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溪shuer
当代审美实践与文学本体论的构建【英文标题】The Present Aesthetic Practice and the Construction of Literary Ontology CHEN Chuan-cai (Chinese Department,Chinese Peoples University,Beijing 100872,China)【内容提要】当代中国文论的变革发展,凸显了“文学是人学”的视角。文学通过对深藏于人的本性之中的矛盾的过程展示,极大地丰富了人的精神世界,增强了人的自觉,为人性的丰富、发展展现了多种可能性;从而确证了“文学是人学”的命题,从最深层的意义来理解,可以认为是文学本体论的命题。因此,当代文学观念的变革、重建,就不能停留于文学主体性和文学价值论的探索,还应当推进到文学本体论的构建上。【摘 要 题】文论建设【英文摘要】The reform and development of the Chinese literary ontology protrude the visual angle of literature is human learningThrough the display of the contradiction procedure that deeply hides in mans natural character,literature greatly enriches mans spiritual world,strengthens mans consciousness,displays many possibilities for the richness and development of mans nature,thus proves the subject of literature is human the understanding of deepest level,it may be considered that the subject is the literary reform and reconstruction of the modern literary idea can not only stop the exploration of literary main body nature and literary value theory,they should be promoted to the construction of literary ontology.【关 键 词】文学本体/生命本性/文学价值取向/人生观念/文学的层次品位 Literary ontology/life natural character/direction of literary value/human life idea/the level grade of literature【 正 文】 中图分类号:B83-0/I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5424(2003)01-0068-08 进入新世纪以来,人们在反思既往、探求未来发展中,既感受到20世纪历史巨变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又体察到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自身及人与人之间正面临新的矛盾和冲突:一方面,人们比以往任何时代都更重视科技的不断发展,经济水准的不断提高,物质条件的不断改善;另一方面,人们也比以往任何时代都更警惕人自身的物化、工具化、异己化,力求通过高扬人文理想,使人文精神与科学精神相砺相长,促进人超越异化而获得全面发展。从而显现了未来的变革不仅是物的变革,更是人的变革;人要有力地作用于社会变革,就须在变革中不断完善自身。因此,人的全面发展问题,不但是人类文明发展的中心问题,也是当代文化(文论)建设的旨归。 当代文学审美实践越来越明晰地显示了文学(文论)的变革、创新,始终与人的全面发展问题相伴随、相融合的特点,进一步确证了《文学是人学》的命题,从最深层的意义来理解,可以认为是文学本体论的命题,即文学本体和人的生命本体相关联,应把文学放到人的生存发展的根基上,与人的自由解放联系起来加以考察。那种回避人的问题的文论是肤浅的,而缺失文学维度的文论则是片面的。 一 文学与人的生命本性,与人的生存发展究竟具有怎样的联系和意义?或者说人究竟何以需要文学?这也许只有循着人的生命活动的本质特征去思考探求。 人的生命活动可以说有两个基本指向。一是指向自我肯定和自我实现;二是指向自我解放。 首先,人类最基本的活动是改造或创造对象世界,求得自身的生存与发展。无论主体自觉与否,这种生命活动本身就是人的本质力量的一种实现和确证。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说:“实际创造一个对象世界,改造无机的自然界,这是人作为有意识的类的存在物的自我确证。”由于人是有意识的,他不仅面对着一个外部客观世界,而且还有一个自身的内部精神世界,因此人就不仅在现实中,而且要求在精神上肯定自身。现实的肯定方式是改造客观世界的物质实践活动,而精神肯定的方式则比较复杂,其中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文学艺术活动。马克思说:“艺术创造和欣赏都是人类通过艺术品来能动的现实的复现自己,从而在创造的世界中直观自身。”[1](P125)这里指的就是人在精神上的自我肯定和确证。 人的本质力量特别是精神本质(比如某些复杂的意欲和情感),作为一种潜能,无不时时在追求着实现。尤其是当现实的实现遇到障碍时,便往往转化为假想的亦即精神方式的实现。人类童年时期创造的文学艺术,如壁画和神话,虽不无符咒意味,但主要还是表现某种当时无力实现的幻想,比如,把实际上还不能战胜的野牛杀死,把干旱、洪涝等自然灾害征服等等,这实质上是人类要求征服自然的意志愿望在想象中的实现,是一种精神上的自我肯定。随着人自身物质实践能力的增强,想象也可以转化为现实的创造,如飞天、奔月、远渡重洋都已成了今日的现实。这样,能够在现实中得到肯定和实现的东西一般说来就不再需要在想象中寻求实现和肯定了。所以马克思说,任何神话都在想象里并借助想象以征服自然力,支配自然力,随着这些自然力的实际上被支配,神话就消失了。 从人类的发展趋向来说,一方面,随着人类物质能力的不断发展,就可以更有效地改造和创造对象世界,使自己的某些愿望需求在愈来愈大的程度上得到满足,使自身的某些本质力量得到现实的肯定和实现。与之相应的另一方面是人的精神世界、精神本质也会随之不断发展和丰富,如果说人们在改造客观世界方面无限可为,而精神上的某些追求如人类相互间的爱与理解,社会生活的合理,爱情的甜美丰富等,却也许难以完全在现实中得到实现和肯定,或者说它们具有永远不可穷尽的内涵。因此人类就不仅永远需要在现实中实现和肯定自己,而且也永远需要在精神上实现和肯定自己。这也许是文学艺术作为人的精神本质自我实现和肯定的一种方式,将和人类共存下去的一个方面的理由和根据。 其次,人的生命活动不仅追求自我肯定和实现,往前推进一步,他还追求自我解放和超越。文学艺术活动作为人的自由自觉生命活动的一种方式,也就不仅与人的自我实现自我肯定的要求相联系,而且在更深刻的层次上和人的自我解放和超越的追求相联系,从而展开和生成着它多方面的丰富本质。 人的解放包含着互相联系着的两个方面,即自我精神上的解放和人的现实解放。文学艺术活动作为一种精神领域的活动,当然首先和人的精神解放相联系并显示自己的意义。人是惟一有精神的存在物,而人的精神往往比肉体更容易受到伤害,在人们的现实生存中,被压迫的地位处境,自由生存权利的被剥夺,还有生活中遭遇到的各种挫折打击,都会带来精神上的痛苦、烦恼、苦闷、压抑,或者导致精神的麻木,灵魂的扭曲,主体意识的失落等等,使人的精神被严重束缚,甚至成为精神变态的人。这种精神上的压迫状态往往会生发出一种内驱力,寻求自我精神的解脱或解放。这种自我精神的解脱或解放,可以有两种最主要的方式或途径,这就是宗教和文学艺术。宗教给人送来上帝的关怀或天国的幸福,使人的精神得到抚慰,这是一种外力的拯救;文学艺术活动则使人在自己创造的审美想象的世界中得到精神的寄托,这是一种自身的超越和解放。