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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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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昕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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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行政公益诉讼论文

摘要:行政公益诉讼,又简称为行政公诉,是指公民认为行政主体行使职权的行为违法,侵害了公共利益或有侵害之虞时,虽与自己无直接利害关系,但为维护公益,而向特定机关提出起诉请求,并由特定机关依法向法院提起的行政诉讼。虽然行政公益诉讼形式在我国目前还未被立法者所承认,但是在我国建立行政公益诉讼制度有理论之基础,现实之需要,也是国际上诉讼制度发展的必然趋势。本文首先从保护环境公益的需要、保护资源公共利益的需要、保护公共设施等公共财产利益的需要阐释建立行政公益诉讼的现实必要性;进而从社会公共性权利的司法保护、私人力量对行政权的制约、诉的利益观之更新与公益救济论证行政公益诉讼之法理基础;接着本文阐析了行政公益诉讼的内涵,并着重从其中的几个大方面去把握之。

关键字:行政公益诉讼 直接利害关系 公共利益

一、建立行政公益诉讼的现实必要性

在我国建立行政公益诉讼,不仅具有可行性,而且具有紧迫的现实必要性。具体来说,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保护环境公益的需要。环境公益主要包括各种自然环境利益、人文环境利益、教书环境利益、消费环境利益等,该类公益受到侵害的事件已屡见不鲜。关于市场环境利益的案件更是层出不穷,有不服电信局纵容电信企业乱收费不作为的,也有不服铁路、民航主管部门违法提高票价的等。这些争议有的提起行政诉讼,有的提起民事诉讼,结果几乎都是“无果而终”。其根本原因在于,我们没有可靠的公益诉讼制度。

第二,保护资源公共利益的需要。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目标是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但是在发展过程中,各地发生了不少掠夺性、杀鸡取卵式的开发行为,对水、土地、矿藏资源造成了极大破坏。群众多方寻求帮助,但苦于投诉无门。有关部门皆以该开发行为没有直接侵害个人利益为由,不予受理。如果有公益诉讼制度的存在,事关如此众多人民重大利益的事情,必定不会陷入像今天这样尴尬的局面。

第三,保护公共设施等公共财产利益的需要。有些行政机关的首长出于追求政绩的需要,不惜重金大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而对年久失修的桥梁、道路、历史文物不及时进行修缮维护,酿成一幕幕桥梁倒塌、道路废弃、历史文物毁灭的惨剧。要保护上述公共利益,没有一套行之有效的健全的法律制度,是不现实的。为此,应尽快建立公益诉讼制度。

二、行政公益诉讼之法理基础

任何一种制度的建立和发展都必须有其自身的理论基础作为支撑,否则它就会成为空中楼阁。行政公诉的法理基础如下:

(一)社会公共性权利的司法保护

社会公共性权利是公民权利的延伸。公民权利以及社会公共性权利受到尊重和保护的程度,是一国法治状况和人权发展水平的反映。公民的各项权利,根本上是通过法律来确认和规范的,法律的制定和实施,实际上是法律使公民权利从应然权利演变为法定权利,再发展成为现实权利的过程。因而公民权利的主要内容是法律权利,这也是权利获得法律保障的必然要求。

法律要保障公民权利,首先要为公民权利设立相应的权利制度,为保障公民权利提供制度根据,包括宪法和普通法律两个层面的根据。但是,仅有制度根据没有制度保障是不够的,社会公共性权利必须以切实有效的诉讼手段为依托。就我国而言,立法者往往局限于创制的层面,关注法律规范自身在逻辑结构上的完整性,而忽视从将来法律实施的前瞻性视角关注法律的可诉性问题。虽然我国宪法和法律对公民的社会公共性权利设置了初步的实体权利体系,但由于这些权利往往由多数人共同享有,因而公民个人一般不被认为具有直接的诉的利益,其原告资格不被认可。

无救济即无权利,权利受侵害者都应享有申请救济的资格;司法救济是保护公民的最后一道防线,任何一种法律权利要获得实在性,就必须赋予权利人获得司法上救济的权利。概言之,公民的基本权利,包括社会公共性权利,除了通过法律的普遍性实体赋予外,还要获得可诉性,这是行政公益诉讼确立的法理基础之一。

(二)私人力量对行政权的制约

依我国行政诉讼法之规定,只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自身合法权益时,方有提请司法审查的权利;而如果政府行为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因这种侵害与私人没有直接利害关系,则被排除在司法审查的范围之外。此种观念和制度之所以存在,其理论根据就在于:行政权本身就是为维护公益而设的,它的行使原则上不受司法审查。私人无权为公益提起诉讼,当法院认定公民个人与案件不存在直接利害关系,则不认可其具有诉的利益,也即不认可其原告资格。

按照这样的传统理论,公权的行使如侵害了公共利益,是由另一种公权来纠正,以公权控制公权。依此,行政权在其固有范围内运作,即使其行为危及或害及社会公益,只要没有直接损害私人利益,普通公民就无权干预,无权借助司法手段对之进行审查;而只能靠公权系统内部解决,即以分权和制衡的机制加以解决!其结果是:封闭的权力分立与制衡之设计一方面使得公权系统无限扩张,运作效率愈发低下,造成社会资源极度浪费;另一方面也使得各种权力日益聚合为一个拥有自身利益的庞大系统,堵塞了公民管理国家事务、主张各种权益的途径,违背了人民主权的根本法理。

可见,我们需要从权力和权利资源的整体配置和互动上进行深刻反省,运用公权以外的力量——私人力量,通过司法审查的手段,对行政权力进行制约。司法审查的精髓不只是法院通过司法程序来审查行政行为,实质上,其意义在于动用私权的力量来制约行政权之行使,来保护各种私益和公益。

(三)诉的利益观之更新与公益救济

在“无利益即无诉权”的原则下,一般认为,作为诉权要件的“诉的利益”是法院进行裁判的前提。传统理论上,诉的利益是指当一人之权益受到侵害或与他人存在纠纷时,需要借助诉讼程序予以救济的必要性;诉的利益与原告资格直接相联系。因此,笔者认为,要研究诉讼资格扩大的问题,其认识基础应在于诉的利益观之更新。

在大量的公害性案件涌现之前,权益之纠纷主要发生于平等主体之间,按照传统的“法律权利观”,是否具有诉的利益容易识别。而随着新型纠纷(环境诉讼、公害诉讼、消费者诉讼等)的出现,往往无从将这些纠纷的事实纳入现行法律所承认的权利体系或框架之中。然而,事实上又必须对这些纠纷予以解决。因为其权利义务的内容及权利主体的外延未必清楚,若依传统的诉的利益的观念和标准进行审查,可能会不承认其具有诉的`利益。因此,基于增加公民运用诉讼的机会或途径,扩大诉讼手段解决纷争和保护权益的功能,应当是尽量扩大诉的利益的范围。对于诉的利益的衡量,不仅应从其消极功能,也应从其积极功能的角度来进行。显然,在行政诉讼中对利害关系作简单化、线条化的理解和把握,在现代社会已不合时宜。细想之下,认为政府的公权力行为与公民个人毫无利害关系,难免显得绝对。

三、行政公益诉讼之内涵

行政公益诉讼是一种新型的诉讼制度,我国的行政公诉制度应该与我国的国情以及整个行政诉讼制度相适应,具有中国特色。在我国,行政公益诉讼应具有其独特的具体内涵。

要明确行政公益诉讼的含义,首先应了解作为属概念的“公益诉讼”。公益诉讼,顾名思义,就是指允许直接利害关系人以外的公民或组织,根据法律的授权,对违反法律侵犯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向法院起诉,并由法院追究违法者责任的诉讼。公益诉讼有以下两个主要特征:第一,公益诉讼的直接目的是主持社会正义,实现社会公平,以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第二,公益诉讼的起诉人可以是与案件无直接利害关系的人。

何谓“行政公益诉讼”,笔者认为,在我国,行政公益诉讼(又简称为行政公诉),是指公民认为行政主体行使职权的行为违法,侵害了公共利益或有侵害之虞时,虽与自己无直接利害关系,但为维护公益,而向特定机关提出起诉请求,并由特定机关依法向法院提起的行政诉讼。这是我国应建立之行政公诉的应有之义。

对此含义,我们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把握:

(一)行政公益诉讼的对象范围包括在普通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之内,应属于“法律、法规规定可以起诉的其他案件”一类。

行政公益诉讼作为行政诉讼的种概念,其诉讼理念和价值与其他行政诉讼并无二致,这也就决定了他所针对的对象不能超过《行政诉讼法》中规定的受案范围。在当今司法实践中,随着控权意识和公民权利保障意识的不断加强,所有行政主体行使职权的行为,除了法律明确规定不可诉的以外,只要侵害了公民个人的合法权益,一般都可被依法起诉。而行政公益诉讼则将把侵害公共利益的行为纳入司法审查的范围之下。也就是说,只要不是法律明文排除的,所有侵害合法权益的不法行政行为都将具有被司法审查的可能性。

