换制度。③建立严格的考核奖惩制度,对成绩突出者给予奖励,严格实行错案追究制度,对不适应执法岗位的坚决清除。3.3要建立行政机关决策合法性论证制度,保证行政机关决策合法有效,切实推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实现国家行政管理法制化。行政决策是行政管理的前提和基础,是依法行政的重要环节。行政决策的正确与否,关系着国家行政管理的成功与失败。因此,行政机关必须根据宪法和法律的基本原则及有关规定,建立依法决策和重大行政决策的听证制度,克服违法决策现象,避免决策失误,保证决策合法、科学与民主。切实推进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实现国家行政管理的法制化。结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的要求:一切政府机关都必须依法行政,切实保障人民权利,实行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因此,探讨依法行政的问题,严格依法行政,实现国家行政管理的法治化,对于贯彻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具有重要意义。(正文部分应该有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逻辑层次,但并不是说一定分三大段一、二、三,全文分几个部分由你探讨的问题复杂程度自行而定,专科论文一般不要超过六个部分,正文4000-6000字)

我们在写作2500字的 毕业 论文时,要注重的是论文的格式。这是我为大家整理的2500字论文格式 范文 ,欢迎大家阅读参考!2500字论文格式范文篇一:《浅谈依法治国》 摘 要: 依法治国是依照宪法和法律来治理国家、管理社会事务。依法治国能否取得成效, 主要取决于依法行政。只有在政府行政权力受到法的严格制约情况下, 才意味着法制的真正建立和完善。 关键词: 依法治国; 依法行政; 宪法 社会主义国家依法治国就是依照宪法和法律来治理国家, 管理社会事务。依法治国是一种治国思想体系、一种治国原则体系和一种治国制度体系的总成。在这一整套体系中, 宪法占据重要位置, 是法治的标志。江泽民指出: “依法治国, 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 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 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 管理经济 文化 事业, 管理社会事务, 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 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 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 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一、依宪治国就是要充分、正确地实施宪法 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 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任务, 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是其他法律制度的基础。因此, 宪法是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团体和企事业组织的活动的准则。没有宪法, 法治社会建立民主政治就无法得到保障。检验一个国家是不是法治社会的标准,不在于它是否拥有完备的法律, 而在于它是否拥有切实发挥作用的宪法。依法治国的目的是为了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 而宪法就是权益保障书。 1. 对宪法实施进行监督是人民主权原则的体现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 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我国现行宪法第2 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所以, 从权力来源来看, 我国的宪法是基于人民的权力而产生的, 因此, 宪法能否有效地实施, 直接关系到人民的权力能否真正实现。宪法是人民意志和利益的集中体现, 又是基于人民主权原则而产生的, 所以, 人民制定了宪法, 人民就有权监督宪法的实施。从权力归属来看, 宪法实施的监督权最终应归属人民。 2. 对宪法实施进行监督是宪法作为根本法的要求 宪法是根本法, 它规定了一个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 是一切法律规范制定的前提和依据,是人们行为的基本准则, 是最基本的法律规范。 3. 对宪法实施进行法律监督是各国宪法制度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 许多法治国家为了保证宪法的权威性和宪法的规定得到有效的实施, 建立起形式多种多样的宪法实施监督制度。