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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房补充调查外业调绘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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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房补充调查外业调绘毕业论文

农用地分等评价工作中,遥感和全球定位系统提供了详尽、准确的基础数据和底图,保证了广东省农用地分等工作数据的现势性,在外业补充调查和标准样地选取定位、标准样地体系的建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首先,遥感技术在土地利用动态监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从1999年以来,采用高分辨率、多时段的卫星数据,全面开展了土地资源利用动态监测工作,并逐步建立了全国的土地遥感监测体系。通过对重点城市建设占用耕地等土地利用情况进行遥感动态监测,为加强土地管理工作提供了重要的基础支撑。其次,遥感技术在土地利用更新调查中广泛应用,土地利用变更调查主要以现势性航空、航天正射影像图和地形图为基础调查资料,再与原有的土地利用现状图套合对比,并经实地调绘和补充调查,实现对土地利用现状的更新。第三,遥感技术在农村产权调查、城市土地集约利用潜力评价等工作中得到充分的应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20 世纪 80 年代,为了摸清土地的家底,国务院决定进一步开展土地资源调查工作。根据国务院的工作部署,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下达桂政发〔1985〕92 号文件,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成立土地资源调查领导小组,在全自治区全面开展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工作,主要调查土地利用的数量、质量、分布、权属及利用状况。这次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自 1985 年 4 月开始,到 1998年 8 月结束,历时 13 年 4 个月,成果包括乡镇级、县级、地市级和自治区级土地资源调查的各种文字报告、数据册、图件、航片、卫片、照片等。根据这些成果,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资源调查领导小组和原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管理局共同编制撰写《广西土地资源》,并于 2000 年 5月出版。《广西土地资源》着重叙述土地权属、分类、分布特点及划分依据,针对农用地利用状况进行土地质量评价,评价的原则是根据土地生产潜力的区域性划分土地潜力区。按照区域的光能、热能、水分、空气和土壤养分等因素与作物共同作用造成的土地生产潜力差异,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划分为 4 个土地潜力区(桂东北土地潜力区、桂西北土地潜力区、桂东南土地潜力区、桂西南土地潜力区)。土地资源评价系统按类、等、型三级划分,分为 7 个土地适宜类、3个土地资源等;土地型是在土地资源等的范围内,按其限制因素及强度划分。土地适宜程度和生产潜力的高低是土地资源评价的核心,通过区域内土地资源适宜性评价,土地潜力区以及土地质量等的划分,从而提出广西壮族自治区区域土地资源开发与利用战略,确定土地利用方向,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农用地分布合理布局。

1997 年,为推进土地使用制度的深化改革,科学、合理地确定农用地的承包转让、征用补偿相关标准,为建立合理的土地税收制度以及调整农业用地结构提供土地质量和等级状况方面的科学依据,柳州市国土资源局在国家及省(区、市)层面的定价估价工作全面开展之前,率先在柳州市郊区 10 个乡(镇)开展农用地(指大农业,含农、林、牧、园以及可利用荒地)定级估价工作。定级方法采用分类与综合定级相结合,对耕地和园地的评价以投入产出模型理论和区位理论为依据,全面、科学地分析了影响农用地综合质量的主要因素、因子,以多因素、多因子综合评判与专家集体征询打分相结合。本次评价共有近 2000 个土壤取样点,分析近 14000个数据,样点密度大,计算机运算程度高。土地估价方法采用收益还原法和地价比照法相结合,并结合城市郊区的特点,与城市地价相衔接,逐类、逐级定出基准地价。该项工作形成的成果有农用地定级估价报告、定级估价系统软件、柳州市郊区农用地定价估价图(1∶5 万彩图)、郊区各乡(镇)农用地定级估价图(1∶1 万或 1∶2 万彩图)。成果内容丰富,图文表齐全,工作成果于 1998 年 10 月 28 日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管理局会同柳州市人民政府组织的有关领导、专家进行的成果验收。

2001 年 4 月,国土资源部印发《关于批准开展 2000 ~ 2001 年度〈农用地分等定级与估价〉项目的通知》(国土资发〔2001〕133 号),决定在山西、内蒙古、黑龙江、江苏、安徽、福建、湖南、广西、新疆 9 个省(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面开展农用地分等、定级、估价工作。根据该文件精神,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于 2001 年 6 月组织开展广西壮族自治区农用地分等工作,同期在南宁市原邕宁县、玉林市玉州区、河池市金城江区等县(区)开展农用地定级与估价试点工作。至 2002 年底,广西壮族自治区已基本完成农用地分等主体工作,2003 年7 月通过全国农用地分等定级与估价办公室预检,2004 年 10 月 17 日通过国土资源部的正式验收。

2004 年,为了全面查清目前全国土地利用状况,掌握真实的土地基础数据,建立和完善土地调查、统计和登记制度,实现土地资源信息的社会化服务,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及国土资源管理的需要,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 号),明确提出了“启动新一轮土地调查,保证土地数据的真实性”。广西壮族自治区根据文件精神,开展了新一轮土地调查的试点工作。2005 年,为贯彻落实该文件精神,又在全自治区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测算以及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测算等工作。

根据《农用地分等规程》(TD/T 1004-2003),为建立标准样地理论体系,并将其纳入农用地评价技术体系中,2005 年 11 月~ 2008 年 4 月,广西壮族自治区全面展开农用地分等标准样地设置工作。以自治区农用地分等成果为基础,针对耕作制度多样、水旱耕作区分明显、地貌和土壤类型复杂等特点,设置国家级和自治区级农用地标准样地,建立了以国家与自治区两级层面为控制核心的标准样地体系。全自治区共设置标准样地 534 个,针对标准样地的耕地质量、耕地基础设施水平、耕地利用条件、耕地投入产出的经济条件、耕地的限制性因素、耕地生产能力等进行监测分析,建立一个独立的耕地质量评价参照系统。这个系统深化了标准样地的内涵,使成果的应用更具操作性,能应用于分等成果更新、耕地质量动态监测、耕地保护、土地利用规划功能分区、产能核算、粮食安全研究等。

根据国务院的工作部署,1997 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开展了第二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2005 年,针对第二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党中央、国务院提出了要完善规划体系,科学编制土地利用规划,发挥规划对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调控作用。为此,急需对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修编。在规划修编前期准备工作中,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32 号)以及《关于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和修编前期调研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133 号)的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增加专题评价工作。根据第二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过程及土地利用现状存在的问题,针对耕地的质量、数量及其分布状况进行分析评价,预测耕地的后备资源及潜力区,调整及划定基本农田的保护区、片、块,提出耕地保护的目标和对策。

为严格执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防止“占多补少、占优补劣”,确保耕地占补平衡,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 号)规定补充耕地数量质量要按等级折算。国土资源部作出了相应工作部署,下发了《关于开展补充耕地数量质量实行按等级折算基础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5〕128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全面展开了补充耕地数量质量实行按等级折算基础工作,按照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不降低的原则,利用农用地分等成果与方法,分析标准粮产量与利用等指数的对应关系,建立利用等指数与标准粮产量模型,测算各等级折算系数,将补充耕地数量、质量与被占用耕地等级挂钩并进行折算,实行耕地占补数量和质量平衡。

2006 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江南区、玉林市的北流市、桂林市全州县列入 116 个国家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名单。三地按照“建设促保护”、“基本农田标准化、基础工作规范化、保护责任社会化、监督管理信息化”等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以及建立健全基本农田保护监管体系的总体思路要求,对示范区耕地数量与质量状况进行分析评价,并编制相应的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方案。

从 2007 年 1 月起,广西壮族自治区正式启动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1 ~ 6 月,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的有关准备工作,完成调查方案编制、技术规范制定以及试点经验总结、业务培训和舆论宣传等工作。7 月 1 日,全面启动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调查方式是基于内外业相结合的调查方法。外业农村土地调查以 1∶1 万比例尺为主,以 RS 的正射影像图作为调查基础底图,充分利用现有资料,在 GPS 等技术手段引导下,到实地对每一地块的地类、权属等情况进行外业调查,并作详细记录,绘制相应图件,填写外业调查记录表,确保每一地块的地类、权属等现状信息详细、准确、可靠且具现势性。内业以外业调绘图件为基础,采用成熟的目视解译与计算机识别相结合的信息提取技术,对每一地块的形状、范围、位置进行数字化,准确获取每一地块的界线、范围、面积等土地利用信息。根据农用地分布的位置、面积大小、分类、坡度坡向等属性数据特征,参照历年土地利用变更数据,对农用地的流向进行动态分析。这些工作成果可以作为划定基本农田,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促进社会稳定,保护农民利益等工作的重要科学依据。

以上论述的是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区域农用地调查评价研究工作的现状,这些工作的开展,有助于政府部门全面掌握该自治区农用地的准确、翔实的数据,为制定国土资源政策工作提供了基础和技术支撑。

