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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融资担保毕业论文格式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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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融资担保毕业论文格式范文

您的金融方面论文具体是什么题目呢有什么要求呢论文是需要多少字呢开题报告 任务书 都搞定了不你可以告诉我具体的排版格式要求,希望可以帮到你,祝写作过程顺利 1、论文题目:要求准确、简练、醒目、新颖。2、目录:目录是论文中主要段落的简表。(短篇论文不必列目录)3、提要:是文章主要内容的摘录,要求短、精、完整。字数少可几十字,多不超过三百字为宜。4、关键词或主题词:关键词是从论文的题名、提要和正文中选取出来的,是对表述论文的中心内容有实质意义的词汇。关键词是用作机系统标引论文内容特征的词语,便于信息系统汇集,以供读者检索。 每篇论文一般选取3-8个词汇作为关键词,另起一行,排在“提要”的左下方。主题词是经过规范化的词,在确定主题词时,要对论文进行主题,依照标引和组配规则转换成主题词表中的规范词语。5、论文正文:(1)引言:引言又称前言、序言和导言,用在论文的开头。 引言一般要概括地写出作者意图,说明选题的目的和意义, 并指出论文写作的范围。引言要短小精悍、紧扣主题。〈2)论文正文:正文是论文的主体,正文应包括论点、论据、 论证过程和结论。主体部分包括以下内容:a.提出-论点;b.分析问题-论据和论证;c.解决问题-论证与步骤;d.结论。6、一篇论文的参考文献是将论文在和写作中可参考或引证的主要文献资料,列于论文的末尾。参考文献应另起一页,标注方式按《GB7714-87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进行。中文:标题--作者--出版物信息(版地、版者、版期):作者--标题--出版物信息所列参考文献的要求是:(1)所列参考文献应是正式出版物,以便读者考证。(2)所列举的参考文献要标明序号、著作或文章的标题、作者、出版物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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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 是处理企业同各方面的财务关系的一项经济管理工作,下面我给大家分享一些财务管理论文2000字 范文 ,大家快来跟我一起欣赏吧。财务管理论文2000字范文篇一 《试谈电网企业财务管理》 [摘要]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不管是企业还是居民对电力的需求量都有增无减,这无形中极大地促进了我国电力企业的发展。为了进一步促进我国电力企业发展,提升我国电力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我国政府加快了电力行业的改革力度。伴随着电力行业改革的不断深入,尤其是现代企业制度在电力企业中的不断确立,使得电网企业迫切建立现代化的财务体系,但是由于多方面因素的制约,我国很多电网企业都难以达到这个要求,这就制约了我国电网企业的发展。 文章 就电网企业的财务管理进行了一些浅显的探讨,并提出一些有建设性的改进意见。 [关键词]电网企业;财务管理;风险预警 1 引 言 由于我国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对电力的需求不断增加,这就使得电网企业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性日渐突出。由于历史等因素的影响,我国很多电网企业的管理方式还是遵循着计划经济时期的管理模式,这使得我国电网企业难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阻碍了企业的进一步发展。为此,我国政府加快了对电力企业的改革力度,希望可以帮助我国电力企业更好地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求。财务管理部门作为企业的核心部门之一,我国电力企业要想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趋势,就必须要重视财务管理,对企业财务管理进行创新与改革,使其可以为我国电网企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但是就目前实际情况而言,我国电网企业由于体制、观念等因素的制约,企业在财务管理方面还存在着诸多的问题与不足。因此,加强对电网企业财务管理方面的研究就显得尤为重要与迫切了。 2 电网企业财务管理发展趋势 2.1 外界监督力度不断提升 电力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其发展不仅仅关系到电力行业的利益,更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因此,为了更好地促进电网企业的发展,在电力体制不断深化的新形势下,社会对电网企业的监督力量也不断提升。其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消费者对电网企业的监督意识不断增强。随着电力改革的不断深化,广大消费者为了可以获得更好的电力服务,对电网企业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无形中就会增加广大消费者对电力企业的监督力度,使其可以提供更好的电力服务;二是国家对电网企业的监督不断成熟。在我国,电网企业基本都是国有企业,其财务状况不仅关系到电力企业的发展,更关系到国有资产的安全。因此,除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审计署、国税局等部门对电网企业进行监管以外,我国政府还设置了电监会与国资会对其进行监督,以便可以全面强化对电网企业的监管。 2.2 我国财务管理法律不断完善 目前,我党正在大力倡导建设法治社会。财务管理作为企业一项极为重要的管理活动,其正常开展也离不开法律法规的支持。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国企业的财务管理活动,我国政府在2007年颁布《企业财务通则》以后,又在2008年颁布了新的准则《企业会计准则》。这两部有关企业财务管理法律法规的颁布对我国企业的财务管理活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使得我国电网企业的财务管理面临着新的形势与挑战。此外,为了确保我国企业的财务管理体制能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先后出台了诸如《 公司法 》《企业所得税》等多部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的出台都提升了财务管理在企业发展中的重要性,也对企业财务管理活动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 2.3 对财务管理人员的素质要求不断提高 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不断确立,财务管理在企业发展中的地位也日渐突出。要想做好财务管理工作,企业就必须要有一支高素质的财务管理人才队伍。尤其是在我国,伴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与财务管理有关的各项政策也不断完善,这就无形中对电网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者提出了更多更高的要求,不仅要求其具有扎实的财会知识,更需要其具有一定的金融、法律、税务、经济等多方面的知识与技能。此外,财务管理工作者还需要进一步明确自身定位,不能将自身仅仅局限为一名纯粹的财务工作者。这些既是现阶段我国电网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面临的挑战,也是其未来发展的趋势。 3 我国电网企业财务管理创新途径分析 3.1 创新电网企业财务管理观念 对于我国电网企业而言,建立现代化的财务体系势在必行。但是要想构建适合企业发展需要的现代化财务体系,首先就需要电网企业创新企业财务管理管理。只有树立正确的财务管理理念,才能更好地帮助我国电网企业构建现代化的财务体系。现阶段,我国电网企业可以从几个方面来对财务管理理念进行创新:一是树立人本化的财务管理理念。21世纪是知识经济时代,在各行各业中,人始终都是最重要的资源。所以,在我国电网企业的财务管理过程中,要始终将对员工的激励与约束放在重点位置上,以便可以建立与我国电网企业发展相适应的人本化财务运行体系;二是树立知识化财务管理观念。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电网企业财务管理活动面临的问题日趋复杂多变,同时加上电网企业多为技术密集型与资金密集型企业,树立知识化的财务管理观念是电网企业财务管理创新的必然方向;三是树立信息化的财务管理观念。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其在各行各业中都得到了极为广泛的运用。信息技术的运用,不仅可以提高 企业管理 活动的质量,更可以提高企业管理活动的效率。因此,我国电网企业要构建信息化的财务管理系统,实现企业财务管理活动的全面信息化。 3.2 进行风险预警与控制,实现风险管理创新 风险具有客观性。在一个企业发展过程中,企业势必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风险。尤其是经济全球化不断深入的今天,企业面临的风险不仅数量增多,而且变得更加复杂多变。如果企业不能合理有效地控制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风险,势必会严重制约企业的健康、快速、稳定发展。最近几年,由于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对电力需求不断增加,使得我国电网企业进入了一个快速发展的时期。虽然我国电网企业发展迅速,但是电网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风险,尤其是财务风险在不断增加。因此,我国电网企业要想取得进一步发展,建立完善的风险预警与控制机制就显得尤为重要了。具体而言:一是提高对财务风险的认识。现阶段我国电网企业发展势头良好,但是不能因此就忽视风险的存在,而是要切实提高对财务风险的认识,积极主动地做好风险预警与控制工作,将其视为财务管理的重要工作之一;二是建立风险识别体系。风险具有多样性与隐藏性,这就需要电网企业建立风险识别系统,可以更好地识别各种风险;三是建设风险控制系统,以便企业可以及时采取各种 措施 来化解风险。 3.3 财务工作人员能力创新 对于电网企业来说,电网企业财务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了企业现代化财务体系的构建与执行。因此,现阶段,我国电网企业要重视财务工作人员能力的创新,使其可以更好地适应电网企业未来发展需求。在2008年,新的会计准则颁布以后,对财务人员的素质提出了更多更高的要求。所以,我国电网企业应该加强对企业财务管理人员能力的创新。具体而言:一是要加强对电网企业财务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使其可以严格执行财务与经济法规,灵活贯彻和运用会计准则,具有较高的职业判断能力和经济预测和投资决策能力,从而可以为企业的战略管理和资本运营提供较高的财务咨询建议;二是做好财务人员的选拔机制,使企业优秀的财务管理人员可以脱颖而出,从而可以不断调整与优化企业财务队伍结构,使企业财务队伍始终保持活力,同时也有助于财务管理队伍更好地满足企业未来发展需求。 参考文献: [1]李庆艳.实施财务集约化管理对电网企业经营管理带来的影响[J]. 财经 界:学术版,2010(2):116-117. [2]梁国栋,王楠.电网企业财务管理流程优化思路与 方法 研究[J].商业会计,2013(11):75-76. [3]周磊.电网企业基建财务管理模式改革探索[J].东方 企业 文化 ,2015(15):281. [4]叶霞.现阶段电网企业的财务管理创新[J].现代经济信息,2013(21):239-244. 财务管理论文2000字范文篇二 《试论财务管理及财务管理方法》 【摘 要】企业财务管理是根据资金运动的规律,随着经济体制的转换要求企业经营管理者的思想和观念也随之更新,尤其是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挥巨大作用后,企业界逐渐形成了这样一个共识,那就是现代企业必须重视管理,企业管理应以财务管理为中心。 【关键词】企业财务管理;市场经济 1.财务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地位 1.1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财务管理是基于企业再生产过程中客观存在的财务活动和财务关系而产生的,是组织企业资金活动、处理企业同各方面的财务关系的一项经济管理工作,企业生产经营的过程就是资金运动增值的过程,财务管理深入企业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复杂性,决定了企业管理必须包括许多方面的内容,如技术管理、生产管理、设备管理、物资供应管理、销售管理、财务管理等各项管理工作,他们是相互联系密切配合的,具有各自的特点:有的侧重于使用价值的管理,有的侧重于价值的管理,有的侧重于信息的管理,有的侧重于劳动因素的管理。鉴于在企业再生产过程中客观地存在着奖金活动,于是对企业资金活动的管理就逐渐独立化,形成了企业的财务管理。企业财务管理的内容包括:财务分析、财务预测、决策、计划、奖金筹集管理、投资产品成本管理、收入与利润分配等。此外,还包括企业设立、合并、分立、改组、解散、破产的财务处理。所以财务管理区别于其他管理的特点,在于它是一种价值管理,是对企业再生产过程中的价值运动所进行的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1.2财务管理是综合性的企业管理 财务管理又是企业管理中一项综合性的管理工作。