主要的监督形式有积极的宪法实施监督和消极的宪法实施监督。宪法的效力, 从法理上讲是法的效力在实际运用中最重要的形式。宪法的效力可以定义为宪法的约束力和强制力。任何其他法律必须符合宪法, 其他法律不得与宪法相冲突。立法, 即法的创造, 是指有法制权的国家机关或经授权的国家机关在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 依照法定程序制定、补充、修改和废止法律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及认可法律的专门活动。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及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宪法在法律体系中处于最高地位, 在人类生活的一切领域具有优先性与普遍的约束力, 是人类生存的最高准则。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 必须予以追究。 二、依法治国的关键是依法行政 依法行政是现代民主国家的重要标志, 它包含两层含义: 一是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权力; 二是司法机关依法约束行政行为。依法治国能否取得成效, 主要取决于依法行政。只有在政府行政权力受到法的严格制约情况下, 才意味着法制的真正建立和完善。 依法治国要求各国家机关严格依法行使权力,依法处理国家事务, 治理国家。行政机关对公民、社会起着榜样作用, 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大部分由行政机关执行。因此, 行政机关是否依法行政,将从总体上决定我国能否依法治国, 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依法行政关键在于各级领导干部能否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来治理国家、管理社会事务、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以实现国泰民安, 促进国富民强。董必武早在xx年代就明确指出: “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的中心环节是依法办事, 即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依法办事。”在我国民主政治建设中, 能否不断健全社会主义民主法制, 能否坚持依法治国, 实行依法行政, 关键在领导干部。尤其是高级干部,他们在坚持社会主义法治、实行依法行政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1. 实行依法行政, 领导干部必须尊重法律权威, 杜绝特权思想 邓小平一贯强调领导干部要尊重法律权威, 他指出: “为了保障人民民主, 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 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 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依法行政必须首先依法治吏, 要求领导干部杜绝特权, 而且要求他们管好自己的子女、配偶和身边的工作人员。领导干部在对待家属、子女违法犯罪问题上必须有坚决、明确、毫不含糊的态度, 坚决支持查办部门。不管牵涉到谁,都要按照党纪、国法查处。 2. 实行依法行政, 领导干部必须自觉服从于法, 以身作则 领导干部要自觉提高自己的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作为公民和公仆, 领导干部必须自觉遵守法律, 率先垂范。只有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廉洁奉 公、依法行事, 才能赢得广大群众的信任, 才能把广大人民群众凝聚在党和政府的周围, 同心同德,团结奋斗, 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目标。 3. 实行依法行政, 必须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 领导干部法制意识的强弱直接影响到能否真正严肃执法。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是依法行政的前提和基础。当前, 不少法律没有得到切实的贯彻实施, 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在一些地方和部门还相当普遍, 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等恶劣行为也屡有发生。今后, 应使普法 教育 制度化、法律化, 把掌握 法律知识 、具备法制观念作为各级领导干部和全体公民的必备素质。遵章守法、依法治国、依法办事、依法律己应当成为每一个领导干部和普通公民的自觉行动。 4. 