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林绿子UUU
下文仅供参考,真正的论文必须有来自本人的见解和思路,别人的观点和思路对于当事人只有参考的意义否则任何人都写不出真正的好论文。央行房贷政策的金融学分析近年来,我国房地产过热现象日显突出,且势头不减。持续不断的升温加重了人们对房地产业危机的担心,也引起了决策层的高度重视。2003年以来,中央银行多次出台相应政策,试图遏制潜在的泡沫和可能由此引发的危机。其中相距最近的两次是2004年10月29日和2005年3月17的房贷利率调整,期间不足5个月,可见央行对这一问题的重视,同时也反映出央行对过往政策效果的不满意。事实上,央行当前房地产政策效果确实存在一定问题,2004年10月的政策出台虽短暂地抑制了一下房价上涨趋势,但很快就失去预期作用,同年的一份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的报告就指出,2004年的房产价格平均涨幅远高于上年度。而2005年的这次调整也没有像人们预期的那样控制住房产价格的上涨,同年7月份国家统计局的一份统计数据表明,全国住房平均价格比上年同期上涨近10%。尽管同年9月份以后陆续传来房价开始下跌的消息,但只是暂时的,截至到2006年底的数据证明了央行一系列政策的失效性。一、当前我国中央银行房贷政策的特点1、形成以住房贷款利率为主要工具的政策体系纵观当前央行应对房地产过热现象的政策取向不难看出,利率手段是政策体系的核心内容,中央银行几次调整都集中在利率工具上,只有2005年3月17日的调整涉及了一项利率以外的头寸——住房贷款首付率。而利率调整的主要做法就是提高房贷利率,试图通过利率的杠杆作用来提高房地产业参与者的资金成本,从而达到抑制产业过热的目的。2、调整次数频繁,步伐平缓从近年中央银行出台相关政策的频率来看,2003年以后政策间的时间间距普遍偏短;而从每次调整的步伐看,又明显呈现出稳定、平缓的特征。这一方面体现出决策者的迫切心情,同时也反映出决策者的谨慎态度。尤其在调整步伐方面,他们没有采取激进的方式来应对当前的房地产热度,而是稳扎稳打、步步为营。2004年10月的加息措施主要针对存贷款的基准利率(上调),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上浮幅度则相对较小,从中可以看出央行政策似乎更注重指导性和示范性。2005年3月17日的调整比上一回更进一步,明确地将住房贷款利率上调个百分点,住房贷款基准利率也相应上浮,但步伐不大,形成了以稳定、平缓为主要特征的政策机制。3、房贷利率与一般贷款利率水平逐步趋同,灵活性逐渐增大2004年之前,中央银行的房贷政策强调优惠特征,即实行低于普通工商企业贷款的利率水平,2005年3月的政策调整则实现了贷款基准利率的并轨,以及实施水平的趋同。同时,在政策灵活性方面也有了很大改善,过去商业银行发放住房贷款的利率调整受到严格的档位限制,而新的房贷政策只设定利率下限,将上浮权限全部交给商业银行掌控,基本实现了房贷利率市场化的必要条件。二、当前央行房贷政策存在的问题从传统的经济学理论看,人民银行当前的房贷政策并无不妥之处——利率的提高势必增加了房产购买者、房地产开发商的资金成本,从而降低过热的需求欲望,使均衡价格降低,进而抑制膨胀的房地产投资预期,同时也能够通过加大投机者的融资难度和融资成本,达到打击房地产投机商的炒作企图,实现全面地抑制过热现象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同时,利率的提高也可以向整个经济社会传递一种政策导向信息,并通过信息的示范效应来控制潜在的宏观经济升温的问题。但现实情况是政策指向并没有在实际经济活动得到充分体现,反倒是逆政策倾向越发突出(尤其是2003年——2005年3月政策调整前这段时间最为典型,)。而且房价走高的问题已不再是个别地区的问题,而是全国性的、大面积的现象。为何这样一项几乎完全符合传统经济学原理的政策却在现实中受到无情的打击呢?有些学者将矛头指向市场,甚至是市场参与者,将问题归罪于参与者的非理性市场行为。应该说,这样的指责也许有一定的道理,但对解决眼前问题意义不大。根据现代有效市场理论,即便是那些根据严格的经济学假设界定出的效率低下市场(甚至是无效率的市场)中,相信市场仍是首要的(市场缺乏效率并不影响有效市场假设),除非掌握确切的信息,否则不要轻易断定市场是错误的(Aswath Damodaran)。因此,将目光转回到政策机理与理论逻辑本身上来,仔细分析政策本身的问题也许才是当务之急。从当代金融学理论和观点来看,当前央行放贷政策效应之所以未能达到预期主要由以下几点原因:1、对房地产价格的均衡状态的理解有误表面上看提高房贷利率可以通过提高购房者成本来降低房地产需求(打破原来均衡,建立新的均衡),在供给不变的状态下降低房地产的均衡价格,进而降低投机者的利润率,使部分投机商退出该市场,实现抑制房地产业过热的问题。