应当特别指出的是,笔者认为,在行政公益诉讼中,对于《行政诉讼法》专门规定的不予受理的“抽象行政行为”应当作严格解释。可以理解,抽象行政行为与公共利益之间存在着特殊的联系。因为抽象行政行为的性质决定了只要其一旦违反法律(宪法或法律)或正当程序,就将必然损害公共利益。但我国的立法者却“依据国情”通过立法将该类行政行为排除在司法审查之外,而交由国家权力机关或上级行政机关对其进行审查或监督。这有其合理的一面,但随着民主化和法治化趋势的不断加强,相信抽象行政行为终将会接受司法的制约而具有可诉性,这也是国际上诉讼制度发展的必然规律,并已为西方法治国家的诉讼制度演变的过程所证实。所谓对其进行严格解释,即“抽象行政行为”的行为主体必须是国务院及其各部或直属机构,各级人民政府,或省级政府各部门行政机关;其表现形式必须是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政府规章或自治条例。因此,只要不符合以上两条件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便不属于法律规定的不予受理的“抽象行政行为”。

(二)被诉行政行为违法,并侵害了公共利益或有侵害之危险。

首先,行政公益诉讼的原告只要认为公共利益受到或将要受到行政主体行政行为的侵害即可提起诉讼,而至于公众利益实际上是否受到侵害或有侵害之危险,则由法院通过审理进行判定。

其次,违法行政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不作为的违法行政行为一般是指具有法定职责的行政主体,在其职责范围内,对侵害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置之不理,或放纵该行为。在实践中,可能出现不作为行政机关互相推诿的情况,即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行政机关对某一违法行为都具有管理职责,但都不实施制止行为,而是互相推托。在这种情况下,原告可选择任何一个、几个或所有负有职责的行政机关作为被告而提起诉讼。

再次,违法包括违反实体法和程序法。实体法指广义的法律,包括宪法、法律、法规、规章、自治条例、单行条例以及其他各类规范性文件。“程序违法”是指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的程序违反了行政程序法或特定法律关于特定行政行为的程序规定。行政程序的合法性审查是保证行政公正、公平和防止幕后交易的重要手段。

最后,违法行政行为损害了公共利益或者有损害公共利益之危险。所谓公共利益,是指不特定的多数人所共同享有的利益。在当今文明法治社会,公共利益不仅指物质利益,还涵括人身利益、环境利益、消费利益甚至审美利益等。就行政公益诉讼的特点而言,它是指被诉行政行为侵害了或危及到社会性的公共利益,而并非直接损害公民私人的利益。当然,请求救济的公共利益在受到侵害的同时,某些私人利益也可能同时受到损害,但行政公益诉讼的主要目的乃在于维护社会公益,其诉讼基础并不在于某种私人利益受到侵害或危险,而在于希望保护因行政主体违法行为而受到损害的社会公益;而且,即便受到侵害或威胁的公共利益中包含有原告私人的直接利益,法律一般也不排除他选择通过公益诉讼程序一并获得救济。

行政公益诉讼的功能具有明显的预防性质,即对公益的损害不需要现实的发生,社会公众利益虽没有受到现实侵害,但只要根据一般理性人的判断,某行政行为在经过一定时间或某条件成就后,就将给社会公益造成实际损害的,受害人就可对该不法行为提起公益诉讼。之所以这样规定是因为,公共利益一般关系到多数人的利益,一旦造成实际损害,其损失将难以或很难弥补。因而,为最大限度的保护公益,应允许原告人在公益有受侵害之虞但尚未实际发生时对侵害行政行为提起诉讼。

(三)不以诉讼“发起人”即公民与被诉行政行为有直接利害关系为要件。公民为维护公益,可以就无关自己权利及法律上利益的事项,对行政主体的行为“发起”行政公诉。

根据传统的“诉的利益”理论,原告起诉只能就与自己权利或法律上利益有直接关系为限。但在现实中,仅仅依靠直接利害关系人来解决社会所面临的个人利益的自我保护问题有时是不充分的,特别是在社会公共利益遭受侵害的情况下,与行政行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往往是行为的受益者。受益者对致使其受益的行政行为起诉的积极性能有多大可想而知。而且,在某一特定问题上,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并不一定代表全社会的利益。所以,为了维护社会公益,应允许与自己无直接法律利害关系的公民,可就违法行政行为而发起诉讼。

笔者认为,在行政公益诉讼中,公共利益的直接侵害主体可分为两类:一类是行政主体,此种情况下行政主体的侵害行为一般表现为作为。另一类是非行政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性质的组织。如某企业排放超标污水,当地环保局却置之不理,以致大片农田受损,地下水变质。公益的直接侵害主体是污染企业,但该企业的侵害行为却以环保局不履行监督职责为前提。这里的行政主体是公益侵害行为的间接主体,其不法行为表现为作为和不作为两种形式。做出此种分类的意义在于:

首先,有无“直接利害关系”应是指普通公民相对于行政主体的违法行为而言,而非相对于公共利益的直接侵害主体。因为两者有时并不一致。例如上述所举案件中,遭受损失的农民相对于环保局的不作为而言不具有直接利害关系,但其相对于直接侵害主体——污染企业却是直接利害关系人。

其次,在公共利益的直接侵害主体为行政主体时,无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只能发起行政公诉,而不能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当公益的直接侵害主体是非行政主体时,又有两种情况:一是虽相对于行政行为无直接利害关系,但与直接侵害行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可选择直接以直接侵害主体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此时的诉讼虽在效果上保护了公共利益,但因诉讼目的非公益而不是真正的行政公益诉讼。但该种情况下违法行为的行政主体可与直接侵害行为主体一起,成为案件的共同被告。二是普通公民对行政主体(间接侵害主体)的不法行政行为发起行政公益诉讼。也就是说,与直接公益侵害行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有其他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两种选择。一般说来,当只有侵害之危险或者侵害比较微小时,他们会选择前者;当侵害已经发生或侵害比较严重时,则大多选择后者。

(四)行政公益诉讼的“启动权”由公民享有,而特定机关享有起诉权,具有原告资格。

所谓“启动权”,是指公民针对侵害公共利益的行政行为,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而只能向特定机关“告发”,由特定机关依法决定是否起诉。

不赋予普通公民行政公益诉讼的原告资格,是因为这涉及到法律价值的衡量问题。在法律水平(包括法律制度、法律体系、法律文化以及公民的法律素质和意识等)较高的情况下,普通公民享有起诉权,确实有利于在广泛范围内更高效率地保障公民权益,制约政府权力,而不必担心引起滥诉。但在法律水平较差的情况下,则很可能出现滥诉,降低行政效率。我们两千多年的封建传统,较低的经济发展水平,整个法律体制的不完善,以及公民法律素质和意识的相对欠缺,决定我们暂时不能赋予普通公民行政公益诉讼的原告资格。因此,依我国现状,为了诉讼经济和防止滥诉,应将行政公益诉讼的起诉权交由具有专门知识的特定机关。

享有行政公诉起诉权的特定机关主要指检察机关,其以公益代表人的身份为维护公益而提起公诉。根据宪法规定,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有权对一切违反法律的行为进行监督。从检察院的实际功能也可看出,其主要职能保护国家和公共利益。因此,检察机关享有行政公诉的起诉权符合宪法规定,并充分了检察机关的应有职能。

在某些情况下,也可允许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自治性组织对行政机关侵害社会公益的行为提起诉讼。现实生活中,某些社会团体的成员在社会上往往处于弱者的地位,如消费者,残疾人等,他们的利益由于自身的弱势而只能依赖其所属团体的维护。该类团体或组织的主要作用就是维护其成员利益,并且在工作过程中积累了大量经验,因此可以达到更好的维护公益而又防止滥诉的目的。此外,行业协会对行政机关明显损害该行业职业人员的利益的行为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公诉。

检察机关是否提起行政公诉的决定,应依照法律的规定做出。因此,行政公益诉讼必须以法律有特别规定为前提,明确规定行政公诉的原告资格、受案范围和受理条件,防止特定机关滥用诉权,影响行政行为的效率。笔者建议,立法者应首先制定专门的《行政公益诉讼法》单行法律,以做到有法可依。检察机关必须依照法律和法定程序对公民的起诉请求进行审查,而不能专断独行。其审查范围主要包括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是否违法,社会公益是否遭受了行政行为的侵害或有侵害之危险,以及是否超过一般行政诉讼的范围等。检察机关对以上事项只进行初步审查,以衡量判断是否达到诉的标准。经审查后,拒绝起诉请求的,应书面通知请求人,并告知理由。被拒绝请求人不服可以向上一级检察机关复议一次。检察机关决定起诉后,并不当然导致诉讼开始。与其他诉讼一样,由法院最终决定受理与否。起诉一旦受理,检察机关便与普通行政诉讼的原告一样,享有相同的诉讼权利,履行相同的诉讼义务。同时为了行政效率考虑,即使是检察机关提起的公诉,仍应贯彻“诉讼不停止执行”的原则。

