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职业道德是会计人员必须遵守的基本行为规范和行为准则,作为一名会计工作者要谨遵会计职业道德。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有关会计职业道德论文,供大家参考。
论文关键词:会计舞弊;会计职业道德
论文提要:在全世界范围内,大企业、大集团频频出现会计舞弊案件。从中可以发现,大量的会计造假可以折射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方面存在的问题。重谈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仍很有必要,而且势在必行。
会计职业道德问题伴随着经济发展普遍存在,但近两年是会计准则的变更阶段,会计职业道德缺失导致的问题更加突出。2007年是我国实施新会计准则的第一个年份,上市公司年报是全面执行新准则的首份年度 报告 ,其年报工作要求高、事项多、难度大、责任重。其中涉及到追溯调整或者其他方面的操作,如果会计从业人员的责任心不强,那么在转型期间的会计造假等现象所造成的经济后果就会更加严重。伴随经济持续发展,对于会计职业道德问题的再探讨是十分有必要的。
一、天津磁卡会计舞弊案
2005年10月10日,天津磁卡被舞弊研究中心撰文指控涉嫌操纵现金流虚构巨额非经常性损益,10月19日该公司公告称证监会已正式立案调查。
天津磁卡在2005年9月7日公告中称:研发基地一期建设总用地512.34亩,总投资103,896万元;2005年3月25日,公司与中贸源签订总价款为431,972,300元的《设备采购合同》,2005年6月30日,公司向中贸源预付了5.2亿元设备采购款及原材料采购款。总价值只有4.3亿元,就预付5.2亿元,且如此巨额工程设备不自己招标采购,反而委托一家背景不明公司操作,这只能说明这5.2亿元实际是在空转,也就是天津磁卡并没有真实收到5.2亿元的售房款,也没有真实支付5.2亿元的设备款,而是在银行的配合下做出的虚假现金流;实际上,2003年度收回的关联方欠款5.3亿元以及后面支付印刷厂6.3亿元也怀疑涉嫌资金空转,以此转回巨额的减值准备,如果是这样,则其2003年、2004年巨额的非经常性损益都是虚假的。
募集资金的使用必须存入专用账户中,做到专款专用。不少上市公司在募集资金的时候虚报项目所需经费;募集到资金后名义上还挂在账户上,但早已秘密转出到账外;或者将改存款质押套取贷款;或者虚报募集资金的使用金额和使用范围。
二、会计职业道德问题的现实危害
由天津磁卡会计舞弊案应该引发人们再次思考会计职业道德问题,其将对国家的社会经济生活产生深远的现实危害。
1、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没有信用,市场经济就无法维系。近年来,造假账、虚列资产权益等现象较为严重,并且出现了贪污、漏税等严重问题,这都对经济社会健康发展造成了无法估量的损失。
2、影响国家宏观经济决策。会计的目的就是真实公允地反映经济经营状况,而国家宏观调控便依赖于报表等会计成果,认为其反映的经营与资产列报是合理的,并做出宏观的经济决策。但是,在会计人员违背职业道德的条件下,会计结论的可信度受到威胁,更何谈宏观调控的有效性呢?
3、侵害投资者利益。此种危害在上市公司中更为明显。会计职业道德问题的产生会使得会计工作丧失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为企业及上市公司提供虚假的会计报告与验资报告,从而欺投资者,侵害其利益。
三、会计职业道德问题成因
会计职业道德是一个多元化复杂问题,涉及到方方面面,故应以我国国情为出发点进行分析。首先,现实的社会历史条件。会计职业道德更多地依附于历史继承性和经济规律,一些观念、一些做法虽然不符合时代、不符合要求,但是往往由于是老习惯、老传统,人们还是会沿袭下来。随着改革开放,人们的思想意识、价值观念都在发生变化,会计人员的道德观念也处在一个徘徊、不稳定的状态。会计人员的价值观念、价值取向发生变化,而且随着改革开放,国外的各种思想,不论是好的坏的,都会对会计人员产生诱惑。在这样的情况下,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的缺失也就不难理解了。其次,国家的法制不健全,道德的作用有时显得无力。经济体制的转变,社会生活也发生着巨大的变化,法制也应该随之发生相应的变化。但是法律一旦颁布施行,就有一定的稳定性,不可能时时改变,而社会经济生活是时时发生变化的。所以,法律往往有不周全的地方,有漏洞,这是在所难免的。法制不健全,会计人员在抵制违法会计行为时,就会缺乏法律保障。另外,尚未形成完善的会计职业道德评价体系及会计人员自己的行业自律组织。会计职业道德评价具有裁判作用、激励作用、示范作用和调节作用。我们能以职业道德的原则和规范为尺度对会计行为加以衡量。但是,目前我国还没有形成完善的这样一种体系,不管是道德好还是道德坏,没有及时的评价,也没有及时的表扬或是纠正,使目前会计职业道德的作用和意义不够突显。另外,我国虽已有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事务所等,但是还没有建立起一个针对所有会计人员的行业自律组织来对会计人员的行为做出约束和监督。
四、关于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建议
促进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化,制定有效、可行、完善的会计职业道德规范。会计法律法规约束是会计职业道德的最低标准,会计是以一定的法律制度作为工作的依据与行使管理权之保障的。规范地方政府行为,真正实现政企分开,优化会计从业的政治环境。做好会计职业道德的评价工作,建立行业自律组织。构建一个涵盖所有会计人员的属于会计人员自己的组织,那么就可以有专门的机构来对会计人员的日常活动进行管理,可以制定详细的 规章制度 对违反职业道德的会计人员实行相应的处罚,对情况严重的有资格吊销会计从业资格等。重视会计职业道德 教育 ,把会计职业道德的原则和规范内化为会计人员的道德品质,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使他们自觉履行会计职业道德规范。
所谓职业道德,职业活动中所要求的符合职业特点的道德准则、道德情操与道德品质的整合。而会计职业道德就是会计人员应该遵循的道德标准。具体是指会计人员在会计工作过程中,正确处理人与人之间经济关系的行为规范总和。
近些年来,随着我国实行改革开放,成功加入世贸组织等重大决策以来,一方面使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得到了迅猛发展,综合国力得到了显著提升。另一方面我们仍应看到,有少数一些人受利益驱动,随波逐流、损公肥私。在此环境下,会计从业人员尤其是直接接触货币资金的财务人员处于正与邪的边缘。一旦发生会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公共财产的情形,必将给国家与社会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因此,如何规范会计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规范会计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建设的作用
(一)为了贯彻党中央“依法治国、以德治国、建设和谐社会,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是实现社会和谐发展,我们必须规范会计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建设
只有建立好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才能实现政治文明、物质文明、社会文明、精神文明的全面发展。而会计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是道德建设的重要部分。从整个经济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来看,会计职业道德显得尤为重要。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好坏,直接决定了会计职业道德水平的高低,影响其完成会计质量的好坏,从而,影响到国民经济总收入的核算、国家的宏观与微观的决策与调控。
(二)我们只有规范好会计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建设,才能打好规范职业行为的基础
