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刊投稿知识库 > 中国种业期刊官网

中国种业期刊官网

发布时间:

中国种业期刊官网

主要仪器设备国家重大科学工程仪器设备共69类468台(套),购置费8053.38万元。仪器设备购置由中国农业科学院计财局和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组织专家负责招投标。仪器设备选型的主要原则是:多功能、高通量、高效率、自动化、网络化和简单化,先进性与实用性相结合,大、中、小型仪器设备相配套。仪器设备主要用于遗传多样性与核心种质研究、基因鉴定研究、基因克隆与功能研究、种质创新与分子育种技术研究、作物基因信息网络研究等。国家重大科学工程仪器设备面向全国开放。欢迎全国各地的科研人员利用国家重大科学工程的设施、设备和条件进行有关研究。 农场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物科学研究所农场成立于2003年,其前身由原作物所所部农场、昌平基地及原品资所农场等整合而成,目前共有在职职工21人。农场具备开展科学试验所具备的房屋、土地、农机具和田间设施的各项硬件条件。主要任务是承担培育高产、优质、多抗粮食作物良种及其配套栽培技术的田间试验任务,承担作物原种原原种繁殖任务,承担作物品种资源保种、性状鉴定的田间试验任务以及品种检疫任务;承担国家区试、农业部新品种展示任务。2004年落实国家和农业部项目的田间试验任务47个,试验面积近千亩。农场作为科学研究的第二试验室,目标是建设成为科研成果、试验管理、条件设施、农机设备的展示窗口。我们将以优质的服务,热忱欢迎本所和兄弟院所前来从事科学试验研究。农场设置三个部门:场办公室:承担食宿、文秘、安全保卫、对外协调、绿化、维修等任务。科技生产部:承担院、所及相关科研单位的试验、示范、良繁、展示等任务。科技开发部:承担新品种及优良品种的开发创收任务。场长:李克民副场长:杨万琛人工气候室作物科学研究所有MPC—180和MPC—120型人工气候室各1台,NY—71040型人工气候室4台,房间型人工气候室8台,均为国家重大科学工程配套设施。国家种质库国家作物种质库(简称国家种质库)是全国作物种质资源长期保存中心,也是国作物种质资源保存研究中心。该库在美国洛克菲勒基金会和国际植物遗传资源委员会的部分资助下,于1986年10月在中国农业科学院落成。国家种质库的总建筑面积为3200平方米,由试验区、种子入库前处理操作区、贮藏区三部分组成。贮藏区建有两个长期贮藏冷库,总贮藏面积为300平方米,其容量可保存种质40余万份。种质贮藏条件为:温度-18℃±1℃,相对湿度<50%。 实验温室群自动化试验温室为国家重大科学工程的配套设施,20间共6000平方米。整个系统包括通风系统、温室内遮阳系统、外遮阳系统、供暖系统、供水系统、湿帘及雾喷降温系统、配电及补光系统、温室自动控制系统等,可以自动控制温室内的温度、湿度、光照、通风等 抗旱鉴定设施自动化抗旱鉴定设施共2座,由国家小麦改良中心项目投资建设,试验地各为310平方米,能自动开闭,可进行各种抗旱试验。 种质保存中心国家农作物种质保存中心是由农业部于1999年3月立项批准建设,总投资2600万元,2000年12月开工,2002年11月落成投入使用。总建筑面积3500 m,由种质保存区、前处理加工区和研究试验区三部分组成。保存区建设面积:1700 m,包括17间冷库,其中5间为长期库,使用面积合计293 m,9间为中期库,使用面积合计568 m,3间临时库(每间使用面积36m)。长期库的贮藏温度-18℃±2℃,相对湿度≤50%,保存容量为20万份以上,用于长期保存全国农业植物种质资源,包括农家种、育成品种和近缘野生材料等。中期库贮藏温度-4℃±2℃,相对湿度≤50%,保存容量为40万份以上,中期库保存种质材料可随时供种分发给国内育种、科研和教学等单位使用,同时也供国际交换使用。3间临时存放冷库(+4℃)供种子临时存放使用。前处理加工区主要由种子接纳室、发芽室、干燥室、“双十五”干燥室、称重室、包装室组成。“国家农作物种质保存中心”保存设施投入使用后,加上原有的国家库长期库的40万份容量,则总保存容量达到百万份以上,基本满足30年内我国发展的需要,同时也将使得国家种质库保存的种质资源能为我国作物育种和生产发挥更大的作用。 所授荣誉作物科学研究所是中国作物学会、中国农学会遗传资源分会和中国农业生物技术学会作物生物技术分会的挂靠单位。编辑出版的期刊有:《作物学报》《植物遗传资源学报》《作物杂志》和《中国种业》。作物科学研究所长期主持和承担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 “973” 项目 、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 “863” 项目 、国家重点科技攻关项目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国家转基因植物专项、农业部种质资源保护专项、科技部自然资源科技平台项目以及国际合作项目等。编写出版了《中国小麦品种改良及系谱分析》等科学专著和科普书刊逾百部。获得科研成果奖146项,其中包括自然科学奖1项、国家发明奖5项、国家科技进步奖16项、全国科学大会奖8项和省部级奖116项,育成通过国家和省级审定品种150个。部分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发展前景随着人才队伍的不断壮大,科研条件的不断改善,国际交往的不断发展,科研工作的不断深入,作物科学研究所必将为中国农业生产的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截止到2011年,作物科学研究所有在职职工314人,离退休职工313人。在职职工中,有科技创新人员179人,其中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各1人,长江计划特聘教授1人,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2人,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0人,博士生导师34人,农科院杰出人才一级岗位8人,二级岗位19人,三级岗位9人,有研究员57人,副研究员84人,获得博士学位人员有62人。拥有作物种质资源学、作物遗传育种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作物栽培与耕作学、作物信息学、植物病理学博士学位授予点 , 设有作物种质资源学、作物遗传育种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作物栽培与耕作学博士后流动站。该所有10万元以上大型仪器设备100多台件,房屋建筑面积6万多平方米,试验地60多公顷,科研试验设施近万平方米。作物科学研究所是中国作物学会、中国农学会遗传资源分会和中国农业生物技术学会作物生物技术分会的挂靠单位。编辑出版的期刊有:《作物学报》《植物遗传资源学报》《作物杂志》和《中国种业》。

