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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色天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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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红蚕宝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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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天,每一分钟,每一秒,都会有人离开这个世界,但是有些人悄悄的,有些人却惊动世界,这就是活着的价值。 每一种事物都有存在的价值,或轻于鸿毛,或重于泰山。你可以选择,而这种选择就是取决于你自己对待生活的态度。 生命开始时,每个人都是一样的,什么都没有带来,可是当时间的流逝,这种差距就越拉越大。不同的道路,不同的选择,使人走入不同的未来,造就了人们的不同。命运之主从来都是公平的,而且他一定会给人很多条路来选择,在不同的时间,他给你改变的机会,也给你悔过的时间,但是尽管这样,大量的人还是默默终老。 有些人总会抱怨为什么不公平,给了别人那样的机遇,而给自己的却是各种各样的不顺心。每一天都会有各式各样的苹果在世界的各地以不同的方式掉落,可是只有一个牛顿抓住了这样的机会,成就了物理学。自问一下,如果这个苹果砸在了你的头上你会是什么反应,或许是大骂一声,或许是捡起来咬一口。 人们总是在看到别人站在巅峰时才回去眼红,感慨,也只会去抱怨命运的不公,却忘记了别人的付出,然后继续他们那种无聊的生活。终日不知所作,等待天上掉馅饼,只有看到别人成功时,才会有那么一时的感慨,想要改变命运,但是他们只有三分钟的热度。 真正的强者,他们敢于挑战命运,没有什么是他们的羁绊,战天,战地,战自己。他们的一生永远没有终点,不断的超越,不断地挑战极限。永不满足的信心,敢于实践的双手,哪怕面前是十万大山,无垠大海,他们照样闯荡。人的生命是有限的,活着的意义,存在的价值,就是改变世界。 1955年,在美国加州硅谷诞生了一个小男孩,他没有俊朗的外貌,显赫的身世,也没有显出傲人的才华,并且被父母抛弃,一个普通的甚至有点悲哀的小男孩。他的生活也很普通,小学,中学,,高中,考上了当时一所不错的大学。或许,到此为止,我们还会认为他的一生会平淡无奇,但是也是从这开始,他开始了不平凡的一生。首先上了一年大学就辍学,并且开始进入当时的新兴产业——私人电脑。数年后和好友创造了世界上最早的电脑,并且开办了一家公司。效益一般,有时还有亏损,但是他没放弃,继续走自己的路,同时,他发现了鼠标的'魅力,开始研究这种当时在美国被称为“电老鼠”的东西。八十年代末,因为公司高管的权利纷争,他迫不得已离开了自己一手创办的企业。但是他没有消沉,永不停止的信念成了他的动力,因为同时他被发现可能患有癌症。他又开启新一轮的创业,动画制作公司,90年代九十年代,动画还是很陌生的词语,但是他凭借他敏锐的商机,再次告诉世人他的选择是正确的。90年代末,因为公司合并,他又重新回到了他的公司,当时公司的效益很差,但是,他再次化腐朽为神奇,一年扭亏为盈。21世纪到来,他的一个小小的创意,惊动了全世界,世界惊呼“宛若神人”。他就是iphone,ipad,itouch,imac的父亲,以及迪斯尼公司的个人股东,拥有上帝第三个苹果的人,斯蒂文—乔布斯。他在他的最新产品IPHONE4S诞生时去世了,但是去依然没有停下他那改变世界的脚步,他的去世使全世界再次震动,世界上大的IT巨头纷纷表示哀悼,谷歌,英特尔,戴尔这些神一般的公司的统治者纷纷为这位神一般的天才的历史表示痛心,当微软总裁,前世界第一富豪,同样是旷世奇才的比尔盖茨公开表示哀悼时,人们突然发现,他,斯蒂文—乔布斯,就算是离开了这个世界,依然在改变这个世界。 活着就是为了改变世界,这是他的名言,这也是活着的价值所在。 醒悟吧,为了自己,还不晚。 行动吧,为了明天,有希望 改变吧,为了改变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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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小唬同学