房屋权属调查毕业论文

我是法学专业03界毕业的。这是我的毕业论文,你可以先看看参考参考。住宅小区停车位(库)所有权归属分析Abstract:Residential District parking garage and ownership of belonging is a distinction between all buildings in a specific system, the Property Law provides for the adoption and implementation of different nature of the parking garage ownership attribution, so that we more clearly than in the past these different the nature of the solution. The promulgation of the law not only related to the protection of th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the broad masses of urban residents, but also the harmony of the whole district, we should attach great importance to the introduction of the Bill of this system, there are still some flaws bill, we need to correct住宅小区的停车位问题,是目前我国物业管理中最具争议的问题之一,“车位之争”在房地产开发商、小区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之间愈演愈烈,由于现行法律规范的缺失和不甚明确,导致了各地法院的判决也是五花八门。随着住房商品化的进一步深入和有车一族的不断涌现,“车位之争”,必将导致更大范围的矛盾对立, 住宅小区停车位的所有权归属是各种纷争和矛盾的核心所在。住宅小区停车位所有权归属不明,将令房地产开发商和置业者的合法利益处于不确定的状态,严重地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妨碍着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地发展,给社会经济生活和公共管理带来诸多的难题。所以建立完善的法律制度对此问题加以明确规定是当务之急也是必要的。本文试图结合我国目前的学说和借鉴国外一些理论和实践,根据小区停车位的不同形式,对其所有权归属问题进行分析探讨。小区停车位的所有权,从时间上可以分为两类:第一类所有权为停车位的初始所有权,这类所有权为开发商所有;第二类为后继所有权,指在开发商将全部房屋出售给业主后,停车位的所有权问题。这是两类不同性质的所有权,不能相互混淆。在现实生活中,就第一类所有权并无争议,有争议的为第二类所有权的归属,所以后者是本文分析的重点。在分析小区停车位(库)归属之前,我们有必要首先引入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概念。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指“根据使用功能,将一栋建筑物在结构上区分为由各个所有人独自使用的专有部分和由多个所有人共同使用的共有部分时,每一所有人所享有的对其专有部分的专有权与对其共有部分的共有权的结合。”(参见王利明著《论物权法中的车库的归属及相关法律问题》)建筑物所有权是由专有权和共有权两方面构成的,其权利的客体也包括两个方面,即专有部分和共有部分(王译鉴著:《民法物一权》(第一册),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95页)。专有部分主要是指根据建筑物的结构和功能而分割出来的具有独立建筑构造和独立使用功能的部分。共有部分则指建筑物的共用部分和附属设施等不具独立使用功能的建筑部分。《物权法》第76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绿地,道路以及物业管理用房,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市政建设的除外。会所车库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除建设单位能够证明其享有所有权外,属于业主共有。”其中虽然规定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其中关于物业管理用房、会所、车库、绿地的所有权归属问题,规定“有约定的依照约定,没有约定的,除了开发商能够证明其享有所有权的以外,属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共有”。特别是目前争议较多的小区车位车库所有权归属问题,《物权法》规定,“建筑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租,出售或者附赠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则归业主共有”。 《物权法》虽以做出相关规定,但是此类问题在现实生活中还是比较复杂,是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归属规则在实务适用中的难点。从我国目前的现有小区情况大体来看,其停车位的形式主要有三种:第一种形式:在小区内建造的专门的停车设施,其相互间由墙壁隔开,四周范围明确,具有独立的入口,己成为与住房相区别的、独立的特定物。其权属可以登记,业主只有购买或者承租该停车位后,方可拥有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其所有权归修建停车设施的开发商所有。对这类停车位,我们称其为库,开发商对这类停车位的销售,通常采用捆绑式销售或者分别销售的方式进行,即将特定车位与特定住宅单元相联系,一体出售给业主或者开发商将住宅单元和地下车位作为各自独立的买卖标的物分别销售。两种销售方式的不同在于:捆绑销售中将停车位作为特定单元的附属物进行销售,而在分别销售中则车位作为独立的标的物来出售。二者的相同之处在于,这种类型的停车位,是由支付了相应对价的小区的业主所有。第二种形式:是在小区的空地上由小区的物业公司划出专门的停车位。这类停车位开发商并不进行专门的销售,多采取分摊销售的办法。因开发商对其投入极其有限,且已将其计入公摊面积进行销售,故在开发商将房屋售出后,因小区内的土地使用权已归全体业主所有,故其土地使用权上的停车位归全体业主享有。在现实生活中,一般是由停车者向物业公司交纳使用费,而物业公司将该使用费作为物业管理费的一部分,为全体业主的利益而使用。第三种形式:在小区的每幢楼房下的第一层或地下一层修建的停车位。对于这种情形,开发商采取的销售方式有三种情形:分摊销售、捆绑销售或者分别销售方式。分摊销售是指开发商在不能对每一单元提供一个位的情况下,将车位销售给全体业主,每一业主按其住宅专有部分的建筑面积分摊车位的购买费用。在现实生活中有两种判断分摊的方法:一种是合同注明方法,即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注明小区车库属于公摊范围为分摊销售,否则为分别销售;另一种是成本计算方法,即小区车库成本计算到房屋价格中为分摊销售,只有明确表明房屋价格中不包括小区车库成本作为分别销售。在分摊销售的方式中,多以业主是否分摊了建筑的成本进行判断,如果由全体业主分摊了此项费用,则停车位归全体业主共同共有,否则归开发商所有。 相对而言,捆绑销售或者分别销售方式,其所有权的归属比较明确。在现实生活中,因为我们很难查明开发商是否将建筑成本分摊销售,而且在我国现阶段小区的停车位不能满足小区所有业主需求的情况下,有些开发商将这种类型的停车位销售给业主以外的人,从而引发纠纷。现行的《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和《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中对此问题有相应条款说明。文件规定双方对停车费用要事先进行约定,购房人在签订购房合同时便具有了决定是否购买或租用车位,并就停车位的价格与开发商、物业公司在合同中约定。车库、车位利益的纠纷关键是明晰车位、车库所有权问题。所有权确定了,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都随之解决。由于建国后我国废除了国民党统治期间的“伪法统”,一并废除了民国时期的“六法全书”和“民法典”,我国至今又还未颁布自己的民法典,加之中国传统社会忽视对公民私有财产的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确定和权利边界经常处于不确定状态,不利于对财产的保护和利用。目前对于住宅小区停车位(库)的所有权归属认识有几种通说:(一)合同约定说此种观点认为,对车库的归属应当通过约定来确定。这种观点的本质意义是合同双方当事人是以平等的身份以公平合理的方式自行协商车库的归属。《物权法》规定:“建筑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出租或者附赠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归全体业主共有”。从物权法的规定上来看,现在我们国家对于车位车库所有权的归属也是遵从于此通说来认定的。但是在当前卖方市场条件下,房地产商极有可能仗着自己的强势地位制定霸王条款,并且他们在合同中主动要求同业主进行协商的可能性也微乎其微。这样将对广大业主极为不利且这也不符合本观点的本意。只有随着商品房市场的发展逐渐变为买方市场的时候,此种观点才有可能实现。(二)成本分摊说此种观点认为,当房地产开发商将车库的建造成本分摊到业主购房款中,车库所有权即为业主共有,否则归开发商所有。目前房地产价格是由需求决定的,而不是由成本决定的,开发商是否将车库的建造成本分摊到住宅销售价格中去,也只有开发商清楚,业主几乎不可能去核定开发商的开发成本,也没有权力去核清开发商成本。因为成本是属于企业的核心商业秘密,因此据此来确定车库的所有权也是非常困难的。(三)国家所有说此种观点认为,地下车库属于地下人防工程,根据《人民防空法》的有关规定应当推定为国家所有(参见 王利明著《论物权法中车库的归属及相关法律问题》)。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1998年颁布的《关于加强居住小区内人防工程使用管理的补充通知》第2条指出:“人防国有资产是国防资产的组成部分,未开发使用的不交纳物业管理费。开发使用的人防工程,由使用人交纳物业管理费。使用人须承担产权人应交的物业管理费,并在人防工程使用协议和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中注明。”随着城市商品房的发展,我国的人防工程建设发展迅速,人防工程投资建设主体已由国家作为单一投资建设主体发展成为多元的投资建设主体。这种情况下,仍然认为地下人防工事归属于国家所有显然是不妥当的,理由有三。第一,《人民防空法》并没有明确规定所有的地下人防工事都属于国家所有。《人民防空法》第5条规定:“国家鼓励、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多种途径投资进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此处只是规定了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并没有界定人防工事的所有权归属问题。相反,在没有界定所有权归属的情况下,应当认为投资者就是所有者,而不能反过来认为在没有明确规定归属的情况下就可以认为属于国家所有。第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界定所有权最基本的原则仍然是投资者享有所有权。对于商品房小区的地下人防工事,国家并没有作出任何投资,因此就不存在在法律上主张所有权的基础。第三,如果地下人防工事属于国家所有,政府应当承担管理和维护的义务。但是事实上,对小区地下人防工事的管理费用并非由国家承担,大量的是由开发商或者业主承担。而由开发商或者业主承担管理费用而不享有所有权,这也是说不通的。(四)登记说此种观点认为:车位(库)房的所有权证登记是谁,即归谁所有。依据物权法的公示公信原理对于已登记的车位(库)肯定归登记产权人所有。但是我国目前的情况是:没有进行房地所有权属登记或者压根就不能进行登记的车库在我国的住宅小区里比比皆是,显然以此来确定车(位)库的所有权归属也是很难办到和不现实的。对于公共小区来说,停车位的所有权归属直接关系到业主和全体小区居民的切身利益。因此,各国或地区的立法中,对此问题均有所规定,我国物权法的立法应当进行吸收和借鉴。(一)日本在日本,区分所有建筑物附设之停车场被分成两类:一为屋外停车场,通常是在建筑物基地划出明显的界线而形成;另一为屋内停车场,指在区分所有建筑物内设置的停车场,一般设在区分所有建筑物的地下或一二层,但也有设在屋顶平台上的。对屋外停车场日本的司法实践及立法均将其视为共用部分,并可得为特定区分所有权人或区分所有权人以外的其他人设定利用权,且该专用权应予以公示。但是,对屋内停车场的产权归属问题并没有作十分明确的规定。日本的地方法院与最高法院特别是在对地下停车位到底是属于法定共用部分还是专有部分分歧严重。日本学界存有争议,法院判例也不大相同。日本最高法院于昭和56 年6 月18日的判决中表明支持专有部分见解的立场,从而使其在日本的司法实践中占据了绝对的主流地位。而日本学界认为,由于建筑物一层或地下部分之容积率是不记入建筑物总面积的,最高法院将地下停车位认定为专有部分的理由是不充分的,故建议应当通过共用部分的专有使用权来进行处理。