中国期刊网官网官网

这个里面好像是啊

中国期刊网:

有诚信的雅美期刊网,我5月份在那发了两篇核心文章,现在看到发表出来了。

可以到抢客族官网的免费书籍栏目看一下。发布的全是国内外大学或图书馆等期刊文献等网址和免费登入账号。

中国林业期刊官网

普通国家级期刊

《中国林业教育》属于教育部主管的国家级教育类期刊。但不是核心期刊。该刊物全文登陆万方,没有登录知网。——山东期刊采编中心 答复。

期刊级别: 国家级期刊

中国林业经济

《中国林业经济》由中国林业经济学会、东北林业大学主办,国家级期刊,综合影响因子:0.302。中国林业经济是一本全国性林业企业管理方面的杂志,荣获2008年获第二届黑龙江省出版奖提名奖,2009年获中国北方优秀期...

中国种业编辑部官网

中国畜禽种业编辑部电话:。中国畜禽种业是国家级期刊,职称评定有效期刊。

1、来稿请按本刊所设栏目及报道范围撰写。内容要具有技术上的先进性、实用性,以及可读性和可用性,密切结合农业生产实际,着重实用高新技术和新品种的推广应用。2、文字表达必须条理清晰,结构严谨,数据可靠,集约简洁,通顺流畅,逻辑性强。计量单位必须严格规范,一律要求使用法定计量单位,如长度单位用m、cm、mm,质量单位用kg、g、t(吨)表示。Ppm停止使用,表示数量的改用10的-6次方,表示浓度的改有mg/kg。表示世纪、年代、年、月、日、时间(年份用全称),或表示计量和有统计意义的数字以及表序数和编号中的数字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数字的增加可用倍数和百分数表示,数字的减少只能用百分数或分数表示。3、文稿要求抄写或打印在16开单面方格纸上(如已输入磁盘,请尽量提供),稿中外文字母和符号必须分清文种、大小写、正斜体及上下角标,斜体字以下画横线来表示。容易混淆的外文字母、符号初次出现时,请用铅笔作出标注。4、文中图、表、照片应附最主要的。文稿中的形态特征图或曲线坐标图不宜太多。插图最好用计算机绘制,用激光打印机输出,图中所用字号为6号字体,图表力求精简,坐标图纵横坐标标目注示要完整,并注明法定计量单位。文稿中需留出图位。线条要求均匀,文字、数字、符号要用铅笔写清;表要制成三线表;照片清晰、层次分明;图、表、照片中的所有文字均为中文;文内各级标题一律用阿拉伯数字编码,且在数字之间用圆点分开,末位数字后不加圆点。5、稿件正文内容前应附:题目,作者单位、地址、邮编及姓名。实验研究技术与方法栏目除按上述要求书写外,其格式编排为:1材料与方法;2结果分析;3结论。必要时也可在文章前附有摘要(200字左右)和关键词(3-5个)。6、企业家风采、专题综述、实验研究技术与方法、国外动态等栏目,每篇字数要求在3000字左右;政策法规、市场观察、种子产业化、实用新技术与新成果、名特新优品种等栏目每篇字数要求在1500字左右;读者信箱将对广大群众关心的有关种子生产、经营等方面的技术问题组织解答。7、本刊将酌情收取版面费。届时由编辑部直接与作者联系。8、请勿一稿两投,文责自负,编辑部对来稿可作必要的压缩和删改。不愿改动者,请事先向编辑部声明。9、来稿刊登后将酌致稿酬,并赠送当期期刊1册,同时还根据自愿的原则以优惠20%的刊价售给作者。来稿请作者自留底稿,无论刊登与否恕不退稿。从投稿之日起,4个月内未接到通知的请自行处理。10、请最好使用电子版,已发电子版的,尽量不要再补寄打印稿。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负面清单”又缩短了!新版清单列出122项特别管理措施,其中,有限制性措施85条,禁止性措施37条。据统计,2015版“负面清单”比2014年版减少17条,新版“负面清单”统一适用于上海、广东、天津、福建4个自贸试验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一、农、林、牧、渔业(一)种业1.禁止投资中国稀有和特有的珍贵优良品种的研发、养殖、种植以及相关繁殖材料的生产(包括种植业、畜牧业、水产业的优良基因)。2.禁止投资农作物、种畜禽、水产苗种转基因品种选育及其转基因种子(苗)生产。3.农作物新品种选育和种子生产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4.未经批准,禁止采集农作物种质资源。(二)渔业捕捞5.在中国管辖水域从事渔业活动,须经中国政府批准。6.不批准以合作、合资等方式引进渔船在管辖水域作业的船网工具指标申请。二、采矿业(三)专属经济区与大陆架勘探开发7.对中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自然资源进行勘查、开发活动或在中国大陆架上为任何目的进行钻探,须经中国政府批准。(四)石油和天然气开采8.石油、天然气(含油页岩、油砂、页岩气、煤层气等非常规油气)的勘探、开发,限于合资、合作。(五)稀土和稀有矿采选9.禁止投资稀土勘查、开采及选矿;未经允许,禁止进入稀土矿区或取得矿山地质资料、矿石样品及生产工艺技术。10.禁止投资钨、钼、锡、锑、萤石的勘查、开采。11.禁止投资放射性矿产的勘查、开采、选矿。(六)金属矿及非金属矿采选12.贵金属(金、银、铂族)勘查、开采,属于限制类。13.锂矿开采、选矿,属于限制类。14.石墨勘查、开采,属于限制类。三、制造业(七)航空制造15.