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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rryaigigi
首页 > 期刊论文 > 关于计划生育毕业论文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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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nia慧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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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本科毕业论文选题:1、论我国民间借贷的现状及法律规制2、论法律的平等价值3、上市公司并购业务若干法律问题研究4、论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5、所有权保留若干问题研究6、网络金融犯罪的法律规制7、论公司合同风险及其规制8、论夫妻侵权的法律规制法辅9、逃税罪研究10、校园暴力的成因与法律防范11、正当防卫疑难问题研究12、网络著作权侵权问题研究13、不真正不作为犯研究14、论交通肇事罪15、论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以上选题由学术堂整理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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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V呀大V

海商法的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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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相机1984

全科医生专科培训基地现状分析一、专业开设背景和经过1)背景我国卫生人才资源分布不均衡、结构失调且现行培养模式与需求不协调,过度集中在大城市和大医院,农村社区卫生人才短缺,总体素质不高,特别是全科医学人才严重匮乏,由此造成城乡之间和地区之间医疗卫生发展不平衡,农村社区卫生发展严重滞后,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居民健康状况差距扩大。为此,《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做出了“加快发展全科医学,培养全科医生”的重要决策。实现这一战略任务,加快发展全科医学教育,建设一支以全科医师为骨干的高素质的社区卫生服务队伍,保证社区卫生服务深入、健康、持续发展,是高等医学院校肩负的重任。根据这一特殊国情的迫切需要,我院审时度势,在卫生部陈竺部长的亲自指示、关怀和支持下,紧密结合我国当前现有国情和我院实际办学能力,顺应天时、地利、人和,创造性的提出了在临床医学专科起点的基础上培养定位于广大城镇社区和农村社区的全科医学教育,为广大农村和城镇社区培养“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的合格的实用型全科医生。2)经过(1)成立全科医学课题小组我院领导班子对该项工作高度重视,并为此专门成立全科医学课题小组,由一名副院长主抓该项工作,课题组成员是由我院的高学历、高职称、高水平的业务骨干组成。(2)出外学习考察调研课题组分期、分批到浙江大学医学院、首都医科大学、徐州医学院等有丰富的全科医学教育经验的医学院校学习、考察,初步确立了适合我国国情和我院实际的专科起点的全科医学教育的培养目标和培养模式,对课程设置、教学大纲的制订、师资培训、考核体系等方面也作了全面细致的调研。此外,课题组还明确分工,一部分成员深入到国内著名的多所三级专科医院(如北京友谊医院、复兴医院等)及其各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站点,调研全科医学生在专科医院和社区中心的临床实习及社区实践情况;另一部分成员则深入到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社区服务中心(站点)广泛调查,取得第一手资料,以本地状况作为缩影,初步掌握当前我国城镇社区和广大农村的卫生人才资源现状、老百姓的健康状况及其对卫生健康需求状况等(详见调查报告)。根据以上调研,课题组及时写出在我院开设定位于城镇社区及广大农村的专科起点临床医学专业(全科医学方向)的可行性报告。课题组的各项调研工作得到了卫生部、省卫生厅领导和国内知名医学院校的相关专家以及我市卫生行政部门的高度评价和大力支持。(3)制订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专家论证在最短的时间内,课题组集中集体的智慧与力量,精细安排,科学分工,密切合作,广泛调研,严格按照培养目标和全科医学教学、实践的思维理念,制订出教学大纲初稿,然后将初稿呈送到国内知名医学院校和卫生部的相关全科医学专家手里,全面、广泛地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后完成了第3稿。专科起点的全科医学教育在我国是一个全新的新生事物,尽管做了一些前期工作,也得到了国内相关专家学者和上级部门的高度评价和大力支持,但毕竟还处在最初的探索阶段。为了更加科学、严谨地办好这个创新性的专业,我院于2008年7月31日邀请了国内知名医学院校的教授、专家、学者及卫生部、省卫生厅和上饶市的相关领导来我院对我们的前期工作进行评估、论证,希望他们对我们的后续工作提出指导性的意见和建议。