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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改革研究相关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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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改革研究相关论文

企业增值税筹划策略研究论文

一、前言

增值税纳税筹划,是企业发展战略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尤其对于融资较难、资金流不足的中小企业来说,一个良好的增值税筹划策略可谓价值连城。目前,新的增值税条例给予了企业更多的筹划空间,尤其是中小企业,可以依据增值税条例从纳税主体身份、混合销售及兼营销售、增值税纳税期限延长、运输方式、折扣销售等几个主要方面入手,寻求最优增值税筹划策略,降低企业税务负担,使企业在税后的利润达到最高。

二、企业增值税纳税筹划的意义所在

在增值税条例的要求下进行的企业增值税纳税筹划,有着多方面的显著意义,具体来说包括:第一,帮助企业按规定缴税,增值税纳税应当符合增值税条例的规定,如果纳税不经过科学筹划,很可能出现违反纳税规定的情况,由于增值税纳税筹划是在增值税条例的规定下进行的,所以就避免了纳税行为违反增值税条例规定的情况的出现;第二,实现企业税后利润的最大化,增值税纳税的多少,和纳税筹划的优劣有着很密切的关系,企业在增值税条例的规定下,找出最佳纳税筹划策略,最终会使企业在纳税行为完成后实现企业利润的最大化;第三,降低企业的税务负担,目前很多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面临税务负担过大的问题,导致企业发展缓慢,此时利用合理的纳税筹划,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企业的缴税额,降低企业的税务负担,帮助企业更好地发展;第四,促进市场经济不断健全和完善,纳税筹划是市场经济环境下的企业生存的一种科学、合理的行为,实践证明,良好的纳税筹划行为,对于促进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完善是有推动作用的。

三、企业增值税纳税筹划的具体策略

企业增值税纳税筹划策略,在制定和完善过程中,要牢牢把握以下几个主要的方面,才能使增值税纳税筹划策略达到最佳,帮助企业获得最大的税后利润。下面进行具体分析:

1.纳税主体身份筹划

新的增值税条例实施以来,成为小规模纳税主体的要求进一步被放宽,对于工业小规模纳税人来说,销售额标准从100万直降一半成为50万,而对于商业小规模纳税人来说,销售额标准从180万直降100万变为80万,可以明显看到,企业成为小规模纳税人的门槛显著降低,可见,以纳税主体身份为切入点进行纳税筹划是非常必要的。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标准是不同的',多数情况下,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是比一般纳税人要重的,原因是小规模纳税人无法除去进项税,因而很多企业为了避免进项税,纷纷从小规模纳税人向一般纳税人转化,但是这一行为会促成会计成本的增加。很多企业发现在转化过程中,新增的支出成本比节税收益还高,于是又开始后悔当初的转化行为,这就是因为纳税筹划做得不够精细的缘故。科学地进行分析,在销售额是定量的情况下,小规模纳税人应缴税款是确定的,而一般纳税人可以根据规定按抵扣的进项税对应缴税款进行合理抵扣,进项税和应缴税款之间呈现负相关关系。因此可以得出结论,将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那是人进行比较进而制定筹划策略时,应当把握平衡点,即二者税负相同时的增值率,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将实际增值率与此平衡点进行比较分析后,得到最佳的纳税主体身份筹划策略。

2.混合销售及兼营销售筹划

兼营销售是一个重要的企业销售类别,兼营,指的是同时经营或从事增值税和营业税的应税货物或者应税劳动。对于兼营销售来说,增值税和营业税都会在经营过程中产生,因此进行兼营销售纳税筹划时,要科学衡量增值税和营业税二者税负的大小,根据税负较低的税种进行纳税。很多人认为进行兼营销售筹划时,增值税税负必然高于营业税税负,其实并不一定如此。根据税法规定,企业兼营增值税项目和营业税项目时,应当分开核算两种税种的销售额,分开计算应缴税款,如果没有分开核算,则以二者中较高的税率为标准进行应缴税款计算。因此,进行兼营销售的企业在进行增值税筹划时,务必谨慎细致,采取增值税和营业税区分核算的方式,达到降低综合缴税额的目标。

3.增值税纳税期限延长筹划

增值税纳税期限延长,标准说法为延期纳税,根据我国税法的规定,准许企业在合理的时间内分期或者延期缴纳税款。根据企业的实际请款和增值税的具体条例,纳税期限延长的情况是多种多样的,因此,企业在增值税纳税筹划过程中,应当充分利用增值税相关条例的规定,在合理的范围内尽量延缓纳税,保持企业更多的资金流,这对于企业的资金运转是非常有利的。在进行延期纳税时,期关键点在于将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延迟,并采取适当的结算方式达到这一目的,实践表明,相比于全部直接收款的结算形式,企业采取赊账销售和分期收款的结算形式对筹划延期缴纳增值税更加有利。

4.运输方式筹划

税法中规定,企业的营利方式为销售货物并用自由的车辆进行运输,属于混合销售,必须缴纳增值税,并且,运输车辆的保养、维修、燃料等支出可以作为进项税的抵扣依据。基于此,为了避免将运费收入计入混合销售额中进而出现增值税,企业可以成立一个运输公司进行独立的运输核算,实现企业整体税负的降低。在企业需要运输货物时,由企业成立的独立的运输公司进行运输,在企业需要向购货方收款时,由企业成立的独立的运输公司向购货方单独收取运费。当然,在新建运输公司的时候,也必须统筹兼顾,全面衡量各项利弊因素,达到最佳筹划,因为成立一个新的运输公司,不仅需要注册费用,还需要新增管理费用和其他费用,如果不能科学预测新建公司的费用支出,那么很可能导致新建运输公司产生的费用支出比企业税负降低节省的资金还要多。

5.折扣销售筹划

折扣销售也是增值税筹划中可筹划的一个重要方面,其筹划切入点为“进行折扣销售的企业,其折扣销售的部分应税销售额的计算可以取折扣销售余额”。目前,很多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都存在折扣销售行为,并且取得了不错的销售效果,所以,企业进行折扣销售筹划非常具有现实意义。具体来说,不同的折扣销售方式,对企业纳税产生的影响是不同的,相比之下,折扣销售方式比销售折扣方式产生的税负更小,因此,企业应当尽可能将和客户签订的合同中的销售折扣方式改为折扣销售方式,当然,前提是购买企业产品的客户具有较高的信誉度,货款回收风险较小,如果客户信誉度差且存在较大货款回收风险时,就必须谨慎行事,尽量修改既定的销售方式,以降低货款回收风险为第一要务。相对于其他的增值税筹划项目,折扣销售的筹划空间相对较小,方式也更加简单,对于企业来说更加容易把握。

四、结语

由于多种原因导致的增值税纳税政策的差别,给企业在增值税纳税筹划方面带来了较大的空间,给企业提供了通过选择优势增值税纳税策略实现税负降低的可能。在新的增值税条例下,企业的增值随纳税筹划空间进一步扩大,企业在进行增值税纳税筹划时的选择也进一步增加,此时,如果企业可以充分利用增值税条例中的相关规定,制定出更优的增值税纳税方案,无疑可以使企业的增值税纳税后利润实现更大化,增加企业可流动资金流,降低企业融资风险,帮助企业更好地进行发展。

分析企业增值税业务处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论文

增值税是一种以产品和服务流通环节中所产生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的间接税。目前,世界上已经有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实行增值税,其适用范围也越来越广。而作为我国最主要的税种之一,增值税税收总额约占我国总税收额的60%以上。增值税自实施以来有效地增加了我国的财政收入,对推动国内经济和外贸经济的发展意义重大。但就目前来看,我国在增值税实行过程中,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和缺陷,增值税转型改革势在必行。同时,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在进行增值税涉税处理时所存在的问题也日益显露。

1增值税概述

1.1增值税的定义和概念

增值税是一种在商品流转过程中,以其产生的增值额作为税收征收依据的流转税。根据计税原理分析,增值税主要以从事产品或劳务销售、加工、服务以及进口的个人或单位实现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是我国最大的税种。

1.2增值税税率

一般纳税人适用的税率有:17% ,13% ,11% ,6%等。其中适用11 %税率: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适用6 %税率: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是“营改增”后的新增项。

2我国增值税转型

2.1消费型增值税

随着我国市场化经济的不断发展完善,宏观经济形势的不断发展变化,增值税作为我国税收结构的主体,在具体实行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严重阻碍了我国国民经济的正常发展和运行。因此,我国增值税转型势在必行。所谓增值税转型,就是将我国现在实行的生产型增值税逐步转变为消费型增值税,允许将企业购买的固定资产中包含的增值税税金在税前予以扣除。消费型增值税的实行极大地提高了税收管理效率,对企业的发展产生了强有力的推动作用,有利于企业的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我国自2009年1月1日起,在维持原有增值税率的基础上,允许在全国范围内将所有范围内(包括部分行业和地区)的所有增值税抵扣期内引进设备所包含的进项税额,未抵扣完的可继续转换至下期。

2.2增值税转型的必要性

①市场经济环境下,消费型增值税可以有效地推动企业引进先进设备,改良传统生产工艺,对其未来发展意义重大。②增值税转型改革后,生产型增值税逐步转变为消费型增值税,避免了以往重复征税的情况,大大减轻了企业在购置设备方面的税收负担。这项减税政策有利于企业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3企业涉及增值税业务处理的问题