干线、支线飞机设计、制造与维修,3吨级及以上民用直升机设计与制造,地面、水面效应飞机制造及无人机、浮空器设计与制造,须由中方控股。16.通用飞机设计、制造与维修限于合资、合作。(八)船舶制造17.船用低、中速柴油机及曲轴制造,须由中方控股。18.海洋工程装备(含模块)制造与修理,须由中方控股。19.船舶(含分段)修理、设计与制造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九)汽车制造20.汽车整车、专用汽车制造属于限制类,中方股比不低于50%;同一家外商可在国内建立两家(含两家)以下生产同类(乘用车类、商用车类)整车产品的合资企业,如与中方合资伙伴联合兼并国内其他汽车生产企业可不受两家的限制。21.新建纯电动乘用车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须使用自有品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已授权的相关发明专利。(十)轨道交通设备制造22.轨道交通运输设备制造限于合资、合作(与高速铁路、铁路客运专线、城际铁路配套的乘客服务设施和设备的研发、设计与制造,与高速铁路、铁路客运专线、城际铁路相关的轨道和桥梁设备研发、设计与制造,电气化铁路设备和器材制造,铁路客车排污设备制造等除外)。23.城市轨道交通项目设备国产化比例须达到70%及以上。(十一)通信设备制造24.民用卫星设计与制造、民用卫星有效载荷制造须由中方控股。25.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及关键件生产属于限制类。(十二)矿产冶炼和压延加工26.钨、钼、锡(锡化合物除外)、锑(含氧化锑和硫化锑)等稀有金属冶炼属于限制类。27.稀土冶炼、分离属于限制类,限于合资、合作。28.禁止投资放射性矿产冶炼、加工。(十三)医药制造29.禁止投资列入《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和《中国稀有濒危保护植物名录》的中药材加工。30.禁止投资中药饮片的蒸、炒、炙、煅等炮制技术的应用及中成药保密处方产品的生产。(十四)其他制造业31.禁止投资象牙雕刻、虎骨加工、宣纸和墨锭生产等民族传统工艺。四、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十五)原子能32.核电站的建设、经营,须由中方控股。33.核燃料、核材料、铀产品以及相关核技术的生产经营和进出口由具有资质的中央企业实行专营。34.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才可从事放射性固体废物处置活动。(十六)管网设施35.城市人口50万以上的城市燃气、热力和供排水管网的建设、经营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36.电网的建设、经营须由中方控股。五、批发和零售业(十七)专营及特许经营37.对烟草实行专营制度。烟草专卖品(指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烟叶、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的生产、销售、进出口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禁止投资烟叶、卷烟、复烤烟叶及其他烟草制品的批发、零售。38.对中央储备粮(油)实行专营制度。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具体负责中央储备粮(含中央储备油)的收购、储存、经营和管理。39.对免税商品销售业务实行特许经营和集中统一管理。40.对彩票发行、销售实行特许经营,禁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行、销售境外彩票。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十八)道路运输41.公路旅客运输公司属于限制类。(十九)铁路运输42.铁路干线路网的建设、经营须由中方控股。43.铁路旅客运输公司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二十)水上运输44.水上运输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内设立的国际船舶运输企业除外)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且不得经营以下业务:(1)中国国内水路运输业务,包括以租用中国籍船舶或者舱位等方式变相经营水路运输业务;(2)国内船舶管理、水路旅客运输代理和水路货物运输代理业务。45.船舶代理外资比例不超过51%。46.外轮理货属于限制类,限于合资、合作。47.水路运输经营者不得使用外国籍船舶经营国内水路运输业务,经中国政府许可的特殊情形除外。48.中国港口之间的海上运输和拖航,由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船舶经营。外国籍船舶经营中国港口之间的海上运输和拖航,须经中国政府批准。