此次论证会邀请了卫生部科教司孟 群司长;首都医科大学崔树起教授;中国全科医学杂志社刘海波教授;上海交通大学施榕教授;浙江大学余海教授;南昌大学袁兆康教授;人民军医出版社王少浪教授;省教育厅聂威处长;省卫生厅李志刚处长。论证会的召开非常成功,得到了新闻、媒体和社会的高度关注,更得到了参会的各位教授、专家和领导们的高度评价和一致认可。当然,各位专家、教授也对我们的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内容提出了许多中肯而宝贵的意见,现在,课题组根据专家、教授们的意见和建议,正在进行第三稿的修订与完善。二、指导思想与目标任务(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新时期卫生工作方针,以社区卫生服务需求为导向,以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水平和质量为中心,按照长远发展与当前需要相结合和实事求是,突出重点,分类指导,逐步完善的原则,以毕业后全科医学教育为核心,以师资培训和岗位培训为重点,积极探索,勇于实践,到2011年逐步建立起符合我市实际较为完善的全科医学教育体系,培养一支高素质的数量充足的以全科医师为骨干的社区卫生服务队伍,为我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提供可靠的人才保障。(二)发展目标坚持以人的健康为中心,以向个人、家庭与社区提供连续、综合、便利的基本卫生服务为目标,建立起适应我市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需要的全科医学教育体系。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立足于社区,为广大居民提供基本卫生服务,能用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开展融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为一体的高素质的社区卫生服务队伍。(三)具体任务1、2009年,构建全科医学教育的基本框架。建立市全科医学教育培训中心和各区全科医学教育培训站、临床培训和社区培训基地,加强师资队伍建设.2、2010年,初步建立和完善全科医学教育体系。加强市全科医学教育培训中心、临床和社区培训基地建设探索培养高素质全科医师的有效途径和模式,然后逐步总结推广。3、2010-2012年,完善全科医学教育体系。1)制定全科医学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编写讲义、教材和实验指导围绕建立以农村社区为导向的全科医学教学教育模式的总目标,项目组成员集体讨论,制订出符合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要求的较完善全科医学教学课程设置及各课程(包括实习)教学大纲的编制;并编写授课讲义和实验指导;进一步编写专科层次全科医学教材。2)全科医学教学方法改革采用案例教学的方法;采用多种形式的讨论法,如专题小组讨论法、选题小组讨论法、以问题为中心的小组讨论法等;讨论学科与学科、基础与临床、理论与实践的沟通与跨越;提高学生“六位一体”全科医疗服务能力,同时通过讨论了解方案实施碰到的新问题并及时解决。3)建立全科医学见习和实习教学基地建立固定的全科医学见习和实习教学基地,并建立一套行之有效实践教学考核制度确定考核项目;制定考核与评分方法,进行考核评价。4)进行全科医学教学计划和大纲的专家论证邀请有关专家和领导进行全科医学论证和教师培训。5)进行全科医学师资培训和进修学习工作联系首都医医科大、卫生部全科医学培训中心来我院培训师资。6)进行上饶市基层卫生人力资源和社区卫生服务现状调查7)赴有关院校和社区考察并写出考察报告和向卫生部请示报告和可行性报告。三、发展全科医学教育的具体措施1)改革培养目标与能力要求:以培养具有为人民健康服务的职业道德,“下的去、用的上、留的住,干的好”的农村社区实用型全科医学人才为目标。其专业能力要求为:掌握全科医学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熟悉全科医疗的诊疗思维模式,具备对社区常见、多发病、传染病健康问题和疾病的防治能力,能够运用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以维护和促进健康为目标,向个人、家庭、社区提供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指导为一体的卫生服务,达到全科医师岗位的基本要求。2)革新培养模式:根据培养目标和能力要求,将过去那种学校教育加医院实习的培养模式改为:80周在校教育+二级以上医院见习4周+医院轮科实习40周+防疫站6周(防疫科和卫生科)+社区实践6周3)优化课程设置:根据面向农村社区全科医学人才培养不要求学生有十分宽广的基础理论知识,我们通过减除与基层临床意义不大的公共基础课(物理、化学、细胞生物学等)和压缩公共基础课(两课、英语)就节剩出230课时用于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教学。同时根据“六位一体”功能要求增设预防、保健与健康促进等课程。见附表,经优化设置后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所占必修课程的比重分别为、和,而本科院校对应的比例分别为、和;且专业课程无论从门数和时数与本科院校相差不大,这样就从学时上保证学生的专业能力与质量。4)改革教学内容增强实用性:根据农村社区全科医师的能力要求重新编写教学大纲和教材(讲义)。删除基础课程中与基层社区卫生工作无太大实际意义的临床反复验证性实验内容如弥漫性血管内凝血试验等等,增设三大常规检查、心电图机、快速末梢血糖测定、常见病X片拍摄等临床实用操作实验;现行教材中相互重复的内容则在某一课程中单独讲述,如现行内科教材中已讲水、电解质与酸碱失衡,则在外科学教材中避免重复出现等等;新教材(讲义)编写中强调农村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与防治;这样精编实用性的教学内容确保了学生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的质量。