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蓝的枫叶
讲述了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大萧条时期美国南部的一个小镇。小说着重描写了六岁的斯各特·芬奇,她与长兄杰姆·芬奇和丧妻的父亲、中年律师阿提克斯一起生活。
男孩迪尔来到梅康镇找他的姨姨过暑假,杰姆和斯各特与他成为朋友。三个孩子被他们的隐居邻居所深深吸引,那个邻居叫做布·拉德力,令人生畏。
梅康镇的人们不愿谈及布,在许多年后也没有人见过他。孩子们则利用谣言编造了各种故事,推测背后隐藏的玄机,并设计一个计划引他出门。在之后的两个暑假中,三个孩子发现,有人在拉德力家外的树上常给他们留小礼物,有时,这个神秘的布像孩子们示好,但令人遗憾的是,布从来没有亲自出现过。
阿提克斯被法院指定为汤姆·鲁滨逊辩护,后者是一位黑人,他被控强奸一位白人少女梅薏拉·尤厄尔。虽然许多梅康镇人表示反对,但阿提克斯同意为汤姆辩护,有的孩子因阿提克斯而嘲笑杰姆和斯科特,称他们的父亲是“爱黑鬼的家伙”。
斯科特甚至被挑衅为她父亲的荣誉而打架,而父亲告诉他别这么做。而阿提克斯面对一群想要将汤姆处以私刑的人,由于斯科特、杰姆和迪尔的突然出现,使得暴徒们不得不被迫从阿提克斯与汤姆的角度来考虑问题,因此倍感羞愧,四散离去,危机得到了化解。
因为阿提克斯不想让孩子们出席汤姆·鲁滨逊的审判,斯各特、杰姆和迪尔只能从有色人种观礼台上悄悄旁听。阿提克斯假设原告梅薏拉和她嗜酒的父亲鲍伯·尤厄尔撒谎。并不友好的梅薏拉主动向汤姆施加诱惑,而她父亲为此对她大打出手。
虽然汤姆的无辜显而易见,但陪审团依然判他有罪。当绝望的汤姆越狱被杀时,杰姆与阿提克斯对司法公正的信念受到了极大的打击。虽然鲍伯·尤厄尔胜诉,但他的名声扫地,他气急败坏的誓言报复。鲍伯当街淬了阿提克斯的脸,试图闯入审判法官的家骚扰汤姆·鲁滨逊的遗孀。
最后,一天晚上,当杰姆和斯各特从学校的万圣节盛会回家的时候,鲍伯突然对他们痛下毒手。杰姆的胳膊在打斗中折断,但在混乱中,一位陌生人救出了孩子们,这位神秘人将杰姆扛回家,斯各特认出他就是布·拉德力。
梅康镇的警长来到并发现鲍伯·尤厄尔死于缠斗。警长与阿提克斯进行辩论,试图确认杰姆和鲍伯俩人谁该负责。阿提克斯最终接受了警长的观点:尤厄尔摔到了自己的刀上。布请斯各特送她回家,在道别之后,他再度消失。站在拉德力的门外,斯各特为他们无法偿还之前的礼物而深表遗憾。
大实现家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一个有关成长的故事,一部法庭惊悚片,一个南方的故事,一个时期的剪影,一部关于阶级的戏剧,一部种族的大戏。它被《纽约客》赞赏:" 有计谋、含蓄、独创 ",获得了普利策奖,并在 1962 年被制作成了一部令人难忘的电影。 另一方面它也算得上是一部具有教育意义的小说,它激励了一代年轻律师和社会活动家,并在全国范围的中学得到推广,深受大家的喜爱。当 1991 年美国国会图书馆进行一项关于 " 曾经给予人生影响的书 " 的调查时,《杀死一只知更鸟》位列第二,排位仅次于《圣经》。这本小说的作者是美国作家哈珀·李,她于1926年出生于美国南方阿拉巴马州的一个小镇, 1960年发表她一生中唯一的长篇小说《杀死一只知更鸟》,令她获得巨大的声誉。除了写作,她也钟爱19世纪文学和18世纪音乐,对于猫和旅行特别感兴趣。