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階堂真红
结论:您的题目可以为《论经济危机下如何完善新劳动合同法中关于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规定》提纲为:1.新劳动合同法出台前后,全球经济背景的两极化2.无固定期限合同在劳动法领域的渊源以及新劳动合同法草案起草时该概念的深层含义3.无固定期限合同在各国法律上的体现及应用4.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利弊5.如何完善现在经济情况下的无固定期限合同规定
ellegirlme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对“劳动合同”的定义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对“民事合同”的定义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我认为,对于民事合同来说,最重要的原则就是契约自由原则;对于劳动合同法来说,最重要的原则已经不是契约自由原则,而是倾斜保护劳动者权益原则。 一、《劳动合同法》的性质和宗旨所决定 之所以如此,是由《劳动合同法》的劳动法性质和宗旨所决定的。当然,《劳动合同法》仍然要坚持契约自由原则。因为没有契约自由就没有劳动合同,没有劳动合同也不会有劳动合同法。但是,从总体上来看,制定《劳动合同法》时,保障劳动者的正当权益是第一位任务,而对契约自由的保障则要服从保障劳动者的正当权益需要。实际上,《劳动合同法》的大量内容是对契约自由进行合理限制,以保障劳动者的正当权益;因此,与其说《劳动合同法》是保障契约自由之法,不如说《劳动合同法》是限制契约自由之法。当然,《劳动合同法》对契约自由的限制只能是合理的限制,即以保障劳动者正当权益的客观需求和不侵犯用人单位的正当权益为限。 二、完全契约自由将导致劳工阶层利益受损 民事合同法通过保障契约自由来保障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为何偏偏要通过合理限制契约自由的方式来维护劳动者的正当权益?这是因为,私法所维护的“个人权益”反映的是实力相当的、分散化的社会成员各不相同的私人利益,这种私人利益在一般情况下通过社会个体之间的“意思自治”、“平等协商”就可以在当事人之间达成平衡,不会形成普通的利益失衡状态,个别社会成员的“私人利益”由于特殊原因受损时通过司法救济即可恢复平衡。《劳动法》所维护的“劳工利益”反映的是劳动者这个在劳动关系中处于弱势地位的社会群体、社会阶层的共同利益,如果将这种利益视为私法上的“个人利益”,完全让劳动者个人通过“意思自治”、“平等协商”的方式去处理,那么将造成普遍的利益失衡状态,即劳工阶层的利益普遍受损,“劳工利益”普遍地严重受损又将造成激烈的劳资冲突,而激烈的劳资冲突又将严重地破坏社会稳定乃至一国之政治稳定。因此,《劳动合同法》不能将劳动关系完全甩给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去实行私法上的“意思自治”。完全的“意思自治”对劳工而言无异于“生死自治”,因为在劳动关系中,“意思自治”仅仅意味着用人单位的单方意思自治,即雇主的“恣意妄为”。由于上述原因,民事合同法尊崇“权利义务约定”原则,即“意思自治”原则和“契约自由”原则,而劳动合同法则实行“权利义务约定与法定相结合”原则,以法定内容对劳动合同双方约定进行合理限制。
linximeng520
看你是什么专业了,如果是法律专业的话写写还是可以的,如果是人力资源等专业的话建议你尽量不要写这样的题目。因为现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规还不够完善,存在许多模糊的地方,这也是现实中存在许多劳动纠纷的原因所在。如果要写的话建议从劳动纠纷的现状来分析,找出导致劳动纠纷的主要原因所在,然后寻求解决的方法。希望对你有帮助
Toffee0528
劳动法很原则,不好写建议你写社会保险法这个法律涉及好多种保险,比如工伤保险费,单位不缴纳,发生工伤的,待遇由单位承担,缴纳的,人社局支付,可以分析单位为啥不交工伤保险费,抱着侥幸心态。缴纳是分散单位工伤险,涉及《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第二款,还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行政案件的司法解释
我当初写的是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这样很好凑字的:)范围也不大,也好找资料。
2. 劳动法律关系与民事法律关系 3. 劳动法的作用 4. 劳动合同法的作用 5. 论建立公平劳动标准原则 6. 如何保障我国劳动者的休息权 7.
《劳动合同法》----构建与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程延园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 教授 2007年6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二楼的朋友太了才了,支一下
找到了没,能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