会计行为有内心的道德意识来支配,只有善的道德意识,才能正确的引导职业行为的良好发展。会计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能很好的规范会计行为,因为道德本身具有一定的软束力,使得会计从业人员不断的规范自己,实现自我完善。同时,会计职业道德对会计行为提出了明确简单的规定要求,如诚实守信、自我批评、自我认识、客观公平公正等,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信念,养成良好的道德习惯,才能达到好的规范结果。
(三)为了提高会计人员整体素质,要求规范好会计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建设
当今社会是不断发展的社会,会计从业人员的道德素养要求也不断的发展,要求越来越多,需要每个从业人员必须体现出他本身的素养。加强会计从业人员的德行培养,归纳 总结 会计职业活动的成败得失,勇于创新,实现自我修养的完善,提高会计职业能力,有利于促进会计行业的不断进步,会计整体素质的不断提高。
二、会计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缺失及其原因
(一)观念淡薄,缺乏敬业精神
现在国内各行业会计人员,把会计工作看成纯粹的数字记录与审核,没什么高寻求,与其他高收入的职业相比,会计人员的薪资水平相对较低,不免会在有些事情中马搪塞虎,搪塞搪塞,事情热情不够,积极性不高。有的会计人员为赚取更多的钱身兼多职,对本职会计工作不服责任,甚至敷衍,且认为会计工作没有前程,当不了向导,没有实权,一心想调离 会计单位。
(二) 职业水平低下,专业素质低
有的会计人员缺乏良好的综合素养,专业知识水平不高,对必要的 会计知识 掌握不到位,在现代 经济飞速 发展的今天适应不了会计 工作的要求。有的会计人员 缺乏 法律知识 素养,对会计职业道德规范更是不了解,这样就导致在市场经济中改变了原有的价值观,做假账,甚至对会计原则、会计诚信以及会计的立身之本都不管不顾。
(三)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严重
目前,许多会计从业人员出不顾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会计原则,出具虚假的会计信息。出现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做假的现象。 社会经济发展的正常进行受到这种作假行为的严重影响。
三、规范会计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的 措施
(一)强化会计从业人员职业道德 教育的约束作用
会计职业道德规范要求会计人员:树立良好的职业责任感和道德感,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为了职业技能的提高、 信誉的提高、正确的人生观道德观的树立,我们应该勇于创新,诚实守信、遵守法纪、履行职责、依照法律办事,追求实事求是所谓理念,不为外界所迷惑,坚守自己的信念准则,争做行业能手。在熟悉准则,遵循准则,坚持准则地前提下,不断培养改进提高会计技能的道德意识,利用先进的科学理念,和清雪苦念的 学习 方法 ,熟悉相关会计制度,熟悉会计服务的对象,以及会计实施的基本流程,强化服务至上的理念,提高服务的质量。通过道德的软约束力规范会计职业行为,是规范会计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的重要措施。
(二)坚持诚实守信的原则
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坚持准则,不作假账,这是对会计从业人员的基本要求。笔者认为,我们应从思想意识、道德水平、综合素质三个方面出发,对全 体会计从业人员实施全方位的诚信教育,强化道德自律意识,勿以一己之私而勿整个企业的利益,做假账、传递虚假信息,甚至损害国家及社会的形象及决策。从根本上消除虚假泛滥的形象。
(三)加强对会计从业人员的专业技术教育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对会计工作也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新的经济业务和经济情况不断出现,与之相适应的一系列新的会计理论课题需要我们开拓,只有不断提高会计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完善会计人员的道德意识,落实职务处理能力、冷静判断能力、后天继续学习能力、人际交流能力会计从业人员才能在面对不断涌现的新的经济事项,做出专业的判断,并对该事项进行确认、记录、核算、分析和反映。
(四)完善监督制约机制
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风尚,除了依靠从业人员的自我觉悟,而且要辅以监督措施,健全的监督制约机制,可以从种种 渠道 杜绝不品行举动和违法举动的孕育发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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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论文中国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在中国古代社会构成和开展起来的比拟稳定的文化形态,是中华民族聪慧的结晶。传统文化产生于过去,带着过去时期的烙印;传统文化创成于本民族的祖先,带着本人民族的颜色。等到时过境迁,它们或者与时俱进,演化出新的内容;或者抱残守缺,固化为明日黄花。道家文化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具有无足轻重的位置,在中国学术思想史上曾发挥过重要的作用,它和儒、释两家一同构成了中国传统文化的三大支柱,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三大主流之一,关于我国社会的影响持久而深远。道家文化在产生和长期的开展、成熟的过程中,浸透到了认识形态的许多范畴之中,对我国的政治、经济、哲学、文学艺术和科学技术以及民族心理、社会风俗等各个方面都曾产生过深入的影响,发挥过严重的作用。如今,道家文化并没有因时间的流逝而退出历史舞台,它已牢牢地根植于中国的传统文化之中。作为道家的经典著作《道德经》,它充沛表现了中国古代朴素辩证法神韵,用不多的字数,论述了道家对事物的产生、开展、变化的规律及社会观、人生观的根本思想。文章大局部言语有些晦涩难懂,在此摘录文中一些名句及其大意,首先来共同感受一下老子博大精深的思想。 “道可道,十分道。名可名,十分名。”翻开《道德经》劈头就是这一句。这句话的字面意义是说:道是可遵照的笼统的运动规律,但又不是一种恒定不变的笼统运动规律。依据事物的特性来冠以称号,是事物相貌的反映,但这种相貌不是原封不动的。而道的转义是道路,也能够引申为人生道路。人的终身都在属于本人的道路上行走,道是人走出来的,正如鲁迅先生所说,这地上本无路,走的人多了,也就成了路。因而所谓“道”,就是一条人人都能够走得通的路。老子提出的“常道”就是这个道理。但我们大多都是走在能够通行的道路上,而不是走得通的道路上,因而有的人走到半途就停下了,有的人走进了歧路,有的人走得很辛劳。同样,“名”也不用专指称谓,他能够是功名,名分或是人世的一切价值。当我们自以为完成了许多人生价值时,老子却说你所完成的价值是真的完成了吗?这就是所谓的名可名,十分名。老子并不是要否认我们所做的一切活动,而是要让世人有所警醒:一切可道可名都不是真正恒久存在的。在这可道可名之外,还有一层不可道不可名但真正恒久存在的大道。老子要提示我们留意这真正恒久存在的大道,不要被你眼前的可道可名所蒙蔽。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这句话是说:天地本无仁慈可言,仅仅是将万物视为一个受它支配的玩物,不予理会;具有大智能的圣人也无仁慈可言,仅仅将如何管理百姓视为第一要务,对人民的痛痒也漠不关心。天地对万物不加干预而任由其自生自灭。看似冷漠,其实是最好的态度。大自然经过漫长的进化,万物之间曾经构成了一种均衡,假如妄加干预,就会毁坏这种均衡,结果不堪想象。所以最好的方法就是不加干预。天道自然无为,人道一样的应该自然无为,在老子看来,一个理想的国度应该是这样的:执政者只为人民提供一个平安,公平的自在生息的环境,至于人民有怎样的想法,人民如何停止本人的活动,则完整不加干预而任由其自在开展。人人都能够有本人的思想,只需不进犯别人的利益,人人都能够做任何本人想做的事。这就是“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这充沛表现出老子的“无为而治”思想。 “持而盈之,不如其已。揣而锐之,不可长保。家徒四壁,莫之能守。富贵而骄,自遗其咎。功遂身退,天下之道”这句话是说:当一旦得到的东西曾经很丰厚了,就不要得寸进尺,不如停下来,你所占有的金钱位置多了,他人就会眼红,究竟是不能“长保”的。