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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同居法律制度研究论文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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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同居法律制度研究论文目录

1.大学生非婚同居的定义关于非婚同居的定义,不同学者从不同的角度界定,笔者认为,非婚同居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非婚同居包括违反法定结婚条件的非法同居,狭义的非婚同居是指男女双方自愿、持续、稳定地不违反法律禁止...2.大学生非婚同居的类型1.恋爱同居,大学生情侣恋爱后感情不断加深,两人出于对感情需求追求一时的高兴或者是受到周围同学朋友的影响选择同居,他们多关注的是现在的问题,而不是以后能否结婚的问题,这种同居关系很不稳定...

一、什么是非法同居?非法同居,现在应当称为——非婚同居,是指男女双方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种同居行为。非法同居的形式:1、同居是指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而公开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所形成的社会关系。2、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这是目前典型的同居关系。3、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即重婚同居。4、公开的同居关系之外又与他人公开同居生活,即二重同居。二、2022年对非法同居处罚有哪些非法同居会引起以下法律后果:1、民法典第五编婚姻家庭第32条第3款第1项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另一方可以据此提出离婚。2、民法典第五编婚姻家庭第46条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3、人民法院在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案件时,对违法情节严重的,应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给予适当的民事制裁。如果一方是已婚并且处于婚姻存续期间而以夫妻名义进行公开同居的话,即重婚,可能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样的罪名是属于不告不受理的,也就是说需要由原告的起诉法院才会受理。综上所叙,非法同居一般是不会被处罚的,不过无过错的一方可以提出离婚以及离婚损害赔偿经;但若一方是已婚并且处于婚姻存续期间而以夫妻名义进行公开同居的话,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也就是重婚罪,就有可能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而重婚罪是属于不告不理的,也就是说需要由原告的起诉法院才会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1、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施行之前,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起诉时双方均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如起诉时一方或双方不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应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2、自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之日起,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按非法同居关系对待。3、离婚后双方未再婚,未履行复婚登记手续,又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一方起诉“离婚”的,一般应解除其非法同居关系。4、已登记结婚的一方又与第三人形成事实婚姻关系,或事实婚姻关系的一方又与第三人登记结婚,或事实婚姻关系的一方又与第三人形成新的事实婚姻关系,凡前一个婚姻关系的一方要求追究重婚罪的,无论其重婚行为是否构成重婚罪,均应解除后一个婚姻关系。前一个婚姻关系的一方如要求处理离婚问题,应根据其婚姻关系的具体情况进行调解或者作出判决。5、审理事实婚姻关系的离婚案件,应当先进行调解。经调解和好或撤诉的,确认婚姻关系有效,发给调解书或裁定书;经调解不能和好的,应调解或判决准予离婚。6、人民法院在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案件时,对违法情节严重的,应按照婚姻法、民法通则、《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和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给予适当的民事制裁。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关于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有关问题的电话答复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关于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有关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电话答复如下:非法同居一、关于你院请示中一、二条所提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隐瞒结婚时年龄以及隐瞒近亲属关系取结婚证,现一方提出离婚,是作为非法同居关系,事实婚姻关系还是作为登记婚姻处理的问题,我们认为:非法同居关系,事实婚姻关系的共同特征是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隐瞒结婚年龄以及隐瞒近亲属关系取结婚证后,一方要求离婚的案件,不符合非法同居关系或事实婚姻关系的构成特征,因此不能按非法同居关系或事实婚姻关系对待,而应作为登记婚姻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判决离婚的若干具体规定》第四条和其他有关规定处理。非法同居是一种违法行为,不受中国法律保护。1、婚姻法第32条第3款第1项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另一方可以据此提出离婚。2、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3、人民法院在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案件时,对违法情节严重的,应按照婚姻法、民法通则、《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和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给予适当的民事制裁。

摘 要: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人们的思想观念也日益革新,尤其是比较容易接受新鲜事物的大学生,他们更容易受到西方文化的影响,尤其是在人生观,价值观和伦理观逐步形成的大学阶段。大学生中非婚同居已经不是个别现象,已经普遍的在大学生中存在,本文首先对大学生非婚同居的现象做了分类,并对出现存的法律问题给出了建议。 中国论文网 关键词:大学生;非婚同居;责任承担;法律规制 一、大学生非婚同居的定义及类型 (一)大学生非婚同居的定义 关于非婚同居的定义,不同学者从不同的角度界定,笔者认为,非婚同居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非婚同居包括违反法定结婚条件的非法同居,狭义的非婚同居是指男女双方自愿、持续、稳定地不违反法律禁止规定的共同居住。 (二)大学生非婚同居的类型 1.恋爱同居,大学生情侣恋爱后感情不断加深,两人出于对感情需求追求一时的高兴或者是受到周围同学朋友的影响选择同居,他们多关注的是现在的问题,而不是以后能否结婚的问题,这种同居关系很不稳定,会因为双方生活习性不同,开始出现争吵,导致感情出现裂痕双方就很容易分手。 2.试婚同居,这种同居与恋爱同居不同,他们同居的目的是以结婚为目的,他们在同居前是有充分的考虑,同居并不是一时冲动,彼此之间有结婚的承若,只是由于房屋、工作问题现在不能结婚而只能先同居。 3.间断型同居,大学生很多都是异地恋,他们不在同一所大学甚至不在同一座城市,这就为同居创造了条件,他们会在假期或者逃课去对方的城市约会,来证明自己的爱情、加深彼此的感情。这种同居关系同样不稳定。 4.陪伴型同居,现在很多学生在大学期间被送出国外留学,由于离家的孤独感、外国生活习惯的不适应,大多数的学生会找个同伴同居,彼此之间相互照顾,相互帮助,但这种同居关系一般会在毕业回国时结束,两人也并不以结婚为目的。 5. 大学生与已工作人的同居,这种同居不同于两个大学生之间的同居,大学生一方没有工作收入经济不独立,又没有工作保障,处于弱势一方,会导致两人地位不平等,这种同居更不具有稳定性。 二、对大学生非婚同居问题的法律探讨 (一) 大学生非婚同居的合法性及客观存在 现行的法律法规中无禁止。私法有一项重要原则,凡法无规定的即合法,现行的婚姻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中对不违反相关规定的非婚同居并无禁止规定。在2005年的《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取消了不能结婚的禁止性规定,所以在现行的法律中并无对大学生同居的禁止,因此在注重个人权利,注重个人隐私的大学生就有选择非婚同居的自由和权利。同居作为男女两性之间一种生活方式,也日益被在大学生所接受。在校大学生基本上都是年满十八周岁的成年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所以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二)现行法律法规在大学生非婚同居问题上的滞后性与不足 1.目前为止,尚未有法律法规对非婚同居这一法律关系的作出调整,导致非婚同居的权利义务没有保障,即如果一方要求解除同居关系,女方在同居期间由于怀孕、堕胎、生孩子等造成身体损害,在解除同居关系时就得不到补偿。而这种情况在大学生与已经工作的人同居关系上体现的更为明显,在校大学生的弱势地位会受到精神等方面的损害。 2.由于没有法律保障,同居关系解除时,过错方或者有经济能力的一方对无过错方不进行帮助和补偿,就可能损害同居另一方的利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二)》第一条,“当事人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只对“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才应当受理并予以解除,法律的滞后性和局限性不能解决因解除同居关系而面临的问题,相应的民事权利也就无从保障。 3.对于大学生非婚同居的后果及责任承担,并没有明文法律规定,大学生作为年轻人中受教育的一个特殊群体。一方面,他们大多数都是已满十八周岁的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责任能力;但另一方面他们还没有参加工作没有经济收入,大多都是靠父母资助。虽然有奖学金制度和助学金政策或者自己勤工俭学,他们的经济实力依然比较弱,对于同居的生活成本以及同居行为造成的严重后果并没有相应的经济能力予以承担。但是,根据《民通意见》161条,“侵权行为人致人损害时年满十八周岁的,应当由本人承担,没有经济能力的,应当由抚养人垫付。”言下之意,大学生非婚同居后造成的后果比如说怀孕、堕胎、生孩子、抚养孩子等问题原则上应当由大学生自己承担责任,家长是应该免责的,可现实中,这些责任最后多是大学生的父母甚至学校承担。 三、大学生非婚同居的法律规制 我国的婚姻法虽未对同居问题予以法律规定,这也并不意味着大学生同居问题就没有规范可调整,是可以不受干涉的。大学生作为一个受教育群体,必然要受到教育法律法规的调整,因此,大学生在校期间的同居行为也应受到教育法律法规规的调整。我国的教育法律法规对于学校与学生的权利和义务做出了明确规定,赋予了高校享自主管理的权利,高校对在大学生违法违规情况予以纪律处分的权利。 1、从大学生义务履行的角度。我国《高等教育法》规定:高校在校生应当“树立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和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尊敬师长,刻苦学习,增强体质,掌握较高的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 ”。 从大学生应履行的义务的角度来看,各类学生行为规范要求,在校大学生应认真遵守学校规定,规范自己的行为习惯,遵守社会公德文明交友。高校学生行为守则警示我们大学生,同居是一种违反学校规定的行为。 2、从维护高校的教育教学秩序的角度,学生应该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这可以说是间接规制。我国《教育法》赋予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享有“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受教育者应当“遵守所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高等教育法》也规定:高等学校的学生应当遵守学校制定的学生守则和各项教育教学及管理制度。由此看来,我国有关教育法律赋予了高校一定的权力,学校可以通过制定和实施考勤制度、住宿管理制度等限制大学生在外同居,从而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因此,对大学生同居的限制并不是无法可依,《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学校的管理制度是法律的一种具体化。当然,教育部的规章和学校的校规校纪必须符合宪法的原则精神以及上位法的规定,并在程序上注意保护学生的知情权和申辩权,对大学生同居的处理既要维护学校的管理秩序,实现大多数学生的受教育权,也要保护大学生的合法权利,以保证高校正常的进行教学和管理活动,为社会培养出品学兼优的人才。 参考文献 [1]许晓芬 浅析我国大学生非婚同居的特点[J]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2013.04 [2]李佳斌 从法律角度探讨大学生同居现象[J]闽西职业技术学院报2011.3 [3]田建强、刘建军 大学生非婚同居的法律救济[J]哈尔滨学院学报2011.3 [4]杜文勇 大学生同居行为的法律思考[J]河套大学学报2007.3

找这本书看看吧,《非婚同居法律制度比较研究》,王薇的博士论文,曾经在图书馆看见过。

非婚同居论文题目

商法论文选题

商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商法具有调整行为的营利性特征,又具有商主体严格法定等原则。以下是商法论文选题,欢迎参考。

1.公司人格制度研究

2.论累积投票制度对小股东权益保护的作用

3.董事竞业禁止义务研究

4.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研究

5.独立董事制度研究

6.试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7.试论公司资本比较研究

8.试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9.股份有限公司监督制度比较研究

10.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研究

11.试论少数股东权的法律保护

12.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义务研究

13.股东现物出资制度比较研究

14.试论公司法中表决权排除制度

15.试论公司法基本原则

16.试论公司法的价值

17.公司法人民事权利能力研究

18.公司资本制度比较研究

19.论公司法对股东出资方式问题的修改与完善

20.试论一人公司

21.试论公司法与现代企业制度的关系

22.完善我国公司法股东表决权制度研究

23.股东会罢免董事的法律问题研究

24.试论公司法的理念及变迁

25.公司法的功能之比较研究

26.董事勤勉义务比较研究

27.试论董事利益保护机制

28.试论公司法对公司债权人利益的保护

29.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比较研究

30.试论公司的社会责任

31.监事会职能比较研究

32.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比较研究

33.公司登记制度比较研究

34.公司法定代表人制度比较研究

35.股东资格问题研究

36.公司治理模式比较研究

37.试论公司债

38.试论公司的发起人

39.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回购法律制度比较研究

40.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比较研究

41.试论公司法中表决权排除制度

42.公司资本制度比较研究

43.试论公司法与现代企业制度的关系

44.我国公司法监事制度的修改与完善

45.董事交易制度比较研究

46.试论现代公司的产权结构

47.关联公司法律问题研究

48.公司治理的司法保障

49.公司治理之国际比较研究

50.论公司的社会责任

51.资本多数决原则的思考

52.股东大会初探

53.完善我国公司资本立法的建议

54.论公司董事的诚信义务

55.虚假出资法律责任探析

56.企业集团中子公司的利益保护

57.中国商法的立法模式再研究

58.商事主体制度研究

59.非法人组织法律地位研究

60.论商法的特征及基本原则

1. 故意以悖于善良风俗手段加害他人之损害赔偿责任

2. 从案例分析的角度谈意思表示不一致时的法律效力

3. 干扰婚姻关系之“第三者”侵权责任

4. 母亲的探望权

5. 自管公房使用权私自转让合同的效力认定

6. 买卖不破租赁

7. 《合同法》第52条第5项的理解与适用

8. 试论民法重大误解制度

9. 恶意占有人的费用请求权

10. 冒名顶替之侵权责任

11. 业主自治团体的法律地位研究

12. 不当得利请求权与其他请求权的竞合

13. 间接代理——以《合同法》第402条.403条为中心

14. 论国家政策在民法中的法律漏洞填补功能

15. 我国不动产统一登记立法研究

16. 非婚同居房产纠纷

17. 小区停车位及车库归属法律问题研究

18. 夫妻忠诚协议效力探究

19. 城镇居民购买小产权房纠纷问题及其解决办法

20. 合同解除后的损害赔偿问题

21. 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效果归属

22. 论我国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

23. 新法的困惑与制度下的阐释——区分《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3条与《合同法》第51条的适用案型

24. “第三者”介入婚姻家庭的损害赔偿责任

25. 论遗产债权人利益保护──从放弃继承的角度入手

26. 意思表示之欺诈与侵权责任

27. 《精神卫生法》中 “被精神病”的法律探析

28. 出租人的通知义务——以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制度为背景

29. 侵犯信用权的损害赔偿责任

30. 法国亲权及监护立法对我国的启示

31. 论法人名誉权与商誉权之关系——以最高院(2012)民三终字第3号裁定书为视角

32. 冒名顶替行为的定性及侵权责任

33. 商品房认购书的法律属性

34. 第三人胁迫与第三人欺诈

35. 预约合同的法律效力问题

36. 从人格权保护角度界定言论自由的尺度

37. 自费留学中介服务研究——以中介委托合同为中心

38. 可撤销婚姻的具体情形

39. 高空抛物致害责任的再认识

40. 侵犯肖像权的类型化研究

41. 我国第三人利益合同中第三人的直接请求权问题分析

42. 个人信息的人格权保护

43. 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确立特殊动产买卖合同中交付优先于登记的合理性分析

