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盲审专家是论文答辩委员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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盲审专家是论文答辩委员会的

盲审,指一种组织专家组评审的制度,就是匿名送审,意味着评阅导师不知道论文作者是谁。这样打出来的分数作假率低,高校阅卷一般使用这个方法。

外审是指将论文送外单位专家审阅,有的学校是学位办统一进行,有的学校是导师个人进行。自己导师指定的审论文专家,自己送审,占90%。

盲审和外审通后过才能取得答辩权,答辩不通过,一样不能毕业。只要盲审2个专家通过,或者外审的2个专家通过就取得答辩权利,答辩委员会不包括外审专家,要半数通过就能够毕业。

盲审办法

1、参加双盲评审的研究生:博士生100%,每人送审三份。硕士生(含同等学力申请学位)按当年申请学位论文答辩人数的3~5%,每人送审二份。

2、研究生部根据每年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学科、专业研究生分布情况制定出盲审方案,并交分管校长审批。

3、研究生部根据盲审方案,抽出需进行论文盲审的研究生名单,与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名单核对无误后,将盲审论文的信息通知本人及学科所属学院。

4、被抽出参加盲审的研究生应在接到通知的二天内,按规定格式制作论文(隐去作者和导师姓名),硕士生论文一式二份,博士生论文一式三份,报送研究生处。

天津财经大学论文盲审给由校外同行专家审。盲审,指一种组织专家组评审的制度,就是匿名送审,意味着评阅导师不知道论文作者是谁。这样打出来的分数作假率低,高校阅卷一般使用这个方法。盲审制度,就是将不署作者名的学位论文送给作者不可能知道的专家审核,这样打出来的分数,应是最为客观。一般高校,特别是研究生院,均有对学位论文进行定期盲审的相关规定,多为随机抽取一定数目的论文进行盲审。外审是指将论文送外单位专家审阅,有的学校是学位办统一进行,有的学校是导师个人进行。自己导师指定的审论文专家,自己送审,占90%。盲审和外审通后过才能取得答辩权,答辩不通过,一样不能毕业。只要盲审2个专家通过,或者外审的2个专家通过就取得答辩权利,答辩委员会不包括外审专家,要半数通过就能够毕业。论文常用来指进行各个学术领域的研究和描述学术研究成果的文章,简称之为论文。它既是探讨问题进行学术研究的一种手段,又是描述学术研究成果进行学术交流的一种工具。它包括学年论文、毕业论文、学位论文、科技论文、成果论文等。

外审就是送到外面单位专家审核。盲审是自己匿名审核,是学校的导师审核。这两者区别还是很大的,具体如下:外审:指将论文送外单位专家审阅,有的学校是学位办统一进行,有的学校是导师个人进行。自己导师指定的审论文专家,自己送审,占90%,由于专家和导师关系一般不错,都能通过。盲审是组织专家评审的一种制度,总的来时就是匿名送审,这样最好的好处就是评阅老师并不知道写这篇论文的作者是谁,不知道是谁写的这篇论文,所以即使跟老师得关系不好也是没有关系的,因为是匿名,对于跟老师关系不好的学生来说这样是有很大好处的。外审和盲审通后过才能取得答辩权,答辩不通过,一样不能毕业。只要盲审2个专家通过,或者外审的2个专家通过就取得答辩权利,答辩委员会不包括外审专家,要半数通过就能够毕业。这就是盲审和外审的区别了。