人一旦发富发贵,常常会自豪自大,这样反给本人栽下祸根。人一旦有所胜利,就得知足。懂得功成身退,就把握了自然的规律。 “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居善地,心善渊,与善仁,言善信,政善治,事善能,动善时。夫唯不争,故无尤”这句话是说:最高的善行好像流水的境地。流水只一味的滋养万物,而不会同万物相抗争。流水总是处于低洼之处,这与众人积极向上、追求开展的肉体相背逆,自然遭人们的厌恶。水的位置与无为的“道”相仿。人要找一个优秀的环境寓居,要擅长去研讨一些渊深的学术,与人交往要擅长讲求仁道,当政要擅长管理,做事要能充沛发挥你的才能,办大事要擅长选择好的机遇。但不要与人相争,才不会有错。群众追求小利小惠,而真正有才能的人则着眼于久远,不计较眼前的得失。他们素日里注重信誉,注重团结,又擅长把握最优机遇来开展事业。所以一味的“争”是不适宜的,“争”也是需求谐和的。 “太上,不知有之;其次,亲而誉之;其次,畏之;其次,侮之。信缺乏焉,有不信焉。悠兮,其贵言。功成事遂,百姓皆谓我自然”这句话是说:对深邃的理论研讨有几种态度:最高的境地是,不要以为它是客观存在的,它只不过是一种笼统的理论而已;其次是对它顶礼膜拜;再其次是畏惧它;第四类是不置信他,以至凌辱它。还有的是置信这一说法,但根据又缺乏,有的人则是完整不信那一套。有的人以为这里面蕴含着深奥的、极有价值的理论。总之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当一个人事业上有所成就时,连普通百姓都以为这是我自但是然的斗争结果,与这深邃的道理毫无关系。 “道”这个颇带东方神秘主义的名词,它有时似乎在显现宇宙天地间一种无比宏大的原动力;有时又在我们面前描画出天地混沌一片的那种亘古蛮荒的状态;又或展现天地初分,万物始生,草萌木长的一派蓬勃活力。老子的“道”是具有一种对宇宙人生独到的悟解和深入的体察,这源于他对自然界的细致入微的察看和一种激烈的神秘主义直觉而至。这种对自然和自然规律的着意关注,是构成老子哲学思想的基石。道家文化是一种追求个人绝对自在的文化。道家文化孜孜以求道,所追求的是一种不担负社会任何义务,主张摆脱各种肉体桎梏,以自我肉体为满足的绝对自在。因而,道家之道是一种无为之道、一种反朴归真之道。道家文化是一种以天道来纵容人道的学说,其人道主义带有超理想主义的特征,所推崇的价值观侧重于反朴归真。道家文化的人道深入地影响了中国文化的审美层面。
法律与道德是重要的行为规范,二者都属于社会的上层建筑。法律和道德的关系一直是法律理论的焦点问题。下面是我给大家推荐的道德与法律相关的思修论文,希望大家喜欢! 道德与法律相关的思修论文篇一 《论法律与道德》 摘要:法律和道德的关系是一个永恒的话题,古今中外的哲人和智者都试图给出答案。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在法律和道德之间是不可能划上一条泾渭分明的楚汉河界的,它们相辅相成,共同促进,发挥着不能彼此相互替代的重要作用。唯有“法律”与“道德”携手,才能真正地达到法治的目的。法德相融,相互渗透与协调,法律适当道德化,道德适时法律化,“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才能营造出一个和谐社会。 关键词:法律;道德;道德法律化;限度;法律道德化 法律和道德是维护社会正常秩序的两大调控手段。自从人类进入文明社会以来,法律和道德就始终相伴、形影不离,犹如车之两轮,鸟之两翼。它们凭借着自身的独有优势规范着人们的言行,推动社会不断进步。 人们习惯借用西方的一句 谚语 “凯撒的归凯撒,上帝的归上帝”来定位道德与法律的关系,认为法律和道德调整着各自的领域。我不反对这种观点,但在法律调整而道德不调整的领域以及道德调整而法律不调整的领域外,还存在一个法律和道德交叉调整的领域。正如博登海默说:“道德和法律代表着不同的规范性的命令,其控制范围部分上是重叠的,道德中有些领域是位于法律管辖范围之外的,而法律中也有些部门几乎是不受道德判断影响的。但是存在着一个具有实质性的法律规范制度,其目的是保证和加强对道德秩序的遵守,而这些道德规范仍是一个社会的健全所必不可少的。”[1]法律是在原始社会的末期随着氏族社会的解体以及私有制和阶级的出现而产生的,换言之,法律与国家的产生同步,而在法律出现之前道德就已经存在了,早在原始社会就有氏族成员一致遵守的氏族习惯和宗教禁忌了;法律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的规范,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它通常通过各种法律文书表现出来,而道德主要是人们的一种主观意识,它是导向性的,没有强制力,它存在人们的思想中,无须通过书面文字表达出来;法律调整的只是人们所表现出来的外化的言行,而道德不单单调整人的 言行举止 ,还调整着人们的动机和意识;法律强调权利和义务的对等,“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这也是法律的核心,而道德强调的是义务本位,它要求我们主动追求真善美,不去计较个人得失。可见,法律和道德产生的条件、表现的形式、调整的范围和具体内容有着明显的区别,因而他们应该有各自单独调整的领域。它们自律的领域是不可以相互干涉和侵蚀的。例如,国家机关的组织形式和规则,司法审判程序等只能由法律调整,而不随地吐痰和不讲粗言秽语之类只能由道德来规范。法律是道德的底线,社会生活中最基本的伦理和道德上升为法律,由国家使用强制力来约束人们遵守和履行。社会生活中最重要和基础的社会关系既是法律调整的对象,也是道德调整的对象;对这类社会关系的破坏既受法律的制裁,也受道德的谴责。在法律规范中我们可以常常看到道德的影子,比方说,在行政法中对行政人员的道德要求,民法中以诚实信用和公序良俗为指导原则。从某个角度看,道德是法律的上位概念,道德的外延要宽于法律,法律所调整的很大一部分可以归入到道德范畴中来。庞德在《法律与道德》一书中提到“刑法不应调整的,交给行政法和民商法;而那些法律不该调整的,就交给当事人的良心和他们的牧师吧!” 有人说“越是文明发达、法制完善健全的国家,其法律中体现的道德规范就越多。可以说一个国家的法制是否完善和健全,主要取决于道德规范纳入法律规则的数量。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在一个法制完善和健全的国家中,法律几乎成为了一部道德规范的汇编。”[2]从中可以看出道德法律化的倾向。所谓道德法律化,主要侧重于立法过程,指的是立法者将一定的道德理念和道德规范或道德规则借助于立法程序法律的、国家意识的形式表现出来并使之规范化、制度化。[3]中西方都不乏道德法律化的例子,较为典型的是中国古代的立法过程。周公制礼,就是将夏商的礼进行整理补充,使礼的规范进一步系统化,礼的原则趋于法律化。“尊尊”、“亲亲”是周礼的基本原则,这种道德性要求成为法律中最重要的内容。礼和刑在性质上是相同的,在适用上是互补的,违礼即是违法,违法即是违礼,出礼入刑。在汉朝,道德法律化又向前迈进了一步,深受汉儒董仲舒“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影响,汉朝的法律中将符合儒家的原则均以法律的形式表现出来。唐朝是礼法结合的鼎盛时期,宗法伦理关系的礼基本上法律化了,“一准乎礼”是对唐律的评价,礼不仅指导法律制定,而且直接入律。因为我国长期处在儒家思想的统治下,所以我们向来重视发挥道德在社会中的作用,也一直存在道德法律化的趋势。 道德法律化有其必要性。我们在现实社会中总会看到一些人明知道德的要求,但其行为却偏与道德相背。一个丧失良知、不知廉耻的人是不会考虑自己行为的道德后果的。这就需要将道德法律化,使人们的“所知”和“所做”一致起来。法律是权力和义务的统一体,而道德偏重于义务,将道德法律化能保障履行了道德义务的人得到相应的权力,当然,权力是可以放弃的,行为人可以做出主动放弃权利的抉择。这样,可以激励更多的人来履行道德义务。“把守法作为一种道德义务”[4]有利于法律的实施。“道德所能调节的社会关系,主要是非对抗性的矛盾和对抗性矛盾中非对抗性的行为。”[5]对于人们之间对抗性强、利益冲突激烈的矛盾必须由法律来调整。道德在一些情况下是无能为力的。“道德社会的维护,不仅需要很多人都有道德感,而且还需要所有的人都无条件地这样做。而要做到这一点是很难的。只要一个人或者极少数的人不道德,它就可以摧毁整个社会的道德资源配置制度。”[5]道德对于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只是谴责而没有惩处功能,这显然是不够的,对于犯罪之类的行为需要严厉制裁。正是因为道德本身有不够完美之处,所以我们要“道德法律化。” 道德法律化应该保持在一个合理的限度内,而不是一味地将所有的道德规范都纳入到法律范畴。法律应该是“有所为”和“有所不为”的合理兼容。事实上,法律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适用的,也并非所有的社会问题都可以转化成法律问题的。