由于这种自觉的超越和解放,就有可能使人的精神本质得到复归,被束缚的精神力量得到释放,使主体意识得以唤醒,而这正是争取人的现实解放的必要前提。 毫无疑问,任何精神解放都只具有相对的意义,都不能代替现实的解放。马克思曾深刻指出,解放是一种历史活动,而不是思想活动。只有在现实世界中并使用现实的手段才能实现真正的解放。不从现实中获得解放,精神上也不可能最终得到解放,因此人的精神解放和现实解放总是相联系的。文学艺术活动虽然直接与人的精神解放相关,但由于人的精神解放毕竟要导向现实解放,因此文学艺术活动也必然要指向现实,与人们争取现实解放的活动相联系。 正如马克思所说,人的活动一开始总是从个人出发的,人的解放也往往总是从争取个人的解放开始的。然而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任何个体都不是孤立存在,而是处在复杂的现实关系之中的。因此,个体解放虽然具有某种相对独立的意义,但在根本上又都只能是社会解放,都只有通过改造社会,改造现存关系才有可能实现。而要改造现实社会关系,就不是靠某一个体,而要靠一个社会群体协调努力才能奏效。这样,个体解放就和群体解放,和整个社会的解放联系在一起了。文学艺术活动虽然从它的本性而言是一种个人的活动,但是当个人的生命活动指向争取自身的现实解放从而与群众的社会活动相联系的时候,也就自然而然会超出个人狭隘的自我实现、自我解放的意义,就会指向对社会生活的参与,对现存关系的揭示批判,对社会变革和人的解放的思考等等,这样个人创造的文学就具有了普遍的社会意义,具有了社会意识形态的特性,对于它的创造者来说就带来了一个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的问题。文学艺术活动这种由个体意义向社会意义的衍化,显然不能认为是它的本性的异化,而恰恰是它的本性的一种合乎逻辑的自然延伸和展开,因为它是和人的生命活动的展开,和人的自我解放追求相一致的,是一种更高层次的自我实现。当然,对于文学艺术的创造者来说,个人精神上的自我实现、自我解放与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之间确实有一个如何统一和契合的问题,而这则与创造者的主体自觉意识相关。 人的生命活动是一个无限的过程,人的解放也具有无限的内涵。马克思曾经强调,所谓人的解放,是意味着“一切属人的感觉和特性的彻底解放”。这就不仅包括人的现实解放,即改造不合理的现实社会关系,使人获得生存自由,甚至也不只限于摆脱精神上的束缚压抑,而且也包含着使人的一切精神感觉、精神特性的彻底解放和自由发展,比如耳朵成为音乐的耳朵,眼睛成为形式美的眼睛等等,这样,人才真正实现“以全部感觉在对象世界中肯定自己”。文学艺术活动作为人的自我肯定,自我实现,自我解放的一种方式,就不仅对一定历史范畴内人的现实解放和精神解放具有特殊意义,而且在人的一切属人的感觉和特性的彻底解放,即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中无限可为。而这也许是文学艺术活动具有永存的意义和无限发展可能的又一个方面的理由和根据。 文学活动既然是人的自由自觉生命活动的一种实现方式,那么人们的文学观念就在根本上与他们的人生观念相通,或者更确切地说,人们的人生观念往往决定着他们的文学观念。 有史以来的人生观念虽然千差万别,但总的说来大概有两种主要取向,即“兼济”与“独善”,或者叫“兼济人格”和“独善人格”。所谓“兼济人格”,其人生指向是心怀天下,面向社会,改造现实,解放大众,而自身价值的实现就体现在改造社会解放大众的事业上,自身的解放也包含在群体的解放之中。“独善人格”的人生指向则是面向自我,追求自我个性的解放,自我价值的实现,自我人格的完善。在生活实践中,对于不同的个体来说,有的也许偏于强调“兼济”,有的也许偏于追求“独善”,有的也许是两者复杂交织互相转化,形成了人们人生活动的千差万别。 和人生观念的这两种主要取向联系,在文学观念上也同样存在着这样两种指向,即“为社会人生而艺术”和“为艺术而艺术”。前者主要指向参预现实变革和大众解放,后者主要指向追求自我肯定、自我实现和自我完善。从整个文学史和文论史的发展看,可以大致分辨得出这样两种主要倾向和潮流;而从具体作家的创作和理论主张来说,则同样存在种种复杂情况:有的偏于强调为社会人生,干预生活,参与变革;有的偏于追求自我表现;有的则二者兼取,在不同的条件下有不同的侧重。正是由于人们在人生观念及其文学观念的指向上存在这些差别,因此带来了文学创作上的种种复杂现象以及文学基本观点上的几乎无尽无休而又难分高下的争论。 总之,关于文学本体论的思考,使人们知道文学活动是和人的生命活动相一致的,一定的文学观念并不是人们随意杜撰和随便选择的,而是和人们的人生观念相关联的。在实践中,根据一定的主体性条件又往往会引出不同的价值取向,这样,文学观念就实际上一方面联系着文学主体论,另一方面联系着文学价值论。因此,由文学本体论的思考就还要分别推及对文学主体论和文学价值论的进一步认识。 二 文学主体性是和人生观念相联系,和人的实践活动相统一的。因此,考察文学主体性还应当从现实主体性入手。 主体性是人在一切活动中作为主体所具有的特性。人类一切活动的实质是人自身的生命活动,那么,主体性具体说来就是人在自己生命活动(包括现实活动和精神活动)中所具有的自由自觉的特性。所谓自由,指人的活动不听命于任何外部力量,而是根源于主体的自由意志,是自发的;所谓自觉指人对自己的活动及其目的意义有着清醒充分的意识,而不是盲目依从的,这种主体的自觉意识就是主体意识。人在现实中的主体意识指人能够意识到自身在现实中是怎样的和应该是怎样的。人是有意识的存在物,他不仅能够认识外部世界,更重要的还在于具有自我主体意识。从人类史的角度看,人类意识的发展,人的自我意识、主体意识的萌发经历了相当漫长的过程,然而只是到了人们逐渐具有了一些自我主体意识的时候,人的生命活动,包括对自我实现自我解放的追求,才逐渐变得自觉起来。不过从个体方面看,情形又显得复杂得多,就是说现实生活中每一个体是否具有自我主体意识或这种意识的程度如何往往是千差万别的,因而也就带来了人们生命活动和人生追求上自觉程度的差别。 人的主体意识往往首先表现为个体意识,因为人的存在首先是个体的存在。通常所谓人的发现、人的觉醒也总是从个体意识的觉醒开始的。人的主体意识虽然首先表现为个体意识,但并不仅仅具有孤立的个体意义,因为任何个体都不是孤立的存在,而是社会关系的总和,是处在复杂的群体关系之中。因此,所谓意识到自我是怎样的和应该是怎样的就包含着意识到自己所处的现实关系是怎样的以及合理的社会关系应该是怎样的。这样,对于一个个体来说他就首先在自己的意识中将自我的存在和他人、群体的存在联系起来,同时也将自我的生存发展要求与群体的生存发展要求统一起来,并进而在实践上使自我个性解放与群体社会解放相协调,只有在这种个体意识的基础上才有可能凝聚成民族主体性,形成民族解放的浪潮。如果个体意识仅仅只局限在意识到个体的自我人生价值,孤立地追求个体的自我实现、自我解放,那就有可能导向“自我中心主义”,并且最终也许会因为孤立的自我实现自我解放的实际上难以实现而使这种个体意识在悲观中重新归于沉落。当然这里并不否认个体意识和个性解放本身的相对独立意义,比如在封建专制极权统治压抑和否定个体、个性的条件下,个体意识的觉醒和强化,个性解放的追求都是对不符合人性的现实的直接反抗,是人的解放的一种形式,但它终归要汇入民族社会解放的潮流,否则仍将走向自我迷失。 文学主体性是指人在文学活动中作为主体所具有的特性,即主体在文学活动中自由自觉的特性。文学主体性同样和主体的自觉意识相关,即一方面意识到自身是文学活动的主体以及文学活动对于自身的意义;另一方面意识到文学本来是怎样的和应该是怎样的。人们的文学观念实际上就根源于此。 文学主体性其实并没有确定不变的内涵,由于人们的主体意识有着不同的层次意义,文学主体性也实际上有着不同的层次品位。 前面说到,人的觉醒总是首先从个体意识的觉醒开始的,基于这种觉醒,个体便走向追求自我肯定、自我实现、自我解放,而这往往是整体意义上人的解放的开端。但是,当人的主体意识还停留在比较狭隘孤立的个体意识层次的时候,这种所谓主体性就实际上有一定的局限。由此推及文学主体性也同样是如此。基于单纯个体意识的文学主体性当然也表现为某种自由自觉的特性,但这种自觉不过是单纯个体意识的自觉,这种文学活动的自由也往往是个人精神上的某种自由,或者说只是在审美境界中获得精神上的解脱和满足,比如“自我表现”论的文学观念及其创作追求就主要是把文学活动当作单纯表现个人生命意志和情感体验的一种方式;文学主体性理论和“自我实现”的文学观念也实际上是把文学活动视作个体人格价值、精神本质的一种自我实现和确证。