3.1存货成本缺乏可比性

进项税额抵扣以专用发票列明的金额为依据的规定,使企业存货成本缺乏可比性从单个一般纳税人看,在同一企业内部进行会计核算时,有的存货采用价税分离的方式,有的则采用价税合一的方式,这就使得企业存货成本计算结果不准确,缺乏科学性和可比性。

3.2增值税会计原则缺乏一致性

根据现行增值税会计制度规定,目前增值税会计原则尚未达成一致,如增值税专用发票实行进项额抵扣的方式,而工业企业则按照货到扣税原则,付款扣税法按照收付实现制处理相关业务。

3.3相关信息的体现不明晰

第一,增值税的确认、填报不明确。第二,增值税相关报表揭示不明晰。

3.4减免税及优惠政策存在矛盾

在我国增值税的实行过程中,实行的`税收优惠办法包括直接减免、先征后退、先征后返。但与此同时,在减免税和税收优惠政策的实行中也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和缺陷,主要表现在:①优惠措施过多过乱,目前,我国推行的增值税优惠政策多为过渡性质和照顾性质的优惠政策,政策导向型不明显,缺乏统一的标准。②优惠政策影响了增值税正常功能的发挥,凸显了扣回环节存在的问题和矛盾。

下面的例子就是利用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偷逃税款:

一些房地产开发商在土地开发时,采用合作建房的形式偷逃土地增值税,给国家造成严重损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规定:“对于一方出地,一方出资金,双方合作建房,建成后按比例分房自用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建成后转让的,应征收土地增值税。”许多房地产开发公司利用合作建房的方式,签订虚假协议,将一些自用房产虚报为“按比例分得的自用房产”,以此来享受优惠政策,偷逃土地增值税。

3.5发票及征管方面

①专用发票存在不规范使用及非法使用的问题。在征税时,一些税收部门及税务工作人员往往采取“高开低征”虚开增值发票的方式,推销本地产品,大兴地方保护主义,违反了市场经济的公平性和竞争性,不利于其良性发展。②专用发票的稽核问题。从现状看,专用发票被盗、购、倒卖等不法行为屡有发生。

4结束语

综上所述,针对以上企业涉税业务处理的问题,必须制定合理有效的对策,如将增值税会计核算中的权责发生。

增值税税率改革研究论文

企业增值税筹划策略研究论文

一、前言

增值税纳税筹划,是企业发展战略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尤其对于融资较难、资金流不足的中小企业来说,一个良好的增值税筹划策略可谓价值连城。目前,新的增值税条例给予了企业更多的筹划空间,尤其是中小企业,可以依据增值税条例从纳税主体身份、混合销售及兼营销售、增值税纳税期限延长、运输方式、折扣销售等几个主要方面入手,寻求最优增值税筹划策略,降低企业税务负担,使企业在税后的利润达到最高。

二、企业增值税纳税筹划的意义所在

在增值税条例的要求下进行的企业增值税纳税筹划,有着多方面的显著意义,具体来说包括:第一,帮助企业按规定缴税,增值税纳税应当符合增值税条例的规定,如果纳税不经过科学筹划,很可能出现违反纳税规定的情况,由于增值税纳税筹划是在增值税条例的规定下进行的,所以就避免了纳税行为违反增值税条例规定的情况的出现;第二,实现企业税后利润的最大化,增值税纳税的多少,和纳税筹划的优劣有着很密切的关系,企业在增值税条例的规定下,找出最佳纳税筹划策略,最终会使企业在纳税行为完成后实现企业利润的最大化;第三,降低企业的税务负担,目前很多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面临税务负担过大的问题,导致企业发展缓慢,此时利用合理的纳税筹划,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企业的缴税额,降低企业的税务负担,帮助企业更好地发展;第四,促进市场经济不断健全和完善,纳税筹划是市场经济环境下的企业生存的一种科学、合理的行为,实践证明,良好的纳税筹划行为,对于促进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完善是有推动作用的。

三、企业增值税纳税筹划的具体策略

企业增值税纳税筹划策略,在制定和完善过程中,要牢牢把握以下几个主要的方面,才能使增值税纳税筹划策略达到最佳,帮助企业获得最大的税后利润。下面进行具体分析:

1.纳税主体身份筹划

新的增值税条例实施以来,成为小规模纳税主体的要求进一步被放宽,对于工业小规模纳税人来说,销售额标准从100万直降一半成为50万,而对于商业小规模纳税人来说,销售额标准从180万直降100万变为80万,可以明显看到,企业成为小规模纳税人的门槛显著降低,可见,以纳税主体身份为切入点进行纳税筹划是非常必要的。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标准是不同的',多数情况下,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是比一般纳税人要重的,原因是小规模纳税人无法除去进项税,因而很多企业为了避免进项税,纷纷从小规模纳税人向一般纳税人转化,但是这一行为会促成会计成本的增加。很多企业发现在转化过程中,新增的支出成本比节税收益还高,于是又开始后悔当初的转化行为,这就是因为纳税筹划做得不够精细的缘故。科学地进行分析,在销售额是定量的情况下,小规模纳税人应缴税款是确定的,而一般纳税人可以根据规定按抵扣的进项税对应缴税款进行合理抵扣,进项税和应缴税款之间呈现负相关关系。因此可以得出结论,将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那是人进行比较进而制定筹划策略时,应当把握平衡点,即二者税负相同时的增值率,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将实际增值率与此平衡点进行比较分析后,得到最佳的纳税主体身份筹划策略。

2.混合销售及兼营销售筹划

兼营销售是一个重要的企业销售类别,兼营,指的是同时经营或从事增值税和营业税的应税货物或者应税劳动。对于兼营销售来说,增值税和营业税都会在经营过程中产生,因此进行兼营销售纳税筹划时,要科学衡量增值税和营业税二者税负的大小,根据税负较低的税种进行纳税。很多人认为进行兼营销售筹划时,增值税税负必然高于营业税税负,其实并不一定如此。根据税法规定,企业兼营增值税项目和营业税项目时,应当分开核算两种税种的销售额,分开计算应缴税款,如果没有分开核算,则以二者中较高的税率为标准进行应缴税款计算。因此,进行兼营销售的企业在进行增值税筹划时,务必谨慎细致,采取增值税和营业税区分核算的方式,达到降低综合缴税额的目标。

3.增值税纳税期限延长筹划

增值税纳税期限延长,标准说法为延期纳税,根据我国税法的规定,准许企业在合理的时间内分期或者延期缴纳税款。根据企业的实际请款和增值税的具体条例,纳税期限延长的情况是多种多样的,因此,企业在增值税纳税筹划过程中,应当充分利用增值税相关条例的规定,在合理的范围内尽量延缓纳税,保持企业更多的资金流,这对于企业的资金运转是非常有利的。在进行延期纳税时,期关键点在于将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延迟,并采取适当的结算方式达到这一目的,实践表明,相比于全部直接收款的结算形式,企业采取赊账销售和分期收款的结算形式对筹划延期缴纳增值税更加有利。

4.运输方式筹划

税法中规定,企业的营利方式为销售货物并用自由的车辆进行运输,属于混合销售,必须缴纳增值税,并且,运输车辆的保养、维修、燃料等支出可以作为进项税的抵扣依据。基于此,为了避免将运费收入计入混合销售额中进而出现增值税,企业可以成立一个运输公司进行独立的运输核算,实现企业整体税负的降低。在企业需要运输货物时,由企业成立的独立的运输公司进行运输,在企业需要向购货方收款时,由企业成立的独立的运输公司向购货方单独收取运费。当然,在新建运输公司的时候,也必须统筹兼顾,全面衡量各项利弊因素,达到最佳筹划,因为成立一个新的运输公司,不仅需要注册费用,还需要新增管理费用和其他费用,如果不能科学预测新建公司的费用支出,那么很可能导致新建运输公司产生的费用支出比企业税负降低节省的资金还要多。

5.折扣销售筹划

折扣销售也是增值税筹划中可筹划的一个重要方面,其筹划切入点为“进行折扣销售的企业,其折扣销售的部分应税销售额的计算可以取折扣销售余额”。目前,很多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都存在折扣销售行为,并且取得了不错的销售效果,所以,企业进行折扣销售筹划非常具有现实意义。具体来说,不同的折扣销售方式,对企业纳税产生的影响是不同的,相比之下,折扣销售方式比销售折扣方式产生的税负更小,因此,企业应当尽可能将和客户签订的合同中的销售折扣方式改为折扣销售方式,当然,前提是购买企业产品的客户具有较高的信誉度,货款回收风险较小,如果客户信誉度差且存在较大货款回收风险时,就必须谨慎行事,尽量修改既定的销售方式,以降低货款回收风险为第一要务。相对于其他的增值税筹划项目,折扣销售的筹划空间相对较小,方式也更加简单,对于企业来说更加容易把握。