法律有其自身的缺憾和局限性,这是无法克服和避免的,也正是因为这样,激发了人们不断完善法律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梁启超先生在其《先秦政治思想》一书中就曾一针见血地指出了法律的缺憾:“法律权力的渊源在于国家,一次过度迷信法治主义,便迷信国家权力,结果是自由都被国家吞灭了,此其一;法治主义,总不免机械观,万事都像一个模子里定制出来,妨害个性发展,此其二;逼着人民在法律范围内取巧,成了儒家所谓的‘民免而无耻’,此其三。”将道德都并入法律是不符合人类创设法律的最终目的的。随着社会的发展,一些道德逐渐凸显出来,被认为对社会是非常重要并且有被经常违反的风险,就有可能吸纳到法律的范畴。反之,某些过去曾被视为不道德的因而需要法律加以禁止的行为,则有可能退出法律领域而转为道德调整。道德法律化是将部分道德赋予法律效力,而哪些道德需归入到法律中取决于人们对行为的认可程度。道德法律化的这个“度”,可以看成是普通社会成员的道德观念所接受和需要的程度,法律对社会成员提出了最基本的要求。整个社会成员的道德水平和个人素养参差不齐,对于道德品质高的人来说,法律的标准过低,对于道德品质低的人来说,法律的标准过高,所以法律要取一个“折中值”。一个人可以忽视道德,但是不可以违反法律。我国现行的《婚姻法》就准确地反映了道德法律化及其限度。我国封建社会实行“一夫一妻多妾”的婚姻制度,重婚是普遍的、道德的、合法的。我们现代社会以男女平等、一夫一妻为道德要求,现行的婚姻法坚持一夫一妻制的原则,明确规定“禁止重婚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且将重婚作为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及规定了无过错方有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可以看出,现行的婚姻法较大程度地吸收现代社会的道德因素,加大了对重婚的惩罚力度,但现行婚姻法并没有把所有的婚外恋的情况都囊括在调整的范围内。婚姻家庭归根到底属于私人领域,还是要感情和亲情维系,法律不宜规定得过于苛刻。又如,有学者曾经提出将“见死不救”纳入刑法中的“杀人罪”的不作为犯罪。见义勇为、舍己为人是一种美德,也是我们一直倡导的主流价值观。每个人都能这么做当然好。但是,我们不能不给一个人选择的权利,如果“救别人”要用自己的性命来换,那么我们起码要有权决定是否要放弃自己的生命。如果法律硬性规定去“救别人”,就是强行用一条性命去换另一条性命,造成了两个生命权实质上的不对等。因而还是将是否“救别人”的问题留给道德来规范,通过社会舆论和社会公德来促使人们做出积极的回应。过分强调道德的法律化很可能导致道德的弱化,而且“国家的财力也不能支撑道德全部法律化之后的执行成本。”[7]法律不能够也不可能完全代替道德。 在道德法律化的同时,我们还要使得法律道德化。法律道德化并非指将法律调整的对象吸收到道德范围内,而是说法律规范中的倡导性的规定和禁止性条文能内化为人们自觉遵守的对象,而非迫于国家的强制力和法律的约束力不得已而为之。道德是法律的升华。法律规范必须以伦理道德为基础,失去伦理道德这个基础,法律规范势必蜕变成立法者的专横意志。解决法律中现存的一些尴尬问题,需要在法律中注入道德的血液,灵活地运用法律,吸取儒家伦理法的合理内核,换言之,道德化的法律要借助于道德的职能。何况人的思想、信仰、私人生活领域等都是法律不能调整的领域,在这些领域加强道德建设有助于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和社会环境。法律道德化不仅有助于公民道德的提高,也是法治目标的实现。法律和道德同属于上层建筑,也都是社会意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社会发展有着巨大推动作用。无论是“道德法律化”还是“法律道德化”都是当今法治社会的亮点,它们从不同的角度迎合法治的需要。 法律和道德的关系是一个永恒的话题,古今中外的哲人和智者都试图给出答案。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在法律和道德之间是不可能划上一条泾渭分明的楚汉河界的,它们相辅相成,共同促进,发挥着不能彼此相互替代的重要作用。唯有“法律”与“道德”携手,才能真正地达到法治的目的。法德相融,相互渗透与协调,法律适当道德化,道德适时法律化,“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才能营造出一个和谐社会。 参考文献: [1]博登海默著.邓正来,姬敬武译.法理学:法哲学及其 方法 .华夏出版社,1987,P386. [2]王一多.道德建设的基本途径.哲学研究,1997年第一期. [3]范进学.论道德法律化与法律道德化.法学评论,1998年第二期. [4]刘云林.论公民守法道德的养成.中州学刊,2003年第二期. [5]罗国杰.伦理学教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6,P72. [6]王建国.人性的假设与市场经济.经济学茶座,山东人民出版社,2000,P75. [7]郝铁川.道德法律化.检察日报,1999-11-24. 点击下页还有更多>>>道德与法律相关的思修论文
众所周知诚信是立人之本,大学生是十分宝贵的人才资源,大学生成为公民道德建设“诚信”道德 教育 的重中之重。下面是我为大家推荐的大学生有关诚信道德的2000字论文,希望大家喜欢!
《关于大学生诚信道德重建的思考》
【摘要】当代绝大多数大学生都认同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当今社会最基本的行为准则。但在实际生活中,大学生失信的现象比比皆是,令人堪忧,大学生是建设小康社会的主力军,他们的诚信道德状况直接关系到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兴旺及和谐社会的构建。本文将从分析大学生诚信缺失的原因入手,探索自律和他律相结合,社会、学校和家庭紧密配合的三位一体教育机制,使诚信意识和诚信行为逐渐成为大学生的自觉。
【关键词】大学生;诚信;道德;思考
1大学生诚信道德缺失的主要表现
高校学生诚信的整体状况是积极向上、稳定发展的。但是,在社会的变革过程中,由于利益格局不断变更,利益关系不断调整,社会趋利性影响进入大学校园,使尚不完全固化和坚实的大学生的诚信体系受到冲击,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通过对大学生的问卷调查发现,绝大部分大学生能恪守诚信道德,但也有部分学生在某些方面存在着诚信道德的缺失,其主要表现为:考试作弊,屡禁不止;剽窃成风,蒙混过关;求职履厉,泡沫重重;助学贷款,羞涩尴尬;不守信用,背信违约等。
2大学生诚信道德缺失的原因
2.1社会大环境对大学生诚信道德的影响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场经济的双刃性凸显,一方面它有助于人们形成竞争、效率、公平、创新等意识;另一方面,市场经济的趋利性,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也使人们滋生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倾向,急功近利、唯利是图、见利忘义、损公肥私等行为时有发生,不讲信用、弄虚作假,坑蒙拐成为社会公害。受市场经济影响至深的高等教育和大学生群体不可避免地陷入这个漩涡中,社会诚信意识的弱化和缺失对大学生诚信道德的养成造成了不良影响,这是导致大学生对诚信意识背离的一个重要原因。
2.2诚信法律制度和机制尚不健全
在现代市场经济社会,诚信的基础首先是法律,因而完善社会的法律体系是我们营造和保护讲诚信的社会环境的首要任务。中国目前的现状是法律的地位和尊严一直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制度尚不完善;社会诚信的评价机制、监督机制尚未形成。主要体现在:其一,没有制定信用激励和惩罚制度。守信用者没有得到有效保护,失信者未受到严厉制裁。在不少情况下却是守信者失利,失信者得利。其二,在判决执行上软弱无力,判决执行率低。法律作为市场经济运行规则的最高维护者,在处理违约赖账行为时显得苍白无力。债权人为追索到期债务,往往要通过诉讼方式追索债务,而采用这种方式的成本费用越来越高,不要说因种种原因败诉,即使是胜诉了,真正能够执行裁决的也很少,这使债权人处于十分尴尬的境地。失信者没有受到应有的处罚,客观上助长了诚信缺失现象的泛滥。有些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不高,处于人生成长阶段,在涉及个人利益时,难免会走上不诚信之路,这是大学生诚信意识缺失的制度体制原因。
2.3高校诚信教育体系不完善