(二)德国德国1973 年7 月30 日修正的《住宅所有权法》第3 条第2 项规定,“以持久性界标标明范围之停车场,视为有独立性之房间。”亦即地上、地下之停车场皆可设“专有所有权”,并能够独自让与、设定负担。(参见陈华彬著:《现代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研容》,法律出版社1995年版,第169页。) 因此在德国车库作为一种独立的物,其所有权可由开发商自由出售给小区内的业主,而不是作为从物,直接归全体业主所有。其优点在于保护了开发商和小区居民中不需要车库的业主的利益,其可以不用支付该车库的分摊费用。应明确的是,即使小区内的停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同共有,对停车位享有专用使用权的业主也可以在小区内的业主之间自由转让其使用权。(三)法国在法国,新公寓的建造者负有一项法定的义务:在建筑物基地内,按一户一空间的标准为住户设计停车场。学界及司法实践认为,区分所有建筑物之居住区域与停车区域为分别的不动产,即停车位必须另行购买;并且该区分所有建筑物之居住者以外的人,亦可购买基地内之停车位。(四)美国美国法律对小区内车库的制度设计,遵循两个最基本的原则,一是不允许小区业主以外的任何人拥有小区内车库的所有权,二是不允许小区内的车库做为独立的专有专有部分进行单独买卖。可以看出,美国法律的规则设计与德国法、法国法不同。第一,美国法明确不允许小区业主以外的人拥有小区内车库的所有权,避免了小区业主以外的其他人垄断小区内车库的所有权向业主收取高额垄断资金。第二,不允许小区内车库单独买卖,有效的避免了车库所有权转让到业主以外的他人手里。当然美国也有作为独立专有部分可以单独买卖或者出租、抵押的车库,但那是指在住宅小区的范围以外另外建造、开发并经营,本身就具有区分所有性质的专门车库。(一)住宅小区地面停车位地面停车位是指经政府发出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同意, 在住宅小区地面上直接设置的停车设施, 一般以划线分割方式标明。(陈华彬著:《现代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研究》,法律出版社1995年版,第104页。)房地产开发商预售或现售商品房住宅小区建筑房屋单元后, 房屋单元办理初始登记及转移登记, 房屋单元所有人按份共同拥有该小区宗地号的全部土地使用权。由于地面停车位所在的地面面积包含在小区总土地使用面积之内, 因此, 该种停车位的使用权显然属于全体建筑物区分所有人, 即业主。在这里全体业主拥有停车位的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是基于以下考虑: 所有权的客体必须符合构造上和使用上的独立性标准, 而地面停车位只是通过划线分割而成, 不具备建筑物所要求的遮蔽性, 所以只能被视为土地使用权的客体。对停车位的使用性质我们可以认定为对共用部分的专有使用, 它是指依据法律规定和区分所有人之间的共同约定, 由某一个或数个区分所有人对某些共用部分享有排他的、独占性使用权。(王利明著:《物权法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39页)。该种使用权所产生的收益必须归全体区分所有人享有。根据我国的实际, 我们认为, 应当由地面停车位的使用人向业主委员会交纳使用费或租金, 同时向提供看管服务的物业公司交纳看管费用。因此, 无论是开发商还是物业公司都无权擅自在小区的地面设立停车位, 而必须在得到业主大会的许可并与业主委员会签订协议, 对有关收益分配作出具体约定( 比如可约定租金所得用于弥补小区内的物业管理费用开支) 后, 才能设立和运营这种地面停车位。否则, 将构成无权处分的侵权行为。(二)住宅小区地下停车位住宅小区地下停车位是指开发商利用地下空间而建造的停车位。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对土地需求的日益膨胀, 现代建筑物不得不更多地向空间发展, 包括地表上空和地下空间。正是对地下空间的充分利用, 才导致了地下停车位的出现。而我国对于地下停车位的法律规定仍是空白, 要确认地下停车位的权利归属, 首先要对地下停车位的权利结构有清楚的认识。传统物权理论认为只要具备构造上和使用上的独立性, 即可以成为所有权的客体。地下停车场四至明确, 与其上的房间有墙壁相隔, 已成为与住房相区别的、独立的特定物, 可以成为单独所有权的客体。然而, 结合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实践来看, 如果一概地赋予地下停车位以单独所有权( 即相当于专有部分的所有权) , 亦即赋予房地产开发商对地下停车位享有完全的所有权的话, 会导致显失公平的结果出现。其原因便在于地下停车位的建筑面积一般情况下是不计算建筑容积率的,即该停车位并没有获得相应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份额。根据我国“房地不分离”的原则, 没有地的存在, 怎么可能有房的存在呢?在转移登记时, 其不能取得房地产权证, 其法律权利依附于计算容积率的房屋建筑物(王利明著:《物权法论(王利明著:《物权法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400页。)。另外, 由于该种停车位建立在全体业主所共同拥有使用权的土地上, 不拥有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开发商是无法对其取得产权的。也因此, 实践当中, 开发商在售房合同中约定的“停车位的产权属于卖方”的条款应当属于无效条款。该种地下停车位的权益应由小区的业主共同享有, 开发商或物业公司是无权擅自处分的。当然在征得业主大会同意后, 开发商或物业公司可以根据业主大会的授权委托, 将停车位予以出租, 所得租金收入归全体业主所有, 用于弥补物业管理费用开支。同时, 停车位使用人必须向提供看管服务的物业公司交纳看管费用。当然, 对于将地下停车位的建筑面积也计算建筑容积率的特殊情况, 我们应区别对待。这些按照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载明的规划用途建造的地下停车位, 和地上建筑物一样要计入整个的建筑面积。因此, 该种停车位可拥有独立的所有权。此种地下停车位开发商有权予以出售、出租。通过买卖而拥有产权的业主虽然无须缴纳车位使用费, 但仍应按期缴纳物业管理费或车辆看管费。(三)楼房首层架空停车位楼房首层架空停车位, 是指将建筑物地面上的第一层架空而形成的停车位。在现行的房地产行政管理法律制度下, 首层楼房架空层停车位的建筑面积也是不计算建筑容积率的, 不能获得相应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份额, 其法律权利依附于计算建筑容积率的房屋建筑物( 面积) , 也是住宅房屋单元的从物。所以关于楼房首层架空停车位的产权归属与地下停车位的情形是一样的, 此处不再赘述。(四)楼房屋顶平台停车位楼房屋顶平台停车位, 是指在小区商品房楼顶平台上设置的停车位。虽然楼房屋顶平台停车位在我国目前还未普及, 但随着停车位的日益紧张, 有关这种停车位的纠纷也会日益增多。对于屋顶平台的归属问题, 也是颇有争议。有人认为, 屋顶平台应当归建筑物的全体区分所有人共有; 也有人认为, 其应属于顶楼住房所有权的范围, 因为顶楼部分的附属物由最高一层的区分所有人所有。我们知道, 对屋顶平台的利用更多的是用它的空间, 而这个空间显然不仅仅属于顶层的区分所有人, 而应当归该建筑物的全体区分所有人所有。所以, 在该空间上设置停车位的权利也应当属于建筑物的全体区分所有人, 开发商和物业公司都无权擅自在屋顶平台设置停车位, 而应与该楼的业主进行协商并征得同意之后才可以。对于本次物权法立法内涵的分析及一些个人建议:我们学过法律的人都知道民事法律规范的核心任务为协调利益关系,立法者总是根据利益关系的不同类型,设置相应的法律规范。民法所协调的利益关系主要包括以下三种类型:民事主体与民事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民事主体的利益与国家利益之间的关系(民事主体在本文中仅代表单个人或单个组织,并不代表国家),民事主体的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之间的关系( 王轶著 对中国民法学学术路向的初步思考—过分侧重制度性研究的缺陷及其克服[J ] . 法制与社会发展,2006) 。对于民事主体和民事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在通常情况下,会采用任意性规范、倡导性规范或混合性规范进行调整;对于民事主体的利益和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之间的关系则通过强行性规范去调整。首先应明确停车位权属之争所属利益的性质,即其调整的利益为民事主体与民事主体之间的利益,还是民事主体与国家、社会公共的利益。如果其为民事主体之间利益的争议,则应该运用任意性、倡导性或混合性的规范去调整;如果其为民事主体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之间的关系,则应该运用强制性规范进行调整。不能笼统地把停车位权属之争称为民事主体之间的利益或者称其为民事主体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之间的关系,因为停车位的情形相当复杂,如果停车位可以进行登记,则登记后的业主利益和开发商的利益都仅代表他们个人或组织,所以开发商与已购买该停车位的业主之间为民事主体之间的关系,他们之间采取协商的形式解决利益冲突,即法律不采取强行法规范二者之间的关系。但就目前我国住宅小区绝大多数情况是整个社区的业主的利益与开发商的利益而言,其是否应该属于民事主体与社会公共利益之间的关系呢?小区所有业主的利益到底是否属于公共利益呢?什么是公共利益呢,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就要看在某一事项所涉及的众人中,是不是有多数人对该事项表示认可。如果得到多数人的认可,该事项属于“公共利益”无疑!反之,如果在某一事项所涉及的众人中,有多数人对该事项不认可,则该事项必不属于“公共利益”。说到这里,公共利益的内涵已经很清楚了。所谓“公共利益”,必须要与公共决策结合起来,大多数人认可之事就是公共利益,大多数人不认可之事就不是公共利益(参见 王昌英著 何为社会公共利益[J] 北京大学学报 2001 04)。所以说什么是公共利益问题属于事实判断问题,必须结合具体的事项,由该事项所涉及的公众来决定,在立法时对哪些事项属于公共利益进行事先列举是不可能也是不实际的。由此可以得出全体小区业主的利益是经过大多数人民认可的利益(相比于单一开发商来讲)所以应该属于社会公共利益范畴,所以应由强行法进行规范。而物权法第76 条第2 款赋予当事人自主选择的权利,为任意性规范,因此背离了规范的性质,所以我认为是错误的。并且长期在清华大学法学院任教的崔建远教授也认为:《物权法》不宜规定‘约定优先’,而应另辟蹊径。”(王谨著 公共物业所有权归属的《物权法》分析)并且从国外的制度上看没有一个国家对于车库的权属纯粹以约定的方式处理,而多数是以“法定”加“约定”的方式来解决,且法定优先,约定作为补充。所以,本人认为,如果法律强制规定停车位属于业主的共同所有可能更有利于保护业主的利益,更加合理的解释了停车位与建筑物的归属的关系。既应用强行法进行明确规定:停车位的所有权归全体业主共有,只有这样才能避免开发商利用自己占着卖方市场而钻法律漏洞损害广大业主的利益。只有真正的使约定变为法定,才能维护最根本的我国广大业主的利益。综上所述,在建筑物区分所有权领域中,停车位(库)的权属问题是十分重要的,涉及到全体区分所有权人的利益。只有规定清晰、明确的集体规则,确定停车位(库)所有权的归属,在现实中才能够保护区分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建设和谐社会。参考文献:(1) 张军斌.黄武双.物业权属于物业管理[M] .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37.(2) 高富平.小区停车位产权归属问题探讨[J] .法苑,2002.(3) 陈华彬.现代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研究[M] .法律出版社,1995,46(4) 周树基.美国物业产权制度于物业管理[M]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9-11.(5) 邓光达.钟声.论商品住宅小区停车场的产权归属及相关问题[J]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005,(04).(6) 王利明.物权法论[M]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15.(7) 杨明.小区停车位究竟属于谁[J/OL]载搜狐焦点房地产网.(8) 金凤.略论住宅小区车库的归属[J] . 贵州师范大学学报,2004(9) [德]鲍尔,使蒂尔纳.德国物权法[M] .张双根译.法律出版社,2004, 24-25.(10) 梁慧星.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M]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123.(11)崔建远,小区停车位的归属论[EB/OL] .(12) 王利明.民法总则研究[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15.