这是传统经济学的经典理论,并且对一般房产消费者是有效的,因为房产对一般消费者是消费品(商品),然而这种做法对投机者来说却是无效的,因为房产对他们来说不是商品而是资产,是投资对象。根据现代资本资产定价理论(CAPM),决定资产均衡价格的因素不是商品的供求均衡,而是资产的风险与预期收益之间的均衡,*因此任何试图通过供求均衡机制来实现抑制房地产投机商投机欲望的努力都不可能达到预期效果。将上述理论与MM定理有机结合,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一项资产的融资成本不取决于其来源,而只取决于其运用,也就是说,是一个资产的融资成本由投资(机)者对该项目的盈利预期收益#决定的,而不是融资成本决定投资(机)预期收益。只要投资(机)者对房地产的升值预期不改变,简单地改变融资成本不会使投机欲望得到遏制,这也正是当前央行政策几乎失效的主要原因所在。※即使换一个角度,如果我们把房地产看作是投机者的一项期权的话,当前中国房地产业中的投机者无疑将房地产价值做成了一项房地产价格指数的看涨期权,从这个意义上讲,利率的提高实际上提升该期权的内在价值,加上整个市场看好未来房产价格所带来的时间价值,房价不降反升也是再正常不过的了。2、政策对象界定不清,真实需求受到冲击作为政策体系的主要内容之一,政策对象的确定至关重要。房地产过热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房地产投机造成的,因而遏止投机态势作为央行政策的主要部分是对的,但是如何遏止没有在央行的政策中得到很好的体现。已经出台的央行政策体系对对象的界定似乎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在未能有效区分真实需求与投机者需求,结果是,每次央行政策一出台,首先感到不安(甚至是失望)的不是投机商,而是出于真实需求的潜在普通购房者,这些人(绝大多数是工薪阶层,迫切需要解决住房问题)往往是几年前就开始设计购房方案,好不容易根据自身能力和市场状况(主要是由放贷利率构成的后期成本)准备开始实施方案了,利率一提高,成本立刻上升了,于是不得不推迟已经制定好购房计划。而这些潜在真实需求一方面沉淀下来,进一步加大了投机者对未来房地产市场预期值,反而刺激投机需求的膨胀,进而推动了新一轮过热的冲击;另一方面,一部分退出的购买力会转向房屋租赁市场,使房地产投资商现实的利益得到及时满足,同样会增加市场对房地产业看好的预期。3、政策头寸单一,忽略了头寸矢量可能带来的溢出效应目前我国中央银行放贷政策体系中,利率几乎是唯一头寸手段,但以头寸体系的最大弊端就是政策效果的可控程度下降,而且容易带来相应负面效应。现代金融理论认为,头寸是矢量,可以多维分解,产生多向头寸向量,从而发挥多种作用。如果我们把央行放贷政策中的利率工具视为一项头寸的话,它也可以分解成许多向量,从而带来一些可能意想不到的溢出效应。首先,从宏观经济的角度看,提高利率水平相当于做空购房者的购买能力,而住房购买力可能是当前我国宏观经济内需中最主要的推动力了,因而做空住房购买力相当于做空内需,同时做多了国民经济发展对对外贸易的依赖,这与我国的长期经济目标(包括利率市场化和汇率逐步放开)是相悖的。其次,从转型经济的客观需求看,“城市化”是未来中国经济发展的必经之路,“城市化”本身也可以带动经济社会的基础设施建设。而做空房地产业,某种意义上也在做空上述目标。除此之外,做空地产还可能意味着做多商业银行的贷款渠道(因为商业银行要生存,就必须保证必要的盈利,相对安全的房贷被做空后势必会寻求新的贷款渠道),而被做多的贷款渠道若不能做到比房贷更安全的话,做多贷款渠道的同时也会做多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做空地产还意味着做多房地产投机商对境外资金和非银行金融机构资金的需求,结果必然是做多投机商绕开央行管制动机,同样应该引起重视。(实际上近年来已经出现了信托资金为房地产业融资的现象,客观上增加了中央银行的监管难度。)三、对策建议1、央行政策必须与税收政策相配合根据现代资产定价理论和MM原理,贷款利率不能改变一个项目的预期收益和风险,实际上就是不能改变一个项目的价值,这个价值是时间价值的概念,也就是说,投资者往往根据他对市场的预期来推断项目的现值,在现值明确的情况下,决定投资者投资欲望的主要因素是内部收益率。当内部收益率高于他的机会收益率时,投资者当然会选择继续投资;而当内部收益率低于机会收益率的话,投资者才会放弃原有的投资预期。根据这一道理,抑制房地产过热的有效手段之一应该是税收政策。开征房产税可以降低投资者投资项目现值,从而使其内部收益率相应下降,一旦下降到机会收益率水平之下时,投资者自然会放弃投机项目。开征房产税与提高贷款利率的最大不同也恰于此:前者改变了投资者的预期收益。◆从另一个角度看,如果我们把房地产看作是获得宏观经济发展所带来的价值的实物期权的话,房地产的投资相当于购买了一项买方期权(周洛华,2005),而开征房地产税则相当于这个买方期权的分红,支持有期权而不持有标的物就会失去分红的机会,从而使期权的价值下降;同时实物房产的持有人还要承担这些税收,成本却在上升,因此房地产这项实物期权的价值就会更低了。