无论在教育理念、教育投入、 文化 建设,还是学生管理等方面,都很少考虑诚信教育的必要性,对诚信教育没有予以足够重视。从诚信教育内容看,一些高校为了扩大招生和就业,高度重视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教学,而思想道德教育包括诚信教育相对弱化,从教学计划到课程设置、课时安排都与专业课无法比拟。从诚信教育机制看,很多学校没有建立大学生诚信评价体系及诚信档案,许多学校口头重视,行动轻视,从学生管理、教学到服务没有形成诚信育人的环境,使诚信失去了文化传承的最佳途径,有大约54%的同学认为学好专业知识比诚信道德更实惠。
2.4 家庭教育 的影响
家庭也是诚信道德教育的环境之一,家庭环境及家长的言行对学生诚信道德的养长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当前中国教育无论是基础教育还是高等教育仍然未走出应试教育弊端,许多家长为了让孩子考上名校、重点大学可谓不遗余力,把孩子的时间安排得满满的,除了文化课恶补之外,一些家长又走到了教育的另一个极端,认为把孩子的琴棋书画等特长培养好,就是提高了他们的个人素质,结果,忽略了素质教育中的道德、健全人格的培养。导致新生代大学生过度关注自我,在校期间除了学习学科知识,就是考各种技能证,当涉及个人前途和利益时他们往往会放弃诚信道德。
3加强大学生诚信道德教育的对策
3.1构建道德约束和法律强制有机结合的诚信建设社会环境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环境决定人,反过来人对环境又具有反作用。环境只有与我们的教育目标相一致,才能在育人中发挥作用。要形成良好的诚信建设社会环境。
首先,要加大对诚信的宣传力度,发挥社会舆论在大学生诚信道德建设中的引导、评价、监督作用。一方面,大力报道和宣传诚信人和事,使诚信的正能量在全社会充分释放,使诚实守信成为社会风尚;另一方面,加大失信行为的曝光力度,加大失信行为的风险成本,从而,在全社会形成诚实守信光荣,背信弃义可耻的社会氛围。
其次,完善社会诚信法规的建设。市场经济既是信用经济,也是法律经济。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础,法律是信用建设的保障。诚信不仅是道德问题,也是法律问题;诚信建设不仅是道德建设问题,也是社会管理问题。诚信缺失的解决之策根本上需要加强法治保障。一方面,要抓紧制定社会信用管理法律法规,完善社会诚信行为规范。理顺社会信用管理体制机制,明确有关部门的责任,加强社会信用管理,强化对守信者的鼓励和对失信者的惩戒。另一方面,诚信制度建设还远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与法律实施不到位也有直接关系。没有法律的有效实施,诚信体系也难以真正建立。通过上述努力,让大学生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形成守信意识,践行守信行为。
3.2完善学校诚信教育机制
更新诚信道德教育理念,增强诚信道德意识。诚信道德教育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学校作为诚信道德教育的主体,应该把对大学生的诚信道德教育寓于学校教育的全过程,把发展学生的诚信道德素质纳人高校教育目标的完整体系之中,以建立和完善全方位、多层次的诚信道德教育体系。
(1)把诚信教育作为高校教学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两课”阵地,结合时代的特点和需要,把诚信教育纳入学校德育教育体系,加强规划、统筹管理,并融入到学校教学和管理各个环节,通过开展以“诚信”为主题的演讲比赛、知识竞赛、“诚信承诺”万人签名活动、网上“诚信论坛”、“诚信你我他”征文及专题 报告 等丰富多彩的系列活动,在全校营造“人人讲诚信”的教育氛围,让学生真正了解诚信对个人及社会发展的重要性,认识到诚信乃安身立命之本。
(2)建立约束与激励机制。一方面要有诚信的约束机制,让学生诚信有章可循,违背诚信有章可罚,提高学生失信行为的风险成本;另一方面建立诚信激励机制,学校对学生诚信行为选择进行精神褒奖和物质奖励的机制,学生因其诚信的行为选择而获得心理坦然和精神满足,这样学生会更加追奉诚信。
(3)建立大学生个人诚信档案。内容包括家庭基本情况、基本经历、奖惩情况、学杂费缴纳、助学贷款、学习情况、 社会实践 、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以及违纪情况的诚信记录,并将其与奖学金、助学金、干部选拔、组织发展、就业推荐等环节联系起来,使这份诚信档案成为大学生走向社会的第二张身份证。是其道德信誉的保证,也是社会录用人才的道德“通行证”。形成人人学诚信、处处讲诚信、事事守诚信的浓厚氛围。
3.3尊重大学生在诚信教育中的主体地位
苏霍姆林斯基说:“没有自我教育就没有真正的教育”。大学生是诚信教育的主体,诚信教育是否见效,归根结底依赖于被教育对象的自我教育。因此,在诚信教育中,要坚持“以人为本”,应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和主体人格,指导大学生进行“自我”教育,自我强化是自我教育的一种表现,具体包括自我命令、自我检查、自我奖励、自我惩罚等,激发学生的主观能动性,提高学生对诚信道德的认知能力及选择与评价能力,培养道德自主和道德自律意识,使他们自觉主动的践行诚信,实现他律向自律的转化。
3.4营造诚信教育的家庭文化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父母的诚信品德 对子 女影响很大。任何一个道德主体都离不开家庭道德环境的熏陶,因此要重视家庭伦理建设和家庭诚信道德环境建设,从而为道德主体诚信品性的养成创造良好的家庭道德环境。中国家长需要焦虑的事情,不是我们给孩子花了多少钱,而是花了多少时间,去认识、管教、支持孩子,使孩子成为身体健康,人格健全的社会公民。因此,家长应充分重视自身言行、道德习惯、家庭氛围等对子女所起的潜移默化的作用。作为家长一方面要严格要求自己,注重身体力行,不断提高自身修养,培养正确的家庭诚信教育观念和意识,用科学的 方法 教育孩子做人做事,当出现负面行为时及时纠正,给孩子树立一个诚信的榜样。另一方面,针对孩子在校期间发生考试作弊等不诚信行为,不愿告之家长的情况,家长还应主动用书信、电话、短信等方式全面关心孩子在校期间的思想、学习、人际关系等状况,便于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同时,积极配合学校教育,共同优化诚信道德教育的文化氛围,努力形成学校诚信教育和家庭诚信教育目标的和谐统一。
【参考文献】
[1]任海宾.诚信教育的 反思 与重构[J].教学与管理,2003(3).
[2]何建娥.高校学生诚信缺失刍议[J].重庆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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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社会道德因素对大学生诚信品格形成的作用》
摘要:诚信品格是“人的社会特质”,是人在社会化的过程中道德内化的产物。这就预示大学生诚信品格的形成,需要整合以不同方式作用于个体的各种社会道德因素:即通过强化大学生社会道德期待的自我意识、发挥亚文化的暗示与模仿功能、促进大学生道德荣誉的印象整饰、以及淳化社会风气,从而为大学生诚信教育营造出良好的道德氛围。
关键词:大学生;诚信品格;社会道德因素
诚信作为人类社会最基本的道德原则和规范,是人之为人的最重要的品德。当代大学生作为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力量,要完成时代和社会赋予的历史使命,就必须要成为具有诚信品格的人。大学生诚信品格的形成固然离不开学校教育和自身的修养,但同时也与其所生活的社会环境息息相关。故本文试图通过探讨社会道德期待、亚文化、道德荣誉、社会道德风气等因素对大学生诚信品格形成的作用与影响,揭示大学生诚信品格形成的社会心理机制,为高校大学生诚信教育的有效开展探寻新的路径。
一、强化大学生社会道德期待的自我意识
社会道德期待即社会对个体的角色期望,旨在向个体提示合理的道德规范,表明什么是受到群体赞同或谴责的行为。社会道德期待通常以一种潜在的、间接的方式影响主体的思想和行为,因此,对于个体而言,它既是人们行为选择的判断标准,也是一种潜在的道德教育力量。社会对大学生在诚信方面的道德期待,不仅包括在家庭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应当遵守有关诚信的一般原则和规范,如“诚实守信,严于律己,履约践诺,知行统一,自尊自爱,自省自律”,还包括学术方面的道德要求,即“遵从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不作弊,不剽窃”等。毋庸置疑,这些社会道德期待对于培养大学生诚信人格具有引导和促进的作用。