四、结语

由于多种原因导致的增值税纳税政策的差别,给企业在增值税纳税筹划方面带来了较大的空间,给企业提供了通过选择优势增值税纳税策略实现税负降低的可能。在新的增值税条例下,企业的增值随纳税筹划空间进一步扩大,企业在进行增值税纳税筹划时的选择也进一步增加,此时,如果企业可以充分利用增值税条例中的相关规定,制定出更优的增值税纳税方案,无疑可以使企业的增值税纳税后利润实现更大化,增加企业可流动资金流,降低企业融资风险,帮助企业更好地进行发展。

增值税转型改革的税收经济效应研讨的论文1400字

增值税转型改革的核心内容是允许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抵扣新购进的设备所含的进项税额和矿产品增值税税率恢复到17%。这项改革是我国历史上单项税制改革减税力度最大的一次,也是应对当前世界金融危机、保障我国经济持续平稳较快发展的财政政策之一,必将产生积极的税收经济效应。此项改革的税收经济影响可以分为短期效应和长期效应。不论短期看,还是从长期看,均会刺激经济发展。但是,短期会对税收收入产生较大的减收效应,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产业结构减收效应大小、程度也不同;随着政策的经济发展促进作用不断显现,经济发展速度提高,又会带来税收收入增长,所以从长期看此项改革对税收收入的减收效应会逐渐减弱。当然,分析短期效应和长期效应的思路方法也不同。

一、分析增值税转型税收经济效应的思路和方法

分析增值税转型改革的税收经济效应的思路和方法主要有两大类,一是局部均衡的思路和方法,二是一般均衡的思路和方法。

(一)局部均衡的思路和方法

局部均衡的思路是:增值税转型改革作为一个政策冲击,降低了设备购进和使用价格,推动设备需求上升,进而导致设备价格开始上升,供给也随之增加,最后在新的价格体系下形成设备市场的新均衡。在新均衡下得出设备需求量,再根据税收政策计算增值税的减收效应。

局部均衡的思路和方法假设政策变化仅影响设备供求市场、及此市场内的经济主体的决策,而其他市场--比如要素市场、商品市场和国际市场—及这些市场的经济主体决策是不受影响,是静止的。这种假设的优点是简化了分析过程,降低了分析难度和数据要求。缺点是它割裂了整个经济系统,分析过程是不完整的,得出的结论与实际差距较大。较适合于短期效应分析。

(二)一般均衡的思路和方法

一般均衡理论认为,如图1所示,经济活动是一个整体、一个系统,各个市场及其主体是普遍联系的。在一个政策冲击进入经济系统后,通过价格体系传导改变所有市场主体的决策,经过一系列复杂的相互影响、博弈后,各个市场达到新的均衡。比较新老均衡数据计算政策变化对税收和经济的影响。

如图2所示,增值税转型改革降低了含税要素价格,即资本的使用价格,设备需求者(主要是生产者)首先直接感受到政策变动的影响,开始调整其生产决策。生产决策的变化既包括其设备和劳动力等要素需求,也包括商品生产数量和价格等。生产者的要素需求变化首先影响要素市场和要素价格,要素市场逐步进入新的均衡,从而影响要素收入及消费者收入。生产者的商品供给决策的变化一方面影响商品的生产者价格和消费者价格,另一方面影响商品供给量以及进出口,最终在商品市场上达到需求和供给平衡。在新的均衡下,增值税转型改革促进了经济发展,引起消费、投资、物价、就业、进出口等指标变化,也带来税收收入增加;同时允许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降低了增值税收入。增减相抵,则可以得出增值税转型改革税收收入的影响。

图2 增值税转型改革的税收经济效应示意图

与局部均衡方法相比较,一般均衡把政策冲击的税收经效应描述的更系统、完整和细致,得出的结论误差更小,比较适合于长期效应分析。但是,一般均衡方法比较复杂,需要用联立方程组来刻画各个市场、各种主体的行为,以及收入、消费、投资、进出口以及物价、税收政策等变量;对数据的要求也更高,需要描述整个国民经济运程成果的投入产出数据,以及国民收入二次分配等数据。

二、分析增值税转型改革税收经济效应时需要注意的若干关键问题

国务院会议决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所有地区、所有行业推行增值税转型改革,允许企业抵扣新购入设备所含的增值税,同时取消进口设备免征增值税和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政策,将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率统一调低至3%,将矿产品增值税税率恢复到17%。

根据上述增值税转型改革的内容,在分析其效应时需要注意以下关键问题:

(一)此次增值税转型并没有完全转为消费型。一般来说,在消费型增值税情况下,企业购进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均可以抵扣,而当前政策仅允许抵扣固定资产中的设备购置进项税额,仍不允许抵扣固定资产中的.建筑安装工程和其他费用进项税额。形成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是我国现行增值税征收范围较窄,主要对采掘业、制造业、水电气生产和供应业及批发零售业纳税人征收。

(二)增值税转型改革对不同地区影响各异。由于各地区产业结构差异,所受影响也不同。总地来说,资本密集型产业比重较大的地区财政让利受益较大大,但也可能税收减收较多;设备器具生产企业较比重大及矿产品生产能力大消费较少的地区税收增收效应较大;在电力价格不变情况下,火电生产能力较大的地区税收减收较多。

(三)购进设备进项税额抵扣条件。我国增值税采用发票法抵扣,所以“在全国所有地区、所有行业推行增值税转型改革”中的“所有行业”是指所有征收增值税的行业,并不包括第一产业和除批发零售业外的其他第三产业纳税人。购进的设备进项税额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取得合法的增值税进项税抵扣凭证,比如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凭抵扣证等;二是申请购进设备进项税抵扣者应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也就是说营业税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即使取得购进设备增值

税抵扣凭证仍然不能抵扣。

(六)取消进口设备增值税免税和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等政策不会对税收和经济产生影响,应从总体分析转型改革影响的

结论中减除。

三、分析增值税转型改革税收经济效应时的数据需求

总的来说,不论是局部均衡方法,还是一般均衡方法,不同研究者构建的模型各异,方程和变量不同造成数据需求也不同,无法笼统说明,但是基本上都需要设备购置数据[1]。如表1所示,行方向表示设备的生产行业,也就是设备来源;列方向表示设备购进行业,是设备的使用者。表中数据满足所有行合计等于所有列合计的均衡条件。根据购进设备进项税额抵扣条件,只有当设备来源于增值税行业并被增值税行业企业购买时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即表中有阴影表格单元。

从设备器具的来源方向看。仔细观察投入产出表可以发现,固定资产主要来源于农业、制造业、建筑业、商业和其他行业中的部分行业。其中设备器具类固定资产应主要来源于制造业和商业。根据此次转型改革的规定,还应剔除摩托车、小汽车和游艇等应征消费税的设备器具

从设备器具的购置角度看。由于无法获得每个企业2009年及将来的设备购置数据,所以只能根据国民统计资料中各个行业以往年度设备购置数据,运用经济学理论和经验进行合理预测。根据个人经验,国家和多数省级的《统计年鉴》中均有分行业的固定资产投资数据,而且分别列出了建筑安装工程、设备器具购置和其他费用的数据。根据《统计年鉴》中主要指标解释内如,可以认为增值税转型改革中的“设备”与《统计年鉴》中的“设备器具购置”指标相同。

由于无法区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设备购置和小规模纳税人设备购置,再考虑小规模纳税人增收率将为3%等因素,在分析计算中可以统一作为一般纳税人处理,不再区分小规模纳税人。

增值税的改革研究论文

企业增值税筹划策略研究论文

一、前言

增值税纳税筹划,是企业发展战略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尤其对于融资较难、资金流不足的中小企业来说,一个良好的增值税筹划策略可谓价值连城。目前,新的增值税条例给予了企业更多的筹划空间,尤其是中小企业,可以依据增值税条例从纳税主体身份、混合销售及兼营销售、增值税纳税期限延长、运输方式、折扣销售等几个主要方面入手,寻求最优增值税筹划策略,降低企业税务负担,使企业在税后的利润达到最高。

二、企业增值税纳税筹划的意义所在

在增值税条例的要求下进行的企业增值税纳税筹划,有着多方面的显著意义,具体来说包括:第一,帮助企业按规定缴税,增值税纳税应当符合增值税条例的规定,如果纳税不经过科学筹划,很可能出现违反纳税规定的情况,由于增值税纳税筹划是在增值税条例的规定下进行的,所以就避免了纳税行为违反增值税条例规定的情况的出现;第二,实现企业税后利润的最大化,增值税纳税的多少,和纳税筹划的优劣有着很密切的关系,企业在增值税条例的规定下,找出最佳纳税筹划策略,最终会使企业在纳税行为完成后实现企业利润的最大化;第三,降低企业的税务负担,目前很多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面临税务负担过大的问题,导致企业发展缓慢,此时利用合理的纳税筹划,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企业的缴税额,降低企业的税务负担,帮助企业更好地发展;第四,促进市场经济不断健全和完善,纳税筹划是市场经济环境下的企业生存的一种科学、合理的行为,实践证明,良好的纳税筹划行为,对于促进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完善是有推动作用的。

三、企业增值税纳税筹划的具体策略

企业增值税纳税筹划策略,在制定和完善过程中,要牢牢把握以下几个主要的方面,才能使增值税纳税筹划策略达到最佳,帮助企业获得最大的税后利润。下面进行具体分析:

1.纳税主体身份筹划

新的增值税条例实施以来,成为小规模纳税主体的要求进一步被放宽,对于工业小规模纳税人来说,销售额标准从100万直降一半成为50万,而对于商业小规模纳税人来说,销售额标准从180万直降100万变为80万,可以明显看到,企业成为小规模纳税人的门槛显著降低,可见,以纳税主体身份为切入点进行纳税筹划是非常必要的。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标准是不同的',多数情况下,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是比一般纳税人要重的,原因是小规模纳税人无法除去进项税,因而很多企业为了避免进项税,纷纷从小规模纳税人向一般纳税人转化,但是这一行为会促成会计成本的增加。很多企业发现在转化过程中,新增的支出成本比节税收益还高,于是又开始后悔当初的转化行为,这就是因为纳税筹划做得不够精细的缘故。科学地进行分析,在销售额是定量的情况下,小规模纳税人应缴税款是确定的,而一般纳税人可以根据规定按抵扣的进项税对应缴税款进行合理抵扣,进项税和应缴税款之间呈现负相关关系。因此可以得出结论,将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那是人进行比较进而制定筹划策略时,应当把握平衡点,即二者税负相同时的增值率,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将实际增值率与此平衡点进行比较分析后,得到最佳的纳税主体身份筹划策略。

2.混合销售及兼营销售筹划

兼营销售是一个重要的企业销售类别,兼营,指的是同时经营或从事增值税和营业税的应税货物或者应税劳动。对于兼营销售来说,增值税和营业税都会在经营过程中产生,因此进行兼营销售纳税筹划时,要科学衡量增值税和营业税二者税负的大小,根据税负较低的税种进行纳税。很多人认为进行兼营销售筹划时,增值税税负必然高于营业税税负,其实并不一定如此。根据税法规定,企业兼营增值税项目和营业税项目时,应当分开核算两种税种的销售额,分开计算应缴税款,如果没有分开核算,则以二者中较高的税率为标准进行应缴税款计算。因此,进行兼营销售的企业在进行增值税筹划时,务必谨慎细致,采取增值税和营业税区分核算的方式,达到降低综合缴税额的目标。

3.增值税纳税期限延长筹划

增值税纳税期限延长,标准说法为延期纳税,根据我国税法的规定,准许企业在合理的时间内分期或者延期缴纳税款。根据企业的实际请款和增值税的具体条例,纳税期限延长的情况是多种多样的,因此,企业在增值税纳税筹划过程中,应当充分利用增值税相关条例的规定,在合理的范围内尽量延缓纳税,保持企业更多的资金流,这对于企业的资金运转是非常有利的。在进行延期纳税时,期关键点在于将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延迟,并采取适当的结算方式达到这一目的,实践表明,相比于全部直接收款的结算形式,企业采取赊账销售和分期收款的结算形式对筹划延期缴纳增值税更加有利。

4.运输方式筹划

税法中规定,企业的营利方式为销售货物并用自由的车辆进行运输,属于混合销售,必须缴纳增值税,并且,运输车辆的保养、维修、燃料等支出可以作为进项税的抵扣依据。基于此,为了避免将运费收入计入混合销售额中进而出现增值税,企业可以成立一个运输公司进行独立的运输核算,实现企业整体税负的降低。在企业需要运输货物时,由企业成立的独立的运输公司进行运输,在企业需要向购货方收款时,由企业成立的独立的运输公司向购货方单独收取运费。当然,在新建运输公司的时候,也必须统筹兼顾,全面衡量各项利弊因素,达到最佳筹划,因为成立一个新的运输公司,不仅需要注册费用,还需要新增管理费用和其他费用,如果不能科学预测新建公司的费用支出,那么很可能导致新建运输公司产生的费用支出比企业税负降低节省的资金还要多。

5.折扣销售筹划

折扣销售也是增值税筹划中可筹划的一个重要方面,其筹划切入点为“进行折扣销售的企业,其折扣销售的部分应税销售额的计算可以取折扣销售余额”。目前,很多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都存在折扣销售行为,并且取得了不错的销售效果,所以,企业进行折扣销售筹划非常具有现实意义。具体来说,不同的折扣销售方式,对企业纳税产生的影响是不同的,相比之下,折扣销售方式比销售折扣方式产生的税负更小,因此,企业应当尽可能将和客户签订的合同中的销售折扣方式改为折扣销售方式,当然,前提是购买企业产品的客户具有较高的信誉度,货款回收风险较小,如果客户信誉度差且存在较大货款回收风险时,就必须谨慎行事,尽量修改既定的销售方式,以降低货款回收风险为第一要务。相对于其他的增值税筹划项目,折扣销售的筹划空间相对较小,方式也更加简单,对于企业来说更加容易把握。

四、结语

由于多种原因导致的增值税纳税政策的差别,给企业在增值税纳税筹划方面带来了较大的空间,给企业提供了通过选择优势增值税纳税策略实现税负降低的可能。在新的增值税条例下,企业的增值随纳税筹划空间进一步扩大,企业在进行增值税纳税筹划时的选择也进一步增加,此时,如果企业可以充分利用增值税条例中的相关规定,制定出更优的增值税纳税方案,无疑可以使企业的增值税纳税后利润实现更大化,增加企业可流动资金流,降低企业融资风险,帮助企业更好地进行发展。

增值税转型改革的税收经济效应研讨的论文1400字

增值税转型改革的核心内容是允许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抵扣新购进的设备所含的进项税额和矿产品增值税税率恢复到17%。这项改革是我国历史上单项税制改革减税力度最大的一次,也是应对当前世界金融危机、保障我国经济持续平稳较快发展的财政政策之一,必将产生积极的税收经济效应。此项改革的税收经济影响可以分为短期效应和长期效应。不论短期看,还是从长期看,均会刺激经济发展。但是,短期会对税收收入产生较大的减收效应,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产业结构减收效应大小、程度也不同;随着政策的经济发展促进作用不断显现,经济发展速度提高,又会带来税收收入增长,所以从长期看此项改革对税收收入的减收效应会逐渐减弱。当然,分析短期效应和长期效应的思路方法也不同。

一、分析增值税转型税收经济效应的思路和方法

分析增值税转型改革的税收经济效应的思路和方法主要有两大类,一是局部均衡的思路和方法,二是一般均衡的思路和方法。

(一)局部均衡的思路和方法

局部均衡的思路是:增值税转型改革作为一个政策冲击,降低了设备购进和使用价格,推动设备需求上升,进而导致设备价格开始上升,供给也随之增加,最后在新的价格体系下形成设备市场的新均衡。在新均衡下得出设备需求量,再根据税收政策计算增值税的减收效应。

局部均衡的思路和方法假设政策变化仅影响设备供求市场、及此市场内的经济主体的决策,而其他市场--比如要素市场、商品市场和国际市场—及这些市场的经济主体决策是不受影响,是静止的。这种假设的优点是简化了分析过程,降低了分析难度和数据要求。缺点是它割裂了整个经济系统,分析过程是不完整的,得出的结论与实际差距较大。较适合于短期效应分析。

(二)一般均衡的思路和方法

一般均衡理论认为,如图1所示,经济活动是一个整体、一个系统,各个市场及其主体是普遍联系的。在一个政策冲击进入经济系统后,通过价格体系传导改变所有市场主体的决策,经过一系列复杂的相互影响、博弈后,各个市场达到新的均衡。比较新老均衡数据计算政策变化对税收和经济的影响。

如图2所示,增值税转型改革降低了含税要素价格,即资本的使用价格,设备需求者(主要是生产者)首先直接感受到政策变动的影响,开始调整其生产决策。生产决策的变化既包括其设备和劳动力等要素需求,也包括商品生产数量和价格等。生产者的要素需求变化首先影响要素市场和要素价格,要素市场逐步进入新的均衡,从而影响要素收入及消费者收入。生产者的商品供给决策的变化一方面影响商品的生产者价格和消费者价格,另一方面影响商品供给量以及进出口,最终在商品市场上达到需求和供给平衡。在新的均衡下,增值税转型改革促进了经济发展,引起消费、投资、物价、就业、进出口等指标变化,也带来税收收入增加;同时允许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降低了增值税收入。增减相抵,则可以得出增值税转型改革税收收入的影响。

图2 增值税转型改革的税收经济效应示意图

与局部均衡方法相比较,一般均衡把政策冲击的税收经效应描述的更系统、完整和细致,得出的结论误差更小,比较适合于长期效应分析。但是,一般均衡方法比较复杂,需要用联立方程组来刻画各个市场、各种主体的行为,以及收入、消费、投资、进出口以及物价、税收政策等变量;对数据的要求也更高,需要描述整个国民经济运程成果的投入产出数据,以及国民收入二次分配等数据。

二、分析增值税转型改革税收经济效应时需要注意的若干关键问题

国务院会议决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所有地区、所有行业推行增值税转型改革,允许企业抵扣新购入设备所含的增值税,同时取消进口设备免征增值税和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政策,将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率统一调低至3%,将矿产品增值税税率恢复到17%。

根据上述增值税转型改革的内容,在分析其效应时需要注意以下关键问题:

(一)此次增值税转型并没有完全转为消费型。一般来说,在消费型增值税情况下,企业购进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均可以抵扣,而当前政策仅允许抵扣固定资产中的设备购置进项税额,仍不允许抵扣固定资产中的.建筑安装工程和其他费用进项税额。形成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是我国现行增值税征收范围较窄,主要对采掘业、制造业、水电气生产和供应业及批发零售业纳税人征收。

(二)增值税转型改革对不同地区影响各异。由于各地区产业结构差异,所受影响也不同。总地来说,资本密集型产业比重较大的地区财政让利受益较大大,但也可能税收减收较多;设备器具生产企业较比重大及矿产品生产能力大消费较少的地区税收增收效应较大;在电力价格不变情况下,火电生产能力较大的地区税收减收较多。

(三)购进设备进项税额抵扣条件。我国增值税采用发票法抵扣,所以“在全国所有地区、所有行业推行增值税转型改革”中的“所有行业”是指所有征收增值税的行业,并不包括第一产业和除批发零售业外的其他第三产业纳税人。购进的设备进项税额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取得合法的增值税进项税抵扣凭证,比如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凭抵扣证等;二是申请购进设备进项税抵扣者应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也就是说营业税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即使取得购进设备增值

税抵扣凭证仍然不能抵扣。

(六)取消进口设备增值税免税和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等政策不会对税收和经济产生影响,应从总体分析转型改革影响的

结论中减除。

三、分析增值税转型改革税收经济效应时的数据需求

总的来说,不论是局部均衡方法,还是一般均衡方法,不同研究者构建的模型各异,方程和变量不同造成数据需求也不同,无法笼统说明,但是基本上都需要设备购置数据[1]。如表1所示,行方向表示设备的生产行业,也就是设备来源;列方向表示设备购进行业,是设备的使用者。表中数据满足所有行合计等于所有列合计的均衡条件。根据购进设备进项税额抵扣条件,只有当设备来源于增值税行业并被增值税行业企业购买时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即表中有阴影表格单元。

从设备器具的来源方向看。仔细观察投入产出表可以发现,固定资产主要来源于农业、制造业、建筑业、商业和其他行业中的部分行业。其中设备器具类固定资产应主要来源于制造业和商业。根据此次转型改革的规定,还应剔除摩托车、小汽车和游艇等应征消费税的设备器具

从设备器具的购置角度看。由于无法获得每个企业2009年及将来的设备购置数据,所以只能根据国民统计资料中各个行业以往年度设备购置数据,运用经济学理论和经验进行合理预测。根据个人经验,国家和多数省级的《统计年鉴》中均有分行业的固定资产投资数据,而且分别列出了建筑安装工程、设备器具购置和其他费用的数据。根据《统计年鉴》中主要指标解释内如,可以认为增值税转型改革中的“设备”与《统计年鉴》中的“设备器具购置”指标相同。

由于无法区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设备购置和小规模纳税人设备购置,再考虑小规模纳税人增收率将为3%等因素,在分析计算中可以统一作为一般纳税人处理,不再区分小规模纳税人。