2、丰富政策工具,有效界定目标对象从当前央行政策工具的种类来看,品种单一是一个突出的问题,单纯依靠利率的杠杆作用,非但不能改变房地产投机商的预期收益,反而会使房地产的真实需求受到打压,尽管央行不止一次出面解释“调整不是针对老百姓”,但市场听不懂解释,它只能所做出的反应真实地将单一工具的弊端暴露出来。要解决上述问题,一条很重要的途径就是丰富政策工具。利率工具的主要作用范围是银行融资渠道,这条通道的特征之一就是无偏性,即不区分作用的对象,如何保护房地产真实需求,不妨借鉴一下香港经验,即建立房地产基金,一方面利用基金的杠杆作用丰富央行政策渠道,另一方面,则可以通过基金的倾向性来缓解因提高利率而给真实需求带来的冲击。 3、建立多头寸政策体系政策手段头寸单一的直接后果是结果的不确定性和不可控性,根据有价证券复制理论,任何一项政策都可以利用现有工具进行复制,而对复制品的解剖分析则可以使人们较为清楚地看到政策的头寸体系与目标的一致程度。而一旦发现复制因子与目标相悖的现象时,应建立相应头寸克服因子中的负面因素。因此要想实现政策目标,往往需要多种头寸相互配合,仅以利率头寸作为政策手段的体系在现代金融市场上是很难见效的。从目前我国的实际情况看,依靠单一货币政策手段来抑制房地产过热现象的难度相当大,整个外部环境还不够成熟,税收政策的滞后、土地制度的陈旧、土地市场的不完善,监管体系的低效性与漏洞,以及人民币升值压力等,有这些因素所转化而成的头寸都有可能对过热产生影响,同时也都有可能与货币政策相互作用,因此在制定货币政策手段时,必须与这些头寸配合使用,并不断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相应的头寸调整,只有这样才能使房地产与整个国民经济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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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社区文化建设及对策思考摘要:社区是我国现代化和城市化进程中涌现出的新生事物。文化建设又是社区建设中的重中之重。城市社区文化建设是城市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构建和谐社会和全面小康社会都离不开城市社区文化建设,也离不开城市社区文化功能的发挥。随着我国城市社区建设的蓬勃兴起,社区文化建设也得到快速发展,但也存在许多问题。本论文从社会学的角度出发,从多方面着重分析了我国城市社区文化建设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对策与建议
小S妈是顾大厨
备注:首先这篇论文写得很详细,你需要仔细阅读后给予剪辑,有些地方可以换成自己的语言,我想你也不希望你的指导老师说以有抄袭的嫌疑,参考文献可摘要可以搜索相关的书籍即可,最后希望可以帮到你,祝你成功,切记:不要心存侥幸心理大片抄袭,多用自己的语言代替效果最佳。随着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和社会形态的渐进转型,腐败之风呈现蔓延、扩张趋势。 作为一种病态(Unhealth)经济现象,腐败在表现形式上具有多样化特点。本文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腐败产生的经济学根源进行了分析:腐败主体(腐败者)自身分析;市场经济转型过程中产生腐败的经济原因;体制转换时期法制建设滞后,权力制衡约束力量软化,缺乏独立监督体系。 腐败危及政府形象,影响经济改革政策执行、实施,严重恶化经济环境,导致社会经济的“内耗”,阻碍经济增长。 基于此,作者认为应当通过“制度创新”途径遏制、削化腐败,并且倡导建立一门新型经济学科——“腐败经济学”,尝试从经济学的角度对腐败这一人类社会的共存现象进行分析、研究。 一、腐败——种病态经济现象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和社会形态的渐进转型,腐败,也像瘟疫一样在神州大地滋生、蔓延。从1982年起,中国共发起五次“严打’高潮:1982年、1983年、1988-1990年、1993年、1995年。时至今日,全国范围的腐败之风非但没有抑制住,反而呈现出规模增大、频率加快趋势。(见图表1、图表2) 从1988—1992年的五年中,全国各级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214318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95818人,追回赃款、赃物计25.8亿元,涉及县处级638人,厅局级38人,省部级4人。 而从1993—1997年,全国共立案查处违法违纪案件387352件。