5)改革教学手段:将现行团队合作式教学形式逐渐过渡到全科复合型师资完成教学,借鉴国内兄弟省市的经验,不脱离医学教育特点,充分利用学生的社区医疗背景探索榜样学习、合作学习、角色扮演、录像录音、直接应诊、示范教学、摹拟教学、讨论式等方法,以学生为主体,激发学生思维,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从而提高教学效果和教学质量。6)强调医疗实践技能:请参加过全科医学师资培训或参加全科医师骨干培训的临床医师进行临床各科专业授课和实习带教,重点培养学生症状为导向的诊疗模式、常见病、多发病和传染病的诊断、鉴别诊断、防治原则和转诊指征;常见急症的处理原则和院前急救的基本知识;不片面寻求医技上的高、新、尖。这样就能培养学生的全科医学诊疗思维,避免在临床实习教育中走专科医生培养的老路;同时使学生不好高骛远,精力集中于农村开展得起来的医疗卫生服务技能学习。7)加强培训基地建设,建立全科医学培训网络建立“上饶市全科医学教育培训中心”,挂靠在卫生部医学培训中心,负责全市全科医学教育师资和管理人员、全科医师、社区护士的培训工作;负责指导各区培训站的培训工作;协调全科医学各临床和社区培训基地的工作;积极开展学术交流和科学研究。全科医学临床培训基地主要设在二级甲等或以上医院,社区培训基地主要设在一级医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区级预防保健机构。形成以市全科医学教育培训中心为龙头,各区培训站为骨干,各临床及社区培训基地为基础的功能完备、分工合理的全科医学培训网络。8)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师资队伍是全科医学教育的关键,也是当前工作的重点。制定师资培训计划,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全科医学师资队伍培训。吸引一批热爱全科医学事业、有基层工作经验、在临床学科中有一定建树的专家,经过必要的全科医学知识培训后充实到师资队伍;同时采取“请进来、送出去”的方式,有计划地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来深圳讲学,或选送人员赴国外或先进省市学习进修,多渠道多形式地进行师资培训,以尽快建立起一支数量充足的高素质的师资队伍。四、师资培训师资是教学成败的核心和关键,由于我院是首次开设此专业,师资匮乏是教学的最大瓶颈,也是当前面临的最大困难,师资培训刻不容缓、势在必行!在卫生部科教司孟群司长的关怀和引荐下,我院全科医学课题组请来了以首都医科大学原教务处长、现任卫生部培训中心副主任崔树起教授为首的包括浙江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中国医科大学、南昌大学等全国知名医学院校的全科医学专家、教授来我院进行全科医学师资培训,并对学员进行严格考核,我院71名专业教师成绩合格,获卫生部全科医学师资培训证书。五、专业特色与课程体系改革我院开设专科起点的临床医学专业(全科医学方向)具有以下特色:1、下得去、留得住:规范化培训的医学本科生不愿下农村社区,而专科出身的全科医学人才愿下基层。2、周期短:本方案只用3年。3、投入少。4、用得上:针对县乡常见病、多发病及慢性病防治的课程设置改革和临床医疗技能的培养,使学生有相对较强的动手能力。5、 熟练掌握全科医疗的诊疗思维模式。1)课程体系改革针对在如此短的时间内(136周)能否培养出让农村社区人民放心、信任、满意的全科医生?我们采取了如下措施:根据面向农村社区全科医学人才培养不要求学生有十分宽广的基础理论知识。我们大大删减和压缩了与临床关系不大的专业基础课(物理、化学)和公共课(两课、英语)。删除专业课中与基层社区卫生工作无实际意义的实验内容,增设如血、尿、便三大常规检查,心电图机、快速血糖测定仪等操作,常见病X光片拍摄等与临床密切相关的实验。2)除传授常用的临床技能外,还重点加强社区预防保健、社区急救、社区护理、农村社区卫生管理等工作能力和全科医学理念的培养。运用全科医学的思维理念,重点培养学生养成以症状为导向、以体格检查为重点的全科医学诊疗思维习惯。按全科医生的要求掌握农村社区常见病、多发病和传染病的诊断、鉴别诊断、防治原则和转诊指征,掌握临床常见急症的处理原则和院前急救的基本知识,不片面寻求医技上的高、新、尖。3)招生状况通过前期一系列工作,2008年我院已被省招办获招临床医学专业(全科医学方向)的招生计划,截止目前,报名就读该专业的学生人数已逾230余人,大大超过了省招办下达的计划数,其中有相当一部分学生是从其他专业强烈要求转到该专业来的,这说明很多学生及家长非常看好这个专业的前景。六、存在问题及解决措施1)招生计划及就业模式与当前的国家政策的衔接、配套问题这一点最重要,也是作为纯教学单位的学校无法解决的问题,必须要有政府出台相关政策来保证学校进行全科医学教育的延续性。建议各地政府在国家宏观政策的指导下,根据各地对全科医生的具体需求,制定订单式(定向)计划,委托学校培养,毕业后定向到具体单位就业,政府必须要保证这些毕业生毕业后的合理待遇,确保“留得住”。这项政策在浙江、上海、北京、深圳等发达地区已经全面铺开,这应该是今后几年发展我国基层卫生医疗事业的一种可取的经验和趋势。2)全科医学理论、临床与社区师资培养问题专科起点的全科医生培养的成败的关键和核心在师资,学校应该着力重视全科医学各项师资的培养。由于我院是第一次开设这个专业,无论是理论、临床还是社区的全科医学师资,都是一片空白。我院依据理论师资培养先行、临床和社区师资培养并重的原则,先分步夯实理论师资,再根据专业特点加强临床师资和社区师资的培养,切实做到分期、分批、分层次地推进全科医学各项师资的培养工作,培养过程中切忌“眉毛胡子一把抓”。3)临床与社区实践基地建设问题要培养出适应广大农村和城镇社区的“下的去”、“留得住”、“用得上”、“干得好”的全科医生,光有理论和师资是远远不够的,还得有实践的场所,在某种意义上说,丰富的实践才是“用得上”、“干得好”的唯一途径。因此,学校一定得有自己的临床教学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我院必须要建立自己的临床教学医院或者和三级以上医院合作,派出自己经过正规培养的临床师资到该医院带教,也可邀请该院的相关医生参加规范的临床师资培训。