然而,大学生是否能将社会道德期待内化为自身的道德意识和行为,还与他们的自我意识发展水平密切相关。心理学的研究表明,自我意识是个体道德品质形成的内在心理基础。由于自我意识中蕴含着深刻的自我要求、自我体验、 自我评价 的意义,因此,一个人的自我意识越强,其道德的责任感与义务感就越强,克制本能的欲望与冲动的能力也就越强。作为道德意识之一的诚信意识,说到底是一种道德的义务感、责任感,它直接发生于人的自我意识之中。也就是说,没有自我意识的确立与发展,诚信意识是很难产生的。所以,培养大学生诚信意识需要不断强化其对社会道德期待的自我意识。
1.注重发挥社会道德期待的强化功能。在现实生活中,要善于将社会道德期待与大众传媒、制度、榜样等结合起来,形成舆论强化、制度强化、榜样强化,以促使大学生对社会道德的认同与遵从。其一,利用大众传媒信息量大、传播速度快、覆盖面广和吸引力强的优势,通过讲述人们身边的诚信 故事 或评论刚刚发生的造假事件,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舆论氛围,从而有效地强化大学生对诚信道德规则的认同。其二、将社会道德期待与奖惩制度相结合,通过奖励对诚信行为给予正强化,通过惩罚对失信行为施以负强化,增强大学生的诚信道德信念,在日后的生活中养成诚信待人、诚信处事、诚信学习的良好习惯。其三、将社会道德期待与榜样人物相结合,通过榜样人物的示范效应,将抽象的社会道德期待具体化、人格化,使大学生从中受到感染和教育,强化他们对社会道德期待的自我意识。
2.积极引导大学生进行道德反省。“道德反省,指道德主体对自身道德过失的追悔和觉醒”,“是由是非观、羞愧感和责任心等心理要素和相关的生理基础构成的一种特殊的道德活动结构。”道德反省以自我意识为核心,通过自我检讨、自我反思、自我悔改,实现自我超越和人格的完善。大学生诚信人格的形成,不但需要学校开展诚信教育使其认识到诚信的重要性及其相关的规范要求,更为重要的是引导其对自己的失信行为进行深刻的反省,促使其产生羞愧感和内心的自责,并激励其在社会化过程中将诚信道德要求内化为自身的道德信念,自觉地做一名诚实守信的公民。
二、发挥亚文化的暗示与模仿功能
“亚文化亦称‘副文化’、‘小群体’文化。在某些方面有别于整体文化的地区文化或群体文化,既具有整体文化的基本特征,又具有其独特性,社会越复杂,亚文化越多。”大学生作为社会的特殊群体,有其自身的校园亚文化。大学生的校园亚文化,除了与主流文化存在微妙的互动关系外,还表现为对于主流文化既抗拒、反叛,又依附、承认的双重特质。尤其是在社会转型期,由于社会价值观念的嬗变、社会多元文化的存在等,一些不良的亚文化趁虚而入,对大学生形成不良的影响。例如,随着高校出现的学术造假、作业抄袭、考试作弊等现象的增多,越来越多的大学生由漠视转而认可甚至参与其中的亚文化氛围,造成对大学生诚信信念的消解。对此,不能忽视当前校园文化中的亚文化的负面影响,同时还要努力挖掘亚文化特有的功能,发挥它对大学生诚信建设的积极作用。
1.重视亚文化的暗示功能。人具有接受暗示的习性。社会心理学家库利认为,暗示“是指以相对机械的即反射的方式起作用的一种影响。它不涉及大脑的选择或意志的更高级的活动。”社会生活中对个体的道德影响无处不在,亚文化中的诚信暗示往往隐含了社会群体的道德价值取向。大学生同伴群体的亚文化,常常会以一种建议性、帮助性、温和性的诱导和暗示,向主体提供社会倡导的道德原则和行为类型。同伴群体亚文化,虽然不如法规那样对主体具有强制性的约束,但它在维护诚信方面却发挥着强大的功能。如果校园亚文化推崇的是诚实守信的道德价值,个别大学生一旦做出失信欺诈的行为,就会遭受同伴群体的议论、谴责、排斥乃至唾弃;失信学生在失去同伴群体的尊重后,不仅会产生懊悔、改正的道德心理,而且也会对其他同学产生警示的暗示作用;相反,如果大学校园中严重的学术失信现象或考试作弊未受到严厉的处罚,这种发生在大学生身边鲜活的失信事例就会对个体产生消极的暗示作用,一些同学就会将之视为一种社会认可的潜规则予以接受,甚至如法炮制。因此,学校应当注重营造诚信的亚文化氛围,发挥同伴群体亚文化的道德暗示作用,促进大学生诚实守信品德的形成。
2.发挥亚文化的道德模仿功能。道德的社会传播与培育在很大程度上是通过人际影响来实现的,而模仿是人际影响的重要方式。所谓模仿,“是在没有外界控制的条件下,个体受到他人行为的刺激影响,依照他人行为,使自己的行为与之相同或相似。”模仿是人们具有的一种社会学习能力,也是人的社会化的重要环节。道德模仿是通过对道德榜样的行为仿效、内心产生道德情感共鸣、直至产生道德认同。换言之,道德模仿是人们的一种特殊的道德学习活动,是主体自觉地仿效他人的道德行为、做出与之相同或相似的道德行为的活动过程。道德模仿在人的道德社会化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功能,它的“复制”作用使道德规范为大多数人所自觉遵从。
3.大学生的道德模仿需要教育者给予积极的引导。在大学生的道德模仿中,教育者的引导主要表现为:其一,为他们提供与其具有相似性的模仿对象。大学生如果受到典型诚信事件和诚信榜样人物的感染,就会增强对诚信观念的认同,进而产生积极的模仿行为。其二,引导他们对模仿对象的内在本质、行为的价值进行深入的探究和理解。这样大学生基于对诚信价值的认同而做出的模仿行为,就不再是“复制”式的,而是发自其内心的、主动外化的结果。其三,引导他们在模仿中进行体验,从情感上深化对模仿对象道德品德的尊崇,并把握时机,适时强化他们的诚信模仿行为。其四,创设、营造有利于诚信道德模仿行为发生的良好环境。诚信模仿行为是个体主动对周围环境做出选择的过程,通常情况下,当社会对个体寄予的诚信期望和施加的暗示与个体的价值取向相近或相似时,就易于激发个体的道德情感,使之受到道德感染,从而促发个体在相似事件中的诚信模仿行为。
三、促进大学生道德荣誉的印象整饰
道德荣誉是人们履行道德义务之后所得到的褒奖和赞许。它包括内外两方面:一是社会舆论给予的肯定和赞许;二是由于得到了社会舆论的认可和嘉许,行为者在道德情感上产生的自我满足感和自豪感。道德荣誉作为社会舆论的特殊形式,对人们的道德行为选择具有特殊的作用:一方面,道德荣誉所具有的某种权威性促使人趋善避恶,求荣免耻;另一方面,道德荣誉采取的是正面肯定形式,更能激励人们去积极向善。所以,道德荣誉感既是人们积极履行道德义务的内在动力,同时也是人们关注道德印象整饰的驱动力。
道德印象源于对社会现象的感知。具体到诚信印象,则与社会的诚信现象密切相关。诚信现象是主体形成诚信印象的知觉对象或材料。诚信现象的类型可分为观念性和实例性两种。观念性的诚信现象主要来自社会历史文献记载的各种诚信道德 事迹 、人物传记中的诚信事件、传统道德习俗,它是社会诚信氛围的文化基础,它常常通过戏剧传诵、习俗沿革、专门教育等对主体认知发生作用。但观念性的诚信现象由于与主体的切身经历没有发生直接的关系,它对于个体诚信观念形成的作用是潜在的、间接的或相对虚弱的。实例性诚信现象主要来自于个人的社会道德实践,即人们亲自参与或感知到的诚信事件。相对于观念性诚信现象,实例性诚信现象更容易或更能有效地刺激个体的感官、引发思维、加深印象。如高校开展的考前签署“诚信考试 承诺书 ”的活动;参加诚信教育讲座、论坛活动;观看以“诚信”为主题的话剧、文艺演出等等。不论是诚信事件的当事人还是见证者,实例性诚信现象都会不同程度、不同形式(比如换位思考)地对主体产生更强烈的刺激,与主体的利益取舍、道德选择发生关联,进而引发主体的道德思考和判断,形成共鸣。因此,实例性诚信现象对主体诚信印象的形成作用是相对直观的、有效的、甚至是长久的。
道德荣誉对于主体诚信印象整饰具有积极的作用。在民族性的研究中,中国人所具“面子”的人格特质,已成为共识;而心理学研究成果也表明,许多人不同程度地具有有意控制他人对自己形成良好印象的“印象整饰”的倾向性。可见,这种注重他人对自己形象的“印象整饰”与中国人顾及“脸面”的社会心理特征,具有较高的吻合性和相互强化性,也就是说,中国人的面子文化强化了人们的“印象整饰”的心理诉求或人们的“印象整饰”心理强化了中国人的面子文化。由于“脸面”与一个人的诚信道德及其名声息息相关,因此,人们为了自己或家人的“颜面”,常会自觉或不自觉地维护自己诚信的道德信誉和形象。如有的学生考试作弊被抓后,并不害怕因此取消成绩,而是在乎广而告之的全院或全校的通报批评或处分,因为他们要维护自己在老师、同学等熟人面前的形象,毕竟考试作弊是不光彩的丢人事情。还有的同学在行后,并不害怕被陌生人揭穿,但害怕被亲朋好友戳脊梁骨的责斥。显然,大学生的诚信教育,需要将中国的“面子文化”与道德荣誉加以整合,运用“面子的威力”和道德荣誉的激励功能,促使大学生诚实做事、诚信做人。
四、淳化社会道德风气
社会风气,古人称之为“风俗”。在当代社会的语境下,社会风气是指受水土自然环境的影响和由社会经济、政治、伦理道德的习染而形成的人们趋同一致的价值取向、行为方式、思维模式及生活习惯。可见,社会风气中的观念、行为和德行,是一种已经为许多人甚或大多数人所默认、所遵循的行为方式,是多年积累、习染成俗的一种惯例。“不令而自行,不禁而自止”就是社会风气的最主要的特征和功能。风气有好坏之别,良好的社会风气负载的是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念,而不良的社会风气负载的是颠倒的价值观念和扭曲的行为准则。因此,邓小平同志早就指出:“我们一定要教育好我们的后一代,一定要从各方面采取有效 措施 ,搞好我们的社会风气,打击那些严重败坏社会风气的恶劣行为。”他还说“抓精神文明建设,抓党风、社会风气好转,必须狠狠地抓,一天不放松地抓,从具体事件抓起”。
