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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和心理学论文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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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和心理学论文题目

婚姻心理的探讨婚姻心理学是研究在恋爱、结婚、婚后、离婚、再婚等过程中人的心理活动规律的心理科学。 婚姻心理学与伦理学有密切联系,但它不同于伦理学。它从心理学角度,探讨婚姻及其变迁的生理、心理依据,阐明爱情的心理实质及其变化、进展的心理特征。婚姻心理学是一门年轻的科学。但婚姻形式的变迁及其心理演化却有悠久的历史。太古时代,茹毛饮血,“血亲杂交”,知母不知父。约在170万年前,人们实行“血缘婚”,两性关系只在同辈之间,兄弟姐妹互称夫妻。人类又经过多少万年,才发现同胞性交的劣生弊病,于是实行“伙婚”。在两个集团间发生性关系,而限制兄弟姐妹间的性交关系。血缘婚、伙婚都属于多偶婚。“对偶婚”是从多偶婚向“单偶婚”(一夫一妻)的过渡。单偶婚:虽是私有制的产物,但在现代,是较为合理、较为文明的婚姻形式,显然,性爱的隐曲性、直觉性和排他性变得强烈起来。恋爱 恋爱,是婚姻的前奏曲。谈恋爱之前,必须明确:追求什么样的异性、选择哪种爱情类型、失恋怎么办、如何中止恋爱。没有想好就开始谈恋爱,会自酿苦酒。爱情追求类型大体分为三种:(1)精神满足型。是指理想、信仰、信念、事业、情趣、气质等方面的满足。一般对对方这些方面有较高的要求,着重追求实际知识才干,即对方的实际价值,而不是一味追求对方的职务和地位。因此,是一种较高尚的追求类型。玛丽追求黑格尔的博学与多才,并不计较他当时只是中学教师。这是爱情的精神满足型的追求类型。(2)感官满足型。这是以获得感官上的满足为心理特征的追求类型感官的评价,即外在美的评价,是低层次的评价,在爱情中更重要的是靠理智评价,即内涵美的评价,也即对异性的理想、情操、才干的评价。列·托尔斯泰说:“人并不是因为美丽才可爱,而是因为可爱才美丽。”这足见心灵美的可贵。如果片面追求外在美,不但不长远,而且铸成终生悔恨。李白有诗云:“昔日芙蓉花,今成渐肠草,以色事他人,能得儿时好!” 这表明:人,不可貌相!(3)功利满足型。它是以对方的门弟、家产,地位、名誉、职业及便于达到个人目的等条件为爱情前提的实用主义类型。其中有些人,追求爱情是重物不重人,甘当买卖婚姻的殉葬品;还有些人讲虚荣,单纯追求对方的地位、学历、而不注重对方的实际价值。学历、职称、职务可以反映一个人的才能,但不能代表一个人的真正价值。陈登科没有学历,却成为安徽著名作家;齐白石没有文凭,但其艺术为世界公认,相反,毕业于剑桥大学或燕京大学而一事无成者,大有人在。婚配 婚配是男女匹配在法律上的肯定。婚配类型各式各样,按婚配性质可分为三种:(1)建设型。这是一种奋斗求进的积极的夫妻结合类型。一方或双方把事业看得很重要,生活充实;双方省吃俭用,用智慧和血汗脱贫致富,双方为孝敬二老或为教育子女,不遗余力。(2)安分型。它对生活既不力争上游,也不甘居人下,平稳安分,只求温饱。(3)破坏型。这是对社会公益或社会秩序有危害的婚姻类型。经常吵闹、斗殴、四邻不安;双方追求吃、喝、玩、乐,不顾家庭、不顾子女、不顾影响;夫妻贪污、偷窃,捞取权利、名誉。按婚配双方的关系,可分为和谐型和失调型两大类。(1)和谐型的夫妻,在气质,个性上能够相容或互补(指双方在性格、情趣、习惯等方面差别的积极嵌合);在能力上能够互相体谅,配合,在兴趣上能够相互适应、协调,行为和谐,夫唱妇随。(2)失调型的夫妻,在家庭地位上不合理,生活节奏不合拍,气质性格不协调,理想情感不一致,性爱情爱起变化。按婚配缔结的力度,可分为:(1)强力型。一方或双方经过狂热的努力才缔结成婚姻。(2)外力型。这是由外力撮合的婚姻,如包办婚、买卖婚、换亲等。(3)平稳型。经人介绍或双方结识后平稳发展而成婚姻。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夫妻应分析自己的婚配类型,主动地调适,化失调为和谐,去美化生活、美化社会。结婚 结婚是爱情的正当归宿与升华,但是毫无问题的婚姻是没有的。关键是能否把婚姻中的问题出色地解决,结婚的过程,就是解决问题的过程。消除矛盾的常用方法有以下几种,(1)充分给予理解。印度诗人泰戈尔说:“爱是理解的别名。”在婚后矛盾出现时,要深刻认识对方的性格,理解对方的职业和兴趣。如果对方是事业型的人,不修边幅,不拘小节,你不要反感,而要作他(她)的助手和后盾,如果对方水平不高,你不要失望,而要帮助对方提高,同时也提高自己。(2)巧妙调整矛盾。夫妻异质是绝对的,既有异质,就有矛盾,但巧妙地调整即达互补。马克思与燕妮的性格、志趣差异很大,比如对幸福的理解,马克思填的是“斗争”,燕妮则写上“健康";对“你喜做什么事”一栏,马克思是“啃书本”,燕妮是“缝纫”;在审美观上,马克思喜欢红色,燕妮喜欢蓝色。然而,他们却缔结了美满的婚姻。(3)要主动防止和消除矛盾。常用的办法有:沟通信息,求得谅解,查己不足,看彼长处;加倍体贴,为对方多做好事;不存芥蒂,仍然亲热。(4)要防止矛盾激化。此可采取以下办法:缄默——对方发脾气,你保持沉默,待对方气消后,再耐心交换意见,这是明智的办法。回避——你看到对方与家中其他成员争吵,无法表态,马上回避,事后再批评他(她),避免更复杂的矛盾。转移——对方动气时,你要马上理智地想到转移法,去干你的事或与别人聊天。幽默——这是夫妻吵架,闹矛盾时必须掌握的一条妙法。据说大哲学家苏格拉底有些“惧内”。有一次,苏格拉底正和客人谈话,其妻闯进来打骂丈夫,并将一桶水浇到他头上,苏格拉底笑着对客人说:你看,你看,我早就知道,打雷之后,接着一定个下雨。”既摆脱了难堪,又避免了与妻子一场争吵。这表明,小幽默是处理对方发火的很好方法之一。(5)妥善于激发对方爱的激情。—般办法如下:联想——与对方共同回忆过去的恋情,善于从现实的点滴事例,联想美好的情景,是调起激情的有效办法。暗示——利用共同欣赏电影、电视、小说,共同参加舞会或婚礼等机会,借助热烈激动人心的场面,进行暗示,达到激发冲动的目的。调笑——和美的夫妻总是在亲昵性的相互取笑、挖苦、嘲讽的欢乐气氛中度日的。调笑给爱情增添了生气。假象——假装生气,到一定火候,转怒为笑,可使对方破涕为笑。小别——在条件许可下,小别三五天,能激发爱的思念,但不应是赌气性或厌倦性的出走。现实生活中的离婚事件,层出不穷,其原因错综复杂,只有了解其真实的原因,正确判别离婚类型,才能正确的决定或离或合的措施。离婚 导致离婚的根本原因概括为如下类型:(1)精神型。这是因双方个性不合,长期冲突致成感情破裂的离婚类型。中国近代史上著名女英雄秋瑾与官宦子弟王廷钧婚后,发现王不与自己志同道合,而且百般阻挠她去日本留学和参加革命活动,终于提出与王廷钧分道扬镳。平常更多的离婚是属于精神型。因此,婚前应加强了解,婚后应互相谅解,小事不必计较。如果双方差距很大,很难共同生活,便可各奔前程。(2)挫折型。婚后遇到政治上、经济上或生理上的重大挫折造成的离婚类型。真正热爱对方,即使他(她)发生了任何不幸(不可救药者除外)都不会有离婚的念头。数学家华罗庚得伤寒病并留下后遗症——跛脚,吴筱元绝不嫌弃,精心照料他,使他得以在19岁时便写出第一数学论文《苏家驹之代数的五次方程式解法不能成立的理由》。(3)变异型。这是指离婚的主动一方,由劣势变为优势。陈世美是众所周知的变异型的典型,他考取状元后,为了当驸马,便不认前妻秦香莲,并欲斩除妻儿,可谓伤天害理。对变异型离婚的主动提出者,应予以社会公正舆论谴责,同时对其性格和动机特点,进行心理扭转。如坚决不回头,就给以惩罚。(4)性感型。这是因一方的感官欲望得不到满足出现的离婚类型。见对方年老色衰,魅力丧失,对对方厌恶,便提出离婚。防范的主要办法是,将一方偏执的性爱引导到情爱中去,提高他(她)的情操。革命先烈李大钊,娶的妻子比他大8岁,是不识字的农村姑娘,却相敬如宾,可见高尚情操的重要性。(5)专横型。一方专横跋扈,甚至摧残、虐待对方,对方无法忍受,导致离婚。要对专横者作心理治疗,使其真正领悟专横粗暴行为的严重。如果毫无悔改,就实行决裂。(6)利用型。