据学术堂了解,盲审是一种组织专家组评审的制度,就是匿名送审,意味着评阅导师不知道论文作者是谁。盲审制度,就是将不署作者名的学位论文送给作者不可能知道的专家审核,这样打出来的分数,应是最为客观。一般高校,特别是研究生院,均有对学位论文进行定期盲审的相关规定,多为随机抽取一定数目的论文进行盲审。一、盲审原则(一)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有关原则和规定;(二)有利于客观地反映各学位点研究生培养质量的真实状况;(三)有利于加强学位点建设,有利于建立和完善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和监督机制;(四)突出重点,简便易行。二、盲审方法1.参加双盲评审的研究生:博士生100%,每人送审三份。硕士生(含同等学力申请学位)按当年申请学位论文答辩人数的3~5%,每人送审二份。2.研究生部根据每年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学科、专业研究生分布情况制定出盲审方案,并交分管校长审批。3.研究生部根据盲审方案,抽出需进行论文盲审的研究生名单,与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名单核对无误后,将盲审论文的信息通知本人及学科所属学院。4.被抽出参加盲审的研究生应在接到通知的二天内,按规定格式制作论文(隐去作者和导师姓名),硕士生论文一式二份,博士生论文一式三份,报送研究生处。三、盲审结果处理(一)论文送审意见全部收回,评审意见有效,若不能全部收回,缺额份数必须追加送审。(二)论文送审意见若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全部收回,研究生部可根据已收回的评审意见,决定是否让研究生先进行论文答辩,再根据缺额份数收回情况及评审意见确定答辩的处理意见。(三)博士学位论文双盲评审中若出现一票否决的,则追加二位评阅人重审,如再出现否决意见,则该论文评审定为不合格。若出现二票否决,则该论文评审即定为不合格。硕士学位论文实行盲审意见一票否决制。(四)通过盲审的学位论文,由研究生部通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导师及研究生,进行学位论文答辩。定为不合格的学位论文由研究生部通知研究生本人及导师,进行论文的修改;如研究生本人及导师对盲审结果有异议,可填写“复审申请表”申请复审。(五)责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在接到“复审申请表”后,应组织有关专家或分委员会成员对被盲审为不合格学位论文及盲审意见进行评议,如认同盲审结果,则应责成指导教师负责指导研究生在规定的期限内对论文进行认真修改。其盲审费用由导师或研究生承担。(六)被盲审为不合格学位论文修改期限,博士不超过二年,硕士不超过一年,修改后的论文仍必须参加双盲评审,原则上由原评审人员重新评审。论文若再次被否决的,则取消该论文作者学位申请资格。(七)凡被盲审为不合格学位论文的指导教师所带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必须全部参加下一轮双盲评审或评议,且费用自理,同时提高所在学科双盲评审比例。(八)研究生指导教师若累计有两次(不同届)学位论文盲审中出现不合格,则限制招生两年,若一届中有两人次被盲审为不合格学位论文,则取消其导师资格。(九)若一个二级学科点一届研究生中有两人次被盲审为不合格学位论文,则对该学科予以警告、整顿及减少招生计划。

博士论文答辩委员会委员

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是学位授予单位进行学位论文评审与答辩工作的组织。中国的硕士和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学位授予单位组织(不设学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负责审查学位论文,组织答辩,就是否授予学位作出决议。决议以不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成员 2/3 以上通过,报学位评定委员会。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 3 人~5 人组成。

指导教师不得任委员会主席。委员会在审查论文后,开会听取学位授予单位指定的人员介绍学位申请人的表现、成绩和论文评阅人对论文的意见,听取学位申请人报告论文工作和对委员会质询的回答,然后作出关于学位授予的有关决议上报。

论文答辩不合格者,经委员会过半数成员投票同意,可在 1年内修改论文,再答辩一次。若答辩委员会多数成员认为论文已达博士论文水平,除可作出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外, 还可向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建议授予博士学位。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 5人~7 人组成。成员的半数以上应为教授或具有相当职称的专家。须包括 2 位~3位外单位专家。委员会的工作程序同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论文答辩不合格者,经委员会成员过半数投票同意,可在 2年内修改论文,重新答辩一次。委员会认为申请人的论文虽未达博士学位要求但已达硕士学位水平,而申请人亦未获该学科硕士学位,可作出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报送学位评定委员会。

2023苏州大学能源学院博士论文答辩名单有:博士研究生,周密(指导教师:袁银男教授) 答辩委员会 主席:郑洪河教授 (苏州大学能源学院) 委员:徐艳辉教授(苏州大学沙钢钢铁学院) 金超教授 (苏州大学能源学院)

答辩流程如下:

3.另外,每个环节都需要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如果有任何问题需要及时沟通和解决,以保证答辩进程的顺利进行。