检察机关一般是应“告发人”公民的请求而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其也可以直接依职权而主动向法院提起此类诉讼。由于中国传统的明哲保身的处世哲学,以及现实中与政府打官司“赢了官司,输了一辈子”的不合理现状,公民在面对行政机关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作为或不作为时往往敢怒不敢言,或是出于“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考虑,无人问津,更不会发起行政公诉。因此,当检察机关认为某行政行为侵害或可能有害社会公益时,可依法主动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但此项职权的行使,必须受到法律的严格限制,以免造成司法权对行政权的过分干预,而降低行政效率。另外,为鼓励公民与不法行政行为作斗争,维护公益,对原告胜诉的行政公诉的“告发人”应给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四、结语

行政公益诉讼在我国目前还只停留在理论层面,对普通公民来说还是一种陌生的行政诉讼形式,行政法学界也未对其表现出足够的应有重视和进行深入的研究,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我国的公民权利保障和公共利益保护意识还有待加强。但是,没有行政公益诉讼的诉讼制度是不完整的,没有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就不能得到彻底和有效的保障。因此,当前在我国建立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具有紧迫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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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电子商务的飞速发展,当前法律存在着一定的之后性,人们经常产生无法可依的困惑,因此急需加强对这方面的研究工作。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电子商务与法律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电商带来的经济发展动力是惊人的,同时也伴生了许多产品质量问题。传统产品质量监管手段已然无法适应电商交易模式,引入治理现代化思维,借鉴域外 经验 ,利用信息化技术和大数据资源,创新监管手段,形成多元主体、多方参与的电商产品质量监管长效法律机制,以应对“互联网+”新常态对电商产品质量监管提出的挑战。

关键词:治理现代化;电商产品质量监管法律机制;交易平台;第三方认证机构

中图分类号:D6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 编号:2095-4379-(2016)14-0210-02

作者简介:万子芊(1996-),女,汉族,江西上饶人,西南政法大学,本科在读,研究方向:经济法。

一、引言

“治理现代化”概念源于国家政治学领域,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这不仅赋予“治理现代化”以目标理性,亦赋予其以工具理性。电商使得销售等商务活动得以高效进行,但作为新型业态,电商产品质量监管也成为了新课题。

二、我国电商产品质量监管现状

在电商产品质量现状令人堪忧的情形下,我国电商产品质量监管现状也不容客观。在立法方面,我国现行有关产品质量监管的法律主要是规制线下交易中的交易主体和环节,专门针对电商产品质量监管的法律层级规范呈空白状态。在执法方面,短期政策监管大行其道,监管部门间责权不明,监管忽视了电商特性,“传统的产品质量治理机制出现断档和失灵”①。

十八届三中全会将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依法治国则是实现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这不仅为我国监管电商产品质量问题带来了新思路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即我们必须通过完善法律机制来应对电商特性对产品质量监管提出的挑战。

三、治理现代化视域下完善电商产品质量监管法律机制之建议

“国家治理体系不仅包括党和政府对社会的治理,而且也包括社会的自我治理以及与政府的合作治理”②,在治理现代化这一工具理性的引导下,社会共治是完善电商产品质量监管法律机制的基本导向,即必须打破政府自上而下单一主体的治理模式,发挥交易平台的市场主体地位,鼓励社会第三方参与产品质量监管。

(一)形成政企结合的电商产品质量监管主体

电商的流动性和虚拟性使得判断产品质量问题究竟发生在哪一环节十分困难,现实中出现各部门监管重叠、不协调的现象。本文认为为了消弭“九龙治水”的监管困境,我国可以借鉴日本的经验,突破传统以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环节为划分标准的权力划分方式,设立一个综合性的电商产品质量监管部门,从“摇篮到坟墓”均由具体的特定机构管理,明确电商产品质量监管权力主体,防止出现责任推诿现象。此外,由于网上交易的跨地域性,我国还应明确属地查处监管原则,明确电商产品质量监管权的地域划分。

(二)健全电商市场准入机制

交易平台出于利益考量对站内经营者资质审查态度暧昧,流于形式,这给产品质量监管造成了极大的障碍。本文认为我国应健全电商市场准入机制,对于交易平台中的企业主体采取强制工商登记,个人采取强制个体工商户登记,完善工商经济户籍库;对于跨境电商,要实行跨境电商企业备案制度,这不仅使产品质量责任主体有迹可循,亦“有利于发挥市场的调节作用,优化资源配置,淘汰一部分不具有经营实力的小型网商,提高产品质量”③。

(三)明确交易平台谨慎质量信息审查义务

在电商领域,由于消费者无法实际接触商品获取真实的产品质量信息,买卖双方的质量信息不对称现象尤为明显,如果没有其他机制的介入,产品交易双方无法改变信息不对称的情况,就会产生“劣币驱除良币的逆向选择的例子――柠檬问题”④,要解决这种市场失灵就要将真实的产品质量信息告诉消费者。因此本文认为我国应当对通过平台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经营者发布的商品和服务信息建立检查监控制度,并赋予网上交易平台服务提供者以质量信息审查并及时删除虚假的产品质量信息的义务,在平台未履行审查义务时,明确交易平台连带责任,倒逼平台履行质量管理义务。由政府监管部门督促平台履行“审查――删除”义务,平台监督站内经营者发布真实质量信息,构建电商产品质量监管闭环系统。

(四)完善第三方机构主导作用下的质量认证法律机制

国家治理现代化强调政权所有者、管理者、利益相关者和其他社会主体等多种力量合作管理的重要性,同时与政府机构相比,第三方机构有更深厚的专业能力,更完整的测试条件,更积极的执行 措施 ,我国应完善第三方机构主导作用下的质量认证法律机制。一方面,我国可以仿效我国台湾地区经验,⑤建立第三方机构主导作用下的电商产品质量认证制度,由第三方机构来进行质量认证,把网络销售的信用记录添加至产品质量认证中,保证认证的公平性和有效性,鼓励电商经营者提升产品质量。另一方面,“基于政府,企业和第三方认证机构三方的监管博弈可知,质量认证中的’寻租’行为与政府对第三方认证机构的监督因素有关”⑥,为了防止企业与第三方认证机构的寻租行为,我国还应通过政府介入第三方产品质量认证系统,以进行认证后监督的方式建立起公正的电商产品质量认证制度。

(五)完善多方合力下的监管法律机制

电商产品质量监管是一个环环相扣的过程,要实现质量监管线上线下无缝衔接,就必须建立多方合力参与的电商产品质量监管法律机制。

1.建立电商产品追溯机制

在电商中,所有网络行为都被记录,物联网能够对流通领域的所有数据进行全线监控,交易环节数据化实际上是为产品质量监管助力,但由于现有监管模式无法有效衔接线上线下信息,产品溯源出现困难。本文认为,单一的政府监管部门已不足以应对互联网+背景下产品溯源的大数据需求,一方面,我国应在实行严格的市场主体登记制度基础上,借力组织机构代码,充分利用其主体标识和物品编码的追溯功能;另一方面要求网上交易平台服务提供者开放数据资源,结合第三方机构的产品质量认证体系,推动跨地区追溯体系对接和信息互通共享,建立统一的电商产品追溯体系,将执法措施落到实处,提高质量源头管控能力。 2.建立风险预警下的电商产品质量信息共享制度

“科斯在《社会成本问题》中提出的交易成本分析方式是法经济学的基本分析 方法 ,由此发展出的预防模型的核心问题就是给定最优的防预水平后设计法律规制以实现之”⑦,但我国现有的产品质量监管仍停留在事后回应层面,欠缺风险预警机制,因此对于电商产品质量监管应从被动处理产品质量问题向注重产品质量风险预警转移,完善电商产品质量信息共享机制,将交易平台的质量信息、站内经营者信用记录和监管部门的抽检结果汇总,建立电商产品质量信息共享平台,再利用大数据技术进行风险预警与行业质量分析,从而从源头预防产品质量问题,实现风险管理。通过优化产品质量信息资源配置,提高信息综合利用效率,完善交易平台间,部门间,区域间监管信息共享和职能衔接机制,形成监管合力,使产品质量监管从微观低效中解放出来,提高监管效能。

四、结语

传统商务模式中的产品质量问题在电商领域同样存在,但植根于传统实体商务模式的产品质量监管法律机制存在的空白点和薄弱环节使得电商产品质量监管面临着无法可依、无标准可循的尴尬境地,“立法以典民则祥”,质量监管不能仅靠政府部门孤军奋战,国家治理现代化要求我们引入网上交易平台服务提供者和第三方认证机构,形成多方参与、各负其责、互联互通的电商产品质量监管法律机制,以完善的法律制度规范电商市场主体行为,建设法制化电商发展环境,引导电商产业健康发展。

[注 释]

①黄培东.探索构建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管新模式[J].中国质量技术监督,.

