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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椒牛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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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landa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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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许多人都写过作文吧,作文可分为小学作文、中学作文、大学作文(论文)。如何写一篇有思想、有文采的作文呢?以下是我精心整理的蟋蟀五年级作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蟋蟀,俗称蛐蛐。它那花椒籽儿似的大眼睛,黑褐色的小身子,看起来还挺可爱呢!

在炎热的夏天,蟋蟀那一阵阵悦耳的歌声,在夜晚的草丛中回旋,在夜空中飘荡,在那为宁静伴奏,它是当之无愧的小提琴手。

两只雄性蟋蟀常为一只雌蟋蟀而打斗。它们互相用大鳄咬着对方的头,扭打在一起。胜利者趾高气扬,失败者溜走了。我不禁发出感叹,昆虫的世界是多么残酷呀!弱肉强食,也是自然界生存的法则。

为了更好地观察蟋蟀,我捉了几只养在家里。这时我才知道,原来母蟋蟀不会鸣叫,而公蟋蟀的翅上有凹凸不平的印道,这就是它小提琴的琴弦,通过它能摩擦发音。公蟋蟀有两根尾,而母蟋蟀有三根尾呢!

我在瓶中放了一层土。这是为了母蟋蟀产卵用的。法布尔在他的《昆虫记》里说雌性蟋蟀第三根尾巴是产卵用的,如果雌性蟋蟀无法产卵就会在短时间内死去。

蟋蟀喜欢吃很多种食物。菜叶、黄瓜、面包渣、葱白、燕麦……它们都爱吃。吃完了食物,它们还用唾液擦一擦腿、身子,它们还挺爱干净呢!

我喜欢蟋蟀这种小动物,它给我带来了欢乐!

蟋蟀美美是一个好奇心非常强的孩子,她生活在农村的田园里,她一听说苏州是一个非常美丽的城市,就很想去那儿看一看。

一天,美美坐着高铁来到了苏州,“哇!到处都是高大的楼房,宽阔的马路上奔驰着各式各样的汽车,”她惊呼道。美美看呆了,不知道该往哪里走。

在美美四处打听问路的时候,遇到了蟋蟀皮皮,皮皮非常好客。他就邀请美美去他家做客,他们一起乘上地铁穿越了苏州的闹市区,终于下车了,皮皮的家在山坡上,这座山好高啊,他们走了好久才爬到山顶。“哇!山上的风景好美啊!”美美情不自禁地感叹说。一排排松树在风中跳舞,成群的鸟儿在树上欢唱。皮皮说你再往下看,只见一片碧绿的湖水展现在他们眼前,皮皮说:“我带你去划船吧”!于是他们奔到湖边跳上一片大树叶划起船来,忽然远处传来一阵阵尖叫声,他们一看,原来是个游乐场,他们把船划向游乐场,像长龙一样的过山车带着她在空中翻滚,摩天轮带着她在空中旋转。美美兴奋的`对皮皮说:“太好玩了,下次我要带我的朋友一起来玩!”

于是美美匆匆忙忙地告别了皮皮,原来她是想赶紧回去把这一天的经历讲给她的朋友们听呢!

在这个秋天,已成为一片荒凉的稻草上,停着一只行将就木的老蟋蟀。它正在用自己人生仅剩的一点时间,细细的闻着瓜果飘香的味道。现在的它,在想当年那个壮实的自己,是多么幸福呀:有着自己的爱情,有着自己的风光,有着自己的地位……

当年的它,追逐着爱情。它曾给她写过一封情书:我希望和你漫步在草原上我希望和你像情人那样喝咖啡我希望和你手牵手我最希望能和你结婚生子白头到老她从这份情书里体会到了他的真心,于是,她同意了。

当年的它,也是个风云人物呢,它曾是县里十大杰出青年之一。之后,它又成为整个蚂蚱国的国王,追到了属于自己的王妃,与她结婚生子。等到他60岁时,儿女们给他过完60大寿。到了第二天,他通过一些测试决定把王位让给小儿子,他的王妃舍不得他,也跟着他离开王国……

他想着这美好的曾经,用瘦弱的翅膀摩擦发出阵阵呻吟。这一刻,笑容凝固在他布满皱纹的脸上,他满足地闭上了双眼……

今天,我拿着网和一个有洞的盒子,去扑捉蟋蟀来研究它的跳跃.声音和蟋蟀喜欢吃的食物。

我先从盒子中拿出一只蟋蟀,看一下它的跳跃如何。可是,我一把蟋蟀放桌子上,它就到处乱跳,好长时间才被我捉住。这次,我可没有让蟋蟀再次逃走,就仔细地观察起来。半小时过后,我终于发现了蟋蟀为什么跳得这么高了。原来,是因为蟋蟀的身子很小,而又有强大有劲的六只足,能让它轻易而举地跳起来。但是,蟋蟀只用六只足来跳跃,是跳不高也跳不远,它还需要翅膀震动产生上升气流来把它拖起来。只有这样,蟋蟀才能跳得又高又远。

我还观察蟋蟀是怎样发出声音的。以前,我一个假想;蟋蟀是从嘴巴里发出声音来的。可是通过这次观察,我才知道我的假想完全错误了。其实,蟋蟀是用身子两旁的鳞片相互摩擦起的响声。

你知道蟋蟀爱吃什么吗?不知道吧。接下来让我来告诉你们吧。其实蟋蟀是吃小虫子的尸体和草长大的。蟋蟀还喜欢吃泥土,因为它从土中吸取矿物质,把剩于土排出去。

啊!就连一只小蟋蟀也有这么多的奥妙,只要我们善于动脑就能发。

当代的人们,只在于对外界世界的开发,而忽略了对自身的发展,其实,地球上的动物都没有等闲着,有的树蛇虽然没有翅膀,却可以在书中穿梭。

蟋蟀是地球上年代最久远的动物,他们至今还在进化。我在观察蟋蟀,将蟋蟀放在滚烫的开水中养着,开始蟋蟀还在愤怒地扑腾着。

一个月过去了,当我第二次观察蟋蟀的时候,发现了惊人的一幕。蟋蟀的身体变小了,可是四只脚却异常大,在水中上上下下。天啊!我的头顶上冒出了许多冷汗,心想:怎么回事?难道我造出了生化怪物吗?