面对苦难------摘自《面对苦难》 周国平“任何智慧都不能使我免于痛苦。我只愿有一种智慧足以使我不毁于痛苦。”面对自然悲剧,我们有什么呢?这里没有舞台,只有空漠无际的苍穹。我们不是英雄,只是朝生暮死的众生。任何人间理想都抚慰不了生老病死的悲哀,在天灾人祸面前谈不上什么正义感。 我们面对的是没有灵魂的对手,因而不能以精神的优越自慰,却越发感到了生命的卑微。没有上帝来拯救我们,因为这灾难正是上帝亲手降下的。我们愤怒,但无处泄愤;我们冤屈,但永无伸冤之日;我们反抗,但我们的反抗孤立无助,注定失败。然而我们未必就因此倒下。也许,没有浪漫气息的悲剧是我们最真实的勇气。在无可告慰的绝望中,我们咬牙挺住。人生中不可挽回的事太多。既然活着,还得往前走。经历过巨大苦难的人有权利证明,创造幸福和承受苦难属于同一种能力,没有被苦难压倒的,这不是耻辱,而是光荣。这是第二次看《活着》。第一次看完后,我已经哭得一塌糊涂,毕竟是经历得太少了,书中福贵的生活足以摧毁我心中所有的光明。但很奇怪,我又不觉得他有多悲惨,甚至有时候还能感到一丝存活的愉悦,那时我觉得,人生可以过得像他那样也无悔了,甚至到现在,我还是这样想的,但是此时,我想到的却是另外的一些东西:命。当我读完《百年孤独》,读完《活着》,我深信宿命。其实也不觉得自己是悲观主义者,只是现实和理念是不同的。世界是被感知,而不是被认知的。什么都已冥冥注定,甚至连我们努力的念头也是,全部已有定数。但是,我们还是活在生活中,尽管有时真实的东西和我们所做的一切背道而驰,但我们还必须努力,因为我们还生活着。假如不遵循生活的道,那么恐怕我们连思考的权利都会失去。看完《活着》,脑海里萦绕不去的是那一条通向城里的小路。忘不了福贵他爹蹲在粪缸上眯着眼睛看的那条路,忘不了福贵他娘扭着小脚一深一浅走过的路,忘不了家珍穿着水红色旗袍走过的路,忘不了凤霞无声扯着福贵衣袖走过的路,有庆提着鞋子跑在那条满铺白雪的路,还有福贵牵着老牛,把影子拖得好长好长的那条路。 路永远是那条路,不同的是,路上走的人不同了。福贵没有选择。在年轻的时候,总觉得人生是一场游戏,总想胜出,但到后来,一波又一波的苦难扑面而来,还没有做好准备,一切已成定数。到后来,才恍然发现,这不是场游戏,永远不会有输赢。我们没有选择,只有一直,一直走下去。所以,福贵在讲述自己的时候,他不会悲伤。那不是苦难,也绝非幸福,仅是我们要面对的生活。只是一条路,一条只能走一次的路。走在路上的人,也许会满心苦痛,停滞不前;也许会灿烂微笑,不断奔跑。尽管通向的都是同一目的地,但我仍然回选择后者。然后到终点的时候,再把所有的泪水倾盘倒出,用另一种平淡的声音讲述活着的故事。生活还在不停的进行着,可我还活着,还有勇气的活着,不知为什么还活着,是为了父母吗,是为了一天三顿饭吗,还是为这行尸走肉一百多斤的躯体而活着,很痛苦,很痛苦自己什么都没有,很痛苦这个圈,这个生活圈,丑陋的嘴脸,丑陋的金钱下的自贱的人格,让我感觉这个世界是百眉横生没有爱的滋味,没有情的交往,只有利益,除了利益还是利益,交往中看谁对谁好,如果不好就百般没有好脸色看,真是无奈的社会,无奈的交际圈!我是爱身边的每一个人的,无论我与他们怎么交往我是不会违背自己的人格和做人原则,不知道是他们不了解我,还是我不了解他们呢,总感觉交往总是那么复杂,那么让人不了解,让我不可思议,让我总是一次又一次的痛苦,我的一颗红心原先像一个红萍果一样,现在却一次次的被我爱的人和爱我的人,划破的伤痕累累,斑迹点点,面目全非,在一点点的滴着紫黑红色的血。没有人能了解我,没有人能明白我,只有我知道自己,只有我能了解我自己。以前也听过一位智者说过一句话:我们不是为别人而活着,那样我们会更累,可能还会累死!经常告诫自己:我自稳坐钓鱼台,任凭风雨多摇戈。大肚能容,容天,容地,万事何所不容;笑口常开,笑古,笑今,万事付诸一笑!做一个一生不让人嗤笑的人,一生无愿无悔的人,一生有用的人,一个对身边有用的人!有人说:做一个让别人瞧起的人。我感觉这人肯定是个爱慕虚荣的人,我们活着干吗做到非要让别人看得起的人,我们活着也不是为别人而活,活着也不是让别人看的,而是自己让自己更好的活着,但是这个社会不是自己一个人的,自己活着痛快别忘了分享快乐才是最大的快乐!为 了 活 着 而 活 着 ——读余华《活着》有感曾经写过一篇叫《生命》的文章企图去诠释生命,但最终还是失败了。总是千百次地询问自己到底为了什么而活着?但每次只在镜中看到一张茫然而近乎麻木的脸。余华写了一本薄薄的书——《活着》,讲述了一个关于死亡的故事。一口气读完它,泪流满面。