开场白:主持人宣布答辩开始,介绍答辩委员会成员和参加答辩的人员,以及答辩的流程和注意事项。学位论文报告:博士生进行学位论文报告,一般时间为30-40分钟,介绍研究背景、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实验结果和结论等。答辩委员会提问:答辩委员会成员对博士生的学位论文提出问题,主要是对研究内容、方法、结果、创新点等方面进行深入探讨和评价。4. 答辩人回答问题:博士生回答答辩委员会成员的问题,展示自己的学术素养和研究能力。5. 公开发言:其他参加答辩的人员可以发表自己的看法和意见,对博士生的研究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6. 答辩委员会评议:答辩委员会成员对博士生的学位论文和答辩情况进行评议,最终决定是否通过答辩。7. 结束语:主持人宣布答辩结束,祝贺博士生顺利通过答辩,颁发学位证书。

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审批表

硕士论文答辩常见问题

1.担任硕士学位论文的答辩秘书应具备什么条件?

答:担任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秘书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本校工作人员或在册研究生。2.具有相同或相近专业的学术背景。硕士学位论文的答辩秘书可以是本院系具备专业背景的教职工、博士研究生或高年级硕士研究生。

2.硕士学位论文评阅和答辩的表格必须从网上下载吗?请问具体下载路径?

答:是。2012年7月毕业研究生论文答辩的相关表格必须从网上下载(表格上带有二维码标识)。具体下载路径如下:登陆本人校内门户à在导航栏中选择“学生业务”à “学位信息”à填写、打印表格。研究生本人登陆个人门户提交论文信息后即可获得“论文信息号”,请务必记录该信息号并告知答辩秘书。答辩秘书登录本人的校内门户后通过“论文信息号”可以通过管理系统录入、打印与答辩相关的表格。

3.“答辩记录”应记录那些内容?

答:应重点记录答辩委员会成员提出的问题,以及答辩人回答的内容;此外还要填写答辩时间、地点、到会人数等。以上内容均由答辩秘书记录、整理并亲笔签名,要求完整、详实、简练。

4.论文送同行专家评阅前,是否一定要导师评阅通过?

答:是的。学位论文完成后,首先提交给指导教师评阅,导师评阅通过后写出详细的学术评语,再送同行专家评阅。

5.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人要具备什么资格?

答: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人应是同行专家且具有副高或副高以上职称。

6. 硕士学位论文需要几位评阅人?

答: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专家不少于2人,其中至少有一位校外专家。

7. 论文评阅有一人持否定意见,是否还可以另外增加评阅人?

答:若送审的两名评阅人的评语都是否定的`,不能举行论文答辩;两位评阅人中有一位的评审意见是否定的,可再增加一位评阅人,若新增评阅人的评审意见是否定的,不能举行论文答辩。如果持否定意见的是校外专家,则新增的评阅人仍然需要是校外专家。

8.答辩委员会需要多少人,导师可以是答辩委员会成员吗?

答: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至少由3人组成。指导教师如果参加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应至少4人组成。

9.担任答辩委员会成员、主席分别需要什么条件?导师可以担任主席吗?

答:担任答辩委员会成员应具有副高或副高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讲师。答辩委员会主席由具有副高或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担任。导师不能担任主席。

10.如何确定答辩委员会成员?

答:答辩委员会名单由导师、教研室商定,学位分委会负责人审批。

11.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程序是什么?

答:⑴.主席宣布答辩委员会名单、主持各项议程

⑵.导师介绍该生的学习、科研情况

⑶.答辩人报告论文的主要内容

⑷.委员提问,答辩人答辩

⑸.答辩委员会评议、投票表决(答辩人回避)

⑹.形成答辩决议书

⑺.主席宣布表决结果和答辩委员会决议

⑻.各成员在《答辩决议书》上签名

12.导师或论文评阅人在国外,暂时不能亲笔签名,可否使用电子签名?

答:因某种特殊原因如导师或论文评阅人在国外,暂时不能亲笔签名的,可以使用电子签名,事后尽可能补签名。

13.答辩委员会成员因故不能到场,更换成员要注意哪些问题?

答:因某些特殊原因需要临时更换答辩委员会成员的,由导师和教研室商定后,报学位分委会负责人重新审批,并修改管理系统中的数据,重新打印《答辩审批表》。

14. 学位审批材料A、学位审批材料B,在归档时分别存往何处?