企业各方面生产经营活动的质量和效果,大都可以资金运动中综合反映出来,而通过合理地组织资金运动,又可以对企业各方面的生产经营活动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财务管理的各项价值指标,是企业经济决策的主要依据,将企业生产情况与财务情况及时、客观地反映出来,并深入分析,寻找经营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提出措施,堵塞漏洞,提高效益,加强成本管理,以更低的耗费获取同样或更高的收益。 在我国财务管理从国家对企业高度集中管理到成为企业综合管理,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在计划经济体制占主导地位时,企业缺乏经营自主权,企业经营和管理始终是围绕着国家统一计划来进行的。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成为竞争的主体,必须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和自我发展,使社会资源流向那些利用效率高、效益好的企业,而最终达到合理配置使投入的资本不断运动和增值,这就迫使企业注重运用资金控制成本和增加赢利。现代企业是依法设立的以赢利为目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独立核算的经济组织。企业一旦成立,便面临着激烈的竞争,企业只有在发展中求生存,取得利润才能实现其存在的价值。企业为实现其生存发展的目的而实施各种各样的如生产、质量、销售等管理工作,而这些管理工作的轴心是财务管理,它们的最终结果都会反映到企业的财务成果上来。可见,如果缺乏财务管理的观念,其他工作做得再好,产品的价值不能得以实现或不能补偿支出费用,企业也就不能得到生存和发展的保障。 总之企业财务管理贯穿企业经营全过程,覆盖经营全方位。搞好财务管理对于改善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2.企业财务管理的方法 2.1要做好资金的运作 资金是企业赖以生存、发展的前提,是企业从事生产经营的血液,资金管理是集团公司财务管理的核心内容。合理筹集资金,确保资金占用和资金成本最低。集团生产经营所需要的资金,除少部分经营资金由各子公司筹集外,由集团公司财务部门统一安排。集团公司根据集团预算编制筹资计划。集团公司筹资时,应充分考虑各个子公司之间的资金余缺,充分利用集团的闲置资金;另外还要考虑银行贷款利率的变动趋势,合理安排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之间的结构,以确保资金占用和资金成本最低。 合理使用资金,加强资金使用过程的控制。集团公司资金管理最好的办法是实行集权式管理,这样不仅可以避免出现资金使用散乱的现象,而且可以利用闲散资金进行研究开发、对外投产等工作,谋求资金的短期效益。 2.2建立科学的运行机制 财务管理是一个循环过程,一般来说它应与本企业生产周期相吻合,它应包括财务预测,财务计划,财务控制,财务分析,财务检查五个环节。这些管理环节,互相配合,紧密联系,形成周而复始的财务管理循环过程,构成完整的财务管理工作体系。 通过科学的财务管理机制的建立和运行,从预测、目标的发布、监控、考核、信息的反馈与分析,到目标的下一次修正、发布、往复循环,使整个企业管理得以强化,充分发挥了财务管理的中心作用。 2.3实施全面的预算管理 实现利润最大化,必须对整个集团实施全面的预算管理。预算管理宜在集团公司总会计师的领导下进行,在对市场进行科学预测的基础上,以目标利润为前提,编制全面的销售预算、采购预算、费用预算、成本预算、现金收支预算和损益表预算,使企业生产经营能沿着预算管理轨道科学合理地进行。 3.结语 综上所述,企业财务管理贯穿企业经营全过程、覆盖经营全方位,处于企业管理的核心地位。加强财务管理提高现代管理的核心,以社会效益为生命线;不仅要重视有形资产和投入资本的配置,更要重视知识资本的有效配置;要调动企业人才的积极性、开拓性,防范抵御各种风险,使企业更好的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真正确立财务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中心地位,充分认识和发挥财务管理的作用。 [科] 【参考文献】 [1]裴慧丽,张晓冬.管理会计与财务管理关系探析[J].科技创新导报,2007(26):149. [2]王晓洁,周艳平.内、外资企业合并中的几个理论问题探讨[J].经济与管理,2005(10). [3]哈特维尔·亨利三世.企业并购和国际会计[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 财务管理论文2000字范文篇三 《浅析我国中小企业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一、我国中小企业财务管理现状 目前,我国的中小企业呈现一种快速发展态势。但随着企业发展,财务管理中存在的各种问题与企业扩大再发展之间的矛盾也开始突显出来。一些企业为了追求产品的产销量以及市场份额的占有比例而忽略了财务管理在企业发展中的核心地位作用,生产经营管理胜过了财务管理,使得企业管理局限于生产经营型管理格局之中,企业财务管理和风险控制的重要作用被忽略,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另外,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和经济体制也使其财务管理的加强变得困难重重。例如:融资政策、行政干预等,使中小企业在谋求企业生存面前,无暇顾及财务管理问题。 二、我国中小企业财务管理中存在的具体问题 (一)财务管理模式固化,管理观念落后 中小型企业典型的管理模式是企业领导高度集权,采用家族式管理。一些企业领导者由于对财务管理的理论方法缺乏应有的认识和研究,致使其职责不分,越权行事,造成财务管理混乱,财务监控不严,会计信息失真等。企业没有或无法建立内部审计部门,即使有,也很难保证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再者,企业管理者的管理能力和管理思想一定程度上存在局限性。企业管理者基于其自身的原因,没有将财务管理纳入企业管理的有效机制中,缺乏现代财务管理观念,同时对外来人员又缺乏一定的信任,对先进的管理理念及方式不能敞开胸怀接纳,使财务管理失去了它在企业管理中应有的地位和作用。 (二)企业融资困难,资金严重不足 目前,我国的中小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融资方面有很大的困难,一方面,资本实力有限。由于中小企业原始资本少,经营规模较小,难以扩大生产规模,效益不稳定,而且经营粗放、技术装备落后,产品竞争力较弱,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不足,因此难以形成对信贷资金的吸引力。 另一方面,信用度低。由于中小企业信息的不透明,一些企业中存在财务信息虚假、财务管理水平低、报表账册不全等现象,贷后不能及时偿还,甚至没有能力还款,让金融机构不得不对中小企业的贷款保持谨慎的态度,同时中小企业没有可靠的担保体系,使得中小企业很难贷到款。 再者,融资 渠道 少,缺乏有效的抵押资产。由于自身条件的限制,可供抵押的有效资产少,因此要想通过贷款的渠道来扩大融资并不容易 ,而且国家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贷款的优惠政策具有一定的局限性,比如政策性强、手续复杂,门槛高等,这些都是中小企业在融资难的因素。 以上三方面原因使得金融机构在对中小企业贷款的审查发放更加严格、慎重,商业银行出现“惜贷”现象也在情理之中,从而造成中小企业融资难。 (三)财务风险意识淡薄,企业面临较高的财务风险 中小企业一方面存在融资难的问题,另一方面融资后又存在着较高的财务风险。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资金成本高。中小企业因其本身条件存在的局限性,使其难以获得金融机构贷款。但是为了生存、发展和应对竞争,中小企业不得不考虑 其它 的资金来源渠道,例如从投资担保公司借款,企业间拆借,个人借款。这些资金来源和从银行筹资相比,利率高,风险大。使得中小企业在增加了资金的使用成本的同时也使面临着严重的财务风险。二是过度负债。一部分中小企业为追求销售,大量进行赊销,造成资金周转慢,资金使用效率低,影响到扩大再生产,不得不从企业外部进行融资,从而进入靠贷款维持经营的恶性循环。三是短融长投。一些中小企业为扩大再生产,先融来资再说,不考虑资金偿还周期的长短,将一些流动资金借款用于投资回收周期较长的项目,使企业存大较大的支付风险,同时也极易产生资金链断裂的情况。 (四)机构不建全,财务管理水平比较低 多数中小企业因规模小,业务简单,一般不设置专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的财务管理人员,常常一人兼多职,包括一些不相容职务,造成职责不清,财务管理基础薄弱。同时由于中小企业考虑到工资成本问题,不愿以较高的工资水平引进专业人员,一般中小企业的会计人员业务水平低下,在进行会计相关工作时有很大的随意性,由于会计的理论知识比较薄弱,很多时候都不会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的核算方法进行操作。在工作中会还受企业所有者的制约,财务处理、税款缴纳、资金管理等很难按照规范来进行。 (五)企业财务控制力薄弱,忽视资金管理 中小企业规模较小、资信不足,在进行市场经济活动中, 一般以现金或银行存款来支付货款,很难进行短期融资,对货币资金的需求往往较大。同时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企业为了扩大销售增加利润而不得不采用赊销这种方式, 但是, 中小企业财务管理没有有效的催收措施,高额的应收账款也会直接影响企业的现金流入,造成资金回笼困难,导致了资金运用效益上的损失。另外很多中小企业在原材料的采购管理上也没有计划,库存物资的收、发、结存缺乏严格的控制, 使得会计期末存货占用资金较大,存货周转率低,也会造成流动资金短缺。 三、解决中小企业财务管理问题的方案与对策 由于中小企业在财务管理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是由企业自身因素和宏观经济环境造成的,要想解决中小企业财务管理中的各种问题,还需多措并举,一方面充分发挥政府宏观调控作用,改善外部环境,另一方面,企业要采取科学的管理方法,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 (一)政府充分发挥其调控作用,出台相关政策,加大支持力度 中小企业的发展不仅要有好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还要靠外部环境和有利的政策支持。近几年来政府通过 财税 、金融政策来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如提高小型微利企业税收起征点,发行小微企业债等,对中小企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政府还需进一步发挥其宏观调控作用,制定并完善有利于中小企业发展的金融政策,发展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融资方式,尽快构建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金融机构体系,拓宽融资渠道,有效搭建民间资本与中小企业对接的平台和载体,积极探索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长效机制,破解中小企业融资瓶颈。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中小企业的信用体系,引导企业加强信用建设,改善银企关系,获得资金支持。 (二)强化资金管理 要保证企业健康发展,提高企业财务管理的水平,强化资金管理尤为重要。一是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有充足的资金来满足正常生产经营的需求情况下,合理规划现有的资金,提高资金高效率的使用,降低现金流动过程中的风险。二是加强应收账款和存货管理,制定完善的应收账款信用政策,权衡收益和成本,严格控制账龄,减少呆坏账,提高资金周转率。合理确定企业库存,减少库存积压,以销定产,以确保存货资金的最佳结构,提高存货周转率。 (三)树立财务风险观念 企业要充分利用财务杠杆的积极作用,确定合理的负债率,充分考虑企业的偿还能力和资金的使用效益,规避高负债和不能到期支付的风险,降低经营成本和财务费用。同时要充分考虑借款的周期,对借款的用途加强控制,避免将短期融资用于投资回收周期较长的项目。 (四)树立财务管理的核心地位 财务管理涉及到企业经营中的方方面面,对于改善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具有重大意义,公司管理者应切实树立企业管理的关键是财务管理的观念,要把强化财务管理作为推行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内容,贯彻落实到企业内部各个职能部门,使财务管理充分发挥它在企业管理中应有的地位和作用。 (五)健全内部制度,完善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中小企业要从自身健全治理结构,规范管理制度,建立严谨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完善财务管理基础工作。 1.建立健全内控体系。 2.责权利结合,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3.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水平,规范会计工作秩序。 4.加强内部审计控制。 5.企业负责人必须高度重视内控制度并自觉接受监督。 四、结语 随着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中小企业财务管理中的问题将会变得越来越突出,并呈现出多样化趋势。在政府积极推出各项政策进行扶持和引导同时,中小企业要以国家政策为依托,积极利用好外部环境资源,不断强化自身资金管理,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财务人员队伍建设,树立财务管理的核心地位。只有如此中小企业才能在社会的激烈竞争中长期生存、健康发展,为促进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更大的贡献。 猜你喜欢: 1. 财务管理论文的范文 2. 关于财务管理论文精选 3. 财务管理专业论文范文 4. 财务管理专业论文优秀范文 5. 财务管理论文精选范文