1.官德对社会风气具有引领性。我国古代思想家,非常重视官德在社会道德教化中的积极作用。孔子曰:“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他还说“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在孔子看来,为政者的行为和作风对社会大众具有很强的示范效应和导向功能。众所周知,中国传统“德治”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强调“德化”。为政讲信不仅是取信于民的需要,也是社会诚信教育的需要。各级政府部门和领导干部带头讲信、守信的以身作则的实际行动是最好的诚信教育,对大学生诚信品格的形成具有示范作用。
2.赏罚分明的社会机制对社会风气具有保障性。在当前的社会转型期,要遏制诚信缺失之风的蔓延,一方面必须要建立惩恶扬善的道德机制,加大对失信者的惩治力度,提高失信者的法律和经济成本,即让失信者名誉扫地、经济受损,得不偿失,清除失信投机获利的文化土壤;另一方面,加大对诚实守信者的精神和物质的奖励力度,建立诚实守信的利益保障制度,激发人们诚信的道德欲望,从而弘扬诚实守信的社会正气。
3.社会舆论对社会风气具有导向性。社会舆论对个体诚信具有定向和强化的作用。社会舆论对诚信行为的褒奖和对非诚信行为的谴责,不仅向大众明示了诚信道德价值原则和倡导的行为类型,而且其形成的褒善抑恶的舆论氛围,会以其显著的倾向性形成一种无形的精神力量,敦促个体践行诚信道德。具而言之,社会舆论对诚信品行进行的褒扬、奖励和宣传,会增强人们诚实守信的道德认同感,而社会舆论对欺诈失信行为予以批评、抨击和呼吁道义上的惩罚,对失信者会起到控制、矫正的作用。可见,社会舆论形成的诚信“道德场”对扭转不良的社会风气具有重要的作用。
商业道德,是指在商业活动中,商家及其成员从事经营时,完善其素质和协调商业内外部利益关系的善恶价值取向以及在行为上应遵循的道德原则、道德规范准则的总和。本文所谈的商业道德问题,由企业人对某些商业道德规则的违背谈起,同时涉及到企业人对企业的管理与经济制度的道德性问题。商业道德虽然涉及到商家及其成员对商业规范和经济法规的遵守问题,商业道德并不等同于商业规范和经济法规,后两者带有浓厚的强制性、他律性特点,而商业道德则属于道德范畴,有着自律性和非强制性的特点。简单讲,商业道德对市场经济领域的商家及其成员的要求,包括诚实经营、平等交易、公平竞争、合法谋利、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等。树立商业道德的目的是通过保护市场经济中商家的平等竞争、维护消费者的权益借以维护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同时通过培养个体的商业道德完善个体的道德人格。二、商业道德缺失的危害性分析1.损害广大消费者的利益市场营销的本质在于实现企业利润目标的同时,满足广大消费者的需求。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企业的利益与消费者的利益基本上是一致的,企业经营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增进社会的财富,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因此,消费者是企业的“上帝”。但是,制售假冒伪劣产品;漫天要价,乱“宰”顾客;利用虚假广告进行欺诈,买卖等,对广大消费者而言,不仅造成了他们经济上的损失,而且影响到他们的身心健康,严重者会危及他们的生命安全。在这里,消费者的权益被破坏殆尽,社会主义生产目的难以实现。2.破坏了公正竞争秩序,损害了其他竞争者的利益公正性是市场竞争的一条基本原则,在正常的市场背景下,每一个企业都是平等的,人家都处在同一起跑线上进行竞争,并通过正当的手段赢得竞争和优势,由此获得的利益也才是正当的、合法的。然而,有些企业为了排挤竞争对手,独占市场,则通过不正当手段窃取他们的商业秘密;用贿赂的方式推销商品;在广告或宣传中诋毁、贬低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或产品声誉;用低于成本的价格进行倾销等,所有这些行为的出现,无不有损市场竞争的公正性原则,使市场竞争秩序受到破坏,严重地影响了其他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并使之处于不利的竞争地位,其正当利益遭受损害。3.严重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市场营销必须遵循一定的规则,并遵守社会公德。企业在营销过程中必须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为增进社会的福利和健康发展做贡献。但打量假冒伪劣产品对名优产品的冲击,不仅使名牌企业利润减少,造成国家利税下降,而且国家为查处假冒伪劣产品还得支付巨额资金,损失巨大。同时,某些不法分子为了使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合法化,不惜重金贿赂政府官员,或在销售过程中拉关系、走后门,加剧社会风气的败坏,妨碍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4.严重损害了企业自身的利益无论是制造、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还是用虚假广告进行买卖,以及采用其它不正当营销手段,从短期看,企业由于欺消费者,引诱消费者上钩而获取了眼前的利益,但从长远看,其违法活动一旦被揭露、曝光,必然危及本身的声誉和信誉,遭受社会舆论的谴责,受到消费者的唾弃,最终失去顾客,失去市场。三、商业道德重构的对策1.重视提高全民文化素质,营造道德氛围首先,作为消费者,要不断提高自身文化素质和道德水准,识别真善美与假恶丑。既能唾弃、遏制不道德行为,使违反商业道德者没有市场;又能文明、诚实、守信,给商家良好商业道德行为提供广阔的空间。同时,消费者要学会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有效遏制不道德行为蔓延。对违反商业道德行为不予投诉,就是助纣为虐,推波助澜。其次,作为商家要恪守商业道德,文明经商,礼貌待客。特别是企业经营者,要把商业道德当作无形资产,不断强化商誉意识和经济信用意识,真正认识到讲商业道德可为自己创造更多商机。同时,还要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把商业道德意识深深植根于全体职工心中,增强危机感和使命感,坚决不搞只顾自身眼前利益的狭隘满足,而失去商业道德,失去市场和失去未来的短期的“自杀”性行为。2.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必须强调依法治市。而目前我国的经济法律体系尚不完善,因此需要加快立法和修订,健全法律法规。一要积极健全合同监督管理法规,加强打击合同欺诈工作的可操作性;二要完善企业登记管理制度,以杜绝企业违反商业道德行为发生;三要加强企业财务管理方面的立法,以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四要加快建立信用制度,使市场经济真正成为信用经济;五要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准入制度,使所有从业人员都有法定的“从业资格证”,便于执法机关检查、控制,同时也能有效遏制不法行为发生。3.破除地方保护主义改革传统的地方和部门领导的“政绩”考核方式,即除了经济总量指标以外,还应注重考察其市场环境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水平。与此同时,一个地方的市场开放程度和环保水平也能够反映出其领导人的水平与能力。为追求经济增长指标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甚至不惜以牺牲一个地区的环境为代价,这样的“政绩”又怎能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因此,清除地方保护主义这个信用和道德建设中的最大障碍,其关键在于改革对地方领导人考核的单纯数量指标,这样才有利于国内统一大市场的形成。4.推进产权制度的改革,遏制短期行为目前,很多企业产权不清,“婆婆”非常多。尤其是国有企业,国家是通过政府官员系统来实现所有者利益的,而政府官员是要换届选派的,从而导致经营者出现短期行为,往往置商业道德于不顾,急功近利,损人利己,对此,要明晰产权,解除政府的约束,把企业转由企业家经营。因为企业家是以终生经营企业为职业的,关心企业长远利益和自身人力资本的增值,故而能够恪守职业道德。5.大力推动名优产品的促销活动,实施名牌战略,使重质量、守信用的良好商业道德蔚然成风通过由在市场竞争中形成的名牌对市场的挤占,可以增强消费者的信心,扩大市场销售,同时使假冒伪劣产品的销售更为困难。现阶段名牌的形成和发展单靠市场自发的力量是比较困难的,因此在国内外市场竞争的情况下,应对其予以必要的扶持。6.加强执法力度,切实严惩违反商业道德行为,做到天天都有“3.15”对违反金融、外汇、工商行政管理法规,违反市场管理条例,非法从事工商活动,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必须彻底查办。同时,坚决打击执法犯法,贪污受贿等腐败行为,维护法律尊严,促进商业道德健康发展。