(二十一)公共航空运输49.公共航空运输企业须由中方控股,单一外国投资者(包括其关联企业)投资比例不超过25%。50.公共航空运输企业董事长和法定代表人须由中国籍公民担任。51.外国航空器经营人不得经营中国境内两点之间的运输。52.只有中国指定承运人可以经营中国与其他缔约方签订的双边运输协议确定的双边航空运输市场。(二十二)通用航空53.允许以合资方式投资专门从事农、林、渔作业的通用航空企业,其他通用航空企业须由中方控股。54.通用航空企业法定代表人须由中国籍公民担任。55.禁止外籍航空器或者外籍人员从事航空摄影、遥感测绘、矿产资源勘查等重要专业领域的通用航空飞行。(二十三)民用机场与空中交通管制56.禁止投资和经营空中交通管制系统。57.民用机场的建设、经营,须由中方相对控股。(二十四)邮政58.禁止投资邮政企业和经营邮政服务。59.禁止经营信件的国内快递业务。七、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二十五)电信传输服务60.电信公司属于限制类,限于中国入世承诺开放的电信业务,其中:增值电信业务(电子商务除外)外资比例不超过50%,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须为依法设立的专门从事基础电信业务的公司,且公司中国有股权或者股份不少于51%。(二十六)互联网和相关服务61.禁止投资互联网新闻服务、网络出版服务、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网络文化经营(音乐除外)、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互联网公众发布信息服务(上述服务中,中国入世承诺中已开放的内容除外)。62.禁止从事互联网地图编制和出版活动(上述服务中,中国入世承诺中已开放的内容除外)。63.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与外国投资者进行涉及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业务的合作,应报经中国政府进行安全评估。八、金融业(二十七)银行业股东机构类型要求64.境外投资者投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为金融机构或特定类型机构。具体要求:(1)外商独资银行股东、中外合资银行外方股东应为金融机构,且外方唯一或者控股/主要股东应为商业银行;(2)投资中资商业银行、信托公司的应为金融机构;(3)投资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村镇银行的应为境外银行;(4)投资金融租赁公司的应为金融机构或融资租赁公司;(5)消费金融公司的主要出资人应为金融机构;(6)投资货币经纪公司的应为货币经纪公司;(7)投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应为金融机构,且不得参与发起设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8)法律法规未明确的应为金融机构。(二十八)银行业资质要求65.境外投资者投资银行业金融机构须符合一定数额的总资产要求,具体包括:(1)外资法人银行外方唯一或者控股/主要股东、外国银行分行的母行;(2)中资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村镇银行、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贷款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境外投资者;(3)法律法规未明确不适用的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境外投资者。66.境外投资者投资货币经纪公司须满足相关业务年限、全球机构网络和资讯通信网络等特定条件。(二十九)银行业股比要求67.境外投资者入股中资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等银行业金融机构受单一股东和合计持股比例限制。(三十)外资银行68.除符合股东机构类型要求和资质要求外,外资银行还受限于以下条件:(1)外国银行分行不可从事《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允许经营的“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从事银行卡业务”,除可以吸收中国境内公民每笔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定期存款外,外国银行分行不得经营对中国境内公民的人民币业务;(2)外国银行分行应当由总行无偿拨付营运资金,营运资金的一部分应以特定形式存在并符合相应管理要求;(3)外国银行分行须满足人民币营运资金充足性(8%)要求;(4)外资银行获准经营人民币业务须满足最低开业时间要求。(三十一)期货公司69.期货公司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三十二)证券公司70.