实行依法行政, 领导干部必须自觉接受监督 美国“宪法之父”麦迪逊指出: “人民是天使就不需要管束, 政府是天使就不需要监督。”既然人民和政府都不是天使, 那么人民就需要政府管束, 政府就需要人民监督。因此, 应加强对行政机关和各级领导干部的监督, 把党组织、法律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结合起来, 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 确立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制约的观念, 推行政务公开制度, 保障依法行政的顺利实施。 总之,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环节, 依法行政的关键在于各级领导干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关键在于提高领导干部的政治素质。各级领导干部不仅要学法、守法, 而且要自觉维护法律尊严, 依法决策, 依法行政, 依法管理, 严肃执法,从而影响和带动全体公民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2500字论文格式篇二:《大学生对多样多元化思想政治的认识》 摘 要:我国的经济、科技发展迅猛,改革开放深入发展,以爱国主义为重点的思政教育是高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人才的需要,是学校工作的重点。作为高职院校,充分发挥"两课"主 渠道 作用,大力加强思政教育,特别是爱国主义教育,培养大学生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关键词:思政教育.爱国主义.方式 方法 .科学发展观 大学生是十分宝贵的人才资源,是民族的希望,祖国的未来,也是家庭的期待。党和国家历来十分重视大学生思政工作,20xx年x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曾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作为高职院校,我们应抓住这一契机,充分发挥"两课"主渠道作用,大力加强德育论文思政教育,特别是爱国主义教育,培养大学生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引导他们为振兴中华而读书,成为国家栋梁之才。 大学的任务就是要培养完人,即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人才。在学校教学中实施德育、不放松思想政治教育,是教育的客观规律,也是学校的育人目标,更是新的历史时期学校工作的中心。胡锦涛同志也曾指出:"学校教育,以人为本,德、智、体、美,德育为先。"这就深刻的阐述了思政教育,特别是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性和重要地位。 一.爱国主义的重要性 一、爱国主义体现了人民群众对自己祖国的深厚感情,反映了个人对祖国的依存关系,是人们对自己故土家园、种族和文化的归属感、认同感、尊严感与荣誉感的统一。 二、加强爱国主义教育,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 在我们高职院校,很多学生认为前途渺茫,比不上本科生,对学习没有兴趣,缺乏毅力,他们认为,毕业之后找不到好工作,充其量也只是个高级技工,因此许多学生比吃、比穿,不好好学习,荒废了学业。高校作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主阵地、主课堂、主渠道,必须把爱国主义教育为重点的思想政治教育放在学校教育工作的首位,实行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的方针,按照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增强时效性的要求,以创新的思想,积极探索爱国主义教育的新内容、新途径、新方法、新机制,以开拓高校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的新局面。21世纪的大学生是国家的栋梁、民族的未来,不仅要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更要学会作一个真正的爱国者。 三、在经济全球化的条件下,更要弘扬爱国主义,我们在参与经济全球化的过程中,必须坚定捍卫自己国家的利益,这就更需要爱国主义的支撑。 二.爱国主义的作用 一、充分发挥"两课"主渠道作用 爱国主义包含着情感、思想和行为三个基本方面。其中情感是基础,思想是灵魂,行为是体现。爱国情感是人们对祖国的一种直接感受和情绪体验。通过对国情、历史的全面深入了解,认识中华民族伟大和民族精神的崇高,增强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 二、积极参加 社会实践 活动 社会实践对于大学生了解社会、了解国情,增长才干、培养品格,增强爱国情感和社会责任感,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我们可以利用寒暑假和"五、一""十、一"等假日,让学生深入城市、乡村、工厂搞一些调查研究,写一写调查 报告 ,讲一讲自己家乡在改革开放之后的喜人变化。