至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设立,由于投入不会太大,我院打算近期开始投入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建立一至二个相对完善的、独立的社区实践基地,重点用于今后临床和社区教学过程中的社区见习。当然,能够争取到政府、机构或私人的资助也不失为一种意外的收获。5)教材(讲义)编写问题教材是教学的基本依托,是否有一套科学、实用的教材是决定教学成败的重要因素。由于我院是首次开设专科起点的全科医学教育,没有现成的教材可使用,市面上全科医学的教材几乎都是本科起点的或者是与全科医学相关的教辅或培训教材。因此,编写一套与专科起点的全科医学教学大纲相匹配的教材及教辅教材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紧迫而严峻的课题。我院拟采取“三步走”的方案解决这一问题,第一步,先选择一套相对较科学、严谨、内容翔实的本科教材作为我们的临时教材,在教学过程中不断吸收和总结经验。第二步,要求任课教师在使用临时教材教学过程中,同步编写适合于专科起点的全科医学教学大纲的授课讲义,以后逐渐过渡到使用自己编写的讲义授课。第三步,经过2~3年的时间,不断对自主编写的讲义修改、完善,待条件成熟时由教学部门统一组织相关教师编写一套专科起点的全科医学教材。6)毕业后继续教育及培训问题我国现在及今后的一段很长时间内的全科医学教育还主要是集中在毕业后的继续教育和培训上,全科医学教育强调的是终身教育。因此,我们也要充分认识到这一点,我们所推行的学历教育只是全科医学教育的一个起点,或者说是全科医生的启蒙教育,学校作为一个教育部门,理所当然地要配合国家和政府,就全科医生的毕业后继续教育和培训贡献自己的力量。我院将群策群力,积极主动和上级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取得密切联系,尽快建立自己的全科医学继续教育和培训中心。并力争把我院培训中心办成华东地区乃至全国的专科的全科医学教育及培训基地或中心。7)学科发展与完善问题(1)积极推进科研工作本着信息共享、资源共享的原则,积极走出去,科学引进来,争取以全科医学为突破点,以校刊正名为契机,激活科研工作,力争在五年内成立全国的专科起点的全科医学教育的专业学术委员会。并以此为先导,全面调动我院崇科研、尚学术的积极氛围。(2)加强与国内外兄弟学校交流与共建遵循学校教育的发展规律,改变思维观念,走出去,引进来,积极加强与国内名校和国外高校的沟通与交流。包括:学术交流、人才互动、科研合作、联合办学、学科共建等。(30升格为本科专业经过若干年的艰苦卓绝的奋斗,当条件具备时,可以考虑升格为本科专业。综上所述,我院专科起点的全科医学专业是在卫生部、省卫生厅、本市政府等领导和国内知名医学院校的专家、教授们的关心和支持下开设起来的,它是个新生事物,需要国家和政府的相应政策的支助和扶持,需要我院全体员工的不懈努力,也需要全社会的热心关注与支持。我们希望,通过我院探索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全科医学人才培养新模式,为全省、乃至全国此类教育教学改革提供经验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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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丁不二

行政管理学本科毕业论文 浅谈服务行政 摘要:政府的产生源于人民的公意达成和公意授权,这就决定了行政管理的服务性质。21世纪,服务将是行政管理职能的必然选择。为公民服务,为国家服务,为社会服务,将是行政服务的主要对象;而效率与效益,将是行政服务的价值取向。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判断行政服务的标准,则看其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加国家的综合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而最终依据将是用“人民是否满意”这个尺度来衡量。 关键词:行政管理,服务,衡量尺度 21世纪,以服务为方向的中国政府职能选择将成为一种必需和必然。政府将按照企业化的方式努力为公民、为国家、为社会服务,并自觉把“效率”和“效益”作为自身服务水平的内在评判尺度,把“人民满意不满意”作为外在的评判尺度。 一、服务:21世纪中国行政管理的职能设计 管理在本质上就是服务,服务理所当然成为政府职能的必然选择。21世纪中国政府必然也应树立“小政府、大服务”的行政理念,进行职能的再设计。 1.管理就是服务 管理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在本质上管理与服务是统一的。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使社会主体产生分化,并逐步形成群众组织(包括国家),各组织内部及各组织之间都存在着严重的利益冲突,各组织成员为避免无谓的消耗,以最少成本换取最大利益,相互订立契约,把自身的一部分权利让渡出来,形成公共权力,由全体成员选举的少数代表掌握。掌握权力的少数人根据其成员的要求,管理公共事务,维护组织及其成员的利益。同时,各组织之间也基于同样原因签订盟约,把部分权力交给凌驾于其他组织之上的组织(国家政府),管理全体社会的公共事务,维护社会秩序,进而维护整个社会的利益。管理的实质,就是利用组织及其成员赋予的权力为公众利益服务。因此,从本质上讲,管理就是服务。 2.服务是政府职能的必然选择 政府是公民间契约的产物,它在本质上是一种为公民和社会共同利益服务的组织。随着社会的发展,它日益脱离并凌驾于社会之上,但这种服务性质不可能改变,只不过是服务的对象不同而已。政府最根本的职能仍然是服务职能。政府作为众多社会组织中的一种,也是为社会需要而存在,为社会利益而存在。