增值税改革趋势研究的论文

增值税转型对石化建设项目经济效益测算影响初探摘要:增值税转型是指增值税由现行的生产型转为消费型。两类增值税的区别就在于是否允许销项税额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增值税转型将对石化建设项目经济效益测算的方法、结果产生重要影响。在测算方法上,项目建成后,无论管理模式如何设置,增值税转型带来的经济效益应在项目测算中得到完全体现;抵扣项目固定资产进项税额起始时间为项目投产年。在测算结果上,增值税转型后,无论是否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石化建设项目的经济效益都将有所提高。关键词:增值税 转型 石化 建设项目 经济效益 1994年税制改革时,我国废止产品税,改征增值税。基于当时的经济环境,我国选择了生产型增值税。随着时间的推移,其对固定资产重复征税的弊端日益显现,增值税转型的呼声日益高涨。《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指出:“增值税由生产型改为消费型,将设备投资纳入增值税抵扣范围”。由此我国增值税转型正式由探讨阶段步入实施前的准备阶段。增值税转型是我国进一步完善税收制度的重要举措。这一举措的实施必将对我国石化工业的发展产生重要影响,必将对石化建设项目经济效益测算产生重要影响,石化建设项目经济效益测算的方法和结果也必将随之发生变化。1 增值税及其转型 增值税是以商品(包括劳务)为征税对象,以其销售额为计税依据并实行扣除已征税款制度的一种流转税。按扣税范围划分,增值税有消费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生产型增值税三种类型。 消费型增值税,允许将固定资产全部进项税额在固定资产购入时就一次全部扣除。消费型增值税具有明显提前补偿的性质,可以彻底消除重复征税。大部分实行增值税的国家均采用消费型增值税。 收入型增值税,对于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在固定资产购入时不允许一次全部扣除,而是根据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每期扣除提取固定资产折旧部分的进项税额。 生产型增值税,不允许扣除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只能扣除属于非固定资产的那部分生产资料的税额。由于生产型增值税的税基中包含了外购固定资产的价值,对这部分价值还存在重复征税,所以生产型增值税属于一种不彻底的增值税。我国目前实行的增值税属生产型增值税。 增值税按下式计算: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1) 因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消费型增值税与生产型增值税的区别就在于是否允许销项税额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因此,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对石化建设项目经济效益测算的影响,就是增值税转型对石化建设项目经济效益测算的影响。从目前看,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可通过以下三个方面对石化建设项目经济效益测算产生影响: ① 项目建成后的管理模式; ② 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起始时间; ③ 计入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范围。2 分析的前提假设 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主要通过三项因素影响石化建设项目经济效益测算。在分析各因素对石化建设项目经济效益测算影响时,必然会涉及到其他两个方面。为便于分析,特作如下假设: (1)关于对项目建成后的管理模式假设。 对项目建成后的管理模式做两种假设: ① 项目建成后设置成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以下简称新建企业模式)。 ② 项目建成后设置成企业下属的一个车间(以下简称企业车间模式)。 对其他两项影响因素进行分析、探讨时,均假设项目建成后的管理模式为企业车间模式。 (2)对一次不能抵扣余额的假设。 项目当期销项税额首先抵扣项目当期除固定资产外的进项税额,然后一次性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如果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有余额,那么将该余额称做一次不能抵扣余额。除探讨管理模式对石化建设项目经济效益测算影响外,对其他两项影响因素进行分析、探讨时,均假设一次不能抵扣余额可从企业同期销项税额中一次性抵扣。因此而给项目所属企业带来的盈利计入项目本身。 (3)对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起始时间的假设。 对其他两项影响因素进行分析、探讨时,均假设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起始时间为项目投产年。 (4)关于计入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范围假设。 对其他两项影响因素进行分析、探讨时,均假设计入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范围为项目的设备、主要材料、建安工程及相应预备费。 (5)增值税转型后,假设增值税基本税率仍为现行的17%。 (6)假设主要材料由建设单位购买。 (7)安装费、建筑工程费为有关建筑安装企业的收入。 (8)增值税转型后,假设固定资产折旧不再包含增值税。 目前,在进行石化建设项目经济效益测算时,固定资产折旧均包含增值税。增值税转型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由项目销项税额抵扣。如果固定资产折旧依然包含增值税,那么在测算项目利润指标时,对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就进行了两次扣除。项目经济效益出现了重复计算。因此假设固定资产折旧不再包含增值税。3 实例分析 某企业拟于某市化工园区建设200 kt/a苯酚/丙酮项目(以下简称苯酚/丙酮项目)。该项目是大型乙烯合资项目的配套项目,系中方独资。该项目所需原料外购,其中:苯拟于国内外市场采购、丙烯由乙烯项目提供。该项目所需燃料动力由化工园区有偿提供。该项目70%的产品目标市场基本落实。项目建设期3年,生产期15年,生产负荷按第一年80%、自第二年起100%安排。 根据原国家计委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项目总投资为69 180万元,生产期内年均销售收入为119 026万元,生产期内年均税后利润为16 231万元,全部投资所得税后内部收益率为27.65%。 在进行项目经济效益测算时,该项目以含税价格测算项目经济效益(下同)。这是石化建设项目经济效益测算的通常做法。 本文结合案例分析,就项目建成后的管理模式、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起始时间、计入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范围对石化建设项目经济效益测算的影响分别进行分析探讨。3.1 项目建成后的管理模式对石化建设项目经济效益测算的影响 增值税转型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可一次性扣除。以这种抵扣方式,在不同管理模式下,并完全按实际情况测算,对于增值税转型带来的经济效益,有时石化建设项目经济效益测算可以完全反映,有时则不能完全反映。 (1)不同管理模式下,完全按实际情况测算,同一项目经济效益有差异 苯酚/丙酮项目相对独立,它既可设置成新建企业模式,也可设置成企业车间模式。增值税转型后,苯酚/丙酮项目在不同管理模式下,项目的经济效益有所不同。为此对苯酚/丙酮项目在不同管理模式下的经济效益进行了对比。主要经济指标对比见表1。表1 不同管理模式主要经济指标对比 万元序号 项目名称 新建企业模式 企业车间模式 差额1 总投资 70 466 70 466 02 生产期年均销售收入 119 026 119 026 03 增值税 3.1 生产期第一年增值税 0 0 03.1.1 生产期第一年销项税 14 023 14 023 3.1.2 生产期第一年除固定资产外的进项税 8 954 8 954 3.2 生产期第二年增值税 5 584 6 335 7513.2.1 生产期第二年销项税 17 528 17 528 3.2.2 生产期第二年除固定资产外的进项税 11 193 11 193 3.3 自生产期第三年起增值税 6 335 6 335 03.4 固定资产进项税合计 5 820 5 820 03.5 一次不能抵扣余额 751 0 -7514 生产期年均税后利润 16 680 16 642 -385 全部投资所得税后内部收益率,% 28.07 27.95 -0.12 由表1可知,在生产期第一年,项目销项税额14 023万元抵扣除固定资产外的进项税额8 954万元后,尚有余额5 069万元。以该余额一次性抵扣项目固定资产进项税合计5 820万元,项目生产期第一年应纳增值税为0,同时形成751万元的一次不能抵扣余额。 当管理模式为新建企业模式时,一次不能抵扣余额可结转下一年度,由项目销项税额继续抵扣;当管理模式为企业车间模式时,如果完全按实际发生的情况测算,那么一次不能抵扣余额不再结转到下一年度,由项目销项税额抵扣,而是由企业同期销项税额抵扣。这样,当管理模式为企业车间模式时,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不能全部由项目本身的销项税额抵扣,项目经济效益在企业内部发生了转移。因此,完全按实际情况测算,两种管理模式经济效益的差异主要体现在项目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是否完全由项目本身的销项税额抵扣,即一次不能抵扣余额是否完全由项目本身的销项税额抵扣。 石化行业属资本密集型行业,项目投资较高。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实行一次性抵扣,靠石化建设项目自身,有时难以一次性完成。目前,国内大部分石化建设项目系企业车间模式。在企业车间模式下,一次不能抵扣余额,经常由企业同期销项税额抵扣。对企业来讲,这相当于一种提前补偿。这种提前补偿有利于加速企业资金周转,有利于加速企业设备更新。因此从企业整体角度讲,这种提前补偿是有益的。但是,从项目经济效益测算的角度看,这样测算的经济效益不能反映项目全貌。 (2)对一次不能抵扣余额技术处理的探讨 增值税转型后,完全根据企业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的实际情况,按企业车间模式测算项目经济效益,就不能反映项目的真实效益。其焦点是对一次不能抵扣余额的处理方式。没有项目建设,企业就没有这笔盈利,一次不能抵扣余额带来的盈利理应作为项目同期盈利的一部分。因此,在石化建设项目经济效益测算中,对一次不能抵扣余额进行技术处理是十分必要的。下面,就一次不能抵扣余额的处理方法进行探讨,具体处理步骤如下: ① 测算固定资产进项税合计、一次不能抵扣余额。 ② 预测企业各年度增值税额。 ③ 在损益表增设未抵扣进项税及附加,作为项目利润增加项。 目前,石化建设项目利润总额按下式测算: 利润总额=销售收入-总成本费用-流转税及附加-营业外净支出……(2) 一般石化建设项目不计算营业外净支出。 损益表增设未抵扣进项税及附加后,石化建设项目利润总额计算公式可由公式(2)调整为下式: 利润总额=销售收入-总成本费用-流转税及附加+未抵扣进项税及附加-营业外净支出………………………………………………………………………(3) ④ 将项目投产后项目和企业各年可以扣减的项目一次不能抵扣余额计入损益表未抵扣进项税及附加,直至抵扣完毕。同时,将相应附加一并计入损益表未抵扣进项税及附加。 ⑤ 在损益表中,未抵扣进项税及附加各年份合计,必须等于一次不能抵扣余额及附加。 按上述步骤处理一次不能抵扣余额后,一次不能抵扣余额带来的盈利,虽然实际上在企业内部发生了转移,但由公式(3),却能虚拟体现在项目同期利润中,使项目为企业带来的同期利润不被低估,保证了项目盈利指标的准确性。 总之,增值税转型后,应根据拟议中的管理模式测算项目的经济效益。以一次不能抵扣余额带来的盈利计入项目本身为原则,测算项目经济效益。 以苯酚/丙酮项目为例,在生产期第一年,项目销项税额14 023万元抵扣除固定资产外的进项税额8 954万元后,尚有余额5 069万元。以该余额一次性抵扣项目固定资产进项税合计5 820万元,项目生产期第一年应纳增值税为0,同时形成751万元的一次不能抵扣余额。一次不能抵扣余额可由企业同期销项税额一次性抵扣。因此,在损益表的投产年,可将一次不能抵扣余额751万元一次性计入未抵扣进项税及附加,其附加也一并计入未抵扣进项税及附加。这样,一次不能抵扣余额既是项目利润总额的一部分,也是冲抵企业同期销项税额的一部分。项目为企业带来的经济效益得到了充分体现。3.2 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起始时间对石化建设项目经济效益测算的影响 资金具有时间价值。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实行一次性抵扣,抵扣的起始时间自然对项目经济效益测算产生影响。对此税务界主要有以下两种观点: (1) 即购即抵。 企业购入固定资产,在取得增值税发票后,企业当期销项税额即可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以下简称即购即抵方案)。这对企业比较有利。但税务界持此观点者较少。对此持反对意见者主要依据以下两点:国家财政有压力、税务征管有难度。 (2) 设置“固定资产须验收交付使用后予以抵扣”条款。 目前,税务界持此观点者较多。按此观点,投产后,项目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方可由项目销项税额、企业销项税额抵扣(以下简称投产后抵扣方案)。 两种不同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起始时间对比见表2。表2 不同抵扣起始时间主要经济指标对比 万元项目名称 即购即抵 投产后抵扣 差额总投资 70 466 70 466 0生产期年均销售收入 119 026 119 026 0计算期累计税后利润 250 283 250 215 68全部投资所得税后内部收益率,% 28.71 28.10 0.61 由表2可知,即购即抵方案优于投产后抵扣方案。在项目计算期(生产期+建设期)内,两方案静态指标基本相同。但是,由于资金的时间价值,即购即抵方案全部投资所得税后内部收益率高于投产后抵扣方案0.61个百分点。 从目前税务界主流观点看,实施即购即抵方案有一定难度,增值税转型时,可能设置“固定资产须验收交付使用后予以抵扣”条款。因此,在石化建设项目经济效益测算中,建议采用投产后抵扣方案。3.3 计入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范围对石化建设项目经济效益测算的影响 增值税转型时是否扩大征税范围,是税务界讨论的一个热点。为此,本文根据石化行业投资费用项目划分,结合税务界对增值税转型时纳税范围的探讨,以苯酚/丙酮项目为例,分析探讨计入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范围对石化建设项目经济效益测算的影响。3.3.1 石化建设项目总投资组成及各组成部分能否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分析 (1)石化建设项目总投资组成 石化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由建设投资、建设期利息、流动资金组成。建设投资由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预备费用组成。固定资产由工程费用、固定资产其他费用组成。工程费用由设备购置费、主要材料费、安装费、建筑工程费组成。 设备购置费由设备的出厂价、设备运杂费组成。 主要材料费由主要材料的出厂价、材料运杂费及税金(指营业税及附加)组成。 安装费由除主要材料费外的直接费、间接费、计划利润、税金(指营业税及附加)及特定条件下费用组成。 建筑工程费由直接费、间接费、计划利润、税金(指营业税及附加)组成。 设备、主要材料的出厂价均为含税价。 (2)对石化建设项目总投资各组成部分能否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的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固定资产定义如下:固定资产是指:①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② 单位价值在2 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两年的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 根据税法对固定资产的定义,在石化建设项目中,设备和主要材料应属固定资产,其所含增值税,应计入项目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对此,各界均无异议。 在增值税转型的同时,将来可能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根据税务界的探讨,目前与石化建设项目密切相关的热点,主要集中在建筑业和安装业。这样,增值税转型后,建筑工程费、安装费将来就可能属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的计算范畴。 预备费用包括不可预见费和价差预备费两部分。目前,石化建设项目暂不计取价差预备费。不可预见费系指在可行性研究及其投资估算中难以预料的工程和费用。不可预见费计算公式如下式: 不可预见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不可预见费费率……(4) 由公式(4),无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是否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均计取不可预见费。因此,在石化建设项目经济效益测算中,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的,其相应的不可预见费也就属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的计算范畴。 建设期利息、流动资金、无形资产不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在递延资产和固定资产其他费用中,绝大部分目前不属增值税征收范围。为此,在案例分析时,暂不将上述两项投资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 设备、主要材料、建安工程及相应预备费,其中一部分目前已属增值税征收范围,另一部分目前正在探讨中,将来可能属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的计算范畴。结合苯酚/丙酮项目就这两部分对石化建设项目经济效益测算的影响分别进行分析探讨。3.3.2 已属增值税征收范围的固定资产对石化建设项目经济效益测算的影响 目前,已属增值税征收范围的,是设备和主要材料。设备购置费和主要材料费已包含增值税。在石化建设项目投资中,设备和主要材料费一般比重较大。增值税转型后,设备和主要材料费及相应预备费的进项税额必然对石化建设项目的经济效益测算产生重要影响。 按现行增值税征收范围,不同类型增值税主要经济指标对比见表3。表3 不同型增值税主要经济指标对比 万元项目名称 按生产型增值税测算 按消费型增值税测算 差额总投资 69 180 69 180 0生产期年均销售收入 119 026 119 026 0生产期累计利润总额 363 390 371 925 8 535其中:增值税转型后生产期累计折旧下降额 3 870 增值税转型后生产期累计增值税下降额 4 395全部投资所得税后内部收益率,% 27.65 28.32 0.67 由表3不难看出,增值税转型后,按现行增值税征收范围,苯酚/丙酮项目的经济效益有所增加。项目生产期内累计增加利润总额8535万元,全部投资所得税后内部收益率提高0.67个百分点。利润增加主要源于以下两个方面: (1)增值税转型后,项目折旧额不含增值税,项目折旧额下降。 (2)增值税转型后,项目应纳流转税及附加下降。 因此,按现行增值税征收范围,增值税转型有利于提高石化建设项目的经济效益。3.3.3 将来可能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的固定资产对石化建设项目经济效益测算的影响 在增值税转型的同时,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是税务界讨论的热点之一。目前与石化建设项目密切相关的行业,主要集中在建筑业和安装业。下面通过案例分析,就建筑业和安装业分别和同时缴纳增值税三种情况对石化建设项目经济效益测算的影响进行分析探讨。 (1)建筑业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对石化建设项目经济效益测算的影响 建筑业目前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后,主要经济指标对比见表4。表4 建筑业缴纳增值税前后主要经济指标对比 万元项目名称 缴纳营业税 缴纳增值税 差额总投资 69 180 69 965 785其中:建筑工程费 4 723 5 349 626生产期年均销售收入 119 026 11 026 0生产期年均税后利润 16 613 16 634 21全部投资所得税后内部收益率,% 28.32 28.15 -0.17由表4,建筑业缴纳增值税后,从静态盈利指标看,项目经济效益略有上升;从动态盈利指标看,项目经济效益略有下降。营业税税率为3%,增值税税率为17%,按此税率调整建筑工程费,并相应调整固定资产其他费用、无形资产、递延资产、预备费用、建设期利息、流动资金,项目含税总投资有所上升。项目总投资上升部分主要是建筑工程费中的固定资产进项税,在生产期虽可扣除,但因资金的时间价值,导致项目动态盈利指标略有下降。 总之,建筑业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后,将导致项目含税总投资略有上升、项目动态盈利指标可能略有下降,但对项目影响比较有限。 (2)安装业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对石化建设项目经济效益测算的影响 安装业目前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后,主要经济指标对比见表5。表5 安装业缴纳增值税前后主要经济指标对比 万元项目名称 缴纳营业税 缴纳增值税 差额总投资 69 180 69 683 503其中:安装费 5 102 5 779 677 主要材料费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 275 0 -275生产期年均销售收入 119 026 119 026 0生产期年均税后利润 16 613 16 659 46全部投资所得税后内部收益率,% 28.32 28.27 -0.05 从表5中可以看出,安装业缴纳增值税后,按相应税率调整安装费,取消主要材料费中的营业税及附加,并相应调整项目总投资,项目含税总投资有所上升。项目总投资上升部分主要是安装费中的固定资产进项税,在生产期虽可扣除,但因资金的时间价值,导致项目动态盈利指标略有下降。 总之,安装业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后,将导致项目含税总投资略有上升、项目动态盈利指标可能略有下降,但对项目影响比较有限。 (3)建筑安装业同时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对石化建设项目经济效益测算的影响 建筑业、安装业目前均缴纳营业税,同时改为缴纳增值税后,主要经济指标对比见表6。表6 建筑安装业同时缴纳增值税前后主要经济指标对比 万元序号 项目名称 缴纳营业税 缴纳增值税 差额1 总投资 69 180 70 466 1 286 其中:建筑工程费 4 723 5 349 626 安装费 5 102 5 779 677 主要材料费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 275 0 -2752 生产期年均销售收入 119 026 119 026 03 生产期年均税后利润 16 613 16 681 684 全部投资所得税后内部收益率,% 28.32 28.10 -0.22 建筑业、安装业同时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后,同两行业分别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情况相似,将导致项目含税总投资有所上升、动态盈利指标可能略有下降,但对项目影响比较有限。 综上所述,增值税转型后,按目前增值税征收范围,有利于提高石化建设项目经济效益;如果同时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同样有利于提高石化建设项目经济效益,但与不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相比,项目经济效益略有下降。4 结论 经分析发现,增值税转型后,石化建设项目经济效益测算无论是测算方法,还是测算结果都将发生变化。 从测算方法看,主要体现在对一次不能抵扣余额的处理和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起始时间两个方面。以一次不能抵扣余额带来的盈利计入项目本身为原则,测算项目经济效益,并在损益表增设未抵扣进项税及附加。项目投产后,项目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方可由项目销项税额、企业销项税额抵扣。 从测算结果看,主要体现在征税范围上。增值税转型后,如果不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有利于提高石化建设项目的经济效益;如果同时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同样有利于提高石化建设项目经济效益,但与不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相比,项目经济效益略有下降。 总之,增值税转型是我国税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探讨其对石化建设项目经济效益测算的影响,有利于将来正确衡量石化建设项目经济效益,有利于将来正确衡量石化产品的市场定位,有利于石化行业向政府提出趋利避害的建议。参 考 文 献1 陆炜、扬震.中国增值税转型可行性实证研究.北京:中国税务出版社,20022 张维华.增值税实务.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0A Tentative Discussion on Effect of VAT Transition on Measure of Economic Benefit of Petrochemical Construction ProjectShi Gang(SINOPEC Inquiring Company, Beijing ,100029)AbstractVAT Transition refers to transiting VAT from the current producing type into consuming type. The difference between the two types lies in whether permitting the sales tax to offset capital asserts income tax. VAT transition is due to exert significant effect on the measuring methods and results of economic benefits of petrochemical construction projects. In measuring methods, after the completion of a project, the economic benefit brought by VAT transition should be fully reflected in the measure of items no matter how the management mode is set. The starting time of offsetting capital asserts income tax is the year when the project is put into production. In the measuring result, after VAT transition, the economic benefit of petrochemical construction project is due to increase no matter whether enlarging the VAT collecting range.Keywords: VAT, transition, petrochemical industry, construction project, economic benefit