测绘工程专业“地籍测量学”课程教学改革的思考地籍测量学是测绘工程专业的主干专业课程。它是研究土地及其附着物的权属、位置、数量、质量和利用现状等土地基本信息的集合,以数据、表册和图的形式表示,并由以课税为目的的地籍扩大为产权登记和土地利用规划服务的多用途地籍,即现代地籍,为政府的宏观决策提供基础资料和科学依据。随着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需要以及当代测绘新技术、新方法广泛应用于现代地籍测量中,其内涵和外延更为丰富,并与测绘工程专业的其它相关课程交叉、融合更为深入。因此,对测绘工程专业开设的《地籍测量学》课程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的改革尤为必要。我校测绘工程专业开设这门课已历时10年,其间进行多次教学计划与内容的调整,目前该课程的学时为48学时,安排在第三学年下学期授课。 1教学环节的改革 1·1教学内容的定位与调整 地籍测量学课程是在测绘工程专业学生已学习前续课程测量学、测量平差、控制测量和计算机程序设计等基础上讲授的,学生具有一定的测量理论基础、计算机能力及实践动手能力。因此,在教学内容的选择上应结合学生的知识结构、能力结构和专业培养目标有所侧重,进行恰当的定位与调整。以我校采用的《地籍测量学》教材(武汉大学出版社)内容编排来看,它主要分为两大部分:第一部分(1~5 章)为地籍调查,第二部分(6~10章)为地籍测量。作为测绘工程专业学生应以第一部分为重点,这一部分内容新、政策性和专业性强、信息量大,同时又是第二部分的基础与前提,应重点讲授土地权属调查、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土地等级调查及房屋调查。第二部分地籍测量可结合测量学、控制测量、数字化成图原理、测量平差等前续课程内容,有针对性地、有比较地进行整合性讲解,经过多年教学实践,获得较好的效果。 1·2课堂教学手段的改革 地籍测量学课程的知识总量与信息量大、政策性强,内容以叙述性多,再加上当代测绘新技术的应用,在有限的学时内,既要讲授传统的课程内容,又要介绍当代测绘新技术、新理论的应用,单靠常规、传统的教学方法与手段是有困难的。教学中制作 CAI课件,在课堂教学中采用现代多媒体教学手段与传统板书相结合的方法,较好地解决了这一问题。它不仅形象、直观,而且提高了教学质量,既有图像教学,又辅以声音和动态,将基本原理、实物图像、空间概念、学科间交叉等难以用板书或口述讲解明白的内容,清晰、直观地传授给学生,加大授课信息量, 便于更新和拓宽知识面,完善学生的专业知识结构。但是,多媒体教学手段不是万能的,它仅仅是课堂教学的一种先进的辅助手段,如果不分主次,不分内容,不分需求都用此方法讲课,甚至坐在电脑前照本宣科,其效果也不会好。因此,将多媒体教学与传统板书有机结合是课堂教学的一种好形式。我们对内容中叙述性、图表、新技术、新仪器、学科间交叉比较等内容宜采用多媒体教学,而对于推理性、分析性、计算性的内容采用板书讲解为主,使课堂气氛活跃,启发学生积极思维,有利于培养学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1·3注重“地籍测量学”与其它学科的交叉融合 地籍测量学是在前续专业基础课及部分专业课基础上开设的,因此,在讲授过程中,应注意与已学课程的交叉融合,例如,在讲解“地籍控制测量”时, 应着重讲清地籍控制测量的自身特点、要求及其方法,宜与地形控制测量、施工控制测量等内容相比较,指出它们之间的异同点。在讲解“地籍图测绘” 时,应着重讲解地籍图的内容与特点,比较它与地形图的异同之处,同时强调地籍图数字化成图的新技术。在这里应注意将地籍图的测绘与界址点坐标测量有机结合,它们都是通过一定的仪器设备和方法, 采集各宗地的界址点、相关地物点的三维几何数据和属性数据,应用数字测图软件,经过数据处理,绘制并输出数字化地籍图、宗地图及有关成果。同时, 这些采集的数据还用于建立地籍数据库,为地籍信息管理系统提供数据,以便于今后地籍变更及地籍信息的自动化管理。因此,在讲解这两章内容时应突出数据采集的应用价值,并有针对性地融入已学过的测量数据库、数字化测图原理、计算机图形学等相关学科的知识。只有这样,在讲授第二部分地籍测量时,才能突出地籍测量自身特点,避免重复,节省学时,提高学生学习兴趣与教学效果。 1·4保持教学内容的现势性 如前所述,地籍测量学的内容不仅政策性、法律性及社会性强,同时又是集科学性、实践性、统一性及严密性于一体的技术工作,其行为是具有法律效用的政府行为。因此,讲授这门课程时,不同于其它专业课程,必须及时地融入国家最新的地籍测量规范、规程,融入最新的国家土地、房产等方面的法规和政策。在讲授过程中,由于教材编写内容时间的局限,及时地补充最新的国家地籍测量规范或法规, 使学生所学内容能适应当代社会的要求,保持教学内容的现势性,很受学生欢迎。一些在土地或房产部门工作的毕业生感到能学以致用并很快适应工作环境。 2教学实验环节的改革 地籍测量学同其它专业课一样实践性强,学生除了掌握基本理论与知识外,还应掌握基本应用和操作技能,培养动手能力。在48学时教学中,安排 6学时实验课,其主要内容是全站仪极坐标法测定界址点坐标,野外数据采集与机助制图,解析法面积上机计算等。限于学时,对地籍权属调查等内容通过演示或参观来解决。我校在江浦校区建有近 2000亩的完善的数字化测量实习基地,很好地满足了本课程课堂实验课的需要。 3结束语 地籍测量学与其它测量课程比较,在国内测绘工程专业中还是一门开设时间较短的新课程。随着当代测绘新技术的发展与社会的需求,它的自身特点与应用范围及其与其它专业学科的交叉融合,其内容也在与时俱进。因此,这门课程内容与方法改革会不断地深化,其最终目的是为了提高教学质量, 满足和适应社会需求。教学实践表明,一本好教材,一份好教学计划,一套先进的多媒体课件,这仅是教学中的硬件;如何讲好课,安排有效的实践环节,达到预期的教学效果,应有一套适应专业培养目标需求的行之有效的模式,笔者认为上述几个方面把握好,将有利于提高教学质量,较好地完成教学任务。轻风论文网有免费的论文可以下载,解压缩形式的,在百度上都搜不到,呵呵,我就用的他们的文章过的,。一次过关,哈哈