一个发达而有效的金融市场不仅可以筹集国家建设所需要的资金,并能保证资金在各经济部门之间的有效分配。因而金融市场的培育和发展一直受到各国政府的普遍重视。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金融市场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中小企业在我国经济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占gdp的60%以上,而占用的经济资源只有20%。如何改变资源配置的不平等,扩大中小企业的融资,完善金融融资渠道和体系建设是目前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现状

(一)在内源融资方面,中小企业自有资金不足,自我积累有限

从世界范围来看,中小企业在人创业阶段基本上是靠内源融资逐步发展壮大起来的。这是由于在创业阶段,企业的经营规模尚小,产品沿不成熟,且市场风险较大,因此外源融资作为筹资不仅难度大且融资成本高,于是中小企业不得不把内源融资主要通过企业自筹和向关系人借贷两种形式,自筹通常表现为在流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企业向职工集资;向关系人借贷。两种方式的利率一般高于同期贷款利率。根据广东民营企业融资调查问卷以及温州的实证研究,截2004年末,企业通过内源融资方式在绝大部份中小企业中处于首位。然而,从总体上看,我国中小企业普遍存在着自有资金不足的现象。以私营企业为例,目前平均每户注册资本才80多万元。在内源融资方面,我国绝大部分中小企业陷于非常困难的境地,如不能转向外源融资,别说是进行企业扩张,连维持生产经营都成问题。

[wwW.niuBb.NET](二)在外资融资的直接融资方面,证券市场准入门槛高

目前,我国资本市场还很不完善,大部分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难以通过直接融资渠道来获得资金,从股权融资来看,作为企业发行股票上市的唯一市场,沪深交易所设置了很高的门槛,绝非一般中小企业能问津。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的要求,上市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5000万元,并要求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且连续赢利。因此,平均每户注册资本80多万元的广大中小企业,根本没有资格争取到上市或发行企业债券的指标。从债券融资看,目前我国企业的债券市场的发展远落后与股票市场的发展,大企业都难以通过发行债券的方式融资资金,规模小,信誉等级相对差的中小城市企业就更不用说了。靠股权融资和债权融资来解决我国众多中小企业,尤其是非国有中小企业融资问题不现实。

(三)在外源融资的间接融资方面,中小企业获得的资金有限。

在我国中小企业的间接融资渠道中,商业银行贷款占绝大部分比重。而商业银行在向中小企业贷款方面一直存在着种种限制。据统计,目前中小企业的贷款规模仅占银行信贷总额的8%左右,这与中小企业创造国内生产总值的1/3、工业增加值的2/3,出口创汇的38%和国家财政收入的1/4的比例是极不对称的。

二、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分析

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并非中国所独有,而是世界各国共同面临的问题。然而,由于我国正处于经济体制转轨时期。使得我过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具有不同于别国的一些特点。现从以下几个方面,对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成因进行分析:

(一)中小企业尚未建立起现代企

业制度,财务管理和经营管理不规范中小企业大多是以家庭经营、合伙经营等方式发展起来的。许多中小企业没有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产权单一,企业规模小,科技含量低;经营行为短期化,负债多,积累少,投资规模与市场竞争力不足,抗风险能力低,容易遭到市场的淘汰;财务管理和经营化管理不规范。据调查,有80%的中小企业会计报表不真实或没有会计报表。有的企业甚至有四本帐(银行、工商、税务、自己)财务信息失真。此外,由于一些中小企业存在逃避银行债务,多头抵押等情况,因而其资信等级不高。由于银行对其缺乏足够的信心,为保证信贷资金的安全,降低成本和提高经济效益,银行不愿冒险向中小企业发放贷款。