因而,它必须为促进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服务,为社会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求服务,而不是相反。政府行政在理论上不仅仅是单纯的管理制行政,而应是为社会和公众提供服务的行政。服务是政府的首要职能。现代西方各国政府的职能再设计也正是出于这种选择。 20世纪70年代开始,西方各国行政管理陷入信任危机,引起了国际性的公共管理改革,要求政府的职能进行重新定位和设计。西方各国通过多方面探索,最终选择了服务职能,实现了由过去重管理控制轻服务、“以政府为中心”到开始注重公共服务、“以满足人民的需求为中心”的转变。中国的行政管理,离不开国际公共行政发展的历史背景和时代特殊性,更何况中国政府本身就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因此,最终实现政府职能的方向性选择,就成为一种必需和必然。 3.转变观念:“小政府”与“大服务”服务在理论和实践上都成为政府职能的必然取舍。但我们的政府仍然习惯于全面干预,强调行政管理。这首先是因为,我们的各级领导行政人员及公民本身还没有意识到政府就是服务机关,政府的职能就是为公民、为国家、为社会服务。我们的政府仍然习惯于“全能”角色,不该管的也要管,结果什么都管不好。我们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也习惯于政府的全面干预和行政控制,不仅不争取自己应有的权利,而且对政府过分依赖。公民更是“势单力薄”,一味指望政府能“为民作主”。一方面权力主体没意识到自己的权力,自然也不对政府提出什么要求;另一方面,政府最大限度地行使自己的权力,忽视了权力主体的权力。现代政府职能的转变首先要求政府树立新的行政理念,从制度和体制及运作机制上,使行政管理为公共利益服务。其次,还要求权力主体观念也要有所转变,要认识自己的权力,争取自己的权力,限制政府的权力,主动要求政府提供服务,最终实现“小政府、大服务”的理想格局。 二、政府该为谁服务 既然服务是政府职能的必然选择,那么,政府到底该为谁服务呢? 1.为公民服务 从政治学角度理解:“契约理论”认为,政府的合法性是建立在公民与政府、公民之间的政治契约的基础上的,政府的一切权力来自公民之间的契约或公民与政府之间的权能委托,政府应保护全体公民的公共利益,维护和平的社会秩序,充当公民的忠实“奴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否则,公民有权收回委托之权能,选举出新的政府。众所周知,政府机关本身并不直接创造社会财富,它们的运转和活动靠公民所交纳的赋税支持,公职人员靠纳税人来供养,公民是公职人员的“衣食父母”。政府为公民服务,反映公民的意愿,为公民利益尽心工作,完全是应有之义,应有之举,而非政府单方面的“恩赐”。 经济学尤其是制度经济学和公共选择理论,为我们提供了另一种理解模式。经济学理论认为,政府管理过程就是基础设施、治安、政策、法律等公共产品的生产过程。而公民则是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的消费者,政府存在的目的就是满足“消费者”的不同需求,以尽可能高效率、高质量的公共产品的生产与服务争取消费者的支持[1]。 按照这种理解,政府不仅要为公民服务,而且要提供尽可能好的服务,否则,就难以赢得公众的支持,从而失去存在的基础。 各种理论虽然理解的角度不同,但它们都证明了这样一个观点:政府必须为公民服务。 2.为国家服务 行政管理是国家发展的产物,它通过自身的管理活动来发挥、实现国家的职能,执行国家的意志。它不可能脱离国家而独立存在。任何行政管理活动都服从于国家、服务于统治阶级。行政管理在本质上是为国家服务的,政府代表并为国家的利益开展活动。 任何国家都有安全的需要[2],从内外两个方面表现出来。 内部安全是统治阶级维护和巩固自己的统治,防止政权丧失,保持国内稳定。政府为实现内部安全,维护统治,一方面要代表国家利用暴力工具强制被统治阶级服从国家的意志、法律和政策,镇压被统治阶级的反抗。另一方面则采取改善福利等措施协调和缓解与人民群众之间的矛盾,保护内部的安全和稳定,为统治阶级利益服务。外部安全就是要保证主权国家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受它国侵犯,维护国家的尊严。政府代表国家通过外交、战争等方式实现国家的这种安全需要。 在内外安全和稳定的政治环境下,统治阶级还要努力发展本国的经济、文化、教育、科技等事务,以巩固自己的经济基础。政府通过执行经济和社会事务的管理职能,为国家经济文化等发展服务。当然,政府代表国家与它国开展经济和科技等方面的竞争,进行综合国力的较量,也是政府为国家服务的应有之义。 3.为社会服务 政府职能除了为国家服务和具有强制性的一面之外,还具有为社会服务的非强制性的一面,这是由国家和社会关系决定的。专 制社会,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出现了颠倒,国家日益凌驾于社会之上,对社会超常控制。现代民主社会,才真正体现了社会决定国家,国家按照社会的指意运作的内在涵义。国家与社会的这种关系“具体化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企业、政权组织与社会、国家机构与社会民众的关系。一句话,是上层建筑服务于经济基础的关系”[3],所以, 国家要为社会服务。政府则代表国家执行这种服务职能,这种服务具体表现为政府为市场服务,如“培育市场体系、制定市场规则、维护市场秩序、进行宏观调控、克服市场缺陷”等;为企业服务,即“统筹规划、掌握政策、信息引导、组织协调、检查监督”;为社会良性行为服务,如:环境保护、治理污染、维护生态平衡、制定法律和制度、保障公共安全、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为公民服务,如提供公共产品、保障公民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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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金Fighting