44. 表见代理中的本人过错

45. 继承放弃能否为撤销制度之标的

46. 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三条之思考

47. 对情势变更原则中的“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认定

48. 婚外同居财产赠与的效力

49. 夫妻房屋买卖纠纷中的家事代理权

50. 第三人代物清偿合同的性质及效力

1.论我国商法典单独制定欠缺的条件

2.论我国商法体系的构建

3.商法的独立性与商事审判的独立化分析

4.浅析我国网络交易的商法规制

5.中国民商立法及其模式选择探讨

6.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内涵及完善路径探析

7.《日本商法典》的修订

8.合作社商人化的共生结构

9.浅议商法的社会责任理念及其规则体现

10.商事行为制度浅析

11.商法在市场经济中的重要性

12.商法中加重责任理念的司法应用及立法构想研究

13.我国商事登记制度问题研究

14.商法形成过程对今天我国建立商事制度的启示

15.商法学研究必须重视国际化与中国经验

16.民法典之外制定商法通则应为科学选择

17.电子可转移记录相关法律问题研究

18.独立学院经济管理类专业国际商法课程教学

19.商事仲裁与商法思维

20.商行为立法问题研究

21.商法思维法律适用性微观辨析

22.商事审判组织的专业化及其模式

23.论商法理念的时代动因

24.论商行为在相对商事法律关系中的不对等性

25.商事留置权及其扩张适用研究

26.商法的双向运动与现代商法的生成逻辑

27.日本法上的提单效力问题研究

28.组织机构数字证书在全流程网上商事登记的应用

29.案例教学在商法教学中出现的问题与解决对策

30.我国商事登记制度的.反思与完善

31.对当代民商法调整对象的探讨

32.商事行纪制度比较研究

33.我国商事失信惩戒法律制度的构建

34.商事登记效力问题研究

35.基于商法理念下营业转让的法律规制

36.从全球经济危机反思现代商法的制度价值

37.外观主义思维模式与商事裁判方法

38.浅析我国商主体的划分--试论个体工商户制度

39.商法解释理论的基点与法则分析

40.商法理念及其在商事立法与司法中的适用情况探讨

41.论商事裁判的代理成本分析进路

42.工商登记改革后商事司法权的定位及价值功能

43.我国商事登记的功能回归与制度完善

44.商事代理制度的比较法研究--基于两大法系理论和立法的分析

45.论我国商事登记审查模式

46.浅析现代民商法树立系统调整观念的必要性

47.民商法与健全个人信用体系的现实融合

48.商主体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探析

49.依法治国语境下的商法建设

50.有关商事审判中的商法理念与审判思路探讨

51.我国商事登记法律制度改革对税收征管制度的影响与完善

52.我国商事法律制度的体系构建

53.商事仲裁裁决法律适用方法研究

54.论商事代理商制度与完善构想

55.由“囚徒困境”引发的对商法互惠互利原则的思考

56.论中国商事立法法典化--以商人习惯法为视角

57.商法理念及其在商事立法和司法中的适用

58.商法总论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探讨

59.关于“一带一路”背景下商事登记制度的几点思考

60.民法总则法律行为无效制度的商法思考

61.权利外观理论视角下的现代商法价值

62.民法典编纂过程中的商事登记统一立法研究

63.论我国商法的发展和民商合一体例下商法的独立性

64.论信息失衡的商事法律回应

65.我国商法立法模式探讨

66.论生态文明视域下的商主体--生态人法律模式建构

67.浅析民商法信用体系的构建

68.社会经济发展中民商法的变化与发展

69.民商法价值取向与构建和谐社会

70.越南商事登记的法律效力

71.论商事权利研究范式

72.刍议民商法之发展演进

73.试论如何协调商法的公法性色彩和私法自治理念

74.民商法的目的价值探析

75.我国商事登记制度公法属性之证立

76.浅谈商事登记的对抗效力

77.论商法的商人自治理念

78.契约权利下古代商事法律思想分析

79.商事登记制度的属性反思及制度重构

80.商事代理概念重构:法经济分析的视角

81.论商法教学中商务能力的培养

82.商法语境下公平交易的经济学分析

83.论商主体资格之取得要件及其表现形式

84.论儒家文化对我国商法发展造成的消极影响

85.浅析我国商事登记制度立法现状及其完善

86.论营业转让行为的认定

87.新时期商法的基本原则探讨

88.我国商法引入经营者概念的理论构造

89.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内涵和完善路径探析

90.电子商务的发展与民商法的创新

91.我国商法发展现状与趋势分析

92.城市流动商贩的商法规制探讨

93.浅析确定商法基本原则的标准

94.论我国商事法律制度构建现状及完善

95.从功能与效力的关系角度论商业登记效力的分类

96.现代商法对商行为的法律控制

97.财经类院校商法课程实践教学体系构建研究

98.论我国商事登记制度的完善

99.完善我国商事登记制度刍议

100.国际商法复合开放式教学法研究

不是很反对,毕竟现在社会越来越开放了,但是一定要保护好自己

统婚姻制度区域 1.浅析我国无效婚姻制度 2.我国“事实婚姻”制度的弊端与法律对策 3.论婚姻的成立 4.《婚姻登记条例》利与弊 5.中国妇女保护的立法不足 6.浅析抚养制度的完善 7.试论探望权的实现 8.关于离婚经济帮助制度的分析 9.关于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思考 10.关于离婚几个法律问题的思考 11.法定离婚理由之探析 12.家庭暴力的法律对策 13.家庭调解制度在中国的命运 14.离婚过程中和离婚后对子女权益的法律保护 15.军人婚姻法律保护的利与弊 16.婚姻家庭法律在未来民法典中的地位 17.一夫一妻制度的法律保护 18.浅析可撤销婚姻制度 19.浅析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度 20.离婚标准之探讨 21.亲权制度研究 22.中国古代婚姻制度研究 23.“婚内强奸”的立法研究 24.从平等原则看我国婚姻家庭中的男女平等 25.我国夫妻债务制度探讨 26.╳╳地方婚姻调查 27.浅析我国婚姻制度的改革和完善 28.违法婚姻问题研究 29.“感情确已破裂”解析 30.我国离婚救济制度研究 31.事实婚姻和非法同居关系的辨析 32.离婚损害赔偿之立法完善 33.居住权在婚姻家庭法的保护和实现 34.浅析中国古代的特色婚姻制度 35.从三部婚姻法看我国婚姻家庭理念的变迁 36.完善我国亲属抚养制度的几点思考 37.公证在婚姻法中的效力和地位 38.农村事实婚姻的状况与法律对策 39.夫妻侵权制度研究 40.准婚姻制度研究 婚姻家庭法哲学区域 1.婚姻法适用的道德机理 2.近现代法上婚姻本质属性研究 3.公平原则在离婚案件中的适用 4.试论夫妻相互忠实义务及其实现 5.婚姻家庭法的立法理念研究 6.关于配偶权的探讨 7.婚姻登记证的法律效力 8.“夫妻应当相互忠实”的法律分析 9.婚姻契约制度研究 10.婚内强迫性行为的法律性质分析 11.中国古代╳╳时期妇女法律地位探析 12.夫妻人身关系探析 13.“代孕”技术的法律反思 14.妇女人格独立制度研究 15.侵犯配偶权行为的法律规制 16.婚姻自由原则的法理分析 17.试论事实婚姻中的离婚问题 18.中国古代“抢婚”现象的法律分析 19.亲属法立法可行性探讨 20.婚姻自主权探讨 婚姻法学前沿区域 1.变性人及其原婚姻关系处理 2.同性恋(婚)的法律对策 3.婚前体检存废论 4.婚姻登记行为可诉性研究 5.试论准婚姻关系 6.“保卫婚姻俱乐部”的合法性探讨 7.浅析婚内索赔 8.对离婚的法律经济学分析 9.“性骚扰”法律问题研究 10.婚约的法律性质 11.“闪婚”的法律分析 12.人工生殖中的父母子女关系研究 13.试析“回族女子不外嫁”的习俗 14.同居者的权利义务探讨 15.关于大学生婚育权与高校管理权(或大学生受教育权)的探讨 16.婚内侵权赔偿制度研究 17.“半路夫妻”法律问题研究 18.“试婚”(或“试离婚”)的法律问题分析19.婚姻保险制度研究 20.“同性恋”婚姻立法趋势研究 21.浅析婚介所的法律地位 22.论服刑人员的结婚权 23.“换亲”的法律分析 24.浅析和谐社会与性别平等 25.网婚的法律分析

1、首先判断问题涉及哪些方面,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继承遗嘱、同居关系等;2、判断问题大致方向后,寻找法律规定,搜集证据;3、你具体案例是什么呢,可以放上来一起讨论分析。

唐代婚姻法律制度的研究论文

我国古代的婚姻制度是一夫一妻多妾制,即使皇帝也只是有一个老婆,但那个时候的内容只要有条件,可以娶很多个老婆,但那叫妾,不能称妻。妾下面还有通房丫头。只有办了手续的通房丫头才能称妾。中国古代的婚姻制度是中国古代文化史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在人类社会的三大生产中,婚姻是实现人类自身生产的唯一方式,是社会伦理关系的实体。由于人类自身生产使人类的生命得到延续,从而形成各种人际关系以及社会文化心理和礼俗。人类为了生存和发展,必须从事于生产资料和生活日用品的生产,其中一些产品则成为文化的物化成果;而人类精神生产所形成的社会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念,又作为精神文化反作用于物质生产和人类的自身生产。正是由于婚姻在上述三大生产中占有重要地位,因此被称为“婚姻大事”。中国封建伦理道德把婚姻当做人际关系的开端。《易·系辞》:“天地絪缊,万物化醇。男女构精,万物化生”。自然界由阴、阳二气交感所产生,人类是由男女交接而产生。纳西族东巴经象形文字中有关于人类自然产生的观念,与《易·系辞》的说法相近。在天地之间产生气,气变成蛙,蛙变为人类(男人由天上生,女人由地上生,天地产生人类)。这是对产生人类的原始看法。中国封建社会的伦理规范认为:“昏(婚)礼者,礼之本也。”“男女有别,而后夫妇有义;夫妇有义,而后父子有亲;父子有亲,而后君臣有政”(1)。它把婚姻家庭视为组成社会肌体的胚胎。我国封建社会,妇女没有社会地位,夫为妻纲,妇女的一切只能服从和依赖于丈夫,即使丈夫死了也不准改嫁,从一而终。而男子却可以三妻四妾,皇帝有三宫六院,一般的达官贵人亦都妻妾成群。一个男人能娶多少女人没有受到法律的限制,而这些女人在家庭中的地位也是不同的,只有被称为正室的女人才具有妻子的资格,其余只能处於从属地位。翻开《红楼梦》看看,王夫人和赵姨娘的家庭地位是多么不同,就是她们的儿子在家中的地位也是天壤之别。但在众多妻妾中正室只能是一人,否则,为什么贾宝玉不能同时娶林黛玉和薛宝钗为妻呢?所以我国古代实行的实际上是一种“一夫一妻多妾”的婚姻制度。正因为这种不合理的婚姻制度,千百年来上演了多少人间悲剧?它是强加在我国古代妇女身上的沉重枷锁。中国婚姻关系的本质精髓所在,即为“伦理”。它刚开始是作为一种社会风气习俗以及道德观念而存在,直至唐朝才以法律的形式完整而全面的确认了这种封建伦常关系,制定了一套完整的封建婚姻家庭制度,即《唐律•户婚律》。《唐律•户婚律》是关于户籍、土地、赋税以及婚姻家庭制度等方面的法律。其中的婚姻家庭制度包括了婚姻关系的缔结、保持以及解除。在此本文仅从婚姻家庭制度中婚姻关系的解除方面来看唐朝伦理道德思想渗入社会生活乃至婚姻关系的状况。《唐律•户婚律》对离婚有二种规定。第一,强制离婚,它包括官府强制离婚和丈夫强制离婚。官府强制离婚是指夫妻凡发现有“违律为婚”、“嫁娶违律”、“义绝”者,实施强制离婚。丈夫强制离婚是指妻子犯了“七出”之条,丈夫提出的强制离婚,即所谓的“出妻”“休妻”;第二,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离异,即所谓“和离”。