这种从比较单纯的个体意识出发的“自我表现”和“自我实现”,在个体人格比较高尚的条件下,也许可以表达某种超出个人意义的情感,如对他人以至对人类的爱;而在个体意识比较褊狭的情况下,则往往会限于表现一己私情,有的甚至可能把某些生命本能、感性情欲当作人的生命本质来表现和追求,从而导致人欲横流,这实际上是主体性的沦落。因此,基于单纯个体意识的文学主体性虽然也不失为一种主体性,也表现为某种自由自觉的特性,但它的意义毕竟有限,因而还只是一种较低层次品位的文学主体性。 更高层次品位的文学主体性则是基于充分的个体意识和清醒的时代意识、民族意识的有机统一。如前所说,真正清醒自觉的主体意识应当是在自己的意识中将自我的存在与时代生活环境联系起来,将自我的生存发展要求与民族群体的发展要求统一起来。在这种充分的个体意识和清醒的时代、民族意识有机统一基础上形成的文学主体性,就超越了狭隘的“自我中心主义”,从而获得了更为丰富博大的内涵。以这种主体性来对待和参与文学活动,那么文学就不仅仅只具有表现自己情欲的意义,甚至也不只具有实现自我的某些精神本质(如想象、意志、爱等等),而且也是争取和实现自身及民族群体现实解放与自由全面发展的一种方式。因此文学就不只具有个体活动的特性和价值,而且具有社会的特性和意义。即使是对于个体自身来说,与那种单纯追求精神个体的自我实现、自我解放相比,这种包含着整个现实人生的自我实现、自我解放无疑具有更全面深刻的意义,与这种生命活动相联系的文学也必然具有更丰富的内涵和更旺盛的生命活力。因此我们说,这种超越了狭隘个体意识和精神特性而指向人的全面实现、全面解放、全面发展的文学主体性是一种更高层次品位的主体性。 由于文学主体性事实上具有不同的层次品位,那么文学活动作为人的自由自觉生命活动的一种方式,它所追求的人的自我实现、自我解放也往往有着不同的品位和意义,而且文学上的所谓生命意识、忏悔意识、忧患意识等也可以有不同层次的含义,即它既可以是以自我为思维中心而生发的,也可以是对包括自身在内的整个民族和人类命运的关注思考而形成的,前者可能导向个人的享乐追求,后者可以升华为一种崇高的人类责任感和使命感。因此,我们在谈文学主体性的时候,笼统地主张以人为思维中心,强调自我实现,自我解放及种种主体意识还不够,还应当进一步区分文学主体性及种种主体意识的不同层次品位。文学主体性的品位不同,文学活动所能达到的境界也会有很大的不同。由此观照新时期以来的文学,可以说它的每一个进步都与主体意识的觉醒、主体性的强化相联系,那么它的某些失重和浮泛也同样与文学主体性的层次品位不高相关。 三 如前所说,人的精神活动和现实生存实践活动之间实际上并不隔绝,而是相互联系,双向流动转化的,那么对于文学活动的价值,也许就不能仅仅从精神需要方面,还应当从人的本体存在,从整个现实人生的发展需求来理解。根据现实人生的不同发展需求,文学活动也许可以说有两重主要的价值取向或价值功能。 首先,从比较消极的方面来说是补偿调适功能。所谓“补偿”是指对人生缺憾(缺乏或失落了某些东西)的某种弥补和偿还。从人的生存发展愿望来说,没有谁不追求人生的充实和生活的圆满,然而现实人生本身却往往难以尽如人意,构成这样或那样的人生缺憾。这些人生缺憾在现实活动中得不到补偿,那么就往往导向在精神上,在文学活动中以审美想象的方式实现补偿。比如有生理缺陷的人缺乏正常人的人生生活,由此往往会生发出强烈的补偿愿望,当他们从事文学活动的时候,便很容易借助于这种方式实现心理补偿。我们看到,主体在哪个方面缺憾最甚,便在这方面表现出特殊的审美追求:失明者偏爱于描绘明丽的景物和缤纷的色彩;失聪者则钟情于节奏和旋律;肢体残缺者更愿意表现人的强健体魄和自由活动等等。而且,由于伤残者一般都有一种深层自卑心理,而在文学中则往往偏于塑造自尊自信意志坚强的人格。这种现象从表层来说是主体精神意志的投射,从深层心理来说则根源于对自卑心理的克服和补偿的愿望。再如,一般人在生活中如果缺乏或失落了什么,在文学中也往往会有相反的表现:一个缺少家庭生活温暖的作家可能描写出一个又一个完善幸福的家庭;在爱情生活上屡遭不幸的作家可能编写出一个个美丽动人的爱情故事;怀才不遇的作家可能不停地表现“金榜题名时,洞房花烛夜”的喜悦等等。俗话说:“画饼充饥”、“望梅止渴”,《聊斋志异》中异史氏曰:“观其容可以疗饥,听其声可以解颐”,都可以说是对人的缺憾补偿心理及其文学审美创造(也包括审美欣赏)的一种朴素说明。此外,关于“调适”,是说人们在现实生活中往往会遭遇到某些打击、挫折和压迫,使心理失去平衡,这样就需要进行精神上的自我调节,使之适应于现实的生存发展,这时文学活动也就成为一种特殊的调节方式,发挥某种调适功能。比如人在现实中受到打击、被现实力量所否定,便往往在文学活动中寻求自我肯定;由于现实生存环境的不合理,人在精神上感到苦闷、压抑,也往往借助文学活动加以宣泄释放,一吐积郁,以获得某种精神解放;有时由于过度劳累也会带来精神上的紧张疲劳,失去平衡,文学审美活动也可以使人的精神得到放松,恢复平衡,如此等等。总的来说,补偿调适主要在寻求心理平衡。从这个意义上说,文学审美的世界是不安灵魂的栖息所;也正是在这一点上,文学艺术和宗教的比较研究成为可能。 其次,从比较积极的方面来说是建构激发的功能。“建构”与补偿相对应,是对更高尚完美人格,更健康完美心理,更富有意义的人生的一种自觉追求和塑造;而“激发”与调适相对应则是对人的主体意识,积极的人生进取精神,变革现实的意志和情感力量的一种主动呼唤与激励。正常人都有向善向美的天性,有美化生活、丰富人生、完善自我,实现自由全面发展的愿望和要求,虽然这种愿望要求在现实中的实现有种种局限,却可以转化为文学审美活动中的积极追求。它一方面表现为主体从自己的人生价值观念出发,对健全、崇高,理想的人格及其一切合乎人性的东西、合理的人生生活进行肯定性的塑造和描写,从普罗米修斯式的崇高人格到浮士德式的进取精神,从简·爱的生命意志到安娜的人性追求,从莺莺、杜丽娘的纯洁钟情到宝、黛的叛逆反抗,从高尔基的雨中海燕到郭沫若的火中凤凰,直到当代文学中乔光朴、陆文婷等人格类型。当然,其中有的作品充分描写了某种人格人性的自由现实,也有的作品展示了人生有价值的东西的毁灭,这种悲剧性的描写往往包含着对不合理社会关系的深刻批判,在痛惜中更显出对有价值人生的肯定与呼唤,从而具有更强烈的激发力量。另一方面则是表现对异化心态,畸形人格,扭曲了的灵魂及一切违反人性的事物,不合理人生生活的否定性描写和批判。比如古代神话中对众恶神的描写,各民族文学中对种种丑恶人[1] [2]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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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美学,从何而谈 (一)美学与美感的概述 什么是美学? 简单地说,美学是研究人与现实审美关系的学问。它既不同于一般的艺术,也不单纯日常的美化活动。 美学这门科学的渊源,可以追溯到古代奴隶制社会。古代思想家对于美与艺术问题的哲学上的探讨,对于艺术实践经验的研究、总结,可以看作是美学理论的萌芽和起点。 美学作为一门独立的科学,则是近代的产物。在十八世纪资产阶级哲学和科学蓬勃发展的时期,美学在德国古典哲学中作为一个特殊部问开始确立起来。鲍姆加登[1]在1750年第一次用“美学”(Asthetik)这个术语(其含义是研究感觉和感情的理论),并把美学看作哲学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随后,康德、黑格尔等赋予美学以更进一步的系统的理论形态,使之在他们的哲学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十九世纪一些资产阶级美学家在实证主义精神的支配下,力图使美学摆脱哲学而成为所谓“经验的科学”。当然,以所谓“经验的科学”自命的实证美学,并没有、也不可能脱离哲学的支配,但美学在这一时期是更加广泛地和独立地发展了。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产生,给美学研究提供了真正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改变了美学研究的面貌。