《刑法学》参考选题1. 论我国体制改革时期刑法观念的转变2. 论毛泽东的刑法思想3. 论邓小平的刑法思想4. 论罪刑法定原则对我国刑法发展的指导意义5. 论主客观一致的刑事责任原则6. 论罪行相适应原则与刑罚个别化原则的关系7. 论我国刑法的协调完善8. 论“一国两制”条件下的刑法适用9. 论“引渡制度”条件下的刑法适用10. 论刑法的溯及力11. 论刑法的时间效力12. 论人大常委会对刑法的补充修改权13. 论加强刑法的立法解释14. 论刑法司法解释的冲突及其完善15. 论刑法的立法编纂16. 论刑法体系结构的完善17. 论刑事判例制度的建立18. 论犯罪构成与犯罪概念的关系19. 犯罪客体性质确定的内在依据20. 论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关系21. 论不作为犯罪的基本特征22. 论“不纯正”不作为犯的未遂形式23. 论犯罪结果的客观形式及量刑意义24. 论“明知”的范围和程度25. 论间接故意的动机、目的问题26. 论“认识错误”在定罪量刑中的意义27. 论意外事件的实际判定28. 论刑事责任年龄分期的完善29. 论刑事责任的依据30. 论刑法中的特殊主体31. 论刑事责任能力的认定标准32. 单位犯罪主体的理论探讨与司法适用33. 对刑法中几种法人可以构成犯罪的评价34. 法人犯罪的比较研究35. 法人刑事责任能力探讨36. 论防卫中的不法侵害37. 论防卫不适时38. 论假想防卫的法律性质39. 论防卫过当的罪过性质40. 论紧急避险的成立条件41. 论犯罪预备的特征与结构42. 论犯罪预备刑事责任的根据探讨43. 论“犯罪着手”的认定标准44. 放弃重复性侵害行为的性质45. 论犯罪既遂的形式46. 共同犯罪的共同故意探讨47. 共同犯罪人种类的划分依据探讨48. 共同犯罪的刑事责任原则探讨49. 论主犯的认定标准50. 论从犯的认定标准51. 胁从犯能否成为独立的共犯种类52. 论教唆犯罪的性质53. 论教唆犯罪的未遂54. 论教唆犯罪的量刑原则55. 论结合犯56. 论结果加重犯57. 论牵连犯的争议及完善58. 论连续犯59. 论吸收犯60. 论举止犯61. 论持续犯62. 论想象竞合犯63. 论法条竞合犯的适用原则64. 论刑法中的混合罪过形式65. 论数罪并罚制度的完善66. 论共同犯罪中的中止问题67. 论刑罚目的与综合治理(刑罚有效性研究)68. 论刑罚权的理论基础69. 经济改革与刑罚体系的完善70. 论管制刑的发展趋势71. 论拘役的发展趋势72. 死刑存废论评析73. 论罚金刑发展趋势74. 论剥夺政治权利的完善75. 论没收财产刑的完善76. 论特别自首的认定77. 论自首的量刑原则78. 论自首与立功79. 论累犯制度的完善80. 量刑中个人情感评析81. 量刑平衡探讨82. 量刑情节的重叠与选择适用83. 论死缓的适用84. 论缓刑的发展趋势85. 同种数罪应否并罚86. 论假释的立法完善87. 论刑法的时效制度88. 罪名立法研究89. 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立法体系研究90. 论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客体91. 论危害公共安全罪中危险犯的既遂与未遂92. 论交通肇事罪的客观构成要件93. 论交通肇事逃逸的认定94. 论重大责任事故罪95. 经济犯罪概念探讨96. 论走私罪的立法完善97. 论非法经营罪的行为方式98. 论挪用公款罪“归个人使用的认定”99. 安乐死探讨100. 强奸罪若干问题探讨101. 刑讯逼供罪中的一罪与数罪问题102. 诬告陷害罪刑事责任103. 侮辱罪、诽谤罪的人格名誉范围104. 论报复陷害罪105. 论绑架罪与抢劫罪的区分106. 论刑法中的财产关系与财物性质107. 论盗窃罪的数额问题108. 论侵占罪109. 盗卖技术资料的定罪问题探讨110. 论罪111. 论合同纠纷与犯罪112. 论敲诈勒索罪113. 论贪污罪的主体114. 贪污罪的立法完善115. 论亲属之间的盗窃行为116. 论妨害公务罪117. 冒充国家工作人员若干问题探讨118. 论脱逃罪119. 论窝藏、包庇罪120. 论扰乱社会秩序罪的立法完善121. 卖淫、嫖娼诸问题探讨122. 金融犯罪具体问题探讨123. 证券犯罪若干问题研究124. 计算机犯罪的认定及其法律适用125. 期货犯罪研究126. 淫秽物品犯罪研究127. 论毒品犯罪128. 论破坏文物古迹犯罪129. 论偷越国边境罪130. 论重婚罪131. 通奸问题探讨及立法完善132. 虐待罪、遗弃罪若干问题探讨及立法完善133. 渎职罪主体探讨134. 论贿赂罪的若干问题135. 论泄露国家秘密罪136. 玩忽职守罪的立法探讨137. 军职罪若干问题研究138. 污染犯罪研究139. 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立法完善140. 不正当竞争犯罪研究141. 商业贿赂犯罪研究142. 论挪用资金罪143. 假币犯罪研究144. 国家工作人员的认定《民法学》参考选题1. 试论我国土地有偿使用制度2. 地产制度研究3. 地产市场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4. 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完善5. 土地使用权的出让与转让6. 证券市场存在的问题与对策7. 证券交易法律问题研究8. 完整我国证券制度之管见9. 完整我国地产制度之管见10. 有限责任公司制度研究11. 股份有限公司制度研究12. 如何完善我国的票据制度13. 期货交易与期货市场14. 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研究15. 竞业禁止论16. 市场经济与民法17. 民法对交易安全的保护18. 论我国民事判例法制度的创设19. 论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20. 论法人财产权的性质21. 论反不当竞争22. 试论隐名合伙23. 略论民法中对推定的适用24. 试论债与民事责任的区别25. 试论我国社会主义民法的性质与内容26. 