证券公司属于限制类,外资比例不超过49%。71.单个境外投资者持有(包括直接持有和间接控制)上市内资证券公司股份的比例不超过20%;全部境外投资者持有(包括直接持有和间接控制)上市内资证券公司股份的比例不超过25%。(三十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72.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属于限制类,外资比例不超过49%。(三十四)证券和期货交易73.不得成为证券交易所的普通会员和期货交易所的会员。74.不得申请开立A股证券账户以及期货账户。(三十五)保险机构设立75.保险公司属于限制类(寿险公司外资比例不超过50%),境内保险公司合计持有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股份不低于75%。76.申请设立外资保险公司的外国保险公司,以及投资入股保险公司的境外金融机构(通过证券交易所购买上市保险公司股票的除外),须符合中国保险监管部门规定的经营年限、总资产等条件。(三十六)保险业务77.非经中国保险监管部门批准,外资保险公司不得与其关联企业从事再保险的分出或者分入业务。九、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三十七)会计审计78.担任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或履行最高管理职责的其他职务),须具有中国国籍。(三十八)法律服务79.外国律师事务所只能以代表机构的方式进入中国,在华设立代表机构、派驻代表,须经中国司法行政部门许可。80.禁止从事中国法律事务,不得成为国内律师事务所合伙人。81.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不得聘用中国执业律师,聘用的辅助人员不得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三十九)统计调查82.实行涉外调查机构资格认定制度和涉外社会调查项目审批制度。83.禁止投资社会调查。84.市场调查属于限制类,限于合资、合作,其中广播电视收听、收视调查须由中方控股。85.评级服务属于限制类。(四十)其他商务服务86.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法定代表人须为具有境内常住户口、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十、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四十一)专业技术服务87.禁止投资大地测量、海洋测绘、测绘航空摄影、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形图、世界政区地图、全国政区地图、省级及以下政区地图、全国性教学地图、地方性教学地图和真三维地图编制,导航电子地图编制,区域性的地质填图、矿产地质、地球物理、地球化学、水文地质、环境地质、地质灾害、遥感地质等调查。88.测绘公司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89.禁止投资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90.禁止设立和运营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十一、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四十二)动植物资源保护91.禁止投资国家保护的原产于中国的野生动植物资源开发。92.禁止采集或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十二、教育(四十三)教育93.外国教育机构、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单独设立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不包括非学制类职业技能培训)。94.外国教育机构可以同中国教育机构合作举办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教育机构,中外合作办学者可以合作举办各级各类教育机构,但是:(1)不得举办实施义务教育和实施军事、警察、政治和党校等特殊领域教育机构;(2)外国宗教组织、宗教机构、宗教院校和宗教教职人员不得在中国境内从事合作办学活动,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不得进行宗教教育和开展宗教活动;(3)普通高中教育机构、高等教育机构和学前教育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主导(校长或者主要行政负责人应当具有中国国籍,在中国境内定居;理事会、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的中方组成人员不得少于1/2;教育教学活动和课程教材须遵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十三、卫生和社会工作(四十四)医疗95.