一、唐朝婚姻制度的概述(一)唐朝婚姻制度概况唐朝的婚姻制度主要包括婚姻的缔结、婚姻的解除和婚姻的限制三个方面的内容。在婚姻的缔结方面,《唐律》规定“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和传统的“六礼”程序是成立婚姻的必要条件,并规定了“报婚书”、“有私约”等成立婚姻的具体条件。在婚姻的解除方面,唐朝解除婚姻关系有两种方式:强制离婚与协议离婚。前者分为“断离”与“出妻”,协议离婚即“和离”。根据《唐律》规定,官府断离的情形主要有两种,一是“嫁娶违律”或“违律为婚”,二是出现“义绝”的情况,这些由官府强制解除其婚姻关系。在婚姻的限制方面,主要包括缔结婚姻的限制和解除婚姻的限制两方面的内容。《唐律》禁止结婚的情形主要是“嫁娶违律”和“违律为婚”,《唐律》关于解除婚姻的限制任然是传统的“三不去”。另外唐律允许寡妇自愿再婚和纳妾。(二)唐朝婚姻制度的特点唐朝是我国封建社会的鼎盛时期,盛唐时期社会政治开明,经济繁荣,法律健全,是我国历史上著名的盛世,唐朝的一派繁荣景象使唐朝的婚姻制度呈现出鲜明的特色,即包容性和开放性。第一,唐朝婚姻制度的包容性经历了南北朝以来的民族大融合和民族同化,各民族在风俗习惯上相互承认和接受,民族之间彼此通婚的现象也相对增多,唐政府的最高统治者李氏家族出身关陇军事贵族,流淌着鲜卑族的血液,是胡汉通婚的融合体,虽受儒家伦理纲常的熏陶,但在实际生活中受礼法的限制却不像后朝那样严密。其统治集团的重臣长孙无忌、宇文融等都是汉化很深的鲜卑族人,阿史那杜尔、李光弼等高级将领也都是其他少数民族,唐初的统治者具有远大的政治韬略,对汉族文化与少数民族文化持开明、包容的政策,民族之间的包容性呈现出一派新的景象,民族间的通婚增多,婚姻习俗相互影响,对礼教形成一定的冲击,使人们的思想观念趋于开放。第二,唐朝婚姻制度的开放性在唐朝,由于受民族大融合的影响,关于婚姻的礼教相对松弛,人们的婚恋思想相对开放,现实生活中女性的地位有所提高,贞操观念相对淡薄。唐朝离婚较为常见、再嫁不为失节,正如有学者所言,唐人“似乎不懂得如何去掩饰和压抑自己的欲望和追求,相反,他们要让这种欲望正常的表现出来。”在唐朝,和离,寡妇改嫁,一定程度上的自由择偶,纳妾为法律所明文允许,使唐朝的婚姻制度呈现出历史上少有的开放性特点。二、唐朝缔结婚姻的制度(一)实质要件唐朝缔结婚姻的实质要件包括“一夫一妻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和“同姓不婚”等。第一, 缔结婚姻关系要遵循“一夫一妻制”。所谓一夫一妻制,也称“个体婚制”或“单偶婚制”,是由一男一女结成稳定配偶关系的婚姻形式,它是在由原始社会向奴隶社会过度的过程中逐渐形成的,后世一直沿用。在封建时代的上层社会,一夫一妻制更多的表现为一夫一妻多妾制,唐朝的婚姻制度也不例外。唐令规定贵族官僚除正妻外,侧室也各分等级:凡亲王可有孺人2人(相当于正五品官阶)、媵10人(相当于正六品官阶);郡王以及一品官可有媵10人(相当于从六品官阶);以下递减,至五品官可有媵3人(相当于从八品官阶),六品官以下至庶人的侧室就只能称之为妾,没有官阶身份。《唐律疏议·户婚律》规定:“有妻者不得重娶妻,违者徒一年”、“不得乱妻妾位,违者处徒刑”。第二,缔结婚姻关系要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唐律》确认父母及尊长的主婚权。在中国传统婚姻制度中“男不自专娶,女不自专嫁,必由父母,须媒妁”,“男女无媒不交”。秦朝以后这些礼制规范被以法律形式确认父母意志是子女成立婚姻的必要条件。唐朝规定:“诸卑幼在外,尊长后为定婚,而卑幼自娶妻,已成者,婚如法;未成者,从尊长,违者杖一百。”又规定“诸嫁娶违律,祖父母、父母主婚者,独坐主婚”。在唐朝,父母还可以强迫守寡的女儿改嫁。《唐律》也维护“媒妁之言”在缔结婚姻关系中的地位。按照《说文解字》的解释:“媒,谋也,谋合二姓者也”,“妁,酌也,斟酌二姓者也”。可见,媒妁就是成就男女婚姻关系的媒介,《豳风·伐柯》说:“娶妻如何,匪媒不得”,唐律已正式将媒人规定为婚姻成立的法定要件,《唐律疏议》卷13“为婚妄冒”条疏议云:“为婚之法,必有行媒。”《唐律疏议·名例律》篇中也有“嫁娶有媒”的规定,可见媒人是成立婚姻关系不可缺少的条件。《唐律·户婚律》中“嫁娶违律条”规定:“诸嫁娶违律,祖父母、父母主婚者,独坐主婚,……媒人各减首罪二等。”由此可见,媒人在成立婚姻关系中处于重要地位,需要承担仅次于主婚人的法律责任。第三,缔结婚姻关系须遵循“同姓不婚”的原则。中国自古同姓不为婚,这一原则同样为唐律所秉承,《唐律疏议》规定:“诸同姓为婚者,各徒二年。”“同宗共姓,皆不得为婚。”但对于同宗异姓,因“祖宗迁易,年代浸远,疏源析本,罕能推详”,而“不在禁例”。另外,原本同姓,被皇家赐予他姓,众所共知者,属在禁之例;对音同字异之姓,如“杨”与“阳”之类,都不得为婚。唐朝禁止同姓为婚,是为防止辈份混乱,维护礼所倡导的伦理道德。(二)形式要件唐朝缔结婚姻关系的形式要件主要有:“报婚书”、“有私约”和“六礼”程序等。所谓“婚书”是指双方尊长以书面形式提出和答应订立婚姻关系。《唐律疏议》卷13“许嫁女辄悔”条:“许嫁女已报婚书者,谓男家致书礼请,女氏答书许讫”,“辄悔者,杖六十”,并且“婚仍如约”。男家自悔无罪,仅不能追回聘财,可见婚书对男女双方的约束是不平等的。所谓“私约”是男女双方尊长缔结婚姻关系的口头协议,包括对对方生理或其他方面一些缺陷的认可,《唐律疏议》对私约作了解释:“约,谓先知夫身老、幼、疾、残、养、庶之类。老幼,谓本约相校倍年者;残疾,谓状当三疾肢体不完;养,谓非己所生;庶,谓非嫡子及庶、孽之类。以其色目非一,故云‘之类’。皆谓宿相谙委,两情具惬,私有契约,或报婚书,如此之流,不得辄悔,悔者杖六十,婚仍如约。”唐朝缔结婚姻关系仍然遵循传统的“六礼”程序。《唐律疏议》说:“妻者,传家事,承祭祀,既具六礼,娶则二仪”,“虽无许婚之书,但受聘财”,亦属合法婚姻,说明六礼仍是唐朝结婚的必经程序。所谓“六礼”,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六礼的第一个程序是“纳采”,传统的纳采是指男家委托媒妁以雁为礼物,向女家求婚,《仪礼·士昏礼》:“昏礼,下达纳采,用雁。”第二个程序是“问名”,指男家请媒妁求取女方姓名、生辰等情况,向宗庙卜问婚配吉凶。第三个程序是“纳吉”,即男家将卜问所得吉兆通知女家,《仪礼·士昏礼》:“宾执雁,请问名;主人许,宾人授。”唐朝的纳吉主要是将“报婚书”送达女家,女家答书许讫。第四个程序是“纳征”,即男家向女家送交聘财,正式订婚,《仪礼·士昏礼》孔颖达疏:“纳征者,纳聘财也。征,成也。先纳聘财而后婚成。”唐高宗时曾规定不同官品缴纳不同数量的聘财,庶人则以礼而行。第五个程序是“请期”,即请定婚期,择取吉日成婚,《仪礼·士昏礼》:“请期用雁,主人辞,宾许告期,如纳征礼。”最后一个程序是“亲迎”,即成婚之日,男方亲自前往女家迎娶。《诗经·大雅·大明》:“大邦有子,天之妹,女有阙祥,亲迎于渭。”经过“六礼”程序,男女双方缔结的婚姻得以正式成立。(三)缔结婚姻的限制《唐律》禁止结婚的情形主要有两类,一是“嫁娶违律”,二是“违律为婚”。另外又有不得先奸后娶等规定。第一,嫁娶违律。唐律规定的嫁娶违律的情形主要包括居父母丧嫁娶,居夫丧嫁娶,祖父母、父母犯死罪被囚禁而嫁娶等三种。根据“礼”的规范,在为父母服丧期间嫁娶是“不孝”,为丈夫服丧期间自行改嫁是“不义”。《唐律疏议·户婚律》卷13“居父母夫丧嫁娶”条:“诸居父母夫丧而嫁娶者,徒三年;妾减三等。各离之。知而共为婚姻者,各减五等;不知者,不坐。”《唐律疏议·户婚律》卷13“父母被囚禁嫁娶”条:“诸祖父母、父母被囚禁而嫁娶者,死罪,徒一年半;流罪,减一等;徒罪,杖一百。祖父母、父母命者,勿论。”《唐律疏议·户婚律》卷13“居父母丧主婚”条:“诸居父母丧,与应嫁娶人主婚者,杖一百。若与不应嫁娶人主婚,得罪重于杖一百。”很明显,唐律关于嫁娶违律的规定,体现了礼法的结合,是忠孝思想在婚姻制度上的体现。第二,违律为婚。唐律规定的违律为婚的情形主要包括同姓为婚、五服以内亲属为婚、良贱为婚、与逃亡妇女为婚、监临官与监临女为婚,妄冒为婚以及恐吓、强娶为婚等。《唐律疏议》规定五服以内亲属不得为婚,“缌麻以上,以奸论。若外姻有服属而尊卑共为婚姻者,及娶同母异父妹妹,若妻前夫之女者,亦各以奸论。其父母之姑、舅、两姨妹及姨,若堂姨、母之姑、堂姑,己之堂姨及再从姨、堂外甥女、女婿姊妹,并不得为婚姻,违者各杖一百,并离之。诸当为袒免亲之妻,而嫁娶者,各杖一百;缌麻及舅甥妻,徒一年;小功以上,以奸论。”唐律禁止五服以内亲属为婚,目的是为防止道德沦丧,维护礼制。为维护等级制度,唐律禁止良贱为婚。《唐律疏议》卷14《户婚下》说:“诸杂户不得与良为婚,违者杖一百;官户娶良人女者亦如之,良人娶杂户女者亦如之,良人娶官户女者加两等。”唐朝实行“当色为婚”制度,即要求门当户对,《唐律疏议》卷14“杂户官户与良人为婚”条曰:“其工、乐、杂户、官户,依令‘当色为婚’,若异色相娶者,律无罪名,并当‘违令’。既乖本色,亦合正之。”《唐律疏议》卷14“娶逃亡女”条规定:“诸娶逃亡妇女为妻妾,知情者与同罪,至死者减一等。离之。即无夫,会恩赦免罪者,不离。”《唐律疏议》卷14“监临娶所监临女”条规定:“诸监临之官,娶所监临女为妾者,杖一百;若为亲属娶者,亦如之。其在官非监临者,减一等,女家不坐。即枉法娶人妻妾及女者,以奸论加二等;为亲属者,亦同。行求者,各减二等。各离之。”妄冒为婚指故意隐瞒真实情况如身份、年龄等而为的婚姻,为唐律所禁止。《唐律疏议》卷13“为婚妄冒”条规定:“诸为婚而女家妄冒者,徒一年;男家妄冒,加一等。未成者,依本约;已成者,离之”。恐吓、强娶为婚亦为唐律所禁止,《唐律疏议·户婚律》卷14“违律为婚”条规定:“诸违律为婚,虽有媒娉,而恐吓娶者,加本罪一等;强娶者,又加一等。被强者,止依未成法。即应为婚,虽已纳聘,期要未至而强娶,及期要至而女家故违者,各杖一百。”长孙无忌对“强娶者”解释曰:“谓以威若力而强娶之。”此外,唐令规定不得先奸后娶,“假令,先不由主婚,和合通奸,后由父母等立主婚已讫后,先奸通事发者,纵生子孙犹离之耳。常赦所不免,悉赦除者,不离。唐令犹离者非。”这一规定出于维护礼制的目的,对家庭和社会稳定具有一定作用。三、唐朝解除婚姻的制度(一)强制离婚唐朝的强制离婚分为“断离”与“出妻”两种方式。所谓“断离”是指官府强制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唐律》规定,在两种情况下,由官府断离,第一种情况是“嫁娶违律”或“违律为婚”,第二种情况是出现“义绝”的情形。有关“嫁娶违律”和“违律为婚”的情形上文已有详述,这里不作重复。所谓“义绝”是指夫妻双方对一定范围内的亲属有杀伤、殴打、骂詈、通奸等情形,以及妻子谋害丈夫的情形。《唐律疏议·户婚》解释曰:“夫妻义合,义绝则离”,并以此作为这项规定的根据。《唐律疏议·户婚》规定了“义绝”的具体情形:“(夫)殴妻之祖父母、父母及杀妻外祖父母、伯叔父母、兄弟、姑、姊妹。”或“妻殴詈夫之祖父母、父母,杀伤夫外祖父母、伯叔父母、兄弟、姑、姊妹及与夫之缌麻以上亲,若妻通奸及欲害夫者。”或“夫妻祖父母、父母、外祖父母、伯叔父母、兄弟、姑、姊妹自相杀者”。出现“义绝”的情形,由官府强制解除婚姻关系,并给予双方一定处罚,《唐律疏议·户婚》“义绝离之”条规定:“诸犯义绝者离之,违者,徒一年。”所谓“出妻”是指男方单方面休弃妻子的行为。唐朝仍然沿用传统的“七出”作为丈夫强制离婚理由,《大戴礼记·本命篇》中有“妇有七出: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盗窃,去。”妻子犯“七出”之条,男方即可提出休妻,无需官府判决,只要作成文书,由父母和证人署名,即可解除婚姻关系。唐律则规定凡妻子犯无子、淫佚、不事姑舅、口舌、盗窃、嫉妒、恶疾之一者,由丈夫强制离异。(二)协议离婚协议离婚又称“和离”、“两愿离”,指男女双方自愿解除夫妻关系的行为。《唐律·户婚》规定:“若夫妻不相安谐而和离者,不坐。”可见,唐朝法律是允许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但需要双方达成协议书,作为解除婚姻关系的凭证,敦煌文书中就有载明“一别两宽,各生欢喜” 的和离协议书。在我国古代,唐律首创了“和离”制度,这是唐朝政治开明在法律上的一个体现,这对减轻妇女因婚姻关系造成的痛苦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三)解除婚姻的限制唐律对解除婚姻的限制主要也是传统的“三不去”。《大戴礼记·本命篇》中说:“妇有三不去:有所取无所归,不去;有更三年丧,不去;前贫贱后富贵,不去。”《唐律疏议·户婚律》认为“三不去者”,谓“一经持姑舅之丧,二娶时贱后贵,三有所受无所归。”“诸妻无七出及义绝之状而出之者,徒一年半;虽有七出,有三不去出之者,杖一百,追还合。若犯恶疾及奸者,不用此律。”可见如果妻子未犯“七出”或虽犯“七出”但有“三不去”情形之一的,不得随意休妻,否则要受到处罚,但如果妻子犯“恶疾”及“奸”则“虽有三不去,亦在出限”。“三不去”是对男子随意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限制,对于稳定婚姻关系,减少社会问题,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体现了儒家仁义精神和礼制对法律的影响。四、对唐朝婚姻制度的几点思考(一)体现了礼法结合的法律文化礼法关系是唐律中最重要的一种关系,唐律“一准乎礼,而得古今之平”,礼法结合的法律文化在唐朝婚姻制度中表现的尤为突出。在唐律中,婚姻的缔结、解除、惩治违律为婚和罪名的设立等都渗透了礼的因素。例如,在婚姻缔结过程中要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遵循“六礼”程序、;婚姻解除中的“七出”、“三不去”;违律为婚中“同宗共姓,皆不得为婚”,“诸父母及夫丧而嫁娶者,徒三年;妾减三等,各离之。知而共为婚姻者,各减五等;不知者,不坐。若居期丧而嫁娶者,醉杖一百,卑幼减二等,妾不坐。”“诸有妻者,更娶妻者,徒一年,妾减一等”又规定:“诸以妻为妾,以婢为妻者,徒二年。以婢为妾者,各正还之。”以上这些规定或者直接移用礼教规范,或者体现礼的精神,体现了唐朝礼法结合的法律文化。(二)体现了妇女法律地位的提升在唐朝妇女的地位有所提升,这在整个封建时代是罕见的。唐朝妇女受束缚较少,“一女不事二夫”等贞节观念较为淡薄,也无“女子无才便是德”的观念,而且出现“男到女家成婚”和“夫从妻居”的现象。在婚姻制度上,唐律除规定“三不去”外,和离、改嫁、再婚均为法律所明文允许。以再婚为例,唐朝允许寡妇再嫁,贞观元年二月四日诏令:“孀居服纪已除,并需申以婚媾,令其好合……其鳏夫年六十、女年五十以上,及妇虽尚少,而有男女,及守志贞洁,并任其情,无老抑以嫁娶……鳏寡数量少量准户口增多,以进考第”。《唐律疏议》规定“诸夫丧服除而欲守志者,非女之祖父母、父母而强嫁之者,徒一年;期亲嫁者,减二等,各离之。女追还前家,娶者不坐”。唐朝以诏令的形式允许并鼓励寡妇再嫁,并把寡妇数量的减少作为地方官吏政绩考核标准的一个方面,其目的是促进人口的增长,发展经济,但实际上对正统妇女贞节观念也是一种冲击,有利于唐朝社会风气的开放,体现了妇女地位的提升。(三)体现了民族文化的互化融合唐朝建立了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唐朝的最高统治者李氏家族出生于关陇贵族,是胡汉融合的产物,既受少数民族文化习俗的影响,又深受儒家伦理的影响,因此在对待民族文化的问题上较为开明,各民族之间的习俗相互影响,反映在婚姻关系上,表现为民族间互通婚姻的现象增多,婚姻习俗相互影响,互相承认和接受,这些又促进了民族之间的相互认同与融合;在此背景下,儒家的伦理纲常受到一定的冲击,礼教相对松弛,世风开放,贞操观念淡薄,这些都是民族文化互化融合的表现。以史为鉴,可以明得失,唐朝的婚姻制度由于受封建礼教的影响,表现出一定的局限性,但其中不乏一些良法美制,有利于稳固封建家庭秩序。科学总结我国唐朝的婚姻制度,借鉴其合理之处,吸收其经验教训,以期对健全我国当代婚姻制度能有所启示。在建设我国当代婚姻制度的过程中,唐朝婚姻制度的包容性与开放性特点都是值得我们借鉴的,它启示我们不仅要借鉴我国古代婚姻制度的合理成分,还要借鉴国外有关婚姻制度方面的先进立法经验,针对我国多民族,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国情,要注重婚姻制度的灵活性,允许一些变通性的规定;唐朝婚姻制度强调保护妇女权益和尊老爱幼、家庭和睦、亲情和谐的传统美德,在当代对我们坚持以人为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下的和谐婚姻制度仍然具有重要价值和意义。

法律分析:唐代法定的婚姻年龄,唐太宗贞观元年定为:“男20岁,女15岁”就可以结婚;玄宗开元二十二年,唐玄宗为了增加人口,把结婚年龄又降低到“男15岁,女13岁”。 唐代确立婚姻关系第一步是立“婚书”。因唐代法律规定长辈可以包办子女的婚姻,子女如果不服从,法律规定,丈责一百,因而,决定了唐代的婚姻并不是自由恋爱,一般不能体现青年男女的个人意愿。 除了立“婚书”外,唐代由于受到魏晋南北朝时期婚俗的影响,买卖婚姻非常普遍。

法律依据:《中华人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唐朝是我国非常繁荣的一个封建社会。当时是非常注重婚姻的。一是为了婚姻祭祀,而是为了繁殖后代。在唐朝也是非常开放的。

非婚同居关系的论文答辩自述

毕业 论文答辩是一种有组织、有准备、有计划、有鉴定的比较正规的审查论文的重要形式。这次我在这里给大家整理了论文答辩自述,供大家阅读参考,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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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评委教师,同学们:

上午好!我是__学院中文系03本2班的学生__。我的毕业论文的题目是《再论苏轼寓惠 散文 》,我的指导教师是曹国安讲师。我当初之所以选择研究苏轼的寓惠散文,主要是因为苏轼是我比较喜欢的一个作家,他是我国 文化 发展史上一位多才多艺的“全能”式的通才,在散文创作方面,他更是是继欧阳修之后,宋代诗政策新运动的卓越领导者和文坛领袖,唐宋散文八大家之一。他的散文代表了北宋古诗文运动的最高成就。

在苏轼四十多年的文艺创作生涯中,他写了很多的散文,含括了众多的体裁品类。苏轼在寓惠期间,不仅仅创作了很多的诗词,同时也写了不少散文作品,包括书信在内共有326篇。这些寓惠散文作品便成了我研究此课题的最直接的文本基础。此外,在大学学习期间,我选修了苏轼寓惠研究方面的相关课程,对苏轼在贬谪惠州的相关事宜有必须的了解,也积累了必须的写作素材,有利于该课题的研究和写作工作的开展。

我的论文《再论苏轼寓惠散文》主要从苏轼的散文及其寓惠期间的时代背景入手,着手从苏轼的思想品格和人生哲学的角度,结合苏轼寓惠散文的具体作品进行分析,去探讨苏轼寓惠散文的资料题材和艺术特色,并尝试挖掘出苏轼寓惠散文的文化价值来。

具体说来,我的论文分为以下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主要是总体上介绍苏轼散文创作及其在寓惠期间的贬谪生活经历和散文创作。

第二部分主要从四个方面去阐述苏轼寓惠散文的资料题材。苏轼寓惠散文取材广泛,资料丰富,蕴意深邃,感情真挚,充满理趣。或写景状物,寄寓深远;或谈经论道,释说世理;或叙古述今,慨叹人生;或缅怀亲友,诉说真爱。

第三部分主要从五个方面去阐述苏轼寓惠散文的艺术特色。苏轼寓惠散文,艺术形式灵活多变,笔锋清新自然,感情真挚恳切,寓意深远理趣,语言平淡简朴,具有独特的艺术特色。具体表现为:“文理自然,姿态横生,闲适旷达,浑然天成;情如泉涌,随物赋形;辞达;命题立意,新颖深刻,高远幽邃;沉稳渐熟,平淡简朴。”五方面的资料。

第四部分则简明地阐述了苏轼寓惠散文具有三方面的文化价值,包括:苏轼寓惠散文是后人研究苏轼寓惠经历的重要历史文献;苏轼寓惠散文是他晚年文艺思想、审美情趣发生转变的佐证;苏轼寓惠散文是苏轼所有散文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五部分主要是毕业论文结束语。

虽然目前学术界在苏轼散文研究领域取得了较大的进展,近__年来,出版和发表了数量可观的散文研究的著作和论文,但在苏轼寓惠散文研究方面的论文还很少,除了零散的一些论文外,在这个方面几乎是个未开垦的处女地。所以进行苏轼寓惠散文研究具有现实的学术价值论文答辩自述35分钟论文答辩自述35分钟。虽然我的论文是《再论苏轼寓惠散文》,但与前人所写的《试论苏轼寓惠散文》相比,具有创新之处,就是我在阐述了苏轼寓惠散文的资料题材和艺术特色的基础上,更进一步指出了苏轼寓惠散文所具有的文化价值来。

在毕业论文的准备和写作过程中,我阅读了很多的苏轼寓惠散文方面的相关书籍和学术期刊论文,并参考了部分毕业论文 总结 范文 。这得得益于我们学校图书馆丰富的参考书籍和中国学术期刊网中的专业论文。本论文经过一二三稿并最终定稿,在这期间,我的论文指导教师曹国安教师对我的论文进行了详细的修改和指正,并给予我许多宝贵的提议和意见。其中,我的论文题目就是在曹教师的提议下而最终拟定的。在那里,我对他表示我最真挚的感激和敬意!

上就是我的毕业论文答辩自述,期望各评委教师认真阅读论文并给予评价和指正。多谢!

论文答辩自述2

尊敬的各位教师:

上午好!

我是__班的___,我的论文题目是《___》。这篇论文是在我的指导教师___教师的悉心指点下完成的,在这段时间里,_教师对我的论文进行了详细的修改和指正,并给予我许多宝贵的意见和提议。在那里,我对她表示我最真挚的感激和敬意!下头我将这篇论文的写作研究意义、结构及主要资料、存在的不足向各位教师作简要的陈述,恳请各位教师批评指导。

首先,我想谈谈为什么选这个题目及这篇 文章 的研究意义。

我当时之所以选择《企业坚持持续盈利本事研究》这个题目是因为随着经济全球化和信息技术的发展,企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在中国很多企业都因为不能适应这种变化而走向衰退。如何使企业既能坚持目前的发展,又能在未来依然取得良好的发展势头等持续发展问题,引起各界越来越多的重视。所以,我们无论从社会财富创造、国民经济发展、国家财政收入、充裕就业机会、提升市场竞争力等哪一个方面去进行考察,都需要对其不断地进行研究,以不断提升企业持续、稳定发展的本事,从而促进我国经济更快的发展。

其次,我想谈谈这篇文章的结构和主要资料。

我的论文主要分为以下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主要概述了企业的盈利本事的涵义,之后又从企业的生命周期角度阐述了企业一旦失去持续盈利的本事,根本就无法维持生命,突出了持续盈利本事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性,持续发展已成为企业生存最基本的保障。我们应在企业消亡和终结前,尽可能地延长企业的寿命,使其在有限的生命周期内实现其最大的价值。这既是对企业的盈利本事概念的补充和完善,也为下文进行深入论述打下了基础。

第二部分,着重分析了哪些因素影响了企业坚持持续盈利的本事,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一、恶心竞争;二、战略规划缺失;三、缺乏现代企业制度和科学管理体系;四、企业家浮躁的心态。

第三部分,主要从外因和内因两个方面分析了我国企业坚持持续盈利本事的现状,并对企业中存在的问题做了原因分析,指出外因只是对企业的发展存在必须程度的影响,并不是制约企业发展的决定因素。而真正制约企业发展的瓶颈还是在于企业内部,并且具有普遍性。

第四部分,主要是针对前文所提到的影响企业坚持持续盈利本事的因素和现存企业中存在的几个主要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

1.不断创新,回避恶性竞争;

2.加强企业的战略规划,制定可持续发展战略;

3.建立完善的核心制度和科学管理体系;

4.企业家要具有企业家精神和良好的心态;

5.塑造优秀 企业文化 ;

6.高瞻远瞩,树立远大发展意识。同时,也将论文的结构作了最终的收尾和完善,使论文整体结构完整,论述合理。

最终,我想谈谈这篇文章存在的不足。

在这篇论文的写作过程中,我尽可能多的收集资料,虽然从中学到了许多有用的东西,也积累了不少 经验 ,但由于自我学识浅薄,认识本事不足,在理解上有诸多偏颇和浅薄的地方;也由于理论功底的薄弱,存有不少逻辑不畅和辞不达意的问题;加之时间紧迫和自我的粗心,与教师的期望相差甚远,许多问题还有待于进一步思考和探索,借此答辩机会,万分恳切的期望各位教师能够提出宝贵的意见,多指出这篇论文的错误和不足之处,我将虚心理解,从而进一步深入学习研究,使该论文得到完善和提高。

以上是我的论文答辩自述,敬请各位评委教师提出宝贵的意见。多谢!

论文答辩自述3

尊敬的评委教师:

我叫___,__级汉语言文学专业学员,在___学校任教 六年级语文 ,兼备课组组长。我所撰写的论文题目是:论《围城》方鸿渐形象的现实意义,我的指导教师是进修学校副校长___教师。从确定选题、拟定题纲、完成初稿,到最终定稿,我得到了谌教师精心细致的指导,使我很快掌握了论文的写作 方法 ,并能在较短的时间里迅速完成论文的写作。不管今日答辩的结果如何,我都会由衷的感激指导教师的辛勤劳动,感激各位评委教师的批评指正。

选择《围城》这本小说作为我的毕业论文的写作题材,一方面是因为我对这本小说比较的喜欢,包括由这本小说改篇而成的电视剧。的确,《围城》是一个富有人生哲理和重大社会意义的命题,它向人们说明40年代中国社会的动荡、黑暗和病态,使恋爱、结婚、家庭成为“鸟笼”和“城堡”,寓意仅有冲破自身的局限和昏暗社会的“围城”,把个人的命运和整个民族、国家的命运结合在一齐,才会有新的生路。《围城》不愧为一部寓意深刻、发人深省的好作品。另一方面,结合当今社会现实,许多的现象也与《围城》中的描述场景有一些的相似,揭示其中的联系,警示世人,以倡导真、善、美的人性和理性的人生,也是我想经过自我的写作给社会的一次贡献。

我在这篇论文中,主要采用了资料分析和现实比较的写作手法,各阶段安排依照先典型分析(即具体事例分析),具体对照现象,展现警示,再综合论述,阐明现实意义的层次进行。具体结构如下:

一、方鸿渐“玩世不恭”的人生态度造成的影响对现实社会的警示意义!

1、___的后果与不学无术

2、对感情的“玩世不恭”造成的苦果与性开放

二、方鸿渐复杂思想性格的现实指导意义

1、表此刻感情生活方面的复杂分析及现实意义

2、表此刻家庭生活方面的复杂思想性格的分析及现实意义

3、表此刻事业方面的复杂性格的分析及现实意义。

第一个方面,着重从方鸿渐两件典型的事例(即___和谈恋爱),联系到当今社会两种不良现象(即不学无术和性开放),以警示世人,这部分用词颇多,篇幅较长。第二个方面,综合阐述方鸿渐在社会大背景下的感情、家庭、事业三个方面的思想性格,意图说明无论在什么样的环境下,如果缺乏主动性,缺乏自主有为的精神,缺乏坚定的性格和健全的人格,是很容易被环境和他人左右的,一个人仅有将自身的发展置于社会

经济文化发展的大熔炉里,事业才会有所成功;一个家庭,仅有在安定平和的社会大环境下,削除了社会的重压,家庭成员之间相互谅解,家庭生活才会真诚和自由。这部分语言精练,立意高远。

在提纲的完成过程中,我得到了谌教师的详细指导,观点进一步得到了提炼,对现实社会某些现象的观察和分析也进一步深入。初稿完成后,谌教师又详细地审阅了全文,对一些用词不当的地方,观点不明朗的地方提出了指正。最终正式定稿后,谌教师又认真地提示了论文打印的格式以及一些注意事项。

正是在教师的着力指导下,在本人细致的研究下,我结合当今社会现实的某些现象,发现了《围城》所蕴含的警示意义和指导意义。关于《围城》的有关论著相当地多,但以其人物形象的现实融合来确定研究方向,应当是我的一个创新之点。

本篇论文已经完成,虽然不是很尽人意,还有许多的地方需要更全面的改善,但总的来说,在撰写的过程中,我真实地学到了许多东西,更进一步丰富了自我的知识,自我的认识也有了相当的提高。

论文答辩自述4

各位教师早上好!

我来自__学院__班,我叫__,我的论文题目是______,本篇论文是在___教授的指导完成的。在此,我十分感激她长期以来对我的精心指导和大力帮忙,同时也感激各位评审教师从百忙之中抽出宝贵的时间事一同参与对我这篇论文的审阅并出席本次答辩,以下是本篇论文的选题缘由、目的,资料收集准备工作以及文章结构。

一、选题缘由、目的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贸易自由化进程的加速发展,技术性贸易壁垒正逐步代替关税和非关税壁垒,成为新的贸易障碍,而在今后很长一段时期内将对我国的出口贸易产生越来越大的影响。近年来,各种形式的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出台,导致我国出口竞争力受到极大影响。农业是海南省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今年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意见中,六大战略定位之一就是要把海南建成国家热带现代农业基地,这更加显现了加快海南农产品出口的重要性。造成海南农产品出口不畅的原因很多,而进口国设置越来越严格的技术性贸易壁垒是海南省农产品出口的最主要障碍。所以本文根据海南省农产品出口遭受技术贸易壁垒影响的具体情景,综合分析如何应对和跨越技术贸易壁垒,并提出可供借鉴的 措施 和路径。

二、资料收集准备工作

自____年__月上旬选定题目后,为了完成论文,本人进行了很多的资料收集,有来自网上的论文期刊,图书馆的书目,最主要是来自于海南的新闻网站。在____教师的指导下,经过阅读资料,拟定提纲,调研,写开题 报告 初稿、定稿,毕业论文初稿、修改等一系列程序,于____年_月正式定稿。

三、论文的结构

全文总共分为五个部分,约一万五千多字:

第一部分是引言,该部分主要介绍了课题的研究背景和意义,还有国内外对本课题的研究状况。

第二部分重点介绍了海南农产品对外贸易的研究状况。其中包括海南出口的特色农产品及特点,农产品出口的市场结构特征和海南农产品的竞争优势。

第三部分介绍了海南农产品遭遇技术性贸易壁垒的状况。分析了其遭遇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总体状况和海南主要出口农产品遭遇技术性贸易壁垒的状况。

第四部分,主要介绍了海南农产品遭遇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原因,包括国际方面的因素和海南农产品自身存在的问题。

第五部分也就是文章的核心部分,主要介绍了海南农产品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对策提议。包括针对农产品进口国采取的措施和针对海南农产品自身存在问题采取的措施。

经过本次论文写作,本人学到了许多有用的东西,也积累了不少经验,但由于本人本事不足,加之时间有限,在许多资料表述、论证上存在着不当之处,许多问题还有待进行一步思考和探究,借此答辩机会,万分肯切的期望各位教师能够提出宝贵的意见,多指出我的错误和不足之处,本人将虚心理解,从而不断进一步深入学习研究,使该论文得到完善和提高。

以上是我对自我的论文简单介绍,请各位教师提问,多谢。

论文答辩自述5

各位教师,上午好!