其中:立案侦查贪污案102467件,贿赂案70507件,挪用公款案61795件,徇私舞弊案5507件,玩忽职守案22211件。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亿元。五年中共起诉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被告人181873人,其中县处级领导干部2903人,厅局级干部265人,省部级干部7人。 1998年检查机关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35084件、40162人,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亿元。共立案侦查徐炳松等3名省部级干部、103名厅局级干部和1714名县处级干部涉嫌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50万元以上案件1773件。 1999年全年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38382件,比上年增加。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亿元。查办涉嫌犯罪的县处级干部2061人,厅局级干部136人,省部级干部3人。 世纪之交的2000年,更是腐败分子“前赴后继”、大案要案频传的一年:先是原江西省副省长胡长清因行贿受贿被判处死刑,继而又有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成克杰因收受3700万元巨额贿赂而被送上断头台,紧接着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被公诸于众,这是建国以来查处的涉案金额特别巨大、案情极为复杂、危害极其严重的走私犯罪案件,走私货物价值人民币530亿元,偷逃税款人民币300亿元,首批案件涉案14人被判处死刑,25名涉案党员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其中包括8名厅级干部。 这些数据警醒我们:中国的腐败速度正以远远超出GDP增长速度“同步逼进”:一方面腐败主体由中低权力层向高层甚或最高权力层蔓延、渗透、扩张;另一方面,腐败数额呈现高额、巨额特征,具有惊人化、高速化发展趋势。(见图表3) 数字,令人振聋发聩;现实,更加触目惊心。 日益严重的腐败问题正在危及政府的形象,成为社会经济不稳定的“重磅定时炸弹”。有识之士不无忧虑地指出:今后最有可能中断中国改革与现代化进程的因素来自恶性腐败。 现实的严峻和严峻的现实迫使我们从经济学角度对腐败这种病态(Unhealth)经济现象进行理性分析与冷静思考。 从政治学的角度看,腐败是指公职人员为实现其私利而违反公认规范行为。该定义的假定条件是一国制度和法律是完善的,即腐败是违反制度和法律的一种与权力相关的活动,适用于现代市场经济国家。 从社会学的角度看,腐败是一种“制度化逃避”现象。这里,制度化是指社会行为符合社会规范体系(即具体社会制度和规章制度)的程度以及与之相符合的过程,亦即制度的制定与实施的状况。 从经济学的角度看,腐败的基本形式是政治权力与经济财富之间的交换,实质是“权钱交易”。马克思说,货币是特殊商品,其实在特定经济条件下权力是一种更加特殊的商品。在市场经济体制中,由于示范效应的结果,只要有一个人利用手中的权力为自己捞取特殊利益,其他人就会跟着这样干,在消 费欲望极高而消费水平极低情况下,就会出现一种被称为“权力泛化”的社会现象。商品交换被“权利交换”所取代,而权力已经成为一种特殊商品,“权力上市”促成了权钱交易的实现,进而确立了权利交换关系。在与其它商品,包括货币这种特殊商品交换时,权力具有连续的交换价值。用权力和社会做 生意,百分之百赚钱,简直可以说是一本万利。 本世纪70年代,美国的泽.布坎南等学者提出一种“寻租理论”,他把种种生产要素供求差价及优惠条件,亦即支付给要素所有者的报酬中,超过要素在任何可替代用途上所得到的报酬的那一部分,称作“租金”。这些租金是政府管制、干预市场的结果。“寻租活动”就是指企业为了寻求租金,向政府官员行贿以获得这些差价。通俗地讲,寻租就是用较低的贿赂成本获取较高的收益或超额利润。泽.布坎南认为,要克服“寻租”现象,根本出路就是解除行政权力对市场干预和管制,通过市场开展公平竞争。政府对微观经济的管理应有明确规范,提高透明度。 腐败虽然给寻租人带来收益,但并不增加社会财富,相反却增加全社会的交易成本,消耗相当部分的社会经济资源,使得资源配置低效率以及资源严重浪费,导致社会经济的“内耗”。由于寻租活动具有示范效应,导致腐败恶性化。寻租者不需通过市场竞争和技术创新,轻而易举地获得高额甚至超高额利润,这为寻租者提供强烈激励,同时吸引更多的人加入寻租活动,造成更大范围的腐败蔓延。 作为通过权力上市而产生的对社会经济资源和公共财富非理性侵吞和占有的反经济行为,腐败这种病态经济现象,不是基于对社会经济资源的有效、合理配置。