多年来一直隐居老家,拒绝媒体和各种社会活动,终生未婚,享年89岁。 小说名为《杀死一只知更鸟》,不难察觉小说的主题无疑与“杀戮”有关,带有一定的血腥味。万事万物都犹如一把双刃剑,语言也是如此。一方面温暖人心,一方面杀人于无形之中。毫无疑问知更鸟使用了比喻的修辞手法,在美国的南方流行一句话:“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一种罪恶 。”这是因为——知更鸟只是哼唱美妙的音乐供人们欣赏,什么坏事也不做。它们不吃人家院子里种的花果蔬菜,也不在谷仓里筑巢做窝,只是为我们尽情地歌唱。所以,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犯罪。 这部小说分为两个部分,文章是以第一人称“我”来叙述的,“我”指的是小女孩斯库特,律师阿迪克斯的女儿,杰姆的妹妹,迪尔的朋友。第一部分最令人印象深刻地莫过于怪人拉德利。因为小镇传言,我们总是对离群索居,门窗紧闭的怪人拉德利好奇不已。虽害怕但也不放弃一探究竟。上学之后或是闲暇之余,各种恶作剧齐齐上演。 最终发现拉德利不是怪人,而是一个会给我们准备糖果,缝补并归还杰姆裤子,雪天大火弥漫之际给“我”送来温暖,遇难之时拯救我们生命的善良之人。从“怪人”阿拉德利身上,小说中的“我”也学到了了许多,父亲阿迪克斯说的没错:“ 你永远也不可能真正了解一个人,除非你穿上他的鞋子走来走去,站在他的角度考虑问题 。” 除此之外,小说的第一部分有关杜博斯太太的书写也是让人印象深刻的。在“我”的眼中,她是个让人望而生畏的恶魔。杰姆因为杜博斯太太对阿迪克斯的恶言相向,一气之下毁坏了她院子里的山茶花枝头。作为歉意,阿迪克斯让杰姆去给杜博斯太太读一个月的书籍。杰姆虽然不乐意,但在“我”的陪同下最终无奈前往。待读书结束之时,我们的内心舒坦了许多。 不久之后,杜博斯太太去世了,并且还给杰姆送来山茶花礼盒,杰姆痛恨不已。但听完父亲阿迪克斯谈论杜博斯太太的遭遇及前因后果之后,他恍然大悟。原来杜博斯太太已经生病很久了,她顽强地和病魔作斗争,戒掉毒瘾。或许汤姆读的文字她一个字也没有听进去,阿迪克斯只是想借此来让汤姆从杜博斯太太身上学到一些东西。 正如原文中所说:“ 我想让你见识一下什么是真正的勇敢,而不是错误地认为一个人手里拿把枪就是勇敢。勇敢就是,在你还没开始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注定会输,但依然义无反顾地去做,并且不管发生什么都坚持到底……她死得了无牵挂,不亏欠任何人,也不依赖任何东西。她是我见过最勇敢的人 。” 小说第二部分主要讲述了身为律师的阿迪克斯为黑人汤姆.鲁滨逊辩护的事情,他不受传言的干扰,坚持人人平等,坚持正义。在这个过程中,他承受了许多,包括外人对他及家人的指指点点及恶语相向。但他镇定自若,对儿女循循善诱,耐心开解及指导。他们也体会到了父亲的伟大,从中也学到了许多。 杰姆,斯库特以及他孩子的朋友迪尔亲身目睹了此案法庭的审判。虽然真相一目了然,连文中的小孩都能明了。但因为当时的社会背景,明显的种族歧视:白人和黑人的地位悬殊,最终还是没能挽救汤姆的悲剧。面对这样的结局,大家气愤不已。 因为这次审判,阿迪克斯损害了白人马耶拉及其父亲的面子及利益,让他们遭受了他人的蔑视。为此杰姆及斯库特在晚上演出结束回家之时,遇到了马耶拉父亲的报复,杰姆险些失去生命,幸亏拉德利的及时拯救免于此难。为此“我”对拉德利的看法完全改观了,感受到了他的善良,温暖。 正如小说后封面所写的那句话“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阿迪克斯无疑是一个伟大的律师,一个伟大的父亲。他坚持内心的正义,保持内心的良知。面对孩子,他循循善诱,耐心指导,让他们在迷雾中寻找真相,在磨难中历练风度,在不公平中积累正气。他们虽然经历了暴风骤雨般的成长,但也感受到了人间的温暖与真情。