我叫__,是20__级__班的学生,我的论文题目是《色彩的地域文化特性在包装设计中的应用研究》。论文是在__导师的悉心指点下完成的,在那里我向我的导师表示深深的谢意,向各位教师不辞辛苦参加我的论文答辩表示衷心的感激,并对三年来我有机会聆听教诲的各位教师表示由衷的敬意。

下头我将本论文设计的背景和主要资料向各位教师作一汇报,恳请各位教师批评指导。

首先,我想谈谈这个毕业论文设计的背景和意义。

色彩在生活中给我们的感受是最直接的,也是最敏感的。人的眼睛对色彩的感觉相对于其他图像来说具有更快的反映,说具体点就是眼睛对色彩的反映更强烈。每种色彩都具有不一样的特性,每个地区、民族及国家甚至每个人都会因为历史背景、文化背景和心理原因偏爱或禁忌某种颜色。大多数人应对色彩时的选择可能是纯粹的自我喜欢或是潜意识下的反应,然而这种潜意识中的选择其实是跟个人原因是有关联的。过去消费者对色彩的需求不是那么强烈,如今社会日益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品不断提高,多数人从满足生活需求上升到此刻对生活品质的追求,人们在消费的时候会根据自我的喜好选择自我要购买的产品,在使用性能差不多的时候,人们常会经过这个物品的视觉属性而产生购买产品的原因,色彩属性是视觉属性中一个重要方面。所以,往往产品的颜色属性能对产品的吸引力产生了极大的影响。所以,为了满足消费者对于色彩感觉的需求,产品的设计者在此方面需要不断的深化研究,根据产品的特性、用途及文化内涵来选择出契合商品的色彩,从而刺激消费者的购买欲望,所以色彩的选择在产品的包装形象设计中至关重要。

我认为在当下的社会环境中,为了更好的在包装设计中用更突出、显著的色彩来表达自我的情感,使自我的作品能够一目了然的让观者明白,必须明确色彩的重要性以及带给人第一印象的直观感受,在包装设计中,如果我们较好的利用了相关色彩的感情规律,将会极大的唤起人们情感的共鸣,以及对相关产品的兴趣,最终使消费者产生购买欲。所以我们要对色彩产生的意义进行深入的研究,色彩的地域性和文化性就是其中至关重要的部分。

其次,我想谈谈这篇论文的结构和主要资料。

本文首先经过理论知识分析色彩的概念、特点、属性、分类和情感联想等一系列基本要素。其次是经过举例观察研究色彩地域文化这一特性,并且对包装设计的影响做出论述。在商品包装的设计过程中,色彩的选择对于在最终的成果展示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色彩的表现和运用能够最直接的传达视觉和心理的感受。现代包装设计作品中的都越来越重视色彩的选择和应用,这成为了设计师和生产厂商们一个重要的设计细节。我们在今后的设计工作中也必须将此放在一个不可忽略的位置来进行研究和设计。

最终,我想谈谈这篇论文存在的不足。

由于客观条件和自身理论知识、研究视野和实际研究水平的有限,在本研究中还存在很多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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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我关于课堂教学的一些思考,也是论文的主要资料,提出来以期抛砖引玉,欢迎各位学生进行参考。下面就是我给大家带来的论文答辩 自我介绍 模板,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论文答辩自我介绍1

各位教师:

午时好!我是金融学专业___,十分感激各位教师不辞辛苦参加我的论文答辩。我的 毕业 论文题目是《拓展农村消费信贷市场的策略分析》,我的指导教师是___教师。下头我就论文的相关情景向各位教师作一下汇报,恳请各位教师批评指导。

首先,我想谈谈这篇 文章 的写作意义。

近年来,我国农业综合生产本事不断提高,在国家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支持下,农民收入连续几年获得稳定增长,农村的消费水平也在逐年提高,但与城市相比仍有很大差距。

当前,农村是扩大内需的突破口,经济增长的潜力在农村,而农村资金短缺,农民贷款难问题严重制约了农村的经济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阻碍了农村市场的发展。这与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是相违背的。

本课题经过分析农村消费信贷的现状,发现其中的问题,并提出拓展农村消费信贷市场策略,可为开拓农村消费信贷市场供给政策提议和理论依据,使我国农村需求潜力得到进一步的开发,农民生活质量得到提高,农村金融市场实现繁荣。

其次,我想谈谈这篇文章的研究 方法 和写作思路。

研究方法

1.文献综述法。在前人的基础上,全面分析农村消费信贷在农村经济建设中的作用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拓展农村消费信贷市场的相应策略。

2.定性分析法。以当前农村消费信贷市场的发展状况为切入点,定性的研究阻碍农村消费信贷发展的多方面原因。

思路:

从调研农村消费市场和消费信贷情景入手,深入分析新时期我国农村消费信贷市场的状况,针对制约我国农村消费信贷业务发展的因素和农村消费需求和消费信贷需求的特点,并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研究,进而提出开拓农村消费信贷市场的策略。

最终,我想谈谈这篇论文的结构和主要资料。

本文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经过分析农村消费市场的需求状况,指出目前农村消费市场缺少足够的信贷支持,从侧面说明拓展农村消费信贷市场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第二部分经过分析我国农村消费信贷市场现状,提出目前农村消费信贷市场还存在着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不健全、农村金融服务机构信贷资金投放不足、农村信贷产品创新落后于经济的变化发展以及农村消费信贷相配套的政策和法律体系不完善等问题;

第三部分针对我国农村消费信贷市场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快改革步伐,建立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政策性金融相结合,资本充足、功能健全、服务完善,运行安全的农村金融体系;同时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要不断加强信贷风险管理,开拓创新,推出多样化的信贷产品;政府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政策扶持力度,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以改善农村金融的外部环境等若干对策。

与其他文章相比,本文创新的之处是对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消费信贷业务的风险管理问题和金融产品创新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阐述。

本论文经过一二三稿并最终定稿,在这期间,我的论文指导教师——___教师对我的论文进行了详细的修改和指正,并给予我许多宝贵的意见和提议。在那里,我对她表示我最真挚的感激和敬意!

以上就是我毕业论文答辩自述,期望各评委教师给予评价和指正。多谢!

论文答辩自我介绍2

尊敬的各位教师,亲爱的各位同学:

大家午时好!我是13级法学(2)班的__,我的毕业论文题目是《母子 公司法 律关系论》,指导教师是__教授。在我的论文写作期间曲教师给予了悉心的指导,这才使得我的论文能够如期顺利完成,在此,我谨向曲教师表示衷心的感激!下头我将论文的选题背景、写作基本思路以及文章中我个人的一些新的观点与理解向各位教师做以汇报:

我当初之所以选择母子公司法律关系论这一课题进行研究,很大程度上同我对公司法的浓厚兴趣是分不开的,但更重要的是对母子公司法律关系进行研究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主要体此刻公司制形态因其自身所具有的优越性在市场交易过程中已成为最主要的的经济主体,而对母子公司法律关系的确定有利于扩大企业经营规模,提高经济效益,促进企业集团的构成和发展。同时,对于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也具有相当重要的作用,所以,研究这一课题能够更好的指导公司实践,对于促进经济发展有着重大的推动作用。

具体来说,我的论文是由母子公司法律关系的界定、母子公司法律关系的分析以及我国现行《公司法》关于“母子公司法律关系”的立法现状及改善思考和结束语四部分构成。

第一部分,在母子公司法律关系的界定上,以明确母子公司的法律概念为首要任务,在这一基础上进一步分析母子公司法律关系的概念及其特征,进而得出研究母子公司法律关系的现实意义,为全文写作奠定基础。

第二部分,对母子公司的法律关系分别从内部、外部进行分析,并重点探讨了特殊形态的母子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其母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提出全资子公司应存在对其母公司担保方面权利本事的限制。

第三部分,以我国现行公司立法中关于母子公司法律关系的立法为出发点,采用比较分析的方法分析得出相关法律条文所存在的不够完善的地方,并提出立法改善的思考,同时,提出应存在对于子公司本身利益保护的观点。

第四部分,概括性的 总结 了母子公司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指出加强和完善对这一问题立法的必要性。

整篇文章是我在查阅有关公司法权威学者著作的基础上,结合自身所学知识和个人的理解,最终在曲教师的指导和帮忙下完成的。在全文写作过程中构成以下新的理解与突破:

1.将全资子公司与其母公司的法律关系单独进行分析,打破以往对母子公司法律关系分析时只概括性指出其存在内外部法律关系这一局面,使全资子公司与其母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更加清晰化,从而增强相关法律的可操作性。

2.明确界定了母公司与子公司各自的法律概念,使得这一概念同诸如关联公司之类概念有了显著区别。

3.创设性的提出 对子 公司利益的保护还应存在从对其法定公积金的提取程序进行保护进而到达保护子公司合法权益的目的这一途径。

经过本次论文写作,一方面使我掌握了论文写作方 面相 关的技巧,另一方面也使得我在母子公司法律关系这一课题上有了新的认识与理解。但由于我自身所存在的知识储备方面的缺陷,使得文章中的相关观点还不够成熟,甚至可能存在错误观点的情形。对此,我热切期望能够得到各位教师的指导。

多谢!

论文答辩自我介绍3

尊敬的评委教师:早上好!

我叫___,__级会计专业_班学生。我的毕业论文题目是___。我的指导教师是___教师。从确定选题、拟定提纲、完成初稿,到最终定稿,我得到了_教师的精心细致指导,使我很快掌握了论文的写作方法,并在较短的时间里完成了论文的写作。不管今日答辩的结果如何,我都会由衷的感激指导教师的辛勤劳动,感激各位评委教师的批评指正。

首先我想谈谈这个毕业论文的目的和意义

回顾中国的民营企业的发展,也是中国的改革开放的发展。随着中国的改革开放的深入和中国经济的发展,中国的民营企业有三次的提高。、起初,民营企业被看成是“资本主义的尾巴”那时的民营企业没有充分的发展。随着民营企业的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不断的提高民营企业被视为社会主义经济的补充,并提出了“国家允许民营企业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国家保护民营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民营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逐渐凸显,随着他们的发展壮大,需要更多的资金来扩大规模,然而融资难却成为民营企业发展的瓶颈。

在这篇论文中,以企业融资难的的现状为研究背景,基于与融资有关的理论基础和国内外文献,研采用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的研究方法,并运用了内因和外因和历史等辨证唯物主义思维方法;实证分析和规范分析相结合,并且以实证分析为主;注重案例的分析和研究。最终得出研究结论并提出相关政策提议。

其次我想谈谈这篇论文的结构和主要资料本文分为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主要经过中外理论论述了民营企业融资的重要性第二部分对民营企业的融资概况进行内外分析

第三部分经过对欣阳钢铁有限职责公司进行实例分析

第四部分基于对欣阳钢铁有限职责公司的分析,给你设计相对应的融资方案和策略

限于各种条件的制约,异常是本人理论水平所限,使得本论文对民营企业融资的论述分析仅停留在比较粗浅的层面,尤其是理论方面,还有很多问题需要继续进行深入、细致的思考和探索。

最终,再次感激___教师在我的毕业论文写作过程中所给予的悉心帮忙与指导;其次我要感激各位专业教师在这四年来对我的 教育 与培养,没有你们的教导,也就没有我的今日;最终也要感激本专业同学这几年来对我的关心与支持,和你们生活在一齐的日子我永远也不会忘记!

恳请各位教师、同学进行批评指正,多谢大家!

论文答辩自我介绍4

尊敬的各位评委教师,午时好!

我是工商管理学院20__级 财务管理 本科4班的__,我的论文题目是《金融衍生产品在企业财务管理中的运用》。这篇论文是指我的指导教师___教授的悉心指导下完成的。本文在创作过程中无论是思路的构成还是文章整体框架的搭建均得益于___教师的启发和指导。他还对本论文具体章节的推敲和语言的组织进行了详细的修改和指正,并给与我许多宝贵的意见与提议。在此,我想对他表示最真挚的感激和最崇高的敬意!

下头我将就这篇论文的主要资料、研究方法、研究过程中所遇到的困难和采取的对策等方面向各位教师做出简要的陈述,恳请各位教师批评指导。

首先,我想谈谈这篇论文的结构和主要资料。这篇论文分为六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引言,主要阐述了本文选题的目的及意义。

第二部分是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分国外研究动态和国内研究动态两个方面简单介绍了金融衍生产品在财务管理中的运用,从而准确定位金融衍生产品应用的现状。

第三部分为金融衍生产品相关理论概述,介绍了金融衍生产品的定义和分类。金融衍生产品分为金融远期、金融期权、金融期货、金融互换和信用衍生品。

第四部分是文章的重点部分,详细论述了金融衍生产品在企业风险管理、筹资、投资、公司治理及合理避税中的应用。

第五部分承接第三部分,就金融衍生产品在企业财务管理应用中需要注意的问题进行论述,主要分为(1)充分认识金融衍生产品的风险性(2)充分了解相关信息(3)坚持风险控制为目的(4)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机制四个方面。

第六部分为结论,主要对文章进行归纳和总结,同时也指出了本论文研究的不足。

然后,我想谈谈这篇论文研究方法和手段。

科学的研究方法是我们进行理论研究的指导思想,而恰当的研究方法和研究途径则能够保证我们少走弯路,提高研究效率。在本课题的研究中,主要采用了的研究方法有:

1.文献查阅法。在理论方面,经过各种途径,查阅很多国内外文献,为课题研究供给理论依据。

2.理论研究法,理论研究法是研究中常用的方法之一,本文参考了很多专业文献及我国相关法律制度,进行了充分的理论研究,并给出了自我的独特见解;

3.归纳分析法,鉴于现实世界的复杂性使得 经验 证据往往不足,归纳分析就显得尤为关键,本文在研究金融衍生产品在财务管理中应注意的事项中运用了这种分析方法。

第三,研究过程中所遇到的困难和采取的对策

1、论文写作前期面临思路不清,对论文题目解读不够明确等问题。本人及时与指导教师进行联系,虚心听取___教师的意见,对论文从宏观上有了一个大体的认识,然后在写作中不断完善。

2.论文相关资料的收集比较困难。本人在图书馆查阅很多相关书籍同时经过互联网等途径收集到了很多研究所需的资料。

本篇论文已经完成,总的来说,在写作的过程中,我学到了许多东西,也积累了不少经验,更进一步丰富了自我的知识。在论文中一些资料表述、论证上存在着不足之处,一些问题还有待进行一步思考和探究,借此答辩机会,期望各位教师能够提出宝贵的意见,指出我的错误和不足之处,我会虚心理解,从而进一步深入学习,使论文得到完善和提高。

我的答辩自述完毕,感激各位教师!

论文答辩自我介绍5

各位教师午时好!

我是来自___专业的___,感激各位教师参加我的答辩,我的毕业论文题目是《___》,我的指导教师是___。下头我就论文的相关情景向各位教师作一下汇报,恳请各位教师批评指导。

首先我想先介绍一下文章选题的背景和意义:(从研究背景中凸显意义)

1.国外

2.国内

3.现有水平

4.我的论文所讲述的资料

然后我想介绍一下这篇论文的基本结构和资料

1.序言,写了___

2.___

……(在其中说明使用了____模型方法,并得出了____结果)

6.总结,写了___

最终相比其他现有的论文,这篇论文的创新点在于___。

(请先不要介绍论文局限性,等教师问了再说,不要自我给自我挖坑)

以上就是我的毕业论文答辩自述,期望各位评委教师给予评价和指正,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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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答辩自我介绍(精选10篇)

论文答辩不仅表达论文的主题和主要的研究内容,而且可能包含着书本或论文之外的内涵,需要掌握答辩技巧。下面是我整理的几篇论文答辩自我介绍,供大家借鉴。

尊敬的答辩委员会主席、各位评委老师:

我是来自xxxx级财经学院会计系x班的学生xx,主修会计学专业。我的论文指导老师是xxx老师。

我的论文题目是《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分析》,虽然做财务分析的人很多,但我仍选择了做财务分析,主要是基于自己的兴趣爱好;同时,也是为了系统的学习这部分理论知识并用于指导实践,因为之前并没有系统的学过财务分析;另外,在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出现分离,利益主体出现多元化发展的今天,学会并进行财务分析也已显得非常重要。而我之所以选择以中石化为例,是因为我认为中石油是一个财务体制相对健全的企业,对这样的企业做出的财务分析在很大程度上保证了信息数据来源的真实性和充分性。

下面,我将从:课题研究的目的和意义、论文研究的思路与方法、论文的优缺点以及写作论文的体会四个方面作具体地介绍,恳请各位老师批评指导。

尊敬的老师:

大家好!

我叫xx,我的毕业论文题目是《试论独立董事制度和小股东权益的保护》,毕业论文是在xxx导师的悉心指点下完成的,在这里我向我的导师表示深深的谢意,向各位老师不辞辛苦参加我的论文答辩表示衷心的感谢,并对三年来我有机会聆听教诲的各位老师表示由衷的敬意。下面我将本论文写作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及主要内容向各位老师作一汇报,恳请各位老师批评指导。

首先,我想谈谈为什么选这个题目及这篇文章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尊敬的评委老师,以及在座的各位同学:

大家早上好。我是x级xx专业的xx,很高兴在这里论文答辩,希望今天能为我20年的学生生涯画上一个完满的句号。

下面,就我毕业论文的选题原因,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目的,研究方法,研究内容,研究结论等问题向大家做一个简单的汇报。之所以选择这样一个论文题目,主要是基于以下三方面的考虑:

以上是我毕业论文的一些基本情况,欢迎各位老师批评指正。

谢谢。

尊敬的各位老师:

上午好!我叫xx,是14级电子商务的学生,我的论文题目是:基于网络营销的企业网站建设策略—郑州鼎盛工程技术公司实证分析,论文是在赵亮老师的悉心指点下完成的,在这里我向赵老师表示深深的谢意,向各位老师不辞辛苦参加我们的毕业论文答辩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我将论文设计的目的和主要内容向各位老师作一汇报,恳请各位老师指导。

尊敬的校领导,老师:

大家下午好!我是来自行政管理专业XX班级的XXX。(虽然都知道,但是也有必要说!)我的研究课题是基于XXXXX的现状(具体看你研究什么,其实就是把你的论文题目转化下语序说一下),在XXX教授的带领指导下研究完成的。在此,我由衷的感谢XXX教授对我的帮助(客套话多说几句)。我的论文题目是《行政管理XXXX》。

1,为什么要研究这个课题。

2,你的研究过程。

3,你得到什么结论。

4,你对该问题的解决方案(1234就是把你的论文简略的说一下,重点放在1,4上,因为教授提问会主要问你研究过程和为什么得到这个结论。)

以上,把时间固定在4—5分钟左右,也可以具体看你前面几个人都用了几分钟,随机应变一下~

尊敬的老师:

您好!