马克思主义的经典作家们也提出了许多重要的原则性的美学观点,然而他们没有来得及使之系统化。因此,建立科学的马克思主义美学体系仍是一个有待努力完成的任务。应该说,运用马克思主义观点来研究美学,至今还处于探索阶段。 美学作为一门社会科学,是在社会的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的基础上产生和发展起来的,是研究美、美感、美的创造及美育规律的一门科学。 而美感人对客观事物的外在美或内在美的特征的一种情感体验。它是由具有一定审美观点的人对外在客观存在事物的美的特征进行评价时产生的一种肯定、满意、愉悦、爱慕的情感。美感体验有两个鲜明的特点:1、对审美对象感性面貌特点、如线条、颜色、音韵、谐调、鲜艳、匀称等的感知,是产生美感的基础。2、对美的对象的感知和力量。美感是人对审美对象的一种主观态度,是审美对象是否满足主体需要的关系的反映。审美就是对美与丑进行鉴赏,只有通过认识、评价、鉴赏活动,才可能产生美感。由于每个人的审美需要、观点、标准、能力和文化背景的不同,因而对同一对象的美感体验也不相同,不仅对美与丑的评价鉴赏能引起人的美感,而且对善恶的评估也会影响人的审美感受与体验。 (二)美与美感 什么是美?尼采的理解,除“外观的幻觉”[2]说和“生命力的丰盈在对象上的投射”说之外,还有以下几点什得注意的提法: 第一、美是强烈欲求之所系。尼采认为,自康德以来,一切美学理论都被“无利害关系”这个概念败坏了。他厌恶所谓“无欲的静观”,而主张:“美在哪里?在我须以全意志意欲的地方;在我愿意爱和死,使 意象不只保持为意象的地方。爱和死:永远一致。求爱的意志:这也就是甘愿赴死。” 第二、美是强力的形象显现。“当强力变得仁慈并下降为可见之时,我称这样的下降为美。” 尼采对美感心理主要有以下几种分析: 第一,联想说。美的判断“赋予那个少许发它的对象以一种魔力,这种魔力是以各个美的判断之间的联想为条件的,却与那个对象的本质完全无关。”把一个对象感受为美的,是因为这个对象激活了主体无意识中对以往种种美好体验的回忆,所有这些体验相互少激励,集结在这个对象周围了。所以,美感是以无意识联想为基础的一种错觉。 第二,动物性快感混合说。我们身上存在着性部动、醉、残酷等动物性快感状态,当一个对象少许起这些快感状态所寓区域的兴奋之时,“动物性的快感和欲望的这些极其精妙的细微差别的混合就是审美状态。” 第三,同感说。在远古时代,人受恐惧的训练,在一切陌生者身上看到危险,于是学会了在心中迅速领司和模仿对主感情的本领,即学会了同感 。人甚至把这种看法从人、动物推广到了自然事物,以为一切运动和线条都蕴含着意图。由恐惧而练习同感 ,由同感而产生了各种类型的美感,包括对自然的美感。此说相当于移情说,不过尼采指出了移情起源于原始人的恐惧。 第四,距离说。美感有赖于一定的空间或时间距离。 (三)由美感而产生的美学构想 由费希纳开始的“自下而上”[3]的美学所提供的所有启发就在于此。 我们既然已经有了人类真实的审美体验作为美学理论框架的逻辑起点,作为讨论一切美学问题的最本原的基础,那么关于美的客观存在的假说,立即就成为一种奢侈,而且绝对是一种碍手碍脚的奢侈。从美感出发的美学所面临的最重要的课题,也不复是美的所谓本质,不复是关于美是否是一种客观存在的本体论证明,而是美感的本质,美感过程的本质,是人类主体审美地感知和把握对象的过程本身。这就意味着美学已经从一门关于“美”的科学转化成了一门关于“美感”和“审美”的科学,美学的立足点也就从本体论层面上迅速地转移到了认识论层面,从对本体的形而上的研究转化为对认识的形而下研究。 有位哲人说过,当人们异口同声地称赞某个对象很“美”时,他们说的可能完全不是一回事。每个人的心理感受都有其独特的个人特征,而且同一个人的心理感受,也总是处于不间断的变化过程之中。更何况人们在审美活动中所用以判断对象的价值标准不同,面对同一对象时会产生不同的感受,并不值得大惊小怪。但是,如果我们将这个问题放到更广阔的背景下加以考察,将它放到整个审美发展史中加以考察,我们就会发现,不同个体的审美体验的差异,甚至还不仅仅是因为他们所持的价值标准的不同。我们在观照一片清淡平和的风景时产生的怡然自如的愉悦固然总是被美学家们称之为“美感”,然而我们在剧院里观赏莎士比亚的悲剧《哈姆雷特》时心灵有可能经受到的巨大震撼也可以称之为“美感”吗?还有,我们在阅读南美作家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时经历的怪诞无比的复杂心情,应该不应该也称之为“美感”呢? 这样的问题,我们从历代美学家们汗牛充栋的文献中,根本就找不到令人满意的答案,人们总在喋喋不休地谈论美感,却似乎很少来谈论那些被称之为“美感”的人类的具体感受本身。 第二章 由美学而发的审美感受 (一)审美感受 审美是一种人类精神活动,是一种给活动主体以丰富而复杂的心理感受的精神活动,并且还是一种通过这些主体的心理感受而获得其意义的活动。因而研究审美,首当其冲应该研究的,就是人类在这种特殊的精神活动中获得的各种各样的心理感受,人们将这种感受称之为“美感”。 研究“美感”,我们却很难直捷地用一两句话给出“美感”的定义。这不仅是因为在漫长的美学发展史上,就此曾经有过许多的争论与异议,而且还因为美感的定义其实也与美的定义一样,涉及到美学领域里几乎所有重要方面的重要问题。对“美感”的理论界定,与此前美学家们致力于对美的界定一样,实际上正是美学中有限的几个最核心的问题中的一个。 美学中所有不同理论、不同观点的争辨,只要是具有理论意义的争辨,大致只能出于两种最基本的分歧。其一是缘于各人欣赏趣味的不同,其二,则是缘于理论出发点的差异甚至对立。 不同风格与流派的代表人物经常互相攻讦。古典主义者看不起罗可可风格,现实主义诋毁流漫主义,托尔斯泰极不喜欢莎士比亚,其间的是是非非,更不能一言而尽。纵然我们能够找出许许多多理论上的根据,来证明某一种艺术风格比起另一种风格来更有生命力,或者说某种风格在某个特定的场合显得更加适合时宜,我们亲身的审美感受却好象并不受这些理性的证明的左右,它似乎超越于理性的思考之外,而直接在心灵中与对象产生碰撞。面对这样一些不受理性控制的审美感受,如果我们不想变成为感性领域里的暴君就只能这样说,因趣味不同而产生和出现的感受的不同之间,恐怕并没有正确与错误之分,只要是真实的而非虚伪的审美体验,就是正确的。在真正的审美感受领域里,没有错误可言。正因为此,休谟才说“趣味无争辨”,因为在审美的领域里真正值得争辨的不是感受的真伪,而是某种感受是否属于审美的范畴,应该将哪些心理感受归之于审美的范畴之内,而又应该将一些怎样的心理感受剔除出审美的领域。然而这样的讨论,早就已经超出了趣味的差异。 这样的分歧与趣味不同而产生的美学分歧之间,存在着根本性的区别。用一个也许不那么恰当的比喻,出于趣味不同而产生的美学争辨,就象是地理大发现时代的欧洲人为了打破回教徒对东西方贸易的封锁,四处寻找通向东方的海路,沿着不同的道路前行的他们始终都未能真正到达传说中那个神秘而诱人的黄金之都,然而在这个探险过程中,从每个方向前进的人们却都或多或少地得到了他们梦寐以求的财富;而因为理论基点的不同出现的争论,则象是那个古老的盲人摸象的传说所描述的那样,那位摸到腿的盲人说大象是柱子形的,那位摸到耳朵的盲人说大象就象一把蒲扇,那位摸到大象腹部的人说它就象是一块平板……不同的摸索者都会根据他们各自的立场出发推导出他们不同的理论,于是难免会从中产生出关于大象形状的“柱子学说”、“蒲扇学说”,甚至可能更振振有辞的“平板主义”。 然而就像要解决摸象的盲人们的争论,我们有可能做到的最根本的解决办法,就是找出他们各自的理论出发点之后,比较这样几种不同的出发点对于完整的大象而言究竟意味着什么。就象某个三段论如果最终推导出了荒唐的结论,而它的推理过程本身又正确无误的话,我们就应该到它的前提中去发现与寻找错误的根源。一个自完备的理论体系如果最终得出了错误的结论,那么很有可能其错就在它的理论出发点。 (一)审美价值与评价 艺术的审美价值是建立在实践价值基础上的,具有客观性。在欣赏中,由于地区和民族等文化差别,会出现价值观的差异,甚至会有完全不同的价值标准。但这不意味审美价值无客观性,因价值不等于评价,它们之间可以统一,也可以对立。文化习俗和个人特殊经验是造成不统一的主要原因。在对某一作品实际判断中,不同主体会出现不同感受。如,一个人在丧失亲人时,热烈欢快的形式也不会被其感知为愉快的东西。反之,一个时逢喜事的人,在阴雨连绵的天气里也会感受到欢庆的气氛。