我国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的探讨27. 公民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初探28. 论社会主义法人制度的特点和作用29. 诉讼时效制度初探30. 论我国所有权制度31. 论我国国家所有权的性质和内容32. 试论我国国家财产所有权的行使33. 试论我国集体所有权的性质和内容34. 我国公民财产所有权的性质、内容及其发展35. 论我国合同制度的完善 36. 试论我国保险合同的特点及其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37. 论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38. 代理制度初探 39. 试论知识产权的范围及法律特征40. 试论我国结知识产权的保护及其在四个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41. 试论著作权的几个问题42. 论我国的发明制度43. 专利制度初探44. 论国有企业法人财产权的性质45. 民法与经济体制改革46. 如何理解民法的基本原则47. 论合伙48. 私营企业的法律调整49. 个体工商户的探讨50. 社会主义法人制度研究51. 劳务合同中的同时履行抗辩权探讨52. “两权分离”初探53. 论融资租赁54. 谈对股票、债券的管理55. 物在民法中的作用56. 民事责任研究57. 谈对民事责任归责原则的认识58. 法人赔偿制度研究59. 谈产品责任60. 论我国商标法的形成与发展61. 论商标的专用权62. 论商标注册63. 论商标的侵权行为及处理64. 谈商标的保护范围65. 论外国商标法规的特点66. 谈出口商标的使用67. 引进技术中的商标68. 谈我国的商标管理69. 论商标的国际保护70. 论版权71. 论侵犯版权行为72. 谈版权的国际保护73. 论我国的版权制度74. 论我国继承制度的原则和特点75. 论社会主义财产继承问题76. 论法定继承中几个问题(如法定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继承份额等)77. 论遗嘱继承中的若干问题(如遗嘱的有效条件、遗嘱的变更和撤销、遗赠抚养协议等)78. 论代位继承79. 遗嘱制度的特点与意义80. 民法典体系探讨81. 社会主义民法的特点研究82. 企业破产法律问题研究83. 企业兼并法律问题研究84. 联营各方利益与责任问题研究85. 公民人身权的法律保护86. 新闻自由与名誉权87. 悬赏广告法律性质初探88. 股份制度初探89. 科技成果转让与协作的法律问题《婚姻家庭与继承》参考选题1. 马克思主义论恋爱、婚姻和家庭问题2. 婚姻家庭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3. 试论婚姻的基础4. 论婚姻自由(结婚自由与离婚自由)5. 婚姻关系中的道德与法律问题6. 试析婚约问题7. 事实婚与重婚问题研究8. 结婚仪式与结婚登记制度9. 论通奸10. 旧中国婚姻家庭制度的批判与研究11. 少数民族婚姻问题研究12. 试论婚姻的无效与撤销问题13. 婚姻的法律效力14. 夫妻财产制度与配偶继承权15. 离婚中的法律原则与道德原则 16. 论我国社会主义离婚制度17. 离婚的法律后果与社会后果 18. 外国离婚法的比较研究19. 家庭职能与家庭建设20. 我国人口政策与计划生育法21. 试论家庭伦理观念与家庭伦理秩序22. 亲属制度研究与亲属的法律效力23. 试析家庭领域中的财产纠纷24. 收养制度研究25. 监护问题初探26. 涉外婚姻的法律调整27. 论我国的收养制度 28. 老人婚姻问题研究29. 离婚后的子女监护问题研究30. 对离婚纠纷的调解31. 谈离婚诉讼中的几个问题32. 如何正确掌握离婚标准33. 浅论家庭伦理观念与家庭管理 34. 论别居《刑事诉讼法》参考选题1. 经济改革与刑事诉讼法2. 论我国刑事诉讼的特征3. 论我国刑事诉讼学的体系4. 追究犯罪与保障人权的统一性5. 在刑事诉讼中保障人权的体现6. 论刑事诉讼中的人权保障7. 论适用刑事强制措施与人权保障8. 论我国刑事诉讼的主体9. 关于赋予刑事被害人回避权的探讨10. 论我国刑事诉讼的主体11. 论我国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体系12. 论刑事诉讼法各基本原则的相互关系13. 论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配合与制约14. 我国刑事诉讼中的辩护制度15. 疑罪从无原则16. 庭审辩护是刑事辩护的重心17. 公开审判论18. 在刑事诉讼中专门机关必须与群众结合19.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的诉讼地位20. 两审终审制21. 辩护律师职责22. 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23. 如何充分发挥律师的辩护作用24. 论指定辩护与拒绝辩护25. 论我国刑事诉讼中的管辖26. 保障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27. 论职能管辖与职权分工的关系28. 如何正确适用变通管辖29. 在刑事诉讼中怎样贯彻回避制度30. 强制措施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31. 如何正确适用拘传32. 如何正确适用逮捕33. 论刑事拘留的正确适用34. 如何正确适用强制措施35. 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36. 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原则37. 论附带民事诉讼提起的特点38. 客观性是我国刑事证据的最本质特征39. 试论证据的法律性40. 试论刑事证据的关联性41. 谈谈刑事诉讼中的证明对象42. 我国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的承担43. 