(二)中小企业版(创业版)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作用有限

2004年5月中小企业版在深圳交易所正式启动。建立中小企业版,可以避免中小企业过度依赖银行贷款,为中小企业创造了直接融资方式,有利于拓宽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但是这种发展向中小企业融资的资本市场方案,实际上只能解决部分的高风险、高回报的科技型企业的融资问题。我国今后一段时期内资源禀赋结构的特点都将是资本相对稀缺、劳动力相对丰富,劳动密集型企业中小企业很难象搞科技型企业那样成为高收益、高成长的企业。因此,通过资本市场来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方案,对这些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是没有太大帮助的。

(三)国有银行惜贷严重

国有银行惜贷的原因,可以从信息不对称、交易成本的角度来分析。由于信息的不完全和不确定性,借款人拥有信息优势,贷款人很难收集到有关借款人的全部信息,或者收集、鉴定这些信息需要花费大量的成本。中小企业大多处于初创期,不仅数量多,规模小、而且单个企业需要资金量少、财务管理透明度差,这就造成中小企业信用水平低。此外大多数中小企业处

于竞争性领域所面临的经营风险和淘汰率高,融资风险大,投资回报相对较低。因此,银行对中小企业的信贷将可能成为超过其自身承受能力的信贷,而中小企业也不愿按银行的要求提供相关的财务信息。如此一来,银行的贷款成本和监督成本上升。银行由于缺乏有关中小企业客户风险的足够信息,不能做出适宜的风险评价。此外,中小企业与大企业在经营透明度和抵押条件

上的差别,以及银行追求规模效应等原因,大型金融企业通常更愿意为大型企业提供融资服务,而不愿意为资金需求小的中小型企业提供融资服务。

(四)中小企业的信用担保制度不完善

截至2007年底,全国已组建为中小企业服务的各类担保机构600多个,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200多亿元。我国的担保体系是以政策性融资担保为主体、以政府出资为主,民间资本介入很少。政策性担保机构无需自负盈亏,追求的是社会效益,不符合担保的高风险性,有可能使担保规模过大,使担保变为福利。当银行考虑到一旦出现代偿额过大或集中代偿的情况,担保机构无力代偿时,反尔不愿意向中小企业贷款。此外,我国目前的中小企业信贷抵押折扣率过高。一般来说,中小企业规模小,可抵押的物品少,但现行的金融对抵押品的折扣率过高,使的许多中小企业无法获得足够的信贷资金。

三、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对策

(一)加强中小企业公司的治理建设我国很多的中小企业还具有明显的家族特色。用人方面任人唯亲,家庭成员占据重要的管理岗位,决策上独断专行。这种管理模式不利于中小企业引进优秀的管理人才,不利于提高中小企业经营决策的科学性,加大了中小企业的经营风险,降低了中小企业的信用水平,导致银行和投资者不愿意向其贷款和投资。

鉴于此,中小企业应走产权主体多元化的道路,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实行公司改造,解决家庭制对其发展的束缚,进行所有权的结构调整,引入优秀的管理人才,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风险,这样才能提高信用水平,增强融资能力。

(二)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大力发展互助性担保制度

充分认识和重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作用,按照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建立起多层次,多结构,多种所有制并行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和再担保机构。首先,要建立以政府为主体的信用担保体系。由各级政府财政出资,设立具有法人资格的独立担保机构,实行市场化公开运作,不以盈利为主要目的。其次,成立商业性担保公司。以法人、自然人为主出资,按公司法要求组建,实行商业化运作,以盈利为主要目地。第三,建立互助性担保机构。由中小企业自愿组成,联合出资,发挥联保互保作用,不以盈利为目的。互助担保的优势来自民间担保的产权结构、社区性和互助、互督、互保机制。当面另风险时,政策性担保的通常做法是将风险转移给政府。而互助性担保机构承担的风险最终由会员分担,容易被潜在的被担保者接受,担保审批人于担保申请人相互了解,缓解了信息不对称的危机;互助性担保将银行或政府担保组织的外部监督转化为互助性担保组织内部的相互监督,提高了监督的有效性;处于劣势的中小企业通过互助性担保联系起来,在于银行谈判时能争取到较有利的条件;互助性担保减轻了政府财政负担,可以为政府与中小企业沟通创造新的渠道,容易获得政府的支持。为适应今后的发展需要,宜构建以互助性担保机构为主,政策性担保机构和商业担保机构为基础,以地区和市级,省,国家三级再担保机构为支撑的结构体系。

(三)转变国有商业银行经营观念和经营方式,改进中小企业融资服务

对于进入成熟期的广大中小企业来说,最为关注和期盼的莫过于能够及时获得银行贷款。从发达国家的情况来看,无论其资本市场的发达程度如何,银行信贷融资始终是中小企业的主要来源。

1.调整国有商业银行的信贷政策,强化和健全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信贷机构。商业银行要打破以企业规模和所有制结构作为贷款的标准的认识误区,除总行外,一级分行和作为基本核算的二级分行也应尽快分离和设置专门的中小企业信贷机构。

2.修改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标准,建立一套针对成长型中小企业的信用评估体系。应把企业的行业发展,成长预期,管理团队和科技优势作为评估的主要因素,并以量化指标体现出来,再结合财务状况,综合评估此类企业。

3.从政策上提高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的积极性。可考虑扩大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的利率浮动区间,对于向中小企业贷款比例较高的商业银行,可以考虑实行诸如冲消坏帐和补贴资金等措施,以增强其抵御风险的能力。

4.运用金融创新工具,改善信贷融资能力。很多成长型中小企业具有高风险性,对其信贷融资,显然具有风险。虽说这类企业也会带来高收益,然而这种高收益并不会增加银行信贷的利息收入。如果将收益的一部分变为权益融资,不仅可以给银行获得中小企业成长带来的收益,也降低了信贷的整体风险。

(四)大力发展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

地方性中小机构包括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地方性中小企业产权交易市场、中小企业债券市场和地方性风险投资公司。现在,我国虽说有五万多家农村信用社和五千多家城市信用社,但其合作性质已经淡化,成为“准国有商业银行”,应在对其清理整顿的基础上,成立商业性中小企业银行,专门为地方中小企业提供商业性贷款。中小金融机构拥有成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的信息优势;中小金融机构一般是地方性金融机构,通过长期的合作关系,中小金融机构对地方中小企业经营状况的了解程度逐渐增加,有助于解决存在于中小金融机构于中小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公务员之家

(五)发展融资租赁业务

这是因为对于中小企业来说,融资租赁具有其他融资方式所没有的优点:

1.限制条件少,能迅速形成现实的生产力;能使中小企业保持技术及设备的先进性,提高产品竞争力;与发行股票、债券或通过银行借款等方式相比,受到体制、企业规模、信用等级、负责比例、担保条件等限制较少。

2.融资风险少,中小企业有权选择自己最需要的设备,掌握设备及时更新的主动权。由于租赁期内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租赁期满时,承租人有权选择归还或购买,设备过时的风险就由出租人承担了。中小企业出现经营不善无力交付租金时,出租人只好收回设备。与债务融资下的破产清算相比,融资租赁的财务风险更小。

3.保持中小企业财务的合理性与安全性。一方面,避免了流动资金的一次性过多占用,增强了中小企业资金的流动性;另一方面,与股权融资相比,租赁融资可以避免对股权的稀释。

4.能够产生节税效应。按照我国税法的规定,租赁设备的折旧由承租人提取,承租人支付的租金中包含的利息和手续费均可从税前扣除,从而使承租人得到了减税的好处。

内容提要:由美国金融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风暴,给世界经济造成了严重影响,应对危机,总结事件过程,反思

《金融学毕业论文范文》正文开始>> 内容提要:由美国金融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风暴,给世界经济造成了严重影响,应对危机,总结事件过程,反思经验教训,西部金融产业发展应注意信贷过度集中的问题,推进并发挥金融创新的积极作用,鼓励适度消费,建立严格的金融风险评估机制,加强财政金融的监管和立法,促进和保障金融产业稳健发展。?

关键词:金融危机;西部地区;教训汲取;发展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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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金融危机引发的世界金融风暴,给全球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带来了严重影响,引起了世界各国政府和人民的忧虑,尤其是金融业界更是谈虎色变。那么,这场金融危机究竟是如何引发,西部大开发,发展西部金融业从中应当吸取哪些教训?对此,本文作如下分析和思考。?

一、美国金融危机爆发的原因及相关问题剖析?

2007年4月,新世纪房贷公司申请破产保护,美国次级抵押信贷市场风险危机开始,此后伴随着美联储、欧洲、日本等先后几次向金融体系注资救市,以及美联储利率的不断下调,这场以雷曼兄弟倒闭为代表的华尔街风暴,逐步已演变为全球性的金融危机。这场金融危机的发展过程可划为三个阶段:一是债务危机,即金融机构向大量信用不良以及低收入群体贷款购房,贷款者不能按时还本付息所引起的问题;二是流动性的危机,即这些金融机构由于债务危机导致的不能够及时产生足够的流动性来应付债权人变现所引发的问题;三是信用危机,即人们对建立在信用基础上的金融活动产生全面怀疑所造成。探究这场金融危机的发生,如果从体制机制及相关财政金融宏观管理决策上分析,与美国债务经济模式和金融机制及金融宏观管理决策本身存在的问题有着直接的关系。?

(一)美国不劳而获的经济方式——债务经济模式,是一个地道的空壳经济,培育了美国经济增长的大气泡?

众所周知,债务经济模式产生于20世纪70年代两次石油危机使世界各国对美元的需求大增,以及当时的美联储主席保罗·沃尔克放弃美元货币供应量的管制,改用利率作为调控宏观经济的货币手段的背景之下。即美国不再需要一般性的实业企业,除食品以外的一般消费品和一般性工业设备外,其他商品都从国际市场购买,并借此向世界输出美元。其他国家为了国际贸易结算顺利进行,不得不持有相当数量的美元储备,并购买美国债券或其他所谓安全的美元资产以保证美元储备保值增值。在这种金融框架下,只要美元国际结算货币的地位不倒,外国政府就永远需要美元储备,美国欠下的债务就永远不必归还,并且通胀或美元贬值会自然蚕食掉利息率。据统计,从20世纪90年代到现在,美国GDP制造业所占比例不到10%,制造业投资的增长率更少,而服务业在美国GDP中的所占比例高达80%。按美国著名学者安德森·维金的推算,美国每获得1美元的GDP,必须借助5美元以上的新债务。同时随着国际贸易量增加,美元债务随之也会增大。正是这种债务经济模式,既膨胀了美国经济,也为美国金融危机的发生埋下了隐患。即一旦消费信贷迅速膨胀引发次债危机,短期利率、货币资产、证券、房地产、土地价格、商业破产数和金融机构倒闭数都会产生急剧下降或增加,进而引发金融危机。?

(二)金融投资激励机制失衡,导致金融过度膨胀?

美国金融投资极度膨胀与金融投资激励机制失衡有极大关系。在债务经济模式下,美国华尔街的金融家与职业经理人只有把股票、期权等金融衍生产品无限扩大,从中才可获得更多的收益。到2008年中期,美国各类衍生工具的名义金额高达200万亿美元。金融机构杠杆

率高达50~60倍,远远超过几倍、十几倍的正常水平,加剧了自身财务脆弱性?①。而金融家和职业经理人却为其自身利益铤而走险,在证券化分析、系统风险估算甚至毁约概率计算上预测上不断出现失误。这种情形加之华尔街金融家们的不良行径,如各种违规套利,失实的传销手段,导致资产证券化的急剧膨胀。而资产证券化一旦过度,必然加长金融交易链条,金融市场的透明度随之降低,金融风险也会随之被空前放大。?

(三)消费信贷金融监管的缺失?

从Y=C+I+NX可知:美国巨额贸易赤字使净出口NX对经济的拉动作用为负值。而美国制造业投资增长率不断减小,2006年仅为2.7%,投资额仅相当于GDP的2.1%,并且金融投资仅能平衡贸易逆差,所以,美国也只有靠增加消费来拉动经济增长。仅2007年消费对美国GDP增长的贡献率高达72%。然而现实是从1971年到2007年,美国民众的绝对收入水平下降,中产阶级人数大幅萎缩,并且失业率不断攀升。为解决这种矛盾,美国政府采取不断鼓励消费信贷的措施。即让原本没有资格借钱的人借钱消费,让原本没有能力买房的人购买住房。而金融监管的缺失,导致金融专家被利益所驱使,经济学家被公司所利用,最后政府监管成为摆设,风险预警能力丧失,这是形成系统性全球性金融危机的又一重要原因。?

(四)评级机制失信?