我是机制081班的,我的名字是***。我毕业论文的题目是“PLC在1500kg/h推杆式淬火炉中的应用”,下面我就来简单介绍一下本课题。

众所周知,国际电工委员会对PLC做了如下定义:(可编程序控制器是一种数字运算操作的电子系统,专为在工业环境下应用而设计。它采用可编程序的存储器,用来在其内部存储执行逻辑运算、顺序控制、定时、计数和算术运算等操作的指令,并通过数字式、模拟式的输入和输出控制各种类型的机械或生产过程。)让我们再来看看淬火炉的发展趋势,2012版的《中国淬火炉行业发展研究报告》称:(2007-2011年,国内淬火炉产业正在实现稳步增长,产业规模不断提升,未来几年之内,会对淬火炉的自动化、可操作性提出更高的要求。)

那么,将PLC应用于淬火炉中有那些优势呢?

第一,系统构成灵活、扩展容易。通过数字量逻辑控制来对淬火炉的推杆进退、炉门升降、电动机正反转进行自动化控制,借此可以实现全程自动化,有助于提高生产率。模块型PLC提供多种I/O卡件或插卡,因此用户可较合理地选择和配置控制系统的I/O点数,功能扩展方便灵活,一般用于大中型控制系统,例如,淬火炉。

第二,编程简单,操作方便。采用简明的梯形图、逻辑图或语句表等编程语言,形象直观。另外,可在线修改程序,改变控制方案而不拆动硬件,这对于淬火炉这样的大型设备尤其适用。

第三,可编程逻辑控制器接点的响应快、速度高,每条二进制指令执行时间约100ns(纳秒,1微秒=1000纳秒),每条浮点数运行指令约3微秒,因此特别淬火炉

答辩自我介绍这种适应控制要求高、相应要求快的应用需要。

以上三点促进了大型淬火炉自动化和可操作性的提升,也是本课题的特色。

在本课题中,通过对淬火炉相关参数的计算来对其硬件和软件进行设计,共有5张图纸,包括系统主电路图、PLC外部接线图、顺序功能图、和两张相关梯形图。

尊敬的各位评委教师:

大家好!

我是来自的学生xx。我的论文题目是《xx》。我当时之所以选择研究是因为,主要表此刻:在着手准备论文写作的时候,我针对这个命题,很多阅读相关方面的各种资料。对的概况有了大致了解,缕清思路的基础上确定研究方向,然后与教师商讨,确定论文大致思路和研究方向。然后,为了完成论文,本人收集了很多的文献资料,其中主要来自网上的论文期刊、图书馆的书目、学习教材的理论资料。在导师的耐心指导和帮忙下,经过阅读主要参考资料,拟定提纲,写开题报告初稿,毕业论文初稿,修改等一系列程序,于****年*月*日正式定稿。

具体来说,我的论文分为以下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主要概述了;

第二部分:是在对进行了详细论述的基础上,运用法对的深入挖掘;

第三部分:运用法对的深入挖掘;

第四部分:

经过本次论文写作,我学到了许多有用的东西,也积累了不少经验,但由于学生本事不足,加之时间和精力有限,在许多资料表述上存在着不当之处,与教师的期望相差甚远,许多问题还有待于进一步思考和探索,借此答辩机会,万分恳切的.期望各位教师能够提出宝贵的意见,多指出本篇论文的错误和不足之处,学生将虚心理解,从而进一步深入学习研究,使该论文得到完善和提高。在论文的准备和写作过程中,我阅读了很多的关于的相关书籍和学术期刊,这得益于我们学校图书馆丰富的参考书籍和学术期刊数据库的专业论文。本文经过一二三稿并最终定稿,在这期间,我的论文指导教师教授对我的论文进行了详细的修改和指正,并给予我许多宝贵的提议和意见。在那里,我对他表示我最真挚的感激和敬意!

以上就是我的答辩自述,期望各评委教师认真阅读论文并给予评价和指正。多谢!

尊敬的老师:

上午好!我叫xxx,是xx级xx班的学生,我的论文题目是。论文是在导师的悉心指点下完成的,在这里我向我的导师表示深深的谢意,向各位老师不辞辛苦参加我的论文答辩表示衷心的感谢,并对四年来我有机会聆听教诲的各位老师表示由衷的敬意。下面我将本论文设计的目的和主要内容向各位老师作一汇报,恳请各位老师批评指导。

二、 内容

首先,我想谈谈这个毕业论文设计的目的及意义。

其次,我想谈谈这篇论文的结构和主要内容。

本文分成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这部分主要论述

第二部分是。这部分分析

第三部分是

三、 结束语

最后,我想谈谈这篇论文和系统存在的不足。

这篇论文的写作以及修改的过程,也是我越来越认识到自己知识与经验缺乏的过程。虽然,我尽可能地收集材料,竭尽所能运用自己所学的知识进行论文写作,但论文还是存在许多不足之处,有待改进。请各位评委老师多批评指正,让我在今后的学习中学到更多。 谢谢!

四、 老师提问

答辩的准备工作学生可以从下列问题(第4~10题)中,根据自己实际,选取二三个问题,作好汇报准备,(第1~3题必选)。时间一般不超过10分钟。内容最好烂熟于心中,不看稿纸,语言简明流畅。

1.为什么选择这个课题(或题目),研究、写作它有什么学术价值或现实意义。

2.说明这个课题的历史和现状,即前人做过哪些研究,取得哪些成果,有哪些问题没有解决,自己有什么新的看法,提出并解决了哪些问题。

3.文章的基本观点和立论的基本依据。

4.学术界和社会上对某些问题的具体争论,自己的倾向性观点。

5.重要引文的具体出处。

6.本应涉及或解决但因力不从心而未接触的问题;因认为与本文中心关系不大而未写入的新见解。

7.本文提出的见解的可行性。

8.定稿交出后,自己重读审查新发现的缺陷。

9.写作毕业论文(作业)的体会。

10.本文的优缺点。总之,要作好口头表述的准备。不是宣读论文,也不是宣读写作提纲和朗读内容提要。

学生答辩注意事项

1.带上自己的论文、资料和笔记本。

2.注意开场白、结束语的礼仪。

3.坦然镇定,声音要大而准确,使在场的所有人都能听到。

4.听取答辩小组成员的提问,精神要高度集中,同时,将提问的问题——记在本上。

5.对提出的问题,要在短时间内迅速做出反应,以自信而流畅的语言,肯定的语气,不慌不忙地—一回答每个问题。

6.对提出的疑问,要审慎地回答,对有把握的疑问要回答或辩解、申明理由;对拿不准的问题,可不进行辩解,而实事求是地回答,态度要谦虚。

7.回答问题要注意的几点:

(1)正确、准确。正面回答问题,不转换论题,更不要答非所问。

(2)重点突出。抓住主题、要领,抓住关键词语,言简意赅。

(3)清晰明白。开门见山,直接入题,不绕圈子。

(4)有答有辩。有坚持真理、修正错误的勇气。既敢于阐发自己独到的新观点、真知灼见,维护自己正确观点,反驳错误观点,又敢于承认自己的不足,修正失误。

(5)辩才技巧。讲普通话,用词准确,讲究逻辑,吐词清楚,声音洪亮,抑扬顿挫,助以手势说明问题;力求深刻生动;对答如流,说服力、感染力强,给教师和听众留下良好的印象。

祝毕业季的亲爱的都能顺利通过答辩哟。收起

尊敬的各位老师:

大家下午好!

我是来自于16届新闻2班的学生王雷,本次我的论文指导老师是柳广文老师,我选的题目是《新闻摄影与历史变革进程》,下面我先汇报一下自己选择这篇论文的选题背景、基本写作的思路及理论与实践的意义。

首先我先陈数一下我的选题目的:在选择这个题目前,本身我对摄影这块领域比较感兴趣,而我以后从事的职业也和这个有关系。在选择这个题目的初期,因为题目较大感觉无从下手,但是在导师的开导下我从四个几个方面来写:

尊敬的老师:

大家下午好!

您好!首先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来阅读我的自荐材料!我是***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一名09级大三学生——**,我非常希望能推免到上海交通大学,成为安泰经管学院的硕士研究生。我深知,只有足够优秀的学生才能成为贵学院的学生,因此,我也对自己的情况和能力进行了评估。

首先,三年的大学生活,我一直严格要求自己,打下了坚实的专业基础,系统地掌握了计量经济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国际贸易理论、国际贸易实务、市场营销、国际金融、基础会计等学科理论;熟悉了外贸函电、经贸英语等专业性极强的语言用法,具备较好的英语听说读写译能力(英语四级534分,六级547分,托福90分)。大学三年我的综合成绩排名年级第三(全年级一共155人),获得过国家奖学金,校“三好学生标兵”等多项奖学金和荣誉称号,因此我坚信自己能够获得湖南大学的保外推免名额。端正的学习和严谨的学习风格在为我带来优异成绩的同时,塑造了我踏实、稳重的性格特点。

其次,我对科研的兴趣相当浓厚,同时也具备较强的创新能力。大三上学期,我与队友一起参加第二届“中国富强社会创业奖励计划”大赛,策划了以发布实时招聘、实习、创业等各类信息并兼具就业指导、创业指导等培训的网站为依托的“Brain Power”项目,挺进了全国30强。现阶段,我跟随《世界贸易组织概论》课程老师研究学习,并展开了围绕课题“知识产权摩擦问题”的研究工作,从微观的企业角度挖掘知识产权摩擦的诱发机制,探讨知识产权下外企需求与中企供给的不平衡,针对性得研究中国企业在此贸易趋势下的突围策略,并将知识产权作为要素考虑进生产函数中,研究最优配置方案。这一阶段的学习使我了解了科学研究的特点和方法,具备了基础的科研技能,让我坚信自己一定能在研究生阶段有更加优异的表现。

最后,各科经济学专业课的学习,让我一次次加深了对于经济的认识与喜爱,发自内心地觉得经济是一国发展之根本,对于国民生活的改善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而明确了自己进行深造,继续从事经济学研究的目标。我深刻地感受到任何一个国家都不能在当今全球化的背景下独善其身,改革开放是必然趋势,而中国在如今的巨大成就上依旧任重而道远。作为一名光荣的预备党员,一名未来的接班人,我时刻感觉到自己身上的重任,不敢懈怠,努力学习专业知识,为祖国的发展进步做好准备!

三年来,湖南大学培养了我“实事求是、敢为人先”的作风,对于经济我有着不竭的动力和热爱,同时,端正勤奋的学习是我学习质量的最好保证。我诚挚的希望能成为贵学院的学生。也许从本科生到研究生的转变还需要一个过程,但我坚信天道酬勤,皇天不负有心人!我一定会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来最快地实现这一蜕变,成为贵学院研究团队里一名优秀研究生!

末尾,无论贵学院是否接受我,都请接受我最真挚的谢意和祝福,愿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01 毕业论文答辩自述稿第一段:介绍自己的基本情况和论文名称;第二段介绍自己选题原因;第三段简要介绍论文结构;第四段简述结论;最后致谢,提出自己论文的不足。 毕业论文答辩自述稿结构如下: 第一段:介绍自己的基本情况和论文名称; 第二段:介绍自己选题原因; 第三段:简要介绍论文结构(这一部分视时间而定,可做删减); 第四段:简述结论; 最后:致谢,提出自己论文的不足; 如果时间不够,只讲1.2.4部分就可以了。 答辩自述稿示例: 尊敬的各位老师: 上午/下午好! 我是xxx学院xxx专业的xxx,我的论文题目是《我国小微型企业生存状况的探讨》,这篇论文是在我的指导老师XXX老师的悉心指点下完成的,在这段时间里,X老师对我的论文进行了详细的修改和指正,并给予我许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在这里,我对他表示我最真挚的感谢和敬意!下面我将这篇论文的选题背景、研究意义、结构及主要内容、存在的不足向各位老师作简要的陈述,恳请各位老师批评指导。 首先,我想谈谈为什么选这个题目及这篇文章的研究意义。 其次,我想谈谈这篇文章的结构和主要内容。 我的论文主要分为以下X个部分: 第一部分XXXX 第二部分XXXX 第三部分XXXX 我的论文结论是:XXXX 最后,我想谈谈这篇文章存在的不足。 在这篇论文的写作过程中,我尽可能多的收集资料,虽然从中学到了许多有用的东西,也积累了不少经验,但由于自己学识浅薄,认识能力不足,在理解上有诸多偏颇和浅薄的地方;也由于理论功底的薄弱,存有不少逻辑不畅和辞不达意的问题;加之时间紧迫和自己的粗心,与老师的期望相差甚远,许多问题还有待于进一步思考和探索,借此答辩机会,万分恳切的希望各位老师能够提出宝贵的意见,多指出这篇论文的错误和不足之处,我将虚心接受,从而进一步深入学习研究,使该论文得到完善和提高。 以上是我的论文答辩自述,敬请各位评委老师提出宝贵的意见。谢谢!