重证据、不轻信口供44. 一切证据必须查证属实45. 谈谈判断证据的主观条件46. 谈谈我国刑事诉讼中的证明方法47. 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和权利48. 谈谈对书证的审查判断49. 怎样运用间接证据50. 论证人制度51. 怎样正确对待鉴定结论52. 刑事被告人的诉讼地位与证明责任53. 怎样正确理解“基本事实、基本证据”54. 谈谈我国涉外刑事案件的诉讼程序55. 谈谈我国证据制度56. 自由心证是否适用我国的刑事诉讼57. 我国刑事诉讼程序特点58. 论立案监督59. 如何正确适用取保候审措施60. 关于律师参与诉讼适用回避的探讨61. 视听资料的法律属性及运用规则62. 试论我国的预审制度63. 我国刑事诉讼的侦查原则64. 谈谈人民检察院的侦查监督65. 谈谈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作用66. 谈谈人民检察院的审判监督67. 试论我国的公诉制度68. 存疑不起诉的适用69. 相对不起诉的适用70. 我国刑事自诉案件中的反诉71. 论刑事诉讼中的撤诉72. 刑事自诉案件的诉讼特点 73. 我国刑事诉讼中的上诉不加刑原则74. 试论我国申诉制度75. 论书面审理方式76. 论第二审程序中的直接审理77. 谈谈侦查实验的适用78. 刑事诉讼与综合治理79. 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探讨80. 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的特点81. 试论人民检察院对民事诉讼的监督82. 人民检察院对附带民事诉讼处理权的探讨83. 刑事诉讼中怎样正确适用提审84. 关于司法损害赔偿制度的探讨85. 我国刑事诉讼中的再审程序86. 司法行政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能和作用87. 论死刑复核制度88. 关于强制医疗程序的探讨89. 如何正确适用并案处理与另案处理90. 正确掌握自诉案件与损害赔偿案件的界限91. 怎样对待非法手段获得的证据92. 论人民检察院的侦查权93. 论证据和证据材料94. 论我国刑事诉讼中的证明任务95. 论证据在法学理论上的分类96. 论我国刑事诉讼中的二审程序的特点97. 关于涉外刑事诉讼的探讨98. 论我国刑事诉讼中的时限99. 评无罪推定100. 评有罪推定101. 马克思主义论审判程序《民事诉讼法》参考选题1. 论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特点2. 民诉辩论原则探讨3. 试论我国民事诉讼中的调解原则4. 论我国人民调解制度的优越性5. 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6. 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诉讼地位7. 论民事诉讼法律关系8. 律师在民诉中的地位和作用9. 论仲裁中的自愿原则10. 试论民事诉讼中的代理11. 民事诉讼中的证据12. 论民事诉讼中的诉13. 论我国申请再审制度的特点14. 简单民事案件与简易程序15. 试论我国民事诉讼特殊地域管辖16. 试述财产保全制度17. 论我国民事诉讼中的强制执行18. 特别程序审理案件范围的扩大19. 论我国的公证制度20. 解决民事纠纷同综合治理的关系21. 调解在仲裁中的地位和作用22. 我国民事诉讼法任务23. 论协议管辖24. 试论我国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25. 论我国代表人诉讼的法律性质26. 人民调解工作在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27. 试述我国民事诉讼的价值目标28. 论人民检察院对民事诉讼的监督29. 论民事诉讼中简易程序的适用30. 试论督促诉讼的特点31. 对民事诉讼代理人法律责任的探讨32. 论反诉33. 涉港、澳、台民事案件的诉讼程序问题34. 海事法院管辖权研究35. 试论涉外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般原则36. 对我国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司法协助的适用37. 人民检察院参加民事诉讼问题探讨38. 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的比较研究39. 民事举证责任研究40. 破产还债程序若干问题探讨41. 论民事诉讼中的处分原则42. 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43. 对当事人范围的探讨44. 对民事执行几个问题的探讨45. 试论涉外民事诉讼程序中的管辖46. 论民事诉讼中视听资料的运用47. 论执行担保制度48. 关于被告不出庭的思考49. 涉台民事诉讼法规的调整与适用50. 试论我国民事诉讼中的公示催告程序51. 论民事诉讼中的诉权52. 论民事诉讼证据的特点53. 认真贯彻执行程序与有效解决“执行”的作用54. 论仲裁协议的有效性55. 论我国民事审判制度的改革《行政法》参考选题1、 论我国行政监督制度2、 论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3、 论加强行政立法4、 论对行政规章的审查5、 浅谈对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6、 关于建立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的构想7、 试论行政上的授权8、 试论行政法的基本原则9、 论我国行政许可制度10、试论行政诉讼的合法性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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