二)观点要创新 毕业论文的创新是其价值所在。文章的创新性,一般来说,就是要求不能简单地重复前人的观点,而必须有自己的独立见解。学术论文之所以要有创新性,这是由科学研究的目的决定的。从根本上说,人们进行科学研究就是为了认识那些尚未被人们认识的领域,学术论文的写作则是研究成果的文字表述。因此,研究和写作过程本身就是一种创造性活动。从这个意义上说,学术论文如果毫无创造性,就不成其为科学研究,因而也不能称之为学术论文。毕业论文虽然着眼于对学生科学研究能力的基本训练,但创造性仍是其着力强调的一项基本要求。 当然,对学术论文特别是毕业论文创造性的具体要求应作正确的理解。它可以表现为在前人没有探索过的新领域,前人没有做过的新题目上做出了成果;可以表现为在前人成果的基础上作进一步的研究,有新的发现或提出了新的看法,形成一家之言3也可以表现为从一个新的角度,把已有的材料或观点重新加以概括和表述。文章能对现实生活中的新问题作出科学的说明,提出解决的方案,这自然是一种创造性;即使只是提出某种新现象、新问题,能引起人们的注意和思考,这也不失为一种创造性。国家科委成果局在1983年3月发布的《发明奖励条例》中指出:“在科学技术成就中只有改造客观世界的才是发明,……至于认识客观世界的科学成就,则是发现。”条例中对“新”作了明确规定:“新”是指前人所没有的。凡是公知和公用的,都不是“新”。这些规定,可作为我们衡量毕业论文创造性的重要依据。 根据《条例》所规定的原则,结合写作实践,衡量毕业论文的创造性,可以从以下几个具体方面来考虑: (1)所提出的问题在本专业学科领域内有一定的理论意义或实际意义,并通过独立研究,提出了自己一定的认识和看法。 (2)虽是别人已研究过的问题,但作者采取了新的论证角度或新的实验方法,所提出的结论在一定程度上能够给人以启发。 (3)能够以自已有力而周密的分析,澄清在某一问题上的混乱看法。虽然没有更新的见解,但能够为别人再研究这一问题提供一些必要的条件和方法。 (4)用较新的理论、较新的方法提出并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实际生产、生活中的问题,取得一定的效果。或为实际问题的解决提供新的思路和数据等。 (5)用相关学科的理论较好地提出并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本学科中的问题。 (6)用新发现的材料(数据、事实、史实、观察所得等)来证明已证明过的观点。 科学研究中的创造性要求对前人已有的结论不盲从,而要善于独立思考,敢于提出自己的独立见解,敢于否定那些陈旧过时的结论,这不仅要有勤奋的学习态度,还必须具有追求真理、勇于创新的精神。要正确处理继承与创新的关系,任何创新都不是凭空而来的,总是以前人的成果为基础。因此,我们要认真地学习、研究和吸收前人的成果。但是这种学习不是不加分析地生吞活剥,而是既要继承,又要批判和发展。 资料来源:

毕业论文补充要求

学生撰写毕业论文的基本要求

1.毕业论文为财经类各专业学生必修环节,不得免修。

2.毕业论文应由学生本人在专业教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不得抄袭和剽窃他人成果。学生在专科学习阶段所作毕业论文不得直接或变相用作本科学习阶段的毕业论文。

3. 毕业论文选题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要求,以学生所学专业课的.内容为主,不应脱离专业范围,要有一定的综合性,具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题目大小适中,对实际工作有一定指导意义;应结合当前科技和经济发展,尽可能选择与社会发展及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工作相结合的题目。选题应鼓励学术创新,避免选择已经完全得到解决的常识性问题;鼓励选择同国家的建设与发展密切相关的现实问题,鼓励与解决实际问题相关的论文选题。

4.学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确定初步选题后,由教学点专业责任教师签署意见,教学点加盖公章后,报毕业论文指导小组审核确定并存档。

5.毕业论文选题原则上一人一题,确实需要多人合作完成的综合性课题,必须明确分工,保证各自独立完成所分担的部分。杜绝抄袭、代笔等弄虚作假行为。

6.毕业论文应当具备学术文体的一般特征。调查报告、工作总结及文学作品等各类非学术文体的文章不能作为毕业论文。

7.毕业论文必须在专业教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不得抄袭和剽窃他人成果。毕业论文的观点必须明确,且逻辑严谨、文字通畅。

8.毕业论文字数要求在5000~8000字之间(指论文主体部分,不包括前置部分和附录部分)。

9.毕业论文工作应包括文献阅读、拟定并实施工作计划、科研调查、实验研究、理论分析和文字总结等工作环节。

10.毕业论文的格式要求

毕业论文一般包括前置部分、主体部分、附录部分和结尾部分构成。其中前置部分和主体部分为毕业论文所必备,附录部分和结尾部分是主体部分的补充项目,必要时使用,不是必须的。前置部分包括:封面、内容摘要、关键词和目次页(必要时)等组成。主体部分主要由引言(或绪论)、正文、结论、参考文献等组成。

[转]毕业论文无论在内容或形式上都有一定的要求,这也是考核论文成绩的基本依据之一。关于毕业论文写作的具体要求,在以后的有关章节中将作详细论述,这里先说说毕业论文写作的一些原则要求。一、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撰写毕业论文必须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理论研究,特别是社会科学的研究必须为现实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两个文明建设服务。理论来源于实践,又反作用于实践。科学的理论对实践有指导作用,能通过人们的实践活动转化为巨大的物质力量。科学研究的任务就在于揭示事物运动的规律性,并用这种规律性的认识指导人们的实践,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因此,毕业论文在选题和观点上都必须注重联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际,密切注视社会生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理论研究的现实性,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就必须迈开双脚,深入实际,进行社会调查研究。这也是我们正确认识社会的基本途径。人们只有深入到实际中去,同客观事物广泛接触,获得大量的感性材料,然后运用科学的逻辑思维方法,对这些材料进行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加工制作,才能从中发现有现实意义而又适合自己研究的新课题。在我国改革开放的实践中,新情况、新问题、新经验层出不穷,需要研究的问题遍布社会的方方面面,只要我们对现实问题有浓厚的兴趣和高度的敏感性,善于捕捉那些生动而具有典型性的现实材料,通过深入的思考和研究,就能从中引出有利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规律性认识,提高毕业论文的价值。当然撰写毕业论文可选择的课题十分广泛,并不只限于现实生活中的问题,也可以研究专业基本理论,中西方比较研究等。但无论选择什么研究课题,都必须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做到古为今用,洋为中用,从历史的研究中吸取有益于现实社会发展的经验教训,从对外国的研究中,借鉴其成功经验和失败的教训,或为我国的对外政策提供某些依据。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和方法,必须认真读书,掌握理论武器。李瑞环同志指出:“强调联系实际,绝不意味着否定读书的重要,恰恰相反,更要认真地读,反复地读,深钻苦研,做到真正读懂弄通。否则,没有掌握理论,怎么谈得上理论联系实际?”(《求是》杂志1989年第24期)认真读书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学好专业课,具备专业基础知识。这是写好毕业论文的前提和必要条件。经验告诉我们,只有具备了相应水平的知识积累,才能理解一定深度的学术问题;同时,也只有具备了某一特定的知识结构,才能对某学科中的问题进行研究。正如黑格尔所说,在讨论学术问题之前,必须“先有具备某种程度的知识”,否则,“没有凭借作为讨论出发的根据,于是他们只能徘徊于模糊空疏以及毫无意义的情况中”。(小逻辑》第三版序言)二是要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学会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问题、解决问题。马克思主义正确地揭示了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思维发展的最一般规律,成为无产阶级和革命人民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强大思想武器。马克思主义作为伟大的认识工具,虽然并不直接提供解决各种具体问题的答案,但它对我们如何正确地发现问题,分析和解决问题提供了正确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因此,大学毕业生在撰写毕业论文时,应当努力学习和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自觉地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来指导毕业论文的写作。二、立论要科学,观点要创新(一)立论要科学毕业论文的科学性是指文章的基本观点和内容能够反映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文章的基本观点必须是从对具体材料的分析研究中产生出来,而不是主观臆想出来的。科学研究作用就在于揭示规律,探索真理,为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开拓前进的道路。判断一篇论文有无价值或价值之大小,首先是看文章观点和内容的科学性如何。文章的科学性首先来自对客观事物的周密而详尽的调查研究。掌握大量丰富而切合实际的材料,使之成为“谋事之基,成事之道”。其次,文章的科学性通常取决于作者在观察、分析问题时能否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在科学研究中,既不容许夹杂个人的偏见,又不能人云亦云,更不能不着边际地凭空臆想,而必须从分析出发,力争做到如实反映事物的本来面目。再次,文章是否具有科学性,还取决于作者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写作毕业论文是在前人成就的基础上,运用前人提出的科学理论去探索新的问题。因此,必须准确地理解和掌握前人的理论,具有广博而坚实的知识基础。如果对毕业论文所涉及领域中的科学成果一无所知,那就根本不可能写出有价值的论文。(二)观点要创新毕业论文的创新是其价值所在。文章的创新性,一般来说,就是要求不能简单地重复前人的观点,而必须有自己的独立见解。学术论文之所以要有创新性,这是由科学研究的目的决定的。从根本上说,人们进行科学研究就是为了认识那些尚未被人们认识的领域,学术论文的写作则是研究成果的文字表述。因此,研究和写作过程本身就是一种创造性活动。从这个意义上说,学术论文如果毫无创造性,就不成其为科学研究,因而也不能称之为学术论文。毕业论文虽然着眼于对学生科学研究能力的基本训练,但创造性仍是其着力强调的一项基本要求。当然,对学术论文特别是毕业论文创造性的具体要求应作正确的理解。它可以表现为在前人没有探索过的新领域,前人没有做过的新题目上做出了成果;可以表现为在前人成果的基础上作进一步的研究,有新的发现或提出了新的看法,形成一家之言3也可以表现为从一个新的角度,把已有的材料或观点重新加以概括和表述。文章能对现实生活中的新问题作出科学的说明,提出解决的方案,这自然是一种创造性;即使只是提出某种新现象、新问题,能引起人们的注意和思考,这也不失为一种创造性。国家科委成果局在1983年3月发布的《发明奖励条例》中指出:“在科学技术成就中只有改造客观世界的才是发明,……至于认识客观世界的科学成就,则是发现。”条例中对“新”作了明确规定:“新”是指前人所没有的。凡是公知和公用的,都不是“新”。这些规定,可作为我们衡量毕业论文创造性的重要依据。根据《条例》所规定的原则,结合写作实践,衡量毕业论文的创造性,可以从以下几个具体方面来考虑:(1)所提出的问题在本专业学科领域内有一定的理论意义或实际意义,并通过独立研究,提出了自己一定的认识和看法。(2)虽是别人已研究过的问题,但作者采取了新的论证角度或新的实验方法,所提出的结论在一定程度上能够给人以启发。(3)能够以自已有力而周密的分析,澄清在某一问题上的混乱看法。虽然没有更新的见解,但能够为别人再研究这一问题提供一些必要的条件和方法。(4)用较新的理论、较新的方法提出并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实际生产、生活中的问题,取得一定的效果。或为实际问题的解决提供新的思路和数据等。(5)用相关学科的理论较好地提出并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本学科中的问题。(6)用新发现的材料(数据、事实、史实、观察所得等)来证明已证明过的观点。科学研究中的创造性要求对前人已有的结论不盲从,而要善于独立思考,敢于提出自己的独立见解,敢于否定那些陈旧过时的结论,这不仅要有勤奋的学习态度,还必须具有追求真理、勇于创新的精神。要正确处理继承与创新的关系,任何创新都不是凭空而来的,总是以前人的成果为基础。因此,我们要认真地学习、研究和吸收前人的成果。但是这种学习不是不加分析地生吞活剥,而是既要继承,又要批判和发展。三、论据要翔实,论证要严密(一)论据要翔实一篇优秀的毕业论文仅有一个好的主题和观点是不够的,它还必须要有充分、翔实的论据材料作为支持。旁征博引、多方佐证,是毕业论文有别于一般性议论文的明显特点。一般性议论文,作者要证明一个观点,有时只需对一两个论据进行分析就可以了,而毕业论文则必须以大量的论据材料作为自己观点形成的基础和确立的支柱。作者每确立一个观点,必须考虑:用什么材料做主证,什么材料做旁证;对自己的观点是否会有不同的意见或反面意见,对他人持有的异议应如何进行阐释或反驳。毕业论文要求作者所提出的观点、见解切切实实是属于自己的,而要使自己的观点能够得到别人的承认,就必须有大量的、充分的、有说服力的理由来证实自己观点的正确。毕业论文的论据要充分,还须运用得当。一篇论文中不可能也没有必要把全部研究工作所得,古今中外的事实事例、精辟的论述、所有的实践数据、观察结果、调查成果等全部引用进来,而是要取其必要者,舍弃可有可无者。论据为论点服务,材料的简单堆积不仅不能证明论点,强有力地阐述论点,反而给人以一种文章拖咨、杂乱无章、不得要领的感觉。因而在已收集的大量材料中如何选择必要的论据显得十分重要。一般来说,要注意论据的新颖性、典型性、代表性,更重要的是考虑其能否有力地阐述观点。毕业论文中引用的材料和数据,必须正确可靠,经得起推敲和验证,即论据的正确性。具体要求是,所引用的材料必须经过反复证实。第一手材料要公正,要反复核实,要去掉个人的好恶和想当然的推想,保留其客观的真实。第二手材料要究根问底,查明原始出处,并深领其意,而不得断章取义。引用别人的材料是为自己的论证服务,而不得作为篇章的点缀。在引用他人材料时,需要下一番筛选、鉴别的功夫,做到准确无误。写作毕业论文,应尽量多引用自己的实践数据、调查结果等作为佐证。如果文章论证的内容,是作者自己亲身实践所得出的结果,那么文章的价值就会增加许多倍。当然,对于掌握知识有限、实践机会较少的大学生来讲,在初次进行科学研究中难免重复别人的劳动,在毕业论文中较多地引用别人的实践结果、数据等,在所难免。但如果全篇文章的内容均是间接得来的东西的组合,很少有自己亲自动手得到的东西,那也就完全失去了写作毕业论文的意义。(二)论证要严密论证是用论据证明论点的方法和过程。论证要严密、富有逻辑性,这样才能使文章具有说服力。从文章全局来说,作者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要符合客观事物的规律,符合人们对客观事物认识的程序,使人们的逻辑程序和认识程序统一起来,全篇形成一个逻辑整体。从局部来说,对于某一问题的分析,某一现象的解释,要体现出较为完整的概念、判断、推理的过程。毕业论文是以逻辑思维为主的文章样式,它诉诸理解大量运用科学的语体,通过概念、判断、推理来反映事物的本质或规律,从已知推测未知,各种毕业论文都是采用这种思维形式。社会科学论文往往是用已知的事实,采取归纳推理的形式,求得对未知的认识。要使论证严密,富有逻辑性,必须做到:(1)概念判断准确,这是逻辑推理的前提;(2)要有层次、有条理的阐明对客观事物的认识过程;(3)要以论为纲,虚实结合,反映出从“实”到“虚”,从“事”到“理”,即由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的飞跃过程。此外,撰写毕业论文还应注意文体式样的明确性、规范性。学术论文、调查报告、科普读物、可行性报告、宣传提纲等都各有自己的特点,在写作方法上不能互相混同。