使大学生在社会实践中进一步明确"为谁学习,怎么学习"和"做什么人,怎样做人"的问题,培养他们的爱国情感和社会责任感。 三、努力搞好校园文化建设 高品位校园文化,是大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需要。校园文化建设,要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团结统一、 爱好 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为主旋律, 专题讲座、文艺表演、图书阅览、讲演、摄影展、歌咏比赛、体育活动等丰富多彩的活动,及校训、校歌代写论文、校报、校刊、等喜闻乐见的形式为依托,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爱国主义教育大格局,抵制有害文化和腐朽生活方式的侵蚀与影响,激发大学生勤奋学习、遵纪守法、热爱生活、富于创造的爱国热情。 四、充分利用本地资源 组织学生热爱自然,热爱自己的家乡激励他们为建设美好的家乡,为祖国美好的明天而发奋图强努力学习。 三.大学生高校思想政治的特点 1、大学生面临的心理困惑与茫然。对所学专业不感兴趣缺乏奉献精神和集体主义精神,把个人价值目标与社会价值目标割裂开来。 2、信息传递多样化、高速化、多元化冲击着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主导价值。 3、采取有效 措施 加强对贫困生的心理辅导,为思想政治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保证。 4、创新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思路,使之适应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新局面。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教学、科研、管理、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等学校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使之有效地融入学校改革和发展的整体之中。 四.科学发展观 1. 转变观念,牢固树立服务学生的理念。 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是为了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社会主义建设和发展,最终靠人,尤其是朝气蓬勃的年轻大学生,他们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 2. 以开放、民主的姿态开展 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世界各国都在做,而且是在不断加强而不是削弱。必须认真研究和学习借鉴国外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模式和 经验 、内容、形式、方法、途径和机制。 3. 创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手段实现教育方式的现代化 抓住机遇充分利用一切高科技成果,“积极发展、充分利用,加强管理,趋利避害,发挥优势,主动出击”。 4. 以学生自我教育为根本,培养自己做主、自己负责、自己管理的道德品格和行为能力 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增强政治鉴别能力、道德和信息选择能力。网络空间是一个自由、开放的空间,需要人的主体意识,自主、自律性的道德规范教育显得尤 为重要。思想政治工作必须注重学生在潜移默化中接受理想、道德、法制、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教育,唤起学生的自觉责任和义务意识的觉醒,自主意识和品格的提升,培养自己做主、自己负责、自己管理的道德品格和行为能力。 5. 建设一支服务型型思想政治教育队伍 ,构筑全校教职工合理育人体系 开展思想政治工作,需要建设一支既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深厚的理论素质,较高的业务水平,较完善的知识结构,又具有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能够有效实施育人的功能的思想政治教育队伍。 在当代大学生中大力提倡弘扬艰苦奋斗精神,就是要牢固树立艰苦创业的思想,充分发挥自尊自爱、能动创造、自我解放的主体精神;要大力发扬不屈不挠、奋发图强的创业精神和“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拼搏精神;要发扬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勤俭建国、勤俭持家的优良传统。