分析企业增值税业务处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论文

增值税是一种以产品和服务流通环节中所产生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的间接税。目前,世界上已经有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实行增值税,其适用范围也越来越广。而作为我国最主要的税种之一,增值税税收总额约占我国总税收额的60%以上。增值税自实施以来有效地增加了我国的财政收入,对推动国内经济和外贸经济的发展意义重大。但就目前来看,我国在增值税实行过程中,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和缺陷,增值税转型改革势在必行。同时,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在进行增值税涉税处理时所存在的问题也日益显露。

1增值税概述

1.1增值税的定义和概念

增值税是一种在商品流转过程中,以其产生的增值额作为税收征收依据的流转税。根据计税原理分析,增值税主要以从事产品或劳务销售、加工、服务以及进口的个人或单位实现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是我国最大的税种。

1.2增值税税率

一般纳税人适用的税率有:17% ,13% ,11% ,6%等。其中适用11 %税率: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适用6 %税率: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是“营改增”后的新增项。

2我国增值税转型

2.1消费型增值税

随着我国市场化经济的不断发展完善,宏观经济形势的不断发展变化,增值税作为我国税收结构的主体,在具体实行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严重阻碍了我国国民经济的正常发展和运行。因此,我国增值税转型势在必行。所谓增值税转型,就是将我国现在实行的生产型增值税逐步转变为消费型增值税,允许将企业购买的固定资产中包含的增值税税金在税前予以扣除。消费型增值税的实行极大地提高了税收管理效率,对企业的发展产生了强有力的推动作用,有利于企业的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我国自2009年1月1日起,在维持原有增值税率的基础上,允许在全国范围内将所有范围内(包括部分行业和地区)的所有增值税抵扣期内引进设备所包含的进项税额,未抵扣完的可继续转换至下期。

2.2增值税转型的必要性

①市场经济环境下,消费型增值税可以有效地推动企业引进先进设备,改良传统生产工艺,对其未来发展意义重大。②增值税转型改革后,生产型增值税逐步转变为消费型增值税,避免了以往重复征税的情况,大大减轻了企业在购置设备方面的税收负担。这项减税政策有利于企业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3企业涉及增值税业务处理的问题

3.1存货成本缺乏可比性

进项税额抵扣以专用发票列明的金额为依据的规定,使企业存货成本缺乏可比性从单个一般纳税人看,在同一企业内部进行会计核算时,有的存货采用价税分离的方式,有的则采用价税合一的方式,这就使得企业存货成本计算结果不准确,缺乏科学性和可比性。

3.2增值税会计原则缺乏一致性

根据现行增值税会计制度规定,目前增值税会计原则尚未达成一致,如增值税专用发票实行进项额抵扣的方式,而工业企业则按照货到扣税原则,付款扣税法按照收付实现制处理相关业务。