由于文化习惯的差异,一幅山水国画也难以被一个西方人所接受,主体的评价与价值客观性符合与否,还要看主体所操持的欣赏媒介是否符合主体的欣赏习惯,一个不会下围棋的人,无论其有多少美学方面的知识和经验,也很难感知到棋盘中形式之美。同时,还要看主体能否在理智的作用下将普通情感升华至审美情感。一个具有欣赏水平的人,能感知和体验各种媒介的审美现象,甚至能将日常信息转换成审美信息进行体验。 在美术欣赏中,对作品的审美感知具有社会功利性。一方面,审美意象和信息在激发主体审美经验的同时,也可能激发起个人的现实意识,即审美判断中潜伏着利害判断。如,对画中苹果的色彩和形状产生美感时,也可以作为“望梅止渴”的情感体验。即是纯粹几何形所传达一种普遍情感也能激起个人无意识的利害判断。另一方面,美感中包含着人类社会有益的内容,如果将壮观的战争场面看成是一种总体艺术,那么人们是不会想往那种艺术的。因为审美价值的判断要受认识价值和伦理价值的制约,即对人类社会有益的内容制约着审美价值判断。如,有时代和地区风格的作品或为某集团的个人情感所认可的形式规范,都可以作为审美评价的标准。 (三、)对美学的分析 上世纪90年代后,曾占中国美学主流的实践美学话语开始衰落,美学界或是拒斥形而上学而转向审美文化的实证研究,或是仍在传统模式内以生命本体置换实践根基从而倡导生命美学或后实践美学。然而,美学基本理论要获得真正的发展,最终还在于思想范式的转换。曹俊峰的《元美学导论》就是这一转换的初步成果,它无疑是90年代以来最有创造性的美学原理著作之一。在批判传统和当代美学的缺陷的基础上,作者发现它们共同的病因在于语义含混、概念不清,对于美学陈述的性质认识不够准确,在讨论美学问题时缺乏自觉的逻辑意识。由此,他提出以语言分析作为对美学痼疾的“较好的诊疗术”,其所谓的“元美学”(metaaesthetics)实质上就是语言分析美学,“它以一般的美学陈述为对象,以更高层次的语言对美学陈述作语义和逻辑分析”。根据他提出的诊治方案,首先要从审美和美的分析转变为用语的分析,从而把美学陈述或语句作为解析对象,进而还要考察美学陈述的内在逻辑问题。显然,这一方法论来自于欧美的从弗雷格、罗素到维特根斯坦的语言分析哲学,它体现出将这一思维范式具体落实到美学领域的本土化的努力。在具体操作中,作者先是从美学概念的分层(对象描述层、心理描述层、艺术技巧的评价层、审美评价层和美学原理层)入手,考察了这种鉴赏性概念的语义上的模糊性多义性、不可定义性,以及随审美心理而不断创新的开放性。接着,又着手对不同的审美命题分别进行语义分析,从而推导出一系列的结论:所有审美对象描述句都带有主观情感性,都非客观准确描述,越是不可证实就越有审美特性;审美心理描述句不能把个人的内省经验的描述普遍化。如此等等。 毋庸质疑,《元美学导论》深受现代西方哲学的整体的“语言学转向”的影响,它突破了以往美学原理研究(深受黑格尔主义浸渍)仅囿于人文主义一脉相承的传统,力图在语言分析哲学的基础上构建出元美学的理论轮廓,为中国美学的多元发展指出了一条全新的思路。 结论:千百年来人们很少真正从具体的人的真实的感受出发来研究美学,从人性的角度来研究美学。离开了人的感受,离开了人性及其人性的发展变化过程,美就永远是一个不解之谜。这样的研究,永远不可能看到随着人本身的变化,随着人类所赖以生活其中的自然与社会背景的变化,随着人的精神需求的变化,艺术与人的审美感受本身都在发生着不停顿的变化。所以我只能说,我们既然生在这个人们思想境界还不高的年代,我们就只能通过相当的定义来结实我们所谓的美学,可是,我多么希望,我们所说的美学,不仅仅是艺术家眼中的美丽,它可以走进千家万户,走入平常百姓啊!审美活动则是象征地面对世界、超越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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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美学试题一、填空题(每空1分,共20分)1、音乐美学是一门 的学科。2、音乐美学是 与 相结合的一门交叉学科,是具有 的音乐基础理论学科。3、 是中国历史上第一篇完整的音乐美学专论。4、先秦儒家音乐美学思想的代表人物是 、 、 。5、 是魏晋南北朝时期最重要的音乐美学论著。6、 被人们誉为西方音乐美学思想的奠基人。7、1806年,德国音乐理论家舒巴特的 一书的出版,“音乐美学”这一名称便开始被广泛地接纳和采用。8、 一书中,德国理论家盖茨首次使用 和 这样两个名称,来概括西方音乐美学中的两种观点。9、音乐具有 、 功能。10、构成音乐的基本要素有 、 、 、 。二、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道家主张的美学思想是( )A、仁,礼 B、以“天”为本 C、“性恶”论 D、“性善”论 2、《声无哀乐论》是 的著作。( )A、孔子 B、韩非子 C、嵇康 D、阮籍 3、明中叶,以 为代表的主情思潮,追求自由的精神。( )A、周敦颐 B、李贽 C、陶潜 D、吕温4、 把自己的歌剧音乐风格称作“激动”风格 。( )A、蒙特威尔第B、佩尔戈莱西 C、格鲁克 D、舒曼5、不是音乐音响基本组织形式的审美特征的是。 ( )A、节奏和节拍 B、旋律与调式、调性C、曲式结构 D、音高与视觉6、不是音乐风格的表现的是。( )A、个人风格 B、地域风格 C、传统风格 D、时代风格7、明末琴家,徐上瀛编有《大还阁琴谱》,其中收 一篇,是琴论专著。( )A、《琴赋》 B、《溪水琴况》 C、《读律肤说》 D、《焚书》8、 创造的“十二音体系”,是一种高度有序化的音乐创作方法。( )A、勋伯格 B、阿多诺 C、德彪西 D、斯特拉文斯基9、阴阳家的音乐美学思想专著是 。( )A、《淮南子》 B、《论衡》 C、《吕氏春秋》 D、《乐记》10、不是先秦儒家的代表人物的是。( )A、孔子 B孟子 C、荀子 D、庄子 三、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10分)1、《声无哀乐论》2、“自律论音乐美学”与“他律论音乐美学”四、简述题(每题15分,共30分)1、简述儒家的音乐美学思想。2、简述节奏与节拍的审美特征。五、论述题(每题20分,共20分)简论西方音乐美学思想的主要特征。参考答案:一、填空题1、古老而年轻 2、美学;音乐学;哲学性质 3、《荀子 乐论》 4、孔子;孟子;荀子 5、声无哀乐论 6、毕达哥拉斯 7、《音乐美学思想》 8、《音乐美学的主要流派》; 自律论音乐美学;他律论音乐美学 9、艺术功能;实用功能 10、音高;音强;音色;音长二、选择题1、B 2、C 3、B 4、A 5、D 6、C 7、B 8、A 9、C 10、D三、名词解释1、 《声无哀乐论》,嵇康著。 《声无哀乐论》认为,天地产生万物,音乐是万物之一,也是由自然之道,由天地的元气所产生,因而它独立于天地之间,有自己的“自然之理”。它关于音乐的具体观点,主要有1、“和声无象”“音声无常”,即“声”不表现一定的感情,它与感情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2、“音声有自然之和,而无系于人情”,即音乐的和谐特性来自天地自然,是音乐的“自然之理”。3、“声音以平和为体”,就是没有或哀或乐的倾向,也就是没有哀乐。4、“躁静者,声之功也”,认为音乐只能凭音乐的运动变化引起听音乐或躁或静的情绪反应,而不能唤起相应的感情。5、“声”能使人“欢乐而欲惬”,即乐曲能以丰富的音调吸引人们,使人心随曲调的运动而运动,从中得到美的享受,感到心满意足,欢欣愉悦。 《声无哀乐论》是继《乐记》之后的又一重要的音乐美学论著,是提出并正面论述音乐特殊性的唯一论著。2、 1929年出版的 《音乐美学的主要流派》一书中,德国理论家盖茨首次使用自律论音乐美学和他律论音乐美学这样两个名称,来概括西方音乐美学中的两种观点。“自律论音乐美学”的基本观点,音乐美是独特的只为音乐所特有的美。这是一种不依附,不需要外来内容的美,它存在于乐音,以及乐音的艺术组合中。音乐只能作为音乐来领会,只能通过音乐自己来理解,只能从它本身来欣赏。“他律论音乐美学”,立足于从音乐自身的形式和要素及其构成中寻找音乐的本质,而不是从音乐与某些外界对象的联系中求得对音乐的解释。表现在和声学,律学等音乐技术理论的研究。音乐所展示的是纯粹的形式,这形式不受任何外来力量的支配,超越一切具体的形象和观念,是形而上学的思维之力,自由而无目的的游戏。 四、简述题1、 先秦儒家的代表人物是孔子,孟子,荀子。