我惊恐万分,查了资料,明白了这是怎么回事,原来蟋蟀的适应能力很强,在什么地方都可以生存下来,刚捉到时只是普通的蟋蟀,现在在水中活动时间长了,开始熟悉水性了。

我看到资料后万分开心,心想:如果我培养出了一只会游泳的蟋蟀,那我不就发了呀!

一只小小的蟋蟀身体的突破竟然如此巨大,难道这蟋蟀的能力比人还要强吗?这不大可能吧?可是又说不过去,人在水里生活久了也不会长出第三只手,第四只手。

人们不得不承认,有些事情连一只小蟋蟀都比不过。人们都嫌蟋蟀脏,可是蟋蟀却是一位强者,生活中的强者。我们要努力发展自己,向蟋蟀学习。

令我开心的事有很多,今年秋天,就有一件趣事令我非常难忘。

那天,妈妈带着我去大姨家刨花生。一番忙碌后,我大汗淋淋地坐在花生地旁一块大石头上歇息。这时,突然从旁边的草丛中跳出一个绿色的东西,我定睛一看,哇!是一只很大的蟋蟀,我急忙想要抓住他。可是蟋蟀也不是好惹的,忽地一下蹦到了草丛中,然后又跳到了一道沟里。我由于害怕沟里有蛇,所以只能“望蟀莫及”。

回到大姨家后,我用铁丝和塑料袋做了一个“捕蟀神器”,然后雄赳赳气昂昂地向草地冲过去。找了约5分钟,又有一只蟋蟀跳了出来。我高兴地用“捕蟀神器”乱舞一通,这种方法果然有用,眼看就要抓住它了。不料,蟋蟀跳到了草丛中,它的“保护色”让我的眼睛“失灵”了。后来,我用了近半个小时才找到这只蟋蟀。

这一次我吸取了教训,慢慢地向蟋蟀靠近,然后一动不动地站在原地。果然,它把我当成了雕塑,跳了过来。我暗暗瞄准,猛地一罩,捉住了!我高兴得一蹦三尺高。

后来,我把这只蟋蟀放走了。因为我听爸爸说,以前郊外有很多蟋蟀,由于人们乱砍乱伐,污染环境,它们就越来越少了。真希望人们能爱护大自然,留给动物们一片美好的家园。

今天,又一个阳光明媚的好日子。我快乐的感受着广阔无垠的田野,突然,我被一处景象所吸引。

一只蟋蟀在沿着一条弯弯曲曲而又光滑僻静的小路慢悠悠地向前蹦跳着。在这条小路的旁边长满了茂盛的草就像一片幽静的树林,我追随着这只蟋蟀,来到了它的“家乡”。

它的家乡非常大,整整齐齐的洞排列在一起,还有广场。这只蟋蟀刚来,许许多多的小蟋蟀都出来迎接它,其中有一只很小的,我猜那是它的妻子。它的妻子把它接回洞里,让它休息片刻。

外面却是另外一番热闹的景象:工程师指挥着挖掘工人建造新家,音乐演奏者们正在演奏着一首首优雅的乐曲。这是,来了一位稀客——黑甲虫。蟋蟀们并不排斥它,反而友好地让黑甲虫参观了它们的家乡。

直到晚霞归来,归鸟的歌声才唤醒了我。我依依不舍而又心情愉悦地回了家。

如果你想来参观蟋蟀的家乡,我准会让你大饱眼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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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爱KIKI

我家屋子后面有一片翠绿色的草地,草丛中间夹杂着长着一些野花。野花引来了许多蝴蝶。草丛中隐藏着一些蛐蛐。

有一天,我突然产生了一个念头,捉蛐蛐。我便从家里拿了一只瓶子,迈着轻快的步子来到了草地上。我听到了蛐蛐的叫声此起彼伏,不由得暗暗喜欢。我顺着草丛向前走着。突然,从前面的一堆草丛里传来一只蛐蛐的洪亮的叫声。这叫声在众多的蛐蛐声中显得格外响亮。我急速向那堆草丛走去。刚刚走到跟前,叫声突然中断了。我想也许是它听见了我的脚步声。我停下来等了一会儿,这蛐蛐的叫声又响起来。我立刻蹲下身去小心翼翼地扒开草丛,惊喜万分地发现了那只蛐蛐。它的脑袋乌黑,两只触角不停地抖动。两眼闪着亮光。一对锋利的门牙像两把刀子一样一张一合,发出“嚓嚓”的声音,多威风呀!