这是指与爱情毫无相干的因素致成离婚的类型。如有人因妻子不生男孩,便提出离婚,有的为了调动工作而离婚;个别人甚至欺政府,戏弄法律。对这种“假离婚"应极力抵制。(7)牺牲型。这是指牺牲型的主动者,由优势变为劣势,怕拖累对方而提出离婚,与变异型相反。邓颖超同志在长征途中患结核病后,作绝育手术,她为了周恩来同志,曾提出离婚建议,显然是出于伟大的牺牲型目的。以上离婚类型,在实际生活中多属混合型。总之,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婚姻,应依法准离。再婚 男女离婚之后,就退回到了单身时代,要鼓起勇气,重打锣鼓另开张,打算再婚。按说,再婚与初婚一样,都应该得到爱情的心理满足,但世俗的偏见,往往将再婚贬值,这是封建的残余观念。如果再婚者也自我贬值,那是悲剧;如果对方是再婚者,你对对方也抱人品贬值,那是自私。自身虽是再婚者,但将空前的爱倾注于对方;对方也会尊重再婚的一方,使爱情发展与升华,这才是正确的态度。然而,要达到这种境界,必须有高尚的情操与道德观。著名诗人徐志摩因与前妻个性不合而离婚,陆小曼爱上了他,他们结合了。陆小曼对这个再婚者体贴入微,使诗人获得空前的幸福,创作出许多动人的诗篇。可见情操与追求是无视再婚贬值的。但在再婚家庭里,随时可遇到心理重演和心理对照问题。正确对待这两种心理反应,是再婚夫妻关系和谐的关键。现实的生活境遇与前婚恰好吻合,因而引起一种心理反应即“心理重演”。它可能是忧苦的回忆,也可能是恶性的刺激再婚者与丈夫(妻子)亲呢时,可能泛起怀念前夫(前妻)的忧苦心理。此时,更应热爱与信赖现时的丈夫(妻子),切不要表现出对前夫(前妻)怀念的忧伤感,以免打破现时的亲密气氛,也可防止勾起对方的追前嫉妒。如果对方恢宏大度,同时热爱尊重前夫(前妻),不妨双方同时怀念他(她)。有时与对方发生冲突与纠纷时,其景象酷像前婚境遇,这肯定会给你带来恶性刺激。此时,要冷静,不要拖怨,要多检查自己的过错,认识到这正是与前夫(前妻)矛盾或离异的根由之一,从而将前婚的过错行为引为教训,变得温柔起来,这可避免再次失调离异。要正确对待心理对照,即是指再婚后,在某些事件中与对方发生良性亲近或劣性冲突时,形成的与前婚同类事件作态度对照的心理反应。良性的亲近情景唤起前婚的纠纷对照,会使你珍惜现实,加重对对方的感情。劣性冲突带来的对前婚和谐生活的心理对照,往往会使你感到委屈、悔恨。其实,只要适应对方的个性特点,经过耐心调适,完全可避免激烈的冲突。再则,他(她)在这方面不如你前夫(前妻)温存、随和,但在另方面,他(她)却可能远远超过你的前夫(前妻)。一般地说,再婚者一方总希望再婚的另一方与前夫(前妻)处于“牵系空白”状态,即与其前夫(前妻)断绝一切往来。然而,人际关系是复杂的,对方与前夫(前妻)难免有不同程度的来往,只要这种交往,对双方家庭和社会都有利,无可非议。一方表现出宽宏大度,不无好处。当然,对带有仇恨心理牵系的再婚者,一般说来,与其前夫(前妻)的地理空间、心理空间越大,再婚家庭的安全感越强,因此,尽可能拉长地理空间,隔绝心理空间,以达到“牵系空白”,这是聪明的办法。简而言之,再婚家庭,双方要正确处理心理牵系,信任对方、尊重对方是很重要的。

这题目太简单,下面两个回答的都不到点上,题目意思是婚姻存续期间完成了作品,已经变成既得利益,你除非不发表,一旦发表,无论你何时发表的,这笔稿酬,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统婚姻制度区域 1.浅析我国无效婚姻制度 2.我国“事实婚姻”制度的弊端与法律对策 3.论婚姻的成立 4.《婚姻登记条例》利与弊 5.中国妇女保护的立法不足 6.浅析抚养制度的完善 7.试论探望权的实现 8.关于离婚经济帮助制度的分析 9.关于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思考 10.关于离婚几个法律问题的思考 11.法定离婚理由之探析 12.家庭暴力的法律对策 13.家庭调解制度在中国的命运 14.离婚过程中和离婚后对子女权益的法律保护 15.军人婚姻法律保护的利与弊 16.婚姻家庭法律在未来民法典中的地位 17.一夫一妻制度的法律保护 18.浅析可撤销婚姻制度 19.浅析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度 20.离婚标准之探讨 21.亲权制度研究 22.中国古代婚姻制度研究 23.“婚内强奸”的立法研究 24.从平等原则看我国婚姻家庭中的男女平等 25.我国夫妻债务制度探讨 26.╳╳地方婚姻调查 27.浅析我国婚姻制度的改革和完善 28.违法婚姻问题研究 29.“感情确已破裂”解析 30.我国离婚救济制度研究 31.事实婚姻和非法同居关系的辨析 32.离婚损害赔偿之立法完善 33.居住权在婚姻家庭法的保护和实现 34.浅析中国古代的特色婚姻制度 35.从三部婚姻法看我国婚姻家庭理念的变迁 36.完善我国亲属抚养制度的几点思考 37.公证在婚姻法中的效力和地位 38.农村事实婚姻的状况与法律对策 39.夫妻侵权制度研究 40.准婚姻制度研究 婚姻家庭法哲学区域 1.婚姻法适用的道德机理 2.近现代法上婚姻本质属性研究 3.公平原则在离婚案件中的适用 4.试论夫妻相互忠实义务及其实现 5.婚姻家庭法的立法理念研究 6.关于配偶权的探讨 7.婚姻登记证的法律效力 8.“夫妻应当相互忠实”的法律分析 9.婚姻契约制度研究 10.婚内强迫性行为的法律性质分析 11.中国古代╳╳时期妇女法律地位探析 12.夫妻人身关系探析 13.“代孕”技术的法律反思 14.妇女人格独立制度研究 15.侵犯配偶权行为的法律规制 16.婚姻自由原则的法理分析 17.试论事实婚姻中的离婚问题 18.中国古代“抢婚”现象的法律分析 19.亲属法立法可行性探讨 20.婚姻自主权探讨 婚姻法学前沿区域 1.变性人及其原婚姻关系处理 2.同性恋(婚)的法律对策 3.婚前体检存废论 4.婚姻登记行为可诉性研究 5.试论准婚姻关系 6.“保卫婚姻俱乐部”的合法性探讨 7.浅析婚内索赔 8.对离婚的法律经济学分析 9.“性骚扰”法律问题研究 10.婚约的法律性质 11.“闪婚”的法律分析 12.人工生殖中的父母子女关系研究 13.试析“回族女子不外嫁”的习俗 14.同居者的权利义务探讨 15.关于大学生婚育权与高校管理权(或大学生受教育权)的探讨 16.婚内侵权赔偿制度研究 17.“半路夫妻”法律问题研究 18.“试婚”(或“试离婚”)的法律问题分析19.婚姻保险制度研究 20.“同性恋”婚姻立法趋势研究 21.浅析婚介所的法律地位 22.论服刑人员的结婚权 23.“换亲”的法律分析 24.浅析和谐社会与性别平等 25.网婚的法律分析

1.论我国分居制度的立法构想 2.论变性问题对我国婚姻法的冲击及其对策 3.家庭劳务价值及其法律保护研究 4.论我国夫妻财产约定公证相关法律问题 5.论我国家事代理制度的完善 6.婚姻法解释三背景下妇女财产权保护的对策 7.夫妻忠诚协议的法律效力研究 8.新形势下军婚特殊保护制度之批判 9.夫妻个人财产制度比较研究 10.中外非婚生子女法律保护比较研究 11.论婚约的法律效力 12.论婚姻法中私法自治的限制 13论家庭暴力的干预治理机制 14.亲子鉴定若干法律问题研究 15.第三者民事责任之立法预期与制度构想 16.离婚率与离婚标准的互动之实证考察 17.性权利视角下的婚姻关系法律调整 18.夫妻债务关系中第三人利益保障研究

有关于婚姻心理学的论文题目