余华的答案是“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为了活着而活着”,看似简单却极度深刻尖锐的答案。有人说生命其实是一个圆,走来走去也走不出这个圈,只是有的直径长,有的直径短罢了。“为了活着而活着”?过于简单的答案总让人心存不甘,企图找出点别的什么,无论什么都好,只要不是“活着”这两个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字。在脑海中疯狂地搜索,在心灵深处枯竭地呐喊,几近崩溃的边缘。最后却依然见到那两个字安详地躺在眼前,折射出柔和的光芒。如果生命真的如此,为了活着而活着,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简单得不能再简单。残酷?亦或是幸福?我确是被《活着》里的故事真真切切地感动了,一个普通而又平凡的生活故事。或者让我流泪的是死亡——生命的终结。福贵一家相继去世,死亡的原因常出人意料之外却又在情理之中,小说中每一个人物的消亡都给我强烈的震撼。生命坚强而又脆弱。“这是一个死亡的故事,却不乏温情。”福贵全家相互偎依着生活,在贫困饥饿的重压下,相互搀扶着在人生路上艰难地行走。为了活着而活着。承受着苦难,憧憬着未来。这就是——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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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哇叮咕

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 —浅析《活着》中的人生意识徐慧媛 (四川大学,四川成都 610064)摘要:《活着》是余华为了表达自己的人生态度和人生看法嘻嘻哈哈地看着别人的样子笑。我和家珍、凤霞排着队走去还算的而写得书,或者说是余华为了找寻人生意义而专门写的书。书整齐,有些人家老的老小的小,中间有个老太太还扭着小脚,排出中集中体现出来的思想便是人生的宿命意识和苦难意识,如果说来的队伍难看死了,连队长看了都说: ‘你们这一家啊,横看竖看宿命是人生悲剧的根本原因,那么苦难则是人生悲剧的直接体还是不好看。’”那些在历史长河里面浓墨重彩的事件,对于最底现。通过对二者在小说中具体表现的深入分析,窥探中国人在特层的农民阶层们,意义却微乎其微。历史没有给予这些社会底层殊的历史巨浪中的被动与无常,不难看出,《活着》是生命的寓言的劳动者真正接触的机会,它似乎只需要人民了解它的存在,接故事,福贵的生存困境是人之为人的必然经验。受因为它而带来的变化,对于事件的前因后果,百姓们不需要知道,也永远无法理解。他们只不过是命运作弄的对象而已。当然,老百姓们是配合的,他们也不想去探究个中的原委,他们只希望在所有的变革中能够有一条活路,因为他们的内心,只能承载得起这么多的重量,其余的是非纠结,是平凡百姓生命中不能承文学与人生的关系密不可分。人的存在方式之一,就是对人受之重。 生作语言意义上的虚构。作家需要借助语言来发泄对于现实的不满,需要借助文字来抵达更为宽广的世界。对于一向提倡“文2苦难意识学创作要追求个人精神世界的真实”的余华来说,其作品无疑投如果说宿命是人生悲剧的根源,那么苦难,则是悲剧的直接射了更多作者对于人生的心理意识和精神意蕴。本文着重想要体现,因为命运直接操纵着苦难。《活着》对于苦难的叙述,首先探究的,便是余华投射在《活着》一书中的人生意识。 表现为对生命存在的追问,是人类生存的荒诞性赋予生活的苦难。生活之于福贵,意义微乎其微。西方哲学家叔本华有一个极1宿命意识端的说法,人生等于痛苦加无聊!人是有欲望的,当欲望没有得所谓宿命,是宏观时空或大尺度时空对微观时空的观照进到满足的时候,就会痛苦。欲望得到满足之后,又会感到无聊。而凸显出其短暂、轮回、虚无与无常,人类对于命运的无力感和被所以,人生就永远只能像“钟摆”一样,“一头是痛苦,一头是无动感,其根源就在于,人从一出生开始,就注定了结局———死亡,聊”,人生就是“在痛苦和无聊之间像钟摆一样来回摆动着;事实而当这种人类与生俱来的宿命加上动荡不堪的背景时,人生在宿上,痛苦和无聊两者也是人的两种最后的成分”。而更加悲惨的命之上更增加了一份荒谬感。是,福贵的生活只有痛苦和无聊这两个极端的维度,他甚至没有文章通过一个老人对自己一生的回忆展开叙述,作者选取了追求欲望的中间过程。年轻时,他是大少爷,衣来伸手,饭来张中国最底层的劳动人民————农民作为主人公,这就加剧了文章的口,对于生活,他没有企图心。