答:学位审批材料A(A档)包含的内容较为丰富,存学校档案馆;学位审批材料B(B档)含学籍表、成绩单、导师对论文的评语、答辩报告书、学位审批表等内容,属于人事档案材料,将寄往毕业生就业的人事部门。

15. 学位审批材料中哪些表格需要亲笔签名,可否盖签名章或由他人代签?

答:学位审批材料中选题报告、导师评语、专家评议书、答辩报告书、答辩记录表等均需要相关人员亲笔签名,不可打印姓名、盖签名章或由他人代签。学籍表、成绩单、答辩审批表由教务老师处理。

16. 整理学位审批材料时,如何排列顺序?

答:必须严格按照A/B封面上的目录顺序排序。

17. 论文答辩不通过,是否还有机会重新申请学位?

答:论文答辩不通过者,经答辩委员会表决,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可允许申请人在半年后一年内对修改后的论文,重新申请答辩一次。如重新答辩仍未通过,则不再补行答辩。

18. 重新申请学位的程序如何?

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学位办提出申请,通过学位办“重新申请答辩资格审查”后,到院系教务老师处办理有关事宜,按正常答辩流程进行,相关表格亦从网上下载。

19. 答辩委员会5人,有3票同意,2票不同意,论文答辩是否通过?

答:此情形下,论文答辩没有通过。答辩委员会全体成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同意方为通过。以上情形中,投票同意人数为五分之三,不到三分之二。

20. 答辩表决票上研究生姓名能否不填或投票后再补填?

答:不能。必须在“表决票”上写上研究生姓名之后,再交给答辩委员会投票,避免错投或漏投。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须知

七、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

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之前,工程硕士须向学校图书馆提交论文电子版,将提交论文电子版的回执单放在答辩材料的'档案袋中。无回执单者,申请工程硕士学位审批材料不提交学位会审核。

八、华北电力大学申请工程硕士学位审批材料包括: (此材料均为归档材料)

1.工程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1份

2.工程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1份

3.学校指导教师对论文的学术评语……………………1份

4.企业指导教师对论文的学术评语……………………1份

5.工程硕士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 3份

6.工程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及评阅人审批表……1份

7.工程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记录 ………………………1份

8.答辩投票(向系研究生秘书领取).…………………5

各有关学院:

为做好我校今年的学位授予工作,经研究,对2006年学位申请和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我校硕士学位申请、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按照《济南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等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二、学位申请条件

学位申请者必须通过我校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完成规定的培养环节,修满学分,完成学位论文,有论文在国内外期刊上发表。

研究生须按规定格式将学位论文装订成册,经导师审阅同意,学科点负责人确认达到申请学位的水平后,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人审查同意后,即可提出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

三、受理学位申请的时间:

1) 研究生处在4月20日前将2006年毕业研究生的全部原始材料(成绩单、培养计划、学术活动登记表、教学实践考核表、社会实践考核表、中期筛选考核表、开题报告表、论文中期检查表)交各学院研究生秘书。

2) 各学院研究生秘书应按培养方案及个人培养计划要求审核其学分、培养环节是否符合申请学位条件。

3) 5月8日前申请人应将答辩申请表(网上下载),在校期间已发表的论文原件(检查后退还本人)、复印件(1份)(包括封面、目录及正文)及装订成册的2本盲审论文(不得出现导师姓名和研究生姓名)交学院研究生秘书,研究生秘书检查合格后接收其论文并发给学位申请书,过期上半年不再受理。

4) 5月10日前各学院研究生秘书将盲审论文交研究生处,由研究生处负责送审。过期研究生处上半年不再受理。

5) 5月25日前,研究生处将盲评结果反馈给学院研究生秘书,研究生秘书应及时反馈给研究生,限其时间修改论文并装订成册最少10本(其中,1本交图书馆,1本存校档案室,2本交研究生处,5本给答辩委员),

6) 5月30日前,研究生秘书应将毕业研究生的答辩申请表及本学院的汇总表交研究生处审核,审核合格的研究生准予答辩,答辩工作应于6月20日前完成。

四、申请学位工作程序见《济南大学学位申请及论文答辩工作流程》。

五、论文评阅与答辩要求:

通过双盲评阅的学位论文答辩由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由学院提出,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报学位办审批,学位申请人的导师可以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但不能出任答辩委员会主席。答辩委员会主席一般应是从外校聘请的具有教授职称的专家。

六、优秀学位论文评选

为了促进我校学位授予质量的提高,鼓励研究生在校期间积极从事科研工作,完成高质量的学位论文,按《济南大学硕士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的暂行办法》,学校每年组织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各学院于6月25日前将《济南大学优秀硕士论文推荐表》交校学位办。推荐比例不得超过毕业生的15%.