而只会造成对经济秩序的震荡与破坏。腐败是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一种反动。 二、腐败的主要表现形式 在形式上,腐败具有多样化特点,主要有以下几种:贪污,贿赂,以权谋私,生活腐化,挥霍国家资财,为特殊利益者提供优惠便利,任人唯亲,兼职经商,严重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等。 从1988一1998年这10年中,在社会坐标图上,贪污贿赂案件呈曲线上升趋势,此间全国检查机关根据群众举报立案侦查的各类职务犯罪案件共计万件,查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6100余人。 这里需要指出的是,人们往往对以权谋私、行贿受贿等腐败行为深恶痛绝,而对危害同样严重的官僚主义、失职渎职行为并未引导起足够的关注和重视。 1991年,全国各级检察机关立案查处的玩忽职守案件高达3189件,给国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多达亿元,平均每案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就有26万余元之多。同样,经全国各级纪检部门处分犯有严重官僚主义、失职渎职、玩忽职守错误的党员干部就有3339名之多,立案标准仅局限在10万元以上。 据有关人士最保守评估,严重官僚主义、失职渎职、玩忽职守等腐败行为,一年给国家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至少也在十几亿到二十亿元,加上间接经济损失,估计约有30个亿。惊人的数字意味着全国12亿人平均每人每年都要掏出2-3元钱来填补因严重官僚主义、失职渎职、玩忽职守所造成损失的经济“黑洞”,意味着人均3000元年收入的100万名职工一年劳动成果被付之东流。 从某种程度上说,严重官僚主义、失职渎职、玩忽职守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甚至要比贪污受贿、以权谋私行为给国家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更大、更多、更惨重。 三、产生腐败的经济学根源分析 (一)从腐败主体(腐败者)自身分析。 l、欲望的无限膨胀及扩张超过“欲望满足均衡点”,此时占有欲处于强势、统驭状态。 在市场经济中,官员作为经济人具有自利性动机,以欲望的满足为追求目标,而人的欲望是经济行为的原动力。在经济学中,理性的经济人总是追求自身利益的。因此,政府官员具有自利动机并非不正常。但是在消费欲望极高而消费水平极低情况下,人的欲望无限扩张趋势和社会经济满足欲望实际状态之间差别不断加剧,意味着人的“满足欲望压抑”的增强。为了弥补这种差别,人们便产生了“补充压抑”需要。于是在利益动机驱动下,腐败主体欲望逐渐逼进或超出“欲望满足均衡点”,而这种欲望的满足要通过权力上市和权钱交易的顺利完成来得以实现。 2、自利性动机扩张一(导致)公共权力异化一(获取)个人特殊利益一(诱导)寻官、跑官、要官一(形成)“权力拜物教”(“拜权主义”) 在现实经济生活中,由于公职人员自利性动机扩张,他有可能将公共目的(利益)转变为他的个人目的(利益),当这种可能性转变为现实的时候,实际上的公共权力异化便出现了,其实质是将国家的目的和公共的利益变为官员个人的目的和利益,即官员个人获得了特殊利益。这种现象诱使人们去“寻官”、“跑官”、“要官”,甚至不惜重金“买官”,然后又以官捞本。权力和官位在这里代表着名利,在权、钱的关系上,权力占居主导地位,从而使权力蒙上一层神秘色彩和诱人光环,权力大小和职位高低成了衡量人的价值标准。于是,“权力拜物教”(“拜权主义”)在整个社会盛行开来。因为人们深信,不经济怎么改革,只要政府还管经济,权力就永远是最有价值的财富。 3、主体行为的示范效应,导致腐败恶性化。 寻租活动具有恶性循环趋势。由于寻租活动具有学习示范效应,其本身是企图获得一种垄断和特殊利益,破坏市场竞争的公平性,其他人或部门就会感到“吃亏”,进而也想“不拿白不拿”、“不干白不干”,这样促使更多的人参与寻租活动。由此出现从上到下,从官到民,形成比以往更普遍、更广泛的腐败。 (二)在市场经济转型过程中,基于经济特权与垄断权的上市而形成的不公平竞争,政府对微观经济干预过多造成的价格扭曲和价格双轨制,国有经济产权模糊形成产权虚置、资产流失,以及市场经济利益最大化原则诱发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和投机心理等,都是腐败产生的经济原因。 l、权力上市形成不平等竞争。 前面讲过,权力上市促成了权钱交易的实现,进而确立了权利交换关系。一旦这种违反公平竞争原则、超越法律和制度限制之外的经济特许权或垄断权作为市场要素投入市场,便具有连续的交换价值,并且保证百分之百赚钱。 