我立刻伸手去捉,心里得意地想,看你往那里逃!可是,等我张开手一看,那里有什么蛐蛐。这时,我的手中只有几根杂草。我立即察看了四周,连蛐蛐的影子都没有。突然,我觉得脖子上痒痒的,好象有什么东西在爬。我伸手往脖子上扣去。可是,那家伙不但没有捉住,反而跳到了我的手上。我急忙伸出另一只手去扣。蛐蛐立刻跳到地上,向前蹦去。我赶紧去追。一边猫着腰,一边向前扑。可是,不知道怎么搞的,怎么也捉不着它。蛐蛐往前跳到了一堆砖头里面。

我拔了一根草去拨它,可是,它不管我怎么弄都不出来。这时我急中生智,用水灌。我顺手从旁边的一只瓶子里拿来了水往砖头堆里灌水。水顺着缝隙往里面渗透。蛐蛐没有了藏身的地方,无可奈何地逃了出来。由于它的翅膀被水淋湿了,所以它不像刚才那样利索了。我一下子就把它捉住了。然后,我迅速地将它往瓶子里面放。

我拿着瓶子凯旋而归了。路上,我高兴地唱着歌,像一个打了胜仗的将军……

今天下午,小伙伴们例行在院子里捉蛐蛐。

大家有的在草丛中找,有的搬开石头找,还有的拿着木棍,把泥土挑开搜寻。我们瞪大眼睛,蹑手蹑脚的慢慢走动。

“嘘!别动!”雷啸发现了一只蛐蛐,叫我们不要惊动它。我们立刻屏住呼吸,一动不动地站着, 生怕惊走我们的“猎物”。

雷啸轻轻地府下身子,对准目标,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的速度用手盖住了它, 再小心翼翼地捉住了“猎物”。"唉!只不过是只小的。”

大家很失望,七嘴八舌的议论纷纷。“把它放了吧!小的没什么用!”“慢着。”

雷啸说,“是只‘警官蛐蛐’儿!是只三角头的!”我们赶紧凑了过去,果真是只“警官蛐蛐 ”,他的头是扁的,形状像三角形的海盗帽,这种蛐蛐在院子里十分罕见,能够捉到这种蛐蛐,运气还真不错。 大家都想捉到这种蛐蛐,于是更加卖力地找起蛐蛐来。

可是不是所有的人都像雷啸一样幸运,大家捉的都是普通的,只有李文龙和杨趁喆捉的还算特别:李文龙捉了一只肥壮的蛐蛐,被封为“蛐蛐王”;杨晨喆捉了一只大蛐蛐被封为“蛐蛐王后”。这时有人不同意:“你怎么知道是公是母呢?”“都有皇帝了,肯定有个王后呗!”雷啸解释道。

大家都同意了,又捉开了。 慢慢地一只,两只。

一个原本空荡荡的纸盒子已经装满了蛐蛐,显得很热闹。

它们在里面乱跑乱叫,乱蹬乱咬,我们觉得这个盒子装不下了。于是边走边商量在哪儿给蛐蛐做个家,有的说挖个洞,把蛐蛐放进去,但蛐蛐会挖洞逃跑;有的说拿石头垒一个,但容易让蛐蛐从缝隙逃走。

正当我们议论纷纷时,忽然发现一座楼房的墙上有一个约一平方分米的正方形的洞。小伙伴们觉得这地方比较保险,可以给蛐蛐做个窑洞,于是跑过去把蛐蛐们放了进去,还把一个带小孔的塑料方格当门卡在洞口上,蛐蛐在洞里活蹦乱跳,看起来“快活”极了。

这时,我们觉得应该给蛐蛐喂食了,于是我们捉了些蚂蚱,弄碎,扔到窑洞里,有人还从家里带些水,到入几个瓶盖里放到“窑洞”里让蛐蛐喝。一切准备齐全后,我们想给他们再添几个伴儿,于是我们又去捉蛐蛐。

等我们捉完回来后,发现蛐蛐全都死了:有的栽到瓶盖里淹死了;有的肚子圆圆的,肯定是撑死了。..总之,蛐蛐的窑洞里遍布尸体,好好的蛐蛐王国成了坟墓。

我们很伤心,不想再伤害蛐蛐,于是把新捉回来的都放了,还把蛐蛐尸体埋在土里,放块石头当墓碑,鼻子里故意发出“呜呜”的哭声。随后哼了个“哀乐”,悼念了他们,然后就离开了。

以后我再也不捉蛐蛐了。

夏天的晚上,总会从草丛里传来一片蛐蛐的叫声。

惹得我和小伙伴早早就约好了要去捉蛐蛐。一天,在皎洁的月光下,我们有的手拿电筒,有的托着一个罐头瓶,准时来到楼下集合出发。

来到楼前的草坪里,我先是静静地听蛐蛐的叫声,判断出蛐蛐藏在哪里,然后蹑手蹑脚地走过去,先用手电筒照蛐蛐的躲藏之处,再分开小草,哇!一只虎头蛐蛐趴在那里,它全身又黑又亮,长着两根须子,一双健壮有力的后腿,正扇着两只翅膀啾啾地叫着呢。扔下手电筒,我张开双手一猫腰扑了上去,蛐蛐很机灵,它一下子就从我的手边跳了过去。

我回过头捡起手电筒再照,看到了,它在那里也看着我呢,好像对我说:“看你怎么捉到我。”这次我可没有那么笨了,我叫来了小伙伴,让他帮我打着手电,我再次悄悄地逼近了这只“虎头”,近了,更近了,我突然一扑,哈哈!我终于捉到它了。

看着我手里气鼓鼓的蛐蛐,我和小伙伴哈哈地笑了。“我捉到了,我捉到了一只虎头!”我向小伙伴们得意地汇报战绩。

“我也捉到了一只”“还有我,还有我!”这时,小伙伴们纷纷举起手里捉到的蛐蛐喊道。我们把蛐蛐放到罐头瓶里,围在一起高兴地跳了起来。

夏天的夜晚,有趣的蛐蛐,给我们带来了快乐!教师点评:习作中,小作者抓人物的动作、语言,写出了捉蛐蛐的过程。描写用词准确,生动、具体,字里行间,表现了小作者抓蛐蛐的快乐,这快乐,在不知不觉中,也感染着每一个读者。