七、组织工作

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统一领导下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具体组织。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要召开专门会议研究本单位今年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确保学位授予质量。

八、其它

作为学位档案保存的各种表格应认真、工整、如实填写,不能以打印材料粘贴,不得有空栏、空项,填写必须使用蓝黑色或黑色笔。

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的职责是

硕士学位论文修改说明要求:

1、逐条回答答辩委员提出的问题。专家提出的问题,全文誊写在修改说明表“评审人提出的问题”的部分,无需总结或者删减。

“具体修改及相应位置”填写具体修改的内容以及对应的位置,修改位置须具体到页码、段、行(如:P38第三段第二行;P23图3-1)。其中页码为修改后的正式装订版学位论文页码,不是修改前的论文页码。若没有在论文中对专家提出的问题作出修改,在“具体修改及相应位置”填写“未作修改”。

“具体说明或答辩理由”:未修改的问题,在该栏填写相关说明及答辩理由;已修改的问题,在该栏只填写“已按评审专家意见修改”。

2、表格中的序号指的是问题的个数。一个问题对应一个编号。

3、所有评审意见书中提到的需要修改的问题,都填在同一张修改说明表上,依次编号。例如:专家1号提出5个问题,专家2号提出的问题,编号即从6开始。

4、“指导教师意见”:须导师填写相应的意见(如:“同意修改”等)并签字(不可只签字)。

基本格式介绍

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必须有外单位的有关专家参加,其组成人员由学位授予单位遴选决定。学位评定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由学位授予单位确定,报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备案。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负责审查硕士和博士学位论文、组织答辩,就是否授予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作出决议。决议以不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报学位评定委员会。

学位评定委员会负责审查通过学士学位获得者的名单;负责对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报请授予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决议,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决定以不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决定授予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名单,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备案。学位授予单位,在学位评定委员会作出授予学位的决议后,发给学位获得者相应的学位证书。

以上内容参考 西安交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修改说明表(预答辩)

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是学位授予单位进行学位论文评审与答辩工作的组织。中国的硕士和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学位授予单位组织(不设学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负责审查学位论文,组织答辩,就是否授予学位作出决议。决议以不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成员 2/3 以上通过,报学位评定委员会。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 3 人~5 人组成。

指导教师不得任委员会主席。委员会在审查论文后,开会听取学位授予单位指定的人员介绍学位申请人的表现、成绩和论文评阅人对论文的意见,听取学位申请人报告论文工作和对委员会质询的回答,然后作出关于学位授予的有关决议上报。

论文答辩不合格者,经委员会过半数成员投票同意,可在 1年内修改论文,再答辩一次。若答辩委员会多数成员认为论文已达博士论文水平,除可作出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外, 还可向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建议授予博士学位。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 5人~7 人组成。成员的半数以上应为教授或具有相当职称的专家。须包括 2 位~3位外单位专家。委员会的工作程序同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论文答辩不合格者,经委员会成员过半数投票同意,可在 2年内修改论文,重新答辩一次。委员会认为申请人的论文虽未达博士学位要求但已达硕士学位水平,而申请人亦未获该学科硕士学位,可作出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报送学位评定委员会。

博士学位毕业论文答辩须知

这是一篇关于博士学位毕业论文答辩须知,由应届毕业生求职网我收集整理,欢迎浏览!