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但经典的企业理论由于秉持利润最大化原则,对此并不是持十分赞同的意见。事实上,从经济伦理分析,作为经济主体的现代企业,不仅是道德主体,其经营行为也具有一定的伦理动机,因而企业的经济行为,也是一种道德行为。企业及其经营行为的道德关涉为企业社会责任的生成提供了逻辑前提,也使得企业的社会责任担当具有了可能性。企业社会责任;道德主体;伦理动机;道德关涉;经济伦理 然后举例来论证你自己组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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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职业道德论文的写作技巧
会计职业道德论文的写作采用三段式: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提出问题要简明扼要,开门见山,一般都选用资料中提供的事实材料和理论材料来提出问题。
分析问题要紧密结合材料,不能东拉西扯,海阔天空地乱谈。要集中力量论述主要问题,论述时有详有略,重点内容详写,次要内容略写,但要兼顾好全局和局部的关系,既要看到正面情况,又要注意到次要问题。
解决问题的方案要有条理,有层次,涉及到相关部门时方案要体现各司其职、各尽所能、互相合作精神。分析问题要按照由此及彼、由表象到本质、由微观到宏观、由特殊到一般的方式进行。
会计职业道德论文参考:《浅谈会计职业道德建设》
论文关键词:会计舞弊;会计职业道德
论文提要:在全世界范围内,大企业、大集团频频出现会计舞弊案件。从中可以发现,大量的会计造假可以折射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方面存在的问题。重谈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仍很有必要,而且势在必行。
会计职业道德问题伴随着经济发展普遍存在,但近两年是会计准则的变更阶段,会计职业道德缺失导致的问题更加突出。2007年是我国实施新会计准则的第一个年份,上市公司年报是全面执行新准则的首份年度报告,其年报工作要求高、事项多、难度大、责任重。其中涉及到追溯调整或者其他方面的操作,如果会计从业人员的责任心不强,那么在转型期间的会计造假等现象所造成的经济后果就会更加严重。伴随经济持续发展,对于会计职业道德问题的再探讨是十分有必要的。
一、天津磁卡会计舞弊案
2005年10月10日,天津磁卡被舞弊研究中心撰文指控涉嫌操纵现金流虚构巨额非经常性损益,10月19日该公司公告称证监会已正式立案调查。
天津磁卡在2005年9月7日公告中称:研发基地一期建设总用地512.34亩,总投资103,896万元;2005年3月25日,公司与中贸源签订总价款为431,972,300元的《设备采购合同》,2005年6月30日,公司向中贸源预付了5.2亿元设备采购款及原材料采购款。总价值只有4.3亿元,就预付5.2亿元,且如此巨额工程设备不自己招标采购,反而委托一家背景不明公司操作,这只能说明这5.2亿元实际是在空转,也就是天津磁卡并没有真实收到5.2亿元的售房款,也没有真实支付5.2亿元的设备款,而是在银行的配合下做出的虚假现金流;实际上,2003年度收回的关联方欠款5.3亿元以及后面支付印刷厂6.3亿元也怀疑涉嫌资金空转,以此转回巨额的减值准备,如果是这样,则其2003年、2004年巨额的非经常性损益都是虚假的。
募集资金的使用必须存入专用账户中,做到专款专用。不少上市公司在募集资金的时候虚报项目所需经费;募集到资金后名义上还挂在账户上,但早已秘密转出到账外;或者将改存款质押套取贷款;或者虚报募集资金的使用金额和使用范围。
二、会计职业道德问题的现实危害
由天津磁卡会计舞弊案应该引发人们再次思考会计职业道德问题,其将对国家的社会经济生活产生深远的现实危害。
1、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没有信用,市场经济就无法维系。近年来,造假账、虚列资产权益等现象较为严重,并且出现了贪污、漏税等严重问题,这都对经济社会健康发展造成了无法估量的损失。
2、影响国家宏观经济决策。会计的目的就是真实公允地反映经济经营状况,而国家宏观调控便依赖于报表等会计成果,认为其反映的经营与资产列报是合理的,并做出宏观的经济决策。但是,在会计人员违背职业道德的条件下,会计结论的可信度受到威胁,更何谈宏观调控的有效性呢?
3、侵害投资者利益。此种危害在上市公司中更为明显。会计职业道德问题的产生会使得会计工作丧失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为企业及上市公司提供虚假的会计报告与验资报告,从而欺投资者,侵害其利益。
三、会计职业道德问题成因
会计职业道德是一个多元化复杂问题,涉及到方方面面,故应以我国国情为出发点进行分析。首先,现实的社会历史条件。会计职业道德更多地依附于历史继承性和经济规律,一些观念、一些做法虽然不符合时代、不符合要求,但是往往由于是老习惯、老传统,人们还是会沿袭下来。随着改革开放,人们的思想意识、价值观念都在发生变化,会计人员的道德观念也处在一个徘徊、不稳定的状态。会计人员的价值观念、价值取向发生变化,而且随着改革开放,国外的各种思想,不论是好的坏的,都会对会计人员产生诱惑。在这样的情况下,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的缺失也就不难理解了。其次,国家的法制不健全,道德的作用有时显得无力。经济体制的.转变,社会生活也发生着巨大的变化,法制也应该随之发生相应的变化。但是法律一旦颁布施行,就有一定的稳定性,不可能时时改变,而社会经济生活是时时发生变化的。所以,法律往往有不周全的地方,有漏洞,这是在所难免的。法制不健全,会计人员在抵制违法会计行为时,就会缺乏法律保障。另外,尚未形成完善的会计职业道德评价体系及会计人员自己的行业自律组织。会计职业道德评价具有裁判作用、激励作用、示范作用和调节作用。我们能以职业道德的原则和规范为尺度对会计行为加以衡量。但是,目前我国还没有形成完善的这样一种体系,不管是道德好还是道德坏,没有及时的评价,也没有及时的表扬或是纠正,使目前会计职业道德的作用和意义不够突显。另外,我国虽已有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事务所等,但是还没有建立起一个针对所有会计人员的行业自律组织来对会计人员的行为做出约束和监督。
四、关于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建议
促进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化,制定有效、可行、完善的会计职业道德规范。会计法律法规约束是会计职业道德的最低标准,会计是以一定的法律制度作为工作的依据与行使管理权之保障的。规范地方政府行为,真正实现政企分开,优化会计从业的政治环境。做好会计职业道德的评价工作,建立行业自律组织。构建一个涵盖所有会计人员的属于会计人员自己的组织,那么就可以有专门的机构来对会计人员的日常活动进行管理,可以制定详细的规章制度对违反职业道德的会计人员实行相应的处罚,对情况严重的有资格吊销会计从业资格等。重视会计职业道德教育,把会计职业道德的原则和规范内化为会计人员的道德品质,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使他们自觉履行会计职业道德规范。
学术道德[1] 建设应包含三个层次的工作:一是理顺学术行为主体的各种社会关系,建设合理的学术体制;二是道德体系本身的构建,包括能被整个社会和学术共同体所认可的道德理念的重塑和道德原则的构建,以及切实可行的规范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三是培养可执行道德原则和道德规范的学术行为主体。研究生的学术道德建设与整个学术界的道德建设互为前提和条件,其的目的在于培养具有强烈的道德自觉性、充分了解相关学术规范并具有道德行为能力的学术新生力量,并带动整个学术界的道德建设改革,从而为推动一个良性循环、可持性发展的学术生态圈的建立提供充足的道德氧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