统婚姻制度区域 1.浅析我国无效婚姻制度 2.我国“事实婚姻”制度的弊端与法律对策 3.论婚姻的成立 4.《婚姻登记条例》利与弊 5.中国妇女保护的立法不足 6.浅析抚养制度的完善 7.试论探望权的实现 8.关于离婚经济帮助制度的分析 9.关于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思考 10.关于离婚几个法律问题的思考 11.法定离婚理由之探析 12.家庭暴力的法律对策 13.家庭调解制度在中国的命运 14.离婚过程中和离婚后对子女权益的法律保护 15.军人婚姻法律保护的利与弊 16.婚姻家庭法律在未来民法典中的地位 17.一夫一妻制度的法律保护 18.浅析可撤销婚姻制度 19.浅析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度 20.离婚标准之探讨 21.亲权制度研究 22.中国古代婚姻制度研究 23.“婚内强奸”的立法研究 24.从平等原则看我国婚姻家庭中的男女平等 25.我国夫妻债务制度探讨 26.╳╳地方婚姻调查 27.浅析我国婚姻制度的改革和完善 28.违法婚姻问题研究 29.“感情确已破裂”解析 30.我国离婚救济制度研究 31.事实婚姻和非法同居关系的辨析 32.离婚损害赔偿之立法完善 33.居住权在婚姻家庭法的保护和实现 34.浅析中国古代的特色婚姻制度 35.从三部婚姻法看我国婚姻家庭理念的变迁 36.完善我国亲属抚养制度的几点思考 37.公证在婚姻法中的效力和地位 38.农村事实婚姻的状况与法律对策 39.夫妻侵权制度研究 40.准婚姻制度研究 婚姻家庭法哲学区域 1.婚姻法适用的道德机理 2.近现代法上婚姻本质属性研究 3.公平原则在离婚案件中的适用 4.试论夫妻相互忠实义务及其实现 5.婚姻家庭法的立法理念研究 6.关于配偶权的探讨 7.婚姻登记证的法律效力 8.“夫妻应当相互忠实”的法律分析 9.婚姻契约制度研究 10.婚内强迫性行为的法律性质分析 11.中国古代╳╳时期妇女法律地位探析 12.夫妻人身关系探析 13.“代孕”技术的法律反思 14.妇女人格独立制度研究 15.侵犯配偶权行为的法律规制 16.婚姻自由原则的法理分析 17.试论事实婚姻中的离婚问题 18.中国古代“抢婚”现象的法律分析 19.亲属法立法可行性探讨 20.婚姻自主权探讨 婚姻法学前沿区域 1.变性人及其原婚姻关系处理 2.同性恋(婚)的法律对策 3.婚前体检存废论 4.婚姻登记行为可诉性研究 5.试论准婚姻关系 6.“保卫婚姻俱乐部”的合法性探讨 7.浅析婚内索赔 8.对离婚的法律经济学分析 9.“性骚扰”法律问题研究 10.婚约的法律性质 11.“闪婚”的法律分析 12.人工生殖中的父母子女关系研究 13.试析“回族女子不外嫁”的习俗 14.同居者的权利义务探讨 15.关于大学生婚育权与高校管理权(或大学生受教育权)的探讨 16.婚内侵权赔偿制度研究 17.“半路夫妻”法律问题研究 18.“试婚”(或“试离婚”)的法律问题分析19.婚姻保险制度研究 20.“同性恋”婚姻立法趋势研究 21.浅析婚介所的法律地位 22.论服刑人员的结婚权 23.“换亲”的法律分析 24.浅析和谐社会与性别平等 25.网婚的法律分析

1、首先判断问题涉及哪些方面,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继承遗嘱、同居关系等;2、判断问题大致方向后,寻找法律规定,搜集证据;3、你具体案例是什么呢,可以放上来一起讨论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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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这个题目还不错:当前离婚率增高是不是一夫一妻制家庭消亡的前奏?

婚姻恋爱心理学论文

爱情心理学是研究男女恋爱中的心理现象及其发生与发展规律的科学,即探讨男女在恋爱、婚姻中,爱情的获得及稳固的心理规律。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有关爱情心理学论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有关爱情心理学论文篇1 浅谈爱情心理学 摘 要:从上世纪70世代形开始,有关爱情心理的研究在国外开展起来,并在理论和实际中取得了一些成果。近年来,我国有关爱情心理的研究也逐渐展开,本文拟从爱情的概念、大学生爱情心理的探讨与分析、爱情心理的结构及测量、影响因素等几个方面, 总结 了国内外的学者对爱情心理的相关研究,对其进行了评价,并展望了未来的研究方向。 关键词:爱情心理;爱情的概念;结构;测量;影响因素 1.引言 爱情是复杂多变的,它是人类永恒的话题,是人类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关爱情心理的研究,国外起步较早,丛上世纪70年代开始,有关这方面的研究逐步开展起来,并在理论和实际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果。而我国对于这方面的研究较少,其主要集中于大学生爱情心理的探讨与分析,爱情心理的结构及其测量、影响因素等方面。本文拟从这几个方面,总结近年来国内外学者对爱情心理的研究,并就以往研究的不足提出了自己的一些思考和展望。 2.爱情的概念 关于爱情的心理学定义,至今没有一个统一的概念。不同的心理学家从自己的理念基础出发,对爱情给出了很多的定义。Wstson(1924)认为爱情是由一种性带感引发的天生的情感。Freud(1922,1952)认为,对性结合的欲望是情感的中心。当这种欲望被限制的时候,作为对这种挫折的补偿,人们对就会将其他人理想化并坠入爱河。Frommn(1956)认为爱是一种工具,用来减少人的分离感和孤独感。Rubin(1970)将爱情定义为一种指向他人的态度,这种态度使人以特定的方式思考、感受和行动。Swenson(1972)认为爱情就是行动,例赠送礼物、共同活动和坦露私密信息。Centers(1975)认为爱情是人们在与他人的互动被回报时引起的反应。Skolnick(1978)将爱情定义为一种由情感、想法、 文化 表征建立起来的建构的体验。这些定义有的关注的是爱情的起源,有的关注爱情的功能,有的则关注对爱情的描述。总之,爱情是一个复杂的东西,每个人对它都会有自己不同的理解。 3.大学生爱情心理的探讨 爱情是人生的重大课题,在人类生活中占据着重要地位,对于处在青春妙龄、充满着幻想与浪漫色彩的大学生更是有着独特的魅力。 3.1大学生爱情观所存在的问题 身处大学校园的爱情,由于受到多种社会因素的影响,大学生的爱情观存在着多方面的问题。常泓,侯赞华(2008)认为大学生存在的主要问题有:1.对爱情真谛缺乏理解。2.恋爱动机的偏差。3.恋爱道德观念的弱化。4.恋爱行为的非理性化。而对于大学生的爱情心理问题,王素珍(2003)认为主要有:1.爱情价值观错位;在其对1005名大学生的问卷调查以及随机访谈后,发现大学生在爱情价值观方面,从总体上看是能够正确摆正爱情在人生中的位置和处理好爱情与事业、爱情与学业的关系,但调查同时显示,也有一些人存在一些问题:①看重爱情在人生中的位置。②为了爱情影响学业。③推崇“爱情至上”。④对爱情的“忠贞专一、排他性”认识错位。2.爱情挫折。3.恋爱行为不当。。让人关注的是:如今的大学生“恋爱族”中,真正为爱情而相爱的人并不太多。詹灶福,汪琴(1997)据一项对11所大学近千名大学生的关于“你恋爱的主要原因是什么?”这一问题调查发现学生回答的依次顺序是:满足生理和发展的需要、充实课余生活、双方接触产生爱情、作为一种消遣、寻求一种刺激、孤独、受到周围人的影响、对一行的好奇心、积累 经验 、为建立理想的家庭而选择伴侣。这一结果应该说是令人担忧的,。黄家兵(2005)认为有必要结合当前大学生恋爱的新特点和新趋势,探讨其中的心理问题:1、恋爱普遍化与焦虑感并存。2.恋爱“过程体验”的空虚感。3.恋爱轻率而导致的无聊感。 3.2树立正确的爱情观 面对如今大学生爱情观所存在的问题。常泓、侯赞华(2008)认为应该采取如下对策:1.深化对爱情本质的理解,增强恋爱道德观念。2.培养健康的恋爱行为。3.正确处理好爱情与学业的关系。4.加强校园思想文化建设。王素珍(2004)则从爱情价值观、爱情挫折和恋爱行为不当方面阐述了调适 方法 ,认为在爱情价值观方面应该做到以下自我调适:1.要学会思考。2.要学会处理好爱情与学业、爱情与成才的关系。3.提高爱情的道德修养。在爱情挫折方面,要做到:1.要端正爱情认识。2.要分析失恋的原因。3.要采取正确的行为方式。爱是道德的表现,是一种能力,也是一种艺术。大学生的爱情必须健康、文明、高雅、大方,有利于促进身心发展。 4.爱情的测量 综观国内外有关爱情的测量研究主要从三个方面开展:爱情观念的测量、爱情成分的测量、爱情类型的测量。 4.1爱情观念的测量 Rubin最早开始对爱情进行科学的测量。Rubin(1970)认为爱情是可以测量的独立概念,可视为一个人对特定他人的多面性态度,它是亲密关系的最深层次,不仅包括审美、激情等心理因素,还包含生理激起与共同生活愿望等复杂的因素。