本科毕业论文写作规范及格式要求

本科毕业论文是本科学生毕业前提交的一份旨在取得学士学位而撰写的学位论文,也是一份具有一定理论和实际价值的学术论文;本科毕业设计则是工科学生毕业前提交的一份旨在取的学士学位而进行的工程设计,其撰写的为毕业设计说明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内容千差万别,文科与理工科的要求明显不同,毕业设计说明书与毕业论文的撰写格式也有较大的差别。但是,就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写作规范和格式而言,仍然是类似的。

为了提高学士学位论文的质量,做到学位论文在内容和格式上的规范化与统一化,根据由国家标准局批准颁发的GB7713—87《科学技术报告、学位论文和学术论文的编写格式》,参考省教育厅组织编撰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指导》,特作如下规定:

论文或设计说明书内容一般应由八个主要部分组成,依次为:题目,中、英文摘要,关键词,目录,文本主体,致谢,参考文献,附录(必要时)。各部分的具体要求如下:

1、题目

题目应该用极为精炼的文字把论文的主题或总体内容表达出来。题目字数一般不宜超过20个汉字。有特殊要求的,如为了给题目加以补充说明,或为了强调论文所研究的某一个侧面等,则可加注副标题。

2、中、英文摘要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摘要包含中文摘要与英文摘要两种。论文摘要以简要文字介绍研究课题的目的、方法、内容及主要结果。在论文摘要中,要突出本课题的创造性成果或创新见解。中文摘要一般不超过400个汉字,英文摘要的内容则要与中文摘要相一致。

3、关键词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关键词包括中文与英文两种。关键词是表述论文主题内容信息的单词或术语,其数量一般为3-6个。每一个英文关键词必须与中文关键词相应。

4、目录

目录是论文各组成部分的小标题,文字应简明扼要。一般的说,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目录按三级标题编写,应标明页数,以便阅读。目录中的标题应与正文中的标题一致。目前通用的标题序次结构有以下二种,文科类一般采用第一种,理工科类一般采用第二种。

第一种序次:一、(一)、1„„ 第二种序次:1.、1.1、1.1.1„„ 5、文本主体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正文要符合一般学术论文的写作规范,要求文字流畅、语言准确、层次清晰、论点清楚、论据准确、论证完整严密,有独立的观点和见解,应具备学术性,科学性和一定的创造性。对英语专业的学生,要求文本主体不得少于6000个英文单词,其它各专业的毕业设计(论文)文本主体一般不得低于15000个汉字。

文本主体一般包括引言(或称前言、序言等)、正文和结论三部分。

引言宣示课题的“来龙”,说明本课题的意义、目的、主要研究内容、范围及应解决的问题。也有的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正文不用引言,而是直接从第一章写起,则第一章就相当于引言。

正文是毕业设计(论文)的核心。在正文里,作者要对课题的内容和成果做详细的表述、深入的分析和周密的论证。毕业论文的正文一般包括前人对课题研究的进展综述、理论分析、本课题进行的研究工作的内容、研究成果、总结和讨论等内容;毕业设计说明书的正文一般包括方案论证与比较、理论分析及计算、结构设计及软件设计、系统测试、方案校验等。对于不同学科的毕业设计(论文),其正文论述的方式和内容也有所不同,这里不作具体说明,详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指导》。

结论是全文的思想精髓和文章价值的体现。应概括说明所进行工作的情况和研究成果,分析其优点和特色,指出创新所在,并应指出其中存在的问题和今后的改进方向,特别是对工作中遇到的重要问题要着重指出,并提出自己的见解。它集中反映作者的研究成果和总体观点,阐明课题的“去脉”。结论要简单、明确,措词严密,篇幅不宜过长。结论部分可以用“结语”、“结束语”等标题来表明,也可以不用标题表明。

文本主体一般由标题、文字、图、表格和公式等部分组成,其书写的规范和标准如下: (1)标题。正文中的标题也称小标题,其目的在于使文章的层次清晰。有的小标题用文字概括出本层次的中心内容,有的小标题直接使用数字,仅仅表明顺序,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

(2)注释。正文中引述他人的观点、统计数据或计算公式等必须注明出处,有需要解释的内容也可以加注说明,这就是注释。注释用页末注,即在引用的地方写一个脚注标号,把注文放在加注处那一页稿纸的下端。也可以使用篇末注,即把全部的注文集中在论文末。注释的序号要用①、②、③等数码表示,而不能用[1]、[2]、[3]等数码表示,以免与参考文献的序码相混淆。

(3)标点符号。毕业论文中的标点符合应符合国家标准GB/T15834-1995《标点符号用法》的规定。一些需要注意的地方列举如下:

①连接号中的半字线即“-”,占半个字宽,书写时不占格,写在两格之间,用于结合各种并列和从属关系。例如并列词组(温度-时间曲线),合金系统(Fe-Cr-Al),产品型号(SZB-4真空泵),化合物(甲烷-d),币制(卢布-戈比),图、表、公式的序号(图3-1,表2-5)。

②连接号中的一字线“—”占一个字宽,书写时应比汉字“一”略宽,书写时占一格位置。它用在化学键(如C—H—C)、标准代号(如137—64)、图注(如1—低碳钢)、机械图中的剖面(如A—A)等标注符号中。

③省略号在正文中占两格“„„”,在公式中占一格“„„”。

④括号一般用圆括号。有双重括号时,可以圆括号外面再加方括号。数学式中的括号分三层,即{[()]},层次不得改变。

⑤在并列的词组和短句之中又包含并列词的较复杂情况下,为避免并列的范围混淆不清起见,外层的并列词组或短句可用逗号或分号分开,其中的并列词用顿号分开。例如:“须解决邻位效应,饱和链中的中性质交递,有机物中氢分子、卤分子的活动性,瓦耳登转化等问题。”