福贵说: “我爹常常唉声叹气,训宿命意味。福贵之于历史,与其说是在经历,不如说是遇到。上斥我没有光耀祖宗。我心想光耀祖宗也不是非我莫属,我对自己街给重病的母亲抓药,碰巧就被国民军抓了壮丁;好不容易回到说,凭什么让我放着好端端的日子不过,去想光耀祖宗这些累人家,本来生活可以稳稳当当的过下去,却遇上了像闹剧一样的人的事。”对于这样一个不求上进的人来说,生活想当然地无聊。民公社;然后是稀里糊涂地加入大炼钢;接着又是三年自然灾害;在极度的空虚之中,他过着荒诞的生活。除了吃喝嫖赌之外,还刚刚从自然灾害中缓过气来,又遇上了文化大革命。在这样的措想出了一些荒诞的招数,折磨别人以慰藉自己空虚的心灵。比如手不及中,人们根本来不及思考这样的事件究竟带给自己什么样让妓女做人肉轿子,故意骑着妓女戏弄自己的老丈人。这些荒唐的生活以及这种生活的意义,而更加让人觉得毫无意义的是,在的行为背后,恰恰折射出福贵空虚之下异化的内心。正当福贵沉这么多关乎历史变革的事件中,在这么多左右着这个家庭成员生溺在巨大的空虚和无聊之中时,生活却在一夜之间天翻地覆。命死的事件中,家庭里的所有人,却几乎都没有实实在在的“参与”运甚至没有给福贵喘息的机会,在他自己都还不清楚的情况下,其中。福贵没有真正打过一次战,参军的过程就是夜以继日的行就输光了全部家产。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个打击对福贵是有好走和被包围之后闹剧一样的抢夺食物以求生存;轰轰烈烈的人民处的,他至少回到了“人”的状态,然,也开始了痛苦的生活。公社,在福贵的叙述中,不过是从好饭好肉到缺吃饥荒的过程;而就当福贵要改邪归正重新做人的时候,生活却不再给他翻身的机被称为“十年浩劫”的文化大革命,福贵充其量不过是一个旁观会。打击纷至沓来,父亲的逝世,妻子被老丈人带走,上街抓药被者。为了进一步削弱百姓的“参与性”,在描写这些悲剧性事件抓壮丁……生活忙碌而充满恐惧,除了要维持生计而辛勤劳作,的时候,余华特意采用了戏谑的描写方式。且看人民公社的这一还要忙着应付一个又一个的变化和灾难,当脆弱的内心对于上一段描写: “村长也不叫村长了,改叫成队长。队长每天早晨站在次的打击都还没有完全适应时,下一个更加具有毁灭性的事件又村口的榆树下吹口哨……村里人都觉得新鲜,排着队下地干活,不期而至。这是一种没有任何刻起就把自己变成了一个“复仇者”,而他的身体便成了他为了复仇而可以任意处置的工具。“一个人能够成为什么,他就必须成为什么,他必忠实于他自己的本性。这一需要我们就可以称为自我实现( Self-actualization)的需要。”所以当赵襄子第一次认出豫让并放了他时,豫让知道赵襄子也是“知”他的,但是对“复仇者”这个身份的认同让豫让不可能放弃复仇或者归附赵襄子。所以他“漆身为厉,吞炭为哑,使形状不可知,行乞于市”,试图摧毁一切可以被人认出的外在身体特征。他的自残,不仅显示出他复仇的决心,更显示了他对“知”的追求。当可被人辨识出身份的外在身体特征去掉以后,唯一可被人辨识出来的,只剩下身体里面的那个自我了。这个自我,也是豫让一直所追求的自我身份。自残报仇未免太过残忍,所以豫让的朋友便劝他以更容易的方式来复仇————事襄子并杀之———时,豫让断然拒绝了。因为豫让选择的不是简单的复仇,也不是采取一切手段来达到某种目的,而是选择了一种身份———一个“复仇者”,在他的认知里,身份比行为更重要。如果他利用赵襄子的敬仰与信任而实现复仇的目的的话,他就会背离他决定成为的那种人,他选择的身份就会变成达成目的的手段与工具,这在豫让一直追求的自我身份意识里是不被允许的。豫让对“复仇者”这个身份的认同,使得他选择难而不选择容易的方式,最终,即使不能刺杀赵襄子的身体,也要象征性地“请君之衣而击之”,以使自己的行为符合“复仇者”的身份,完成“复仇者”的使命。而他对这个身份的坚持,也使得他的“名”随之而来,豫让“死之日,赵国志士闻之,皆为涕泣”。豫让对“复仇者”这个内在身份的认同,使得他采用一系列自残身体的做法,以期完成他的复仇。最后虽然失败了,但他对于自我身份的认同却得到了完善。司马迁《史记·刺客列传》中豫让的故事,让我们看到了一个战国刺客形成的心理动机,对忠诚的信仰、对报恩的渴望和对自我身份的认同,使得他成为一个刺客,成为一个为“知”己者报仇的复仇者,抛弃了外在的容易辨识的肉体,成为一个以内在自我为支撑的刺客。虽然最后失败了,但却完善了自我的身份,也同时得到了“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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