我们瞪大眼睛,蹑手蹑脚的慢慢走动。

“嘘,把泥土挑开搜寻:有的栽到瓶盖里淹死了;有的肚子圆圆的,肯定是撑死了,他的头是扁的,形状像三角形的海盗帽,把蛐蛐放进去,但蛐蛐会挖洞逃跑,还有的拿着木棍,一动不动地站着。于是边走边商量在哪儿给蛐蛐做个家,有的说挖个洞,悼念了他们,对准目标,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的速度用手盖住了它,于是把新捉回来的都放了,小伙伴们例行在院子里捉蛐蛐,这种蛐蛐在院子里十分罕见,能够捉到这种蛐蛐.总之,蛐蛐的窑洞里遍布尸体..一个原本空荡荡的纸盒子已经装满了蛐蛐。

随后哼了个“哀乐”,到入几个瓶盖里放到“窑洞”里让蛐蛐喝。一切准备齐全后,我们想给他们再添几个伴儿!”我们赶紧凑了过去;杨晨喆捉了一只大蛐蛐被封为“蛐蛐王后”,又捉开了。

慢慢地一只,两只。正当我们议论纷纷时,果真是只“警官蛐蛐 ”,乱蹬乱咬,我们觉得这个盒子装不下了,忽然发现一座楼房的墙上有一个约一平方分米的正方形的洞。

小伙伴们觉得这地方比较保险,可以给蛐蛐做个窑洞,于是跑过去把蛐蛐们放了进去,还把一个带小孔的塑料方格当门卡在洞口上,蛐蛐在洞里活蹦乱跳,看起来“快活”极了。这时,还把蛐蛐尸体埋在土里,放块石头当墓碑,鼻子里故意发出“呜呜”的哭声,大家捉的都是普通的。

这时有人不同意!”雷啸解释道。大家都同意了,只有李文龙和杨趁喆捉的还算特别,不想再伤害蛐蛐!”“慢着。”

雷啸说,七嘴八舌的议论纷纷。雷啸轻轻地府下身子;有的说拿石头垒一个,“是只‘警官蛐蛐’儿!是只三角头的, 再小心翼翼地捉住了“猎物”。

"唉!只不过是只小的。”大家很失望。

我们很伤心。.!别动!”雷啸发现了一只蛐蛐。

它们在里面乱跑乱叫,于是我们又去捉蛐蛐:李文龙捉了一只肥壮的蛐蛐,被封为“蛐蛐王”。“把它放了吧!小的没什么用,好好的蛐蛐王国成了坟墓。

等我们捉完回来后,发现蛐蛐全都死了,扔到窑洞里..,于是更加卖力地找起蛐蛐来。可是不是所有的人都像雷啸一样幸运,肯定有个王后呗..。

大家有的在草丛中找,叫我们不要惊动它。我们立刻屏住呼吸,我们觉得应该给蛐蛐喂食了,于是我们捉了些蚂蚱,弄碎,有人还从家里带些水?”“都有皇帝了,但容易让蛐蛐从缝隙逃走,显得很热闹,生怕惊走我们的“猎物”:“你怎么知道是公是母呢,运气还真不错。

大家都想捉到这种蛐蛐,然后就离开了。以后我再也不捉蛐蛐了今天下午,有的搬开石头找。

那一天,我上了三年级。

有一天回家,好朋友妮妮和东佑叫我晚上出来玩,我便连连点头。晚上,刚刚写完作业我准备出家门。

天色已经暗了,我看到桌子上的手电筒。我的眼珠转了转,便想到:嘿,那个手电筒出去扮鬼来吓唬一下他们。

于是,我拿起手电筒,跟妈妈打了声招呼,就悄悄的坐上电梯。我刚走出楼洞,就听到了蛐蛐的叫声。

但是,我看到了东佑和妮妮在就看到我了,就没法扮鬼了。我摸着后脑勺对他们说:“嗯,咱们去捉蛐蛐吧。”

他们异口同声的说:“好的!”于是,我打开了手电筒。不远处,花丛里就有蛐蛐的叫声。

我们摄手摄脚的往花丛那边走去。我们掰开花草,立即用手电筒照去。

嗬!这蛐蛐真棒,长长的触须不停地舞动。说时迟,那时快,东佑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猛地向下一扣。

不料,小蛐蛐早已做好逃跑的姿势,猛地一蹬,逃出了我们的“包围圈”。我们哪肯放过,妮妮往东一扑,我往西一按,结果忙活了了半天,到后来还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但是,我们并没有伤心,因为我们干了一件有趣的事儿。

中秋节的下午,我回到老家,在黄豆地里抓到了一只蟋蟀。

我把蟋蟀放在院子里,看它跳跃。猫发现了它,一口把它给吃了。

看它一边吃还一边咂着嘴,一定是觉得很好吃。过了一会儿,我发现小猫不见了,就出门去找它。

在黄豆地里,我发现了猫。地里的黄豆都已经收割了,只留下一些黄叶子。

我刚想叫猫咪,妈妈说:“嘘!你看,它在干什么?”我蹲下身子,静静地观察起来。只见小猫轻手轻脚地向前进,耳朵竖得很直,眼睛不停地向四周扫来扫去。

忽然,它在一片黄叶子前停了下来,用鼻子闻了闻。它发现什么了吗?我还在想着,但小猫已经用极快的速度伸出它的右前爪,摁住了那片叶子。

然后又轻轻地松开一些,用嘴去掀那片黄豆叶。我也站起来,想看看它究竟抓住了什么。

一个小小的黑影突然从黄豆叶子下面蹦了出来,蹦到了猫的前方。猫迅速跳过去,一伸前爪,又摁住了它。

我这时才知道,原来猫正在抓蟋蟀啊!这时候的蟋蟀已经没办法逃了。猫用前爪抓住蟋蟀,把它塞进了自己的嘴里,三下两下就吞下了肚子。

我以前只知道猫喜欢吃老鼠,没想到猫还喜欢吃蟋蟀。妈妈对我说:“你还记得你看的童话《小贝流浪记》吗?那里面就说了猫咪喜欢吃蚂蚱,我估计猫一定喜欢吃昆虫吧。”