而这一切与经济学中的“机会均等”原则是完全相悖的。在市场经济中,竞争是创造个人收入的机制,只有在平等基础上的竞争所带来的收入才能被认为是真正符合“等量贡献获得等量报酬”的第二平等原则。竞争,通俗地说就是人们在市场上的竞相争先以及人们为此付出的努力。所谓的“竞争基础”其实是指个人参与竞争之前手中所掌握的生产要素产权的大小,个人找到和进入竞争场所的可能性大小,以及竞争过程中“裁判”的执法在每个人之间保证公正一致性的大小。人们又把竞争基础的平等称之为获胜机会的均等,即“机会均等”。 权力作为市场要素上市所形成的非经济的强暴力造成了机会不均等和不公平竞争,它使各经济主体一开始便处在不同的起跑线上,因此获胜机会对不同主体来说是不可能均等的。 2、价格扭曲和价格双轨制。 改革以来,在市场经济转型条件下,政府过度干预造成价格扭曲,生产要素价格市场化程度还比较低,仍存在少数商品价格双轨制。随着市场化程度的迅速扩大,商品价格双轨制正趋于向市场价格单轨制过渡。目前农副产品价格、社会商品零售额价格、生产资料价格中由国家直接控制或者计划指导的比重已经很小,然而部分租金仍然存在,这就为寻租者提供了相应的市场活动空间。 3、国有经济产权模糊,导致产权空置和资产流失。 这里产权指的是企业资产的所有权与控制权的统称,即企业资产的所有权与法人财产权相分离。现实中由于国有经济产权关系的模糊,导致“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落空,而国有资产运营及保值、增值有效监督机制的空白或不健全,使得企业对出资者不承担资产的保值增值责任,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浪费现象。传统的国家所有是理论上的公有(所有权虚置),现实中的空有(造成经营者对生产资料的离异),这种产权责任主体模糊不清,是与现代市场“企业所有,经营者权、责、利界定明确,二者各司其职,共同配合,保证企业有效营运”要求相悖的。 4、市场经济利益最大化原则,势必使人们在心理上存在着个人欲望膨胀与扩张,诱发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和投机心理。 (三)体制转换时期法制建设滞后,权力制衡约束力量软化,缺乏独立监督体系。 在由计划体制向市场体制转轨过程中,原有的一些法律法规已不适应经济发展需要,而新的法律法规尚未出台,导致法律空缺滞后,直接影响经济秩序和经济主体行为的规范化。加之受部门利益比较均衡化的驱使,司法机关一些掌权人利用手中的权力以法谋私、贪污受贿,走上执法犯法的道路,直接导致司法腐败。 体制转换时期政治体制改革滞后,权力制衡外部力量软化,约束机制悬空,使得权力失去有效的监督制约,从而导致权力泛化、滥用,使其作为要素进入市场,权钱交易盛行,造成寻租活动和腐败的滋生与蔓延。 四、腐败的经济破坏性与危害性 (一)危及政府形象,影响经济改革政策执行、实施。 贪污、贿赂、以权谋私等腐败行为,扭曲政府的经济政策、国家法律法规,破坏其执行、实施,危及政府形象,破坏改革开放声誉。而行业不正之风,又使作为经济主体的企业和劳动者重负难堪,进而挫伤其生产积极性,在社会上产生动荡和不安定因素,是政府掘墓人。 (二)在市场经济转型中腐败成为中国最大的社会经济污染,严重恶化经济环境。 市场经济是商品化、货币化经济。一切商品是由金钱来衡量、买卖,金钱往往越界,对权力产生极大的腐蚀性。由于权力的上市,使得市场经济秩序和经济主体行为扭曲,导致市场竞争一开始就处在不同的起跑线,机会均等原则在权力要素面前显得无可奈何、苍白无力。这种非经济的强暴力直接导致市场化改革步伐与进程放缓,严重恶化经济环境,成为中国最大的社会经济污染。腐败的恶性化趋势甚至可以断送中国改革与现代化已取得的成果。 (三)导致社会经济的“内耗”,资源配置低效和严重浪费,并使公共财富受到掠夺和破坏,公众利益直接受损。 腐败虽然会给寻租者带来个人收益,但却增加了全社会的交易成本,消耗相当部分社会经济资源。它不是以“看不见的手”来对经济资源进行公正、合理、有效的配置,而是通过政府对微观经济的过度干预来获得部门垄断利益,而使另一部分经济主体在竞争中受损。经济资源配置低效和严重浪费,使得社会财富在不均等竞争中受到破坏和掠夺,而公众利益直接受损。 (四)腐败现象妨碍私人投资,阻碍经济增长。 腐败造成经济环境污染,使得投资者对市场望而却步,一些本应付诸实施的投资项目也因此“流产”。投资主体的投资行为在不平等竞争机制下显得犹豫不决,投资曲线呈左下趋势,而经济的增长也因此而受阻。 五、遏制、削化腐败的经济学途径 (一)“制度创新说” 一些学者认为,现行中国社会腐败是与市场经济转型过程相关的,包括制度缺陷、体系变动、法制不完善等,当腐败成为社会的普遍现象时,必须以制度创新铲除滋生腐败的温床和土壤。 所谓“制度创新”,就是建立现代市场经济制度;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环境,包括取消价格双轨制,取消经济特权,取消经济垄断,促进要素自由流动和贸易自由,限制特殊利益,纠正政府过度干预,减少政府失效程度。