②徐晓全.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视域下县域大部制改革的推进方向[J].领导科学,2014(9).

③孙占利.电子商务法[M].福建:厦门大学出版社,.

④__德.市场机制与产品质量发展[M].广东:暨南大学出版社,2015,3:174.

⑤我国台湾地区的SOSA(台北市消费者电子商务协会)设立有优良电子商店标章和资讯透明化电子商店信赖标章,作为电子商务认证标志.

⑥刘长玉,于涛.绿色产品质量监管的三方博弈关系研究[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5(10):174.

⑦何家旭.产品质量监管体制:问题与对策[D].复旦大学,.

摘 要 随着全球经济、信息化进程的加速,新生的网络科技正改变着全球人们的生活方式,人类正逐步进入网络经济时代。电子商务这种虚拟购物方式的出现,正在给予人们生活方式的方方面面带来深刻而广泛的变化,对世界经济贸易的发展亦产生了前所未有的深远影响。电子商务的产生与发展,一方面为商家和消费者带来诸多便利与实惠,但另一方面电子商务存在许多尚未克服的弊端,如电子平台侵权、网络商店侵权等等。本文试从我国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现状出发,阐述了电子商务存在的知识产权侵权问题,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 电子商务 发展现状 知识产权 对策

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识码:A

1电商平台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提出的背景

我国法治实践的需要

2011年4月21日,为进一步净化电子商务市场环境,加大对电子商务领域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的打击力度,国家发出《关于进一步推进电子商务领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动的通知》。同年7月8日,商务部发出《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电子商务领域打击侵权假冒专项行动 总结 工作的通知》,特别指出打击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侵权的重要工作刻不容缓。2015年1月商务部电子商务司测算,2014年电子商务交易额(包括B2B和网络零售)将达到约13万亿元,同比增长25%。

各国关于保护电子商务知识产权的实践

美国

美国电子商务的应用领域和规模都远远领先于其他国家,是电子商务的起源地,更是电子商务的发达地区。目前在全球电子商务交易额中,大约有50%发生在美国。在全球商务网站中,美国占有90%以上。这与美国良好的网络状况、大量的高学历网民、完善的法律体系、健全的电子支付手段、成熟的社会信用体制等一系列情况是分不开的。在电子商务立法方面,有美国的《统一电子交易法》(1999年)、《国际与国内商务电子签章法》(2000年)。

近30年来,美国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主要沿着三种轨迹不断伸延。一是根据国家利益和美国企业的竞争需要,对专利法、版权法、商标法等传统知识产权立法不断地修改与完善,扩大保护范围,加强保护力度。近年来,随着生物、信息及 网络技术 的发展,一些新兴技术形式不断纳入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例如将网络营销模式等理念列入专利保护范围,在功能基因方面,美国专利申请已达4000多项,知识产权优势明显;二是国家加强调整知识产权利益关系、在鼓励转化创新方面强化立法;三是在国际贸易中,一方面通过其综合贸易法案的“特殊301条款”对竞争对手予以打压,另一方面又积极推动WTO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的达成,从而形成了一套有利于美国的新的国际贸易规则。

韩国

韩国于1999年通过实施了《电子商业基本法》,该法旨在通过澄清以电子讯息(electronic message)方式进行交易的法律效力以保证交易的安全和可靠,确保公平交易,该法在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提出了一系列立法规制。首先,重新定义了电子商业、网上商店等概念;其次,对“网上经营者”的资格认定较为严格。再次,在电子商业促进方案的制定和实施中,特别指出了知识产权的保护措施。

2中国电商平台知识产权侵权问题的现实分析

网络售假特征

网络假货的品种多、数量大。作为一种开放的网络销售平台,淘宝网无疑是目前国内运营最为成熟的C2C 电子商务平台。淘宝2010年网购数据显示,2010年淘宝网注册用户达到亿,在线商品数达到8亿。同时,以淘宝商城为代表的B2C业务交易额在2010年翻了4倍,未来几年也仍将保持这一增长速度。庞大的市场潜力和便利的购物环境造就了淘宝网的线上销售奇迹,同时也催生了网络假货的迅猛发展。

网络假货发展势头强、速度快。根据艾瑞咨询2014年度互联网经济核心数据 报告 ,2014年中国电子商务市场交易规模万亿元,同比增长;其中,B2B电子商务市场占比超七成,网络购物占比超两成,网络购物占比有明显提升;中小企业B2B电商市场营收增长超三成;网络购物年度线上渗透率首次突破10%;移动购物市场规模增速超200%。

网络假货以仿品为主,隐蔽性强。近年来,由于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断加大以及电子商务公司对网络交易环境肃清的决心不断增强,与时俱进的网络售假者们也都摒弃了销售伪劣商品的低层次经营模式,转向模仿和抄袭国际知名品牌。这些产品具有很强的隐蔽性,不具备专业鉴别知识的消费者很难在短时间内轻易地从商品包装和外观上将其识别出来。

消费者维权的现实局限

从交易行为的性质来看,知假买假是基于自愿原则的理性行为。在此条件下,消费者通常掌握有关假货的充分信息,交易双方基于自由、自愿的基础达成交易共识,是彼此为追求利益最大化而达成的博弈均衡。

从交易商品的属性来看,网络假货能够满足消费者特定的消费需求。尽管在品质、包装和功效等方面与正品有所差别,但假货能满足消费者在收入有限条件下,不能消费真货的一种特殊的心理缺失感。

3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对策的建议

(1)加强立法实践工作,从法律上规制电子商务中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加强宏观立法工作,积极完善立法。积极推动相关立法工作,及时修改商标法、著作权法等知识产权专门法律及其实施条例,建立健全互联网知识产权制度和法律。

明确定义电子商务、网上商店、经营者等概念。对于这几项重要概念的定义,是保护电子商务中的知识产权和追究在侵害知识产权行为的重要前提。因为如果不明确定义网上商店、电子商务等重要概念,将会导致责任不清、难以追责的问题。

明确电子商务平台的责任和义务,确保电子商务的健康和稳定。电子商务平台的责任和义务,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除了买方和卖方以外的重要一方。电子商务平台提供了有效的购物 渠道 和购物服务,如果监管不力,在保护电子商务中的知识产权方面则混乱不堪。因此,很有必要在立法上明确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的责任和义务,如定期检查违规网络店铺、设计一套严格的网络店铺申请流程等等,确保电子商务品牌健康和产品质量。 (2)加强政府监管职能,打击侵害电子商务中的知识产权行为。 第一,中央统一领导,地方具体监管。在中央核心政策方面,应当坚持激励创造、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方针,既要突出重点,着力解决当前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突出问题,集中力量搞好打击侵权假冒专项行动;又要着眼长远,加强知识产权制度建设,积极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法治环境。在地方具体监管方面,强调各地要加强对电子商务平台的督导;启动对涉嫌销售侵权和假冒伪劣商品案件网店的整改工作;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多种方式及时曝光电子商务领域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违规企业和典型案件。第二,完善网购知识产权保护的政策体系,建立有效的网购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模式。在知识产权保护的政策体系中,应当加强政府采购过程中的知识产权审核管理,坚持防止侵权假冒商品进入政府采购渠道。加大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平台建设力度,完善知识产权举报投诉受理机制,建立举报投诉奖励制度。建立健全知识产权预警应急机制,提高企业预防和解决知识产权纠纷的能力。第三,加强电子商务中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完善司法政策和行使司法职能。一方面,司法部门应当加强知识产权司法政策调控,规范知识产权审判裁量权行使。最高人民法院根据各类知识产权的不同特点和保护需求,明确分门别类、区别对待和宽严适度的宏观司法政策;另一方面,司法部门应当积极推动知识产权领域的司法改革,知识产权审判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人民法院不断强化知识产权司法改革意识,继续抓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关于人民法院工作的贯彻落实。