(4)名词、名称

论文主要内容:

一、论文的标题部分

标题就是题目或题名,标题需要以最恰当、最简明的词语反映论文中重要的特定内容逻辑组合,论文题目非常重要,必须用心斟酌选定。

二、论文的摘要

论文一般应有摘要,它是论文内容不加注释和评论的简短陈述。摘要应该包含以下内容:

1、从事这一研究的目的和重要性

2、研究的主要内容

3、完成了哪些工作

4、获得的基本结论和研究成果,突出论文的新见解

5、结构或结果的意义

三、论文关键词

关键词属于主题词中的一类,主题词除关键词外,还包含有单元词、标题词和叙词。关键词是标识文献的主题内容,单未经规范处理的主题词。

四、引言

又称为前言,属于正片论文的引论部分。写作内容包括:

1、研究的理由

2、研究目的

3、背景

4、前人的工作和知识空白

5、作用和意义

五、正文部分

论文的主题,占据论文大部分篇幅。论文所体现的创造性成果或新的研究结果,都将在这一部分得到充分的反映,要求这部分内容一定要充实,论据充分可靠,论证有利,主题明确。

六、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是文章在研究过程和论文撰写是所参考过的有关文献的目录,参考文献的完整标注是对原作者的尊重。不只在格式上有具体要求,在数量、种类、年份等方面又有相关要求。

毕业论文调查数据怎么调查

毕业论文调查报告怎么写呢?一起来看看小编今天的分享吧。毕业论文调查报告可以从三个方面进行描写,首先可以描写调查报告的目的,第二个就是描写调查的具体过程和数据,第三个要描写调查报告的结果和分析。毕业论文调查报告范文篇一:关于毕业设计:”磁流变力矩研抛装置结构与控制系统设计。调查报告课题研究的背景及意义:摘要:目前,工件表面的精整加工占据了大约37%-50%的制造时间,且主要依赖于熟练工人的手工研磨和抛光来实现。在模具和光学零件加工等行业,工件表面精整加工已经成为制约制造技术发展的一个关键问题。因此,深入开展高精度、高效率、低成本的自动化精整加工技术与方法研究具有重要的意义。针对工件表面研抛过程中普遍存在的力-位耦合问题,提出了一种基于磁流变力矩伺服器和经济型数控车床的力-位解耦控制研抛技术和方法,并进行了理论探讨和实验研究。该方法通过磁流变力矩伺服器对研抛力进行独立控制,通过数控车床的位置伺服系统控制研抛工具的位置和姿态,从而有效地解除了研抛过程中的力-位耦合,为实现工件表面的高精度、高效率、低成本、自动化研抛奠定了重要的基础。针对磁流变力矩伺服器设计与应用的需要,对磁流变液性能进行了测试研究,提出了临界剪切速率的概念,修正了BINGHAM模型,并建立了磁流变力矩伺服器的力矩计算模型,分析了工作转速对输出力矩的影响规律,引入了临界转速概念,指出为了提供稳定的输出力矩,力矩伺服器应工作在临界转速之上;借助于ANSYS软件工具对力矩伺服器的磁路进行了数值分析,验证了所设计的磁流变力矩伺服器结构的合理性。针对研抛过程研抛力矩控制的需要,建立了研抛工具系统的动态模型,并对控制系统进行了仿真分析,得到了适合于此系统的控制参数。最后对力矩控制进行了实验研究,确定了合理的控制和采样周期。在单位阶跃信号激励下,得到了理想的控制效果。针对研抛过程中研抛头位置和姿态控制的需要,介绍了工具系统的路径规划方法,并结合Preston方程分析了规划的路径对研抛参数的影响,得到了在匀速进给条件下,工件曲率半径对研抛驻留时间的影响规律,即曲率半径越小,驻留时间越长,并给出了车床的主轴转速运行模式的选择方法。针对旋转体非球面工件的研抛实验需要,开发了一套非球面柔顺研抛控制软件系统,提出了一种研抛力矩的时域规划方法,并分别对旋转抛物面、椭球面和平面进行了研抛实验,均得到了纳米级的表面质量,验证了力-位解耦理论的有效性与可行性主要技术参数:1.磁流变控制电流0~2.5A.2.阻尼器输出力矩0~5N.M磁流变技术研究现状及其应用:20世纪40年代,电流变液(ERF)和磁流变液(MRF)相继由Winslow和Jabinow发明,并可以迅速引起人们的注意。人们发现,利用磁流材料的可控特性进行工作可以达到消耗被控系统振动能量,抑制振动幅度,降低能耗,提高性能的目的性,从此掀开了电|磁流材料在振动抑制领域的长时间探索和应用。由于磁流变液的剪切屈服应力比电流变液大一个数量级,且磁流变液具有良好的动力学,电源电压小,耗电功率小及温度稳定性等特点,因此越来越受到广泛的关注。电流变液与磁流变液主要指标对比如表1所示。磁流变液与电流变液性能能比较白俄罗斯学者ShulmanZP和Kordonsky,WI在磁流变材料研究中取得较大进展,随后美国Lord公司·Ford车辆公司,Delphi公司,德国的BASF公司都开展了磁流材料的研究工作并取得了可喜的进展,已有的商业化磁流变体面世。各国学者的研究工作使人们进一步了解磁流变材料的流变机理和宏观性,为磁流变学的研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美国Lord公司的Carlson,J,D.在1994·1995年申请了磁流变材料的技术专利。在磁流变材料的悬浮相选择和制备方面,美国Lord公司做了开创性的工作,该公司先后报道了多种合金制备的磁流变体所采用悬浮相为铁—钴合金钛,镍合金铁,.1995—1997年Ashour,D。对磁流变材料的沉降问题和磁流变材料的制备技术进行了系统的研究,取得了不少有价值的成就。Kordonsky,W,I.利用夹杂纳米尺寸的硬磁微粒作为悬浮相来改善磁流变材料德尔沉降问题。这种做法突破了传统的采用表面活化剂或添加剂来改善沉降性,为改善次流材料的稳定性开拓了新的思路。美国Ford车辆公司利用偶极子相互作用的模型来研究磁流变材料的流变特性,对磁流变材料的剪切屈服应力进行了数值计算,其研究结果基本一致。Lemaire,E等对磁流变提的屈服应力与悬浮微粒尺寸的关系进行了烟具,发现悬浮相微粒尺寸对屈服应力的影响取决于耦合系数的大小,一定尺寸的单分散系比多分散系试样具有更佳的磁流变效应,这种效果来自无流动条件下的布朗运动引起的结构起伏,该运动使单链中两相邻微粒之间距离大于多分散系的平均距离,而链结构对流体流动的阻力恰恰来自于这种加大的间隙。我国对磁流变材料的研究始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目前已在磁流变材料制备,流变学机理和工程应用方面取得了一些成就。较早从事这方面研究的单位有;复旦大学,中国科技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建筑大学,西北工业大学,武汉工业大学,重庆大学和国家仪表功能材料工程研究中心等单位。中国科技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和重庆大学在磁流变性能的检测方面取得了一些研究成果。国家仪表功能材料工程研究中心研制的磁流变液,其剪切屈服应力基本达到美国Lord公司的产品水平。复旦大学,中国科技大学还对磁流变液的流变机理进行了研究,采用了一些有参考价值的模型和理论分析方法。西北工业大学对磁流变液的稳定性进行了分析,采用了一些提高磁流稳定性的措施。毕业论文调查报告范文篇二:专业:行政管理一、调查的原因及目的“科教兴国”是国家提出的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的重大战略,是增强综合国力、强国富民的战略方针。科教兴国战略为科技和教育事业的发展提出了重要任务,企业职工教育培训作为教育大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科学技术发展的重任。做好企业职工教育培训工作,有利于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有利于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职工培训是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的组成部分和关键职能,企业要生存和发展,必须重视职工培训.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职工个人的发展以及企业发展的需要,职工培训越来越重要;由于传统和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一些企业对该工作存在诸多误区:成本能省则省、效益好时不需培训、效益差时无钱培训、高管人员不需培训等.因此要从观念、内容、方式以及授课者的选择等方面创新职工培训工作.只有这样,企业才能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因此研究和探讨企业职工教育培训工作意义深远重大。企业职工必须接受培训作为继续学习的一种手段,职工培训在帮助企业迎接竞争性挑战的过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职工培训可以有效地帮助企业创造价值或赢得竞争优势,重视职工培训工作的企业会比他们的竞争对手表现出更好的经营业绩,更有信心迎接竞争性挑战。培训不仅通过职工自觉性、积极性、创造性的提高而增加企业产出的效率和价值使企业受益,而且增强职工本人的素质和能力,使职工受益。培训是管理的前提、培训是管理的手段。培训不仅为管理创造了条件,其本身就是一种管理的手段,即培训通过满足职工高层次的精神文化需求来激发职工的干劲和热情。企业同时应把培训作为管理的机会和途径,以及完成任务的方法和手段,围绕企业的任务和目标来实施培训,并通过培训沟通上下级的联系,掌握工作进展状况,达成相互理解与支持,共同不断提高工作绩效。为了充分了解企业职工思想现状,了解企业对职工培训要求和规划,建了解统化、结构化的企业内部培训体系。本人在成都某企业范围内采取问卷的方式进行了一次培训需求调研,共发出问卷100份,回收问卷95份,其中有效问卷94份,中层管理人员问卷8份,主管级及职工级86份,现简要对问卷结果加以统计与分析。二、调查时间、地点、方法1.调查时间:2011年3月2、调查地点:某国有企业3、调查方法:问卷式调查和查阅资料相结合三、调查内容及分析(一)目前企业培训存在的问题1、对培训工作不够重视。随着科技技术的飞速发展对职工的知识技能、创新能力、管理能力的要求越来越高,但是对职工的素质培训和技术培训不能及时进行,大部分现场职工各部分管理人员不能得到有效的培训。缺乏“苦练内功、培养后劲”的意识和行动,长期以往只会导致企业管理水平和安全生产水平的下降。2、培训工作尚不能适应企业发展的需求。培训工作仍停留在简单的技能培训上,且多以陈旧的培训方式为主,培训效果级差,没有根据企业的整体发展合理地进行布局规划,缺乏分专业分层次和循序渐进的培训。3、没有调动职工参与培训的积极性。目前培训工作被动参加的多,主动学习的少,应付的多,真正求知的少。由于没有建立起有效的激励机制,企业需求和员工个人发展的要求不能很好地结合起来,再加上培训工作没有结合企业生存的.些根本性问题,因而难以充分调动职工培训的积极性。4、培训效果反馈不够健全。由于常常搞突击式的培训,人多量大,时间紧,给出题、考核、阅卷带来许多困难,培训部门对培训后的效果不能进行全面、及时的分析和评价,因而无法对后来进行更合理有效地培训安排,从而不能保证培训效果和质量的提高。5、培训方法落后,多数情况下培训工作采用讲授和技术问答的形式,没有采用互动练习的设施,缺少基础设施的配置。(二)人才管理与技能1、在人才使用上,中高层管理者获得了较高的支持率。部门负责人作为企业的中坚力量,肩负着不断创新、发展企业的重任,从统计数字发现,在工作任务分安排方面,80%左右的职工认为,中高层管理人员做到了用人所长,但仍有20%人员认为存在不公平现象。2、部门内部沟通基本顺畅,但部门间急需加强。多数职工普遍反映,在实际工作中,上级对其的工作支持力度较强,并就工作内容进行沟通,但从后续问题的调查显示,部门内沟通并没有达到预期要求;也有一部分职工反映,部门间的工作衔接并不十分理想,很多时候只是职工自己沟通和联系,而部门负责人沟通比例也仅占55%。对于部门内部的职工间沟通,调查者则在三个方面表现较为均衡:自己协调、询问同事、求助领导。3、中级管理人员急需提升的方面。根据调查数据显示,多数职工认为,在以后的工作中,中级管理人员需在以下几个方面提升个人素质,依次为:责任心、上下级沟通、领导艺术、团队文化、公平性、业务能力、思想意识、职工激励、成就动机。而据中级管理人员的调查显示,则依次为:责任心、上下级沟通、团队文化、领导艺术、公平性、业务能力,思想意识、职工激励、成就动机。(三)团队精神状况和素质1、除少数职工外,团队士气良好。在实际调研中,28%的职工认为我们团队的精神非常高昂,60%认为我们团队是一个充满关爱、团结一致的集体,但12%的职工认为团队现处在低迷的时期。针对团队的特定成员进行调查时发现,约有35%职工反映某些职工没有与整个团队融合起来,表现出例外或特例的行为。2、个人利益与个人绩效没有紧密结合。团队是由个人构成的,个人业绩是团队业绩的基础,只有实现个人利益与个人绩效息息相关,才能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责任感。3、团队的素质能满足工作要求,但总体提升缓慢。据统计资料显示,60%职工认为企业团队的素质与优秀企业相比,总体水平不差上下,25%认为略差,15%认为较差。在职工与团队合作的信心方面,30%职工认为团队正向有利方向发展,35%认为没有变化,20%保持观望状态。在团队素质的提升方面,40%职工非常认同我们的团队正在进步,35%基本认同这一事实,20%表示沉默,5%表示不认同。(四)职工个人专业知识与技能的发挥职工专业技能的自我评价。职工普遍认为,在实际工作中自身的专业技能比较满意,这一比例高达80%,仅有15%左右的职工认为自己的技能相当完备,与此同时,5%职工对自身知识与技能表示了不满,希望在以后的工作中逐步提升。但在专业技能转化方面,这一比例有所下降,75%职工认为自身的技能基本发挥,25%职工认为没有完全发挥,可见专业素质在向业绩转化上并不十分理想,职工的潜能和能力有待于进一步开发。四、今后的对策与建议。根据目前企业的培训现状,为了让企业的培训更有效,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完善培训体系:1、强化职工责任心的培养。针对本企业的工作情况和工作特性,对职工加强质量意识的培养,使职工充分意识到缺乏责任心所造成的严重后果及给企业发展带来的不良影响。从而保证生产有序地进行。2、加强职工之间相互沟通。不定期的和企业职工进行交流,使职工的意见能够及时反馈,发现的问题能够及时解决。便于部门之间以及领导和职工之间的的相互了解和协调。3、调整人员配置、促进职工技能发挥。针对每个职工的特点对其岗位进行调整和安排,使其能够充分发挥个人特长,避免人才浪费。4、加强团队融合提高团队素质。多进行一些团队活动和考核,以便加强团队合作,从整体上提高整体素质。加强职工培训,在良好的人际关系,相互配合的工作环境下,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可以更好的激发职工工作的热情和斗志,全身心的投入到工作中去,使他们的主动性、创造性将自然地倾泻出来,自觉与管理者一道,把工作做得尽可能好,不仅让职工觉得实现了自己的人生理想,同时对企业有了满足感和归属感。也使企业和职工得到共同的发展,真正实现企业和职工的双赢。一个企业应有明确的培训政策,并有企业自上而下的支持。培训政策不仅要表明企业政策是为最大限度地发挥职工的能力,而且要使职工对各种培训方案非常清楚。否则,培训就不能取得满意的效果。另外,企业还要向职工解释培训的真正意义,让职工感到培训是一个提高自己知识和能力的宝贵机会,从而创造出一种气氛,让职工感到培训机会来之不易,加倍珍惜培训机会。总之,员工培训的有效管理与创新在知识经济时代日益凸现其重要性,现代企业的竞争是人才的竞争、是知识的竞争,而培训正是培养人才、传播知识、实现知识共享的有效途径。因此,加强员工培训的管理与创新是企业在21世纪培育核心竞争力,取得不断成功的关键所在。以上就是小编今天的分享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论文查重补充说明