通过堵塞经济体制中的漏洞,铲除滋生腐败现象的温床。 因此,从这个意义上看,反腐败与市场化改革并不是相互矛盾、相互对立,而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 (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说 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认为,所谓“标”就是已经形成的腐败现象,所谓“本”就是腐败现象产生的主要原因。体制、机制、法制、思想、世界观问题,是带有根本性的原因。治标就是惩治腐败现象,治本就是消除腐败现象产生的基本原因,铲除其得以滋生的土壤。治标和治本,二者相辅相成、互为促进。 而在治标与治本的着力点上,又存在着几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认为,应加大治本力度,以“预防为主”;第二种观点认为,应根据腐败现象的特点与反腐败斗争的形势,确定治标与治本的对策以及各工作机构的任务,做到各有侧重;第三种观点认为,在当前腐败还没有得到根治及治本措施力度不够的情况下,要继续着重治标,同时,要加大治本力度,并使两者紧密结合。 (三)“国际反腐败协议公约”说 由于腐败问题正在国际化,所以一些人士指出,要在国际上采取有力的反腐败措施,达成国际反腐败协议,对成员国国内企业贿赂外国政府官员也要进行惩罚。而持反对观点的学者则认为,虽然谁都明白腐败在全世界造成的有害后果,但国际社会难以采取共同行动,因为在国际性腐败中存着一种经济学家所说的“囚徒困境”,所有有关方面都可以从没有腐败的世界得到好处,但是,促使一个国家单方面采取反腐败措施的刺激却非常小。 追本溯源,中国社会现阶段寻租活动的猖獗,从制度上讲,主要是源于资源分配权掌握在各级政府手中。与真正的市场经济体制相比,资源配置不是由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来承担,而是由各级政府代行市场功能来进行资源配置,从而使权力这只严重变形的手介入国家资源配置,导致腐败现象丛生,寻租活动蔓延。 基于此,本文认为,应当通过“制度创新”途径来遏制、削化腐败。这里的‘制度创新”包含五个层面:一是经济制度创新,即推进市场化改革,创造机会均等、公平竞争的经济环境;二是政府行为改革,即政治权力从经济活动中退却,或者如哈耶克所讲,社会与国家应分开;三是法律体系的健全与完善,即加强法制建设,真正朝“依法治国”方向迈步;四是构建强有力的权力制衡机制和新闻监督体系,对寻租活动说“不”;五是国民意识创新,即全力提高民族整体素质,树立、倡导国民“纳税人”意识、民主意识、忧患意识。 作为现代化与现代市场经济的后来者,中国可以学习和借鉴发达国家花费上百年时间,付出巨大代价不断发展完善的制度创新经验,包括制度框架、经济体系和法律规范,为我所用,发挥所谓的“后发优势”。 六、创立“腐败经济学”的紧迫性 在当今文明社会,贪污腐败现象被人们视为公敌,称作“灰色瘟疫”。环顾全球,无论是发展中国家,还是在发达国家,也无论是在哪一种社会制度下,腐败现象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严重地危害着社会和公众利益。 当中国政府高举“反腐倡廉”大旗向腐败现象毫不妥协宣战的时候,世界上其他国家一些有识之士也开始惊呼“狼来了!”。德国《经济周刊》曾以“贿赂风行全球”为题向世人警示——腐败问题正在国际化。面对腐败的滋生与蔓延,国外的经济学家们不无堪忧地指出,腐败现象妨碍私人投资和经济增长,会在全世界造成有害后果。因此国际社会应当采取强有力的反腐败措施,进而达成国际反腐败协议,向腐败这种病态(Unhealth)经济现象举起“达摩克利斯剑”。 腐败,危及政府形象,影响经济政策的执行、实施,是政府的掘墓人,成为社会经济不安定因素。腐败的滋生与蔓延,成为最大的社会经济污染,严重恶化社会经济环境。正如投资风险具有不可避免性一样,腐败作为一种经济现象亦不可能完全消除,只可能最大限度地遏制、削化,将其控制在最小范围、最低程度之内,使社会经济资源在市场化、规范化基础上得到较为公正、合理配置。因此,经济学界应该像医生那样,对处于病态的社会机体及时进行治疗,使之早日恢复健康。 由此看来,从经济学的角度对腐败这一人类社会的共存现象进行分析、研究,已势在必行,而作为研究腐败现象产生根源、表现形式、造成危害、治理途径的新型经济学科——“腐败经济学”的创立,应该真正被提到议事日程上来了。
向娟宅女