(3)加强电子商务平台监管,保护知识产权不受侵犯。电商平台配合相关部门完善网购平台监管,加强商品认证能力。围绕交易中的知识产权保护所建立的规则一定是一个综合的制度,不仅涉及知识产权法各个领域,也会涉及很多诸如店铺名等法律上未定性的问题,更要有一套高效的投诉受理机制。多数电商平台在接受和处理来自用户的投诉方面已经有了相对完善的模式,但是网上商品认证监管处于真空。应该将传统市场内的商品认证、抽检监管等手段延伸到网络平台上,加强商品认证能力。

(4)树立消费者维护知识产权意识,提高网络商店职业道德。第一,改变网购消费习惯。帮助消费者要积极了解电商知识产权,明确电子商务中所涉及的知识产权问题的重要性,明晰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相关义务。第二,提高网络商店职业道德。电子商务的另一方网络商店在积极守法的前提下,仍需提高自身职业道德,切实履行义务,在销售商品过程中,积极履行维护品牌商合法权益,在网购中保护知识产权。

4结语

电子商务中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是在飞速发展的经济时代中产生的。然而,一个新生事物的发展总是伴随着问题的产生。电子商务中,由于巨大的利益诱惑和网络平台的方便,一些网络商店的商人不顾法律的威慑和道德的谴责,铤而走险出卖假货、出售盗版商品、假借他人专利进行交易等等的侵害知识产权的行为。因此,加强电子商务中知识产权保护法律问题研究对丰富我国关于电子商务和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研究,构建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 张龙哺. 基于知识产权视角的电子商务[J].知识产权(CSSCI),2008(09).

[2] 董华波. 电子商务,假货一度占七成[N]. 晶报,2009(02)B21 财经 版.

[3] 中国电子商务中心.网络假货难以根除的四大原因[Z].亿邦动力网,2010-03-10

[4] 艾瑞咨询最新统计数据.阿里巴巴研究中心,2014.

[5] 淘宝网企业社会责任报告.阿里巴巴研究中心,2011.

[6] 2011年中国保护知识产权行动计划.国家知识产权局,2011.

[7] 关于进一步推进电子商务领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动的通知.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版权局)、国家知识产权局,2011.

163 评论

恩恩慧慧

我国公益 广告 事业的发展受到学界和业界的广泛关注。公益广告与思想政治 教育 具有天然的同质性与同构性,运用公益广告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可以有效弥补思想政治教育载体覆盖面的不足,增强新时期思想政治教育的亲和力和感染力。本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公益广告论文 范文 ,仅供参考。

公益广告论文范文篇一:

公益也疯狂

——浅谈公益广告的发展蓝图

[摘要]: 随着经济的发展科技的进步,人们在物质生活方面得到了极大的满足,而相对于物

质生活而言,人们的精神文明却相当匮乏。公益广告作为宣传社会公共意识的重要工具,其发展是值得我们探究的。本文首先回顾了公益广告的概念和发展现状,重点是研究未来公益广告的发展前途,特别是新兴媒体给公益广告带来的战略机遇。通过公益广告运用新技术实例和现状的分析,本文对此环境下公益广告的发展优化对策提出了一些建议。

[关键词]公益广告 发展 趣味 互联网

[论点]公益广告发展前途一片大好

[论据]1.经济迅速发展为,物质极大丰富,人们对精神 文化 的追求为公益广告的发展提供基础。

2.科技的迅速发展,尤其是互联网的发展为公益广告利用新兴媒体扩大影响范围,提供了良好的机遇

3.后现代化社会关注形势忽视内容的特点为创造能抓住公众眼球的公益广告提供依据。

一.公益广告的界定和发展现状

公益广告不是以收费为目的商业宣传来创造利益,而是“免费推销”某种意识和主张,向公众传达某种文明道德观念,以提高他们的文明程度,获取良好的社会效益。它关注的是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关系。自20世纪40年代公益广告在美国产生以来,公益广告的在各国都有发展,但其发展史缓慢的也是被动的。公益广告目前的发展现状有如下三点:

1.公益广告的稳定投入不够。马克思说“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 公益广告不以盈利为目的没有经济基础做后盾,发展的底气不足。在刚刚起步的中小企业中很少有人会拿出钱来做公益广告,只有公司做大做强之后,有了一定的实力,才会有企业会为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而在公益事业上大把的扔银子;所谓“仓廪足而知礼节”,对于政府而言,只有满足了人们的物质生活之后,呼吁人们精神文明才会得到回应。

2.公益广告创意整体水平不高,在内容和形式上比较单一,其制作方也多数是国家政府部门或一些组织机构。 其内容多是表现社会当时的一些宣传号召和公益活动,旨在唤起受众的社会意识,使受众对某一社会性问题引起关注,或规诫受众的行为,从而达到培养良好社会风气的目的。目前大多数公益广告都采用不断重复乏味的劝说人们不要这样做,鼓励人们要那样做,可是一味的说服往往无法在公众心目中留下深刻的印象,也无法达到价值观的传送。

3.媒介的利用较局限。商业广告为了盈利无孔不入,而公益广告却主要集中于比较成熟的媒介,如电视、报纸、杂志等传统媒体,很少去探索新的媒介。这些媒体发展比较缓慢,在覆盖域、到达率、注意率等参考指标上显现出一定的限制性。

二.公益广告的发展方向

1.颠覆一贯的说服 方法 ,增强公益广告的趣味性,以幽默风趣的形式抓住人们的注意。 公益广告虽然经常被作为一种现象加以关注,但他们毕竟是一种干扰,受关注的程度远不及电视节目,它们就像莎士比亚笔下6月的杜鹃,“人们听到了它的声音,但不理睬它”,尽管声音很大,喧闹非常,使用的技术也很复杂,但是能立刻抓住观众的情况极为罕见。每年春晚最能抓住人们眼球的节目就是赵本山的小品,有人说不看赵的小品就没有了年味儿。为何赵本山的小品这么受欢迎?在我看来最大的原因是它有趣味。所谓有趣味就是它能引人发笑并能让人在娱乐的同时受到精神上的洗礼。公益广告的最终目的与小品所达到的效果是十分接近的,但是目前的公益广告除了苦口婆心的劝说和类似恐吓的方法之外似乎没有更高明的招数了。公益广告要抓住观众的眼球必须得有自己拿得出手的妙招,商业广告强调的是独特的卖点,公益广告虽不同于商业广告,但从内容上看,它也是一种特殊的“商品”,也需要推销和贩卖,这就需要公益广告也要树立起自己的卖点了。广告不是科学,而是艺术,传达信息固然重要,真正唤起受众注意的却是令人耳目一新的奇思妙想及不落俗套的艺术表达。异常是唤起注意的利器,意料之外的画面与文字往往会在瞬间抓住受众游离的目光,诱导受众去识别其中所蕴含的广告信息,富有创意的画面或文案会让人过目不忘。比如说有个关于车险救助的公益广告利用电梯门的开阖来形象的展示撞车的情景,让人感到触目惊心,想不留下深刻的印象也难。还有一个关于安全套的平面广告,画面上有两个大脑,广告语是:Think before you do it ,通过一句文案“想一下再做”,幽默而清晰的传递出“性行为前要使用安全套的基本信息”。在公益广告设计中,运用生活中富有诙谐、戏谑、幽默的形象或 成语 来传播信息,令受众看后会心一笑,能赢得观众的好感和认同感,并在愉快中接受信息。

2.灵活运用各种媒体,学习商业广告运用媒体的策略,并利用自己的优势,积极利用新兴媒体。

商业广告的形式多种多样,随着经济的发展,对媒体利用的灵活度也越来越高,尤其是植入式广告,简直让人叹为观止。比如今年极受年轻人喜爱的韩国热播剧《花样男子》中有这样的情节,西门被小优拉去看日出,当太阳升起的时候,远处巨幅广告牌上“西门子电器/我的最爱”的“子电器”因为太阳的照射而模糊,从男女主角的视角看去就变成了“西门/我的最爱”,不知道西门子有没有提供赞助,有的话,这钱给得一点儿不亏,不过这样绝妙的插入式广告若能巧妙的运用在公益广告上就更值得称道了。不止是电视剧,电影如《天下无贼》者,其广告的戏份已经超过了主演刘德华、李若英,宝马汽车、惠普电脑 、佳能数码、诺基亚手机、长城润滑油、北京晨报等都在,大有席卷天下,囊括四海,并吞八荒的气势,说这些并不是说要让公益广告也这么疯狂的插入到电影电视剧中去,而是说公益广告也可以灵活的利用现有的媒体形式,打破以往的思维定势。