医疗机构属于限制类,限于合资、合作。十四、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四十五)广播电视播出、传输、制作、经营96.禁止投资设立和经营各级广播电台(站)、电视台(站)、广播电视频率频道和时段栏目、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广播电视发射台、转播台〔包括差转台、收转台〕、广播电视卫星、卫星上行站、卫星收转站、微波站、监测台〔站〕及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等),禁止从事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和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97.禁止投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公司。98.对境外卫星频道落地实行审批制度。引进境外影视剧和以卫星传送方式引进其他境外电视节目由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指定的单位申报。99.对中外合作制作电视剧(含电视动画片)实行许可制度。(四十六)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金融信息100.禁止投资设立通讯社、报刊社、出版社以及新闻机构。101.外国新闻机构在中国境内设立常驻新闻机构、向中国派遣常驻记者,应当经中国政府批准。102.外国通讯社在中国境内提供新闻的服务业务须由中国政府审批。103.禁止投资经营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的出版、制作业务;禁止经营报刊版面。104.中外新闻机构业务合作、中外合作新闻出版项目,须中方主导,且须经中国政府批准(经中国政府批准,允许境内科学技术类期刊与境外期刊建立版权合作关系,合作期限不超过5年,合作期满需延长的,须再次申请报批。中方掌握内容的终审权,外方人员不得参与中方期刊的编辑、出版活动)。105.禁止从事电影、广播电视节目、美术品和数字文献数据库及其出版物等文化产品进口业务(上述服务中,中国入世承诺中已开放的内容除外)。106.出版物印刷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107.未经中国政府批准,禁止在中国境内提供金融信息服务。108.境外传媒(包括外国和港澳台地区报社、期刊社、图书出版社、音像出版社、电子出版物出版公司以及广播、电影、电视等大众传播机构)不得在中国境内设立代理机构或编辑部。如需设立办事机构,须经审批。(四十七)电影制作、发行、放映109.禁止投资电影制作公司、发行公司、院线公司。110.中国政府对中外合作摄制电影片实行许可制度。111.电影院的建设、经营须由中方控股。放映电影片,应当符合中国政府规定的国产电影片与进口电影片放映的时间比例。放映单位年放映国产电影片的时间不得低于年放映电影片时间总和的2/3。(四十八)非物质文化遗产、文物及考古112.禁止投资和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文物购销企业。113.禁止投资和运营国有文物博物馆。114.禁止不可移动文物及国家禁止出境的文物转让、抵押、出租给外国人。115.禁止设立与经营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机构。116.境外组织或个人在中国境内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和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应采取与中国合作的形式并经专门审批许可。(四十九)文化娱乐117.禁止设立文艺表演团体。118.演出经纪机构属于限制类,须由中方控股(为本省市提供服务的除外)。119.大型主题公园的建设、经营属于限制类。十五、所有行业(五十)所有行业120.不得作为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从事经营活动。121.《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的禁止类以及标注有“限于合资”、“限于合作”、“限于合资、合作”、“中方控股”、“中方相对控股”和有外资比例要求的项目,不得设立外商投资合伙企业。122.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战略投资、境外投资者以其持有的中国境内企业股权出资涉及外商投资项目和企业设立及变更事项的,按现行规定办理。查询各地区业务请点击:长沙公司注册,南京公司注册,苏州公司注册工商注册多少钱?找曼德企服放心,公司代办安全高效,税务顾问专业,曼德企服一站式服务专家。