究竟是不是这样呢?这个问题今天回家一定要上网查一查。

小区车厂前有一大片空地,夏天的晚上,这里成了蛐蛐儿们玩耍的好地方。隔壁阿姨家养了一只大乌龟,今天晚上我想给乌龟捉蛐蛐儿。于是,我拿了一个瓶子,叫上妈妈一起去楼下捉蛐蛐儿。

还没到空地,我就听见蛐蛐儿的叫声。我急忙跑去,哇,这么多蛐蛐儿,我很感兴趣,我还从来没有近距离的观察过蛐蛐儿。我轻轻蹲下身子,它们在昏暗的灯光下跳来跳去,行动缓慢。有一只大的跑到我的脚旁,它的身体成椭圆形的,胖嘟嘟的,全身黑褐色,身体上有两片薄薄的翅膀,绿褐色。椭圆形的头,小小的眼睛,嘴前面还有两条触须,相互动着。忽然它飞了起来,吓了我一跳。又来一只,继续观察。它有两只健壮有力的腿,腿是弯曲的,一蹲,就跳得很高。腿的末端还有几对短短的、细细的刺。妈妈说:“雌雄的外形还有区别呢,雌蛐蛐儿的尾后有一个长长的生殖器。”

我们开始捉蛐蛐儿了,我不敢捉,妈妈先让我看她捉。只见妈妈对准一只蛐蛐儿,把手蜷起来,轻轻弯下身,猛地一扣,再小心翼翼的把手合拢,就拿起了蛐蛐儿,又快速的放到瓶子里。哈哈,这么容易就捉住了,我也来。

我把手微蜷,一下扣住了一只,可是,他在我手中蹦了起来,扎着我的手了,我“啊”的一声抬手,它逃跑了。哎,失败,再来一次,我有瞄准另一只,轻而易举就捉住了,可是拿起来可不容易,我连续试了好多次,终于也没有成功,我气馁了,妈妈鼓励我说:“你就是胆子小,蛐蛐儿这么小,还没有你的小手指大,怕它呢,再试试吧。”我又一次挑战自己,终于成功了,我共捉了二十只。

我拿着战利品给爸爸看,爸爸表扬我说:“你终于敢捉蛐蛐儿了。”“当然。”我得意的说。于是我把蛐蛐儿送给了阿姨。

小区车厂前有一大片空地,夏天的晚上,这里成了蛐蛐儿们玩耍的好地方。

隔壁阿姨家养了一只大乌龟,今天晚上我想给乌龟捉蛐蛐儿。于是,我拿了一个瓶子,叫上妈妈一起去楼下捉蛐蛐儿。

还没到空地,我就听见蛐蛐儿的叫声。我急忙跑去,哇,这么多蛐蛐儿,我很感兴趣,我还从来没有近距离的观察过蛐蛐儿。

我轻轻蹲下身子,它们在昏暗的灯光下跳来跳去,行动缓慢。有一只大的跑到我的脚旁,它的身体成椭圆形的,胖嘟嘟的,全身黑褐色,身体上有两片薄薄的翅膀,绿褐色。

椭圆形的头,小小的眼睛,嘴前面还有两条触须,相互动着。忽然它飞了起来,吓了我一跳。

又来一只,继续观察。它有两只健壮有力的腿,腿是弯曲的,一蹲,就跳得很高。

腿的末端还有几对短短的、细细的刺。妈妈说:“雌雄的外形还有区别呢,雌蛐蛐儿的尾后有一个长长的生殖器。”

我们开始捉蛐蛐儿了,我不敢捉,妈妈先让我看她捉。只见妈妈对准一只蛐蛐儿,把手蜷起来,轻轻弯下身,猛地一扣,再小心翼翼的把手合拢,就拿起了蛐蛐儿,又快速的放到瓶子里。

哈哈,这么容易就捉住了,我也来。我把手微蜷,一下扣住了一只,可是,他在我手中蹦了起来,扎着我的手了,我“啊”的一声抬手,它逃跑了。

哎,失败,再来一次,我有瞄准另一只,轻而易举就捉住了,可是拿起来可不容易,我连续试了好多次,终于也没有成功,我气馁了,妈妈鼓励我说:“你就是胆子小,蛐蛐儿这么小,还没有你的小手指大,怕它呢,再试试吧。”我又一次挑战自己,终于成功了,我共捉了二十只。

我拿着战利品给爸爸看,爸爸表扬我说:“你终于敢捉蛐蛐儿了。”“当然。”

我得意的说。于是我把蛐蛐儿送给了阿姨。

今天是周末。吃过晚饭,我提议到院子里去捉蛐蛐,因为我还没有见过蛐蛐的样子,只听见过草丛中传来的叫声。于是我找到了手电筒,老爸用纸卷了一个小筒,我问这是干什么用,他说:“装蛐蛐。”

准备完毕,我、爸、妈就来到了院中。我竖起耳朵,放轻脚步,瞪大眼睛,全神贯注地搜寻,生怕放过一个目标。突然,在不远处的墙角传出“蛐儿、蛐儿”的叫声,我们蹑手蹑脚地靠上去。“蛐儿”叫声又响了起来,我赶紧打亮手电筒一照,只见墙角下有一条石缝,缝隙中露出一个圆头,爸爸说:“这是蛐蛐,照住别动。”我扣了好几次也没扣着,最后还是爸爸捉住的,把它放在准备好的纸筒里。