这样才能凝聚当代大学生的智慧和力量,激发他们的勇气和斗志,坚忍不拔,顽强拼搏,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中克服艰难险阻,战胜各种困难,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 总之,从我做起"让同学们从小事做起,努力做到立报国之志、增建国之才、践爱国之行。一个完善的人是一个德才兼备的人,作为当代的大学生要不断地学习和加强自己的思想政治理论水平,并把它付诸到实践中去,这样才能成为德才兼备的人,成为社会所需要的人。 2500字论文格式范文篇三:《浅谈医院财务预算与财务分析》 摘 要:医院的财务预算与财务分析是一个医院财务的重要环节,医院的财务预算工作的本质目的就是为了指导医院可以合理的对待医院流动性资产的盈亏能力、医院的融资政策等相关事宜。做好医院的财务预算以及财务分析,对于医院降低成本,改善经营环境具有非常大的帮助,此外,良好的财务预算以及财务分析对于各个部分为患者提供良好的医疗环境、多层次的服务均有非常大的促进作用,也是医院为患者可以提供这些服务的经济保障。本文对医院财务预算与财务分析的管理政策、方法等相关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可行性方案,希望可以对未来的医院财务预算以及财务分析提供一定的参考价值。 关键词:医院;财务预算;财务分析 引言: 医院的职责是救死扶伤,是承担了一定社会公益事业的福利单位,主要的目的并不是营利,但是依然存在这一定的成产部门以及经营部门,因此,在财务预算以及财务分析上较纯福利单位或者纯营利单位的财务方面依然有所不同,存在着一定的管理上的差异。 医院的财务预算管理中 财务管理 环节是财务预算管理的一个重要的环节,预算管理与分析可以涉及到医院管理的方方面面,它在医院的管理水平中也会充当着整个医院管理水平的重要指标,如果不能很好地进行医院财务预算以及财务分析,对于整个医院的管理以及运行将会是一个致命的打击[1]。本文针对医院的财务管理与财务分析进行了分析整理,最终提出目前医院对于财务管理以及分析上存在的一些问题,并提出了一些更该措施,希望对于以后的医院财务管理以及分析提供一定的借鉴。 一、医院财务预算的内容与概念 1.医院财务预算的内容 医院的预算是属于国家财务的计划范围的,根据相关的规定,医院中的财务预算与财务分析可以分为两大类,分别是财务支出与财务收入。其中财务支出主要是对于医护人员的工资、补助以及一些福利等相关费用,而财务收入主要是包括了差额预算补助、医疗收入、制剂收入等相关的经济收入。 2.医院财务预算的概念 医院的财务预算需要针对国家等相关部门下达的相关任务以及自身发展的相关计划而制定并进行下一年实施的预算。是一所医院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以及事业发展等相关问题在财务上的最终体现。 二、医院财务预算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相关问题 1.财务预算内容相关问题 一般医院的财务内容或多或少均存在着一定的不完整性,其工作的范围大多数仅限于针对医院的药品、药剂收入;医疗的相关收入等一些业务性收入,却忽略了资本的支出以及资金的流动等相关的预算,在编制财务预算的内容是仅仅考虑如何对上级不部门的要求进行合理的调度,往往忽略了医院自身的发展所需要的资金预算,这样最终导致无法全面的对医院的预算进行指导。 2.医院财务的审批等相关问题的方法不够全面 一些医院的编制、审批、考核等相关方法相对于其他医院较为落后,目前依然采用“固定法”等方法最为财务预算的基本编制方法。此外,无法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进行滚动预算、弹性预算等相对较为科学的预算方法。没有相关的预算考核与其他部门的核算完美的结合起来,没有完整的针对财务部门的一套管理体系,财务预算的执行力度也较为落后[2]。 3.医院的财务部门进行预算时需要一定的监管力度,预算的约束力相对较低 编制预算的最终目的是执行,但是一般的医院财务部门在进行预算的过程中缺乏相关的监管,最终造成了财务预算经常性的变动,最终使医院的财务预算无法发挥最终的约束性,最终财务预算支离破碎。 4.医院的预算与支出不同步 由于国家对于医院的要求过于简单,只是要求医院的全年收入能补充管理开支中国家预算拨款外的不足部分以及医院自身发展所需要的收入补偿即可,和就意味着在医院的发展过程中某些改善性的开支需要由国家的财务拨款来进行补充,但是,医院的某些开支却与国家的财务拨款往往不能同步,一些部门针对医院的一些改善进行了相关文件的制定,但是财政拨款却无法得到及时的到位,或者常常只是拨款一小部分,其余的均需要医院自身来想办法解决,最终造成了医院存在了政策性的亏损[3]。这方面的开支一定程度上会严重的影响医院的财务预算管理以及财务分析。 三、财务管理中所存在的问题的改善措施 1.完善医院财务的相关考核评价体系 对于医院的预算的考核评价体系进行全面的改善,从而保证财务预算的可以有效地执行,通过制定相关的考核评价体系从而确保医院的财务管理可以按照原有的目标进行执行,最终避免出现财务差额。 完善医院财务考核评价体系可以从两个大方面进行改善,第一,在医院财务预算的执行过程中,要严格的按照财务预算进行执行,同时可以根据财务的实际情况,对医院财务预算的结果进行全面的分析 总结 ,及时总结相关的经验教训,不断的增强财务预算的管理水平,为后期的预算提供可靠的以及,同时最终确定方案的可行性。