美国众多的金融机构贷款出了问题,与金融评级机构严重失信分不开。由于金融机构的失信,使很多问题债券、问题银行长期被评估为“优等”,其中包括美国著名的三大信用评级机构 (穆迪、标准普尔和惠誉)。失信的评级机制蒙蔽了政府、企业和社会大众,也不得不使他们去吞下金融危机这个苦果。?

二、金融危机背景下西部金融产业发展应当汲取的经验和教训?

美国金融危机对全球经济都造成了严重影响,对各国的影响尤其是金融业的影响也正在向纵深发展。危机爆发之初,国际投资大亨索罗斯曾预言:“各国能否有效对付本轮金融危机,关键在于各自的政策效力。”面对危机,中国政府出重拳,采取加大投资,刺激消费,给经济“输血”等一系列有效措施。2008、2009两年新增投资4万亿人民币,2009年新增信贷近10万亿人民币。减税降费、贴现降息、家电下乡、汽车补贴,各地实行积极的就业政策,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有效地应对这场危机。正如温家宝在十一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的,面对危机“我们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全面实施并不断完善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一揽子计划。??很快扭转了经济增速下滑趋势”?②。目前这场危机似乎已近尾声,但是这场危机给我们提出了许多值得思考的问题,尤其是中央第二个西部大开发规划即将出台,西部大开发将进一步加速,西部金融产业也面临难得的机遇,在此背景下西部金融产业发展应当汲取哪些教训,注意些什么问题呢??

(一)在宏观经济决策上,必须根据国情区情制定产业政策,合理安排金融产业的发展比重,实体经济和虚拟经济平衡发展?

有关融资担保参考文献的论文

崔燕;国内中小企业融资问题文献综述[J];知识经济;2010年03期郭丽虹;中国中小企业的融资缺口与财务杠杆关系的研究[A];中国经济60年 道路、模式与发展:上海市社会科学界第七届学术年会文集(2009年度)经济、管理学科卷[C];2009年《我国民营经济融资难的原因与对策》张国亭 《网络财富》 2008年10期 想写这方面的文章,先去统计局、统计年鉴找些最新数据,去中国知网找些相关的文章,多看几篇。找到自己的思路,用自己的话总结出来。

中小企业融资问题探讨 http://ww2.tabobo.cn/soft/20/233/2008/024512015174.html[摘要] 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但由于其在市场竞争中位于较弱的背景,使得中小企业融资成为近几年国内频繁出现的讨论话题,特别是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引起了政府与社会各界的广泛重视。本文在明确我国对中小企业概念界定的基础上,从中小企业的基本特点出发,分析了当前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内外成因,其中包括对国家政策、历史背景、资本市场、银行以及中小企业几个不同方面的详细论述,逐一提出以中国现行国情为大前提的一系列解决方案。同时还就当前倍受关注的中小企业板启动的情况进行了探讨。最后结合国内外中小企业融资之道,阐述了如何拓展与创新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的方法。[关键词] 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创业板市场目 录摘 要 1 正 文41. 中小企业的概述41.1 何为中小企业 41.2 中小企业的基本特点 51.2.1 中小企业的基本特点 51.2.2 我国中小企业的特殊性5 1.3 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状况 62. 融资难成因的分析 72.1 国家政策与历史背景方面 7 2.2 资本市场因素与社会监管 8 2.2.1 难以发挥资本市场机制 9 2.2.2 难以提高资本市场的集中度 9 2.2.3 不利于降低资本市场的整体风险 92.2.4 缺乏多种交易工具 9 2.3 银行方面 10 2.3.1 银行体系的缺陷与银行政策的约束 10 2.3.2 风险比较 11 2.4 中小企业自身原因 11 2.4.1 企业规模小,行业涉及面广,业务单一 11 2.4.2 组织结构简单,组织制度缺失,人员十分有限,管理水平不高 12 2.4.3 财务状况混乱,逃避纳税,逃废债务的愿望比大型企业强烈 12 2.4.4 信息相对大企业而言透明度低,社会公信不高 12 2.4.5 融资观念陈旧 12 3. 中小企业融资难的解决对策 13 3.1 加强政府重视 13 3.1.1 提升中小企业总体实力 13 3.1.2 规范企业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提高信息透明 133.1.3 树立良好的信用观念意识、诚实守信的中小企业形象 133.2 金融体系与运营机制的完善 143.2.1 加快利率市场化改造,建立健全商业银行贷款体系,完善商业银行的贷款激励机制 143.2.2 积极探索建立中小企业政策性金融机构 143.2.3 建立通畅的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 143.2.4 保护和规范民间资本市场 153.2.5 大力发展融资租赁 153.2.6 完善典当行业 163.3 改善宏观政策环境 163.3.1 建立健全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法律法规 163.3.2 完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建立多层次的政策性担保体系 173.3.3 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我国中小企业的信用管理体系 183.3.4 推动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和中小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183.4 中小企业融资脱困的若干思路 18 3.4.1 中小企业要进行的内部改造,苦炼“内功”,增强其内在融资能力 183.4.2 加快国有商业银行改革步伐,完善信贷管理体制 193.4.3 大力发展中小银行,加快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体系的步伐 193.4.4 完善资本市场,拓宽中小企业的直接融资渠道 193.4.5 开阔视野,善于利用其他融资方式 203.4.6 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 203.5 国际融资 21 3.5.1 国际金融机构贷款 213.5.2 国际证券融资 213.5.3 利用外国直接投资 21参考文献 22

在金融 毕业 论文写作过程中,参考文献是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参考文献其实就是 文章 或著作等写作过程中参考引用过的文献。下面是我带来的关于金融毕业论文参考文献的内容,欢迎阅读参考!金融毕业论文参考文献(一) [1]刘晓法.外汇风险管理战略[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9. [2]巴曙松.2009:人民币国际化的起步之年[J].经济,2009(6). [3]曹垂龙.论人民币汇率改革对我国进出口贸易的影响--兼析人民币汇率的未来走势[J] 财经 问题研究,2006, (7). [4]陈慧莲.我国行业外汇风险暴露[D].天津:天津财经大学,2013. [5]弗兰克·奈特.风险、不确定性和利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21. [6]付甜杰.我国涉外企业的汇率风险及运作性对冲研究[D].广东: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010. [7]何晓.对我国涉外企业外汇风险暴露的实证研究[D].湖北:武汉大学,2007. [8]郑振龙、陈蓉、邓戈威.外汇衍生品市场:国际 经验 与借鉴[M].北京:科学出版社,2010. [9]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定.企业会计准则2006[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10]胡大江.面向双重风险的我国涉外企业国际贸易外汇风险管理研究[D].重庆:重庆大学,2010. [11]高扬.构建人民币汇率的避风港:中国外汇衍生品市场研究[M].北京冲国经济出版社,2006. [12]刘欣.外汇经济风险暴露的测量和管理[D].四川:西南财经大学,2003. [13]宋明哲.风险管理[M].台北:中华 企业管理 发展中心出版社,1984. [14]陈伟、王伟.我国跨国公司汇率风险的计量与实证分析[J].河南金融管理千部学院学报,2006, (3). [15]罗航、江春.人民币新汇率形成机制下的上市公司外汇风险暴露[J].中国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07(4): 78-81. 金融毕业论文参考文献(二) [1]林毅夫,李永军.中小金融机构发展与中小企业融资[J].经济研究,2001,(1):l0-18 [2]林毅夫,李永军.中小企业融资根本出路在何方[J].证券时报,2004,(4):23-25 [3]周兆生.中小企业融资的制度分析[J].财经问题研究,2003,(5):27-32 [4]陈晓红,郭声琨.中小企业融资[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0 [5]陈晓红.中小企业融资创新与信用担保[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 [6]罗正英,段佳国.中小企业融资结构选择的内生性约束模型研究[J].会计研究,2006,(8):67-72 [7]__赞.银行结构与中小企业融资[J].经济研究,2002,(6):38-45 [8]杨凤娟.发达国家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举措及借鉴[J].经济题,2004,(3):20-21 [9]徐洪才.解决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对策[J].经济管理,2009,(3):14-17 [10]戴淑庚.高科技产业融资理论、模式、创新[M].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2005 [11]韩瑶.我国高新技术产业融资模式创新研究[D].青岛:中国海洋大学,2008 [13]巴曙松.如何促进多层次中小企业融资体系的发展[J].商业周刊,2003,(11):6-7 [14]邹萍莉,王振宇.二板市场是促进我国经济发展的主要途径[J].特区经济,2004,(10):64-65 [15]袁树民,刘文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与中小企业融资[J].会计之友,2008,(2):83-85 金融毕业论文参考文献(三) [1].石磊,王瑞武.合作行为的非对称性演化[J].中国科学:生命科学,2010,(4). [2].李丹.基于博弈论的科学研究知识共享行为分析[J].国书情报知识,2006(5). [3].翁丽君.“市场进入阻挠”的博弈分析[J].内蒙古经济与科技,2008(4). [4].陈德华.寡头垄断市场的进入与阻止进入博弈研究[J].财金研究,2011(23). [5].田银华等.银企信贷重复博弈的模型分析[J].系统工程,2011(11). [6].赵宇等.垄断行业的进入博弈及管制绩效评价研究[J].系统工程学报,2006(6). [7].商业银行应该给小额贷款公司提供批发贷款吗?——基于演化博弈模型及其仿真过程的分析. [8].郭宁宁.关于大型商业银行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合作研究——基于金融供给角度[J].西部经济管理论坛,2012(6). [9].樊晶.在位企业与潜在进入者的战略博弈分析[J].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06(1). [10].李国宏.大型国有控股商业银行发展村镇银行的可行性研究——以山东淄博市为例[D].济南:山东大学,2012. [11].哈尔.R.范里安等.微观经济学:现代观点[M].费方域等译.上海:格致出版社,2009. [12].肖彬.大型商业银行服务“三农”新模式探讨[J].2009(4) [13].中国农业银行农村产业金融部课题组.大型商业银行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合作研究[J].农村金融研究,2011(5) [14].张杰.农户、国家中国农贷制度:一个长期视角[J].金融研究,2005(2) [15].洪正.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改革可行吗?——基于监督效率的视角的分析[J].经济研究,2011(2) 猜你喜欢: 1. 关于金融危机论文参考文献 2. 企业融资论文参考文献 3. 国际金融论文参考文献 4. 会计毕业论文参考文献 5. 财务管理论文最新参考文献