Rubin通过项目分析、信效度考验建立了13个项目的爱情心理量表和13个项目的喜欢量表,这是第一个区分喜欢和爱的研究;并确定了恋爱中人们思想的三个主题:依恋、关心和信任。这三个主题创造的爱情心理量表可用来测量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爱情思想强度的大小。研究者们常在问卷研究和实验室实验中评估RLS的有效性。 4.2爱情成分的测量 1)Davis(1985)曾对爱情和友谊进行了比较和区分,认为友谊之中的喜欢包括8个主要元素:欢乐、互助、尊敬、无拘无束、接纳、信任、理解和交心;而爱情除这些因素外还包括集束:激情和关怀。研究发现这可以让人觉察到什么时候友谊已经转化为爱情关系,或爱情关系正在逐渐降格为普通的友谊。Davis和Todd在此论基础上设计出了关系评定表(Relationship RatingForm),此量表共包括6大方面由19个分量表组成,它被用来区分各种类型的友谊,并能预测不同关系所表现出来的特征属于哪种类型的友谊。2) Sternberg(1997)运用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提出了爱情的三角形理论,他认为人类爱情包括三种成分:亲密(intimacy)、激情(passion)和承诺 (decision/commitment)。Sternberg通过比较爱情类型的结构模型和评价这些模型中对多种亲密关系的有效性发展了36个项目、3个分量表的三因素爱情心理量表。3)Yela(2006)使用stemberg的模型作为指导,对其进行实证研究证实了最常使用的爱情维度:关爱、性欲、激情、亲密、尊重、承诺和依恋这些维度可以被合成为只有四个成分:性爱激情、浪漫激情、亲密和承诺,并编制了相应的爱情测验量表。量表包含55个项目用来测量爱情模型的四个因素,每个因素分别用15个项目来评价,每个项目均采用李克特5点量表方式作答。4)李朝旭等人则依据激活扩散模型,采用“爱情”一词为刺激,让278名大学生被试进行自由联想,再基于亲疏程度实施系统聚类分析,结果发现,当代中国大学生的内隐爱情理论包含以下5个方面:①伦理与责任;②浪漫体验;③冲突及痛苦; ④理性;⑤朋友式关爱。5) 王娟(2006)采用问卷法,以中国五个地区的大学生和社会人士为被试,通过开放式问卷和探索性因素分析确定了中国人爱情心理的结构,包括接纳、关爱、激情、爱情价值观和浪漫5个维度。编制了包含26个项目的中国人爱情心理正式问卷,采用6点计分,4个项目设为反向计分。 4.3爱情类型的测量 关于爱情类型的测量主要是爱情态度量表(loveattitudesscale,LAs)。美国心理学家Hendrick和 Hendrick(l986)依据 Lee(1977)爱情类型理论,编制了包含42个项目,每个类型7项目的爱情态度量表,包括浪漫爱、游戏爱、伴侣爱、现实爱、占有爱和奉献爱6个分量表,采用李克特5分的作答方式。 5.爱情的影响因素 爱情心理的影响因素非常复杂,本文在对前人的研究基础上,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爱情心理的影响因素。 5.1不同文化中的性别因素 David(2003)的一项涉及52个国家的研究表明,在世界十个主要地区中的人们,男性普遍比女性要求性方面的变化和多样性。Roy,Jean(2002)认同在多种文化背景下,女性的性行为都是受到压抑的。国内关于大学生恋爱观的研究也得出类似的结论,例如__和彭建国(2000)在对婚前性容许程度的研究中发现,人们对不同性别的人常常使用“双重标准”,即男女标准不同,男人可以比女人更开放些。 5.2家庭氛围和家庭成员间的关系因素 Donnellan,Larsen-Rife,Conger(2005)采用纵向研究的方法,考察青春期的家庭特点如何预测成年早期的爱情关系。结果显示,不同的成长经历和家庭关系状况会导致爱情关系能力的不同。家庭中父母的冲突对青少年的恋爱中的认知和情感都有影响。并且,早期的家庭关系能预测人们恋爱关系和婚姻是否持久。王娟(2006)采用Olsont等1982年编制的家庭亲密度量表第二版,共16个项目,后由我国研究者费立鹏等(1991)对该量表进行了三次修订,使其适用中国的家庭环境状况。该量表为5点计分,根据被试得分的高低,家庭亲密度量表将被试的家庭亲密度分成四种类型:松散、自由、亲密和缠结。研究发现中国人爱情心理的结构包括5个维度:接纳、关爱、激情、爱情价值观和浪漫,来自于亲密度过高家庭的被试在爱情心理上更倾向于对各个维度有高的感受。 5.3其他因素 综合近年来的研究可以发现,其他一些因素也对爱情心理产生影响,比如恋爱状况、恋爱目的和动机、家庭收入等。根据王素珍(2004)对1005名大学生的问卷调查以及随机访谈,发现大学生谈恋爱的目的、动机大多是为了情感的寄托。大部分学生认为,谈恋爱是情感的依恋,他们重视恋爱的情感体验,注重恋爱的过程,对恋爱以后有什么结果并没有太多的思考。 6.爱情心理研究的不足与展望 关于爱情心理的研究在国外已较为普遍,而国内爱情心理研究也已经越来越受到重视,但是,我国爱情心理的研究尚处在起步阶段,因而研究就难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6.1研究对象有待扩展 从研究对象上来看,大多以大学本科生为研究对象,而研究中学生和研究生的爱情心理的较少。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提高,青少年发育成熟较早,中学校园频频出现学生早恋现象,有关其对爱情的认识,因此,有待进一步的调查和研究。而研究生虽然在年龄和心智上都比较成熟,但现有很多研究生处于单身,并从而有过恋爱关系,其原因和对策的研究也有现实意义。 6.2研究内容有待丰富 从研究内容上来看,国内对于爱情心理的研究大多停留在对大学生恋爱观的调查,存在问题和 教育 对策的理论研究和与其他变量的关系研究上,对于爱情心理形成的原因机制的分析较少,也没有具体探讨不同社会人群中的爱情心理。如何形成正确的爱情观,以当今中国人的爱情恋爱观提出一些行之有效的对策,提高中国人幸福满意度应该是研究的最终目的。 6.3研究方法和研究工具单一 从研究方法来看,现有的研究大部分是定性研究,定量研究较少。质的研究虽然能够发现和说明一些问题,但要使论证更具有说服力,还需要做出大量的实证研究。从研究工具来看,还没有统一的、权威的量表可以使用,大部分测量工具要么借鉴国外的量表,要么是研究者自编的量表,因而不可避免地带来研究结论上的差异,甚至得出了相悖的结论。 针对以上不足,今后的研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 第一、关于爱情心理的理论问题,如恋爱观、爱情心理教育、结构模式、影响因素等问题的研究将一如既往地受到关注,但是更应该关注中国人的爱情心理原因机制。同时,对爱情心理的教育对策的效果评估也同步展开。 第二、探索并编制出结构合理、信效度高的中国人爱情心理量表,为有效地诊断和预测不正确的爱情观问题提供科学有效的工具。 第三、结合不同的研究方法,将量表法、实验法、访谈法、观察法结合起来,相互验证和补充。 [参考文献] [1]王娟.(2006).中国人爱情的心理结构及其影响因素.武汉:华中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2]张于.(2009).爱情心理及其与人际关系满意感、主观幸福感的关系.武汉:化中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3]常泓,侯赞华.(2008).当代大学生的爱情心理:问题与对策.中国商界,10,223-224. [4]王素珍.(2004).大学生爱情心理调查与思考. 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1,14-17. [5]林艳艳, 李朝旭.(2006). 心理学领域中的爱情理论述要. 赣南师范学院学报,1,40-44. [6]黄家兵.(2005).当代大学生爱情观与心理健康. 经济与社会发展,6,87-89. 有关爱情心理学论文篇2 浅探军校学员爱情心理 摘要:军校学员的恋爱心理有着军校独有的特色,如军校明文禁止学员谈恋爱、校园恋情容易失败、军校男女比例失调,容易产生单相思等。