一、羊群效应羊群效应又被称为羊群行为、从众行为,它是指投资者在群体压力之下放弃自己的意见,转变原有的态度,采取与大多数人一致的行为。在行为金融学看来,羊群效应是影响资产市场价格水平内在波动的一个重要因素。羊群效应发生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一)投资者信息不对称、不完全。模仿他人的行为可以节约自己搜寻信息的成本。研究发现,人们越是缺少信息,越是容易听从他人意见;(二)推卸责任的需要。这特别集中表现在一些投资经理和股评人士身上;(三)减少恐惧的需要。人类属于群体动物,偏离大多数人往往会产生一种孤独、恐惧感;(四)缺乏知识经验以及其他一些个性方面的特征。比如,智力低下者,接受信息能力较差,思维灵活性不够,自信心较低,容易产生从众行为;有较高社会赞誉需要的人,比较重视社会对他的评价,希望得到他人的赞许,因此也容易表现出从众倾向;高焦虑者从众性较强;女性比男性更容易发生羊群行为。市场并不是一个少数服从多数的市场。每一个投资者都有自己的投资理念,有人注重短期,有人注重长期,市场是完全竞争,单个人在大趋势中都只是价格的接受者,而不是创造者。因此群体心理的作用是可观的,甚至是可怕的,举例说明,在股票市场上,“集体决策机制”就是一种群体心理行为。“集体决策”中的“集体”不一定就是心理群体,但是集体比个人更容易转变成心理群体。有研究表明,在股市中,由于心理因素的作用,集体决断非常容易导致更高的差错率。对于一般的个人投资者来说,“集体决策”的典型表现就是“讨论行情”。无论是在交易场所还是在证券论坛,由于心理因素使然,讨论行情的现象屡见不鲜。讨论行情的过程不但是一种群体心理决策行为的过程,而且也是一种情绪相互传染的过程。按照法国的心理学家勒庞的理论:心理群体的思维模式的有以下几个最基本特征:1、表象化:心理群体几乎不具备逻辑推理能力,也不接受任何逻辑思维方式的影响。这一特征表现为“肤浅”和表面化;2、形象化:心理群体具有极高的形象想象力,也极易接受形象思维方式的影响。心理群体善于理解“图象化”的建议,并以此作为自己的行动目标。勒庞这一理论在证券市场中得到深刻体现。市场常以形象思维的方式激发起心理群体的情绪冲动,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煽情”。看看每日见诸证券报刊的股评术语,诸如“大盘有调整的要求”,“黑色星期一”,“空方突破1600防线”,“重大利好”、“重大利空”等等,这些报纸上或者各种股票软件上经常会出现的煽动性的字眼常常会带动一大批人,这就是群体心理因素的影响力。二、羊群效应中反应出的证券投资过程中的心理行为障碍1、心理行为障碍的概念所谓证券投资心理行为障碍,就是指投资者想达到却没有达到某一目标(获利水平)的心理、行为上的原因;不仅个体投资者会存在投资心理行为障碍,机构投资经理同样存在类似的心理行为障碍。证券投资心理行为障碍可分为两大类:行为障碍与心理障碍。本文阐述的羊群效应就属于行为障碍中的一类。2、证券投资中的行为障碍分析证券投资中的行为障碍分析主要包括:过度反应(overreaction)与反应不足(underreaction)[1][2]、行为陷阱(behavior traps)、错位效应(disposition effect)。本文主要阐述下行为陷阱:所谓行为陷阱,即投资者采取一些潜在的有害行为而妨碍了目标的实现(plous,1993)[3]投资者常容易落入的行为陷阱有投资陷阱、恶化陷阱、集体陷阱、时间延迟陷阱、无知陷阱、一美元拍卖陷阱等等。投资陷阱指的是先前投入的时间、金钱或其他资源会影响个体其后的决策,因而它也被称为“沉没成本效应”。有研究表明,投资者对某股票分析越多,收集的信息越全,也就对该股票上涨的判断存在越高的信奉水平。产生这种沉没成本效应的一个原因,在于投资者的启发式加工应用不当。对投资者而言,多考虑机会成本无疑是克服投资陷阱的好办法。恶化陷阱又被称为“滑动强化陷阱”。“滑动强化陷阱”可以解释为什么投资者的价值曲线会是1型。正是由于滑动强化存在,随着投资者收益的增多,要增加一定量的主观正价值,需要增加更多量的收益;随着投资者损失的增多,要增加一定量的主观负价值,则需要更多量的损失。集体陷阱指的是个体理性并不必然导致集体理性。股票市场的泡沫、金融崩溃等集体非理性行为都是一些个体的理性行为所致。广大散户的整个资金量并不比主力的资金量少,但却不能像主力那样影响股价,其原因也就在于散户群体中存在集体行为陷阱。无知陷阱是指个体由于对行为的长期后果无知所导致的行为陷阱。股市是没法完全准确预测的,但还是有许多人乐此不疲地进行预测,寻找着能击败市场的“模型”。正如人类和害虫的斗争一样,投资者从来没有停止对股市进行预测。“一美元拍卖陷阱”起源于“一美元拍卖游戏”。特格(Allan Teger)研究发现:在对1美元进行拍卖时,参与者在最初时总是由个体收益所驱使去参与竞标;但随着竞标的继续进行,参与者更关心赢得这场比赛,以挽回面子,尽量减少损失,并给他的对手以惩罚。这种逐步落入陷阱的情况往往在竞争激烈的社会情境下最容易发生。股票市场是个高度竞争的市场,因此这种“陷入”经常发生在股民和投资经理身上。谢谢转载引用本文! 转载时如有可能请保留以下链接, 作者将表示感谢!本论文由华人论文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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