3.3相关信息的体现不明晰

第一,增值税的确认、填报不明确。第二,增值税相关报表揭示不明晰。

3.4减免税及优惠政策存在矛盾

在我国增值税的实行过程中,实行的`税收优惠办法包括直接减免、先征后退、先征后返。但与此同时,在减免税和税收优惠政策的实行中也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和缺陷,主要表现在:①优惠措施过多过乱,目前,我国推行的增值税优惠政策多为过渡性质和照顾性质的优惠政策,政策导向型不明显,缺乏统一的标准。②优惠政策影响了增值税正常功能的发挥,凸显了扣回环节存在的问题和矛盾。

下面的例子就是利用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偷逃税款:

一些房地产开发商在土地开发时,采用合作建房的形式偷逃土地增值税,给国家造成严重损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规定:“对于一方出地,一方出资金,双方合作建房,建成后按比例分房自用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建成后转让的,应征收土地增值税。”许多房地产开发公司利用合作建房的方式,签订虚假协议,将一些自用房产虚报为“按比例分得的自用房产”,以此来享受优惠政策,偷逃土地增值税。

3.5发票及征管方面

①专用发票存在不规范使用及非法使用的问题。在征税时,一些税收部门及税务工作人员往往采取“高开低征”虚开增值发票的方式,推销本地产品,大兴地方保护主义,违反了市场经济的公平性和竞争性,不利于其良性发展。②专用发票的稽核问题。从现状看,专用发票被盗、购、倒卖等不法行为屡有发生。

4结束语

综上所述,针对以上企业涉税业务处理的问题,必须制定合理有效的对策,如将增值税会计核算中的权责发生。

增值税相关国外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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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是国家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公共权力,按照法律所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强制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特定分配方式。下面是我给大家推荐的税收政策的相关论文,希望大家喜欢! 税收政策的相关论文篇一 《中小企业税收政策研究》 摘 要:中小企业的快速发展提高了我国的国民生产总值,所以扶持中小企业就变成了政府的重要政策,其主要宏观调控手段就是通过税收政策。本文结合自己的工作 经验 ,谈谈现阶段对中小企业所实施的税收政策中的不足之处,并提出了几点浅薄的建议。 关键词:中小企业;地位和作用;存在问题;建议 在我国,中小企业就是为了满足人们和社会的需要,按照国家的政策给人们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基本上都是生产规模较小的企业。改革开放政策实施后,中小企业蓬勃发展,解决了很多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促使税收迅速增长,城乡建设开启了新的局面。虽然中小企业为国家为人民带来了很多益处,可与此同时也出现了很多问题,比如资金的投入、人才引进欠缺,资源无法得到很好的利用等问题,使得中小企业成为了弱势群体,非常需要国家政府部门伸出援助之手,多制定一些扶持政策,虽然目前政府部门已经采取了很多 措施 ,但是税收政策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方面的功能和积极作用具有不可动摇的地位。 1 目前中小企业税收政策中的缺陷 1.1 增值税中存在的不足之处 在现行的税法中,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两种。对于小规模纳税人的纳税额是按照所销售的货物或者是应税劳务并按照规定税率进行计算征收,进项税额不能抵扣,销售货物的增值税所需的专用发票不能自己开,要是企业需要,必须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然后代开,应纳税额是销售额与征收率的乘积。这种税收政策给中小企业的纳税人会增添很多税收方面的负担,隐形抬高了时间成本,很多购货方没有足够的进项税额抵扣就不愿意购买中小企业的货物,那么他们生产出的产品就会滞销,卖不出去,导致资金周转不开,阻碍发展甚至停产倒闭。 1.2 所得税中的缺陷 目前我国的税法,对于企业类明文规定所得税的基本税率为百分之二十五,中小型企业为百分之二十,需要国家重点扶持有关高新技术类的企业是按照百分之十五来征收所得税的。但是规定了中小企业的范围条件:工业企业,每一年度要缴纳的所得税总额不超过三十万,企业内的从业人员不能超过一百人,并且总资产不能超过三千万;其他企业,一年度要缴不超过三十万的所得税,企业内部员工不能超过八十人,必须是不超过一千万的总资产。但是从上面的规定范围看,政策中能享受所得税优惠的只是一少部分企业,形式单一,并且一些需要国家重点扶持的企业是无法享受到优惠政策的。固定资产进行折旧计算时 方法 单一,并有着较长年限。现在的税法中对企业的固定资产折旧使用的计算方法是直线法进行准予扣除,企业的生产设备折旧年限最低为十年。但现实中因为科技更新换代较快,设备的更换频率提高,那种单一的直线折旧法已经严重阻碍了企业发展的步伐,可是如果用加速法进行折旧计算或者是把折旧年限进行缩短,纳税人就得提出申请,由主管税务的部门审核后,按照规定逐级上报给国家税务局进行审批,这样做程序很复杂,现实操作更是困难重重。现行税法规定对于属于个人股东分得并再投入公司转增注册资本的以及将企业未分配利润直接转增资本的部分,应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依百分之二十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这样就加重了扩大投资的税负,影响中小企业股东再投资的积极性。 1.3 中小企业没有充分享受到税收优惠政策 目前国家对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资源优化型企业等虽然已经制定了很多的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但是具体的执行部门没有完全落实国家的税收政策,相关媒体也没有对税收政策进行大力宣传,最后导致部分企业因为不知道或者是了解不全面而没有享受到国家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更不知道如何来办理流程,所以在实际中没享受到国家税收方面优惠政策的企业太多。 2 改进税收政策的几点建议 2.1 建立较为稳定的税法体系,提高宣传力度和税法的落实度 要尽量避免现在税法中任意增添文件、随性篡改条例与细则,导致税法不稳定的弊端。同时当出台新的一种税法时,有关部门必须重视,做好宣传和讲解,比如媒体和报纸等,税务机关部门还应该考虑到对企业的管理者、企业中的财务人员组织定期学习或者是培训,使得税收的优惠政策真正落实到户,人人知晓。 2.2 完善增值税制度 ①对于小企业的纳税人适当放宽自开增值税方面专用发票的权利,要是小企业的纳税人在生意来往中必须要开增值税发票,并且能够及时提供很完整和准确的必备纳税资料的企业,应该允许他们参照一般纳税人的税率计算销项税额开具发票,取得发票的购货方也允许抵扣进项税,以保证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之间的正常经济交往。 ②按照每个区域的实际经济水平情况,授权各地可以适当去调整中小企业纳税人的起征点。我国地域广大,各个地区的经济水平参差不齐,相差较大,政府部门应该重视这一特点,授予各省市自治区一些特权,结合当地的实况在不违反规定的情况下,可以自行调整本地方中小企业纳税人的起征点,达到减轻纳税人负担的目的。 2.3 改革所得税制度 ①尽量缩短固定财产在折旧上的年限,可用折旧加速法,提升技术的更新换代速度,从而为企业创造更多的效益。如今科技发展飞速猛进,形式多样,要提升中小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必须使用新技术,购买高科技设备,这样才能在市场上有立足之地。日本是世界上的经济大国,政府对中小企业的折旧法很灵活,第一年能计提的折旧为百分之三十,可以缩短新兴产业的折旧期限,能缩到四到五年。我们国家也可以借鉴外国的先进做法,在折旧年限上多结合当前的形势,适当缩短。 ②要想中小企业更好的发展,就要多鼓励自有资金的大量投入,然后使生产规模不断扩大,政府部门要在税收方面给予优惠,在一定的时期内减免税收或者是低税率,促使中小企业发展。 2.4 完善税收征管,优化服务体系 为了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需要整改纳税服务体系,适当进行优化,比如简化申报手续,根据实情设置征管期限,多为中小企业的利益考虑,创造好的纳税环境。制定措施时应周全考虑,细化方案,并多做 市场调查 ,结合实情对症下药。还可以建立税收辅导班,号召中小企业的管理人员和账务人员参加培训。 3 结语 总的来说,正确的税收政策能够促进中小企业向更好的方向发展,从而提升国民生产总值,提供更多的工作岗位帮助人们提升生活水平,早日实现四个现代化! 点击下页还有更多>>>税收政策的相关论文

美国没有征收增值税的原因:1. 增值税本身具有缺陷,现实中的增值税不等于理想的增值税。2. 所得税是美国的主体税种,增值税的税收收入相对不会很大。3. 现行的零售销售税,不利于增值税的开征。4. 联邦税制的特点是没有开征增值税的政治原因。5. 其他国家(尤其是发达国家)在开征增值税的实践中暴露出来的问题,也加大了美国的顾虑。增值税作为一个年轻的税种,于1954年首创于资本主义法国,在近半个世纪的历程中,它的范围迅速波及整个欧洲,风靡全球。但美国至今未采用增值税这一税种。尽管增值税在国际上有成功的先例,美国国内也一直有呼吁采用增值税的主张,不过美国国会和政府一直不为所动。加拿大、日本等国在多方争议中最终开征了增值税,澳大利亚也于2000年推出“商品服务税”(goods and services tax)——相当于增值税。至此,美国成为OECD(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中唯一未采用增值税的国家。美国稳坐世界经济强国的头把交椅,又是近年来国际税制改革的主流,但喜好改革的美国人,对于增值税却一直举棋不定,犹豫不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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