我们应引导军校学员树立起正确的恋爱观,进而正确看待单恋、恋爱和失恋。 关键词:爱情;单恋;恋爱;失恋 军校学员从高中 毕业 后入伍,过着同性多,异性少的生活。和地方大学生比起来,他们缺少了很多与异性交往的机会,他们的恋爱心理也有着军校独有的特色。我们应引导军校学员树立起正确的恋爱观,进而正确看待单恋、恋爱和失恋。 一、军校学员与爱情 1、军校明文禁止学员谈恋爱 军校里不允许学员谈恋爱,军校管理模式高于部队,严于部队,军纪军规面前容不得半点私情。军校里,每一天的学习训练都安排满满的,在这样紧张的氛围里,很少有个人支配时间。花前月下,儿女情长,既不合时宜,纪律也不允许。也有个别人,顶风违纪,私自离队,受到严肃的处理,教训可谓深刻。如果你和他(她)可能彼此有好感,但即使心中有强烈的爱,也要牢记规则,用理智控制自己的情感,学习拒绝这个不应该提前到来的爱。同时,军校学员无论是在身体上、心理上,还是在思想认识上、生活经验上都不够成熟,这时谈恋爱有很大的盲目性。他们面临的学业压力很大,如果过早的陷入情网,不但影响学业,甚至会影响到未来的职业和未来。 2、校园恋情容易失败 爱情需要冷静的头脑和强烈的自我压抑能力,需要男女双方认真的态度,而军校大学生的个性却未发展成熟,价值观还没有完全定型,尤其是对终身伴侣的选择是不确定的角度,同时对恋爱中的矛盾不能妥善处理,所以感情很容易随着环境而变化,最终导致失败。具体到异地恋来说,由于距离的影响,恋人之间无法充分进行情感交流,容易产生猜疑,时间久了分手几率大;而本地恋违反纪律,不被认可,恋爱对方心理压力大,加上军人就业以服从命令为天职,如果毕业后两人天各一方,毕业即分手的痛苦是难以形容的。 3、军校男女比例失调,容易产生单相思 爱情是两个人之间的感情交流,如果只有一方投入感情,另一方没有感情或不想与之沟通,就形成了单相思,也称暗恋。由于军校学员中独生子女较多,军校环境封闭,管理压力大,学员容易产生孤独感、寂寞感,这时来自异性的关心就显得特别珍贵;再有军校学员由于接触异性的机会少,容易因感情过敏而发生单相思。例如,大一的小张某天去图书馆,由于想家而情绪低落,一大二女生前来安慰,从此小张对该女孩印象深刻,每天只要一有时间,就会往图书馆跑,希望能再次遇到她。小张这样的情况在军校里并不少见。 二、军校学员如何应对情感问题 军人的职业意味着牺牲,意味着奉献,但军人也是一个自然的人,也会遇上情感问题,当你对异性有兴趣,当你和他(她)是有感情的,当你遭受失恋的痛苦,如何调和自己的情绪,如何让自己从感情中解脱出来呢? 1、单恋了怎么办 单恋也叫单相思、暗恋,以一方对另一方的一厢情愿的倾慕与爱为特征,是一种畸形的爱。单恋者的爱不求回报,即使知道对方不爱自己,还一味的追求。单恋者在他们的心中不断的斗争,理性告诉他(她)这样的感情是不会有什么结果,但情感却难以从这个网中挣脱出来。那么如何超越自我,战胜感情呢? 首先,我们应该区分爱情和友谊之间的界限。友谊在一定条件下可能发展成爱情,但不等于爱情,因为爱情以异性间的性爱为基础,是建立在男女之间的一种高尚和纯洁的情感;爱情的目的和归宿是两性结合、家庭的组成;爱情是专一的、排他的,只能在一对男女之间形成的一种特殊的感情。而友谊没有这些特点。因此,在和异性同学交往时要把握好尺度,要意识到爱情是以互爱为前提的,如果对方不爱你,只是出于礼貌或把你当成朋友在交往,那么这样的好感不是爱情。 其次,要冷静下来分析自己的感觉是不是错觉。单恋者往往对对方的言行、眼神反复琢磨,感觉对方也爱上自己,事实上,这种被扭曲的感觉往往是一种错觉。单恋者往往把对方理想化,他所有的快乐和幸福都与对方紧密相连,并在他(她)身上形成晕轮效应,似乎有了他(她)世界才会如此美丽。事实上这只是一种错觉,真正的爱不是存在于人们头脑中的想象,而是在现实生活中,是可以感触到的。如果爱是一场梦,最好是早点醒来,告诉自己擦去灰尘,开始一个新的生活,寻找失落的自己。 再次,酸葡萄效应和甜柠檬效应。酸葡萄效应指的是失恋者为了缓解内心的痛苦,像伊索寓言中的狐狸那样说:“葡萄是酸的”。比如指出一些前恋人的缺点,有助于打破理想化倾向。甜柠檬效应则是把自己的优势列个表,找到自己好的地方,恢复自信,从而减少痛苦。这样降低别人提高自己的同时,也许你会觉得你的单恋是完全没有必要的,也许在未来的某一天,你会找到更合适的人在等你。 最后,情感的升华。单恋只不过是爱情的“海市蜃楼”。因此,单恋者必须尽快从他们 编织 的这个网络中突围出来,把握感情的舵的方向,用理性战胜情感,实现终极的超越。如果单恋是痛苦的,那么久把你的痛苦投入到生活、投入到学习中,把痛苦转化成激励你生活和学习的动力,以渊博的知识抵御悲伤的侵蚀,用善良而宽广的胸怀去关心和照顾他人。 2、恋爱了怎么办 我们不提倡军校学生恋爱,但在现实生活中,一些男女学生由于学习或工作的关系经常接触,并逐渐有了良好的印象,有的同学甚至偷偷的恋爱了。违反了规定的恋爱双方,其实心里是非常矛盾的,主观上由于禁令不想继续下去,但又不能从感情中立马抽身出来。对于他们的困惑和麻烦,应该如何帮助他们走出困境? 首先,请记住,军校学生不允许谈恋爱的规定。虽然心情是痛苦的,但必须不断地对自己说,“如果你真的爱他(她),就不能接受他(她)的爱,不能让他(她)违反了学校的纪律,也不能让他(她)为我耽搁了学习;如果爱他(她),就要保护这爱的萌芽,不要让它过早的暴露,而让爱情之花在应该盛开的时候盛开。”你要把这个想法与对方委婉地说,如果他(她)是真心爱你,会理解和尊重你,在行动会支持你,让爱情之花在毕业后再盛开也不迟;如果他(她)因为你拒绝而沮丧,或者开始恨你、侮辱你,证明你此时的拒绝完全正确。 第二要区分爱情和学习哪个更重要。爱是人生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不是人生的全部。大学时代是一个人树立远大理想、全面、平衡发展的契机,在这个阶段的学生充满活力,拥有强烈的求知欲,良好的 记忆力 和接受新事物的快速度,是学习的最佳时间。既然是学生,就要把心思放在学业上。在军校里,各种考核达标会接踵而至,而且要求很高。军校是全程淘汰,必须一路过关斩将,通过所有课目考核。这个时候一旦分了心,精力不集中,胡思乱想,肯定学不好。一旦被淘汰,身上所有的光环将骤然失色,等于自毁前程。因此,大学生应该把学业放在第一位,理顺爱情与学业的关系,不能把宝贵的时间都用在谈情说爱上而放松了学习。没有学业的爱情就像在沙漠里播种种子,缺乏坚实的基础和丰富的土壤,迟早会枯萎。 第三面对感情的冲动要学会冷静处理。学生的情感世界很丰富,但由于他们的思想,性格不成熟,思想波动比较大,对于未来从事什么工作,选择什么样的路,选择什么样的人做自己的终身伴侣还缺乏全面的理性思考,因此,两人之间的爱情倾向于纠纷较多,这种浪漫的成功率是低的。若这种感情任意发展,不顾及条令条例,不顾及校风校纪,最后必然会影响到未来的学习或工作。真正的爱是,双方有共同的理想、价值观和信念,都是理性的高尚的感情,“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只有理性地把握“爱的火候”,控制“情”的温度,爱情会永远与你在一起。 第四在爱情中相互支持。有些恋爱中的学员认为他们找到了真爱,他(她)是我一生寻找的人。如果确实是真心相爱,应严格遵守学校 规章制度 ,交往时保持分寸,不应因为爱情影响学习训练,而要相互鼓励,相互支持。应努力自我增值,彼此互相鼓励、支持,改正缺点,发扬优点;努力克服爱情的消极影响,尽力发挥爱情的积极作用,使爱情成为进步的催化剂。 3、失恋了怎么办? 失恋是恋爱中的一方不再爱对方,因此终止与对方的爱情关系。失恋是双向的,也许你正在热恋中,对方提出断绝关系,也可能是自己在恋爱过程中,发现自己无法适应对方,无论什么情况都是一次痛苦的经验。如何正确对待失恋,尽快走出失恋的阴影呢? 首先,很显然,爱并不是生命的唯一内容。一位作家曾经说过:“难道男人的一生是要控制一个女人,而一个女人的一生是要控制一个男人吗?不,从来不是。”爱情是生命中的重要内容,但不是生活的全部,人生的意义主要在于对事业的追求和对社会的贡献,明白这一点,就理智地认识到痛苦无用,应该尽快解脱出来。 第二不要因为失恋而失去对自己和别人的信心。在现实生活中,失恋的人总喜欢把问题归结为某一方,或者是我的问题,或者是他(她)的问题。要么是自己不值得爱,要么是对方不值得爱。严重者甚至把失恋等同于失败,对自己和别人失去了信任。不再相信世界上有爱,不相信还会有人再爱自己,或者不相信还有人值得他们的爱。