shenli83浪漫满屋
看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是萌生了不少心得,这时候,最关键的读后感怎么能落下!你想好怎么写读后感了吗?下面是我收集整理的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文章是从一个小女孩的视角来叙述的,故事发生在梅科姆这个地方的故事,这个地方很小,邻居有怪人拉德利,莫达小姐,女主角叫斯库特,她的的妈妈在生她之后不久就去世了,家里有4个人,爸爸阿迪克斯,哥哥杰姆,还有保姆卡波妮。 斯库特还有一个姑姑和一个叔叔,并不住在一起,文中描写叔叔的片段较少,只有一个圣诞节的描述,但是从文中看来叔叔达克是一个很绅士的男人,斯库特的姑姑却对她很严格,为人很刻板,认为女孩子应该有女孩子的样子,应该穿裙子,不应该出去乱跑等等,大部分的时间斯库特是很讨厌姑姑的,只有在文章的最后斯库特和杰姆发生危险后,姑姑不自然的拿了她平时穿的牛仔裤给她穿,这个细节描述了姑姑已经慢慢的接收了斯库特原本的样子,可能她因为荣誉、面子对斯库特要求的太多,但是本质上她也是关心他们两兄妹,也是真的关心阿迪克斯。 迪尔是他们的玩伴,是蕾切尔小姐家的亲戚,因为父母不在了,只能由亲戚轮流抚养,每个暑假都会轮到蕾切尔小姐。因为有迪尔的存在,他们的童年才有了许多乐趣。刚开始的故事要从怪人拉德利说起。因为年轻时候的放松,拉德利被父亲关在家,从年轻时候就开始,拉德利后来也再没出过门,由父亲看管,后来父亲死后,由他的哥哥内森看管。对于这样一个没有见过的人,小孩子从来都是很好奇的。有了迪尔的加入,他们就想着去看到拉德利,甚至把他引出来,有半夜去看却被内森当小偷拿枪打的故事,有玩轮胎玩到拉德利门口马上怕掉的故事,那时候拉德利在他们心中又神奇又可怕。但是有一个暑假,他们两兄妹上学回来的路上都会在拉德利家门前的.那个树洞里发现一些吃的、零食、怀表等,这里埋伏下了怪人拉德利其实是个好人,只不过多年的封闭是他不愿面对别人。在这里我不明白的是内森在那个夏天将这个树洞用水泥封了起来,或许是他发现了拉德利给斯库特他们送的礼物,但是仅仅只是送礼物,没有做任何不好的事情,他却阻挡了拉德利和孩子们的唯一交流,心中似有千百个疑惑。 杜博斯太太在斯库特看来是一个非常恶毒的人,当他们从他门前走过,他都会用嘴恶毒的话骂他们,而阿迪克斯总是教导他们不要因为别人说了什么而生气,要从对方的角度想问题,不仅如此,还同意了杰姆去给杜博斯太太读书,最后杜博斯去世,他也去帮忙,阿迪克斯是一个非常善良的人,总会站在别人的角度上想问题。 汤姆是个黑人,他被住在垃圾堆的白人鲍姆和她的女儿诬告要侵犯他的女儿,法官泰勒指定阿迪克斯为汤姆辩护,或许法官知道阿迪克斯是一个公正的人吧,在辩护的过程中遇到了被威胁被恐吓,然而阿迪克斯并没有退缩,他并没有认为汤姆是个黑人对他有任何偏见,而是尽自己所能去帮助他打官司,为了避免鲍姆迫害他,他孤身一人坐在监狱门口,最终确保了汤姆的人身安全,虽然最后汤姆被判了有罪,但是之前类似的控诉可能几分钟就已经判定黑人死罪,而这次花了几个小时几天才能判定,证明已经出现了分歧,状况已经在慢慢变好,只是汤姆在关进监狱没多久,在阿迪克斯提出上诉期间,就要逃跑而被杀死了。