中小企业融资担保问题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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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企业来说,资金是企业的血脉,是开展经济活动的直接动力,同时也是企业发展的持续动力。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中小企业融资论文参考 范文 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中小企业融资论文参考范文篇1 浅析中小企业融资 摘 要:在我国,中小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都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其中融资难已经成为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主要瓶颈。造成此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融资结构却是不容忽视的。本文首先综述了融资结构与企业绩效的理论,分析了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结构现状,提出我国中小企业应当采取的融资策略,进而优化融资结构,提高企业经营绩效。 关键词:中小企业;融资;现状;策略; 目前我国总中小企业融资 渠道 狭窄,其目前发展主要依靠自身内部积累,即中小企业融资呈现内部融资比重大,外部融资比重小的现状。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中小企业的发展,进行也影响了国家整体经济的发展。 一、企业融资结构与经营绩效概述 (一)企业融资结构概述。企业融资结构, 又称资本结构, 是从融资方式的角度对企业资金结构的划分, 指在企业融资总额中内源性融资与外源性融资所占的比重。内源性融资是指企业通过内部积累的方式筹集资金; 外源性融资是指企业通过银行借贷、发行股票、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我国关于资本结构理论的研究起步较晚, 国内学者在这方面的研究主要侧重于对国外现有资本结构理论进行综述介绍, 或在已有资本结构理论的基础上进行各自相应的研究。 (二)企业经营绩效概述。企业经营绩效(Performance of Enterprise)是指一定经营期间的企业经营效益和经营者业绩。企业经营效益水平主要表现在企业的盈利能力、资产运营水平、偿债能力和后续发展能力等方面。经营者业绩主要通过经营者在经营管理企业的过程中对企业经营、成长、发展所取得的成果和所做出的贡献来体现。 二、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结构的现状分析 中小企业是企业规模形态的概念,是相对于大企业而言的。它是构筑在雇员人数、企业资产总值、企业经营收入和 其它 数量标准上动态的相对的概念。中小企业界定方面是一个相对的、比较模糊的概念,很难从理论上给它下一个很确切的定义,现阶段国际上对中小企业特征能够达成基本共识是:“独立所有,自主经营,在其所在行业领域中不占垄断地位”。 中小企业流动资金需求特点:短、频、快、小。就是能从银行取得贷款,贷款审批程序烦琐,资金到位,已经错失商机,失去短期借款的目的;再者中小企业的贷款风险大、资金需求量小、频率快的特性也增加了银行贷款的管理成本和风险,影响银行贷款的积极性。 三、优化中小企业融资的策略 鉴于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结构的特点,参考发达国家的做法,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时,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企业自身要提高经营素质、增强信用观念。要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中小企业应从自身做起,苦练内功,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提高内部管理水平,以改善自身融资条件。要不断提高中小企业自身素质,促进中小企业产品结构的调整。强化信用观念,提高自觉还贷意识,保持良好的银企关系。 2、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制,可以解决融资机构对中小企业贷款的后顾之忧,解决中小企业抵押难、担保难的问题。各级政府要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重点用于支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与再担保等。可以由地方政府和中小企业共同出资成立中小企业信用保证基金(政府提供大部分资金,企业作为会员向基金出资),其目标是向那些业务经营良好,具有发展潜力但是缺乏财务担保的中小企业提供信用保证。 3、培养中小金融机构。中小金融机构专门为中小企业服务,通过长期的合作关系,中小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经营状况的了解程度逐渐增加。这就有助于解决中小金融机构与中小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中小金融机构比较愿意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因为它们资金少、无力为大企业融资,客观条件使中小金融机构不可能与大中型企业长期稳定的合作,其次中小企业融资需求是中小金融机构可以承受的,并且它们在和中小企业长期稳定合作中,增强了对中小企业经营状况的了解,有助于解决双方的信息不对称问题。 4、完善资本市场拓宽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要积极发展资本市场,尽快完善中小企业融资的创业板市场,选择有条件的成长型中小高科技企业进入创业板证券市场进行融资。同时,积极推动中小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发挥股份制融资功能,采取改制、兼并、联合等多种形式,吸收民间资本、私人资本和外资进行参股,对于具有一定控股实力的中小企业,可以向外资转让股权,在产权清晰、责权明确的条件下,借助于多元投资主体上市在股票市场进行融资,促使中小企业经济规模不断壮大。 5、推动债权融资市场的多元化。发展融资租赁业,这是企业进行长期资金融通的一种有效手段。一般来说,企业进行融资租赁的成本比贷款低、风险较小,而且其方式灵活、方便,比长期贷款和发行股票、债券受较少限制。而我国在这方面还很欠缺,租赁公司的规模很小,融资租赁的金融杠杆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出来。还有就是要促进融资的创新,可以考虑降低企业债发行的门槛。建立多层次的资本市场,无论债权融资还是股权融资,对于中小企业来说,都具有筹资、分散风险的作用。其中股权融资具有更强的导向性和针对性。 综上所述,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资金匮乏是当今的一个普遍现象,资金问题往往能够使一个企业在市场经济大潮中无法立足,以致趋于消亡。而在不断完善中小企业融资体系的基础上认清内部问题,把握外部制约因素,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则会助中小企业走出“瓶颈”,扭转当前困难局面。与此同时,企业的融资结构对企业的经营绩效起着重要的作用, 特别是对企业的融资成本及其融资风险的影响很大。这关系到企业对资金的使用效率及其企业经营风险, 因而企业应该优化融资结构, 更好的提高企业的经营绩效。这就要求企业首先要完善自身的经营管理体制,促进企业优化融资结构,推动企业发展壮大。 参考文献: [1]林毅夫、李永军:《再论二板市场在我国的发展前景》,《改革》,2012年第2期 [2]廖勇:《我国上市资本结构与企业绩效的实证分析》,《西南民族学院学报》,2012年第28期 [3]吴健雄:《中小企业融资理财之道》,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11年 [4]孔德兰:《中小企业融资结构与融资策略研究》,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3年 [5]罗丹阳:《中小企业民间融资》,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14年 中小企业融资论文参考范文篇2 浅论企业融资问题 摘 要:对企业来说,资金是企业的血脉,是开展经济活动的直接动力,同时也是企业发展的持续动力。一个良性循环的企业不但能充分地利用好内部资金来源,还能有效的从外部融入资金。企业融资过程也就是一种以资金供求形式表现出来的资源配置过程,融资的多少,直接决定着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因此,怎样有效地进行融资,怎样选择融资方式,怎样把握融资规模以及各种融资方式的利用都成为企业研究的方向。 关键词:企业融资 资金积累 发展 一、企业融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融资是企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想要实现企业的良好融资为企业筹集资金,不论是从外部环境还是从企业内部开发,都面临着各种各样的困难,通过国内资金市场融资,资金市场在融资方面还欠缺成熟,项目及实力不好的企业是很难通过融资方式通过市场解决问题的,如渠道窄、资金短缺等都是企业发展过程中面临的重要问题;通过国外市场寻求资金却又需要高昂的费用。 (一)融资渠道相对单一 经过多年的 经验 积累与不断创新,我国已初步形成融资渠道多元化格局,但不是所有的方式都是可用的,是有一定的条件和需要一定的实力的,例如股票市场的快速发展,让一些企业利用上市的机遇筹集资金,不断提高企业的资金积累,但是,上市公司的门槛很高,有相当大一部分的企业是无法进入股市的,也就无法利用股市进行资金筹集,使得这些企业仍然过分依赖银行贷款,因此,贷款融资仍处于绝对的主导地位。 (二)融资中介存在风险隐患 银行是企业最重要的融资中介,证券市场是企业最重要的融资市场,在企业的融资过程中,它们都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银行、证券市场的稳定对企业的发展有着巨大的影响,如果银行、证券业风险爆发,不仅对企业的融资造成巨大的影响,甚至对整个金融界的稳定都会造成巨大损害。另外股票市场同样存在风险,有部分企业“借壳”上市,在股市上弄虚作假,造成股市泡沫严重。 (三)融资企业信用度不高 企业为了更好的积累资金,在融资上想方设法拓宽渠道,大量吸引资金,但有部分企业只是一味的想着资金的来源及使用,特别是以贷款为主要资金来源的企业,却不去考虑如何还贷,甚至有的个别企业在借款之初就没想过要还款,不论是对投资者还是对银行,权益都得不到保护,大大挫伤投资信心和导致贷款萎缩。企业在融资上的失信,直接影响到企业的融资,造成社会信用秩序混乱,也对企业融资渠道的长久畅通带来了不利影响。 二、企业融资的方式 企业的融资方式根据企业的性质不同、企业的发展方向不同及融资定位等各方面的差异,每个企业都会选择适合自己的融资方式,体现企业特色,发挥企业优势,从而为企业更好的积累资金。 1、信贷:绝大多数企业都采用信贷的方式筹集资金,这不仅是最受企业欢迎的方式,也是企业最容易接受的方式。 2、证券:如今仍有不少企业通过进入证券市场进行融资。 3、发行企业债券:大多用于企业新建项目的开发,用于有盈利较高的、资金需求量较大的项目。 4、资产股份化:中小企业可以根据公司资产实际,将净资产作为股份划分,采取MBO(管理层持股)、ESO(员工持股)及向特定的股东发售股份的方式募集资金,并实现股份的多元化。 5、融资租赁。 6、国际市场开拓资金。 三、如何进行融资 (一)选择适合的融资方式 每个企业都有自己的特性,不同的企业选择的融资方式也各不相同,但是每一个企业都能在发展过程中找到适合自己的融资方式,只有这样,才能更有利的实现企业的资金积累。 但是大多数企业融资方式的选择都具有某种共性,也就是说经常以某种融资方式为主,如以银行贷款筹资为主或以发行证券筹资为主等,这便是不同企业的融资方式问题。 (二)健全信用体系 健全信用体系是企业不断提升融资能力的一项重要途径。融资企业的信誉度好坏,对企业的融资成功与否起着相当大的作用,信用良好的企业,能为企业顺利融资创造良好的条件,为企业获得更多的资金;同时,能通过提高自己的信用度来遏制失信企业的资金积累,树立自己企业的地位,在不断提高企业信用等级的同时,也是对竞争对手的有力打击,更加顺畅的实现企业的融资活动。 (三)适当的降低融资成本 融资成本一般指企业为筹措资金而支出的一切费用,主要包括:融资过程中的组织管理费用、融资后的资金占用费用以及融资时支付的其它费用。这部分成本对企业的融资效率起着决定性作用,也是企业选择融资方式的关键所在,所以说企业如何控制融资成本在实际融资中的作用已不言而喻。但是在具体运用时由于受到各方面因素的影响,所以操控起来有一定的难度,这就要求企业要跟据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从而得出适合自己企业的方式。 (四)有效拓宽融资渠道 在融资渠道上,一定要多方面发展,不能局限于一种融资方式,使企业尽快适应市场,在市场中建立融资体系,从市场中发现融资机遇。通过多方努力争取与信托投资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融资服务融资机构建立起良好的关系,开拓融资渠道,从中挖掘出更多的适合自己企业发展的融资方式。 (五)撑控融资机会 所谓融资机会,是指由有利于企业融资的一系列因素所构成的有利的融资环境和时机。对企业来说,融资机会的选择过程,就是企业不断发展不断成熟的过程,只有通过不断的开拓与创新来给企业增加融资机会,企业才会在发展中更好的积累资金,为以后的更好发展打下坚实基础。在机会的把握上,一定要正确处理好内部融资环境与外部融资环境的关系,充分发挥企业的主动性、超前预见性,及时应对各种变化对企业融资的影响,对各种情况做出合理分析,准确判断发展趋势,以便从中寻求最佳融资时机。 (六)借鉴国外融资模式 目前发达国家的企业融资主要有两大模式:一种是以英美为代表的以证券融资为主导的模式,另一种是以日本、韩国等东亚国家及德国为代表的以银行贷款融资为主导的模式。通过对英美模式、日本的主银行模式和德国全能银行融资模式的比较研究,借鉴国外的做法,并考虑到我国的实际情况,逐步摸索出适合自己企业融资的方式,与国外的先进思想接轨,全面提升企业的融资能力,为企业更好的积累资金开拓新的方式。 结论 资金是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基础,不论任何行业,任何企业,都离不开资金而独立存在,资金的取得与积累,便是企业持续经营的根本。 通过积累资金,不断壮大企业的资本实力,为企业的支付能力和发展后劲的增强增加筹码,扩大了企业规模和获利能力,从而加快企业的发展,与此同时,提高了企业信誉,树立企业的良好形象,不断提高企业在市场中所占的份额,在提高自己的同时,利用自己企业的强有力竞争资本削弱竞争对手,充分利用规模经济优势,让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力不断提高,在竞争中占据主导地位,这样才能让企业长期立于不败之地。 因此,如何合理有效的进行融资便成了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关键,如何选择,如何决策,都要进行斟酌,制定合理、周密的计划,在决策时企业一定要选择最有利于提高竞争力的融资方式,扩大收益,积累资金,这就是企业融资的关键所在。 参考文献: 1、 王承钢 《我国中小企业融资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沿海与科技 2、方晓霞《中国企业融资:制度变迁与行为分析》,北京大学出版社 3、郑文平、罗中伟《美日德企业金融体制比较及其借鉴 》中国工业经济 4、胡竟霜《关于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探讨》商业会计 5、刘鸿儒、__玲《中国融资体制的变革及股票市场的定位》 金融研究 6、李维宁《投融资管理》 深圳海天出版社 猜你喜欢: 1. 中小企业融资论文范文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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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持社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不可替代的力量。中小企业在拉动经济增长、缓解就业压力、保持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关于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及对策论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关于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及对策论文篇1 浅谈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及其对策 摘 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中小企业迅速发展,其数量约占企业总数的99%,中小企业在促进经济增长、提供就业岗位、推动技术革新和调整优化产业结构等领域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逐渐成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支柱。但是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却一直制约着中小企业的发展,这既有中小企业的自身原因,又和中小企业目前所处的外部环境密切相关,因此,笔者从企业、银行、政府三方面认真分析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原因。同时,将根据我国国情,从支持中小企业的法律法规的进一步完善、扩充中小企业的创业投资服务、允许和鼓励公司制中小企业进行股权融资、国有商业银行经营观念和经营方式的转变,提升中小企业的融资服务等七个方面深入探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对策。 关键词:中小企业;融资难;成因;对策 一、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成因 (一)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内部原因 1、缺乏现代经营管理理念,不能维持可持续发展,使金融机构不愿意冒更大的风险放贷。 2、中小企业财务制度不健全,向外披露的财务信息不全面,使相关机构进行财务审查面临很大的困难;再加上中小企业的信用额度不高,金融机构所能得到的贷款利差很少,这也使中小企业很难得到金融机构的贷款。 3、缺少可供抵押担保的固定资产,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无形资产所占比例较高,很少有可作为抵押的不动产,经营风险大,对于金融机构的放贷要求基本无法满足。 4、过分依赖银行贷款,提高了银行信贷风险集中度,削弱了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 (二)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外部原因 1、缺乏资本市场的资金支持。 美英等国的中小企业的外部资金很大一部分来自于资本市场的直接融资,我国资本市场中小企业板刚刚起步,投资者还持观望态度,中小企业的直接融资非常有限 2、商业银行有限的资金支持 由于资本市场直接融资难度大,尽管从银行获得贷款困难较大,但大多数中小企业仍然愿意从银行进行融资。 3、不够完善的政策和法律体系 《中小企业促进法》等一系列有关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和法律的不断颁布和实施,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中小企业的发展,但仍然存在一些不够不完善的地方,如有些政策实际操作困难,实施力度不够等。 4、不够健全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制 我国的担保体系还不健全,担保机构的运作模式存在缺陷,提供担保的资本质量不高,同时对申请担保的中小企业的资产和信用审查比较苛刻,很多中小企业被担保公司拒之门外,无法获得担保。 