以下是查询玉米种子是否通过国审和省审的详细步骤:

1、百度搜索“中国种子协会网”即可到达官网,然后点击导航栏的“通知公告”。

2、在“通知公告”页面的左下角,找到“品种审定”,点击。

3、在“品种审定”页面,即可根据需求查询需要的信息。

4、省审的步骤以云南省为例。直接搜索“云南种业信息网”到达官网点击“质量管理”、“品中审定”、“品种登记”或直接在搜索栏搜索需要的信息即可。

扩展资料:

国审:顾名思义就是通过国家级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品种,认为具有优势,可以在全国大范围推广的品种,但并不是全国所有玉米区都可以种植,审定证书上有详细的适宜区域,超出区域是不.能销售的,不过有些品种通过省级审定的可以在当地销售。

省审:就是通过某个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品种,可以在本省种植推广,超出区域不能销售,省级审定证书一般不会标注不适应的区域。

中国中文期刊网官网

万方数据库中国期刊网

可以到抢客族官网的免费书籍栏目看一下。发布的全是国内外大学或图书馆等期刊文献等网址和免费登入账号。

1、进入官网;在浏览器中输入中国期刊网的官方网址,进入官网后选择登陆或注册,如果是在校学生或教职工,可以进行身份认证,这样可以享有一定的特权。

2、检索文献;在检索栏中输入自己想要查阅的文献并选择相应的筛选条件,随后点击搜索即可。

3、下载文献;找到需要查阅的论文后根据页面提示下载即可。但是知网中很多文献并不提供免费下载,需要交付一定的费用,因此需要充值一定的金额到账户上。

4、安装CAJ阅读器,查阅文献;从知网上下载好的文献需要通过CAJ阅读软件才能进行阅读,因此需要安装CAJ阅读浏览器,完成软件安装后就可以正常阅读文献了。

  • 索引序列
  • 中国种业期刊官网
  • 中国期刊网官网官网
  • 中国林业期刊官网
  • 中国种业编辑部官网
  • 中国中文期刊网官网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