英国法律制度研究论文

法律系论文提纲范文

拟写提纲的过程,也是一个不断修改、完善思路的过程。从作者本身讲,随着构思的深人,自己往往可以发现薄弱的环节,及时地对提纲进行修改句补充。以下是我为您整理的法律系论文提纲范文,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篇一 :论文提纲

题目:《仲裁员责任制度研究--兼及我国仲裁员责任制度的反思与构建》

第一章 导言

一、研究意义

二、文献综述

三、研究方法

第二章仲裁员责任制度的法理基础--仲裁员与仲裁当事人法律关系比较研究

第一节本章概要

第二节英国

一、背景简介

二、研究仲裁员、仲裁当事人及仲哉机构法律关系的路径

三、英国债法综述

四、英国法下的相关立法与司法实践

五、小结

第三节德国

一、背景简介

二、研究仲裁员、仲裁当事人及仲裁机构法律关系的路径

三、德国债法综述

四、德国法下的相关立法与司法实践

五、小结

第四节仲裁员与仲裁当事人关系模型的困境及其解决

一、仲裁员与仲裁当事人关系模型的价值选择

二、仲裁员与仲裁当事人关系模型的合同迷局

三、仲裁员与仲裁当事人关系模型的路径选择

四、仲裁员与仲裁庭的关系

五、小结

第五节小结

第三章仲裁员责任制度的立法与司法实践--仲裁员责任及其豁免

比较研究

第一节本章概要

第二节仲裁员民事责任及其豁免比较研究

一、仲哉员w任的纵向比较

二、仲裁员贵任豁免的横向比较

三、仲哉员民事贵任与法官民事责任的比较

第三节身份一合同模型下仲裁员民事责任及其豁免制度的构建

第四节小结

第四章我国仲裁员责任制度的.反思--兼及枉法裁决罪之批判

第一节本章概要

第二节我国现行仲裁员责任制度

第三节我国仲裁员责任制度反思--枉法裁决罪之批判

一、枉法裁决罪的积极意义

二、对枉法裁决罪内容的置疑

三、对枉法裁决罪影响的置疑

第四节我国仲裁员责任制度再反思

一、我国仲裁员责任制度现状的原因分析

二、我国仲裁员责任制度现状的利弊分析

第五节小结

第五章我国仲裁员责任制度的设计一兼及仲裁员责任保险制度

第一节本章概要

第二节机构仲裁语境下我国仲裁员的法律地位及责任制度设计

一、商事仲裁相关法律关系的法理分析

二、我国商事仲裁相关法律关系与法律环境协调性分析

第三节仲裁员责任制度及其豁免

一、仲裁员责任制度

二、仲裁机构责任制度

第四节仲裁员职业责任保险制度

一、对商事仲裁员实行职业责任保险的制度思考

二、对商事仲裁员实行职业责任保险的方式选择

三、对商事仲裁员实行职业贵任保险的现实困境

四、小结

第五节小结

参考文献

致谢

篇二:论文提纲

题目:《英国近代法律教育转型研究》

中文摘要

ABSTRACT

导论

一、选题的缘起

二、学术史的回顾与检讨

三、研究路径、结构安排及方法论探讨

四、本文创新之处

五、研究意义

第一章18世纪中叶前英国法律教育的分离状态

一、“光荣革命”后英国社会的发展

二、律师会馆的法律教育

三、牛津、剑桥大学的罗马法一民法教育

第二章布莱克斯通与大学普通法教育的尝试

一、布莱克斯通所处的时代

二、布莱克斯通的法律教育实践

三、布莱克斯通开创大学法律教育的深远影响

第三章19世纪上半叶法律教育的艰难推进

一、英国社会对法律人才和法律教育的需求

二、19世纪上半叶主要国家的法律教育

三、伦敦大学的创建:大学法律教育的真正开端

四、法律职业组织法律教育的复兴

五、1846年法律教育报告:统一法律教育的构想

第四章19世纪下半叶新型法律教育体制的确立

一、19世纪下半叶英国法律教育的背景

二、新旧大学法律教育的展开

三、法律职业组织法律教育的进一步发展

第五章新型法律教育体制的运行

一、新型法律教育体制的构成

二、新型法律教育体制的实施效果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篇三:论文提纲

题目:《审判权与公诉权的制约关系研究》

摘要

ABSTRACT

目录

一、审判权、公诉权相互制约的基础理论

(一)公诉权的内涵与性质

一、英国法律传统的来源、形成过程及特征 英国法律传统的形成是个长期渐进的过程,经过多种因素的融合和长期的冲突。这里应指出的是,本文所说的法律及法律传统是从广义的角度来理解的,广义上的法律及法律传统包括具体的法律条文与程序,以及法律的观念思维与价值判断的标准。下面从来源、形成过程及特征等方面来分析英国的法律传统。 (一)从来源上看,英国的法律传统综合了日耳曼因素、罗马因素和基督教因素。[1](卷2,P11)首先是日耳曼因素。日耳曼人灭亡西罗马帝国后,在西欧,日耳曼法占据主导地位,它体现的主要是日耳曼人古老的习惯与原始民主制的遗风。从某种意义上讲,日耳曼因素奠定了英国法律传统的基质。其次是罗马因素。一般认为普通法系是区别于大陆法系的,但这并不意味着英国中世纪的法律不受罗马法的影响,“在英国,罗马法的影响也不例外”[2]。再次是基督教因素。伯尔曼认为,起始于11世纪的教皇革命是西方法律传统形成的起源。教皇革命中形成的教会法与后来的世俗法律体系奠定了西方法律传统的一个重要特征,即“在于同一社会内部各种司法管辖权和各种法律体系的共存与相互制衡。多元的法律体系,在政治和经济方面反映了多元的社会力量……正是这种社会力量的多元性从而(导致)法律体系及司法管辖权的多元性,使法律的最高权威性成为必要和变得可能”[3]。 (二)从形成过程上看,中世纪英国的法律制度经历了从分散的地方习惯法到通行全国的普通法的过程。伴随着英国法律制度形成的是英国社会的封建化过程。诺曼征服后,威廉一世把欧洲大陆的封建制度引入到英国,从而在英国社会中形成了封君——封臣、领主——佃户间一定意义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即所谓的原始契约关系。在封建法中,封君和封臣各有自己的权利与义务。封建化过程中形成的庄园法与封建法一样,也体现出一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农民有向领主服劳役、交租税等方面的义务。同时法律(相当程度上是古老的习惯法)也在多方面保护农民的利益

英国属于英美法系,是以案例判案的。狭义上英国是没有宪法的,但广义上有。英国是英美法系的发源地,其法律制度具有独特的历史传统和发展道路。目前施行于英格兰、威尔士和北爱尔兰的法律制度,仍为英美法系的代表;苏格兰的法律制度具有大陆法系的许多特征,属于混合性质的法律制度,但其最高立法和司法机关仍为英国议会。宪法实行不成文宪法。渊源有4:①自13世纪《大宪章》起至1972年《欧洲共同体法》为止长达 600多年间所颁布的包含宪法内容的大量制定法,较重要的便达100多件;②长期积累下来的有关保护公民基本自由和限制政府权力的普通法判例;③宪法惯例,诸如政府的集体进退和大臣的个人责任、首相的选定和职权、反对党的重要地位等;④著名学者和法官的著作,例如早期的A.菲茨赫伯特(1470~1538)和布拉克顿,17、18世纪的科克和布莱克斯通,19世纪的W.巴哲特(1826~1877),20世纪初的A.V.戴西(1835~1922),以及晚近的W.I.詹宁斯等人的著作。按照现行宪法原则,英国为君主立宪国,其特点是:①英王为联合王国和某些英联邦国家的名义元首,并无实权,只是作为统治的象征,形式上主持议会开幕和任命首相及其他重要官员等。②议会实行两院制,上议院为贵族院,属于荣誉性质,现有议员1000多人,实际参加工作的只有少数议员;下议院普选产生,掌握实际立法权。进入20世纪后,一直由两个资产阶级大党保守党和工党轮流控制。③由掌握下议院多数议席的政党组织政府,从多数党议员中任命约100人组成政府,其中的20人左右为高级大臣,组成内阁负责决定政策,向议会提出法令草案。政府与首相共进退。如议会通过不信任提案,政府即总辞职,或解散议会重新大选。首相的职权无明文规定,权力较大。④三权分立原则不严格,没有独立的司法体系。大法官既是全国首要司法官员,又是上院议长,而且是内阁阁员;一身兼具立法、司法和行政三种职能。不设最高法院,上议院行使最高上诉级法院的职权;没有司法部;其检察系统也不如大陆法系国家那样规模庞大、职权广泛。⑤与某些原属英帝国殖民地、现已独立的国家组成英联邦,作为控制和影响这些国家、维持其传统联系的工具。民法包括的范围很广,较重要的有财产法、契约法、侵权法、家事法和公司法等,学者分类并不一致,统称为私法,并分别被视为独立的部门法。法律上规定年满18岁的公民具有行为能力。胎儿的财产利益受法律保护。财产法包括动产与不动产的买卖、租赁、抵押和继承、信托、破产等内容。地产法最受重视,历史上规定十分复杂,1925年制定的一系列财产法令对此作了重大改革。例如,原来的终生地产、限嗣继承地产和一般可继承地产等统一成后者一类;实行地产所有权的统一登记;取消地产权无限制地扩及地上和上空的硬性规定;作出便利土地抵押的新规定。信托关系原属衡平法调整,现归入财产法。它区别于一般的代理关系,受托人一经受托,即享有为受益人的利益而处分财产的权力。关于信托的成立、其内容的限制以及受托人的权利和义务,均有较详细的规定。契约法迄今仍散见于许多法令和判例。与大陆法系的国家不同,英国契约法不是列举各类契约,分别作出规定,而只就契约关系的一般原则作规定,至于各类契约的具体调整办法则以判例为准。英国在法律上否认无偿赠与契约,而且规定单方契约只对一方有效;重视契约的书面形式;各种有关法令明文规定许多类契约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例如海上保险契约、担保契约等。近年,由大公司提出书面“范约”(即定式合同)供顾客签认的办法逐渐流行。非法契约的范围比其他国家为广,某些不符公共政策的契约,例如一方承诺不在英国境内或超过合理距离的区域内从事某项商业的契约,也视为非法。承认所谓“契约失效”(frustration)说,即允许法院应契约一方的请求,以存在该当事人事先难以预见的特殊情况为理由,宣布原契约无效。由于股票、汇票、有价证券等日益成为契约标的,关于这方面的规定数目增加,规定详细。侵权法在英美法系中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侵权行为受害人可提出侵权之诉,要求损害赔偿。刑事诉讼法上没有规定附带民事诉讼,犯罪受害人应另提侵权之诉。只要是无正当理由而故意或过失地侵犯他人权利,均属侵权行为。过失侵权又分重大过失和轻微过失;是否构成侵权,主要由法院根据情况来确定。受害人有过失者,采取责任分担制。家事法原来的封建色彩很浓。男女不平等的规定到现代才逐步取消。例如,到19世纪末,法律才赋予妻子以订立契约和保有奁产的权利,以及承认其继承、受赠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的财产为独立财产。按照1973年婚姻法的规定,婚龄为16岁,结婚仪式要求较严格。离婚理由大幅度放宽,感情破裂原则已为法律所正式承认。除离婚外,法律还规定有分居制度。公司法19世纪30年代起便出现某些有关公司问题的制定法。1948~1976年陆续颁布过几个综合的公司法,但有的问题仍规定在财产法和契约法中。区分营利公司和非营利社团。营利公司又划分为私公司和公公司,前者股票不得上市,股东不得超过50人,相当于大陆法系中的有限公司;后者股票可上市,股东人数不受限制,相当于大陆法系中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成员分两类:股票持有人和债券持有人,具有不同的过问公司业务的权利。不论是法院判决或自愿解散公司,均应指定清算人。刑法大部分内容沿袭自封建专制时期,原来的特点是没有统一法典,主要依据判例;缺乏总则规定,没有统一的罪名与刑罚;实体法与程序法不分;罪名庞杂,刑罚残酷。19世纪以后,逐渐有所变化,但并未作根本改革。100多年来,刑法方面出现了大量制定法,已成为定罪判刑的主要依据;但大多是判例法的汇编,比较枝节零碎,类似于1861年《侵犯人身法》和1968年《盗窃法》那样比较集中地规定某类罪行的单行法,为数不多,而且大都不是单纯的刑事法令,而兼属或主要属于行政管理和诉讼程序方面的规定,内容也几乎都只限于分则。最近数十年来,有些总则性问题,如犯罪构成、故意罪发展阶段和刑事责任原则等,在理论上已逐渐有所概括,有的已在法令中作了明文规定。犯罪除制定法所规定的罪名外,还有以判例为依据的普通法罪名。罪行的分类除依犯罪客体不同划分为叛逆罪、妨害公共秩序罪、侵犯财产罪和侵犯人身罪等以外,最重要的分类是依罪行的轻重和适用的诉讼程序的不同划分为可诉罪和简易罪。前者大致相当于大陆法系中的刑事罪,后者大致相当于违警罪。过去所作的叛逆罪、重罪和轻罪的划分已经取消,除小部分轻罪外,一律归入可诉罪。刑罚英国历史上长期存在的一些残酷刑罚,如火刑、肢解、苦役流放、鞭笞等已经先后取消;现行刑罚的特点是:①法定刑多样,有规定绝对确定刑的,有只规定法定最高刑的,也有只规定刑种而不规定幅度的;②刑种繁多,以监禁和罚金为主要的刑罚,特别是明定罚金可以代替监禁;③近年大量适用不剥夺自由的刑罚方式,如缓刑、缓期监禁、附条件释放、社会监督劳动等,把对犯人的惩罚和矫正工作转移给社会。诉讼法不论民事刑事,诉讼程序都比较复杂繁琐,往往成为法官左右诉讼和律师上下其手的工具。至今没有统一的诉讼法典,其规定散见于各种法令和判例。民事诉讼按标的大小和性质不同分别由高等法院和郡法院管辖。民事诉讼中,召集陪审团的情况已大大减少,目前只限于某些侵权之诉,方得要求陪审,但法院可依职权主动决定召集陪审团。大量民事争议不经庭审而以简易程序裁决。庭审程序繁复,当事人如无律师代理,难以进行诉讼。判决大多委托行政机关执行,方式较多,包括强制返还,扣押动产或不动产、有价证券和其他收入,截留部分工资,以及破产清算等。法院还可以发布禁令(如命令不得妨碍一方当事人行使地役权等)或履行令(如命令拆除建筑物等)。刑事诉讼主要特点是:大部分案件由警察部门负责起诉。划分简易程序和起诉程序。除简易罪由治安法院以简易程序审决,可诉罪由刑事法院以起诉程序审决外,法律上还规定,根据当事人的要求或法院的职权决定,某些简易罪可以按起诉程序审决,某些可诉罪可以按简易程序审决;还有一些罪案则两种程序均可适用。凡以起诉程序审决的案件必须经治安法院预审同意,然后移送刑事法院审理,而且必须召集陪审团,所以又称陪审程序。对简易罪,治安法院也可以只定罪,然后移送刑事法院判刑。治安法院判刑有一定限度。刑事法院庭审采辩论制,法官只主持法庭辩论,就法律问题对陪审团作总结提示和根据陪审裁断适用法律,判处刑罚。事实的认定是陪审团的职责。重视口证,双方可对证人进行主询问、交叉询问和再询问,并且可就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平等和充分的辩论。上诉方式除一般的上诉外,可以就法律问题以“报核”形式上诉。高等法院王座庭可以人身保护状和各种特权令,如调审令、禁审令和履行职务令等进行审判监督。证据民事、刑事诉讼中的证据,保留了不少形式主义的规定,特别是对证据的关联性和可采性有较严格的要求。民事证据的可靠性只要大于对方证据即可;刑事证据的可靠性则必须达到“不容任何合理怀疑”的程度,方予采纳。律师制度英国律师制度长期一仍旧制,保留许多封建传统。律师划分为初级律师(solicitor,或译诉状律师)和高级律师(barrister,或译出庭律师)两大类。初级律师直接为当事人承办不动产转移、遗嘱书立、契约签订或公司组建等一般法律业务,以及提供法律咨询,起草法律文件等;他们只能在治安法院或郡法院出庭辩护。高级律师不与当事人接触,只接受初级律师的延请,在刑事法院、高等法院或上诉法院出庭辩护。高级律师还可申请英王授为皇家大律师,其地位最高,在法庭上享有某些特权。律师组织具有浓厚的中世纪行会气息。高级律师理事会、初级律师协会和伦敦四大律师学院(包括林肯、内殿、中殿、格雷律师学院)基本控制着律师的培养、职称授予和行业纪律。英国法是维护资产阶级专政、维护资本主义私有制的法律(见资本主义法)。据英国书刊反映,英国的制定法杂乱繁多,判例成卷累牍,为了汇编简化,1965年曾成立法律编纂委员会,拟订了某些法典草案,但均未获通过,工作进展一直很缓慢。司法制度中的一些重大问题,例如法院体系应否进一步简化,检察机关的职权和规模应否扩大,律师制度应否改革,治安法官应否专业化等,一直在争论中,特别是民事争讼日益增加,犯罪率不断上升,暴力犯罪和青少年犯罪层出不穷,法官和律师供不应求,监狱开支浩繁。如何减少争讼和预防犯罪,是英国多年来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

英美物权法之大陆法解读论文提纲

当代,论文常用来指进行各个学术领域的研究和描述学术研究成果的文章,简称之为论文。它既是探讨问题进行学术研究的一种手段,又是描述学术研究成果进行学术交流的一种工具。下面是我整理的英美物权法之大陆法解读论文提纲,欢迎大家分享。

论文摘要:

英美法系的成文法中不存在物权、债权这些概念,但是存在着大陆法系物权、债权概念所指向的对象,正如我国《民法(略)有物权这一概念,但即使在《物权法》通过之前也无人怀疑我国民法中存在物权一样。 英美法中不存在以“物权法”作为名称的制定法,但是客观地存在着物权法这一法律部门,正如我国《物权法》颁行之前,法律体系中存在着物权法这(略)样。 正是基于这些事实,从大陆法系物权法的视角对英美法系的物权法进行解读成为了可能。 解读首先从“物”与“property”这两个术语的关系开始。通过对英美法系的pro(略)类体系的考察发现,“property”与“物”并不(略)。在英美法中,property包括了所有的财产种类,既包括有体物,也包括无体的权利,这其中就包括了债权。当然,在英美法系的著述中,property也在另一层含义、即与contract相对的含义上被使用。(略)property这个术语强调的是财产的对世性(in rem nature),以区别于合同债权的对人性(in personam nature)。但无论是在上述何种语境下使用property,其范围都……

Although the German conc(omitted)henrechte and Forderungsrechte does not exist in common l(omitted)es, it has the counterpart in their laws。 Similarly, there is no statute law titled Law of Real Right in common law countries, but the lega(omitted)imilar to the law of real right in civil law countries do exists thereof。 Upon these facts, it is feasible to make (omitted)n real right law in common law from an angle of civil law。 This paper st(omitted)reviewing the relation between the term“S。。。

目录:

摘要 第4—7页

Abstract 第7—9页

导论 第14—25页

·问题的提出 第14—15页

·研究思路与方法 第15—17页

·文献的使用 第17—18页

·研究框架及基本观点 第18—25页

第1章 物权法与财产法:名实之辩 第25—72页

第1节 “物”与“财产(property)” 第25—50页

·“Real property”与“不动产” 第27—30页

·“Personal property”与“动产” 第30—41页

·财产分类结构的区别及思考 第41—48页

·小结 第48—50页

第2节 英美法系中的《财产法》 第50—59页

·英国1925 年《财产法》 第51—56页

·《加利福尼亚州民法典》之“财产法”编 第56—58页

·美国其它州的《财产法》 第58—59页

·小结 第59页

第3节 财产法与物权法:一个位阶问题 第59—64页

·问题的提出 第59—60页

·英美物权法的法律渊源 第60—62页

·作为法律名称的财产法和作为法律部门的财产法 第62—64页

·关于财产法中的通则性内容 第64页

第4节 财产概念的必要性 第64—72页

·有利于新类型财产的保护 第65—68页

·财产的垄断性 第68—69页

·余论:关于财产法总则 第69—72页

第2章 英美法的物权结构 第72—112页

第1节 问题的提出 第72—76页

·英美法中有没有所有权? 第72—73页

·英美法中是否存在一物一权原则? 第73—75页

·英美法中所有权与他物权的关系如何? 第75—76页

·小结 第76页

第2节 保有体制:从不动产的所有到持有 第76—79页

第3节 地产权:持有人所拥有的对象 第79—82页

第4节 Fee simple:英美法所有权的回归 第82—92页

·不限嗣继承地产权(fee simple)发展简史 第83—84页

·Fee simple:术语释义 第84—88页

·Fee simple 之内容及限制 第88—90页

·从所有权的视角考察fee simple 第90—92页

第5节 “Ownership”在英美不动产法中的真实含义 第92—97页

第6节 如何理解英美法中的“双重所有权” 第97—101页

第7节 英美法的物权结构 第101—112页

·物一权原则在英美法中的体现 第101—102页

·英美法的物权结构图 第102—103页

·终生地产权 第103—104页

·租赁地产权 第104—106页

·地役权、获益权和限制性约据:非占有性用益物权 第106—109页

·英美法中的担保物权:以mortgage 为核心的考察 第109—112页

第3章 英美法中的物权债权之分 第112—161页

第1节 考察的标准及问题的确定 第112—114页

第2节 从租赁合同到租赁地产权 第114—116页

第3节 信托中受益人权利性质的转化 第116—123页

·用益的产生及受益人的权利 第116—120页

·受益人权利的对抗力的提升 第120—121页

·衡平地产权对抗效力的后续发展 第121—123页

·小结 第123页

第4节 限制性约据的物权化 第123—133页

·限制性约据的功能 第124—125页

·普通法对限制性约据对抗效力的提升 第125—129页

·衡平法对限制性约据对抗效力的进一步提升 第129—133页

第5节 英美法债权物权之区分带来的启示 第133—141页

·物权债权之区分是一种客观需要 第133—135页

·何种权利适合成为物权? 第135—138页

·对抗力并不能完全揭示物权的特性 第138—140页

·完整地认识权利 第140—141页

第6节 英美法中的物权行为:契据交付 第141—161页

·问题的明确及术语的界定 第142—143页

·从采邑授予到契据交付:英美法“物权行为”的前世今生 第143—147页

·契据交付与物权行为的同质性:以合意为标准 第147—153页

·关于无因性:形似还是神似? 第153—156页

·两个启示 第156—161页

第4章 英美法中的物权法定原则 第161—207页

第1节 物权法定原则之基础 第162—169页

·通说及争议 第162—166页

·看不见的手:物权法定原则的实践基础 第166—169页

第2节 Fee tail 和settlement:物权法定的英美法注释 第169—184页

·Fee tail 的产生及内容 第169—172页

·Settlement:fee tail 的高级形态 第172—175页

·Fee tail 及settlement 的制度缺陷 第175—176页

·土地流动性的解放:对fee tail 和settlement 的限制 第176—181页

·物权法定:一个轮回中的规律性事实 第181—184页

第3节 物权法定原则在当代英美法中的体现 第184—192页

·从物权的种类考察 第184—187页

·从物权的内容考察 第187—192页

第4节 一个大陆法系特色的问题:如何认识信托中的权利 第192—205页

·从信托的起源进行考察 第195—196页

·从定序授予中终生地产权人的地位考察 第196—199页

·从英国1925 年立法目的的实现途径考察 第199—203页

·结论 第203—205页

第5节 余论:物权体系的封闭性和开放性 第205—207页

第5章 英美法中的公信原则 第207—247页

第1节 公信原则之核心要素 第207—210页

·交易效率与交易安全 第207—209页

·公信原则与信赖利益保护 第209—210页

·小结 第210页

第2节 英国的产权登记:绝对公信力 第210—220页

·英国不动产登记的双轨体系:以产权登记为中心 第210—212页

·产权登记制度下的产权及负担 第212—215页

·绝对的公信力 第215—218页

·优先利益的存在是否构成对公信力的侵蚀 第218—220页

第3节 美国契据登记制度之公信力 第220—242页

·美国契据登记制度之运作机理 第221—228页

·契据登记之公信力来源 第228—238页

·美国不动产登记公信力之例外及其说明 第238—240页

·小结 第240—242页

第4节 动产占有的公信力 第242—247页

·问题的相似性 第242—243页

·可无效产权 第243—244页

·占有人的无权处分 第244—245页

·结论 第245—247页

第6章 结论:比较法价值的时代性 第247—250页

参考文献 第250—269页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第269—270页

后记 第270—272页

工程风险论文发表论文范文

摘 要:

工程合同风险指在工程合同的签定和施行中也许发作的不确定性事情给当事人带来的丢失或利益。公司怎么承当和化解工程合同中的风险,变成公司有必要注重的疑问。阐述了现在工程合同存在的几个首要疑问,然后就存在的疑问有对于性提出了应对风险的战略。

关键字:

工程 工程合同 风险 操控和管理

中图分类号:C9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3973(2012)003-157-02

工程合同风险指在工程合同的签定和施行中也许发作的不确定性事情给当事人带来的.丢失或利益。公司怎么承当和化解工程合同中的风险,变成公司有必要注重的疑问。在市场竞争条件下,工程合同是修建公司承揽工程的首要环节,也是确保指工程项目顺畅施行和有效管理的首要手法,是合同两边在工程施工进程中的最高做法准则。因为修建工程具有规划大、工期长等特色,合同的风险也是不容忽略的,为了最大极限地削减风险的发作,下降风险发作时发作的本钱,确保工程合同两边和利益,工程合同的风险管理也是贯穿悉数施工进程必不可少的内容。

为了极好地做到对工程合同风险进行操控,就要对工程合同存在的疑问进行科学的剖析,然后才干有对于性地作出应对战略。

1 工程合同管理存在首要疑问

1.1 缺少满足的法令知识,合同签定不标准

合同签定的不标准首要包含合同的不谨慎和存在缝隙。因为修建工程的特殊性,客观上请求合同条款详尽紧密,尽也许做到面面俱到。在实践作业中,合同两边因为法令意识淡漠或缺少合同管理的经历,订立的合同束缚条款不全、内容不明、职责不清等景象常常发作。比方有些建造项目为了逃避也许承当的职责,不选用标准的合同文本,而选用一些克己的、不标准的文本进行签约,避实就虚,转嫁工程风险。加上在合同编写进程中运用含糊言语,以至于呈现了解偏差的状况,呈现疑问的时分,两边势必会相互推卸职责,致使工程胶葛,严峻的还会致使合同终究难于施行。而有些合同条款存在缝隙或缺点。比方在合同的违约职责条款,合同一方为了下降违约职责或是怕伤及感情,往往对违约职责不多作规定,这么一旦违约事情发作,就没有有关的合同条文作依据追查违约方的违约职责。

1.2 忽略合同的严肃性,违反合同的公平性的准则

签定合同的两边,经济法令地位是对等的,没有主从关系。自觉施行合同条款,悉数施行合同职责,是合同两边当事人应尽的职责。但在实践作业中,一些合同当事人忽略合同的严肃性,违反合同的等价有偿准则,以各自的经济利益为中心,随意对合同条款进行更改。合同两边这些自私做法,晦气于合同的正常施行,终究致使工程经济胶葛的发作,严峻的还会危害消费者的终究利益。

1.3 违反法令法规签定合同

有些合同两边为了寻求本身利益最大化,法令意识淡漠,不吝违反法令法规签署一份象征性的合同,其实这么的合同是无效的,合同两边的权力和利益是不受到法令的维护,合同的施行与否也不受法令的束缚和维护。这么的合同风险是显而易见。

1.4 缺少健全的合同管理机构和合格的合同管理人才

一些建造项目不注重合同管理体系的建造,以为签合同仅仅走过场,合同仅仅形式和铺排,签定合同之前对合同没有进行必要的检查和评价,也没有严厉的签定合同的程序。有些则是在合同施行进程中没有专门的管理机构对工程合同进行监督和管理,公司为了寻求本身利益最大化,无视合同的存在,随意施工,终究致使工程质量的不尽善尽美,违反了签定合同的初衷。别的合同管理是一项专业性、技能性请求很高的作业,需求有高素质、有专业知识,能掌控大局的人来担任。有些施工单位则是随意指定人员来担任这项作业,这是对这项工程的极不负职责的。

1.5 合同签定后在也许面临的经济风险和政治风险

经济风险通常是指与工程有关的各种物资报价改变致使的风险,比方通货膨胀,物料物价上涨或降价等。若合同没有拟定应对办法,必然会形成合同两边中的一方经济丢失;还有因为合同两边对物价的估量方法不同,对报价调整的应对办法有别;合同一方的诺言或经济状况等也许形成合同施行艰难,致使合同风险;政治风险比方国家制止开垦山林、制止破坏农田等等也许会致使合同的终止、建造场所的破坏、工程延期等带来工程合同风险,往往使得承包商这一方遭受丢失。

2 工程合同风险的应对办法

工程合同的风险管理,对添加收益、削减丢失非常首要。假如可以经过对风险的辨认、猜测与剖析来判别风险的来历和因素,就能最大极限防止合同风险的发作或下降风险发作时给公司带来的丢失,首要从以下几个方面临工程合同风险进行操控和管理。

2.1 严把合同签定关,合同签定要标准化、谨慎化

在合同签定前要进行严厉的检查。首要包含:施工项目是不是合法,业主的批阅手续是不是齐备健全;合同是不是契合法令法规,是不是完好无误。合同是不是采纳了国家标准文本;合同两边职责和权益是不是有失偏颇,两边怎么制约;合同完不成时的法令职责以及补救办法。

摘 要:合同条款的了解尽量共同,防止发作岐义。签定工程合一起,应挑选恰当的发包方法,合同文本应尽也许选用由国家颁布的通用性合同文本,再由合同两边依据拟建工程的具体特色来起草。合同文本有必要是两边志愿的实在表达

关键词:工程风险论文

合同条款的了解尽量共同,防止发作岐义。签定工程合一起,应挑选恰当的发包方法,合同文本应尽也许选用由国家颁布的通用性合同文本,再由合同两边依据拟建工程的具体特色来起草。合同文本有必要是两边志愿的实在表达,做到文字表达谨慎,不运用不置可否、含糊不清词语。

2.2 对合同施行动态管理,严厉依照合同条款施行

在工程合同施行进程中,严厉依照合同条款进行施工非常首要,只要按合同施工才干最大极限下降合同风险。合同依法签定后,树立合同施行的确保体系,确保合同施行进程中的平时作业有序地进行,对合同的施行进行动态管理,使工程项目的悉数合同事情处于受控状态,以确保合同的顺畅实现。建造单位严厉依照合同条款,分化合同事情,对各个标的做好事前、事中、过后操控。了解合同条款,找出合同施行中也许呈现的薄弱环节,提早拟定预防办法,下降风险的发作,提高合同的履约率。2.3 活跃交流,争夺对合同风险化解时机

合同中的风险条款是合同一方对另一方的制约条件。在合同施行中,假如两边都能认实在行合同、施行自个的职责,合同施行得比较顺畅和满足,合同两边可利用这种友好的氛围,对合同中的一些隐性风险进行协商和解说,并作为合同的抵偿文本保留下来,使合同得以顺畅施行。这么就能使一些正本对自个晦气的条款得到化解,将也许呈现风险进行合理的分担。

2.4 加强合同改变和索赔管理

因为工程合同的施行周期长,耗资大,所以在合同的施行进程中,不可防止地依据实践状况进行合同改变,在合同改变中,改变量最大最频繁的是工程改变,因而工程改变在合同索赔中所占的比例也最大,合同改变就意味着索赔的时机,用索赔和反索赔来抵偿或削减丢失,是施工单位选用的风险对策之一。这就请求合同管理人员仔细剖析合同,清晰两边职责,对合同两边的来往文件、材料、图纸、帐目等进行搜集整理,密切注意合同施行中每一事情的具体进程,以作为工程改变、工程索赔的根本依据,寻觅索赔时机,经过索赔和反索赔到达下降风险、抵偿丢失的目的。

2.5 决断采纳经济办法

从经济观念上说,采纳经济办法发作的费用比承当风险实践丢失要合算得多。对工程风险较大的某一有些作业,为防止违约承当风险,可选用添加经济投入的方法削减风险。比方大幅度添加人员,添加了机械设备,添加班次,添加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薪酬、奖金或加班费用等。虽然在经济上添加了开销,但确保了施工进度,确保了公司诺言,防止了风险的发作。

综上所述,工程合同一经签定,即变成合同两边的最高做法准则,合同中的每一条款都和两边的切身利益有关。因而,了解和把握与工程合同有关的法令法规,是要操控和防备工程合同风险的首要条件。其次,深入研究合同条款,签定完善的施工合同是操控合同风险的首要确保。在施行合同的进程中,加强合同管理和对工程风险进行剖析和操控,在作业实践中,既要坚持按合同条款施行,又可以依据实践状况和合同两边的实在志愿灵敏变通,才干实现合同两边的双赢。

参考文献:

[1] 尹贻林.工程项目管理学[M].天津:天津科学技能出版社,1997.

[2] 雷胜强.世界工程风险管理与保险[M].我国修建工业出版社,2002.

[3] 我国建造监理协会.工程建造合同管理[M].我国修建工业出版社,2003.

[4] 朱建国.关于建造工程合同管理的讨论[J].山西修建,2006,32(5).

[5] 尹贻林.合同法与工程合同管理[M].天津:天津大学出版社,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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