夏季毕业的博士论文评审、答辩时间为5月6月,春季毕业的博士论文评审、答辩时间为11月-12月。具体时间按照研究生院要求确定。

一、匿名评审论文的提交:

博士学位论文在获得导师认可,并通过学院对论文的形式审查后,方可提交评审论文。审查工作需在匿名评审论文装订之前进行,并且填写“博士学位论文审查情况表”,其中学院意见将反馈给导师,学位论文通过审查后,导师方可组织进行相关工作。

1、 博士研究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匿名评审的论文,逾期将不予受理。

2、 评审论文要求提交7篇,匿名评审的博士学位论文使用统一格式的封页;字体、字号与排版格式、幅面大小应与正式论文相同,评阅后的学位论文可重新装订,制作成正式格式论文。供评阅的论文中不可包含致谢、攻读博士期间发表论文目录、随感、杂论等任何透露本文作者和导师姓名的信息。

3、 匿名评审的博士学位论文内容应包含以下内容:

①与封页统一格式的扉页;

②中文摘要(大约1000字,一页为宜)

③英文摘要(2200字符,一页为宜)

④目录

⑤正文

⑥参考文献

⑦与论文相关而不带有个人色彩的学术内容的附件。

二、论文评阅:

1、每篇博士论文需聘请有关学科的5名专家评审,其中校外专家至少2名。评审专家名单以及送审工作由研究生教务办公室根据学校的要求完成。评审意见返回后,教务办公室通知各系主任、导师以及博士生本人。

2、按《北京大学关于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和答辩的几项要求》的规定:“ 5位评阅人中如果有1人不同意答辩,则需另聘1位论文评阅人进行评阅,论文评阅人有2人或2人以上不同意学位 论文答辩,则该论文不能答辩,本次申请无效。”(见《北京大学研究生培养工作文件选编》修订本)

3、评审通过的博士论文,将由工作小组为其组织论文答辩。评审意见否决的,将视情况作结业等处理,可在两年之内再次申请学位一次。

三、论文答辩:

学位论文评阅通过者,将由教务管理部门向研究生院提交答辩申请。答辩申请工作由学生本人以及答辩秘书配合进行,博士生本人还应提交两篇发表于核心刊物的.文章(一式三份)。博士生应根据评审的专家意见,进一步修改论文,并且按照要求打印装订,向教务办公室提交4本。

答辩前一周,各系主任在征求导师意见的基础上,组织好答辩委员会,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五至九人组成,成员的半数以上(不含半数)应当是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其中必须包括两至三位外单位的专家。委员会主席一般由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担任。

论文答辩工作的要点如下:

1、 答辩前的准备工作:

答辩前2-3天,答辩秘书应到教务室领取各种材料,包括:

A、 答辩材料袋。答辩审批相关材料;博士生培养计划;综合考试表;博士学位论文选题报告;学位论文评议书;博士论文表决票;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记录(袋内暂无,下载打印);授予博士学位人员信息表;毕业研究生登记表。

B、 填写“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研究生答辩费用支出单”,并到学院会计室预支。

C、 领取答辩桌签。

D、 安排答辩场所。因我院现无答辩专用场地,希望各导师尽量自己解决。

2、 答辩委员会职责:

答辩委员会负责审查研究生的学位(毕业)论文,组织论文答辩,根据我国学位条例要求的标准。对学问水平、研究生答辩情况进行评议,就是否同意硕士学位做出决议。决议采取不记名投票的方式,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同意,方得通过。讨论并通过答辩委员会对学位论文和论文答辩情况的评语。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未通过,但有补充修改的基础,答辩委员会可以做出在两年被修改论文,重新申请答辩一次的决定。

答辩委员会秘书负责将答辩委员会对博士论文和论文答辩情况的评语以及表决结果写入答辩委员会决议书,并请答辩委员会主席审核签名。

学位论文答辩必须有详细的记录,记录人员和答辩委员会主席审阅无误后签名。

3、 答辩程序:

A、 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主持答辩会各项议程;

B、 导师将要介绍研究生学习成绩以及科学研究的主要情况;

C、 研究生报告论文的主要内容(约半小时)

D、 答辩委员会成员以及答辩会参加人员提问,研究生答辩;

E、 答辩会休会;

F、 答辩委员会举行会议,主要议程:

宣读导师以及论文评阅人的学术评语;

评议论文的水平以及答辩情况;

以不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讨论并通过对学位论文和论文答辩情况的评语;

签署《北京大学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书》

G、 复会,答辩委员会主席宣读决议书以及投票表决结果

H、 主席宣布答辩会结束。

四、答辩完成以后的后续工作:

答辩秘书需在答辩后三天内完成答辩材料的整理工作,及时提交教务办公室,并且及时提交电子版答辩报告书等。学生需配合答辩秘书整理相关材料,并及时提交电子版论文、个人信息等。

答辩后学院学位委员会审论文

答辩后还会修改论文,因为论文并不是在答辩之后就没有作用了,在正式答辩后,学位申请人根据答辩委员会委员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修改;

学位评定分委会根据学位论文原文和《反馈表》,进行复核后给出是否按专家意见修改,达到申请学位要求的意见。达到授予学位要求的,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未按意见修改的,作出限期修改和重新答辩的决议。

修改论文的注意事项。

1、先检查一下材料,看看这些材料是否真实可靠。另外,这些材料的出处也要仔细进行核对,觉得不对劲的话,要删除掉或进行改正。另外,如果这些材料的出处无法查证,无法确定其的真实性的话,最好删掉,不要使用。要知道论文最重要的就是真实性了。

2、在检查材料的时候,如果发现论点论据不够完整的话,要进行适当的补充。

3、修改结构。论文结构是非常重要的,在修改论文结构的时候,要做好这几点:清晰的层次、完整的结构、以及严密的结构。其中在修改层次的时候,要处理好各标题之间的逻辑关系;在修改结构的时候,要保证论文拥有绪论、正文、结论这三大部分,并且还要处理好各论点之间的逻辑关系。

本科来说,如果已经答辩结束,出了答辩结果,不会再审查但是现在本科毕业论文都需要留存档案,可能过几年会回头审查三年内的论文现在一般高校还没有对本科毕业论文进行全面严格审查如果届时重复率超标准,一般结果是学校让指导老师修改,或对指导老师处理,简单来说,倒霉的是你的指导老师,对你没有影响

需要。

答辩通过的学位申请人应根据论文评阅专家和答辩专家提出的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所有学位申请人全部须进行修改。学生无正当理由拒不进行修改或不按时提交论文定稿的,其学位申请将不予提交学校学位委员会审议。

学位论文修改后,学位申请人应填写《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位论文修改定稿表》(以下简称《定稿表》),并经指导教师和培养单位审核签章后,方可正式定稿存档。

《定稿表》和学位论文定稿电子版(全部论文文件,通过研究生系统提交)于6月15日15:00前提交至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并于6月20日领取纸质版学位论文,学位申请人签字后于6月22日提交至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论文全文电子版同时向校图书馆提交定稿,作为上级有关教育主管部门学位论文抽检的文本。图书馆论文采集系统的提交办法以图书馆相应说明为准。

学位申请人应在学位申请栏目中的“学位授予数据核对”模块内核对本人学位授予信息学位授予数据用于教育部学位授予信息报送(备案),学位申请人应认真核对相关信息,对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全部责任。申请人在核对无误后,应在规定时间点击“打印”按钮,生成《学位基本数据表》进行签字确认,并于6月15日15:00前提交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材料提交《定稿表》《学位基本数据表》和签字后论文的提交以区队为单位,由区队长负责。区队长提交材料时应上报未提交人员名单。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关于答辩后论文修改与提交等相关事宜的通知

需要。

答辩通过的学位申请人应根据论文评阅专家和答辩专家提出的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所有学位申请人全部须进行修改,学生无正当理由拒不进行修改或不按时提交论文定稿的,其学位申请将不予提交学校学位委员会审议。

答辩后强制修改流程

1、在正式答辩后,学位申请人根据答辩委员会委员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修改,填写《学位论文答辩后修改反馈表》,并将《反馈表》随学位论文定稿提交导师和导师组审核。

2、导师和导师组长针对学位论文的修改情况给出明确意见,待审核通过后方可提交学位评定分委会审议。

3、学位评定分委会根据学位论文原文和《反馈表》,进行复核后给出是否按专家意见修改,达到申请学位要求的意见。达到授予学位要求的,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未按意见修改的,作出限期修改和重新答辩的决议。

4、《反馈表》由各培养单位负责存档,存档期限为学位授予后三年,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进行不定期地随机抽查。

  • 索引序列
  • 盲审专家是论文答辩委员会的
  • 博士论文答辩委员会委员
  • 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审批表
  • 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的职责是
  • 答辩后学院学位委员会审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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