二、我国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的对策 解决中小企业贷款中存在的问题需要各方面进行深入系统地研究,需要企业、银行、政府、社会共同配合,从中小企业面临的困境入手,综合考虑,逐步改善融资环境,现提出以下几条对策进行共同探讨: (一)逐渐完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金融政策和法规 我国中小企业大部分属于非国有性质,而融资政策一般都向大企业倾斜,所以,要使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就要营造平等的融资环境,从法律、法规的层面端正中小企业的经济地位,在企业融资上与大企业争取一视同仁,并不断完善促进小企业有利成长的政策法规等。 (二)增加对中小企业创业阶段的投资服务。 对于处在创业阶段的中小企业,资金缺口往往是遏制起步发展的瓶颈,大力发展对中小企业创业阶段的投资服务,可以使高新技术成果的得意转化,从而提高整个社会的科技发展水平。 (三)允许和鼓励公司制中小企业进行股权融资。 目前,我国公司如果想要进行股权融资,需要经过有关部门的积极严格的审核,只有符合一定条件的企业才可以发行股票进行融资,但只能在公开市场发行,不能进行场外交易。针对具有良好发展趋势的中小企业对金融资本的需求,应逐渐放宽股权融资的相关政策,逐步创造多元化、多层次的证券市场体系。 (四)转变商业银行的经营理念和方式,增加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支持。 不论是发达国家,还是我国的中小企业,更愿意从商业银行获得直接融资。所以银行要摒弃偏见,公正公平的对待中小企业的合理的资金需求,建立健全一套针对中小企业的信用评价机制,增加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支持。 (五)建立专门向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的中小金融机构 要建立一批面向中小企业的中小金融服务,专门为其提供方便快捷的融资服务,这样可以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六)健全中小企业的担保机制 发展多种类的中小企业担保机构,多渠道的筹措担保基金。有了可靠的担保机构和安全担保基金,银行就可以降低信贷风险,中小企业也可以更方便快捷地获得所需要的资金。 (七)政府应当给中小企业以足够的重视,通过有力的政策保障,切实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综上所述,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直接影响中小企业的良性发展,我们必须正视这个问题,积极分析成因,挣脱传统观念的束缚,以发展的科学的态度对待这个问题。要借鉴国内外的有效经验,结合我国实际,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找到切实有效、操作性强、规范化的具体措施,构建中小企业良好健康的融资环境,从而使中小企业得到有益的发展,发挥更大的作用。 作者单位:北京市东城区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 参考文献: [1]叶林.我国民营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分析[J].四川教育学院学报,2003,1. [2]李恩强.中小企业融资五难[J].中国经贸导刊,2003,1. [3]刘黄.中小企业如何制定最佳融资决策[J].中国中小企业,2002,9. [4]贾丽虹.我国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探析[J].经济体制改革,2003,1. [5]金萍.中小企业融资障碍的理论分析[J].商业研究,2002,3. [6]桂昭君,杨旭.浙江中小企业融资现状与体系重构[J].浙江社会科学,2002,4. 关于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及对策论文篇2 浅析中小企业融资难及法律对策 摘要:中小企业已成为社会经济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各国的经济发展、财政税收、劳动就业、技术创新、出口创汇等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但中小企业在发展中面临着融资难的状况,严重地影响着中小企业发展。因此,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已成为我国政府以及各国政府亟需破解的难题。本文对中小企业融资进行概述,论述中小企业面临的融资困境,并提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法律对策。 关键词:中小企业;直接融资;间接融资 一、中小企业融资概述 1、中小企业的法律界定。 2002年6月29日九届全国人大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中小企业的专门法律。它规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有利于满足社会需要,增加就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生产经营规模属于中小型的各种所有制和各种形式的企业。由此可见,中小企业的标准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包括各种所有制和各种形式的中小企业;二是以生产经营规模为标准,凡生产经营规模属于中小型的都属于中小企业的范畴。同时,该条的第二款规定具体的划分标准由国务院负责企业工作的部门根据企业的职工人数、销售额、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报国务院批准。科学的界定中小企业为我们制定相关中小企业的法规政策有所指向,也为我们探讨的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划定主体范围。 2、融资与融资方式。 《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词典》对融资的解释是,融资是指为支付超过现金的购货款而采取的货币交易手段或为取得资金而集资所采取的手段。国内大部分人对融资的定义有两种:一是资金融通;二是储蓄向投资的转化。企业融资,是社会融资的基本组成部分,是指企业作为资金需求者进行的资金融通活动。 中小企业的融资方式有多种,但从融资主体角度,可以对融资方式作三个层次的划分:第一层为外源融资和内源融资;第二层将外源融资划分为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第三层则是对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再作进一步的细分。在实践中,还经常根据资金的来源和融资对象,将企业融资方式分为财政融资、银行融资、商业融资、证券融资、民间融资和国际融资等。 直接融资是盈余部门直接把资金贷给赤字部门使用,即赤字部门通过出售(发行)自己的债务凭证融入资金,而盈余部门则通过购买这些凭证向赤字部门提供资金。直接融资具有直接性、长期性、不可逆性及流通性的特点。间接融资是盈余部门和赤字部门以金融机构为中介而进行的融资。金融机构作为资金的需求者,出售间接证券融入资金,盈余部门则买入间接证券。作为供给者,买进赤字部门的直接债券融出资金,而赤字部门则卖出直接证券,融入资金。常见交易工具是货币和银行券、存款、银行汇票等非货币证券。此外,融资租赁、票据贴现等方式也属于间接融资的范畴。间接融资的特点是间接性、短期性、可逆性及非流通性,与直接融资相反。民间融资是在国家法定金融机构外部,资金供给者与需求者之间,以民间借贷、民间票据融资、民间有价证券融资和社会集资等形式取得高额利息与取得资金使用权并支付约定利息为目的而暂时改变资金所有权的金融行为。 二、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法律困境 1、中小企业直接融资难的法律分析。首先,中小企业上市难。上市门槛虽然有所降低,但中小企业仍望尘莫及。我国因为法律法规在规则设计上存在一些缺陷,使中小企业普遍存在“上市难”等问题。我国修订后的《公司法》中的相关规定及新《证券法》均对上市条件作了调整,降低了上市标准,但对于种子期和创业期的中小企业来说,要达到其规定的条件依然艰难,上市融资仍然望尘莫及。同时,上市企业的股本总额降低,意味着上市企业抵抗风险的能力也在降低,将带给投资者更大的市场风险与经营风险,这对于经济实力薄弱的中小企业来说,无疑更是雪上加霜;其次,中小企业债券发行难。 长期以来,我国政府在直接融资领域采取的是:“重股票,轻债券;重国债,轻企债”的政策,因此企业债券的发行受到冷遇,发展较为缓慢。而且企业发行债券融资有较大的财务风险,债券有固定的利息负担和到期日,一旦企业经营不善或经济状况对企业发展不利时,会使企业的资金周转受到影响。这些债券融资固有的缺陷,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中小企业的债券融资积极性;最后,风险投资举步维艰。我国还没有制定风险投资法,风险投资机构的设立、运作和退出缺乏法律依据。目前缺乏完善的市场化退出渠道是制约我国风险投资业发展的最大障碍。通畅的风险投资撤出机制是风险投资业发展的核心环节,而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不利于风险投资资金的退出。 2、中小企业间接融资难的法律分析。 第一,中小企业间接融资渠道单一,主要依赖于银行贷款。间接融资包括银行贷款、票据贴现、融资租赁和基金融资等方式。但我国在这几种间接融资方式中,商业信用和票据市场还处于起步阶段,发展很滞后,中小企业几乎没有通过票据贴现进行融资;由于企业经营者思想观念落后等多种原因,我国中小企业通过设备租赁进行融资的也很少;而银行贷款服务品种多样,手续简单方便快捷,因此成为中小企业获得外部融资的主要方式; 第二,银行贷款存在较大的地区差异。我国中小企业发展很不均衡,东部沿海地区较为发达,中西部地区则较为落后,间接融资的情况也存在着很大的地区差异。东部地区中小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特别发达,当地银行的基本客户就是中小企业,经营状况良好、业绩优良的中小企业已经是各金融机构争夺的热点。在中西部地区中小企业不发达,而且多为国有、集体所有企业,亏损面大,设备陈旧,有些企业借改制之机逃避银行债务,信用度低,所以金融机构首先要考虑防范金融风险,保全银行资产,对中小企业的贷款也要相对少一些; 第三,银行体系结构不合理,国有商业银行居于垄断地位,缺乏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中小型、地方性、民营金融机构。我国的金融政策和融资体系等是以国有大企业为主要对象设计实施的。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分配了90%的贷款,而贷款的75%~80%则分配给了国有企业,而其中非国有企业部门获得的贷款不足10%。金融体制改革并没有改变银行垄断的局面,国有商业银行与中小企业在融资体制上安排不对称,增加了中小企业的融资难度。国有商业银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货币信贷政策存在诸多障碍和误区,一些歧视性政策仍然存在,政策不到位,信息渠道不畅,缺乏统一的宏观管理; 第四,企业资信等级评定标准不适合中小企业,致使中小企业信用等级普遍过低。中小企业规模较小、实力不强、固定资产少、缺乏可抵押的资产,且中小企业的贷款要的急、数量少、风险大、频率高、管理成本较高。而现有的企业信用评估体系都是以大企业为对象,缺乏考虑中小企业的一些具体情况,这种信用评估体系是不利于中小企业融资的。我国现在维护信用有关的法律条款在多部法律中虽有涉及,但内容比较零散,至今没有一部完整规范的维护信用的法律,特别是规范中小企业信用的法律、法规。 三、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法律对策 法律是保证资本市场规范运行和健康发展的基石,我国中小企业无论是直接融资,还是间接融资都面临一系列的法律上的障碍。为有效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提高中小企业融资能力,我们必须进一步构建和完善我国的中小企业融资的法律制度。 1、解决中小企业直接融资难的法律对策 第一,依法建立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为中小企业实施股权融资提供条件和场所。我国应当采取法律措施构建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为中小企业实施股权融资提供方便。首先,应依法完善创业板市场,使其成为中小企业直接融资的主渠道。其次,依法设立柜台市场,为中小企业提供柜台融资的新渠道。最后,应依法设立区域性的三板市场,为中小企业的直接融资提供服务。 第二,修订《企业债券管理条例》,为中小企业债券融资开辟通路。债券融资的最大优势在于其利息为固定费用,且由于利息的节税收益,可以降低企业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旧的企业债券发行理念和发行制度已不适应变化了的市场需要,必须进行改革。首先,企业债券发行主体、发行基数应多元化,尤其是允许各类中小企业作为发行主体;其次,改变发行债券的审批制;再次,增加企业债券品种,以使投资者能有更多的认券选择;最后,逐步取消债券发行额度的限制,根据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现状,制定中小企业债券发行标准,完善中小企业债券发行的信息披露制度和科学的信用评级制度,发展多层次交易市场,促进企业债券的流通,最终畅通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 2、解决中小企业间接融资难的法律对策 第一,完善融资租赁立法,使中小企业间接融资手段多样化。 我国融资租赁业处于起步发展阶段,但融资租赁法律制度建设的滞后,已影响融资租赁业务进一步发展。应尽快审议《融资租赁法》草案并加紧出台正式法律,对融资租赁机构的准入和退出、业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动产租赁的登记等做出规定。 第二,发展中小金融机构是解决中小企业间接融资难的现实选择。 对非国有金融机构开放市场,主要旨在打破国有商业银行垄断市场的局面,从民间培养中小型金融机构。在具体业务上,对中小企业的贷款可以在商业票据、短期融资等方面做新的变动。在商业票据上,要针对中小企业特殊的财务状况提供特殊的承兑担保和贴现业务;在短期融资上,可借鉴英、美银行的经验,采用“透支管理方式”,并相应规定好利率水平和归还时限等;还可以建立专项贷款基金,如再就业基金、西部开发基金等。 第三,应尽快出台《中小金融机构法》,充分利用中小金融机构的融资作用。 我国目前已经拥有一批中小型金融机构,但其服务的对象并不明确,为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支持的价值目标并未确定,自身运作中存在的种种弊端如市场开放度低、监管机制差、行政干预多、技术手段落后等问题还相当严重。因此,应加快制定《中小金融机构法》,以促进中小金融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并通过众多的中小型金融机构的优质服务,为众多的非金融中小企业提供可靠的融资源泉。 第四,完善中小企业资信评级制度,强化信息披露。 为了规范中小企业间接融资,要加强信息披露,降低融资风险,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资信评级制度,应采取下列措施:首先,明确资信评级的主体。其次,在评级方法上,尽量减少对企业报表的过分依赖,多采用现场调查,随时重点掌握中小企业的融资使用、存贷增减、贷款回笼等情况,实事求是地评价中小企业的贷款风险,并根据企业经营者素质、风险保障能力、经营状况、偿债能力及信用记录、发展前景等主要指标,综合评出不同等级,作为银行对中小企业信贷决策和扶持的依据。最后,中小企业自身也应强化信用意识,重视资信评级,通过规范财务、会计工作,努力在间接融资活动中树立守信形象。 参考文献: [1]高正平.中小企业融资新论[M].中国金融出版社,2006. [2]朱传华,王素义.金融危机下中小企业融资策略研究[J].生产力研究,2010.1. [3]刘晓霖.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研究[J].财会通讯,2010.1. 猜你喜欢: 1. 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及建议 2. 中小企业融资问题毕业论文 3. 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研究论文 4. 中小企业融资难论文 5. 关于中小企业融资的现状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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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内担保,一般是指公司为自己的债务提供担保,对其他人进行的担保属于对外担保。如果是对公司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仍旧是为“他人”提供担保。拓展资料什么是对外担保 对外担保是指我境内机构向境外机构或境内外资金融机构承诺,一旦债务人不能按约偿还债务时,将代为履行偿还义务。对于这种或有外债,由国家外汇管理局负责审批和管理。根据我国外汇管理规定,可以提供对外担保的担保人仅限于经批准允许办理对外担保业务的金融机构和具有代位清偿能力的非金融企业法人。 [编辑] 对外担保当事人 对外担保当事人包括担保人、被担保人、受益人。 “担保人”是指符合《办法》第四条规定的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或者经法人授权的机构,包括中资金融机构、内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不包括境内外资金融机构。其中,对外保证项下的担保人为保证人;对外抵押项下的担保人为抵押人;对外质押项下的担保人为出质人。 “被担保人”是指境内内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境内机构在境外注册的全资附属企业及中方参股的企业。 “受益人”是指中国境外机构以及境内的外资金融机构。其中,对外保证项下的受益人为债权人;对外抵押项下的受益人为抵押权人;对外质押项下的受益人为质权人。 其中,中资企业只能为其直属子公司或者参股企业中中方投资比例部分提供担保。担保人不得为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提供担保,除外商投资企业外,担保人不得为外商投资企业中外方投资部分的对外债务提供担保;不得为经营亏损企业提供担保。同时,除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进行转贷外,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一律不得提供对外担保。 国家外汇管理局对提供对外担保的管理方式包括逐笔审批、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和事后登记等。除中资银行对外提供的履约等非融资项下的保函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以及外商独资企业可以自行提供对外担保外,担保人提供其他形式的对外担保,均需按规定到国家外汇管理局逐笔报批。所有形式的对外担保,均需事后报国家外汇管理局登记备案。未办理登记手续的对外担保,其担保合同不具法律效力。国家外汇管理局对担保人履行对外担保义务实行核准制,经核准的担保履约,担保人才能购买外汇并办理汇出(划拨)外汇手续。 [编辑] 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 (一)担保人(不含外商独资企业)为境内内资企业提供的对外担保和为外商投资企业提供1年期以内(含1年)的对外担保,由担保人报其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审批; (二)担保人(不含外商独资企业)为外商投资企业提供1年期以上(不含1年)的对外担保和为境外机构提供的对外担保,由担保人报经其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初审后,由该分局报国家外汇管理局审批; (三)担保人为在京全国性中资金融机构、中央直属内资企业和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营业执照的外商投资企业(不含外商独资企业)的,担保人提供的对外担保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审批; 外商独资企业可以自行提供对外担保,无需得到外汇局逐笔批准。