在这场辩论中,阿迪克斯是个勇敢的人。 因为帮助黑人的事情,鲍姆一直想找机会报复阿迪克斯,但是他又不是个能够正大光明面对冲突的人,比如他只能趁法官不在家去当小偷,在汤姆的妻子海伦工作的路上跟踪他,在杰姆和斯库特去演出完回家的途中偷袭他们,想致他们于死地,故事的高潮就在最后,鲍姆想杀斯库特兄妹的时候,拉德利救了他们,鲍姆死了。阿迪克斯一如既往的公正无私,想把真想说出来,但是他的好朋友也是警长泰特说服了他,如果是这样,拉德利就要面对人们的赞美,这就会打扰他原有的生活方式,应该是他不愿意的,经过争论,阿迪克斯妥协了。在我看来这是最好的结果,有些时候为了两全不得不修改一下事实本身,当然修改后的事实只是保护了好人,惩戒了坏人。 这是一本教育小孩子的书,父亲阿迪克斯是一个勇敢的人,在面对威胁的时候坚持做自己认为正确的事情,他是一个能理解别人的人,在面对他人的时候站在别人的角度想问题,同时教育他们两兄妹如果站在别人的角度上看,每个人都是好人,他是一个善良的人,会帮助邻居等各种,他是一个谦虚的人,他的枪法很好但是从来不炫耀,就算枪法很好,内心觉得动物也是生命,也放下枪不去剥夺其他生命的权利,书中描写很多的也是阿迪克斯喜欢看书,正是因为读了许多书,他才有足够的知识去帮助汤姆打官司,接受了更多思想才更容易站在别人的角度想问题。 小孩子的教育从来就是言传身教的过程,越长大越明白父母对于孩子教育的意义,越长大越觉得很多东西从小就已经养成了,现在很难去改变了,所以对于我,现在也在修炼,也已经如今这个不上不小的年龄,也要修炼如何去影响到下一代,虽然我不完美,但是我在慢慢变好。
晓旭的妈妈
该小说讲述一个名叫汤姆·鲁滨逊的年轻人,被人诬告犯了强奸罪后,只是因为是一个黑人,辩护律师阿蒂克斯·芬奇尽管握有汤姆不是强奸犯的证据,都无法阻止陪审团给出汤姆有罪的结论。此一妄加之罪,导致汤姆死于乱枪之下。虽然故事题材涉及种族不平等与强暴等严肃议题,其文风仍温暖风趣。小说以第一人称著成,叙述者的父亲阿提克斯·芬奇在书中为道德端正的角色,亦是正直律师的典范。故事中的情节基于叙述者六岁时对家人和邻居生活的观察,主要反映种族的不公正和对无辜者的摧毁。作品以一个六岁的叙事者斯库特的角度来叙述发生在周围的事情,这种方法混合了儿童与成人的观察所隐藏的复杂情况下的简单动机和不容置疑的传统。这本书通过斯库特的精神成长历程抨击了社会的黑暗与腐朽,深刻揭露美国社会存在的严重的种族迫害和种族歧视,反映美国黑人的艰难辛酸生活,探索作为一个“人”的黑人的生存意义,努力呼唤黑人民族文化意识包括女性意识的觉醒。《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美国女作家哈珀·李发表于1960年的长篇小说。1961年,该书获当年度普利策奖,被翻译成四十多种语言,在世界范围内售出超过三千万册,同年被改编成同名电影。
1、《杀死一只知更鸟》的写作背景如下: 1931年,在作者5岁时,9名年轻的黑人被指控在亚拉巴马州的斯科茨博罗附近,强奸了两名白人妇女。经过一系列漫长的、大肆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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