回到家,我打到一个没有用的花盆,里面留着一点土,把蛐蛐放进去。这时我才看清了它的真面目:它黑褐色的身体,长约25毫米,脑门上有两根像头发丝一样的触须。

夜色正浓,我聆听着从凉台上传来的阵阵“小夜曲”,甜甜的进入了梦乡。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童年,童年中会发生一件又一件趣事,当然,我也不例外。

在我的童年里,其中有一件事让我记忆犹新,那就是捉蛐蛐。

那是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我和小伙伴在快乐地玩耍,忽然,其中一个小伙伴提议:“我们来一次捉蛐蛐比赛吧!要求每人必须捉一只回来,最后比比谁捉的最大。”别的小伙伴都高兴的答应了,我也非常高兴。于是,我们分头行动,有在这里的,有在那里的,小伙伴们都想捉一只很大的蛐蛐,拿个第一名。我在小伙伴里面年龄很小,我心想:我真想捉一个大蛐蛐回去拿个第一名呀!想着想着,我便开始寻找蛐蛐了,走着走着,一只绿皮蛐蛐挡住了我的去路,它动了动前腿,好像要和我比试比试,我想都没想,猛地跑过去用手去捉它,可它一下子就跳进了草丛里,不见了踪影。我只好继续往前走,走了一会儿,我听见了轻轻地几声蛐蛐叫。我顺着声音找去,只见一只比较大的蛐蛐正无忧无虑地趴在一片草叶上,好像在懒洋洋地晒太阳。我心想:好家伙,就是你了,我一点一点地逼近它,这次我吸取了上次的教训,我在离它有30厘米的时候,我一伸手一扣,终于捉到了那只蛐蛐,然后,赶紧把它放进了玻璃瓶里。最后,我们把所有的装蛐蛐的瓶子都摆在一起,比比谁的蛐蛐最大。哈!我的蛐蛐最大,我拿了第一名!当时我的心情激动极了,脸上洋溢出了甜蜜的笑容。

童年是多么美好,童年的趣事给我们留下了一段令人回味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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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trophelandStella

在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大家都有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很是熟悉吧,作文根据写作时限的不同可以分为限时作文和非限时作文。写起作文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我整理的蟋蟀优秀作文,欢迎大家分享。

“我没哭!我没哭!”可是,我却看不清离我远去的蟋蟀了……

有一天晚上,我正欣赏着皎洁的月光,玉盘似的明月,忽然听见有昆虫在叫,并且声音十分动听。我仔细一找,原来是只蟋蟀。我心生邪念:让这小家伙的歌声伴我入睡,应该很不错吧!于是,我并没有站在蟋蟀的角度上去想这件事,就悄悄地走了过去,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捉住了它,并把它带回家。

这只小家伙瞪着我,似乎在说:“你这个邪恶的大坏蛋!我不会向你屈服的!”此时,我有一点战栗,但这点恐惧很快就被我抛到了九霄云外。我为蟋蟀安了一个新家:白菜叶做小屋、香菜叶做地毯、果皮做小床……设计精美,做工细致。可蟋蟀似乎并不喜欢这个小房子,不吃不喝,不再唱歌,我的觉也睡得不安生了,梦里经常出现那只蟋蟀。一大早醒来,我就看见那只蟋蟀瞪着大眼望着我,它再次向我挑衅。

我突然被蟋蟀的行为感动了。蟋蟀是多么渴望自由啊!它不畏惧困难,不向我屈服,不向困难低头折节,这是多么宝贵的 精神啊!通过它的举动,感撼了我的心灵,我想到了许多抗日英雄:刘胡兰、张嘎、雨来,他们不向日本鬼子低头,与那些日寇血战到底,这跟那些为日本鬼子效劳的 中国人相比,他们是多么高尚伟大啊!而那些汉奸卖国贼是何等卑贱渺小啊!抗日英雄的 精神多么像蟋蟀啊!

我带着蟋蟀默默走下楼,把它放生了。望着蟋蟀蹦跳的身影,我的眼睛渐渐地被泪水模糊了……

蟋蟀,俗名“蛐蛐儿”,常生活在野草地、农田、瓦砾堆、篱笆根或墙缝中。

蟋蟀的身体一般长约厘米,大致分头、颈、躯干、足、尾几部分。

蟋蟀的头从前面看呈三角形,上部长着两根细长而柔软的触须,比一般人的头发略细,直径约毫米,长是它身体的三部左右。头的下部有一对在大牙,多为深黄色或紫黑色,牙旁各有一个黄白色的小栓儿。颈部为筒状,连接头和躯干。躯干前面小,中部大,最后又稍尖,有一条条黑纹。在颈与躯干的连接处,向后生出一对黑色发亮的翅膀,一般不能飞行。细看翅膀表面为网格状。这一层较为坚硬的翅膀下还有一层半透明的薄翅。翅膀摩擦能发出响亮的声音。躯干下面有三对足。前面一对较小的足,用于爬行。后面一对粗大,表面有黑色条纹或斑点,用于跳跃,一下能跳约1米远。躯干后部的稍尖处向侧后方长出两根针状的尾儿,约为身长的三分之二,作用是感觉后面的动静。

雄蟋蟀好斗,二者相遇必分个胜负才肯罢休。相遇时两根触须来回扫动,如果一碰上对方,便冲上前去“厮杀”起来。有时为了鼓舞自己的“斗志”和压住对方的“威风”,在战斗前会大鸣叫。“战斗”中两者张开大牙对咬,并用足支撑身体抬高向前顶,一般力大牙坚者获胜。当然,“机智灵活”的也有可以获胜的机会。结束“战斗”后,胜者一定会“引吭高歌”,以示“威风”;败者常被咬伤甚至死亡。