这篇是很好的法学毕业论文,你参考下,应该有所帮助一、引言 大数据技术的发展给科技进步、信息共享、商业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变革,社会活动网络化的发展趋势更给予了个人信息丰富的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使它成为对于国家、社会、组织乃至个人都具有重要意义的战略资源。与此同时,与个人信息相关的犯罪活动也呈现出高发态势。2009年《刑法修正案(七)》增设“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将两个罪名整合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并扩大了主体范围,加大了处罚力度。2017年3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2017年解释》)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司法适用做出了具体规定。笔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对判决结果包含“公民个人信息”的刑事一审判决逐年进行检索,2009-2019年间各年份相关判决数如图表 1所示。我国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发展可为四个阶段:2009~2012年,此类判决数为零,与个人信息相关的犯罪案件在实践中鲜有发生;2012~2016年,判决数量开始缓速增长,总量尚较少;2016~2017 年判决数量激增 214.6%,呈现出高发态势;2016~2019年,犯罪数量增速放缓。 图表 1作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行为对象,公民个人信息的内涵、范围、判断标准对立法和司法适用具有重要意义。《2017年解释》第1条对其概念做了明确的规定,但实践中对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仍存在一些模糊的地方。如,如何把握行踪轨迹信息的范围、如何把握财产信息的范围和如何认定公民个人信息的可识别性等。由此观之,要实现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准确认定,我们应该对其行为对象的内涵、外延进行深入研究。本文拟对《刑法》二百五十三条“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进行深入分析,希望能对司法实践中该罪的认定提供有益参考。 二、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合理保护限度的设定原则 信息网络时代,我们要在推动信息科技的发展应用和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之间寻求适度的平衡。刑法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力度过小或者过大,都不利于社会的正常发展。笔者认为,应当基于以下三项原则设定公民个人信息刑法保护的合理限度。(一)刑法的谦抑性原则刑法的谦抑性,是指刑法应合理设置处罚的范围与程度,当适用其他法律足以打击某种违法行为、保护相应合法权益时,就不应把该行为规定为犯罪;当适用较轻的制裁方式足以打击某种犯罪、保护相应合法权益时,就不应规定更重的制裁方式。此原则同样是刑法在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进行规制时应遵循的首要原则。在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律体系尚未健全、前置法缺失的当下,刑法作为最后保障法首先介入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进行规制时,要格外注意秉持刑法的谦抑性原则,严格控制打击范围和力度。对于公民个人信息的认定,范围过窄,会导致公民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护,不能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进行有效的打击;范围过宽,则会使刑法打击面过大,导致国家刑罚资源的浪费、刑罚在实践中可操作性的降低,阻碍信息正常的自由流通有违刑法的谦抑性原则。在实践中,较常见的是认定范围过宽的问题,如公民的姓名、性别等基础性个人信息,虽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识别个人身份,但大多数人并不介意此类个人信息被公开,且即便造成了一定的危害结果,也不必动用刑罚手段,完全可以利用民法、行政法等前置法予以救济。(二)权利保护与信息流通相平衡原则大数据时代,随着信息价值的凸显,个人信息保护与信息流通之间的价值冲突也逐渐凸显。一方面,信息的自由流通给国家、社会、个人都带来了多方面的便利,另一方面,也不可避免地对个人生命和财产安全、社会正常秩序甚至国家安全带来了一定的威胁。科技的进步和社会的需要使得数据的自由流通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如何平衡好其与个人权益保护的关系,是运用刑法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进行规制时必须要考虑的问题。个人信息保护不足,则会导致信息流通的过度自由,使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处于危险境地、社会的正常经济秩序遭到破坏;保护过度,则又走入了另一个极端,妨碍了信息正常的自由流通,使社会成员成为一座座“信息孤岛”,全社会也将成为一盘散沙,也将信息化可以带来的巨大经济效益拒之门外。刑法要保护的应当仅仅是具有刑法保护的价值和必要,并且信息主体主动要求保护的个人信息。法的功能之一便是协调各种相互矛盾的利益关系,通过立法和司法,平衡好个人信息权利保护与信息自由流通,才可以实现双赢。应努力构建完备的个人信息保护体系,既做到保障公民人身、财产权利不受侵犯,又可促进信息应有的自由流动,进而推动整个社会的发展与进步。(三)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相协调原则个人利益对公共利益做出适当让渡是合理的且必须,因为公共利益往往涉及公共安全与社会秩序,同时也是实现个人利益的保障。但是这种让渡的前提是所换取的公共利益是合法、正当的,并且不会对个人隐私和安全造成不应有的侵害。公共安全是限制公民个人信息的典型事由。政府和司法部门因为社会管理的需要往往会进行一定程度的信息公开,信息网络的发展也使得大数据技术在社会安全管理活动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同时也不可避免地涉及到对于公民个人利益边界的触碰,由此产生公共管理需要与个人权益维护之间的冲突。相对于有国家机器做后盾的公权力,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处于弱势地位,让个人信息的保护跟得上信息化的发展,是我们应该努力的方向。公众人物的个人信息保护是此原则的另一重要体现,王利明教授将公众人物划分为政治性公众人物和社会性公众人物两类。对于前者,可将其个人信息分为两类:一类是与公民监督权或公共利益相关的个人信息,此类个人信息对公共利益做出适当的让步是必须的;另一类是与工作无关的纯个人隐私类信息,由于这部分个人信息与其政治性职务完全无关,所以应受与普通人一样的完全的保护。对于社会性公众人物,其部分个人信息是自己主动或是希望曝光的,其因此可获得相应的交换利益,对于这部分信息,刑法不需要进行保护;也有部分信息,如身高、生日、喜好等虽然被公开,但符合人们对其职业的合理期待,且不会有损信息主体的利益,对于此类信息,也不在刑法保护范围内;但对于这类信息主体的住址、行踪轨迹等个人信息,因实践中有很多狂热的粉丝通过人肉搜索获得明星的住址、行程信息,对明星的个人隐私进行偷窥、偷拍,此类严重影响个人生活安宁和基本权益的行为应当受到刑法的规制。 三、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的概念、特征及相关范畴 (一)公民个人信息的概念“概念是解决法律问题必不可少的工具”。1.“公民”的含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是指具有我国国籍的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罪名和罪状中都使用了“公民”一词,对于其含义的一些争议问题,笔者持以下观点:(1)应包括外国籍人和无国籍人从字面上和常理来看,中国刑法中的“公民”似乎应专门指代“中国的公民”。但笔者认为,任何人的个人信息都可以成为该罪的犯罪对象,而不应当把我国刑法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局限于中国公民。第一,刑法一百五十三条采用的并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个人信息”的表述,而是了“公民个人信息”,对于刑法规范用语的理解和适用,我们不应人为地对其范围进行不必要的限缩,在没有明确指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情况下,不应将“公民”限定为中国公民。第二,全球互联互通的信息化时代,将大量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个人信息保护排除在我国刑法之外,会放纵犯罪,造成对外国籍人、无国籍人刑法保护的缺失,这既不合理,也使得实践中同时涉及侵犯中国人和非中国人的个人信息的案件的处理难以操作。第三,刑法分则第三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并不限于仅对“中国公民”的保护,也同等地对外国籍人和无国籍人的此类权利进行保护。因此,处于我国刑法第三章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保护对象,也包括外国籍人和无国籍人的个人信息,“我国对中国公民、处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 籍人以及遭受中国领域内危害行为侵犯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一视同仁地提供刑法的保护,不主张有例外。”(2)不应包括死者和法人对于死者,由于其不再具有人格权,所以不能成为刑法上的主体。刑法领域上,正如对尸体的破坏不能构成故意杀人罪一样,对于死者个人信息的侵犯,不应成立侵犯个人信息罪。对死者的个人信息可能涉及的名誉权、财产权,可以由死者的近亲属主张民法上的精神损害赔偿或继承财产来进行保护。对于法人,同样不能成为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的信息主体。一方面,自然人具有人格权,而法人不具有人格权,其只是法律拟制概念,不会受到精神上的损害。另一方面,法人的信息虽然可能具有很大的商业价值和经济效益,但是已有商业秘密等商法领域的规定对其进行保护。因此,法人的信息不适用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2.“个人信息”的含义法学理论上对于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主要识别说、关联说和隐私说。识别说,是指将可以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作为公民个人信息的关键属性。可识别性根据识别的程度又可以分为两种方式,即通过单个信息就能够直接确认某人身份的直接识别,和通过与其他信息相结合或者通过信息对比分析来识别特定个人的间接识别。学界支持识别说观点的学者大多指的是广义的识别性,既包括直接识别,又包括间接识别。关联说认为所有与特定自然人有关的信息都属于个人信息,包括“个人身份信息、个人财产情况、家庭基本情况、动态行为和个人观点及他人对信息主体的相关评价”。根据关联说的理论,信息只要与主体存在一定的关联性,就属于刑法意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隐私说认为,只有体现个人隐私的才属于法律保障的个人信息内容。隐私说主要由美国学者提倡,主张个人信息是不愿向他人公开,并对他人的知晓有排斥心理的信息。笔者认为,通过识别说对刑法意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进行界定最为可取。关联说导致了刑法保护个人信息的范围过分扩大,而隐私说则只将个人信息局限在个人隐私信息的范围内,忽略了不属于个人隐私但同样具有刑法保护价值的个人信息,同时由于对隐私的定义受个人主观影响,所以在实践中难以形成明确的界定标准。相比之下,识别说更为可取,不仅能反应需刑法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的根本属性,又具有延展性,能更好的适应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而导致的公民个人信息类型的不断增多。且通过梳理我国关于个人信息的立法、司法,识别说的观点贯穿其中。名称 生效年份 对“个人信息”核心属性的界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 2012年 可识别性、隐私性《关于依惩处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活动的通知》 2013年 可识别性、隐私性《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2014年 隐私性《网络安全法》 2016年 可识别性《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7年 可识别性、可反映活动情况图表 2《网络安全法》和《2017年解释》中关于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无疑最具权威性。《网络安全法》采用了识别说的观点,将可识别性规定为公民个人信息的核心属性。而后者采用了广义的“可识别性”的概念,既包括狭义可识别性 (识别出特定自然人身份) , 也包括体现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两者之所以采用了不同的表述,是因为《网络安全法》对公民个人信息做了整体而基础性的保护,而《2017年解释》考虑到,作为高度敏感信息的活动情况信息,随着定位技术的不断进步逐渐成为本罪保护的一个重点,因此在采用了狭义的身份识别信息概念的基础之上,增加了对活动情况信息的强调性规定,但其本质仍是应涵括在身份识别信息之内的。所以,应以可识别性作为判断标准对公民个人信息进行界定。(二)公民个人信息的特征刑法意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体现了其区别于广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的刑法保护价值。明确刑法领域个人信息的特征,有助于在司法中更好的对个人信息进行认定。1.可识别性这是公民个人信息的本质属性。可识别是指可以通过信息确定特定的自然人的身份,具体包括直接识别和间接识别。直接识别,是指通过单一的信息即可直接指向特定的自然人,如身份证号、指纹、DNA等信息均可与特定自然人一一对应。间接识别,是指需要将某信息与其他信息相结合或者进行对比分析才能确定特定自然人,比如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兴趣爱好等信息均需要与其他信息相结合才能识别出特定的信息主体。2.客观真实性客观真实性是指公民个人信息必须是对信息主体的客观真实的反映,。一方面,主观上的个人信息对特定个人的识别难度极大;另一方面,现行刑法关于侮辱罪或诽谤罪的相关规定足以对此类主观信息进行规制。司法实践中,如何判断信息的客观真实性也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如何实现科学、高效鉴别个人信息客观真实性,是司法机关应努力的方向。现有的随机抽样的方法有一定可取性,但不够严谨。笔者认为,可以考虑采取举证责任倒置的方式,若嫌疑人能证明其所侵犯的个人信息不具有客观真实性,则不构成本罪。3.价值性刑法的两大机能是保护法益和保障人权。从保护法益的机能出发,对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这一自然犯,只有侵犯到公民法益的行为,才能纳入刑法规制的范围。而判断是否侵犯公民法益的关键就在于该信息是否具有价值。价值性不仅包括公民个人信息能够产生的经济利益,还包括公民的人身权利。从个人信息的人格权属性角度分析,个人隐私类信息的公开,会侵犯公民的隐私权、名誉权,行踪轨迹类信息的公开,会对公民人身安全带来威胁。从个人信息的财产权属性角度分析,信息化时代,信息就是社会的主要财产形式,能够给人们带来越来越大的经济利益。“信息价值仅在当行为人主张其个人价值时才被考虑”,只有具有刑法保护价值的信息,才值得国家动用刑事司法资源对其进行保护。(三)个人信息与相关概念的区分很多国家和地区制定了专门的法律保护个人信息,但部分国家和地区没有采用“个人信息”的概念,美国多采用“个人隐私”的概念,欧洲多采用“个人数据”的概念,而“个人信息”的表述则在亚洲较为常见。对于这三个概念是可以等同,存在观点分歧。有观点认为,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有重合,但不能完全混同,也有观点认为个人信息包含个人隐私,以个人数据为载体。笔者认为,有必要对三个概念进行明确区分。1.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关于这两个概念的关系,有学者主张前者包含后者,有学者主张后者包含前者,还有学者认为两者并不是简单的包含关系。笔者认为,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相互交叉,个人信息包括一般信息和隐私信息,个人隐私包括隐私信息、私人活动和私人空间,所以两者的交叉在于隐私信息。两者制建有很大的区别,不能混淆。首先,私密程度不同,个人信息中除隐私信息以外的一般信息在一定程度上是需要信息主体进行公开的,如姓名、手机号、邮箱地址等,而个人隐私则具有高度的私密性,个人不愿将其公开;其次,判断标准不同,个人信息的判断标准是完全客观的,根据其是否具有识别性、真实性、价值性来进行判断即可,而个人隐私在判断上具有更多的主观色彩,不同主体对个人隐私的界定是不同的;最后,个人信息既具有消极防御侵犯的一面,也具有主动对外展示的一面,信息主体通过主动公开其部分个人信息,可能会获得一定的利益,而个人隐私则侧重消极防御,主体的隐私信息和隐私活动不希望被公开,隐私空间不希望被侵犯。2.个人信息与个人数据笔者认为,个人信息(personal information)和个人数据(personal Data)的区别在于,个人数据是以电子信息系统为载体的对信息主体的客观、未经过处理的原始记录,如个人在医院体检后从自助机取出的血液化验报告单;后者是指,数据中可对接收者产生一定影响、指导其决策的内容,或是数据经过处理和分析后可得到的上述内容,如血液化验报告数据经系统或医生的分析,形成的具有健康指导作用的结果报告,换言之,个人信息=个人数据+分析处理。 四、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的司法认定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概念和原则的把握必然有一定的差异性,需要具体情况具体讨论。在本部分,笔者对一般个人信息的认定进行总结归纳,并对一些存在争议的情况进行分析。 (一)公民个人信息可识别性的认定“可识别性是指个人信息能够直接或者间接地指向确定的主体。”经过上文中的讨论,根据《网络安全法》和《2017年解释》对公民个人信息的定义,我们能够得出,“识别性”是公民个人信息的核心属性,解释第3条第2款印证了这一观点。对于能够单独识别特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往往比较容易判断,而对于需要与其他信息结合来间接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信息,往往是个案中控辩双方争议的焦点,也是本罪的认定中最为复杂的问题。面对实践中的具体案情,对于部分关联信息是否可以认定为“公民个人信息”时,可从行为人主观目、信息对特定自然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重要程度和信息需要结合的其他信息的程度三个方面综合分析加以判断。以此案为例:某地一医药代表为了对医生给予用药回扣,非法获取了某医院某科室有关病床的病床号、病情和药品使用情况。此案中所涉及的非法获取的信息不宜纳入刑法中“公民个人信息”的范畴。首先,从行为人主观目的上看,并没有识别到特定自然人的目的,而仅仅是为了获取用药情况;其次,从以上信息对病人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以及生活安宁的重要性上来看,行为人获取以上信息并不会对病人权益造成侵犯;最后,从这些信息需要与其他信息结合的程度来看,病床号、用药情况等信息并不能直接识别到个人,需要结合病人的身份证号等才能起到直接识别的作用。所以,此案中的涉案信息不属于刑法所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二)敏感个人信息的认定《2017年解释》第五条根据信息的重要程度、敏感程度,即信息对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影响程度,将“公民个人信息”分为三类,并设置了不同的定罪量刑标准。类别列举 “情节严重”标准(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 “情节特别严重“标准(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特别敏感信息 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五百条以上敏感信息 住宿记录、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五百条以上五千条以上其他信息五千条以上 五万条以上图表 3但是在司法实践中,仍存在对标准适用的争议,主要表现在对敏感个人信息的认定。1.如何把握“行踪轨迹信息”的范围行踪轨迹信息敏感程度极高,一旦信息主体的行踪轨迹信息被非法利用,可能会对权利人的人身安全造成紧迫的威胁。《2017年解释》中对于行踪轨迹信息入罪标准的规定是最低的:“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50以上”的,即构成犯罪。由于《2017年解释》中对行踪轨迹信息规定了极低的入罪标准,所以司法认定时应对其范围做严格把控,应将其范围限制在能直接定位特定自然人具体位置的信息,如车辆轨迹信息和GPS定位信息等。实践中,信息的交易价格也可以作为判定其是否属于“行踪轨迹信息”的参考,因为行踪轨迹信息的价格通常最为昂贵。对于行为人获取他人车票信息后判断出他人的行踪的情况,载于车票的信息不宜被认定为《2017年解释》所规定的“行踪轨迹信息”,因为该信息只能让行为人知道信息主体大概的活动轨迹,并不能对其进行准确定位。2.如何把握“财产信息”的范围财产信息是指房产、存款等能够反映公民个人财产状况的信息。对于财产信息的判断,可以从两方面进行把握:一是要综合考量主客观因素,因为犯罪应是主客观相统一的结果;而是考虑到敏感个人信息的入罪门槛已经极低,实践中应严格把握其范围。以此案为例:行为人为了推销车辆保险,从车辆管理机构非法获取了车主姓名、电话、车型等信息。此案中的信息不宜认定为“财产信息”。因为行为人的主观目的不是侵犯信息主体的人身、财产安全,最多只会对行为人的生活安宁带来一定的影响,因而应适用非敏感公民个人信息的入罪标准。(三)不宜纳入本罪保护对象的公开的个人信息的认定 信息主体已经公开的个人信息是否属于 “公民个人信息”的范畴,理论界存在观点分歧。笔者认为,“公民个人信息”不以隐私性为必要特征,因为《2017年解释》第1条并为采用“涉及个人隐私信息”的表述,而是以识别性作为判断标准。因此,信息的公开与否并不影响其是否可以被认定为“公民个人信息”。对于权利人主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获取相关信息的行为显然合法,且其后出售、提供的行为,当前也不宜认定为犯罪。理由如下:第一,在我国的立法和司法中,曾以“隐私性”作为界定公民个人信息的核心属性,可见公民个人信息在一定程度上是从隐私权中分离出来的权利,所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侧重于对公民隐私和生活安宁的保护。权利人之所以自愿甚至主动公开其个人信息,说明这部分信息即便被获取、出售,也通常不会对其个人隐私和生活安宁造成侵犯,因此不应纳入刑法保护范围内;第二,根据刑法第253条之一的规定,向他人出售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只有在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才构成犯罪。对于已经公开的公民个人信息,行为人获取后向他人出售或提供的行为在我国缺乏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应推定为存在权利人的概括同意,不需要二次授权,也就是说不应认定行为人对获取的已经由权利人公开的个人信息的出售和提供行为系“违法国家有关规定”。第三,在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机制尚未健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高发的背景下,应将实践中较为多发的侵犯权利人未公开的个人信息的案件作为打击的重点。对于权利人被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获取相关信息的行为可以认定为合法,但如果后续的出售或提供行为违背了权利人意愿,侵犯到了其个人隐私和生活安宁,或是对权利人人身安全、财产安全造成了威胁,则应根据实际情况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论处。对于权利人被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对相关信息的获取一般来说是合法的,但是获取信息之后的出售、提供行为如果对信息主体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或是私生活安宁造成了侵犯,且信息主体对其相关个人信息有强烈保护意愿,则应据其情节认定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 五、结语 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对个人、组织、社会乃至国家均具有重要价值,由此也滋生了越来越多的侵犯个人信息犯罪。“公民个人信息”作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犯罪对象,其概念界定、特征分析、与相关概念的区分以及司法认定对于打击相关犯罪、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本文的研究,形成以下结论性的认识:第一,界定公民个人信息的原则。一是应遵循刑法的谦抑性原则,保证打击范围既不过宽而导致国家刑罚资源的浪费和可操作性的降低,也不过窄而使公民个人信息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二是应遵循权利保护与信息流通相平衡原则,在保障公民人身、财产权利不受侵犯的同时不妨碍信息正常的流通。三是应遵个人利益与公众利益相协调原则,允许个人利益对公共利益做出适当让步,但杜绝对个人利益的侵害和过度限制。第二,公民个人信息之“公民”应包括外国籍人和无国籍人,不应包括死者和法人。公民个人信息之“个人信息”应采取“识别说”进行界定,可以识别特定自然人是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的根本属性。除了可识别性,刑法意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还应具有客观真实性、价值性等特征可作为辅助判断标准。还应注意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个人数据等相关概念的区分,避免在司法实践中出现混淆。第三,一般个人信息的认定。“可识别性”是其判断的难点,可以从行为人主观目的、信息对其主体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重要程度和信息需与其他信息的结合程度这三个方面综合分析判断;对于行踪轨迹信息、财产信息等敏感个人信息,由于其入罪门槛低、处罚力度大,应严格把控其范围并结合行为人主观心理态度进行考量;对于信息主体已经公开的个人信息,应分情况讨论,对于信息主体主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对其获取、出售和提供,不应认定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于信息主体被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对信息的获取是合法的,但其后出售、提供的行为,可以依实际情况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论处。希望本文的论述能够对我国个人信息保护体系的完善贡献微小的力量。

法律分析:兹证明XXX公司在我行没有对外担保业务,特此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六条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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