他们都提出了自己的音乐美学思想。 孔子的音乐美学思想包括四个方面。一是提出“尽善尽美”的审美思想,即明确区分了美,善。肯定了美的独立意义,又对美与善的的相互结合,和谐统一提出了明确要求。并对美与善作了主次、先后之分。二是提出“思无邪”和“乐而不淫,哀而不伤”的审美准则。规定音乐中的情绪的表现必须有一定节制,适度而不过分。三是提出“乐则《韶》、《舞》,放郑声”的正乐主张,认为治理国家必须用《韶》、《舞》一类的雅乐,而禁绝郑声。四是高度重视音乐的社会功能。 孟子主张“性善论”,从“仁”的方面发展了孔子的思想。 荀子主张“性恶论”,从“礼”的方面发展了孔子的思想。主要思想有,一是论音乐的特征,认为音乐表现形态的特征是“审一定和”,音乐表现对象的特征是“穷本极变”,音乐的本质是以“审一定和”的“声音”之道表现人的本性及其变化,表现“人之道”。二是评判墨子的“非乐”思想,充分肯定音乐的社会功能。三是明确提出“中和”范畴,强调“中和”必须以礼乐为本,又以“中和”为准则对音乐进行取舍,认为合乎“中和”的是“礼乐”反之则是“邪音”,主张“贵礼乐而贱邪音”。四是强调区分审美层次的高下,认为重在得“欲”的是“小人”重在得“道”的是“君子”,主张“以道制欲”、“美善相乐”,用道德引导音乐欣赏活动,约束享受音乐的欲求,使人们通过欣赏,既能感受到音乐之美,也感受到音乐之善,从而得到真正的快乐。儒家音乐美学思想的奠基于孔子,发展于孟子,生熟于荀子,成熟的标志便是提出“中和”、“礼乐”这两个范畴。《荀子 乐记》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篇完整的音乐美学专论。儒家音乐美学思想的特征是以礼乐为本,以“中和”为准则,强调音乐的社会功能与教化作用。2、 人体及外部世界在时间上有秩序的活动与变化使人产生节奏体验。 音乐的节奏突出地显示出艺术的基本感性特征:有序与丰富。音乐节奏的有序性主要表现为发音点在时间上呈等距离及按时间比例分布,而丰富性则体现在长短组合的丰富变化上。 节奏体验的相似性是音乐表现各种对象的必要条件,也是音乐具有各种社会功能的重要原因。在现代流行音乐中,节奏甚至成为音乐最重要的结构特征。节奏不仅是音乐的基本组织形式之一,甚至可能单凭自身构成完整的音乐作品。节奏形态的文化差异十分明显。中国音乐的节奏形态极为丰富,随意念流动的自由节奏和散板节奏颇具特色,与欧洲专业音乐中以等分时值为基础形成的节奏型很不相同。这种现象表明了人类对节奏美追求的多样性。 节奏的复杂化与不规则化是现代音乐发展的重要特征。在现代音乐中,二等分时值的节奏型大减少,长短变化的极度对比,非正拍落音的大量运用,使得节奏的变化扑朔迷离,难以预料。 音乐中的律动常常是靠循环往复的强弱交替造成的,这种强弱循环变化的规律就是节拍。节拍的审美意义在于它是节奏有序性的集中体现。以欧洲古曲音乐为代表的大多数音乐文化表现出对节拍均匀、规则律动的追求。从更广阔的审美视野及感受性丰富性的要求来看,人们对节拍的审美追求绝不仅限于均匀、规则的律动,而往往追求在一定程度上偏离基本规则所带来的审美效应。打破节拍的规则性,也就打破了音乐节奏的机械性,从而使音乐获得了一种流动感。五、论述题 1、强调实证,重实逻辑思辨。 由古希腊毕达哥拉斯学派开始,西方学者便大多倾向于“从自然科学观点去看没学问题”。在针对音乐艺术的美学思考中,这一倾向也是十分明显的。在西方人的文化传统中,音乐研究历来被视为一门科学,因此,科学思维所特有的逻辑方法和实证原则,在西方音乐美学中得到普遍的贯彻。从古希腊到20世纪,西方音乐美学在其发展的各个时期,都曾不同程度地借鉴与接受来自数学,物理学,生理学,心理学等自然科学领域的研究方法和研究成果。这使得音乐美学研究能够不断地获得新的思维视觉,从不同的角度和层面对音乐艺术的美学本质进行微观的分析和研究。同时,由于采取了与自然科学相同的思维方式,西方音乐美学的各种理论体系需要不断的接受经验证实和逻辑推论两方面的检验,这就使得前人的思想成果能够通过逻辑上的通用性,与后人的理论相贯通,从而形成有系统的积累。近代西方音乐美学能够发展为一个相对独立的理论学科,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这一点。 2、注重音乐本体研究,善于理论联系实际。 这一特征主要体现在文艺复兴以来的近代西方音乐美学思想中。在古希腊及中世纪,西方音乐美学思想中的抽象思辨成分占据着较大的比重。但是随着文艺复兴运动的兴起,西方音乐美学便走上了一条更加面向音乐实践的发展道路。从那时起,每一中音乐美学观念的形成,每一起音乐美学问题上的争论,几乎都与当时当地的现实音乐生活有着密切的联系。西方音乐美学家在阐述其理论的过程中,也比较善于结合对音乐作品的具体分析,善于观察并致力于解决音乐审美现象中的各种实际问题。特别是进入20世纪后,西方音乐美学研究更加推崇一种“自下而上”的研究方法。这种研究方法是将研究问题的起点放到具体的审美经验和艺术现象上去,回避和拒绝任何先入为主的观念与信条。事实证明,这种态度给音乐美学理论的发展带来了积极的影响。 3、由古至今,呈现出加速发展的趋势。 时期到中世纪结束,西方音乐美学在其初始萌芽阶段经历了大约两千多年的漫漫历程。虽然古希腊人在音乐美学问题上的研究已经取得了相当惊人的成就,但直到文艺复兴运动之前,西方音乐美学的总体发展速度仍然是相当缓慢的。随着西方近代文明的开始,西方音乐美学也呈现出加速发展的趋势,新思想,新观念不断的涌现,并且逐步走上了专门化,学科化的道路。音乐美学作为一门新兴的,独立的人文学科,首先在西方文明不仅在物质财富的创造方面占据了世界的领先地位,在精神财富的创造上,同样获得了无可否认的优势。音乐艺术的繁荣和学术思想的自由,这是音乐美学高度发展所必须具备的两个条件。这两个条件彼此相关,而且缺一不可。西方音乐美学思想史上的每一起高峰,都伴随着音乐艺术的一次蓬勃的发展,而音乐艺术的繁荣则体现着人性的解放,体现着人的创造力的饱满和旺盛。文艺复兴以来西方文明,为音乐美学提供了上述条件,因此,近代西方音乐美学获得了长足的发展。 4、积极扬弃传统,不断开拓创新。 古希腊音乐美学中较为盛行的道德功利主义,恰恰是近代自律论音乐美学所反对的观念;中世纪音乐美学中显著的禁欲主义倾向,又恰恰是西方情感论音乐美学的对立面;19世纪浪漫主义的音乐表情原则,在20世纪的形式论音乐美学中已成为批判的对象。如此看来,西方音乐美学思想的发展过程就是一个不断的自我否定的过程。各种理论学说的建立,都以积极地扬弃传统思想为基点。对前人的理论宁肯怀疑而不肯盲从,批判大于继承,否定多于肯定,这是西方音乐美学家所普遍尊崇的学术态度。正是这种态度,造就了西方音乐美学不拘一格,百家争鸣的局面。 5、崇尚理性,忽视感性。 美学在西方哲学中是作为认识论的一个组成部分而存在的。音乐美学作为一般美学的分支,也同样被治愈这一地位。在相当长的一段历史时期内,西方美学所致力于达到的根本目标,就是希望能够在美的现象中寻找到某种永恒的客观法则,进而以这些法则作为审美判断的共同标准。音乐美学领域中的情况也大致如此。这些做法的结果是使得音乐脱离了听觉感受的自然选择,彻底变为理性思考对象,从而丧失了作为艺术存在的根本价值。
楠辉之恋
试论文学美文学有认识作用,它可以帮助人们认识生活,洞察人生。文学有教育作用,它可以启迪人的思想,培养高尚的情操。文学还有娱乐作用,可以供人休息消遣。但人们创作和阅读文学作品,不仅是为了这些,还有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创造美和欣赏美,获得美的享受。譬如“桃花一簇开无主,可爱深红爱浅红”,“无可奈何花落去,似曾相识燕归来”,给我们主要的不就是美吗?那么,文学之美究竟美在哪里呢?首先是语言美。文学是语言的艺术。优秀文学作品的语言,不仅准确生动,有助于民族语言的规范,而且可以表现美。文学美,主要是通过语言塑造艺术形象表现出来的。对于一个优秀作家来说,没有不能用语言表现出来的东西。文学描写不受时间空间的限制,上下几千年,纵横千万里,兴衰成败,悲欢离合,都能用语言描绘成生动的图画,呈现在读者面前。“语不惊人死不休!”语言美是作家的刻意追求。“春风又绿江南岸”,那“绿”字你还能改动它吗?不同语句,表现出不同的气势和风格。豪放时“气吞万里如虎”,婉约时“杨柳岸晓风残月”;浓丽如“玉楼巢翡翠”,淡泊则“悠然见南山”。它有时朦胧,如烟如雾,如舒婷如北岛;有时明晰,深刻如刀,如老舍如鲁迅。“历史无言任打扮”,它能宏观漫议概括环宇;“嫩叶商量细细开”,它也能细说微窥如丝如风。