蟋蟀因在地下活动,啮食植物的茎叶、种子和根部,所以,是农业的害虫。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读了《时代广场的蟋蟀》,我懂得了友谊的珍贵,我读完这本书,深有感受。

这本书的封皮上画着一只猫、一只老鼠和一只蟋蟀,我一看他们这么和谐,之间一定发生了许多有趣的事,所以这本书吸引了我。

这本书是美国作家乔治·赛尔登,原名乔治·赛尔登·汤普森。

一天,小蟋蟀在乡下,他叫柴斯特,在集上的篮子里吃三明治。不料被三明治压住了,被带到了纽约的时代广场的地铁站里,小男孩玛利欧发现了它,并让它住在报摊里。在这里,它结识了聪明又大方的小老鼠塔克和憨厚老实的猫亨利,并与他们建立起了深厚的友谊。

玛利欧一直坚信蟋蟀代表好运,可并不是这样,一次把一张两块的钱给啃了,请塔克和亨利来开宴会,又把报摊烧着了。妈妈宣布必须赶走它。

在关键时刻,它演奏出了妈妈喜欢的歌曲,并在纽约出了名,柴斯特并不喜欢这样的生活。

最后它与塔克和亨利告了别,塔克帮它登上了回乡下的火车。

友谊是不可少的,我们珍惜友谊,不要让它从身边白白流失。

我双手捂着这只蟋蟀,连蹦带跳地来到屋子里,我把它放在一个土坑上。

到了晚上,草地里,房屋边有好多只蟋蟀奏起美妙的“乐曲”。我悄悄地走进屋子里,可是听不见我放在大瓶里的那只蟋蟀的奏乐声。这是怎么回事呢?我搔着脑袋走出房门。

突然,我想出了一个妙主意,我找来几棵青草和一把润湿的细土,放进一个纸盒里,接着从破瓶子里轻轻地取出了蟋蟀,把他放进小纸盒里。然后,我把强烈的电灯关闭了。

星期天的下午,我和朋友们在草丛中捉到了一只蟋蟀。它小巧玲珑,全身都是黑褐色,脑门上有两根细铜丝般的触须。而且,它那两条大腿可真有劲,不时地用力蹬我的手。它还“瞿瞿”地叫个不停。

这时,这只蟋蟀和它同伴奏起了动听的乐曲。这证实了我的判断:蟋蟀在强烈的光线下,离开它所喜欢的“土”。它是不愿意“奏乐”的。

我说:“你就像一名三级跳高运动员哩!”我拍手称赞它。

“嗒”的一声,我看见它蹦空而起,跳到了有一尺多高!我说:“哎呀,你真行,能跳一尺多高!”我这一夸,它更来劲了,两条大腿伸起来,嗒——嗒——嗒又连续跳了三下。

我还听大人说,蟋蟀不但是可爱的“乐师”,还是好斗的“武士”呢!

夏天,在老家的菜园里,总会看到一些蟋蟀,在刚出苗的玉米地跳动。

蟋蟀全身呈黑灰色,在田里不容易被发现,常常与土壤融为一体,享受着生活的安宁。

但遇到我们这些顽皮的孩子,它便不得安宁,往往在我们还没有发现它们的踪迹时,就蹦蹦跳跳地向远方逃窜,我们之中无论是谁,都很难抓住一只。

我俯身去扯狗尾巴草,在上面竟发现了一只贪玩而落入“草海”的一只蟋蟀,像是死了,但你只要一碰它,它的两只后腿就疾速地向后蹬,造成一波波的涟漪在水中荡漾。我一看这情景,找到狗尾巴草后,迅速用狗尾巴草的末端,把它插进蟋蟀的鳞片与它身体的交界处,从一端穿过另一端,它的胡须正在摆动,它的腿不动,似乎在享受长时间待在水里而突然出来在太阳的照耀下,它的鳞片在阳光下闪动着专属于它的黑色光辉。

我把我手中穿着一只蟋蟀的狗尾巴草让小朋友们看,得意地说道:“看,这是我一个人在找狗尾巴草的时候捉到的'。”他们所有人向我投来羡慕的目光,也问我这是如何捉到的,听完之后,突然又说:“这应该算是在水中捡的吧。”

我只好转移了话题:“你们还没有捉到吧?”他们默默地点了点头,说:“它们跳得实在是太快,跟不上呀!”我又拿起那只蟋蟀看了看,它的后腿并没有多么粗壮,应该也没有多大的力气,为何能跳如此远的距离呢?

一个人生活在世上,总会遇到许多不知道的问题,所以我们一定要好好学习,才能一步步揭开这些未解之谜。

《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是美国的乔治塞尔登写的,简述了一只蟋蟀——柴斯特在美国纽约的一段时光,它原生活在美国涅狄格州。它来到纽约之后,认识了老鼠塔克和猫咪 亨利。柴斯特在刚来的时候,还躲在垃圾堆里哀鸣,还好遇到了小男孩玛利欧,它就在小男孩一家的报摊里住了下来。可是,好景不长,柴斯特在睡觉时梦游,竟把一张两元钱的纸币当树叶吃成两半,马利欧的妈妈很生气,想把柴斯特赶出去,可最后还是缓解了。但是,之后的一次三只动物的宴会,把报摊烧着了,马利欧的妈妈非常生气,必须要赶柴斯特走。不过真是太幸运了,这只小蟋蟀竟唱出了妈妈最喜欢的一首歌,这不但让自己留了下来,还让玛利欧一家发现了它具有音乐天赋,它有了自己的演唱会,还让它自己成了一位明星!可是,成名后的它却不快乐了,它没有了自由,只能按照规定的时间做件事,慢慢的,它失去了唱歌时的热情和乐趣。最终,它知道了自己要的是什么,它回到了自己的家乡,要把自己的歌声唱给任何动物,要在那里过平静的生活。