此外,在利用新媒体上,互联网在过去的十年中,广泛而迅速地改变着社会,影响所有国家的经济和社会的变革。从阿帕网到信息高速公路,从军事通讯到网络报纸、网络广播、网络电视以及商业性ICP、ISP网站的出现,互联网迅速发展成为具有大众传播媒介的性质,1988年又被提为“第四媒体”,互联网的广泛使用,是网络商业广告在企业营销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是互联网中的某些领域商业广告还未能完全占领,这为公益广告利用新兴媒介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机遇。是近年来在互联网行业红得发紫的概念,无论是技术人员还是营销人员,无论是创业者还是投资者,无不为之疯狂,但近几年的发展表明,网站的注册和流量上去了,而广告却并没有成比例的增长,商业广告发挥其无孔不入的特长,也只是偶尔会拿它当做试验田罢了。为什么会这样呢,这就是平台要扩大广告收入所面临的严峻现实——规模化的用户经营大规模的迁移在作怪了。七年前,网民可能偏爱5460同学录;五年前,网民可能偏爱ChinaRen同学录;而三年前,网民则执着于校内网,但校内网不是终极战;2008年,开心网取而代之,风靡一时,毫无疑问,开心网也只是驿站,新的技术形态还在不断的涌现,正是因为这一特点与商业广告对消费者的针对性和忠诚度的要求形成了一对不可调和的矛盾,才使得商业广告只能望着Web发展的背影而叹气。与商业广告正好相反的是,公益广告完全无需顾虑到这些,它针对的是社会大众,无论网民如何变迁,只要有人看都不会影响其效果。比如时下流行的开心农场,我们可以在网民种地时不用化肥种的作物价格高于用化肥的,并在使用化肥时提醒用户可能对土壤造成的危害等等,借此来传播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宗旨;还可以利用帮别人锄草、施肥发扬助人为乐的精神等等。

三.公益广告应紧跟时代潮流,符合社会大背景。

20世纪60年代以后,人类的传播技术经历了一个质的飞跃,由此社会进入了后现代社会主义社会,这个时期,图像与现实之间不再有隔膜,现代文化已经达到青睐形式,忽视内容的地步,不考虑高雅文化与通俗文化之间的差异性,也不管历史时期存在的区别,媒介现实与客观现实之间已没有区别,人们生活在一个符号的社会当中,消费符号同时也享受人符号,所有的意义已不存在,形式的表现就是一切公益广告可以根据这一社会现象,利用“虚拟真实”接口设计来达到身临其境的效果,这不但意味着使用者全新的感官体验,也代表着影响秩序通过受众的主动操作而重新组合。举例而言,在媒体整合之下,观众打开电视不会看到像《一千零一夜》最后结局:从此,王子和公主过着幸福生活,直至白鬓千古一样千篇一律的说服性公益广告了,而是借助于虚拟实体的辅助,借助按键,进入画面,阻止不文明行为的发生或是进行社会公益活动等

现在已有很多人公益广告已经利用了这一社会特点,关注社会 热点 ,揭示生活的种种伪饰面纱,展示“世界的真实和真相”,如疾病、暴力、贫穷、战争、种族、灾害等,并取得了很好的宣传效果。有一则《患白化症的黑人姑娘》的画面上,一群黑人少女在列队前进,举行庆祝活动,一个患白化症的黑人少女自惭形秽,窘态油然而生,她似乎在躲避旁观者好奇的目光,运用反讽的手法,使种族歧视的偏见昭然如揭。还有1996年获戛纳广告节金狮奖作品《心脏》的画面上,只有三颗一模一样的心脏,心脏上分别标注“WHITE”(白)、“BLACK”(黑)、“YELOLOW”(黄),图像似乎十分简单,诉求却十分清楚,内涵让人回味再三,人类的肤色大不相同,但却具有共同的本质,正如我们的心脏相同。在种族歧视、民族矛盾、宗教仇杀此起彼伏,甚至愈演愈烈的现实背景下,解读《心脏》,能够使人感悟到对人类多样性的宽容、容忍和尊重的强烈呼唤。

经济发展迅速,物质极大丰富,为未来公益广告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马克思·韦伯在论文《清教伦理标准于资本主义精神》中写道:“物质产品对生活的影响力日益增大,终于成为一种不可阻挡的力量,这是历史上任何时期所不能比拟的。”精神的世界逐渐输给了物质的世界,人的追求似乎被沉闷的物质禁锢了起来,这是现状。俗话说物极必反,在物质发展到最高境界时,人们就会积极的追求精神生活的满足,依照现在的发展速度来看,不久的将来便会是一个物质富足的社会,人们会更多的考虑如何能够满足商业目的的同时让广告体现出正确的价值观、艺术格调,人类的智慧与幽默感已成为广告人的新思考和努力方向,公益广告不但能实现了商业目的与公益责任的同时,也能为品牌形象的提升与发展赢得道义资本,因此公益广告的前面是一片蓝海。

公益广告论文范文篇二:

公益广告隶属非商业性广告,是以为公众谋利益和提高福利待遇为目的而设计的广告;是企业或社会团体向消费者阐明它对社会的功能和责任,表明自己追求的不仅仅是从经营中获利,而是过问和参与如何解决社会问题和环境问题这一意图的广告,它是指不以盈利为目的而为社会公众切身利益和社会风尚服务的广告。它具有社会的效益性、主题的现实性和表现的号召性三大特点。

追溯起公益广告的来源,就不得不谈一下环境资源问题。上世纪30年代的美国,由于工业革命的快速发展,带来了一系列严重的环境资源问题,本着一种宣传、启示和规劝的意图,公益广告应运而生,并且在日后逐渐传入欧洲、亚洲、美洲,慢慢地传遍全世界,产生了越来越大的影响。今天我就以环保为主题做一篇公益广告赏析小论文。众所周知,伴随着全球化的高速发展,环境也在日益恶化中,资源的急剧萎缩让人们开始不得不正视“环保”这个严峻的话题。

而在“环保”的实践中,公益广告无疑是起到了中坚力量的作用。它通过运用丰富独特、内涵深刻的创意手段,色彩、构图、音效,生动的情节以及日新月异的新兴媒体展现方式,吸引公众的视线,充分发挥广告的独特魅力,诱导社会公众致力于环保事业。

品味广告,热心环保。下面我先举些身边的公益

广告的例子。

1﹑把绿色带到世界每一个角落,让绿色流入人们心中。

2、废气,stop! 废水,stop! 污染,go away!

3、河水的眼泪不再清澈,高山的头发日见稀疏。

4、带着欢乐舞步,让风沙停止,让小鸟起舞,让绿色腾飞。

5、希望有一天,垃圾筒也会下岗。

6、小草正睡觉,勿入草坪来打扰。

诸如此类的广告宣传语还有很多,其共同之处在于都运用拟人化的修辞手法使花草树木等生物鲜活

的呈现在人们的脑海里,诱使人们自觉地“珍爱它们的生命”,保护环境和资源。这些宣传语简练、睿智,运用语言的魅力很好的达到了广告以理说事,以情动人的目的,启迪公众热心环保。

现在让我们一起来赏析一下NRDC环保组织的一

则广告——《北极熊开关篇》。广告画面简单、明朗,一个白色的电灯开关,上面印着一只蓝色的北极熊,在开关右边是一个印有白色英文解说的灰色灯泡图案,巧妙的是只要按一下开关,北极熊的红色颈部正好印在凸出的部分,这样看上去北极熊就好像在脖颈处被砍了一刀。电源依靠开关启动,这样就自然而然地将“开关”与“能耗”联想在一起:大量消耗能源会使大气中的二氧化碳含量急剧增加,加剧温室效应,从而导致冰山消融,海平面不断上升,那么等待着依靠极地冰川生存的北极熊就是——死亡,最终灭绝。广告利用开关横切面位置的变化进行创作,以跳跃性的 思维方式 将北极熊的形象贴在开关上,别出新裁。这样,广告的意图就一览无余了。浅显易懂、寓意深刻,不得不说是平面广告的经典之作。

从NRDC环保组织的《北极熊开关篇》,我们可以看出公益广告创意第一的表现特点。由于公益广告

较少受商业因素的影响,既没有销售任务,也不肩负任何产品的购买促进,在没有利益的压力下,广告创意没有任何的枷锁禁锢,得到了自由的发挥,思维更加活跃、宽广,更能俘获观众的视线。

其实好的公益广告可以对保护环境起着导向作用,但更重要的我想还是我们每个人都付出实际行动,用自己的双手保护我们的地球母亲,共建美好家园,这,才是公益广告的最终目的。

公益广告论文范文篇三:

公益广告设计是一种特殊的艺术形式。它肩负着明确社会公益文化信息宣传的责任,它的表达直接影响着社会公众的价值观念和行为动向。生态环境问题任重而道远,如何更好地挖掘和发挥公益广告的公益职能,让环保公益广告能真正为生态环境立言,是值得探讨的课题。因为环境的不断变化同时也为它的保护者—公益广告提出新的要求,公益广告只有在和具体环境问题相结合的时候才能真正唤醒大众的环保意识,才能起到积极益公的目的。