“人面只今何处去”,写出了难言的“遗憾”;“一江春水向东流”,显示了无形的“愁”。《琵琶行》弹奏的铿锵之声,简直就是垂范千古的音乐雕塑!语言大师们指石成金,让平凡的文学生发出神奇的功效,流芳百世,美不胜收。二曰情节美。情节美就是故事生动有趣。讲故事是文学家的拿手好戏。赵树理说写小说就是讲故事。故事是由情节组成的。故事美来自情节美。恩格斯十分赞赏莎士比亚剧作情节的生动性和丰富性,认为较大的思想深度和意识到的历史内容,只有通过生动丰富的情节才能表现出来。情节之美,主要在于对生活的具体描写和紧张的矛盾冲突。细节的真实,使人读来如见其人,如闻其声,如临其境。矛盾此起彼伏,故事一波三折,便能引人入胜。情节是人物活动的过程,性格成长的历史。人物性格和环境的影响,决定着人物的命运。人物的命运是故事的灵魂,人们听故事,主要是关心人物的命运。故事一旦开了头,它就把人物的命运抛向读者,让你与他同行同止同喜同忧,专注其中,欲罢不能,将作品翻过一页又一页,直到最后的结局。我们枕着灯晕,嗅着墨香,探视着晦明变化的历史,品味着酸甜苦辣的人生,愉快地度过那一段又一段属于自己的时光。文学是想象的艺术。文学可以虚构。想象和虚构可以弥补作家生活链条中某些脱落的环节,自由驰骋自己的思想,实现自己的审美追求,从而将情节编织得更加丰富多采,使故事更加生动迷人。巧置悬念是文学降服读者的重要法宝。烘云托月,故布疑阵,误会巧合,画龙点睛,诸般手法的运用,激发起读者强烈的心理追求,使情节产生奇妙的结构效果。三是人性美和人情美。文学是通过塑造艺术形象来反映现实生活表达思想感情的。文学形象中最是流光溢彩使人不可抗拒和令人难以忘怀的,是那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形象。从文艺复兴到19世纪,从宋元话本到明清小说,以及现当代杰出的作家作品,他们之所以受到广泛的爱戴和推崇,不仅因为他们生动地描写了那些五光十色的社会和惊心动魄的场面,尤其可喜可叹的是,他们创造了众多富于时代特色而又个性鲜明的人物。在多姿多采的人物画廊中,有的勇猛如虎,有的忠厚如牛,有的聪明透顶,有的冥顽如石,有的坦荡如日,有的阴鸷如狼。从他们身上,我们可以感受到什么是伟大和崇高,什么是渺小和卑鄙,什么是优美和神奇。它告诉我们怎样去爱人尊重人理解人,怎样去恨去识别去唾弃那些丑恶的东西。尤其难能可贵的是,文学能够直接细致而深刻地描述人的内心活动,展现人的精神世界,让读者觑到人间深层潜细的奥窍和令人神往的隐秘。文学不能给人加官晋爵,不能施人钱财,但它是财富,是人类不朽的精神财富。文学不能代替权与法去管理人惩治人,但它有不管之管,它能稽察权与法管不到打不着的地方,运用艺术的权威奖掖人,批评人,审判人的灵魂。文学的人情美和人性美是一种力量,一种道德的震撼力和情感的趋动力,它可以使人受到感化,不知不觉地勉励自己规范自己,甚至使人顿悟和贯通。文学家也曾不惜笔墨描写过丑恶的人性。但写丑不是目的,写丑是用黑暗衬托光明,用丑衬托美,写丑是为了否定丑,是化丑为美,使美好的人性更加亮丽。四是智慧美。文学不直接具体地描写生产过程,不教人怎样开山放炮遇水搭桥,不教人怎样耕田造屋做生意,但不等于说文学不能增长人的智慧,不具有智慧美。文学是以人为中心,以整个生活为对象进行描写的艺术。文学是百科全书,优秀文学作品是生活的教科书。从文学中可以学到许多一般书籍中学不到的东西。文学用讲故事的方式介绍历史和总结教训,让人增长知识受到启迪,并逐渐变得聪明。《李自成》所写的兵败垂成,《白鹿原》诉说的世纪沧桑,张贤亮写出的饥饿和压抑,那教训难道不深刻吗?诸葛亮的运筹帷幄,孙悟空的大智大勇,大观园里的吟诗作对,那么多的机巧睿智,那样的人杰地灵,难道不是人的智慧闪光吗?实际上,优美的文学语言,成功的艺术形象,本身就是人类智慧的结晶,我们阅读各种文学作品,就是在欣赏作家的智慧之美。20世纪末叶,文学情形大变,标新立异,光怪陆离,难以用传统概念诠释。变是常理。变不可怕,但是,万变不离其宗,文学不能没其美质。真正的文学一定是与美并存的,即将跨入新世纪的文学维纳斯,相信她不会越变越丑,而是越变越美,越新,越可爱。参见梁素清《浅说文学美》,贵州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1999年第2期文学是美的人学摘要:高尔基的“文学是人学”的命题至今仍不失为一个具有巨大生命活力的命题。然而由于它严重忽略了文学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反映社会生活的美的方式,存在着较大的理论缺陷,十分不利于该命题巨大的社会作用的发挥。与其说“文学是人学”,不如说它是“美的人学”。主要依据在于:第一,文学写的是人,写的是以人为中心的极富诗意的社会生活,是“神”在人的心灵里点燃的美丽的人性的火光。第二,文学创作本身作为一种美的创造为的是人———文学的崇高使命就是为了减轻人类的精神痛苦。第三,文学通过美的方式探索、解决的是哲学、社会科学和一切自然科学都无法很好地解决的全人类共同面临的人生难题和生命困惑,也是为了人。“文学是人类文明最高尚的花朵。”古今中外一切文学形态的基本主题无不是为了怎样引导人类走向真正的幸福。关键词:文学;美的人学;文学的灵魂文学是什么?这是文学理论的核心问题,也是千百年来古今中外不计其数的理论家常说常新、难以定论的问题。对这个问题所做的不同回答,直接关系着他们各自构筑的文学理论大厦的性质和命运。从柏拉图、亚理士多德到康德、黑格尔、到弗洛伊德、萨特,从婆罗多牟尼到新护、胜财、毗首那特,到泰戈尔、普列姆昌德,从孔子、老子到刘勰、司空图,到鲁迅、郭沫若,固然都道出了某些真理的颗粒,但都不能说已有了很好的解决。柏拉图说文学是灵感的迷狂和理念的闪耀,亚理士多德说文学是对生活的美的模仿,康德说文学是天才的创造,黑格尔说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文学是理念的光的烈焰,王尔德说文学是美丽的谎言,厨川白村说文学是苦闷的象征,弗洛伊德说文学是人的欲望的艺术实现,雅各布森说文学是语言的美的操作,[1](119)波斯彼罗夫说文学的本性是意识形态,[2](P676)韦勒克、沃伦说文学是一个符号和意义的多层结构。[3]波斯波罗夫靠文学的本性是意识形态,找到了文学的社会本质。韦勒克、沃伦靠文学是一个符号和意义的多层结构找到了文学之所以成其为文学的媒介本质———即语言的艺术。他们靠着语言的多义性、歧义性支撑起来的立体的意义空间,发现了作品的空旷结构,轻易揭穿了文学名作历久弥新的古老谜底。别林斯基靠着文学与哲学社会科学反映社会生活的基本形式的不同———文学以形象反映社会生活———揭示了文学的审美特征。我国理论界在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指导下鉴于以上的探索干脆把文学界定为“文学是用语言塑造形象反映社会生活的特殊意识形态”。20年来随着理论研究的不断深入,还进一步把文学之所以成其为文学的媒介本质界定为“语言的结构的艺术”,把文学的审美本质界定为“用形象对社会生活进行审美反映、审美表现和审美创造”,把文学的社会本质界定为“一种极富诗意的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虽使问题得到了形而上的基本解决,但却严重忽略了形而下的人文特征和本体把握。对此尽管有人曾数度振臂高呼,但很多人却抓住一点,不顾其余,急于去攻讦、否定,这就使文学失去了灵魂。然而不管以上诸看法的差异到底有多大,我们只需把观察视角及时地由形而上转向形而下,就不难发现,他们在不同程度上都注意到了文学的诸层本质都离不开人。人才是文学的核心因素。是啊!文学赖以反映社会生活的艺术形象体系的核心是人。文学作为语言的艺术的创造者是人,文学得以产生审美娱乐作用的对象也是人。“人世间的一切都在乎人,一切都是为了人[4]”。“能够感觉到自个儿是人……该多美啊!”,[4]赞颂的也是人。因此,高尔基讲:“文学是人学”应该说是从古至今对文学的形而下本质所做的再好不过的概括。可以预言,在人还没有真正进入至真、至善、至美境界的相当长的历史时期之内都将具有强大的生命活力。只是这个命题严重忽略了文学反映社会生活的美的方式,存在着较大的缺陷,在人们的心目中作为一个科学的观念并未真正确立起来,从而在学术界引起了无休止的争议。钱谷融的“文学是人学论”在较为深入阐述了高尔基等人的观点之后,也未能跳出这个理论窠臼。如果我们说“文学是美的人学”,也许更符合高尔基的本义,更有利于该命题巨大的社会作用的发挥。