谈到论文查重降重,每个人的头都很大,如果我们能做好前期工作,后期我们就不会那么辛苦了,避免论文查重率高的小技巧有哪些?

1.在写论文的过程中,我们必须考虑论文重复率高的问题。在写作过程中,我们应该尽可能多地阅读一些与我们论文主题相关的文件。现在的论文查重系统都比较完善,如果论文中存在抄袭,肯定能够被查出来。

2、利用百度进行资料查找,多找些参考文献。自己修改参考文献的时候,可以把文字复制到百度搜索一下,如果出现大量红色,说明文章重复率很高。

3、我们可以对文字进行适当的变化,把文字变成图片,然后进行适当的补充说明。把长句变成短句,或把短句变成长句。

4.也可以改变句子。简单的话复杂,复杂的话可以拆开详细解释。也可以颠倒句子的意思,把主动句改成被动句或者被动句。也可以用同义词代替,可以有效降低检查时的重复率。

论文查重的规则是什么?一般来说,机构都是使用内部规定的论文查重,而论文查重规则是:将用户上传的论文跟论文查重系统数据库的数据进行对比,有点数据库中会加入互联网的数据,所以数据库的资源是极其庞大的。论文检测对比时,如果一个句子中存在了有连续13个字重复,就会被认为重复,并计算全文查重率。而大部分的论文查重系统都只能检测文本数据,对于图片、图表是无法进行识别的,因此不会参与检测过程。参考文献只要进行正确地格式标注、引用,也是不会参与查重检测的。如果参考文献格式规范、错误引用、虚假引用等,那么参考文献将会被认为是正文部分而参与查重检测,那么可能会导致论文查重率变高。

论文查重的标准是什么?不同的单位对于论文查重的要求是不一样的,不同的论文查重系统对同一篇论文的查重结果也不一样的,因为每个论文查重系统的数据库、查重算法是不一样的,所以检测的结果肯定是不相同的。其实,就算是同一篇论文在同一个查重系统检测,其结果也是会有波动的。因为很多查重系统里面都是加入了数据库的数据的,而互联网的数据是实时更新的,所以在进行查重检测结果也是有波动的。我们需要了解清楚单位规定的查重系统是什么,然后选择对应的查重系统检测,这样可以节省时间。现在一般情况下,本科论文查重率要求一般在20%-30%之间,硕博论文查重比较严格,一般查重率要求在5%-10%之间,而期刊论文查重率要求一般在10%-20%之间。

谈到论文查重降重,每个人的头都很大。说到底,一篇论文写到最后,真的很不容易,每个人都已经费尽心机了。最终还要费尽心机去查重改重,真的很折磨人。但如果我们能做好前期工作,后期我们就不会那么辛苦了。避免论文查重率高的小技巧有哪些?今天小编给大家讲解一下。避免论文查重率高的小技巧有哪些?1.在写论文的过程中,我们必须考虑论文重复率高的问题。在写作过程中,我们应该尽可能多地阅读一些与我们论文主题相关的文件。我们不应该冒险抄袭论文。现在的论文查重系统都比较完善,技术也是非常高端的。如果论文中存在抄袭,肯定能够被查出来。2、利用百度进行资料查找,多找些参考文献。自己修改参考文献的时候,可以把文字复制到百度搜索一下,如果出现大量红色,说明文章重复率很高。3、我们可以对文字进行适当的变化,把文字变成图片,然后进行适当的补充说明。把长句变成短句,或把短句变成长句。4.也可以改变句子。简单的话复杂,复杂的话可以拆开详细解释。也可以颠倒句子的意思,把主动句改成被动句或者被动句。也可以用同义词代替,可以有效降低检查时的重复率。上述就是避免论文查重率高的小技巧有哪些?的问题解答,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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