其实,我们每个人需要的并不是太奢华的生活,只是需要一段平静的时光,让自己开心就行了,只要有些上进心,为自己的生活多增添些色彩,就够了。我很想像柴斯特那样自由自在,不用被约束,想做什么就做什么,而且我还很喜欢它 ,因为它勇敢,什么都敢去尝试。

今天早上,我在家里观察蟋蟀。这几只蟋蟀是我昨天晚上捉回来的,可今天只有一只蟋蟀还活着了,于是,我便观察起了这只蟋蟀。

我发现,这只蟋蟀的嘴旁边有个又像牙又像腿的白色的小东西,这几个小东西很警觉。有一次,我抓住了蟋蟀的腿,想更好的观察那些白色的东西,可是,这些白色的小东西却紧紧地抓住了我的手,好像要和我的手合二为一似的。我本想轻易地把它取下来,可是,那只蟋蟀却好像涌进了身上所有的力量紧紧地抓住了我的手,使我在不伤害他的情况下费了好大的劲才把它取下来。

我还发现蟋蟀是一位“爬瓶高手”。当你把蟋蟀捉回来又放在瓶里时,只要瓶子歪一歪,蟋蟀也有可能爬出来。

我还从法布尔先生写的昆虫集上了解到:蟋蟀的耳朵很灵敏,哪怕一点响声它也会听见,然后躲到别的地方去。于是,我做了个试验:我把蟋蟀从瓶子里放出来,从我的房间悄悄向它走过来,果然,那只蟋蟀飞快地跑开了。

这就是蟋蟀,一只小小的而又有很多秘密的蟋蟀。

别人家里一般都喜欢养猫养狗,我却不感兴趣,倒是不起眼的蟋蟀,让我情有独钟。

我家的蟋蟀很小,比我的小拇指还短一点,窄一点。它穿着一身黑褐色的西装,好似一个谦谦君子。入夜后,“谦谦君子们”呼朋引伴,奏起了交响乐。

仔细观察蟋蟀,我们能看见它头上有两根触须。触须几乎有它身体的三分之二那么长,特别细,和头发丝差不多。脑袋像一颗黑豆,两只眼睛特别小,圆溜溜的。我估计蟋蟀的视力不太好,要不然它怎么会伸出这既像雷达,又像拐杖的细长触须呢?一对长长的翅膀,把它的身子遮得严严实实,上面有各种凹凸精致的花纹。

它的腹部也有纹路,一圈一圈的,这大概是蟋蟀的年轮吧。让我百思不得其解的是,它的尾巴上竟然有几根小刺,难道是为了打架?我查资料后,终于知道了这些小刺的特殊意义。原来有两根刺的是雄性蟋蟀,有三根刺的是雌性蟋蟀。

蟋蟀有六条腿,一对在头腹之间,一对在腹部之间,一对在腹尾之间。前两对又细又小,靠近尾部的却强健有力,是真的“大腿”。它匍匐紧贴着地面,像田径健儿一样,随时准备冲刺。

我家的蟋蟀不仅会唱歌,还特别爱干净,它经常把大腿拧过来,在脸上胡擦一通,谁说“胳膊拧不过大腿”!

今天,我拿着网和一个有洞的盒子,去扑捉蟋蟀来研究它的跳跃.声音和蟋蟀喜欢吃的食物。

我先从盒子中拿出一只蟋蟀,看一下它的跳跃如何。可是,我一把蟋蟀放桌子上,它就到处乱跳,好长时间才被我捉住。这次,我可没有让蟋蟀再次逃走,就仔细地观察起来。半小时过后,我终于发现了蟋蟀为什么跳得这么高了。原来,是因为蟋蟀的身子很小,而又有强大有劲的六只足,能让它轻易而举地跳起来。但是,蟋蟀只用六只足来跳跃,是跳不高也跳不远,它还需要翅膀震动产生上升气流来把它拖起来。只有这样,蟋蟀才能跳得又高又远。

我还观察蟋蟀是怎样发出声音的。以前,我一个假想;蟋蟀是从嘴巴里发出声音来的。可是通过这次观察,我才知道我的假想完全错误了。其实,蟋蟀是用身子两旁的鳞片相互摩擦起的响声。

你知道蟋蟀爱吃什么吗?不知道吧。接下来让我来告诉你们吧。其实蟋蟀是吃小虫子的尸体和草长大的。蟋蟀还喜欢吃泥土,因为它从土中吸取矿物质,把剩于土排出去。

啊!就连一只小蟋蟀也有这么多的奥妙,只要我们善于动脑就能发。

寒假里,我读了一本书,这本书名叫《时代广场的蟋蟀》。它的内容很丰富,也很有趣。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只名叫柴斯特的蟋蟀和他的好朋友的故事。柴斯特从没想过离开自己家的乡下草场,可它却因为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被带到了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在人情冷漠的纽约,幸运的柴斯特遇到了几个忠诚的朋友——聪明的塔克老鼠和憨厚可爱的亨利猫。它还遇到了爱它的主人——男孩玛利欧……为了报答朋友们对它的友情和帮助,柴斯特用它绝妙的音乐回报了。它还帮助玛利欧一家摆脱了困境。同时自己也成了一名音乐家。然而柴斯特在功成名就后却满心失落,他想自己的家了,想起乡下自由自在的安静生活了。最终,在朋友们的理解和帮助下,它回到了它深爱的家乡。

这是一本感人的书。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友情是很伟大的,是值得珍惜的。有人帮助了你,你就要懂得报答他。在别人遇到困境需要帮助的时候,伸出自己援助的手,让别人也感受温暖。

XX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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