本文主要介绍了公益广告的发展历程、公益广告的创意特点、公益广告的特征并对其工具(如:Photoshop,After Effect,premiere等)进行分析了解。

关键词:公益广告;环境保护; After Effect;创意;

第一章 绪论

公益广告的概述

公益广告隶属非商业性广告,是社会公益事业的一个最重要部分,与 其它 广告相比它具有相当特别的社会性。这决定了企业愿意做公益广告的一个因素。公益广告 的主题具有社会性,其主题内容存在深厚的社会基础,它取材于老百姓日常生活中的酸甜苦辣和喜怒哀乐。并运用创意独特、内涵深刻、艺术制作等广告手段用不可更改的方式,鲜明的立场及健康的方法来正确诱导社会公众。公益广告的诉求对象又是最广泛的,它是面向全体社会公众的一种信息传播方式。例如在提倡戒烟、戒毒的公益广告中直观看仅仅是针对吸烟、吸毒者,但是烟、毒的危害已经伤及到环境中的其他人和其后代了,无论是直接受众还是间接受众,它是社会性的,是整个人类的。所以说,公益广告拥有最广泛的广告受众。从内容上来看大都是我们的社会性题材,从而导致它解决的基本是我们的社会问题,这就更容易引起公众的共鸣。因此,公益广告容易深入人心。企业通过做这样的广告就更容易得到社会公众的认可。

公益广告的起源发展

公益广告在国外起源较早。在欧美发达国家公益广告现已相当普及,尤其是电视公益广告。电视公益广告最早出现于美国、法国等全国性 大型电视网络,之后欧美一些跨国企业和机构也纷纷加入公益广告的制作和发布。现在欧美电视台播出的公益广告大多是由一些国际性或全国性组织机构发布的,如 国际红十字会、世界卫生组织、美国全国健康协会、联合国 儿童 基金会等。而一些大公司更是在发布商业广告的同时,不遗余力地制作公益广告,如IBM的《四海一家篇》,通用电气的《照亮人生篇》等。这些大公司敏锐地看到公益广告虽然不直接宣传自身产品,但可以突出强调企业的社会职责、意识和爱心,树立企业高尚的社会形象,所以实际上在倡导社会时尚的同时,也起到了极好的自身宣传的作用。这些公司将商业广告和公益广告完美结合,双管齐下,牢牢占据着世界广告的领先位置,可谓物质精神双丰收。目前美国、法国和日本等国的公益广告已经占到商业广告的40%。

在我国,公益广告事业只有十几年的历史,最早的一例是1986年贵阳电视台播出的“请君注意,节约用水”公益广告。1987年中央电视台毅然决定利用黄金时段开辟的《广而告之》栏目开播后即引起各界广泛注目,推动了社会公益广告的发展。现在,几乎所有市级以上的电视台都有公益广告时段;各大城市的公共汽车、道路、显示屏、公共场所的公益广告已十分常见;媒体上的公益广告也迅速增加,尤以电视为最。

公益广告的基本特征

1、社会责任性

公益广告以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宗旨,以社会保护与群体素养提升为目的,促进社会的发展。注重社会效益。与商业广告完全以盈利为出发点相比,公益广告则是非盈利性的。凡是从事公益广告的单位或个人,他的终极目标是公众的利益,而不是以盈利为目的。

有一点要说明的是,不以盈利为目的并不等于说从事公益广告是亏本的,而应是持平或有盈余的。只是从事公益广告的单位或个人对于盈余不得在所有者和管理者中分配,必须用于提高公益广告的质量和数量上。

2、教育引导性。

公益广告诉求的是观念,以某一观念的传播,促使公众启迪、自省、关注某一社会性问题,以符合公德的社会行为为准则,规范行为并身体力行以形成社会良好风尚,或支持某种社会事业。它传播的是精神形态的观念,而不是物质形态的商品。

3、受众的广泛性。

公益广告面对的是社会公众。这表明,公益广告不同于商业广告,它不是为某个企业的产品树形象、打知名度,而是为社会大众谋利,为公众切身利益服务的广告。创作者是站在社会公众角度去创造启迪,而不是针对某一特殊群体。公益广告就是要针对社会公众的特点和心态,反映公众的意愿和呼声,反映公众普遍关注的社会问题。公益广告期待尽可能多的公众目光,受众的范围越大越好。

第二章 公益广告低碳生活

公益广告低碳生活设计的具体要素

1、充分的视觉冲击力,可以通过图像和色彩来实现。

2、环保公益广告表达的内容精练,抓住主要诉求点。

3、内容不能过多,越简单越好。

4、一般以图片为主,文案为辅。

5、低碳生活主题字体醒目。

公益广告低碳生活设计

1、低碳生活 “低碳生活”,就是指生活作息时所耗用的能量要尽力减少,从而减低碳,特别是二氧化碳的排放量,从而减少对大气的污染,减缓生态恶化,主要是从节电节气和回收三个环节来改变生活细节。对于普通人来说是一种生活态度,同时也成为人们推进潮流的新方式。它给我们提出的是一个“愿不愿意和大家共同创造低碳生活”的问题, 但是我们应该积极提倡并去实践低碳生活,要注意节电、节气、熄灯一小时??从这些点滴做起。除了植树,还有人买运输里程很短的商品,有人坚持爬楼梯,形形色色,有的很有趣,有的不免有些麻烦。但前提是在不降低生活质量的情况下,尽其所能的节能减排。

2.设计的目的

面对城市化的进程加快,环境问题日益严重。唤起群众的环保意识,倡导人们更健康的生活,教育孩子们从小要做低碳的一代。

3.应用软件简介

作品主要是用premiere对素材进行剪辑处理,After Effect进行后期处理,素材所需图片用Photo shop美化。

After Effect是Adobe公司推出的一款图形视频处理软件,适用于从事设计和视频特技的机构,包括电视台、动画制作公司、个人后期制作工作室以及多媒体工作室。

premiere作为高效的视频生产全程解决方案,是一款编辑画面质量比较好的软件,有较好的兼容性,从开始捕捉直到输出,可扩大您的创意选择空间。 Photoshop是Adobe公司旗下最为出名的图像处理软件之一,集图像扫描、编辑修改、图像制作、广告创意,图像输入与输出于一体的图形图像处理软件,深受广大平面设计人员和电脑美术 爱好 者的喜爱。

4.设计过程简介

首先是确定作品的主题,广告作为一种当今社会最主要的大众传播方式,目的性和连续性是它的特点。而环保是当今的人们最关注的热点话题,低碳生活更是时下最时髦的一种生活态度,所以作品应用公益广告的形式传播环保理念,倡导健康生活。

然后是寻找素材,在网上找了很多图片,但是觉得不够有新意,不够生动。坐在门前思考的时候,调皮活泼的小外甥给了我灵感,用一种生动的,让小孩子也能接受的方式,才是最好的广告素材。我决定自己动手画。因为美术功底差,所以很多图片还是学美术的同学帮忙设计。背景音乐也是选择了一首欢快的旋律。

最后是作品的成形,首先使用premiere对素材进行剪辑处理,加入简单的转场特效,形成作品的轮廓。发现好多画出来的图片加入转场以后效果不尽如人意,把图片挑选出来进行美化,这样就和心中预想没那么大的差距了。一遍又一遍的修改,终于可以进行最后的后期处理了,After Effect因为都是英文的缘故,用着很不顺手,只能边查注释边制作,磕磕绊绊。等作品成形,加入预先导入的背景音乐,欢快的节奏,生动的图片,正是我想要的效果。大功告成。

第三章 公益广告设计的未来发展

公益广告作为社会教育的一种手段,其影响力和产生的社会效益是巨大的,公益广告对于塑造人类心灵,创造人类精神财富以及促进社会文明进步,都会产生深远的影响。因此,以人为本的公益广告应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鼓励创造不同的公益广告的设计理念,形成不同的公益广告设计风格,使公益广告在众多的广告媒体竞争中,亮出自己的风采,展示自己的魅力,让公益广告这朵鲜艳夺目的奇葩更加绿意盎然。综上所述,推进公益广告事业就要积极参与公益广告活动,进行更多更好的有创造性的工作。公益广告活动是长期性的活动,同时也是一项长期任务,今后所要走的路还很长、很远。

第四章 致谢

本论文可以说是我三年大学学习所取得的最重要的“成果”,它凝聚着许多人的智慧和汗水,在此我向他们表示感谢。里面还有很多不足,会在今后的学习工作中继续研究!