第二,医院的相关部门要及时的关注财务预算过程中所存在的相关问题,并且要及时的发现导致这些问题的原因。 2.确立财务的管理理念 医院相关部门需要确立一个经济责任制的相关制度,运用全面的财务预算的相关管理政策实施财务管理的观念[4]。医院的各个部门需要达成一致,同时要强化不同科室的财务预算的相关管理概念。通过全方位的管理来提高员工的创造性、积极性以及责任心。 四、讨论 医院的财务部门是一个医院经济的核心部门,同时医院财务的管理以及财务分析又是财务部门的重中之重,保证一个良好的财务预算以及财务分析,对于一个医院的运行是必不可少的[5]。本研究通过调查研究,最终对医院的财务部门的财务预算以及财务分析存在的问题进行归纳总结,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案,对以后的医院财务管理方面的工作提供了良好的借鉴。 参考文献 [1] 王琴.浅谈医院财务预算的管理[J]. 财经 界,2009 (11X): 148-148. [2] 张国英,张双雨.浅谈如何做好医院财务管理工作[J].中国医院管理,2007,27(8): 79. [3] 赵美君.浅谈医院财务分析指标体系[J].财会通讯: 综合版,2004 (10): 28-28. [4] 李洪梅.浅谈医院财务预算管理[J].中华医院管理杂志,2012,28(003): 188-189. [5] 代亚杰.浅谈医院财务管理[J].经济研究导刊,2012,10: 046. 猜你喜欢: 1. 一篇完整的论文格式 2. 毕业论文标准格式范文 3. 个人学术论文格式范文大全 4. 1500字论文格式范文 5. 个人学术论文格式范文

政治小论文范文1】政治论文【内容摘要】2008年广州公布了《广州污水治理和河涌综合整治方案》,计划投资486亿元整治珠江,轰轰烈烈的治水大行动充分反映了广州政府认真履行组织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和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的职能。为彰显政府“公仆”本色,我们应建立健全制约和监督机制,实行行政问责制,坚持依法行政,将治水工程打造成为一个“阳光工程”。【关键词】治水行动政府管理和服务职能监督机制监督权 “公仆”本色近日炒得沸沸扬扬的热点话题之一就数广州政府的治水大行动了,“广州将在2010年6月底前投资486.15亿元整治珠江,确保2010年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5%??”,这显示了广州政府对治水行动决心坚定且信心十足。大家都知道,广州是一个因水而成、因水而兴、因水而盛、以水为荣的城市,境内水系密布,河道纵横,仅中心城区就有河涌321条,共长913公里。“成事在天,谋事在人”。 一直以来,广州市委、市政府对环境建设高度重视,不断加大治水工作力度。回首广州治水历程与成效广大市民是有目共睹的,这充分说明了广州政府一直认真贯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的宗旨,履行管理和服务的职能,足见政府“公仆”本色。首先,治水行动反映了广州政府履行组织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职能。污水处理厂的建设是广州治水行动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因此政府将会在从化市城区修建4个污水处理厂,中心城区6个区将会负责辖区的污染摸查,雨污分流改造,辖区内污水治理工程所涉及到的征地拆迁工作、水浸街治理工程。这些工程的实施将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政府必须进行强有力的宏观调控,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同时也为社会提供了就业岗位,这在当今经济不景气的情况下给予广州经济发展以很大的帮助。这些举措反映了广州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增加就业,以促进广州经济发展,提高生产力水平和人民生活水平的职能。其次,治水行动反映了广州政府履行组织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职能。在广州政府开始治水大行动以来,广州政府对这个治水行动做了大量的宣传,并得到了社会各界和市民的理解和支持,让市民群众知晓治水工程的内容,了解水污染减排的要求及相关规定,现在走在一些大街上,都可以从公告栏上看到有关节约用水,保护环境的一些宣传标语,以加强市民的环保意识,提高市民的素质。第三,治水行动反映了广州政府履行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的职能。治水行动是个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环境保护工程。为了这个工程的成功,政府不惜投入大量人力物力,为的就是还广州市民一江碧水。据报道,在召开污水治理和河涌整治会议后,荔湾区率先响应市里要求,投资47.5亿元全面启动该区治水工程。荔湾区的项目整治和投资只是广州治水行动的冰山一角,到2010年6月份前,治水行动将会在各区完成,到时候广州的水环境将会根本好转。