如果我们能改变一种 思维方式 ,把失恋看成是两个人在彼此相处的过程中发现彼此不适合,决定中止关系。这样去看,失恋不再是那么的无法容忍的错误。相反,它可以帮助我们积累重新寻找恋人的经验。这是一种可以让我们少走一些弯路的经验。 第三建立“天涯何处无芳草”的信念。爱情不是前世唯一的爱。事实上,适合你的条件的异性在各个地方各行各业都有,既然这样,就没有必要吊死在一棵树上了。。这个世界是非常大的,可以尝试很多的机会,只要我们有耐心,有信心,我们将能够找到彼此非常满意的终身伴侣! 第四不要幻想不现实的“破镜重圆”,成为已逝去爱情的殉葬品。一些年轻的朋友在失恋后,长时间不能摆脱过去的恋情,每天靠重温旧梦生活,并报着侥幸心理,期盼着“破镜重圆”,重归于好。殊不知,爱情是建立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的,一厢情愿、勉强结合会带来更多的不幸。所以,这是在追求一个不现实的“空中楼阁”,是非常不明智的。 [参考文献] [1]顾南希.异性交往,把握好“度”很关键,青春期健康,2015年15期. [2]姚立.当代大学生 人际交往 特点及其交往障碍浅析.江西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2年3期. [3]魏琳.网络暴力游戏对大学生人际交往的影响.辽宁师范大学学位论文2014. [4]罗建华,梁斌.试析大学生人际交往与心理健康.云南警官学院学报,2003年3期. 猜你喜欢: 1. 关于爱情的心理学论文 2. 爱情心理论文 3. 大学爱情心理学论文 4. 爱情心理学文章 5. 爱情与心理学论文

婚姻心理的探讨婚姻心理学是研究在恋爱、结婚、婚后、离婚、再婚等过程中人的心理活动规律的心理科学。 婚姻心理学与伦理学有密切联系,但它不同于伦理学。它从心理学角度,探讨婚姻及其变迁的生理、心理依据,阐明爱情的心理实质及其变化、进展的心理特征。婚姻心理学是一门年轻的科学。但婚姻形式的变迁及其心理演化却有悠久的历史。太古时代,茹毛饮血,“血亲杂交”,知母不知父。约在170万年前,人们实行“血缘婚”,两性关系只在同辈之间,兄弟姐妹互称夫妻。人类又经过多少万年,才发现同胞性交的劣生弊病,于是实行“伙婚”。在两个集团间发生性关系,而限制兄弟姐妹间的性交关系。血缘婚、伙婚都属于多偶婚。“对偶婚”是从多偶婚向“单偶婚”(一夫一妻)的过渡。单偶婚:虽是私有制的产物,但在现代,是较为合理、较为文明的婚姻形式,显然,性爱的隐曲性、直觉性和排他性变得强烈起来。恋爱 恋爱,是婚姻的前奏曲。谈恋爱之前,必须明确:追求什么样的异性、选择哪种爱情类型、失恋怎么办、如何中止恋爱。没有想好就开始谈恋爱,会自酿苦酒。爱情追求类型大体分为三种:(1)精神满足型。是指理想、信仰、信念、事业、情趣、气质等方面的满足。一般对对方这些方面有较高的要求,着重追求实际知识才干,即对方的实际价值,而不是一味追求对方的职务和地位。因此,是一种较高尚的追求类型。玛丽追求黑格尔的博学与多才,并不计较他当时只是中学教师。这是爱情的精神满足型的追求类型。(2)感官满足型。这是以获得感官上的满足为心理特征的追求类型感官的评价,即外在美的评价,是低层次的评价,在爱情中更重要的是靠理智评价,即内涵美的评价,也即对异性的理想、情操、才干的评价。列·托尔斯泰说:“人并不是因为美丽才可爱,而是因为可爱才美丽。”这足见心灵美的可贵。如果片面追求外在美,不但不长远,而且铸成终生悔恨。李白有诗云:“昔日芙蓉花,今成渐肠草,以色事他人,能得儿时好!” 这表明:人,不可貌相!(3)功利满足型。它是以对方的门弟、家产,地位、名誉、职业及便于达到个人目的等条件为爱情前提的实用主义类型。其中有些人,追求爱情是重物不重人,甘当买卖婚姻的殉葬品;还有些人讲虚荣,单纯追求对方的地位、学历、而不注重对方的实际价值。学历、职称、职务可以反映一个人的才能,但不能代表一个人的真正价值。陈登科没有学历,却成为安徽著名作家;齐白石没有文凭,但其艺术为世界公认,相反,毕业于剑桥大学或燕京大学而一事无成者,大有人在。婚配 婚配是男女匹配在法律上的肯定。婚配类型各式各样,按婚配性质可分为三种:(1)建设型。这是一种奋斗求进的积极的夫妻结合类型。一方或双方把事业看得很重要,生活充实;双方省吃俭用,用智慧和血汗脱贫致富,双方为孝敬二老或为教育子女,不遗余力。(2)安分型。它对生活既不力争上游,也不甘居人下,平稳安分,只求温饱。(3)破坏型。这是对社会公益或社会秩序有危害的婚姻类型。经常吵闹、斗殴、四邻不安;双方追求吃、喝、玩、乐,不顾家庭、不顾子女、不顾影响;夫妻贪污、偷窃,捞取权利、名誉。按婚配双方的关系,可分为和谐型和失调型两大类。(1)和谐型的夫妻,在气质,个性上能够相容或互补(指双方在性格、情趣、习惯等方面差别的积极嵌合);在能力上能够互相体谅,配合,在兴趣上能够相互适应、协调,行为和谐,夫唱妇随。(2)失调型的夫妻,在家庭地位上不合理,生活节奏不合拍,气质性格不协调,理想情感不一致,性爱情爱起变化。按婚配缔结的力度,可分为:(1)强力型。一方或双方经过狂热的努力才缔结成婚姻。(2)外力型。这是由外力撮合的婚姻,如包办婚、买卖婚、换亲等。(3)平稳型。经人介绍或双方结识后平稳发展而成婚姻。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夫妻应分析自己的婚配类型,主动地调适,化失调为和谐,去美化生活、美化社会。结婚 结婚是爱情的正当归宿与升华,但是毫无问题的婚姻是没有的。关键是能否把婚姻中的问题出色地解决,结婚的过程,就是解决问题的过程。消除矛盾的常用方法有以下几种,(1)充分给予理解。印度诗人泰戈尔说:“爱是理解的别名。”在婚后矛盾出现时,要深刻认识对方的性格,理解对方的职业和兴趣。如果对方是事业型的人,不修边幅,不拘小节,你不要反感,而要作他(她)的助手和后盾,如果对方水平不高,你不要失望,而要帮助对方提高,同时也提高自己。(2)巧妙调整矛盾。夫妻异质是绝对的,既有异质,就有矛盾,但巧妙地调整即达互补。马克思与燕妮的性格、志趣差异很大,比如对幸福的理解,马克思填的是“斗争”,燕妮则写上“健康";对“你喜做什么事”一栏,马克思是“啃书本”,燕妮是“缝纫”;在审美观上,马克思喜欢红色,燕妮喜欢蓝色。然而,他们却缔结了美满的婚姻。(3)要主动防止和消除矛盾。常用的办法有:沟通信息,求得谅解,查己不足,看彼长处;加倍体贴,为对方多做好事;不存芥蒂,仍然亲热。(4)要防止矛盾激化。此可采取以下办法:缄默——对方发脾气,你保持沉默,待对方气消后,再耐心交换意见,这是明智的办法。回避——你看到对方与家中其他成员争吵,无法表态,马上回避,事后再批评他(她),避免更复杂的矛盾。转移——对方动气时,你要马上理智地想到转移法,去干你的事或与别人聊天。幽默——这是夫妻吵架,闹矛盾时必须掌握的一条妙法。据说大哲学家苏格拉底有些“惧内”。有一次,苏格拉底正和客人谈话,其妻闯进来打骂丈夫,并将一桶水浇到他头上,苏格拉底笑着对客人说:你看,你看,我早就知道,打雷之后,接着一定个下雨。”既摆脱了难堪,又避免了与妻子一场争吵。这表明,小幽默是处理对方发火的很好方法之一。(5)妥善于激发对方爱的激情。—般办法如下:联想——与对方共同回忆过去的恋情,善于从现实的点滴事例,联想美好的情景,是调起激情的有效办法。暗示——利用共同欣赏电影、电视、小说,共同参加舞会或婚礼等机会,借助热烈激动人心的场面,进行暗示,达到激发冲动的目的。调笑——和美的夫妻总是在亲昵性的相互取笑、挖苦、嘲讽的欢乐气氛中度日的。调笑给爱情增添了生气。假象——假装生气,到一定火候,转怒为笑,可使对方破涕为笑。小别——在条件许可下,小别三五天,能激发爱的思念,但不应是赌气性或厌倦性的出走。现实生活中的离婚事件,层出不穷,其原因错综复杂,只有了解其真实的原因,正确判别离婚类型,才能正确的决定或离或合的措施。离婚 导致离婚的根本原因概括为如下类型:(1)精神型。这是因双方个性不合,长期冲突致成感情破裂的离婚类型。中国近代史上著名女英雄秋瑾与官宦子弟王廷钧婚后,发现王不与自己志同道合,而且百般阻挠她去日本留学和参加革命活动,终于提出与王廷钧分道扬镳。平常更多的离婚是属于精神型。因此,婚前应加强了解,婚后应互相谅解,小事不必计较。如果双方差距很大,很难共同生活,便可各奔前程。(2)挫折型。婚后遇到政治上、经济上或生理上的重大挫折造成的离婚类型。真正热爱对方,即使他(她)发生了任何不幸(不可救药者除外)都不会有离婚的念头。