首先要感谢的是我的导师__伟老师!感谢她三年来在学业上对我的关怀和指导,从论文的选题到最后的完成,都倾注了她的一片心血。在此感谢李老师,感谢她一直以来对我的关注和提携。值此论文完成之际,谨向导师致以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三年大学的学习和生活过程中,有幸得到了许多老师的热情关心、帮助和指正,在此特向所有的任课老师等表示诚挚的感谢!感谢北京市经济管理职业技术学院院为我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使我得以顺利完成学业!

最后感谢我的父母家人给予我的帮助和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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烂醉的猫咪

社会公益组织的雏形可追溯到19世纪的慈善组织会社,具有正规性、非 *** 、非营利、非政治、公益性以及自愿参与等特点。下面我给大家分享,大家快来跟我一起欣赏吧。

浅谈社会公益组织

【摘要】社会公益组织的雏形可追溯到19世纪的慈善组织会社,具有正规性、非 *** 、非营利、非政治、公益性以及自愿参与等特点。公益组织作为个人与 *** 之间不可缺少的中间环节,有助于培育公民的公益意识和社群参与意识。但是公益组织在组织管理和志愿者管理上还面临着挑战。

【关键词】社会公益组织;公益意识;社群参与

从发展历史来看,社会公益组织的雏形可以追溯到19世纪的慈善组织会社。1601年,英国伊丽莎白女王颁布《济贫法》规定,以教区为单位,向地主征收济贫税来救济在征地运动中失去土地的贫民。有工作能力的人必须参加工作来换取救济,教区设习艺所供男女儿童习艺,禁止无家可归者及无业游民上街乞讨游荡。

然而随着英国工业化的迅猛发展,失业人口日渐增多,济贫法的实施渐渐不能尽如人意,因为人们对贫民问题更为关注,各种目标的慈善组织纷纷成立。他们征募捐款,救济贫民。但是由于这些慈善组织间缺乏联络协调,出现了相互冲突和重复浪费的现象。于是第一个慈善组织会社于1869年在伦敦成立。慈善组织会社将伦敦的各类慈善事业组织联络起来使之密切配合,发挥最合理的效用,避免重复浪费。在各区的办事处进行救济申请的登记,并设咨询处供各慈善组织和慈善家收集有关申请救济者的资料,使向多个机构申请救济的职业乞丐无所遁形。他们派友善访问员访问申请者,以了解其真实社会背景和确定应采取的措施。

社会公益组织是社会中既非 *** 亦非企业的机构和组织的总称,又称第三部门、慈善机构、志愿者组织或社会组织。公益组织最主要的特点是:正规性、非 *** 、非营利、非政治、公益性以及自愿参与。

社会公益组织一般来说具有灵活性、创新性的优势,了解公民生活实际情况等特点,能够承担和填补因 *** 能力不足而存在的“治理真空”和“公益真空”, 使 *** 由“全能型”向“治理型”转变,从而缓解社会不同群体对 *** 不同要求的压力。②社会公益组织的活动范围涉及到满足弱势人群的生活需求、农村发展、教育、妇女儿童保护、赈济救灾、提供各种社会服务以及人道主义救援等方面,并在其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同时,社会公益组织能够开启巨大的社会资源网路和整合分散于民间的社会资源,有效地动员社会力量,为公民提供大量低廉而便捷的服务,满足其多样化需求,促使 *** 职能体系逐渐趋于合理。

公益组织作为个人与 *** 之间不可缺少的中间环节,有助于培育公民的公益意识和社群参与意识。

一、公益意识

社会公益组织是倡导公民公益意识和志愿精神的组织。在现代市场经济体制的影响下,利己主义的思想深深影响着社会,带来了许多社会问题:拜金主义、人与人之间的相互疏离、彼此漠不关心等等,都给社会团结带来了危害。而社会公益组织所倡导的公民对于社会的责任感,对于公共事务的热情参与,人与人之间的相会信任与帮助,显然有助于改善社会风气。

公益组织能够培育人们的社会公益意识,即增强人们对社会公益事业积极的认知、情感和态度,增强对社会公益事业的爱心和奉献精神。社会公益组织吸引公民参与公益活动,可以让公民在活动中亲身体会到公益思想,并且付诸实践。公益意识对于公益组织的发展尤其重要,因为即使公益组织自身管理制度健全, *** 对其扶持力度加大,但如果人们公益意识缺乏,没有人来参加公益活动,还是无济于事。公民参加公益活动,既有利于帮助他们见识社会生活百态,又能增长公民的公益意识。不过社会公益组织的运作和发展需要 *** 和社会从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大力支援和保障,而在 *** 财力有限、对民间组织发展支援力度明显不足的国情下,更需要以社会化的方式筹集资源,需要人们满怀公益意识奉献爱心、慷慨解囊。如果人们公益意识淡漠,对社会公益事业漠不关心,就不可能以实际行动去支援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

但是当今中国社会公益事业实践对国民进行宣传和教育不够,在全社会还没有形成一种浓厚的公益文化氛围。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第一,我国 *** 要把公益文化建设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公益文化建设提供良好的政策保障和制度环境。第二,在现如今的资讯时代,各种媒体,包括电视、广播、报纸、网路等,要加大对公益理念和公益行为的舆论宣传,为社会公益事业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第三,各级学校,特别是中学和大学,要把公益意识培育作为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纳入思想道德教育和素质教育当中去,让学生在校期间多参与公益活动,从小培养公益意识。第四,公益组织要增强品牌推广意识,提升公信力。加强对自身的宣传和推广力度,无疑是增强社会对公益组织的认知、了解、接受和参与的一个重要途径。③

二、社群参与意识

社会公益组织能够提高公民的社群参与意识。在公益组织大规模参与社群服务和社群建设时,能大大增强社群居民的参与意识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使社群建设从整体上得到加强,能更好地满足社群居民的多种需求,改善社群服务质量,使之更便捷、更有效、更易使人承受。居民参与社群公益活动是塑造居民社群归属感和共同体意识、加强社群参与、培育互助和自治精神的过程,是增强社群成员凝聚力、确立新型人际关系的过程。社会公益组织致力于提供各种社群服务,如就业培训、抚养贫困儿童、成人教育、针对低收入者的房屋中介、照看老幼、培育邻里关系、提供文化娱乐设施,关注精神需求等。

比如公益组织可以在一个老年人和儿童比较多的社群里成立一个照看老幼的社群支援系统,将需要照看的老人儿童进行登记,然后招募有闲暇时间并且志愿照看这些老人儿童的社群居民,将他们安排结对,安排志愿居民在老人儿童没有家人照顾的情况下担任临时照顾者,促使邻里之间互帮互助。这样的公益活动既减轻了家庭负担,又增加了居民的社群参与意识。

而如今社会公益组织自身面临的最大问题是组织管理和志愿者管理。

社会公益组织的管理人员大多并非科班出生,拥有良好的专业知识背景,他们多数是在实践中摸索与成长起来的,缺乏一定的专业知识。

对於志愿者的管理不能持“重服务轻管理”的观念。愿意来参加活动的志愿者都是秉著爱心助人的想法竭诚为他人服务的,就是因为这样公益组织认为志愿者们凭著一腔热情能担任好组织活动的各个角色从而疏于对志愿者的管理,这就导致了组织活动效率低下,志愿者流失严重的结果。

因此,必须大力倡导并研究制定鼓励各行各业人士及社群居民参与志愿者活动的政策,不断发展和壮大志愿者队伍;加大对社会公益组织管理者的培训力度和对高素质人才创办公益组织的扶持力度,发挥他们动员、吸引志愿者的作用。在 *** 的倡导和支援下,通过公益组织这根纽带,吸引更多的社群居民参与社群管理、服务等活动。

【注释】

①本文为2011年江南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专案***1085210232115380***的阶段性成果。

②陈岳堂,胡扬名 *** 职能转变与社会公益组织发展[J] 《湖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年12月

③韦朝烈 论国民公益意识的培育与民间公益组织的发展[J] 《政治与行政·探求》2007年

【参考文献】

1.侯玉兰 非营利组织:美国社群建设的主力军——美国非营利组织的调查与思考[J] 《北京行政学院学报》2001年第5期

2.韦朝烈 论国民公益意识的培育与民间公益组织的发展[J] 《政治与行政·探求》2007年

3.陈岳堂,胡扬名 *** 职能转变与社会公益组织发展[J] 《湖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7年12月

4.林闵岗,王章佩 福利多元化视野中的非营利组织研究[J]《社会科学研究》 2001年第6期

5.汪琰 社会建设与非 *** 组织[J] 《 *** 郑州市委党校学报》2007年第1期

6.顾东辉 《社会工作概论》[M] 复旦大学出版社:2011年

【作者简介】

杨旭初,女,1991年7月,汉,上海,江南大学法学院社会工作系在读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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