为什么这样讲呢?首先文学写的是人,写的是以人为中心的极富于诗意的社会生活。文学写的就是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社会的关系、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人与自我的关系,写的也就是一个人内在的和外在的整体形象的有机统一所显示出的某些高尚的或不高尚的深层的心灵状态,除非有一天随着人性的完满实现文学走向了真正的消亡。人的自然属性作为人性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固然是文学赖以表现的重要方面,然而人作为社会关系总和的社会属性才是文学赖以表现的重心。任何一个人离开了这个具体的社会关系网络都将无以生存。人一出生就有了父子关系、母女关系、兄弟姊妹关系;一上学就有了同学、师生关系;长大了一恋爱就有了恋人关系,结婚了就有了夫妻关系,产生了婚外恋,就有了情人关系;参加工作了,就有了同事关系,上、下级关系;到了外交谈判桌上开始了同外国人的谈判就有了外交关系;在阶级社会里人们还有阶级关系。只有在某些特定的阶级斗争异常尖锐的历史时期,以上诸种关系才会披上浓郁的阶级性的色彩。在更多的时候,“阶级关系”不过是人性诸多侧面的一个有机方面,决不能以偏概全。人历来就是这样一种社会关系的总和。一部作品中当一个作家创造性地把这些错综复杂的社会关系交代清楚后,文学作品的基本内容就形成了。对这种以一个或若干个主人公为核心的错综复杂的关系的创造性梳理和编织,也就是对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社会的关系、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和人与自我的关系中所蕴含的一系列丰富的诗意和美的开掘,就是对这种独特的诗意和美的卓越发现。这也正是作家比一般人高明的地方。因此就这个意义上说,文学不是别的,而是“神”在人的心灵里点燃的美丽的人性的火光,同其他的旨在考察以人为中心的社会生活的某一侧面或多个侧面的哲学、社会科学是大不一样的。其次,文学创作作为一种美的创造为的是人———文学的崇高使命就是为了减轻人类的精神痛苦。文学的认识作用帮助消除人们的愚昧、无知及其他们对人事、物的错误认识,为的是减轻人类的精神痛苦。文学的教育作用帮助提高人们的思想水准、道德水准和品格水准,有效地调节和克服人们同自然的关系、社会的关系、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以及人与自我的关系的尖锐对立和矛盾,不断增进人们同周围世界关系的和谐,人与自我的和谐,通过强化人们的社会正义感、社会真理感、社会荣辱感、社会良知感、社会责任感和社会道德感,不断激发人性的积极方面,引导人们向至善的境界迈进,尽可能使每一个人都能够堂堂正正的幸福地生存,也是为了减轻人类的精神痛苦。文学的审美娱乐作用帮助丰富、完善人们的人性,帮助人们在怡情悦性之中消除精神压抑,释放多余的生理能量,恢复心理平衡,净化、升华他们的灵魂,满足他们的心理需要,进一步增进、调剂他们的生理和心理健康,更是为了减轻人类的精神痛苦。无怪乎存在主义哲学大师萨特把从事文学创作的这样一种耍弄文字的魔术师看做是拯救人类的圣徒。正是通过这种圣徒每个晚上的写作同魔鬼的殊死搏斗,才使经不起诱惑的人类得以一天天维持着生活的温馨和幸福,保持着生命的锐气和欢欣,不至于误入歧途走向毁灭。从这个意义上说,凡是从事文的化之的文化工作的一切哲学、社会科学学者和自然科学学者都是拯救人类的圣徒。因为一切哲学、社会科学同样也是为了减轻人类的精神痛苦。自然科学固然主要诉诸人们的物质世界。然而人们为什么要吃得好、穿得好、玩得好,最终还是为了精神的欢乐。唯一不同的是文学和其他艺术在减轻人类精神痛苦方面发挥着更为直接和重大的作用而已。第三,文学通过美的方式探索、解决的是所有哲学、社会科学和一切自然科学都无法很好解决的全人类共同面临的人生难题和生命困惑,也是为了人。它从不表现政治学、伦理学、道德学、宗教学、现存的政治法律制度、经济制度早已解决或能够解决的问题,它要表现的重心往往是一切哲学、社会科学都无法很好解决的“出位之思”,往往是带有永恒意味的生与死的问题、善与恶的问题、美与丑的问题、爱与恨的问题、罪与罚的问题,同时也是任何一个杰出的政党、政府和政治家都只能部分解决而无法根本解决的问题。譬如男女之间的感情问题,由远古时期的群婚制、血缘婚制到后来的对偶婚制,一夫多妻、一妻多夫乃至今天的一夫一妻都很难说已得到了圆满的解决。包括很多杰出的政治家都难免要犯人生的错误。于是这个人生的难题就交给了文学世代探索。从“关关睢鸠”中的单恋,到《氓》中弃妇对薄情郎的怨恨,到《红楼梦》中宝黛悲剧的撕心裂肺,从《美狄亚》到《红字》、《安娜》到《恰特莱夫人的情人》、《汉密尔顿夫人》,人们好象从来都没有停止过该方面的探索。而且在以后的几千年乃至更长一段时间里恐怕还要继续探索下去。又如对生与死的问题的探索,早在公元前3千多年前出现的古巴比伦史诗《吉尔加美什》中就开始了,中国的《西游记》更是该方面艺术探索的集大成者。也正是靠着对这些人生难题和生命困惑的执着探求和不同程度的解决,文学史造就了莎士比亚、托尔斯泰、曹雪芹,造就了上百位诺贝尔文学奖的获得者。歌德说“十全十美是上帝的境界”。人要真正走向至真、至善、至美,就要不断克服人生的难题和生命的困惑,不断地疏远平庸、靠拢卓越,克服自身的局限。当哲学、社会科学和一切自然科学都无能为力的时候,往往是文学伸出它强有力的臂膀,慰藉人们痛苦的灵魂,抚平他们的伤口,引导着人们日益向人性的至真、至善、至美的最后境界逼近。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本世纪第一位诺贝尔文学奖获奖作家法国诗人普吕多姆说“文学是人类文明最高尚的花朵”。[5]因此以减轻人类的精神痛苦为崇高使命的文学,无论采用什么样的艺术形式和美的方式,古今中外的一切文学作品都有一个共同的勿容改变的永恒的母题,那就是:怎样引导人类走向真正的幸福。总之,对“文学”的形而上的界定固然有助于人们从理论层面上准确把握文学的本质,而对“文学”的形而下的界定却更接近于文学本意的深层,更能揭示其本元意义上的勃勃生机。因此既不能用前者无端否定后者,也不能用后者无端排斥前者,两者都不可偏废。我以为文学固然是运用语言塑造形象反映社会生活的一种极富诗意的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更是一种生机勃勃的崇高的无与伦比的美的人学。与其说文学是人学,勿宁说它是美的人学。如果说形而上的界定已很好地确定了文学之所以成其为文学的媒介本质、社会本质、审美本质,那么“文学是美的人学”在形而下意义上的界定则很好地揭示了文学的深层的人文特征或人文本质。“文学是人类文明最高尚的花朵”则又在文化人类学意义上很好地揭示了文学的文化本质。只有形而上和形而下诸个本质的高度统一,对“文学是什么?”的回答才能圆满。只是文学的“人文本质”最贴近于文学的深层而已。总而言之一句话,所谓文学不外是运用语言塑造形象对社会生活进行审美反映、审美表现和审美创造的结构的艺术和美的人学,是一种极富诗意的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和最高尚的文化存在。文学不仅仅是一种认识论意义上的社会现象,还是一种生命现象,一种语言现象,一种美学现象,一种文化现象,但归根结蒂主要是一种生命现象。它不仅具有社会本体,还具有明显的生命本体、语言本体、美学本体和文化本体。且任何一个层面的文学本质往往又都以相应的文学本体为依托。而文学作为一种美的人学便集中体现了这种生命现象的基本底蕴。文学的发展永远都无法脱离“文学作为一种生命现象”为它提供的无尽的美的燃料和动力。因此文学深层的人文本质的形而下性质是其诸层本质赖以存在的灵魂。抛开了这一点,任何一种再玄乎再时髦的形而上的界定都是苍白的、没有生命力的。我国理论界对文学本质探讨的根本的弊端也正在于此。[参考文献]苏永旭,文学是美的人学,河南教育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1年第4期[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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