这个治水行动反映了政府认真履行保护公共环境,防治污染,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的职能。广州政府在治水行动中履行管理和服务职能,足见 “公仆”本色,说明了广州政府是个负责任的、干好事的、办实事的政府。但对“486亿的治水钱怎么监管?一天一个亿怎么花?花了能不能达到效果???”等问题,也引起了广大市民的质疑与关注。为了不让广州市民的“碧水蓝天梦”破灭和广州政府一直以来的努力付诸东流,也更彰显政府“公仆”本色,笔者提出以下几点建议:1、政府要强化责任制,实行行政问责制。有关部门要建立责任考核监督体系,应明确并公布治水工程中的责任主体及各项目责任人名单,拟定工作目标,定期公布工程进展,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对完成任务好的,要大力表彰;对完不成任务的,轻者要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严肃处理,追究责任。2、要建立健全制约和监督机制,坚持依法行政。政府接受监督是坚持依法行政,做好工作的必要保证。首先应加强行政系统内部的监督,发挥监察、审计、司法等职能部门的监督作用,引导治水有关部门正确运用权力,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确保治水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把贪污腐化等不法思想和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以防止权力的滥用。其次要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协、司法机关、社会与公民等行政系统外部的监督作用。让广大市民对治水工程有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等,能及时了解“一天投资一个亿的去向及绩效”,将耗资486个亿的治水工程打造成为一个“阳光工程”,做到公开透明。这样既有利于提高政府的行政水平和工作效率,减少和防止工作失误;又能防止滥用权力,防止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保证清正廉洁;并且有利于政府作出正确的决策,更好地合民意、集民智、聚民心,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从而建立起一个对人民负责、为人民服务的高效政府;同时也有助于激发广大市民关心国家大事、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出谋划策的主人翁精神。

标题是文章的眉目。各类文章的标题,样式繁多,但无论是何种形式,总要以全部或不同的侧面体现作者的写作意图、文章的主旨。毕业论文的标题一般分为总标题、副标题、分标题几种。(一)总标题总标题是文章总体内容的体现。常见的写法有:①揭示课题的实质。这种形式的标题,高度概括全文内容,往往就是文章的中心论点。它具有高度的明确性,便于读者把握全文内容的核心。诸如此类的标题很多,也很普遍。如《关于经济体制的模式问题》、《经济中心论》、《县级行政机构改革之我见》等。②提问式。这类标题用设问句的方式,隐去要回答的内容,实际上作者的观点是十分明确的,只不过语意婉转,需要读者加以思考罢了。这种形式的标题因其观点含蓄,容易激起读者的注意。如《家庭联产承包制就是单干吗?》、《商品经济等同于资本主义经济吗?》等。②交代内容范围。这种形式的标题,从其本身的角度看,看不出作者所指的观点,只是对文章内容的范围做出限定。拟定这种标题,一方面是文章的主要论点难以用一句简短的话加以归纳;另一方面,交代文章内容的范围,可引起同仁读者的注意,以求引起共鸣。这种形式的标题也较普遍。如《试论我国农村的双层经营体制》、《正确处理中央和地方、条条与块块的关系》、《战后西方贸易自由化剖析》等。④用判断句式。这种形式的标题给予全文内容的限定,可伸可缩,具有很大的灵活性。文章研究对象是具体的,面较小,但引申的思想又须有很强的概括性,面较宽。这种从小处着眼,大处着手的标题,有利于科学思维和科学研究的拓展。如《从乡镇企业的兴起看中国农村的希望之光》、《科技进步与农业经济》、《从“劳动创造了美”看美的本质》等。⑤用形象化的语句。如《激励人心的管理体制》、《科技史上的曙光》、《普照之光的理论》等。标题的样式还有多种,作者可以在实践中大胆创新。(二)副标题和分标题为了点明论文的研究对象、研究内容、研究目的,对总标题加以补充、解说,有的论文还可以加副标题。特别是一些商榷性的论文,一般都有一个副标题,如在总标题下方,添上“与××商榷”之类的副标题。另外,为了强调论文所研究的某个侧重面,也可以加副标题。如《如何看待现阶段劳动报酬的差别——也谈按劳分配中的资产阶级权利》、《开发蛋白质资源,提高蛋白质利用效率——探讨解决吃饭问题的一种发展战略》等。设置分标题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清晰地显示文章的层次。有的用文字,一般都把本层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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