数学家华罗庚得伤寒病并留下后遗症——跛脚,吴筱元绝不嫌弃,精心照料他,使他得以在19岁时便写出第一数学论文《苏家驹之代数的五次方程式解法不能成立的理由》。(3)变异型。这是指离婚的主动一方,由劣势变为优势。陈世美是众所周知的变异型的典型,他考取状元后,为了当驸马,便不认前妻秦香莲,并欲斩除妻儿,可谓伤天害理。对变异型离婚的主动提出者,应予以社会公正舆论谴责,同时对其性格和动机特点,进行心理扭转。如坚决不回头,就给以惩罚。(4)性感型。这是因一方的感官欲望得不到满足出现的离婚类型。见对方年老色衰,魅力丧失,对对方厌恶,便提出离婚。防范的主要办法是,将一方偏执的性爱引导到情爱中去,提高他(她)的情操。革命先烈李大钊,娶的妻子比他大8岁,是不识字的农村姑娘,却相敬如宾,可见高尚情操的重要性。(5)专横型。一方专横跋扈,甚至摧残、虐待对方,对方无法忍受,导致离婚。要对专横者作心理治疗,使其真正领悟专横粗暴行为的严重。如果毫无悔改,就实行决裂。(6)利用型。这是指与爱情毫无相干的因素致成离婚的类型。如有人因妻子不生男孩,便提出离婚,有的为了调动工作而离婚;个别人甚至欺政府,戏弄法律。对这种“假离婚"应极力抵制。(7)牺牲型。这是指牺牲型的主动者,由优势变为劣势,怕拖累对方而提出离婚,与变异型相反。邓颖超同志在长征途中患结核病后,作绝育手术,她为了周恩来同志,曾提出离婚建议,显然是出于伟大的牺牲型目的。以上离婚类型,在实际生活中多属混合型。总之,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婚姻,应依法准离。再婚 男女离婚之后,就退回到了单身时代,要鼓起勇气,重打锣鼓另开张,打算再婚。按说,再婚与初婚一样,都应该得到爱情的心理满足,但世俗的偏见,往往将再婚贬值,这是封建的残余观念。如果再婚者也自我贬值,那是悲剧;如果对方是再婚者,你对对方也抱人品贬值,那是自私。自身虽是再婚者,但将空前的爱倾注于对方;对方也会尊重再婚的一方,使爱情发展与升华,这才是正确的态度。然而,要达到这种境界,必须有高尚的情操与道德观。著名诗人徐志摩因与前妻个性不合而离婚,陆小曼爱上了他,他们结合了。陆小曼对这个再婚者体贴入微,使诗人获得空前的幸福,创作出许多动人的诗篇。可见情操与追求是无视再婚贬值的。但在再婚家庭里,随时可遇到心理重演和心理对照问题。正确对待这两种心理反应,是再婚夫妻关系和谐的关键。现实的生活境遇与前婚恰好吻合,因而引起一种心理反应即“心理重演”。它可能是忧苦的回忆,也可能是恶性的刺激再婚者与丈夫(妻子)亲呢时,可能泛起怀念前夫(前妻)的忧苦心理。此时,更应热爱与信赖现时的丈夫(妻子),切不要表现出对前夫(前妻)怀念的忧伤感,以免打破现时的亲密气氛,也可防止勾起对方的追前嫉妒。如果对方恢宏大度,同时热爱尊重前夫(前妻),不妨双方同时怀念他(她)。有时与对方发生冲突与纠纷时,其景象酷像前婚境遇,这肯定会给你带来恶性刺激。此时,要冷静,不要拖怨,要多检查自己的过错,认识到这正是与前夫(前妻)矛盾或离异的根由之一,从而将前婚的过错行为引为教训,变得温柔起来,这可避免再次失调离异。要正确对待心理对照,即是指再婚后,在某些事件中与对方发生良性亲近或劣性冲突时,形成的与前婚同类事件作态度对照的心理反应。良性的亲近情景唤起前婚的纠纷对照,会使你珍惜现实,加重对对方的感情。劣性冲突带来的对前婚和谐生活的心理对照,往往会使你感到委屈、悔恨。其实,只要适应对方的个性特点,经过耐心调适,完全可避免激烈的冲突。再则,他(她)在这方面不如你前夫(前妻)温存、随和,但在另方面,他(她)却可能远远超过你的前夫(前妻)。一般地说,再婚者一方总希望再婚的另一方与前夫(前妻)处于“牵系空白”状态,即与其前夫(前妻)断绝一切往来。然而,人际关系是复杂的,对方与前夫(前妻)难免有不同程度的来往,只要这种交往,对双方家庭和社会都有利,无可非议。一方表现出宽宏大度,不无好处。当然,对带有仇恨心理牵系的再婚者,一般说来,与其前夫(前妻)的地理空间、心理空间越大,再婚家庭的安全感越强,因此,尽可能拉长地理空间,隔绝心理空间,以达到“牵系空白”,这是聪明的办法。简而言之,再婚家庭,双方要正确处理心理牵系,信任对方、尊重对方是很重要的。

法学论文题目婚姻法

1.论我国分居制度的立法构想 2.论变性问题对我国婚姻法的冲击及其对策 3.家庭劳务价值及其法律保护研究 4.论我国夫妻财产约定公证相关法律问题 5.论我国家事代理制度的完善 6.婚姻法解释三背景下妇女财产权保护的对策 7.夫妻忠诚协议的法律效力研究 8.新形势下军婚特殊保护制度之批判 9.夫妻个人财产制度比较研究 10.中外非婚生子女法律保护比较研究 11.论婚约的法律效力 12.论婚姻法中私法自治的限制 13论家庭暴力的干预治理机制 14.亲子鉴定若干法律问题研究 15.第三者民事责任之立法预期与制度构想 16.离婚率与离婚标准的互动之实证考察 17.性权利视角下的婚姻关系法律调整 18.夫妻债务关系中第三人利益保障研究

1、中国婚姻法文化考论2、婚姻契约观念的限度与嬗变3、秦汉家族法研究4、我国民法典亲属法编立法构建研究5、中美婚内侵权行为之比较法研究6、当代中国婚姻法与婚姻家庭研究7、中国维吾尔族婚姻习惯法研究8、建国初期山东省宣传贯彻婚姻法研究9、建国初期山西省贯彻婚姻法运动研究10、论我国离婚诉讼中房产分割的若干问题11、离婚诉讼中无房女性利益的法律保护问题研究12、《婚姻法解释(三)》中不动产登记效力研究13、《婚姻法解释(三)》中夫妻财产制度的研究14、民国时期婚姻法的文学省思15、土地革命时期婚姻立法问题研究16、从社会性别视野看《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对夫妻财产的规定17、从伴侣法到婚姻法18、《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中房屋确权问题之探讨19、建国初期河北省宣传贯彻婚姻法运动研究20、建国初期重庆地区贯彻婚姻法运动研究(1950-1953)2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在绥远省的宣传与贯彻(1950年-1953年)22、婚姻法中社会性别意识变迁研究23、论家务劳动价值的婚姻法保护24、论婚姻法定位之研究25、离异女性生活权益保障26、我国《婚姻法》夫妻财产制司法解释研究27、《婚姻法解释(三)》房产归属论28、论法律与社会间的紧张、疏离与相互影响29、近代以来中国婚姻立法的移植与本土化30、中华民国时期婚姻法研究31、通过法律的秩序建构32、论婚前个人财产婚后所得孳息的归属33、从《人民日报》的宣传报道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宣传和贯彻(1950-1953)34、我国夫妻共同财产制度若干问题探讨35、新中国首部《婚姻法》的制定与实施问题研究36、婚后父母出资为子女购置房产的归属问题研究37、试析婚姻法中的夫妻财产制度38、从婚姻法解释三的角度论我国夫妻财产制度的新变化39、离婚时“婚前按揭房”分割问题研究40、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关于夫妻财产若干问题的研究41、我国婚姻法与公众婚姻家庭观念变迁研究42、民国时期婚姻法近代化研究43、中国婚姻法的伦理审视44、论夫妻财产制度45、完善我国《婚姻法》中亲属制度的立法研究46、建国以来的婚姻法律与婚姻家庭变迁-从1950年婚姻法到2001年婚姻法修正案47、对2001年《婚姻法》中夫妻忠实及相关条款的分析48、《婚姻法》中夫妻财产制度研究49、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买房产归属研究50、离婚财产分割中女方权益保护研究51、西藏自治区藏族婚姻习惯法与我国现行婚姻法的冲突与调适52、维吾尔族婚姻习惯法与婚姻法的冲突与调适研究53、夫妻财产法的伦理性分析54、《婚姻法解释(三)》热议问题的法理分析55、论父母为子女购房出资对房屋产权归属的影响56、夫妻债务的认定与清偿研究57、论夫妻约定财产制的适用范围58、夫妻关系中“赠与”行为的法律适用问题研究59、论我国约定夫妻财产制60、婚内财产分割协议的性质及其物权变动效力61、法律文本翻译中的词性转换62、1950年代侨区的“妇女解放”63、伊斯兰教法中的待婚期制度研究64、论我国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完善65、论离婚财产分割中的性别平等66、我国妇女家务劳动价值在婚姻法中的保护研究67、中共党人婚姻自由思想实践研究68、离婚时夫妻财产分割问题研究69、我国夫妻房屋归属问题探析70、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之评析71、我国《婚姻法》立法及实践中的不足与完善72、《〈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研究73、从“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谈女性权益保护74、对《婚姻法》三个司法解释中关于夫妻财产涉房条款的解读75、《红楼梦》婚姻法文化解读76、第三者侵害配偶权民事立法问题探析77、《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夫妻房产归属研究78、论我国夫妻财产制度的完善79、《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视角下夫妻财产制探究80、离婚协议效力问题研究81、少数民族婚姻习惯与《婚姻法》的冲突与协调82、论我国女子权利保护的完善83、建国初期贯彻婚姻法运动研究84、从中蒙婚姻法看两国传统文化差异85、婚姻关系中的生育权研究86、婚姻观的影响因素研究87、建国初甘肃宣传贯彻婚姻法运动研究88、契约精神的导入与中国婚姻法的现代转型89、论我国夫妻财产制的新变化90、中国婚姻法学三十年知识图谱91、关于《婚姻法》解释(三)中夫妻财产制度若干问题的研究92、法律移植中的本土化建构93、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中夫妻财产相关规定之评析94、论离婚诉讼中婚前按揭房产的归属与分割95、论个人婚前按揭房屋在离婚纠纷中的处理96、论离婚损害赔偿制度97、论家务劳动价值的补偿98、柯尔克孜族婚姻习惯与国家婚姻法的冲突与调适99、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婚姻法律制度之探析100、浅析《<婚姻法>司法解释三》101、离婚财产分割中的房屋分割问题102、论婚姻法的社会正义价值103、我国婚俗习惯与婚姻法之间的冲突与协调研究104、夫妻共同债务的法理分析105、婚姻法的社会性别实证分析106、论美国现代婚姻法的新发展及其启示107、关于我国婚姻法军婚特殊保护条款的探究和思考108、试论《西藏自治区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变通条例》的修订109、新中国婚姻法变迁之社会性别分析110、婚恋观转变与基层行政111、南京政府婚姻法的女性主义法学分析112、建国初期广州宣传贯彻婚姻法运动(1950-1953年)113、从法理学角度看婚姻法中的“夫妻忠实义务”条款114、论我国离婚妇女权益的婚姻法保护115、我国婚姻法军婚特别保护探析116、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婚姻法研究117、土家族婚姻习俗与婚姻法的冲突和调适118、论婚姻法中的夫妻财产制119、妇女婚姻家庭权益保障问题研究120、法律现代化语境下的权利本位121、1953年武汉宣传贯彻婚姻法运动研究122、新中国第一部《婚姻法》述略123、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若干分析124、论变性对我国婚姻法的影响及对策125、关系契约视野下的婚姻和婚姻立法126、夫妻一方对外举债的性质认定127、我国夫妻财产制度的立法研究128、改革以来中国《婚姻法》调整对婚姻稳定性影响的实证研究129、建国初期上海新婚姻法运动历史考察130、我国现行婚姻法的男女平等原则研究131、婚内侵权民事责任在婚姻法中的立法构想132、建国初期《内蒙古日报》对我国婚姻法的宣传133、建国初期杭州市贯彻与实施《婚姻法》研究134、论我国婚姻法的结婚禁止条件135、论夫妻财产制及我国婚姻法相关制度之完善136、我国90年代婚姻家庭观念若干热点问题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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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判断问题涉及哪些方面,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继承遗嘱、同居关系等;2、判断问题大致方向后,寻找法律规定,搜集证据;3、你具体案例是什么呢,可以放上来一起讨论分析。

婚姻方面论文题目

婚姻是为当时社会制度所确认的男女两性的结合。这种结合形成了一种特定的社会关系,即夫妻。家庭是由一定范围的亲属所构成的生活单位。 婚姻家庭关系是以两性结合为前提,以血缘联系为纽带的社会关系。社会性是它的性质,自然性是它的特点。 1、婚姻家庭的社会性 婚姻家庭关系的性质是由当时的社会生产关系所决定的。婚姻家庭关系还受当时的上层建筑各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如道德,它是一种调整人们之间的相互关系的行为规范,是评价人们行为的是非、善恶、美丑的标准。可通过舆论发挥作用。 2、婚姻家庭关系的自然性 婚姻家庭关系是特殊的社会关系,生理学和生物学的某些自然规律必然会对婚姻家庭关系发生作用。具体表现为:关于法定婚龄的规定;关于禁止结婚条件的规定。 -------------------------------------------------------------- 1、婚姻家庭的性质 婚姻家庭是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的统一体,其性质具有双重属性,自然属性是婚姻家庭的形成前提,社会属性则是婚姻家庭性质的决定因素,也是其本质属性。 (1)婚姻家庭的自然属性 婚姻家庭的自然属性是指婚姻家庭赖以产生和存在的自然条件以及婚姻家庭所蕴涵的自然规律。这是婚姻家庭独有的特性,使得婚姻家庭与其他社会关系区分开来。 (2)婚姻家庭的社会属性 婚姻家庭的社会属性是指决定和影响婚姻家庭的社会力量以及婚姻家庭所反映出的社会要求。这是婚姻家庭的本质属性。 3、婚姻家庭法的特点 (1)广泛性 婚姻家庭法是适用于一切公民的普通法,关系到每一位公民的切身利益,调整范围极为广泛。每个自然人无论性别、无论年龄,都不可避免地与婚姻家庭发生联系。 (2)伦理性 所谓伦理,就是指在处理人与人,人与社会相互关系时应遵循的道理和准则.所以,伦理也就是道德.所谓伦理学,也就是讲道德的定义,道德的形成,道德的作用,道德的原则以及道德规范等伦理思想的学说 .以两性血缘为基础的婚姻家庭关系,既是一种身份关系又是一种伦理关系。 (3)强制性 当一定的法律行为如结婚、离婚、收养等实施时,必须符合法定的条件和程序;当一定的法律事实如结婚、离婚、收养等发生后,其法律后果由法律预先规定,当事人不得自行或合意改变。 婚姻家庭是伦理性极强的,民事法律规范一般认为,所谓伦理,是指人与人之间的正常关系和次序以及事物的规矩和准则.简而言之,所谓伦理即指人与人之间相处的道德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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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史方向的:1, 中华法系基本特征分析 2, 中国古代婚姻法律制度研究(可具体到一个朝代) 3, 中国古代法典编纂技术研究等等婚姻法的话题材会更广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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